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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穎 102-07-30 14:31

你好我想請問酒測0.06然後車禍? 這樣需要罰到酒駕的罰鍰嗎?

路權來說我們比較大? 對方是從巷子衝出來的??

 

emily 102-07-25 18:02
6/19騎車行人發生車禍 馬路為三線道,我騎於中間車道(左側汽車道,右側為機慢車道).我於綠燈進行行駛,對方橫越雙黃線,於左側跑步過來,我看到她時,已在中間車道,為避免撞到他,我緊急進行右彎,而右彎手把往前撞到對方,導致對方跌倒,我方機台也滑倒. 警察有到場進行確認,有確認無酒駕煞車痕為中間車道往右偏.且有目擊證人證明對方於雙黃線小跑步穿越車道 當時雙方皆被救護車送到醫院,但因對方年紀較大,有骨折腦震盪,且骨折有進行開刀.在下狀況為腦震盪及手腳臉部擦傷,及機車損壞. 因在下強制險過期未續保,但此部分一樣請對方進行補償基金會申請,基金會在以肇事比例代位求償我. 但目前對方又另外要求我要賠償2萬元現金,表示有內傷需另外吃中藥2個月,但要我吸收一半(此部分無收據).且表示如現在不答應,後續調解會要求更多(因為他們家境不好,目前她女兒辭職照顧她,看護費的部分強制險應該有負責) 我有上網尋找案例,針對路人違規部分,一般肇事責任比例較大皆在路人(我方應為應注意未注意),這樣我還需要另外賠償2萬元嗎? 目前我方也有傷害機車也有損壞,這樣我也可以向對方進行求償嗎?(目前初步分析表還沒下來,已經超過一個月囉!) 如果我不賠償的話,對方應該會進行過失傷害告訴,這樣我方也一定要提告嗎?如他提告,我方會被判定有罪嗎? 這樣如進行調解的話,要如何處理才能保護我方權益.目前還在等初步分析表,確認罩責在進行調解.
sendenfor 102-07-23 21:14

各位大大請協助解答
我媽媽於2013年7月9日在雲林縣被一位酒測值0.884的駕駛酒駕撞死了
我媽媽的後事也都順利的辦好了,接下來就是刑事民事的部份
我想試問幾個題

1.此案子刑事目前是由雲林地方法院審理
民事的部份我是否能夠在台北的法院提告(甚至連刑事的部份都移到台北的法院審理)?
(我們四名子女都住台北)

2.目前對方只想用強制險來做賠償(200萬)來跟我和解,當然我不可能答應,假設未來我求償400萬(民事也判賠400萬的話)扣掉強制險那個肇事者自己本身需要出200萬
因為刑事的部份他必須去坐牢,後續的200萬他是否一坐牢200萬他就不用賠償了?
即使出獄後也不用賠償?

3.這樣的情況是否申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會比較有利?

4.申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的時間點在什麼時候最好?

5.肇事者的貨車還有其他的保險(除了強制險),因為酒駕的關係理應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是否有機會請求保險公司賠償再由保險公司自行對肇事者求償

 


阿義 102-07-23 13:13

各位律師

我於98年

102年四月四號
各有兩次酒駕記錄
第二次沒有肇事
但我在改法後7月22日又被抓到酒駕一次0.32

我是在21日凌晨11點喝到2點多回家

隔日下午三點多去牽車
因為附載人員沒戴安全帽被攔下
後來被酒測 我也沒想太多 以為酒精都揮發掉了
但是測出還是超標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這樣會被關嗎?
我有看法規有五項例外
其中一條就是家境問題
家中只有我和哥哥在工作養爸媽家裡還有房貸
哥哥和我都也還有學貸
我知道自己錯我會承擔 但是如果要關
我家就只剩哥哥養了
當時簡易判決 他也沒有給我明確的答案
請問我甚麼時候會知道我會接受甚麼處罰
如果真的不幸要關 我要在甚麼說明我家的經濟情況
請求法官讓我易科罰金呢 

第三次可能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不過還是等到執行時向檢察官提出聲請看看

阿義 102-07-23 13:5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第三次可能不會再准易科罰金了 不過還是等到執行時向檢察官提出聲請看看

這五種「例外情形」,包括:

       一、單純食用含有酒精之食物如:(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而無飲酒之行為。

     二、吐氣酒精濃度低於0.55mg/l,且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

     三、本案犯罪時間距離前次違反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第一項之罪之犯罪時間已逾三年。

     四、有事實足認被告已因本案開始接受酒癮戒癮治療。

     五、有其他事由足認易科罰金已可收矯正之效或維持法秩序者。

       我第二項合格 那第四和第五要怎麼證明呢? 

 

檢察長會議決議認為,酒駕3犯發監是基本處理原則,各地檢署檢察官仍可就個案,審酌酒駕者的經濟情況、家庭狀況等給予「例外情況」,但並非酒駕2犯就不用發監,如果酒駕者犯行惡性重大、酒測值太高等情形,檢察官仍可就個案從嚴處理。


本案已經法院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所以本件若您是經簡易判決的話是可以易科罰金,不用坐牢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
 

阿義 102-07-23 19: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已經法院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 ... (恕刪)

謝謝您回覆我

簽限居是我還會在開庭一次嗎?

