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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24 14:19

假設A女在18歲前已經有詐騙案好幾次了,

但是在18歲後還有案件被判緩刑訴訟

A女生日是5月17號,

但是被判緩刑案子是6月的但是在5月20號的時候還有一個案件還在警局,

如果被判罪會被判多重?

隱居 (勇公) 103-09-24 14:40

您好,法院要調查卷證資料才能判刑,

律師也是,要有卷證資料才有辦法準確分析,

騙一元跟騙壹佰萬元,同樣是騙一次,

但結果一定不同。

要量刑參考準確,請詳述犯罪的人事時地物,有無和解等情狀,以便較為準確的判斷。

而且量刑的基準有時跟承辦法官的個性有很大的關係。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09:48

我兒子17未滿18歲,跟朋友進詐騙集團 他擔任車手,另一個他朋友沈×,他負責監控被害人路線,8/4被抓到後,有三名被害人指認錢是交給我兒子,9/8沈×被放出來了,我的兒子直到現在卻沒有,他已經全盤托出,知道的都說了,我已再婚,兒子的監護權在前夫那,但我們都努力想幫助兒子,從他寄給我們的信,我知道他悔過了,為什麼?沈×會沒事,而我的兒子卻還在裡面,法官說因為我的兒子有多次擔任車手還有竊盜傷害前科,所以繼續收容,但沒說多久!昨天開一個被害人的庭了,我們願意分期合解,但沈×的媽說什麼她是清寒家庭沒錢,可是昨天卻有錢請律師!!我到底該怎麼辦,就算我兒子被關,沈×也不可以沒事啊,天理何在,是他把我兒子拖進去的啊!救救我兒子吧!!

隱居 (勇公) 103-09-24 10:27

您好,

因為涉及到重罪,所以當下最明智的選擇絕對先委任律師

就像我們做事情一定是想好事情如何做,分析各種方案,可能的後果後,

找一個期望值最大的方案去,並且預想失敗後有無補救的方式。

你兒子的那位朋友沒有被押,有可能就是有請律師,而現在的證據沒有辦法卡死他。

以前偵辦過相關案件,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10:56

可是和解不成不是也會影響判決嗎

那個孩子沒被關是因為他沒有保護管束

而我的兒子有是嗎

如果我想請委任律師費用是多少?

一定會成功嗎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11:01

如果我沒請委任律師

我的兒子未買十八歲

犯了三件詐欺要關多久

隱居 (勇公) 103-09-24 11:20

您好,

通常一個案件可以分析為三個部分,

(一)是白的,也就是你就算沒有請律師,還是對你有利的,

檢警及法院很容易查證出來或已經查證出來的

(二)黑的,就算你請律師也沒有用,已經證據已經被打死、扣死的部分。

(三)灰的,請律師有用,沒請律師就要賭運氣,也跟律師的功力有關係,

當然灰的部分有比較白的,

需要主動請法官或檢察官調查,對我們有利的,有時候他們不會想到,因為要處裡的案件太多。

還有比給黑的,容易回答錯誤或落入陷阱的,尤其是主觀犯意的部分。

不知道你認為成功的定義為何?就像打仗一定會死人,

孫子兵法有云,合於利則動,不合於利則止

律師工作就是希望用最少的成本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效益而已。

通常會影響到量刑的事項如下(以我以前的檢察官求刑及收判還有執行科的經驗)

(一)和解與否。如果被害人都具狀甚至當庭請求法官或檢察官原諒,

通常都會從輕量刑。量刑也要考量被害人的感受。

(二)犯罪情節,被害的金額多寡、次數,會有很大的影響。

(三)完全沒有前科前科很多,量刑也會有差別,尤其是同一罪名或性質的犯罪

(四)犯後態度,是否讓法官或檢察官浪費很多時間去查證,

結果查出來反而是對被告不利之事項。

委任價格需考量綜合因素,再請來信詳談。

還要會判多少,我沒有看到卷證資料,實在沒辦法評估。(三次每次一塊,跟三次每次騙壹仟萬一定差很大,又就算都是騙一萬元,是從有錢人手中取得還是騙取貧困要拿來醫療的救命錢,我想量刑一定有很大的差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4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您兒子委任律師,由律師進入看守所與您兒子討論辯護策略與答辯方向,目前您兒子若自白承認犯罪、亦供出上手,又未滿18歲,依刑法第18條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57、59條規定,犯後態度良好、情堪憫恕等,請求較輕之判決,亦須視目前檢察官查獲犯罪行為次數與犯罪所得金額之大小,及是否願與被害人和解等,均會影響到量刑之標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不跟惡勢力低頭 103-09-23 22:38

男方為了追求我簽了兩張本票給我,結果追求不成還反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我反而變成了被告需要出庭,請問我該如何主張本票原由?我並沒有詐騙脅迫他簽,但對方請了好幾個律師,請問我該怎麼辦才好?

您好:

1.對方如果主張您有詐騙脅迫他簽,則應由對方就此情事負舉證責任

   如果無法舉證,法官就不會採信對方之說詞。

2.但您亦有必要舉證對方確實有贈與金錢債權之情況,

   法院在實務上對於贈與金錢而已交付本票亦存有是否尚得撤銷贈與之不同見解。

3.如果您根本不想要向對方主張本票上之權利,則就只要不出庭就好,

   此民事訴訟法院最多就是判決您無法行使本票上之權利,而不會有刑事責任之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說明:

依您所述您與對方間為票據之直接關係人(票據前後手)

您可以於開庭時瞭解法官是否要您說明票據原因關係

即可知道何為正確之法律見解

不過那時就為時已晚了

 最高法院判決

裁判字號: 96 年度台簡上 字第 23 號 裁判案由: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裁判日期: 民國 96 年 09 月 13 日 裁判要旨:
本票雖為無因證券,然發票人非不得以自己與執票人間所存之抗辯事由
對抗執票人,如發票人提出其基礎原因關係不存在之對人抗辯,執票人自
應就該基礎原因關係存在之積極事實,負舉證責任

 

 

不跟惡勢力低頭 103-09-23 23:08

感謝律師的回答,但關於您提到的第二點贈予的舉證,這點真的很難舉證應該如何是好呢?關於贈與這點什麼樣的舉證才算是具體或有力的呢?這樣的狀況下我應該要請律師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以票據關係為由不主張任何原因關係,蓋如此舉證責任則在對方身上(注意也不用特別強調是蹭與或借貸)。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以以票據關係為由不主張任何原因關係,蓋如此舉證責任則在對方身上(注 ... (恕刪)

票據關係所生之抗辯,於票據抗辯理論中,係屬於人的抗辯,依我國通說及最高法院之見解,直接當事人間仍得以之為抗辯,係採直接對抗說。但就執票人為票據請求時,票據債務人依票據法第13條為原因關係之抗辯時,何人應就原因關係抗辯存否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最高法院見解多生歧異,可區分為應由執票人負舉證責任、由票據債務人負舉證責任等說,實際上並沒有統一見解,不過應注意的是實務上認為執票人應負原因關係存在之舉證責任之法官為數不少(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85號、87年台上字第1601號、89年台上字第85號、96年台簡上字第23號、98年台簡上字第13號民事判決參照),如果認為執票人一定不必負擔證明原因關係存在之舉證責任,則如果好運...遇到不同見解之法官,只怕會被法官在判決理由裡面突襲,然後殺得措手不及。

票據固為無因證券,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前手間所存在之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然發票人非不得以自己與執票人間所存之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此觀票據法第13條前段之反面解釋自明,是發票人一旦提出其基礎原因關係不存在之對人抗辯,執票人自應就該基礎原因關係存在之積極事實,負舉證責任 (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1601號判決參照)。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易字第845號民事判決
支票為無因證券,票據債務人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前手間所存在之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然發票人非不得以自己與執票人間所存之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此觀票據法第13條本文之反面解釋自明。又如發票人提出票據原因關係不存在之抗辯時,執票人自應就該原因關係存在之事實負舉證責任,如執票人不能舉證證明,縱發票人就其抗辯事實不能舉證或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仍不能為有利於執票人所主張事實之認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3-09-23 07:45

您好
A和B 兩人偽造C的簽名和蓋手印在一張五十萬的本票,名字最後一個字還寫錯,多次找C騙說要投資,請C補簽蓋章C不願意,最後A和B被人押到家里,當時C不知那些人是詐騙集團,為了救人A和B,所以有簽了名和蓋章!
現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C已提出異議。
想詢問,當時為了救人才簽名和蓋章,事後發現那是詐騙集團,A和B也騙了C,這樣五十萬的金額可有方法拒絕償還?
因家中不可能裝監視器,若無證據證明當時的情況是被脅迫,為救人才簽名,怎麼處理比較好?
對於A與B可跟他們提出什麼告訴呢?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了,謝謝! 

