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玹鳳 103-07-31 23:15

也許這使無先例,個人位此困擾很久了

想問一下: 去年,FB有一個網頁遊戲,遊戲中有一種功能: 玩家可以互相抓奴隸。 個人不是事先知道有這種功能,而去玩這個遊戲的,因為某個遊戲活動讓很多玩家被騙進去玩,一開始有些玩家有反應可不可以珊ID,這個遊戲的製作單位通常是以低調回應所有玩家這類的問題,有時候甚至根本得不到結果,玩家被抓奴了,任何人都有可能會產生抱負心態 (想辦法練得更高等,再把對方打敗奴回來 或是 一直練很高等就不會被抓奴,想練高等就會去花錢買裝備) 有些玩家是本來就想來玩的,這點沒話說,但有些玩家並不是很自願的, 說明白一點,有些留下來繼續玩的人,是因為不想被別人抓得心理因素而留下。 遊戲製作單位很像也吃定留下的玩家這樣的心態,連電話、官方網站都沒有設置,這樣至少有些玩家會想留下來繼續這樣的負面循環,久而久之大家漸漸開始習以為常,也沒有人去追究了。

這樣表面上"看起來"這個遊戲很像沒有什麼觸犯法律上的問題,玩家也拿這樣沒轍,這樣真的很惡劣。 這個遊戲對一些人而言會說:不要玩不就好了嗎? (當然很多人都會這樣說 因為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個人覺得: 這樣真的很不好,這樣的潛移默化,會對任何人造成很多不良的心理影響,弄得很不開心。 如果在法律上 不能申訴這個遊戲讓遊戲關閉的話,個人不是想管閒事什麼的,不過是想讓自己的遊戲角色,從這個遊戲上消失 (透過任何一條足以說服遊戲製作單位刪除特定玩家ID角色 的法律條文) 個人相信除了我以外是有玩家也這樣想的。

問題1:在不清楚的狀況下(抓奴功能)的因素進入遊戲,如果不接受玩家要求刪除遊戲帳號跟角色,這樣能成立詐欺罪嗎? 因為許多玩家一開始去玩根本不知道這個遊戲有抓奴的功能 (要是個人一開始就知道有這樣的功能的話根本就不會想在這個遊戲上創造角色,更不用說主動點進去玩),可以 以此向此遊戲提出法律相關的申訴嗎? 簡單說就是不接受玩家提出刪除遊戲角色,就構成詐欺

問題2: 各人聽說FB網頁遊戲點進去時,都會有提供fb基本資料的同意文?,我記得玩家有資格要求官方刪除遊戲角色,不接受玩家要求是否觸犯法律 可否從這個方向著手,或是有更好的辦法? 讓不想玩卻無奈沒法放手的玩家,有逃脫的機會。不能再困了

麻煩專業人士了 謝謝!!!!!

個人也不太確定這遊戲是否現在肯接受玩家要求刪除角色,是怕說又遭到刁難迴避之類的

這是這遊戲的 應用程式條款(英文)

http://static01.titan.happyelements.com/titan/common/tos.html

為了防堵上述策略可能讓遊戲官方反過來提告之類的可能性

(不知道這個能不能 讓您更方便判斷策略)

玹鳳 103-08-17 06:09

這張可以刪除,因為不小心發了重複的,不好意思!!!!!

小安 103-07-31 18:00

半年前在澳洲認識一個巴基斯坦國籍的外國人,目前還不是澳洲公民,在等澳洲政府核發身分!我們在國外的相處過程沒有太大問題!

最近回國後,他使用我的照片申請多個FB帳號,不斷加我的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不斷私訊或張貼我的不雅照,散佈讓人身心受創的言論!

曾經向社群單位檢舉,但卻仍無法制止對方的行為!

朋友們很困擾!我身心也受到嚴重打擊!

聽說國際官司費用高昂外,對對方的影響也不大!

想請問!有什麼資源或辦法能讓對方不要這樣再傷害人嗎?

我可以有怎樣的解決方法呢? 對方應該得到教訓才是!

拜託!謝謝!

 

Bing 103-07-29 23:24

7月17日支付一千訂金給房東。7月18日支付一萬九千押金房東,並簽訂契約(承租日由7月31日起生效至次年),因當時無印章在身,故告知房東希望能明日蓋章後再完成合約,所以合約皆在房東那也無公證。7月19日第一時間告知房東,最後決定不承租房東電話中答應7月21日全額還款。7月21日房東聲稱與律師商討過,告知我們違約在先,所以先前電話內答應全額還款無效,要扣除全額訂金+押金
期間陸續與房東接洽,皆避不見面與不接電話,突然傳一封簡訊告知,最多只退一萬,請附上帳號轉帳。
請問隔日即告知房東欲取消租賃,可扣全額押金嗎?尚未搬入居住前且尚未到達承租日期,不是只能扣除訂金,押金需還給房客嗎?

賴皮皮 103-07-29 14:07

各位律師大家好,我是學生我想請教一下..

我就長話短說了

我在露天出售一台小筆電訂價2000,付款方式為先匯款後7-11取貨運費我付,有一位先生他跟我殺價殺到1500,在我跟他要求寄件地址時他叫我用郵局貨到付款,我有跟他再次聲名我希望先收到款在記物品,但他仍堅持要用貨到付款還跟我說有郵局帳號即可辦理,我說我會試試看,後來我上郵局官網查詢價格發現我這樣要花太多錢了,於是我便說明我不想出售的原因以及取消交易,對方說要到消基會告我不履行承若,後來我說你不依照我指定的方式交易,而且我賣場本來就試設定我要的交易方式,你不照著我的方式交易,我可以停止這場交易吧!

但他仍堅持說要去消基會告我~

只是...我按下取消交易時,他自己也有在系統按下同意賣方取消交易

所以這樣他還能告我嗎?

我們雙方都取消交易了,算是一種合約的解除嗎?

