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阿義 105-06-28 19:53

大家好,請教各位律師

收到緩起訴書就去辦理罰金之事,還是要再等什麼判決書嗎? 
是否檢察官已經作出緩起訴之處分,暫時不會將此案起訴,是不會再由法官審理判決了嗎?

您好:

1. 雖然已經收到緩起訴處分書,但您仍必須待緩起訴確定後,檢方會寄發繳納罰金通知單給您,您再持該通知單到地檢署收費處繳納即可。

2.緩起訴係指只要您在年限內不再犯,檢方不會再對您進行訴追,亦即您不必上法院接受審判。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義 105-06-30 22:55

感激謝律師抽空回覆,謝謝您!

阿奇 105-06-28 13:45

我在101.年6月~8月期間酒駕初犯,因主支幹道與人碰撞緩起訴一年

酒測值0.31

這樣算是有前科紀錄?

 

本月21日與交往五年半女友分手...一時想找朋友陪伴喝酒

昨日回程時,因闖了紅燈被抓酒駕...

酒測值0.43....

雖然意識清醒,但似乎判決都依照數據值與法官經驗來下判決

是否有其他管道可尋求幫助,或減輕刑責呢..?

另外...請問依類似的情況裁罰金額都約多少呢...?

您好:

您的情形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屬累犯,依法須加重刑期1/2,建議您委請律師進行專業辯護!

 

謝謝!

阿奇 105-06-28 15:05
回覆 呂承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的情形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屬累犯,依法須加重刑期1/2,建議您 ... (恕刪)

 

請問,是要收到判決書前找律師協助,還是收到判決書之後再尋求律師協助呢?

 

毛毛 105-06-27 14:32

先前因韓國背包的商標案件被告,請了版上的律師協助寫答辯書,後來形成了和解

第二次開庭律師協助我提供了告訴人商標申請罹有瑕疵、惡意搶註,以及我本身非明知、善意先使用及真品平行輸入的種種證據。可是兩次開庭檢查官都未參考我提供的證據,在偵查庭上直接誘導我走向和解,最終以緩起訴雙方和解做結。

支付的和解金為八萬元,對我現在的經濟狀況來講是筆不小的數字。告訴人明明惡意搶註商標,將韓國商品商標據為己有,惡意非常明顯。檢查官所有證據都不看直接促成和解,放任商標蟑螂行為,讓他們食髓知味到處詐取和解金,如何對得起檢查之名?何以「非明知」、「善意先使用」這些事實都無法構成不起訴條件?

事後我只好不斷說服自己,和解是最好的結果,纏訟或者之後的民事過失賠償,可能對我來說損失相同。只是我無法理解商標搶註行為在台灣若真如檢查官所說她看過很多,何以大半走向和解,迫害被告人收場,這樣公平正義何在?商標蟑螂日益壯大難道檢查單位無責?

今日收到處分書,更加氣憤。上面開頭就寫著我「明知」,販賣「仿冒商品」。檢查官不參考的答辯書裡明明我就寫著「非明知」,也提供了證據寫明我是真品平輸。難道緩起訴處分需要我先認了我沒犯的罪才能緩起訴嗎?

 


 

如果檢察官處分書上寫著「非明知」或「屬於善意先使用」,依商標法「非明知」或「善意使用」的行為都不會構成犯罪,則檢察官處分書必須是不起訴處分。

然而你與檢察官達成的協議是作成緩起訴處分,緩起訴係指檢察官認為構成犯罪,但是因為案件當事人已經與被害人和解且犯罪情節並非重大,因此以暫時不起訴的方式結案的處分方式。因此,緩起訴的前提是被告的行為構成犯罪,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上一定會說被告的行為主觀上有故意(你的案子必須有明知故意),客觀上該當客觀的犯罪構成要件。

如果你面對案件時,希望檢察官寫著沒有明知,那就要否認犯罪,不願意以緩起訴結案以爭取不起訴,或讓檢察官將案件起訴,由法院決定案件是否有該當犯罪構成要件。

最後,商標權必須先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註冊核准公告後,要撤銷商標權必須向智慧財產局提起異議或評定。訴訟案件中,法院或檢察官對於商標法的案件雖然可以進行判斷商標權是否有被撤銷的可能,不過依據經驗,檢察官在偵查中直接認定商標權不存在的機會遠低於法院,因此如果有此類案件,長期抗戰比較能夠在法院判決中獲得平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原則上是以認罪為前提,您的情形應是被認罪了,若要爭取無罪,應堅持為無罪答辯,否則檢察官基本上看您們和解可能會頃向緩起訴來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德 105-06-26 20:20

請問沒前科,非低收,但隔一天犯兩件腳踏車竊案,第一件沒上鎖有報案,已獲原諒,第二件屬自首,都非屬加重竊盜,但是第二件是前輪上鎖,我徒手將前輪拆下,用第一件的前輪裝上騎走,這樣還有機會與檢查官以緩起訴的其他規定協商嗎?公益捐款,義工,心理咨商我都可配合。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嘗試與被害人和解、認罪,以爭取緩起訴

2、 倘若無法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08

您好,

 

可委請律師擔任辯護,爭取檢察官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21 14:38
律師你好,我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吸食安非他命)新北地方法院檢查官判我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書我也收到了,今天我收到臺灣高等法院檢查署處分書,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258條前段為駁回之處分。我要上訴…贏的機率高嗎?請律師幫幫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1 15:12

您應該是誤會了,緩起訴處分後檢察官會依規定職權再議,高等法院檢察署應該是駁回再議,也就是維持緩起訴處分的效力,是對您有利的結果。

小尾 105-06-15 17:04

我想請問一下

1.在網路上投注賭博被抓到,那最後有可能會多會被罰多少錢?

