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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2 07:05

對方為外國人,在國外起爭執時,警方有來,但是我沒有提告

可是回國後,對方並沒有停止,甚至跑來台灣找我

對方從國外到國內長期以網路簡訊辱罵誹謗

期間不乏盜用我前男友的帳號攻擊且不歸還盜走的帳號

我只能一直換電話帳號、密碼等

對方還是透過我其他網路帳號找我攻擊

而在我換電話時,我前男友跑去找她

對方繼續盜用我前男友的帳號電話攻擊

而對方先前也有對別人網路騷擾

我前男友是否可提列幫兇?因為他都知道卻不積極拿回帳號,甚至替她滅證,還害我的電話又洩漏給她

這斷期間造成我極大的精神壓力跟傷害,我可以如何舉證?(例如:電話錄音?)

如果要在台灣提告需準備多少證據

提告哪些罪項?

提告的期限為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2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所謂的攻擊是如何攻擊?請詳述.

2、又倘若您前男友借用帳號用作犯罪之用跟提供您個人資料給對方的部份,可能涉及違法.

103-04-03 21:5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您所謂的攻擊是如何攻擊?請詳述.

... (恕刪)

就是不斷辱罵,寫得洋洋灑灑一堆

有時候是只罵個幾字

還把她破壞我跟當時男友東西的慘況拍下來給我看

還翻拍一些我男友手機裡的私密照以及我的生活照

把這些東西傳給我看,繼續罵

我換電話,她也會想辦法拿到我的新電話

我封鎖她帳號,她就再弄一個

我換信箱沒讓人知道,只拿來改帳號的信箱,她也找得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相關辱罵之信件及錄音,您得蒐集相關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亦可提出強制罪之刑事告訴。若有恐嚇之相關言論,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可提出恐嚇危安之刑事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rey 103-04-01 20:23

各位法律先進你們好..

我是一位部落客,我在我寫的一篇文章中,有用截圖的方式去張貼了一張北市交大所公布的考試放榜之榜單(我是其中一考生)

截圖是下面這個網址

http://ppt.cc/QHGF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先進,是否我的認知上有不了解的錯誤點?

1. 該表格是在北市交大網站所公開公布,並不需要特定人員或帳號密碼才能看的到,這樣是否為公開資料,並不涉及個資問題?

2. 該表格內只有顯示姓名,並無其他相關之生日、電話身分證號、性別....etc足以辨識是否為某特定一人(同名同姓的也有可能,故不應該為指單一人),這樣應沒有單獨對某一人的個資做截取或公布之行為?

3. 若該圖有涉及個資,那我是否可將所有人之姓名中間名塗改至無法辨識即可? 這樣就不會有個資的問題?

以上向先進請教,謝謝撥空指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公布之相關資料,已於網站上公開,似無您擔心之問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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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莉亞 103-03-31 18:33

我因為去年5月中接近年底在奇集集上找工作

當時對方刊登項目是:徵求網拍助理

因為我個人對網拍很有興趣,且當時再幫朋友製圖美工圖片

想說或許能經由自己的專長賺取生活費


網站上對方有提供app可供聯繫用,所以我也不疑有他,直接加入他好友進行詢問工作事宜。一開始,對方很有耐心的告知我工作該做什麼,且一步一步很有耐心的指導,所以這個時候我也完全相信這個"未來有可能是我主管的人"。


直到後來,對方告知我需"認證奇摩安心賣家",且需要些資料,告知我說我只需要提供彰銀的提款卡,存摺封面印本,還有身份影本。那時一心只想趕快找到工作賺錢,我真的也沒有想太多,只是開玩笑且無意的隨口說出:不會盜帳號巴?
於是在隔天我就前往超商把他昨日所說的寄資料給他,寄到跟他確認的收件地址,當時他給的資料我也沒有去求證,因為我壓根也沒想到說會遇到詐騙集團,又急於只想趕快穩定工作有穩定薪資,所以當時是完全信任的!


直到禮拜六她收到文件後,跟我詢問密碼,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中間不斷的教我如何刊登商品,甚至至pchome上面抓取圖片刊登在奇摩上,當時我只認為其他助理平常也都是這樣拿取圖片刊登,所以我也沒有想太多,也沒有多問什麼,因為一開始有給我其他助理的範本參考,當時看到的也都是從網站抓取下來的,更由於穩定的聯繫,不會說找不到人產生懷疑。


之後到了6/03他問我他寄的合約書收到了嗎?我跟他說沒有,他只回覆我會計部份出了問題,我也反問他說不是包裝好直接寄出就可以嗎?怎麼沒寄出!他只表示那天事情比較多,所以他那兩天會再安排。我又再傻傻的相信一次。
當天下午他要我幫忙其他助理刊登該助理負責的商品,也有耐心的叫我怎麼刊登,直到最後奇摩顯示:此會員帳號經審查有影響交易安全之虞,目前停權中。我問了他,他回答是:沒關係。以前經驗告訴我 這是正常的^^,因為我完全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我是頭一次遇到。他最後回答:七天後他就複權的!我問他不會影響工作嗎?他回答:不會,所以我也沒有想太多,就停下手邊的工作,繼續做自己的事情。話題結束前,他附上他的身分證影本,又讓我更相信他了。


直到家人通知我,告知我銀行通知他們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這時我才知道原來我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用了。報過案後,到第一偵查隊作完筆錄,已被傳喚過一次至偵查庭,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合約書.....等等資料已完整交出。


想請問

1。法院寄傳票是否代表為當天開庭立即判決呢?

2。簡易判決書內容告知,因至其它網站複製他人商品圖片,可能觸犯著作權法,請問會怎麼判決呢?

3。這件事情最後的判決有可能會被關嗎?


懇請律師們解答

衷心感謝

回覆 西莉亞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去年5月中接近年底在奇 ... (恕刪)

 你好:

?1.法院寄傳票是否代表為當天開庭立即判決呢?不是.

2.簡易判決書內容告知,因至其它網站複製他人商品圖片,可能觸犯著作權法,請問會怎麼判決呢?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3.這件事情最後的判決有可能會被關嗎?通常是易科罰金.

103-04-01 00:28

 
你好 你跟我一模一樣 我想問一下 那個人在奇集集的稱號是甚麼??

我是已經收到判決書惹

西莉亞 103-04-01 13:12
回覆 葉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跟我一模一樣 我想問一下 那個人在奇集集的稱號是甚麼?? ... (恕刪)

網站上是說陳先生,line裡面是講全名。

請問妳收到判決書前,是不是去過一次偵查庭,然後一次法院呢?

若方便,可mail詢問相關訊息嗎?謝謝你

我的mail是tooth0611@gmail.com

103-04-01 22:18
回覆 西莉亞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葉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去2次

第一次去是說明原因

第2次也是 只是 檢察官換人也有點像法庭

之後就收到判決書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觸犯幫助詐欺罪,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僅是找工作,亦為受害者,不具有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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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子 103-03-30 23:39
在4/19時在露天拍賣買了數位的繪圖板,然後在4/26晚上接到自稱是賣家的小姐說:「請問是x小姐嗎?我們這裡是露天的賣家,您在4/19跟我們購買繪圖板,不好意思,因為我們人員的疏失,把您的名子登記為買家向原頭公司購買了12個繪圖板,因為今天12後就會開始扣款,希望你提供您的帳戶的客服電話,我們會傳真跟他們說是我們用錯了,希望解除您的分期付款,我們傳真後會請他們打電話跟您說」
之後過了大概7分鐘後有一位自稱是郵局人員的男生打來,問我是不是要解除分期付款,我說是,然後他請我把所有的帳戶的帳號跟他說,我有就說了,不久他就跟我說要去最近的自動提款機操作解除分期付款,我就照著他的指示作,去解除分期付款,但操作到一半他說我操作錯誤,因為我的資料在網路上流通,所以要把帳戶裡面的錢領出來,我也領了,然後他說把全部的錢拿去買遊戲點數,因為他說他會在匯回來,我也就信了,我就把遊戲點數的帳號跟密碼跟他說。
然後他又叫我去自動提款機看一下我帳戶的餘額,然後我發現多了1萬元,他就跟我說他們操作失誤,要我再把那1萬元領出來買遊戲點數,我也照做了,然後也說了遊戲點數的帳號跟密碼,事情都作完了,他說要我等一下,就把電話掛了,過了一個小時後他又打來,說要我在等一下,等了20分鐘,他又掛我電話,然後我就打到郵局詢問剛剛的事,他們就說我被詐騙了,要我打165,隔天我去警察局作筆錄,發現我的郵局帳號變成警示帳號無法使用,原來我的郵局帳號變成人頭戶,而最後一次領出來的那一萬塊不是我的,是別的受害者的。

謝謝你看完這段,有幾個問題我想問

Q1: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像我這種情形有需要賠另一個受害者1萬元嗎?


