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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 105-01-15 10:41
第一天在家收到貨物後打開,與實品不符,要求賣家全額退貨,賣家不肯,只給予部分退貨。要買家自行吸收另外搭配購買的費用。告知賣家有七天鑑賞,賣家回說那請買家告他。 問消保官說先給賣家書面通知(存証信函),第二天已寄出告知賣家,訴求全額退還,也再次與賣家溝通,依然無法達成共識。也告知對方已寄存證信函。對方依然不肯退還全額。 我也已經向消保官線上申訴,我想知道後續對方不肯和解,如果以民事小額訴訟。金額在十萬元以下。 因為買方在 (台北) 賣方在 (台南) 如果開庭,網路上購買商品,案發地是在我家,郵寄收到貨物打開與圖片不符, 那這樣開庭是在買方這? 還是賣方戶籍地呢? 而在網路上購買 並無法得知賣方戶籍地。 這樣案發地是否算在買方家中呢? 到時候真的開庭會在哪調解呢? 小額訴訟簡易法庭嗎? 如過後續賣方依然不處理,買方需如何寫狀止與提告呢?
小乖 105-01-14 16:22

A/B同居

A向寵物店看中一隻貓已經約好時間要去帶貓回來,要跟B相約同時去的之前發生了爭執,所以A沒有去! 但是B擅自去寵物店帶貓回來,A事後也說要給B錢,但是B不收!

房子是A的住家,B工作時間較長沒有時間照顧貓,所以照顧貓的都是A跟A媽媽在輪流照顧,包括飼料,用品,洗澡,醫用。都是A在用的

A跟B因為有些事情鬧不開心就分居了,他趁我睡覺時把貓帶走,完全聯絡不到人,透過朋友才到B的住處跟她家人說明貓的事情,B態度很強硬他說貓他買的有寵物切結書證明,B家人說給他時間跟B商量看看,但現在都沒有下文,想知道真的提告A勝算大嗎?

貓都沒有植入晶片,A也有購買貓用品的收據證明,貓的用品器具都還在A家裡,獸醫院也有A的資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16:57

您好,

 

寵物法律上僅為物品,認定所有權之歸屬,可能主要以購買者為誰來認定,縱使這隻貓(物品)一直由您照顧,東西仍屬於購買者的,所有權不會改變。

 

但您可向B請求給付照顧貓咪的所有費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乖 105-01-14 22:39

可是不想要索取費用,只想要貓咪回來,貓咪都A在照顧的

久了已經有感情。當初也是A要向寵物店購買,只是B擅自去寵物店帶回來,A要給B錢B不要的

杰森 105-01-14 13:45

律師您好:

有關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5-1條)是否有六個月提告之限制?

謝謝

 您好,

是的,此為告訴乃論之罪,必須於"知悉"後六個月內提起告訴。

105-01-14 12:33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婚姻中,男方在外與人發生關係,反被告妨害性自主,現在已跟對方私下合解,三年前就跟他談離婚,一拖再拖,現在發生這樣的事,全家人還怪我早就要離婚,沒拿錢出來幫先生合解,去談合解我也沒到場,合解書也不讓我看,還罵我小人這時沒陪男方度過難關還堅持要離婚,男方家人說就算我要對先生提告也告不成,這樣的事,配偶連對男方提告權益都沒有嗎?能告他什麼罪名?

 

因為他們完全不讓我知道這事的相關事實!我該怎麼做,哪些才能當證據,我們雙方都在爭取小孩監護權,一個13跟11,如果可以提告,我該先怎麼做?

 1.  就閣下所述妨害婚姻家庭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1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因子女已長大,若其表明願意跟您,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法院亦會委請社工團體進行家庭訪視,製作家訪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1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因子女已長大,若其表明願意跟您,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法院亦會委請社工團體進行家庭訪視,製作家訪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12:55

您好,

 

1、三年前發生的事,現已無法再主張要以這個理由離婚時效已經超過。

 

2、但仍然可以其他重大事由向法院提起離婚之訴。

 

3、於離婚訴訟中一併爭取小孩監護權小孩扶養費以及財產分配

 

建議可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相關事宜,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1-14 13:0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三年前發生的事,現已無法再主張要以這 ... (恕刪)

這是他104年8月做的事,我 104年11月知情,最近合解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配偶有發生與其他人合意性交之情況,確實是可以據以提出裁判離婚,而且必須在知悉後6個月內提出,建議您應儘快提出裁判離婚訴訟,以免罹於時效

至於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綜合審酌經濟狀況、何人為主要照顧者、家庭支援系統等因素,由於您的子女已經可以陳述表達意見,法院也會斟酌子女的意願。

建議您應儘快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之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您好:
您確實可以依法提起裁判離婚之訴 並請求將監護權歸您 
至於法院是否會判准 則視您手上的證據而定 
目前建議您委請律師 代您撰寫離婚及爭取監護權的起訴狀 以及陪同處理訴訟程序 
我有處理多起家事案件的經驗 若有需要 歡迎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孝祥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angus 105-01-14 11:27
我和現在公司有簽訂2年的契約,那違約金是25萬。因為公司沒發數個月的獎金,我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勞工局跟我說可以用第14條第5款終止契約,並拿回積欠的工資。 因為公司收到我的調解單,老闆找我去談,老闆提到說:就算去終止契約,他還是可以提告。 我想詢問一下,該怎麼保護自己?

你好:

勞動基準法第15條之1規定:「(第1項)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第2項)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第3項)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第4項)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責任。」 104年12月16日修正增訂之勞基法第15條之1規定,已經將實務上對於最低服務年限之見解明文化,要先判斷你與雇主之約定是否符合上開要件。 由於是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勞動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所以違約之情形並不可歸責於你,自然不用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責任
angus 105-01-14 12:4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那我想請問一下, 那終止契約可有甚麼憑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說明緣由來向資方終止勞動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昀兒 105-01-14 10:50

麻煩 律師大大!!我想請問一項問題:

因之前我老婆怕要面對自己的刑罰,而離家出去外面姐妹那住一段時間

但這段期間我得知社群網站(facebook)一位男子一直扇動我老婆與他同住且說會照顧她

並叫我老婆跟她在一起!他也知道我老婆在通緝!也有婚姻

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妨害家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通姦行為,可以提告通姦罪(單純同居不會構成)。

2、不過倘若您的配偶已經受到通緝,對方收留,則可能涉犯藏匿犯人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發。

 

 