2.之前查網路有看過有人說被判緩起訴(三個月),假使在緩起訴這當中,又被抓到有在網路上投注的紀錄,那會變成直接被抓去關嗎?

補充一下...我只是玩家...並沒有提供場所或是網站給別人

您好:

必須依照您投注的金額及次數,在沒有前科下及小量下注下,檢方通常會賭緩起訴,但若是在緩起訴期間又再犯,就必定會起訴,但因為您僅是玩家,即使起訴也都多以簡易法庭判決,且判易科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5 23: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266條賭博罪「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是相當輕微的犯罪,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規定處以緩起訴處分(「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因此若能自白,且素行良好、賭博行為輕微的話,可以積極爭取緩起訴處分。 若再賭博經查獲,雖不至於影響緩起訴處分(賭博罪並非得科以有期徒刑,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各款撤銷緩起訴的規定),但檢察官可能就不會再為緩起訴處分而直接以簡易判決處刑或起訴的方式處理。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Wei 105-06-13 21:32

請問各位大律師,本人於105年5月1日應一時糊塗酒後騎車,騎了大約4秒就被警察攔檢了,沒有肇事,是初犯,酒測值0.5,檢查官當時只有詢問我願不願意交由簡易庭判決,我就說好,之後我有去地方法院聲請緩起訴,也有遞交悔過書,但是經過簡易判決後的判決書下來是兩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請問我應該聲請二審再聲請緩起訴嗎?請問如果我聲請二審了判決會不會更重?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54

您好,

 

1、可於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

 

2、如只有您聲明上訴(檢察官沒有上訴),則案件只有可能維持原判或判得更輕,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以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儀 105-06-09 21:39

各位大大我想請問一下

前年我有因為騎機車酒駕酒精濃度高達0.94

被已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罰款八萬元分三個月付清

緩起訴一年也已經結束了

而在105年6月8號凌晨騎機車酒駕

但這次酒測0.22   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

一樣是等於是五年內的累犯嗎?

五年內兩次以上累犯是包含第二次被抓就等於是累犯了嗎?

麻煩各位大大

可樂 105-06-09 16:24

我朋友四年前犯過一件加重竊盜,後來有跟對方和解,好像後來是得到緩刑還是緩起訴,好像是緩刑兩年,不過現在應該過了,所規定的勞役也服完。
但前幾天他又犯了一起普通竊盜案,請問這樣還是有算累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9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前案是緩刑,則不會構成累犯

2、倘若前案是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則構成累犯

依據刑法第29章之規定:第320 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您的權益,閣下如需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可樂 105-06-09 19:5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前案是緩刑,則不會構成累犯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剛剛跟我朋友確認一下他當時的簡易判決

內文是寫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緩刑期間要服義務勞務。
所以我朋友這樣是構成您說的第一項嗎?
因為他是緩刑(沒有進去關,沒有繳易科罰金) 不過他要服義務勞務,這樣應該沒有構成累犯吧?

丫澤 105-06-08 15:54
本人於104年11月29日,被警察盤查,說我酒駕,要我酒測,我說我坐在摩托車上打電話要我女友來載我。警察還是硬是叫我酒測,我女友來,也慌了,警察最後有說你測好就可以走了,我女友才跟我說測好就可以走那就測,然後測好出來是0.29我說我要走了,警察就說,你超過了,所以要移送地檢署偵辦,我說不是可以走了嗎!他也不管,就叫警車硬是帶我去派出所做筆錄,然後移送,後來接到簡易判決,判我3個月,我不服,上訴,現在審理中,我因為去年才假釋出來,今年3月滿期了,我若是判決有期徒刑,我又得要再去服殘刑,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不是可以緩起訴嗎…這樣子到底算不算,警察有調錄影帶,看見我在那坐很久打電話,然後,警察出現,要我往前騎到旁邊一些,然後盤問我,我女友到,就完畢了。
小婷 105-06-08 15:33
我老公之前酒駕有寄來判決書,之前因為要繳4萬5,但我們沒辦法繳,所以4萬5撤銷緩起訴處分等一切情況,量處主文所示之刑,並於知易科罰金折算之標準,10天內向本院議提上訴,可是我們已經超過10天了!我們現在又有8個月小孩我目前沒上班,我們真的沒辦法繳4萬5,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處理
小白 105-06-08 15:27
律師團你們好:想請問~我第一次犯錯 想申請緩起訴或者外界治療會有機會嗎??單子今天寄來5/13報到5/17日單子上還有要開偵查庭..這樣有機會申請緩起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聲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且目前您連抗告的時間都已經錯過了,已經要執行觀察勒戒,無緩起訴戒癮治療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哲 105-06-05 22:21

酒測值0.43被檢察官判決公共危險罪緩起訴需要服勞役120小時

想請問勞役服完後是否就不會有公共危險的罰款?(當初檢察官也未跟我需要付多少罰金)

另外警方開立的酒駕罰單還需要再去繳納?

你好:

檢察官緩起訴只命你服120小時之義務勞務,而未提及繳納國庫之金額,表示你只要服義務勞務即可。 可以持已服畢勞務之證明書,申請監理機關銷案或折抵金額。
阿哲 105-06-05 22:39

那請問我是否需要拿當初警方開立的罰單先去監理站告知目前還正在服勞役中?