Q2:我會有法律的刑責嘛?會被留案底麻?(我才19歲阿.....


Q3:我會變成無法求職嘛?
  Q4:成為人頭帳是告訴乃論嘛?就算對方沒提告,還是會追究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被認為幫助詐欺,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據,以證明您亦為受害者,受他人欺騙操作之,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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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甄 103-03-29 21:08

之前我在信箱中看到有一封求職的信件發送給我,我就打信件打開了,信件中請我加入LINE的帳號我就加他了,然後我就詢問他的求職內容,他跟我說他們是運彩公司因資金流量大,帳戶不夠用了,問我有幾個帳戶可以配合他們,我就說我有6個帳戶可以配合,配合一期為2000,一期為5天結果5天後錢沒有近來,反而被銀行列為警示帳戶,今天去了銀行,他請我先去被個案,我問警察說我這最高刑責是什麼,警察只有回我我就是被告,可能未有幫助詐欺的罪名,請問我這樣最高會被判刑嗎?日後需要處理那些事情?還是會有那些刑責,請您幫幫我了,謝謝您

法律小學生 103-03-29 23:35

你好 這種提供帳戶被用來詐騙的  

       大部分都是會被判幫助詐欺沒錯

       但就我身邊朋友的案例 也是有成功處理的情形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處理經驗 

103-03-30 10:01

 你要把你跟他的對話內容 及對你有力證明你是被騙的內容交給檢察官

我前陣子也是因為求職被騙 變警示帳戶

但我提供惹所有資料 證明自己真的是被騙 

最近偵查終結 被判不起訴 

小甄 103-03-31 07:11
回覆 葉 的發言內容:

 你要把你跟他的對話內容 及對你有力證明你是被騙的內容交給檢察官

我 ... (恕刪)

要等法院那邊傳票下來才可把證明自己被騙的證據交給檢察官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1 1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相關求職資料給檢察官,說明您亦為受害者,非詐欺之幫助犯。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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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5 21:07
回覆 小甄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葉 的發言內容:

 

我是在第一次收到傳票才給的^^  自己要留正本  才不會之後還要用到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1 10:35

 您好,我也是跟這位網友完全相同情形受害。請問您求職被騙帳戶,跟對方有〔對價〕關係嗎?

有〔租借帳戶〕之舉嗎?方便私下留連絡方式交流嗎?謝謝。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2 14:50

 

葉小姐您好,我跟小甄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您也有遇到相同情況嗎?

如果是,請問您判決結果不起訴嗎?

方便私下留連絡方式互相交流嗎?

謝謝你。

阿貓 103-03-28 20:58

律師大大們

我想請問我哥用我8591的帳號去賣遊戲道具,不過因為遇到三方詐騙,買家也說都沒拿到東西,不過因為我哥有遊戲交易照片跟遊戲歷程,所以買家也就領收了=完成交易。

 

3月23號收到警局通知書說我被告背信,不過交易時是我哥在用的而被告的是我,那錄筆路時,是我要去還是我哥,還是一起去說明事情的原因。

 

因為是我哥交易的,那樣我會有事情嗎??

還有原本交易時,買家因為沒拿到道具沒領收,後來因為有傳交易照片跟遊戲歷程給買家,買家也同意領收。

 

是買家自己同意領收的,這段申訴留言也可以當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7: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哥哥一同至警局說明事情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您哥哥無違反契約義務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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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 103-03-30 20: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哥哥一同至警局說明事情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您哥哥無違反契約義務之情事 ... (恕刪)

 那?買家原本沒打算領收,之後他收到我傳的交易照片跟遊戲歷程,才同意領收。

如果他沒收到道具是可以不用領收的,因為他領收了,我也重受害人,變成無損失者,所以買家自己同意領收的申訴對話,可以拿出來當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7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您有利之資料,均可提出作為證據使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甄 103-03-27 20:20

之前我在信箱中看到有一封求職的信件發送給我,我就打信件打開了,信件中請我加入LINE的帳號我就加他了,然後我就詢問他的求職內容,他跟我說他們是運彩公司因資金流量大,帳戶不夠用了,問我有幾個帳戶可以配合他們,我就說我有6個帳戶可以配合,配合一期為2000,一期為5天結果5天後錢沒有近來,反而被銀行列為警示帳戶,今天去了銀行,他請我先去被個案,我問警察說我這最高刑責是什麼,警察只有回我我就是被告,可能未有幫助詐欺的罪名,請問我這樣最高會被判刑嗎?日後需要處理那些事情?還是會有那些刑責,請您幫幫我了,謝謝您

1.典型幫助詐欺案件 2.而且你有收取利益 這應該壹定會成立犯罪 2.如果有跟被害人和解 去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空間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3-27 06:37

房子之前,房東便口頭承諾說"隔音很好",也詢問了網路的問題,他說70M很快。入住之後卻發現隔音很差,連隔壁洗澡水聲音都聽得到,也被鄰居以敲打牆壁、之後來敲門抗議過說我很吵。
以下是第一次的簡訊內容→
我傳給他:網路壞了,常有人抓東西你沒限速,而且當初你說隔音很好
(因為有人抓東西流量過大,使我連不上網路)
他回傳:網路有70M我會提醒大家克制,夜深人靜時容易感受有聲音的


之後網路一再出問題,我便傳簡訊問他我自己去牽一條來用可以嗎
他回傳說其他人都沒有這個問題,開工後他再請人查看。


到了快繳房租的時候開始起爭執,3/4他傳來訊息說房租共多少錢要自轉或是收現,我回:收現。請問不是10號收嗎,另外網路問題一直沒改善,我要自己牽了。
他回:好十號下午四點收,我詢問過有線沒問題,其他房也還好
我回:如果轉帳請問戶頭是?沒關係其他房沒有問題只有我有問題所以我自己花錢裝,不為難您


但他卻到3/10繳房租當天才回訊息給我說繳費的帳號
3/11傳訊息說如果我沒空轉下午他來收,並詢問為何都不接電話
3/12再傳訊息來說鬧鐘聲音吵到隔壁了
我回傳:真的嗎?不好意思唷因為簽約前您說隔音很好
他回:隔音好並不代表毫無聲音,房租轉了?
         請問今天幾點回?我晚上九點去收房租或是下午,請回答
我回:我可以錄音和錄影存證,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錄給你看網路和我房間音樂以及鬧鐘的聲音,讓您感受看看是隔音差還是我太吵。另外,我一錠沒有超過住家噪音的標準。我房租早就都準備好了,只是您都不處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繳。難道只有房租記得要收嗎。我絕對不是難搞的人,我之前租在學校附近兩三年從來沒有被抗議過,也沒有網路的問題。而且鬧鐘我也不是設定半夜,已經是早上八點之後了。
之後他打電話來我不接。其實因為我有憂鬱症或躁鬱症(還在試藥中),不太能以電話溝通,我沒有跟房東說過這點,但是重要簡訊我都會馬上回。
電話未接之後我又傳簡訊:或者您要跟我同住一天感受看看,連隔壁洗澡水聲我都聽得道,所以我也要抗議嗎?昨天十一點之後不知道左邊還右邊有明顯的聊天聲,常常有這種事情我也沒抗議過,您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傳完後他又打電話來,我以簡訊回覆"上班中",原因如上面所說,我不太能講電話
他便簡訊回覆我:下班請接電話約見面說,本地若不合妳意請另尋他處不勉強謝謝
我回:謝謝~我懂妳意思了~那我再請問您,當初不是有說隔音很好嗎?回答我這個就好了,您說是的話那就真的是我的問題沒錯了~
他回:謝謝指教,真的沒法做到一百分滿意對不起囉。
我回:所以雙方都同意解約是嗎?(3/12  18:10)


