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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ale 103-09-11 12:56

請問若在臉書上寫道自已拿到保護令但並沒指名道姓是否有妨害秘密或其他刑責?若是配偶寫道夫妻的私人生活情形是否涉法?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14

您好,若對方所公開發表之言論足以降低您社會上之評價及人格貶損,則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罪章。 

湯陳 103-09-09 02:34

請教各位律師,小弟最近用網拍和一位賣家(不是專業賣家)買到瑕疵品,他不願意處理,後來我在網拍討論區張貼他的賣家帳號
打上交易過程和物品瑕疵的照片並公開雙方的談判內容。
談判內容主要都是"我傳給他"的留言,大約5則,內容主要是他故意賣瑕疵品給我,他知情不報而且置之不理這樣;
他傳給我的留言前後只有兩則,第一則是表示東西未拆他不想負責,第二則是他說他最近在忙這樣。
(他傳最近在忙時,他馬上把當初在交易前,我和他確認東西沒有瑕疵的"問與答"的內容都清除了,但我有備份下來)
我都沒有人身攻擊的字眼,用比較強烈的字眼有
"誇大不實,刻意欺騙隱瞞,廢話一堆,避重就輕,小心此人" 這樣
請問我這樣有構成毀謗罪還是妨害名譽嗎?
有的話,我在網路上找到,"如果內容屬實可不罰"可行嗎?
請問他這樣刪除證據我告他刑事是可行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1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敘述的誇大不實、刻意隱瞞,本文認為恐有侵害名譽之虞,但是還要從前後文作判斷。

2、對方刪除對話內容,並沒有刑事犯罪問題。

3、有關於消費糾紛的問題,雖然對方不是專營網拍事業的賣家,但是還是必須履行瑕疵擔保責任,可以依法主張。

4、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看看雙方是否簽立和解書,以保障雙方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3-09-06 22:12
你好,我今天凌晨我去一條巷子找朋友,我剛到他們就說有警察來快跑,我就跟著跑,後面我被抓到,警察再朋有車子旁邊撿到一把西瓜刀,一條巷子他們好幾台摩托車停在左側,我停在右側,刀也不是在我這一側撿到的,隨後把我帶入警局作筆錄說我是 妨害社會安寧法 嫌疑人 罰三萬以下或拘役三天什麼的,我一值否認我認識他們跟西瓜刀不是我的,因為真的也不是從我的車上搜出來,作筆錄我也是一直否認刀不是我的,而且那把刀也沒開鋒過,我也沒碰過那把刀,之後我做完筆錄就回家了, 現在是要等通知書寄到家裡嗎? 還有一定會被起訴,要開庭嗎? 調查庭一定會開嗎 警方做完筆錄一定會報上去嗎 承認刀是自己持有的話,警方會叫你千物品扣押的筆錄還是什麼的嗎? 我有蓋他問我的筆錄而已 我滿18歲,其他跑的幾乎都沒滿18,會被抓深夜未歸,所以他們才跑,我也傻傻的跟著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社會秩序維護法為行政罰法,故不會有起訴之問題。

惟若刀子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稱之違禁品,則會有刑事問題。 

猴子 103-09-02 22:38

想問一下各位律師 現在都流行FB 有時候會秘小視窗 都會聊天 然後我朋友就把我跟他的對話PO到60幾個人的私密社團裡面給大家看 雖然對話 就短短幾句而已 但我FB的 ID(本名) 也沒有幫我遮 大頭照也沒有遮 想請問各位朋友 這樣我是否能告他妨害秘密罪呢 ?
我需要收集什麼樣的證據??         然後想再問說在FB沒有指名道姓罵人好像流X汗  結果一個人就認定我再說他 (可能因為那張照片只有一個人) 他就要告我妨害名譽公然侮辱 問各大律師 這樣是否能成立公然侮辱呢 ? 當下我也有私密他跟他道歉過了  想說如果他堅持告我 我是否會被關? 還是只有處罰  罰金而已?  那會留下前科紀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對方真實姓名,無法僅憑FB帳號對其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9-03 14:49

1. 私人對話的公開除非涉及個人資料而有違反個資法的情形,否則很難成立妨害秘密

2. 不一定要指明道姓,只要可以認定所指涉是特定人就可能構成公然侮辱,若真有公然侮辱情事,建議向對方道歉和解賠償,若對方堅持提告,可主張已向對方道歉或已和解賠償,建請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Yang 103-09-02 12:49

因為小弟我在遊戲上面好像有罵他然後他取證然後我昨天收到警局的通知書(妨害名譽案件)叫我到案說明,我想請問那對方也會到現場嗎我可以跟警察要他的聯絡電話跟他和解嗎!感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2 14:00

您好,對方同時到案說明機率低,除非警方需要您與對方對質,不然您無法見到對方,惟您可透過警方詢問對方聯絡方式及有無意願與您和解。因為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罪,若您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您即可免於受到刑罰,警方會直接予以銷案處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2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警方表示願向被害人和解,請警方向被害人轉告此事。

Sander 103-08-25 10:29

平安您好!

由於8月19日本人在台南地檢署依刑法第240條第一項和誘未滿20歲少女離家...向被告提出刑事自訴書狀;隨後被告得知告訴人提出告訴乙事教唆他人至

原告家中恐嚇其女兒在他們手中必需徹銷告訴否則令其終生不得見面等事..故而告訴人依刑法第298條略誘妨害自由罪於8月22日向被告提出刑事追加告訴狀暨依刑事訴訟法第219-1條聲請證據保全程序及291-1條聲請證人保護書.

唯期間透過北地檢友人瞭解狀況前往與被告協議後被告於08/25願意將該名少女安然送回家前題是徹銷上述告訴'請問好1)8月19日提出的刑事自訴案已立案25日分至受理股別偵辦,何時向法院提徹銷告訴?(2) 是否需寫合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34

和解書在開庭時或前均可提出,惟因被告所犯和誘未成年部分係非告訴乃論之罪,送回未成年人及與對方和解,僅是減刑的依據,即使撤回告訴,訴訟不會因此而終結,惟略誘未成年部分為告訴乃論之罪,應得和解撤回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小誠 103-08-23 20:46

我在不久前收到朋友簡訊告知 社區有所謂職業主委 與建商圖利 告知小弟千萬別選洪xx 擔任委員 之後我於該社區 社團臉書 直接複製貼上朋友的簡訊 後來被洪小姐看到 並提告妨害名譽 請問這算構成妨害名譽嗎? 1.我並不認識這位 洪小姐 與其無利益關係 2 我朋友簡訊傳給我的名子是洪xx 但是這位洪ox 自己跑來指責我 事實上再在我的認知就是洪xx 非洪ox 這樣有構成影射嗎?因為我根本不認識 這位小姐  3 我當下只是好心提醒大家 並非故意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續處?

