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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仔 102-11-23 22:17
朋友的弟弟玩網路遊戲認識一位女生, 家屬質疑是詐欺才間接害死他兒子的。 目前有人願意出來做證, 可是卻找不到重要的物證,也就是匯款紀錄 有什麼方式能透過警方協助並且提告呢? 可以以現行犯的方式抓人嗎?
1.不是很了解你的問題 2.不知道重點是詐欺還是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3.需要屬於現行犯警方才能以現行犯方式逮捕 現在犯罪都已經發生一段時間 應該也部會屬於現行犯 只是你提告後 警方或檢方會依法傳喚被告到庭
翰仔 102-11-23 22:17
朋友的弟弟玩網路遊戲認識一位女生, 家屬質疑是詐欺才間接害死他兒子的。 目前有人願意出來做證, 可是卻找不到重要的物證,也就是匯款紀錄 有什麼方式能透過警方協助並且提告呢? 可以以現行犯的方式抓人嗎?
1.不是很了解你的問題 2.不知道重點是詐欺還是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3.需要屬於現行犯警方才能以現行犯方式逮捕 現在犯罪都已經發生一段時間 應該也部會屬於現行犯 只是你提告後 警方或檢方會依法傳喚被告到庭 如果都傳不到 則可能通緝被告
阿惠 102-11-23 00:11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家長也都知道. 去年的時候我懷孕.當時我14他37 我們跟我家人商量結果是結婚 可是生的時候被通報然後上警察局作筆錄 可是我們那時候生玩過沒多久就訂婚了正在籌備結婚 所以我跟我家人都沒提告 然後今年9月我男朋友被調去偵查 然後這個月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的內容跟當時我們做的筆錄有落差 而且檢察官沒找我跟我家人直接起訴 我男朋友會有事嘛? 我們過不久就要結婚了.怎麼辦? 假如到時候開庭了我們經結婚了那他還會有事嘛?
您好 不用擔心 因為你們已經結婚 法院會判緩刑

 有落差是怎樣的落差? 可先將起訴書傳真或email過來

onlylai 102-11-22 20:21

您好:

請問11/22日於公司接到的不熟識的電話,電話中對方詢問本人資料

因不熟識對方所以告知對方我為公司一般員工,請問有什麼事.

對方回答:靠北 你是狗生的不然怎麼會沒有姓名

電話是由市話撥出已知該公司地址,公司資料,致電詢問該公司人員皆說不知情

手機當時該段通話均有錄音且有該公司名稱地址

請問這樣能提告嗎?因間接污辱到雙親確實無法隱忍!

感謝抽空解惑!

電話中的對話過程在法律上並無法評價成「公然」之狀態,故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onlylai 102-11-22 21:0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電話中的對話過程在法律上並無法評價成「公然」之狀態,故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感謝律師抽空解惑!

Yui 102-11-22 18:03

您好

本人不久前於某公開網路新聞下方,以FACEBOOK登入帳號回覆了A先生的發言,其中提到: 

「是自以為公正評論家嗎?如果是想紅的話建議朝名嘴發展」 

「隨便點一則新聞又看到你在嘴砲,...(中略)...,真心覺得你該回去鍛鍊一下個人修養以及發言態度」 

「(前略)

 4.訟棍是會浪費司法資源的。 

 5.(附上一連結,連至某躁鬱症權威網頁)」 

使A先生感到人格被汙辱,並來訊表示若本人不和解便對我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本人心想事情若能和平解決便好,因此回覆表示願意談和解。沒想到一次談好後A先生不停以各種理由更改其條件,最後甚至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

 

我想請問的是:

1.以上言論本人自認為並無汙辱人格之意,而訟棍之詞實為「提醒A先生不要成為那樣的人」之意。而連結並未附上文字。請問這樣告得成妨害名譽

2.「A先生假扮(或找其朋友假扮)律師以Facebook帳號聯繫我表示A先生有為此事向其諮詢,費用為一萬元,我需負擔做為和解條件」此事我若要提告,是否構成詐欺罪?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留言,似有可能構成影射他人具有精神疾病而亂發言之足以損及他人名譽,倘若對方依法提出告訴,經法院採認,則確實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

2、倘若對方故意給予錯誤訊息,使您陷於錯誤而與對方和解,並取得財物,且您可以提出證據的話,確實可能涉犯刑事詐欺罪。

3、建議您,倘若要與對方和解,應尋求專業、公正客觀第三人之協助,如事務所、鄉鎮市調解、法院等。

SRC 102-11-22 15:12

請教大律師

朋友向我借錢給他朋友(我不認識但知道這號人物),當時朋友也有告知是向我借的,對方有新開一張支票給我但無借據只有我朋友能作證。後來對方不還錢,我和我朋友都有分別向他提告(我朋友也有借他錢)。目前我的判決下來了,因為我不認識對方(只知道他常向我朋友調頭寸)法官判對方不用還...現在要上訴,請問有什麼好計策? 我朋友也向他提告但目前還沒判。有任何法條可以保障或支持我的權益嗎?

謝謝!