 您好:

1.就本票部分,您可以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使該本票無法對您主張權利。

2.要盡量再向對方或A、B二人錄音蒐證,證明當初確實之事發經過。

3.對於A與B可向他們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

  待檢察官將他們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主張被詐欺而簽發本票,也可主張趁其急迫而簽發,勝訴後就不必給付票款,刑事部分也有詐欺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3 14:11

您好,建議您可先向對方提出恐嚇取財告訴。又若對方向您為本票裁定,可先聲請停止執行後,再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然為了使訴訟順利進行,建議 蒐集相關證據,並提供可調查之證人名單及待證事實。

Edward 103-09-21 11:05
母親獨自一人辛苦存錢一輩子終於買下了一間一二樓的老舊公寓,但當初受於長輩的壓力,所以房子另一半的所有權登記了父親的名字,多年後不成材的父親跟民間私人放款抵押了這個房子而且已經已經被過戶,從頭到尾都隱瞞家人,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才發現。且鄉下爺爺留下來的百坪以上土地也已經被同一組人馬抵押過戶了,當中私下推測父親一定受到許多詐騙與威脅,但無奈他都不願意坦白讓大家協助調查,好像怕被我們知道什麼事情,都對這些放款人馬百依百順。 鄉下的土地已經被 100% 過戶我們已無能為力,但最麻煩的是媽媽這邊,母親現在每天以淚洗面,這幾天收到對方寄來的訴狀 (圖在:http://goo.gl/zZ3ZMY ) 看起來好像是以難以分割為由,要求拍賣出售共同持有物。但以我們的立場那是媽媽辛苦一輩子的房子實在不願意賣出,如果要用市價買回,我們也實在沒有那個能力拿出幾百萬去買。就算賣掉分到的錢,也買不起房子,對我們實在無助。 我們想請問的是: 怎麼樣才可以不出售呢?對方擁有的一半所有權,應該一樣可以出售給他人只要有人願意買一半?我們就是希望能保留房子,另一半對方要怎麼作我們都沒意見。 接下來要去法院開調解,我們需要作什麼?需要寫答辯狀嘛?需要律師陪同去嘛? 接下來的流程會是什麼?律師費的預算要抓多少呢?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9-21 12:31

有關本件之訴訟策略擬定及律師費,較為繁雜,方便的話請攜文件逕洽本所面談,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1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怎麼樣才可以不出售呢?對方擁有的一半所有權,應該一樣可以出售給他人只要有人願意買一半?我們就是希望能保留房子,另一半對方要怎麼作我們都沒意見。 須償還父親欠對方之債務,方可停止拍賣;或由您取得拍賣之部分。 接下來要去法院開調解,我們需要作什麼?需要寫答辯狀嘛?需要律師陪同去嘛?  可與對方協調還款之方案及計畫,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或陪同之。 接下來的流程會是什麼?律師費的預算要抓多少呢?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了   關於訴訟流程及相關費用需視您之需求而有所差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1.如果沒有取得對方之另一半權利,將來仍有被要求分割共有物及拍賣房屋之風險,

  不過你們對於對方的另一半權利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建議還是盡量想辦法向對方購得。

2.到法院開調解,尚無須寫答辯狀,是否需律師陪同則請考量經濟能力。

3.法院調解不成立後,就會進入法官審理程序,律師預算應視您欲委任律師工作內容而定,

   有分代撰書狀及委任辦理一個審級之收費,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OHNNY 103-09-20 18:53

在交友軟體認識後來加了LINE,結果他就開始說要團購咖啡,因為知道這個是典型詐騙,一開始說不要,後來自己愛玩想說開玩笑調胃口說如果做愛就考慮,後來也留一隻已經只能接不能發話之電話,結果對方表示已截圖要告我。請問如此告的成什麼嗎?檢附已下聊天內容:

16:54 糖糖 哪有~
16:55 糖糖 你喜歡喝拿鐵ㄇX D DD
16:55 糖糖 我超愛喝
16:55 糖糖 還小有研究呢
16:55 Johnny 不喜歡 找別人買吧
17:22 糖糖 我覺得很香醇,沒有化學咖啡香精的味道很像現泡的喔^  ^
17:23 糖糖 已投稿至記事本內,請至智慧手機上確認訊息內容。
17:23 糖糖 我想要團購但是還差1組就成團了你可以幫我嗎?
17:24 Johnny 妳跟我做愛在考慮
17:44 糖糖 你電話幾號呀?
17:46 糖糖 不是做愛在考慮?
17:46 糖糖 電話沒有怎麼做呀?
17:46 糖糖 你電話又不給我
17:47 糖糖 怎麼約?
17:47 糖糖 怕你不敢做~
17:47 Johnny 用line可以嗎
17:47 Johnny 你想怎麼換
17:47 糖糖 直接手機給我呀!
17:48 糖糖 我打給你^^
17:48 糖糖 用LINE斷斷續續的
17:48 Johnny 09XXXXXXXX
17:48 糖糖 嗯嗯
17:49 糖糖 已截圖^^
17:49 糖糖 我們去警察局吧!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0 22: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可能已經涉犯性騷擾防治條例,可能遭到申訴之後,經警局移送本案由您所任職的單位做出評議,決定是否懲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20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所描述之內容,尚難謂為性騷擾,可毋庸理會。 

JOHNNY 103-09-21 01:0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行為可能已經涉犯性騷擾防治條例,可能遭到申訴 ... (恕刪)

律師您好,請問我跟他僅一天認識的網友,沒見過面亦非在職場有任何交集,為何是由任職的單位做出評議?

東東 103-09-20 16:45

我有一個好朋友

他把郵局簿借給朋友使用

那個朋友把簿子拿去給詐騙集團的使用

我的好朋友當下不知道他的朋友說

人家要匯錢給他叫她借他

匯一匯請我的好朋友去幫他領

現在北部的派出所請他去做筆錄

他這樣會被移送地檢署嗎??還是函送

我的好朋友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請問他該注意甚麼嗎??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好嗎?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20 16:52

會函送地檢署。

他借給他的朋友,他的朋友是誰,要找出來,讓檢警查證,否則會被認為是幽靈抗辯。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我在臉書清溪流勇公法律服務社有整理回答,請參酌。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23241854395948&id=716812275038906&fref=nf

您好: 

如同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建議應請您好朋友先將向其借郵局存摺之朋友錄音蒐證

以避免將來該名朋友翻供而不承認實情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0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被認為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您朋友應提出相關證據已證明其無幫助詐欺故意及詐欺故意,如與對方之相關通聯紀錄,以利證明無詐欺之認知及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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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3-09-18 21:54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哥哥前陣子上網找工作應徵運送文件人員,之後有經理請他上班後說是請他幫公司拿文件跟領公司帳款,後來有天才被警察找上說哥哥竟然不小心被利用為詐騙集團的車手 (他事先的確真的完全不知道)並且做了一個半月,之前有疑問過但老闆跟他說絕對不是,後來現在被警察找去做筆錄並且兩間不同分局,調出哥哥提領的紀錄約三十次,那我想請問一下我要怎麼幫忙他呢?他無前科生活正常是一個個性很憨厚的人還有老婆跟小孩要撫養這樣被利用欺騙然後無意中變成什麼車手,請問能怎麼幫忙他有利的動作還有基本這樣會怎麼判決呢?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8 22: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必須從您的兄長的求職、工作狀況等去做判斷是否能夠做有利的無罪抗辯。請詳述

2、否則依法可能遭處詐欺幫助犯之外,並且必須對於所有的被害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張小姐 103-09-18 22:17

您好 求職內容當初是告知公司內勤代送文件人員,的確剛開始他都是在代送文件但內容物並不清楚,後來公司請他說開始去打開包裹代公司領取客戶的帳款,他也不疑有他,後來才知道被利用成為詐騙取款車手,這樣有辦法解決嗎?因他真的是清白被利用的因為他工作時連偽裝什麼都沒有 是完全不知情。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8 22:45

您好,我以前當檢察官時偵辦的案件,車手都是論以共同正犯,刑度大約三年左右。

(車手、電話總機人員都判正犯,只有賣帳戶的是認定幫助詐欺

要論幫助詐欺,真的要很特殊的案情才有可能。如果上開大律師所述。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99年度易字第492號判決
黃OO犯如附表壹編號十三、十四之罪,各處如附表壹編號十三
、十四所示之刑(含從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扣案如
附表貳所示之物均沒收。
管OO犯如附表壹編號十四、十五、十九之罪,各處如附表壹編
號十四、十五、十九所示之刑(含從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拾月,扣案如附表貳所示之物均沒收。
陳OO犯如附表壹編號一至二十之罪,各處如附表壹編號一至二
十所示之刑(含從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年肆月,扣案如附表
貳所示之物均沒收。
黃OO及管OO是車手、陳OO是電話總機,黃OO及管OO我先一部起訴,
最後定執行刑也是三年多。
會判多重要看被害人、金額及次數而定。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緩起訴緩刑通常要得到被害人諒解才有辦法,車手通常是無力賠償