Ron 103-08-22 14:15

律師你好 

我女友在8個月前被他們公司同事強暴,但是因為她不敢說結果是隔八個月

因為他女童是在FB, PO文所以事情再曝光 但是我現在想告對方 妨害性自主罪 但毫無證據  只有女同事有看到那男生把避孕藥給我女友要他一定要吃下去  我現在很煩惱 公司也無監視器 只知道他是強行拖進廁所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 我該怎麼辦..

當時沒有就醫? 證人對這件事知道多少? 能不能提告就看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無風不起浪

我建議你可能要帶你女友一起去找律師討論

看有無蛛絲馬跡可以去作證

通常這類案件都是告訴人指訴就可以

但因為距離時間不短

收集證據很困難

如果能證明被拖進廁所

機會就很大了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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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2 17:18

您好:

強暴這類犯罪,因為必有其隱密性(不太可能公開犯罪),所以通常不會有現場目擊證人。且又幾乎都是突發、偶發事件,因此被害者也不太可能有事先準備蒐證

此時,被害人所說的話、事後就醫紀錄、事後言行舉止、事後與他人之對話,或其他相關證據等等,為判斷對方是否可能成罪的重點。

不過依照本人處理多件妨害性自主案件的經驗,很難跟您說拿甚麼證據就一定可以勝訴,也無法定出一套完整的準則,必然得綜合您所能提供的資料,為您做分析、研擬訴訟策略後,再來判斷成罪的機率大不大。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女友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可利用女同事作為證人,亦可請您女友打電話給對方設計問題加以錄音,蒐集相關證據以利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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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3-08-22 10:42

你好,
     請問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我有上網查詢如何處置?
但出現這個法規, 其中所謂 " 藉端滋擾 " 我看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
謝謝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其中所謂「藉端滋擾」,係指假藉事由,經由外在不正當手段而對事實現存之法益或生活利益形成客觀、直接之妨害之謂。所指接獲騷擾電話,如已影響平日正常工作,該打電話之行為人則已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處罰要件,可依該法第39條規定檢具相關資料向轄區警察機關舉發,由警察機關調查後依法移送法院(簡易庭)裁處。

103-08-21 13:09

您好,我之前和朋友在Facebook聊天,聊天內容涉及自己的個人行為,並沒有妨害到對方及第三人,但是對方卻將對話紀錄截圖並公告在公開論壇上供大家批評,該論壇為匿名論壇,但可查IP,請問這樣是否只有個資法能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話內容涉及您的個人資料,則可能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倘若對方公開後,並且對您進行語言攻擊,則可能涉犯誹謗罪嫌。然仍然必須依據內容作判斷。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擷取網頁蒐證,然後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要求對方撤文,並且道歉賠償

珊珊 103-08-19 20:56

關於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 妨害性自主 

本人因與網友見面沒多久就發生關係,因為在汽車旅館被對方強迫,後來與他吵架就跑去告他強暴,之後對方有賠償金錢給我,也苦苦求要求我撤告,我也原諒對方了並去了警局但警察說是公訴罪不能撤告最多只加做撤銷筆錄,下星期就要到地檢署開庭,我要如何做才能幫對方脫罪?雖然是同一天開庭但不同時間開庭,我是早上,被告是下午!被告很擔心會被判刑影響到個人名譽工作,

可以請求律師幫忙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檢察官說明雙方已和解,不再追究,以便對方能夠爭取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9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與對方之和解書,並請對方一同到庭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珊珊 103-08-19 23: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檢察官說明雙方已和解,不再追 ... (恕刪)

請問緩起訴,是指還會被起訴的意思嗎?

有沒有辦法讓對方不被起訴呢?

因為怕對方留下前科影響工作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00:23

弄不好會有偽證誣告的問題,小心為上,

之前處理前手的案件,前手起訴後因為和解,被害人到法院交互詰問時證稱係自願的,

因為性交易價碼談不攏所以才在地檢署亂說。

結果被公訴檢察官簽分偽證分到我的手上(屏東地檢署荒股)。

剛好分到曾慶雲律師手上,他求情我給被害人(也就是偽證被告緩起訴處分)

事後曾道長一直說我人很好@@

又在說古了。

以前處理案件的經驗

還有一些細節涉及到律師倫理的爭議,不方便在這說了

補充如下:

簡單來說,檢察官會問為什麼之前告,現在不告了?

如果只是因為和解,仍有被起訴的風險。

如果本來在警察局回答說被強暴,後來回答說沒有被強暴

又有誣告的嫌疑。

這就要看你警詢如何回答,事後又如何自圓其說了。

 你還是要據實陳述,以免自陷風險,至於男方如何減輕責任,建議請他自行委請律師為其辯解。

珊珊 103-08-20 12:4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絕對不是性交易啦,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啦!
還說好要一起去出庭

小英 103-08-19 19:57

我是台灣人,在澳洲與澳洲人結婚生子,

一個月前,我澳籍老公外遇一名從台灣來打工度假的台灣女子,

目前台灣小三已經回台灣了,

我可以在台灣告台灣小三通姦罪和妨害家庭嗎?

我現在住在澳洲,我可以委託家人提告嗎?