Ted 105-01-14 03:17

第一天在家收到貨物後打開,與實品不符,要求賣家全額退貨,賣家不肯,只給予部分退貨。要買家自行吸收另外搭配購買的費用。告知賣家有七天鑑賞,賣家回說那請買家告他。
消保官說先給賣家書面通知(存証信函),第二天已寄出告知賣家,訴求全額退還,也再次電話與賣家溝通,依然無法達成共識。也告知對方已寄存證信函。對方依然不肯退還全額。
我也已經向消保官線上申訴,我想知道後續對方不肯和解,如果以民事小額訴訟。金額在十萬元以下。
因為買方在 (台北)        賣方在 (台南)如果開庭,網路上購買商品,案發地是在我家,郵寄收到貨物打開與圖片不符, 那這樣開庭是在買方這? 還是賣方戶籍地呢?而在網路上購買 並無法得知賣方戶籍地。
這樣案發地是否算在買方家中呢? 到時候真的開庭會在哪調解呢?
小額訴訟簡易法庭嗎?
如過後續賣方依然不處理,買方需如何寫狀止與提告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4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在被告住所地、契約履行地的法院都有管轄,您可以擇一提告

2、您必須提出雙方的交易紀錄、商品照片及後續對方拒絕處理的相關事證,並且以狀紙的方式書寫過程之後遞交法院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14 01:08

我們家後面是水溝

不可能會有別人進得來

因為前面和後面都被堵住了

可是 就在今天 我們家後面的鄰居

忽然跑到我們家都後門口

大聲問:請問有人嗎?

我們都被嚇了一跳

因為搬到這裡 10幾年 重來都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只因為後面的鄰居想知道是誰家的狗 在吵

於是我們在想 如果那時候 我們家都沒有人 後面的門也剛好沒有鎖

那她是否就可以進來看?

我們都被鄰居這樣的舉動嚇壞了?

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提告?

因為這樣很像是偷窺狂

可是 我們也沒有證據 也不知道她到底來看過幾次了

太可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4: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門的裡面的話,對方不得無故進入,否則可能有侵入住宅的問題,不過因為門沒有鎖,也沒有禁止進入的標示,所以要成立恐有困難。

2、建議可以將門鎖起來,標示禁止進入,並且裝攝影機蒐證

 

 

105-01-13 15:02
借款給朋友約60幾萬 事後發現他的借款理由都是騙人的 也一直騙我要還款 我的匯款記錄匯款過去的帳號是他女朋友的 手機也有他承認有借款的對話 事後他女朋友才知道 請問這樣有辦法用民事訴訟狀 讓他還款嗎 我的訴訟狀是要針對借款人 還是他的女朋友呢 這樣有辦法提告嗎?

你好:

有辦法,只要你們就消費借貸(借款)契約雙方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清償期屆至就可以請求返還借款,若未約定清償期,要先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催告。 若是請求返還借款要針對借款人,可蒐集對話資料、匯款紀錄,並先發送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返還借款,無效果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xupaupru 105-01-12 21:53

請問有人在網路上罵我,(1)我該如何提告?

(2)我只有截圖他罵我的圖,沒有證人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3)事情是發生在蘋果新聞的留言那邊,跟人家在爭論對錯然後某個網友直接點名罵我大爛人 怎樣怎樣的

這樣算公然毀謗還是侮辱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3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公然侮辱罪,不需要證人,有證物即可,建議應該截圖或拍照保留證物。

2、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心花開 105-01-12 18:13

事情是發生是爸爸買了新的機車和車子找姐姐當保人

事後爸爸付不出機車和車子繳款因而躲藏拒絕與我們聯絡

導致車貸和機車資融公司聯絡不上爸爸而找上保人姊姊

而由與家裡環境不好姊姊負擔車貸已經超過負荷

現況機車未繳款資融公司已提告爸爸涉嫌侵占詐欺

我有詢問對方是否爸爸未出面就是保人出面 對方說對

我也有詢問是否能先償還先前欠款撤銷訴訟 他們是說會

但我有查到相關資料公訴罪是無法撤訴的 就算還完債款也會背罪名是嗎?

另外由於我不是當事者也不是保人只是協助溝通的對象,萬一資融有限公司不斷以電話騷擾或威脅 我是否也可以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5-01-13 16:03
回覆 心花開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發生是爸爸買了新的

您好,侵占罪和詐欺罪是公訴罪,縱使告訴人撤回告訴

檢察官仍須偵查是否犯罪而作出處分,然會因告訴撤回較有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之空間。

若對方有恐嚇威脅之言語,就此亦可蒐證提出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告訴。

 

 

Candy 105-01-12 17:08
被男友打之後我有還手 請問這樣還可以提告嗎?我們現在住一起。房租都我付的。我如果不幫他開門就會拿東西往二樓砸。還會摔我手機。摔我狗。因為一個人北上。不願意讓家人擔心。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還有我沒有驗傷單只有照片而已?第一步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2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驗傷單,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2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驗傷單,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隨身攜帶錄音筆,準備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21:13

您好,

 

1、先報警備案,留下紀錄。你還手算是正當防衛,應不致構成犯罪。

 

2、可嘗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讓男友遠離自己,才能保障安全。

 

3、未來驗傷應至醫院,並到警局報案,才有提告之充足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麒安 105-01-12 16:10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2015是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精神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部分應先注意請求權時效為二年,可以向對方請求車損及因此所生之車資,另受傷之人,除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外,也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DA 105-01-12 16:09
律師 您好! 債務人於民事判決前就已將名下存款/股票都已脫產導致強制執行無任何結果,且債務人本身是一位家管,本人目前是用刑事-損害債權控告,但損害債權前提必須是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但債務人是在判決前(即最後一次言辭辯論後)就開始脫產,我想請問,本人目前還可以做什麼提告,以拿回欠款? 不知可以用「撤銷告訴」嗎?
小楊 105-01-12 16:05
你好: 本人目前37歲,在民國95年(我27歲)左右,父親叫我做人頭要在彰化和別人蓋房子,父親佔四成 ,張先生佔六成,本以為蓋完之後就沒事情了。 但我在民國101年確收到豐原國稅局的約談(本人戶籍在彰化),問說:為何我在民國98年轉移了六棟房子給 一位張先生(張先生是我姑丈也是股東之一),解譯完之後,隔一陣子換接到彰化國稅局的補稅單,原因是我逃漏稅? 國稅局的說法是我是房屋起造人是以企業社名義下去申請公司,算是獨資~~~98年轉移六棟房子給張先生算是買賣,所以要課稅,本人方面被罰150萬元,而張先生為收發票被罰100萬元, 總共延伸出250萬元稅金,本因要二邊4/6分繳掉,但張先生只有負責他被罰款的部份,至於我這邊150萬元的事情他完全不理不踩, 倒至彰化執行署現在扣了我保險,帳戶和限制出境,工作也辭掉快二年了,心理壓力過大有憂鬱症和焦慮症的病情,我可以請求他們賠償我這二年的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嗎? 我想請問律師我這樣有辨法提告嗎? 來証明我不是真正的負責人,執行署的長官說只要我去提告証明我不是實際負責人就不會來找我, 請問律師這官司我有勝算嗎?我是否也可以 提告我父親和張先生二人?
宇軒 105-01-12 14:57

