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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102-09-09 02:46

有人在網路公開罵我爛人,我已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他被警察通知做筆錄後,開始私下找我,拿出2~3個月前
我與他爭吵時說的這兩段話

『你地址我都查到了』

『我懶的再管你, 如果是以前的個性一定找兄弟處理你,

你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是笨蛋,惹上了禍及家人的麻煩你就知道了』


不過當下他沒有任何懼怕,還叫我趕快去找他
還說,我是不是找死,叫我先打聽他家人背景,後來我們有和好
又過一陣子,再度發生爭執就沒再跟他聯絡,但他卻在網路
公開罵我,我才憤而提告,而他要告我的事情已經過了2~3個月,
他現在才說要用當時我說的話,來對我提出恐嚇告訴 

抱歉問題比較多
1.請問律師我還能追加他妨害名譽告訴嗎?
(就他在網路上公開罵我爛人的部份)
2.我之前這樣說算恐嚇嗎?
(可是後來又和好,相安無事了一陣子)
3.時間過了那麼久,可以用當時的話語來提告嗎?
4.我告他的事現在他還沒去做筆錄,
我能跟警方講他一直騷擾我嗎?或有別的法條能提告嗎? 

我被他煩了一整天,一直說我恐嚇他,他好怕,他要告我
我都快精神耗弱了,最後跟他說我是告訴人
你是被告,你這樣是騷擾告訴人,他才不敢再說
拜託請律師為我解答

對方二次發文侮辱,二次均得視情形提出公然侮辱誹謗告訴。

『你地址我都查到了』『我懶的再管你, 如果是以前的個性一定找兄弟處理你,你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是笨蛋,惹上了禍及家人的麻煩你就知道了』,此段言詞客觀上應有成立恐嚇危安罪的空間,但若是出於對方持續不法的騷擾而表述,不妨主張正當防衛,以阻止其持續不斷之騷擾

恐嚇危安罪(刑305)無須告訴乃論,何況經過2~3個月也還未逾告訴期間。建議此部分私下和解,避免檢警介入。

Leo 102-09-09 20:40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方二次發文侮辱,二次均得視情形提出公然侮辱誹謗告訴。

『你地址 ... (恕刪)

感謝吳律師撥空回覆
 
有個疑問
所謂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某人,使受惡害通知的這個人心中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
我在與他爭執的當下、他並沒有任何懼怕的感覺、還反嗆我:是不是找死、而在爭執過後經友人調解後我們還再做了一個月的朋友
以日前的新聞為案例

辱罵錄影提告恐嚇 檢:沒嚇跑不成立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59170
那我這應該不構成恐嚇的要素『心中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
請問我的見解是否成立?請律師為我解答、以便若他真的提告也可當我辯解的供證 謝謝

您好

實務上對於恐嚇的概念標準並非統一,有時候僅以客觀標準判斷(即一般普通人會不會害怕,被恐嚇人害怕與否不重要),有時候會加入主觀因素考量,所以前述才說有成立的空間。況且告訴人於告訴時,通常會表達出害怕情境,加上該新聞檢察官的立場也有可議之處,所以才建議你避免檢警介入,以免紛爭擴大。

benson 102-09-08 20:11

你好:

      我想請問我於8/28於台南發生交通事故,主因為我喝酒後於車上休息,對方摩托車停於我車正前方,之後我於車內休息30分鐘後對方車輛傾倒於我車頭,之後我被對方友人拉下車並將我車熄火且辱罵我三字經,當然對方也直接報警我也被以酒後駕車肇事起訴,肇事部份我已與對方和解,關於對方有人強行拉我下車並且辱罵我三字經部分是否可提告。整個過程有行車紀錄器錄下,但未錄到車傾倒與撞擊行駛部分,僅錄到對方車輛傾到於我車頭但我車輛明顯已有向外移動30度角(此部分皆是靜態,但我人在駕駛座因該就是我行駛吧),另外有錄到對方友人強行拉我下車聲音與辱罵我三字經部分,此部分是否可用公然侮辱提起告訴呢?若可提告我僅知對方姓名不知其友人姓名該如何提告呢?再麻煩律師大人可給予建議,謝謝!

                                                                                   連綦樺   

kevin 102-09-08 01:00

律師 您好

   我母親三年前因跟鄰居原告發生口角(疑似小三),被對方錄到音(不雅形容詞),事隔三年

   今天收到民事起訴狀,內容要告母親汙辱她的人格,造成她精神需要靠藥物治療

   並要求法院傳喚某些證人(但大多數證人皆為他的親戚),目前要求我母親需要賠償50萬元

   精神損失,並要求在社區貼上道歉公告,想請問:

1. 原告有附上錄音光碟,但檔案時間是三年前,在法律上是否有期限規定?

2.母親歲歲唸被錄音,內容包含不雅詞句,但沒有指名道姓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3.證人大多為原告自己親戚,可信度是否可議?

