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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兒 102-10-13 18:21

律師您好,有法律問題想請教

有朋友酒駕機車車禍,撞上路旁停放汽車,人也在住院中.

現場為公園附近, 有目擊者指出是有別輛汽車擦過機車導致機車滑向停在路旁的汽車.

不過警方似乎認定是單純的酒後肇事

請問這部份可以請警方調查嗎?

感謝您

煞祿 102-10-13 20:00

沒有監視器畫面 可能你舉證困難喔

而且酒駕就已經觸法 不應該上路

基本上 你朋有可能會被罰款 或者被判XXX

我建議你 向法官認罪 重新量刑

現在的司法制度 是法官自由心證 你朋友要是找藉口開脫 只是會自己更被綁的死死的

如果坦承酒駕 知錯能改 只要你朋友是初犯 一般是罰款了事

阿志 102-10-13 12:50

律師你好:

我於2013 10月09日凌晨騎機車酒駕被臨檢,酒測值1.03,當時配合酒測通過警方測試,也向警方敘述當時朋友遠道而來請他們去吃飯喝酒,去程及回程皆坐計程車,但回家後過了3小時又肚子餓,才騎機車去買東西,且很後悔騎車外出深感悔意,而這些警方有在筆錄上提及,因我是初犯且無肇事無案底,當天有居留到隔天去偵查庭有開簡易法庭,檢察官只問我認不認罪,我也回答認罪,當時想開口跟檢察官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就叫我離開了.

因看了很多網路上案例,檢察官都會提及緩起訴及公益捐等,而當時檢察官都沒提及,只問我認不認罪.請問我還有緩起訴及公益捐的機會嗎?要如何才能爭取緩起訴及公益捐的機會?是不是還會在上一次法院到時應如何向法官陳述對自己最有利? 很害怕被判刑,任何可以不被判刑的機會我都願意....謝謝你.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志 102-10-15 08:4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意思是說我的案件在未送法院前仍有緩起訴機會,請問要如何爭取?

               假如案件已到法院審理?那還有爭取緩起訴的機會嗎?

               看了回覆有點不懂---"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  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謝謝律師

 

awei 102-10-11 00:26

各位律師們好,家父這幾年陸續因為酒駕被抓,目前第四次酒駕法院宣判入監6個月,酒駕是不好的行為家父在近半年也已經改過! 當然犯錯者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因為家母最近得知罹患癌症末期病情不樂觀,而我本身也趕著結婚希望可以了父母的心願。 所以想請問 (1) 今天入監第二天,是否還可以申請延後入監? (2) 是否有機會向執行檢察官申請改判易科罰金?(當初聽說法官跟檢察官堅決要入監悔改) (3) 結婚當天是否可以申請戒護出監 (非重大事故難度很高)

宜靜 102-10-08 19:28

請問,我開公司大貨車,在9/17號時,已注意後方及轉彎處沒有來車及行人,就在轉彎時撞到了一個小孩,那個小孩只有8歲,沒有大人在身旁,騎著沒有裝燈的腳踏車,被我撞上了,這期間,我一直有到醫院去關心,對方的隱約透露出賠償金500萬,但我們公司的第三責任險只有保200,我確信那時是綠燈,我也沒酒駕,也遵守交通規則,我想問的是

1. 若我的過失責任比小朋友重,我需要擔負的刑責多重?

   2.  若在此事上,在路權上如何判定誰對誰錯?

3.追溯期是從何時算起?

   4.如果上法院,我要如何說比較有利?

 

102-10-04 15:35

律師您好:

我於102.10.03凌晨酒駕被攔檢.酒測值1.0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法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然後就把我飭回.請問一下.我現在是等判決嗎?還是要再開庭?什麼時候會判?判決書多久會送達?我沒前科.也沒肇事.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會有多重?謝謝解惑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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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9-29 21:27

您好:

請問酒後移車被開酒駕罰單(但並非現行犯,而是警員到現場發現有酒味詢問後,堅持酒測得0.18才被開單),但看到網路上有寫南投有一法官判酒駕移車不算酒駕不起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5/today-center21.htm)

想請問:1.已提起行政訴訟,也收到裁決所的行政答辯-堅持為酒駕,那現在要再做什麼嗎?是否只有等法院的出庭通知,還是不會有出庭了呢?