大約在三年前(102)的二月初,正在過農曆年,在家附近出了車禍。但是卻在兩年半之後,也就是去年10月底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說是對方提告,請我去警局做筆錄,然後在今天(1/12)早上收到了高雄地檢署傳票,讓我覺得疑惑。 

去年在警局做筆錄時,警察也有提到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有告知距離事發已超過半年了,但為何法院仍會受理這個案件呢? 另外,既然在對方提出告訴時已確定超過刑事追訴期,那麼這個案件的結果是否可以100%確定不起訴,而只是地檢署完完整整地跑完流程罷了?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5-01-12 15:31

1.需視你涉嫌罪名而定,如果是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自知悉犯人時起算

2.如是過失傷害,有人提告訴,警察並無做不起訴處分之權限,仍須移由檢察官處理

3.但如係涉嫌其他罪名,追訴權時效要看所涉罪名而定

105-01-12 15:44
回覆 阿彬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需視你涉嫌罪名而定,如果是過失傷害,告訴期間為6個月內,自知悉犯人時起算

... (恕刪)

謝謝阿彬律師

我收到的地檢署傳票上,案由是過失傷害

就您的回覆來看,只要在原告提出告訴時,警察如果不做不做起處分,檢察官仍須處理這個案件,但是原告提出告訴時很明顯已超過半年的期限,如此一來為何地檢署仍要處理這個案件呢? 這樣不會浪費一些社會成本嗎?

麒安 105-01-12 10:0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2015年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2015年12月23號算起到2016年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2 10:05

您好,

 

1、受傷者可向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2、您不是刑事之告訴人,無法提出附帶民事之請求,您須另外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受傷之副駕駛座乘客,可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3、可請朋友開立收據或其他可供證明來往載貨之單據,亦可以您行業行規之價值去換算,佐證水果運輸一趟行情為2千元乙情。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律師 (王律師) 105-01-12 11:59

麒安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為你是以副駕乘客受傷為由提起告訴,刑事附帶民事僅限直接受害人之損害,而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是你的損害而非副駕乘客之損害,所以無法一併請求。

二、副駕乘客精神上之恐懼、損害,得請求慰撫金。

三、運送水果之額外支出,可請朋友開收據給你,或是自行製作領據給他簽收,再和車損一併提告求償

                                                                      王律師

 

麒安 105-01-12 09:52

我行駛內側車速100公里 對方高速行駛 從後方追撞右側方向燈導致我方向盤失控 撞到右側分隔島 因而導致車輛翻覆 副座乘客受傷送醫有開診斷證明書 當時對方在做筆錄時也承認他追撞我的 然後也說會賠 做筆錄時也承認了 連他自己的行車紀錄器上也清楚看到 他是高速追撞上來 連踩煞車都沒踩 當時他在警局都依直說他會賠 然後我車拖回修車廠 等他回覆消息 他都沒來處理 我只好自行叫修車廠 修理然後傳真給他跟他報價 他看到價錢後 就說太多錢了 他沒保險 錢付不出來 叫我直接提告他 我就拿出副座乘客的驗傷報告去當天筆錄分局提告他了 我是做水果販賣的 因為小貨車 每天都要去批貨 沒車後只能 請認識的人幫忙載每趟支付2000元的運送費 我能否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順便 要求我支付的運送費修車廠說要1月25號才會好 事發當天是12月23號算起到1月25號 但是我朋友他無法開立發票 他不是租車行怎麼辦 還有副座乘客因為這車禍高速翻覆後現在坐車去批貨都有陰影害怕後方的來車了 這能否也能提出賠償?

Lakes 105-01-11 21:40

請教律師,我的問題該如何提告

1.學生就讀國小三年級,於上課時間內,由該班導師同意狀況下,遭學校非教職人員帶離上課地點予以訓戒。

2.學生於上課時間內未進教室上課,導師沒去找學生,也未通報學生不見了

請問上述二個問題可提告該名導師瀆職嗎?若瀆職有成立,應如何提告

 

小楊 105-01-11 10:54

你好:

       本人目前37歲,在民國95年(當年27歲),父親叫我做人頭要在彰化和別人蓋房子,父親當時佔四成,合夥人張先生佔六成,

但我在民國101年確收到豐原國稅局的約談(本人戶籍在潭子),約談內容是為何我在民國98年左右一次性移轉六棟房子給一位張先生(股東之一)解釋完之後,隔一陣子換接到彰化國稅局的補稅單,內容是房屋轉移未報稅,要補繳。

      國稅局的說法:我是房屋起造人以企業社名義下去申請公司,算是獨資企業,98年轉移六棟房子給張先生算是買賣行為,所以要課稅,本人被罰150萬元,而張先生因為收發票罰100萬元,總共金額是250萬元,本因這事情要4/6拆帳,但張生先第一時間就把他被罰款部份繳清,,至於我這方面他不理不踩,

     倒至彰化執行署扣我保險,和帳戶和限制出境,工作也在當時辭掉近二年,這一年多來壓力過大導至憂鬱症和焦慮症的病情,我可以請求他們賠償我這二年的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嗎? 有辨法提告他們來証明我不是真正的負責人而只是人頭,執行署有跟我說過只要能証明我不是實際負責人就不會找我,請問之律師這場官司我有勝算嗎? 我是否可以一次提告我父親和張先生二位,因為我父親完全不管這事情了,所以只好由我來自已處 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1 11:15

您好,

 

1、可能可以類似委任性質認定您與張先生之關係,據以向張先生請求損害賠償

 

2、一般對公司負責人係採登記之形式認定,您雖為人頭,但法律上就負有責任與義務,縱使證明實際負責人為他人,是否能免除稅務之裁罰,恐有爭議,但有利於您未來再向實際負責人求償

 