Ricky 103-09-21 14:21

請問阿義先生,可以知道您最後的判決為何嗎?因為我昨天也是第三次酒駕被抓了,我很緊張,怕會直接入監,可以拜託您跟我說一下嗎?謝謝你

102-07-22 13:23
律師 你好      我於2013 7月20日晚上騎車酒駕被臨檢,酒測值0.82,我是初犯且無肇事,當天有居留到隔天去偵查庭有開簡易法庭,我有承認公共危險罪,請問因2013 6月新法上路,這樣我會被關2個月嗎?開完簡易法庭就先回家,也沒收到判決,是不是還會在上一次法院,請問一下無前科 會被關嗎?   感謝你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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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依您所述情形目前狀況應僅是由檢察官完成複訊,至於本件後續偵查程序還是必須等檢察官為起訴、緩起訴處分才算結束,只不過檢察官會否再行開庭,則並不一定,本件您並無前科,則或許向檢察官聲請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案件不會進到法院審理)是較好的選項,相對來講對您的傷害應該也可降到最低。

102-07-22 14:06

 請教律師ㄧ下

要如何向檢察官聲請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案件不會進到法院審理)

102-07-22 14:1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目前狀況應僅是由檢察官完成複訊,至於本件後續偵查程序還是必須等檢察官為起訴、緩 ... (恕刪)

 

請教律師ㄧ下

要如何向檢察官聲請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案件不會進到法院審理)

 

有關緩起訴處分部分,建議您趕緊提出書狀向檢察官聲請看看。

102-07-22 15:5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關緩起訴處分部分,建議您趕緊提出書狀向檢察官聲請看看。

律師 你好

     請問是去地檢署申請緩起訴處分書狀嗎? 麻煩告知我一下,我是初犯有點會害怕被關

 

白話版

寫狀子送到地檢署去,以便向承辦檢察官求情....

102-07-22 17:5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白話版

寫狀子送到地檢署去,以便向承辦檢察官求情....

律師 你好 

狀址是到地檢署拿嗎?  謝謝

 

 一般來講這種非程序事項的狀子,地檢署並不會提供範本的...

102-07-24 17:44

 律師你好

依目前狀況2013 6月13新法,我可以易科罰金嗎,還是說會先關2個月

0.82酒測值  無肇事 無前科 初犯

謝謝

102-10-04 11:29

 律師 你好

     我已收到傳票,刑期是2個月(無註明是否可以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萬,10/21要報到,請問一下我過去法院這2個月是否可以易科罰金,另外還有緩起訴機會嗎?

陳昱辰 102-07-15 20:38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上禮拜我在上班的途中發生車禍,我想請問一下這能申請勞保嗎??

因為我是有聽到公司說公傷假,這要怎麼申請??要付哪些資料。我只知道要醫院的診斷證明要附上醫生建議休養幾日,但是今天我回醫院問醫生,醫生卻說這不是我能決定休養幾日,有些人車禍後馬上就可以上班,所以這不是我能決定。那我要....?

另一個問題:就是跟我發生車禍的車主,他目前沒有駕照因為之前酒駕吊銷,那....他的保險賠償嗎??因為我的車子壞掉,然後我牽去車行估價,車行只有手寫估價單,他不開給我一張,我只能用手機拍回來,那這樣能證明??

 申請公傷假只要有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即可,醫院估計應休幾天那是當你需要休養很久且公司與你之間對於是否已經傷癒有爭執才有需要,如果真的有需要可以上網找找,應該是可以找到願意開立的醫院。 修理費用部分,估價單照片是不適合的,保險公司應該會要求你拿修理的收據正本。

Mio 102-07-12 20:43

我在前陣子發生了車禍,發生的過程是,我是騎機車走在機車道上,速度大約是2.30,可是有一台車突然轉向機車道,然後我就被撞飛了,我的後面還載了一個人。之後警察也有到現場做了酒駕測量,撞到我的那個人是有喝酒,之後他被帶回警察局,我們也被送上了救護車送到了醫院,人受了傷,車也壞了,深受的東西也都壞了,到現在傷口也都留下了傷疤,也有後遺症,有時候也都會復發。受傷的那些日子也什麼事都沒辦法做,這些要怎麼跟他算?損失的東西可以跟他索賠嗎?精神賠償也可以跟他要嗎?收口留下的後遺症也可以要求他負責嗎?自從發生車禍之後,對我的心靈造成很大的恐懼,到現在還是不太敢自己騎車,都要麻煩別人接送,造成了我很大的不便也可以跟他算嗎?我該怎麼跟他求償?可以像他求償嗎?可以求償的有哪些?

 你可以起訴,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包含疤痕整形的費用)、無法上班期間的薪水機車修復費用、還有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Mio 102-07-15 14:0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起訴,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包含疤痕整形的費用)、無法上班期間的薪水機車修復 ... (恕刪)

請問我壞掉的手機眼鏡還有身上的衣服那些也都可以叫他賠嗎?

那幾天沒有辦法上班那些也可以嗎(紙是工讀生在幫忙的沒有證明)

醫藥費那些都是要有收據嗎?

疤痕整形如果沒辦法6個月以內用好也可以跟他要嗎?

精神賠償可以跟他要嗎?

如果先對他起訴了還可以撤銷告訴嗎?他會有案底嗎?

Mio 102-07-17 16:5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起訴,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包含疤痕整形的費用)、無法上班期間的薪水機車修復 ... (恕刪)

請問如果我提告之後在側銷告訴那樣被告的人會有記錄嗎?

Mio 102-07-12 20:39

我在前陣子發生了車禍,發生的過程是,我是騎機車走在機車道上,速度大約是2.30,可是有一台車突然轉向機車道,然後我就被撞飛了,我的後面還載了一個人。之後警察也有到現場做了酒駕測量,撞到我的那個人是有喝酒,之後他被帶回警察局,我們也被送上了救護車送到了醫院,人受了傷,車也壞了,深受的東西也都壞了,到現在傷口也都留下了傷疤,也有後遺症,有時候也都會復發。受傷的那些日子也什麼事都沒辦法做,這些要怎麼跟他算?損失的東西可以跟他索賠嗎?精神賠償也可以跟他要嗎?收口留下的後遺症也可以要求他負責嗎?自從發生車禍之後,對我的心靈造成很大的恐懼,到現在還是不太敢自己騎車,都要麻煩別人接送,造成了我很大的不便也可以跟他算嗎?我該怎麼跟他求償?可以像他求償嗎?可以求償的有哪些?

林智群 (klaw) 102-07-13 14:48

建議提告過失傷害,法院會安排調解,

至於精神賠償,就算起訴,法院也不會判很多

Mio 102-07-13 15:45

那我應該先私下找撞到我的那個人談嗎?如果跟他談不冗在提告會比較好嗎?

