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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妤 104-04-28 00:47

各位律師你們好:
由於前陣子我在晚上接到詐騙電話因而被騙了不少錢,之前有在台北檢察署開庭過一次,但因為我是從高雄北上火車誤點延誤了15分鐘, 我有事前打電話說因火車誤點會晚到不知道是否可以等,檢察院是回覆我說可以檢察官還沒有下庭,但我到場時卻已經結束且檢察官不再開庭(被告還在現場還沒走),因此我寫了陳訴狀請求再開庭一次,但這兩天卻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面寫著另一被害人當天以和被告達成和解,被害人表明不願追究一切情狀,予以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想請問

我認為這樣的簡易判決並沒有顧慮到我的權益就從輕量刑,也沒有回覆我陳訴狀所陳訴的問題,這樣的小案件就會直接結案嗎? 我需要再寫一次陳訴狀聲請開庭嗎?

我不是一定要完整的錢都要回來,但我認為檢察署並沒有顧慮到我的權益而想要申訴,我認為這個判決我並沒有同意達成和解,這樣的判決我認為不妥,請問還有機會申訴嗎?

猴子 104-04-27 15:09

目前程序:存證信->支付命令->簡易庭調解
在民國97年欠了電信費用,當時因為失業手頭上資金又不夠,所以沒有還清,時隔沒多久便沒有再催收,後來是一間叫做 元誠資產 的催收,並說明債權已經轉讓,但由於沒有文本與證明,所以並沒有理會,後來也陸陸續續收到存證信接著就不了了之,一直到今年104年,又換了一間叫做匯誠第二資產,來電催收3.4萬欠費說明包含 利息 違約金 電信費用 等等,但也沒有任何文本 證明 明細,我之前上網查過,許多人遭到這種詐騙,故要求對方提供相關文本,對方也不提供,
再來今年4月 收到了 支付命令,我馬上提出異議駁回後,事隔一周 前幾天又收到 簡易庭調解通知,這次我人必須到場,且選定時間是在我要上班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已經要求對方提供文本都不願意,現在有工作也不是不處理,但3萬多現金對我來說是大數目,不可能要我給我馬上就給,經不起詐騙~  再來打電話給電信商也說時間太久,無法調閱當初的電信費用帳單
請教有經驗的朋友是否可以告訴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是否有我可以主張的權益~?

電話去法院聲請閱卷,這樣資料會比較清楚。

猴子 104-04-27 11:17

目前程序:存證信->支付命令->簡易庭調解
在民國97年欠了電信費用,當時因為失業手頭上資金又不夠,所以沒有還清,時隔沒多久便沒有再催收,後來是一間叫做 元誠資產 的催收,並說明債權已經轉讓,但由於沒有文本與證明,所以並沒有理會,後來也陸陸續續收到存證信接著就不了了之,一直到今年104年,又換了一間叫做匯誠第二資產,來電催收3.4萬欠費說明包含 利息 違約金 電信費用 等等,但也沒有任何文本 證明 明細,我之前上網查過,許多人遭到這種詐騙,故要求對方提供相關文本,對方也不提供,
再來今年4月 收到了 支付命令,我馬上提出異議駁回後,事隔一周 前幾天又收到 簡易庭調解通知,這次我人必須到場,且選定時間是在我要上班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已經要求對方提供文本都不願意,現在有工作也不是不處理,但3萬多現金對我來說是大數目,不可能要我給我馬上就給,經不起詐騙~  再來打電話給電信商也說時間太久,無法調閱當初的電信費用帳單
請教有經驗的朋友是否可以告訴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是否有我可以主張的權益~?

Peter 104-04-26 02:29

本人有英文需要加強的需求,於04/25去了巨匠美語詢問費用和課程,由於我想要先試聽課程,時間是訂在下禮拜五(05/01)試聽,所以巨匠就請我先繳台幣300塊的試聽費用(沒給任何收據)。

巨匠美語拿了一張通信貸款的單子給我填,他們說我要填這一張才有辦法向他們主管幫我保留課程的專案(因為專案有期限),當下我聽到保留課程專案,所以我才傻傻的填了那單子。

那一張通信貸款單子我填了一下發現不對勁,所以我只有填我的基本資料(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這些),他們還有拿另外一張單子要給我填,也是信用卡之類的,但我沒有填,以及我填了另外一張個資法的單子,他們有影印我的身分證正反面,當下我有請那位跟我接洽的巨匠小姐必須在表格旁邊填寫一些證明文字,表示我只是要試聽而已,所以巨匠美語的小姐就寫了『5/1體驗課程後,再決定,xxx』,但我也是怕她寫的這句話沒什麼作用,怕她還是有辦法跟銀行那邊請款。 

後來我回到家後越想越不對勁,上網查詢有很多此類型詐騙案例,就是讓消費者用試聽的方式收取幾百塊的費用,並在請消費者簽貸款的申請書,結果消費者就會收到銀行的帳單了。

信用卡號和財力證明那些我都沒填,但這張通信貸款單子的最下面,有一個申請人聲明書說明的申請人中文簽名這部份我有簽名。但是我後來想一想我沒有填我的信用卡號碼這樣他們是否有辦法向遠東銀行那邊用帳單的方式請我付費。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由於本人只是想要先試聽,當下也告知巨匠美語補習班的員工(對方有兩個人在場),但巨匠美語補習班卻拿這張通信貸款的單子給我填,而巨匠美語補習班的人員在最右上角的地方填上了金額,有點像強迫銷售方式,意思要叫我直接付錢分期付款

我明天一早去他們店裡用錄音的方式跟他們說我沒有要試聽了(如果試聽費用300塊拿不回來沒關係),並且取消我和巨匠美語所有的合約,告知他們不得使用我的通信貸款申請書向銀行進行請款動作。我會去消保官那邊備案,去郵局買存證信函

請問我上述的作法是否具有終止課程合約的效力?

除了上述的方式外,請問我目前該怎麼辦。

那份通信貸款申請書的正本還有我有簽一份個人資料保護法,他們影印我身分證的部份,這些資料我是否有辦法拿回來呢?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我填的那張通信貸款申請書,我有拍照,請參考http://ppt.cc/B~kK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6 14: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申請書已經註記,故而對方不得違法適用,否則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2、您可以要求取回或是銷毀申請書及您的身分證影本。

3、本文建議您可以先去補習班要求取回,倘若對方拒絕再申訴即可。

哼哼 104-04-25 08:23
日前我在網絡上認識網友 然後他叫我投資一個叫圓夢計畫他說投資一股是71.4萬一個月可領2萬2的利息 他說沒那麼多錢可投4分之一股是17萬8千五百元。我只拿到一期5500的利息(4分之一股就不是已我名義投資)也沒有簽署任何契約。新聞就爆出圓夢計畫是吸金詐騙的 ,然後我們用line他說會 個人賠我 但之後就封鎖我了 我不知他家住址 直到報警才知道他住家 開了一次庭就以上我敘述的 。 開了第二次庭 他帶了證人 ,證明真有投資這件事 。 數日後我收到不起訴分書 裡寫告訴人7日內以書狀不服理由,向臺中分院檢察署檢查長聲請在議。 請教客位我該如何寫不服理由,跪求幫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議聲請書應針對不起訴處分書之理由予以反駁,但若本件本認定是投資行為,確實會對您比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5 22:53

 需要說明有何原偵查機關有偵察不備之情形,並具之提起再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向高檢署再議,若超過七日,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arc 104-04-23 20:21

您好:

我在奇摩拍賣買了1支2手的I6

當初在下標前,我有問他

是I6原廠,保固期間內,功能正常,來源正常的機子嗎

他回答我是的,我才下標購買

但收到貨後發現是山寨版的I6

當初他沒有留電話,都是用留言的方式聯絡

我後來留好多次言,也提出最後不排除以法律途徑處理

但他都一直沒有回我

我現在想報警告他詐騙

請問我該如何做

流程和該準備、注意的是什麼

麻煩您協助解答

謝謝您

阿賴 104-04-22 12:18
網路上遭惡意賣家詐騙金額新台幣6000元整 已報警處理 若要上法庭打官司該準備什麼 能如何向對方求償求償什麼 那金額最高能求償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把當初遭欺瞞、交易紀錄、資金流向等證物提供給員警。

2、倘若您的金錢損失就是6000元,則依法可以請求賠償6000元,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一般民事起訴要求對方賠償

小思 104-04-22 08:55
已經跑警局報案 不知道警員是否呈報上去 已經跟詐騙和解 請問我簽屬和解書就好了嗎? 還是有其他後續處理要弄?