3、若父親為實際負責人之一,可對父親與張先生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與確認實際負責人之訴等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建議可備齊相關資料,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 105-01-11 09:35
律師,你們好。 小弟因在民國102年10月18日,因和女方分手,討回一筆投資錢18萬,並簽下“”兩紙“”和解書。內容陳敘事,女方應感情債務賠償我,並不再追訴法律責任等等語字。我委任由我大姐和她協談簽約。 但女方當時未全部給付18萬給我大姐,只給予87000元。並在和約內容旁提示“”寫下87000先收取“”。要我大姐簽收。 女方堅稱會再去匯餘款9萬3到我討回87000元。 但。 又在兩個月後,她避不見面。 事後,我隔一年,拿和解書,提告女方民事支付18萬。 法官說我只能拿到尾款9萬3。因我大姐確實簽署收取87000元 而女方竟一告刑事庭。污蔑我偽造文書。她一直表明我把87000元塗抹掉在黑白影印,申請支付命令。要求我刑事鑑定筆對和解書真偽。 我真的很無奈。事實上我送去刑事鑑定,我的和解書,確實是正本無異,我求的民事賠償時。我也告知法官,當初女方和我大姐,簽下“”兩紙“”和解書。她那張有寫收取87000元,但我這張沒寫到收取87000元,就如此陳述。 現在女方胡亂告我偽造文書。若刑事鑑定確實為正本。她會吃上污告罪嗎? 而我,可以要求刑事庭檢查官依“”鑑定報告真偽“”事實。 向女方提告刑事污告罪嗎? 因女方總共告我多達五條起餘刑事罪。讓我快陷入精神崩潰。 因我和女方的感情揪紛。已在法院審理。 但她在去年104年8月時,又多提告我此偽造文書部份。我真的不曉她是瘋了,還是我瘋了。又擺明堅持我這張她親筆押指紋的和解書紙。 是我用“”力可白塗掉收取87000元代收“”。為偽造文書。 當初偵查隊員警要求我做筆錄時,告訴我不能對她提出偽造文書的污告是真的嗎?! 員警說,因為女方只是“”忘記了“”。“”誤解了“”。 所以,才告我偽造文書的可能。所以我無法證明她的偽造文書提告 。確實是污告。 這就是台灣司法解構嗎?人人有權,提出告訴。人人有權無事惹的一身刑事紀錄。只要有錢,只要有認識的警局或人脈。我們這種因感情收害的老百姓。就要甚麼都司法權力壓迫嗎? 請律師,能給予我在此單一個案上,女方確實提告偽造文書部份給我見解。 感恩。

你好:

最高法院44年台上892號判例:「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縱被訴人不負刑責,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亦難成立誣告罪名。」 你要提出證據檢察官相信前女友是捏造事實向警察機關、檢察官提出告訴,前女友才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169條誣告罪,若你們之間還有複雜的民事糾紛存在,要構成誣告罪會有難度。 先在偽造文書案件答辯,視承辦檢察官之心證再做判斷。
Tiffany 105-01-11 09:18
媽媽因為爸爸外遇自殺,獲救後我在醫院照顧媽媽結果爸爸到病房時因口角就打我,媽媽一直保護我後來我按下護士鈴呼救,護士才把爸爸趕走,後來我先生知道這件事,去家裡找爸爸理論結果爸爸拿起棍子要打先生結果棍子被先生擋住,後來我先生也拿其他的棍子回擊跟爸爸起了衝突,兩個人都受傷了,也都驗了傷 後來媽媽一直勸我們不要提告是一家人,所以我們就都沒有在提起這件事,可是我前幾天收到警局的通知單,叫我先生去做筆錄,說我爸爸去警局提告,我想知道爸爸跟先生在房間說話時並沒有證人,明明是他先動手打人卻提告 我應該怎麼辦?爸爸的傷比較嚴重有流血,先生只有黑青 我要怎麼做才能保護我先生 我爸爸是一個非常會說謊話的人,他一定會說是我先生先動手的又沒有證人,我們的傷又比較輕 我跟媽媽在醫院被打後我也有開驗傷單也有打110備案 請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辦?
小安 105-01-11 08:32

律師,你好

小弟因一時衝動造成被告,我目前兩起訴案在身,已進入審判程序。本人提出幾點疑問,盼望好心律師予以做見解評估,我該如何認罪與和解

1. 我準備程序時,未認罪,並提出起訴狀的事證,如拿走女方包包做電梯下樓。(涉及強制罪)。及去她租屋處(侵入住居)。

2.我想在下次審判庭,認所有罪刑,我會最重判甚麼樣判決。最輕會判多少易科罰金

即使,我不斷寫出和女方交往的情形,函答辯狀陳情法官。和提出女方說謊的事實(如女方請律師告訴法官,企圖把我型容成要殺死她的情人),事實上女方只是因為害怕我說出她的濫交問題,恨我入骨,又為了保護她自己名譽,變相說我道德淪喪。

3.我決定不想給女方任何和解金,因為,我對她有某部份的痛心極苦,我寧願花錢請律師幫我爭取二審上訴,或一審前的判決。

4.我若認罪,服完刑期。民事部份賠償,我民下無財產,還需擔心法院再判我罪名嗎?

5.我若認罪後,一審判決後,仍可不服判決結果,再請律師上訴嗎?

6.我有請一公設律師,但我了解他的難處無法和我有共識。所以,考量後想請個細心,好溝通的律師。(因為我的精神狀態,真的不適用於該律師)

 

※  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女方請的律師太強了。

連我去法院送資料做民事調解申請,遇到她請的女性律師,難過的請女方律師跟她好心溝通,我當時只想和解心願。

而大律師,?日後把我型容成,我是在跟蹤著她。騷擾她的被告。請法官重判我。

 

因為我當初和前女友感情究紛 我一直深愛她,變相成一廂情願 相處三年後 她發現我身上沒錢再供養她

她開始想和我分手 我難過下偷看的手機 發現她和四個男生交往密切 其中一名男生甚至在line說明他們做愛經過

當時

我很難過自己事業不順,不敢怪她 已把女方當家人看待,關心著她,也常去她租屋過夜 坦承的告訴她看了她手機訊息 ,知道她和很多人交往,怕她被騙了感情與身體, 因她媽媽當時得了鼻咽癌 我兼了兩份工作 鷹架工跟麥當勞大夜班 給她拿錢回家 她很需要錢,安定生活

而她會因男生的吹虛家世有錢, 而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一直是我認識她的事實 因為我和她交往就是用金錢買她過夜而開始交往 所以很不捨她的生活觀跟愛情觀 當我勸她別跟一些騙子再一起 她放棄相信我,導致我真的情緒失控 一天回她家裡,拿她包包裏的手機傳訊息給他的男性朋友四個人 告訴他們“” 愛她,請不要騙她“” 等文字。