  以上 感謝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2-09-08 12:31

您好!對方損害賠償時效只有二年,您提出時效抗辯就可以了。以上謹供您參考。

AA 102-09-02 11:18
律師,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有在網路上發了一篇抒發心情的內容, 想知道這樣會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罪。 沒有指名道姓的狀況。 但對方認定我是在說他, 這樣的罪名成立嗎? 原文如下: 這年頭,忘恩負義的人多而知恩圖報的人少。想那年,可憐兮兮哭哭啼啼的那個。想這年,失業快一年的這個。想當好人最後還是個壞人,無誤,但至少無愧。聚在一起說我閒話以前,希望還記得我當初把你們教到會花費多少力氣跟時間,一件事一個得教七次一個要教八次。七爺八爺,果真白費。
您好:原則上由於你沒有指名道姓,僅是抒發心情應該是不構成犯罪,但或許他能提出其他的事證,來證明你在該篇文章就是在特定他了,這樣一來就有可能會成立了,謝謝。
阿Vin 102-09-01 15:54
律師您好 請問,我國中同學在我FB針對我的照片罵髒話:你的頭髮何激八,因為好打成何,所以又補一留言:好,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他是國中生我可以提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留言,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雖然是國中生,但仍可以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熙熙 102-08-31 12:43

若某學生在臉書上發表一篇罵老師之文章,那位老師是學法律的,他認為文章內容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雖文章裡未指名道姓,但同班者一看就知道是在說某位老師,若非同班者則可能不知(非同班者佔多數)。事後發文者雖將文章刪除,但受害者已事先將文章拍下,受害者(老師)仍打算對發文者(學生)及按讚的人提出告訴,請問對按讚的人的告訴成立嗎?發文者又該怎麼辦?

回覆 熙熙 的發言內容:

若某學生在臉書上發表一篇罵老師之文章,那位老師是學法律的,他認為文章內容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 ... (恕刪)

您好,

如發言的內容,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意圖散布於眾,?損人之名譽時,且是一般人可以了解所指為誰,或許可以成罪。但如是一般人並不知是指誰,就不會成罪。對方如提告檢察官有可能抽樣班上同學來問,如問的結果是沒看到PO文,或不知內容是說誰,就對您有利;反之,就不利。按讚的人就有可能成為共犯。但仍需具體狀況而定。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小嫻 104-07-03 09:00
回覆 陳麗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熙熙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最近有類似同樣的事情困擾著我,男朋友跟我原有婚姻,但雙方都離婚近2年,她的前妻目前還一直利用已成年(滿20歲)的女兒在網路FB發文影射我破壞名譽(指稱我為陳姓賤女...辱罵我,朋友看到後截取畫面給我看)本人親自跟她溝通後,她有重新編輯文章內容但是知悉實情的人大家都知道她是說我,104/07/01她又PO文影射我們八點檔的戲劇劇情,並說報應之類詛咒話語,她母親之前有登報對我道歉(因為她一直散發不實流言、及簡訊內容破壞名譽並保證不會再犯)可是她現在利用女兒來PO文~我該怎麼辦,感覺沒完沒了!告她對我男朋友不好交代,不告我要一直忍受這樣的指控及傷害

小羊 102-08-31 10:15
妳好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很急迫 我有一位朋友在網路上發文 文的內容如下 許文x 誰誰誰的朋友說她怎麼樣 然後許文x覺得是在罵他所以去留言 但我的朋友覺得別人來留言 她就該回覆別人 請問這樣算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您好:據您所陳述的內容,應該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因為發表的內容是提及XXX說她怎麼樣,並未出現侮辱他人或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1 11:37

您的提問中有「誰誰誰的朋友說她怎麼樣」前面說的「怎麼樣」的內容我相信是您語帶保留的說法,建議您將完整事實及蒐證資料提供給律師討論,對您較有幫助,也說不定有涉及誹謗公然侮辱。以上,如有提告或商談之需要,歡迎與律師連絡約時間,謝謝。

vivi 102-08-31 02:34

公司在我一開始進去時未替我加保勞健保,過了大概四個月才保,後來因為一些不愉快離職後有去勞保局申訴,之後公司委託律師律師函,內容主旨說我未依法規定前十日預告離職(我是前八天提離職,對方也同意,因公司無書面資料所以都是口頭提離職)

然後也調閱我和同事之間的skype群組(5人)的歷史紀錄說我構成刑法誹謗罪責與公然侮辱罪責(skype帳號是公司每人都設類似的但密碼是自己設的,對方沒有我們的密碼似乎是從網路紀錄調閱並下載我們對話內容)

也說我疑似利用公司資源私下接案涉及刑法背信罪與民事侵權行為(我曾在skype跟同事說過我接了某某case,但是朋友介紹沒有利用公司資源也沒有用公司網路接洽客人甚至case的工作時間並不是在上班日)

最後要求我在五日內交還員工網路帳號密碼(不知是否為skype的密碼)與賠償新台幣五萬元整

 

 

請問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有人證)離職一定得十日前提嗎?

雖然是公司網路但他未經過我們允許可以擅自調閱我們的歷史紀錄看嗎?

skype不像fb或公開的社群網站可以構成誹謗公然侮辱嗎?

目前收到這封信函那我該如何做處理?

