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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e 104-06-10 14:45

在拍賣賣一個使用過香奈兒手機殼,被刑事警察釣魚

已於6/3開庭一次,檢察官要我跟告訴代理人(薈萃商標協會)私下和解

告訴代理人要在6/17把結果上傳~

檢察官已說會判緩起訴,開庭時間會再通知

已於6/9打電話過去談和解是宜

但對方開價2萬元~

我一直告訴對方賠償金額可以再低些嗎?

對方一直說沒有辦法!

要我想一想~如果不可以他就要直接跟法官說了~他說如果到法官那邊

賠償金更高是真的嗎?

家裡的經濟狀況都壓在我身上~

不是有聽說可以用勞動服務方式來減免賠償金~

真的好煩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0 16:10

建議還是盡快與對方和解,不然縱使法院判,除了易科罰金之金額,還會有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0 16:32

建議儘速與對方和解,並請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高 104-06-09 08:56

各位律師您好 今年2月我因酒駕(酒測值0.36)判公共危險罪

因學生身分及態度良好 獲得緩起訴1年之機會併科罰金35000$分期6個月

但是不幸今年6月再度因酒駕(酒測值0.32)判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問完筆錄之問題後 問我是否認罪 我已認罪

之後又提到我還是緩起訴的身分 我回答:是

檢察官只說:那就認罪 聲請簡判

以下是我想諮詢的問題:

1.警察說只要態度良好就可能不撤銷緩起訴 如今聲請簡判 是好是壞?

2.以上之情形是否能夠分析最好與最壞的情況?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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瑄瑄 104-06-07 21:18

我本身有緩起訴詐欺

然後現在10號 又開偵查庭

那是被人當人頭門號  我想知道我有神麼方法可以保自己?

律師可以寫訴狀嗎   桃園   費用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23

可能會依幫助詐欺偵辦,建議您將相關訊息紀錄蒐集,並向檢座表達您並未有當祝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蒐集證據,爭取不起訴處分,以免您緩起訴撤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蒐集您被騙的事證,以利向檢察官說明,而若您緩起訴期間尚未屆滿,仍有被撤銷之風險,所以期間的部分也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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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律師辦公室位在桃園市,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目前實務對人頭帳戶未必皆以幫助詐欺來偵辦,可朝並無幫助詐欺的未必故意來做無罪答辯,費用部分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8 14:19

 您好

類似之案例: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 委請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8 14:59

您好:

1.因為您有另案緩起訴,故建議您就本案詐欺案件應為無罪答辯,避免另案緩起訴撤銷

2.答辯方向應朝您當初借該金融帳戶給詐欺主謀時,對其會持之為詐騙行為並不知情,亦無可得而知,無幫助詐欺之犯意。

3.撰狀費用請來信私下討論。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jauny 104-06-01 18:11

3年跟大陸進貨來賣

也不知道品牌,去年被警察釣魚

網路上數量3個,只賣2個,1個是警察釣魚= =

警察做筆綠前,先叫我和家人到一個小房間

說:我看你也不知道這品牌,因為你的數量很少,其他賣的東西看來都是正品.

順便教我怎麼判別真假

我問:會罰很重嗎? 要跟公司和解嗎?

警察說:不用和解拉,通常都緩起訴,你這是小案

認罪結果, 拘役50天,易科罰金1000......

請問律師費用多少?

2審可爭取多輕的判刑可推翻嗎? 緩起訴機率大嗎?

朋友說要一審結果會有前科,請問如果2審變緩起訴還會有前科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9:15

您好!

還沒有起訴之前,才有機會請檢察官給您緩起訴。本件既然檢察官已起訴,更已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早就已經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 您可提起上訴爭取無罪判決或附緩刑的判決,具體如何主張,應準備完整資料當面請律師協助為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1 20:59

若已經起訴,就沒有聲請緩起訴之機會囉。

但若您對原判決不服,需在收受判決後10日內聲明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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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的陳述,我猜想你當初在販賣的時候,並不知道你所販賣的商品是仿冒他人的商標的產品。如果確實如此,你的行為並沒有構成犯罪。 然而,當初因為警察及檢察官的勸誘,你在陳述犯罪事實的時候,可能已經被誘導成你知道這是仿冒品,使得法院就你在偵查中的陳述及相關仿冒產品認定你的行為構成犯罪。

你目前除非能夠提出你不知道販買的產品是仿冒品的佐證,或能夠證明警方有誘導你作成錯誤且不利於你的證詞,你的案件要再翻案的機會不高。

jauny 104-06-0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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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只有我姊,那天是我姊陪我去警局?

基於沒有不知者無罪情況下,販賣我才認罪

檢察官開庭時我ㄧ直說,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品牌

還是被起訴明知故犯

因已經判決

不知道有什麼證據可讓法官相信

從頭到尾?覺得自己很笨

只有

證人我姊

當初大陸網站是用原圖,收到商品並沒跟圖片有落差

包裝又印品牌,我真的很難分別

因為這品牌全球只有3家,真的很不知名,這是警察在小房間告知我和我姊才知道,

3年前進貨時有試圖去找原廠網站,根本就找不到

誤以為是大陸品牌

我是初犯真的不知道這麼多程序

因為警察說不會重判,相信警察說的話認罪

並不是明知故犯

至於和解?

已請同行試問和解

要原價*100 因為那間公司知名度低賣價又高一直虧損,

所以和解金都要求很高?還有聽到其他人可能被要求更多

上訴會有勝算?


現在覺得警察和檢察官很恐怖??

即使警察做筆錄前告知他知道我不是,檢察官明明也聽到我說不知道

還是被用成明知故犯

警察也說這家手機殼老闆很積極檢舉?

現在越想越恐怖?

現在怕上訴會不會反而判更重?

 

小寶 104-05-29 18:23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於104年5月6日酒駕自撞路邊的車,路人看見報警,至醫院後,警方對我實施酒測,酒測值0.53 並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我是初犯,請問大概多久會收到偵查庭的通知單,以及刑責是否可以聲請緩起訴,如果可以,要如何聲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9 21:37

若被起訴了,就沒有辦法聲請緩起訴(緩起訴是偵查階段就需要聲請的,給不給是檢察官的裁量權),可以試試看是否聲請緩刑

小寶 104-05-29 21:48

目前是還沒收到偵查庭的通知,通常是1個月才會收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尚未起訴,所以仍有機會聲請緩起訴,應先擬狀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I 104-05-29 16:00

 

酒測值高達0.53,故警察將此案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將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在此,我作認罪協商措施,亦即,承認犯罪,爭取緩起訴或有利的量刑 至於我7月份要出國,因承辦檢察官幾時會傳訊不一定,因此,倘我出國前已收到傳票, 則檢附出國相關證明向該股檢察官請假,如我人已在國外,亦須交代家人持此相關證明請假, 否則傳訊未到會遭通緝,那要更改檢察官寄來的傳票地址,重點是我還沒收到傳票所以不知道地檢署、案號、股別,要去哪更改,台南法院還是地檢署,需要帶什麼資料嗎?我出國需要甚麼證明,護照還是工作簽證?那我要緩起訴要怎麼緩,直接去法院申請緩起訴嗎?地址改回台北我是要到台北開庭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9 16:07