還是一定要本人回台灣提告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20:16

您好,

刑法第三條規定,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
通姦地在澳洲,係在中華民國領域外。

 

刑法第五條規定如下,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犯通姦罪,並不包含在下列條文之內,所以無法告。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一、內亂罪。
二、外患罪。
三、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妨害公務罪。
四、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之公共危險罪。
五、偽造貨幣罪。
六、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二條之偽造有價證券罪。
七、第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八條及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
    二百十一條、第二百十三條、第二百十四條文書之偽造文書罪。
八、毒品罪。但施用毒品持有毒品、種子、施用毒品器具罪,不在此限
    。
九、第二百九十六條及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妨害自由罪。
十、第三百三十三條及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罪。

 刑事部分因為犯罪地不在台灣,所以告不成,但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如有足夠證據可以試試看。

Jarhys 103-08-19 10:07

本人(陳冠翔)在蘋果新聞民調底下的回應區,遭人妨害名譽以及言語挑釁,想請問這種情形是否能提告侮辱妨礙名譽

原新聞網址:http://ppt.cc/JRDM

原新聞截圖:http://ppt.cc/jPTh

原新聞回應區截圖:http://ppt.cc/uAPi

對方還利用Facebook私訊挑釁(收件匣截圖):http://ppt.cc/mAiw

 

P.S. 前一篇補上清楚截圖之後就沒有得到回應

Jarhys 103-08-17 23:54

本人(陳冠翔)在蘋果新聞民調底下的回應區,遭人妨害名譽以及言語挑釁,想請問這種情形是否能提告侮辱妨礙名譽

原新聞網址:http://ppt.cc/JRDM

原新聞截圖:http://ppt.cc/jPTh

原新聞回應區截圖:http://ppt.cc/XC~U

對方還利用Facebook私訊挑釁(收件匣截圖):http://ppt.cc/mAiw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15:50

PTT截圖不清楚...

Jarhys 103-08-18 15:55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PTT截圖不清楚...

留言內容截圖:http://ppt.cc/uAPi

sasaorz 103-08-17 13:18

在fb討論外送的問題.結果店家說他己經存証.叫我等著收通知.

因為我說他們公司規定五百才外送,說他己經去警局備案為的就是是針對我這種耍大牌高姿態的客人.必要的準備.等很久了終於讓他等到了.還說別急別急.到時會有人通知你的.

.

店家這種言論讓我覺得很恐懼.

我可以先去警局備案嗎.

可以告他妨害電腦使用嗎.還是有其它的可以先備案.

因為我也想告他

受害者 103-08-16 02:06

我的家人因為長期受到鄰居散撥謠言妨害名譽~人無可忍後前往理論~在近6個月後收到法院傳單~對方告我家人妨害名譽~後我們深情調解對方不到場~對方再上訴至簡易法庭~後判法銀200銀元.過不久在收到地方法院傳單~對方再告民事刑事~民事部分已判定~但在上法院同時~村民在youtub網路影片發現~對方早在提告半年前以網路公開方式撥出監視攝影機影片(並已經剪接過的)~公然毀損我家人名譽並公開寫出我家人姓名及家裡商店名稱!嚴重影響我們的生活~甚至在網路已自己判定公開我家屬刑責~我們將網路攝影機畫面送到法院~提出抗議~卻以無法證實影片為對方所上傳的理由駁回(因為網路影片與對方提告錄音內容可以正史為私人且同一個)地方派出所傳調對方到警局說明~對方始終說不知道為理由~但影片確為對方家的私人監視攝影機所拍攝~我們卻無法查出影片上傳者的身分及位置~!使得我們家人與商家受到1年的妨害.請問我們該如何決???(現在扔在無助上訴中)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具狀請求調查上傳者之IP位置,以查詢為何人所上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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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ale 103-08-14 22:17

請問若先生在大陸施暴,是否能提起傷害告訴?掐脖子屬傷害罪、殺人未遂、妨害自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4 22:23

您 好,關於您的第一個問題,可以。關於您的第二個問題,須視具體個案情形方可決定對方成立合一罪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返回台灣驗傷,並對您先生提出刑事告訴, 若您先生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並亦可提起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14 01:58

想請問一下 如果證人當時因一時緊張 證詞說錯 資料搞混的話該什麼辦?已開過一次偵察庭 之後發現提供的被告電話好像給錯了((是妨害風化)) 因整理手機時發現好像不是那隻電話

如果我主動向檢察官說明話 她會不會以為我說謊阿><

葶您好,可以檢具書狀向檢察官說明。

律師

103-08-14 12:38

請問能主動向檢察官聯絡說明嗎?還是要寫書狀比較好??書狀的話要什麼寫呢?因為我查不到該什麼寫。

阿銘 103-08-13 23:20

你好

我想請問,我之前有再fb,po罵我前女友的一些話, 因為再一起工作後來吵架,所以我罵他幹xx,他是我教出來的狗(我是之前的組長,後來沒做換他做組長,所以工作上的是幾乎都是我教他的)吃大便之類的,生完氣後,才知道罵得太慘了,所以我有後悔罵他,也有把po的文刪掉了,但他有把我當時罵他的文擷取下來,去警察局備案告我,我也有做完筆錄了,最近收到法院的傳票,請問這樣我罵他罪會很嚴重嗎?那對方的姊姊把我po的文放在他們那邊,那對方的姊姊也有罵我爛男人,那我前女友也罵我神經病?,我有把他們的對話拍下來,那請問這樣的話,我是否也可以反告他們妨害名譽呢?不好意思因為家裡窮,請不起律師,再麻煩你們可以給我解答嗎?感謝你們,謝謝

 

您好:

您此段fb罵你前女友的對話若無設定公開,

則可能不構成公然侮辱

阿銘 103-08-14 12:00
回覆 何明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你好,我在fb是設朋友可看,那對方姐姐也是我朋友,那這樣算成立嗎?那對方姐姐也有設朋友可看,那他也有罪嗎?

偉倫 103-08-11 01:00

檢察官起訴刑法231條第一項圖利使他人為性交罪嫌

因為之前友介紹缺錢的朋友去某個私人應召站賺錢.