1.  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敘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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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Candy 104-04-17 18:39

您好:

情況:被詐騙,下周要第一次要去法院,對方才假釋,且有多項前科,他已想私下合解

請問

1.合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如果他分期之後,某期不付該款項,可否請求在走民事庭,且費用可以他出嗎?

(請問付款前是開庭前還是開庭後)

3.因為他是個窮鬼,可否強制申請牢中的薪資作為補償

(麻煩三個問題都回覆 ,如不方便至少要回第三個問題,謝謝)

一、可以調解處理。宜拿實質利益。可約定利息

二、分期的話宜載明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調解成立與確定判決同其效力不用再走民事庭。

三、可聲請執行其獄中收入,但如果金額不高可考慮放著生利息

四、如執行無效果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Candy 104-04-17 12:30

您好:

情況:被詐騙,下周要第一次要去法院,對方才假釋,且有多項前科,他已想私下合解

請問

1.合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如果他分期之後,某期不付該款項,可否請求在走民事庭,且費用可以他出嗎?

(請問付款前是開庭前還是開庭後)

3.假設他要分期一個月要給我5000,但因為之後要做牢,牢中薪資很低,這樣他還付的出來嗎?(他是個窮鬼)

4.他說他住的管轄有在監控他,現在工作有兩萬元薪資,真不知道可不可以信

(抱歉本人不是很法律,且很怕再次被他騙,麻煩您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7 16:51

您好!

私下和解就不要分期,應要求當場全額付清。如果一定要分期,那就到法院寫調解筆錄,這樣如果對方一期不付,才可直接強制執行。不過,若對方沒財產強制執行可能也是白忙一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ndy 104-04-16 22:37

律師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 我4/15在網路上買書,賣家說4/16才會將物品寄出,但4/15晚上約8點就有人說有我的貨要簽收,我害怕是詐騙集團,便在電話中問對方是郵局還是哪一家快遞公司,(我電話錄音存檔)但對方一直不肯說,使我不快,後來我便在拍賣網站私訊給賣家如下: 「明明你留言說4/16會寄出,剛才有個死活都不肯說自己是哪個單位的人,說有我的書,要我簽收,
晚上時間,現在詐騙手法又那麼多,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就跟他吵說,賣家說4/16才會寄出,現在這個不是我訂的書,對方又急,我看包裹上是你的名字和註明「xx小店」我才敢簽,我簽完後,他連簽收聯也沒給就急著走了,而且打電話給你要確認也不接。」 但賣家今天(4/16)卻回我說: 「針對昨天你留的這句話;剛才有個死活都不肯說自己是哪個單位的人;書店法務已經確認是妨害名譽,會依法對買家提出刑事告訴,再請留意傳票筆錄通知!」   但我卻不知道我妨害了誰的名譽,請問我這樣會被提出刑事告訴嗎?   我無法請律師,又該如何應對呢? 這種案件,追訴期一樣是六個月嗎? 如果被提告,我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呢?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17 00:12

1.私訊應非其他網路瀏覽者所能知悉內容,故是否有影響賣家信譽評價尚有疑問

2.賣家留言出書託寄日期與實際送達日期有誤差,買家小心謹慎是有理由

3.但對方是否提告,主張的詳情以及證據為何均未知,故如涉訟還是找律師辯護或代理,並提完整詳盡的答辯書狀,會較妥(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JOJO 104-04-16 14:23

此案為民事不當得利~~因遇詐騙在香港銀行之洗錢人頭帳戶~~需到香港區域法院提民訴~台灣人可到香港跨國提民事訴訟嗎??還是臺灣的海峽兩岸互協可以幫忙提供協助幫原告受害人在臺灣向香港區域法院提出??有律師懂這方面能幫我嗎???

Dino 104-04-13 23:32

104年過年前,婦幼警察隊警方親自登門送通知書來家中,請我到警察局作案件調查,因為不知道是因為什麼事情,所以有點懷疑是否是詐騙,去了婦幼警察局之後,警方給我看了一份由Facebook社群網路的私人聊天室內容列印下來的資料,內容是一位國中女學生與一位跟我在FB上用同名字的人在對話,但那個人不是我,大頭貼照片也不是我所使用的,我更不認識這位國中女學生,對話內容是一些猥褻的話語,但女學生所打的內容都內馬賽克蓋掉看不見,只看見那位跟我同名字的人所打的內容,詢問警方後得知是此國中女學生上網跟人聊天,發生這件事後到學校告知老師,然後老師到報案才爆發此事件,然後因為我不知道為何我會涉及這件事,我想更詳細看那份資料的時候,警方就收走然後說我一定要當天做筆錄才讓我在看那個資料,學問警方任何事情也都不做正面回答,只說我涉及一件性侵害案件,我是犯罪嫌疑人身分,並且還拐彎抹角的說這不關他的事,要不要做筆錄是我家的事,不做筆錄就不讓我知道更詳細的內容,讓我覺得事情非常詭異,一度懷疑是被栽贓,之後還是由母親陪同作了筆錄之後離開;4/13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內容是請我4/20至偵查庭,案件為妨害性自主罪,我變成被告身分。

關於突然發生的這件莫名其妙的事,想詢問律師們,我怎麼會涉及這樣的案件?在FB社群網路上跟我使用同樣名字的人也會涉及並列為被告嗎?上法院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或證據來證明我是清白的嗎?但是我什麼都沒做也拿不出什麼證據吧?口頭說明會被接受嗎?當天上法院我應該獨自前往還是由家人陪同呢?此事件我會不會是被栽贓或誣告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4 06:30

1. 妨害性自主類型包括性交與猥褻,若沒有這2個行為,是不會成立的。

2. 您可提出您fb上的帳號證明那不是您本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於警局製作筆錄後,應係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被傳喚之被告及辯護人得以進入偵查庭,因此您的家人是無法陪同進入偵查庭,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於接受偵訊前,應先與律師討論。至於臉書帳號的部分,您應設法釐清帳號並非由您使用。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FB上面與對方對話的人不是你,你可以在偵查庭中表示係他人與你同名而已,你並非該行為人。另外,你可以請求檢察官FB及電信公司調查對話時間該行為人的IP位址及IP使用人資料,以證明該人並非是你。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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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行自主為重罪,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

另外,建議聲請調查對自己有利之證據,比如說聲請調閱臉書ip資訊,以證明字清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7

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Joanna 104-04-13 20:23

律師您好,




日前我於人力銀行網站上投遞履歷,不久便接獲一封e-mail,對方自稱透過人力銀行看到我的履歷,說有適合的職缺,兼職可增加20000~50000收入,於是我在1/10跟對方聯絡,對方跟我說是線上博彩,每個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大,帳戶不夠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一個禮拜領2000,一開始有想說是否人頭戶,因為本人在澳門工作就是在賭場工作,所以當時不疑有他,就依照對方的只是於4/8寄了四本存摺跟卡過去,也將卡片密碼改為他們指定的密碼,當時想說就算被騙,帳戶也是好幾年前申請沒在使用的馬上把帳戶停止即可,沒想到今天4/13便接到兆豐銀行打來的電話,說我的戶頭不正常交易被列為警示戶頭了,連忙趕緊打去其他三家銀行要掛失,他們都告知我都被停止服務了,今日4/13下午我也直接到家裡的大警局告知我遇到這樣的事情,他卻只叫我到戶籍地報案,剛剛我已經先上165反詐騙報警,晚點應該就能到家裡附近的警局做筆錄,那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會不會吃上官司,或是我應該還要做些甚麼?因為我過陣子還要再回澳門工作,怕會有所影響!!!!