因為當中我們都用簡訊不間斷聯絡,我那句話的意思是詢問他想要跟我解約是嗎,但他突然不回覆,我就當作他不是這個意思了。
3/13,22:27他突然傳簡訊→你好,本周六下午四點到租屋處檢測網路商談謝謝


這裡是我沒看清楚他有寫"商談",便沒回覆他,我以為只是請工人來檢查網路,後來才知道是要進到租屋處檢查(中間有通過一次電話)。於是3/14晚上九點43分我傳訊息給他:我以為你想同意解約網路問題在於你沒限速,你在某個時段量出來的結果不代表全部的時段的結果。另外鄰居抗議我的問題,其實他應該刻意你才對,八點九點已經不是半夜了,況且手機能多大聲。老實說我也常常聽到鄰居的聲音,那已經影響我的精神狀態,我因而看了多次醫生甚至住院,讓我無法工作,這都因為當初您說隔音很好,但我卻常常連隔壁的洗澡水聲都聽的到。如果您真的要如此,我可能要走民事訴訟了。
十點35分他回傳:請於明天下午四點半解約交屋況。
我回:當初我於10號前便又詢問繳款帳號,是您於繳費當天才回覆我並且指控,所以這個月房租才會到現在都還沒繳因為我們起了糾紛。我一再詢問您是否解約,您也迴避我不給我任何回覆。如今才突然單方面說星期六解約,這樣變成是您趕我走,您違約了。我也不是故意找您麻煩,您可以讓我住到下個月10號讓我找房子並且退我一個月押金(當初押金收兩個月),如果您不同意,堅持如此,那我只好告您違約和精神賠償,您要給我兩個月押金並且給我一段時間住直到我找到房子
他回:小姐我給了你方便,你一再當隨便,請看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挑三揀四就想解約,我只不過順你之意。
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是說房租應於10號前繳納,不管任何原因。
我便回傳崔媽媽基金會"定期租賃契約房東可否提前終止租約?"的網址給他看。(00:20)
他回:是你一再要求我談解約又拒付本期房租,又拒接電話面談(00:40)
我沒回他,他又自己傳簡訊來:我想你的所有反應是擔心提前解約押金被扣是嗎?不會的,只要沒有毀損我們會還你的。夜深了,早點休息晚安
(01:16)
早上我起床看到簡訊便回→提醒您:六日不在家,後續事情晚點談。(06:58)


因為當天早就約好北上兩天找男友,怕他白跑一趟就傳了這樣的訊息,
想不到他回→早安:現在回覆這是你想拖延的目的,何時?
我回:想請問您意有所指的,我想拖延甚麼?為什麼?
他不回。
我又傳˙:不好意思請問您,到底是我一再不接電話不溝通,還是您每次關鍵時刻簡訊都不回?從以前到現在我有甚麼樣的問題都是與您用簡訊溝通並且已成雙方習慣,為何要對我做不實的指控?
他也不回。
其實因為他很多猜測的不好聽的言語已經弄得我很不舒服,雖然是我自己本身就有精神疾病,本來與男友的兩天計畫因為他的簡訊變成我去一天就回來,因為心情實在糟到受不了。我覺得很生氣,我為什麼要白白因為他這種沒辦法提告的用語可是實實在在傷害到我,還有鄰居來敲門抗議,雖然無關房東的事,但是那次也讓我非常害怕而發病,這當中我兩次大量吞藥並且嘗試自殺,以前都沒有過。不能完全怪在房東身上,可是我想要他負他應負的責任,本來不想提告簡訊中我也有提出解決方法,但是他又先言語攻擊(對我來說是),後來才改口。
房租我有請朋友與房東會面拿給他,因為我已經沒辦法見他。好幾天我都自己在家裡一直昏睡,是朋友每天打電話給我叫我下樓開門他拿食物給我。
我不是想拿很多精神賠償錢,就是生氣。請問這樣的問題可以提告嗎?網路的部分我已經有證據和數據紀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7 1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的的問題應該僅為民事糾紛,建議您循民事調解程序或是消費者保護程序救濟

2、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的房東確實保證過網路跟隔音品質及語言人身攻擊的話,則可嘗試告訴詐欺公然侮辱等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該瑕疵,並請求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處理,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惟您需蒐集相關證據,以利訴訟時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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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103-03-27 00:09

律師您好,

想要請教,我之前安裝了試用版的繪圖軟體再予以破解(還未刪除),

但因為使用上有些問題,登入美國官網與客服做線上咨詢...

也因此對方知道我下載使用的帳號email,且似乎發現帳號怪怪的就跟我要了註冊碼,於是我就趕緊關掉視窗...

不知道像這種情形,是否會被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抓,我只是個人用戶非商業使用,不知道台灣抓個人用戶的情形是如何...

軟體開啟時應該是會連上線,那這樣他搜集我的資料不是也違法嗎?

請問多久沒被告就代表安全?

謝謝律師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有侵犯著作權之疑慮。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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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貓 103-03-26 14:20

我想請問,因為我在8591遇到三方詐騙,不過後來因為買家買錯伺服器,8591官方說是買家??購買錯伺服器引發糾紛,所以凍結他8591帳號,而我有交易時的照片,遊戲歷程,遊戲內對話<<<這些都算是證據嗎。

因為我被告背信,而這些證據我是要在去做筆錄時就拿給偵查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6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對您有利的證據您都可以提供給承辦之員警或是檢察官.

2、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與背信罪無涉,是否詳述經過,以利判斷?

阿貓 103-03-26 17:5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對您有利的證據您都可以提供給承辦之員警 ... (恕刪)

 你好曹律師,事情的原由是這樣的。

在遊戲裡有為玩家密我說要跟我購買道具也給了我他的編號,我開設好專屬後買家也下標了

不過過程中買家因id或等級有錯誤,更改第3次後都正確,只有特徵不一樣,因為伺服器裡id不可能重複而且伺服器.ID.等級都正確所以我移交了道具,買家後來打電話說沒有拿到道具,要對我提告,最後我邀請了遊戲歷程跟交易照片都傳給了8591官方,他們也有把照片傳送給買家,之後買家也同意領收了。

交易完成是在2月22號,而我卻在3月23號收到這位買家的提告,案由:背信,而前幾天打電話過去偵查佐也都不在,在今天偵查佐接到電話後,問我是不是那為賣家,最後我跟那為警察佐說我有交易照片跟遊戲歷程,所以那為警察佐也讓我提早過去。

交易照片跟遊戲歷程算是證據嗎,還有他在8591交易時留下的ID如上都是正確指有特徵不同,這樣我還是有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證明您無違反契約相關義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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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 103-03-25 16:49

請問我手上有支票跟匯款單,有沒辦法追討回來果可以要以甚麼名義執行??謝謝!!!

因為這張票他已經兌現,所以還是可以要回??且只有帳號沒領款人的地址要如何作??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5 16:55

您好!如果提示支票未兌現,您必須向法院提出請求,可以假扣押、假執行或勝訴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可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主張票款返還請求權或借款還請求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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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興 103-03-22 14:36

您好

原本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就常因出席不足再以會後補簽名而帶過,因住戶少大家也不計較。
3年前因主委與會計不和鬧得不可開交且已超過2年任期,所以主委欲召開所有權人會議時更沒有人願淌這渾水,導致管委會無法繼續。
後來主委私自找2人掛名,也到市府與銀行變更名冊跟存摺帳號。新人上任從未召開會議過,帳冊也只公告過一年即停擺。
現在會計不願蓋章領錢付款,要求主委召開會議改選;主委欲開會卻沒人敢參與,所以找來管理公司準備委外管理。
請問:
1.個人是否可要求現任主委提供3年前之會議紀錄,請其公布當初主委如何產生?
2.若無會議紀錄,可否提告偽造文書
3.偽造文書追訴期多久?