應召站的主嫌被監聽半年.也被警方查獲抓很多人.那時候我朋友也沒在那邊上班了.但監聽譯文有我跟應召站的通聯紀錄跟對話內容.我有承認五次的性交易.(但我有補充介紹給應召站上班的女生是我的朋友.礙於很缺錢又想找這管道.我說我有認識.萬一很多都會簽本票什麼的很危險.去認識的比較安全點.在加上我朋友她有男友.怕萬一應召站打來說有客人.被發現.所以朋友要求應召站有客人打給我跟我說.我轉達給我朋友才不會被抓包.還有我有承認是我載我朋友過去應召站所指定的汽車旅館.因為我朋友不想去公司等客人也不想給不認識的男生載.我朋友又常常待在我家.所以我想說無所謂.我朋友也只是要做幾個客人急用錢幫忙一下沒差..我也沒抽佣金應召站也沒給我傭金.這位朋友在筆錄原本說我沒抽庸.但警察幫她做第二次筆錄說我有拿傭金比較合理案件也簡單多不麻煩之類.筆錄朋友說一萬她拿七千我拿一千五應召站拿一千五.但開庭朋友說我沒抽佣金.只是義務幫忙說我很熱心什麼的之類..那時候我有請律師..律師要我問這位妹妹說.你做性交易錢收取完有沒有拿傭金給我?妹妹說沒有!我還問應召站說妹妹做完客人.該給公司的傭金我回給公司.你有沒有撥款傭金給我?應徵站公司說沒有!!檢察官問此妹妹說.不可能我沒抽佣金.那我靠什麼吃飯生活.此妹妹說我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單純幫忙之類.而我跟檢察官說.我只是幫朋友的忙.我也沒靠這個生活.妹妹也對我很好.會買飯買菸買飲料請我有時候還會幫我加油.朋友互相幫忙這樣~~這位妹妹有監聽議文.內容是說某某汽車旅館收多少.也無法證明此妹妹跟客人有真正的性行為之類.但我們都很老實承認有~不知道庭上是否會判輕一點~~!!這位妹妹共五次性交易..

另外一個妹妹呢.她是自己告我的.她知道我這些事情.她跟我感情糾紛.這個在開庭我跟我那時候女友和上面所說的妹妹都有說也有幫我做證..這位B女告我很多傷害妨害自由人口販運還說我用毒品控制他什麼的.還說我逼她下海的.還說他根本沒拿到一毛錢之類.我有上面所說的A女妹妹幫我做證她看到的..和我當時後住在一起的女友.跟我提供一起出遊的照片.和這B女自拍照片提供給應召站的人給客人看得.還有B女在我生日寫給我的信.還有我幫B女代繳她房貸的最低利息收據.我也有請求檢察官調閱我住所監視器.證明我沒綁她逼她之類..因為我也把B女當朋友.(我是在酒店認識B女的)B女常常酒店下班就往我家跑.訴苦哭訴很多事情.所以我對他很同情.我也打一付鑰匙給B女.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B女自由進出我家.也沒有人押著她之類.B女我是介紹給另外一個某先生幫她介紹客人.因為B女房子拿去貸款.她怕她家人發現他就完蛋.他要趕快補錢進去才不會讓銀行寄公文什麼到她家..也說酒店最近客人帶出場開房間很少.B女條件比較差有點胖胖的.所以我說我盡量幫忙..我就跟某先生說這B女的條件跟傳照片給對方拜託對方幫忙B女渡過這難關.某先生介紹七個客人來~台北跟台中的客人..某先生說B女條件差只能這樣..B女又不敢從南部跑這麼遠.剛好我跟我女友也在計畫出去走走..所以想說剛好這樣可以陪伴B女去外地賺錢她又不用害怕.所以我們A女+B女+我跟我女友一起台中台北的旅行.費用在庭上有說我跟A女B女一起評分住宿費跟租車油錢那些費用..某先生也是用電話告知我客人在哪號房間.我是跟某先生要求我們開住宿在哪.希望客人就請她來這開休息.這樣比較方便.所以我接到電話就會跟B女說房號.台北+台中我總共承認7次.這是完全沒證據跟監聽譯文的.我是自白承認.那前面B女控告我這麼多罪名包含我女友都控告下去..我提供這麼多證據加上A女證詞監視器畫面.我之前女友已經收到不起訴公文.我這邊也只有起訴刑法第231條第一項罪名..

所以A女是有監聽譯文我跟A女都承認有五次性交易(但A女跟我都有強調我沒收取傭金)

B女呢沒有監聽譯文也沒任何證據.我承認台北+台中共7次某先生介紹給B女性交易的次數(我也是自白)

她是咬死我說錢全部在我口袋她沒拿到一毛錢(我還是說我沒有抽取傭金.包含B女嫌跑台北跟台中太遠浪費錢.自己不知道去哪找應召站配合~因為我認是應召站說她太胖無法幫忙.B女有拜託我他下班時後回來我家.叫我幫他下去跟司機收當日新水.她說司機都會凹她錢.要他幫忙付油錢什麼的.我也說好.我幫他收錢上來家裡就直接拿給B女了~A女開庭好像有說他有看到過!!B女自己找的應召站我也不認識 根本跟我無關

這樣A女跟B女總共性交易12次 這樣我會被起訴12次這條罪~我該怎麼辦?還有大概我會被判多久之類?我好害怕~只是單純幫忙怎麼變成這樣好無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行為數基本上仍有爭執,若本件未涉及未成年人,則在刑度上尚有討論之空間,由於本件法律爭點尚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辯護,以爭取最有利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由律師閱全案卷證資料,針對各證人證詞矛盾衝突點加以爭執之,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針,撰寫準備狀與答辯狀為您辯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偉倫 103-08-15 14: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行為數基本上仍有爭執,若本件未 ... (恕刪)

謝謝律師大大的耐心讀完我的文章

礙於我現在真的沒資金可以雇用律師~

可以雇用律師就不會來這發文

偉倫 103-08-15 14: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

 

 

謝謝律師大大耐心讀完我的文章

我現在經濟上很有困難 要不然早就雇用律師

不會上來這發文尋求協助ˊˋ

米米 103-08-09 23:21

請問我與十幾個同學有開個Line的聊天群組,裡面有某些人談論不在這個群組的同學A,我覺得他們說的內容與實際情形有出入,所以我把聊天內容傳給我的同學A,結果現在A 說要控告那些說不實內容的人毀謗,現在這些同學還不知道是我給A大家的聊天內容,但是他們已經在討論要是知道是誰害他們被告,要控告洩漏聊天內容的人妨害秘密還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問我這樣真的有犯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並不會有害秘密之問題,可放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黃小文 103-08-07 09:20

 因之前與他人發生車禍事故

於派出所討論相關和解條件時不慎對對方說出較為情緒性字眼(有被錄影到)

後來車禍事故的民事訴訟的部分雖然達成和解(雙方有取得和解書)

但後來收到刑事傳票(妨害名譽)

第一次因為有事無法出庭

之後又收到兩張傳票

想請問一下如果一直不出庭是否影響後續法官的判決

另想請問妨害名譽最多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要如何才能讓法官盡量以罰金的方式處罰之?