可先傳判決書給我看,看敗訴的原因是什麼,

基於債之相對性,您係借款給您的朋友而非該第三人,則您尚不能依您與令友之間的消費借貸關係,而對之請求返還借款。(惟似有本於令友與該第三人間借貸關係,而主張代位請求該第三人返還借款予令友)
另若您是基於支票而請求給付票款,則敗訴原因則須進一步看過判決書之判決理由才能釐清何以不能請求給付票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雅雅 102-11-22 12:31

5月前夫用其他名義拿我的證件把他以前過給我的車子偷偷過戶到他的名下.7月分離婚.這樣我可以告他侵占還是詐欺.11月我有去監理站查過資料是他自己去辦理的.名子也是他簽名的.這樣算偽造文書嗎?如果提告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確實有詐欺和偽造的問題,非告乃罪沒有告訴期間限制,但時間越久提告證據跟動機可能就會遭質疑,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毛毛 102-11-22 11:42

對方才17歲無照從我後方撞過來,導致我手腳擦傷左手還有縫兩針,連剛面試到的工作都丟了,初步研判表上是寫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無照駕駛,我們又申請調解委員會可是對方沒有先告知就擅自取消了才跟我們說,之後也都不聞不問感覺的出來完全沒有想要和解的誠意,所以我現在有在申請一次調委會打算在給他一次機會不然我們是有打算要提告,那這樣我這邊有辦法要求他連同修車和我的損壞物品全額賠償嗎?因為我光損壞的物品就破萬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該次車禍事故,您依法可以請求醫療費用、美容費用(如去疤等)、不能工作薪資損失、財產損失之修復費用,倘若受傷有後遺症,則您可以鑑定是否喪勞動能力。

2、本文並建議您應注意告訴期間6個月之限制。

小小娃 102-11-22 00:59

地檢署偵查中的詐騙案,那本人是後來的被害人,那本人還可以向地檢署提告嗎?會不會同一案件但提告人不同那檢察官會拒絕受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同一個行為人的相同詐騙行為,受有損害,被害人仍得提出告訴,一般來說檢察官會合併處理。

小安 102-11-21 23:07

你好!  我阿公家的地是在大約45年前 跟一位朋友借了土地房子! 也承諾 土地他們不會要回 所以不用用錢跟它們買 要讓我阿公無條件無期限使用!!所以在土地上蓋了間房子!房子名字是我阿公所持有!這陣子突然跑出一個自稱是地主的養子 ~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讓好幾十年的地轉到他名下!她到法院告了我媽 我阿公 還有我媽的同居人竊佔罪!我媽去地政查了磅表是在民國58年就已設立為我奶奶的名字(已過世)所以近年才更改為我媽的名字! 而且從我們開始使用土地以後 地政稅是都有在做繳納!! 想請問一下 這樣這突然冒出來的養子告竊佔會成立嗎? 竊佔罪法律追訴權是20年嗎? 如果是已經超過還能告嗎?  那如果罪名到最後沒成立 可以告對方誣告傷害名譽嗎? 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嗎?另外提告人 可以對我媽的同居人提出告訴嗎?   感謝^^

您好,以你們的狀況來說,沒有竊占的問題,因為你們本來占有就是合法的,但因為他告竊占並非捏造事實,所以你要反告他誣告也是不能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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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2: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侵佔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提供當初取得使用證明之證據,以說服檢察官,否則仍有遭受不利認定之風險。

2、所謂誣告罪,是故意使人遭受刑事追訴為要件,倘若對方明知您的家人是有權使用該土地而惡意提起告訴的話,仍有機會構成。

wilson 102-11-21 22:20

律師您好:

              日前我從A公司要離職時,公司要求我要補寫競業條款讓我很困擾,我一直在猶豫要步要簽,主要的原因是我害怕如果我去相同性質的公司工作很怕被提告

1.目前我的職務是課長、任期1.7個月。

2.競業合約是2年期限其中有一條的競業禁止是:

                                 為自己或他人於台灣、中國、東南亞各國地區有償或無償從事與甲方所營業業務相同或類似之業務。此外合約中無提到代償的方式。

 

                                 我想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畢竟我也去沒多久?

 

您好,你根本不用考慮,當然是不要簽,你都已經離職為何要簽,他也沒權力要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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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2: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該契約倘若雙方簽定後,仍可以拘束雙方,惟,倘若您拒絕簽立,公司不得以此為由扣薪、拒付資遣費等一切依法您可以取得之權益。

2、又倘若您不想與公司發生爭執而欲簽立息事寧人,則建議您應該確實知悉合約內容在簽立,否則恐遭致不利益。

如果契約內關於競業禁止只有如你所說的約定,依目前法院見解,競業禁止是無任何效力

sanzo0124 102-11-21 17:43

律師您好:

1.調解時,只需請對方提供土地登記謄本確認要作抵押擔保之動產為何即可,調解成立後,倘若對方不願協同辦理,可以持調解筆錄單獨辦理登記

  (a).針對上列辦法有所疑問,若動產登記登記在對方名下(對方已成年),而是對方父母名     

       下,若對方在調解時未經過父母同意,而答應將動產作為抵押的話是否可以生效呢?

2.對方曾經有過肇事經驗(檢察官同一人),現在又發生車禍肇事致人重傷且是酒駕(筆錄說喝薑母鴨且酒測未超標),而對方答應一部份付現,一部份分期。我方要求分期要抵押動產

(a).若我方已收一部份現金,剩餘部份若對方不願提供抵押,我方是否仍可不和解提告?

(b).若提告對方可否會被判刑坐牢?(希望對方可以被判刑坐牢)

3.對方雖已成年,但曾經有肇事過,現在又酒駕肇事致人重傷,顯然父母未盡機會教育及督導管束之義務,父母能夠免責嗎?有何方式能讓對方父母負起部份責任?

