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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23 10:24

請問各位律師,

阿姨五月有購買房屋只有付訂金. 可是阿姨於五月底心肌梗塞去世, 沒有結婚沒小孩父母有不在了.兄弟姊妹無法繼續購買此房屋. 這星期要和仲介賣方談此事看是否可退一些訂金.

仲介要求簽此聲明書內容如下

茲因阿姨(以下簡稱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區(簡稱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 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C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這個只是純粹代理處理還是有其他意思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文書係屬授權書,主要是授權由其中一位繼承人來行使權利,若您們要解除契約,則可以由該人出面解約,但可能需面臨違約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6-22 20:18

由旁人媒妁之言結婚,男方急著結婚由認識到結婚不到一年,男方諸多問題本人溝通無效,男方太多事情依賴著女方,個性軟弱,時常上班失意回家會吵醒睡著的女方訴苦,讓我十分有精神壓力焦慮失眠,需要看精神科,目前分居兩個禮拜請求離婚男方不肯,婚姻無重大過失外遇目前無小孩已經不想再繼續維持婚姻,怎樣訴請法院判離婚會准許呢?需要收集什麼資料嗎?如果要請律師費用那些如何計算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請離婚,則您的離婚事由似尚未達可離婚之程度,較有可能的晚上他不顧您睡覺而訴苦的行為,您可能需朝此去主張較有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22 21:24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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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只有這樣的證據

要提離婚訴訟恐怕是不足夠

要以比較積極的方式來逼對方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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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2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需要提出更多不堪同居虐待之證據,才有辦法訴請裁判離婚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建議應先與對方同居,並伺機蒐集對方之錄音證據,較有可能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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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要視對方是否以達到精神虐待之程度,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以確定是否可能構成離婚事由。

hsinyi 105-06-22 14:30

想請問

1.辦理好夫妻財產分別制之後,是多久會生效?

是不是生效後,男方的銀行債務方面,銀行不能要女方索取償還男方債務?

也不能擅自到女方戶籍地索取債款?

2.登記結婚後,如果女方戶籍仍然在女方家,而男方家人如果要查詢男方的戶籍資料,會查到女方的所有戶籍資料嗎?

蓓蓓 105-06-21 17:13

家庭背景,有三姐妹,從小父親離家,(未離婚)由母親一人扶養三姐妹長大,尤其是大姐,從大學畢業後,母親就供她到美國讀書,至民國100年大姐在美國結婚為止,這中間的花費完全由母親負擔,花費至少千萬。去年因細故吵架後大姐對母親不理不睬,而至今為止也沒給過扶養費,想請問 :

1.母親是否可以由什麼方式,請大姐至少每個月給孝親費。

2.因大姐長期在美國,在台灣並無任何財產,這樣還可以請求扶養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2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函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給付扶養訴訟

2、依法可以在台灣提告,但是因為對方在台灣無資產,實益不大,建議可以在美國進行訴訟

小米 105-06-21 14:42
是這樣的,幾個月以前跟前任交往,在交往期間曾經約定過我們要互相送對方交往禮物。對方也說好,所以就贈與給我一條絕版項鍊作為交往禮物,當時因為知道是絕版的所以我不好意思跟他白拿便說:「要不我跟你買吧!」對方也同意,並且對方說願意照原價300賣我。但是後來不知為何卻沒跟我收錢。 但後來禮物卻不慎被我遺失,當時也不敢告訴他怕他生氣。之後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因為對方欺騙我很多事情,導致後來無法繼續跟他在一起所以就提出分手;對方同意之後就要求我把之前他曾經送給我的禮物還給他。我那個時候只好向他坦白項鍊很久以前就被我不小心遺失了。當時我也不想讓他吃虧就跟他說要不看你當初要賣我多少我賠錢給你吧?但是一開始他說不要錢就要那個東西;在說不過去的情況下我就問他想要我怎麼賠?他就說要我去買一個一模一樣的東西還他,但前面我也提過了這是絕版品,也沒人願意出售二手的了,但他無論我怎麼說就是不聽,在找不到可以求助的情況下只好答應他的要求,但是我原本以為分手之後兩人還能當朋友所以還是有跟他聯繫,卻沒想到只要一上線他就一直問我買到那個項鍊了沒有?導致我覺得這樣程度的打擾很困擾,最近被打擾到無法專心唸書了才對他生氣,父親知道之後便說要不我們雙倍價錢給他,但當初他願意賣我的價錢是照原價賣我300,今日他就改口說實際上那個東西不只那個價錢。我想請問: 1:我是否應該要照他規定返還他當初送的一模一樣的東西呢?因為當初沒有說好要以結婚為目的,而且那個時候是你情我願的互相贈與,但是在得知是絕版品之後我想跟他買他也同意,但後來不知為何沒跟我收錢。根據他本人的說法是因為他覺得他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所以才沒跟我拿錢。 2:另外,他主張說那個東西其實不只那個價錢,請問我應該遵照他說的價錢賠給他嗎?或是只要按照我父親提議的雙倍價錢賠償呢?如果我不照做會不會被他告上法院? 3:他如果公開我跟他的那些提到想賠錢給他的聊天對話,請問這種行為合理嗎?因為怕他可能會跟我的其他朋友亂說,甚至在他的朋友圈裡讓我的名譽或是人格造成污辱,請問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呢? 謝謝各位的幫忙,在這裡感激不盡。
丫足足 105-06-20 14:16

以下稱對方為A(女生似乎為單親媽媽)  我方為B(男生) 彼此不認識

A在line群組聲稱時常坐飛機 到各國飛來飛去 令B方好奇其家室背景工作內容

B回答 比較好奇A方的丈夫是從事什麼行業的

A方回答 他還沒結婚

B回答 那該女兒是否為領養

A方表明B方不要再問下去

B方回答抱歉字句後向A方表明道歉 並不再討論此話題後退出群組,在退出前在群組上留了一段話" 不好意思 頻率不太一樣 先退噢 881 " 之後退出群組

A方似乎心生不滿 私訊於B方 其內容令B方非常不堪 雖然B方自認對A方女兒或許有言語上的誤會不當(是否領養)造成A方誤會,但A方其私訊內容已造成B方心理莫大壓力 其內容部份如下:

你狗娘生的嗎,問你媽啦,你不一定雜種真的知道嗎。

雜種你問你媽阿 是否他親生.....等等 

其中還有A方傳來的罵人錄音檔 (已保留)

想請教律師大大 該群組人數有一百多人A方聲稱要告公然侮辱 因B方問了一句"小孩是否領養"造成A方心裡不適或有侮辱之嫌疑 想請問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若是的話B方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0 15:08

您好,

 

上開言論尚不屬於公然侮辱之言語,且B問那一句話時主觀上應無公然侮辱之意思,縱然A自己認為受到侮辱,仍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lackkk 105-06-20 10:04

您好!!