我有上網查詢了很多相關資料,有看到一些人說就算我去報警也沒用!但是因為現在警方還沒主動找我,那我今日主動先行報案有用嗎?



我立即打電話掛失是不是也於事無補了?



現在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將後續傷害降到最低

 

懇請大家的幫忙!!!!!!

葉宏 104-05-05 16:07

我遇到的狀況跟妳一模一樣,同批人所為跟檢察官訊問時一五一十的交代清楚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的,我當時他們詐騙集團用line面試時還教我遇到了怎麼回答檢察官當時是叫我說遺失或被偷走了,所以我也因為照他們教的說才最後被起訴,最後是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我有悔意所以判緩刑,給妳參考,若是在訊問時妳就老實交代過程應該是不會有太大的事的。

妳當初寄出後如果馬上告知銀行帳戶遺失停止帳戶就不會有事了但是現在已行不通,找警察沒用,妳現在只有等被害人出現報案了,等分局偵察隊的詐欺承辦人員跟妳聯絡時再去跟他們交代清楚了。老實說才會沒事,要是說遺失或被偷時檢警一定會問那妳密碼對方如何知道還去提款,那樣說只會像我狀況一樣落得被起訴處分。

妳可以去戶籍地分局先備案說明妳的帳戶被詐騙集團騙去當人頭戶了,如果妳有收到了詐騙集團匯給妳的錢的話那妳就糟糕了,會像我一樣被當幫助犯起訴,若您完全沒拿到半毛錢的話就可以去報案,說妳的帳戶被騙去當人頭戶,並把過程都交代清楚了。應該就沒事了,但是妳如果有拿到了錢,那就請妳乖乖等警方通知妳吧!妳要去跟被列為警示帳戶的銀行問清楚是那個分局通報的再趕快跟該分局聯絡瞭解狀況,看是否是被害人報案,所以你被凍結帳戶,這點很重要,因為以後要解除還是會經過警分局,所以最好主動聯絡瞭解,不然之後的等待會非常的久喔!

PS.現在打電話掛失已沒意義,因為妳是自己寄出的,所以妳其他帳戶都算是衍生的管制帳戶。

阿忠 104-05-28 18:59

請問葉宏大哥

我的狀況也是差不多

請問您當初的緩刑是多久呢?

可否易科罰金

佳佳 104-07-05 22:02
回覆 阿忠 的發言內容:

請問葉宏大哥

我的狀況也是差不多

請問您當初的 請問您案子到最後怎麼結案?起訴?易科罰金?我現在也卡這個問題.........感恩

 

Joanna 104-04-13 17:45

律師您好,


日前我於人力銀行網站上投遞履歷,不久便接獲一封e-mail,對方自稱透過人力銀行看到我的履歷,說有適合的職缺,兼職可增加20000~50000收入,於是我在1/10跟對方聯絡,對方跟我說是線上博彩,每個禮拜客人輸贏結算兌匯,存取金額大,帳戶不夠用,公司要找配合提供帳戶給客戶下注,一本帳戶月領12000,一個禮拜領2000,一開始有想說是否人頭戶,因為本人在澳門工作就是在賭場工作,所以當時不疑有他,就依照對方的只是於4/8寄了四本存摺跟卡過去,也將卡片密碼改為他們指定的密碼,當時想說就算被騙,帳戶也是好幾年前申請沒在使用的馬上把帳戶停止即可,沒想到今天4/13便接到兆豐銀行打來的電話,說我的戶頭不正常交易被列為警示戶頭了,連忙趕緊打去其他三家銀行要掛失,他們都告知我都被停止服務了,剛剛我已經上165反詐騙報警,晚點應該就能到家裡附近的警局做筆錄,那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會不會吃上官司,或是我應該還要做些甚麼?因為我過陣子還要再回澳門工作,怕會有所影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4 21:5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相關包含遭欺騙的事證給員警。 2、目前您會遭列為犯罪嫌疑人,在申辦帳戶、出國等都可能會受有影響。
Joanna 104-04-15 00:3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檢附相關包含遭欺騙的事證給員警。 2、目前您會 ... (恕刪)

今日4/14已置警局製作筆錄!也提供相關檢附!警方只要我等!所以我現在真的只能等了嗎?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15 12:08

您好,本人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高雄及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律師

賴id ncc101ds  亦可委任律師,有關出國請假部分,委託律師跟法院、檢警聯繫,以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通緝

無罪答辯的例稿給您參考。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亞諾 104-04-19 21:49

 我們可以一起找律師來處理嗎?我和你遇到同樣的問題,我是在報紙看到有銀行貸款的專案,對方要求我繳交存摺封面和雙證件影本及提款卡(密碼),對方還用大眾銀行的客服電話跟我確認資料無誤,我現在戶頭已經變成警示戶了,請各位有相同遭遇的人可以和我一起處理問題。

Joanna 104-08-12 03:28
回覆 亞諾 的發言內容:

 請問你現在處理得怎樣了呢? 因為我現在人在國外工作我根本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aiad 104-04-13 15:08

請問 我於個人臉書上轉貼告訴人之負面消息(詐騙網友金錢且有判決書證明此詐騙行為為事實),我有註明其告訴人Id,請問這樣被起訴之機率高嗎? 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3 16:50

Dear Aid,

如果對方已經被偵查終結被起訴了 那麼就沒有問題 但如果本案尚在偵查階段 沒有一份起訴書可佐證的話,則您可能已經對對方的隱私權構成了侵害。

 

以上說明供參~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iad 104-04-14 02:24
回覆 姜律師 的發言內容:

Dear Aid,

如果對方已經被偵查終結被起訴了 那麼就沒有問題 但如果本案 ... (恕刪)

謝謝姜律師的解答 目前已做完筆錄 不知道開偵查庭的時間大致要多久 謝謝

aiad 104-04-14 02:25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 ... (恕刪)

謝謝建議

1.  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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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志凡 104-04-12 21:07

因為被詐騙,想拿回自己的錢,

1.請問一定要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拿得回來自己的錢嗎??

2.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是 只要寫訴狀交給書記官就行,還是...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另行支付裁判費嗎?提起時機為何??

附帶一問

4.詐欺案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可不可以請假?

因第一次遇到訴訟案件,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望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們給予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自動還款,則應提起訴訟才能取得強制執行的效力,而提刑事附帶民事訟訟,應於被告被起訴後提起,並應擬狀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優點,即無庸支付裁判費,刑事庭告訴人可以不用到庭,但若刑事附帶移送民事庭審理,則原告仍應到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2 23:17

 

1.請問一定要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拿得回來自己的錢嗎??也可以直接民事起訴,差別在於要付裁判費

2.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是 只要寫訴狀交給書記官就行,還是...不管哪一個程序都要寫起訴狀。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另行支付裁判費嗎?提起時機為何??不用!起訴後即可提。

附帶一問

4.詐欺案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可不可以請假?不一定。可以。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先提起刑事告訴,待起訴後,方有附帶民事訴訟,然您亦可同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即無須受限於待刑事起訴後,方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問:請問一定要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拿得回來自己的錢嗎??
答:如果要採刑事案件先走的方式,那麼你最好要有把握刑事案件會告得贏,然後要注意二年的民事請求權時效,雖然刑事案件在進行,但是民事沒有在二年內提起,仍然會有罹於時效消滅的問題。 問:提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是 只要寫訴狀交給書記官就行,還是...
答:附帶民事起訴狀,必須要案子已經由檢察官起訴之後繫屬在法院審理,起訴狀交給承辦股書記官或是法院收狀處。 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另行支付裁判費嗎?提起時機為何??
答:附帶民事不用繳裁判費用。案子已經由檢察官起訴之後繫屬在法院審理中即可提起,即你收到刑事起訴狀之後就可以提出附民起訴。 問:詐欺案被害人一定要出庭嗎?可不可以請假?
答:被害人不一定要出庭,是可以寫狀紙給法院請假,但由於詐欺案件的成功率不高,如果被害人沒有出庭說明,而法官又沒有辦法釐清中間的詐騙過程,那麼案子很可能會告不成。
浩浩 104-04-12 18:36