謝謝律師撥空回覆

 

 房子是父母的,只有父母能設定抵押,沒和解的話,還是可以提告民事刑事都不影響,危險駕駛致重傷刑責不輕,如加害人已成年,父母並無責任,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鬍鬚廖 102-11-21 16:05

律師您們好:我淡水台北灣住家的1F住戶門口放了一大堆的鞋子.非常不美觀,所以我打給社區物管人員請求處理,但是事隔多日未見改善,所以我就在電梯內的公告單上寫:"1F住戶門口亂放鞋子,沒公德心,沒水準",有血2次以上,因為社區有10棟大樓都有1F,也沒指名道姓說是哪一戶,結果那一樓住戶,去吊電梯監視器找到我,就直接對我提告"妨礙名譽訴訟",其中~有別住戶照了亂擺鞋子的照片,並寫"想買房子的人看了就會怕,想賣房子的看了就會哭,本社區的大害蟲"貼在公告欄上==這不是我做的,這1F住戶卻說是我,所以對我提告,昨晚我被警察局約談了,說對方已經對我提告,約一個月會收到法院公文,警察叫我私下去和解讓對方撤告,我真的火冒三丈,根據大廈管理條例門口是不能擺任何雜物,我確實有寫沒公德心沒水準,但是沒貼照片寫大害蟲,他這樣告我能成立嗎?我可以改告他誣告罪嗎?最糟糕的是這1F告我的人竟然還是11月剛當選第四屆管委會的委員.這樣的人怎麼這麼沒水準阿,我只是小百姓,我有理走遍天下不怕他.我越想越氣想要也對1F告到底~~~~我該如何做呢?請指點方向好嗎?感謝律師們,謝謝        
鬍鬚廖留



 

 可做無罪辯護,成功機率不低,可再來電討論

 但誣告很難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xo 102-11-20 21:20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透天  有四樓  跟隔壁家(親戚) 陽台都是相連的 無遮蔽之物  目前他在二樓和三樓都裝監視器對準我家二樓和三樓陽台 這樣是否可以對他提告?

如果可以的話 可以以哪一條法律條文?

               謝謝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出侵權行為,就是侵害你們的隱私權,因為他不是拍向公共區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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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11: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陽台是否屬於具有合理隱私期待之空間,必須看現場個案狀況判斷,不能一概而論,如必須看您的陽台樓層高度、對方所設立之監視錄影器裝設角度等。

2、倘若對方是基於妨害您的隱私而故意裝設針對您具有隱私空間的陽台的話,則涉嫌觸犯刑法第315-1以下之妨礙秘密罪。

whipy 102-11-20 16:08

您好,我是一位大陸來的新娘,目前還未拿到台灣身份證,育有一子,將近一歲。

想請問的問題是如果我帶孩子回大陸,不回台灣的話。

在台灣的男方可以提告嗎?

會有什麼其他的勵害關係呢?

請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或是我想離婚,但男方如果不同意的話,

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完成離婚

並得到應該有膳養費呢? 謝謝

你們的婚姻狀況是? 想離婚的原因?可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0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我國離婚必須透過協議登記、法院裁判、或是法院調解才能有效成立。

2、倘若您無法與配偶以協議登記或法院調解方式離婚,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則需要有法定事由。

3、本文建議您不要私自將孩子帶離台灣,因次這樣可能會成立略誘罪。

您好,如果你把孩子帶回大陸不回來,可能會被提告略誘罪,但如果你就是不回台灣,台灣法律也拿你沒轍.至於離婚部分,建議你可以用訴訟離婚的方式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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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1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目前兩岸已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因此本文建議您仍尋正當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憤怒的豬豬 102-11-20 01:43

今天我去遊戲交易網看到一個賣家在徵代打工作人員

去應徵之後在RC通訊軟體裡面跟他講好

一張單子1000元 我拿8成 他拿2成

並且他說每個月5號 20號會固定匯款進來

之後我完成了共2000元的單子但是20號的時候卻沒收到錢

 二次詢問的時候那個賣家說有點事情晚點會給我

過了大概一 二個禮拜我寄簡訊說如果你不給我當初約定好的錢就會去警局提告詐欺

但是賣家還是各種推拖找藉口

後來我去警察局報案警察跟我說這不算詐欺

因為我本人並沒有財物上的損失而且提告之後,法官判定不算詐欺的話,對方會告我誣告

請問律師

1.我花在這遊戲帳號上面的時間和這段時間在帳號上面取得的寶物

已經對我造成了財物上的損失,這方面我對賣家提出詐欺or背信是成立的嗎

就算這遊戲帳號不是我本人的,有的話比較偏向詐欺背信哪一方面呢

2.要是已經提告了,之後出庭法官認為我的提告無法構成詐欺or背信

對方有可能對我採取甚麼法律措施嗎

 

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1.本件類似吃霸王餐的行為,有成立詐欺得利罪之可能。
2.本件基本上若得舉證證明確有相關交易而對方賴帳之情形,則本於事實、真實的證據提告,即使最後提告不成,依法亦不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憤怒的豬豬 102-11-21 16:01

那請問律師我的這案子有可能算是民事債務不履行

不能對對方提告嗎?

因為我去警局陳述事情經過,警察都說我這是民事案件,無法受理

我該怎麼確實的跟警察說我被詐欺了呢

沈恆 (沈律師) 102-11-23 14:05

可以於告訴狀內陳述清楚事實,以告訴狀提告

憤怒的豬豬 102-11-24 15:59

那請問律師 今天對方在我提告之後把錢匯給我

這樣詐欺還有成立嗎?

