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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104-05-25 15:02

請問若是要選任遺產管理人,其相關報酬部份是等法院裁定後才會知道是多少錢?還是未裁定前即可先與管理人討論?

裁定後才會知道,但報酬金額大於遺產(入不敷出)的狀況,能否撤銷聲請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5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費用最後才會核定。

2、倘若所留下來的遺產連進行選任遺產管理人都有問題,法院會依法駁回,不建議自行撤回聲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米米 104-05-25 12:43

請問您,我父親過世後,我大哥只拿三萬給我,其他我父親留下多少錢與資產,他全部自已留著,我要如何知道我父親剩下多少錢,與我可以分到多少遺產,我只知道我父親沒有負債,在大陸工作,我要如何得知,因為我大哥全部都拿走,買房,換了兩台車子,開了一間店半年就倒了,要如何知道他們夫妻兩戶頭存了多少我父親留下來遺產,因為他們不打算拿出來,保險國民年金,那些是我的權利呢,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5-25 12:56

您好!

可以先向國稅局查詢父親財產及所得資料,父親過世時名下的動產都會有紀錄,父親其他存款則需逐一向各銀行查詢過世時餘額。父親所有遺產都可分配,由繼承人依應繼分比例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向國稅局調閱遺產稅(免稅)證明書,裡面會詳載遺產內容,再依應繼分以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請求給付應得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米米 104-05-25 23: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以先向國稅局查詢父親財產及所得資料,父親過世時名下的動產都會有紀錄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感恩,我會試試

米米 104-05-25 23:1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向國稅局調閱遺產稅(免稅)證明書,裡面會詳載遺產內容,再依應繼分以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請求給付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我會試試,感恩

黃國政 (Sam) 104-05-26 09:04
回覆 米米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我父親過世後,我大哥只拿三萬給我,其他我父親留下多少錢與資產,他全部自已留著,我要如何 ... (恕刪)

Dear 米米:

建議您向國稅局查詢您父親去世時之財產及所得資料,此可以申報遺產稅需要之方式為之;亦即,被繼承死亡後,繼承人為申報遺產稅需要,可提示身分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調被繼承財產歸戶資料及最近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核定資料。如此一來,即可得知您過世之父親財產梗概。至於您大哥所為,您可以以民法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規定作為請求權基礎,逐一向其申討。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與委任,請您帶齊備妥相關文件資料,與我聯繫詳談!謝謝!

米米 104-05-28 20:56
回覆 Sam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米米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今天到國稅局查我父親的遺產,結果是"查無全國贈與資料",如果要知道我父親戶頭剩有多少存款,只能一間一間查了,可我並不清楚我父親在那間銀行有往來,我大哥很有可能在我父親過世前就都把他的存款領完了,所以現在如果要知道他到底拿了我父親多少錢,真的是很難查了嗎?我父親長期在大陸投資工作,我知道我父親還在時,有買新房子跟新的車子給我大哥了,他重男輕女,所以我一直以來只能靠自已,最近得知我大哥已換了三台車子,開了店又倒店了,他之前有負債工作不穩定,我父親幫他還了不少錢,所以要如何才能知道他財產來源,因為查不出我父親有留任何遺產所以要對大哥以民法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規定作為請求權基礎,逐一向其申討,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吧!有什麼辦法可以得知我大哥的所得,因為他覺得我父親留下來的全是他的,不會說實話,把錢拿出來了。

米米 104-05-28 21:14

 我今天到國稅局查我父親的遺產,結果是"查無全國贈與資料",如果要知道我父親戶頭剩有多少存款,只能一間一間查了,可我並不清楚我父親在那間銀行有往來,我大哥很有可能在我父親過世前就都把他的存款領完了,所以現在如果要知道他到底拿了我父親多少錢,真的是很難查了嗎?我父親長期在大陸投資工作,我知道我父親還在時,有買新房子跟新的車子給我大哥了,他重男輕女,所以我一直以來只能靠自已,最近得知我大哥已換了三台車子,開了店又倒店了,他之前有負債工作不穩定,我父親幫他還了不少錢,所以要如何才能知道他財產來源,因為查不出我父親有留任何遺產所以要對大哥以民法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規定作為請求權基礎,逐一向其申討,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吧!有什麼辦法可以得知我大哥的所得,因為他覺得我父親留下來的全是他的,不會說實話,把錢拿出來了。

嗶仔 104-05-25 11:59

請教大律師事項如下 :

某夫不堪其妻多次暴力相向,一次曾當眾以酒杯內之酒精潑灑其臉部,致眼球灼痛,一次於其辦公室破壞其內擺設,並將座椅以利刃毀成廢墟,待其夫返家後更以鹽巴砸向其夫,,眼部亦感疼痛,只因夫未能妥善處理前妻及其子女聚餐事宜。

試問

1.某夫與後妻婚前曾要求預立契約已證後妻非專為遺產而來,但後妻不願簽立並保證結婚不為財,實為情,故而某夫不疑有詐,豈料其妻婚後三番二次阻撓其探視前妻及其婚生子女,如不從,其後果即無法預知,就如同搗毀其辦公室來說,某夫之住家因與工廠公司合併同棟,遂該惡妻亦順理成章同住,並攜與前夫所生一子同住一屋簷下,今由於該妻破壞公司工廠設備,其夫之公司又有其他合夥人,他股東可否以其妻因住公司所造成之困擾與憂懼請求其搬遷 ? 又可否一併要求某夫共同搬離 ?

2.某夫亟欲與後妻離異,惟囿於法令無法如願,今得知如夫雙方分居達半年以上即可清算財產,請問,如得以清算財產,接下來是否得以分居半年訴請離婚 ?

3.承上,由某夫未免後妻覬覦其財產,遂將公司股份逐年贈與子女,到底後妻如與某夫離婚,就某夫為公司負責人之區塊得否請求夫妻財產差額分配 ? 因公司屬法人,一般見解不屬負責人即某夫之財產,不知其概念是否正確 ?

4.某夫得否以不堪同居精神上即身體上 ( 後妻濫用暴力 ) 之虐待訴請法院離婚 ? 又得否訴請該妻不得請求上開分配請求權及贍養費 ( 其實婚前某夫及以後妻名義購置動產與其,並代其繳交房貸,又扶植其創業,故後妻溫飽無虞) ?

5.而婚後財產有關房貸部份可否視為負債抵銷 ? 又如有租賃收益是否得一併參與分配 ?

6.公司資產是否須提出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以明財產狀況 ?