女友氣得當場和我拉扯 我就回了她一巴掌 訴說自己的苦心,為甚麼她還不清醒 一直要跟那個騙他身體的男人再聯絡 導致女方恨透我 讓她覺得顏面盡失 憤而提告 甚至請她黑道前男友恐嚇我,要讓我死, 及要去法院睹我等電話錄音恐嚇 我當時真的被自己行為和女方不為人知一面給嚇醒 更怕女方被黑道男友控制 嚇得和母親連夜從台中出發去她屏東家裡。

和她父母親請罪與擔憂女方交友狀況了解 但她家人卻誤解整件事不斷責罵我 因女方告知她家人我是去要債等語 讓我幾度想尋短念頭。

1.我知道我違了法 打她一巴掌 又拿她手機被她告(傷害強制罪和侵入住宅)為一案。已經起訴。進入審判程序第一庭。

2.後又因我急切想找到她和解又(違反保護令,和竊盜)。另一案。也起訴。

因她申請保護令,我真的不該怎麼跟她談, 前後申請兩次民事調解,她都不願出庭。情急下才進她的車內 留下三萬塊部份和解金跟和解懺悔的道歉信 。

順手從她車上拿走一張她求的詩籤(涉及竊盜) 她當天回到車內,發現時又認為蓄意違反保護令

 

請問律師

 

兩案子我都被起訴。我該認罪請法官量刑嗎? 我一直只承認有誤傷她(就一巴掌),她能去醫院驗傷。 她是三天後才去醫院驗傷,竟寫她頭部及臉部挫傷

所以我不能不認傷害。事實我真的有打她一巴掌。 但她再法院都說我毆她三拳 我真的很難過被她污蔑一些事實的經過與發生真相。

她用我給她的錢 請律師告我成恐怖情人樣,被法官看待 ,我又不能拿她交友紀錄事實給法官看 。

因為我有下載存取她和四個男生的文字對話在電子信箱

我若拿她交往男生的資料出來說明 當天傷害案件發生的經過 再認罪法官會判的較輕嗎?

女方後來提出的賠償金額 我真的付擔不起

親愛的律師們 我是底收戶家庭,我該怎麼認罪(傷害強制罪、侵入住宅、違反保護令竊盜 ),才能結束我和女方這一段官司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1 09:21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管道,且您女友又已有聲請保護令,更不應違法保護令內容接近她,以免將事情搞得越來越複雜。

 

2、拿出女友與其他男生交往之證據,對整起案件毫無幫助,而且竊取女友資料之行為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拿出來只會徒增罪名。

 

建議您的情形還是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協助處理後續訴訟,才能防止傷害再行擴大,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 105-01-11 10:1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若有和解意思,應向法院聲請合法之調解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函

 

我的確開始在網路尋求適合溝通的律師。感恩你的回覆。

 

 

小戴 105-01-11 02:03

您好,我是網路上兼職的賣家,想請問一下因在網路上販賣到中國品牌的仿冒品,結果被台灣的代理商通知說要提告,但若私下和解賠償就不提出告訴,可是我去查詢了商標註冊,結果發現那品牌的商標2015年11月才申請可是還現在未通過註冊,那代理商可以對我提出告訴或要求我賠償嗎?或要求其他條件嗎? 

又或因我有販賣的事實若在他們還未通過商標註冊成功我就沒販賣,但通過後能對我之前販賣的行為提出侵權嗎?

代理商無權對我提出侵權賠償,那我可以繼續販賣那品牌的商品嗎?(因為還有很多貨,想多少拿些錢回來) 

或若我將那品牌的產品上的商標更換其他未註冊商標(或自創商標),但物品是一樣的,是否能販賣呢? 

對這些知識真的很不懂,很怕是被代理商威嚇賠錢,煩請再幫我回覆一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您買賣之時間點,並不一定即構成商標權之侵害,但由於目前是有爭議,建議仍先不買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戴 105-01-11 12:26

律師您好,可否再詳細告知,謝謝。

因我早在2015年6月就在販賣中國品牌的此商品,但他們在2015年11月才去申請註冊商標,而且到現在還未通過(有看過商標申請最少也要6個月以上才有可能通過)

而最近有消費者說我賣仿冒品所以直接拿給代理商,所以代理商要求我賠償並不準再販賣就不提告,問題是它的商標明明就還沒通過能對我要求賠償嗎?

商標不是屬於註冊生效後才有效力的嗎?

那它在申請的期間我販賣應該沒有問題是不是呢?

所以擔心是代理商故意威嚇獅子大開口要求我賠償20萬,因為自己另有工作若他提告也沒辦法一直跑法院,所以在此麻煩您幫我解惑一下。

律師麻煩您了,謝謝。

claire 105-01-11 01:04

您好

昨天和友人在自己的facebook上面聊天,內文不知被何人節錄下來,經由第四者轉載至公開網路,導致備受騷擾,於是私底下請求第四者撤離文章,但貼文章者不願意,導致衍伸很多公司上面的問題.

不知道可否詢問可否提 妨礙秘密提告流程為?已經蒐集證據.

謝謝您

奇斯 105-01-10 19:33

各位好,在此先聲明,我並無因此條法律遭到提告

我只是一位高中學生,平常跟著社團學長們在打辯論,因為接下來的辯題為廢除刑法227條,我想試著找出因227-1條,也就是兩小無猜條款而被無罪或減刑的例子

但我關鍵字查過後,卻幾乎都是因刑法59條而得到減刑證據不足而無罪。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開口詢問,希望有人可以提供給我因227-1而被判無罪的例子,謝謝各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去司法院網站查詢有無類似判決,但要注意的是,若是兩小無猜條款,因為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若被檢察官起訴後再撤告,則法院會直接不受理判決,所以會找不到無罪判決,以上希望對伙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安 105-01-10 19:31

律師,你們好。

 

小弟因在民國102年10月18日,因和女方分手,要回一筆投資錢18萬,並簽下“”兩紙“”和解書。

 

一.

和解書一式二份,陳敘事相同的和解內容。(唯一不同是一張有寫“”代收款87000元“”) 和解書內容,記載著,女方因債務願歸還我18萬,並不再追訴法律責任等等語字。

 

當時,並不是我親自和女方見面簽下兩張和解書,是雙方同意,委任由我大姐和女方協談簽約。我姐是受我委託並當見證人

 

但,女方當時未全部給付18萬給我大姐,只給予87000元。

 

並在她那張和約內容旁提示,寫下“”87000先收取“”。 有我大姐的簽名蓋章。

 

問題出現在當下,我這張保留、持有和解書,並未簽寫,有我大姐簽收的87000元。

 

造成女方日後瘋狂的,認為我是用立克白塗掉“”收取87000的文字“”,而對我提出偽造文書訴訟

 

兩張和解書一張有寫先收取87000元,而,另一張未寫下有收取87000元。女方拿走那張,是有寫代收87000元那張和解書。

 

因女方只給我87000元,我才提出民事告訴,她必須再歸還我餘款。而她卻憤而提告刑事訴訟偽造文書罪名。

 

二.