因為目前上網查看酒駕那張罰單金額還是不斷增高的

沈恆 (沈律師) 105-06-05 22:42

緩起訴處分書如果沒記載其他應支付金額,則只要提供義務服務即可。但監理機關的罰鍰仍需繳納,而義務服務的時數乘以基本工資金額,可抵扣監理機關的罰鍰,實際只需繳納抵扣後的差額即可。

維尼 105-06-04 17:53

帳戶遭詐騙

已有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並且已經再執行義務勞務

但是現在又接到地檢署的開庭傳票  並且是被告

所以非常搞不清楚現在狀況

拜託各位律師替我說明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尚有其他受害人提告,您應向檢察官說明前案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詳細情形可能要開庭時才有辦法釐清。若你也是詐欺集團之被害者,可以蒐集遭詐騙證據,向檢察官說明詳細經過。若屬於緩起訴前之犯罪,要具備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規定或檢察官認為有新事實新證據時,才會撤銷緩起訴處分,並一併起訴。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5 23:0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此情況在實務上不算少見,主要是可能還有其他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既然經偵查機關受理,就會另外立案而分案號進行偵查。 此不分須注意是否與原來的緩起訴處分屬於法律上同一案件,若肯定者,應會被緩起訴處分效力所及,不應再另行偵查起訴,除非檢察官認為屬另一案件或是犯罪事實重大而直接予以起訴,此不分須謹慎為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維尼 105-06-03 21:03

帳戶遭詐騙

已有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並且已經再執行義務勞務

為什麼又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傳票?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傳票裡的身份是被告還是證人,但若要知道案情,則需待開庭時檢察官才會進一步告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0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2:59

您好,注意看一下傳喚之身分為何,若是證人可能是因為需要協助調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

要先看您傳票被告證人身份,也可能是還有其他受害人。

阿緯 105-05-31 13:21

偷竊初犯金額100多元

請問明天就是要我朋友去開庭了~我想請問說~開庭主要是要開什麼~跟簡易判決有關~??

那要如何跟被害人和解呢~我朋友說他再也沒去過偷竊的地方過~也不知道怎跟檢察官說希望緩起訴~他說他真的很有悔意~但不知道怎麼和解之後的~如何讓檢察官減輕處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1 13:24

您好,

 

可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願,請求檢察官居中協調,因本案案情輕微,如和解成功應有機會獲得緩起訴之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如果告訴人也有到場,可以當場請求和解,若告訴人未到場,可請求檢察官安排調解庭期。

阿緯 105-06-01 11:16

今天開庭結束~檢察官說還給他偷竊的金額~然後當事人同意後~檢察官判職權不起訴~說給自新的機會~那請問還有後續嗎?? 還要再去法院嗎?

阿凱 105-05-30 18:06

律師大大們:

                   小弟有一事請教,若被剛抓到持有二級毒品含吸食器,第一次被抓開了簡易庭

最後結案時有跟檢方說,我很後悔吸食毒品,下次不會在犯,這樣有效果嗎

可以請求法官給緩起訴處分嗎?還是緩起訴需要什麼資格,

阿清 105-05-28 20:45

本人於5/28凌晨喝了點酒,並騎機車於凌晨3:45遭警方攔查,酒測值為0.26,依公共危險罪逮捕並回派出所。

警方對我做完筆錄後,也開了紅單,在派出所待了幾個小時後,約早上11點左右被警方送到地檢署,我向檢察官認罪,筆錄屬實,之後檢察官列出的兩點問我是否接受,(1) 一年內不得再犯 (2) 6個月內繳交22500罰款。本人回答是,接受。結束後叫我在判決書上簽名,並給我一張白色A4大小,標題為"緩起訴處分被告應行注意事項",之後就放我走了。

以為有幾點想要提問:

1.法院之後會寄什麼文件給我嗎?如果有大約要多久?

2.繳交22500罰款,警方開的紅單是否就不用在繳款(一罪不二罰)?要怎麼抵銷紅單?

3.給我"緩起訴處分被告應行注意事項"這張紙是否代表檢察官判我緩起訴?

沈恆 (沈律師) 105-05-28 21:19

檢察官應會處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注意事項內容,並履行附帶條件,行政罰單只能扣除緩起訴的二萬二千五百元,超過部分仍需繳納。

阿清 105-05-28 21: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應會處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遵守注意事項內容,並履行附帶條件,行政罰單只能扣除緩起訴 ... (恕刪)

感謝沈律師,本人查了統一裁罰標準,0.25以上0.4以下 機車為22500,與檢察官判的金額相同,這樣是否等於不用補足紅單金額?紅單可以不用理會繳檢察官說的22500就好?

另外本案這樣是否代表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就不會再送由法官判決了嗎?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清 105-05-30 20:09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魏律師,所以目前的情況來說本案件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我並送至簡易判決,接下來就等簡易判決怎麼判是嗎?
Gigi 105-05-22 14:30

我在22日被判酒駕(酒測值0.6)因為我想幫同學把車子移出來給她騎(車子太重她移不動),

後來到地檢,檢查官完全沒有詢問或是陳述我的案發經過給我聽,只問了我是不是觸犯公共危險罪,後來她問說緩起訴的罰金我自己繳不繳的起,我告訴她我自己繳不起還要跟她說但我可以請家人協助的時候,她完全沒聽我說話就直接說那就判你減刑。當時不清不楚的聽不懂兩者的差異我就沒有即刻反搏。

我想請問減刑的意思是可能要坐牢嗎還是繳罰金?