還是會被對方告誣告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5:38

詐得金錢時,詐欺罪就已經成立;後來還錢,只能說是有悔意;要成立誣告罪並不容易。以上謹供您參考。

skykiss 102-11-19 15:20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謝律師: Q1: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2: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3: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如下 您姐仍可以申請薪資補償,且您姐的人事令既然已經下來,則其成為副店長是可期待之事,當然可以以副店長之薪資來計算,由於您姐所受的傷勢並不輕,所以其他包含醫藥費,看護費,應均屬可請求之範圍,且本件建議您們先提告刑事,待刑事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節省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kykiss 102-11-19 14:19
事情經過:當時為晚間9點多 肇事者(休旅車)紅燈,撞到我姊(摩托車)(南往北方向)後再追撞轎車(北往南方向),事後賠償無誠意並關機不與理會,肇事者非職業駕駛。 我姐摩托車車頭全毀,手腳有多處撕裂傷,骨盆及脊椎裂掉 誠心的在此請教各位律師們: Q1: 他故意不接電話,原本電話有人接,聽到是受害者家屬後再撥打就轉入語音信箱,刑事只有六個月期限,若這期間提告,肇事者故意出國六個月假裝不知情怎麼辦? Q2: 肇事者作筆錄時說沒紅燈且時速只有10~20KM,路口監視器故障無畫面,可以請第二台被追撞的轎車駕駛當證人嗎?  因為同是受害者 這樣有公信力嗎? Q3: 我姊住院期間肇事者有來探視一次,談話內容中有承認趕時間,肇事者朋友(車禍當時於車內)有說那時黃燈紅燈轉太快,衝過去時變紅燈,我們當時有錄音,請問這錄音檔可成為證據嗎?  因為這錄音是在未告知肇事者情況下錄音的 Q4: 若我姊住院期間有申請職災,公司有支付未上班期間的部分薪資提告時可再向肇事者提出薪資補償嗎? 同學說法律沒有兩賠,說公司已給付薪資就不能再向肇事者求償 Q5: 因為住院期間公司給付的薪資為部分,提告時可要求肇事者補償不足部分嗎? Q6: 我姐剛升副店長,人事令已下來,下個月薪水就會調整,但因為車禍導致下個月不能生副店長了,已由他人取代,這樣可以副店長的薪資向肇事者求償嗎? Q7: 肇事者開的車為朋友的車,我們錄音談話內容中,肇事者有表示他晚上不適合開車,這樣提告中在狀紙上應詳加描述什麼? Q8: 如果肇事者說沒錢賠,可扣押肇事者財產嗎? 應如何申請? 拜託各位律師解決我們的疑惑><  謝謝各位 Q9: 當天晚上就有網友PO文肇事者當天的情形,但網友描述的前半段(指紅燈)是以"聽當時在場的人說的",後半段才是親眼看到的,請問這篇文章可以當成提告證據嗎,是否有公信力? Q10: 聽網友描述肇事者下車沒有隨即報警煩而邊抽菸邊指責我姐的不是,與肇事者談話錄音檔中,肇事者否認抽菸,並提及那時候下車時煙就熄了,這是不是意味著她邊抽菸邊開車,這樣提告事是否應於狀紙中提起? Q11: 現在若要提告要等一個月鑑定之後還是就可隨即提告?是以過失傷害提告嗎?

 

拜託各位了><請大家幫忙解惑><

對方不在台灣也是可以提告,不影響,考量期間因素,建議先提告,其他問題還是請來電討論,比較詳細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礙於告訴期間為6個月,本文亦建議您的家姊應該先行提告

2、有關肇責部分,於車禍鑑定時,可以提出一切有利之證據,且車禍事故鑑定不會僅以雙方的證詞判斷,還會依據現場跡證而判斷,然仍建議您積極舉證,請目擊證人或是有行車記錄器之人提供 。

3、有關車禍事故可以向對方請求的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而不能工作之損失、因而增加之生活費用(倘若可以提出證明因此無法升任副店長,此部份的薪資差額也可以請求)(職災給付的部份,確實不能重複請求,但是通常投保薪資跟實際薪資還是有落差,差額的部份還是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4、假扣押的部份,目前必須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脫產之可能,且必須繳交擔保金,因此您家姊需自行斟酌。

您好,告訴期間是以你提告為主,對方在不在國內並不重要,他裝作不知道反而會被通緝,建議你不用管和解與否,直接先提告過失傷害,到時候和解可以撤回,錄音可以當證據沒有問題,至於其他肇事責任問題因為有點多,建議是否來電或當面討論.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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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102-11-19 12:32

事情是這樣,我在網路上販賣手繩,有證書上面有寫我的名字

但被許女拿去竄改,將我的名字塗掉拿去當宣傳

別人告訴我之後我要求許女打道歉文章

結果許女的態度十分不誠懇,道歉文章含火星文注音文及愛心

甚至事情還不敢打得清楚,於是我要求他更改

他一共更改了13次文章,最後那一次還是我打請他複製的

後來因他朋友幫他講話,我說再講我就直接提告

他母親當天馬上私訊我跟我道歉,說跟我買10條手繩

並且會請許女再打一次有誠意的道歉文,希望我不要跟他女兒計較

我沒有接受他跟我買手繩,但我跟他說如果有誠意我會原諒他不會計較

後來她發了,我也留言說原諒他

隔天半夜他母親得知我以前有再販賣隱形眼鏡

現在已經沒再販賣 相隔五六個月了 當時16歲  現在剛滿17

反過來po文章標記我,說我賣隱形眼鏡違法,要告我

還說我欺人太甚,要他女兒道歉13次還不夠

說我很想當明星  想紅  要登報  恐嚇我說哪家報紙他都認識可以給我選

但依照未成年保護法,他應該不可以這樣公布我的姓名等等甚至公開談論我的罪名

不知道這種情況,是怎麼處理?

 

另外他女兒也在販賣美白產品,之前還找我代言過

但我沒有答應,前陣子有新聞報導應該是不能講到療效跟販賣(沒有許可證)

請問他能告我告的成嗎?但我已經沒有販賣了 加上未成年...

那我能告他什麼?