    我想請問,今年初剛認識,認識後幾天,對方就去日本遊學。並說明於多久時間後會回國繼續這段關係。

   其間雙方以"結婚為前提"之下交往,在日本時,對方(女) 以欠缺房租生活費為由,向男方提出此問題。 男方也答應幫助女方,但事後,女方屢次拖延回國時間(與原先設定時間差幾個月)....男方也陸續於每月匯款給女方。

    後續因女方屢次拖延回國時間,男方感到女方可能未有心維持 這段關係,更別說"以結婚為前提"為交往。請問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對方反還匯出的款項(房租生活費)?  後續該如何提出法律途徑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0: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釐清雙方的約定為何?倘若是借貸,您可以依約定要求對方清償。倘若贈與,則必須是對方有詐欺行為,您才能夠主張撤銷

2、程序上,刑事程序可以報警處理,民事程序則必須遞送民事起訴狀到法院。

黃國政 (Sam) 105-06-20 13:48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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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0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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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借款,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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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5-06-18 02:04

您好:

我姊姊是多重障(智,聽),她有一個兒子(小學三年級),沒結婚是單親,從小孩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和我媽媽帶大的,姊姊沒有和小孩住在一起自己選擇在外住,工作不穩定,每當她經濟不好時就打電話要媽媽出錢幫她,不幫她就說要把孩子轉到社會局介入,常到處跟人說我們不給她看孩子(有帶孩子給她看,每次見面完孩子總跟我和我媽說不要再帶他去給他媽媽看),我和媽媽不願意在受她威脅,和騷擾,我想問改定監護人需要怎麼做?監護人改成我媽媽的機率有多高?走法院途徑需要費用嗎?

改定監護需要向法院聲請,也需要向法院繳交裁判費,依你所述,改定監護是有機會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41

您好,還是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並就具體事項舉證。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以你們的狀況來說

如果你們是主要撫養

且對方狀況不穩定

你們可以向法院提出停止親權

改由你們行使的訴訟

成功機會應該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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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105-06-17 14:28
我與前妻離婚監護權歸我。因我親哥哥無結婚子女,想讓3子(我有3個小孩,3子今年13歲)給哥哥收養。但前妻不同意,請問小孩監護權歸我,還需要前妻同意嗎?若溝通後她一樣不同意,有什麼法律途徑可解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7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經過父母雙方同意才能出養,除非下列情事: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

2、且依法須需經過法院許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聲請,以保障權益。

黃國政 (Sam) 105-06-17 20:27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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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翰 105-06-16 23:43

事情是這樣,我女朋友在臉書(Facebook)上遇到一個瘋子,那瘋子在Facebook上面說很喜歡我女朋友,但我女朋友根本就不認識他也表明有男朋友和有結婚的規劃,他竟然回說反正孩沒有結婚前他都還有機會然後想要進一步約出來認識認識,就在我女朋友多次拒絕後甚至封鎖那個瘋子,那個瘋子竟然還重新申請帳號,然後跟我女朋友說他有認識警察朋友可以利用職務之便私下幫忙請電信警察用Facebook的上站資料查出我女朋友的家住哪和手機電話~這真的非常過份,偏偏我女朋友不小心將這個威脅言語刪除了沒證據了~這實在太過分了,電信警察真的能這麼隨便因為私交就動用國家資源幫這瘋子查出我女朋友的資料嗎?我女朋友在臉書(Facebook)上是用英文名字,電信警察真的因為私交就有辦法幫人家以透過ip的方式查出臉書(Facebook)使用者的隱私資料(包括真名和住家地址)嗎?我女朋友又不是犯人憑甚麼要被那個瘋子認識的警察這樣查出底細,這樣不是很可怕嗎?電信警察疑似利用職務之便案查人家臉書(Facebook)的登入ip查人家的住址 ,我們的法律就不能反制嗎? 真的太過份又太變態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00:09

您好,

 

基本上不會有警察私底下去做這種事,這只是對方沒有意義的恐嚇,無須理會。若其騷擾行為仍持續不斷,可考慮報警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呆 105-06-15 09:24

老婆離家至今已經半年多,期間試過各種挽回方式,但成效不彰!但我對這段婚姻還不放棄,因為我們還有兩個小孩一個五歲一個兩歲!期間小孩分配禮拜一到三因為我還要上晚班考量小孩隔天還要上課,這樣太晚睡對小孩也不好,所以這三天是老婆照顧小孩就寢,而四到日小孩就由我照顧,彼此期間都還有天天聯絡,但內容皆是為了小孩而連絡的,老婆也有在上班,只要上班沒辦法照顧小孩也都是丟給我做照顧,小孩開銷目前每個人負擔一個,而半年過了,狀況似乎也沒改善,因為她離家也不是因為我有惡行不良,更不是有把柄被握在手中,老婆說他沒感覺了,不想一起生活,因為生活這麼久,不想再辛苦下去了,結婚五年,期間投資生意失敗虧了些錢,但我怕老婆家人擔心,選擇隱瞞,也自己獨自還得差不多了,而終究紙包不住火,被發現了,這樣我會是有責配偶方?而期間他名字的貸款也都是由我做支付,還有離家藏了一筆私房錢離家,這樣我可以討回我的損失?當初是他爸爸說先讓她回娘家住,冷靜一下,但誰知道回娘家沒多久就又自行搬家外面租屋了,我很想挽回婚姻,我該去訴求她回來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因為我很怕他到時候會去已分居作為訴請離婚事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還是要盡量嘗試與對方溝通,並且提起履行同居義務訴訟

2、以建立在情感上、法律上有利的基礎,倘若您什麼都不做,屆時對方提起離婚訴訟您將無從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20

您好,建議可以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22:48

您好,建議可以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4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對方法院裁判離婚,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因為是對方主動離開家庭,因此不能以「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訴訟裁判離婚,反倒是您才能據以主張。 另外,您在法律上得依民法第1001條規定向法院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但一般提起此類訴訟的目的是要為裁判離婚預作準備,即便判決確定後也不能強制執行而強行要求對方要回到家庭,因此是否要循此途逕也請三思。 此類問題已非單純法律問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貞子 105-06-14 10:49

今年打算結婚,未婚夫目前在大陸工作,在台灣的部分因故有很大的負債(台灣的部分應該已無力償還),所以婚後預計我也會到大陸,因為我得放棄台灣一切到大陸,所以婚前協議書需要在經濟上讓我有較大的保障,是否請律師協助看過若以下如此撰寫,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對我最有利?主要是財產跟經濟面的問題,(未婚夫同意以我最有利方式撰寫,他皆配合)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因立約人     、     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財產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預計選擇本項)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二、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子女扶養費由:
□ 夫負擔全部(預計選擇本項)

三、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幣  ?   元供妻自由處分。(預計選擇本項)
□妻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夫自由處分。

四、特約事項:
立約人同意婚後,夫每月薪資等收入一律入妻帳戶,由妻管理。(本項如此約定是否有效?)

