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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104-09-13 16:48

讓我簡單說明狀況

父 酗酒賭博,有工作就做兩天放三天。有監護權

母 在外工作算是零工,但都持續有工作,收入穩定

他們已離婚四年。我21歲目前與媽在外租房

三個兄弟妹年齡22、21、16

22、21的兩個都在國中高中的時候離開爸爸

現在只有未成年16歲的弟弟與爸同住(房子遺產)

我想問16歲的監護權能不能轉給22、21的姊姊或是媽媽?

因為我認為爸沒辦法照顧好16歲弟弟的生活,他甚至學費還要跟姊拿…

他給了弟三餐,給他了可以住的家,也給了他酗酒被怒罵的陰影,我跟姊還有媽可以多給他親情溫暖,弟弟願意離開爸,但卡在監護權,不知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改定的機會應相當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3 23:51

您好,建議母親直接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可以由你母親提改定監護權

只要你弟弟願意說出真相及意願

基本上法院會判給你母親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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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9-12 23:49

103年5月初老婆跟我說,她想回去娘家桃園待產,因為我跟媽媽同住,媽媽有在工作,比較沒時間幫忙照顧懷孕5個月的她,回去娘家有她家人可以幫忙照顧她.,我當下同意她回去(她沒有工作),她承諾說生完小孩要回夫家高雄。後來小孩九月份小孩出生了,她跟我說要等小孩學會走路再回高雄。當時候我考量到媽媽還有在工作可能沒時間幫忙照顧小孩,她在娘家有岳母幫忙照顧。所以同意她續留娘家,她在娘家期間我都會上去看她跟小孩並拿錢給她,後來我發現她好像愈來愈依賴她家裡人,無心回高雄履行夫妻義務。經過多次溝通後她仍無心回高雄。也不讓我把小孩帶回高雄讓親友看。由於溝通沒有結果,不時起口角。她就不接我電話也不回應我訊息。昨天跟我媽媽兩人請假至桃園她娘家中想當面與她還有她家人坐下來聊,結果我們在大門被警衛攔下,警衛告知我說老婆跟丈母娘已經通知他很多次,表示若有人聲稱是她老公或女婿的要來找,不要讓他們進來。當下我跟我媽很傻眼,然而這時候,剛好我岳母開車要出門被我們撞見了,我媽上前與她打招呼,想說她會下車與我們談談,結果她油門一踩就揚長而去。我老婆一直都很聽信她媽媽的指示與安排,更勝於我。對於不履行夫妻義務與不願溝通的岳母,而且連小孩也不給探視。我們還沒離婚。今天我只希望跟她離婚小孩帶回身邊,小孩快滿週歲了,我希望監護權跟扶權都在我這邊。但又擔心她們會以長期照顧小孩為由來爭取監護權扶養權。我老婆是身障者,沒有工作,想請教律師有什麼快速管道可以跟她離婚,讓小孩回到我身邊。還有,若是讓法院判決,給我的可能性會有多高?我沒有家暴也都有固定給她小孩扶養費用,但她老是強調我對她態度不好,無心要與我一同生活。我是因為要她帶小孩回高雄一起生活,而她不肯才會對她口氣差。但沒有辱罵她,只是音量大了點,便讓她以此為由不想回高雄。已經一個月沒見到小孩了,昨天跟我媽大老遠上去桃園,結果吃了閉門羹,心裡真的很不甘。所以想請律師們幫我解惑,讓我有個方向儘早結束這段婚姻並把小孩接回身邊。謝謝。

你好:

可以先協議離婚,並約定由你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監護權)。 若無法協議,則必須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規定,以惡意遺棄及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同時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此時最好委任律師處理,以免權益受損。

1.  為維護您的權益,閣下可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規定,以惡意遺棄及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於請求裁判離婚同時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3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否則目前之情況,即使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亦無法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花花 104-09-11 22:14

我現在有暫時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已開完庭,法官說會核發我跟女兒的禁止????施暴令,但我還未收到

?離家前我是顧女兒晚上下班時間跟假日時間,我跟先生在家幾乎都由我照顧

以前平日女兒的教具玩具皆是由我處理

但女兒現在被夫家強留,不讓我帶走,現在平日由婆婆照顧

只准我平日到他家探視,不能讓我帶女兒外出會面

目前女兒是1歲多未滿兩歲

我與先生都有正常工作

請問離婚,我爭取監護權機會大嗎??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1 22:25

您好

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其判斷法官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作為裁判依據。法官判斷時依民法第一0五五條之一規定,應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況,並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這尤其重要),審酌因素包括:

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子女的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 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的感情狀況。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2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因為目前是由對方照料子女,所以對我方很不利,倘若要爭取監護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審酌雙方情況,並整理對方不適任的事證以利爭取。

涼子 104-09-11 21:0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已跟我前夫(住基隆)離婚但是小孩監護權在他那邊,

       只是我要跟小朋友碰面,都一定要透過給前夫的母親同意

      才可以讓小孩與我見面,在8月份的時候,我跟小朋友碰面

     要出去的地點還被限定,重點是,我只是帶小朋友去海科館,

     在今天我與小孩私下通電話小孩跟我說他阿嬤知道我帶她去

    海科館,不理他三天,第四天才跟女兒說我在原諒你一次

    說真的小朋友真的都想跟在我身邊,我前夫也很少回去陪小朋友

   都是給他媽媽顧,我要看我自己的小孩為何還得透過第三人答應

   才許可,我想請問律師,我想申請探視權有可以下載填寫的表格嗎?

   那我要怎麼做對小孩比較好,因為小孩在他阿嬤那裡我們要通電話

   他阿嬤都不准,所以我只能請小孩用公共電話打,由於我是用蘋果的手機

   卻無法通話錄音,我只能與小孩見面時偷偷錄音,我也只能抓到一點點

   重要的錄音。我也有錄一次他阿嬤對我說的話,我前夫的媽媽還不准小孩

  帶回台南給我家人看,我都只能2個月跟小孩假日見兩次,

  拜託律師幫幫忙,謝謝

涼子 104-09-11 21:03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已跟我前夫(住基隆)離婚但是小孩監護權在他那邊,

       只是我要跟小朋友碰面,都一定要透過給前夫的母親同意

      才可以讓小孩與我見面,在8月份的時候,我跟小朋友碰面

     要出去的地點還被限定,重點是,我只是帶小朋友去海科館,

     在今天我與小孩私下通電話小孩跟我說他阿嬤知道我帶她去

    海科館,不理他三天,第四天才跟女兒說我在原諒你一次

    說真的小朋友真的都想跟在我身邊,我前夫也很少回去陪小朋友

   都是給他媽媽顧,我要看我自己的小孩為何還得透過第三人答應

   才許可,我想請問律師,我想申請探視權有可以下載填寫的表格嗎?