被騙的小孩 103-07-29 11:31

在最近,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工作。他的薪水不錯,所以我就去試試看,當初,一開始他跟我要我的資料,我給他了。我問:請問要做什麼工作?她說:幫她網拍就好,所以我去用了yahoo網拍,她說要用安心賣家叫我把提款卡寄跟她,當時看到安心賣家的確要用提款卡,於是我就寄給她,然後她叫我寄之前叫我把錢領出來,就沒有感覺這是騙人的…她收到了以後…她有幫我用,結果用好後,我登進去…登不進去…她叫我去詢問yahoo,我去詢問奇摩,奇摩說我有沒有在非法販賣入場券?我說沒有,因為我是第一次用拍賣,奇摩說好,可能妳的帳號被盜了,所以幫你把東西下價,我說好。我就把奇摩說的跟她說她說可能真的被盜了…我就相信了…後隔了2天,我問她寄了我的提款卡了嘛?她說有,但是我媽說沒有…她說可能地址寫錯了,我就想不可能的…後來我就沒有太在意…,有一天她問我有沒有露天帳號我說有,然後就幫她拍賣相機,後來有一位買家買了,我就請那個買家去跟她詳談,結果那個買家要買了,她叫我去辦另一隻帳號我說好,辦好後,她跟我拿帳密她說要開下標區,我也說好。她開好後,那個買家有匯錢了(但是我不知道匯去哪裡),然後她說她寄出貨了…結果過了2天買家說沒有收到貨,所以我去問她她說有寄…直到最近我才知道我是人頭帳戶…請問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目前已經遭到警方約談並且列為警示帳戶,則可能被列為詐欺罪的幫助犯。 2、 本文建議您應該將您所述與對方的聯繫過程,保全相關的證據,包含對話紀錄、與拍賣網聯繫的紀錄、郵寄資料等蒐集完整後,委請律師答辯。 3、 倘若您仍未成年,您必須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協同處理。
小丁 103-07-29 11:30

貴安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與朋友在網路上暢遊遊戲時,因我與朋友玩得不是很好

遭到隊友的批評,遊戲結束後依然持續他的行為

後來對方還詢問我們有沒有RC(RC語音聊天的群組)

我把我這邊的群組給他,他叫了包含他總共三個人來辱罵我與我朋友

請問這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嗎?問候我媽媽之類的用語都出現了

但我們這邊隻字不提,而我有錄音存證

雖然是RC的帳號,看是可否查詢的到對方進而提告呢?

煩請指教,感恩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丁 103-07-29 15:09

感謝林律師的回答

請問一下林律師,上述的情形只需要把錄音檔及截圖拿去警局報案即可嗎?

後續需要支付什麼樣的費用嗎??

警方吃掉的機率是否會很高?

懇請指教

您好,若擔心有誣告的問題,建議攜帶您所蒐集的證據資料來所討論,由專業律師幫您確認證據是否齊全,又一般至派出所製作筆錄較曠日廢時,效率不如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直接受理偵查,對您權益保障較周全。

小丁 103-07-29 15:37

了解,謝謝林律師的講解

本人目前住桃園,請問桃園哪裡有你們的律師所可以帶資料去諮詢

請問有需要甚麼樣麼費用嗎?

感恩

您好,我們在桃園有駐點,提供桃園的朋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如有需要,歡迎來電預約時間,我們會盡快安排,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截圖、錄音譯文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儒 103-07-28 20:14

於7/11在mobile01向網友購買行動電源

到貨時有瑕疵尋求賣家可否退貨或換貨

賣家說退貨 我也馬上原包裝好馬上7-11寄貨便寄出去

7/25我在LINE詢問賣家:東西有收到麻? (以讀沒回)

7/27我在LINE詢問賣家:寄回去的東西已經一個禮拜了 到現在還沒收到款項?(也是已讀沒回 因為賣家沒有回我 以為是賣家不理我  )

想說到mobile01賣場私訊留言給賣家

卻出現此使用者不接受個人訊息

我直接到賣場留言結果出現

您沒有購買此商品權限 

我只是想詢問看看這樣也不行

當下以為是賣家封鎖我 

一氣之下 換帳號想試試看能不能對同一個賣家私訊

發現可以到私訊介面 後來直接到賣場留言

我:寄回去的東西已經一個禮拜了 到現在還沒收到款項?LINE也不回

賣家回復:己嚴重影響 我方商譽~~東西鋁合金外殼你收到後~~拍照放大為原本大小的二倍 你個人覺得有二小點不到1mm的切割痕~~我賣場己說只保真品~~ 當下我二話不說 請保持原包裝退回~~ 我有跟你吵什麼嗎!!! 做生意沒有人像我那麼阿沙力的~~不信的話請你上01 PO文~~只要有五成以上的人認為是我方的錯~~上星期有事我回其他人都有告知有故比較慢出貨~~~~東西不用退回~~我立即退你二倍金額~~

 

沒多久就接到賣家打電話給我:很憤怒的表示你這樣在我賣場留言 已經損壞我賣場的商譽 我可以告你  我7/21就不再線上 所有賣家的出貨都延遲 那你現在是在急什麼 中途讓我解釋為什麼因為這樣做的原因都沒有 

直接最後丟下一句 你自己看著辦 就掛斷了

我承認我在留言的態度上很不好 

是因為7/21~7/27這段時間賣家沒有回我

但我不知道賣家7/21~7/27這段時間賣家不再線上

加上以為賣家鎖我帳號 LINE也沒有回我 

我以為賣家真的不理我 一氣之下就留言

導致現在賣家要告我 

 

 

 


Kris 103-07-26 16:15

您好,

在下之前於遊戲公司任職,由於老闆指示,一直有於遊戲中進行刻意「操作」,官方人員假扮成玩家,發送大量虛寶給官方帳號(玩家不知是官方帳號,以為是大戶),然後於各種儲值、營運活動中,假扮成大戶去刺激玩家消費與花錢。

然發送的過程中,在下有將部分虛寶變賣現金自己使用,這方面我承認疏失並有意和解,但我實際非法所得約為30萬(有證據),但前公司說我產出500萬台幣的虛寶道具,所以要求我至少賠償200萬,我實在無力負擔,因大多數的虛寶道具真的都用於公務上。前公司要告我詐欺背信竊盜,並說是一罪一罰,將可處30年以上刑期。

雙方僵持不下,我想到我可以找到多位前同事幫我作證前公司負責人曾多次於會議上要求我們進行這類型的假冒大戶玩家操作,然後我跟許多真實玩家有聯繫,想請他們一起來控告前公司,可是不知道可以控告甚麼罪名與是否可能成立,證據有官方產出用於刺激玩家虛寶的電磁紀錄以及操作人(我)還有同事(證明有此事)與受害者(玩家),若我可以找到3-5名以上受害者,求償1000萬,有可能嗎?

屆時會需要律師協助提告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告您的部分您可能成立業務侵占,雖公司稱您可能該當數罪名,惟究竟會不會皆成立是一回事,重點在於縱使皆成立,也是一行為觸犯數罪名而從一重處斷,故布會盼到30年,您可放心。

再者,您要聯合玩家控告公司部分比較困難,可能的話應是詐欺,惟也要看到相關資料才能比較確定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4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公司辦理假的活動刺激買氣,恐未構成刑事詐欺,因為玩家付費所換取的對價是遊戲服務,而不是該促銷活動。

2、本文建議您可以由玩家向消保官提出申訴,藉由媒體或是民代揭露此事。並妥適處理公司欲對您提起的刑事告訴。

3、有關於業務侵占背信的部份,本文認為應有無罪空間,但是必須依據交易過程而定。

Hideaki 103-07-28 12: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公司辦理假的活動刺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針對您的回覆,我還有以下問題:

1、就您所述的,公司辦理假的活動刺激買氣,恐未構成刑事詐欺,因為玩家付費所換取的對價是遊戲服務,而不是該促銷活動。

→ 正確地說,公司是透過官方帳號假冒真實玩家,藉此帳號去刺激其他消費消費與儲值,若可以有受害人佐證若無此帳號,受害人當初就不會花這麼多錢,是否有任何的求償或控訴管道?