謝謝

 

 

您好,被告經傳喚不到庭,檢察官可核發拘票將您拘提到場,屆時會對您的自由產生限制,建議盡快和書記官聯繫,解釋為何開庭未到場,且若涉犯妨害名譽的情事證據確鑿,建議找專業律師討論,以爭取對方撤告或罰金刑,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有到庭之義務,若您不到庭,檢方可能會直接拘提,若仍不到庭,亦有可能請遭通緝

為您所稱之情況尚難達此程度,故仍需蒐集更多之證據方可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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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A 103-08-06 05:47

您好,有四位客人是朋友一同光臨我上班的門市,一開始進入店內,其中三位客人過來向我諮詢商品,而剩下一位走到開架區看東西,順道和正站在那區的另外一位同事閒聊。

當客人向我諮詢完時,我便開始把商品收拾裝好,那三位客人也走去開架商品區找那一位客人,並圍站在該區聊天,當四人離開店內沒多久,在開架區的同事發現某個商品少一個,懷疑似乎是他們偷竊並向我告知此事。

過沒十分鐘,四位客人又回來決定買剛諮詢的商品,而剩下那位客人再度走到開架區閒晃,當與三位客人交易完成時,四人正準備離開店內,我正巧看到剛才單獨待在開架區的那位客人口袋鼓起長方形,形狀與我們不見的商品形狀雷同,我便上前去說「我看到了,可以還我嗎?」

客人從口袋拿出來的卻是他的手機,我立刻傻眼,後來客人又說你可以檢查我的背包,當下我沒想考慮太多便順勢搜一下他的背包,卻沒找到任何商品,確認是我們誤會後,我馬上就道歉解釋,客人也說沒關係後就離去。

但是過一陣子,客人的父親打電話抗議我們隨便懷疑還搜身,說要拿監視器的錄影畫面。

我不確定這位客人的父親會不會提告,但他要我們登報道歉還要去他老家長跪。

那位被誤會的客人是18~19歲這應該是未成年吧。

請問如果對方告的話,會用甚麼罪告?強制罪與名譽妨害嗎?

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麻煩請解惑,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當眾以懷疑對方偷竊,並且搜東西,縱使經過對方同意,也可能涉嫌誹謗罪。然誹謗罪相對來說是輕罪,比較無須擔心。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法律顧問,專司處理相關事務,本案則可以發函向對方表示歉意,並且給予一定的補償,然後簽立和解書。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6 10:32

您好:若未經對方同意就強制搜身,恐觸犯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違法搜索罪「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依您的情況,對方是主動要求您搜索背包,您亦在對方同意下進行,因此其罪應難成立。建議您可主動與對方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該客戶道歉並提出相關賠償和解方案,以利達成雙方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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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只是說我看到了可以還我嗎?亦可爭執未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再者若是對方主動開啟包包而您未使用強制力,則亦不會有強制罪之問題。但就客戶服務之立場,建議您跟對方道歉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嘟嘟 103-08-05 11:35

我想請問一下.

我男朋友被告妨害名譽,我是證人,可是我們都沒有證據在手上

兩個月前我到一家美髮店燙染髮,一開始要燙時我跟老闆娘說要燙直

可是他後來建議說我的頭髮髮質不好沒辦法燙直要燙捲的,後來也聽他的建議燙捲了,可是第二天的時候頭髮要捲不捲亂翹,我去到那間店的時候老闆只有帶我去洗個頭沖個水用吹風機吹捲這樣而已,這樣就說已經補救完成,後來我男朋友不高興,在我們小地方的臉書上的公開社團貼文章不希望有下個受害者,貼完文章之後,也有很多網友受害,所以也有網友跟著附和,那間店的老闆娘看到就說要提告妨害名譽,可是大家都知道貴店的品質不太好,價格不一,我的頭髮也被他們燙到髮質都壞死,後來到貴店問他們卻說有可能我在上一間法廊就已經被用到壞死了,可是我之前去的那些法廊處理完了之後都沒有此困擾,後來逼不得已才把已受損的頭髮剪掉,現在他們要告我男朋友在臉書批評他們的事情,我的頭髮已剪掉,也沒有證據了,想請問一下該怎麼處理.

 您好:

如您男朋友確實受對方提出告訴

則建議應將相關臉書文章內容拿給法律專業人士分析較妥

林家慶律師

andrewmom 103-08-04 11:11
請教大律師們以下這些不實的文字經xxx教唆蘇xx張貼在有52個人的line軟體群組公開的記事本裡。 請問我可以只告被教唆者嗎?告她妨害名譽及加重誹謗?!因我和被較唆者30年未見更無恩怨。我因此輾轉難眠去看了醫生。 本人鄭重敬告xxx: 1念在你離婚兩次精神狀遭受打擊 本人不斷忍受你的無理取鬧 但是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請你自重 2我父母四十幾年把你當女兒照顧 從小吃我家睡我家 我母親車禍腿斷了還邀北上幫你主持婚禮 你父母過世我家人要幫你協助處理後事 你母親病重拔管還是我家人去處理 你公開侮辱我父母 從此我們恩斷義絕 你不在是我們x家的友人 3我的前姊夫 跟我姊離婚十幾年 我們家族的財產也被霸占 包括我大量的藏書及我父親珍貴的字畫 你跟他有金錢或工程的糾紛請你自己去找他處理 4在一個自由的國家 作家擁有創作及思想的自由 你是共產黨有權力限制作家的思考自由嗎? 我下本書要寫一個情色小說 缺一個邪惡敗德像瘋狗到處咬人的女主角 看來你給了我不少靈感 有本事就到歐洲來用英文告我 5請不要再繼續用你的臭錢來羞辱那些不夠有錢的同學們 如果這些錢是你用自己勞力賺來的 我佩服你 但是一個人要跟男人每個月伸手要二十萬這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台東的同學們就算窮 也有骨氣 請你不要再用前夫的錢來羞辱同學們 6請你不要對外繼續說你是我的姊姊而去要些社會關係及協助 本人從來不走後門不靠關係也不攀權附勢 也從來沒有這種家人 請你不要再做破壞名譽的事情 我也沒有為了賺錢去把別人整壞的整型醫師朋友 請別濫用我名字 xxx 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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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凸 103-08-03 00:25