1. 請依傳票上地檢署、案號、股別等陳報請假,並附上相關出國證明等。

2. 可具狀向檢察官答辯請求與緩起訴

3. 送達地址有變更請一併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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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gie 104-05-28 22:56

你好,前陣子因在露天拍賣賣了一個手機殼,後來面交時的客人為警察,因手機殼上有香奈兒的LOGO,所以警察告知我違反商標法並要求我到警局作筆錄,但因這個手機殼當初我也在網路上買,所以不知道網路上賣出會觸法,因購買時的價錢與售出價錢相同,售出的原因是換手機不需要這個手機殼,並沒有要賺取價差。
想詢問

要在第一次開庭時就遞交緩起訴申請書及悔過書給檢察官嗎?

有可能會有不起訴的狀況嗎?

如果最後被判緩起訴的話會有前科紀錄嗎?

煩請回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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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於該機殼上的香奈兒商標係非經同意使用的,那麼會構成犯罪,反之如果你當初買的時候販賣者有保證該商標是有經過授權的,那麼你在不知道是侵害商標權的商品下再販售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如果你想要做無罪抗辯,可能面對的問題是,檢察官對於是不是構成犯罪者部分是否相信你所說的,你是否有對你有利的證據。如果沒有,在通常的情形下,普通的消費者的判斷標準,會認為香奈兒是知名的奢侈品牌,因此顯然不會使用在手機殼上,因此可以判斷你對於該商品係違法使用商標有明知。

因此,在於偵訊時,如果檢察官同意你緩起訴,或許是一個好的選擇,你可能需要支付告訴人一筆和解金,然後檢察官給予緩起訴,在緩起訴期間內妳如果沒有故意犯其他罪而使得緩起訴撤銷的話,緩起訴等於沒有起訴,如果你申請刑事犯罪紀錄證明書,上面不會有相關的紀錄。

以上,對於答覆如有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Maggie 104-06-02 20:09

你好

當初購買時我並沒有跟賣方確認該商標是有經過授權

但是我事先不知情賣這手機殼會造成誤觸商標

所以才在網路上販賣

我想請問如果沒與對方和解的話會有可能還是緩起訴嗎?

第一次開庭時有需要給緩起訴申請書跟悔過書嗎?

煩請回覆,謝謝你

Maggie 104-06-02 20:1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當初購買時我並沒有跟賣方確認該商標是有經過授權
但是我事先不知情賣這手機殼會造成誤觸商標
所以才在網路上販賣
我想請問如果沒與對方和解的話會有可能還是緩起訴嗎?
第一次開庭時有需要給緩起訴申請書跟悔過書嗎?
煩請回覆,謝謝你

? 104-05-28 18:19

我於5/23晚上喝酒騎乘機車  被警方攔檢  執行酒測  酒測值0.27

當時酒測並沒有給我水喝  這個過程是正常的?

隔天早上移送地院   檢察官緩起訴罰金五萬  問我是否同意

我當時精神狀況不是很好就回答同意

請問還有機會降低罰金嗎?

悔過書或任何方法都可  我是初犯

麻煩解答了

Rose 104-05-28 08:43
律師您好, 本人因無知觸犯著作權法, 已開完偵查庭, 檢察官當庭宣判緩起訴1年及繳交國庫1萬元, 並已簽緩起訴被告需知, 請問這樣的話還需寄緩起訴聲請書給檢查官嗎? 還沒收到判決書前都無法安心? 因為是當天警局筆錄完直接去偵查庭, 檢察官、書記官、案號的資料都沒有, 還是需找到當天的書記官與她確認呢? 謝謝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8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需要等著收緩起訴處分書即可。

2、倘若超過2個月都沒收到,可以打電話詢問書記官是否還要開庭。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8 11:06

同上曹大律師所述,若不知案號股別可前往地檢署服務台訴訟輔導查案號。

葉小楓 104-05-28 04:38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緩起訴期間因為和朋友去唱歌雖然當下有聞到異味但是沒多想甚麼但是我本身沒有吸食之後去找觀護人報到驗尿到前一陣子忽然接到地檢署傳單去開庭後才知道驗尿結果呈陽性請問這樣是不是會被撤銷緩起訴有轉圜空間嘛!?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很容易被認定有吸食毒品,如果檢驗報告內陽性反應濃度不高的話,可試看看主張因誤吸他人吸食毒品產生之煙霧,否則一旦遭起訴,會有遭撤銷緩起訴之虞。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葉小楓 104-06-21 22:27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很容易被認 ... (恕刪)

哦...已經收到撤銷而且要簡易判決得單子了請問這還有救嗎?

 

Schick 104-05-20 18:27

律師您好

小弟之前因拾獲皮夾並使用悠遊卡(其皮夾放回原處)而遭警方以竊盜罪移送

今(20)日開庭,在偵查庭上向檢察官坦承犯行(未反駁侵占遺失物)

檢察官當場告知因我之前已有且到緩起訴了,所以這次將直接起訴...

請問律師就您的經驗~這類型有機會爭取到緩刑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嗎?

只要不是有期徒刑工作都能保,再麻煩律師解惑了~

竊盜侵占遺失物的法定刑相差很大,因此你應該具狀表示你的行為只是侵占遺失物而非竊盜。 如果法院認定僅構成侵占遺失物,通常只會判罰金或拘役幾天而已。 以上,如有需要進一步詢問,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Schick 104-05-20 18:25

律師您好

小弟之前因拾獲皮夾並使用悠遊卡(其皮夾放回原處)而遭警方以竊盜罪移送

今(20)日開庭,在偵查庭上向檢察官坦承犯行(未反駁侵占遺失物)

檢察官當場告知因我之前已有且到緩起訴了,所以這次將直接起訴...

請問律師就您的經驗~這類型有機會爭取到緩刑易科罰金或勞動服務嗎?

只要不是有期徒刑工作都能保,再麻煩律師解惑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0 21:2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認罪爭取從輕處遇,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認罪答辯的狀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0 23:00

還是有爭取緩刑的機會呀!