我來自弱勢家庭 從小父母因故過世
自己本身年又飽受身心疾病所苦 孤依無靠 皆有證明

上網求助曾遇詐騙 身陷官司
是個對方亂告我的案子 毀謗傷害

因我21號要到一審開庭 新北地院
而我住雙連這裡

我希望有好心律師幫我把審理延遲
因自己目前是個手受傷的病人

還有時間上急迫關係
加上之前要幫我的法扶律師 避不見面
小弟急需要有好心律師幫忙 和幫忙遞答辯狀和出庭

我預算是1萬5內 希望可以替我伸張正義
這案子是99%無罪 但法律程序我完全不知怎麼進行

可以好心人來信可憐幫幫我 幫我遞答辯 請假延後 和出庭

已有一審法庭傳票


chloe0520a@yahoo.com.tw 黎小弟
或+我line拜託

 

Sally Chen 104-04-12 08:20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這件案子已收到地方法院傳票,而先前警方已抓到詐騙集團的車手,我先請問:

1:我收到同一天差2小時,2個案號的2張傳票,可是我只有一個案件阿,還是有幾個被害人就會偵查幾次?

2.通常有抓到車手,人頭戶的刑責會如何呢?(我想先有心裡準備)

3.我需要帶什麼去法院?

以上,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最近一個月沒工作但要付家用,4/7在網路上看到借錢網刊登的其中一個廣告,號稱身分證小額借款(對方解釋只提供影本辦貸款,非正本),誤入了圈套,4/8將身分證健保卡正反面影本,三份存摺影本,三份提款卡正本及密碼以宅急便寄給對方,4/9他有打電話跟我說收到了,約4/10見面簽約,4/10他沒赴約,謊稱他們業務手機沒電請我再給他時間,這中間我前同事有聯絡我說銀行通知我的帳號(前公司薪資戶)變成警示帳戶,請我快去了解,我當時沒有懷疑,只覺得是辦貸款的程序出了小問題,並沒有重視。一直到晚上我分別打電話去我提供給他的三間銀行查詢,這幾天皆有多筆金流但非經我手,我才知道嚴重性,申請了掛失。隔天一早去了警局想報案,警察說已成警示戶就是有人報案了,我不用報案,皆不受理。只叫我回家等傳票到警局做筆錄。我想請問1.我目前能做的,就是等待嗎?能不能有辦法知道是哪個警局提報的,我自動去做筆錄解釋,會不會較快,較好?2.目前能收集的證據是不是就是,在借錢網該詐騙集團的廣告畫面,宅急便的單子,通聯記錄?有沒有建議再準備什麼檢查官跟法官會較相信我?3.做筆錄或上法庭時照實說之外,有沒有再強調什麼對我較有利?4.有沒有可能做完筆錄,提供了證據,就被採信,結案,不用跑法院?5.開庭是會在我戶籍地的法院嗎? 6.我三個帳戶成為警示帳戶,是不是我就會有三個或多個案子(同帳號不只一人受害),或會合併成一起案件?7.以您的經驗,此類案件通常法律程序會跑多久呢?通常會怎麼判呢?8.因為我剛找到工作必須新開戶,我看網路說有警示帳戶還是可申請薪資戶,只是不能atm領,需臨櫃,想確認是真的嗎?我去開戶或我臨櫃領錢,會不會行員誤以為我是嫌犯報警抓我(真的有點害怕)?就算可以辦薪資戶(我以公司通知我錄取的簡訊銀行),公司會不會因此查詢到我有其他帳戶變成警示戶?以上,謝謝您耐心看完我所有的疑惑,也先謝謝您提供的寶貴意見。

 

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保障您的權益,如需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亦或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 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2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並非被害人,故而無法主動報案,倘若員警不讓您主動到案說明時製作筆錄,則您僅能等候通知。

2、無。

3、如實陳述即可。

4、此類案件倘若您採無罪答辯,檢察官大多不敢直接給予緩起訴或是不起訴,會把您起訴之後由法院判決。

5、您的住所地、行為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6、會併案。

7、依據被害人多寡、承辦人的辦案態度等而有所影響,不能一概而論。

8、可以辦薪轉帳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亞諾 104-04-19 21:54

 

我們可以一起找律師來處理嗎?我和你遇到同樣的問題,我是在報紙看到有銀行貸款的專案,對方要求我繳交存摺封面和雙證件影本及提款卡(密碼),對方還用大眾銀行的客服電話跟我確認資料無誤,我現在戶頭已經變成警示戶了,請各位有相同遭遇的人可以和我一起處理問題。

曉萍 104-04-10 07:08

我因為有車貸壓力 家人又在醫院~想說先找報紙看有沒有日領現賺的工作,我就看見報紙上寫著 日領 男女不拘 能立即上班者佳,於是我打了電話尋問,是一個男生接,他說等等回撥電話給我,後來他都用了來自台北的家用打給我,他說工作內容是 跟賭場用現金換籌碼,底薪2000我就抽1000,然後要給客人的錢會匯到我的戶頭,我在拿給客人,所以要給我提款卡及密碼,當時我很猶豫一天,後來想想還是先作看看,因為急需用錢,於是他就跟我約面試,約在網咖外,我就給他我的履歷表還有提款卡及密碼,本來約今天22:00上班,結果他就在19:25傳line寫說(我現在人再派出所,你把卡掛掉停辦,萬一派出所找你,你說卡掉了,被人盜用,不要說到我,不然你我都有事,還有等我交保 ,我再跟你聯絡)我都還沒上班,就已經這樣,當時我嚇傻了,趕緊打電話銀行遺失,我更不放心,跑去銀行刷簿子,我這個帳戶到現在都沒使用過,會開這個帳戶是因為103年一下週轉不來,想跟銀行貸款銀行要我先開戶,後來因為銀行說我還有車貸,沒有辦法過,也因此沒在用這帳戶了!結果才還沒一天時間,我的簿子明細就出現進出的紀錄,我真的怕了,也嚇傻了,趕緊跑去警察局報案報遺失(我不敢說是因為看報紙,被騙的,因為怕警察認為我是共犯(╯?╰))警察看了我的簿子說像是詐騙集團的手法,警察就查我的帳戶,結果沒有警示,又說現在還沒有受害人報案,我還是先做筆錄遺失,警察要我明天去銀行要明細,我很擔心,真的很怕,我要怎麼辦?拜託解答 我該怎麼做?

雖然你向銀行報掛失,但是你的帳戶已經有金錢流入且已經被領出,依照目前法院的實務見解,法院會認為目前報紙及新聞對於帳戶借給他人進行詐騙的案件有大量的報導,另外行政機關也多有所宣傳,你又非智能低落之人,因此你將帳戶密碼及提款卡提供給不認識的人,顯可能知道該帳戶有被拿來做為違法使用的工具,因此會將你認定為詐騙行為的共同正犯。

另外,你將帳戶提供給別人,卻謊報遺失,這也是不好的做法。因為侵占他人遺失物會構成犯罪,你明明是提供他人使用,卻謊報,如果將來拿到你的提款卡的人說是你提供的,那你的行為會構成誣告罪喔!

建議你把看到的報紙新聞、雙方連絡的資訊蒐集好,如果對方承認是騙你的帳戶,或許你還有點救。

 

ATUT 104-04-09 19:23

線上的律師們大家好!!

如題,因為詐騙案與對方達成和解!!

目前對方帳戶還是被凍結,結果對方無法把金錢以轉帳方式匯給我

對方說有打給地檢署問過,說我必須撤銷對他的告訴,對方帳戶才能解凍...