可以請求閱覽,但偽造文書,是要有積極偽造行為,不是拿不出來就構成偽造文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向管委會請求閱覽相關會議資料,若有偽造或變造文書之證據,方可提起刑事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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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興 103-03-28 19:5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教要準備哪些資料,因管委會什麼資料也沒給。還是我應先向管委會要求什麼資料?

謝謝!!!

 

luke 103-03-22 03:08
您好 不好意思 百忙之中打擾您 

想請問您: 我本身從事女裝服飾 在FB經營粉絲團 
衣服的照片來源是來自於廠商~所以每每有新品 我都會上傳到FB上 

就在昨天收到一封信來自 好像網路上很紅的女MODEL 
內容寫:我是XXX(model名),你盜用我的照片還key上logo做商業用途,請負擔肖像權費用5000元外(這裡寫郵局帳號),並立即刪除!!!否則我將請律師跟之前一樣盜用的廠商直接求償20萬費用,tks!! ps.三天內付款後請告知帳號後五碼,不然直接處理。 

我連結到他的FB 是有幾款穿搭照在他相簿裡有看到 ;目前我已經把所有照片全部刪除 

我目前的做法是 這model似乎有個人的FB和粉絲團 他是用個人FB寫訊息給我 

但現今社會 FB也可能作假 我怕是詐騙 所以我沒回覆她 他在粉絲團上有"工作洽詢"的mail ,我傳了MAIL詢問她:這個FB(用來傳訊息給我的FB)是您本人嗎?還是被盜用呢? 但還是沒收到回覆~ 

請問這種情形我應該怎麼做呢? 他直接留下這些訊息 若是詐騙的可以不用理 但若是真的呢? 我該賠償嗎? 他直接留下帳號 是否構成恐嚇取財呢? 

再麻煩您抽空回覆了 很需要您的幫忙 

謝謝  

 

 

您好,這種事情確實有可能是詐騙,建議你留言給他,表明不清楚對方身份是否真實,可否請他聲請調解,並由本人到場,否則無法付款,免遭詐騙,其實這種照片沒多少錢,不需要現在立刻就付款,而且通常肖像權遭侵害,不會只開五千元,有可能是故意壓低金額提高詐騙機會。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luke 103-03-22 19:1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這種事情確實有可能是詐騙,建議你留言給他,表明不清楚對方身 ... (恕刪)

您好 謝謝您抽空幫我解答 您真的很熱心^^ 
不好意思 再打擾您~ 
我目前的作法是 等3天後 看她如何回應? 這樣會不會不妥?(因為期限到了) 

還是說~因為她也有經營粉絲團 我用我本人的FB問 還是用賣衣服的FB 留言問經營粉絲團的她

(不要問可能是假的本人的FB)請問這樣妥當嗎?---不知這樣說有沒有不清楚。 

若是本人 要請他拿出證據嗎? 相約和解應該是最好的方法吧?! 畢竟用匯款風險很大,那麼應準備什麼來做和解依據呢? 
再麻煩您了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準備和解契約契約載明和解金額及對方收受金額和放棄民刑事請求權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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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慶 103-03-21 21:12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陌生人突然LINE我 (應該是認識的人匿名)

因為有說到現實生活的事情 但我實在想不出有可能會是誰匿名做這件事

我們談到最後發生了爭執 

對話有一些謾罵 三字經 之類的 過程我都有截圖 但後來他把LINE的帳號刪了

對話顯示 xxx 退出了聊天室 

我是想請問 我只有他的LINE 沒有其餘的任何線索 

是否能報案請警察協助找出他是什麼人或是IP位置呢?

但是之前有看到一則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9/today-so3.htm (新聞連結 絕非病毒)

裡面是說官員的LINE被盜 想找出對方盜他們帳號人的IP

新聞裡面的警察卻說 目前國內司法機關與日商韓資的LINE公司並無互助協定,LINE公司無法提供入侵帳戶歹徒的IP供台灣警方追查

想請問我如果去報案的話 是不是也就沒辦法查到對方是誰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方指揮調查偵辦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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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e_dler 103-03-21 17:16

您好,
   我父親在上個月過世,生前已將數百萬元轉給他現在的老婆(但對方不承認)
   我們最近調了父親帳戶的交易記錄有發現確實有數百萬元在幾個月前被分次轉出
   但更可惡的事,對方在父親過世的隔天一大早又將他戶頭所剩之三十萬左右金額轉出
   還將他其他銀行帳戶都做了結清,以致我們無法調交易記錄
   所以我們想去警察局報案說”父親的帳戶被盜領”(因為不確定那筆金額轉入的帳號是否為他現在老婆所有),但警察告訴我們說,對方是我父親的配偶,本來就有權力可以提領,若我們報案,對方會反告我們誣告

 請問,法律上對方(我父親的配偶)的行為真的合法嗎??在沒有所有繼承人簽名就提領或結清帳號,不算是盜領或偽造文書嗎??

vichy 103-03-30 17:58

 您好

我?家也同樣發生盜領只不過是對象是自己親大哥.刑事偽造文書侵占.侵佔是知悉六個月提告.銀行你只要去戶政機關申請你父親除戶證明證明你也是繼承人之一可以查.甚至可以調當時是誰去提領的傳票.動作要快,民事繼承回覆請求權.只怕他到時說錢是辦喪事用的.死者兩年以內的的贈予好像都要列入遺產.總之,先告民事把錢拿回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被繼承人所留遺產,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任何人都不能直接領取,此部分確實涉及偽造文書侵占等犯嫌,倘若員警拒絕承辦,您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索取報案三聯單.

103-03-20 18:15

律師您好:

因為fb帳號密碼被盜用,向警察局報案,警察找到3位竄改我密碼的人,
他們要和我和解,想請教如何擬定內容可達到他們不再盜用的目的而我也可以獲得應有的賠償
警察說這樣的情形無法移送調解委員會,想請問真是這樣嗎?又如果和解和解書的內容是由我們其中一方書寫嗎?有制式的格式嗎?需要注意的重點及需有第三人在場嗎?另外我的訴求是對方能承認並賠償,請問賠償金額的合理範圍是多少,又我們需要各別擬定3份調解書? 6;?我可否附帶禁止他們再盜用帳密的條款呢?
因為調解在即,麻煩律師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1 15: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需想定一個金額,並且明訂在和解書裡.

2、您可以要求對方不得再次盜用,否則應該賠償您(如新台幣20萬元整)

3、倘若您無法聲請鄉鎮市調解的話,本文建議您還是應該尋求正式協助,以避免日後又發生爭議.

103-03-21 17: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再請問一下若和解不成移送地檢署,

若那時再庭外和解,那他們是否會有案底呢?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63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本案所涉為刑法第358條的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為告訴乃論之罪,若能協商和解撤回告訴,則被告不會再受到刑事追訴,不會構成刑事案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待對方與您和解及履行相關和解條件,再撤回告訴。和解書得記明賠償金額及若再違反之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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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心 103-03-18 02:13

之前在某網路論壇回覆一篇文章,結果被該版主說要告我公污,事後就寄一些騷擾信+在論壇上到處留言說要告我、叫我道歉...等言論

而此事到現在,說真的已經過了半個多月,我本來以為那個人大概是很情緒的人,只是講講,結果現在他又開始在論壇上到處留言,而且他好像還辦第2隻帳號

而我現在的問題是...真的要道歉,其實我覺得無所謂,雖然一開始會罵他是因為他自己文章內容很有問題,可是先罵人就是不對,這我很清楚!