如果判決出來是要坐牢我還可以申訴嗎?有可能改判回緩起訴嗎?

謝謝幫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2 14:59

您好,

 

可具狀向檢察官敘明您的意思,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之意思應是指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若是,則會再另送法官判刑,基本上以易科罰金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這個地方應該是你聽錯了。是簡易判決處刑才是。

二、法律上,簡易判決處刑算是起訴,之後會進入法院的程序。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狀況,法官要做簡易判決是非常快的,常見一個禮拜到二個禮拜就判了,如果你有什麼意見要跟法官表示的話要儘量具狀。

三、簡易判決處刑程序是可以不用開庭的,如果你有意見又不寫狀表示意見,法官很快就判了你也只能上訴,在這樣的情況上訴期間只有十天,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你寄出上訴狀的時間為準。

四、為了避免發生這樣的事,如果你覺得有什麼意見要表達還是快點寫狀紙。

五、酒駕一般來說都是易科罰金的多,這個你不用太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2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並繳納公義捐或做勞動服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anly 105-05-21 22:20

我是去年有開庭過緩起訴被告

今年因為打發時間再度上了該聊天室,使用的名稱是綁定帳號的「5K幫助你」,因為有公開聊天所以可能會被判定有性交易意圖散布嗎?

今天接到自稱員警的電話留言,告知我使用的網路下有裝置在上個月進行聊天室散布性交易的行為,讓我盡快回電。

請問我該如何答覆?是否配合調查?是否會因為以前的緩起訴身分被強制判刑?我只有使用者暱稱有可能沾得上邊,聊天內容都很正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留言確實可能會構成性交易條例之規定,若去年的緩起訴尚未經過,則有可能會被撤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1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緩起訴尚未到期,可能會被撤銷緩起訴,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接受警詢,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對您有利之結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1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緩起訴尚未到期,可能會被撤銷緩起訴,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接受警詢,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對您有利之結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2 22:3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您被追訴的罪名應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以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信、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散布、傳送、刊登或張貼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虞之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此部分要成罪,還必須要看在解釋上您的暱稱是否確實有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易之虞,這部分還得再看看您聊天的內容作綜合判斷。 您若有前案被緩起訴的話,此部分如果再被起訴的話,檢察官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撤銷緩起訴處分,將案件送往法院論罪科刑。 此部分涉及層面甚廣,請謹慎以對。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ERICCHEN 105-05-19 11:12

   我在3/14第一次酒駕緩起訴  罰款 67500 期限到6/20繳清銷案

但在5/17又被抓一次 但是我的第一次都還沒繳清及銷案 

這樣我該怎麼辦?? 第二次在檢查署有開庭但被 “什麼”回的
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要把第一次的繳清銷案 第二次再會開庭

還是說?? 麻煩各位律師!!! 

Tanubak 105-05-19 01:22

酒聚完返家途中,於住家附近自摔,經過醫院抽血(血液中酒精濃度123mg/dl)換算=(百分之0.123)

於今年2月上法院檢察官並未提到「緩起訴

想請問我犯罪年齡19歲

又是初犯也並沒有傷及任何無辜

我是不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緩起訴」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9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致人死傷,可以爭取緩起訴

2、建議您應該盡速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以爭取緩起訴,避免遭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碰碰 105-05-18 18:52

您好請問一下大家

我去年8月因為持有及吸食安非他命被警察抓到10月判緩刑

我也都乖乖ˋ去上課執行緩起訴..但在12月30號因為一時衝動我又使用了毒品被警察抓到..到現在還是沒有人任何的動作也沒有開庭..我那時真得是因為衝動想要跟檢察官表示我的想法...我有請律師寫狀紙...到今天為止.我也沒有在用毒品該上個課跟緩起訴的所有規範我都有遵守..年初時我有打電話去地檢署詢問..我的案件被分到第一案的檢察官書記官說我現在不能做啥但要乖乖地遵照緩起訴的所有事項..也不要再用毒品跟被警察抓了...上個月我打去地檢署問我的驗尿被告還沒有出來..通常會這樣久嗎..請問一下檢察官可能會想看我緩起訴的表現再來判決..我第二個案件嗎....而且就大家知道的我第二案件通常會判怎樣嗎..我ˋ知道吸毒是我的不對我所以我也找律師寫狀紙我也都有遵守緩起訴的要求..有人可以大概回答我嗎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8 19:12

您好,

 

1、因您於緩起訴期間內再犯,原則上緩起訴會被撤銷,第一案和第二案會合併一起偵結起訴,交由法院判刑。

 

2、您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碰碰 105-05-18 19:2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因您於緩起訴期間內再犯,原則上緩起訴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當初就有找律師寫狀紙了....時間過了將近半年卻一點動作都沒有..在觀護人那醫院還有上課的地方..好像都沒有收到我緩起訴的通知..上個月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偵查中...所以才想知道檢察官有可能想要看我緩起訴的表現再來判決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18 22:40

緩起訴期間若因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遭檢察官起訴後,檢察官才有可能撤銷緩起訴處分,您後面的案子還沒有被起訴,目前還不會有撤銷緩起訴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二級毒品驗尿呈陽性反應,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在緩起訴期間內驗尿又驗到陽性反應,檢察官通常會直接撤銷緩起訴,舊案與新案會再一起起訴。