五、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  ?   元。

立約人:

男方: 

女方: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本次婚前協議書主要就是希望能夠保全自己的經濟部分不要被夫的債務影響,然後婚後夫的收入則由我全權管理,真心感謝律師幫忙看過,或者有更好的撰寫方式也請律師協助,非常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11:38

您好,

 

如您丈夫工作在大陸,則未來對於本協議有所爭執時,也應在大陸提起訴訟請求之,是可向大陸律師詢問該協議之有效性,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isdom0666 105-06-13 21:32

請問,因為我的奶奶最近過逝,在整理資料時,發現一張地價稅單,納稅義務人是曾祖父的名字,稅單上有筆土地,但曾祖父於民國53年過逝,經地政查詢後,確實仍為曾祖父的遺產,現在想申報遺產後,辦理繼承登記,但在戶政查詢除戶謄本時,經戶政說明才知道曾祖父有2段婚姻,第1段婚姻有生下1名女兒,之後離婚,才又和我的曾祖母結婚生下我的爺爺,我的爺爺及父親都已過逝,亦不曾聽長輩說過她們,但現在我要申報遺產,戶政無法給我曾祖父第1段婚姻的女兒及她是否有後代子孫資料,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查閱她們的資料或是由法院通知他們,好可以處理這些遺產。我的長輩只剩2位姑姑,其餘的皆已過逝。??

你好:

可以先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辦理繼承登記,將土地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再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訴訟,列曾祖父所生之女兒及其他繼承人為被告,然後請法院查明該人之年籍資料,若該人已死亡,則改查明該人之繼承人為何人,通知其出庭,就可以協商動產應如何處理,若無共識可以提出分割方案,訴請法院依法分割共有物。

沈恆 (沈律師) 105-06-13 23:44

可先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在訴訟中即可由法院協助查明所有繼承人的聯絡資料。

小橘子 105-06-12 01:52

我和前夫認識多年,前夫的父親對我印象很好。從大學畢業後我就開始工作賺錢,而前夫在大學畢業後沒去工作一直在準備入學考試,考了好多年都沒考上。後來我辭職陪伴他一起準備入學考,我們同時上榜。

上榜後,前夫父親提議我們兩人結婚,但我父母反對,因為都還是學生,沒有經濟能力,希望等畢業後再考慮婚事。前夫父親積極請媒人來提親,並保證會照顧我們婚後生活,但我父母擔心以我當時學生身分嫁過去會受苦,而提出希望前夫父親買一棟房產給我才同意婚事。前夫父親後來跟我說只同意1/2登記我的名子、1/2登記前夫的名子,當時我父母並不知情只有一半房產之事。前夫父親有提到房子不超過400萬,前夫父親在外地,所已拜託我和我母親去找適宜的房子

前夫父親在訂婚前3個多月買下房子,買房方式是把一半現金存進我戶頭,一半現金存進前夫戶頭去購買房產。房產手續辦完後,代書將房契、地契交予前夫父親,到那時我父母才知道只有一半房產,之後開始談論訂婚、結婚事宜。我和前夫有公開的訂婚、結婚儀式,訂婚當天男方送給我的金飾、鑽飾,在結婚後,前夫父親說要幫忙保管而帶走。

婚後6年,前夫想離婚,提出離婚協議書,上頭有前夫的簽名、蓋章,其中一點提到:"房子妳那一半,我家出錢買回。" 其他還有關於監護權金錢的問題,最後沒達成協議,我也沒有簽屬任何文件。不過後來我們還是離婚了,房產部分尚未釐清

前夫父親想取回房產,先向前夫以低價買回1/2房產,再對我提出民事訴訟,我也提出反訴請求對方返還房契、地契、金飾、鑽飾。法庭上,對造一開始說是借名登記卻無法舉證;又說要撤銷贈與,當時並沒有簽屬任何文件,也沒有贈與有附付擔的條款;又說我是不當得利。請問各位大律師,您認為我這樣有不當得利嗎?

對造在法庭上有說到:"前夫父親提議結婚,而我父母要求買一棟房子給我,才同意訂婚,前夫父親反對,只同意1/2登記我和前夫名下,如果我父母不同意這樣的條件就不談婚事了。"

目前一審判決主文先出來,結果房產判給對造,金飾、鑽飾判給我,我覺得很納悶,房產、金飾、鑽飾都是訂婚所為之贈與,我已經履行訂婚和結婚,應該沒有理由要求返還,可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判決結果呢?我的想法是:房產、金飾、鑽飾都應該要判給某一方。

請問各位大律師,如果我要上訴,要提什麼理由才不會被法院駁回?要朝什麼方向陳述對我最有利?有沒有相關的法院判決或法條解釋可供我參考?上訴時間緊迫,可以先給我意見或方向嗎?勞請各位大律師幫忙,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2 1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法定上訴期間內先盡快聲明上訴,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可考慮自贈與著手,針對對方主張名登記之部分,加以抗辯請求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法定上訴期間內先盡快聲明上訴,再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可考慮自贈與著手,針對對方主張名登記之部分,加以抗辯請求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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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主張是贈與,要證明贈與契約存在;對方主張是借名登記或有撤銷贈與之事由或不當得利,要舉證有所指之事實存在。 法院既已判決,應攜帶一審判決及全部卷證資料尋求律師協助,研究是否有上訴之空間。 收受判決後翌日起20日內要先聲明上訴,上訴理由可以先簡略寫,在委任律師撰狀或出庭爭取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5-06-12 14:19

借名登記撤銷贈與都可能導致動產部分有不同的認定,關鍵還是在於雙方如何舉證。但正確的判決結論還是應詳閱判決書,之後再針對問題應對,沒看到判決書就準備上訴並不切實際。

Kate 105-06-11 09:10

請問阿姨在五月底心肌梗塞往生了 生前有買房屋付了訂金給賣方。可是阿姨沒結婚沒小孩無人能繼承、這種情況下要如何下要如何處理這房子與訂金呢?訂金是否可拿回一部分?