 

2. 3.點我知道了,會妥善處理,非常感謝喔!

 

彤彤 103-07-26 12:05

我是幫我朋友問的所以特地辦了帳號近來.....
她是女生今年20歲,孩子剛滿一歲

但是他們沒有結婚沒有登記
小孩跟男方姓,但是都是女方在照顧
因此女方也沒辦法去上班賺錢
男方則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收入
每個月則拿幾千塊給她養小孩的錢

他們同居但是是住在女生家裡
最近女生發現他有另一個她就是俗稱的小三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們通姦嗎?

或者可以去告男方嗎?
女方已經不想再和男方有任何瓜葛了

可是她沒有辦法自己上班賺錢
想請問去告男方的話可以要贍養費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50

 刑法通姦罪成立之前提是通姦人或相姦人任一方有婚姻狀態,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6:01

另外因男方係小孩的父親,本應負擔扶養義務,無論有無結婚.

回覆馬克 的發言內容:

 刑法通姦罪成立之前提是通姦人或相姦人任一方有婚姻狀態,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婚姻關係,不會構成通姦罪。

2、對方是小孩的生父,就必須負擔扶養費用。可以透過協議或是請求法院酌定的方式處理。

彤彤 103-08-02 14:09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
那請問 小孩在男方的名下
但是雙方持有監護權 如果分開了
小孩是男朋友 還是一起擁有的?
如果 是歸男友的
那跟他要小孩的話只能走法律途近嗎? 

彤彤 103-08-02 14: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
那請問 小孩在男方的名下
但是雙方持有監護權 如果分開了
小孩是男朋友 還是一起擁有的?
如果 是歸男友的
那跟他要小孩的話只能走法律途近嗎? 

小豬 103-07-24 19:54

我女友被他前男友在臉書上用別人的帳號登入發我女友照片說要找他的位置這樣算犯法嗎? 還威脅要我女友好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留恐嚇您之言論,可截圖蒐證,彙整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ki 103-07-24 14:23

我跟貝女是朋友 因為在上個月中看清她的為人之後,我就不再跟她來往

在那幾天之後我在fb發文 沒想到她看了我的文 自己對號入座 傳簡訊嗆我

內文如下:

"誰算計你,誰說你傻,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我真笨還把你當朋友,你這種人根本沒朋友,也是自找的, 活該,個性差的要死,會有男人愛你才怪, 難怪說自己怎麼那麼倒霉,自找的,人家也是玩玩的啦, 別被人玩弄自己還不知道"

我看了之後 沒有理會她 也沒回覆她 過幾分鐘她又傳app嗆我 以下內文是我跟她的對話 如下:

她:" 不要只會好意思?別人啦,整天只會抱怨別人多差"怎麼樣的,你自己有多好嗎??我,?陳彥如,我們倒楣才會認識你這種朋友,把別人的好當什麼,你是有什麼 資產?我們喔,怎麼不想想你自己有多好,難怪認識你的男人沒人愛你,都只是玩弄你,還有你也沒什麼好讓我算計的,你又不是多有實力多成功的人,還敢?我算 計你,笑死人,丟不丟臉,真為你現在這個男人感到可悲,還有不要以為自己多有節癖,多純潔,其實你髒的要死"

我 : 你就繼續賣沒關係丫 妳男人跑來跟我說妳是賤女人 我都沒講妳了 妳他媽好意思跟我吵,笑死人 賤女人一個 我呸

她:你自己有多好,當雞會多好,笑死人,自以為純潔

我:我當雞至少我靠自己

她:怎麼那麼不要臉

我:哪像你到處騙男人

她:你靠自己,笑死人

我:自己的行為比當雞還噁心

她:我根陳彥如倒楣,才會認識你這個賤女人

我:喔喔喔

她:啊唉,沒救

我:欸 妳不要拿陳彥如來講啦

她:他媽的 我算計你什?,笑死人

我:她是她,妳是妳,別混為一談

她:你把他講成那樣,笑死人了

我:妳這個人是腦袋有問喔提

她:你有把他當朋友,才怪

我:我是講怎樣

她:只會想利用他,太白木了

我:你就沒在我背後講我喔

她:沒

我:是誰在利用誰,是妳吧

她:我有講我感乘認啦

我:笑死人

她: 我利用你,你事有什麼好利用,笑死

我:愛說謊的人

她:我?你怎樣

我:大家都知道妳愛說謊

她:你事不事有病,你才愛?謊吧,敢說我

我:妳才有病耶

她:我算計你,笑死人 你事有什麼好讓我算計的

我:妳在賣衣服

她:我也不穴你那骯髒錢,你來啊

我:還敢說算我批價

她:我有也不怕你

我:她嗎的,現在被我說破,反而說我工作骯髒

她:她媽的,你笑死人,爽

她:我比你好太多,只會利用人,難怪沒朋友

我:妳好好笑,大家都在說妳怎麼

她:你以為你男人,會愛你喔,笑死

我:妳就有朋友啊,有哪個是真心的朋友啊

她:我怎麼樣也不怕你講阿,笑死,比你好,只好會想利用人 我:妳當然不怕我講,因為妳臉皮夠厚

她:幫你幹嗎幹嗎,他媽的,人家把你當朋友

我:那我就沒幫妳嗎?

她:你當別人是什麼,朋友這樣當

我:我跟妳買那些衣服買了好幾萬,操你嗎妳朋友這樣當喔

她:我拿多少沒有賺

我:你沒賺,你會一天到晚叫我跟妳買

她:你不事利用嗎,要幹嗎救較我們幹嗎,生氣不爽救發洩在我們身 上,你要不要買是你自己,不用講這樣啦,只會欺負陳彥如 垃圾

我:妳一天到晚講衣服的事,妳這個人眼中只有錢,還一天到晚問我賺多少錢

她:你以為他好欺負喔,不要以為陳彥如好欺負啦,他不事你的小狗,笑死人

我:賤,我呸,妳真噁爛

她:你不愛錢救不會去做這麼低俗的工作,敢?別人,自以為多純潔,我呸

 

問題1.內文裡的{手機app對話 是屬於公開場合還是不公開?} 她有對我做人身攻擊 侮辱我行業的字眼, 批評{"髒的要死" "骯髒" "低俗",還罵我垃圾,這些髒字 我能告她毀謗嗎?}

問題2.我有把{我跟她在app裡的對話用手機截圖放在我的line的主頁上},這樣就算公開了吧?也能告她妨害名譽嗎?