女方當時告我偽造文書,是在派出所。 我拿我的和解書給偵查佐警員看,後來我堅持提告女方污告我。 並也要求偵查隊,幫我送兩張和解鑑定筆對。 為甚麼女方要這樣亂告、亂哉贓。

 

說我對她提出的民事支付。是用偽造塗改的影印本和解書,對她提出支付命令。 但偵查佐說我不能告女方污告罪。 因為女方“”極度“”有可能“”只是忘記了“”。我的和解書上,未寫下我姐的代收的87000元,文字與簽章。

 

所以女方即便是告我偽造文書。我也只能用鑑定筆對後的報告。去澄清自己清白。

 

三.

請問律師,女方在民事答辯狀一直咬我偽造文書共三次,我都有資料備存,女方用保護令避不見面,讓法官一直無法完成審理。

後來法官要判她需歸還我九萬三餘款時,女方又直接告我偽造文書,擾亂整個司法判決時間。 害我民事支付時間。過了時效和解書日期是102年10月18日。

想問這樣的狀況。只能眼睜睜看女方,亂告我偽造文書。我既討不到錢,又被亂告一通。這樣合理嗎? 後又因屏東民事法官,要我回契約履行地台中,重提告訴狀時,和解時效已過兩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針對其內容來研議是否有提起誣告之空間,另有關您請求權時效,由於您們另立有和解書,您可以依和解契約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5-01-11 00:2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針對其內容來研議是否 ... (恕刪)

 

律師 

 

我和女方只立過一次和解書過。並未另立。同樣是102年10月18日那兩張合解書的爭議。

小安 105-01-11 00:2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 (恕刪)

 

謝謝你,顏律師

請問律師,兩張和解書,送去刑事鑑定筆對。已經出來了,但結果要經由法院調閱,才能知道是否為真偽。

若我確定和解書無異。我上偵查庭,只要說請法官依刑事鑑定筆對,做起訴考量。之後我能要求

 

1.我可以當庭要求檢查官告訴我鑑定報告結果嗎?

2.若結果是無異,我能當庭呈送,女方污蔑我,民事訴訟她的答辯狀內容謊話連篇,肇事而非,造成民事訴訟及精神受創的要求嗎?

 


 


小安 105-01-11 00:2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再針對其內容來研議是否 ... (恕刪)

請問律師 我的和解書是立在102年10月18日 我103年9月才去屏東提出18萬支付命令 後因女方聲明異議。

 

強辯說有匯餘款給我 被我一一拆穿謊言。 法官才告訴我九萬三餘款,必須歸還給我 但因女方、還有證人部份都因屏東太遠,無法做最後判決 那法官一直強迫我移轉管轄回台中審理 前後開庭兩次 已經言詞辯論怎麼移轉 才又要因契約履行地回台中審理。先簽名撤回告訴 當時已經隔一年104年10月了。

 

 

我當時在104年10月14號 有寫訴狀至法院,但收到女方控告我偽造文書 我才精神崩潰,沒繳裁判費又被法院撤回訴狀。

 

 

我問某個朋友,他說我和解書過時效。法院不會再收的 但我打給書記官問 ,說我現在補繳錢還來的及嗎? 書記官只告訴我 我必須再重寫一次 再繳裁判費 那我會因時效問題被撤回,或審判後因時效問題被撤回嗎?

小安 105-01-1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爭取刑事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 (恕刪)

 

請問房律師

為甚麼一般案件只要從派出所報案後到偵查隊,就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人證、物證去反告對方告訴人的污告事實。

 

而我的案件不能先提出告訴。明明我有人證,我大姐到派出所說明。也有送鑑定報告出來。但我?不能要求先知道結果。

 

還要等偵查庭開才能了解。原因為何呢!?

Monking 105-01-10 19:31

從小我跟祖母住在一起,並未跟父母同住,近期祖母不舒服,送醫院之後被告知時限不多了。目前在父母家安寧照護。

祖母名下有多筆財產,但之前因為父親的賭債問題而令父親不得繼承財產,其後祖母同父親找代書到法院立遺囑(祖母不識字),內容大致為(兩房一土地孫女三人共有遺囑行人為父親)。「但最近找了別的代書卻說遺囑行人是父親的話,他可以不去執行,而讓法院直接宣讀繼承人。因為我們是孫女既使提告上了法院贏得機率也不高。」法院公證父親可以不執行嗎?

最近這個代書勸祖母以贈與的方式把兩房一土地給我們三孫女,但是因為祖母在月初已經把存款總共200萬匯給我們三人了。所以贈與額度已經滿了。而我自己上網查遺產稅額度是1200萬。所以如果真相代書說得用贈與的方式,那等於兩房一土地得全額繳交贈與稅;若是以遺產的方式則還有額度能夠扣抵。但我又查到兩年內贈與的話併入遺產稅計算,那我現在要繳交的贈與稅可以全扣抵嗎?另外若備併入遺產計算,那父親不就可以控告我們三人是侵佔財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祖母若意識仍清醒,則他可以趕快再另立遺囑,以推翻前遺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庭偉 105-01-10 13:09

我在PTT(社群論壇)上因為跟同事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對外連線(註1)

而被某版主檢舉是"多重帳號分身"

然後送件到PTT的版務去調查我的使用歷史紀錄

最後版務說了這段關於我帳號使用的話

「判定不同人持有,亦不排除有共用借用行為,註冊資料有異,退註。」 

然後我就被版主給永久水桶(註2)

我想請問關於

亦不排除這段話是指「可能」及「不可能」的不確定因素

而版主能行使的權限是「確定」使用者有共用或是違反版規才能施以水桶懲處

現在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對版主提告妨害電腦使用?

註1:多人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連線,從外部去查看只會看到一組IP位址

註2:禁止使用發文及回復文章的權限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4: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版主應該沒有涉犯妨礙電腦使用罪章。

2、不過倘若版主不符合版規的話,可以提起返還帳戶訴訟

庭偉 105-01-10 13:07

我在PTT(社群論壇)上因為跟同事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對外連線(註1)

而被某版主檢舉是"多重帳號分身"

然後送件到PTT的版務去調查我的使用歷史紀錄

最後版務說了這段關於我帳號使用的話

「判定不同人持有,亦不排除有共用借用行為,註冊資料有異,退註。」 

然後我就被版主給永久水桶(註2)

我想請問關於

亦不排除這段話是指「可能」及「不可能」的不確定因素

而版主能行使的權限是「確定」使用者有共用或是違反版規才能施以水桶懲處

現在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對版主提告妨害電腦使用?