莊璇璇 104-05-15 13:57

我想問一下~我先生酒後騎車,酒測0.26

我想寫個答辯狀檢察官,爭取緩起訴

但開頭不知要如何寫

網路上的範例開頭是

一、被告涉嫌       案件,正由貴院以   年度    字第       號審理中。

被告犯罪情形與事實不符,謹提出答辯如次,請貴院明察,以諭知無罪的判決。

但他的確違反公共危險罪,開頭我該如何寫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至地檢署服務台撰寫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5 17:46

案號、股別、年籍寫清楚,重點是內容陳明自己認錯且願意接受附條件緩起訴的意思,讓檢察官了解您先生的誠意。

a0953298545 104-05-14 18:52
之前做網路上遭人公開謾罵(公開的fb社團,任何人都能看見) 當天就到警察局報案 到現在是都還沒有任何消息 那接下來的程序會是如何? 在接下來的程序中,我可以主動跟檢察官或是法官說我要和解嗎?(我是原告) 至於我希望怎麼樣的和解方式(EX賠償金額等等)也是在提說我要和解的時候一併說嗎? 萬一檢察官要給被告緩起訴檢察官依刑訴253-2條命被告為某款行為,我如果有意見、不滿意,我可以請檢察官改變一下嗎? 謝謝
詹忠霖 (詹律師) 104-05-14 21:02

1.公然侮辱誹謗均為告訴乃論之罪,至警局報案需要提出告訴,警局才會移送地檢署

2.若有意願和解,告訴人與被告可以至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談和解並寫和解書,再由告訴人向地檢署撤回告訴,至於檢察官所命被告緩起訴之條件,告訴人並無權利請求改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並於開偵查庭時,表達與對方和解之意,請求檢察官將案件移送之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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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魚 104-05-14 08:06

我被判緩起訴兩年然後罰金一萬  當初書記官說 再犯會在書面所打的拘役20天折一日1千    現在我罰金繳完 剩下  緩起訴  到明年  可是現在我又有另外個案子,

那是人頭電信的  我當初做筆錄有提供 申請的最初的單子  確定的是那部是我的字 而且我從來沒有用過這個門號 , 請問一下  6月要開庭  我現在能做的是甚麼 ?

這樣 我會被拘役 20 天 ? 還是看法官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4 09:52

 1.被告緩起訴的期間以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緩起訴以前故意犯他罪,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或者不履行應履行的條件或負擔,依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的規定,檢察官是可以依職權決定或者經告訴人的聲請,用處分書把原先的緩起訴處分撤銷,再恢復原來的偵查程序。

2.你被宣告2年緩起訴.必須在這2年期間.沒有再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所以你這件詐欺案開庭時.要說明你是如何被人利用做人頭的.有沒有犯意聯絡.會是法官審酌的重點.可能會問你.你跟買電話的人的關係.用多少錢買的.等加以判斷

 

小海 104-05-11 09:33

小弟我約在四月中的時候因為持有二級毒品被捕,

持有毒品的量非常少,當時有向檢察官承認是自己要施用的;

但是驗尿距離最後一次施用也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了,估計是陰性。

而案發至今也快一個月了,還是沒有收到開庭的傳票

想請問;

1.像這樣的案件一般需要多少時間才會收到傳票呢?

2.因為我沒有前科,而且是初犯,最有可能的判決結果會是如何呢?

3.聽說如果那次的驗尿結果是陰性,即使我先前有承認是自己要施用的,也不會被判勒戒

是真的嗎?

4.我這樣的案件可以申請緩起訴嗎?

聲請緩起訴的話,會對我的判決的刑責有什麼影響呢?

有可能減輕刑期之類嗎?

5.若判決結果為易科罰金,那其金額有繳交期限嗎?

還是結果下來就必須馬上繳清罰金?

6.開庭時可以向法官求情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怎麼向法官說明來減輕我的判決呢?

小弟我因為一時沉淪,第一次發生的這樣的,真的非常後悔,也決心不會再犯!

可是到現在任何的訊息及結果都不曉得,又怕家人知道,真的非常緊張!

 希望各位律師可以幫忙解惑! 感激不盡!

法律小學生 104-05-11 10:46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持有毒品 又施用毒品的情況

             原則上很快就會被移送勒戒 但也不是沒其爭取院外治療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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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多久收到傳票

不一定,視個案檢察官處理快慢而定,您的情形涉及施用毒品部分,檢察署可能將尿意送檢驗機關確認,在等報告回覆,檢驗結果大概幾天就可以出來,但公文往返通常要1個月餘

如果驗尿結果陽性,持有毒品未達20公克,則檢察官聲請勒戒(6個月),再視戒斷情形決定是否聲請送戒治(1年,通常執行約8個月),結束後檢察官會下不起訴處分,持有毒品部分只會沒收,不會再送法院判刑;如果驗尿結果陰性,持有毒品部分檢察官就必須單獨處理(緩起訴或起訴) 目前實務見解認為,施用毒品自白是否屬實,須就全案事證判斷,不以尿液檢驗結果為唯一依據,士林地院102年度毒聲更(一)字第1號、103年度毒聲更(一)字第1號裁定都是原先以尿檢陰性,駁回檢察官聲請檢察官抗告後,高院撤銷發回地院,後來更改裁定,認定有施用毒品裁定勒戒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檢察官同意,可以緩起訴緩起訴就是檢察官定期命你留校察看,附帶條件可能是捐款國庫或義務勞務,只要期間內不再犯罪,案件就不會送法院,當然不會有判刑的問題 如果案件經起訴後,法院判決得易科罰金之刑,須等到案件確定(你或檢察官10天內都不上訴),案件會移到地檢署執行科,執行科書記官會傳票通知到案執行,到時候再繳就可以,通常約1至2個月時間 開庭當然可以向法院求情,重點就在表示懺悔,保證絕不再犯,實體內容請臨場反應自由發揮,不過持有二級毒品案件數相對輕微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機會較高,如是,則不會開庭 建議如果驗尿是陽性,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就是自費到醫院服美沙酮戒毒,好處是可以不用到勒戒所蹲

★以上意見係根據台端所陳述之事實,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須以法院裁判為準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 2 千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請閣下應特別注意目前法院對持有毒品的認定★★持有係將毒品據為己有,一般販賣前均有持有行為,故持有後另行販賣,則販賣行為可吸收先前之持有行為,不另論持有之罪,據此,閣下有可能會被認定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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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1 22:07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5-09 22:32

前幾天有保安警察到我家說我販售仿冒品,拿出搜索票,我配合度好,直接帶領警察到我存放貨物地方去看,該商品我已經4-5個月沒有販售(結束販售),警察在蒐的時候並沒有查到該商品物證,最後警察開立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違反著作權法案件,說下星期會通知我什麼時候去做筆錄,到時候警察問的問題,我會一五一十回答,我自己認知唯有真正陳述真實才是解決事情辦法。

這個地方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去做筆錄時我該注意什麼事情?

2.警察開立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這個有什麼用處?

3.會被緩起訴或起訴嗎?

4.會被罰緩嗎?

5.會留下案底嗎?

6.初犯

7.可是我有在網路受販售該商品,就是不知道警察是當釣客購買我商品還是其他因素?

8.警察說下星期會聯繫我做筆錄時間,哪請問我要主動聯繫警察做筆錄時間嗎?
9.或是有其他該注意事項?