我想請問線上各位英明的律師如何正確解凍帳戶呢?!

您好

1.因為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您與對方達成和解,您也不能撤回訴訟,但檢察官會因雙方達成和解作出緩起訴處分。

2.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必須等司法程序終結後再辦警示帳戶解除,一旦檢方予以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對方即可依判決書至警方要求辦理解除警示帳戶。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9 20:22

您好,案件全部結束後,才有辦法聲請解除帳戶凍結。

若僅有您一個被害人,或許可將該情況陳報與檢察官

另外,也可以請被告在他行直接以現金轉入,不要經過自己之戶頭。

雅萍 104-04-07 11:59

您好,我和媽媽為這件事很煩心,若能幫助解惑感激不盡~

媽媽因贈品辦了一張荷蘭銀行信用卡,收到信用卡後為了得到贈品刷了一筆消費金額後即自行將信用卡剪掉,且未通知連絡發卡銀行停用信用卡,多年後開始接到一些自稱是銀行的人員要催討信用卡債,那時我和媽媽都認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前陣子收到債權公司的債務通知(荷蘭銀行已將債權轉交債權公司),為了解是否真有這筆債務自行跟聯合徵信中心調債務資料,竟真有一筆將近6萬的債務,後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建議媽媽本人前往債權公司了解原委,發現信用卡有多筆在住家附近的消費金額,且竟還有還款紀錄,債權公司表示原債務有2萬9千元,後多年利息累積到將近6萬元,我和媽媽猜測極有可能是我先生去刷的(我先生去年因憂鬱症已自殺過世,生前有躁鬱症狀),現在債權公司想去起訴媽媽沒有善盡保管信用卡法律責任,要媽媽全額償還,事後我在猜想,會不會是因為被剪掉的那張信用卡到期所以銀行寄來新的信用卡,才被無業在家的我先生簽收冒領,想請問您,

媽媽是否負有全數償還的法律責任? 近一年媽媽才開始收到債權銀行的欠債通知,共收到兩張,若媽媽需負償還責任,可否主張不支付利息? 債權公司說要起訴媽媽,我們在法律上有哪些有利的點反駁嗎? 您建議我們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呢??

 非常謝謝!!

ATUT 104-04-06 21:52

有請線上各位英明的律師幫忙解答

就是對方有詐騙金錢上的問題,而地方法院先請我們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調解內容就是對方要分期償還金額給我 , 如果對方無意或逃避而故意不償還金錢 , 那請問我是要去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申請執行請對方償還支付金額呢??

還請各位律師能幫忙說明解答~先在此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調解有成立,則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TUT 104-04-06 22:04

請問是要到開庭的法院申請還是自己縣市的法院申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6 23:35

調解書有經法院酌定,則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若對方不履行,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唷!

ATUT你好:

請先確認你手上的調解書是否已經法院核定。

若有,應先確認聲請執行的標的(如不知債務財產可執調解書向國稅局申請對方的財產及所得清單)

具狀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應提出調解書正本,指明執行標的並繳納執行金額千分之八的執行費。

以上供參。

偉偉 104-04-06 10:11

大家好 最近我舅舅在準備婚禮的事情 因為聘金的問題有點談不攏


首先,舅舅跟那位阿嬤找來的新娘已經 公證,並且公證之後給了10萬台幣,


原本是講好4月20號婚禮之後在給20萬元台幣,不過對方之後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說公證完了女方那急著要錢,無法繼續婚禮,現在的局面是他們不退10萬元,並且又說他們不要20號婚禮之後拿錢要馬上拿,那請問各位,如果我們不結了,他們不還我們10萬元,那我們可以告他嗎?這樣算是詐婚詐騙嗎? 拜託各位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12: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毀婚並不會構成詐欺,不過可以請求返還該聘金,倘若以結婚為由詐取聘金,則可以構成。

2、請詳述過程及是否有相關事證?

偉偉 104-04-06 17:14

我們有留下對方拿錢的監視器錄像 這樣算嗎?現在是卡在對方不還10萬 然後說如果拿不到20萬 婚禮就不能繼續 並且對方有點著急的一直要拿到錢

小君 104-04-06 00:33

個人因銀行債務問題收到自稱銀行人員電訪詢問,後續由經辦人員約見,整晚都說整合,而且還問15萬的利息付的起嗎?(本來要18萬),後因查詢個人信用卡之額度(才說15萬利息),當下即利用金流服務把額度刷爆,因手機立刻收到刷卡信息....

雖然有疑點..但因工作繁忙,一個禮拜後才打去詢問..而辦理人員說...這應該早就要發現的問題了..

這更讓人錯愕~真的是詐騙....

後來因刷爆金額無法付款,現等待協商中...

請問..

1.雙方簽約..(15萬)對方有紙本,本人卻未收到合約書,如何得知對方所謂協商若未成功是否退費?能拿得回來嗎?

2.15萬利息取得是否超出正常程序?

3.辦理人員聲稱他們有配合廠商..是否能算勾結詐欺?

4.之前有人po相關疑慮,而最近知識+搜尋相關問題,最近有篇,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5040100016

請您看一下...

請您儘快幫忙...謝謝..拜託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6 08: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締約過程詳細經過,是否有相關事證提出?此部分才是判斷是否涉及詐欺行為,至於利息高低、是否有交付契約書等,都只是民事糾紛。請詳述

2、不過倘若對方是銀行端人員,建議可以向金管會檢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良 104-04-03 15:01

你好 前幾天我在淘寶網買26個  coach小方包 分成兩箱裝

後來被海關攔截 說要去鑑定是否為正品 我當初在和老闆談的時候他極力保證 是正品 也有購買證明 價格方面一個是218人民幣,因為團購降到170人民幣 這個包包原來的售價是198美金,但是outlet可以買到1折或2折的價格 所以我不疑有它 覺得就是正品了  想說可以買低賣高 請問 如果鑑定後 真的是仿品 我會有甚麼刑責呢? 我不知道是仿品,但是我有意圖要轉賣、也從大陸輸入台灣,如果一開始檢察官詢問我,我如實回答,會不會從輕發落呢? 我是低收入戶,又是單親家庭,更是大學生...前一陣子才被詐騙集團騙了1萬3,用可憐的態度面對詢問者會比較好嗎..? 我非常擔心 這幾天都睡不好 希望能得到您的回覆 許同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3 1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明知為侵害商標之商品仍然輸入,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2、您必須將賣方保證是真品的相關對話紀錄提供給檢察官,主張並不知悉是侵害商標權之商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商標法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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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證明,說明您認知為正版商品,而非盜版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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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104-04-02 23:42

律師您好:

我的前房客搬走一陣子,

之後我才得知他們以我的名義,

佯裝要賣我的房子

然後詐騙別人得手幾十萬,

請問這樣子我能對他們提出什麼法律動作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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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03 01:40

 或許有偽造私文書或者其他刑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3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有偽造您簽名出具相關授權書或契約,或許有偽造文書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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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22:52

建議您蒐集相關前房客所簽具之資料(舉凡契約等),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之。

小倩 104-04-02 00:23

弟弟是醫生,已婚1子,月入30-60萬,他想把有失智症狀但是有退休金的父親接走,留下沒有經濟能力的母親並和他斷絕關係,而我是未婚的姊姊,他目前有給母親4萬元,但他說明年他要把爸爸接走,然後只給母親最低生活費用,餓不死就好了也不照顧他,現在吵著要分家產,說他可以照顧爸爸,但爸爸的退休金要給他,而從父親5年前車禍以來,都是家母在照顧,因為爸爸是因腦傷而失智,為避免他被詐騙,所以在二年前申請了財產監護,法院把監護人判給兒子,而今年父親情況有較好轉,所以已取消重大傷病卡,我想請教,我要怎麼樣做才能保護我的雙親晚年生活無虞,而且現在我父母居住的房子是15年前以兒子名義買的,當初是有要兒子在同住時也交水電費分擔家計,現在水電費是誰交的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購屋錢都是父母出,有用兒子申請青年首購低率貸款,但貸款是我父母在還,裡面也包括我交給父母的錢財,看房時我也在但買房過程我沒參與,弟弟曾對我說過房子交由母親處理,看他要賣還是要怎麼做,但現在情況已變,我擔心他把房子收回把父母趕出門。

上星期家母開車北上,想說累了又想看孫子,去他家,上樓後弟媳和她大吵,然後她叫警察來把我父母趕出家門,兒子也說他不要這個家,他要那個女人,然後把拉拔他長大的雙親轟出門。

 

我是難過的姊姊。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2 1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父親精神狀況已經回復,可以聲請撤銷監護宣告

2、有關於母親的扶養費,倘若對方拒絕給付或是給付過低,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的狀況比較複雜

但不是無法處理

建議可以當面談會比較清楚

並且具體回答你的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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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3 00:00

.