請問各位律師

我們決定沒有能力繼續購買此房屋, 要談之前仲介要我媽簽一張聲明書

內容是

因為阿姨(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D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簽這個只是代表兄弟姊妹發言, 還是有其他意思?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11 10:13

應先確認繼承人,未婚無小孩,遺產應依序由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繼承,若都不存在,則歸國有。繼承人應繼承購屋契約的權利義務,能否解約退訂應依所簽契約認定,或由繼承人與賣方協商。

攸關繼承法律問題,歡迎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1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繼承人將繼承阿姨之權利與義務,目前繼承人需與建商協調是否繼續買賣契約,若欲解約,可能有需賠償違約金之問題,以及違約金之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6-23 10:06

請問各位律師

我們決定沒有能力繼續購買此房屋, 要談之前仲介要我媽簽一張聲明書

內容是

因為阿姨(甲方)於105年承購新莊(乙方), 惟因甲方在代書流程期間去世,其法定繼承人1.A某某2.B某某3.C某某4.D某某, 因考量辦理繼承期間程序繁複, 導致乙案之原屋主權益受損, 故於聲明書簽立日由甲方全體法定繼承人之一D某某女士, 全權處理乙案後續相關事宜, 特此聲明.

甲方法定繼承人(簽章):

簽這個只是代表兄弟姊妹發言, 還是有其他意思?

謝謝

zoe 105-06-11 03:43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案例若是訴請離婚成功率高嗎?

我當初離開先生家是因為壓力很大,包含婆媳問題,婆婆凡事都要管

然而,先生沉迷賭博,又把結婚金子偷拿去當鋪變賣現金,於是,我沒有告知的情況下離開家裡。

會想訴請原因是先生不離婚分居持續2年,若由我訴請可以嗎?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1 08: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要訴請裁判離婚,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依您所述事實,離婚理由僅可能是「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但所謂「重大事由」不單純是個人的意願而已,法院判決實務認為是要依客觀的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 如果「先生沉迷賭博,又把結婚金子偷拿去當鋪變賣現金」此事由顯然足以影響婚姻之維持,應屬於「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而得由法院裁判離婚。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1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居難以作為裁判離婚之唯一證據,必須再提出其他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比較容易成功之,如先生或婆婆辱罵您的錄音等,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1 14: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居難以作為裁判離婚之唯一證據,必須再提出其他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比較容易成功之,如先生或婆婆辱罵您的錄音等,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且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亦應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分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機會訴請離婚,但要上法院接下來就是舉證之問題,所以您要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利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GO 105-06-10 21:19

想請教律師~我弟結婚後~生了孩子~就把孩子丟給我媽扶養(我媽第一個長孫女)因為是頭一個孫~我媽很疼愛~而我弟他們把孩子丟給我媽也很少回去探望~等到小孩子已經二歲了會叫我媽阿嬤~我弟卻突然說要帶走孩子~(因為我弟妹時時刻刻在我弟弟旁邊說我媽得不是)導致我弟對我媽越來越不尊重~甚至狠心把小孩子硬搶帶走~我想請問這二年來我弟弟沒付給我媽養育孩子的贍養費~我該如何跟我弟討要~因為他們把孩子帶走至今對我爸媽~都不聞不問~連半通電話也不給也不接~等於想把這個家棄之不顧~想跟我媽斷絕關係~從小孩被帶走~我媽每日以淚洗面~我實在看不下去~能請律師教我該如何對我弟付給我媽這二年多的贍養費用呢~該有何證明呢~?我弟弟能夠這樣就不用管我爸媽一輩子嗎~(連想要看個孫女都不能看)我是小孩子的姑姑~曾經去探望孩子兩次~都覺得孩子很不快樂和之前被我媽媽扶養的時候差很多完全變了個樣~而去探望得這兩次都被我弟妹惡臉相向~第二次還報警抓我~還要我不要再去我弟他家~管他們的事~我怎麼樣也想不到我家會發生這樣的事~請教律師~我該如何才能請法院幫忙~謝謝

calabeer 105-06-10 19:14

我在2012年左右認識前任女友 到最近才知道她在2015年已經結婚 當中有跟我有借貸關係 有Line的對話跟匯款資料 請問這有辦法要回借貸嗎?

因為不知道她已婚 到最近才發現才發現她已經結婚

請問這樣有妨礙家庭的嫌疑嗎?

謝謝賜教

你好: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定一個月以上相當期間催告返還,逾期不返還可以檢附對話紀錄、匯款資料、存證信還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 若不知道對方是有配偶之人進而發生性關係,不會構成通姦罪。

您好:

1.如果對方對您謊稱單身,並利用您的感情來向您借款,恐涉及詐欺罪,若對方並為刻意騙您,您亦可透過借據及匯款資料向對方追討借款,建議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還款,當對方仍不還款時,您可將相關證據民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2.如果只是感情上的交流,不涉及通姦罪,但若是有發生性關係,且對方丈夫可以提出相關證據,就有觸犯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此外,因為外遇行為損害夫妻權,對方的丈夫亦可以向您提出民事侵權求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慧 105-06-09 14:34

請問我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只有我老公和外面女人住在一起,我有錄音,和line的對話,這樣可以告的成功嗎?

我可以只告老公外面的女人嗎?

那女人跟我老公再一起,是我老公騙他沒結婚,才會再一起的,那這樣我還是可以提告嗎??

律師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你好: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雖不以直接證據為必要,但你提出之間接證據至少要能夠證明有性器接合之情形,否則要構成通姦罪會有困難。可在知悉有通姦行為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依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不可分原則,你提出告訴後會及於其他共犯,惟你可依同法第239條但書撤回對於配偶之告訴。 若對方不知悉你老公是有配偶之人,不會構成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至於是否真的不知情,要依客觀證據判斷。 民事上,可主張配偶權受到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免費通話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成功案例實務經驗供與您參考。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朝民事損害賠償去主張,可以只針對小三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10 00:47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0 0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需蒐集二項證據,一為對方與您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行為,二為發生性器接合性行為之當下,對方知悉您配偶為有婚姻關係之人,若對方主張以為您配偶為單身或已離婚,不具備婚姻關係,仍不構成刑事犯罪,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艾 105-06-08 16:18
家人經友人介紹娶越南新娘,來台約4個月突然逃走了,家人去警局及移民署報失蹤人口,現經由外籍娘的家人告知,外籍娘表示不會回來了,但有表示請家人幫忙取消失蹤 人口報案,會將當初家人赴越南娶親的費用規還,現在我想請問1.我不要幫忙讓外籍娘拿到身份證,我可以告她假結婚?2.當初介紹人是她的妹妹(現在也是嫁來台灣的外籍娘),可以告她們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訴訟,或是提起離婚訴訟