問題3.但我也有罵她賤 因為她先傳訊嗆我罵我攻擊我 我才激怒回罵她的 之後我很生氣{在我line的動態上打了"某某某是貝戈戈的女人"這段話 有指名道姓} 還放上她的照片 在{照片上寫"貝戈戈"這三個字 放在我line上當大頭照} 請問這樣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問題4.我在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 說她要告我妨害名譽 要我馬上去做筆錄 , 我跟我男友說這件事 , 我男友說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要有傳票 警察才有權通知我去做筆錄, 之後她也傳訊說她已經寄傳票到我戶籍地了要我去收, 但我家人說沒收到傳票,請問這樣的話那名警察是否濫用公權? 因沒收到傳票通知 我是否可以不去做筆錄? 如果沒收到傳票通知,但警察就打電話要我去做筆錄,我能告他濫用公權嗎? (我先說明 貝女的姊姊有個男友是警察, 我猜測打給我電話的那名警察應該是她姊的男友)

問題5.她之前先請朋友轉訴我說她要告我,叫我回家收傳票,之後傳簡訊跟我說她要告我,然後過幾天又在fb留言說要告我 還挑釁我,她一直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能告她恐嚇威脅和濫用公權啊? 內文如下: "你去告啊,傳票一個月就寄去你埔墘,趕快去收吧,不要到時日期過了, 等著法院見吧,我這裡有足夠的證據,我一定告你的" 因她被我封鎖,所以她在fb又申請帳號 留言給我說:"沒怕幹嘛換手機,我們法院見" 我覺得她要告我 講一次就好,幹嘛講那麼多次,根本在挑釁恐嚇

問題6.如果她真的到警局提告,寄傳票到我家需要多久時間?

問題7.我能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嗎?可以不要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請律師的話,費用多少,會贏嗎?

問題8.妨害名譽算小罪嗎?如果是,檢查官和法官會是不是不太愛受理這種小案件?判的機率高嗎? 真的判有罪的話 罰金多少?

問題9."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是什麼意思?要怎麼證明其為真實者?

 
Chen 103-07-23 20:37

各位律師晚上好,有問題想請教:

近日想從事買賣,約在兩個月前向一家公司批發了商品,為網路交易付款

並未去過實體公司,當初匯款時候有疑慮,但負責人說帳戶為公司帳戶,

不是私人帳號,有問題可以告詐欺,於是便匯款了,但貨遲遲未到,原因是說卡在海關出不去,但是沒辦法提供貨物單號給我(有簽訂買賣契約,有寫到發貨日期為幾號前,但無寫說延遲發貨的罰則),後來有先退4萬,但等了一個月後還是沒收到貨,於是要求全額退款,期間也有提出會報案,對方時而接電話,時而回訊說會在某某時間退款,實際上並無退餘款,想告詐欺,知道為刑事訴訟,若要拿回錢須另外申請民事求償,網路上看到有些人出庭詐欺罪時,法官會問私下要不要和解,有拿回錢,請問單純只提刑事訴訟,這樣拿的回錢嗎?

 考慮到民事訴訟的成本,與刑事訴訟不定時出庭的時間,

是否有無其他方法可拿回錢...?若提出刑事的話一般處理時間為多久..?

感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和解條件您不滿意,可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25

 您若想要迅速取得具有執行名義之債權,您可嘗試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惟對方若於20日內聲明異議,則仍需透過起訴之方式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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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2 10:02
在露天購買智慧型手機,金額8500,匯款完成後(得標後三天),隔天接到一名女子打電話來詢問我是否有購買手機,匯款了嗎?我回答是。他表示她的帳號被盜那些商品都不是她刊登的,是詐騙集團!他向露天拍賣申請停權了! 試問我可以向他提告嗎?她說他賬號被盜也祇是口說無憑,萬一她跟詐騙集團是一夥的我也不知道。賣家是他,他應該也需要負責賠償的部分吧?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2 11:05

您好:

1. 您必須先保留所有的資料,包括得標商品資料、與賣家往來信件、匯款單據、賣家通知您的電話記錄等等,並查看這段期間賣家的評價是否有異狀、有無確實停權,或是有其他買家也遇到類似的情形。

2.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可提告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賣家請求回復其損害。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林 103-07-21 12:15

請問我在縣上打遊戲 前陣子 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案由是賭博

我打去詢問 他說我有在線上註冊遊戲帳號 戶頭裡面有別人轉入的金錢

我打的是遊戲公司的遊戲 我戶頭金錢轉入 並不是遊戲公司轉入的 我這樣有犯法???  就單憑有註冊帳號 戶頭有錢在出入  這樣就能認定是賭博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4: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只是就資金流向的部份做偵查,不一定會認為您涉案。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09

您好,若警方係以犯嫌約談您,必定是掌握某部分證據,不會單以帳戶內有款項轉入及註冊線上遊戲即約談您到案說明。依規定,如果遊戲業者讓玩家將線上遊戲點數換回現金,就觸犯賭博罪。線上遊戲若涉及賭博行為,依刑法第266條第266條,玩家可處1千元以下罰金並沒收賭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詢前,您應委任律師律師討論如何應對,並由律師陪同警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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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103-07-21 22:40

 謝謝大律師解答 我剛說的註冊帳號跟帳戶有錢在出入 這是我打電話詢問警員他說的 那我打遊戲所獲得虛寶並不是與遊戲公司有交易行為  我想請問透過交易平台跟玩家之間交易這樣算賭博罪嗎??

 

9527 103-07-18 15:33

您好,我最近被警察約談並且作筆錄,因為偵查隊在網路上查到某一論壇,一年前有篇與我慣用帳號發的猥褻照片貼文。標題為XX高中流出,因此判別為散布未成年猥褻照片。目前已經做完筆錄,我也像警察陳述PO文者並非我本人,但是警察告知案件將移送地檢署。請我等待地檢署通知到案說明。我想請問到時我應該如何因應?是否我有需要聘請律師陪同我到案說明?可能的後果會是?