灣岸群 105-05-17 19:05

工作行業開白牌計程車(類U Ber) 載了客人到大雪山幾趟 
那些客人為越南籍而且是熟客 結果他們是上去當山老鼠
現在連累我一起違反森林法變共犯 已到台中法院開了兩次偵查庭 
第一次105/04/14 第二次105/05/16 而第二次檢察官建議我認罪共犯 
用罰款15萬獲緩起訴處份 不然到法官那邊會判1年以上7年以下 
就算判最低一年期換算易科罰金也要36萬 當天在心生畏懼下簽下認罪 
回家路上覺得沒做的事卻要我認罪對我很不公平 
只是單純載客人上去 個人覺得自己沒犯案動機 
收的車錢也是正常行情的錢 並沒獲取暴利 既無不法所得 也沒參與盜伐跟銷贓 
而一開始也並不知情 後來開始懷疑可能這些人是去當山老鼠的 
因是熟客有積欠車資 就想拿到後 便不再接送 
但後來警察就拿拘票來家裡找我 當下人不在家 
經家人通知後 也迅速回家很配合的一起到警局偵查隊說明 
這些是事由與經過 想問的是認罪了 還可以翻案嗎? 能的話有無罪勝率嗎? 本人尚無前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前亦承辦過類似之案件,本件在無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您不知情的情況下,要爭取到無罪判決一般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7 22:0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要論您成立刑法第28條的共同正犯,必須證明您在主觀上的確是和那些越南人有共同犯罪的意思,這部分只能從客觀證據上去判斷,例如:「載送的費用有沒有與市場行情相悖」(涉及犯罪風險,可能會索取高於行情的工資)、「彼此認識的經過」、「彼此談話涉及的內容」、「對方行為地與您停車地的遠近」等等,如果可以說明您在經驗上來說是不會知道對方在從事不法行為的話,則難以論您成立共同正犯。 認罪之後,若認非屬事實,是可以再具狀向檢察官說明。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黃國政 (Sam) 105-05-18 01:23

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ALSTON 105-05-16 22:52

您好,想請教一下,日前我玩網路遊戲與人發生紛爭並起口角,被人告妨礙名譽並於5/16開了偵查庭

請問我大概要多久會收到判決書?另外想請問一下,假設判起訴,接下來的流程會是怎麼樣?

如果判緩起訴或不起訴對方是否還能繼續上訴?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17 11:31
你好,以下針對程序面回覆: 1、請注意究竟是檢察官親自開偵查庭,抑或是指揮事務官偵辦詢問? 2、此類網路遊戲之妨礙名譽案件,於第一次偵查庭開完,若案情明確且無其餘證據欲調查,確實有可能一次便結案,做成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3、為了避免受到起訴等不利益處分,建議可在開完偵查庭後,即刻向地檢署提出答辯書狀,以維權益。 4、若最終係不起訴處分,告訴人可提出再議,甚至交付審判之聲請
宜橙 105-05-16 17:27

之前在網路上販賣一間c牌的檸檬杯,不知道他是有商標的,賣了兩個,104年12月28號開庭,105年1月19號和解賠償4萬8千元,105年1月8號賣了一個拉拉熊的指甲剪,因之前不知道自己販賣的是仿冒品,對商標法這一塊知識無幾,只能說自己很無知,既已知道販賣仿冒品罪責這麼重,就把可能觸法的商品都下架了,法院判決緩起訴是從 105年3月份開始,接著105年5月份,拉拉熊指甲剪這件案子又被傳喚,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列為是在緩起訴之前的案件呢?

因為我怕會被撤銷緩起訴並有前科,請熱心的律師們可以幫我解答,謝謝!!另寫悔過書會有用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法列在前案緩起訴之範圍,仍應從新與檢察官進行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18:46

如果拉拉熊的案子犯罪行為發生在一月份,則不是緩起訴期間所犯罪,但若在緩起訴期間遭起訴並判決有期徒刑,則緩起訴可能被撤銷,再重新起訴。

黃國政 (Sam) 105-05-18 21:15

由於您的案件,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阿輝 105-05-13 13:03

請問我在105年5月8日因酒駕公共危險罪,被移交地檢署

因當時很緊張就只檢察官問什麼我答什麼

這樣有機會會被法官判緩起訴嗎~

我是初犯酒測0.36

很久以前有緩起訴兒少性交

請問這樣法官會如何判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3:18

您好,

 

本案可能經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送入法院後應不會開庭而直接判決,可撰擬書狀請求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輝 105-05-13 12:52

請問我在105年5月8日因酒駕公共危險罪,被移交地檢署

因當時很緊張就只檢察官問什麼我答什麼

這樣有機會會被法官判緩起訴嗎~

我是初犯酒測0.36

很久以前有緩起訴兒少性交

請問這樣法官會如何判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緩起訴,則應擬狀向檢察官聲請,但若檢察官不給緩起訴,則般會以簡易判決處刑為之,以易科罰金居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13 11:29

律師你好:因為和男友吵架…我坦承吸食安非他命,男友報警抓我,警察來到我們的租屋處,我也像警察承認了自己有吸食毒品,我是初犯,沒有案底,一定要進去勒戒嗎?我的家人,同事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我怕我的爸爸難過。我怕 失去了現在的工作。我可以用緩起訴代替勒戒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3 11:51

您好,

 

可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請求檢察官從輕處置,給予緩起訴附帶戒癮治療處分,即可在外定期就醫不須入戒治所勒戒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5-13 11:5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請求檢察官 ... (恕刪)

律師你好:一定要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那要花多少錢??開庭那天…我可以直接跟檢察官請求緩起訴嗎??  謝謝!