2、必須要有足夠事證證明對方明知透過這樣的手段獲取利益才會構成詐欺罪。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對其妹妹進行錄音或line訊息蒐證,準備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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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霈 105-06-08 16:15
與丈夫結婚近4年,目前育有一子,婚後太多生活方式無交集,導致彼此關係越來越不好,雖然丈夫無不良前科,但再幾年的生活下來對於丈夫每次脾氣衝動說出來的話語傷到心涼,丈夫再衝動下會提起離婚、希望我出門的自眼,甚至也會提起不準帶走小孩,幾次之後心灰意冷,想帶著小孩離開那個家庭,但在想離開家庭的時候丈夫又希望我能回頭,我不願繼續那種生活,因為害怕,現在很害怕見到丈夫,雖然丈夫無身體上的傷害,但言語上的傷害已經讓我傷痕累累,徹底死心。目前小孩跟我回娘家,我很想離婚也很想要爭得小孩監護權,但經濟方面我與丈夫的相差太多,雖然我也有在工作,但丈夫的收入比我高太多,很怕爭取不到小孩。 目前還不知道會不會走上官司這條路,但假如真的走上了,我有辦法能爭取的到監護權嗎?

您好:

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離婚,且對方有言語暴力,亦屬家庭暴力一環,加上小孩年紀不大,即使您經濟能力不如配偶,仍可能由您擔任監護權人,但仍要視實際上你們雙方所有條件而定,非以經濟能力為必要決定因素。

黃國政 (Sam) 105-06-08 19:46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之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樂樂 105-06-08 16:10
ㄧ對夫妻 男方和女方都離過一次婚,女方是大陸籍,兩人有一個小孩,孩子4歲,結婚9年。男方與女方結婚9年,男方多次外遇(有證據),且長期在大陸,且在台灣的天數一年不到30天,留下女方及小孩在台灣,由女方在台灣打理小孩的一切(包括男方與前妻的小孩),女方並且沒有任何不良紀錄。男方前年在台灣買了一間房子,市價600萬元。若是因男方外遇離婚小孩監護權歸誰?財產又會如何分配?

你好:

若男方長期外遇,又不願意兩願離婚,可以蒐集外遇證據,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第2項之規定訴請離婚監護權部分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法院會安排社福機構進行訪視,要提出有女方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之證據,或對方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不利。 夫妻財產部分,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規定,婚後財產較少之一方,可以請求較多之一方給付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600萬之房產若係婚後購買,就可以納入婚後財產計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9 0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統計標準,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關於婚後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針對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可主張差額之一半,故關鍵在於,婚後財產標的之範圍為何,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離婚訴訟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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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w 105-06-08 16:00
結婚11年二個 小孩,我的收入比先生高,先生對我家暴二次我都有驗傷,地一次家暴時有備案及先生收到法院傳票,他來求和才撤銷,每次爭吵就把我趕出家門.婆婆是個 護兒子的媽平常婆婆對我就冷言冷語字字都批評我的不是造成我長期在婆家精神壓力大到無法入睡,先生出去喝酒後回家我詢問她去哪,他卻大發雷霆與我爭吵動手打我,在小孩的面前對我施暴並趕我家門,請問我爭取監護權二個 小孩機率多大?

您好:

建議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離婚,且若確定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會推定由對方擔任監護權人會不利於未成年子女

黃國政 (Sam) 105-06-08 19:51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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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0 0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且若您亦有對方聲請家暴令、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亦會增加爭取成功之機會,可再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之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志銘 105-06-08 15:02

律師您好:

女友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雖然法院將小孩的監護權判定給女方,但女方顧及小孩是前夫家族的長孫,因而放棄監護權。請問將來我與女友結婚後,假如某一天我跟我女友相繼過世的話,她與前夫所生的孩子有權利來繼承我與女友共同持有財產嗎?

假如小孩在未成年時,小孩父親用小孩的名字所衍生出的債務,會牽連到小孩的生母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6-08 15:30

女方的小孩將來會是女方的繼承人,女方的自有財產共有財產都會成為繼承的標的。法定代理人利用未成年子女名義所欠債務未成年子女可主張對其不生效力。另外,子女債務與父母無關,但若子女早逝,母親可能成為其繼承人而繼承子女債務

小威 105-06-07 12:34
律師您好,我跟我女朋友17歲在她家發生了關係而懷孕了! 我爸爸媽媽和她媽媽後來知道了! 我爸媽有去她們家談婚事但是女朋友的媽媽認為我們年紀太小不能結婚但是女朋友的媽媽要我當我兵後才能結婚而且在我當兵前小孩出生後不能跟我性也不能給我們顧我媽媽聽到後就有點生氣如果小孩出來真的要跟她們性不給我們顧就要上法院!因為我女朋友的媽媽經濟狀況不是很好而且離婚很多次就連女朋友的爸爸癌症過世後留下來的一百多萬遺產全部花光那些遺產本來要分給女朋友和女朋友的兩個姐姐! 我不想給她們顧是因為我女朋友的姐姐在16歲未婚生了小孩後來小孩也是給女朋友的媽媽顧結果我女朋友的姐姐又在18歲生了小孩誇張的是兩個小孩不同爸爸!兩個小孩也是給媽媽顧 後來我女朋友的媽媽貸款了一台一百多萬的車子她媽媽先在都跟我女朋友還有兩個姐姐每個月一個人要給一萬! 因為我女朋友要在生高三的時候休學了現在在工廠上班每個月才一、兩萬她們這樣負擔那麼大怎麼可能把我的小孩給她媽媽照顧! 而且每次去我女朋友家都會看到她媽媽酒醉在照顧女朋友姐姐的兩個小孩所以我在想我到底能不能把小孩監護權到我這邊! 至於我爸媽的經濟狀況良好我們家有地又有種菜種水果每年收入在三五萬上下所以有沒有這個機會很大!? 至於我 我在福特保養廠擔任引擎技師因為我快高中畢業了!畢業後就能進來福特工作薪水待遇都很好但是法官會看這一點嘛?《因為小孩今年六月要生了!生完後今年我媽也要請律師監護權的官司所以希望律師們可以給點我建議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拒絕您認領子女,也不讓您扶養子女,則在法律上,您不是該子女的生父,根本無從爭取監護權

2、建議您應該先嘗試與對方簽立協議書,並且持續給予對方子女照料費用,並且委請律師協助。

您好:

雖然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因為您女友已經懷孕,對方家長無法撤銷婚姻,所以你們兩個自己去戶政登記結婚就可以,小孩自然會成為您的婚生子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女友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無須理會對方母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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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女友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無須理會對方母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J 105-06-06 23:32

我跟老婆結婚4年多了.有一個小孩3歲.她從結婚後就長期住娘家.她生完小孩子後.從原本一個星期六住我家一天.她到目前為止一個月住我家一天.我有試著跟她溝通過.但她回我一句話 她要跟她家人住.不跟我一起住.她戶口都在她家.去年小孩子要讀幼稚園.她騙我說小孩戶口要在她家才能讀當地的幼稚園.所以她把小孩子的戶口轉過去她家.我們夫妻很少在聯絡.她遇到金錢的事情就丟給我去面對.小孩生病或是要繳學費才會跟我聯絡.甚至會回我家住一天.