   那我要怎麼做對小孩比較好,因為小孩在他阿嬤那裡我們要通電話

   他阿嬤都不准,所以我只能請小孩用公共電話打,由於我是用蘋果的手機

   卻無法通話錄音,我只能與小孩見面時偷偷錄音,我也只能抓到一點點

   重要的錄音。我也有錄一次他阿嬤對我說的話,我前夫的媽媽還不准小孩

  帶回台南給我家人看,我都只能2個月跟小孩假日見兩次,

  拜託律師幫幫忙,謝謝

你好:

建議你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時間,才有辦法依你的情形量身訂做,經濟狀況不佳可以申請法律扶助,指派扶助律師。 若前夫任未成年子女權利或義務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不利,可以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
黎恩 104-09-10 22:10

我想請問結婚懷孕的時候有被男朋友毆打,有驗傷筆錄,可是之後有撤銷告訴,結婚後也還是有家暴行為,也有通報社會局五六次,之後老公又有外遇,可是我手裡只有老公跟那個女生聊天的曖昧內容,裡面也有承認他們是在一起的,而且老公還為了那個女生丟下我跟小孩

因為男方父母沒有要幫忙帶小孩,目前小孩是在嘉義,我父親跟祖父祖母在幫忙帶。

然後因為老公有買車,貸款繳不出來,而車子已經拍賣,而我是連帶保證人,那我想知道如果要離婚的話,我拿到監護權撫養權的機率有多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0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惟若對方無財產,您仍無法取得扶養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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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您爭取到監護權的機會應該較高,而經濟也是考量之一,應有穩定之工作,則判給您的機會將大大增加,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0 22:31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黎恩 104-09-11 01:49

非常謝謝三位律師

小Q 104-09-10 20:53

目前準備與先生離婚..

監護權及之後探視問題都已經討論好

但我突然想到他外面有債務(房貸.車貸.跟其他貸款)有我當保證人

之前遲繳或拖款對方都會打電話給我催款...

怕之後離婚他惡意欠款.對方找上我要我還怎麼辦??

離婚協議書上我要怎麼寫才能跟他的債務分開與我無關

寫好去登記就一定沒問題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9-10 21:08

您好!

您是保證人,如果要免除責任應該取得債權人同意才行,保證人與主債務人間的協議書不論怎麼寫都無法拘束債權人,也就是債權人若未獲得清償,仍可請求保證人代為清償,您只能事後再向主債務人追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0 21:33

若您為保證人,縱使您跟先生簽了協議書,也無法對抗債權人,除非得到債權人同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0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保證人債權人不同意,您亦無法解除保證債務,或許可考慮將先生之動產設定第二順位抵押給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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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104-09-10 23:55

或許有辦法解決

歡迎來信討論

小Q 104-09-11 20: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所以是要去銀行辦理解除保證人之類的嗎??

您是保
blackjin 104-09-10 14:51

請問~要如何才能爭取監護權~
我的小孩子一個10歲 一個8歲 二個都男生
這學期小孩子轉學後一切都不適應,
學校輔導老師也介入了解,
這個星期男方有答應讓我帶回來住5天(有錄音,我們的離婚條件有說明小孩可以在我這住3天
我有也探視權)
昨天為第一天,但為了幫小孩子慶祝生日,有晚點讓他們睡,
早上上課精神不濟,學校老師打電話去給男方,
現在男方及男方母親打電話來罵我還不准我去接小孩,
甚至打來我的公司來亂,
說我再不回電話就要衝來我公司亂(我同事轉答的),
由於我上班不方便接打電話,
所以我也還沒回男方的母親,
他照顧不周的地方是,
他將孩子的一切都丟給他的母親,
開學也沒主動聯絡老師.畢竟,孩子是轉學生
還有老大有重大疾病,血癌,當初孩子生病都是我在照顧,
8月初要回診抽血,也都不知道,還是我提醒他,
老二有語言的問題,也一樣都不知道回診時間,
也是我在提醒.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將孩子變更監護權
謝謝您

insulin 104-09-08 20:34

先生與我想辦理離婚,兩個小孩還小分別為1歲及8歲,因此我堅持擁有監護權及照料,先生同意,但堅持不付扶養費,只願將婚後購入之兩房產分一間與我(仍有800多萬房貸未付),按其說法是叫我用出售房子的剩餘款扶養小孩。先生月收入約25萬,而我近半年來為了照顧小孩已幾乎沒上班,所以沒有固定收入,先生也未給予生活費,雖然之前自己開業有存款,但目前都是坐吃山空的狀態養活自己和小孩,所以此種情況我能要求扶養費嗎?還是如先生所主張已給房產不用支付?    謝謝耐心看完

您好:

因為您和前夫似乎已有扶養費分擔之協議,建議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起訴請求前夫給付扶養費。

一、如你與先生的協議不利子女的話是不拘束子女的。

二、以子女的名義提告是一個方法,在裁判下來之前可先依家事事件法聲請暫時處分由法院命對方先給付一定金額的扶養費。

三、訴訟程序中建議速賣房屋,但不宜賤價賣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8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可先堅持不離婚,將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婚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併協談,作為談判籌碼,不要輕易讓步答應先辦理離婚,一併處理,方有為您爭取較佳條件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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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8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與沒有急著想離婚,而是先生很想離婚的話,可先堅持不離婚,將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婚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一併協談,作為談判籌碼,不要輕易讓步答應先辦理離婚,一併處理,方有為您爭取較佳條件之機會。

另外,因為一般法定財產制下,離婚會有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因此建議先就先生財產為全盤之掌握(如有多少錢基金股票保險及存在哪裡等問題),並先聲請假扣押,以利之後之談判。

小惠 104-09-08 14:31

去年8月與前夫離婚,協議書上兒子監護權歸我,扶養權男方須每月支付10000元當作兒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用,今年3月前夫有匯一半的兒子美語補習費給我,現在拒付,說補習費包含在每個月給的一萬元,我該如何跟前夫討這一半的補習費?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08 15:12

民法並沒有教育費之明文。所以:

離婚協議書上僅概括表示:男方須每月支付10000元當作兒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用...。則教育費,解釋上,容易被歸在生活費或是扶養費之一部分。此時,比較難主張。但似乎可以從今年3月前夫有匯一半的兒子美語補習費給您,解釋前夫亦同意教育費應額外計算之。

反之,離婚協議書上若是具體明確表示:男方須每月支付兒子的生活費10000元及教育費3000元...(僅為舉例)。主張生活費或是扶養費之外的教育費,比較明確。

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屬於親子非訟事件,應向子女住所地之法院為聲請

鳳梨 104-09-07 22:29

您好:

    我與前夫離婚小孩(3女1男)監護權歸我,目前兒子(87年次)跟爺爺住在南部,日前我前公公請我把我兒子的監護權轉給他,因為他要處理以下兩件事情...