 

謝謝解惑

回覆 vivi 的發言內容:

公司在我一開始進去時未替我加保勞健保,過了大概四個月才保,後來因為一些不愉快離職後有去勞保局申 ... (恕刪)

您好,

離職已經雙方都同意,就不一定要十日前提。

雖是公司網路,除帳號是公司設的或業務專用,如是您私人設的,且密碼是您設的,不知為何公司可以看到?是否有妨礙祕密的問題,可以探討。

誹謗不一定要公然,要有”意圖散布於眾”的事實存在,視個案而定。

收到信函,理應回信,以免被視為默認。回信方式,可以存證信函律師函之方式為之。

暫覆如上,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www.omniservice.com.tw

Tel:02-8809-1122

102-08-30 17:32

本人在BBS版上發言時,有以下這段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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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ID "你直接舉例國外哪個民營售電便宜、維修效率高、線路損失低的,不要跳針了

他媽的舉不出來在那東扯西扯,就這水準還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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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使用筆記本複製貼上,在發言時沒注意到有"他媽的" 這三個字

發文完後立即編輯修掉,底下其他人的回應也沒看到;

但對方有看到並表示要寄存證信函

 

個人在尋找法條時找到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誹謗罪)

第 311 條 (免責條件)

我想請教律師,我的文字在立即編輯修飾後,有構成公然的程度嗎?

這樣的言語是否有涉及以上甚至其他法條?

MINA 102-08-26 22:46

我與一位媽媽發生行車的糾紛,在交通部分是沒事了(因為鑑定沒有任何傷害),但因為爭執過程雙方親友都在大小聲,我方友人向對方兒子罵了一句幹X娘,對方要用這一句告我們公然侮辱

有去警察局但警察只是登記我們的基本資料也沒有筆錄,警察當時也是勸對方大事化小,我們當天有向對方道歉,還登門拜訪道歉兩次對方兒子看似也想大事化小,但跟我發生交通糾紛的媽媽不接受,說會連絡他們律師考慮看看要不要對我們提告,因為她說她很沒面子讓我們在他們家店門前這樣污辱,感覺是要跟我們拿什麼賠償金之類的,這種情形請問對方若是要和解金(私下和解)該賠償多少較為恰當?若對方提告勝訴率有多少?若提告成功我方會付出什麼代價?
另外這種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呢?

對方本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一般來講如果加害人只是單純口出三字經三個字恐怕得請求損害賠償之金額十分有限,另外刑責部分恐怕也不致太重,若加害人沒有刑事前科的話,也是有可能被判緩刑的。

klineage0 102-08-26 22:45

您好:
 
        最近在8/25網路論壇上有人發文問說
 
"新購入一 SONY Z 手機,將它放入水中(面盆水深15CM)清洗約10秒,取出後發現喇叭出聲異常,像是悶住了,無法響亮出聲,用棉花棒、用甩水、皆無改善。隔日卻又正常了,再試一次泡水,喇叭出聲再次異常,放置約5-6h,就恢復正常,不知各位是否有遇到相同問題??"
 
 
然後有非常多的人在下面留言,之後我看了別人的回應,我就回覆了別人的文章,
 
 
"沒辦法~

總是有一些自以為只有他買這款手機,自己發現了新問題一樣

腦包~

真是笑死人的無知"

 
8/26晚上的時候他就說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還貼了一張警察局的備案單,這樣我該怎麼辦??
 
我也不是引用他的文章,我是回應別人,另外他也知道這些問題網路到處都是解答,
 
然後我自己本身也是SONY的防水手機
 
所以我這樣就被他告定了嗎???
 
能為我解答嗎??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

娃娃 102-08-24 14:45

前幾天我男朋友的妹妹跟她的男朋友吵架
於是她的男朋友就在FB發洩不高興,
男朋友的1號姑姑就在文章裡回應說我男朋友的妹妹很隨便
我跟我男朋友看了很不高興
於是在我男朋友的妹妹塗鴉牆PO文表示不高興
我們講的沒有很好聽 但是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之後妹妹男朋友的2號姑姑就私下密我男朋友的妹妹
說要我公開PO文道歉 不然就用寄存信函"告死我"
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以及刑法第309條妨礙名譽罪會"讓我吃不完兜著走"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況且要說也是說1號姑姑不是2號姑姑
2號姑姑能告我嗎?