在一個公開社團!原本是一則與本人無關的消費糾紛,只是本人也在該店遇過,所以提出見解。 而本人幾年錢也在該店工作過,當年確實做了一些錯誤的事情(偷竊)~當時獲得老老闆娘的原諒,所以並沒有後續動作... 而現任老闆將這些過去的事情給公開了出來,說我過去有犯這些錯,我所以初的見解不可相信,也增加一些不實的描述(說我當場痛哭流涕請求原諒,其實並沒有),針對這些不實敘述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要件?如果寄存證信函或提出告訴,對方能追溯以前的事情嗎?約3-4年前的事情!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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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02 13:55

去年跟B男(從不知姓名,被到警局報到才知)鄰居因為有點事情(他酒醉想搞鬼被發現)然後在半夜吵架,因為很大聲樓上的住戶而打電話通報員警來查看,B男鄰居後來被巡邏警抓到喝酒開車當場而被抓走了。而且對話曾出言勞兄弟的話......所以擔心家人及小孩...

後來有在新北市留言板上有po文,內容只有提起『車牌號碼』疑似酒駕無照駕駛、開快車,請巡邏警多加注意。『門牌號碼』但沒有特指那一戶,販X、 喀X、一樣是請巡邏員警多加注意(此處樓上跟大樓因之前常有發生過員警在抓毒販的事情)

最近收到新北市政府的某某分局送來的通知書 ,原來是B男鄰居告說「妨害名譽個資法、恐嚇』 如今都已搬走了...

想請問的是B男鄰居的名字我從頭到尾完全都不知道,這樣是防害到誰的名譽…車子??門牌??在新北市留言板上的留言要請員警多注意總不能都打xxxxx吧,這樣警察怎麼去注意。。。

而且我有查過留言板本年初已經關閉,那他的知悉日是不是已經超過半年,那能成立嗎??況且他之前已委任律師直接提告,但被退回,所以這是第2次,我也不清楚到底是什麼情況??還想問說 這流程應該再下來是等什麼通知呢?? 最壞的結果刑責是什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2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已過妨害名譽提起告訴之六個月告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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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9 20:52

 事情是這樣的:我是做手機通訊產業的職業,我幫我的客人送修她的IPHONE 手機,去維修廠那維修,但是維修完送回去給客人,客人拿走後一個禮拜突然打電話給我說手機裡面有一則簡訊夾帶了一張私密照片,是傳送到我的手機號碼,但是未發送成功,我也沒有收到任何的簡訊和照片,只因為對方看到是我的號碼,就要對我提告妨害秘密,但是手機送修完成到送回客人手裡都是未開機的狀態,這樣我該怎麼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9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並未收到任何簡訊照片,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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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30 15:36

  請問我一開始並不知道客人手機裡面有任何的資料,也沒看到或收到客人任何的照片或簡訊,這樣也算妨害祕密嗎??而且客人是取回手機後的7天才發現的

阿宸 103-07-26 13:58

我與人發生車禍,第一時間未報警

而是前往醫院掛急診

對方隨後到急診室來了解情況

我們便在醫院的走廊初步洽談和解的事宜,當時現場有五個人

我在告知對方我希望錄影存證,請友人從旁拍攝

而對方並未同意的情況下,請問有處犯妨害秘密罪嗎?

阿宸 103-07-27 21:08

因為現在對方揚言要告我,藉此當做和解談判時的籌碼

所以才想上來請教,我當時的行為算不算是妨礙秘密?

誠心希望有熱心人士能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1:00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公開場合基於證據保全而為錄影,似不會構成妨害秘密,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阿宸 103-07-28 12: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公開場合基於證據保全而為錄影,似不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看到您的回答讓我安心多了

阿龍 103-07-26 13:39

我家算小型社區出入除了家門口之,還會經過一個大門,沒有社區管委會,我家發生了一些事,會有記者來訪,所以想要關外面的大門,但我們沒有要別人一定要關,只是拜託而以,至少我門家出門就會關,然而有一位住戶,把外面的大門用大鎖鎖起來,不讓關,有報警,但警察說沒用,請問這有算強制罪嗎,妨害人行使權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鄰居將門鎖住而不讓住戶進出,卻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嫌。蓋刑法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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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3-07-24 14:23

我跟貝女是朋友 因為在上個月中看清她的為人之後,我就不再跟她來往

在那幾天之後我在fb發文 沒想到她看了我的文 自己對號入座 傳簡訊嗆我

內文如下:

"誰算計你,誰說你傻,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我真笨還把你當朋友,你這種人根本沒朋友,也是自找的, 活該,個性差的要死,會有男人愛你才怪, 難怪說自己怎麼那麼倒霉,自找的,人家也是玩玩的啦, 別被人玩弄自己還不知道"

我看了之後 沒有理會她 也沒回覆她 過幾分鐘她又傳app嗆我 以下內文是我跟她的對話 如下:

她:" 不要只會好意思?別人啦,整天只會抱怨別人多差"怎麼樣的,你自己有多好嗎??我,?陳彥如,我們倒楣才會認識你這種朋友,把別人的好當什麼,你是有什麼 資產?我們喔,怎麼不想想你自己有多好,難怪認識你的男人沒人愛你,都只是玩弄你,還有你也沒什麼好讓我算計的,你又不是多有實力多成功的人,還敢?我算 計你,笑死人,丟不丟臉,真為你現在這個男人感到可悲,還有不要以為自己多有節癖,多純潔,其實你髒的要死"