Mio 102-07-17 16:5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提告過失傷害,法院會安排調解,

至於精神賠償,就算起訴,法院也不會判很多< ... (恕刪)

請問題告之後在撤銷告訴那樣被告的人會有記錄嗎?

waiting 102-07-11 18:14

您好:

有認識的友人日前因機車酒駕被警察臨檢,酒測值超過0.55毫克 (應該是超過最高標了),

並無肇事,警察表示會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目前等候法院通知,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一定會被判有期徒刑嗎? 還是說可以易科罰金?

該人是初犯,當然還是自己有錯在先,想請問可能的判決及罰則,

謝謝!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所謂等通知應該是等地檢署的通知,這個部分可能是警方口誤。
刑事案件在警方處理告一個段落後就會移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來偵辦,再由檢察官來決定是否起訴,沒有起訴的話,案子是不會進到法院的審理程序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2 11:00
回覆 waiting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您在南部,可以找本所律師幫忙代理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事宜。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薛大寶 102-07-08 08:46

律師大大請問移送到地檢署,經檢察官審問時(就是所謂的偵查庭嗎)?? 我是五號酒駕 夜間在派出所拘禁了一夜 隔天早上送地檢署 然後 等檢察官問話, 無前科無肇事 騎摩托車經警察攬下來的,我很配合 的吹氣 問筆錄! 那檢察官問話的那時候 就是在偵查了嗎?? 他問 喝酒 喝幾瓶 騎車要去哪 有沒有前科 認不認罪 我都據實回答 !可是為什麼 沒說要不要緩起訴 ,或是簡易審判呢?? 我現在該怎麼作 才能請求緩起訴??能交交我嗎...........犯錯就是犯錯了 ,只求能盡量的緩回, 我現在該做些什麼 ?是跑去地檢署 該找?? 才能幫助我呢?

薛大寶您好,

一、按刑法第185-3條之規定,酒駕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沒有取得緩起訴,很有可能會留下刑事案底,請謹慎為之。

二、您現在的情況,偵查庭已經開完第一次。因為是簡單的案件,很有可能不會有第二次開庭。

三、現在您可以撰寫書狀(務求迅速),詳細敘述您願意配合檢察官的調查,捐助公益款項給國庫等等,俾求取得緩起訴或認罪協商的機會。倘若有委託律師為您撰寫書狀的必要,也歡迎與我們聯繫。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林欣 102-07-06 02:12
母親3月被酒駕追撞,經醫生診斷腦震盪 現在也留下了車禍後遺症,精神不濟˙手抖˙口齒不清 因為不放心母親一人在家,都需要有人在家照顧母親,我也因這樣辭職了 上個月出庭檢察官提出要我們與對方合解 因為第一次遇到車禍賠償事宜有些不清楚 1.賠償內容應列出幾個項目呢 2.家人照料看護也需要開立醫生證明嗎? 3.賠償金額大概要多少算合理範圍有公定的價錢嗎? 請大家幫忙回答一下吧!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6 05:14

關於車禍賠償實務上約分有,醫療費用、增加生活費用(如看護費用、醫療用品之支出、交通費用、後續預計支出之醫療費用)、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計算欲請求之金額,至於是否合理,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6 15:39

 樓上周律師所言甚是,這裡容我再補充一點,建議您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裁定,查明對方現有財產多少,這是因為即使您獲得損害賠償勝訴判決,也可能因為對方無財產而執行無著。倘經查明對方現有財產,則可考慮對肇事者聲請假扣押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奈里 102-07-05 21:39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去年12月底,我的機車停在大樓路旁紅線路段(因為大樓沒有歸劃機車車位,大部份的住戶都只能停在紅線上),當天我旁邊還有停另一台機車,我們當時都不在現場,半夜一名酒醉男子(後來酒測值出來有超過公共危險標準的樣子)騎機車轉彎時擦撞我旁邊那台機車然後滑倒在地上撞到頭昏迷(聽說到目前還沒醒來),他撞到的那台機車壓向我的機車,隔天警察就因我是關係人通知我作筆錄。 後來也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消息,直到今天突然警察通知我那個酒駕撞到昏迷的人的家屬要告我,說是因為只有六個月的期限所以趕在期限到之前提告了,等我收到通知的時候已經超過六個月沒辦法申請車禍鑑定了。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對方要告告得成嗎?車禍鑑定也沒辦法作了,我有沒有其它能自救的方式以厘清到底目前我的責任佔了多少? 感謝律師先生小姐不吝撥空回答!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6 05:29

關於台端所述,法院會判斷台端有無過失,因你機車是停在紅線區段,可能對過失因果關係判定有影響,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小王 102-07-05 05:08

  不好意思 我想要請教一下
我在6/18日新法制 刑法185-3條 正式上路施行後 騎乘機車違規逆向機車侵入我方車道撞上(警方已有錄像) 我方經過酒測0.57 (只有酒測 沒有平衡測試)
新法制 刑法185-3條 構成要件是 酒精吹氣濃度超過0.25 所以我已經構成公共危險  因非現行犯 目前還沒做筆錄 以及移送地檢偵查庭 

1.   我是從新店到三峽後被逆向車輛侵入我方車道 我有做閃避動作 仍被撞上 對方內出血手腕骨折 對方為事故主因  是否可以主張就算沒喝酒仍會被撞上 並不構成酒駕致人重傷 (檢察官問我這條 不能認罪?)

2.   如果筆錄時 提及在哪裡喝酒然後搭乘計程車到友人住處經過休息 認為酒已退意識清楚
先去加油再從從新店騎到三峽才被逆向撞是否有壞處?

3.   開偵查庭 檢方問話 是否應該認罪悔過爭取緩起訴? 機會大嗎 我剛滿18歲 準備復學 無前科 

4.   經過修法後0.25就變成是構成公共危險的要件
而不能用不能安全駕駛去抗辯
是這樣嗎? 還是還有爭取抗告的空間? 我在網路上查詢到文章
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說0.25是構成公共危險唯一要件有違憲疑慮 不過就算違憲 得申請大法官釋憲 程序太複雜麻煩不易 偵查庭時檢察官認罪悔過是否比較好?

5.   開偵查庭跟檢察官認罪的話 後面地方法院被起訴就沒有認罪協商的空間了?
那我開偵查庭的時候該怎麼辦比較好 有建議嗎?