註1:多人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連線,從外部去查看只會看到一組IP位址

註2:禁止使用發文及回復文章的權限

庭偉 105-01-10 12:42

我在PTT(社群論壇)上因為跟同事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對外連線(註1)

而被某版主檢舉是"多重帳號分身"

然後送件到PTT的版務去調查我的使用歷史紀錄

最後版務說了這段關於我帳號使用的話

「判定不同人持有,亦不排除有共用借用行為,註冊資料有異,退註。」 

然後我就被版主給永久水桶(註2)

我想請問關於

亦不排除這段話是指「可能」及「不可能」的不確定因素

而版主能行使的權限是「確定」使用者有共用或是違反版規才能施以水桶懲處

現在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對版主提告妨害電腦使用?

註1:多人同時使用同一個WIFI連線,從外部去查看只會看到一組IP位址

註2:禁止使用發文及回復文章的權限

神手 105-01-09 21:47

提告對方傷害罪和公然污辱~

這兩項我的主管都有看到聽到~

有做筆錄~

但我詢問他的意思願意出庭作證嗎?

他是有些婉拒~但他是此案的重要證人~

檢察官是否會傳喚他呢?

還是證人筆錄就能證明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2:48

您好!

證人於警察局的詢問筆錄屬於審判外的陳述,原則上沒有證據能力,被告可以直接否認。您若想告的成,就必須請檢察官傳喚證人,若證人不到,可以拘提到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19

證人有到庭作證之義務,因此若是檢察官或法院認為有傳喚的必要,證人未有正當理由拒絕作證,除了被罰錢外,可能也會被拘提。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9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檢察官傳喚對您有利之證人,若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會被處罰,惟若對方到庭作證,未對您做有利之證詞,也沒有意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彥 105-01-09 18:03

在打遊戲的時候  我打了一句  只嘴87     87=霸氣  但沒說誰

因為遊戲帳號可以用買的他說 

出去看看我牌位吧    我說:多少錢

他說:你窮的也剩下錢

之後  因為我都有說到多少   他說這樣是公然侮辱

過沒幾分鐘就跟我說告好  提告不用去警察局之類的嗎?!
如果他真提告好了   請問這樣我算毀謗+公然侮辱嗎 

如果不成立  我可以反告他  毀謗嗎??

您好:

若是要提告公然侮辱,您必須確定對方是在公開的場合批評您,因此必須評斷是在遊戲網路的公開平台,或是你與對方私人對話當中批評。此外,若對方欲提告,須赴警局報案或向檢方提告,無法直接在家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阿君仔 105-01-09 16:07

上月19號,我爸爸在國道上被後方轎車撞上,我爸車子又撞到前方貨車,車子幾乎全毀~(後面駕駛車子是跟租賃公司租的有保全險)

原廠維修報價26.8萬,後來保險公司議價後為19.7萬,但卻一直遲遲為修,我致電保險員,他回我爸車已經10年,殘值大約5萬,他們公司只賠殘值!

可是我爸平常把車子當成他的孩子一樣,保養一律原廠,零件維修也是,前陣子還換了原廠輪胎2萬,現在只剩5萬元,他真的接受不了!!(而且他總共只跑了5萬多公里而已)

我媽在副駕上有受傷,我說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但肇事者真的姿態很低,一直道歉!!又表示是小小上班族,但我爸媽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啊………

請問保險公司真的只賠車子殘值嗎?(醫藥費倒是很乾脆,畢竟我媽是輕傷)

補充:我爸車沒保險,我一直是跟對方保險員聯絡,保險員堅持車子只賠殘值!!(因為接受不了,所以還沒和解)保險公司認定的殘值,根據是從哪來的,我上網查跟我爸2005年出場的三菱VIRAGE,里程數十幾萬都還要賣10到13萬不等………

你好:

若有加保全損免折舊保險可依保險契約約定之理賠額請求,無須考慮折舊問題,若未加保則要看你保險契約如何約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車子仍有修復之可能,則可以要求回復原狀之損失,並不一定要同意保險公司之理賠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59

您好!

只有法院確定判決才叫說了算,在此之前,對方當然會為自己的利益想要減少賠償,當然您也可據理力爭,若賠償無法達到要求,則可提起訴訟解決。即使不想提告過失傷害罪,別忘了您媽還可請求精神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君仔 105-01-10 18:16

非常感謝各位大律師花時間回答我的問題,小妹感激不盡~

厚臉皮的再問一個問題,肇事者的車子是跟租賃公司承租的,租賃公司有連帶責任嗎?

劉芊妤 105-01-09 07:56

一位久沒聯絡的不熟朋友,因為某些事情需要對質,開了一個line群組,群組有5個人在內,李男在群組中不停的以靠北靠邀,或者是「你他媽」「死爸哭孝」「有什麼毛病」「你劉芊妤最喜歡說背後話了嘛!」等語音侮辱,請問這樣子我能提告哪一部分勝算較大,李男要求我開群組,在群組說話一直散播「劉芊妤就喜歡講背後話」等等。

 

事由:前段時間的糾紛,李男約人一起聚會唱歌,最後卻是劉女付錢,李男不認此事,說法反覆的說「你看要怎樣人邀一邀一起講啦」,群組對質後李男說「阿我約人去,我有說我要付錢喔?憑什麼要我付錢?阿這樣是要道歉什麼?有什麼毛病?說出去不怕人家笑喔?要公開就公開,沒在怕,要多難看就有多難看,看你要怎樣我等你啦」

 

雖然知道是小事情,但是一再的無故罵人,而且態度極差,忍無可忍,有勞各位律師大大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9 17: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公然侮辱罪,可以報警或是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2、但是必須檢附相關對話的事證給承辦員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1-09 03:41

您好,我因為前往大陸投資,當時在2013年的時候去的,因緣際會認識其他的人,當時基於好心幫幾個人(我原本不認識)匯款至大陸投資大陸事業,但是因後來投資失利,這幾個人因為找不到當初投資的負責人,轉而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其中有一個人還告我侵占詐欺,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當初這些錢都是這幾個我不是很熟的人匯款到我的帳戶,統一經過我的帳戶匯往大陸地區投資,法院有可能依據這個條件說我詐欺嗎?

2.相關支付命令的通知書我已經收到,我要如何提出異議,是依照相關網路上所附的相關格式提出異議狀嗎?