被害人才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沒有指名道姓  但如果可以特定出所指對象

還是可能成立公然污辱

王湘湘 102-08-23 09:39

我是未婚媽媽 於懷孕8個月抓姦在床 我知道當時我無法反擊但是於上個月小3用他的fb帳號標記我的帳號的大頭貼照片標記(機巴)但是fb要我按取(准許)  我看到很生氣提告公然汙辱1.請問這樣成不成立? 有反拍下照片作筆錄時出示2.她於3/5(未超過6個個月追訴期)有傳我男友fb帳號私訊罵我們破麻難聽等字眼.也有拍下來為證據這樣可以求償或是告她什麼罪嗎?如果把帳號改成我的名字她會部會比較重罪?3.她有叫人打我們 途中被我們知道(有反拍內容照片下來)這去法庭可否告教唆?
4.於第一次調解我開價18.8萬她殺價8.8萬後她答應 約下次交付款寫和解書 卻反悔這樣口頭答應算成立嗎?  5.我調解第一次問他為何要開100多個帳號來加入我 調解後真的100多帳號請求取消好友邀請  我覺得我快瘋了 真的很煩人 這算騷擾嗎??
6.我於當日發生有去看精神科 去法院出示是否能對我更有利 如果出示第2張是否更有利?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31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毀謗,將網路資料收集好給檢察官即可,你的就診記錄也是一個證據

王湘湘 102-08-23 23:2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了網路毀謗部分,更重要的是通姦跟你要不要跟老公離婚吧?

如果想告 ... (恕刪)

我們沒也結婚喔!

安安 102-08-20 00:29

請問一下 我家有裝監視器  

鏡頭 攝大門口前方(有自家車子)  跟小門前 (防止鄰居再亂敲打)  

因為幾個月前 外出回來 車停好時 隔壁鄰居 突然 打了過來 所以裝了監視器 防身

裝了2個月多 鄰居8/19號早上才發現 我家有裝監視器  半夜再偷拍我家監視器 這可以告他們嗎? 直攝屋裡(雖然鐵門關著)  然後 幾分鐘後 鄰居監視器 怒罵 這樣可以告她公然污辱嗎?

監視器再拍自家小門 這樣有算再偷拍鄰居嗎?? 因為鄰居再樓下怒罵 還說 我家監視器偷拍他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13:05
回覆 安安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 我家有裝監視器  

鏡頭 攝大門口前方(有自家車子) &n ... (恕刪)

監視器只要不是拍對方非公開活動,並無犯法。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安安 102-08-21 00:20

那請問監視器有拍到鄰居 鐵門前面地方  但沒拍到鐵門裡面家裡  (攝影機拍小門 但是會拍到鄰居家鐵門 外面)  這種影片 可以給法官看嗎? 因為早就再跟隔壁打官司了  想把這影片給法官看 

102-08-19 07:59

問題A , 我家門前為騎樓(是透天厝)(已確定為私人土地,是我家的) ,
惡意鄰居經常擅自置放物品(更誇張在那燒水)或車輛在我的機車出入口,
經過勸導 (勸導的過程是這樣的..當時惡意鄰居站的比較遠.對方身邊有客人和他的員工大溉4.5個人站在一起,我以手勢指向他,因為站的遠所已喊得較大聲.我說:ㄟ . 這裡不要擺水壺和椅子(擺熱水壺算公共尾險??),我下車腳去燙到怎麼辦?)
惡意鄰居竟已爆發式叫囂說再叫小狗,我已解釋站的遠,又不知道你名子.但對方聽不進去.難不成我家的土地,還要拜託你離開不成.還脫衣服準備打人.還標三字經(這算公然汙辱?)還說叫人砸他店都沒關西,要玩我陪你玩(挑倖有罪嗎??), 物證方面監視器已全都錄(無聲音). 人證有其他鄰居.但當今年代.我想不是深交好友.也不會幫忙出面,大家都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想請問以法律途徑該如何解決呢? 謝謝

問題B ,若我以張貼告示的方式在家門前,內容為:未經過同意者,請勿擅自擺放他人物品或車輛.或已每1小時500元收取租金費用, 若不繳款者將以"合法留置"違規者必然走法律途徑. (請問這樣的情形,可以用鎖鍊嗎?會不會犯了毀壞私人車輛等罪刑?) 要是椅子熱水壺.置放我家門前,我是否能以丟掉,因為我不知道是誰的,不是我家的物品.放在我的土地,以丟垃圾為由呢? 謝謝

問題C , 告示貼方面請法律專家們可以幫我寫個簡潔有力,惡人看到都會怕的那種嗎?個人認為自己寫得不好.謝謝

他的行徑太囂張了,簡直是活在50年代 靠拳頭處理事情的人,請法律專家或顧問,從重量刑評估這件事,麻煩各位大大了,謝謝. 到時後將委任律師以多項罪名提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騎樓本身雖具有社會性,但不影響您們擁有該部分之所有權,所以您們民事上可以對對方請求排除侵害及相當於不當得利租金,刑事上對方可能會涉及竊占,強制等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2-08-19 14:18

您好,

      1.張貼告示部分建議您簡單書寫並張貼即可,大意略為「私人所有土地,禁止占用」等語。

      2.刑事部分可以考慮對之提起竊佔罪等,至於公然侮辱部分,建議好聲相勸然後同時錄音,可作為證據使用。

      3.民事部分可請求排除占用土地之侵害,可以等刑事部分對方被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不用繳納裁判費

LeeGee 102-08-17 19:57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在一個網路論壇上

看不過對方的行為而說了死小孩三個字

我完整的回覆為下

我要代替你爸媽罵你 死小孩

可是在我的認知中

死小孩 意指  很皮 很搗蛋 的小孩

但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這條刑責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14

這個有成立公然侮辱的空間,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而定

tenarjoodie 102-08-17 17:56

各位律師你們好,日前我在網站上遭一名網友PO文辱罵

http://i.imgur.com/yi6tCw8.jpg

該篇文章是任何人都可以觀看的到的,

雖然我有整個網頁截圖備份,但目前該文已被網站管理員移除。

請問各位律師該名網友引用我的文並說我是王八、渣一個、說話沒大腦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

另外想請教如到警局報案後,要於甚麼時間甚麼方式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申請呢?