                 我跟她的問題很多.目前我只能提出一個問題 

   我想請問律師大大一下    像我這種婚姻狀況    可以申請離婚嗎?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 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

建議以協議離婚方式為之,並可尋求律師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主張訴訟離婚,則只能依民法1052條第2項來主張,但法官是否會准離,仍要看您所主張的事證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婚姻裂痕很大的話,是可以起訴請求離婚,部過要看有哪些證人、證物可以使用,也要看對方在訴訟中的態度,也可在訴訟中併同處理監護、探視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已經到達完全無法生活的程度

以你的狀況可以訴請離婚看看

但是是否條件你要先想清楚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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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先與律師當面討論,透過當面詳細的討論,律師能夠針對您的案情提供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包含如何蒐集相關證據

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 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淡 105-06-05 23:46

大伯遺產問題(領有殘障手冊生活無法自理沒結婚子女)爺爺當時有分土地給大伯,爺爺過世後遺產由四叔處理,爸爸及叔叔們印鑑就都交給四叔,處理完爺爺遺產後,四叔沒歸還印鑑,私自辦理了大伯遺產資料,當時其中一位叔叔因需要印鑑所以先行取回,大伯遺產資料就少了其中一位叔叔的印鑑,爺爺過世後一年大伯就失蹤了,隔年四叔也往生,10年後爸爸及叔叔們依法辦理大伯遺產,如今四嬸拿取大伯遺產資料告爸爸及叔叔們侵占他們的土地(四嬸及他3個子女),我想問說四嬸有權利分大伯的遺產嗎,我們可以反告四嬸偽造文書

沈恆 (沈律師) 105-06-06 00:09

大伯的父母如果都已先過世,則大伯的繼承人是全體兄弟姊妹,不包含兄弟姊妹的配偶及子女,因此,四叔的配偶及子女都不可能成為大伯的繼承人。因為繼承人的身分是無法偽造的,若認為他們有偽造文書,則需能提出其偽造的文件來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釐清目前遺產登記在誰名下,並追查移轉過程,才能把事件完善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按理來說是無權繼承

所以中間一定有些違法的事情發生

建議你要拿相關資料

如權狀、異動索引去研究

才能發現蛛絲馬跡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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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O 105-06-05 02:27

您好~在次請問~我弟在念書的時候~跟我借一條四十萬的錢~說要繳助學貸款~到現在他都結婚生子了~卻沒有還我半毛~且對我媽也不尊重~置之不理~讓我媽難受~我想跟我弟要回這筆錢~好為我媽出口氣~因為我弟真的很過份~對父母也不孝順~我媽只是希望一個孫陪半到五歲~因為我弟妹生完孩子一個月就丟給我媽照顧~到現今二歲多說帶走都沒跟我媽商量~我媽六十幾歲才剛當阿嬤且小孩也才剛會叫阿嬤不久~就狠心的不考慮我媽會否難受~實在沒良心也很可惡~帶走孩子至今已經好幾個月~連通電話也沒有~也不接我們的電話~我想跟我弟要回這筆錢~可是我只有媽媽能當證人~因為錢是我拿給我媽~我媽轉交給我弟弟這樣~我該如何能向我弟要回這筆錢~好讓這個無法無天的人知道不是他高興想怎樣就怎樣~就拿他沒辦法~畢竟我媽聲他養育他到長大成人結婚生子他不孝順我媽就算了~還讓我媽傷心難過就是不對~我媽都已經六十幾歲了~多讓讓媽媽~讓媽媽開心不是很好嗎~但是我家就真的因為我弟去了個老婆而變得沒有安寧的一天~我都覺得好痛苦~我只求我媽能健健康康~開心得過每一天~但是我弟卻一再得讓我媽只有哭和難過~現在我媽嘴上說沒關係~但我知道我媽心裡還是很在意我弟這樣過份~也知道我媽很想念孫女~我卻心有餘而力不足~我該怎麼辦才好~真得是求天天不應~求地地不靈的~謝謝

阿翰 105-06-04 21:21

1.這仲介是親友介紹.因親友是成功案例.去年3月簽約給台灣仲介19萬.簽本票15萬

2.此私人仲介只帶一次到越南.第一次到越南預計要花7天相親只花4天.就回國.選到佳麗是說要遷戶口.要美金800

3.第2次出國辦理登記結婚事務.仲介沒跟沒跟隨要我自行辦理.越南仲介要1000美金辦理結婚登記.台灣仲介沒出任何辦理費用

4.第三次去宴客拍攝婚紗照.花費2500美金.給越南仲介.台灣仲介一樣沒跟隨1毛錢沒花.

5.事後應等待面談後等待新娘回台.但因新娘惡意逃婚(有傳與男友親密照).後續台灣仲介不理不睬.

說明:此仲介沒出任何費用.除遷戶口以外.其餘都有註記在合約費用

請問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告此仲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2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故意安排假婚姻或是與越南女子串通,否則難以構成詐欺罪。至多只能要求返還仲介費,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2、另外,婚姻仲介事業必須許可,否則主管機關可以開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蒐集證據後(如與仲介錄音或line),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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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蒐集證據後(如與仲介錄音或line),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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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粉 105-06-04 03:11

律師先生/小姐 你好

我在今年1月15日與我老公登記結婚

在2月6日最後一次見面

之後他便不再回我們住處

當時一起住的是我名下的房子

婚前就已經買了與他無關

結婚前後我都沒有見過他父母(不過婚後有去過他老家)

他也刻意向家人隱瞞我們結婚的事情(2月6日後不知道有沒有說)

結婚前他向我借了一筆20萬,

有簽本票,但身分證影本是舊版(婚前的)

後來他便封鎖我Facebook以及LINE

嘗試以Facebook連繫他的家人也未果

在五月底有請朋友電話聯繫他(我自己不敢打)

他說我簽字他就還錢,但後來也不再接電話

因為他持有房子鑰匙害怕他對我不利甚至我還換了門鎖

因為夫妻關係的情況下他將會是我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

現在我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他名下的財產只有一台還在貸款汽車

我應該先處理婚姻關係還是先處理債務問題

能夠如何提告或是要求他履行義務

請幫幫我


您好:

1.您丈夫向您借款並辦理結婚登記後,就人間蒸發的行為,恐涉及詐欺的行為,因此若您不想維持這段婚姻,可以提起詐欺訴訟並附帶民事賠償

2.若您想要維持婚姻,可透過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包括以借據聲請支付命令以及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黃國政 (Sam) 105-06-04 11:24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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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建議你可以一起處理

提告離婚另外請求返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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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105-06-05 03:01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丈夫向您借款並辦理結婚登記後,就人間蒸發的行為,恐涉及詐欺的行為 ... (恕刪)

請問該如何主張有詐欺嫌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7: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針對借款部分,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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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針對借款部分,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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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5-06-02 20:45

2016年五月出剛結婚 小孩再2016年二月出生

我跟我老婆曾經吵架 原因 岳父要叫她(老婆)搬出去 一開始 我們要結婚時 岳父曾經說過ㄊㄚ,們家要先空出一個房間給我們兩夫妻住,但是結完婚 ,岳父就叫我們搬出去 不然就是搬到我爸爸那邊去住,可是我不想也不要,我老婆就一直想要搬出去,而我們兩夫妻就這樣吵架,我是沒有存款 但是結婚時男方家人有包紅包說要給孩子的奶粉錢,都在岳母那邊,管死死的 死都不給我們用,我老婆一直跟我吵 我就想說話 帶我老婆去辦證件 把錢領出來,作為租房之正當使用,但是事後 女方家屬發現 卻跑到我的家人那邊 說我跟我老婆把錢領走 小孩不顧 所以 現在送社會局 但是 事實不是這樣 孩子現在在社會局 我該怎麼辦,我跟老婆商量過 我們離婚 她簽字放棄監護權,孩子這樣我帶的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2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社會局的安置提出抗告

2、至於後續的子女監護部分,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就離婚子女監護、探視、扶養費等作約定,以保障權益。

105-06-01 20:26

我現在的老公與前女友有生小孩

他們兩沒結婚,小孩是用領養的方式取得雙方監護權,但孩子5個月時媽媽就跑了!之後都是我老公在帶小孩,小孩5歲了!

因為我現在也懷孕了,我要如何取得那孩子的監護權?畢竟生母不是我!可以叫生母放棄嗎?還是要經什麼法律程序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0: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可對前女友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配偶單獨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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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可對前女友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配偶單獨監護;並再對其請求過去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以及未來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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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可提起收養子女訴訟,並主張對方完全未扶養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而不用得生母同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朝收養方向去走,如此才能給該小孩一個完整的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1 22:06

您好,

 

您可以收養程序取得小孩之監護權,但收養要得到生父母之同意,如找不到生母,可向法院直接提起收養子女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建議你讓你先生提出改定監護權

讓你先生取得單獨監護即可

因為由你收養程序很麻煩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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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O 105-05-31 10:15

想請問我家只有我弟一個男生已經結婚生子了~弟一個孩子出生一個月就丟給我媽養至今已經三歲~而我弟他們卻莫名的說要把孩子帶回去~因此而讓我媽傷心難過~畢竟是頭一個孫~帶走前也都沒跟我媽商量都不尊重我媽~孩子帶走至今也不顧我媽是否會難過~一通電話也沒有殘忍到我們都很不能接受~我該如何處理這種問題~我弟他們寧願把孩子丟在幼稚園讓她哭也不願給我媽帶~頭一個孫孩剛會叫阿嬤而已~孩子可憐我媽也讓我心疼~但是我弟就像著魔了~一點都不顧我媽會不會因此而倒下~我實在很擔心~我媽都60幾歲了~紙要求一個孫陪陪他都不行~只因為我弟他們有孩子的監護權~但是我媽是孩子的祖母阿~請教您這種事我該怎麼辦才好~謝謝您~麻煩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1 16: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除非子女的父母有不適任的狀況,否則祖父母是無法爭取監護權的。

2、探視的部份,目前法律並無相關祖父母探視子女的規定。

3、 所以就您所述的狀況,恐無法主張。

4、 不過可以嘗試要求您的胞弟給付之前照料子女的相關費用,藉此與對方協商監護權或是探視權

MAGO 105-06-02 20:33

因為我弟他們非常無情~電話也不接~簡訊也不回~更別說能讓我媽看到她的孫女~我從來也沒看過這樣誇張的家人~孩子再給我媽帶的時候~我弟他們就很少回來看小孩~而這次是強行帶走~不管孩子有沒有哭都非常殘忍得抱走~隔天丟到幼稚園裡讓他哭~怎會有寧願讓自己的小孩在一個陌生的環境~和面對陌生的爸媽~真的很可憐~我跟我弟說等孩子稍為大一點~比較不會認生~在帶去身邊~會比較好~但是我說甚麼都沒用~我也不知道我弟他們在想甚麼~目前的狀況就跟我們如同斷絕關係一樣~這種情形~能怎辦~我媽這麼辛苦帶大我弟~只要求一個孫~都做不到~這甚麼道理~請問我該如何跟我弟要撫養費~因為他都不理會我們家任何一個人~包括他的爸媽~請問是否有辦法呢~?麻煩您了謝謝

小揚 105-05-30 18:16

結婚4年但常吵架,去年認識網友有搞曖昧,對方生日於是在對方家過夜,後來我老婆再我手機裝木馬,所以有我和他曖昧的通話內容,和上網找按摩的紀錄,後來也寫了悔過書,事後我也沒找網友,現在他要告我通姦妨礙家庭可以嗎?也會影響我那個網友嗎

你好:

通姦罪要證明到性器接合之程度,若妻所掌握之證據只有曖昧對話,而沒有辦法證明有性器接合,無法證明有通姦之事實,只要否認犯罪,通常就會不起訴處分,但你要合理交代為何要簽署悔過書。 然你與網友之行為已經超越有配偶之人對於異性朋友往來之容許程度,妻可以主張配偶權受到侵害請求精神慰撫金。妻可能會以此為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
cindy 105-05-28 14:09

以fb私訊告知對方老婆,她老公隱暪快要結婚的事實找不知情的第三者上motel,婚後還想隱暪不知情的第三者自己已婚身份繼續偷吃。

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8 15:41

您好,

 

若您陳述為事實,且僅告知對方配偶而無公然散布這些訊息,則您尚不觸犯法律,但若經其配偶制止仍繼續傳訊息給她,則可能被視為騷擾而觸犯強制罪。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indy 105-05-28 17:04

謝謝陳律師詳盡解說。

FB私訊只會傳一次給對方配偶,告知對方配偶時間、地點,並沒有公然散布的念頭。

只傳一次應該不會被視為騷擾而觸犯強制罪吧?