易科罰金就要看法官,也許法官各罪宣告刑都在六個月以下,定執行刑能可以宣告罰金,

但是金額會很高,例如一天壹仟元,三年的徒刑大概就要一百多萬,

而且執行檢察官通常沒有和解不會准許易科罰金

以前當執行科檢察官時,大家有這個共識,

我只有准過賣帳戶的易科罰金,還有一件准易科罰金是因為未遂,沒有找到被害人,他也無從賠償被害人。(詐騙大陸人的案件)

 

所以要綜合所有的證據作為判斷,才能爭取最有利的部分。這個跟打仗一樣,不是一昧的進攻或防守,分析現有的證據,作正確的判斷,瞭解檢察官或法官的心理,才能百戰百勝。

張小姐 103-09-18 23:04

您好 那想請問 他無前科並且不是蓄意犯罪真的也是被欺騙利用的,這樣有可能可以緩起訴或是緩刑還是易科罰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9 14: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詐欺罪的相關犯罪,以往實務確實多有直接論斷的問題,不過最近提出適當證據給予無罪的案件也是有的。

2、就您所述的,本文認為倘若可以提出相關公司、職務上的資料,證明職員無從得知公司涉嫌不法,則本文認為還是可以嘗試無罪抗辯。

3、有關於認罪的部份,除了有刑事責任之外,民事的所有被害人都可以向您的兄長求償,加上罰金等,是否以認罪爭取緩刑或是易科罰金等,恐須斟酌。

 

張小姐 103-09-19 14:30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哥哥有告知自己真的不知情也有提出當初工作的內容跟應徵表

那她還能提供什麼證據幫助自己呢? 因為他也是受害者

對方也是一直用line跟他聯繫而已沒有用電話連絡

那這樣的話若是之後開庭他是否需要認罪 因他的確不知情被騙利用但也的確有做這項工作 不認罪的話是否會被認定態度不加?但認罪是否又被解讀成是承認自己故意犯罪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9 1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哥哥可提出當初應徵工作之相關資料,以利主張無幫助詐欺故意或詐欺故意,亦可配合檢方辦案指認公司主管,以爭取較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張小姐 103-09-19 23:11

請教顏律師

但是當初哥哥是在奇集集那種刊登小廣告的地方應徵的

那種刊登時間到了可能就會刪除所以來不及存檔

之後都是用line聯繫 就連打過來也是用line的免費通話

那這樣子還可以證明哥哥是無罪的嗎?

因為哥哥的確是真的清白的><

mio 103-09-18 15:23
律師們好: 最近爆發的吸金案,我們幾個同事都有投資,雖然是自己笨,但畢竟都是血汗錢,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是9/10新聞爆發出來我們也才知道被騙,幾天下來我們的上線一直跟我們安撫,說這組織是真的,上線一直有在做聯絡大馬的總裁的動作,各國在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還說雖然台灣領導人也就是新聞上的那吸金家族被抓,我們這些投資的人還是可以領到月息及分紅,因為月息和分紅是海外公司發的,惹得大家又信以為真,直到昨天我們的上線在群組內又發布說,都聯繫不上總裁,還說台灣領導人也就是那吸金家族的成員都被聲押禁見了,我們都領不回錢了,所以我們的上線馬上又改口說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要開始來成立自救會討回那被扣 押的3.8億。整件事情我們覺得很詭異,但我們算是最下線的人,因為我們都沒再拉人加入,而據我所知,上線這一兩年也從中獲取爆利,買房買車,收走我們資金的也是他,但現在出來說他也是受害者,實在讓我們很難信服。 想請問: 1.我們才剛加入一個月,要如何討回資金?對我們說明和接觸的一直都是這個上線,不能對上線討回嗎?該怎麼做? 2.若我懷疑我的上線也是詐騙共犯,我該如何舉證及檢舉?(這些資金往來全用現金交易,互通都用wechat) 3.若最後只能靠自救會討回一些資金,會需要很久的時間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當初上線提供給您之相關投資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o 103-09-18 16:42

律師您好:若與上線互通信息全在line或wechat,沒有任何書面資料,唯一一個入口網頁上有記錄投資金額和分息,但這網站已被鎖住,不知這樣該如何拿出證據??

破輪子 103-09-18 20:20

您好,我們也有相同問題,請問有自救會相關訊息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8 20:56

您好,

檢察官那邊應該有查扣到電磁紀錄及相關帳冊,應該可供比對。

其餘如同顏大律師所說,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待取得確定判決後

再依比例受償,這就變成強制執行的問題。

以前我當檢察官時,處理過詐騙案件,偵查中根本不敢發放,因為資金已經混同,

無法確定每個人應該分配的比例及被害的金額。

所以遇到被害人聲請,我還是函覆請民事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依法分配

當執行科檢察官時也是這樣處理。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剛剛有人來信提出疑問,我補充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首先要讓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認定你為被害人才行,

檢察官起訴書的犯罪事實跟本沒有提到你,就沒辦法提附帶民事賠償

所以當務之急就是要整理被害的證據及犯罪事實,讓檢察官認定你是被害人,把你的被害內容寫在起訴書事實內。這是第一關,然後才有辦法提附帶民事賠償

這個金額那麼大,不太可能偵查中就發還金額,到時候弄錯了檢察官要賠錢。

會偵查中發還的就是單一被害人(例如被搶壹仟元,被當場逮捕),很明確的情形。

JACK 103-09-19 09:43

我本身也有同樣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像這類可以說完全沒有書面上或任何的直接証據取回的資金機會大嗎?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行動?

破輪子 103-09-19 13:47

律師您好,

想請問具體行為該如何做? 要先去警局報案還是直接找律師寫附帶民事賠償狀? 事發至今已近10天,還來得急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9 15:58

您好

因為有人來信提及委任的事宜,,我認為可以大家一起委任降低律師費分擔的部分,

 而且我想也有證據互通的部分。

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Colis 103-09-25 04:01

我也是此次被詐騙成員,想請樓上被詐騙成員一同提告,請留下聯絡方式。

隱居 (勇公) 103-09-25 09:42

1

many 103-09-29 03:38

我是高雄人也是此事件的受害人之一

想請問,如果提告的話一定能拿回本金嗎?

如果可以的話大概要花多久時間?

因為錢是和銀行借的個人信用貸款,每個月都要還銀行本金+利息

所以很想儘快解決此事件,好讓損失降到最低。

mio 103-09-18 14:18

律師們好: 最近爆發的吸金案,我們幾個同事都有投資,雖然是自己笨,但畢竟都是血汗錢,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是9/10新聞爆發出來我們也才知道被騙,幾天下來我們的上線一直跟我們安撫,說這組織是真的,上線一直有在做聯絡大馬的總裁的動作,各國在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還說雖然台灣領導人也就是新聞上的那吸金家族被抓,我們這些投資的人還是可以領到月息及分紅,因為月息和分紅是海外公司發的,惹得大家又信以為真,直到昨天我們的上線在群組內又發布說,都聯繫不上總裁,還說台灣領導人也就是那吸金家族的成員都被聲押禁見了,我們都領不回錢了,所以我們的上線馬上又改口說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要開始來成立自救會討回那被扣 押的3.8億。整件事情我們覺得很詭異,但我們算是最下線的人,因為我們都沒再拉人加入,而據我所知,上線這一兩年也從中獲取爆利,買房買車,收走我們資金的也是他,但現在出來說他也是受害者,實在讓我們很難信服。 想請問: 1.我們才剛加入一個月,要如何討回資金?對我們說明和接觸的一直都是這個上線,不能對上線討回嗎?該怎麼做? 2.若我懷疑我的上線也是詐騙共犯,我該如何舉證及檢舉?(這些資金往來全用現金交易,互通都用wechat) 3.若最後只能靠自救會討回一些資金,會需要很久的時間嗎?

Colis 103-09-25 03:56
回覆 mio 的發言內容:我需要你聯絡方式

 

103-09-16 23:56

我想請問  我去年在簽賭輸後 收到引誘加入詐騙集團
在一個禮拜內都還沒開始就被查獲

 

這個月我剛收到不起訴單  內容寫不得再議
房子租貸紀錄跟網路安裝紀錄跟查獲時間 大約在一個禮拜內 無被害人

隔兩天我朋友 保人 卻又收到我要去開庭的傳票 

 

想請問律師 這是否要判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7 00:01

可能你不起訴,但是他們起訴了,

會不會被判刑要看證據的角力而定。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起碼要負起訴書,什麼東西都沒有實在無法判斷

並告知所轄法院

宏仔 103-09-16 19:40

請問各位大律師,想請問誰能幫幫我

我於9月11日因需貸款而被詐騙集團詐騙提款卡

到了9月13日對方都沒連絡才發覺事有蹊蹺

而打電話到郵局詢問,卻被告知帳戶有問題

這時我著急上網查資料才了解我的帳戶應該是變成警示帳戶

我也打電話到警察局詢問備案的事

警員回答我說那沒辦法備案,

所以想請問有哪位律師可幫幫忙,可給我詢問的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向您諉稱可貸款而要帳戶之人詐欺罪。或待檢方或警方傳訊時再到場。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6 21:07

先保存證據,把你被詐騙的通聯、網頁資料、對話內容、郵寄資料等等都先保存,之後並提出你相關的財力證明佐證你不用賣帳戶。

可以看我之前回答網友的文章,內有答辯狀的範例。

我在臉書清溪流勇公法律服務社有整理回答,請參酌。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23241854395948&id=716812275038906&fref=nf

呆呆 103-09-16 19:11

我之前被詐騙快3萬

今天收到簡易判決

我想申請看看把錢要回來

請問如何申請

出庭費要花多少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呆呆 103-09-16 19:42

那申請後 出庭是在自己居住地還是被告所開庭的地方 ?