我 : 你就繼續賣沒關係丫 妳男人跑來跟我說妳是賤女人 我都沒講妳了 妳他媽好意思跟我吵,笑死人 賤女人一個 我呸

她:你自己有多好,當雞會多好,笑死人,自以為純潔

我:我當雞至少我靠自己

她:怎麼那麼不要臉

我:哪像你到處騙男人

她:你靠自己,笑死人

我:自己的行為比當雞還噁心

她:我根陳彥如倒楣,才會認識你這個賤女人

我:喔喔喔

她:啊唉,沒救

我:欸 妳不要拿陳彥如來講啦

她:他媽的 我算計你什?,笑死人

我:她是她,妳是妳,別混為一談

她:你把他講成那樣,笑死人了

我:妳這個人是腦袋有問喔提

她:你有把他當朋友,才怪

我:我是講怎樣

她:只會想利用他,太白木了

我:你就沒在我背後講我喔

她:沒

我:是誰在利用誰,是妳吧

她:我有講我感乘認啦

我:笑死人

她: 我利用你,你事有什麼好利用,笑死

我:愛說謊的人

她:我?你怎樣

我:大家都知道妳愛說謊

她:你事不事有病,你才愛?謊吧,敢說我

我:妳才有病耶

她:我算計你,笑死人 你事有什麼好讓我算計的

我:妳在賣衣服

她:我也不穴你那骯髒錢,你來啊

我:還敢說算我批價

她:我有也不怕你

我:她嗎的,現在被我說破,反而說我工作骯髒

她:她媽的,你笑死人,爽

她:我比你好太多,只會利用人,難怪沒朋友

我:妳好好笑,大家都在說妳怎麼

她:你以為你男人,會愛你喔,笑死

我:妳就有朋友啊,有哪個是真心的朋友啊

她:我怎麼樣也不怕你講阿,笑死,比你好,只好會想利用人 我:妳當然不怕我講,因為妳臉皮夠厚

她:幫你幹嗎幹嗎,他媽的,人家把你當朋友

我:那我就沒幫妳嗎?

她:你當別人是什麼,朋友這樣當

我:我跟妳買那些衣服買了好幾萬,操你嗎妳朋友這樣當喔

她:我拿多少沒有賺

我:你沒賺,你會一天到晚叫我跟妳買

她:你不事利用嗎,要幹嗎救較我們幹嗎,生氣不爽救發洩在我們身 上,你要不要買是你自己,不用講這樣啦,只會欺負陳彥如 垃圾

我:妳一天到晚講衣服的事,妳這個人眼中只有錢,還一天到晚問我賺多少錢

她:你以為他好欺負喔,不要以為陳彥如好欺負啦,他不事你的小狗,笑死人

我:賤,我呸,妳真噁爛

她:你不愛錢救不會去做這麼低俗的工作,敢?別人,自以為多純潔,我呸

 

問題1.內文裡的{手機app對話 是屬於公開場合還是不公開?} 她有對我做人身攻擊 侮辱我行業的字眼, 批評{"髒的要死" "骯髒" "低俗",還罵我垃圾,這些髒字 我能告她毀謗嗎?}

問題2.我有把{我跟她在app裡的對話用手機截圖放在我的line的主頁上},這樣就算公開了吧?也能告她妨害名譽嗎?

問題3.但我也有罵她賤 因為她先傳訊嗆我罵我攻擊我 我才激怒回罵她的 之後我很生氣{在我line的動態上打了"某某某是貝戈戈的女人"這段話 有指名道姓} 還放上她的照片 在{照片上寫"貝戈戈"這三個字 放在我line上當大頭照} 請問這樣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問題4.我在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 說她要告我妨害名譽 要我馬上去做筆錄 , 我跟我男友說這件事 , 我男友說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要有傳票 警察才有權通知我去做筆錄, 之後她也傳訊說她已經寄傳票到我戶籍地了要我去收, 但我家人說沒收到傳票,請問這樣的話那名警察是否濫用公權? 因沒收到傳票通知 我是否可以不去做筆錄? 如果沒收到傳票通知,但警察就打電話要我去做筆錄,我能告他濫用公權嗎? (我先說明 貝女的姊姊有個男友是警察, 我猜測打給我電話的那名警察應該是她姊的男友)

問題5.她之前先請朋友轉訴我說她要告我,叫我回家收傳票,之後傳簡訊跟我說她要告我,然後過幾天又在fb留言說要告我 還挑釁我,她一直說要告我 我是不是能告她恐嚇威脅和濫用公權啊? 內文如下: "你去告啊,傳票一個月就寄去你埔墘,趕快去收吧,不要到時日期過了, 等著法院見吧,我這裡有足夠的證據,我一定告你的" 因她被我封鎖,所以她在fb又申請帳號 留言給我說:"沒怕幹嘛換手機,我們法院見" 我覺得她要告我 講一次就好,幹嘛講那麼多次,根本在挑釁恐嚇

問題6.如果她真的到警局提告,寄傳票到我家需要多久時間?

問題7.我能直接到法院按鈴申告嗎?可以不要到警局報案嗎? 如果請律師的話,費用多少,會贏嗎?

問題8.妨害名譽算小罪嗎?如果是,檢查官和法官會是不是不太愛受理這種小案件?判的機率高嗎? 真的判有罪的話 罰金多少?

問題9."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這是什麼意思?要怎麼證明其為真實者?

 
小宇 103-07-24 06:48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是在今年一月份被起訴組織犯罪,一共被起訴五條,其中組織犯罪,傷人,妨害自由都不起訴了,剩下毒品恐嚇取財未遂,在我被拘提當天有被交保了,但法官有對我裁定限制出禁,我起訴五條罪已經有三個不起訴了,而且我每次出庭都沒有無顧不到,能不能有辦法讓我先解除出禁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09:30

您好,限制出境之處分,目的在避免被告因出境滯留他國,以保全國家追訴、審判或執行之順利進行,因為您已有部分不起訴處分,加上每次出庭皆有出席,然因毒品屬重罪,故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或有條件解除限制出境,例如加具保證金條件替代限制出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1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起訴毒品犯罪,為重大犯罪,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並與您討論辯護策略與方向,欲解除限制出境,似有困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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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明 103-07-22 12:52

有個朋友在一個FB的粉絲團更管理員私訊後來吵架了

結果事後管理員公開私訊內容

因為他在跟管理員爭執的時候說"你公開阿"所以應該不涉及妨害秘密

可是下方有其他粉絲說了 腦殘屁孩 覺得臭的陪酒姊

想請問這是否有公然侮辱甚至是毀謗罪的問題??