    1。前婆婆年初過世,遺產分配時前公公有跟前姑姑們(前夫的姊妹)協商好預留300萬給男孫(我兒子跟小叔的兒子),但現在我前公公要去辦理時需要那些姑姑們蓋章,姑姑們不理,所以我前公公想要直接告到法院執行。

    2。前公公想將名下土地過戶給孫子輩(怕到時又發生以上情形)。

請問處理上述兩件事情,我需要將我兒子的監護權轉移給我前公公才能辦理嗎?又,監護權若轉給我公公,他事情處理好時可以不經我前夫同意就直接再轉回我名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7 22: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公可直接將財產贈與給您兒子,與監護權是否在公公那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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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贈與屬於純獲法律上利益之法律行為,依民法第77條規定,未成年人得受贈與無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故無須改定監護權。 依民法第1091、1094條規定,必須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才會由祖父母或兄姐或其他人擔任監護人。
沈恆 (沈律師) 104-09-07 23:39

您好!

公公要將財產登記給孫子、協議遺產分配給孫子、讓孫子參與訴訟等,都不需要變更監護權,於需要法定代理人時,由您以監護人名義代理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enney 104-09-07 17:0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

1.我與前妻於101年離婚,我取得兩個小孩監護權,

協議書載明每月除第四個禮拜,不用來帶小孩外,其他都是前妻負責來帶去她家

時間:禮拜六早上10點到禮拜日下午5點

但前妻除了以上時間,因長女今年小二,兒子小一,前妻在周一至周五上課時間常去小孩學校,更申請該校保健室志工,請問這樣合理ㄇ

2.另外協議書也載明前妻若有工作,需負擔兩小孩教育費用共10,000元

若無工作則負擔5,000元,(目前前妻在做美安直銷),從102年至今已事隔兩年對方或許就以直銷為業,有無其他工作不得而知,故對方已無另找其他工作打算,請問如何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7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探視權扶養費。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改定探視權扶養費(因為雙方約的不甚明確),或是就扶養費的部份請求履行協議。

 

學芬 104-09-06 11:22

您好:請教您 

       當時離婚時為了把小孩傷害降到最小.我把小孩留在前夫家讓其阿嬤扶養他.目前小孩已進入小學階段.其間因離婚協議書中談到每個月我有二次的時間可以去探視孩子.想請問的是..

1.若我在協議書上非約定的時間去探視孩子,是可以的嗎?

2.阿嬤提到"她也可以不讓我探視孩子".這是合法的嗎?因為她說,鄰居間有二個案例是離婚後.擁有孩子的一方可以阻止另一方不得來探視?

   她說"監護權"是她的.因為孩子都是她在帶.前夫並未善盡扶養之權利及義務.這是可以成立的嗎?

3.小孩的姑姑為其支付小孩的教育費用.其主張她有小孩所有權?甚而威脅孩子如果私底下與媽媽見面的話.便要打他.

   有支付教育費用,小孩便真的是她的嗎? 她以這樣的理由阻止孩子與我見面法律上不用負擔任何責任嗎?

4.目前,我可以透過法律小孩帶回我身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6 1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我方有不利子女的舉動,否則不得任意拒絕探視。

2、就您所述的狀況,由小孩的祖母在帶、姑姑威脅要打小孩、拒絕我方探視等,都不利子女,可以蒐證之後要求改定監護權

你好:

在非協議之探視時間,如果取得對方同意仍然可以探視子女,若遭拒絕,可以依民法第1055條第5條敘明具體理由,聲請變更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 若父母親可以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祖父母尚無權擔任監護人,況且目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是你前夫,並非前夫母親。前夫未善盡保護教養義務,你可以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改由你行使、負擔,但最好蒐集完整之證據(例如錄音)。 未成年子女不是物品,不可能成為別人的所有權標的。姑姑並非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人,除非你有騷擾之行為或不適合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否則無權阻止你行使探視權。 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改由你行使負擔。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對小孩不利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未成功改定監護權,您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若對方有惡意阻撓探視之情形,亦可作為改定監護權之理由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非約定之會面交往時間,其實未硬性規定即不得看小朋友,且監護權人雖然為您前夫,但既然都是由祖母扶養,建議可以蒐集相關證據,提改定監護權訴訟,而由誰支付扶養費,並未使其取得任何身份法上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6 21:09

1.若我在協議書上非約定的時間去探視孩子,是可以的嗎? 若原本之探視方案不合理,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2.阿嬤提到"她也可以不讓我探視孩子".這是合法的嗎?沒這回事,探視小朋友之您的權利也是小朋友的權利。

 因為她說,鄰居間有二個案例是離婚後.擁有孩子的一方可以阻止另一方不得來探視?不用裡她她亂說。

   她說"監護權"是她的.因為孩子都是她在帶.前夫並未善盡扶養之權利及義務.這是可以成立的嗎?監護權是爸爸的,若他這樣說,建議錄音下來證明前夫並未盡扶養之權利義務,再聲請改訂監護。

3.小孩的姑姑為其支付小孩的教育費用.其主張她有小孩所有權?小孩子不是物品!!!!!!!

甚而威脅孩子如果私底下與媽媽見面的話.便要打他.

若他這樣說,建議錄音下來證明前夫並未盡扶養之權利義務,再聲請改訂監護。

   有支付教育費用,小孩便真的是她的嗎? 她以這樣的理由阻止孩子與我見面法律上不用負擔任何責任嗎?回答同上!

4.目前,我可以透過法律小孩帶回我身邊嗎?蒐集證據聲請改訂監護。

A 104-09-03 23:50

 

請問~ 若小孩是婚前妻子與另外一名男子懷孕,在未產下該孩子,懷孕期才結婚的 2年後,再度生下第二個孩子時才知道,大兒子不是自己的小孩....但為了完整的家庭、為了孩子…我還是原諒妻子 現在小孩已10歲了,婚後這期間,妻子沒上班,也未每天回家(一週回來一兩天),兩個孩子都是我獨立撫養 這段時間,她刷我的信用卡副卡上美容院…甚至他的外遇傳訊息恐嚇我…(我刪掉,沒留下) 現在因為我外遇,為了希望大事化小,答應了妻子的要求,過戶了名下兩間房產給她....事後,她竟然還是提出告訴,且要爭取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請問… 

1. 我的監護勝算??尤其不是親生的大兒子,一定爭取不到嗎?畢竟這麼多年了,有感情...跟著媽媽只會讓孩子的糟遇.....(假日大兒子會去妻子家,小孩的媽若是要出去玩樂,就把孩子丟給她媽媽...甚至讓孩子凌晨餓肚子,跑去超商買東西吃....讓他玩平板到零晨...)

2. 大兒子若說要跟老婆一起生活,那是不是監護一定判給她呢? 

3. 她零晨跑回我們的住所,並偷走我的手機就離開,我能採取什麼動作?