104-04-01 21:26

 

 

我老婆跟前夫生了一個兒子 今年剛滿18 監護權在他爸那 

我大概敘述一下:

小孩在16歲交到壞朋友 當時缺錢 朋友叫他去大買場地下停車場幫他拿一包東西 會給他錢 小孩不疑有它去拿 當場被警察抓去派出所移送法院 才知道裡面是詐騙集團騙來的錢 約60萬 法官念及初犯而且也並不知情 詐騙金額也沒損失 輕判1個月進去 關出來後保護管束 這是第一次經過  本想小孩出來會改  但是小孩在去年1月間(17歲)在我們所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  小孩因為缺錢 另外的朋友拿提款卡叫他去提錢出來給朋友 朋友會給他錢 前後提了15-20次 每次2萬 小孩總共拿到約1萬的錢  事情到今年1月才爆發出來  過年前幾天被帶去法院開庭 當場依詐騙羈押 關到3月17號 開調解庭  被害人要求我老婆賠償他損失的總金額約150萬  我老婆哭著說根本沒錢好賠被害人 調解人被盧到受不了也跟被害人說小孩提多少最多也就賠多少 怎麼全部都要小孩吃下去 開庭時 小孩有把主犯講出來 目前主犯本身也有別的案子在身上  法官因為監護權並不是在我老婆這 所以法官說4/9在開 小孩還押 隔沒幾天 小孩爸爸收到傳票 去我老婆娘家揚言說不會去開庭  要去進香沒空 我老婆聽到氣死了 但是又無可奈何  所以我想替我老婆問幾個問題!!

 

1:小孩未滿18犯罪 但是他今年3月滿18了  他是被誘騙去當詐騙車手  他的刑責會關多久?

2:小孩提領15-20次 最多約40萬 現在主犯有出現  這40萬被害人是要向主犯求償  還是依然可以向小孩這求償?

3:小孩爸爸堅持不出庭  這樣會有什麼影響 4/9號要開庭  我老婆很擔心.....

4:4/9開庭時我老婆也不知道還能做什麼努力  能讓小孩儘快出來賺錢好償還被害人  我們本身也沒錢好聘請律師 當然也沒辦法償還被害人  只能希望小孩快出來好好工作賺錢還....

煩請各位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1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小孩犯罪之次數,小孩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之,惟詐欺之金額,父母親可能須連帶賠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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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4-01 22:25

1.因前夫才是小孩監護人,是故被害人會要求小孩與前夫連帶賠償,所以你與老婆在法律上不用賠償被害人之損失

鈮鈮 104-03-30 20:05

收到了傳票,是證人傳票

之前是被告

因為我朋友叫我介紹人進去詐騙集團,

我介紹的人如果有成功詐騙到別人的錢

我就有1成的錢可拿

已開過偵查庭跟準備程序庭了都是被告的身分

可是今天寄來的傳票

邊條是紅色的 但是身分是證人??

不知道意思....

沈恆 (沈律師) 104-03-30 20:13

您好!

被告也可以當證人,證明其他被告不利或有利的事實,因此這並不一定代表您已脫離被告的身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0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雖為證人,但可能仍未脫離被告之身分,您與對方可能為共同被告又互相為對方之證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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鈮鈮 104-03-30 20:23

我的傳票上面是寫說 證人 然後要進入審判程序

要與被告同庭嗎?

可否請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30 20:38

您好,如果是證人,無法委請律師,並且要就您所知敘述唷!當然若涉及到您的部分,您可以行使拒絕證言之權利。

鈮鈮 104-03-30 20:48

需與被告同庭?

您好:

1.共有2種可能性,其一為您原本被認定為被告,但經檢方初步調查後,認為您無犯罪事實轉列證人,其二為您仍是原本案件之被告,但原本案件衍生其他犯罪事實而為他案,因此您可能因此先暫列他案之證人

2.不論哪種情況,傳訊證人的目的只是在蒐集或者調查被告的犯罪證據,因此無法請律師陪同。然若訊問後認定您具有犯罪事實,而轉為被告的身分,您即有選任辯護人的權利,您可當庭要求選任辯護人。

3.因為您為證人身分,您可在開庭時,可請求檢方讓您與被告區隔,以免您於庭訊時受干擾。作證完畢,若檢方無再訊問或對質、詰問之必要者,您可請求檢方讓您先行退庭。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若有所顧慮,則可以向法院請求隔離訊問,當然若是本身也是被告,則仍可以委請律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偽證罪(具結偽證罪)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證人於地檢署或者是法院開庭時,對案件的重要事情為虛偽陳述且對所舉之證據具有相當認知上的確定為虛假情事,經舉發或經法官、檢察官查知其為虛假,則構成偽證罪。 建議閣下應委請辯護律師支援協助,請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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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3-28 02:35

各位先進大德好,,

事情是來由是我自己依勞基法第十四條雇主詐騙離職,派遣公司竟以勞基法第十一條不適任為由亂做資遣通報,害我一直被新公司誤會一直被誤會二年內換了十四個工作。後來發現是派遣公司在搞我,然後我對派遣提出民事損害賠償200萬。以及提出訴訟救濟

結果提告的部份法官要我先繳訴訟費,才會繼續下面流程。(這個要抗告嗎?)訴訟救濟部份:法官以收入多被退回十日內提出抗告(我以收入大部份都繳卡債房貸去了為由提出抗告)..

請問我是等高等法院對訴訟救濟有結果?還是我直接提刑事告訴比較快?

我可不可以對這家公司提出雇用關係存在。因為這家派遣是因為我不給他派遣,而報復我,即然這麼愛我,可以提告這個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8 06:29

1. 提告民事必須先行繳納裁判費,對補費裁定抗告除非是法院計算訴訟標的價額有誤,否則不太能成立。

2. 訴訟救濟也必須是證明自己本身無資力加上訴訟非顯無勝訴可能。

3. 告刑事、告民事或其他,都是種選擇,只要能有具體說明、依據及證據可以支持,對您都是有利的。

楊律師 104-03-28 23:08

最好先請專業律師了解您的民事主張是否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再來考慮是否要現在繳納裁判費

104-03-28 02:30

各位先進大德好,

想請問有問抗告的問題,

事情是來由是我自己依勞基法第十四條雇主詐騙離職,派遣公司竟以勞基法第十一條不適任為由亂做資遣通報,害我一直被新公司誤會一直被誤會二年內換了十四個工作。後來發現是派遣公司在搞我,然後我對派遣提出民事損害賠償200萬。以及提出訴訟救濟

結果提告的部份法官要我先繳訴訟費,才會繼續下面流程。(這個要抗告嗎?)訴訟救濟部份:法官以收入多被退回十日內提出抗告(我以收入大部份都繳卡債房貸去了為由提出抗告)..

請問我是等高等法院對訴訟救濟有結果?還是我直接提刑事告訴比較快?

我可不可以對這家公司提出雇用關係存在。因為這家派遣是因為我不給他派遣,而報復我,即然這麼愛我,可以提告這個嗎?