 

1.  就閣下所述離婚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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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5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及嚴重家庭暴力,可以驗傷蒐證之後提告,並且可以訴請離婚

2、至於婚後財產的部份,必須就雙方所有的婚後財產全部離清之後平分。

3、訴請離婚時,可以一起爭取監護權或是探視權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愷愷媽 104-05-25 09:14

您好,

之前曾申請過印鑑證明給舅舅們方便處理外公遺產問題,但表妹警告我會出問題,因此想重辦印鑑證明,這樣會發生原來的那顆印鑑不生效力的結果嗎?

感謝~

曾經辦過印鑑證明者,可以註銷原印鑑證明,重新辦理印鑑證明或辦理印鑑變更申請,重新申請或變更印鑑後,經註銷的原本的印鑑證明會失去效力。

mila 104-05-23 20:59

各位好,有關於繼承的問題想請教

我的父親在大媽過後世後,和我媽媽再一起,

我是母親領養的孩子,他們兩位一直生活超過30年了,

但始終沒有去辦理結婚,父親現在年紀很大了,

最近父親一直想去辦理結婚,給母親名份,

可是我的母親一直很擔心將來如果她自己怎麼了,

我父親那邊的孩子們會來分她遺產,一直遲遲不肯去辦理結婚,

目前的動產及存款都是在媽媽名下,

我父親那邊有3個兄弟2個姐妹,

平常鮮少往來,不過每年的大節日,兩個哥哥會來看爸爸,

想請問是否可以藉由立遺囑的方式,讓媽媽指定將遺產給誰?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媽媽這個疑慮不會發生呢?

還蠻想要父母親辦理結婚的~~我也很想要父親欄位有爸爸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3 22:40

若依據您的描述,就算您母親跟先生(就是您所謂的父親)結婚登記後,只要沒有作收養先生與前妻所生小孩之動作,縱使您母親百年之後,為收養之小孩,也不會成為繼承人。

建議您還是先來電初步諮詢,因為您之題意不甚明確,為保障您之權益,進一步諮詢會較為妥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3 22:44

若非您母親之親生子女亦未經收養認可,縱使結婚登記,也只是姻親關係。

mila 104-05-23 23:0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依據您的描述,就算您母親跟先生(就是您所謂的父親)結婚登記後,只要沒有作收養先生與前妻所生小 ... (恕刪)

所以意思是說~兩位兩人家即使登記結婚了後,

如果沒有去辦理收養我爸爸那邊的孩子,

他們就完全沒有繼承權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23 23:35

您好!

即使他們的爸爸與您的媽媽結婚,如果互相沒有辦理收養,他們不會成為您媽媽的繼承人,同樣地,您也不會成為他們爸爸的繼承人。您媽媽是多慮了。另外,如果他們爸爸與您沒有收養關係,您的父親欄也不會因媽媽結婚而變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la 104-05-23 23: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即使他們的爸爸與您的媽媽結婚,如果互相沒有辦理收養,他們不會成為您媽媽 ... (恕刪)

如果我爸爸辦理收養我,而媽媽沒有辦理收養爸爸那邊的孩子,

他們一樣沒有媽媽的繼承權嗎?

我一直以為爸媽只要辦理結婚,雙方孩子就都有繼承權了,

真的是上了一課耶..@@..

mila 104-05-24 21:46

如果我爸爸辦理收養我,而媽媽沒有辦理收養爸爸那邊的孩子,

他們一樣沒有媽媽的繼承權嗎?

還是只要一方有作收養的動作就兩方都有繼承權呢?

小嫚 104-05-22 20:39

你好請問一下,我父親今年四月去世,因為家中有一間房子是老爸的名字,

請問我媽媽要去繼承的話,需要繳甚麼好幾份甚麼遺產稅什麼之類的嗎?

因老爸有保險,受益人都是媽媽名字,請問這也算遺產中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民法第 113 條規定「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遺產」,故若未指定身故受益人時,此身故保險金即將被視為遺產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2 2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沒有遺產稅問題。

2、包含房屋在內的所有遺產,均須申報遺產稅,屆時經國稅局核定之後,再繳交遺產稅。

遺產稅有一定的免稅額,並不是說有遺產就一定要繳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2 23:03

保險契約之受益人所得之保險金,不屬於遺產之範圍,所以不會有遺產稅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2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給付非遺產,不列入遺產總額計算之,又關於父親遺產之部分,母親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自父親遺產中給付,其餘方為父親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tina 104-05-20 17:50

你好,因男友的阿公於5/14已過世
遺產為之前賣土地所得的約一千七百萬

但在過世前就已經花到剩約四~五百萬
第一:請問這樣還會課遺產稅嗎?

第二:現在問題是,阿公的印章在姑姑那,存則和錢則是二伯在管

但兩人目前的感覺是想兩人獨吞所有的錢,因為阿公沒有立遺囑

其他親戚在擔心不知道會不會頭七法事後,錢被全部領出來獨吞了

朋友是說,如果要分的話,需要阿公所有子女的印章蓋章後才能夠成立

不知道是否正確?那如果其中一方都不蓋的話,是否對方就無法獨吞?

因目前阿媽為老人癡呆住在安養院中,怕對方獨吞了錢之後就不顧阿媽了!

第三:二伯現在怎樣都不拿簿子出來刷明細給大家看!

那這樣其他子女能以阿公的子女的名義至銀行工會調紀錄出來查看嗎?

因家中長輩都不懂所以上來這裡諮詢,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遺產的範圍,以被繼承死亡時所遺之財產為準,而其他繼承人也可以向銀行查詢被繼承人遺留之現金,基本上該現金均屬遺產,之後如何處分應經所有繼承人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20 23:59

您好!

遺產總額以過世時為準,如果遺產總額只有4~5百萬元,不會課到遺產稅。 其他繼承人都可去銀行申請列印明細,讓銀行知道存款人過世後,即使有存摺及印章也無法再單獨領錢了,需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彤 104-05-20 16:58

爸爸於兩2年往生 因有債務問題 所以我本身辦理限定繼承 其他兄弟姊妹則辦理拋棄繼承

政府單位目前追討父親生前債務 說因為我是限定繼承 所以要拍賣我繼承財產 之後不足額的部份還會每月扣我3/1的薪水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限定繼承不是 繼承遺產償還債務 不足額的地方就不追討嗎?為什麼說我是限定繼承所以要追討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0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於被繼承人所負的行政責任,可以主張限制責任

2、不過部分的行政義務可能衍伸其他的責任繼承人必須依法處理,否則仍然有違法之虞,屆時可以對繼承人執行,應釐清政府單位追討之債務是什麼,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0 23:26

可以主張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時鐘 104-05-17 20:54

請問本人父親於民國九十八年間已過世,本人祖母則於九十年間往生,父親有一個弟弟,二個妹妹.本人常年在國外,去年到叔叔家拜訪,叔叔無意間說溜了嘴,說出當年祖母往生之時有留下二百多萬遺產.經本人了解當年祖母往生之時,因父親早年經商失敗,有積欠銀行八百多萬之款項,二位姑姑則早已嫁為人婦,叔叔便以父親積欠銀行債務,二位姑姑則以潑出去的水之觀念,要求父親及二位姑姑簽下?棄繼承之文件,由叔叔獨自一人來限定繼承祖母所有財產.因祖母往生至今已有十五年之久,本人想代由父親來控告叔叔侵占罪早已過了法律追訴期,現只能用詐欺背信罪來維護權益,請問詐欺背信兩項罪名,在法律上能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時有簽訂放棄繼承之文書,則不會有您所述之犯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7 21:40

您好!