是在哪個地檢署?是吸食咖啡包? 如果是初犯,可以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毒,對生活、工作影響較小,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目前我們聲請通過的機率有8到9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指數殘留是指毒品反應濃度>300ng/ml表示呈陽性反應,則認為是有毒品殘留於體內,一般可檢出甲基安非他命之最長時間為1至4天,是服用甲基安他命後,最低於服用後96小時內可由尿液檢測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歐熊 105-05-12 03:15

您好 我在2012年郵局成了人頭帳戶
之後在同年五或六月時緩起訴處分 八月完成義務勞務
2013年 至郵局重新開戶

四年過後的現在因為想出國
去台灣銀行想開戶 銀行說我曾經有緩起訴

五年後資料才會撤銷 無法辦理
所以要等到2017年才能辦理開新帳戶以及網路銀行等服務

請問律師先生/小姐
我只有等待時間到這個辦法了嗎

或是不是我當初沒有去辦理緩起訴案件撤銷的動作
才會要等五年

當時的資料因為爸媽說觸眉頭
全都丟了
有辦法重新去法院或是地檢署申請一份嗎

麻煩您回答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2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緩起訴之後,應該去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2、倘若處分書遺失了,可以向檢察署聲請補發。

西西 105-05-10 09:34

各位律師您好~我老公之前初犯有去勒戒出來,快一年的時後又去碰了一次安非他命,那時被緩起訴,之後都固定要去觀護人跟警察局報到,才過了快三個月他又碰了一次,被驗出來,可是之後都沒再碰了,現在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請問他這次又會被抓去勒戒嗎??還是可以易科罰金不要去勒戒??因為家裡都很需要他。

何明諺 (何律師) 105-05-10 10:06

您好:

緩起訴期間又吸食毒品,會使原本被緩起訴之案件也一併被起訴;

也就是說檢察官會起訴兩次吸食毒品(先前+這次被抓到的),

又通常吸食毒品法院判決可以易科罰金的機會很大。

以上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0 10:15

您好,

 

1、緩起訴期間內有再犯之情形,您老公先前之緩起訴處分會被撤銷,兩次吸食毒品之行為會一併被起訴送入法院。

 

2、本案可能之刑期約為2~4個月,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就閣下所述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的刑罰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的密碼:(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通話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0 19:08

您好,緩起訴恐怕會被撤銷並與新案一起被起訴,起訴後可以向法院求請以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sandra 105-05-06 09:31

您好

我想請問我與原告的狀況是原告於先前有至本店砸店,並當日有到派出所進行和解和解內容為:第一當事人因找不到第二當事人討論,心生不滿,進而推倒店內物品,經警方調解後,同意進行和解

和解書中有一條:爾後無論如何情形第二當事人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再向第一當事人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溯等情事。

第二當事人當日並不知第一當事人另有毀壞名譽的部分,於和解調閱店內攝影機記錄,才知道另有毀壞名譽,此部分也已進行告訴乃論檢察官也已判決緩起訴

另因原告也是為公務員身分,所以針對他對本店的毀壞名譽部分,我們另有向其任職單位以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檢舉他,該單位也已懲處他是為行為不當。

但現在原告至民事法庭提告我,沒有依和解書內容:其他任何人不得再向第一當事人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溯等情事。要求我對於他的考績成績造成的獎金短缺部分進行損害賠償

我想要問的是我對於他毀損部分已沒再做任何告訴,但於當日我未和解的毀壞名譽進行提告檢舉,這樣有違反和解書之情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6 1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和解書的部份,是依據雙方的爭議事件之全部為和解,除非契約另有約定。

2、此部份要審閱該和解書才有辦法判斷,不過倘若對方已經提告,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sandra 105-05-06 11: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和解書的部份,是依據雙方的爭議事件之全部 ... (恕刪)

和解書就只有寫:第一當事人因找不到第二當事人討論,心生不滿,進而推倒店內物品,經警方調解後,同意進行和解

105-05-04 19:57

竊盜案件被判緩起訴,通知書上寫收到3個月內,向國庫支付1萬元。請問該如何支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屆時您會再收到繳納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4 22:07

您好,等待通知在繳納即可。

曉旻 105-05-02 11:40

請問我被警方釣魚他問我有甚麼毒品我說搖頭丸11和咖啡包8他就叫我幫他送過去到了現場才知道是警方利用釣魚放式 到案後我也承認有使用過一次

他判我意圖販賣而持有 施用 請問我4/11號被抓到應立即遞緩起訴 戒癮治療狀嗎  被派收押機率高嗎  我是初犯並答應配合警方供出上游這樣機率高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2 11:52

您好,

 

1、就施用之部分,可具狀向檢察官請求能否以戒癮治療代替勒戒

 

2、意圖販賣而持有的部分,不會有被收押的問題,而供出上游必須協助查獲上游賣家並定其罪後才能減刑之適用。

 

建議後續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求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5-02 13:40

請問我被警方釣魚他問我有甚麼毒品我說搖頭丸11和咖啡包8他就叫我幫他送過去到了現場才知道是警方利用釣魚放式 到案後我也承認有使用過一次

他判我意圖販賣而持有 施用 請問我4/11號被抓到應立即遞緩起訴 戒癮治療狀嗎  被派收押機率高嗎  我是初犯並答應配合警方供出上游這樣機率高嗎?