謝謝各位協助。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22

這已經成立公然侮辱,不過要等到起訴後才可提附帶民事

h5j101 102-08-16 20:34
請問若對一個人說"你頭腦不靈光"這會不會被控告公然污辱罪成立呢?
侮辱行言詞,會隨著當時的情境來認定是否成立,以你說的"你頭腦不靈光"為例,我要先假設有多數人在場再回答。如果只有你跟他兩人間的對話,則不可能成立"公然"要件。 基本上單純這句話,尚難構成侮辱,但如果對方教育程度或職業與智力有很大關連,例如是大學教授,則有可能成立侮辱的要件。因為侮辱在學理上呈現浮動性。
h5j101 102-08-16 20:30
請問若對一個人說"你頭腦不靈光"這會不會被控告公然污辱罪成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情形仍需當時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348 102-08-16 19:57

請問若對一個人說"你頭腦不靈光"這會不會被控告公然污辱罪成立呢?

羅致欣 102-08-16 07:37
律師 你好! 本人因幫朋友出氣 且當時喝了不少酒 當時朋友被 被害人2女兒以及男友 欺騙上車並帶她到偏遠地區毆打 事後朋友回來告知我們一些朋友.並約一些朋友包跨我在內 去到被害者家門外理論 因當時喝了酒隨口罵了三字經 而對方對我提出 公然侮辱以及毀損罪 對方有錄影錄音 但是我沒指名指姓或用手指著對方罵這案件會有事嗎..?? 請幫幫我該怎麼做~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時的情形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若有聚眾茲事,則仍可能會有其他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a20316 102-08-14 22:35

在A地 對方看到我因長相說我很醜 醜女 因為戶不相識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但是知道是說我 看了我之後就跟旁邊的朋友說醜女  問題來了 證據只要有錄音就是很有利的証明 但不知對方姓名地址 如果拍照 存證對方的長相 要如何告呢?

假如是在A店 知道發生的地點   如果只是在路上 要如何記下發生的地點呢?

以一罪一罰來論  他們有五個人 不停的講著同樣話 我身旁有男友 他們連男友也一起講 說長那麼醜幹麻還要喜歡我  或是可能我有錢 或是說我們愛情不長久  這樣我男友可以告他們嗎?請問要告哪種罪呢?屬於公然侮辱嗎?而且說我有錢財在一起事實是沒有的 那這樣算是侮辱我男友吧?也侮辱了我吧?

 

FunkyMo 102-08-14 10:13
律師您好 日前在網路上因個人在網路上發言和人起了公然侮辱訴訟 在偵查庭開的時候,由我方(被告)臨時提出了對我方有利的的證據,法警指示我方必須補上文件(書狀?)寄到台北地檢署,請問這樣的書狀正式名稱為何?撰寫要點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 謝謝。
1.狀名可以用陳述意見 或是答辯狀就好 2.注意法院股別跟案號 才會送的到承辦人員手上
宋安檢 102-08-14 00:52
請問一下有公然挑釁這個罪名嗎?

 沒有。

柚子 102-08-12 00:05

律師大人您好!!


本案相關人員:
本人(討論區匿稱:粉無言)
我想提告的人(討論區匿稱:Wind)

本案發生地點:
鼎文補習班線上討論區(非註冊會員亦可瀏覽所有文章,應該屬公開場合)

本案原委(概述)過程如下:
一開始Wind因對某基本電學題目釋疑結果感到不滿,
於是揚言要通知各大媒體...等等大動作的抗議行為,
本人卻認為題目釋疑結果合理可接受,並認為Wind所堅持的答案並非正解,
於是在擔心他最後可能大出洋相的情形下,善意提醒Wind要不要再驗算看看,
或許他所認為的答案並非正解,結果他卻口出惡言...(如下所示)

[去你媽的!  幹 老子是電子系畢業的 敢質疑老子 我基電95 你媽的勒!
去查查9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基本電學 第7題 幹你他媽 機械科的喔!]

[如果使用"腦殘"法 電阻一個個去代入 求解最大功率  你看看結果是什麼!]


以上就是他所有攻擊性的言論...很難聽吧!
(我心理實在覺得很受傷也很恐懼,最近還常失眠><)
若要詳細的經過,請前往以下網址:

http://www.ting-wen.com/DiscussCom/detail.aspx?key=17194

本案補充:

1.該討論區中的暱稱,可於每次發文或回應文章時進行任意更改!

(但是發文時有IP位置記錄,該記錄所有人皆能看到)

2.他並沒有指名道姓的罵人,但是他罵了所有質疑他的人,這樣我應該能提告吧!?