阿民 104-05-09 20:34

目前是大學生,在4/29日因酒駕被以現行犯逮捕,酒測值為0.45,近日被士林地檢署傳喚不能安全駕駛案件。

案後十分懊悔...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問有什麼方法以利爭取緩起訴的判決?

另外如罰金無能力繳款,在案發隔天,檢察官應訊提出罰金部分無法負擔,能否以勞動服務代替,這次傳喚時,如何爭取讓檢察官判社會勞動呢?另外判社會勞動還須繳紅單罰款嗎? 麻煩律師為我解答,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43

可以嘗試爭取看看是否有緩起訴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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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5-09 23:19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尚有爭取緩起訴 不要留下前科的空間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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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anbb 104-05-09 13:21

您好,七八年前也有觸犯過一次商標法,是結果合解商標所有權人款項判緩起訴,這樣表示是有前科了嗎?感謝回復 感恩!

商標法於100年8月25日修正公布,於101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修正為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2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000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其法定刑並未變更,僅增訂意圖販賣而持有之行為態樣,及增列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之行為方式,刑罰實質未更異,就您之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條之罪。請閣下謹慎處理,律師建議您應儘速和解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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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吳 104-05-07 21:08

因不小心在網路販賣某種仿冒品,被台中刑警抓到,3月多通知到案說明,

已移送檢察官,4月多也開過一次偵查庭,檢察官說會給緩起訴處分,

但至今還沒收到緩起訴處分書

但5月多又收到高雄刑警的通知書,幾天後要到案說明,經過詢問確認是

同一種訪賣品。(刑警說甚麼可合併....但我聽不懂??)

請問警方不同時間點抓這樣,案件該怎麼處理? 也可以合併緩起訴嗎?

該怎做?  最初是先收到台中刑警的通知書,立刻就下架該商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台中地檢及高雄刑警陳報,並請求併案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  實務上,同一時期犯罪,並不能成為累犯,但警方基於績效考量不會主動幫你併案,最多在筆錄上幫你加註可以併案,因此當警方將案件移送至檢方時,您要主動向檢方聲請併案處理,若警方追查到您犯罪時間點差不多,檢方都會同意併案處理。若您未併案,您第二次被抓的情況就使您成為累犯,檢方即可推翻第一件緩起訴的判決,恐將您起訴。

2.  您必須主動向檢方聲請併案處理,建議可委任律師協助撰寫聲請狀交由檢方即可。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吳 104-05-07 22:2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實務上,同一時期犯罪,並不能成為累犯,但警方基於績效 ... (恕刪)

律師您好:

那這樣遞狀的時間點,是還要等第二次高雄刑警訊問後,移送地檢署,我收到傳票

才能提出合併的聲請嗎? 因為現在遞狀,檢方都還沒有第二次的資料...

又如果收到第一次緩起訴書後,也能合併嗎?

感謝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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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 104-05-05 22:36

我違反了商標法,目前收到傳票,在詢問室時執行官叫我兩個禮拜內去跟廠商談和解,然後給我了電話後就結束了。

我想問的是我這樣算是開過庭了嗎?在詢問室就可以判定是否起訴我了嗎?

然後我如果到時候跟和解書一起遞上緩起訴狀,會有幫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04

要看你到底是違反了商標法的哪個犯罪,若是告訴乃論的,和解後對方若願意撤回告訴,就會不起訴;又若是非告訴乃論,縱使和解,頂多就只能聲請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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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找廠商談即可,聯絡他吧,先聽廠商的條件。

二、有問題再問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煩惱 104-05-06 09:4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商標法不是都是公訴罪嗎?
是廠商買下後去跟警察檢舉的,這樣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和解,則檢察官一般均會給予緩起訴,和解時應簽立和解書,並請廠商註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hick 104-05-05 00:36

我是有竊盜前科(緩起訴義務勞務60小時)的公務員

近期我在公司停車場,某輛私人機車前踏板處發現皮夾,打開後知道是誰的,卻拿走裡面現金及悠遊卡,其餘再放回原處,我將悠遊卡餘額花光,現金未花,對方在宿舍房間才發現物品短少,於是報案(竊盜),後續也查出是我使用悠遊卡

我有去警局製作筆錄了(案由竊盜)

請問這是屬於竊盜嗎?還是普通侵占?還是侵占遺失物?

我還想保有工作...想爭取緩起訴

另~緩起訴期滿後還會有資可查嗎?警察仍說我有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5 20:2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遺失物,則是侵占遺失物罪,反之,則為竊盜罪。 2、只要有刑事紀錄都叫做前科,本文建議應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以和解為由爭取緩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4-29 22:11
你好我於今天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了,判2個月或易科罰金一天一千
我想請問的是 
我是該怎麼做才不會留下紀錄??
是去寫請願書請求法官改判緩刑還是緩起訴嗎??
如果要寫我要怎麼寫比較好??
本人目前還是學生 初犯 沒有前科 也沒有肇事 
如果寫了改判機會大嗎?? 在等待期間檢察官有申請簡易法庭
而我也馬上去答辯寫書狀說希望可以開庭,希望可以判緩起訴但是沒有下文
在今天就突然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了
我在今年將要去考取國家考試一般行政警察
請問這樣的判決會導致我即使筆試通過還是會被刷下來得可能嗎?? 還有就是如果都沒有辦法了什麼時候要開始繳錢??
法律小學生 104-04-29 22:29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要立刻上訴爭取改判才是

            不然留下污點後你要考取國考

            機率非常的微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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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9 22:47

您好

  建議您盡快聲明上訴,然後再請律師替您撰寫上訴理由狀!

  如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26

都已判決下來,不可能再緩起訴

建議上訴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104-04-30 01:06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要立刻上訴爭取改判才是

    &nbs ... (恕刪)

那請問如果我要上訴要求法院改判

我該請法院改判成什麼比較好呢???

這是要提起什麼救濟途徑呢??

請大大指點迷津!!!

妙妙 104-04-29 19:14

您好,我之前在網路上以350元賣了一個LV的包包,後來被警察買去,做筆錄時,警察有跟我說商家沒有要追究,昨天出庭檢查官要判我緩起訴,並繳交4萬元,在10個月內繳清,但我覺得罰的錢真的太多了,請問律師團們,這還有轉圜的餘地嗎…(︶︹︺)

Jessy 104-04-29 22:39

您好,請問事情處理得如何了,因為目前我也遇到相同的事情,不曉得會有什麼結果,能否提供您的寶貴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9 23:29

建議繳一繳,不然緩起訴會被撤銷,被起訴之後不僅有前科,還要罰錢。

妙妙 104-04-30 10:05

他們說還要在往上呈送,所以還在等通知呢>"<

Leslie 104-04-24 16:28

於民國90年在高雄市機車酒駕一次酒測值忘了! 有肇事但無造成傷亡,依公共危險罪被起訴併役科罰金五萬四。
又於民國101 年在台北市機車酒駕被臨檢無肇事,酒測值0.55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被判一年緩起訴處分金七萬。
於今年4/7 機車酒駕被臨檢無肇事,因修法,酒測值0.48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目前等候法院程序中。
1.酒駕三次一定即發監嗎? 因目前法令為五年三次發監,雖然這次已為第三次酒駕被移送,但距離第一次已過十幾年,也會算在三次以內嗎?? 