3.如果這些人不實的指控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4.對方如何取得我的個人資料,如果是用不當手法取得我可以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5.當初這些人去大陸出入境皆有紀錄可查,現在投資失利都怪罪於我,沒有人強迫他們投資,而且我又跟他們不熟,這些人甚至闖到我們家要我們還錢,還出示當初匯款紀錄,我該如何提告

最後我想要問類似這樣的案件請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諮詢是免費的還是就要開始收費!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10:20

您好,

 

1、詐欺罪之成立尚須有詐欺之意圖與行使詐術之行為,是以若您係受他們之託幫忙匯款,款項確實也匯至他們指定之戶頭,則應無成立詐欺侵占之可能。

 

2、是,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無須附任何理由,簡單陳述您並無積欠對方該筆金額云云即可。

 

3、可在未來訴訟中與律師討論是否提出誣告之告訴。

 

4、他們係為採取合法法律途徑而使用你的資料,並非無故、不法蒐集、使用你的資料,沒有違反個資法。

 

5、可能成立誣告罪、與無故侵入他人住居之罪名,可向警察局或撰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建議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協助處理後續民、刑事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EricChen 105-01-08 22:52

去年8/21 有對  三個未成年 分別提告 妨礙名譽 公然汙辱 恐嚇

案件事一起的 三未14以上 18以下

但是事情過那麼久  都沒消息 是否要要去警局 詢問呢?

對方未滿18 是否是到少年法庭嗎

另外對方也嗆聲說 告不贏 也無法拿和解金之類  說他們頂多 帶回家告誡等

有那麼誇張嗎!?

感激不盡

您好:

因為對方皆尚未18歲,適用於少年事件處理法,且因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皆非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除非少年調查官調查認為對方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才會送交檢方偵查,不然都會依情節輕微,予以不付審理之裁定,並為告誡或專介少年福利或教養機構為適當輔導之處分,此外,因為有損害您權益的情形,會命少年向您道歉或支付相當數額之慰撫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1-08 21:52

昨天有男生密我說能不能聊色,而且跟我要裸照

請問這方面能用法律制裁嘛?

而且他好像不只找我一個女生要裸照

剛開始他說要聊色我覺得不對勁,於是繼續跟他聊,沒想到他開口要裸照然後說是秘密。我裝作無所謂的樣子繼續跟他聊而且截圖。

今天我將截圖放社團,聯絡過那男生的家長,結果男生聲稱臉書被盜了....

而且還有人仿冒是我男朋友然後跑去跟對方家長訓話要紅包,結果對方家屬要提告這個男生...

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你好:

若聊色經過你同意,除非你未滿18歲,否則不會構成犯罪。 開口要裸照若造成你主觀上感覺到被騷擾,會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之性騷擾,可依同法第20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可向警察機關、社會局檢舉,會依法處理。 另一名男性謊稱是妳男友去向對方家長索取紅包,除非獲得妳的授權,否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46條第3項之恐嚇取財未遂罪。 至於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法之罪,目前資訊看不出來。
Phoebe 105-01-08 18:52

您好: 吾是舊式公寓4樓原住戶,104年12月起深夜11:00~00:30~半夜1:00-在4樓主臥室常常聽見 5樓租屋房客搬物品叩囉叩囉重聲、拖拉桌子椅子聲、穿有更的鞋(高更鞋)在室內走動10分鐘以上,在客廳位置會有敲打物品聲類似鐵鎚、工具丟地上雜聲 有時候從10點半開始敲,斷斷續續的敲聲,非常吵很煩 沒辦法入眠,家人們也被吵難睡, 12月底時曾經凌晨2點上樓跟對方說不要吵,對方回答他們有小聲,問題還是聽的見噪音啊,怎麼會是他說小聲就可以深夜這樣吵。   

     5樓租屋房客中年男女+2個20歲左右男子,從12月1日起陸續的深夜噪音擾人,房東太太60幾歲住6樓加蓋屋,說她沒聽見(憑什麼裝死),只口頭告知該房客不要吵,房客只會安靜1、2天又開始敲敲打打..搬物..,房東法律責任不是嗎? 怎麼樣告知房東這種事情嚴重性,新聞有出現提告這種人賠20幾萬給樓下,自己想要搜證卻只能用一般手機錄影片,能不能成力當證據啊? 各種聲音都會錄進去,是做白工嗎? 都不能正常睡是要怎麼辦才好?

  又前幾天去文O分局告訴管區警員晚上11點以後來處理,結果他晚上9點多就來,房客又還沒開始敲吵,是來做什麼用,且房客對警員否認前幾天深夜有敲東西..,原本都希望用和平手段處理這種事,但是遇到惡質番房客說也無用,此事確實是吵的讓吾家人非常氣爆!!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9條有規定.   這種由於噪音不易量測且發生具有偶然性、突發性,警察機關受限於路途、程序、人力、勤務等因素,蒐證不易,通常需要先自助,才能獲得警察機關的協助。】 這句話,怎麼辦理? 謝謝

那天房東孫子也有下來屋內親耳聽見敲擊吵聲半小時之久,而他竟然回答說他不懂怎麼處理 是他奶奶負責租屋(不負責任說法..),難道要求這種房客搬走,還需要賠房客房租錢嗎?   請問是要提告房東還是房客? 快過農歷年,非常不希望擾人睡覺聲音一直延續下去,不知道還能找誰講講看,請教律師們 立即解決方法 , 萬分感恩,感激!!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8 21:49

您好,

 

1、可以手機錄影之方式,紀錄吵鬧之時間與聲音,作為未來之證據房東孫子也有聽到吵雜聲,如其願意亦可作為證人。(法律要您先自助,就是先努力蒐證)

 

2、起訴房客,而非房東。您與房東租賃契約,約定房東責任多半屬於維持房屋結構、功能之完整,通常不包含這種處理鄰居吵鬧的責任

 

3、吵雜聲快要開始前或剛開始,可選擇立即報警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求救 105-01-08 18:29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所玩的角色為女生

後來認識一個男生 他不知道我是男生 一直以為我是女生

後來我因為需要錢 就跟他借  總共約1萬初

後來他Line我 我無力償還

剛剛他最後一次Line我

我有跟他說明初五一定會還他 他不肯接受

表示他不要這錢了 要提告詐欺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第二 我目前為志願役職業軍人 如果成立後 是否就不能當志願役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8 1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您向對方借錢的時候是用什麼名義?請詳述過程,自願役的薪資無法償還1萬多元,不太合理。

2、不會影響自願役身分,不過可能會有相關的內部處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可以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被告,也應主張本案為民事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8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僅為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與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8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僅為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與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