通常申請後錢會要的回來嗎 ?

申請完要多久才會開庭 ?

呆呆 103-09-16 20: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那申請後 開庭會在我的居住地還是被告開庭的地方呀 ?

申請後 錢會申請的回來嗎 ?

申請完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6 21:11

刑事附帶民事是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聲請

如果是簡易判決處刑就是判決前聲請

聲請的地方就是刑事裁判的法院。

如果以經過了上開可以聲請的時間,就要自己另外繳裁判費另行民事提告

錢拿不拿得回來要看被告有無資力。

呆呆 103-09-16 22:19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刑事附帶民事是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聲請

如果是簡易判決處刑就是判決前聲請。< ... (恕刪)

在收到簡易判決書後有規定幾天可以去申請嗎 ?

在時間內申請要繳交裁定費嗎 ?

單子上面是有寫被告幫助犯罪之類的 也可以向他申請嗎 ?

是有寫說普通詐欺罪跟幫助犯的懲處 只是都不了解 !!!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而您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恐怕得趕緊具狀提出了,否則判決下來,就須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二者差別在於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法無須繳納裁判費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呆呆 103-09-16 22:48
回覆 陳怡均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檢察 ... (恕刪)

申請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 ?

阿德 103-09-15 22:48

我之前在FB上的私密社團上PO了兩篇文章

以下是內容

第一篇

最近有些公司會利用一種叫做"MT4"的外匯軟體來進行詐騙(該軟體本身合法) 
但被不法公司利用 請各位同仁多多注意 尤以在 "板橋"的公司更是大宗 
目前只有"銀行"才能夠進行外匯交易 
千萬不要上當了

第二篇

這篇文章內容是一個MV的連結,MV主角的名子很像他們公司的名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xnaPa8ohmM

好歌分享~

""G-EAZY"" - i mean it

中文音譯 "距憶及"- 我就是這個意思

兩篇文章間隔約3小時

 

 

請問我這樣子的行為算毀謗嗎?

煩請指點 謝謝

凱翔 103-09-15 16:40
我因為工作被遣散想借錢在網路上借錢網站借錢,被詐騙集團騙走我的帳戶資料,已經變成警示帳戶,8月29被騙走9月1號變成警示帳戶但我因為工作也不知道怎麼辦,直到友人告知會有刑事問題在今天9月15日去備案,本身21歲剛出社會也不清楚這些法律,我該怎麼辦?我是否會留案底,我將來還想開店有案底我是不是就不能借青年創業貸款?真的很害怕,可不可以幫我解答拜託。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5 18:27

您好:

帳戶被詐騙走的案件真的是一再發生,一個不小心處理不好就變成詐騙集團的共犯;

關鍵還是要證明你當初提供帳戶不是「要給詐騙集團作為犯罪之用(沒有故意)」或是「提供帳戶可能會被拿去作為犯罪之用,卻還提供(未必故意)」

這裡有很多熱心的同道好律師,建議按您居住的地區趕快尋求律師的專業協助為上。

以上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5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因上網遭廣告鎖片之網頁內容及寄送存摺提款卡相關資料之文件蒐集齊全,並具體說明您並未有任何幫助詐欺之故意。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6 00:21

同以上大律師所述。

我之前的答覆有留答辯的例稿,再請參酌。一樣的問題,這個版面上一再有新的人提出,

我就不重覆貼文了。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九 103-09-13 20:12

因朋友向我借錢,而我最近需要用錢他沒那麼多錢還我,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因他條件不足,貸不出來,轉而向民間的代辦申請,而他到對方公司申請時,把身分證及健保卡正本交給對方,對方說要去查詢資料拿走1~2小時,現在好像被拿去辦帳戶之類的,涉及到詐騙的案件,請問這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

都沒有簽名什麼文件,但證件被拿走

若是申請時是拿影本給對方,對方可以拿去辦些帳戶還是拿去詐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3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人因此而被詐騙,您可爭執未有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

Silence 103-09-12 18:55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月在知名旅遊網站消費訂房,4月中接到詐騙集團假冒飯店人員的電話,以誤設為分期付款為由,要求我至提款機操作「餘額查詢」,查到我個資後,即可以幫我取消分期,中間詐騙集團謊稱我的個資被鎖住,必須要照他所述動作開啟個資,像是轉帳→帳號輸入「我的身分證末9碼」→金額部分輸入他自稱的授權碼,重複3~4次動作後,帳戶餘額都未減少,以致降低警覺心,在第5次時將3萬元轉出,對方非常緊張的說不應該發生這種事,要幫我把錢找回來,並指示我到其他提款機把錢領出來又用無摺存款存入他指定的帳戶,最後還買了1萬8的遊戲點數,起初只是想要拿回第一筆轉出的3萬元,沒想到對方以幫我做帳戶整合為由前前後後騙了我將近17萬元,當日凌晨12點過後,我並未收到詐騙集團所說的錢會全部轉回我的戶頭,立即報案。

目前已出席偵查庭二次,也與人頭戶碰到面,人頭戶因辦信貸將密碼等等資料給詐騙集團,導致戶頭被盜用,開庭過程他一直強調他什麼都不知情,發現戶頭有不明資金後,隨即報警,但後來戶頭的錢也被提領一空,檢察官問他是否願意和解,他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為什麼要賠錢?檢察官說應該不會再傳喚我了,我問檢察官人頭戶會被抓去關嗎?檢察官很兇的說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被抓去關,你希望他被抓去關嗎?我說我只想拿回我的錢,檢察官回可他就不願意和解

請求各位律師能為小女解惑,因自己一時愚昧,導致出社會至今身上所有存款都被騙光,我是所有被害人裡被騙金額最多的,而人頭戶的無辜跟檢察官的跋扈更讓我嚥不下這口氣,因為之後不會再傳喚我出庭了,對方也不願意和解,那這件事情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嗎?

上網搜尋相關資料,得知想要要回錢的話只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可以讓被告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可以向洩漏個資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因我只想拿回我被騙的錢,不會多拿不屬於我的錢,才會提那麼多問題,因為金額數目不小,所以希望以各種管道能要回我的錢,希望各位律師能給小女一點意見,感激不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被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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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2 22:19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附帶民事是要等檢察官起訴或簡判後繫屬法院後提出。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你跟檢察官表示提告,不管起訴或不起訴檢察官都要書類給你。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不起訴的話只能另提民事賠償,要負擔裁判費。 可以讓被告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附民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若是提起民事訴訟,我方需先負擔裁判費裁判費最後由敗訴的人負擔。 可以向洩漏個資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但是可能很難舉證。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

精神賠償系針對非財產上的損害,例如

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
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高屏地區若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YOYO 103-09-11 09:11

詐欺的錢可以告對方侵占嗎?
但近我的家人遇到詐騙被騙走了錢,原本在地方法院時法官 判我們勝訴.對方除了要負刑責還要將錢歸還給我們,但對方請了律師...結果他們再上訴到了高院就被判無罪了...真的是超蝦的...他們主張他們是帳號被騙的.網路上交友被騙....我看很多銀行的開戶事項內都有說帳戶不得借給他人使用....那對方為什麼最後會被判無罪...而且是檢察官起 訴他的....