會不會成立要看您能提供什麼證據而定,但詐欺背信罪的告訴期及追訴期侵占罪是一樣的,依您所述應該都已經過了刑事告訴期及追訴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胡椒妹 104-05-15 10:53
各位律師大人好~ 不好意思我的法律知識薄弱,煩請回答我的疑惑~ 近日父親剛去世並未留有遺囑繼承人為母親、哥哥與我(女兒) 但母親有意不想分遺產給我,想問問大家,如果在辦遺產稅的過程中, 我因為長期居住海外,家人不通知我辦繼承時該辦的文件或簽名,我的應繼分有可能被家人剝奪嗎? 居住海外的人如何順利獲得應得的遺產應繼分呢?我需要先提供什麼文件給家人或政府機關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提及您的母親不願意讓您分得遺產,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主動與您的家人進行協議遺產分割之程序,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為避免您的家人未經過您的同意辦理拋棄繼承,請勿將您的身分證、印鑑證明等重要資料交付給您的家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5 14: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親自回台或是委託他人處理。

2、遺產的部份,倘偌沒有拋棄繼承,就可以享有權利。

3、程序上,倘偌無法協議分割,就是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倘擔心權利受影響,應該主動進行,或是直接進行遺產分割訴訟,避免遺產遭侵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以委請台灣的律師代為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ce 104-05-14 22:48

請問:朋友父親過世,如果將存款匯款至配偶名下,會課遺產稅嗎?被查到會課遺產稅或罰款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08:43

您好!

繼承人過世後移轉至配偶名下的存款仍是遺產,應納入計算課稅。如果逃稅被查獲,除了補稅外可能還會有罰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燁 104-05-14 17:23

繼父與104年2月去世,繼父於100年11月,贈與房子給我母親。

贈與的時間點,繼父有欠銀行錢,銀行就說我們是惡意脫產

要求我母親要負責繼父債務,我在法院人員建議下,辦理了限定繼承

繼父無任何資產.

ps:房子貸款金額130萬 為兩房一廳小華廈。

繼父在世時間都只繳納利息,無繳任何本金

價值也不到130萬

我想問

1:不是贈與超過兩年,不算在遺產中了嗎?

2:銀行有辦法證明惡意脫產行為嗎?

3:限定繼承會影響,繼父贈與給母親的房子嗎?

4:如母親需負責債務房子可給銀行嗎? 母親貸款銀行,會對母親有何影響?

執行者 104-05-27 12:14

一、對方銀行說妳繼父是「惡意脫產」,這個在法律師上是說的通的,通常是依民法第244條為請求權基礎。

二、這無關遺產的問題,而是銀行有這方面的權利。

三、不要跟對方銀行表示要承接妳繼父的債務,因為這個房子本身有貸款,已經有抵押銀行了,所以基本上對方銀行只是一般債權銀行聲請強制執行原則上法院的答案會是:拍賣無實益駁回其強制執行的聲請

四、妳的母親是100年贈與的,所以她也有繳貸款,如果這件房子因對方銀行主張的關係被拍賣,妳母親可以要求分配其所繳過的貸款金額參與分配

五、抵押權銀行才是真正的第一順位債權人,我在猜應該不是銀行對妳母親求償,而是資產管理公司的求償,因為這樣的作法不像是銀行的作法。

六、不用害怕對方告妳,銀行是討不到便宜的,他們這種作法只是想逼你們還錢而以,這是銀行界的作法,這個我在法院看太多了,他們是利用你們不懂法律而達到要錢的目的,不要被他們唬了。

七、這種官司他們打贏了也沒有錢可拿,欺負你們不懂達到要錢的目的才是真的。 

kiki 104-05-13 10:09

律師你好:

奶奶有一筆遺產,而他生了三個兒子,其中大兒子兩夫妻宣告破產,那這樣這兩夫妻的孩子能夠繼承奶奶的遺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破產還是有繼承權,沒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必須是死亡或是喪失繼承權才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大兒子仍有繼承權,惟債權人可能會跳出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4-05-13 19:55

不行,繼承人還是大伯,

不會因破產就繼承人從大伯變成大伯小孩

黑兒 104-05-13 06:13

各位律師們大家好.

我姓林.母跟父親離異後.有再嫁.也生了二個弟弟.母親在100年時因癌末過世.因為他和再婚的先生也是離異.故合法繼承為我和二個同母異父的弟弟.母親的物項是請由代書處理.因為當時還有些事情因為方便.所以母親所有東西全暫放在小弟那邊.也方便支付一些款項.所以我和二弟都有簽署遺產放棄.而待事情處理完再分配只有口頭(在代書那說的).後來.二弟跟小弟就是用我簽屬遺產放棄.而不願給予我應有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事證證明另有約定,則必須雙方就受到約定的拘束,可以傳喚代書作證。

不過當初這樣處理的理由為何?可能會有脫法行為之疑慮。

黑兒 104-05-13 10: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有事證證明另有約定,則必須雙方就受到約定的拘 ... (恕刪)

有的.代書後來我去自行影印資料時.問我才得知後面情況.他只跟我說.如法律訴訟.他是最重要關係人.他據實回答當時情況

無不法行為規避.二殯那邊排隊排了55天.母親遺產代書在3天左右就好了.可是期間還有法事.殯葬業.母親一些之前帳款支付.很單純的希望支付時.不用三方去支付給商家.暫先由小弟那支付(母親留下現金.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直接請代書轉到小弟戶頭)就是避免來拿款項的人麻煩.才口頭上說好.小弟保管跟處理凡是母親該支付的.就是由那筆遺產先行支付.等母親下葬.該付全付了.剩餘再來分配.如此單純原因.