對方可能有變造文書的問題,另外針對他談論你的部分是不是有涉及刑責,要看過資料後才能談斷,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公布您的個人資料,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民刑事責任,您可以蒐證訴追。

2、有關於對方可能涉嫌塗改證書的部份,因為您已經接受對方道歉了,這部份恐無法再行追訴。(罪行必須看該證書為何判斷)

3、就您販賣隱形眼鏡可能觸犯藥事法的規定,倘若遭檢舉,恐遭主管機關處以罰鍰,且因為您已經滿14歲而未滿18歲,所以僅能減輕處罰,無法免罰。且不因該廣告已經下架而不處罰。

4、本文建議您應盡量避免遭到處罰為要。

yuan 102-11-19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對方公布您的個人資料,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民刑事責任,您可以蒐證訴追。

2、有關於對方可能涉嫌塗改證書的部份,因為您已經接受對方道歉了,這部份恐無法再行追訴。(罪行必須看該證書為何判斷)

3、就您販賣隱形眼鏡可能觸犯藥事法的規定,倘若遭檢舉,恐遭主管機關處以罰鍰,且因為您已經滿14歲而未滿18歲,所以僅能減輕處罰,無法免罰。且不因該廣告已經下架而不處罰。

4、本文建議您應盡量避免遭到處罰為要。

 

那關於恐嚇說要讓我上報、上新聞等等呢?這些有罪狀嗎

我接受對方道歉,但對方又反過來說不和解,甚至po文警告我,我能繼續追訴吧?

證書上有我的名字他將名字塗掉

還有意圖賄絡跟我買10條手繩希望我平息這件事情(但我沒接受)

我目前已無販賣隱形眼鏡,而且當時並不知情犯法

這樣大概會被罰多少?

布丁 102-11-19 10:53
律師您好..去年年底與男友交往(當時他是已婚身份)今年一月懷孕..三月男友離婚..但離婚不是因為我.他們之間存在的問題本來就很大..今年9月我生下妹妹..11月初妹妹入男友家戶口(我們沒結婚).他的前妻得知消息..要對我們提告..我知道這樣通姦罪會成立..因為小孩就是證據.想請教那開庭我的小孩需要做親子鑑定嗎?我能拒做嗎?通姦罪處一年以下.如易科罰金的話是會罰多少?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刑事案件倘若您坦承犯行或是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孩子的父親為對方的配偶,則無需進行親子鑑定

2、易科罰金是一天折算新台幣1000元或2000元或3000元,如遭判刑2個月,以2000元折算一日,則為30x2x2000=120,000元。

3、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達成和解,並且要求生父扶養您的孩子。

您好,刑事案件無法拒絕鑑定,一般來說,通姦罪會罰十八萬以下,我建議你是否找對方談和解.解決此事.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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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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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23:53
回覆 布丁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去年年底與男友交往(當時他是已婚身份)今年一月懷孕..三月男友離婚..但離婚不是因為我 ... (恕刪)

通姦罪要定罪,要看您知不知道對方有老婆。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joe 102-11-19 02:48
我在某家公司任職業務6年多 , 今年發現公司的加班給付和業績獎金有問題
以及勞健保都高薪低報,請公司及會計(老闆娘)協調處理並改善,但是都未有回應,
最後..公司負責人(老闆)只丟了一句 ; 我也拿我老婆沒辦法...不然你去告她....

於是..我們共5位同事4月份時一同到勞工局去做檢舉 , 經查驗後公司在5,6月連續
被開罰並要求改善(事實上公司都沒改善,才被連續開罰),而公司反而在7月份把我們
5個人資遣....而且在同業界一直散播對我們不實及攻擊抹黑的言語....

許多之前服務的客戶都在我們的fb留言關心,詢問實情 , 但是我們都沒有回應 , 因為
我們想用事實來說話 , 不想陷入無限輪迴的口水戰 , 而如今我們終於將資料證據
準備好 , 於本月請律師對公司進行提告....

我想請問的是 : 如果我將我們與公司的訴訟過程po在fb上 , 讓我的朋友及之前的
客戶了解實情 , 這樣有違法嗎 ? 因為我們想澄清自身, 並讓關心我們的人清楚真相... 懇請回覆我的疑問....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在地檢署,則有偵查不公開之適用,在法院,原則上是公開審理,若您們想要就審理過程公布,我會建議您們等到檢察官偵查結果或法官審判決結果出來後,再公布其結果即可,以避免無謂之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走開 102-11-19 00:35

我在公司與同事打架 我沒打到對方 反被對方抱住 控告我拿鐵棍打他 還有驗傷證人 也被起訴 對方有精神異常 與我爭執前3個月就開始想對其他同事提告 都帶錄音筆上班 第一件想告男同事性騷老 第二件說很多同事對她指指點點胡言亂語害他精神傷害提告 第三件 脊椎在公司受傷威脅公司不能開除他 之後就跟我發生爭執了 公司也被告 偵查庭開完 第一次開庭跟移送調解原告都未收到傳票未到 這該如何應付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您可以提出證據推翻對方所提出之驗傷單、證人等證物,您可以拒絕與對方和解,並爭取無罪抗辯。

2、倘若無,則建議您積極與對方和解,並將和解協議書提成法院即可。

走開 102-11-19 09: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討若您可以提出證據推翻對方所提出之驗傷單、證 ... (恕刪)

問題來了原告找不到人,法院開庭傳票,移送調解傳票原告都沒收到!人都不到怎麼和解,也無法對他對質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同事已經離職

2、無妨,您可以向法院、檢察官請求傳喚告訴人到庭行使對質詰問權,並以進行合解

3、倘若告訴人遲不到庭,法院還是可以就現有證據判斷是否有罪行,但是還是會審酌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之原因。

蛋蛋 102-11-18 22:17

本人因擷取臉書上的動態回覆轉貼於其他論壇而遭原作者提告刑法315妨礙秘密

那篇動態是經過權限設定(只有好友名單內的人才可閱讀,而我就是其名單一員)

我想請問這個案對方會勝訴嗎?