小賢 104-03-26 13:33

最近玩手機APP遊戲,裡面販售一款售價20鑽的禮包,有五種不同的獎項,其中一項是30鑽,總共購買將近三萬個禮包,只有抽到其他四項獎項,卻從未抽取到30鑽的獎項過,因為都是刷卡消費,這樣算是信用卡詐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只是機運問題,尚無詐欺之嫌,至多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倘若對方違反遊戲或是系統機制,則就已經涉犯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嘎嘎 104-03-25 22:56

之前去年10月多買家下標了一樣東西,但他是選擇先付款後寄貨

到了11月中還是沒有收到他的款項就以為他不要了。

所以其他買家的寄完之後就沒有在使用那個帳號

結果12/1日去領錢的時候,突然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剛好那家郵局是我朋友常去寄貨的郵局,所以郵局沒有立刻報警

後來才知道是那個買家報案說11月底已經匯款了都沒寄出,所以才去警局備案詐騙

後來12/3號有去警局做筆錄,東西也寄給買家了,買家也願意和解

可是因為是公訴罪無法撤告,所以要等判決

朋友所有的錢都在帳戶裡無法動,他目前身上已經快沒錢了

請問到現在都還沒有消息,該去警局問嗎?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3-28 11:47

1.買家到底有沒有匯款?你有沒有收到款項?

2.有收到款項為什麼不把東西寄出?

3.可以問該股書記官的這個案件進度。

鎧爸 104-03-23 23:29

我是一位電子業業務,在前公司時因為客戶有需求所以幫客戶備了貨,主管及總經理都有簽名允許備貨,但後續客戶臨時取消需求所以沒下單,而我當時已有告知要離職 , 主管請我想辦法協調要求客戶下單,我只口頭告知我會問看看,但我今年一月離職後,這幾天客戶通知我(客戶跟我交情不錯)說我之前公司說我離職前有提供客戶訂單給前公司,而且還有訂單號碼等等資訊,客戶很納悶的問我是怎麼回事,因為他們根本就沒下過訂單,我也是一頭霧水 , 但也請客戶直接跟前公司說沒有需求也沒下過訂單就回絕了,但前幾天前公司竟然打去我父母家(我現已搬出來住),說他是我前公司同事姓林(但他其實姓華),留電話要我跟他聯絡,我這幾天小孩生病在忙加上之前公司明明就沒姓林的同事 , 擔心是詐騙電話所以沒打回去,我父母也因為相同理由所以沒把我手機電話給他 , 但他今天又打給我父母,他這次誠實的說他姓華,他要求我父母務必請我聯絡他,不要把事情搞大,要我想辦法解決備貨並跟公司解釋,問題是當初那份購料單主管們都有簽名,難道那些在職主管們都不用解決嗎?而且我也離職二個多月了,加上前公司莫名其妙的跟客戶說我有提供給他們客戶的訂單,請問律師,遇到這種情形我要如何自保呢?公司會告我什麼嗎?我能告公司什麼呢?我要如何證明我沒有提供客戶訂單給公司過呢?或是公司要拿什麼才能證明我有提供過訂單呢?我當初的郵件都沒有說到客戶會下單,也沒有提到一定會請客戶下單 , 更沒有所謂的訂單,從我離職到現在客戶也都沒收到前公司訂單的回傳,直到最近才突然說要出貨,並告知客戶我有提供訂單給他們 , 還請律師幫忙指導解答,謝謝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只要你的工作模式符合貴公司一直以來的作業常規

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問題

你不需要為他們的庫存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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鎧爸 104-03-24 08:1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讓我安心不少,另再請問您,如果前公司仍一直電話騷擾家人,有把事情放大且有語出恐嚇之意,加上利用我的名義告知客戶有訂單或是製作假訂單,現客戶不同意出貨,反而誣告說訂單是我提供的並要我負責,請問我應如何自保呢?謝謝您
lulu 104-03-23 22:52

您好!我想要請教:

我男朋友在去年10月的時候因為詐騙集團假冒網拍業者跟銀行業者

電話來說要解除12期的分期付款,我男朋友當時沒有多想就被騙了!!

之後有報案,但是前陣子判決書下來為不起訴!

除了我男朋友之外 還有一位張姓女子也受騙

判決書上面是說:有一位林姓女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小心成為了張姓嫌犯的人頭帳戶,所以林姓女子聲稱他也是受害者.但是在判決書上說林姓女子雖預知帳戶有可能會被人利用,但還是把戶頭給別人!

那這樣子不就成為幫兇了嘛!!!???

判決書後面又舉了一些林姓女子罪嫌不足的舉證

那請問這樣子上訴還有用嗎?

如果過了上訴期還有用嗎? 因為判決書上上訴期寫7天!

但因為我們出國  已經過了7天了!!

而警察跟檢察官還會持續的去抓真正的主謀張姓嫌犯嗎??

還是就這樣草草結案了!!??

我們真的為了這個事情很心急!

想拜託律師替我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4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起訴處分書,於收到後7日內必須提起再議,因為出國而逾越,就無法再救濟了。倘若仍在就季期間,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因為再議聲請狀大多涉及法律適用及證據認定問題,較為艱深。

2、檢調還是必須就張姓主嫌的部份依法偵辦。

阿翰 104-03-23 20:45

 我收到了警察送來的"妨害名譽通知書"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一年多前曾到一家生活顧問公司,這家公司是做教育訓練與舉辦救國團聯誼之類的活動,我被介紹的秘書鼓吹又不好意思當面拒絕之下,便想說加入看看,起先她說可以分期付款12期,每期1000的繳納完入會員費39990,我便拿出信用卡給她刷,由於我的卡有額度,還有其它分期消費未付完,因此她只刷了14935元,但事後我回家打電話銀行客服詢問,他們說並沒幫我辦分期,讓我感到有受騙成份在,而我也有爬文看到許多這家公不好的負面,因此要解約,隔天到這家公司去找接恰的秘書,她們公司人員說她不在,事後這位秘書也有打電話給我說她出差,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
(我有在七天內寄出存證信涵)
後來有和解了也寫了和解書,但她們堅持要收我六千的諮詢費,但我根本就沒享受她們任何服務,連簽約當時合約也沒留一份給我,她們硬凹說都給我了,所以我不甘心的在網路上公怖他們騙人的手段,像是刻意在簽約時,把簽約時間往前寫刻意躲開合約鑑賞期,還問我的手機門號是哪家,我答遠傳!她們就說她們公司與遠傳有合作可以讓我通話費跟簡訊有優惠,於是叫我寫一些資料,便稱說過幾天會收到遠傳的簡訊通知,但我根本沒收到,而我也打電話向遠傳求證了,客服員說根本沒跟這家公司合作!

我在和解當天有錄音,有把她們刻意叫我合約往前寫這一段給錄下..(我是10號簽約,但6號有去,但那是陪朋友去,去時也只是談話和寫一些性向調查,她們也說要經過篩選才會再打電話約談,之後便致電通知我,叫我過去,也就是在10號當天,結果簽約時就以6號這天,她們稱說因為我加入會員是終身學習,就以我去的那天開始算),我覺得這很明顯就是在閃消費合約的七天鑑賞期,況且才剛簽完約,隔天秘書就出差,還說要接洽的秘書在才能處理解約問題!