歐陽 104-05-12 20:46

我父母各自有獨立的銀行帳戶,如果我父親過世,遺產分配是以我父親本身的銀行帳戶財產來算還是父母財產加在一起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2 20: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就是被繼承死亡時,屬於被繼承人之財產

2、夫妻間之財產,必須先算出剩餘財產分配,然後在處理遺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2 22:40

簡單的說,就是爸爸名下所有的財產(包含銀行戶頭股票土地車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過世後,名下之財產,扣除母親之剩餘財產配請求後,均為遺產之範圍,若父親於生前即處理財產完畢,即無遺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歐陽 104-05-13 07:08

謝謝您,曹律師, 那媽媽名下的財產不會拿來做為爸爸的遺產分配,是嗎? 如何做剩餘財產分配? 假設我父親銀行存款200萬,母親銀行存款500萬.如果父親過世,是拿200萬做遺產分配還是用700萬呢?
謝謝!

火龍 104-05-11 14:37

不好意思 想請問

98年繼承人已經辦理限定繼承

債務人在104年提出清償債務之訴

遺產留有土地一塊 及 現金十萬(以花完)

債務人可就土地價值對繼承人的固有財產做同金額的強制執行之訴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1 14:53

您好!

辦理限定繼承後,應於遺產範圍內償還已申報的債權。如果償還後遺產還有餘額,第一次未申報債權債權人,還是可以就遺產餘額求償。總之,限定繼承只是保障繼承人不用以自有財產償還繼承債務,仍應以遺產清償繼承債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立 104-05-09 17:05

一個長輩過世,他沒有留下什麼遺產子女也沒有拋棄繼承。在辦完死亡登記與除戶後,收到法院通知:長輩生前販賣一筆土地,建商發現無法依照當初想像的使用,控告其繼承人要求取消交易,要其償還交易金額。

長輩當初將所得金錢大部分用來償還向女兒借的錢,而借據並沒有留存。

請問一下

1.繼承人可以在開庭時以限定繼承提出嗎?

2.會將長輩還女兒的錢歸為遺產嗎?

阿立你好,謹回覆如下:

1.目前為全面限定繼承的制度,繼承人原則上可主張不以自身的固有財產清償既成的債務

2.原則上清償債權人欠債的金額不會被列入遺產,但如果被認定是通謀虛偽製造假債權脫產的話則否。

以上供參。

阿立 104-05-12 21:03

再請問一下

繼承人共四人,通知書列為[被告3]前兩人若不出庭,對被告3與4的權益有沒有影響?

丹怡 104-05-08 11:24
我跟前夫離婚有10年了,有ㄧ個女兒因為前夫ㄧ直不讓我見女兒所以很久沒見了,最近收到一張遺產共同同繼承的函,由前夫的二個兒女及我的女兒共同繼承,但我女兒未滿18歲,我是想問這樣我會要付擔遺產稅嗎?還有我要怎麼找到我女兒,謝謝

你會收到信函係因為妳女兒尚未成年,你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在他未成年期間的法律行為必須你承認,或者在他成年後追認才會生效。你並非繼承人,不需要負擔遺產稅。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5-08 15:40

1.你的女兒監護權歸前夫,但前夫去世,女兒成為繼承人,而你是母親,所以女兒的監護權會改歸你

2.你沒繼承權,繼承前夫遺產的是女兒,如有遺產稅也是女兒負擔

3.找女兒可先去查女兒的戶籍地址,再去找找看,不然因為女兒是未成人,有些事情還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她也可能會主動找你,如果還是無法找到,不排除透過警察協尋

4.你收到一張遺產共同同繼承的函,是何人所發,也可循此去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喵將 104-05-07 23:13

繼承死亡繼承人有數人,其中甲因對被繼承人不孝(被繼承人生前曾向多人口頭表示,並有留下書面資料表示不將遺產分給甲),請問其他繼承人可否向法院提出撤銷甲的繼承權,追訴期又有多長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5-07 23:28

您好!

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要在遺產分割以前提出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喵將 104-05-07 23:3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要在遺產分割以前提出來。

目前土地已被甲辦理為公同共有,請問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有限定幾年內要提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已辦理公同繼承,但仍可以提起確認繼承權不存在之訴,但本件也應確認該繼承人是否有子女,若有,則會有代位繼承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vy Wu 104-05-05 14:05

請問因為家母於年前過世,留有房屋一棟及遺產,家母過世前已分配房屋土地所有權歸我跟弟弟一人一半,但是我因為日後有另買房屋的打算,考慮到房屋貸款 利率問題, 所以跟弟弟協議先將房屋過戶登記在他的名下,且另外簽有切結書,並載明實際所有權為一人一半,日後若房屋有任何處分皆需雙方同意,但是朋友卻告知我切結書 並無法律效意,而且現在房屋和弟弟相處不甚愉快,再者弟弟尚有大筆負債,所以很怕如果房屋被買賣或二胎貸款,他若是不知會我,我也無法阻擋,請問除了切結 書外,我該如何保障自我權益或是宣告房屋所有權呢?或是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房屋如果被買賣或二胎貸款時,我會被預先通知呢?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個人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鄭瑞崙 (鄭律師) 104-05-05 15:49

如果弟弟真在外有大筆負債

建議還是請他回復所有權一人一半的登記

畢竟在法律上他就是房屋的名義所有權

如果他無法清償他的借款

勢必債權人會對他們名下資產做強制執行動作

你的損失也只能向你弟弟追討

問題是你弟沒錢你也無法追討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借名登記,並請求返還登記二分之一於您名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anlai 104-05-04 19:29

我有一位姐組是養女,因為死後留有債務,她的子女有拋棄繼承,我的父母跟兄弟姐妹也有拋棄繼承,之後我們就沒再聯絡。

之後過了數年,我的父親過世,由於已過世姐姐的兒女擁有代位繼承權,但無法再聯繫上她的兒女,我想請問在分配遺產時,是否可以略過她的子女,並由我的媽媽跟我們還活著的兄弟姐妹,自行用遺產分割同意書分配(媽媽跟我們還活著的兄弟姐妹,再加上已過世的姐姐,共9人)。

如果不行,是否留有財產的9分之1後,剩下我9分之8由我們分配,那要如何分配才合法。

如果以上2種方法都不可以,請告知本人該如何分配及該注意的事項為何。

 

沈恆 (沈律師) 104-05-05 04:07

您好!

您所提方式都不合法,遺產分配應得到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才行。
若有部分繼承人不同意或無法聯絡,應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依法律規定來處理,等判決確定之後就可依判決內容分配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5-04 13:58

想請問律師,我父親於今年3月分往生

1.去年5月份爸爸全額貸款買了一輛車(沒有擔保人),共60期,只繳了8期,車子在他往生前兩星期我就請車貸公司拖回去,因我們沒辦法幫他繼續繳後面的車貸,這樣車子的遺產稅我們還需要繳給國稅局嗎?