6.   此次事故雙方皆有受傷有權利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我和對方尚未達成和解  雙方目前應該還沒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以及地方法院是否會看我是否和對方有無達成和解來影響公共危險一案判決?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有點多 還懇請能給我一點建議 

 

1.過失傷害罪構成與否主要還是要看肇事因素分析,與酒駕應屬二事,要分開來討論才是,其次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可以因和解撤告而終結刑事程序,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則是非告訴乃論,並不會因和解撤告而終結刑事程序,所以建議在過失傷害罪部分可以思考一下以和解方式解決是否較為有利。
2.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目前酒駕情形嚴重的狀況下,應該要透過聲請釋憲由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期待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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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 102-07-04 21:17

律師您好我爸爸酒駕撞到鄰居騎車的兩姊妹有報警處理 我爸被罰9萬元對方一開始說只要把車修好和醫藥費車修好了一直找他們和解 她們都不願意後來上調解一開口就要40萬 說她半年無法工作請問我們應該向她提出醫生證明還有甚麼如果被她們告能易科罰金嗎?我爸名下無任何財產一定要給她們錢嗎 如果我們打死都不給 最照成甚麼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無法達成和解,則刑事會有過失傷害罪而被起訴並判刑,雖然刑期不重,但仍會留下前科,民事會有損害賠償問題,以填補損害為原則,建議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奇米 102-07-01 11:43

酒駕2年多前罰款已繳清

可是最近通知 駕照吊扣2年 

可以縮短時間嗎?

菈菈 102-06-26 22:09

我想請問酒駕初犯會被抓去關嗎??酒測0.35 但是到了警局休息一段時間後酒測值就降到0.25以下了!!那這樣會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18

 你這個酒測值應該還沒有超過移送標準,不過罰錢是一定要的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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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nrykong 102-06-26 01:06

最近在網路上跟人起了爭執,而那個人最後在我的回文底下留了

"最後,提醒你出門小心,別被酒駕撞死了!"

請問這是否構成恐嚇或其他威脅的要件,我是否可以對他做出什麼行動。

林欣 102-06-23 21:29

前陣子母親因被酒駕肇事的撞到,在上星期家裡收到法院傳票

母親是告訴人的身份,因母親車禍撞擊腦部留下後遺症

每天昏沉精神不濟,是否可以寫告訴委任狀由先生代理來出庭呢?

母親因身體關係不分便出庭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告訴人得以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本件由於您母親現在傷勢較重,身體不適,建議簽署委任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開庭時再向檢察官說明告訴人身體不適的情況即可,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黃喻 102-06-23 11:48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狀況是這樣子的

車子借給朋友結果酒駕

車子線在被扣留在警方那裡

明天要去繳納罰鍰 車主本人需要到現場嗎?

小言 102-06-20 20:02

因我先生這幾天要考職業客車駕照,準備考過筆試路考後,再去交通大隊申請職業計程車司機的執業登記證考試資格。

但因他曾經在8年前有過一次酒駕紀錄,而當時被檢察署的檢察官處以緩起訴一年(一年內沒有再犯,注意是緩起訴而不是緩刑)。現在問題是我先生以前的緩起訴酒駕紀錄,是否無法通過現在警察局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審查資格呢?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判決罪行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一、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之罪。
二、曾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之罪。
三、曾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罪。
四、曾犯懲治走私條例之罪。
五、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六、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

酒駕是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並不在上述條文限制範圍內,何況前案乃是緩起訴結案,並不是判決罪行確定,應沒有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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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20 00:41

大師您好請教您
關於交通事故問題:
我於4月初與人發生車禍雙方都酒駕對方重傷近日接到法院傳票
以違背安全駕駛傳喚我
請問我的吐氣酒精值為0.45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
我有保酒駕險0.55以下會理賠保險業務員卻說若法院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我一但成立保險公司一概不予理賠
違背安全駕駛是否等同公共危險罪?
我是不是該請律師為我辯護呢
發生事故時處理員警有對我作初步檢測如走直線單腳直立確定我無喪失行為能力
我有全險但公共危險成立不賠我無力承擔如此鉅額的賠償
請大師幫幫我
以您的專業我該如何處理呢

阿群 102-06-20 00:03

您好  我的哥哥在6/17日晚間因騎摩托車遭遇臨檢,發現他有酒駕酒精濃度超過1%,

但無肇事,羈押回地方派出所時有做各項測試,走直線,畫圈圈,金雞獨立等....,都一切正常,

隔天到地檢署後2萬元交保。

我想請問律師,因為我哥哥他有三個小孩然後還有一個快生了,經濟壓力非常的大,若是服牢役的話工作一定不保,家庭生活也會陷入困境,請問律師像這樣的情況是否會坐牢,有沒有可能以其他的方式代替坐牢,或者是罰緩的話大概會有多高,對了,他沒有其他前科

 

阿群您好,依照你所述內容,簡覆如后:
一、因你哥哥酒測濃度已超過0.25,確實已違犯刑法第185-3之規定。然是否必定坐牢,尚須待法院審酌一切情狀(如:違法程度、犯後態度、有無前科、資力...等)後,視法院是否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及法院是否認[得]准予易科罰金而定。
二、以上,如有其他問題,請再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
                                                                                魏千峰律師敬上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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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 102-06-18 21:17

各位律師好:

6月17號晚上約九點多跟朋友聚餐吃飯,席間有喝酒,到了12點多的時候散場,因為本人從事早餐店,而且聚餐的地方和郵局很近,我忽然想到明天要買材料所以去領錢,領完錢後剛坐上機車發動引擎還沒行駛就被警察叫下來酒測,酒測值高達0.83,但是我當時意識清醒,到了警局我也要求做了生理檢測,檢測項目都有通過,然後中午到了地檢署問完話就把我飭回了???

問題1:這樣會被罰多重?累犯的時間是多長?我96年也有過酒駕公共危險,獲判緩起訴一年,所以這樣我有算累犯嗎??