但是現在這個人給我的感覺...就是他好像想把我當成他的玩具還是奴隸,整個態度很囂張,叫我跟他道歉不然法院見,還說什麼再給我一次機會,叫我寫道歉信給他,還限定幾個字之類的...還有他信中的言語就是...很瞧不起人的態度。反正我現在的感覺是...就算我跟他道歉了,他也不打算就此了事,反而會一直拿這件事壓我,叫我幹嘛幹嘛的

我已經有跟幾位專業人士諮詢過此事,也給他們看過我們的實際對話,他們給我的答案是...若此人要告我,是告得成,但最終刑責是不會成立的,因為我雖然是有罵此人,但他文章的內容裡的行為是不當的,而我從頭到尾也是針對他的文章批評,並沒有另外講到其他不相干或莫須有的事

如果我理他,回覆他,會不會反而讓他有更近一步的行為? 是否應該繼續無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漠視對方之行為,避免回應不當,遭提告之。另對對方之相關言論,進行蒐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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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3-17 23:04

本人經營線上遊戲點數網拍工作 102年遇到類似詐欺的情形 但報案時 警方說明情形較符合為背信 經過大概一年時間 抓到未成年嫌犯 對方家長致電和解 (當時被騙8000多元 看在對方家長道歉分上 和解金一萬元整) 這件事已落幕

今年一月份 這個未成年又來交易了(2~3次後我才發現是她)
心想對方應該有所警惕了 且交易過程都很正常沒異狀 所以沒有拒絕交易

二月份 這未成年又與我聯繫 (交易過程皆有照相)

2/19 她在即時通敲我 有請朋友匯款4000元到我郵局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2/20 她再FB告知 她有匯款1000元 請我查收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他點數卡了
(當時扣掉點數卡金額 還有剩100多台幣 他說要遊戲物品
於是我登入遊戲和她交易 我當時問她ID 她故意只用遊戲回答
因我對這人有防備 於是要求 她在FB提供ID 所以她在FB有留下ID紀錄)

2/21 她再FB告知 她匯款3500元 名字XXX (非他本人)
我當時問她 怎麼不是妳本人? 她說她不能出門 是她哥哥匯的
並且圖檔給我收據 我核對正確之後 給她點數卡了

以上3筆交易有部分是點數卡 部分是遊戲物品 交易的遊戲ID都是同一人

在2/21(星期五)下午4點多 有其他客人告知我郵局帳戶出現異常
我當下以為系統故障 (類似情形之前發生過)
所以不以為意 想說周一在去郵局問問看

但是晚上越想越可疑 我密那個未成年的fb :你哥哥呢
她回我 :我沒有哥哥阿 我帳號前天賣了!
聽到這回答我心都涼了 我馬上打165反詐騙電話
去查詢我郵局帳號是否有人報案 結果是真的被人提告詐欺

事情過程大概這樣 標準的 第3方詐騙

A=匯款人
B=騙子

B叫A 匯錢給我
然後B給我後5碼 跟我拿點數
現在 B落跑了 A對我帳號提出告訴
我跟A都是受害人 ..

當晚我去警局說明這情形 它們說確實是有人提告
但因為個資法 無法告知我詳情
目前我是被告 只能被動式等待傳喚

我照之前和解書上電話 打給她爸爸 說明這過程
第一天 她父親在電話道歉 並允諾會賠償損失
我問他 為何如此疏於管教 他爸說 因為是獨生女
目前這名未成年也沒有住在家中 因為管不動他
只好在淡水租房子讓她自行生活
但我們要求他爸 必須盡速找到這名未成年 看要怎麼處理

過了三天 她爸打電話來 說有帶女兒去自首

她父母為基督教徒 爸爸在從事代書工作
電話中他們是很誠懇 說會盡力配合
希望讓我所有被凍結的銀行帳戶恢復正常使用

目前已知有2人報案 (因我有在FB貼文協尋 這3筆匯款人)
找到3500和4000這2筆的受害人 它們都已報案
所以我也沒法馬上退還他們的款項 只能等開庭時退還

工作大約經營4年多 本人沒有前科或案底
對外收款帳戶 郵局存摺都有留存 剛去翻了一下 102年就刷了 16本
平均每個月收款25萬~45萬 現階段 給客人備用帳號(家人的)

但有幾個買家常交易 所以都直接匯款
提及去郵局匯款時 有警員到場跟她說這是凍結帳號

大部分客人在聽我說明時 都還蠻相信我的
但是 這件事 讓我很困擾 必須一一去解釋 目前連被通知去做筆錄都還沒
但有查詢過 需等待我被告的部分 獲判不起訴才能告這未成年

1.我能告對方什麼罪狀?
2.合理的求償範圍大概多少?
3.已知該名未成年 有多次被提告的不良紀錄 能使其所受最重的刑責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4: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告詐欺,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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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3-18 16: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謝謝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告詐欺,並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 (恕刪)

 

泰迪熊 103-03-17 19:10

您(們)好!

我女友跟A在網路上認識,至今大約也有七、八年了,因為一直很聊的來也很相信對方,已經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約出來見面後感覺也都很好,請她幫忙代購日本的物品也沒有遇過任何問題(面交)。

去年九月二十三日,A(已嫁至日本)表示需要錢周轉,拜託她身邊的朋友都沒人幫忙,所以來拜託我女友看能不能借她,十月十日就可以還我,一開始說要五萬日幣,後來說七萬比較保險,又變成湊十萬整。(這段有FB對話紀錄)

因為時間太趕沒辦法使用一般銀行匯款,後來我透過西聯在九月二十五日匯了一千美金(有收據,上面有對方護照上的英文名字),收到後的隔天(九月二十六日)A又表示似乎有些不夠,又匯了一千美金(比照第一次),因為考量到怕A多花手續費等冤枉錢,所以請A在十二月回台灣再拿給我們就好。

十月三十日A又表示因為搬家等等原因不夠用錢,希望我們再幫忙,會再一起給我們,於是又在當天匯了一千美金(比照第一次)。

錢都匯過去後沒多久整個態度有了變化,絕口不講還錢的事情。從十一月開始到今年三月這段期間,A提了萬般理由來解釋她每次答應匯款後卻沒匯的事情;比如在住院請她先生幫忙,她先生卻不會匯款、搬家要用錢、下雪沒出門(查氣象當天根本沒下雪)等等。

後來A在說要去申請銀行貸款來還錢,有貸到二十萬要分期還我,結果就無預警的直接將FB帳號停用。A女兒的FB丟訊息詢問沒反應,過兩天後A用女兒帳號丟訊息說因為在躲前夫所以關了FB帳號,說要匯款卻遇下雪無法出門,然後A因為貸款錢不夠所以請A的先生和婆婆借。講完過兩天就又將新加的FB帳號直接停用!

三月十六日她女兒將我和女友的FB封鎖。

 

目前我手邊的資料僅有:

1. 到九月二十四日的FB交談紀錄。九月二十四日到二月十九日這段時間因為不明原因FB沒有紀錄所以轉LINE交談,LINE失聯不回後從二月二十日開始到現在+新帳號A答應還錢的交談與A女兒的FB對話紀錄。

2. LINE的紀錄因為重裝軟體所以都沒了,只剩後面追錢的交談紀錄。不過有詢問過LINE公司如果需要可以請警方提出申請公司可以提供,不過要盡快不然會被清除。

3. 當初匯款三次的西聯收據明細,上面有對方護照的全英文拼音(她有傳部分護照的照片讓我紀錄英文名字,可是LINE紀錄被清掉了,但我確定她還是用中華民國的護照)。

4. 一月中收到A有當初十一月就答應要給我女朋友用的藥,上面有A在日本的地址與A在日本用的行動電話,當然也有他的中文名字(和護照照片上的是一樣)。

5. A在收到匯款後"全家人"曾出遊兩次(度假村/外宿泡湯),還可以添購家電(麵包機)/買禮物(手機),表示對方是有錢可還。(FB停用帳戶前都有公開分享)

 

請問依據目前有的交談紀錄與證據來看,三番兩次的答應還錢又故意不還,我可以告對方詐欺嗎?我僅知道刑事部分才可以請警察幫忙再去LINE拿更多證據。因為對方在日本,在目前的狀況下,有什麼建議可以做的事情?

因為對方態度實在太囂張,連A女兒都說當初是我們要倒貼,她們並沒有求我們這種離譜至極的話都說出來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均無入境台灣,一直待在日本,似無法起訴向其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泰迪熊 103-03-19 10:10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據我了解,A嫁到日本後僅是依親的身分而不是移民至日本,還是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與身分,換而言之,只要一段時間她便需要返台一次來維持此身分!?(A的母親尚居住在台北)

這樣一來,就我現在能處理的方法,是否可以於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寄到A的台灣戶籍所在地)。如A在限時內無回應後,法院方是否會對A做通緝的動作進而在A返台入關時做相關的處理防止對方再回日本!?