2.需要再提起行政答辯或是其他的文件補充嗎?是否可以提出南投的判例請求法官同理判決嗎?

感謝回答~~~

亮亮 102-09-25 16:52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您好 對於調解程序求償之金額,可依現有之單據,及沒有單據但可預估之費用(如計程車往返醫院費用),加上精神慰撫金(可自行評估)為一整體大概金額主張賠償,再經雙方磋商協議而定。如果對方一直不肯出面調解,或調解不成立。可考慮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逕行起訴。當然如果對方對於刑事部分有上訴,你可趁此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省去裁判費

 您好:依民法第192條之規定, 您朋友因此次車禍所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支出,若有收據,依法皆可請求,除此之外,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之部分也可以一併請求(例如:你朋友因此幾天無法工作,這可用最低勞工薪資去計算一天多少錢)。至於一些開銷沒有收據部分,則僅得在調解部分用一個概括的數目去談(因為你必竟沒收據,僅能看對方願意給多少及您們希望的數目去從中做個協調)。如果對方調解仍然不來的話,建議您可以考慮起訴,以保護您的權利,因為依民法第197條之規定,此民事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亮亮 102-09-25 14:10
律師您好: 因朋友去年十月發生車輛,對方酒駕開車撞到要左轉機車的朋友,有請警查來,也備案,目前刑事也有判決書下來了,但現在要走民事調解會,只是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遲遲都未出面關心朋友,請問: 1、我們手邊也有一些就診,修車的估價單,計程車等單據,但有些是中醫自費、計程車車上也沒有收據,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該如何與對方調解? 2、對方從去年到現在都未出面,如果明天民事調解他一樣沒有出面的話,我們該如何走下一步來保障 我們的權益? 拜託律師幫忙我們解答,讓我們知道自已要注意什麼,以防止被對方的惡意行為給欺負,謝謝律師 真的非常謝謝。
阿平 102-09-23 22:48

律師好:想請教本人第一次酒駕.又不希望留下前科.要用何種方式辦理才可能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還望各為大大指點迷津.感謝

阿平 102-09-21 17:06

  請教

本人酒駕肇事.無人傷亡.酒測值1.01.這樣要罰多少?會判刑嗎?若判刑能易科罰金嗎?(我10年前有業務過失致死判緩起訴)

                                                                                                          感謝回答

回覆 阿平 的發言內容:
酒駕公共危險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沒前科易科罰金
但若是第三次酒駕,就不能易科罰金了。

  請教

本人酒駕肇事.無人傷亡.酒測值1.01.這樣要罰多少?會判 ... (恕刪)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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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y 102-09-20 21:42

您好

我爸爸因酒駕,經簡易庭判決

被告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累犯,處有期徒刑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但因為家中是中低收入戶,經濟狀況不佳,且爸爸年紀已大,實在是因為收入不穩定,爸爸因心情不佳的情形下才會飲酒,現已申請上訴,但不知如何寫上訴理由狀,特來此求助,希望律師能幫忙,是否能懇請法官以勞役或緩刑,感謝。 

本件令尊既已構成累犯(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則顯已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得宣告緩刑之要件。

刑法第74條第1項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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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勞動服務)之權限係由檢察署辦理,易服社會勞動(勞動服務)之聲請應於判決確定,等收到檢察署的執行傳票後,再行提出,另須注意,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依法必須經醫院檢查確認其身心狀況可以進行社會勞動始可。就此部分可以參照刑法第41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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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芭黛 102-09-20 21:37

請問:小左與小黃是好友,因酒駕造成雙方受傷,小左開小黃的車,導致車損無法修護

小黃的車是喜美中古車當初以5萬元購買,小黃右腿受傷開刀,而今小黃要求小左支付

車損25000,因無法工作要求每月15000的生活費至小黃完全復原,請問這樣合理嗎

很急..因為小黃要求明天回覆他們的要求

 

非常謝謝妳們的回答

Emma 102-09-19 20:12

您好,

我於今年7月底因酒駕被警攔檢,測得酒測值為0.28mg. 沒想到簡易判決下來結果是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一日1000。我上網查了很多判決,發現有些人的酒測值,是我的兩倍或以上,判決結果卻與我相同。連最近新竹某國小校長,酒駕後被逮捕還嗆警察"有人死了嗎?",連他的判決都是與我類似(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2000)。

請問,我可用刑法的"罪刑相當原則"為理由,上訴聲請"緩刑"或"較輕的刑罰"嗎?