4. 妻子的離婚協議書上要求"在我還有工作及收入的期間,需每月支付她3萬元生活費,至她結婚為止"  "兩個小孩,還可以繼續跟我住在已經過戶在她名下的房產下生活、照料"… 這樣的要求,我想,任何人都無法接受… 我要過著養育兩個孩子的生活,又要拿錢給她繼續在外面劈腿、揮霍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4 08: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非婚生子女的部份無法爭取監護權,不過對方必須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否則在法律上就仍然是您的小孩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目前的照料狀況、家庭環境、子女意願及社工報告。

3、有關於竊取手機的部份可以提起竊盜告訴或是報警處理。

4、本文建議,倘若您的配偶真的起訴離婚並且爭取監護權,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爭取才能保障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親子關係扶養費的家事事件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看到您的狀況, 真的覺得您人很好, 但是遇到這麼糟糕的問題

從您所敘述的部份來看, 建議您先開始著手收集足以做為裁判離婚的重大事由, 請參考民1052

另一部份就是兩個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如同曹大律師所言, 在沒有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前, 您還是大兒子的法定父親

由於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基本上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確認爭取監護權之方向

您的狀況有兩件事要處理, 可一併作正式諮詢, 本所經驗豐富, 請參考本所的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04 10:06

您好:

1、按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民法第1063條定有明文。因此目前您的大兒子仍推定係您的婚生子女,若對方要否定您與小孩法律上之推定關係,仍需由母親或小孩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方能確定之。

2、惟監護權的部份,法官會審酌各種情況,包含雙方經濟能力及照顧意願、子女個人意願、家庭環境、幼兒從母等原則判斷,也許在心證上會因為您非他親生父親而有所影響,但不會僅因這樣就喪失監護權,仍可盡力自其他面向爭取監護權

3、竊取手機的部份,您可直接報警或提起刑事告訴,甚而如竊盜部分確實起訴,亦有助於您爭取小孩監護權,因為顯示女方並不適合教養子女

4、離婚協議書本是雙方合意簽署,故只要您覺得條件不合理,就無須勉強簽立,而您亦可選擇被動等待對方提告離婚,或是先主動提起離婚並爭取監護權之訴,並將女方之情況如實陳述給法院審酌,如此始能維護您與子女之權利,關於訴訟的部份,如有需要亦歡迎來電本所或親自前來本所詳細詢問。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小孩其實很大了

如果小孩願意跟你

其實應該會判給你的

所以也不用太擔心這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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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A 104-09-04 23:03

妻子未盡到為人妻的責任,沒上班,也不回來家裡住.更不顧小孩...大兒子有時被要求要帶回去她另外一個住所,要去接孩子回家時,小孩卻在丈母娘那...現在鬧翻了,丈母娘竟然跟我要托育費....    

丈母娘之前是做保險的,為了業績自行為孩子投保,現在鬧翻了,又跟我追討保費...

她們母女倆到警局提告...我一到警局做筆錄,她們不是談有關孩子或如何讓婚姻繼續的話...而是一直跟我吵錢的事...深怕我把錢給了我外遇的對象...在這之前,我都已經過戶兩間房子給她了..還這樣不滿足...搞得我現在負債累累....

母女倆,跑去我外遇對象的公司吵,拿著偷走我的手機,倒處給她的同事看...內容有什麼我不清楚...

現在...我想找律師了,非得離掉這個婚姻...但,我該如何找?畢竟沒遇過這種事,怕花了怨枉錢...

小瑄 104-09-02 19:30

請問:當初跟前夫離婚是因為他們家的人沒辦法接受我兒子,加上他用掃巴打了我10下,還是在兩個小孩面前,因為我不知道可以去驗傷,所以就沒有去醫院,寫離婚協議書那天,證人是我爸爸跟我妹妹,結果我妹妹在來的路上出車禍,所以證人的地方我妹妹就叫我自己寫,我前夫也同意,小孩監護權他不肯給我只同意小學以前由我扶養,小學以後就要跟他,不然他不肯離婚,因為當時很怕他只想趕快離開,只好同意,有的時候因為小孩的事情跟他討論,他都會刁難我,也會用證人是我自己簽名這件事威脅我,帶小孩出去,不是去海邊曬傷,就是寒流的時候,帶小孩去冰宮,小孩回來襪子鞋子都是濕的,然後感冒了很久,小孩也表示不願意回去前夫家,因為從小就是我跟娘家爸爸在照顧,而且這裡有哥哥弟弟陪伴,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我去法院訴請離婚無效,在請法院重新判決離婚,跟小孩監護權,我會有什麼罪名,會被關嗎,而且我也已經再婚了,那我先生會有罪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證人並未限於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須在場,只要證人事前明確知悉雙方有離婚

      意,即可為證人,本件若您爸爸及妹妹事前已知悉雙方要離婚,縱未親自簽名,授權您

      代簽亦可,故該份離協議書應為有效。

2、您可向法院聲請重新酌定小孩監護權,爭取由自己擔任小孩之監護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劉備 104-09-02 16:42
請問雙方尚未離婚,ㄧ方將小孩私帶走不回來,也不給看小孩,說要看小孩除非把監護權給他才願意,請問這樣算威脅嗎?對方直說:因為你會把小孩走不回來。請問這種理由不給看小孩算犯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探視權行使之方案與方法,一併解決離婚未成年子女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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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於離婚協議或訴訟中,一併就監護權、會面交往方式為決定,日後即可依此為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2 22:57

您好,如此可能會有刑事略誘和誘之問題。

一、  就閣下所述家事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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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 104-09-02 01:42

想詢問

夫妻雙方同意離婚

小孩監護權談不攏

是否可先辦理離婚在由法院裁定監護權規誰?

No no你好:可以在離婚後向法院具狀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

以上供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辦離婚再向法院聲請監護權,建議您們可以循調解程序來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以先協議離婚,監護部分由法院處理,法院考量監護,2多從小孩年紀、主要照顧者、支持系統來考量,也會做訪視,法官會參考訪視結果,所以訪視的應對相當重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2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當然可先離婚再協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歸屬,但其實不建議;可考慮將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作為談判籌碼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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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 104-09-02 15:22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No no你好:可以在離婚後向法院具狀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

 

想再詢問,如先協議離婚離婚證書上監護權要如何載明?

nono 104-09-02 15: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當然可先離婚再協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歸屬,但其實不建議;可考慮將離婚與未成 ... (恕刪)

 

想再詢問,如先協議離婚離婚證書上監護權要如何載明?另外不建議先行離婚原因是為何?