另外想請教的是,詐欺侵占是否都是刑事案件,針對我的例子是否可以於警局做報案的動作!?

謝謝~

泰迪熊 103-03-19 10: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均無入境台灣,一直待在日本,似無法起訴向其請求之。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覆。

據我了解,A嫁到日本後僅是依親的身分而不是移民至日本,還是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與身分,換而言之,只要一段時間她便需要返台一次來維持此身分!?(A的母親尚居住在台北)

這樣一來,就我現在能處理的方法,是否可以於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寄到A的台灣戶籍所在地)。如A在限時內無回應後,法院方是否會對A做通緝的動作進而在A返台入關時做相關的處理防止對方再回日本!?

另外想請教的是,詐欺侵占是否都是刑事案件,針對我的例子是否可以於警局做報案的動作!?

謝謝~

nana 103-03-17 12:02

有一女因感情因素,時常申請許多虛擬帳號,激怒此女前男友所接近的玩家,並且用醜女…等文字激怒玩家對她進行辱罵及對罵,然後又到遊戲官方舉報說玩家辱罵她,刻意的陷害許多玩家被鎖帳號,此女也有舉報我,要陷我虛擬帳號被鎖,然後還放大話說她用這種方法讓很多玩家被鎖帳號,我跟她的對話,並沒有第三者看到,有些部份也是用密語進行對罵,請問一下,這種行為我們可以對她提告什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能提告,需視您相關證據資料而定。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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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103-03-17 10:25

我在某論壇的帳號是hgy

可是有個人辦了一個FAThgyGAY來反串

並模仿我的發文方式說故事還自稱是同志

但沒有指名道姓

這樣可以告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證據能證明,對方指述具有人格特定性,及影射為您,可提出誹謗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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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 103-03-17 01:29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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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 103-03-17 00:57

我在yahoo知識+有發表文章

文章內容正常平穩 並無偏激之處 也未攻擊任何人 單純敘述我的想法

但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

就把許多 "我被評為最佳解答的問題" 評價為負面

並在上面留下辱罵我的文字,如:

"班班是白癡" "班班是笨豬" "班班是破麻" "班班豬狗不如" "班班是殘花敗柳"

另外 還擷取我的文章來發問 並附註該文章"發表者:班班是白癡"

還自己創帳號分身回答 內容提及"禽獸班班"之類的

我之前已經有寫信告訴他

"想法不同沒關係  但如果再繼續亂評論 辱罵我 我就會去告你 請自重"

沒想到他竟然繼續為所欲為

我真的很生氣!

所以我想告他

但我目前還是學生(已成年) 有一些疑問和擔憂

1.他罵我時是用我的網路暱稱"班班",而非真實姓名,請問這樣侮辱罪能成立嗎?

2.請問他使用的言語以及方式,能夠成侮辱罪嗎(或其他罪?)?

3.請問這樣的情形適合走民訴還是刑訴?相關費用約多少?

4.會需要律師嗎?還是只要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

 

希望有人能幫幫我> <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19:23

 1. 若您都是用班班, 大家也知道班班是您, 那就會構成公然侮辱(就像藝名, 筆名, 一樣, 可確定是你即可)

2. 豬..等詞當然是侮辱

3. 形事是告訴乃論, 到警局提告或到地檢署提告都可, 律師當然是偏好到地檢署告. 不一定要律師, 言詞陳述, 寫狀子都可

4. 刑事是請國家懲罰他, 民事是制止他再如此做以及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都會一起告. 不過形式的威嚇力量通常較大(http://www.lawmed66.url.tw)

阿倫 103-03-13 23:05

2月15日那天我我當兵休假
在高雄火車站遇見一位推銷英文的老師
他說他買用線上上課,也有光碟可學習
他跟我們介紹完後,說1期900(一個月)
我想說我買1個月看看好了,就他他說我要"一期"
他就拿合約給我簽~~還問我郵局存摺的帳號他寫好後叫我簽名
我簽完後問他那是什麼(郵局帳號那個合約)他說就是轉帳用的
還是覺得怪怪的
我跟他說我身上沒錢,他說可以先給訂金300,
600可以等我下個月領錢再給(3月5號)
包我(我不知道我簽的那幾張紙可以從我銀行扣錢)
我3月7號退伍了~回家看訂單上寫"20期"(原本以為是一期一期定,假如好的話我在訂下一期)
並且發現"產品也不適想像中的那麼好"
臉都綠掉了= =這就算了我去銀行刷本子他直接扣我還沒給的600
我想問的是我未滿20歲這張合約也效嗎?未滿20歲這筆錢算滿多的是否需要父母同意合約才有效?假如沒辦法怎麼辦?
我現在回桃園了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3-03-14 08:15

您好!請您父母發函表示不承認契約效力,請對方取消訂單並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未滿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可請您父母親發存證信函表示不同意該契約,請求解除契約,返還相關款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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嗄嗄 103-03-13 17:12

我在網站,寵寵微積,是會員,雖然?繳費,但是近兩年存了不少他們的糧,重點是,我是私下寄信版主,有說話不當,說。他不公平。我現在被黑名單,鎖帳號ip,我不斷道歉,他們不理,我並沒有違反他們的版規。而是私信時說了不中聽的話,他們是寵物交易最大平台,我想恢復會員,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4 0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所參加的網路平台是收費的,涉及究竟是否違反交易規定發生爭議,您可以尋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協助協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業者之行為,請求協助之,若協調不成,再提起訴訟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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嗄嗄 103-03-23 06:43

謝謝兩位律師消保官也?他辦法,上面只有客服信箱和代表律師消保官連絡他們也是相應不理的。找不到有登記,雖有網站收費,但無公司電話,住址。小市民根本無計可施。。。

阿號 103-03-13 04:02

律師您好,我是在LOL這款遊戲跟買家有糾紛

我是在LOL這款遊戲幫別人"代打"到買家所需要的牌位等級,

那過程中有動用到買家的遊戲幣(約10場遊戲可得到的獎勵),以及用新台幣)約150元)儲值的"金幣"

使用這個帳號是有經過買家授權的,等到"代打"結束後由於跟買家有糾紛

買家傳簡訊至我的手機說:XXX先生,你把我的帳號的聯盟幣及金幣消費的乾乾淨淨,如你無法給我合理解釋,我會提出告訴。

PS.代打的行為在遊戲公司是會使得買家的帳號被鎖定(不能玩)。

想請問律師

1.如果以下我想要跟買家和解,應該用什麼方式或哪一點切入會比較好?

2.如果買家要提出告訴,請問有法律條文可以告我的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的行為可能涉及詐欺罪或是侵占罪,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2、又或者可以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阿號 103-03-13 10: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的行為可能涉及詐欺罪或是侵占罪,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達成和解,並簽立和解書.

我想請問是 我使用他人帳號有經過同意,10天內帳號正常使用消費都買家沒有異議,結束後是與買家有糾紛,買家企圖以我動用他遊戲內款項為由的提告會成立嗎?

2、又或者可以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得證明您得到對方之同意及授權,似可主張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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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13: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般代練不會同意使用金幣等交易物品,倘若對方有授權,是否能夠提出證據佐證?