2.去年11月份爸爸將名下房子過戶給弟弟(以買賣方式),而爸爸往生後我們有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爸爸的債權清冊,目前沒有積欠銀行負債,但不知外面有沒有幫人簽本票或是欠款,所以想辦理拋棄繼承遺產只有那部車,但房子是往生前過戶的這樣會有問題嗎?如果辦理拋棄繼承是不是車貸公司拖去的車子被法拍後的差額我們將不用負責呢??

一、房子往生前過戶的話,如果是在二年內過戶還是會被國稅局認定是遺產的一部分,稅的部分記得跟國稅局確認一下。

二、目前是強制限定繼承,就是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責任

三、有很多人拋棄繼承之後發現還有其他遺產只是不知道而已。但是拋棄繼承之後就不能後悔,這個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05 15:56

您好:

1、若辦理拋棄繼承,自然沒有這樣的問題,後續的貸款當然跟你們無關。若無拋棄繼承,基於繼承是全部繼承的原則,所以消極財產如車子房子自然歸繼承人所有,但也須負擔後續的債務貸款問題。

2、房子部分確實可能會被國稅局列為遺產計算,並請你們補繳遺產稅,但這部分可以等國稅局的稅單有通知時再作打算,因為不一定會被追查到。但同樣的如果拋棄繼承則沒有這些問題,也不用繳交遺產稅。

104-05-06 13:03

謝謝律師的回答,但我還有些地方不清楚

爸爸生前四個月過戶房子也算是遺產嗎?

那如果我們辦理拋棄繼承也就是等於拋棄爸爸往生前四個月過戶房子嗎?

還有車子已被車款公司的人遷走了,那車子的部分我們還需繳稅嗎???

104-05-06 13:12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的回答,但我還有些地方不清楚

爸爸生前四個月過戶房子也算是遺產嗎?

那如果我們辦理拋棄繼承也就是等於拋棄爸爸往生前四個月過戶房子嗎?

還有車子已被車款公司的人遷走了,那車子的部分我們還需繳稅嗎???


您好:

1、若辦理拋棄

笨蛋 104-04-30 12:56

您好 我想請教您 今年4/2我爸爸去世

他名下有農地 爸爸的父母皆已不在 有一個妹妹住附近

父親膝下我們有三兄妹可以繼承 我是長子

我想請教一下:

1.我的弟弟妹妹都有欠錢 之前都有收過強制執行通知書 只是名下無收入也無財產 所以未曾處理 現在如果他們繼承遺產 銀行是否能強行拍賣?如果拍賣 會照平均市值還是政府公告地價?

如果他們放棄繼承 銀行會不會要求他們一定要繼承?

2.如果我弟弟妹妹可以放棄繼承 他們沒有繼承的那份 會是由我繼承 還是由我姑姑繼承? 因為父親的手足 似乎就在子女的下個順位...

謝謝解答唷^^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13:12

您好!

您的兄弟姊妹可以拋棄繼承銀行沒有權利干涉,其他兄弟姊妹都拋棄繼承後,遺產全由您一人繼承
如果其他兄弟姊妹未辦妥拋棄繼承銀行可以查封拍賣其繼承所得遺產,最終會以實際拍定價金為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30 13:28

1.你的弟弟妹妹如果繼承遺產,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拍賣會照市值去拍,拍賣不出去再減價拍賣,如果他們放棄繼承,銀行有可能主張撤銷他們拋棄繼承的行為,銀行這樣的官司應該不會贏,

但如有訴訟,仍宜由律師撰狀答辯較妥

2.如果你弟弟妹妹拋棄繼承(須至法院辦理),他們沒有繼承的那份會是由你繼承,除非你也拋棄繼承,才會由你姑姑繼承(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笨蛋 104-04-30 13:57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的弟弟妹妹如果繼承遺產,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拍賣會照市值去拍,拍賣不出去再減價拍賣, ... (恕刪)

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再次請教您 前陣子我妹還有一張累積不知道幾年的罰單沒繳 貌似也有強制執行通知書

這種情況下 他算是欠國家錢 還是欠銀行錢? 如果是欠國家錢 國家是否會強制他要繼承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繼承之後

銀行可以拍賣你弟妹的應有部分

可以讓你弟妹去拋棄繼承

然後由你繼承

 

但是要經過一些訴訟

因為銀行發現以後會打撤銷拋棄繼承訴訟

銀行贏的機會不大

所以可以這麼作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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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卡 104-04-30 00:08

 

我阿公留有一塊建地(山地保留地)被繼承人寫我爸名字,因為我爸生前都沒辦過戶就亡生了,我爸那一代的都亡生了,我爸是最後一個亡生的,姑姑有5子女,二伯有6子女,我爸有5子女,其餘的都沒子女,我爸他們各有一塊地,只差我爸都沒辦繼承,其他都辦了,各有各的地價稅,我爸亡生後,被繼承人寫我姐名字,我姐姐們都沒辦繼承,因為她們叫我來辦,辦好全部協議過給我,因為已過10年多了,所以我目前正在辦理申報遺產稅,我遇到的問題是,我只能申報我爸的部份,她們說也要請其他也就是我姑跟二伯的子女申報她們那一份,萬一有人欠稅會不會影響我爸那一塊地?我也不清楚這塊地到底有幾位繼承人,還是去那裡查會有記錄?

沈恆 (沈律師) 104-04-30 05:56

您好!

可以去國稅局調取被繼承財產清冊,再去地政機關查詢動產登記謄本。若都沒概念,還是委託專業地政士代為處理較妥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洪X峰 104-04-29 00:56

您好:

   家父於日前不幸過世.....名下留有一間房產, 一台汽車, 三個銀行戶口不到一萬元, 因家父過世前未留下任何遺囑,家母也已過世多年, 子女共三人, 依我目前的認知, 三人皆有繼承權, 因家父重病,於十年前已是重度殘障者,家姊也已外嫁,家兄是不孝子,於十年前已離家, 連家母過世都未回家處理喪事, 家父過世時亦同, 目前家父後事已圓滿完成,讓我比較有心力去處理後續遺產的處理, 過去十年時間, 家中經濟都是我和家姊在支撐, 每月固定由我匯入兩萬元至父親的銀行戶口繳納房屋貸款, 家姊匯入一萬元於另一戶口給父親當生活費用,家兄在外有不明數量的債務, 常有討債公司上門討債, 目前他人在新店戒治所服刑, 我想請問的是: 如能說服他辦理拋棄繼承, 監所內的程序為何?