因為臉書並非隱密空間,除非他設定自己能看見,而我刻意去挖掘進而轉貼才觸法不是嗎?

懇請給予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0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法院對於刑法第315條規定之適用,主要還是針對實體信件的部份。

2、就您的行為倘若您轉貼的內容包含對方的個人資料或是創作的話,可能另外涉犯個資法或著作權法,並以敘明。

蛋蛋 102-11-19 09:45

律師您好 

因為提告者向我強調,整個事件有正兇幫兇之分,

既然我上述內容並無跟刑法315妨礙秘密罪有關,

那有觸法疑慮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詳述您與對方之對話,否則我無法判斷其所謂的正兇幫兇何為所指?

2、就如同我之前所述,必須是您轉貼的內容判斷是否觸犯個資法或著作權法。

minihua 102-11-18 15:17

請問 某工會人員侵吞勞保年金

央求不要提告提出要分期攤還

他犯了業務侵佔背信

如果我選擇暫不提告

請問我告他的追溯期是多久?

另外他說要寫借據攤還

這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法嗎?

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占罪及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20年。

2、本文建議您與對方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保障權益。

小羽 102-11-18 00:19
第三者與丈夫外遇一年,今年七月女方主動聯絡我,坦白外遇並與本人丈夫有男女關係。女方已主動分手,目前女方在國外,我本來不想提告,但身心受極大創傷,家人堅持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家人,即便不提告,也要讓對方父母知道女兒介入別人家庭,請問律師團,這部分該如何處理?感謝!

 要提告的話,要注意告訴期間,另外想要寄存證信函的話,事務所可代為撰擬,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先留存相關證物,如欲提起刑事告訴,須留意告訴期間,您尚可提起民事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費 102-11-17 03:14

我弟弟 因為網路詐騙 對方說要對他提告 他現在連覺都睡不著深怕被抓

他跟某位打手合作 幫人家代打遊戲 事後因為起貪念 打完之後卻把錢都拿走(原本要平分)

但是該遊戲原本就禁止代打 代打要永久鎖帳號

打手最後說已提出告訴 報警了 

可是對方只有RC的對話紀錄 沒有任何交易紀錄

請問這樣警方抓得到人嗎?

就算抓到人 有證據告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根據對方所保留之RC記錄內容,倘若確實可以證明該款項遭您的胞弟取走並拒絕給付對方,確實可能涉犯刑事罪嫌。

2、又一般遊戲記錄可以查詢到IP位置,由IP位置要查詢到您胞弟應該不困難,另外也可以從資金流向查得您的胞弟資料,並提起告訴。

3、建議您的胞弟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

lin 102-11-16 19:38
您好: 家人開車與他人發生事故,沒有人受傷;對方對於賠償金額不滿意,已經提告。請問: 1.被告(家人)很焦慮上法院,是否一定要出庭?(車子登記在公司下,可以由公司負責人出庭嗎?) 2.如果可以不出庭,而沒有出庭,會不會導致判決結果不利於被告(家人)?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無人受傷,則應無刑事問題,但對方若提告,則被告仍需出庭,只是最後有無理由的問題,另民事的部分,則需釐清雙方的責任後,才能確定賠償責任及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被告(家人)很焦慮上法院,是否一定要出庭?(車子登記在公司下,可以由公司負責人出庭嗎?) 2.如果可以不出庭,而沒有出庭,會不會導致判決結果不利於被告(家人)? 謝謝!
法律弱勢 102-11-16 17:59
討公道一定都會先付出成本,這部份沒關係! 網管公司誣陷本人有交易行為之後封鎖我的帳號,還在公開的討論版上發佈說我有現金交易而停權的處分,這樣是否有涉及到妨礙名譽的部分? 我想刑事附帶民事一次處理,包含惡意誣陷而向網管惡意檢舉檢舉會員也要一併提告
民事賠償部分是比較確定的,刑事部分需要再研究是否能成立
102-11-16 00:38

今天與老婆過紅綠燈時,有輛三貼機車沒有禮讓我們,還對我們按喇叭,接著突然從我們身邊穿過,一時驚嚇罵了幹,然後他就停車罵我,去警察局告我公然侮辱,事後有請警察調錄影出來,證明確實是他沒有禮讓行人,警察有勸他進行當場和解,而我也是願意道歉,不料他不承認「沒禮讓行人」且竟執意要進行提告,要給我一個教訓。老實說,最近年關將近,公司的事特別多,實在不想跑法院。想知道此事後續程序會怎麼走? 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老實說我真的被嚇到了,怎麼我會被告?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2-11-16 02:09

您好!每個人的行為要各自負責,對方「沒禮讓行人」頂多是處罰款;您的公然侮辱行為則有刑事民事責任。雖然對方堅持要告,謹慎以對還是有望和平解決。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倘若他真的提告,這句話未必會構成犯罪,因為這時候你說出這句話,是受到驚嚇的反應,主觀上並非對他罵的,只是口頭禪,所以公然侮辱不見得會成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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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8: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Nixon 102-11-15 23:41

我今天在玩網路遊戲遭到對方污辱

說我是腦殘

我問他是不是在講我

他說 對阿

所以我想對他提告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我有拍下當時的對話記錄

時間大約是晚間11.30左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58
回覆 Nixon 的發言內容:

我今天在玩網路遊戲遭到對方污辱

說我是腦殘

我問他是不是在講我 ... (恕刪)

您必須先看是否其他人也看得到您的對話。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8: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子 102-11-15 21:56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如果有能否請教詳細一點的說明呢 謝謝

胖子 102-11-15 21:49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面下訂之後 男方把取貨單拿走 後來也私自把