您好:

你們可以先離婚登記,再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但建議於離婚時即約定,可避免日後訴訟之困擾。

阿宏 104-09-01 22:51

各位大大你們好:我是幫朋友PO文的,我朋友是越南新娘2年前丈夫對他不好工作不穩定也常常喝酒,他所以帶小朋友回越南把小朋友安置在越南,他丈夫後來去法院辦離婚所以監護權在男生那,但最近想帶小朋友回來台灣讀書但怕帶回來爸爸強制帶回去,想問監護權要什麼辦,他很煩惱,麻煩各位大大幫忙回答一下,再這裡感謝謝大大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1 22:56

您好,監護權若約定給爸爸,建議還是聲請改訂監護,會比較妥當。

另外,法院在判斷改訂監護權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若孩子實際上都是由您照顧,法院可能會考量不要輕易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您好,

監護權看起來是爸爸訴請離婚時,一造辯論判決判給男方了。如果女方現在確實有比較好的條件跟環境,且有男方不良行為之證據,是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屆時會有社工探視雙方狀況,這是爭取監護權的重點,若要辦理還是建議他先當面跟律師聊聊為妥。

您好:

建議可以聲請改定監護權人,且因小孩從小由媽媽扶養,所以基於小孩之最佳利益為改定是有可能性的,建議與律師協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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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2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定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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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4-09-01 10:41
請問我老公將小孩帶回他老家高雄不回來要逼我跟他離婚,已經3個月,但我還不想離。這期間他都不給我看小孩,他說要看或帶小孩外出可以,把小孩監護權簽給他就可以,這算恐嚇威脅嗎?我能有什麼方式看到小孩或帶小孩回來?著急的發問。

提告刑事略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警告,並主張您為法定代理人之一方,有監護權。若對方仍執意不讓您看小孩,得提告略誘罪。

刑法第241條第1項及第3項:

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

如有程序上的問題,或是希望代寫存證信函等,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1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居達六個月以上,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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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1 23:25

您好,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要求探視小朋友。

另外,若分居達六個月,可以聲請改訂監護或請求酌定探視方案。

劉備 104-08-31 14:25
我們尚未離婚,我老婆帶小孩跑回娘家不回來,也不給我們看小孩,因他家人有對我及家人暴力及傷害,我申請家暴中,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小孩的暫時監護權嗎?

分居半年就可以聲請定小孩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31 15: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聲請家暴令之同時,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或民事裁判離婚,並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或請求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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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民法第1090 條規定,若父母之ㄧ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您可提出宣告停止親權之訴。此外,若您可提出對方的行為已經影響到孩子的生活,您亦即可透過假處分程序聲請法院酌定暫時監護權之處分,讓法院在您與對方離婚判決確定前,由您先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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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104-08-30 22:07
我跟前妻離婚有一個一歲半的小孩,我有監護權他兩個禮拜來接小孩回家過夜一次,我們在接送小孩,我都會請我媽或我姐跟我一起去,我在旁邊錄影存證,因為他家人常放話要打人,所以我是請我媽或我姐抱給他或抱回來,請問我這樣有犯法嗎?我前妻最近一直用這點找我麻煩,說我不敢抱小孩,要錄影說小孩跟我相處不好,請問這合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方應無犯法之問題,至於對方主張您與小孩相處不佳,依您所述之情形,應尚不足以變更現在之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3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放話要打人之情形加以錄音錄影,對對方提出恐嚇危安之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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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兒 104-08-26 21:05

請問:

我與前夫已經離婚,前夫於104/6/10意外過世,目前兩個小孩未成年監護權在我。

房子土地繼承人為小孩登記後是為孩子名字,現在小孩奶奶說他要去法院升請孩子的特別代理人來跟我簽協議,說他要預告登記,由於房子土地是前夫從公公那繼承,現在又留下給孩子的,前夫媽媽已經跟我公公在很久以前就離婚了,他還有權利回來干涉嗎?他有權利當孩子的特別代理人嗎?

 

去法院,法官會讓他當小孩的特別代理人嗎?會讓他預告登記嗎?我該如何阻止他的這些行為不被法官答應呢?

你好:

土地法第 79 條之 1  第 1  項之預告登記請求權,係在保全對登記名義人之土地移轉、消滅、內容變更或次序變更等私法上請求權,亦即為保全其請求權而預先所為之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37  條之規定,尚應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無法單獨辦理。 你前夫死亡後,子女是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優先於前夫之父母,所以前夫之母親並無權利主張繼承前夫之遺產。更何況前夫之母親早已與前夫之父親離婚,更無可能主張對遺產有任何權利存在,根本無法聲請預告登記。 再者,民法第1086條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你並無與未成年子女利益相反之情形,故無選任特別代理人之必要。 但若你行使親權有不當或侵害未成年子女之情形,對方可能會聲請停止親權之一部或全部,並聲請改定監護人。
貝兒 104-08-30 00:4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答,你所提到的他可能去升申請變更監護權,孩子奶奶之前有去申請,但是在去法院開調解庭的時候他又不要了,所以現在孩子是我帶回照顧…他要求要看孩子我也是有讓他看。

現在孩子的奶奶百般阻擋我辦理過戶勞保還有保險理賠的部分,前夫公司要我提供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及除戶謄本,我跟他要他都不給,戶政事務所說我也不能用孩子名義去申請除戶謄本,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申請嗎?

房子貸款繳清的塗銷他奶奶也不給我,在他去申請特別代理人開庭時,我能跟法官說他奶奶的這些行為一直阻擋我嗎?能要求他拿出來嗎?

 

 

 

 

大象 104-08-26 02:25
律師好,我老婆在跟我沒任何爭吵下不告而別帶小孩回娘家不回來已經30天,這30天來我請他回來他都不肯,我要看小孩他就ㄧ直刁難或推託,因為她要離婚。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老婆於3月時跟我提離婚,是因為她愛上某藝人,常跟他在網路上聊天,她某天跟我聊到該名藝人時有被我偷錄影,影片中他哭著求我讓他走,他想帶小孩去找他。 請相信我,他真的是愛上他,也認為該名藝人也愛上他。請問她這樣,我能聲請小孩暫時監護權嗎? 2我老婆家中有精神病人,小孩在他家我很不放心,這樣對我申請暫時監護權有利嗎? 3因為這期間我有去看過小孩,還被他家人打,我有驗傷申請保護令及暫時監護權,但我還沒收到保護令,現在我手邊有些資料能補件給法院嗎? 4請相信我,我老婆不是裝的,他真的是愛上藝人而提離婚。且他從不做家事,小孩才2歲,每天打線上遊戲,家事煮飯洗衣都是我,都有證據。這些資料我能聲請小孩暫時監護權嗎?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的小孩。 5我老婆在鬧離婚這段時間有故意刺激怒我,還直在我面前提該藝人對他很好,使我生氣對他語言不當,他有偷錄音也去聲請保護令,他保護令會過嗎? 請相信我說的,因為沒看過我手邊證據的人都不相信我說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分居達6個月或是訴請離婚才能聲請酌定監護權聲請暫時監護權

2、倘若沒有具體家暴事實,家族有精神病史並無法申請保護令

3、倘若是對我方有利的資料可以提供給法院。

4、同前第一回覆內容。

5、要看錄音內容。

6、本文認為您對於家事程序不甚了解,且存有部分證物需要審視,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為佳。

 

star 104-08-24 13:30

我跟前妻離婚,我有監護權,有一個一歲半的小孩,當初離婚協議書寫兩個禮拜他可以接送小孩回家過夜一次,但是沒有註明時間,這幾天我小朋友生病發高燒,但是偏偏這禮拜又輪到他接回去過夜的時候,請問,我有權利拒絕他帶回去過夜嗎?我想要小孩在家好好休息?我需要什麼證據跟他說小孩真的不舒服(醫生證明?),因為他現在一直在蒐集證據想要證明我不給他看小孩,但是我並沒有不給他看,只是我這禮拜如果不讓他帶回去,他勢必又拿來大做文章?可以請教一下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嗎?