請問律師大人:
對於本案是否能以公然侮辱罪、恐嚇(針對"敢質疑老子"這句話)、
誹謗(針對"腦殘"一詞)...等罪起訴呢? 
是否能請求民事賠償?
假若敗訴,會不會有可能反而被控誣告呢?該如何避免?
假若他住台北而我住台中,屆時開庭的法院是在哪裡呢(台北?台中?)?
還有什麼應該要注意的地方嗎?

ps.我並非因小事就亂提告的人,我知道這樣可能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於是在原文當中我也給了他2次的公開道歉機會,
但之後我一直沒得到他善意的回應,
因此逼不得已只好尋求法律途徑為自己與家人以及該文中所有被罵的人討回公道!

最後謝謝律師大人的耐心觀看~感謝您!

柚子 102-08-12 09:17

另外再請教律師大人~
關於此案若要報案的話是找電信警察嗎?(如下)

第一中隊 02-23433980 台北縣三峽鎮中正路184巷11號

第二中隊 04-3954281 台中縣太平市振武路51-1號

第三中隊 07-2391161 高雄市新興區錦田路142號2樓


還是直接到戶籍地的一般警察局就可以呢?


最後謝謝律師大人的耐心觀看~感謝您!

小蓉 102-08-09 15:22

請問在臉書上被社團管理員張貼不實的公然毀謗文字

我要如何提告?

我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熊咪 102-08-09 11:58

請問

1) 在Facebook私訊中,向對方的行為提出疑問,對話中提到對方可能「說謊」「隱瞞欺騙」,藉此「逼退」我,這樣能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2) 就上個問題的「說謊」「隱瞞欺騙」「逼退」等字眼,會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謝謝

本件若僅為私訊內容基本上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1.私訊並非公然狀態。

2.寄發私訊給相對人無法認定是有散布於眾人(其他人)的意圖。

既然是私訊 就不是公然情況 要符合公然污辱要件就有疑問

小華 102-08-06 18:01

接下來提到的會是 甲(男生) 乙(女生) 丙(女生)
甲和乙是男女朋友 交往很久
丙和乙是好朋友
我跟丙女生都不看好 甲男生跟乙女生交往
而我們4個(甲乙丙包刮我) 我們4個都認識對方
然後就在今年的五月
甲男生 就再LINE傳了兩張裸照說這是他女朋友(乙) 
甲男生還說他女朋友私處是我看過最大最黑的 還跟過數十個男生睡
(( 但是"臉"被遮住 其他都看的到 ))  但是我沒看過乙女生只是網路認識
[ 當時的對話內容都有拍起來 ]
我當下看到這個照片非常非常的生氣
想說這男生怎麼可以這麼的變態 把自己女朋友裸照公佈出來
我當下看到之後非常生氣 但是也很想立刻馬上告訴乙女生
但是後來我怕我跟乙女生說了之後 萬一..乙女生想不開怎麼辦之類的
後來我就把我跟甲男生的對話內容
傳給丙女生看 想說跟丙女生討論這件事情
當時丙女生跟我一樣 當下看了很生氣 也想跟乙女生講..
但是我阻止了丙女生 我說如果乙女生想不開怎麼辦???
後來我說還是那乙女生自己看清甲男生吧
但就在這個月幾天丙女生有跟乙女生說 你有傳裸照給你男朋友看喔??
當時乙女生有嚇到說 你知道喔??
後來在晚上 乙女生就問甲男生說 你有傳某些照片給別人看嗎??
(( 乙女生沒有說是誰說的 沒有指名道姓 只是問他有沒有傳給其他人看 ))
後來甲男生就腦羞
跑來我FB汙辱

罵我鳥杷子 說我在這社會上注定失敗 甲賽賀
標準的喇叭嘴 廢到家 你可以滾出我好友圈了
小咖的 沒工作的時候可以考慮當看看詐騙集團嗎??

他在我這邊留言了三篇!! 我都有拍起來
我當下覺得莫名其妙 發生什麼事情了@@
後來才知道 丙女生有問乙女生是不是有傳裸照給甲男生看
後來乙女生就問甲男生~~但是重點是乙女生沒說是誰說的
甲男生自己 自打嘴巴 跑來我這邊留言
後來丙女生就把當時 甲男生跟我的對話內容傳給乙女生看
丙女生是希望乙女生跟甲男生分手 因為這男生很變態 講話也很傷人
然後現在是 甲男生扯說 那張裸照是他前前女友的

甲男生現在又說要告我散播祕密罪
請問他可以構成條例嗎??
那我可以告他什麼??
公然汙辱 散播猥褻物品罪 嗎??

俊杰 102-08-02 08:57

不好意思,小弟最近玩的線上遊戲

有一名玩家在大廳密語我嗆三字經、又公然罵我畜生

還有幹你娘、長那麼醜、吃屎等等的話語

不停的辱罵不斷重覆,我覺得心情受到影響
我想請問我現再18歲 如果我要做提告 怎麼做最好

那如果提告需要帶什麼東西之類的 成功率高嗎?

ps.我有遊戲圖片證據【很多張】 可是沒有他的網路ip位置..