如他不願意拋棄繼承硬要爭奪遺產, 我和家姊有什麼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

問題較為煩瑣, 先在此說聲抱歉, 麻煩幫幫我,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父親是否曾經表示過不願意讓您的兄長繼承,是否有相關事證提出?倘若有,則可以主張被繼承人以表示的方法剝奪其繼承權。

2、反之,則僅能使其拋棄繼承,否則所有繼承人均可平均繼承遺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9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為剝奪繼承權,三人均有繼承權,若對方不願意拋棄繼承,應繼份各為三分之一;但可主張父親生前有向您借貸款項,請求先就遺產清償貸款項後,再為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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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4-04-28 14:35

  朋友呆把對保書當成委託書【當然別人也是刻意要騙他的】

貸款的人去年103/09/19死亡了。都沒說我這朋友就是保人,連他的家人知道也沒說,一直到最近車貸公司傳了一封催繳簡訊才知道這件事,而他的家人在他死亡後也持續繳了這車貸約半年,問了鄰居說前兩星期搬走了,打了電話房子查封了,但是去查了地籍資料房子在103/10/08登記到別人名下,原因是買賣,發生日期是103/09/25,房子在短短的幾天就會被查封嗎?這代表了他們把房子賣了有人拿到了這筆錢繼承了這筆遺產,卻不幫他還債務,這樣有辦法向他的家人提告嗎?另外如果它的家人有辦拋棄財產又該如何處裡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8 16: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人可以針對債務人所遺留下來的遺產,請求繼承人付清償責任

2、就您所述的部份有點奇怪,倘若對方9月19日死亡,則10月8日應該無法買賣過戶才是。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判斷如何提告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4-04-28 12:48

您好

因母親驟逝,我係唯一繼承人,阿姨(母親的妹妹)要求分得一部分母親遺產,故我與阿姨簽訂一份協議書,同意將繼承的一定比例的金額分配給阿姨,並同意用低於市價行情出售某棟1/2房地產予阿姨,阿姨以分配比例之金額給付該動產價金,但事後因阿姨提出更多分配的要求,故在前述協議書均尚未落實執行前,意即我尚未給付任何金錢財物給阿姨,也尚未將動產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予她之情況下,我想撤銷前述協議,故想請教該協議之性質是否係贈與?是否牽涉買賣?可否以民法408條以存證信函主張撤銷

又請問「履行道德上義務」之實例、意義為何?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因為對方並非繼承

所以這性質應該為贈與

還沒給之前是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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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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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審視您們協議之內容,才能判斷是否贈與或買賣,當然若是買賣,對您可能會比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可以再蒐證,例如錄音,以取得更多足以證明全部都是贈與證據,此外,亦可提出相關資料予律師評估,再決定如何處理。

胖胖 104-04-28 00:16

您好:   以法律繼承權來說我無權~我想問的是~以民法條例兄弟姊妹是亡者當事人的所有繼承人來說~我是否有繼承權呢?因為事出有因~
我從小被送出寄養~每年都有陸續回親生家走動~一直到18歲時我親生的爸媽跟二姊當所有兄弟姐妹面把我承認為一家人~一直保持密切的聯繫與見面話家常~爸媽也在10多年前相繼過世~但現在我二姊因為手術而併發敗血症急救無效離世了~大家措手不及~他留有的變成了遺產~二姊無婚姻膝下無子女~由兄弟姊妹繼承~法律上我姓外姓~不知民法我有驗DAN有證明親血緣~我有權繼承嗎?民法裡面有提到親血緣的兄弟姊妹繼承~

胖胖 104-04-28 00:10

您好:   以法律繼承權來說我無權~我想問的是~以民法條例兄弟姊妹是亡者當事人的所有繼承人來說~我是否有繼承權呢?因為事出有因~
我從小被送出寄養~每年都有陸續回親生家走動~一直到18歲時我親生的爸媽跟二姊當所有兄弟姐妹面把我承認為一家人~一直保持密切的聯繫與見面話家常~爸媽也在10多年前相繼過世~但現在我二姊因為手術而併發敗血症急救無效離世了~大家措手不及~他留有的變成了遺產~二姊無婚姻膝下無子女~由兄弟姊妹繼承~法律上我姓外姓~不知民法我有驗DAN有證明親血緣~我有權繼承嗎?民法裡面有提到親血緣的兄弟姊妹繼承~我該如何才能有可繼承呢?謝謝~

您已被收養,對生父母方之遺產繼承權,對生母方之兄弟姊妹亦無繼承權。 就您所陳述的問題,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關心您 !

你需先查看身分證戶口名簿之記載以確認於法律上的身分是否被收養,如確實被收養,於收養存續期間與原生父母及親屬間之關係即停止,自無從繼承,驗DNA也沒用。

小昆 104-04-27 19:01

現有一問題麻煩請教專業律師大大......

哥哥於88年過世,當時其銀行帳戶有一筆15萬元,在哥哥生前時有說該筆15萬要給父母(僅口頭承諾),後來父母將這15萬部份捐給慈善機構,哥哥的配偶(大嫂)也知道這件事,她當時並沒有反對。
大嫂當時也繼承哥哥其他全部的遺產....

現在(104年)因某些原因,大嫂和夫家這邊撕破臉,提出民事告訴,要父親返還這筆15萬款項。已屆開庭之日‧...請問?
1:父親是否可以主張《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但回復請求權須自知悉被侵害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10年者一樣...
所以大嫂的主張繼承該筆15萬已超過追溯時效???
2:父親還有甚麼主張可以保障自身權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7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所主張之權利為何?是借款返還還是繼承回復請求權?請檢附民事起訴狀以供判斷。

2、當時候存款如何領出的?請詳述過程,以利協助。

小昆 104-04-27 20: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所主張之權利為何?是借款返還還是繼承回復 ... (恕刪)

 曹律師好:

1:對方主張"借款返還"

2:88年哥哥過世後,隔幾天戶頭領出這筆15萬 .但是是誰領出?以查無原由細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舉證應有困難,且時效上也可能逾期,但仍要視其請求權基礎為何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ri 104-04-26 20:18

1.如果家人有立遺囑身故後部份土地贈予寺廟家屬可否請求特留份?

如可請求特留份是在何時提出?