您好,您目前遭調查涉犯之罪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散布未成年猥褻物品罪,建議蒐集您與該帳號可以切割的相關證據,以證明該散布行為並非您所為,以爭取無罪答辯,必要時可請律師協助到庭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果你對法條之論述不甚了解,可考慮委請律師較為保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能涉及散布未滿18歲之人猥褻行為圖片之罪嫌,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您務必謹慎處理,警局製作筆錄後會將本案移送地檢署偵查,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8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開偵查庭前,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於開庭時應如何陳述,及請求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為無罪之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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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7-18 22:23

大大你好 照你說的情形 目前警方很明顯就是認為你就是犯人

             才會把你移送檢方 所以你一定要在去地檢署開庭前作好準備

             否則可能很難全身而退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偵查階段會決定您是被起訴或不起訴,所以偵查階段是很重要的階段,且刑事案件會影響您一輩,應好好思考如何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麟其建 103-07-16 21:03

我在網路上購物,錢匯出後沒收到東西對方也完全聯絡不到

之後我就以詐欺報警處理 過了快1個月後對方終於連絡我

私下約出當面還錢給我!

我在猶豫要不要收 因為已經報警 私下能不能接受退款

那我還需去警局做怎樣的程序嗎? 日後他會不會告我污告

 

我想給他簽這份書文書妥當嗎

立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及         (以下簡稱乙方),茲雙方就網路詐欺事件,達成和解,現雙方誤會釐清,於確認甲乙雙方並無誣告故意及詐欺故意之前提下,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共同遵守如後:

 

第一條:

乙方應給付甲方共計新台幣(下同)        元整,甲方同意乙方清償之。

 

第二條:清償方式:

前項債額自民國    年    月   日,匯入甲方於 700 郵局     分行活期儲蓄帳戶,帳號:                                 號;

 

第三條:

雙方於簽立本和解書後,甲方即不再追究乙方於台灣      地方法院    年度易字第         號詐欺案件之刑事責任

 

第四條:

和解契約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利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麟其建 103-07-1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 ... (恕刪)

請問把和解書交給我報案的警局就可以了嗎 ?

因為案子已經轉交到其他縣市的警局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詢問目前案件所在,再直接送至承辦機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luss 103-07-14 21:20

我因為更換租屋處,在轉房租房東時,不小心誤選到以前的房東帳號,

電話請求前房東返還,第一次有稍微問一下來由並說查帳後給回復,但之後再打去就是直接掛電話了,有依照網路文章請銀行端幫忙,得知匯入的帳號並非房東本人,而是其母親,而其母親年事已高完全無法與銀行人員溝通,看起來只能走民事不當得利了,想請問正確流程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K 103-07-14 21:03

對方使用他個人帳戶私訊粉絲專頁辱罵內容

:沒水準的瘋婆,半夜就像母狗,在那隨便鬼叫發春

我知道這個沒辦法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但是粉絲專頁有第三人帳號為管理員,是可以看到該內容的,

請問這是否能提出任何告訴警告對方要求道歉呢?

KK 103-07-14 21:13

該人辱罵完後還到公開留言板上持續留言

但是留言的部分沒有辱罵,只是他不斷辯解,

也承認他私訊罵我 這樣的話能以公然侮辱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粉絲網頁倘若有數名會員,並且都可瀏覽到該內容,則此部分仍然可能涉犯妨害名譽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將網頁內容截圖後,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刪除內容,否則依法提告

柏偉 103-07-13 11:31

請問律師 7/12我在遊戲上跟別人爭吵而有說到這句話(說他媽媽跟他很爽) 請問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罪?

他說他要提告 也已經蒐集證據 要去提告,他說道歉會沒事 可是道了歉他卻又說沒誠意,之後我從遊戲中聯繫到他,一直跟他道歉,一直跟他說拜託可以在遊戲裡面和解嗎,可是到後面 他卻說要和解金 不然就是提告 要叫父母出面

他說在7/20要匯到他的銀行帳號   原本說要3000 他說我未滿18,調到1000,也已經給我他的銀行帳號了,他說匯了就不提告,請問 我是該匯還是不該匯?  

您好,可否請拰還原當時的對話內容?(可寄到我的email),因為如果只是說他和他媽媽很爽等語,似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若仍欲和解,建議簽訂和解書,以維護您的權益。
柏偉 103-07-13 03:55

請問律師 7/12我在遊戲上 (說他媽媽跟他很爽) 我覺得有構成公然侮辱罪!

他說他要提告 也已經蒐集證據 要去提告,他說道歉會沒事 可是道了歉他卻又說沒誠意,之後我從遊戲中聯繫到他,一直跟他道歉,一直跟他說拜託可以在遊戲裡面和解嗎,可是到後面 他卻說要和解金 不然就是提告 要叫父母出面

他說在7/20要匯到他的銀行帳號   原本說要3000 他說我未滿18,調到1000,也已經給我他的銀行帳號了,他說匯了就不提告,請問 我是該匯還是不該匯!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言行不一定會構成妨害名譽,且縱使您匯款,他還是可以告你,最好是雙方簽立一個書面之和解書,並註明和解金額及對方願意就此事拋棄對您之一切民刑事請求權,對您比較有保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進 103-07-12 08:17

你好~請問只公佈拍賣帳號提告能會成立嗎?

 

103-07-11 23:40

分居中的妻子登入我的FB、信箱、LINE,為了自導自演我有外遇的戲碼要求贍養費,擅自更改和刪除我的留言,當我改了密碼以後,他馬上又強行登入把我的密碼也改了,一來一往改了好多次,最後連我自己都無法登入我自己的帳號,操控權在她手上!

她還在我的手機設定衛星追蹤

我覺得精神上受到折磨,明明知道盜用的人是她,但卻苦無證據,我該怎麼辦?在法律上我可以怎麼做來捍衛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真的肯定帳號遭到盜用,可以報警處理,要求員警以IP位置調查嫌疑人,手機衛星定位系統亦同。

2、另外,您配偶的行為已經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並且構成離婚事由。

Edward chang 103-07-11 23:00

律師您好 我之前在8591購買遊戲代打代練(LOL英雄聯盟)
我與賣家當時雙方協商交易代打金2-白金3但,賣家代打過程有將我的物品(全部符文)進行出售,雙方協商,賣家答應多代打至白金2作為賠償,而我聯絡遊戲官網將出售物品回溯,回溯後賣家打至白金3時,則表示需要多給予200元款項並給予正面評價才肯協助我代打至白金2。

 
我表示不同意 要給予賣家負評價與並要向8591官方申訴該賣家,賣家則威脅我,如去申訴給負評價,就要向官方回報我為代打玩家鎖我帳號 (LOL英雄聯盟該遊戲禁止代打 會鎖帳號) 而全部對話都有記錄在8591交易上。

我向8591申請退款 賣家不同意 還打電話來說 不付錢就要告我 (無錄音 家人接的)

請問律師 他告我會成立嗎? 我又可以告他嗎?


另外我有查8591的服務條款 裡面有提到
代練交易買賣雙方應遵守什麼規定?