2.第二次因緩起訴也依規定繳完處分金並上課,緩起訴期間已過仍有第二次公共危險前科嗎?

3.依照此情況是否有機會判役科罰金,依此例役科罰金大約會判多少??

4.如果想寫悔過書表達悔過誠意如何遞交給法官,此情況會開庭還是簡易判決書?

Leslie 104-04-24 16:13

於民國90年在高雄市機車酒駕一次酒測值忘了! 有肇事但無造成傷亡,依公共危險罪被起訴併役科罰金五萬四。
又於民國101 年在台北市機車酒駕被臨檢無肇事,酒測值0.55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被判一年緩起訴處分金七萬。
於今年4/7 機車酒駕被臨檢無肇事,因修法,酒測值0.48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目前等候法院程序中。
1.酒駕三次一定即發監嗎? 因目前法令為五年三次發監,雖然這次已為第三次酒駕被移送,但距離第一次已過十幾年,也會算在三次以內嗎?? 

2.第二次因緩起訴也依規定繳完處分金並上課,緩起訴期間已過仍有第二次公共危險前科嗎?

3.依照此情況是否有機會判役科罰金,依此例役科罰金大約會判多少??

4.如果想寫悔過書表達悔過誠意如何遞交給法官,此情況會開庭還是簡易判決書?

執行者 104-04-27 17:14

 原則上酒駕都是簡易判決比較多,至於會不會讓你易科罰金或入獄這是檢察官之職權,法院原則上無權干涉,因為執行是檢察官的職權;你寫悔過書給法官,原則上法官會因為你有悔意而輕判,或是判緩刑,這是我在法院工作這幾年的經驗,你可以參考一下。

文彬 104-04-22 19:05

想請問律師酒後駕車撞擊前車(被害人),酒測值0.27,被警察開了一張酒駕紅單及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當日在地方法院法官以緩起訴(暫判),說到時收到法院傳單去法院開庭,由另一名法官審辦,我方目前積極與被害人進行車輛維修賠償事宜並談和解,想請問律師,我該繳交警方開的紅單罰款嗎??還是等候法院判決完再繳交??  針對一事不二罰有點不明白,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3 1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緩起訴,不影響罰鍰的處罰。不過緩起訴之後,就不用再開庭,所以您的陳述應該有誤。

2、原則上建議司法程序開完之後,再依據您所取得的緩起訴處分書或是法院判決來判斷是否需要繳納罰單。

海德 104-04-19 11:58
因為上聊天室認識了一名網友,所以臨時起性約好要去他住所一起吸食安非他命, 但是我不曉得他那名網友本身是藥頭或者有其他前科,所以走進他家巷子的時候就被三名警方帶去松山警察局, 並在我的皮夾內被搜出微量的安非他命
警察做口供的時候有問我跟那名網友的關係。 我答說: 我是今天跟他剛認識的網友,約好要去他家施用安非他命,我並不知道他是藥頭,也不是要跟他買藥或任何交易。
然後警察友問我毒品來源,我則是回答: 那是之前與另外一名網友約在北投旅館,一起施用安非他命剩下的份量,然後網友送給我的。 之後我因為怕被家人發現一直藏在皮夾裏面,本來打算跟昨天那名藥頭網友一起施用,卻沒想到被抓了。
警察還有問我那名送你安非他命的網友還有辦法找到人或知道任何名稱綽號嗎? 我回答說: 我已經沒有任何跟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了,因為一開始只有用LINE聯絡,而且已經是兩個多月前的事情了,對方的綽號我也已經想不起來了,然後我也沒有對方的電話。 (註:我因為怕有麻煩,所以跟那名網友只有約過一次之後就把他的LINE刪除,再也沒有連絡了。)
之後警察就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毒品,我則回答: 大約在去年11~12月的時候。
以及最後一次施用毒品是什麼時候,我回答: 大約是兩個多月前。 毒品是自己要施用還是交易用? 我回答:自己施用 接著就是驗尿然後被送往台北地檢署開臨時庭
開庭時,檢察官問我的問題大概和警方相同,也是為什麼要放一包毒品在身上兩個多月,然後都沒有施用。 我也是回答說因為怕被發現藏在皮夾。 以及毒品來源,及給我毒品的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來源。 我也是回答和跟警察的回答一樣。
檢察官有問我說真的這段時間都沒有施用毒品嗎,驗尿都驗的出來。 我回答:我這段時間真的都沒有施用任何毒品
然後問我怎麼跟那名藥頭網友認識及認識的聊天室名稱。 我也都照實回答。
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因為做口供時就有先承認那些微量的安非他命是自己要施用的,但是最後一次施用已經是兩個多月前,估計驗尿是驗不出反應, 這樣我還會被送勒戒嗎?還是說只是易科罰金三萬元以下? 還有我應該請律師幫我寫緩起訴書以防萬一嗎?
海德 104-04-19 11:24

因為上聊天室認識了一名網友,所以臨時起性約好要去他住所一起吸食安非他命, 但是我不曉得他那名網友本身是藥頭或者有其他前科,所以走進他家巷子的時候就被三名警方帶去松山警察局, 並在我的皮夾內被搜出微量的安非他命
警察做口供的時候有問我跟那名網友的關係。 我答說: 我是今天跟他剛認識的網友,約好要去他家施用安非他命,我並不知道他是藥頭,也不是要跟他買藥或任何交易。
然後警察友問我毒品來源,我則是回答: 那是之前與另外一名網友約在北投旅館,一起施用安非他命剩下的份量,然後網友送給我的。 之後我因為怕被家人發現一直藏在皮夾裏面,本來打算跟昨天那名藥頭網友一起施用,卻沒想到被抓了。
警察還有問我那名送你安非他命的網友還有辦法找到人或知道任何名稱綽號嗎? 我回答說: 我已經沒有任何跟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了,因為一開始只有用LINE聯絡,而且已經是兩個多月前的事情了,對方的綽號我也已經想不起來了,然後我也沒有對方的電話。 (註:我因為怕有麻煩,所以跟那名網友只有約過一次之後就把他的LINE刪除,再也沒有連絡了。)
之後警察就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毒品,我則回答: 大約在去年11~12月的時候。
以及最後一次施用毒品是什麼時候,我回答: 大約是兩個多月前。 毒品是自己要施用還是交易用? 我回答:自己施用 接著就是驗尿然後被送往台北地檢署開臨時庭
開庭時,檢察官問我的問題大概和警方相同,也是為什麼要放一包毒品在身上兩個多月,然後都沒有施用。 我也是回答說因為怕被發現藏在皮夾。 以及毒品來源,及給我毒品的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來源。 我也是回答和跟警察的回答一樣。
檢察官有問我說真的這段時間都沒有施用毒品嗎,驗尿都驗的出來。 我回答:我這段時間真的都沒有施用任何毒品
然後問我怎麼跟那名藥頭網友認識及認識的聊天室名稱。 我也都照實回答。
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因為做口供時就有先承認那些微量的安非他命是自己要施用的,但是最後一次施用已經是兩個多月前,估計驗尿是驗不出反應, 這樣我還會被送勒戒嗎?還是說只是易科罰金三萬元以下? 還有我應該請律師幫我寫緩起訴書以防萬一嗎?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一則判決主文供你參考,持有毒品的有緩刑的前例,如果坦承的話,也是有機會可以聲請緩起訴的。