貨物領走 但女友依舊要向永旺公司繳這筆錢 我們已向警局備案

侵占 警方也受理了 並建議不要再繼續繳下去 但永旺不接受這

種說法 並說會提告 警方說法是到時被告的話 可將備案紀錄當證

據 但民事方面 警方並不了解 想請問的是要是到時永旺公司對女

提告的話 要是我們出示備案證明 這樣女友還會被告成功嗎?會

有另外的民事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1-15 22:51

您好!因為分期付款契約是存在於女友與永旺之間,而詐欺者是契約以外的第三人,永旺應也是受害者,因此女友可能無法撤銷契約,而應繼續繳錢,女友的損失只能另外請求男方賠償;另外,若因永旺的過失男方才得以領走貨物,女友也許可以主張未收貨而拒繳錢。以上謹供您參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23:35
回覆 胖子 的發言內容:

女友的前男友謊稱他是業務 向她推銷兩台平板電腦 需用分期付

款的方式 後來到店 ... (恕刪)

有無侵佔必須看有無保留產權條款。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k 102-11-15 14:16

本人日前於網路拍賣平台『YX拍賣』出售自有二手相機。並於於基隆市仁愛路上交易。

告訴人仔細查勘並測試相機約20分鐘後,同意以新台幣1XXXX元購買,當下使用現金交易完成。

交易過程雙方相談甚歡,毫無任何不悅與衝突。

交易完成後約1~2日,告訴人突然於凌晨(約00:20時)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質問我:『為什麼相機卡座上沒有序號及』?

本人回答:『由於問題過於專業,本人並非專業玩家,並沒有查詢及聽說過相關問題』?

接著又出於關心買家並表示負責的詢問:『請問您是遇到什麼困難或者是您權益受損嗎』?

例如:您帶回去的商品發生故障?不勘使用?還是送修遭到保固廠商拒收?亦或者發現商品與我當初敘述的有不實之處?請他提出疑慮,本人將協助解決。告訴人卻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隔天一早約09:00時,本人再次使用手機通訊軟體詢問告訴人關於他對於商品如果有任何疑慮請他提出,如果沒有疑慮請不要於凌晨時打擾我。

買方依然保持沉默,本人表達不滿之情緒,告知告訴人不應該於凌晨傳送訊息擾人清夢後又不做出任何回應,沒想到告訴人竟僅回答一句:『不是你問什麼我就得回答』。

本人不滿的詢問告訴人,您在凌晨傳送訊息問我問題,我問您有何疑慮可以協助您解決,您竟僅回答我一句:『不是你問什麼我就得回答』。

那是不是爾後您對商品有任何問題我也都這樣回答您就好了?告訴人隨後表示不作任何回應,但將會把雙方對話過程放傳至個人網路部落格以示公評。

本人表達那是您的自由,但是商品沒問題,您卻在凌晨沒事找碴,在本人回答並提出問題時您卻又自知理虧開始保持沉默,最後還要把對話過程上傳至個人網路部落格並附上本人露天拍賣網址,是否試圖抵毀本人信譽。


卻在日前收到警局通知書,要求我到案說明?案由為:妨害名譽,告訴方提供的證據裡有些字眼,如宅男、小屁孩、活在網路世界裡等等。

以及我在該拍賣平台另開新頁面沒有指名道姓的抱怨此事件。請問律師,我是否可以答辯那是因為告訴方於凌晨時打擾我導致我使用情緒性的字眼,情緒之表達,表達本人不滿之情緒,並無妨害對方名譽侮辱對方之意圖。

而我在該拍賣平台另開新頁面沒有指名道姓的抱怨此事件。係以虛擬ID身份上該拍賣網站,網路雖屬公開環境,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該拍賣須經由註冊虛擬ID後使可參與發文與回應,而告訴人與小趙所註冊之的虛擬ID,在該網路空間中只是其參與該拍賣的一種方式,一般使用者無法透過ID取得關於使用者的真實身分或特徵。且告訴人(即發文者)僅是一般使用者,亦非現實生活中知名人物,其ID並無法讓人一望即知其所代表之現實人物為何,故小趙之發言對於該ID背後實際使用者之真實身份人格權並無侵害。


係以虛擬ID身份上該拍賣網站,網路雖屬公開環境,為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該拍賣須經由註冊虛擬ID後使可參與發問與回答,而告訴人與我所註冊之的虛擬ID,在該網路空間中只是其參與該拍賣的一種方式,一般使用者無法透過ID取得關於使用者的真實身分或特徵。且告訴人僅是一般使用者,亦非現實生活中知名人物,其ID並無法讓人一望即知其所代表之現實人物為何,故我的拍賣頁面對於該ID背後實際使用者之真實身份人格權並無侵害。
最後想請問律師

到警局作筆錄時可否人到現場然後用事前準備好的書面表示? 是否絕對移送地檢署? 是否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起訴? 已準備刑事答辯狀,請問遞交的時機?跟交給誰? 如果要再判決前達成和解,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失去自身權益認被告宰割? 過程當中告訴人有無任何地方可以讓我提告?如凌晨傳送訊息擾人及擅自將對話內容公開於私人部落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到警局作筆錄時可否人到現場然後用事前準備好的書面表示?
警局通常以問答方式制作筆錄,當然您也可以提您的書面資料交給警察附卷. 2.是否絕對移送地檢署? 本件基本上是會移送地檢,警察無權私自結案.
3.是否有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被起訴? 當然會有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也有可能不構成犯罪.
4.已準備刑事答辯狀,請問遞交的時機?跟交給誰? 答辯狀建議在移送給地檢,並查詢到案後,再直接遞交給地檢署即可.
5.如果要再判決前達成和解,要注意哪些事項,才不會失去自身權益認被告宰割? 若要達成和解,則要註明對方放棄民刑事之追究.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RC 102-11-15 11:36

律師,您好!