問題2:之前新聞也有個律師酒測0.75,但是他的生理檢測也是全部通過,結果二審的時候獲判無罪,只必須繳交酒駕罰緩,我也可以適用嗎???

問題3:這個判決大概多久會下來??我剛出來創業,本來22號要開始營業,但是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會不會被抓進去關,而且家裡父親重度殘障,可以寫陳情書請檢察官以罰緩或是其他方法處理嗎??

 

謝謝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
其次,應強調的是,本次修法已修正明訂「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即構成刑法第185之3所規定之的犯行,故先前曾發生因通過其他生理測驗通過而獲判無罪之案件,,將因法律修正而不復存在。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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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 102-06-19 13:02

那再請問一下賴律師,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有結果,因為我本來早餐店要開幕了,我怕開幕後判決下來我需要入監服刑,這樣店又要關起來,請問有地方可以詢問判決結果嗎???或是可以提早知道,這樣我才好預備接下來的工作!!謝謝

就您所述,96年間之酒駕前案既然是以緩起訴處分結案,而沒有受有期徒刑之執刑,因此依刑法第47條之規定,不會構成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但是此項前案紀錄恐怕會影響您在本件中爭執緩起訴之機會,畢竟先前已給過一次機會,是否會再給一次機會,很難講。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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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a 102-06-18 13:49

我是主動幫朋友問的

請問0613 0:00交通新罰責一上路,在0613 01:00就觸法

自用小驕車酒駕但未肇事

酒測值逾0.25(未達0.4)

公共危險罪被警察帶回警局並戴上手拷及腳鐐(警察說規定要這樣)

?0613 上午就由派出所移置警局再移送地檢,當日下午已完成簡易庭

請問以酒駕初犯,無前科,持有職業貨車駕照

依新規定,將會有何處理結果?

罰款金額約略多少?

會吊照嗎?吊多久?

會不會要關?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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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貓棒 102-06-13 20:57

6/13號凌晨,全台執行 酒駕的新制法規。

而我朋友是在台北被臨檢,酒測值是0.34,

看新聞報導是說,超過0.25會依公共危險罪下去辦理

 

會判兩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Q1:所以這是一定會坐牢?

另外朋友的戶籍地是台南人,而在台北聚會被臨檢抓到酒駕

Q2:這是會送回台南關嗎?

依照先修正公布之刑法第185-3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因此,若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時,是會構成本罪的。
但必須提醒,違犯此罪時,可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最終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法院仍[得]裁量是否准許易科罰金,並非完全排除易科罰金之方式,此應予區辨。新聞報導之內容與法條規定尚有些微出入。
如尚有其他問題,請不吝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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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 102-06-10 23:43

我想請問..酒駕過失致死..沒跟家屬達成和解..法官大人會怎判..我今年25.名下財產只有一台車肇事車輛.還在貸款中.目前剛失業..當時朋友喝太多已經醉ㄌ..原本開車的我..朋友絕得還喝不夠就去旁邊便利商店在買瓶啤酒喝..我就叫他..你別喝太多..就把他手上的啤酒拿過來.喝掉ㄌ..酒測值0.26.誠心想跟家屬和解..保險強制險.200萬.但事後財團法人會跟我追討..家屬開價500但..我實在能力有限..我知道事情發生ㄌ我不會逃避..!畢竟喝酒開車就是我的錯..!一條人命在我背負在我身上.我也很自責!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門..要是沒達成和解 我會被判多久?? 沒前科紀錄!對方7X歲的老人家..事後我幾乎每天去上香 拜拜 下跪!因為事情發生了...只想解決!想請教各位幫幫忙

 

 依經驗應該是7個月有期徒刑以上。

小王 102-06-07 17:26
律師您好!! 我想跟妳諮詢一下有關法律的問題~"~ 我女朋友酒駕被抓!!開庭時不知道要在庭上就提出分期 因為是第一次被抓 所以緊張!! 開庭完後 有刑警還是什麼人去了 跟我女朋友說 能分期!才得知有這消息!! 之後想說 是不是 等收到到案繳款單之後才辦分期!! 結果去到那! 說 緩起訴確定之後 要在三個月內繳清! 可是 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雖然我們是有錯 但是繳款種額度是七萬 我們都還是年輕人 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 根本沒辦法在短時間內籌到!! 我想請魏律師幫幫忙告訴我!! 看有沒有辦法 上訴 或是 另外的處理方式!!謝謝了!!(很急)
小王您好: 緩起訴條件若未履行者,檢察官聲請撤銷緩起訴,屆時檢察官將依法追訴酒駕犯行。一般在罰金情形,執行單位設有分期繳納要點可供民眾分期繳納,然您的情形為緩起訴條件,是否可援用分期繳納要點,可至地檢署執行單位詢問。 若無法分期者,建議您可透過銀行小額信貸方式,先解決燃眉之急為宜,後續再向銀行分期攤還。若有疑問請您來電至本所(02)2397-1998
小王 102-06-07 17:25
律師您好!! 我想跟妳諮詢一下有關法律的問題~"~ 我女朋友酒駕被抓!!開庭時不知道要在庭上就提出分期 因為是第一次被抓 所以緊張!! 開庭完後 有刑警還是什麼人去了 跟我女朋友說 能分期!才得知有這消息!! 之後想說 是不是 等收到到案繳款單之後才辦分期!! 結果去到那! 說 緩起訴確定之後 要在三個月內繳清! 可是 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雖然我們是有錯 但是繳款種額度是七萬 我們都還是年輕人 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 根本沒辦法在短時間內籌到!! 我想請劉律師幫幫忙告訴我!! 看有沒有辦法 上訴 或是 另外的處理方式!!謝謝了!!(很急)
檢察官說明理由請求看看能否改為義務勞務或者拉長分期時間。 (緩起訴的處分金與罰金是不同性質,緩起訴處分金依法並無執行時可分期之規定,只能由原裁定檢察官決定) 但是緩處分書都已經下來了,有沒有機會更改就看檢察官的佛心了。 而無論如何,建議錢還是要繳。如果不繳,撤銷緩起訴,到時候起訴到法院去,我想罰的肯定更多。
小王 102-06-07 18:16
回覆 劉家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說明理由請求看看能否改為義務勞務或者拉長分期時間。 (緩起訴的處分金與罰金是不同性質,緩起訴 ... (恕刪)

那請問寄來的通知書下方 檢察官蓋章處
那個就是承辦我女朋友的檢察官嗎??