「施○○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壹包(驗餘淨重零點肆壹肆捌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上開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外包裝袋壹只沒收。」。
二、可以請律師幫你寫狀紙聲請緩起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法律小學生 104-04-19 21:30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況  都跟警方承認有施用毒品

             這樣還是會有被移送勒戒的問題存在 

             一定要趕在時效內處理才有可能妥善解決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確定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會有觀察勒戒之問題,惟若您不確定,可考慮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明 104-04-18 08:52

想請教一下,

小弟我收到了緩起訴處分書

緩起訴一年 + 8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台幣1萬元 + 8個月內上法治教育課程2次,

可是上面沒有寫罰款要去何處繳?

也沒寫法治教育課程的上課日期、地點,

請問我該要去拿邊查詢才能知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會收到執行通知,屆時就有明確的說明,倘若超過2個月沒收到,可以向緩起訴處分書的書記官聯繫詢問。

jeffery 104-04-17 13:42

各位律師好:

                 小弟想請問5年以上前發生過酒駕0.56(公共危險罪)被判緩起訴

                 最近酒駕被抓0.27(公共危險罪),請問這樣會算是第2次酒駕嗎?

                 至於刑責會嚴厲嗎?

法律小學生 104-04-17 14:30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雖然前一次已經隔五年了

             但你確實有二次酒駕 這都會被納入考量加重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7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緩起訴已經屆滿,則在法律上不算二次酒駕

2、最重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犯罪情節輕微,情況堪憐,可以向檢察官求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8 18:35

Dear Jeffery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但您指出的行為曾經緩起訴處分者,是刑罰已經處罰過這個行為了。 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規定:行政罰與刑罰競合時,應優先適用刑罰。惟如前面的刑罰已經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者,則得用行政罰裁處之。即如本題的行為是在五年內發生兩次以上的酒駕行為時,若前次已經緩起訴處分者,則仍可以處以罰鍰新台幣9萬元。本題的結論是:依行政法規規定,五年內始有合計兩次以上的問題,超過五年則沒有。但五年以內仍須注意刑罰與行政罰競合的問題。

如有需要,歡迎您與我聯繫。

 

阿翔 104-04-14 12:1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第一次酒駕是2015年2月17號被攔查酒次測值是0.69被判緩起訴

第二次我酒駕在2015年4月12晚上第2次被抓到

酒測值是0.56

為了閃避行人發生車禍行人輕傷正在和解

這次有去地檢署開簡易庭但是檢察官沒有說甚麼刑責說回家等候通知

這真的讓我很緊張

想要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可以大概給我一個底

大概要罰多少錢?或是要被抓去關要被關多久?有沒有辦法易科發金?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4-14 14:50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二次酒駕

             而且第二次還撞到人 酒測值也很高

             你擔心需要入獄服刑的部分 確實很可能成真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與被害人和解,才能盡量把刑責降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58

您好,建議趕快跟拜害人和解並簽具和解書及撤回告訴狀,因為您已經是第二次酒駕了,檢察官應該會直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阿翔 104-04-20 08: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趕快跟拜害人

如果被害人拖到了起訴之後才給我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這樣會對我的判決有甚麼影響嗎?

林小君 104-04-12 10:24

你好

我男友前兩天收到新北地法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書,內容告知我男友於104年2月14日14時於新莊區中華路酒駕與他人擦撞,現場無人傷亡,經送台北醫院抽血,測得酒清榕度每公升0.67毫克。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報告偵辦。

問題一 104年2月14日14時,我男友正在台北市萬華區上班,並無外出

問題二 肇事車牌號碼888-xx ,但我男友的車牌為M83-XX

問題三 肇事者疑似我男友的弟弟,為何警察和檢察官都未察覺肇事者不同,作筆錄等其他,都不需出示身分證件嗎???

試問,我們是否可直接至地檢署按鈴申告或者由其他辦法,同時接下來我們的處理方式應該為何,及處理流程又是為何???

謝謝 律師大大

1.  建議閣下到警局說明,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緩起訴的部分,現行法並無救濟制度,至多是請司改會協助。

2、倘若有事證證明有其他被告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或是誣告罪嫌,可以依法告發。

可嘗試聯絡告訴人(若無電話,可以向車禍處理員警索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連單」),請他提起再議。若能如此,則程序可以再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26

若弟弟冒名,很有可能偽造哥哥的簽名,建議向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告書。

林小君 104-05-23 21: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最近我男友已經收到結案的文件(5/20)

並附有匯款的資料

同時也說寫了悔過書

試問我們從收到法院通知酒駕

都未被通知要寫悔過書

是否男友弟弟又冒明到法院寫悔過書

當我男友已於收到法院通知時 4月初已先至分局做筆錄

今天收到匯款資料時又跑一次警局詢問

承辦員警給了新北警新刑字的字號,要我們自行找書記官

問題一,從做筆錄到現在已1個半月,我們也提告偽造文書,為何都為收到偽造文書告訴的相關傳票,試問案件審理時間約多久,深怕被吃案

問題二,男友收到匯款書並被告知已寫悔過書,但男友未曾寫過,是否男友弟弟再度匿名出庭?法院都無機制可判斷嗎?

謝謝

 

小范 104-04-11 22:10

因販賣仿賣品而被保智大隊抓。近日收到檢察署的刑事傳票,要去第一次的偵查庭了。我想要寫狀子聲請緩起訴或不起訴,那遞狀的時間點,是在開完第一次偵查庭"後"遞狀,還是"當天"遞狀?  是要寫刑事聲請狀嗎? 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1 23:31

建議先寫,然後直接送地檢署。

在案件偵查程序中都可以遞狀,不過你應該先確認對造提出的證據有哪些、你侵害的範圍、有無和解的希望等資訊,並於程序中創造和解的籌碼,判斷是否於適當的時間點與相對人和解、提出不構成犯罪的答辯或聲請緩起訴等。

由於你的案件尚未開始偵查,除非案件的證據相當充分了,且已經與對造談好了和解方案,否則不建議這麼早就提聲請緩起訴狀(聲請緩起訴等於你承認構成犯罪)。

小米 104-04-07 21:07

各位律師~我在前陣子在早上時間撞到人~

酒測值為0.06~未達標準~

前幾天去調解~對方說要等到6月底傷比較好才願意調解~

但如今我現在收到法院傳票~

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

才能讓我緩起訴或者無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有撞傷人,所以建議應盡量與被害人和解,才較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米 104-04-07 21: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 ... (恕刪)