 

謝謝!!

刑事第二審上訴理由,得以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或平等原則為由上訴,但應具體指摘原審何處違反。

Emma 102-09-21 16:59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第二審

律師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目前我正在寫"刑事聲明上訴狀",上訴理由除了前面提到的"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之外,具體指摘原審何處違反的部分能否舉出因為別的判例,例如:102,交簡,xxxx 酒測濃度0.28mg, 判刑卻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一日1000,(酒測濃度和我的一樣,但判刑確比我的輕);或是明確指出其他判例,酒測值是我的2~3倍,判刑卻比我的輕或相當。

請問這些理由會被法官採納嗎?

 

另外,請問貴所有律師專門處理酒駕案件嗎? 請問該如何聯絡? 謝謝您!

感謝您在中秋假期還撥亢回覆,祝 中秋節愉快!

對於判刑過重部分,雖然可以援引其他判決作為量刑過重之理由,但此種做法或許可能用處不大,因上級審可能會直接表示該刑度是第一審法官適法裁量之結果。

個人認為比較適當的是:指摘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若曾在第一審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但對於此請求,第一審並無說明不給緩刑之理由或理由不備者,均可指摘。在上訴狀上亦可請求第二審給予緩刑或較輕之判決,只是結果仍屬不定。

以上僅供參考,畢竟每位法官均有其裁量權。

新修正之醉態駕駛罪,不比以前法條有辯護之空間,因新法將酒精濃度直接入法,只要酒測到達法定數值,辯護人之辯護空間幾乎喪失,所以目前幾乎沒有專門處理酒駕案件之律師

量刑是法官獨立審判之權限範圍,只要其科刑尚在法條所規定法定刑範圍內,並無違法,上訴審之法院一般而言通常都不會就此撤銷原判決而進行改判,因此若案件事實並無根本之改變,要尋求改變判決結果,機率不大。但還是建議您可提出上訴試試看,畢竟機會小不代表完全沒有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mma 102-09-22 19:32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判刑過重部分,雖然可以援引其他判決作為量刑過重之理由,但此種做法或許可能用處不大,因上級審 ... (恕刪)

律師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到的"指摘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若曾在第一審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但對於此請求,第一審並無說明不給緩刑之理由或理由不備者,均可指摘。"我在一審時並無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或任何其他求情動作,故是否現在我的上訴聲明狀理由僅需寫"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即可? 若需指出具體不夠充分之理由,能否請吳律師建議應從何方向下手寫? 因為我看完我的簡易判決,實在是想不出任何具體不夠充分之理由能指謫一審判決。

 

謝謝吳律師!

apple 102-09-18 13:08

請問一下律師們,我家人於五年內有四次酒駕被抓,前三次酒測值都是在於0.78以上,第一次及第二次都是罰鍰了事,到了第三次就是勞動服務囉,然後本次第4次離上次有二年半了,酒測值是0.51,因為新制法規於本年1月1日開始執行,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會有累犯之行為嗎?本次是無照駕駛也被開單了,也從地檢署那裁決先行回家等候地檢署判決,請問?這樣會被關嗎?因為不是酒駕肇事那會有可以緩刑的機會嗎?麻煩你們了~謝謝

第四次大概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依現今實務應該可能要入獄服刑

apple 102-09-18 15:5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四次大概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依現今實務應該可能要入獄服刑

嗨~張律師您好,那想請問一下,若現在有工作,會不會因為入獄服刑而沒工作呢?那請問一下,法院判下來後會有緩刑嗎?

tina 102-09-16 22:29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一下

先生本月因酒駕酒測質達0.98未肇事,所以被移送公共危險罪,當天被收押並收到$67500的酒駕罰單○隔天一早就被送去法院開簡易庭完就先釋放等法院通知。我想問的是,網路上很多人說可以先不用罰單,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後再繳罰款多的金額(一罪不二罰),例如如果是刑事罰款多的話繳完法院罰款就可以直接去監理站註銷罰單,若是行政罰款的金額多,可以拿法院罰款收據抵銷罰單金額,真的是這樣嗎?那酒駕的罰單是有期限的,如果法院還沒裁決下來卻過期了,會不有罰則?還有,那當天簡易庭後我先生還有要上法院跟法官求情緩起訴的機會嗎?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罰單快到期了,感謝

john 102-09-12 16:52

Dear 律師你好:

本人於6/15早上06:52上班行經中華路1232號附近,本人原本開外車道,因看中間車道沒有車,

便將車轉至中間車道高速公路,切正不久後便聽到有碰撞聲音,但是我的車並沒有碰撞感覺,且本人從照後鏡及左側後視鏡並無發現有人,

此時綠燈已亮,我因為走中間車道,無法切出(因我想確認是否是別人撞到我車),便開至高速公路砸道口停下來確認是否是撞到我車,但下車察看後

,發現我車沒有被撞的痕跡,於是我便繼續開車上班!

 

直到6/17早上10點頭份分局打電話給我說,我有發生車禍,且肇事逃逸,我便騎機車到頭份分局確認,

但當時警察給我看到’監視器畫面,我車離開後,後方機車倒下,我說我並沒有肇事逃逸,而且我有在交流道砸道口停下車來確認

因為當天我並沒有感覺到我車有碰撞,只有聽到聲音(不確定是不是別人有碰我),因為當時我車是靜止的,警察於是要求我回去開車過來,

給他確認,於是我便回去開車過來,警察拍照後,我也跟他說這車我並沒有處理,他說看的出來,

為車上灰塵都還在!

 

後來我有詢問當事人,是否友直接撞到我的車,當事人表示沒有,他是看我車切出來後,緊急剎車跌到,

所以我並不知道我有車禍發生,我沒有要肇事逃逸的想法!

目前9/24要去開庭,我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成立,是否可告訴我!

目前監理站我去申訴結果,他回覆我是成立,要吊扣駕照及罰款6000元,但後來我在詢問監理站申訴問題時,對方問我有沒有送地方法院,我說我不知道,他就來函告訴我要等他去詢問處理員警,我於7/23號接到另一位當事人電話,他跟我要我保險電話,他說要跟他拿和解書要送地方法院,我才知道警察根本沒有送法院,是因為我去申訴時他才要送(他還跟我保險員說,本來可以不要送的,因為我去申訴,所以要送地方法院)我覺得怪怪的,當初他要開立罰單時,我說我並不知道為何要開我罰單,他說依法要開立,因6/15是新酒駕法上路第一天,沒有開單會有包庇之嫌,又說若有異見可以去監理站申訴,為何又說因為我去申訴關係才要送地方法院,此事請協助回答好嗎?

感謝您!

 

 

std252014 102-09-12 03:59

你好,我有朋友發生車禍走了

昨天上了新聞版面

然後有位路過的網友一直說死者血液測出酒精所以是酒駕並且超速

但是我質疑的是肇事責任判定死者家屬都不知道警方也沒有公布

那位網友卻是一口咬定死者喝酒車速過快

請問這樣算不算偽造謠言

如果那位網友說的是正確那是不是洩漏機密那這樣對方是不是有法律責任

Ryo 102-09-10 01:15

律師您好:

我的表哥是計程車司機(白牌),在接送客人途中發生車禍,表哥連同三名乘客皆不幸死亡

1.發生車禍相撞客車皆無裝行車紀錄器,只能從新聞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看出,計程車左轉被直行的車輛攔腰撞上,但監視器畫面未明確拍到當時的交通號誌,新聞報導皆推論是計程車沒按號誌燈行駛。

請問,這種情況下,全部責任(刑事民事)都是計程車司機承擔嗎?

2.根據警察說法,表哥重傷部位包刮頸部(有可能已扭斷),但死亡證明上死因只寫胸腔跟其他部位,未提及頸部

請問,這樣子寫法對日後責任歸屬會有影響嗎?

3.沒有酒駕,我表哥(計程車司機)已亡,如果車上三名乘客的家屬以及相撞的車主要求賠償法律上會怎麼判決?(刑事民事該如何懲罰及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09:27

您好!死者不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可能由繼承繼承責任比例則要由鑑定機關或法院判斷。以上謹供您參考。

Ryo 102-09-10 13:42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再請教一下,民事責任可能由繼承繼承,

所謂繼承人是指當事者小孩嗎?