還有她們謊稱說與遠傳有合作,我也錄下了,請問這樣的證據是否對我有利?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們就有不實欺騙在先了?? 這種案件最後會需要上法院嗎? 我是有在PO文上提醒網友接獲這家公司電話就當"畜牲詐騙集團"掛掉就對了 

liny 104-03-22 15:14

各位律師好:我去年將近年底借了朋友A錢,她也開立了本票給我,只知他因投資香港炒房賺了錢,因非香港本地人投資賺錢疑被懷疑為非法投資,而被香港廉政府扣押,需繳釋保證金A朋友才能拿回所賺的錢。而這投資A朋友聲稱是跟香港男友合資炒房賺的...。而A朋友說的借他前後1.2天她前一下來就會返還,可是過了幾天還是聯絡不上她香港男友,她只說她被詐騙集團騙了,她也報了警。隨後我一直聯絡不上A朋友,我就拿本票去法院對她執行支付命令,雖已裁定確定,我又接到法院通知,她提告本票不存在之說,說我有一同參與投資本票是因我怕她獨吞彩金要求她開立的....她完全是在說謊,目的是為撇清借我錢之實。再則最近有位她朋友B也被朋友A拐騙投資香港炒房,只是這次換慫恿朋友B直接匯款去國外帳戶,而不是以借錢名義。而B朋友投資的也沒下文,A朋友直說找不到對方了....。我跟B朋友的例子很像,A朋友都已類似手法拐騙說這投資穩的,要我們相信她,有事她會負責。請問我跟B朋友的例子可否告A朋友蓄意詐欺取財,我跟B朋友一致懷疑A朋友是詐騙集團成員之ㄧ....且近日又頻頻找B朋友再借她錢說她又有新投資是穩的,賺了錢會多分B朋友...。我跟B朋友可否對A朋友聯合提告,該蒐集什麼證據對我們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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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2 18: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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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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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2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嘉琪 104-03-21 03:21

今年在網路上批熱門的相機

因為一開始以為廠商在台灣

和他一直用QQ聯絡

然後和廠商目價後是沒有懷疑過對方是否詐騙

因為有看到他的實體店面和住址

事後中間因為對方說要求付增植稅稅金,才打電話給消保會,消保會說

沒把全數金額付給對方不算詐騙

事後把所有相機的錢36萬金額(裡面也有買家的錢)

對方說要付完增植稅17%才能讓我拿到相機。

後來台灣海關也有說繳完那些還要繳海關稅

重點,那時也有和買家一起去機場看相機是否真的有寄來台灣

對方始終不透露單號方便查看。也有和買家解釋。結果買家聽完全要求退款。也有給期限在何時退完。

但今天碰到一個買家只付6000元訂金。我也有和他說好有錢會先給一些

也說25號會環完他的錢和他男友。莫名他的母親打電話給我

用威脅的口氣和我說今天不環完錢就去警局告我。結果我和他說我和他女兒談25號 他說不管就是今天怎樣的,後來又說他老公是警察,不處理連我老公也會有事。

而且我也有和他說我也是受害者,他卻回說甘他屁事。

就說今天星期五沒付就星期六警局門口面交拿錢 。重點我身上一時無法生出六千元

因為我老公也當兵也把他的薪資環給一位客人

我公婆也要繳房租和養小孩

完全無法

而且他的母親說不要密他女兒談

他女兒卻密我

一直和我老公說我和他女兒說前後說的不同

請問一下

如果他的母親告我詐欺是否會成立?還有我老公也會有罪嗎

陳俊瑋 (Kent) 104-03-21 10:53

如果你有保留QQ的紀錄,證明你沒有詐欺的故意,基本上是不會成立詐欺罪,但民事上仍會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換言之對方仍能到法院告你請你還錢,所以還是盡快處理比較好

小嘉 104-03-21 21:29
回覆 Kent 的發言內容:

如果你有保留QQ的紀錄,證明你沒有詐欺的故意,基本上是不會成立詐欺罪,但民事上仍會有債務不履行 ... (恕刪)

 

 

重點是他媽媽傳二封簡訊給我和我先生各一封

完全把我和他女兒的對話完全模糊掉

我一開始和他女兒說有錢會先給他一些不會全環清,因為還有別的受害者也需要錢

只有說最晚25號會環清

是他的母親完全說不要 ,強要求指定 不然就要報警處理上法院,也說他先生是警察怎樣的

 也叫我不要密他的女兒談。重點是他女兒密我。

為什麼母女倆各說各話

==搞的我很煩

ooa 104-03-17 23:32

小弟我去年五月因為大筆房租遺失 不想讓父母知道 因為不想讓他們擔心 輾轉透過網路看見地下錢莊借款訊息 進而給了自己郵局及第一銀行的資料 帳戶金融卡及密碼 接著就變成詐騙集團下的羔羊 成為人頭帳戶 一毛錢也沒借到 

以上都是透過電話 及信件交付資料 沒有碰面 後來等待法院偵查的過程等了數個月 因為當時在南部發生,那裡的警察告訴我等北部戶籍地的派出所發通知你再去說明。


期間我不能使用我的帳戶 後來去年八月因為工作關係開了玉山銀行的帳戶,後來九月到台北讀書,因為個人還有其他債務,又上網找了借款管道,用line及電話聯繫,總共有金主、業務專員、跟我接洽的黃先生三人,同樣也是要我交付資料。

但我有上次經驗所以有防備了,我告訴黃先生我之前的經驗,他說如果我不相信他的話,他會派專員到我家附近跟我說明借款及還款方式,讓我放心,因為那時候很急,狗急跳牆,我心想他都敢跟我見面了,還講很多事情要讓我放心卸下心防,我就赴約了,見面時是業務專員跟我碰面,他拿著公司的識別證給我過目一下,說明他們公司主要客戶對象,還有問我為什麼想借錢,及他們利息及還款方式,還要我蓋指紋,簽借款合約書同意書。 

種種一切,我覺得跟第一次的經驗比起來要我直接寄資料什麼都沒交代,放心多了,我心想應該不是騙人的,也很感激他們幫助我,此外他們還帶了一杯飲料請我,跟我聊天。真的覺得他們很辛苦因為那天是半夜23:00,因為我隔天急用錢,拜託他們跑來,所以我真的沒有一點覺得是騙人的。直到隔天line的聊天紀錄變成沒有成員、三個人的電話都是無法使用,接著我就去刷玉山存簿,沒有轉入轉出,然後我想說算我倒楣沒有想到還會被拿去當人頭,所以也沒去報案,因為隔天就已經跟家人出國十天了。回台灣之後才收到去派出所的到案通知。玉山也被凍結了!

去年12月開了第一次偵查庭,偵查內容包括這兩次的詐欺案,今天收到起訴書。 上網查了查,有人說起訴等於無法清白的機會,現在很慌張,因為自己太急於一時,毀了一旦,我手中有第一次寄帳戶資料的收據還有和對方的通話錄音,可是去偵查庭的時候檢察官說派出所沒有呈上去,現在我的證據都無法提供我要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提出,並加以求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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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a 104-03-17 23:4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提出,並加以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 ... (恕刪)

諮詢費用如何計算呢?

法律小學生 104-03-18 00:04

大大你好 你有兩次的詐欺案 而且又被起訴了

             你先前處理的不好 現在整個情況對你都是相當不利的

             但目前你的情況 還是有無罪的空間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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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3-18 22:54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賴 id ncc101ds)

帳戶變成人頭帳戶?!─這個是在法律諮詢家最常見的問題,有時候一天就有兩三個人詢問,其類型大概可以分為
(一)找工作被騙
(二)小額借貸被騙
(三)存摺跟提款卡遺失(最近這方面的答辯少見了)
萬法歸一,其實無罪的答辯原則很簡單,就是如何說服法官你確實被騙?或遺失
勇公綜合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無罪經驗、不起訴處分的經驗)以及最近律師辯護的經驗,分析答辯原則如下:
(一)提出資力的證明,簡單的來說,就是讓法官知道你確實有一定的財產,不需要淪落到賣帳戶的地步,舉證方法,提出在職證明、國稅局的財產清單、存摺、定存單、權狀等可以證明你有財產的方式。
(二)被騙的證明:例如詐騙的網頁、詐騙簡訊詐騙line訊息、郵寄的收據、甚至也被詐騙集團騙錢,自己匯錢的紀錄。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如果想要增加勝率,可以請。若經濟上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或精神障礙等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以下提供制式化例稿,僅供參酌。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公訴意旨認被告OOO涉有上開罪嫌,無非以證人即被害人之證詞、匯款之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帳戶基本資料及歷史交易明細資料、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案件紀錄表等,為其論據。惟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又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