若想以簡訊提告對方恐嚇,請問該如何做?

可直接帶資料去戶籍地警局備案嗎?會不會不受理?

還是去台北地檢署直接做筆錄比較好? 或有其他建議? 

謝謝!

應檢附事證,提出告訴狀提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SRC 102-11-15 13:34
回覆 SRC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若想以簡訊提告對方恐嚇,請問該如何做?

可直接帶 ... (恕刪)

去警察局備案,多久會送至地檢署偵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從到警局報案至移送至檢察官,中間有可能會有約一個之久或更長的時間,建議可以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甄 102-11-15 09:49

律師您好:因買東西與4名國中生發生口角.4名國中生當場辱?三字經.臨走前還說小心不要踩到狗大便. 請問:這樣有構成污辱罪.那未成人是否就沒有刑責呢?我該如何提告?

 您手上有證據嗎? 如有可具狀提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11
回覆 小甄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因買東西與4名國中生發生口角.4名國中生當場辱?三字經.臨走前還說小心不要踩到狗大便 ... (恕刪)

有其他證人嗎?如果有證人證明有罵三字經,可以向警察局提出告訴。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mallcase 102-11-15 09:15

小弟於10月底時,在十字路口(無交通號誌)發生擦撞,但當時過於緊張沒停留在現場,被對方驗傷後(胸部挫傷)以肇事逃逸提告,我很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賠償部分也依照對方所開條件付清了,目前也已對方達成和解,想了解我後續該做些什麼才能把刑責降至最低

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1.這案子會由檢察官做判決,還是會直接上法院由法官判決

2.檢察官(緩起訴)、法官(緩刑)這部分我該如何來作爭取

3.緩起訴緩刑時效為多久

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與受傷之被害人達成和解,則應該算是方向正確而有了比較好的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處分基礎條件,不過後續是否能夠順利獲得緩起訴最終還是要看承辦之檢察官了,畢竟那是檢察官的權限,在此建議您開庭時態度懇切、坦誠面對肇逃之事實(沒有必要的話,不要去講太多不相關的理由、藉口,那是沒有意義的),則由檢察官的角度來看,多少會就有關犯後態度認定上、審酌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部分是有所助益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12
回覆 smallcase 的發言內容:

小弟於10月底時,在十字路口(無交通號誌)發生擦撞,但當時過於緊張沒停留在現場,< ... (恕刪)

既然和解,那就積極爭取有無緩起訴之空間。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翰哥 102-11-15 03:08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個現實的朋友,

她在玩網路遊戲,認識一個男生追求她很久,之後那男的追求不到,由愛生恨

到處散播她的FB連接以及遊戲的ID,暗喻是妓女、破麻等等的不堪入目字眼

但是我朋友因為未成年,因此害怕被家人知道,會讓家中的氣氛怪怪的

所以來這裡提問一下,是否可以代替那未成年的朋友來提告呢?

在有對話紀錄的證據和照片也知道對方是誰,以及姓名電話以及就讀大學的情況之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固然可以提告,惟告訴人應為您朋友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您無法代他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AL 102-11-15 02:02

您好:

近日有人以「匿名」方式在一個公開論壇罵我(我的暱稱,暱稱總共4個字,他提及了其中兩個字)「婊子、公廁、雞掰」等等的不雅字眼,也辱罵我朋友為「肥宅」(同上,也是以暱稱辱罵),他自稱自己有VPN,查不到IP。

我知道他本人的Facebook帳號,也知道他的手機號碼與學校,對方還在一個不公開的臉書社團(總會員約1600人)罵我破女(時間為2013/11/13),更早之前也在上述論壇放置我的照片與臉書連結並辱罵我(時間為2013/06/19)。

於六月左右我有去警察局詢問提告相關流程,無奈警察似乎態度有些敷衍,只打電話辱罵我的人,口頭上警告他。本想就這樣算了,沒想到最近他又再犯,故不願再隱忍,希望您們的律師團對能給我一些專業意見,例如是否能提告、對方觸犯的法條、簡易提告流程等等的,萬般感激,在此先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51
回覆 SAL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近日有人以「匿名」方式在一個公開論壇罵我(我的暱稱,暱稱總共4個字,他 ... (恕刪)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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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提告刑事妨害名譽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阿東 102-11-15 01:58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簡述如下

我父親經商失敗,人失蹤跑路了

現在有些債主出現討債,還有父親的一些卡債貸款我們做兒子的無力攤還

請問:

(1)如果債主要提告或已寄出存證信函,這樣母親的房子會有影響嗎(被法拍或凍結資產)?

(2)父親的卡債,母親為附卡人,這樣母親的房子會有影響嗎(被法拍或凍結資產)?

是不是我們要快點將房產脫手以自保?

非常謝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5 08:51

母親的房子會不會有影響,要看具體情形而定。

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附卡人的責任信用卡契約都有應與正卡人負連帶責任條款,但實務上有些法官的看法還是會讓附卡人不用負連帶責任,但有鞋還是要,這牽涉法律見解,至於要怎麼處理對你們才最有保障,要詳閱相關資料後才能決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S.D.K.S 102-11-14 20:30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2013.11/14已收到新北地檢署.慎股.(偵)刑事傳票.應到日期~11/25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 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已第四次!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持續復診中)。 本人 6F逾期裝修敲打電鑽錄音錄影蒐證(全)。 3G.Line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申請法扶會.(11/18去報到) 11/25我會帶所有供證前去新北地檢署.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
如果符合法律扶助資歷要求 那法扶應該會給予是當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