如果沒有妻小,只有爸爸跟姐姐,那家屬須負連帶責任嗎?(民事責任部分)

有關繼承人之順序可以參照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若被繼承人無妻小,則其財產上之權利、義務,依法由其父母全部承受。若本案被繼承人沒什麼財產動產、存款等),則對應本件死傷人數眾多之情況,後續須負擔之賠償責任不小,各順序之繼承人或許可以思考一併全數在法定期間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18:05

您好!若死者只有爸爸跟姐姐,就是由爸爸繼承,可以考慮要不要拋棄繼承;再者,若另外一輛車主也有責任,爸爸可以請求精神賠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Ryo 102-09-11 10:54

律師您好

另一件事,死者名下有一間房子,是當初爺爺贈與,現在爺爺也住在那間房子,如果拋棄繼承,爺爺就沒地方住。

現在法官還未判決出賠款,爺爺可做收回房子的動作嗎?

家人討論,若做拋棄繼承,就連房子都沒了,但如果回收贈與房子,即使事後必須做賠償,或許可以拿房子的名義貸款做賠款等動作..(←還不確定是否可行)

所以前提是,贈與房子還可以收回嗎?

 

目前所有權人已經死亡,自無法再以其名義將所有權移轉給其他人,則除非以繼承之方式取得所有權,先進行繼承登記,才能再行所有權移轉,所以本案情形而言,並無法在不繼承債務之情形下,取得該動產所有權,但初步來看後續賠償金額應遠遠大於該動產之價值,恐怕即使是依現今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法律規定來看,繼承人可以所得財產為限度對債務負有限之責任,但恐怕還是免不了還是得去應付後續漫長的訴訟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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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 102-09-11 16:36

律師您好

試問,對於車禍相撞的駕駛人,無照駕駛超速,試問,若對方已做財產轉移動作,我方還可以提出凍結對方資產嗎 ? 亦或者告對方脫產?

小文 102-09-09 02:22

是這樣的

小弟過一陣子就要去當兵了

堪稱末代義務役..

小弟對傘兵有極大的興趣

但查了一下相關資料傘兵要無前科才行

小弟在成年18歲那年喝酒騎車出了車禍

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

拘役40天 可易科罰金

想請問有這樣的紀錄 我還能投向傘兵的懷抱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經刑事有罪判決確定即有前科存在,您可以向兵政單位再確認其所謂前科有無限制罪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徹呦 102-09-08 12:58

未成年酒駕初犯(酒測值0.23)

請問需要繳多少錢

分期付款的話又是多少可以分幾期 ><

小文 102-09-06 17:42

 

是這樣的

小弟過一陣子就要去當兵了

堪稱末代義務役..

小弟對傘兵有極大的興趣

但查了一下相關資料傘兵要無前科才行

小弟在成年18歲那年喝酒騎車出了車禍

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

拘役40天 可易科罰金

想請問有這樣的紀錄 我還能投向傘兵的懷抱嗎

Nick 102-09-06 02:18

我在今年8/31號凌晨騎機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32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隔天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後來快結束時  檢查官拿了一張黃色的紙  要我在上面簽名  
簽完名....我想了想昨晚警察交待的應訊部份  我才主動跟檢察官說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了  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之類的....
檢查官也跟我說剛剛你沒早說  我現在只能把你說的這段話補充註記在我簽名的那張黃色紙上.....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關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麻煩大家回答了  謝謝 !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案卷證仍會按其程序就該案件進行分案,所以複訊的檢察官未必就是後續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本案建議您可以趕緊前往地檢署詢問該案分案情形、案件的案號及承辦股別,然後具狀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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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102-09-07 10:5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耐心釋疑!

昨天已經到地檢署遞完狀了,再次感謝您的回答和協助,謝謝!

另外也想請教您,因為我昨天遞到地檢署說明我的相關狀況後,小姐拿給我寫的狀是"陳報狀”

請問以我的目前的狀況寫陳報狀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有看到您說要提聲請緩起訴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有“聲請狀”

還是目前遞“陳報狀”就可以了呢?

謝謝!