       現在反到他回頭告我方損失賠償????唉!我想請教我方也可以告他侵占嗎?不管他帳號是怎樣,我方將錢匯入他的帳號內是事實,就請他將錢還給我們就對了...
        至於損害賠償?誰叫他要將帳戶借給別人(車子借給別人出事了...開車的跑掉了..車主不用負責嗎?)帳戶銀行本來就規定不可借給他人使用....他花錢請律師是對檢查官...詐欺也是公訴罪...可是他們現在竟然告我方損害賠償???怎麼辦?? 侵佔我可以用侵佔告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告對方侵占並不容易成立,建議您們仍應從民事著手,才比較有機會把錢追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9-11 10:16

您好!若帳戶還被凍結,對方就無法提款還您,應不會成立侵占罪;至於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律師費是無法求償的,其他賠償項目則要視其主張的理由才能論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侵占恐怕無法成立

但是他們告你損害賠償也不會成立

建議你們把錢拿回來比較重要

應該用不當得利比較妥當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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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

如同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述

本件刑事侵占罪恐難以成立

建議應向對方提出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訴訟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可能只有民事之問題,又於起訴前建議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阿棋 103-09-10 22:19

因收到詐欺案通知到案說明,作筆錄後得知原因如下

1.因詐欺案件被害人通知警方,最後案件的上線說我是他的下線

2.然後我詢問警方為何該事件我完全不知情卻通知我到案,警方表示上線所提及的姓名全台灣從民國1年至100年只有我一個人是這個名字,而對方使用這個名字進行拉下線及詐騙行為,所以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

3.警方告知上線的LINE 內有我的對話紀錄,使用的名字是本人全名,而本人帳號所使用的名字並非為全名!以及使用這個名字在網路上發布拉下線的訊息

4.警方質疑為何我並非下線而詐欺人的上線強調我是他的下線,但本人網路及通訊、帳號均未有任何與該案情有關之所有訊息,是否因詐欺人冒用姓名而本人需造成法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0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為相關詐欺犯罪行為,證據意無充足得證明您有違詐欺行為,仍可委任律師為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0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根本沒有詐欺之犯意及詐欺之犯行。亦可請求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0 22:47

警方以此部分指述證據薄弱,本人擔任檢察官時也指揮過偵辦詐騙集團案件,

「2009-08-30 自由時報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331196

個資信貸 近百原民上當

專案小組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邵勇維指揮偵辦,除了破獲該集團,並查扣大批人頭存摺、證件等贓證物,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擴大偵辦中。」

大概知道相關案件的流程及證據所需程度,

高屏地區若有疑義,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當執行檢察官時還有遇到偵查、法院判到同名同姓不同人的。

【石秀華、李菁豪、陳宏銘╱連線報導】司法機關搞烏龍,竟抄錯詐騙案嫌犯的資料,一名台商的黃姓女助理被誤當成同名同姓的詐欺犯,無辜被通緝,上周四返台時,在老闆和日籍客戶前遭航警上銬移送、並被裁罰;女助理事後查證屏東地檢署抓錯人,屏檢昨通知黃女領回罰金並致歉。

黃女氣得大罵:「太離譜!」要聲請國賠、控告屏檢妨害名譽自由、並要求登報道歉。

備受屈辱 這起烏龍通緝案的受害人黃米淇(四十八歲),是在菲律賓一家鮪魚外銷台商任女助理,昨她到屏檢領回日前所繳的五萬元易科罰金時,屏檢檢察長羅榮乾當面向她致歉,並強調:「小案件竟犯那麼大錯誤,對同仁是很大教訓」、「嚴重侵犯人權,是不該犯的錯。

」黃女憤憤不平對《蘋果》記者說:「檢方錯得太離譜!我從沒受過這種屈辱。

」 點下放大 當老闆客戶面被帶走 黃女表示,上周四她與老闆、日籍客戶一起由菲返台,機場查驗人員以她涉詐欺案被通緝,通知航警前來上銬逮人,儘管她一路喊冤,卻沒人相信。

老闆要她:「弄清楚再來上班」日籍客戶也詢問怎麼回事?黃女說:「我很怕被客戶誤會。

」黃女說,她被帶到屏檢時,值日檢察官邵勇維告知她判拘五十天、可易科罰金五萬元,要她先繳罰金再幫她調卷調查,於是她找朋友幫忙繳了錢。

當晚立即向電信公司查詢,得知問題門號是另名二十三歲的「黃米淇」使用,再向屏檢申訴。

文顯 103-09-10 12:19

日前與人 平板換手機 - 交易糾紛,簡訊記錄如下

對方 : 留了郵寄地址與電話姓名

我 : 已寄出,你的郵寄訊息

對方 : 我明天早上有收到會立刻寄出,因為我的手機是新品我要確認你的平            板是否為良品

對方 : 剛有打去郵局問過,包裹寄送不會電話通知,所以你要將平板退回或是          請郵差聯絡我,你的手機我已經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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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對方已收到物品後詢問郵寄訊息沒消息,電話聯絡也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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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 你好,交易前就說好雙方互相寄出,致電聯絡詢問寄出訊息為何轉入語音       信箱.若仍未有聯絡資訊將採取自保措失.謝謝.

對方 : 你平板我寄還給你 

我 : 你按結標和我交易,又急著要我寄出,現在一通簡訊就要寄還平板,寄出的       運費與我的時間你要負責嗎 ?有事情可以電話聯絡,況且寄出後一直聯絡       不到人,若你以這種方式處理事情,我一定提告,謝謝!

對方 : 你平板連運費還你

我 : 物品寄出與拍賣內容無異,事情未給我一個好答案,物品我會拒收.並提告       這幾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失 接著對方就語音信箱 ,電話聯絡不到人

請教這種若寄存証信函 , 告知對方寄還物品對方仍然不理不踩 

該告詐騙侵占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29

這是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如果雙方對於返還物品細節有爭議,建議協調看看,

上法院打官司很累的,不要動不動說要上法院 

pc 103-09-09 15:54

你好! 好奇進成人網站 ,莫名被通知已成會員(強調是付費網站 ), 不得取消!必須匯2萬元 ;否則需承擔法律刑責且電腦桌面將不斷出現不雅的干擾畫面!不知有何方法可消除?這會是詐騙的手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付費網站的部份,並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倘若對方有請您付費,您可以依據消保法主張相關權益,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2、至於電腦程式問題,本文建議您可以送修處理

小全 103-09-08 16:26

詐騙後已報警..警察已經凍結我匯款過去的帳戶

帳戶裡面確定有我匯款過去的錢 沒被領走

可是我要怎麼領回那些錢

已報案過了半個月---還沒開庭

可是我要怎麼才能領回我那筆在凍結帳戶的錢

我有三聯單 匯款單據

 

等判決出來 通常都要多久的時間??

帳戶確定只有我的錢 沒有其他被害人的錢

從報案到拿回錢 通常都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9:01

檢方會安排被告跟你調解,

如果順利的話,應該可以從被告處取回你被騙的金錢

可是如果對方只是人頭也沒錢,那拿回來的機會就很低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帳戶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茹 103-09-06 06:43

因為我媽一個人在家,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騙我媽說我幫人家作保,錢還不出來,要80萬,叫我媽準備存摺、密碼、印章,雙證件拿到樓下放信箱,等他們人拿到東西後才可以掛電話,不然我就會有生命危險,在同時我的手機一直有奇怪的電話打進來,完全沒有間斷,後來我媽照他們說的做,準備存摺、印章、雙證件,就拿到信箱放了,因為我媽當時擔心、心急,所以身份正證拿成了殘障手冊及健保卡,身份証沒有拿給歹徒,後來我有向銀行查證,他說存摺裡面的錢已經被領走30萬了,我想請問,殘障手冊可以認定為個人證件嗎?歹徒領款時銀行員也沒有再次打電話跟我媽確認,就輕易把錢給歹徒,請問銀行員有法律責任嗎?因為有一部分是定存,與歹徒領款的分行不同,所以他當時定存是沒有領出來,銀行員卻也沒有質疑。請問此行員是否有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3-09-06 10:05

您好!原則上50萬元以下的提款只要存摺、印章正確,銀行即應付款,行員只要依開戶契約及作業規定處理,就不需對您被詐欺的損失負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茹 103-09-09 11: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歹徒有拿出證件("殘障卡"及"健保卡")給行員核對身分呢?

而行員卻沒有提出質疑,這樣行員也沒有責任嗎?

小茹 103-09-06 06:32

因為我媽一個人在家,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騙我媽說我幫人家作保,錢還不出來,要80萬,叫我媽準備存摺、密碼、印章,雙證件拿到樓下放信箱,等他們人拿到東西後才可以掛電話,不然我就會有生命危險,在同時我的手機一直有奇怪的電話打進來,完全沒有間斷,後來我媽照他們說的做,準備存摺、印章、雙證件,就拿到信箱放了,因為我媽當時擔心、心急,所以身份正證拿成了殘障手冊及健保卡,身份証沒有拿給歹徒,後來我有向銀行查證,他說存摺裡面的錢已經被領走30萬了,我想請問老師,殘障手冊可以認定為個人證件嗎?歹徒領款時銀行員也沒有再次打電話跟我媽確認,就輕易把錢給歹徒,請問銀行員有法律責任嗎?因為有一部分是定存,與歹徒領款的分行不同,所以他當時定存是沒有領出來,銀行員卻也沒有質疑。請問此行員是否有責任

蘇子良 (馬克) 103-09-06 14:08

 您的問題可先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謝謝

david 103-09-06 02:09

我在民國90年12月3日掛失郵局存褶,但90年12月21日後有詐騙集團用我戶頭行騙,郵局表示因我當時只掛失存褶,不包括提款卡,故詐騙集團用我的帳戶依然取得金錢刑法上檢查官以不起訴處理,但最近有受害者提出民事賠償,請問該不該賠償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6 08:50