吳忠德 (律師) 102-08-02 09:27
你好,
首先你要確認對方罵你是密語還是其他玩家也可以看到的?
1.刑事告訴部分:如果只是單獨密你罵人,那麼沒法告他公然侮辱罪,
 但可以試試強制罪如果其他玩家可以看到,去警察局報案公然侮辱罪 
2.民事訴訟部分:可以主張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用侵權行為得依民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民事賠償
你好 102-08-01 15:00
我們公司全體員工集體離職,因為受不了每天副總對著大家大罵白癡笨但 不然就是有人一直被副總誣賴他使出招數趕大家走 然後總經理就把大家叫進去說,不要被他帶壞什麼的 後來大家集體離職後,我有PO我們離職單在上面,內容沒有任何攻擊公司 我只有描述當天副總又在罵大家以後出社會怎樣怎樣的 然後他就說他要告我洩漏公司機密,因為我把離職單PO上去 就算離職單算公司機密,但我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毀謗吧?!
兩件事是沒有直接關係 對方是否有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跟你有沒有妨礙秘密沒直接相關 如果對方有違法行為侵害你權益 你自然可以提出相關告訴
小小兵 102-07-26 12:42

想問以下在臉書社團上的對話 對方是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
本人有截圖 想去警局提告 請問這樣是否可以提告
假使去警局報案 是否需要準備甚麼東西?
我:各種自表哥 比國防布還自表
某:又扯到國防部 真的沒惹你也要嗆 這種中年絕症老年殘廢
我:挖勒 誰中年絕症 老年殘廢阿
某:誰回話就誰了 未指定 已知用火

附上結圖網址 http://www.fotopu.com/image/405911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55

 不建議為這樣的小口角提告

龜王 102-07-25 02:05

7/24晚上約8.30的時候.在臉書上發洩因為遊戲遊贏玩到書發表一篇文章.

卻遭到沒有任何關西的人各種嘲諷辱罵.說我以往被霸凌應該的.被父母唾棄等令我不舒服的字眼

我非常生氣封鎖+刪除他的帳號.他接下來跑道我的遊戲"私人"頻道上繼續對我做人生攻擊.讓我非常不舒服.

有去找警察.可是說是因為主要的謾罵都在私人頻道.不容易構成公然侮辱.請問我該怎樣做.

我遇到的狀況我都有圖片為證.請問這樣有辦法另循法律途徑告對方嗎?該用怎樣的方式或是罪名告?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10

 建議告民事侵權行為

龜王 102-07-29 16: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告民事侵權行為

感謝.那再請問.因為我已經去警察局告對方妨礙自由.那我現在是要去另外告.還是要藉由到時候附帶民事賠償?或是要怎樣處理??

Evelyne 102-07-24 11:49

請問律師, 在網路公開平台上, 與人意見不合, 對方公開發表下列文字, 直指我造惡業導致我的孩子有過動症, 這樣是否有公然侮辱之嫌? 另最後一段是否有威脅恐嚇之嫌? 可以提告嗎? 謝謝您!

"還有,我猜你家裡氣氛一定不好,你是不是小孩很難帶,有過動傾向,
或是你在家裡受了老公的氣,常跟老公吵架?
所謂"兩舌惡口者,眷屬鬥爭報",等著看吧!"

"心靈脆弱的你,發這些文能改善你的脆弱嗎?能改善你小孩的過動症嗎?
答案是不行
除非你有心淨化自己的身口意業,否則你改善不了
請好自為之吧"

"但是,就是因為知道對方的苦在哪裡,知道他的癥結在哪裡
所以才會好心勸告他,別再鬧了,
因為所造的一切毀謗惡業都會影響自己小孩的狀況和家庭狀況"

"若你再出言人身攻擊,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我有好幾個朋友是法官,檢察官律師,
一通電話就能請你居住當地的檢察官對你開傳票"

琉璃 102-07-21 23:01

你好,在臉書有個人公然罵了一個公眾人物,原文照貼如下:"拎杯罵你這個沒懶覺的死GAY也只是剛好而已 幹你媽的oo(人名) 
要不要我送你幾罐KY抹屁眼 這樣被幹屁眼才不會流血喔~~~"真的罵得很難聽,請問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

 您是被害人?還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配偶?

 

公然侮辱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未經被害人或者其他告訴權人依法提出告訴,基於不告不理的原則,檢警是不得逕行展開調查的。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xin 102-07-19 19:26

各位大大們~
請問一下~我前些日子~
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是寄到我公司去的
上面有我的本名然後還有我FB的名子
其他內容都沒有

後面電話聯絡法院..說我因為在FB的上留言
所以被告毀謗罪以及公然侮辱

我在朋友的一篇文章裡
留了這句話

就當他們全家都是殘障人士..別太記較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但留言中的其中一位有提及對方姓名
我並不認識對方,對方也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我是誰

我並沒有想要罵對方的意思

我該怎麼做..這傳票也對我造成相當大的困擾了

洋蔥 102-07-19 00:46

請問律師大大 我想請問有人在FB網站 公然罵我

裝高尚 講話刻薄  說我亂汙辱

幹你X 哭爸 幹 你有白內障去看病吧你~ 

此上有標記我的姓名!!