Nick 102-09-06 02:04

我在今年8/31號凌晨騎機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32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隔天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後來快結束時  檢查官拿了一張黃色的紙  要我在上面簽名  
簽完名....我想了想昨晚警察交待的應訊部份  我才主動跟檢察官說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了  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之類的....
檢查官也跟我說剛剛你沒早說  我現在只能把你說的這段話補充註記在我簽名的那張黃色紙上.....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官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因為這樣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案卷證仍會按其程序就該案件進行分案,所以複訊的檢察官未必就是後續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本案建議您可以趕緊前往地檢署詢問該案分案情形、案件的案號及承辦股別,然後具狀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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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nybox 102-09-05 12:58
您好 本人因酒駕撞人渾然不知繼續前開,直到車子無法行進停下,也被路人報警抓到,(我酒測值1.15) 送至派出所,做筆錄時看到監視錄影帶後才知自已犯下大錯傷了人。 也承認無誤... 3萬交保出來後,第一時間想去探望傷者,對方原來是認識的友人,對方也酒測值1.5, 與傷者家屬聯絡後,馬上去探望,對方家屬見我有誠意面對解決問題不逃避,傾向不會提出傷害告訴... 請問接下來我即將要面對的是什麼刑責? 是否會被關? 因我是單親媽媽,有一未成年女兒,我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 因也是初犯..法官是否能從輕量刑? 因我也犯後態度良好不否認。 如果可以....刑責能否易科罰金or勞動代替? 我很後悔,此時也很害怕, 因自已身上也沒錢.. 不知要面對的是怎樣的後續.. 可否請律師團們解答? 謝謝....

您好

酒駕撞傷人未留在現場,可能觸犯之罪為刑法第185條之3、第185條之4之罪,另外就撞傷人的過失傷害而言,對方也許願意不行使告訴權,但前述二罪均為公訴罪,不能私了。

因犯行明確,若你已坦承不諱,向被害人道歉,並願意賠償,可以在檢察官偵查時向其表示你願意接受易科罰金之科刑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亦即認罪協商),檢察官或許會向法院聲請依協商為判決。

michelle 102-09-03 01:10

你好,本人爸爸6月時被酒駕機車(0.6)撞到,兩腳撕裂傷及挫傷,對方也有受傷.我爸因傷口疼痛,連日無法入睡,精神受影響,而且擔心傷口癒合情況而影響工作(工作是農),因太操煩,幾天後令他躁鬱症復發,住了一個月醫院治療,出院時醫生在診斷書上註明往後一個月須家人陪同照顧.

    經過一次調解,對方沒提出合理賠償(只賠償醫療費用)及悔意,因對方有受傷,現在互告過失傷害,對方公共危險罪簡易庭判決(還沒判刑),傷害的第一次偵查庭已結束,做筆錄及申請鑑定.檢察官問對方為什麼提告,對方說是因我方先提告提告,不要求我方賠償. 偵查庭前一天收到簡易庭調解通知,是下星期.

想問一下: 

    我爸在事件中因躁症復發,可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因工作是農,沒有工資證明,不知怎算工作損失?    如果再調解不和,對方的公共危險罪會判比較重嗎?  在調解過程中,可要求精神賠償工作損失嗎?(算不算在調解範圍裡)   如果調解不成,下次還會再調解還是直接送法院?   本人知道如果互告傷害雙方都會被判刑,如果調解不成,檢察官決定起訴,我方怎可申請民事賠償?

   事到如今酒駕問題太嚴重,只想酒駕人士負上相當的負任!!

謝謝你們回答幫忙,感恩!!!

回覆 michelle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酒駕車禍法官會視警方鑑定或報告結果判定到底誰要負責,所負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賠償。如刑事部分可以確定是對方有罪,你爸爸沒罪,則你爸爸當可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賠償範圍除了醫藥費外,還可以求精神慰撫金,其求償金額沒有一定,由法官視個案酌給。請求的時點,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也可以在調解中提出請求。如是由法院送請的調解調解不成,就會轉回法院。

本所曾為八十老婦車禍受傷獲判四百多萬元天價之特例,而受電視採訪,詳請參連結:

www.omniservice.com.tw/law/html/pd_e1b.html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飛飛 102-08-31 07:15