您好,因為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所以可以排除故意的部分。

過失的部分就有模糊的空間。當然我方主張無過失

也主張對方(遭詐騙自己也有過失)、郵局(其作業程序是否有疏失

過失作為防禦方法。

高屏地區,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詳談

david 103-09-06 00:37

本人在民國90年辦理信貸,提供帳戶給代辦人,後來代辦人沒把帳簿還我,我有去郵局辦理掛失存褶(90年12月3日),但90年12月23日後,陸續有錢進出我帳戶,我並不知情,之前檢查官以不起訴處份,後來又問郵局,掛失只有存褶掛失不包含提款卡,詐騙者用提款卡一樣可以提款,但最近受害者以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請問我要賠錢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9-06 14:10

 若是可證明您無幫助詐欺的情形,您應不用負賠償責任,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同一行為倘若您已經獲得不起訴處分,則原則上您也無須負賠償責任

2、不過本文認為您有循正式諮詢之必要,因為詐欺犯罪以故意為限,民事賠償責任則不論故意或是過失都必須負責。

小菲 103-09-05 17:40

請問一下如果被通緝加上之前又有前科算是累犯嗎?另外,在加上通緝竊盜詐騙,是直接送往看守所還是監獄服刑?可以申請假釋嗎?或是可以打電話回來報平安之類的嗎?那要如何辦理接見?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20:25

我之前回答說執行被通緝果然沒錯(這種情形以前當檢察官執內勤時常遇到)

執行一般都是送監獄、羈押才會送看守所

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就會構成累犯

接見及通信的部分要看累進條例的規定,這個要問獄方比較清楚。

一般執行通緝到案都會由內勤檢察官發乙種指揮書暫時執行,

之後再由分案室分執緝案件給原通緝承辦股。可能要花兩、三天的作業流程才能查得執緝案號。

屆時就會換成正式的甲種指揮書。你要見你男朋友直接去監獄詢問比較快。

以前當執行科檢察官的經驗。

小菲 103-09-05 21:16

在請問一下如果說犯了5件案子是要一次執行完才能出來嗎?還是分開執行?例如先執行八個月的案子,之後在執行其他案子!如果法官是直接把五件案子合併不就是要一起執行完才能出來?例如四條被判5年,另一條8個月合併起來5年八個月要一起執行完才能出來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關於一次犯5條犯罪,將會合併宣告,並且定執行刑,通常這個部分不會有問題,倘若有問題可以持判決書尋求正式諮詢。

儀寶寶 103-09-02 20:25

我前男友於2012~2013年之間跟我多次進行借款,有六萬六的款項是用匯款,帳本有紀錄,其他三萬多是給現金,有很多借款對話都在LINE上面,但是LINE重灌過已經沒了,另外有一部分對話借款紀錄,其中有段話提起『你不要一直因為我會借你就無止境的借,從多久以前就在講,每月環多少,然後又碰到事情又要錢又再借,一直跟我借』,而他也回我『好啦,別在唸了』,這足以證明他有進行多次借款嗎?有段話有提到他說要每月償還3000元卻也未做到。

剛開始借錢是他說他妹妹要手機要我幫他辦,而這件事情他是騙我的,最後手機根本不是他妹再用,我在FB訊問過他妹,問他他又說手上再用的手機是他同事賣他的,而那隻辦的手機不知去向,現在還欠費不繳


2013年3月,他以救護車升職需押金三萬沒錢為由跟我借一些錢,卻在該月匯款1萬6給他前妻,請問這能構成詐欺嗎? 證據部分有我與他前妻的對話,他前妻在2013年4月告知我,前男友在3月有匯1萬6給前妻女兒繳學費,假如詐欺能構成,能要求他償還那十萬元和手機欠費嗎?還有很多次借款都有詐騙的疑慮,必須詢問他之前救護車公司。


現在該名前男友是耍賴說,當初是你情我願,不願償還,還反問有逼迫?若我要告他,要做哪些步驟呢?謝謝


該名男友有做過牢,之前還背債,因為賭博欠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至多只是借款的動機錯誤,因此尚不會構成詐欺罪嫌,應該只是民事借款糾紛

2、本文建議您應該發函請對方清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起訴請求清償,至於刑事部分,倘若您還是想要提起告訴,則建議循正式諮詢由律師詳細評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忠 103-09-01 22:53

郵局沒錢.卡跟郵局簿子不見.卡在房間找不到.簿子是因要去郵局問為何被凍解.之後路途上掉了.郵局因被詐騙集團去騙其他受害者三十幾萬. 發生時間是7月8號到7月10號.筆錄我也做了.警方讓我一個禮拜想想到底有借誰使用.但我沒有.
那段時間7月8號到7月10號我也在上班.假跟公司申請證明我在公司.是不是能證明沒去騙人.真的沒有去做騙人家錢的事.
快1個月  都失眠又要上班.我真的好累.我到底該怎麼辦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22:57

道長?

如果是道長的話,只要拿出財力證明,例如動產或定存單,相信就會不起訴甚至無罪。

如果要判決的話,小弟幫你找。

以前看到學姐起訴有資力之人,一審判無罪,學姐上訴,二審的法官說寧願相信人性光明面判決無罪。

司訓所同期的在刑庭當任法官也說邵勇維如果你帳戶掉了我一定判你無罪。

蘇淑珍  100臺檢證字第9349號

你註冊錯了,你是當事人,你註冊到律師的部分了。

如果你能夠拿出財產證明,我有信心幫你不起訴處分。

這種案件檢察官生涯辦了一百多件,有特別研究過其中的道理。

請洽ncc101ds@yahoo.com.tw

我在臉書清溪流勇公法律服務社有整理回答,請參酌。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23241854395948&id=716812275038906&fref=nf

小全 103-09-01 10:25

詐騙後已報警..警察已經凍結我匯款過去的帳戶

帳戶裡面確定有我匯款過去的錢 沒被領走

可是我要怎麼領回那些錢

已報案過了半個月---還沒開庭

可是我要怎麼才能領回我那筆在凍結帳戶的錢

我有三聯單 匯款單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1 17:33

等最後判決確定,再請求執行科發還,

如果同時有很多人被騙請求,錢不夠分,可能就要另外用民事訴訟解決了。

小全 103-09-03 11:21

 想請問一下唷

等判決出來 通常都要多久的時間??

帳戶確定只有我的錢 沒有其他被害人的錢

從報案到拿回錢 通常都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謝謝..

蝦米 103-08-31 20:57

很久以前在網路上買一組減肥的藥品
他很快就寄來的 然而我們也錢都付清 沒有任何的欠債情況
可是他最近竟然來電說:我們有+購12期的減肥藥品
但是我們明明就沒有 何況有的話她也應該會把減肥藥品寄來
然後在跟我們說要扣錢吧? 而且他還說要找銀行徵信

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有可能是詐騙集團嗎
應該如何查根據?

沈恆 (沈律師) 103-08-31 21:38

您好!您若確實沒有購買,就不用付款;另外,網路賣藥本身就是非法行為,對方應也不敢循司法途徑來要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1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無購買,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您亦可蒐集對方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檢舉對方網路販賣藥品之相關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魔 103-08-31 13:34

請問一下。。我的提款卡被詐騙集團騙走結果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我該怎麼自救……

因為我自己本身有在開店做生意最近因為資金需要周轉所以誤信了網路借貸網站的廣告把提款卡給了詐騙集團。。等到發現帳戶金額異常打去銀行要辦理掛失的時候已經來不及。。帳戶以經被提報成警示帳戶。。先現在我手邊唯一的證據剩下當初那個借貸廣告,還有通聯紀錄跟一張寄貨單

這樣的證據對我來說有多少的幫助餒?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貸款辦不過。。連找民間借貸都會遇到詐騙集團。。希望各位律師大大們可以幫我解答一下。。感恩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14:23

我現在手上剛好有一樣的案件,

在屏東地院辯護。

辯護狀的一部分僅供參考:

一、 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
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為裁判基礎
(最高法院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參照)。
且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無論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
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
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而無從使事實審法院得有罪之確信時,
即應由法院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同院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指以幫助之意思,對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行犯罪行為者而言,
非但行為之外形須可認為幫助,更須與正犯間有犯意之聯絡。若幫助之人並無違法之認識,
則其行為縱予正犯以助力,尚難遽令負幫助之罪責(同院20年上字第1828號判例意旨參照)。
被告堅決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找工作時,對方要其伊將帳戶郵寄至該公司等語。
是本件之爭點,在於被告行為時主觀上有無幫助之故意,亦即被告在交付系爭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及密碼等物時,是否明知所交付之物,將為他人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
並有意使其發生(直接故意)?或可預見所交付之物將作為詐欺取財之工具,
而仍容任該等情事發生(未必故意)?
四、經查:被告確實因找工作郵寄上開帳戶,此有宅急便寄貨單乙份在卷可查。
被告確實有收入,此有被告國稅局102年度所得財產清單在卷可稽。足認被告案發當時確實有固定之工作及收入,衡以一般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所能獲得之報酬均屬有限,又極可能於事後遭受刑事追訴處罰,故一般幫助詐欺之行為人,多無正當職業與收入,被告既有正當工作及固定收入,但尚難認其即有甘冒如遭查獲之風險,而
出售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之必要。又參以現今社會之經濟活動甚為多樣,實難苛求參與者應對各式經濟活動有深入瞭解,且詐欺集團詐騙被害人之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其詐騙所得之物除一般認知之金錢外,為達其最終保有詐騙之所得,甚至連帳戶、提款卡等物,亦可能成為詐騙之標的,是被告因經濟壓力致落入詐騙集團以工作為餌之圈套,遭騙走上開帳戶之提款卡及密碼,亦非無法想像之事。再者,近年來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政府雖不斷宣導防詐騙之觀念,提醒民眾切勿
  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報
  章雜誌及新聞媒體亦時常報導民眾遭詐騙集團騙走大筆金錢之案例,
社會上仍有為數不少之人遭詐騙得手,其中亦不乏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或受過相當教育之人。
何況被告為原住民,居住於窮鄉僻壤,資訊較不發達,年紀又輕,
  ,其對於社會狀況之瞭解,衡情應較一般具有正常智識經驗之人為低,
自難以其在無法確認對方真實姓名年籍之情形下,仍逕自將重要之金融帳戶金融卡及密碼交付他人之疏失行為,
即遽以推認被告主觀上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存在。又本件詐騙集團,已遭查獲,則本件被告於交付
  系爭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之時,是否具有幫助詐欺
  之不確定故意,實顯有合理之懷疑。

警詢時可以提供,不過警方一定會函送地檢署,因為警方沒有裁量權。

地檢署那邊,要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很難,我以前當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過的只有兩件,

一件是通過測謊,他確實被騙,    一件是被告自己有匯款給詐騙集團,證明被騙。

另外以前當檢察官時一件被判無罪,因為被告工作收入等相當財力的證明。

這種案件,要判無罪不容易,請律師也是提高個二、三成無罪的機率而已。

(我偵辦過的賣帳戶案件應該有百件了,以上是多年實務經驗)

小魔 103-08-31 17:55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我現在手上剛好有一樣的案件,

在屏東地院辯護。

辯護狀的一部分 ... (恕刪)

無敵勇公:

因為我還沒有被警察傳喚做筆錄,如果到時候收到傳喚通知的時候把我手邊這些對我有利的證據帶往警局這樣對我的幫助大嗎?還是要等到開庭的時候在提供這些資料?製作筆錄時該要怎麼說明才會對自己比較有利

麻煩您幫我解答了 感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可能會認為您有幫助詐欺之可能,故雖基於無罪推定,您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但若手邊已有您所蒐集之相關對您有利之資料,您亦可提出並佐證您僅係基於小額借貸之需求,方將卡片寄送於網站所載之處所,故並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犯行。 

偉倫 103-08-30 16:34

本票三百萬一張102.12.15簽的.103.1.5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旁邊不是有小小張的嗎.她在那寫收款人寫我的名字.原因寫欠款一張對方親手寫的幫我保管錢的證明.(內容如下)102年9月20日甲方交付新台幣六十五萬元整.給乙方OOO於民國103年1月20日歸還如在預定日無法歸還 則以每日利息70%做為補償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2年9月20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開庭檢察官問說.70%利息多高這不可能怎樣的.我回答說:我不清楚怎麼算.這是對方寫好簽名蓋手印拿給我簽名蓋手印.我也沒詳細看.我從沒收到一毛錢.利息我都不要.我只要我的65w就好)(對方跟我之前是情侶.交往快五年.也同居.但對方在103年1/9早上我還在睡覺時候.就離開我們共同居住地方.不覺得很像預謀好的嗎.103.1.20這筆錢要拿給我的前夕就一聲不響的走了)
另外一張是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跟他在一起這四年多.劈腿十次以上並且都離開我.每次外面欠錢了.還是惹麻煩又跑回來哭哭啼啼跪我求我幫忙.說他會改她知道他錯了.我很心軟又還很愛她.所以都選擇原諒.拿錢借他幫她處理外面惹得事情.但上年她又劈腿離開我又出事情一次比一次誇張.我跟她說你已經同樣戲碼上演多少次.到底哪次才真心悔改知道我很愛你.最後一次102年七月劈腿離開一個月.就欠流氓六十萬.這次我親自過去要求我要帶我女朋友走.三天內我會拿六十萬現金換回我女友的本票.那時候對方還踹我的汽車恐嚇我擋住我的路.要逼我下車.我想說花錢消災只要我愛的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好)這次我跟她說我幫你是最後一次.你可以走了看要去哪隨便你.但我女友苦苦哀求抱著我說她真的知道錯.他知道誰才是真心愛他.那些人都說好聽話哄他.怎樣的.我又心軟讓她回來.但我有跟她說.在一起四年多開銷樣樣都是我你從沒工作過.也好多次拿我的錢去養小白臉.也用很多理由跟我借錢.我覺得我該負擔你的開銷是我的責任.但離開我欠外面的跟我借的.那些你要自己負責還我.我已經被你搞得負債了.我說讓你回來我很害怕恐懼.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又騙我還愛我.之後我在房間忙網拍.他拿一張紙叫我簽名蓋手印.內容如下
乙方ooo幾年來所有開銷房租生活費.食衣住行一直跟甲方借款.用一推理由裝可憐.說家裡多現實可惡.利用甲方同情心.有詐騙嫌疑.金額累積有上百萬.乙方自知事態嚴重.願無條件每個月還款十萬元整.從104年1月5日還款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3年12月15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當時我根本沒注意看.就簽名印手印給他.他就拿去放電視櫃抽屜.我從來沒想過跟他搞得很難堪.但是她離開我已經通知她的家人.一個月請她交代處理.錢的事情.因為她走時還把我抽屜的錢全拿走.那是我爸爸心肌梗塞要救命的錢.但一個月了沒有任何消息.而且她103.1.9早上走了馬上把電話暫停使用.音訊全無一個月後我再次打給她家人.不接不接暫停使用暫停使用.連他老家室內電話也變成空號.超傻眼.我才去提告.因為他這樣我也自殺.是室友上班路上覺得不舒服才請假不去上班回來.才救到我)而且從上年102年八月開始每個月.都有我從我戶頭轉帳三萬到她戶頭的記錄.這是她拜託我幫他戶頭有內容.她想貸款買車跟辦信用卡.因為我的機車被他撞壞了.她說等他滿20買一台還我.信用卡是她把我信用卡都刷爆了.她天天在家就是逛網拍拿我信用卡買東買西.而且也被我抓包過.她拿我信用卡去店家買東西簽我的名字.我發現後她還是用眼淚攻勢.又跪著求我原諒.這麼多年感情鬧到法院去也不好.看他被關我也心痛.我又選擇原諒.她說換她辦信用卡.幫我買東西.但還沒幫我買到就跑掉了.我在意的不是那錢.是很心痛.說信用卡貸款買車.用完就會把帳戶錢轉回來我戶頭還我.也沒有她離開後我常常去插卡看.因為她走時候也沒留半毛錢給我過活吃飯.我們住在一起我習慣就是把每天賺的錢都交給他.花什麼都跟他報帳.因為我很容易借錢給人.每次都沒人還款.所以他跟我在一起就要求錢都放她那給他保管.朋友借錢就說錢都在老婆那.因為人家跟我開口我總是拒絕不了口)
她開庭說我每天把她脫光毒打他.還說我恐嚇她家人.說根本沒跟我借錢.還說本票跟那兩張自白書都是我踩著他逼他簽的.我有跟檢察官說去調閱我們住的監視器.有這樣事情管理員早就過來了狀紙是請代書寫的 告對方詐欺.保管條.背信.跟附帶民事訟訴這樣有把那兩張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影本兩張.本票三張印成一張給檢察官後面開庭我有呈上郵局明細清單.跟玉山銀行明細清單.跟我有跟一個十年老朋友借兩百萬還款對方簽收據給我(還沒還完)跟附上她簽完本票自白書後.我們一起出遊的照片(201312/19-12/25-12/26-12/28-12/29-12/31-1/1-1/3照片都有日期)她笑得多開心多燦爛還有lien的對話截圖.她跟她的家人的聊天內容.證明我是有在工作.她的開銷都由我在支付.內容還有提到這些年他一直惹事情劈腿.每次都是我捧著錢來幫他但檢察官說不採用.說lien可以盜帳號什麼的.我現在有跟信用卡公司調閱信用卡每個月消費金額.她常要我買東買西給她.但是簽名這個調不出來.現用卡公司說要到消費的店家問問看還有沒有.這麼久我也忘記正確日期她拿我的卡簽我的名去消費了.她也會拿我的金融卡上網拍買東西用我的卡轉帳.我也是事後才知道.平常信都她在收.我也沒再看.到最後才發現很多我很陌生的交易現在檢察官一直要借我錢的那位老朋友出庭.但我那位朋友整個很生氣.她借我錢我還得很慢就算了拖這麼多年.也沒算利息.卻還要去法院囉哩叭縮怎樣的.檢察官說下次傳她再不來就要拘提.我跟我朋友說她整個很不爽我.我都有問她有空出庭證明一下我確實跟你借兩百萬這件事情.她做生意很忙沒空.她說他只管我錢合時還完.其它關他屁是= =檢察官說要我確切金錢來源跟借貸記錄.還問我說不清楚沒確定的證據捨棄掉.只針對有切確的證據提告.她說很多次我就說喔好~其實我也不太懂這是甚麼意思..我跟檢察官說我以前是自營商擺攤賣炸的(鹹酥雞類的跟泡菜)還有網拍賣朝牌衣服女生用品隱形眼鏡什麼的~(但這都是盜版的不知道會不會怎樣= =檢察官問我薪水平均多少~我說最好的話一個月二三十萬我該怎麼辦.檢察官說有沒有人當場看到我拿錢給他.我說提款機監視器一定有拍到.檢察官說這都這麼久不可能有畫面保存.情侶之間借貸怎麼可能會大辣辣的.一定會顧及對方面子都是私下的)我現在沒工作.她離開後我自殺我就一直陸陸續續看精神科在吃藥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釐清對方相關犯罪事實,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進入訴訟程序,則證據即屬重點,應蒐集完成證據,以避免敗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30 10:26
我被詐騙,報案後知道對方是通緝犯,請問現在現在只能等警方追查嗎?既然是通緝犯我想要找也不是那麼容易,有沒有其他方式?如果嫌犯抓到了,名下無任何財產錢是不是討不回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54