如何找到檢察官?直接親自到嗎 還是寫什麼陳情狀之類的~"~
麻煩您了 真的很煩 萬分感謝!!

小王 102-06-07 16:38

各位律師或者是了解這類案情的大大們幫幫忙!!!

我女朋友酒駕被抓!!開庭時不知道要在庭上就提出分期
因為是第一次被抓 所以緊張!! 開庭完後 有刑警還是什麼人去了
跟我女朋友說 能分期!才得知有這消息!!
之後想說 是不是 等收到到案繳款單之後才辦分期!!
結果去到那! 說 緩起訴確定之後 要在三個月內繳清!
可是 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雖然我們是有錯 但是繳款種額度是七萬
我們都還是年輕人 家裡經濟狀況也不好 根本沒辦法在短時間內籌到!!

我想請大大幫忙!!
看有沒有辦法 上訴 或是 另外的處理方式!!謝謝了!!(很急)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7

 檢察官給你女友緩起訴,算是最輕的處罰了,建議籌錢把罰款繳清

地檢署不可能給你分期了,你不繳清就撤銷緩起訴,對你女友不見的有利

Jenny 102-06-07 10:22

請問一下,今年四月初凌晨酒駕被攔,因酒測值0.81,依現行犯公共危險罪帶回警局,當時警察有開一張紅單,早上移送法院開庭,她判緩起訴,跟罰金8萬,問我同不同意,我回同意,之後收到一張(我忘記是什麼了,那張紙是銷警察紅單的)然後帶去監理所銷掉警察開的紅單。

在六月初時收到了地檢屬寄來的傳票,要去開庭,我很納悶,因為當時不是已經開了庭,也判了緩起訴,那現在要在去開庭的原因是什麼??

我有打去問,他說可能是高院退回來的...該怎麼辦?

Jenny您好,

您可以將所收到的開庭通知掃瞄後,寄到律師信箱miracle1222@gmail.com,由律師為您判斷。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回覆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2:56
回覆 Jenny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今年四月初凌晨酒駕被攔,因酒測值0.81,依現行犯公共危險罪帶回警局,當時警察有開 ... (恕刪)

酒測值0.81是很難緩起訴的。應該是被高檢打回票要重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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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應屬高檢署發回續查之案件,基本上您已經認罪,但仍被發回,所以被起訴之機會很高,而被起訴後,即會被判刑,只能盡量去爭取緩刑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y 102-06-07 20: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應屬高檢署發回續查之案 ... (恕刪)

那在請問一下,如果判型,是會判什麼呢?

爭取緩起訴該怎麼爭取?跟法官嗎?

不好意思,因為我真的都不懂,所以問題多了點,抱歉,謝謝

胖胖 102-06-07 00:01

請各位幫幫忙.因為本人酒駕過失致死.酒測0.26..撞到一個當地里長.74歲 有2ㄍ兒子!我想請問的是!因為對方跟我說!一定要理賠保險強制險200萬 跟第三責任險的150萬!而後要我再自己出100萬來做民事和解!可是我有酒駕.保險第三責任險根本不理賠..她們有交我去找立委跟保險的談..但效果並不大.我上網查詢!酒測儀器.有法定的0.1~0.2的誤差值!因為我本身酒測0.26!說真的.喝不到一瓶的啤酒.所以我今天有去檢理站申請 酒測值的誤差!希望能沒變酒駕!因為當時員警要求我們酒測!也沒叫我們休息15~30分鐘因為這是酒測的流程! 我想請問的是要是這樣申請會過嗎? 還有對方這樣要求..會太過多嗎.. 因為事後強制險的200萬.財團法人會對我追討..我才26歲.雖然事情發生ㄌ.我也想面對!但是金錢太多..實在負荷不了!我名下沒財產!只有一臺車 還在貸款中.也剛失業..請各位幫幫我..好無助..雖然發生ㄌ說在多也沒用.但我能力真ㄉ有限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08
回覆 胖胖 的發言內容:

請各位幫幫忙.因為本人酒駕過失致死.酒測0.26..撞到一個當地里長.74歲 有2ㄍ兒子!我想 ... (恕刪)

您沒看新聞,喝酒是不能開車,

您有想過對方家庭破碎的心情嗎?

誠心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方要求的金額並不過份。

煞祿 102-06-07 19:10

 

誠心和解

賠償一百多萬可以分期付款

保險部分你要跟保險公司談 跟他說 是你完全過失 保險公司才會給你賠償到最高理賠金額

能賠多少是多少 最主要是誠意 你是否有悔意 還有就是不斷道歉

你可以做點別的~ 佛教徒 可以抄經文 多抄點 上法院可以交給法官

法律情理法 只要法院看到你誠意到了 又有心悔改 會給你機會改過

只是你要面對 千萬別躲藏

伊拉 102-06-03 13:03

目前懷孕五個月,都開車上班,昨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和對向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他要右轉,我要左轉,我們要到同一條路,等我轉到一半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前方,我來不及剎車就碰到他機車屁股,他的機車大概被推了一公尺,然後向右倒地,被機車壓住,我當下馬上停車,並下車查看,路人幫忙報了警,也叫了救護車,有個媽媽還跟我說,沒事沒事,妳沒怎麼樣就好,叫警察來對妳也比較有保障。

後來我們在現場交了證件,之後我跟著到醫院去,在醫院作筆錄,並且看傷者情況。最後結果是,我沒有違規,沒有超速,沒有酒駕等,我猜對方也是,因為筆錄是分開作的。

醫生幫他照了X光,作了超音波及驗尿,確認骨頭沒事,沒有內出血等,但因為是被車子碰到,所以力道讓他身體也撞到機車把手,所以他肌肉會痛,最後我幫他付了醫藥費,送他回家。診斷書上是寫右肩,右胸及右腳踝挫傷