又您所消費的商品是否仍存在於該帳號裡面?又或者已經移轉至您自己的帳號?(該機制應該是禮物系統)

阿號 103-03-13 14: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ㄧ般代練不會同意使用金幣等交易物品,倘若對方有授 ... (恕刪)

您好 感謝您的回答 ,

由於是代練有授權帳號使用權 可提出證明

購買之物品也存在於帳號

並沒有轉出至別的帳戶

不知如此有涉及侵佔詐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13 16: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確實可以提出證明對方有授權您使用金幣等交易商品,則不會構成任何犯罪

飛機 103-03-10 20:23

 之前我在信箱中看到有一封求職的信件發送給我,我就打信件打開了,信件中請我加入LINE的帳號我就加他了,然後我就詢問他的求職內容,他跟我說他們是運彩公司因資金流量大,帳戶不夠用了,問我有幾個帳戶可以配合他們,我就說我有6個帳戶可以配合,配合一期為5000,一期為5天結果5天後錢沒有近來,反而被銀行列為警示帳戶,今天去了銀行,他請我先去被個案,我問警察說我這最高刑責是什麼,警察只有回我我就是被告,可能未有幫助詐欺的罪名,請問我這樣最高會被判刑嗎?日後需要處理那些事情?還是會有那些刑責,請您幫幫我了,謝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10 21:52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實務上很常見

你之後可能會被以詐欺罪偵辦

通常檢察官都會要求被告認罪

你可能只能往主觀欠缺幫助故意的方向答辯了

建議你先找律師研擬辯護方向以維自身權益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您總共提供了幾個帳戶供作利用?
現階段建議您先行釐清因遭詐騙而匯入您所提供之帳戶之金額有多少(向銀行詢問相關事宜),俾以進一步確認後續可行答辯方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能涉嫌觸犯幫助詐欺罪,您應提供相關證據說明您僅為找工作,而無幫助詐欺故意及詐欺故意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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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3-11 23:42

大大你好 你這帳戶出借的行為 很明顯就是犯了詐欺

             會被判多久難說  但也不是沒有爭取無罪的可能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處理經驗

主觀上明知提供帳戶來賺取利益,基本上會判的比求職等原因平白被騙取帳戶的會判得更重(具幫助詐欺罪之不確定故意)...LINE的對話內容是否提出,建議您好好斟酌。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1 12:12

 

您好,我也是跟您是完全相同情形受害。請問您出庭了嗎?

方便私下留連絡方式交流嗎?謝謝。

阿明 103-03-10 17:08

請問各位大律師:

家母在兩年前,因為地下匯兌被判刑,緩刑兩年,但是在緩刑期內因為帳號借人使用,但是判決下來是在緩刑期過後,那這樣之前的緩刑會被取消嗎?

是會合併執行,還是就是只要服刑後面的判決?

後面的判決法官判六個月的有期徒刑那這樣可以申請社會勞動役嗎??

麻煩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0 17:37

您好!「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因您所述狀況不合於上列兩種撤銷情形,緩刑並不會被撤銷;判刑6個月,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明 103-03-10 20:02

謝謝沈大律師的回答,那可以請問一下一般申請社會勞動役都會過嗎??

還是要看檢察官願不願意?

因為家母好像是因為法官引用條例讓他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感覺起來法官是有意願讓家母有這個機會,因為同案的其他人都被判超過6個月,這樣檢察官會給予申請社會勞動役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10 21:08

您好!「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因此並不是都會過,檢察官仍會依上述規定來決定准否。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1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允許勞役為檢察官之職權,您可具狀加以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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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明 103-03-11 18:04

謝謝兩位律師詳細的為我解說,沒有你們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樣,在這邊萬分的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省 103-03-10 11:44

因為看不慣遊戲有人之前的行為所以決定揭露他之前盜他人帳號的事實但他堅持否認並要我提出證據,於是我將證據公諸於世但上面有身分證帳號密碼但我都有塗掉,但是圖上有一張上面的電話我沒看到所以沒把他塗掉但他因為這件事他卻說要告我  請問一下律師大大們這樣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有可能會成立之,惟您可待對方對您提出告訴後,再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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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 103-03-09 02:24

本人於100年9月與一名男子完成遊戲帳號之買賣,該男子於102年9月再與本人聯絡,說是要將之前那個帳號賣掉需要我的證件影本才能到遊戲公司去解鎖,本人因先前了解帳號買賣的難處,且該男一再拜託懇求,本人就心軟將證件影本傳真給他,之後就發生了下列的事: (以下稱該男子為詐騙男)

1.隔幾天:某位先生打電話給我,將我當成是詐騙的同黨,但經我解釋前幾天發生的事讓他明白後,他說他遊戲裡的貴重寶物不見了,詐騙男將他的寶物盜取,這位先生也馬上報案了,但他們協商用本人賣他的帳號做等值的賠償,但數十分鐘後又用我的證件資料傳真到遊戲公司去盜回帳號

2.續隔2天:本人也與遊戲公司聯絡,本人名下的8個帳號都被詐騙男給盜走了

3.隔日本人於轄區派出所報案:妨礙電腦使用

4.102年12月本人接到嘉義第一分局偵查佐電話請我到嘉義做說明,相同手法,詐騙男再次得手,被害人報案,我被列為關係人

5.經嘉義第一分局偵查佐建議之下,隔日將帳號申請停用,也立即生效

6.103年1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通知書,通知要開庭,台中某先生於102年11月底買到這個帳號,結果我在102年12月底把遊戲帳號停用,造成他無法使用,他到法院對我提告(對方已經撤告,原因:非買賣之前後手)這位先生本人研判是最後一手買到這帳號的人了

7.103年2月底接到嘉義水上分局偵查佐電話請我到嘉義做說明,相同手法,詐騙男再次得手,被害人報案,我被列為關係人,偵查佐向我敘述:該受害者於102年10月中與詐騙男交易被騙而提告,但偵查佐已經查出詐騙男的ip位址,也請該名申請人到案說明,該名申請人敘述極有可能是他的大兒子,因為他有相同的詐騙前科,偵查佐也要求該名父親帶他到案說明

以上想請問律師以下幾點:

1.我可否對該名詐騙提告,提告為(妨礙名譽)(妨礙電腦使用),以上事情之陳述是否成立?

2.本人因其他案子得知詐騙男已經出面且承認犯行,能否去我當初報案的分局作詢問,我報的案子偵辦的進度到那了?可否提供線索給偵辦的偵查佐?他會受理嗎?

3.最後如果和解了,能否寄一份存證信函詐騙男,因為他還握有我的證件影本,日後如果還有發生持有我的身分去詐騙其他人,我將對他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4: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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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103-03-07 11:26

不好意思 請問  

銀行繳款帳號  可以轉移到另一個帳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問題您應直接向您的貸款銀行詢問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向您貸款銀行申請詢問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43

 建議與貸款銀行重新約定

doala 103-03-04 16:24

在客服專線永遠打不通的露天拍賣買了一隻手機,結果寄來一隻山寨機[寄件人資料地址手機名字全都是假的.向露天拍賣申訴要求調出賣家註冊資料,結果客服完全沒人回答,客服專線永遠打不通] 手上唯一正確的是對方給我轉入的郵局銀行帳號,剛剛去警局報案結果警察回我你這不算詐欺而且要抓人也查不出來請問我怎麼辦?可以要求凍結對方郵局帳號嗎?

doala 103-03-04 11:57

在客服專線永遠打不通的露天拍賣買了一隻手機,結果寄來一隻山寨機[寄件人資料地址手機名字全都是假的.向露天拍賣申訴要求調出賣家註冊資料,結果客服完全沒人回答,客服專線永遠打不通]

手上唯一正確的是對方給我轉入的郵局銀行帳號,剛剛去警局報案結果警察回我你這不算詐欺而且要抓人也查不出來

請問我怎麼辦?可以要求凍結對方郵局帳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負相關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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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ala 103-03-04 21:17

 律師那請問我還是要去警局備案嗎?那我要報哪種?警察說我這不算詐欺罪他不受理

doala 103-03-04 21:1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負相關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以 ... (恕刪)

:律師那請問我還是要去警局備案嗎?那我要報哪種?警察說我這不算詐欺罪他不受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至法院具狀直接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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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燁 103-03-03 00:16

我想問說  解我帳號玩遊戲的人  她說可以借我用他的帳號

(不過都是口述線上說的也不見了)

由於他一年多沒玩  之後會上來看一下

發現他的裝備不見了

當下他有問我  我有承認說我私下自己把它拆掉了

他聽完就說算了 反正他也不常玩也沒再玩

(他有表示他在生氣沒跟我要回去)

然後快過年前 打來跟我聊天時又將這件事拿出來說

那時我不太高興回應說若是這樣大約多少我陪他

那個玩家聽到後說她開玩笑地 也就過了

(電話中口述也沒有存證)

到2/28那玩家突然上線就私密我 要我把裝備還給他  該是怎樣就怎樣

我想問他能告我嗎?  或者會有甚麼相關問題?