我已經報案了~  也提告上去!! 

在那之前我也有問他要不要互相道歉  他已經知道是誤會我

可是一樣態度很差     

丟了一句話  隨便你要報警就報警

我才提告  我想問的事

因為我從小沒媽媽  爸爸又過事...  我真的覺得很過分又難過

而且在網路上上公然的罵  我覺得我的名聲遭到損毀...  

我要求的民事賠償金額 可以要求大概多少?!  謝謝~

 這類的民事損害賠償通常會看你是不是公眾人物、雙方的收入、社會地位、散布的範圍大小而定,如果你非公眾人物且散布的範圍不大,實務判決應該不至於太高(查詢過類似案件,多數約判賠一萬元上下)。

洋蔥 102-07-19 15:4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類的民事損害賠償通常會看你是不是公眾人物、雙方的收入、社會地位、散布的範圍大小而 ... (恕刪)

怎麼這麼少...

我看新聞 國中兩女學生 互罵

結果被判3萬元 ,   而且在網路上用文字或圖文

是加重處罰的 不是?  還是自己提出金額,然後看法官判定呢?

Amy 102-07-18 21:31

我不太董標籤喔~有錯誤嗎?? 

請問一下這件事情雖然沒顯示被罵的人

但是他在公開場合罵髒話   而且又有批評別人

請問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嗎??

其實他罵的那個人我知道是誰   但只是沒寫名字

可是他就這樣一直罵人  一直罵髒話

我也在fb檢舉了   但還是繼續

這是網址: happyloveyo.blogspot.tw

拜託幫幫我!!!!!!

謝謝~~

煞祿 102-07-21 12:07

 毀謗公然污辱

這可以提告

你方便的話 加入我line或者寫e-mail給我

我把我之前告我舅媽的狀紙範例給你看

或者你line我 把詳細情況跟我說

我幫你寫狀紙 你到時後依照我教你的

拿去郵局雙掛號寄出 就可以提告

不用錢 免費幫你

 line :  vibo0986992407

信箱 cht0972@totalbb.net.tw

啊翰 102-07-17 21:21

因為我是做服務業的,今天在大約7~8人的狀況下,我只是為了抒發情緒就罵了一句幹x娘,然後就有一位客人說我是在罵他,請問這樣告的成公然侮辱罪嗎?如果真的告的成,追溯期是多久??

 如果你抒發情緒用的字眼是"幹"可能不會構成公然侮辱,不過你使用的是"幹X娘"那就不一樣了,這三個字在法院的多數判決中,法院認為該三個字是該當構成公然侮辱的。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是自知悉時起算六個月。

啊翰 102-07-18 11:13

那如果真的告的成,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麼??

回覆 啊翰 的發言內容:

那如果真的告的成,最嚴重的懲罰是什麼??

刑事部分公然侮辱罪最重是判處拘役(天數由法官酌定),得易科罰金,另外對方可能會再請求損害賠償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刑法第41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
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7-12 20:14

律師您好

我在我的臉書上po文,用三句話罵同事,未指名道姓, 但三句話的首字拼湊起來就是對方的全名,前兩個字與對方的名字相同,但第三個字是同音不同字,(看得懂ㄇ?)

許多同事都看的出來是指誰,現在對方擬提告,

請問律師,

1.我的發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等刑責?

2.我如果寫道歉信,就承認我講的是她,哪天他拿信去提告,對我豈不利?但 我已在第三人的面前口頭道歉,就算承認了嗎? 我有甚麼自保的方式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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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銘 102-07-12 23:34

 

律師您好

我在我的臉書上po文,用三句話罵同事,未指名道姓, 但三句話的首字拼湊起來就是對方的全名,前兩個字與對方的名字相同,但第三個字是同音不同字,(看得懂ㄇ?)

許多同事都看的出來是指誰,現在對方擬提告,

請問律師,

1.我的發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等刑責?

2.我如果寫道歉信,就承認我講的是她,哪天他拿信去提告,對我豈不利?但 我已在第三人的面前口頭道歉,就算承認了嗎? 我有甚麼自保的方式嗎? 謝謝您

 

 

你打得非常保守  你說用三句話罵同事  請問哪三句話? 

這樣才能斷定公然侮辱 公然毀謗 恐嚇威脅..等等

 

不需要寫道歉信  最好當面談  私下和解 請對方不要提告 

 

你不對在先  還求自保???  (真是好笑....

 

奉勸你 私下與對方和解 (最好包個紅包~

不放心的話 簽個和解書 (以免日後對方反悔 提告

gmax 102-07-10 10:59

我在網路上暱稱為 敦南,有位網友留言的其中一句寫 「敦南這個愚民」,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如果要提告我要準備什麼!? 把這個留言拍照就可以了嗎? 

 在網路上公開辱罵他人的暱稱,仍然會構成公然侮辱

gmax 102-07-10 11:50

 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