 您好

一、法院的裁判若未盡事宜,如時間,其實可以彼此協議。

二、若他真心為孩子好,好好溝通改時間即可,例如改下周,或是寒暑假多給他點時間。

三、彼此善意溝通,應該會有好結果。若無法溝通,醫生證明提出他還是堅持要帶小孩,那相信他給會給孩子良好的照顧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帶小孩至醫院看病,並提出醫師診斷證明,與對方協調更改探視權行使之時間或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4 20:56

您好,若小朋友確實生病,建議將就診紀錄或病歷證明收好,因為對方無法就此稱您有阻撓探視之行為(因為有正當事由)。

另外,建議好好溝通協調,縱使離婚,雙方都是小朋友的爸爸媽媽。

阿富 104-08-21 22:23

(事前說明我18歲她16歲 小孩1歲多)我跟我老婆要離婚 本來他說小孩他要養   

後來可能因為沒有自由 才說要把監護權給我

我說好啊 既然小孩我在養 你是不是要給我扶養費他說你有聽過女方給男方錢的嗎?  她還說他明年要重讀學校 我沒權利要她給我錢   

 

能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算監護權歸您行使,您仍可依法向女方請求負擔二分之一的小孩扶養費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阿烏 104-08-21 20:25

我前妻因為外遇 前年8月要求我離婚 監護人是我扶養人也是我他們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他在協議書上要求2個小孩寒暑假她們要帶回去住並隨時可以來看小孩 因為當時我不懂我有哪些權利就傻傻簽了 
在這期間女方常打電話來找孩子並有一次在未經我這邊的允許帶著他爸爸私自去學校找孩子並讓孩子帶往我家 在經過一個寒假我發現2個小孩給他們帶回來 就變得很想念女方並常要求我把他門送回去跟他媽媽住 我大女兒比較會有這種狀況 我小女兒變得很叛逆動不動就不寫作業或騙我母親  我本人在中部上班  孩子母親也住中部現在已在婚另有一小孩 現在我在中部有地方住我把在南部跟我母親一起住的孩子也接上來 我很怕他門三不五時來打擾我跟我的孩子正常的生活
1.協議書上寫隨時可以看孩子 我是否可以強制約定只有星期日能來看?
2.寒暑假期間我是否對孩子沒有監護權 如果有我能做到哪種程度才不算超過
3.如果女方經常來找小孩干擾到我的生活 我是否能申請保護令
4.我能否強制要求女方不得讓我的孩子去接觸他現任的先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若雙方無法就探視子女方式及時間達成共識,建議可聲請法院酌定方式及時間。

2、原則上法院酌定他方探視子女之時間原則上為一到二週一次,若於寒暑假,頂多會增加探視次

     數,但不可能將子女於寒暑假期間完全交由女方。

3、依現行法院酌定探視子女方式,通常為他方可於早上將子女接走,並於晚上或翌日將子女

     回,若您有特別要求,建議可向法官表明。

4、若雙方未於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女方不用負擔扶養費,您仍可請求女方負擔一半之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8-20 02:50

請問與男方協議離婚,但男方願意放棄所有小孩權利

離婚證書怎麼寫?監護權歸母親即可?

當下若尚未要更改母姓,往後可以自行更改嗎?

我知道男方有探視權,但是男方家人也屬探視權內嗎?

可以規定男方來看,但是不能帶回過夜嗎?

因為男方有毒品前科,男父母親沉迷賭博麻將,男方父親有酗酒習慣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協議書最好能就雙方權利義務詳細載明,例如扶養費如何支付便很重要,監護權

      可約定歸您行使。

2、日後可以雙方已離婚事由,請求法院變更子女姓氏為母姓。

3、男方家人不在探視權範圍內。

4、探視方式可自行協調,如無法達成共識,可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方式、時間,不過法院通

      常會准予另一方可協同子女過夜,若您不願意子女在外過夜,可將事由向法官說明。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star 104-08-19 10:50

我跟前妻離婚,離婚協議書上註明我有監護權,他每兩個禮拜周末可以帶小孩回家過夜,但是沒有寫時間,平常日有權力探望小孩,但是需要跟我確定時間點,我想問一些問題

1.因為她家人有暴力傾向,所以我平常執行探視權接送小孩不想讓他到我家,我直接約在派出所,小孩戶籍在A地,但是我跟小孩住在B地,我不想讓他知道,但是每次該他探視我都有照約定在派出所給她探視,請問我這樣有違法嗎?我有讓他知道小孩的戶籍地址,我也跟他說小孩就住在戶籍地,事實上我門住在別的地方?這樣有違法嗎?

2.如果今天小孩住在戶籍地,他有權力直接來探視小孩嗎?(有通知我但是沒有經過我允許)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9 16:07

1. 雙方同意就好,約在派出所進行探視並無違法。雙方有同意探視方法並照約定走就好,至於是否公開住處,這應也無違法

2. 您可以跟對方表示,既然雙方有約定探視地點,就照約定走,頂多就是改約一個公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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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ha 104-08-19 00:58
結婚到現在已經2年半,育有一女,女兒目前2歲3個月。女兒平時是由娘家母親在照顧,五六日在由我們接回家照顧。婆婆有癌症轉移,目前已經癱瘓。先生有支付每月1萬5千元的保母費給娘家母親,孩子其他費用皆由我支付(保險費、奶粉、尿布、衣服、生活用品、巧虎教材....等)先生目前在五分埔有開一間服飾店,我也在先生店裡上班,所以先生並沒有另外給我任何家用,我各人所有開銷也是自己負擔。店裡的生意越來越差,先生還不知道節制,每天喝酒。 我們是因為懷孕結婚,在我懷孕期間,先生依舊天天喝酒,甚至不顧我是孕婦在車上抽煙,還時常故意跟我吵架然後就去酒店飲酒作樂,誇張的是在我要生的前2天還是去酒店不回家並且有從事性交易,我的精神已經達到崩潰邊緣,但礙於要生了也只能容忍。孩子生下後我是在娘家做月子,先生在月子期間來探視我跟孩子不超過十次,有和先生反應但得到的回應是,我又不是不知道他在店裡都會喝酒,怎麼開車過去看我跟女兒。這個藉口我沒辦法接受,他沒空來卻有空找朋友喝酒。完全沒有盡到一個丈夫和爸爸的責任,還要覺得是我無理取鬧不明事理,並且用髒話來辱罵我。月子結束後回到婆家,先生依然每天喝酒,孩子哭鬧就不耐煩對孩子大小聲,也依然常常去酒店,平均1~2個月至少發生一次,而且誇張的是,今年6月還連續四天不回家,因為跑去開趴,這4天對家庭不聞不問,孩子跟店就放我一人處理。(他平時有抽k菸的習慣,一週最少一次,我的小姑則是每天都有在抽k菸)先生抽k菸的習慣我已經勸了很久,但他始終不聽。今年8月,娘家的親姐姐結婚辦在大陸,於是女兒交由先生照顧3天,但先生在我出國期間,把女兒弄睡了之後酒放女兒獨自在房間睡覺跑出去酒店,我知道後跟他大吵,先生認為自己沒錯,並且問我小孩現在有出問題嗎?小孩能出什麼問題?對於這點,先生完全不顧孩子不能獨處,只顧自己的玩樂,實在讓我覺得非常可恨。對於孩子,也很少認真陪伴她,但卻有時間每週六去朋友家相聚抽菸喝酒!這段婚姻我一直在承受無止盡的輪迴,從來沒有改善過!先生到現在聽到小孩哭鬧,還會恐嚇孩子再哭就把她關起來等等話語,我擔心孩子幼小心靈會受創傷。如果先生不願意協議離婚,我該如何做?若真的在法庭上,能請法官驗他的頭髮來證明他有碰毒品的習慣嗎?先生有勒戒前科能對監護權判決有幫助嗎?我真的不希望孩子在這種環境下長大,深怕孩子會受影響。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給我解答了?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9 01:57