 

 2被繼承人的債務 是只有法定繼承人需承擔 還是寺廟亦有繼承部份遺產 需與法定繼承人共同承擔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請求特留份,並可以據以請求遺產分割,至於債務的部分,則僅由您們繼承人來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7 01:16

1.如果家人有立遺囑身故後部份土地贈予寺廟,如遺囑未侵害到繼承人之特留分,則繼承人可由其他遺產獲得保障,如遺囑所指要遺贈之遺產已侵害到特留分,則繼承人可主張由遺贈之財產中扣減

 

 2被繼承人的債務,是只有繼承人需負清償責任,但因係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因此會不會影響遺贈,視個案情形而定(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小佩 104-04-25 22:19

您好~我母親是養女,養父母過世多年且有完成應盡之義務也未繼承遺產,因與原生家庭一直都有往來且相處隔洽,也都會回去探望生母,因父親已過世,目前只剩生母還在,因生母已91歲,想在生母還健在時能認祖歸宗,故近日申請終止收養程序,但生母已失智且原生家庭中五個兄弟姐妹只有一人同意(已簽屬終止收養同意書),其他人不同意,而養家部份只剩我的阿姨一人,已同意終止收養(已簽屬終止收養同意書)。想請問原生家庭中只要有人不同意是否就無法回歸原生家庭並回復本姓?當初收養已是很多年前(約民國40年左右),如無透過合法收養程序的話是否能以收養不成立回歸原生家庭?又或者是否有其他方法可回歸家庭並回復本姓,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5 22:38

您好!

終止收養只要養父母及養子女雙方同意就可以了,如果養父母已死亡,則由養子女向法院聲請,經法院許可就行了,並不需要原生家庭的任何人同意,因此並沒有您想像的困難,不需要擔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eggy 104-04-25 22:4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終止收養只要養父母及養子女雙方同意就可以了,如果養父母已死亡,則由 ... (恕刪)

 您好!我們已經有跟地方法院申請終止收養,已收到法院通知書到家事訊問室接受調查,因書記官提出需要原生家庭兄弟姐妹的終止收養同意書才能成立,如主題所言,原生家庭生母已失智,只有兄長同意,其他四位兄弟姐妹不同意,書記官請我們私下協調並一個月後再詢問是否撤銷終止收養或爾後上法庭訴訟,請問我母親的狀況該怎麼辦?感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之。您母親目前若無法與原生兄弟姊妹協商,似需考慮撰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閣下應依法律程序遞狀請求法院裁定、宣告終止收養關係,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peggy 104-04-26 13: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

 您好~原生家庭兄弟姐妹不同意的原因是遺產問題,但我母親做的事情跟原生家庭兄弟姐妹都差不多,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也會去探望父母,時常參加家庭聚會,甚至父親過世時訃聞上孝女也有我媽名字,養家也未繼承任何遺產(法院已查證屬實),所謂有顯失公平的地方是什麼?

andy 104-04-24 14:26

想請問我打算跟親戚共同在國外買房, 房子登記共同持有, 但大部分資金會由親戚來出, 房子金額約600萬台幣, 不知這樣是否會有贈與稅問題

 

另外假如說其中一方身亡, 是否房子會直接由另外一方持有, 會有遺產稅問題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4 18: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共同出資購買房屋,並且辦理共有登記,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2、屬於個人財產,倘若死亡,則由繼承繼承

3、因為在國外,故而也必須看當地的法律規定。

4、建議應該與您的親戚訂立書面協議,就雙方的權益義務約定清楚,以保障雙方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先生 104-04-23 02:04

我爸10幾年前有外遇,我媽顧慮當時我還小一直息事寧人,但這10幾年來我爸從沒拿錢回家過,賺的錢都拿去花天酒地,喝完酒回家還會大小聲,奶奶過世分遺產100多萬也沒用在家裡,還把房子拿去貸款,房貸都我媽在還,最近我爸住院洗腎,結果還要我和媽媽輪流去照顧,我媽身體也不好無法太勞累,我想請問,如何提出免除撫養義務訴訟?需要哪些證據?我從國中畢業後在自己打工賺學費與生活費,但當時都是領現金的並沒有資料? 大學後在中油打工,是不是要去調所得資料或勞保?我目前手上有的只有助學貸款的繳費資料,這樣證據夠嗎?

另外我媽媽可以提起法院訴請離婚嗎? 我媽媽考量道德問題和臨居說閒話不敢提出,那我可以代她提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3 08:47

1. 免除扶養義務是一種抗辯,當對方要求扶養時,可以對方有「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或「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為由對抗。

2. 離婚一定要本人提起。

你可以在被撫養人住所地的管轄法院提起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之聲請狀,訴狀中請提出被撫養人沒有履行撫養義務或有其他重大侮辱傷害等的證據資料,之後法院會根據請你們出庭,根據雙方提出的資料及陳述作成是否得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裁定

以上,如有答覆不詳盡的,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詢問,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黃先生 104-04-23 23:0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在被撫養人住所地的管轄法院提起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之聲請狀,訴狀中請提出被撫養人沒有履行撫 ... (恕刪)

 

謝謝您的說明,依我目前的證據足夠嗎?  他常常對我媽破口大罵,這部份要錄音不難,昨天下午我媽急性腸胃癌去看醫生,留他一人在醫院,結果我媽回去病房還被我爸罵,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但他明明就沒什麼事,醫生也說沒什麼問題只有一點辱瘡,這實在可惡。

 

黃先生 104-04-23 23:17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免除扶養義務是一種抗辯,當對方要求扶養時,可以對方有「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 ... (恕刪)

 

謝謝您的說明

 

 

evan 104-04-21 15:13

各大律師您好:

我有位認識的榮民伯伯,過世後有留遺產,台灣已有贈予人繼承,大陸也有親弟弟繼承,一年多公告過去後,想幫忙大陸親人辦理遺產事宜,因為他大陸弟弟無法來台辨理,打去海基會他們說要先去存放遺產銀行問辦理的文件,再要大陸方面去涉台辨親屬關係證明和委託關係證明再去海基驗證嗎?之後還要作什麼呢?因為不懂實在需要,律師幫忙協助我瞭解先後順序。百忙中,煩請回答,感激不盡!!

椏椏 104-04-20 21:57

律師您好:

本人是卡奴

家人近日內收到開庭通知書

案由: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種類:辯論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2:19

1.你自己本身有沒有想過者麼處理卡債?

2.應該是你沒在處理卡債,然後又有繼承遺產,繼承人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將遺產登記到其他繼承人名下,銀行認為有脫產行為

3.處理卡債可以跟銀行協商或調解,在協商或調解不成後,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更生方案獲認可的情況下,卡債能分期償還

4.目前你家人面臨的訴訟,委請律師幫忙處理會較妥,或是家人幫你處理卡債,讓銀行撤回起訴,但這非根本解決之道,現在這家銀行提告,下次別家銀行提告(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椏椏 104-04-20 22:29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你自己本身有沒有想過者麼處理卡債?