1、代練詳細事宜由買賣雙方自行商議,買家要求私下交易,將不受8591保障,賣家要求私下交易,將被停權處罰。

2、在代練期間,買家不應干擾賣家代練進程,建議買家不要登入遊戲帳號,如果買家需要了解代練進度,買家有權要求賣家在交易留言中進行回報。

3、賣家應保證代練帳號的安全性。

4、重要事項,雙方可以交易留言中進行約定,出現交易糾紛時,方便客服中心備查。5、賣家刊登代練交易資訊時必須注意:“選擇伺服器”選項應點選“其他”類別,非“代練”類別商品,含有“代練”內容的交易資訊,將會被客服中心刪除。
8、賣方的義務及責任:A)賣方不得刊登來路不明、為詐欺或涉及有偽造、贓物的交易物品。

B)買方詢問相關物品刊登的內容時,賣方有義務要誠實的回答給買方。如說明不足夠,導致買方要求退還物品時,賣方應自行負責。

C)賣方刊登的物品是賣給最終買方,如不遵守此規定拒絕交易,導致發生的一切後果賣方應自行負責。

 

裡面有提到
3、賣家應保證代練帳號的安全性。

4、重要事項,雙方可以交易留言中進行約定,出現交易糾紛時,方便客服中心備查。

B)買方詢問相關物品刊登的內容時,賣方有義務要誠實的回答給買方。如說明不足夠,導致買方要求退還物品時,賣方應自行負責。


所以我應該是可以要求退款的 對嗎?

謝謝律師!

 

喬喬 103-07-11 16:00

我有認識一位網友,見過一次面,不清楚對方真實姓名,只知道暱稱,以及有她的照片。我們都以LINE、臉書做聯絡,也有留下聯絡紀錄。

在去年六月到八月期間(一時想不起正確日子),她曾以LINE的訊息向我求助,說她被黑道暴力討債,若還不出60萬的費用就會有安全上疑慮。當時對她的話信以為真,但因能力所限,只前前後後匯了共五千塊錢給她(用中國信託網路ATM轉帳)。後來她斷斷續續說要還錢,多次在訊息中說已經匯款、但又匯錯地方,或者是慢點再匯,但帳戶遲遲沒有錢入帳。後來該女就自刪臉書等等,失去音訊。 (無她的手機號碼)

今年六月中,有在網路上再發現該女的行蹤,與其聯繫之下,該女表示害怕被告,所以說會在六月底還錢,後又拖延說七月五號才會發薪水,之後又藉口說老闆慢發等等...直至昨日(7/10),她傳訊息說:

"今天下午4:11分轉出 銀行作業 請明日早上9:30入帳 5000元 麻煩確認收到欠款後 麻煩留言給我 我銀行後四碼 3067 拖這麼久 非常抱歉 現在在上班 明早8點才下班 上班時間沒辦法一直使用手機 謝謝 一切再麻煩妳。"

並說今日返家會拍單據給我。

但今天看,帳戶還是沒錢,且她臉書自刪,無法與她連絡,她留下的電話也打不通。

請問:

1.這算詐欺,還是算借錢不還?是公訴還是告訴乃論?依據哪條法?

2.沒有留下存證信函借據等等,僅有匯款紀錄、對話紀錄,這樣能否起訴?

3.我不知道她人在哪裡,只有她的照片、匯款帳號(也不知道是不是本人帳戶)、不確定是否是她的手機、她之前的臉書。請問這樣還能報案告她嗎?(我都不知道她在哪,法律有辦法抓到她?)

4.我是否可以打電話去她電話的電信業者,提出這是詐欺電話號碼,要他們處理?

5.有很多人說,不過五千塊,打官司的錢都不止五千了,算了吧。是這樣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可能涉犯詐欺行為,因為對方後來失去音訊,並且於您聯繫上後,繼續欺騙您,但是必須進一步釐清對話內容。

2、刑法339條詐欺罪是公訴罪。

3、倘若您有他的匯款帳戶,及電話號碼,員警要找到人應該不難。

4、至於是否提告,則看您的經濟狀況、是否有時間自己跑法院、是否希望對方受到法律的制裁等,您可自行斟酌。

喬喬 103-07-14 1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上週有到警察局作詢問,警察是表示,此問題在詐欺借貸的模糊地帶,要看法官如何認定,若以詐欺提告,法院判是借貸,則對方可反告我誣告

針對這項訊息,想請問的是,該女當初借錢是用被黑道暴力討債、要逃跑之理由,且後續斷斷續續有提到因要籌錢而協助黑道進行毒品運送的黑吃黑行為、甚至表示有持有槍械等等言論。關於此部分,若她想反駁是詐欺,僅僅是借貸,那是否前提是在她要借錢原因屬實(被黑道暴力討債要跑路)?那她是否因此可能順道會吃上加入黑道持有槍械、運送毒品等罪嫌(若她承認該段時間確實經歷此事而需借錢)?

而若她否認被黑道暴力討債、加入黑道協助運送毒品持有槍械等事宜,是否也等於她使用不實之言論讓我借她錢,並因此構成"詐欺"之罪名?

以上這部分是想釐清要用民事訴訟(借貸)還是刑事(詐欺)之名義進行提告,懇請回復,感謝您。

 


kenny 103-07-08 20:00

律師您好.我有一個線上遊戲帳號被凍結的問題請教.

我自102年07月01日開始玩了一個台灣代理的大陸線上遊戲.在103年04月03日及6月3日接連被遊戲官方凍結了各7天二次.被凍結期間也對於遊戲官方提出申訴.對方客服卻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為由來解釋回應.我也於6月份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並於6/24開了第一次的協調會.對方來了二個人卻只帶了一張所謂遊戲官方證據截圖來與會.令人傻眼.當下消保官要求對方提出電磁紀錄才能做為依據為由.當場決定於07月10日再開第二次協調會.結果07月02日遊戲官方又莫名其妙的凍結我遊戲帳號.線上申訴也不回應.直至今日07月08日台灣代理商的客服才打電話來說大陸遊戲官方有準備了所謂的我違規使用非官方程式的電磁紀錄要於第二次協調會時提供給消保官看.其行徑令人一頭霧水..

(重點一)這遊戲是屬於線上網頁遊戲.玩家只要開啟網頁輸入帳號&密碼即可上線使用遊戲.遊戲紀錄後台儲存方並不在玩家這方.申訴期間我也提供了角色的帳號&密碼給遊戲官方去查核.但是遊戲官方一直說我(使用非官方程式)讓我的遊戲角色異常...問題是我並沒有(使用非官方程式).但是遊戲官方卻硬是要用掌握在他們手上才拿得到的電磁資料.硬說我違規...

(重點二)102年07月01日起至今我在這遊戲角色裡陸續儲值花了NT160000餘元.才辛苦建立的遊戲角色.單憑遊戲官方的電磁紀錄就會被全部抹煞凍結掉嗎?