但謝律師~對方說要等到六月底才願意跟我說談和解

您好:您若想尋求免責,必須儘可能與對造達成民事和解,以要求對方放棄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權。對方想等到傷害較好時再與您談和解,主要是因為不確定傷害的嚴重性,建議以關心名義與對方溝通,並盡量詳列相關醫療及維修單據,以確認賠償金額,並在和解時找證人佐證。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7 22:09

1.建議表現誠意,讓對方好觀感,有助於和解以及緩起訴的達成

2.建議謹慎處理刑事案件,如經濟上許可,有律師辯護,適時對檢察官及對方做出正確回應,對案件處理會有幫助,不過這也看每個律師處理案件的經驗,並不是說請律師就能達到緩起訴,而只是律師較容易把握機會或是創造機會(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42

建議您表現誠意積極與對方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與對方協調和解,除非對方條件不合理,再考慮是否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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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4-04-04 12:16

  我朋友他前陣子去警察局謊報筆錄,過一天後去警察局坦承,後來被警察告誣告罪。內容是因為我朋友發生車禍休息一個月,想要想勞保理賠,以便有錢開刀,但是他的駕照遺失要補辦,他的名下有其他的機車,那部機車的紅單又沒繳,但那部機車是別人用他的名字買的,對方一直拖不繳錢也愛理不理,不接電話,訊息也很少回,我朋友因為很急著要拿錢,只好去警察局說他車子遺失想要趕快找到車子在哪裡,可是他向警察說明的內容沒有指定任何人,只有說他想要趕快拿到車子,請問這樣是否為刑法171條中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他之前有詐欺前科被判有期徒刑,至今還沒超過五年的時間,可是他韌帶斷裂,另外要邊上班邊上課,家裡經濟環境不好必須存錢以後來養父親,進去監獄就會丟掉工作也無法存錢,請問這樣是否還有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有機會易科罰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3:07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構成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會加重,但自首也可減輕,仍有機會緩起訴緩刑。若確定判刑六月以下,通常可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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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9:19

報假案應有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偵查中若認罪,因非重罪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機會,若被起訴,也可爭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要盡可能展現出反省不再犯的良好態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6 12:51

您好:

1、您的朋友確實有誣告罪之問題。

2、因您的朋友於五年之內再故意犯罪,有累犯加重至本刑之二分之一之問題,但亦可主張自首之減輕其刑,故建議於法庭上表達痛改前非及深具悔意,並希望有其他方式可彌補,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緩刑,亦有易科罰金之機會。

刑法171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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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程 104-04-03 17:04

請問 我昨天已開完偵查庭 緩起訴ㄧ年處分金X萬 分三期繳 那接下來我要等什麼單或該作什麼動作,為何已開完偵查庭到檢查屬網站查(偵查終結公告)查不到被告人的名字。謝謝

楊律師 104-04-03 17:27

等執行

還有網站查不到緩起訴書的資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接下來等執行通知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3 21:46

等待通知,若有疑問可電詢承辦股書記官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2:47

您好,注意執行通知單即可。

阿英 104-03-30 23:26
我在賣場裏偷了總價值一千多元商品 對方有報警 我有問對方是否可以跟我合解 對方說:我們沒有在合解的。 我有看前面別人的回答,合解可以讓法官判不起訴或緩起訴 但是對方說他們沒有在合解的 ,而且在製作筆錄時,對方對我提出偷竊告訴 請問那我要怎麼辦?或是要怎麼讓法官盡量不要對我判太重的刑責? 我還有兩個小孩要顧,我是初犯 沒有前科
沈恆 (沈律師) 104-03-30 23:53

您好!

對方不和解也無法強迫,但偷竊價值僅一千多元,您只要表現出認錯及和解的誠意,即使被判刑也不至於會太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楊律師 104-03-31 00:21

可以試著在檢察官這邊就爭取緩起訴

就說明你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對方態度強硬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31 07:40

表現出懺悔的態度,誠心向對方道歉,看能否爭取緩起訴,若起訴也可爭取看能否判到6個月以內進而得以易科罰金

阿英 104-03-31 13:46

就算不會被判很重,那我會不會被關?被關的話,我的小孩不就要交給社工? 

請問,如果是可以易科罰金的話,會被罰多少?
我怕不夠錢繳罰款>"<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31 14:48

不會被關喔,就算被簡易判決處刑,也頂多勞動服務(可以以罰金取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1 15:11

建議與檢座表達深刻之悔意,並表達願意付條件緩起訴,以爭取是否有職權緩起訴之機會。

小杰 104-03-29 22:26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20歲的大學生,

同時是一名男同性戀。

我在前天的時候被警察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帶回去警局作筆錄

當時是兩名便衣警察,車子也是一般的車子但是上面有裝攝影機,

我想請問那個車子上面的攝影機會被拿去做為證據還是只要我沒有提出警察在車上對我使用暴力就不會用到它?

 

因為從被逮捕到上車到做完筆錄離開,

這整個過程我都異常冷靜,他們問什麼我就回答什麼,所以警察一直說我在演戲之類的,也說我的反應不像是沒有前科的人(本人的確沒有前科)

然後他們一直說在車上問我問題只是在聊天

叫我不要想避重就輕的去回答他們的問題

然後他們開始要我解釋我在網路聊天室被他們抓到時的暱稱是什麼意思

還有要求我解釋男同志間的各種術語或是名詞

 

但是當我解釋的時候他們會一直插話

告訴我不是這個意思不是那個意思或是不要講文言文、不要避重就輕,

或是:你說的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啦

或是:所以你說的跟我說得差不多對不對

之類的

因為怎麼解釋他們都會打斷我 ,所以我後來就乾脆直接說對,都是那些意思

但因為我那時候網路暱稱是:0弟缺錢可HI(19)。

警察叫我解釋到最後的結果是:

0:被幹,同意對方將生殖器插入自己的肛門從事性行為者。

弟:需要被照顧的那方(X)→警察認為弟等同於0號的意思(這點我後來想想警察會一直要糾正我是因為我的年紀才20(當時他們以為我19歲),如果就我的認知來說弟弟是需要被照顧的,那麼我會去找尋的對象一年紀一定不會比我小,也就是等同於我不會答應未成年的人與我從事性交易,這樣我不就沒犯法了?!)

缺錢:我沒錢。

可:可以。

HI:哈囉。(X):這邊就是我特別在意的地方,因為當時我跟警察說我的HI就是哈囉的意思,他糾正我,他要我說這就是拉K,我跟他說我不知道,為什麼HI會等於拉K阿?他說叫我不要裝傻了,GAY的術語就是這樣我不可能不知道

後來爭執很久我就跟他說我的HI的意思是對方出錢我可以隨便他,甚至是讓對方下藥(春藥)之類的,他就說下什麼藥?就說拉K就好了啊!