另外,對方有可能因為我告知他的配偶,而對我採取什麼法律行為嗎?

謝謝。 

小霈 105-05-27 15:35

與丈夫結婚近4年,目前育有一子,婚後太多生活方式無交集,導致彼此關係越來越不好,雖然丈夫無不良前科,但再幾年的生活下來對於丈夫每次脾氣衝動說出來的話語傷到心涼,丈夫再衝動下會提起離婚、希望我出門的自眼,甚至也會提起不準帶走小孩,幾次之後心灰意冷,想帶著小孩離開那個家庭,但在想離開家庭的時候丈夫又希望我能回頭,我不願繼續那種生活,
因為害怕,現在很害怕見到丈夫,雖然丈夫無身體上的傷害,但言語上的傷害已經讓我傷痕累累,徹底死心。
目前小孩跟我回娘家,我很想離婚也很想要爭得小孩監護權,但經濟方面我與丈夫的相差太多,雖然我也有在工作,但丈夫的收入比我高太多,很怕爭取不到小孩
目前還不知道會不會走上官司這條路,但假如真的走上了,我有辦法能爭取的到監護權嗎?

黃國政 (Sam) 105-05-27 17:2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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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7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爭取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即使尚未離婚分居達六個月以上,亦得提起訴訟請求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另關於離婚之部分,可能需要提出符合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方有機會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7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爭取單獨監護之機會較高,即使尚未離婚分居達六個月以上,亦得提起訴訟請求改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另關於離婚之部分,可能需要提出符合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方有機會成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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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霈 105-05-28 07:48

目前分居尚未1個月,丈夫有詢問我是否要回去,但我真的不想在回去那個家,好幾次他情緒一來講話的言語和態度就令人害怕,但娘家的家人希望能給小孩健全的家希望我忍,另一方也擔心因收入不高擔心小孩未來的相關費用,但我現在真的無法面對他,我害怕,真的很怕。無助無奈,為什麼女生在這方面會如此弱勢?就因為收入不漂亮就因為小孩是跟對方姓,真的好累。

jasmine 105-05-26 15:01

去年剛結婚也決定買房了。買房是大事,也找了比較有信譽建商購屋

我們是購買預售屋,再去年12月時,建案蓋到七樓左右發生大火。

後續也有請結構技師公會來檢測,說沒問題。

火災起火原因竟告知無原因,不知道為何起火。

建商說後續有請土木技師檢定,可以放心。建商說他們都有檢測,很安全。跟原先購屋的小姐說,跟我說會有延長保固,問題是延長保固五年是不是應該要有個紙本通知,而非口頭上說。

花這麼多錢只是想買個房子,住個心安,怪了,發生火災意外難道消費者沒權益去爭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6 16: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發生過火災,將造成房屋的價值減損,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依據火災影響房屋的嚴重程度可分別主張減價、修補甚至於是解約

2、不過雙方還是可以進行協商,只是一定要白紙黑字,否則日後徒生爭議。

3、倘若建商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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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6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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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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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herHair 105-05-26 14:34
您好,我與前夫在小孩約3歲時候離婚小孩後來因為前夫無法照顧 所以兩人協議之後 由我帶回小孩 。協議書上雖有寫前夫的探視以及撫養費 但七年以來 前夫都沒有執行。 目前我已經與現任丈夫結婚兩年多 ,先生想辦理收養我女兒的動作 目前小孩10歲。 不知道程序該怎麼跑。 已經印好 @ 聲請狀 @收養同意書 @出養同意書(這個一定要找前夫簽同意嗎,因為已經完全沒有聯繫6年以上) @先生的 在職證明 財產證明 健康證明 是以上文件備妥後直接寄送地方法院即可嗎?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26 17:04

你好:

是的,你的情況需要先向管轄之地方法院提起收養訴訟,此為家事案件,並非一般民眾認知裡,所謂「聲請」或「申請」之行政作業程序而已,建議先至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提起收養訴訟民事程序,以及起訴狀之格式、內容,確認程序面妥備、不至於一經起訴即因程序問題而遭受駁回裁定(或判決)時,再起訴提起收養請求。

您好:

一般情形的確需要生父同意,但您可以生父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提起收養訴訟,則無需生父同意。

claire 105-05-26 13:20

您好.我想請問...我已結婚而我父親跟阿姨(父親的同居人.沒有登記但實際會頭是阿姨)因為倒人會跑路了.現在被倒會的那些人要我負擔債務..而我父親從小就未盡到撫養責任.我是被爺爺奶奶養大的.我知道有拋棄繼承但這是針對已逝者.還有什麼方法是可以不用我去承擔債務的嗎?我很苦惱.希望能有解答.非常感恩!!

你好:

你不是合會之會首,會員無法依合會契約對你主張權利(除非你有擔任保證人、連帶保證人)或提供物保)。 父親之債務繼承發生前與你無關,而現行繼承制度以採用限定繼承,只要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你並非繼母之繼承人,不會繼承繼母之遺產,包括債務。 若父親及繼母之債權人有不理性之行為,可以報警處理。要求你承擔債務要嚴正拒絕。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13:37

您好!

請先釐清到底是父親的債務或是阿姨的債務?若是阿姨的債務,您根本不會是阿姨的繼承人,現在及將來都不用為阿姨的債務負責,被追討時直接拒絕即可。若是父親的債務,將來可能因繼承而需承擔清償責任,可考慮於死亡起三個月內拋棄繼承,但繼承開始前仍然沒有您的責任,被追討時一樣直接拒絕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laire 105-05-26 13:57

父親還活著.會首是阿姨.他們現在兩人跑路躲起來了.被倒會的人已有去警察局備案了.只是現下吆喝著要我承擔債務.我現在只想看有何方法或立據能自保呢?

小公主 105-05-25 12:37
律師你好:我認識一個離婚男子,但是我已經結婚了,第一次見面我跟他就發生關係後來一個月了我發現我生理期竟然沒有來,我後來找到他他說要我把他拿掉說過兩天會打給我,但是後來人都沒有和我聯絡,我該怎麼辦我又沒有能力處理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5-25 15:53
回覆 小公主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認識一個離婚男子,但是我已經結婚了,第一次見面我跟他就發生關係後來一個月了我發現我生理期 ... (恕刪)

你好,

單於刑事法律層面而論,依妳所述,妳丈夫若知悉此事,於告訴期間內,可向妳及通姦對象提起通姦罪告訴。

黃國政 (Sam) 105-05-25 16:31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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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肚子已有胚胎,則會有優生保健法之問題,若要拿掉恐需您先生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5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可能對您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以及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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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5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配偶可能對您及外遇對象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以及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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