請問我在2013年8月26時被抓酒駕酒測值0.53 我在五年以內已經酒駕過一次了但那時我沒有以公共危險罪起訴也沒拘留開庭只有繳罰單而已 這樣算累犯嗎? 那我金額匯罰多少? 可以分期支付嗎?我會被關嗎?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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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依您所述之前案既沒有遭刑事判決處以有期徒刑,則並非「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因此不會構成「累犯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peter 103-11-13 00:08
回覆 飛飛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在2013年8月26時被抓

因為我的情形跟你一樣.都是在新制上路後.酒駕. 你被判決  結果如何 可以告訴我嗎? 謝謝你

我也是新制上路後的.初犯  謝謝

 

dean 102-08-28 16:18

各位律師你們好

由於前陣子8月酒駕酒測值0.57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察官判定緩起訴2年 罰金8萬 要去6次安全宣導課程

但是同月份朋友的酒駕酒測值0.66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察官卻只判定緩起訴1年 罰金7萬 不用聽安全宣導課程

想請問為何有落差??同樣是初犯 判定的標準在哪

是否可以拿朋友的緩起訴處分書作為依據提出上訴呢?

我知道酒駕不好 也有受到教訓 但錢真的不好賺

所以希望能改判輕一點 

今天打去高檢署問 他說已經才確定了不能起訴?

是真的嗎

緩起訴處分已經是很好的結果了,不用自尋煩惱,重來不一定就會比原來的處分輕,處理的不好被撤銷緩起訴處分不是更慘...。

aiweiwei 102-08-26 15:49

酒駕

第一次開庭時 發官問說 緩刑一年 半年內68000 

之後收到簡易判決刑書 那是什麼意思呢?

然後去網路查當時酒駕的紅單 已經跳至八萬多了

所以 我應該怎麼做呢?

 

我的問題是1、簡易判決刑書是什麼意思 以及後續該怎麼處理?

 2、罰鍰的價錢到底是哪個才算呢?

(1)○○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2)○○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兩者是不同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所以如果沒有及時聲請法院開庭、調查證據的話,很快就會接到法院的刑事簡易判決,之後則只能聲請上訴救濟了,無形中審級利益是會因此滅損的(等同於一審直接飛掉)。總之,如果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能就要儘快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否則結果恐怕就不太妙了。

本件依您所述,極可能收到的是有可能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但您又提到有載明緩刑,則似乎也有可能是刑事簡易判決,究竟係為何者,煩請您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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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樹 102-08-26 09:50

你好  酒駕住院有理賠嗎...酒駕共共危險 民國幾年開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酒駕一般保險是不理賠的,您可以再確認一下您的保險契約有無除外條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iweiwei 102-08-25 17:37
酒駕 第一次開庭的時候 法官說 緩刑一年 半年內68000 問我說有沒有困難 我說 有 他就叫我先離開了 之後收到 簡易判決刑書 那是什麼意思呢? 然後 我去網路查當時酒駕的紅單 價錢跳到80000多了 所以我應該怎麼辦呢? 希望能指引我方向 謝謝
102-08-24 20:16
請問

甲男與乙男糾紛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甲男稱乙男酒後駕車至甲男家找他發生爭吵.乙男到場吵架約30分後甲方報警方到場.

問1.(僅條件證據1)甲男願作證乙男酒駕情事.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2.承上(條件證據有2)乙男若自白坦承酒駕.加上甲男作證.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3.承上1與2若有路口監視器佐證與沒有路口監視器佐證.是否有不同之結果?(條件證據有3)

 

8/25   其實是有真實的事件發生:

朋友與大哥在家中為了門口停車位置問題有爭執,爭吵中家中似有人報警,且爭吵過程朋友與兄長有至門口做移車動作(平常朋友之車輛為停在無尾巷巷口第一台車,因第二台車有需要需移至前面,而朋友之車輛為加長之客車,家中無人可代為駕駛,因此由第二台車移開後,朋友僅做向後移動一台車的距離而已,並非將車行駛在道路上)移車後與兄長進屋,不久員警到現場,叫出朋友查問,言談中發現朋友似有酒味,遂通知其他員警攜酒測器具前來,朋友向員警自白坦承有至屋外作移車動作,且經酒測僅得0.18酒精值,現重點是員警並未直接目睹朋友移車,僅憑酒測值及自白逕行開立罰單。

這樣的處份是否有執行過當之嫌?若要提起行政訴訟,重點應擺在何點?望線上律師指點迷津~~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8

 你這是學生作業吧?