這邊我必須承認,當下對於這句話我的確是想避重就輕,我知道HI這個術語真正的意思,但是我堅持跟警察說是哈囉的意思。

但是警察在後來閒聊的過程還是一直想我講出HI等於拉K,我就直接告訴他們

我真的不知道HI跟拉K有什麼關係啦,但是我用過安非他命[WU1] 。

他們叫我不要隨便講出來他們沒問我這個

 

它們也從頭到尾都強調說他們是想要幫助我,所以我從頭到尾都很配合他們

連後來要蓋章確定筆錄內容那些我都直接蓋下去 ,沒有確認內容,

因為當時我真的覺得他們是要幫我。

但我現在想想有點害怕,因為如果攝影機被交給檢察官,或是他們有在筆錄裡面寫說我吸食過安非他命,這樣我的罪是不是會更超過,

我需要解答的問題是:

一、如果到時候檢察官真的有問我這些事的話

我可以提出因為在第二次自白(筆錄)時沒有說到自己曾經吸食過安所以拒絕檢察官用攝錄機的第一次自白當作證據嗎?

還是說我只能認罪?

二、再來我想請問做完筆錄之後接下來的流程有哪些?

還有到時開庭是只有我跟檢察官兩個人嗎?

還是會有其他的人在呢?

三、我有需要更換line、FB帳號嗎?

還是說警察是直接從IP監看我所以換了也沒用?

我怕警察以後會監視我的帳號,因為我帳號裡有些朋友也是做不正當的事,我很怕會牽連到他們..

會覺得警察監看我的網路是因為

我其實一直有解離性人格疾患,也就是MPD多重人格障礙的困擾,所以2月~3月期間我都一直在網路上尋找相關文獻,而且我的身邊沒有幾個人知道這件事,

但是那天在車上警察一下就說出我是不是有多重人格、我現在是用哪個人格在跟他對談,

雖然他說他是用猜的,但是我覺得太巧..

而且他們也第一次就猜中我讀什麼科系…

四、警察說到時候會有東西寄過來要我去開庭,我想請問他大概是幾天內會寄到?

因為我不想讓家人知道這件事…

五、警察說我的刑責應該不會太重,但是因為我家蠻有錢的所以也不會輕到哪去,

但是可能會緩起訴,我想請問緩起訴的意思是什麼呢…

六、我犯的法律會因為是男同志的關係就判的比較重嗎?

因為網路上好多同志都說警察或檢察官都會故意刁難或汙辱他們,

但是他們好像真的對我蠻好的..

 

 請有相關經驗的朋友或是律師幫忙

 

感激不盡!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22:35

1.只要你曾經認罪或自白,其他相反的供述,採不採信是看檢察官法官

2.開庭看開甚麼庭,偵查庭會以檢察官、書記官以及可能有法警  實習司法官等,如有傳證人則還有證人,你也可能遇到檢察事務官

3.使用網路本來就要慎重

4.警局移送地檢署後還要分案,分案後承辦檢察官才決定何時要開庭,通常不會1、2星期內就開庭

5.建議你請律師幫忙處理會較佳

小杰 104-03-29 23:15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只要你曾經認罪或自白,其他相反的供述,採不採信是看檢察官法官

2.開庭看開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但第一點我還是有點不清楚,所以只要當時車上的攝錄機沒交給檢察官的話

我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嗎?

另外那個通知書我有辦法更改他的寄送地址嗎?

 

還有我現在需要做其他的什麼準備還是就等通知就好了呢?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之犯罪為於網路上散布性交易之訊息,至於您有無施用毒品,會視您驗尿之報告而定(若您有作驗尿的話),故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地檢署開偵查庭,目前您應趁您記憶清楚之際,將警詢筆錄之問題及答案均加以記錄,以利和律師討論於地檢署應如何應對檢察官之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9 23:33

若想要更改地址,可以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唷!

小杰 104-03-30 00: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犯之犯罪為於網路上散布性交易之訊息,至於您有無施用毒品,會視您驗尿 ... (恕刪)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我被逮捕的那天並沒有進行驗尿

 

因為警察說我他們想幫助我所以只針對我這次在網路上散布性交易這件事

那天筆錄我很快就做完了

大致上我只擔心這件事而已

其他的我都直接跟警方說我認罪

因為我本身也認為我做錯事

所以沒有想翻供的意思

 

謝謝您的答覆真的受益良多^^

小杰 104-03-30 00: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想要更改地址,可以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唷!

律師您好!

 

請問這個陳報狀是要在網路上下載嗎?!

 

謝謝您的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述之情節,應可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至於陳報狀之格式,您可以直接到地檢署的服務台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31 00:53

可以LINE我詳談案情

小杰 104-03-31 01:27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LINE我詳談案情

律師您好,我無法加入你的line耶,您可能沒有開放搜尋哦!

apple 104-03-29 20:04

我是公務人員, 犯了違造文書, 初犯, 已自首.

請問我應負的罪刑??會坐牢嗎?有辦法緩起訴嗎?

謝謝

楊律師 104-03-29 20:10

有辦法爭取緩起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單純偽造文書,則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但仍需視您犯案情節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22:15

1.自首有機會減輕,初犯的話,法院比較會給機會,至於緩起訴,還是要看犯罪輕重程度以及碰到的檢察官,這個涉及律師專業能如何爭取以及檢察官的辦案想法、態度,運氣的成分居大,但如果檢察官起訴,應仍有爭取緩刑的空間

2.所以個案情況以及如何處理,會影響能否爭取到你要的,其他碰到甚麼檢察官跟法官,運氣居大,當然,也不排除律師利用訴訟技巧去爭取到的,比如我最近就一件偽造有價證券的案件,爭取到緩刑3年,還是法官主動釋出善意,不過前提是要認罪、這還要檢察官沒意見、還要與被害人和解(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9 23:44

您好,基本上還是需要看事實本身內容為何,但若是很單純的偽造文書,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佑若您既自首認罪,縱使起訴,要獲得緩起訴之機會很高(若有實際之被害人,尚需與對方和解較有機會),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具狀答辯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pple 104-03-30 13: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是護理人員(公務人員), 因為家庭因素及工作壓力大, 於今年私自利用電腦開立使用嗎啡醫囑, 使用約有7-8次. 因自知這樣是不對的,所以至地檢署自首.最近傳票來了案由為”毒品防制條例”案件

請問:1.公務人員會加重罪刑嗎?會坐牢嗎?

2.有辦法緩起訴嗎??如何爭取緩起訴

    3.自首那天檢察官有說我還犯了”侵入電腦”罪.請問我會受到什麼罪刑??

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3-30 14:40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答辯,以利律師為您爭取緩起訴緩刑!

  歡迎來電討論具體案情0972367907

                                              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