請問律師大人能幫幫我嗎??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小結 103-07-07 19:02

這是朋友在遊戲中 結束之後 被那位隊友 私密小窗的的對話 不知道是否能夠算汙辱 [5:50]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有屁用? [5:50] FRe.G NiceSister: 嗨 [5:50]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就是個低端垃圾而已 [5:50] FRe.G NiceSister: 邊拆他邊送頭 拆塔才對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難怪你162場還在銀牌 [5:51] FRe.G NiceSister: 真的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低端垃圾觀念 [5:51] FRe.G NiceSister: 你哪裡看到我銀牌 = = 就說你眼睛有問題 在那邊凹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跟銀牌的我排到  你不是銀牌? [5:51] FRe.G NiceSister: 凹不停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你以為你今排? [5:51] FRe.G NiceSister: 你怎沒想過我是雙排呢 ㄏㄏ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就是個銀牌而已啊 ? 有差? [5:51] FRe.G NiceSister: 阿不是很強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很強囉 不強啦 只有白金 [5:51] FRe.G NiceSister: 我看你對戰紀錄都連敗欸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只是你太爛而已 [5:51] FRe.G NiceSister: 買的? [5:51]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連敗? 因為雙排掉分囉 連敗我還是有白金? [5:52] FRe.G NiceSister: 真的齁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掛網? [5:52] FRe.G NiceSister: 不是買的嗎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無所謂啦 覺得我買分你開心也無所謂 記住 你就是個低端垃圾 [5:52] FRe.G NiceSister: 真的 我好開心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垃圾觀念 銀牌想裝金牌? [5:52] FRe.G NiceSister: 銀牌買白金帳號 我怎受的了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會跟我那個小號碰到的  你這種貨色說有金牌? [5:52] FRe.G NiceSister: 可以膜拜你嗎 [5:5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無所謂囉 記住  你就是個垃圾低端 [5:52] FRe.G NiceSister: 花了多少錢 讓你有這樣的氣勢可以假裝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花多少錢你可以自己幻想 記住  你就是個銀牌低端 妳這種廢物觀念想來指導我 [5:53] FRe.G NiceSister: 繼續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他嗎我要掉多少分? [5:53] FRe.G NiceSister: 不用多少啦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沒用的貨色可以打162場還在銀牌 [5:53] FRe.G NiceSister: 我去看警察局會要你賠我多少 [5:5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積分改這樣就是為了你們這種貨色 無所謂囉   ㄏㄏ 這是私密  我歡迎你去警察局 [5:54] FRe.G NiceSister: 好的 私密還蜜我罵我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摁 [5:54] FRe.G NiceSister: 我怎可以接受 公開就算了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快點去告 [5:54] FRe.G NiceSister: 私密就是對準我了 ><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我想看你要怎麼告 快點  快點去 積分就是拿來安為你們這種沒用的低端 [5:54] FRe.G NiceSister: 改口了 剛不是罵很兇? [5:5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銀牌實力,卡在金5就自以為金排了 [5:54] FRe.G NiceSister: 現在變沒用了 [5:55]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你就是個低端廢誤觀念啊 廢物觀念想要我說啥? 玩得跟垃圾沒兩樣   162場銀牌? [5:55] FRe.G NiceSister: 等等 罵慢點 [5:55]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我要怎樣罵還要聽你指揮? 悲哀貨色 喔  其實也沒啥好罵的了 可憐  一個銀牌自以為有觀念 [5:56] FRe.G NiceSister: 好啦不要一個買分觀念 在那邊念念念 [5:57]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多幻想點買分    162場可以銀牌  我真佩服你嗎還讓你打LOL [5:57] FRe.G NiceSister: 真的 我想問你到底多少錢 [5:57]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我不知道  你可以自己幻想 廢物觀念想指揮 [5:57] FRe.G NiceSister: 指揮甚麼 = =? 你在幻想甚麼 [5:57]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玩得跟垃圾沒兩樣,只會掛網 整場遊戲感覺不到輸出 [5:58] FRe.G NiceSister: 真的 我只感覺到邊拆塔邊送頭 讓我好有遊戲體驗 [5:58]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一個自稱有打會戰,然後是遠攻的凱特琳,輸出輸一個號稱只會拆塔的易大師 ? 我拆塔怎會輸出比你高? 你掛網? 你不是有再打會戰? 你掛網? [5:59] FRe.G NiceSister: 一大輸出會比AD低嗎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5:59] FRe.G NiceSister: 你有想過這問題 ?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不是說我不打會戰? [5:59] FRe.G NiceSister: 你是真白金嗎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不是說我只會拆塔送頭? 你不是很會打會戰? [5:59] FRe.G NiceSister: 一大就算只吃也怪也會比AD高輸出 無言 [5:59]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怎輸出那麼低? 你好悲哀 對英雄輸出也不懂 你真得很悲哀 你嗎真得很偉大 你這種人還讓你打LOL 162場銀牌 [5:59] FRe.G NiceSister: 好啦 我已經拍照完畢了 你可以不要吵了 [6:00]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媽有教你認字?  看得懂對英雄輸出? ㄏㄏ  快點告 求你快點告 什麼時候會告好? 悲哀幾點的觀念啊? 162場銀牌的觀念也出來叫囂 看過真多這種小丑行為,金5東巴自以為自己跟銀牌有不同 [6:01] FRe.G NiceSister: 別吵了買分哥 你越說越多 我只會覺得你很可憐 ...  [6:0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多覺得一點 幻想我買分讓你高潮了嗎? [6:02] FRe.G NiceSister: 摁 [6:02]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LOL打了兩年  還可以在銀牌  你真悲哀 [6:02] FRe.G NiceSister: 真的假的 我玩兩年了噢 [6:0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6:03] FRe.G NiceSister: 傻了嗎 我2013快結算才來玩的 ~___~ [6:03]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 我剛來就1450了 ? 你一年不是一樣玩得跟垃圾沒兩樣嗎? [6:04] FRe.G NiceSister: 挖 你玩了三年 [6:0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摁? [6:04] FRe.G NiceSister: 玩了三年還想買分 [6:0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ㄏㄏ    [6:04] FRe.G NiceSister: 越來越難玩了對嗎 好了不想聽你在那邊講了 [6:04] 派大星香汗淋漓地: 你有差? 你不是都在幻想? 記住  你玩的就是個垃圾表現 廢物觀念 162場的銀牌就不要想裝成金牌了 記住  我是用打的 如果照你幻想的事買分 那也記住 是你窮  買不起分 這樣你可以盡情幻想我買分了 沒用的低端廢物觀念

1.單純密語 因為並非公開  不會有其他人知情下   應該是沒有妨礙名譽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進 103-07-06 23:54

只公佈網拍.拍賣帳號違法個資法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6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尚無違反個資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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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進 103-07-14 15:05
回覆 阿進 的發言內容:

只公佈

請問只公佈網拍.拍賣帳號提告洩漏個資法會成立嗎

阿進 103-07-06 20:45

請問~只公佈拍賣帳號違法個資法嗎?