作業要自己寫,才有收穫勒

102-08-22 22:08

請問10年前有酒駕肇事紀錄.今年7月底又發生一次.請問刑責會加重嗎?不是有說5年內沒紀錄就可算初犯嗎?

法律小學生 102-08-23 11:01

酒駕已經有新的規定出來了 處罰的刑度跟標準 都變嚴重了

我自己也有整理相關資料 大致上會怎麼樣 我也清楚

你可以寫信給我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跟你分享

小樂 102-08-21 06:34

機車機車對撞對方酒駕測出0.40

當時是我要左轉我的視線被7-11貨車擋住

對方直行當時紅綠燈都是閃爍燈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我已經過一半時速40-55對方70-80時速從沒未減速

發生車禍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是很兇的口氣問駕駛者是誰?

當時沒力氣起來也沒力氣回對方問題

對方在警方未到前還跑去7-11買飲料解酒

事後做完筆錄說會全負責

到私下談和解時又百般挑難

給對方機車估價單要19930又嫌太誇張

讓對方自己拖去給對方認識的車行估要15000醫藥費2350

後面對方又說跟家人討論結果是再減半

我有載人被我載的傷到腰我是傷到腳皮肉傷一直未好

對方看証斷證明書說沒寫建議能休息幾天所已不負責上班費用

跟他原先說的都不一樣

我是做夜市的哪有薪資證明?

 

直接提告又該準備哪些!?

警方哪邊我是說暫且不提告

1.提出刑事告訴就直接向承辦員警提出就好 基本上不需要準備資料 2.將來提出民事求償 則需準備相關費用單據 跟民事起訴狀

ming 102-08-20 12:22

時間:2013.08.11  酒駕,駕駛機車無肇事 ,酒精濃度 0.83     

請問新罰則與法律責任

 

如果沒有相關前科紀錄 應該會附條件緩起訴 繳納5至10萬給國家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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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偉 102-08-19 22:42
律師你好 請問緩起訴期間(未滿一年) 再度酒駕自摔..沒有撞到人也沒有撞到車什麼事情都沒有.. 單純自摔跌倒.. 因為自摔跌倒..大腿骨頭斷掉..手也斷.. 目前乘坐輪椅.. 開庭..檢察官公共危險罪成立.. 就說我可以走了.. 請問..接下來還有什麼事情?? 是要等法院?還是什麼??? 如果法院那會怎麼判?罰錢?被關?還是什麼.... 因為我現在都一直無法走路..不知道會怎麼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酒駕,所以會成立公共危險罪,檢察官可能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您先前的緩起訴,可能會被撤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偉 102-08-19 22:41
律師你好 請問緩起訴期間(未滿一年) 再度酒駕自摔..沒有撞到人也沒有撞到車什麼事情都沒有.. 單純自摔跌倒.. 因為自摔跌倒..大腿骨頭斷掉..手也斷.. 目前乘坐輪椅.. 開庭..檢察官公共危險罪成立.. 就說我可以走了.. 請問..接下來還有什麼事情?? 是要等法院?還是什麼??? 如果法院那會怎麼判?罰錢?被關?還是什麼.... 因為我現在都一直無法走路..不知道會怎麼判??
1.檢察官可能撤銷緩起訴 2.檢察官可能起訴後由法院審理 也可能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那法院可能直接判決 不會傳喚你到
阿富 102-08-19 18:30

我停路邊,對方酒駕高速撞我,後來估修車費要14萬,對方說沒錢,想請問,如果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還是這樣表示的話,是否只有提告一途了呢? 從來沒有告過人,不知道整個流程該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是否要先跟警方申請初步研判表呢?或是調解不成可立即提告呢?謝謝~

小偉 102-08-19 17:23

請問緩起訴期間(未滿一年)

再度酒駕自摔..沒有撞到人也沒有撞到車什麼事情都沒有..

單純自摔跌倒..

因為自摔跌倒..大腿骨頭斷掉..手也斷..

目前乘坐輪椅..

開庭..檢察官公共危險罪成立..

就說我可以走了..

請問..接下來還有什麼事情??

是要等法院?還是什麼???

如果法院那會怎麼判?罰錢?被關?還是什麼....

因為我現在都一直無法走路..不知道會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