您好:

若先生不願意協議離婚,則只能透過訴訟解決,而有毒品前科及是否吸食毒品很可能會對監護權判決有影響,且建議蒐集其他相關證據(例如您所提先生常上酒店之證據),以利進行後續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本件監護權之爭取應有利於您,而離婚需有事由,建議多蒐集事證,以利將來訴訟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9 0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告發您配偶施用毒品,並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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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邊要分兩塊處理: 裁判離婚, 爭取監護權

如無法協議離婚, 建議聲請裁判離婚, 並開始著手收集做為決定性之證據, 如吸食毒品, 威脅等錄音, 如有外遇性行為等, 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由於從您敘述中對爭取小孩監護權較有利, 可與裁判離婚證物同步搜證

這邊要請您特別留意自身與小孩安全, 因為吸毒酗酒者精神狀況較不穩定, 可能因為一些外在測激而造成非理行舉動, 所以在您處理此事時, 要小心謹慎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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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9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告發您配偶施用毒品,並蒐集您配偶辱罵您之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為高。

104-08-18 22:53

我的小孩目前6個月大,但現在我們正在談離婚小孩目前跟我都一起在娘家

可是他說幾天後他要來把小孩帶走,我有權利不要讓他把小孩帶走嗎?

他的意思是要把小孩接回去,可是我不想放棄我的小孩

因為小孩一出生就是我親手照顧,所以目前我並沒有薪水收入

而他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薪水在5~6萬

我真的只能眼睜睜看著我小孩被帶走嗎?如果爭監護權我有勝算嗎?

我想請問小孩跟母親或者父親法律上是依什麼做考量?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酌定監護權歸屬考量因素眾多,例如雙方任監護意願、雙方經濟狀況、未成年子女本身意願及家庭訪視報告,原則上係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出發點, 雖然您無薪資收入,不過可主張住在娘家,娘家之人會幫忙照顧,沒有收入應不是問題,且通常小孩年紀過小,法院原則上會認為由母親來扶養較適合。

另外在監護權尚未決定前,您可拒絕讓男方帶走小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阿志 104-08-18 17:07

1.前妻原籍越南.現已取得身分證.

2.2年前已協議離婚.有一女兒11歲.監護權歸我.

3.前幾月一直說要帶小孩回越南.我有說考慮看看.但沒同意.

4.2個月前利用我不在家時.騙小孩偷出小孩的護照.當時有想要報遺失.但未報.

5.前幾日騙小孩公司辦旅遊18-20.3天..我原本同意.但想想她上個月公司才辦過.所以覺得是騙人的.就不准小孩去..但小孩為了貪玩還是偷跑了.

6.今天打電話給我說去越南了..24號回來去一星期..我氣死了...這是連小孩都騙.然後聯合騙...自己做壞還要小孩一起做壞..

7.剛剛去警察局報案但不受理.說要去民事法庭告.

8.說好了24號帶回還能告她嗎..因為太多事騙我了..一定要讓她受教訓..因為跟我借了很多錢.我把它當小孩扶養費(離婚協議書有說明).但沒幾個月不給了...

9.所以一定要她有教訓...這能告嗎..要告甚麼...她如期帶回還能告嗎...該告甚麼...要她賠償甚麼...

一、不建議提告刑事

二、實務上有把小孩帶至越南一年多被判有罪的。桃園地院101訴29號判決。判一年十個月。

三、讓小孩的媽媽判刑對小孩未必是好,請三思。

四、民事可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主張對方侵害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請求賠償

五、可以談儘量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志 104-08-18 20:09

請問我這樣可以去警局報案嗎...要告他甚麼呢..因為發現派出所的員警好像不太懂或不願意受理..在來報警後能撤銷告訴嗎..她願意帶7天後帶回我還能去警局告嗎...因為我認為嚴重影響我的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構成略誘罪,您可以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17 18:48
想請問已和先生達成離婚共識小孩監護權也在簽字後再協調分配,先生也口頭答應 但因工作的關係要到10月才肯簽字,我怕這中間他又反悔,可以請教有什麼方法能確保他不再反悔,有聽說過能簽切結書 請問我該如何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8-17 19:00

您好!

切結書是沒有用的,任何一方在戶政完成離婚登記之前,隨時都是可以反悔的。 如果能去法院聲請調解離婚,雙方談妥並在調解筆錄簽名離婚就無法任意反悔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調解離婚可以考慮。

二、調解之前宜先研究若以訴訟為之有那些權利,然後再去調解,有許多人沒有先研究清楚就急著離,離完之後才發現條件不如預期,這個要特別注意。

三、一般來說離婚可能要處理的問題:小孩監護權小孩扶養費,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精神上損害賠償等。

四、調解的條件沒有一定要照法律上的去走,例如贍養費有其要件,一般來說女方如果有工作能力,硬是訴訟的話法官傾向不判準贍養費,但是調解的時候如果雙方同意由男方給付贍養費的話也是有效的協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離婚切結書不是不能簽,只是現行民法登記制,沒辦完登記以前不生效力,日後對方反悔不肯協議離婚,還是得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但是切結書在日後以第1052條第2項破綻主義請求離婚時,可強化法官對兩造婚姻已難以維持之心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3:14

您好,若雙方未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前,都是可以後悔的。

一、  就閣下所述婚姻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切結書是沒用的

建議直接走法院調解這樣才能夠盡快確定

且把你們協議的內容留下證據

如書信或LINE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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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104-08-17 17:47

我跟前妻離婚有一個小孩一歲半,我有監護權,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他兩個禮拜可以帶回家過夜一次,但是沒有寫時間,之前有兩次他來帶小孩,但是小孩大哭不給他抱所以我沒有讓他帶回家(他有錄音當作證據),後來幾次就都有遵守約定讓他帶回去,現在他要用我那兩次沒讓他帶回去為理由去申請探視權重新裁定,請問會成立嗎?如果他要求開協調庭,我可以婉拒嗎?