阿進 103-07-06 18:52

請問只公佈網拍帳號有違反個資法嗎?

阿進 103-07-06 18:46

你好請問只公佈網拍帳號有違反個資法嗎?

小賴 103-07-06 17:45

女朋友在2014年5月初時,跟我說她生活上有困難,因為是以前同學,所以沒有簽任何借據,只有LINE部分文字對話記錄,內容開頭是她要我幫她一件事,接著是用語音通話講說需要借錢,接著她有打上她的郵局帳號跟名稱,也只有口頭說她工作穩定之後慢慢還,文字內容有提到要她工作先穩定,要省錢之類的,後來又多次向我借了好幾次錢,很多都是語音通話講的,文字頂多只提到她最近又有哪些開銷或金額,雖然沒有借據,但匯款收據我都有留著(無摺存款收據),因為在不同縣市,工作比較繁忙,也都只能用手機聯絡,後來發現她工作的狀況和對話常常前後不一,如果想把錢拿回來,有機會嗎?

 1.如果可以證明有借貸合意  且已經交付金錢  是有機會透過法律程序跟對方請求返還   2.建議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或是先寫存證信函給對方  看對方態度如何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eva 103-07-06 14:48

您好:

事情有點長,煩請耐心看完,感謝!

婆婆跟我們住有五年的時間了,直到幾年前先生和大姑起了口角,於是大姑便把婆婆接去與她同住,從此我們兩家?再往來過,但我們還是不定期趁大姑不在的時候去探望婆婆,並詢問菲傭婆婆的狀況,因婆婆本身領有退休俸(一個月平均約17000左右),直到去年年初,婆婆成為植物人後,我們有支付大姑約十萬元,並告訴大姑,我們有小孩及房貸要付,無法每個月支付太多金額給婆婆使用,當下大姑也?有表示任何不妥,並也提供了帳號給我們,我們也如約定的支付每個月5000元(?款),但就在前幾天簡訊告訴我們婆婆在加護病房,之前超支的醫療費用約90幾萬,一人負?一半,如要明細她可提供!

我不懂的是,她可以告我什麼?我又做錯了什麼?

大姑對婆婆的事,常用放大鐿檢視,我能理解,但她什麼都要用最好的,住單人病房,有時請了菲傭(一個月約21000)外加一個台傭(一個月66000)....諸如此類的,孝順父母天經地義,但是否該量力而為,從頭到尾,她?有跟我們商量支字片語,凡事她說了算,完全無法溝通,我們都是最後才知道結論她要跟我們拿多少錢?有錢有有錢的照顧的方法,?錢有?錢的照顧方法,我不明白,健保病房不能住嗎?請一個菲傭不行嗎?

拜託各大律師幫幫我們,每天都接到她的簡訊,疲勞轟炸,不知如何是否!

感激萬分!麻煩您們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7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扶養費用的部份,只需要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付就可以了,如健保醫療給付之情形下,仍然必須支付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等,倘若是因為要給所謂最好的照料,則非請求的範圍。

2、本文建議您只需要持續給付每個月5000元的扶養費用,針對該次醫療事故,給予合理且能夠負擔的費用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進 103-07-06 10:56

請問~只公佈網拍拍賣帳號違法個資法嗎?

103-07-05 19:48

你好~我在網路買遊戲點數~5000點~

被警察通知發文說我那些點數是贓貨~涉及詐欺案~

經查證~是賣我點數的人~他賣贓貨給我~

以為問題就解決了~誰知道~

我買點數的那個帳號~我當初在辦那帳號時~

隨便亂輸入電話號碼~而那個電話也確有其人~

而警察也把那個人叫過來盤問~警察說我涉及偽造文書~是公訴罪~

最好是跟那個人和解~那我打電話過去~那個人說要10萬才要和解~

而我就跟她說5萬可以嗎?那個人說他再考慮看看~~

但我老婆說5萬和解金太多了~他寧願我上法院

請問我該上法院~還是要跟對方和解~~

我上法院會換來甚麼樣的刑責?10萬真的太貴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5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和解金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對方之請求,為無罪答辯之,若對方之證據不充足,亦無法起訴或判您有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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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in 103-07-05 15:45

買方(以下稱甲方) 與賣方(以下稱乙方) 雙方同意訂立新楓之谷遊戲帳號之買賣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商品部分:
一、商品名稱:新楓之谷帳號


二、商品內容物:簽約前以拍照給買家確認 若簽約後移交帳號內容物不符合 合約附件之照片

合約無效


三、商品單價: 20000元整


四、交易方式:201/07/10  使用8591交易方式支付頭期款xxx元並交付遊戲帳號、防盜卡、遊戲帳號之內容物

 

五、分期方式:

2014/08/10 新台幣****元整
2014/09/10 新台幣****元整


六、該帳號修改權 包含認證電話 認證信箱 需要付完20000元整 得以修改


七、付款方式:銀行匯款  匯款帳號 xxxx 戶名:xxx

八、甲方分期支付期間 不得因遊戲帳號價值變低 而要求取消交易

第一條、契約份數
契約書共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為憑。
買賣契約,於雙方完成書面合約簽立時,即時生效,雙方須共同信守合約規定事項,如一方未經他方之書面同意而違反上述條項者,須賠償他方因此所滋生之相關損害及具有確實證明之所失利益。

買方(即甲方):
電話: 

賣方(即乙方):
電話: 

 

我想請問 還有修改空間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內容約定明確,且經雙簽名,契約即為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shin 103-07-05 00:28

我想請問 因為我目前未滿18歲  因為有人要向我購買遊戲帳號

我想立合約書 以免口說無憑  對方以滿18歲

 

我想請問這樣立合約書 是否有效?

ps 如果我寄合約書給他填寫 寄回給我 附上身分證正反面 這樣可以嗎?

未滿二十歲,必須得到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契約方會生效。

律師

Happy 103-07-03 16:01

我的前男友跟我分手後,用我的名字在臉書上開了新的帳號,並且把我以前有在酒店上過班的事,公開在臉書上,並且放上我以前在酒店上班的照片,雖然他公開的事都是事實,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法律能告他?? 因為他沒有盜用我的帳號,那是他開的。他沒有毀謗,因為他說的也是事實。但是我去問他,他不承認,他說他也不知道。我該怎麼辦呢?? 請律師給個建議!!

對方有侵害隱私個資法的責任,可提告並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21

 

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使用您的名稱聲請帳號並發布留言,可能構成刑法妨害罪章等相關犯罪,故建議您蒐集證據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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