2.應該是你沒在處理卡債,然後又有繼承 ... (恕刪)

 

爸爸往生之後房子登記媽媽的名下,這封信是哥哥收到

杏樹 104-04-20 13:11

我與我女友都已將30多歲,各自住家中

自從女友家人(爸爸跟姊姊)知道我們在一起的事情後,她爸爸只表示兩個人各自考慮清楚就好,而姊姊總是不厭其煩的找各種方式,希望我們能夠分開

她姊姊做過不少事情:

1. 透過徵信社調查我(還傳訊息告訴我說透過徵信社要調查一個人的底很簡單)

1. 私下翻她妹妹(我女友)的個人東西找出手機帳密,未經同意私自查看我跟我女友在LINE的談話內容

2. 另外又說我是為了三年前她母親遺產才跟我女友再一起。聽我女友提她母親的事情時,我認為這是我女友家中的事情,只提醒我女友,拿自己該拿的就好,怎麼做自己決定,不是我該管的。

3. 說我污辱她們家,說要給我難堪。我只跟她姊談過一次電話,事後都是她姊單方面傳訊息給我,又如何污辱

4. 提及侵占罪跟略誘罪。

不論她姊姊傳簡訊FB訊息都好,我都不想回應任何話語,但她姊姊這樣的做法已經讓我與我女友困擾好一陣子

由於對於法律上並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在這問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 她姊姊這樣做,讓我跟我女友都覺得隱私被侵犯,是否真的如此?又該如何透過法律途徑避免她姊姊再用其他方式侵犯隱私

2. 說我要侵占財產,又說侵占罪、略誘罪,讓我有被栽贓的感覺,我又該如何做自我保護?

3. 她姊姊曾提及,若我跟我女友結婚後最好不要跟她有任何瓜葛,但依據她姊姊目前的動作行為,我跟我女友都覺得就算我們不主動與她有任何瓜葛,但她很可能又去找徵信社等等的去找機會打擾我們日後的生活,那我們又該如何避免?

4. 侵占略誘罪,我是找了一下罪名成立內容,由於對於法律不懂,因此還是詢問一下,是否真的在無意間有觸犯到侵占略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0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同意登入手機、line等,已經涉犯妨礙秘密。傳述您汙衊他們家的部分涉嫌誹謗罪。透過徵信社調查您的部分,對於部分個人資訊的蒐集及使用,可能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倘若對方任意提起侵占略誘告訴,我方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3、建議可以蒐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提告

4、此部分未提及對方指摘的犯行,無法判斷,請詳述。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0 23:56

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阿諺 104-04-19 23:12

律師你好....這是我所遇到的問題

我父親於我19歲又8個月時過世.一個月後.因為父親死亡的關係農保好像要有名下一塊土地才能保.因此奶奶贈與了一塊旱地(不到5分)的樣子給我們這房讓我跟我媽與妹妹可以繼續保農保下去.當時奶奶意識清楚無受任何脅迫之類的

之後 奶奶因病去世.遺產前陣子也分了.我還因為奶奶先贈與給我這塊地就想說有一部分我們這房就不分了~我實在沒有貪圖這塊地 因為也不是特別值錢.

結果 我父親的兄弟姊妹.就向我追討這個奶奶生前贈與給我讓我們這房保農保的地~要我們還出來給大家平分否則大家就要告我侵占罪...

我都想說已經有了這地 我就少分了一些土地 結果親戚們還要告我侵占

我後來有去地政查詢.奶奶贈與過戶的日期與他死亡的日期~剛好不偏不倚的兩年整.也就是說他過戶給我後的兩年同月同日死亡~剛好滿兩年

而且我們這塊地也沒有去借錢~單純就是只有保農保而已.那些繼承人就要求我要還回去.不還否則就要告我侵占.我只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我怎麼能跟他們聯手起來抗衡.龐大律師費也是一個問題.特地來問律師~以上就是我的狀況

請問律師~我這樣被告侵占成功的機率會很大嗎? 還是說我穩得住腳?

我只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 如果因為這樣有了前科....前途就沒救了

謝謝律師解答 拜託了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3:32

1.依你所述,我認為構成侵占機率不大,但是面臨訴訟,還是建議委請律師較妥

2.家境清苦,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訴訟扶助(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阿諺 104-04-19 23:36

首先非常感謝律師百忙之中回應我...讓我很感動

在請教律師 假設生前贈與沒有滿2年.是不是就有構成侵占的條件?

假設剛好滿了2年.是不是就不算在遺產內~他們告我侵占難成立?

我的贏面會比較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似不構成侵占之犯罪,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亦可委任律師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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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諺 104-04-19 23:44

律師你們好 假設他們還是堅持告我侵占罪後.假設我被法院判無罪.

還有 我被告之後 法院判我無罪 就算打贏了 還是會有前科紀錄嗎?

對於我往後職涯會有影響嗎?

最後我打贏了我能要求他們支付我的律師費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20 13:15

您好!

法院都會有刑事案件紀錄,但無罪的紀錄並不會有不良影響。
律師費要自己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米米 104-04-19 20:52

請問您,我父親過世後,我大哥只拿三萬給我,其他我父親留下多少錢與資產,他全部自已留著,我要如何知道我父親剩下多少錢,與我可以分到多少遺產,我只知道我父親沒有負債,在大陸工作,我要如何得知,我還可以份到多少遺產,因為我大哥全部都拿走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9 22:02

1.你可以去調查,看看父親有甚麼動產動產或其他財產

2.如果不知如何查,建議可以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請律師就已知的資料或是告知你應準備和資料到何處去查,有些資料並非可一步到位,需先查出一些資料,再藉由這些資料查出更多的資料(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9 23:18

您好,因為您是合法繼承人(除非您有拋棄繼承),所以可以去國稅局調財產清單以確認有多少遺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至國稅局調閱您父親之遺產清單,並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您哥哥請求限期分配遺產,若您哥哥置之不理,可提出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20 09:37

可檢附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人本人身分證及印章等,去國稅局調被繼承人財所清單以了解遺產情形。若大哥拒不交付您應繼遺產且雙方協商不成,可起訴請求分割遺產

coco 104-04-18 23:04

你好:

想請教2件事

1. 雙親過世了,子女繼承遺產

    但其中有一兒子已離家失蹤約20年了

    請問遺產是否也要保留一份給這位失蹤兒子呢

2. 辭世父親在郵局有定存但有鎖密碼(子女不知密碼)

   請問要如何領出定存呢

a126 104-05-31 09:26
回覆 coco 的發言內容:

先去戶政查詢另一位繼承人,如果查不到可以請求宣告死亡

如此就不用保留遺產

如果還活者、需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或向地政局申請分割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