另外聽說FB就算有法律問題也不會提供用戶的IP位址等其他相關資料

所以對方可能除了姓名(甚至連姓名都沒有)以外就沒有資料了

若屬實,這樣還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12

 您好,除非您有其他更具體之資料(舉例言之,知悉對方真實姓名),否則於實務上,fb的確部會提供相關資料與檢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e 103-07-21 15:47

請問一下如果把line的對話公開在臉書上,沒有馬賽克照片跟line的暱稱,但他po文沒有直接謾罵字眼(但照片下面回應的有人罵髒話,但沒指名道姓),這樣如果要告po照片的可以告妨害秘密可以嗎?下面罵髒話、土匪、等等的人有罪嗎?

您好,將與他人LINE的訊息紀錄公開不會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但若內容涉及對您人身攻擊等,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另外回覆PO文者都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公然侮辱誹謗您之人,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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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niu 103-07-20 23:37
我朋友 因佛教之緣 有在幫忙解問題!!有天有位女生因前男友之緣來詢問.因此被告 妨害性自主 地方是在公共場合 還他前男友在旁。但目前裁判書 判10個月 我們不服 想請問我們該如何做!! 我朋友因為這件案件導致生病 !!
小葉 103-07-17 16:59

之前任職於高雄市內某工會,而工會辦公室內裝設有監視器,日前工會理事長於上班時間來電,內容簡述如下:"XXX,你來工會已經一段時間(p.s 約2周,並未請工會內員工教導帶領),但工作進度不如預期喔,""我在監視器畫面裡看到你在上班時間時吃早餐(p.s 畫面內容為本人拿著一"袋"豆漿於抽空飲用),為什麼你的工作能力這麼差呢?""當下雖感不解,一"袋"豆漿=早餐,但還是平和的結束這通電話對話

過沒多久離職,但目前有一勞資糾紛正處理中,日前至高雄市勞工局作調解,工會總幹事監視器畫面抓到手機裡,是用手機播放給調解員看,並再次以上述理由向調解員說明表示本人的"能力不足"

想請問的是,這樣將監視器畫面挪用是否有違法之虞呢?另外請問,若是對方陳述並非事實,我可以反告他們妨害名譽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於調解委員會上之言論,似難對其提出告訴之,您亦可爭執其言論不實在,真實情形並非如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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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17 16:57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 源於103年,本人在去年12月底 有一不認識男子(後得知是鄰居友人)駕車至我家大門進出口停車,因不曉得是誰, 故請警察出來處理把車移走 我可以去上班就好! 後來該車主大吵大鬧, 一直不願意,還主張我門口未劃線 故買到這樣的房子算你倒楣, 警方後來取得他的鑰匙,把車移開,車主很不爽, 還衝向我正在移動的車頭前阻擋三次,後他與警察後他與警察拉扯,又被推開! 他推不過警察,就繞他朋友之妻(即我鄰居之妻)另駕一台轎車擋住社區路口, 不讓我出門上班,但我跟警方反應路口轉角不可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明定! 警方當沒聽見看見! 完全沒有排除!

後我向地檢提出妨害行動自由罪之告訴 ,檢座傳警員作證 ,警員翻臉變說, 他只是違停! 沒有妨害自由的動作或言論! 完全是偽證匿 飾 增 減! 與當天的監視器,照片等物證內容不符!甚至道, 被害人根本不在場!什麼叫我不在場? 請問律師, 我該如何提偽證罪之告訴呢? 是寫告訴狀還是據名附證據檢舉告發? 還有我是否應該向地檢聲請交付偵察庭庭訊錄音檔及譯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發狀,至地檢署告發該員警偽證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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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擋車的行為,應該是涉犯強制罪而不是妨礙自由,因此該員警的口供並非全然錯誤。

2、倘若您要提出偽證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先釐清,當天的行為是否確實有監視錄影畫面,及該名員警的詳細筆錄,不要任意提告,避免日後遭提起誣告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mber 103-07-14 06:06

本人在八大行業上班,我是現場主管,有一晚會計與A先生結帳時有發生糾紛,當時A先生自行報警,之後經警察調節,A先生願意離開公司,警察在公司外面登記A先生的證件時,我向公司門口撒了一把鹽米,但是是向路上撒A先生在左側,我在右側撒,事後A先生很生氣覺得我是在向他撒鹽,於是堅持要提告 ,但是這行的行規,消費不順利就是撒把鹽米,希望改運,一直都是這樣,並不是針對A先生, 事後有向A先生倒歉,如果是因為我撒鹽,他覺得不舒服的話,但A先生希望我退他消費的金額他才不告我,我覺得不合理於是沒接受,請問這樣,我會被起訴嗎? 他告我妨害名譽,我在偵查庭時要怎麼說明比較好?

網路上也有人po文小心此人,說此人常在酒店樓下或附近搭訕公關,並宣稱認識該店幹部,企圖私下邀約公關並用現金引誘,(金額不定)並會找盡各種理由,至北市各派出所或分局提告該公關「詐欺」或「毀謗名譽」…等罪名,請各位切勿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我出偵查庭把這列印給檢察官看會有幫助嗎?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您的權益。

kimber 103-07-14 11:4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 ... (恕刪)

偵查庭可以請檢察官證人嗎?同行的人可以嗎?

於偵查庭中可以和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到庭作證,證明事發經過。

阿慶 103-07-12 08:55

在法庭內罵對方.被反告妨害名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於法庭內的對話都有錄音,因此您遭告訴妨害名譽的部分,應該不缺證據,倘若您想要尋求無罪抗辯,則必須依據您當庭所陳述的內容而判斷,否則恐怕只能認罪或是與對方達成和解

小榆 103-07-10 20:59

小弟今年滿十八 我犯下了一個妨害性自主的案件對方未滿十四歲 因為我是初犯 我對於法律相關規定不是很熟 只知道和解或許比較能夠有機會判緩刑緩起訴 可是被判緩刑的機會 會很大嗎? 我有試著跟對方和解 可是對方一口開價七十萬 小弟怕有心無力 可是我還很年輕…不希望有那個紀錄會留著 如果和解沒成功 會有什麼後果嗎?想請求解決方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與未滿14歲人性交,可處3~10年有期徒刑,倘若無法達成和解,則緩刑的機會算是比較低的。

2、至於如何抗辯,因為您未就相關案情敘述,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