3/2號我把裝備做好要準備還給他

但不是當初那樣的裝備  (他也沒有存證)

我有誠意要還給他  他選擇不要

口出說要告我  而且還要其他虛擬寶物

他要的我可以給  但是他都不要

他選擇不要的  而且在為難我

現在我也不知澳他想怎麼樣

還有我跟她的對話我都有拍照存證  裝備也是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麻煩可以給我意見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01:28

您好!如果您未經對方同意就擅自將裝備拆掉,可能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中的破壞電磁紀錄罪,但此罪是告訴乃論,對方發現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民事部分只要回復原狀或賠償對方損失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燁 103-03-03 16: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沈律師  ,可現在是他都不要的狀況下 我需要做哪些動作  

因為我有誠意要還給他  可是他現在說不要

除了拍下對方跟我的對話外  還有哪些方法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3-03 19:17

您好!您要還他裝備的意思最好透過存證信函傳達,以留下證明;其餘就等對方若採行司法程序,再作應對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保留相關證據,待對方向您起訴請求時,再一一為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傻子 103-03-02 09:27

大家好!

昨天小弟在瀏覽網站時,因好奇的緣故,就進入了該成人網站,因小弟未詳細閱讀會員條款,且沒有注意到該網站為收費網站,就加入了該網站會員,當會員驗證通過時,畫面跳出收費通知為hk5000,並要求於三日內匯款到指定帳號,小弟有先mail給該網站請求取消會員資格,但尚未獲得回應,如果該網站回覆無法取消會員,並要求一定要匯款時,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對方向您請求時,您可主張您已取消相關資格。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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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3-03-14 20:34

請問傻子:請您的問題解決了嗎?是不是就不理會它,我有一個朋友也是今天遇到這個同樣的問題,讓他很緊張....

小安 103-03-14 20:37
回覆 傻子 的發言內容:

大家好!

昨天小弟在瀏覽網站時,因好奇的緣故,就進入了該成人網站,因小弟未詳細 ... (恕刪)

後來有發生問題嗎?

阿寬 103-03-02 00:00

你好,我之前有收到陌生人line的騷擾,讓我覺得很煩也嚴重影響心情.

因為line可以用fb帳號電話綁定,如果我去報案,警察可以查出對方的ip位置嗎?

有聽說警察可以用公文請電信業者幫忙查,但line在台灣不是沒有司法協助嗎,這樣有辦法查出對方位置?

如果查出來,可以要告他什麼罪呢?

刑法處罰是怎樣呢?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02 00: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若提告騷擾您的對方刑事責任

例如妨害名譽或是恐嚇罪等

警察是可以透過行文電信業者查詢犯罪人的資料

以利警方偵訊

但因為無法判斷您所受的騷擾是構成何種刑事犯罪

所以無法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強制罪,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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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aw 103-02-28 17:23

您好

甲方勝訴, 訴訟標的數萬元, 請問強制執行後, 甲方會如何得到錢?法院是開支票嗎?甲方可否在申請強制執行狀中寫出帳號, 請強制執行得到的錢直接匯入該帳號

lawlaw您好,

法院強制執行,您必須執判決確定證明書,向執行法院聲請

於執行前,可以先查對方名下財產資料,瞭解強制執行標的。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原則上執行有結果時,法院會依執行標的之種類而有不同之作法,若是執行薪資或存款,則法院可能會在核發扣押命令後,再核發收取命令,由債權人逕向扣押薪資或存款之第三人進行收取,若是拍賣動產動產,則會在執行標的物變價後,命債權人陳報債權額及匯款帳號,而後依各債權債權額作成分配表(若僅有一債權人者則無此程序),而後待分配表確定後,依債權人獲分配受償之金額逕行匯付,不過就匯款這部分,法院也可能會採取以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給債權人之方式來使之受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由您進行收取或匯款等方式。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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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103-02-26 15:17

長期(三年)受到信件及FB騷擾~已造成個人精神上受傷

且利用我們名義檢舉隔壁離居違建~請問該如何?但沒有留下姓名~

FB信件也是利用各種帳號傳,請幫幫我

Ruru 103-02-26 02:49

律師您好

我是網路經營賣家,買方購買了商品之後,我沒催款過半次,但是買方連續一周,每天謊稱已經付款讓我查帳出貨,然後給的全是錯誤的帳號也說不出匯款日期及金額,結論就是根本沒有付款,於是已經依照網路的棄標機制移除對方的購買,因為感覺很像詐騙,給了我3.4組完全不同的帳號對帳

之後買方於公開評價內,用英文留下以下不雅字眼,請問這能構成毀謗侮辱嗎 

因為全文很長,電腦關係又無法貼上,所以大致內容是

操你mb u fucking stupid   shit  ~~等髒話字眼一長串,還說歡迎我找律師提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6 09: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英文留言侮辱性字眼

也是可以提告公然侮辱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已違反刑法第309條規定之公然侮辱,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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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在公開情狀下負面性言論  確實會有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2.如果有惡意棄標因此造成你的損失  這部分可以程序上經濟考量是否求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君 103-02-25 18:02

你好~這是我目前所發生的狀況希望可以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以物易物交換網 是一個可以讓許多家中有不需要用到物品 的人都可以聲請帳號

把家裡用不到ㄉ物品po上去交換 與人換物了幾次感覺還不錯可以物盡其用

但每位換家都有個共通點就是關於我都會註明{換物換出不換回 不喜歡的都是自己在換出}

在本月老公從他上班科技廠裡外包的咖啡吧因為要結束營業 人家給他一台電磁爐   想說家裡用不到po上換物網換出好ㄌ 在19號一位換家向我提問這台電磁爐想與我交換  雙方同意下各換了3樣物品  對方的鬆餅機電燉鍋瑜珈墊 換了我的電磁爐長褲上衣
並約好20號一併以便利店 店到店的方式運送各自在取貨這樣 對方寄給我ㄉ
物品21號我就收到了  因為媽媽需要一台鬆餅機換來了就送ㄌ出去 而對方的
東西因配送問題較晚24日才送達 對方收件後卻說我ㄉ電磁爐不能用瓦數不同是220v的而且是大陸貨頭痛要怎改機 因為我不懂這類問題 想說對方既然不能用我自己提出讓他換回好ㄌ 因為對方住湖口我住新竹我有說待老公要去新豐保養車時 在順路約在火車站 電燉鍋換回電磁爐這樣 但由於我鬆餅機已經給ㄌ媽媽我有向對方說明給ㄌ人無法拿回 但對方堅持全數換回我說鬆餅機真的沒辦法拿回  對方就說不還他所有物品要告我詐欺 每ㄍ換家物品po上去 都是簡單敘述長寬及附上實圖 圖中明顯可看出大陸簡體字一看就很清楚 換物前對方沒提問任何問題看中喜歡就同意交換 而這類問題我也不知道 就這樣交換成功 收到物品後卻堅持說要全數換回 並且我給人的鬆餅機也逼我去要回否則告我詐欺 換物即是雙方同意之下換的 也是她找我換的圖片也是實物沒騙人也看得見是大陸貨上都是簡體字 但他卻說我沒標示清楚而且是大陸貨(有圖為證)  因對方堅持不各退一步非要告我 東西讓她換回他也不要 無奈遇到這樣的問題 不知懂法律好心的人能告訴我 這樣的糾紛會造成什麼觸法的問題嗎??
希望幫幫忙謝謝   以下附上網址雙方換物電器類換物實圖
http://change.e1515.com.tw/Detail.php?ProductID=1909146 (我方)
http://change.e1515.com.tw/Detail.php?ProductID=1756366 (對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依您提示情形,您似無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之情形,故即使對方對您提告詐欺,您益無須擔心,可為無罪答辯。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看起來只是單純民事互易的糾紛  而且對方也知道遊戲規則是無法退回的   2.這部分要成立刑事詐欺罪機率應該不大  所以不需要太過擔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