您好,以以前擔任過緝毒檢察官的經驗回答實務操作如下:

(一)警方釣魚那次不能算是你又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重點在於警方在把你釣出來之前,他掌握的證據為何?有無通訊監察譯文、有無證人指訴、譯文跟證人之證述是否吻合。

通常警方應該是掌握一定的事證才會約你出來。

(二)如果有卡他罪的情形,除非他罪會不起訴處分,要不然通常不會給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因為如果你的持有(如果沒有被施用吸收的情況下)或意圖販賣而持有、或販賣起訴了,緩起訴就會被撤銷。以上僅供參酌。

賴id ncc101ds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

勝訴一覽表:

壹、    刑事部分: 

一、辯護案件:

(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 :無罪
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2、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724號:大部分無罪:檢察官起訴三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勇公幹掉二條無罪,剩一條判五年六月,二審再戰。

3、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撤銷原判決(確定) 有收錢的錢情況下二審打到轉讓
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4、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 :撤銷原判決(確定)
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5、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撤銷原判決 (確定)
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6、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4 年 上訴 字 第 823號撤銷改判: 
一審八年二個月,二審七年八個月。

7、 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8、 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 
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 
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1、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 
無罪: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2、      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撤銷發回。

3、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確定。

4、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 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6、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7、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8、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1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4078號兒少性交易案件:被告疑似用BT下載兒少影片,被告否認,並辯稱疑似中毒,IP沒設密碼,檢察官再次搜索後查無實證,為不起訴處分。

(三)  妨害性自主

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 :撤銷原判決(確定)
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撤銷原判決(確定),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3、 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31184號:不起訴處分。當事人認識在酒店上班的女子,交往一段時間後個性不合,想分手,女方告強制性交。

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 
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 
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垮。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選上訴字第37號,一審判有期徒刑三年六月,二審改判無罪。

(五)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改判過失致死。

1、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 年 重訴 字 第 18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法定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檢察官起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人犯一直在押,而且法醫也作證認定是殺人,但是在邵律師提出疑點說服法官的情況下,改判過失致死,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宣判日諭知交保。 

3、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104年度上訴字第1041號駁回檢察官上訴。

4、 著作權法:

1、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 
無罪: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

2、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非常上訴成功。 

3、 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刑智上易字第76號。
上開無罪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確定。

5、 幫助詐欺案件: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 
無罪:人頭帳戶遭騙案件。

6、 強盜案:

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撤銷改判。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 

7、 違反稅捐稽徵法:

1、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 
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 以遭臺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十)恐嚇

1、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29003號
民眾委託知名律師公務員,並偷錄音對話內容告恐嚇,該公務員在勇公協助下化解危難。

(十一)違反森林法:

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104年度偵字第21077、21078號被告違反森林法案件,在被告家中扣到木頭之情況下,檢察官以不能排除上開木頭曾有合法砍伐之可能,而為不起訴處分。

(十二)竊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 
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十三)過失致死:

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 
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十四)違反水土保持法: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 
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十五)業務侵占緩刑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4 年 審易 字 第 1239號 
O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並應履行如附表 
二所示之負擔。 
本件告訴人告訴壹佰多條業務侵占罪,但是小弟先搶先一步自首, 然後佐以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法理,(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是清流營業秘密,不可說,不可說)讓檢察官以接續犯起訴壹條業務侵占罪(接續二年) 
偵查案號: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1381、11382號。 
最後再以說服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五年。

(十六)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1;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

二、擔任告代: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訴字第642號

以重傷害罪重判被告有期徒刑七年六月。(一)(二)(三) 

貳、    民事部分 

(一)  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 
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2、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選上字第16號 104年度選上字第17號上開案件,駁回對方的上訴,我們是落選頭,遞補上議員職位。

3、 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選字第11號安股,原告之訴駁回。(檢察官起訴當選無效,我方靠交互詰問制度,在樁腳死咬候選人賄選之情況下,徹底問垮樁腳證人,故刑事無罪,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民事檢察官起訴當選無效駁回)。

(二)  返還借款

1、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 
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2、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 
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3、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 
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4、 一○四年度旗簡字第八四號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四十五萬元。

(三)  勞工訴訟

1、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 
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四)  婚姻訴訟

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 
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2、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當然我們是被告) 

3、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家聲字第九十四號裁定
免除小孩扶養義務(爸爸沒養過小孩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請閣下應特別注意目前法院對持有毒品的認定:持有係將毒品據為己有,一般販賣前均有持有行為,故持有後另行販賣,則販賣行為可吸收先前之持有行為,不另論持有之罪,據此,閣下有可能會被認定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的ID:(q6789336)儘速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2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二級毒品才有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機會,若為涉及意圖販賣而持有二級毒品,無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空間,應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避免您於未做準備之際,說出對您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2 17: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二級毒品才有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機會,若為涉及意圖販賣而持有二級毒品,無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空間,應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避免您於未做準備之際,說出對您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想如果不是你聽錯

就是警察在虎弄你

你送了這樣多包

他絕對是辦你販賣未遂或意圖販賣而持有

這是會起訴的

沒有給你緩起訴的可能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維尼 105-04-27 21:05

請問已經判緩起訴義務勞務90小時
可以改為處分金嗎
如何申請呢? 