我想跟他談約到警察局和解的時間,他一直說,他身體不舒服,要等他身體好了之後再說。然後逢人就說我開很快,撞到他害他飛得很遠之類的。我其實承認自己沒有注意到他才撞到,但我自己也很莫名奇妙,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而且我時速絕對沒有超過20,更何況又是轉彎,巷子轉彎是能開多快,被他這樣一冤枉,我也很不服氣,但也不想當場跟他辯,他說什麼,我聽就是了,頂多就是覺得很抱歉,畢竟今天受傷的是他。

後來送他回去後,我回家愈想愈不對,就騎機車到警察局,請求調路口監視器,我看那個巷口有四五支監視器,我算好運。下午警察就打給我說,他調到了,也看到了(和早上同一個員警),他說我們兩個人同時轉彎的,只是我車子畢竟比較長,所以碰到他的機車屁股。他說他會幫我留著,如果他底線踩很硬的話,妳可以提初判,到時候他再幫我送。這句底線踩很硬的話在我去醫院及警察局時,他跟我都講了一次。

晚上我先生打了電話給他,問他身體狀況,也詢問他想怎麼解決,他只是說他身體很不舒服,講話都會痛,更不用說上班,等他身體好了再說,還一直說我開很快,讓他飛出去的話。我先生也笑笑的跟他說,我老婆有孕在身,在巷口是能開多快,只是事情都發生了總要解決。跟他說我們有去看了監視器,是兩個人同時轉,他一聽到這句話,不等我們講完,他就說,那你既然要這樣講,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先生只是說,我們只是就警察跟我們說的讓您知道而已,主要也是希望兩邊能好好解決。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心裡好悶,第一次出這種狀況,我先生跟我說,這個人沒有那麼好講話,就算他沒事也會硬要說得很嚴重,他現在什麼都不說,要等身體狀況好了再說,但他一定會要我們賠償的,因為他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我先生後來分析給我聽,大家都騎過機車,既然警察都說我們同時轉,那他一定是想鑽看看能不能鑽得過,誰知道位置不夠他鑽,就碰到了。基本上,不全然是我錯,但我說,畢竟我在後面啊,我錯比較多。

我其實也是很坦然接受這件事啦,畢竟都發生了,但心裡還是覺得好難過喔!到現在都睡不著,班也上不了,還被他誣賴我開很快,把他撞飛很遠。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才能確定賠多少給對方,因為他們覺得二方都有錯。

問題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理賠條件,要告我,那我要負多少責任?這樣的情況錯皆在我嗎?如果他也有錯,我能向他提出什麼賠償

PS:晚上先生有帶我去看婦產科,確定寶寶沒事,不然今天下午一直到晚上,覺得胎動得很厲害,有點擔心~

謝謝!

阿傑 102-06-02 14:48

請一下 律師 我的朋友就是酒駕傷到人 對方手肘骨裂算不太嚴重 可是他酒測值0.95 因為他是騎別人機車 現在肇事者不賠對方錢 那車主機車會不會被查封嗎? 然後酒測值0.95判會很嚴重嗎

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原則上應僅由肇事駕駛負擔,而與車輛所有人無關,當然沒有查封車主機車的問題。

另外民法第188條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該條所指僱用人所應負之連帶賠償責任,係以受僱人因「執行職務」而導致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為限。若受僱人的不法加害行為係為個人的犯罪行為,而與職務之執行沒有客觀上的關聯者,即與民法第188條規定的責任要件不符。
從而,若肇事駕駛與車輛所有人並無僱傭關係,車輛所有人當然不須依民法第188條負擔連帶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ackky999 102-05-29 21:04

酒駕緩起訴期間  被帶回警局:無毒品前科

警察戶口調查在門口   見屋內地上髒亂

懷疑有開趴  就強行進入

前一晚確實朋友過生日慶生  有抽3級毒品菸  

因此被帶回警局驗尿

想了解的是

1.戶口調查 警方沒有搜索票 何以能進入屋內做搜索蒐證的動作  並強行將人帶回警局做調查

2.於緩起訴期間  驗到3級毒品  可能被撤銷重瓣嗎?

您好

1、要詳細說明警員入內搜索範圍,才有辦法判斷該搜索有無違法

2、當場有無查獲3級毒品?如有,數量為何?

3、如無查獲,單純施用,只是繳罰鍰、聽講習而已,不構成撤銷緩起訴事由

jackky999 102-06-05 23:11

律師:

1、 

  1.要求我們坐在客廳  不要走動 

  2.私自進入房間  從房間搜出3支捲菸  並且稱之裡面含有3級毒品  並且封裝起來  不讓人拆開捲的煙 

  3.翻找垃圾桶  搜出裝3級毒品的空袋子

2、 

  當場無查獲3級毒品

 

感謝您

allex 102-05-26 16:30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和解.

因本人為第三次酒駕(前2次都是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這次法院判決為有期徒刑4個月或易科罰金1天1000元. 目前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

因本人身負家庭經濟重擔, 深怕這次檢察官會不准易科罰金, 要入監服刑.

故想請問

1.我應該在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前先遞狀申請易科罰金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時再說.

2.若檢察官不讓我易科罰金, 請問有何救濟途徑嗎?

以上拜託您了, 謝謝.

 

惶恐不安的人 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6:54
回覆 allex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 ... (恕刪)

您已經是第三次酒駕,不可能易科罰金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只有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格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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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陸 102-05-17 09:10

請幫忙解決我這個困擾  小弟我去年6月份酒駕 不小心撞死了一位70歲老婦人後肇事逃逸 被法院以過失致死 肇事逃逸罪移送法辦 到今年年初 與對方家屬達成和解 可是 因和解金額太高 現在小弟我付不出來 那我想請問 如果 我沒有給付對方和解金的話 對方還可以告我嘛?我還會進去吃牢飯嘛?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18
回覆 小陸 的發言內容:

請幫忙解決我這個困擾  小弟我去年6月份酒駕 不小心撞死了一位70歲老婦人後肇事逃逸 ... (恕刪)

您如果不付和解金,是有可能法院會撤銷原判。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此部分恐怕還是得先釐清刑事部分最後的處理結果是怎樣(是緩起訴還是緩刑?)才能就您所提出問題進行確切的分析。

小魯 102-05-15 19:34

敬啟者

我的先生於5/14在住家附近購買晚餐被攔查酒測

但因服用腳傷藥酒

酒測值為0.28

當場摩托車被查扣

又因之前有酒駕記錄

故我今到監理站查詢繳交罰款金額

監理站人員告訴我金額為九萬元

我的問題是

1.這個金額是對的嗎?