您好,若不知對方名子,是否知悉對方手機住址車牌等相關資料 ,以方便警方特定具體方向。為避免對方脫產,可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保全財產

流星羽 103-08-29 06:34

最近接到警局通知 有一個詐欺案件要到案說明

詳情:警方說 在今年六月間 甲方(詐騙人)在某線上遊戲中跟乙方(被害人)   做交易 乙方把遊戲點數儲值到甲方遊戲角色(帳號)後 甲方就不履行交易    躲避乙方 乙方就報警處理 經過公文往返 警方依照遊戲公司提供的甲方      亂編照的聯絡方式資料 找上我

第一 我沒有玩該線上遊戲

第二 甲方填寫假聯絡人和住址 連絡電話卻冒用我個人手機

因此 警方在日前只能依據電話線索要我去警局說明

這幾天 讓我很困擾也擔心

請問 發生這種事情 我該怎麼辦? 我到警局內要注意甚麼?

有哪些說話部分或是做筆錄時要注意的 

懇請 給予我明確方向 因為過幾天就要去說明 時間有點急 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9 08:47

您好:

至警局說明案情請勿過度驚慌,

因為警方是循線依你的手機號碼才傳你到局說明,並不是已認定你就是犯罪嫌疑人

重點是要詳實交代你的資料是被冒用,並無玩該線上遊戲等等重點

沒有做的就是沒有,問心無愧。

廖先生 103-08-28 12:37

7月初透過591網站找到一家基隆的裝潢公司的王先生,想請對方到現場來估價,我把需求告訴對方及願意支付的價金

隔2天對方把系統廚俱的朋友藍先生找來,再次到現場估價並且仗量,最後離開時王先生熱情要約藍先生及我們一起吃午飯,並在當晚王先生用LINE傳一張估價單詢問我們要不要讓他們做,隔天就可以馬上動工,我跟我老婆討論覺得對方很熱心而他朋友藍先生當天還有把小孩及老婆帶來,不像是壞人。我有詢問王先生要不要簽約還是幹嘛,對方說不用,表示工程很快就會完工,不會有問題,而張貼8/20預計完工日期只是參考,實際會提早完工。

7/8動工時跟我鑰匙及要求現金支付開工款項,我就領16萬現金連同鑰匙交付給他。

7/9他又打電要求我到現場告訴我房子漏水,王先生說他們在敲打鑽地時,牆角水管漏水是我們的問題,詢問我是要讓他們繼續施工或者他們就不再施工要我自己找別人來做,我就詢問如果繼續施工要怎麼處理,王先生表示漏水管線是從廁所延伸出來,所以必需把廁所全把打掉重做,費用將從原先報價的40萬提高到51萬,我考慮了一下認為免強還在我可以支付的範圍就讓他們繼續施工

7/10王先生又要求我支付進料費用12萬(現金)

後來工程進度緩慢,連廁所樓上的糞管也被他們鑽破,我跟他要求要裝設的鋁窗,有沒有圖片或樣式可以參考,對方王先生說他知道不用給他看,詢問幾時要安裝,他推說安裝很快而且裝上去就施工就不方便,要等到最後才會安裝。

就這樣有3天曬網1天捕漁過了,期間我有詢問工程進度,他都推說因為別地方工地在趕,等一下就好。

8/12又突然要求我支付尾13萬其中的8萬(現金),並且表示這幾天就會幫我趕進度完工。

結果後面幾天用LINE詢問工程進度及相問題,對方都不允回應,撥打手機一開始連撥幾通王先生有接聽並表示他在開車不方便接聽隨即掛斷,撥打網頁的電話,也是很多通後有一女子接聽,告知問題後也是表不會幫我處理並回我電話,後來怎麼打都沒人接,這時我才害怕對方是不是詐騙,跑去他留的住址詢問,一開始按門鈴一位老先生開門,承認王先生住這裡,並表示網頁留的電話是他女兒接聽的,當我表明因為裝潢問題想找王先生或者接電話的小姐時,老先生隨即變臉說不認識並把門關上叫我自己去找別來煩他

8/19對方終於用LINE回說:真對不起!候天開始會趕工:請見諒

8/21用LINE把我叫去跟他們的水電談嵌燈位置,讓我讓以為他真的要趕工

8/22又沒人來

8/25發現有工人來裝鋁窗,但鋁窗不是我要的,根本沒有防盜作用,只能防小朋友爬出去而已,所以我們用打去沒接,用LINE留言對方都不回

 

過2天發現他們把591的公司地址改了,電話一樣不接,換支門號打去講沒幾句就掛掉,用LINE也不回....直到現在,完全不知該怎辦?!

如果對方一直不出面,那就依不完全給付,瑕疵擔保規定起訴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各鄉鎮市政府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您好:

依本律師多年處理工程案件之經驗,

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催告對方履約完成,

如對方逾期不履約完成則你可自行雇工完成工作

再將另行雇工之費用向對方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草 103-08-26 20:27

幾年前分期買一台摩托車,我記的分期款都繳清,為什麼還催討說我未繳清?

一直以為是詐騙集團,現在卻追到家裡來要錢,以前繳清的單子都不在了,我該怎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對方提供繳款紀錄,確定繳款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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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欣 103-08-26 10:02

去年9月我男友在7-11上完廁所忘了拿走手機

結果回去找 也沒有找回手機

因為廁所沒有攝影機 當時發現手機不見時 他有回7-11問工讀生

但工讀生說廁所沒有攝影機 也無法斷定是誰拿走的

當時他不以為意 想說自己倒霉再買一隻就算了

也不懂 手機不見還要去警察局備案

他當時只有停話.卻沒有報案

好,但。現在問題來了

誰知道 偷他手機的人

盡然盜用他蘋果app到處詐騙 無數人.

而他今年8月收到傳票開偵查庭才知道手雞詐騙別人已經半年以上了

他當時沒到警察局備案 是不是對他很不力呢

請問到底怎麼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主張手機不見,並無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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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議您的男友可回到那家7-11看看是否有保留當天發生事情的監視錄影(能證明男友與工讀生對話及有走至廁所即可),如無,亦可聲請傳訊該名工讀生以為證人並調取申請停話記錄,以證明男友所稱之言是事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啊吉 103-08-26 03:51

我哥有被詐騙集團騙跟設局,假交往真詐財有恐赫意味逼,我哥逼簽本票但一年多以後,他們轉賣本票另外一個人也寄存證請問我哥可以怎樣保護自己

蘇子良 (馬克) 103-08-26 16:11

 建議提起民事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小湘 103-08-25 19:49

我在七月認識一個蔡先生他說他們公司可以用出租帳戶配合五天可以領2千元

當時因為沒想清楚,做了糊塗事.現在的問題是帳戶被當成詐騙的工具 我會不會被當成是共犯 我要怎麼做 才可以證明我是被害的呢

手機壞了 無法調出line紀錄 我很傷腦筋

我很怕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當初與對方之訊息紀錄,以利證明您無幫助詐欺故意及詐欺故意,避免認定為幫助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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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湘 103-08-26 13:47

我的朋友也有遇到收集她得證據可以嗎

那個人士以網路賭博投資的方式拐人

雖然人不同可是都是一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