如你已經答應檢察官而換得緩起訴,卻不願意去,很抱歉,檢察官會直接起訴你。

維尼 105-04-28 12:33
回覆 陳冠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你已經答應檢察官而換得緩起訴,卻不願意去,很抱歉,檢察官會直接起訴你。

那如果在服義務勞務的當中,可以向服勞務的機關申請為罰金嗎

檢察官當時有問勞務還是罰金

胡仔 105-04-26 23:59
各位律師好 我之前因為持有安非它命被抓到 然後驗尿是陽性 然後獲判緩起訴 戒癮治療的判決 然後就在緩起訴期間剩最後的兩次法院報到時 被抓到持有玻璃球一顆(安非他命) 裡面的量很少 無法測量 然後地檢那邊的法官叫我等傳票 驗尿一定是陽性 我想問的是 我是單親家庭 我母親有憂鬱症還有躁鬱症病史 又加上我犯後態度良好 有穩定的工作 在以上的條件下 我可以被易科罰金嗎?(第二次被抓) 謝謝各位大律師抽空看完我的問題
法律研究者 105-04-27 00:26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是還有爭取易科罰金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7 11:5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安非他命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二級毒品,第10條第2項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條第2項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第11條第4項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2. 由於您屬5年內再犯,會經檢察官起訴、法院論罪科刑,而依上1.所引法條,法定刑是有可能判以6個月或以下的刑度,因此是有判以易科罰金的空間。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7 21:36

您好,依據您題示之情況,若被驗出陽性反應,您之緩起訴會被撤銷並與新案一起起訴,有機會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度。

小樂 105-04-26 10:06

各位前輩你們好!我於今年4月中徇酒駕酒測0.44,簡易庭檢查官判決,我選擇以指付緩起訴判決$65000緩刑一年,由於是初次犯行,我想請教一下,我無酒駕肇事,但聽說需要吊扣駕照嗎?我是駕駛員,吊了駕照,那成了無法工作養家,請問有何方式能取代?如果吊扣是多久時間,然而紅單在法院公文未來之前,我是否要先繳紅單的錢,或是要如何向監理單位辦理,吊扣是從法院的公文收到開始嗎?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吊銷酒駕種類的車種駕照

2、之後您會收到交通裁決所的通知,屆時再依據通知執行。

米米米 105-04-25 17:23

去年5-6月我當時只有轉讓毒品給乙方    ,  警方隔3-4月後,乙方帶回偵訊,乙方一開始堅持我東西是要拿給他,但偵查人員不採信,乙方緊張之下,供稱我有請他轉交給另一人,  隔日乙方與我都有到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我當時有承認乙方的供詞,乙方在2周後被檢查官判決一年緩起訴,罰金六萬  !

而我因檢方查無另一人,而被判了兩個轉讓罪  ,我心有不甘,最近想翻供自訴我根本沒有請他交給另一人,但是需要什麼證據   ?  如果沒證據  ,是不是就不能說他作偽證

 

題外話   請問當時乙方判決的簡易庭算一審嗎?

我目前有好幾案在身,這樣是否會影響我舉發偽證

為何都無讓我們面對面對質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5 19: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該員的筆錄經過您自白,您要追究對方偽證罪,恐有困難。

2、本文建議您的方向還是要在您自己的案件,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檢閱相關事證之後,提出答辯及聲請證據調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案件仍在審理中,則可以傳喚該證人出庭交互詰問,否則要舉發其偽證顯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5 21:05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應不致成立偽證罪,但建議您就自身為被告之案件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米漿 105-04-25 12:39

乙方去年5-6月第一次被帶回偵訊,偵訊中乙方一開始一直很堅持,甲方的東西是要給他的,但偵訊人員不採信,他們說跟通訊譯文不符,乙方因緊張又急著想回家,所以變成說是甲方拿給他 ,要他拿給丙方
隔天去地檢署,甲方也有到,應該是分別由檢方問話, 甲方也認了乙方的供詞, 乙方後來被判緩起訴一年  ,易科罰金六萬。

甲方好像因此被判了兩個轉讓罪,因查無丙方這個人 ,但甲方本身有好幾個案在跑  。


前幾天 ,甲方突然有事找乙方,見面後要求乙方想辦法幫忙籌律師費,乙方表示他盡量,不一定有, 甲方女友對乙說,如果沒辦法,他們就叫他們的律師口供,表示當出丙方這個人是乙方捏造出來的。

請問甲方如果真的翻口供,需要什麼證據?1.當下見面請乙方籌錢的對話,甲方如友錄音,可以當成翻供證據嗎?

2.隔天又傳訊給乙方,要他明日下午準備兩萬,他再過去拿,乙方老婆表示去哪籌這些錢,能不能再見面談談,甲方說叫乙方跟他談,不要都只想要吃而已,乙方老婆回甲方,今天這些事,都是乙方的錯嗎?   乙方也有付出代價,並不是完全沒事,而且這次真的拿兩萬給他們   那下次呢?(這對話甲方也能當證據嗎?)
乙方在甲方沒任何證據下,會構成偽證罪嗎?

阿軒 105-04-21 00:42

今天收到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地檢署處分書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為緩起訴處分.

茲據該署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再議,經核原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前段為駁回之處分.

這是什麼意思?接下來我是會收到緩起訴執行書嗎?還是其他?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代表您的緩起訴已確定,若緩起訴有附帶條件,則之後您會再收到執行之通知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