2.因先生腳傷服用藥酒且是在住家附近購買晚餐被攔查,此狀況可申訴嗎?

3.我向監理站人員詢問:罰款可分期否?對方回答可以,但查扣的機車得待繳清罰款才可領回,但這

   會一直產生管理費的問題,這可有解決之道?

再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火麒麟 102-05-15 09:04
我老婆(甲)3月騎機車黃燈起步後 要到待轉區行駛 然而綠燈了對面車量也同時綠燈 被對面車輛兩台機車碰撞到左後方的排氣管 然而碰撞到兩台機車夜校生(乙丙)(互為朋友) 輕碰到機車後方 她[甲方]當下有感覺然後回頭看了一下覺得沒事 因她有事就繼續騎車沒停下看[P.S乙撞到甲方~丙撞到乙方] 但後來接到警局通知 請她到案說明 後來得知後方兩名夜校生有互撞摔車 請她製作筆錄 並且把甲乙丙三台機車毀損處都拍照存證 送去法院評鑑 後來我老婆有幫對方1台機車修理毀損賠償對方醫藥費 也與乙丙簽好和解書 後來收到法院簡易庭通知去說明 問她的人(應是檢察官) 跟她說肇事逃逸就是不對(口氣很大聲)我老婆和檢察官說 她目前懷孕也沒工作收入無法一次付這麼多錢 要怎麼辦? 檢察官直接回答說 要關一年 我老婆說她人現在懷孕怎麼關 況且已經和解了也都賠償了 那檢察官又說或是緩刑罰金9萬 如果當下不接受緩刑罰金9萬到時候還有開庭就讓法官做出判決了 有沒緩刑他就不知道了 想問說此情形是真的像那個問話的人說得那麼嚴重嗎 ? 對方夜校生他們也說本來就騎比較快 但是這樣被撞上已經夠衰了 還賠償她們就算了 她們人也沒什麼事 閃到腰去掛急診拿藥罷了 醫藥費賠他們4百多元 機車理賠他們3千多 也已經在第三方見證下寫好和解書簽名蓋章 雖然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 但是會罰這麼嚴重嗎 又不是酒駕肇逃 補充一點 是當時發生事情時候我老婆是無照 後來員警有要她去考駕照 她也考到駕照了 所以這樣算是無照逃逸嗎 ? 請有法律專業的人士看完我的問題可以給小弟個解答或意見嗎 ? 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5

回覆 火麒麟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拿判決書跟律師諮詢。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據此規定,如果車禍而有人員傷亡,駕駛人未停留在現場處理而逕行離去的話,即已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的刑度很重,最輕刑度也要判六個月,所以如果沒有自首等減輕事由的話,也有很大可能被判六個月以上而不得易科罰金
本件基本上犯罪既已構成,後續處理上建議可朝爭取緩刑思考,若一審還有要開庭,建議你們尋求律師協助,幫你們分析本案案情,設法在一審時爭取緩刑,否則要在二審主張要求緩刑,難度較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舞小臻 102-05-14 15:27
我原本四月二十九日該去執行(酒駕五十天)但我看錯日期沒去 (台中地方法院) 我現在懷孕五個多月 開診斷證明去申請暫緩執行 法院還會給我機會嗎? 我剛才有打電話給書記官解說了,她叫我看是要把申請文件寄送還是本人直接去辦理申請 我也有問書記官是否會收押 她也不知道 請問我是該寄送還是直接去申請 不然也是會被通緝 律師認為檢察官會給我通過的機率大嗎? 請律師給我意見一下!!!
如果依照法律規定 你目前確實不適合執行 你犯的案件也不屬於重罪 所以提出申請 應該還是有機會的
舞小臻 102-05-14 16:10

那我該本人去辦理還是寄送呢?

舞小臻 102-05-09 20:39

案由 違背安全駕駛至交通危險罪(酒駕)
拘役50天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我之前有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分配到教堂煮飯)
執行社會勞動時 我以懷孕三四個月了 
去作半天肚子就感到很不舒服下午就請假去看醫生了 (觀護人剛好也有打電話來關心我)
醫生叫我要休息幾天 我就開診斷證明及收據要跟負責我案件的牧師請假
但牧師卻不給我請假還說些啥 頂多就做到流產之類的話 
他不給我請假 隔天我也沒去執行社會勞動
(觀護人的聯絡資料又在牧師那 所以就沒跟觀護人說)

事隔兩天牧師有來我家 我有跟他說 我想直接徹銷社會勞動 
談了一下牧師也幫我聯絡觀護人約到教堂填寫資料 
觀護人有問我怎ㄇ了 我也老實跟他說 牧師說那些話 (我感到心裡很不舒服 啥叫頂多流產)

                                       

                                                  (不好意思 廢話好像多了點)

 

我四月中收到執行單 應到日期 102年04月29日 下午2時45分
而我卻看錯月份以為是05月29日 也是今天才發現我看錯的

我是單親媽媽帶兩個孩子 小的兩歲半我都在顧小孩沒啥收入 一時之間也拿不出五萬元

我下星期一 去法院找書記官談暫緩執行還來得及嘛?

暫緩執行條件

。懷胎五月以上者 ─ 須附證明文件。 (我懷孕應該也滿五個月了)

重點我沒依照日期去執行又沒錢分期(頭期) 下星期一去法院 會不會直接被收押呢?

!!!來不及了  星期五早上管區就去家裡照相說要給我發佈通擊了

現在我該怎麼辦?

您好:

明天就可以直接去找書記官,為何要拖到下星期一?

如果您確實符合條件,應該是還有機會

而且您不用擔心去找書記官的時候馬上被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