另外,因為他來抱小孩她家人都會跟我們有爭執,我一器之下就會脫口而出說他外遇(事實上他是因為外遇才跟我離婚的),請問我在公共場所這樣說有犯法嗎?

一、探視方法如果不能協議的話由法院裁定未必是壞事,這個部分可以協議的話還是儘量的協議。

二、講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以後發言要謹慎。

三、要看對方有沒有提告還有他提告證據是什麼,才能判斷。不過對方也未必提告,所以你不用先擔心這麼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2:59

如果對方聲請酌定探視方案的話,也大概是一個月兩個星期六日可去對方家過夜,時間較為固定。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01:54

您好:

其實探視權之酌定會使探視之方式、時間等均固定,所以不一定對您不利。又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可先不用擔心。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09:13

 您好

聲請未成年子女探視裁定,通常會是每月第二及四周可以帶回過夜,且會明確指出帶回時間。

另外可能在寒暑假時,也會分配一人一半的時間。過年也會給予每年輪流。許多時間會越來越公平。

如果您覺得都是您在照顧,他卻只帶小孩玩,不合理,那您有代小孩跟他請求扶養費(依主計處每人平均支出的一半,每月7000~15000不等)嗎?若有,那就不要心理不平衡了。

其實由法院裁定後的方式是比較好的,時間到了就來帶,你們也不用爭執。

另外,外遇涉及私德,確實可能有妨害名譽的問題,但對方沒有提告,就不用太擔心。

再者,帶小孩子是好事情,許多案例父母都不要小孩子了,別在他帶小孩時爭執了,影響小孩。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調解建議你要去

至於裁定探視權

其實就算你有給他看

他也是能聲請重新裁定

所以不要想太多

確定反而比較好

外遇這樣講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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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星 104-08-17 15:34

我想收養丈夫與前妻女兒(本身和丈夫也有2個小孩),離婚9年了監護權法定代理人都是我先生,小孩從5歲後就我在帶,前2年女兒主動跟我提出希望我收養她,她希望往後身份證上母是我的名字和弟妹一樣,礙於當時剛開店忙碌直到近期才去幫她辦理,資料也都送出去了,我丈夫跟前妻也完全沒聯絡了還需要生母同意嗎?前妻從未盡到撫養教育責任也幾乎都沒來看過小孩,這樣是要怎麼提出具體事證還是有證人作證即可,小孩13歲了需要跟著出庭,表示她自己的意願嗎?這樣勝訴的機率大嗎?

你好:

民法第1076條之1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原則上需要父母同意,你可以在書狀上主張有民法第1076條之1第1項但書之情形,由父親同意即可。 你必須書面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法院會依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判斷是否認可。
小星 104-08-17 23:0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如您說的未盡撫養教育責任可呈書面公證,但若申請書已送出是否就要等開庭才能口述記錄,還是等開庭期間可以補上書面資料,註明1076-1這項 那這樣還會通知生母嗎?小孩有表示不想與生母在法庭上碰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3:16

在無特殊情況下,收養認可還是需要經過生母同意的。

小星 104-08-17 23:4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無特殊情況下,收養認可還是需要經過生母同意的。

所以不管生母有無撫養教育責任,或是對方也結婚了,法院都會通知她我們有收養的動作

需一同出庭,若生母堅持不同意,這樣就沒辦法了是嗎?

你好:

若已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在開庭時直接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即可,你要說明有但書規定之情形,越詳細越好,讓法院判斷。

ted 104-08-15 19:18

A母親B與C男結婚,惟B結婚後與C男關係不佳,且C男疑似外遇,便於婚後即逃離C男家,B逃離夫家後,與D男認識,並於民國99年生A,於A  1歲時不明原因離家後斷無音訊,即由D男扶養至5歲,而後B又認識E男且於103年8月生F,於民國104年7月 始與C辦妥離婚手續,並與E男於104年8月辦妥結婚登記,現B生母突然又出現想要將A從D男身邊帶至與E男共同扶養,但D男不願放棄扶養A,並指出B生母4年間不聞不問,皆由D男扶養,且因B生母與E男照顧及經濟狀況不穩定,D男擔心A被B生母帶走後,恐有危險,且B生母又患有憂鬱症。想問一下:

1.D男可否拿於調查局之親子鑑定報告至法院幫未成年的A提確認親子之訴?還是說一定要A

2.可否請C男提否認親子之訴確定後,由D男認領A,而不需B生母之同意或

   在場?

3.E男可否於C男確定否認親子之訴後,領養A?

4.D男可否因B生母精神狀況不佳,提A監護權改由D行使?

一、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370號。

        [ 按依法推定之婚生子女,在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提起否認之訴,得有勝訴確定判決之前,既不屬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自無從依同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認領或視為認領之行為。故生父在其所生子女尚具有他人婚生子女之身分時,苟為認領忸視為認領之行為,解釋上,應認不生認領之效力,始能兼顧婚姻家庭之和諧、身分之安定及子女之利益] ,依這個判決的見解,D目前應該是不能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這個不會贏。

二、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這個部分可能要C先去告否認之訴了。需注意的是法官應該是會問C何時知道這個小孩不是他的,如果超過二年應該是會被駁回。

三、C否認後,D可以認領A子,或是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四、監護部分若A與D在一起是A最大利益,就有機會可以爭取到A的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有人稱為監護權]。這個部分要參考相關判決後多加舉證。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D目前尚無資格提出訴訟

還是要先否認原本的親子關係後才能提

建議由B提

至於改定監護權恐怕很難

E男是可以收養

不過有鑑於有時當事人會誤解法律關係

建議詳談應該比較能夠具體說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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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 104-08-13 10:20

我跟前妻已經離婚,我有監護權,協議兩個禮拜可以來探視小孩接回家過夜一晚,但是之前他和她家人來接小孩和我們起衝突,還揚言要跟我門單挑,請問我可以拿錄影的證據去申請保護令,使他遠離我門家人,甚至不要讓小孩讓他帶回去過夜,怕有暴力傾向,請媽媽帶外面由我們陪同探視小孩,我可以依據這個申請保護令嗎??

一、保護令並非萬能。

二、口角的部分可以的話要儘量的避免。

三、建議先跟你前妻好好溝通。

四、雖然我不建議聲請保護令,不過如果你堅持的話,要看你要針對的對象是誰。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的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曾為四親等旁系姻親。這個你要先確定陪你前妻來找你的人是誰?例如:如果是她再婚的對象的話就不算。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star 104-08-13 10:5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保護令並非萬能。

二、口角的部分可以的話要儘量的避免。

三 ... (恕刪)

如果是我前妻他爸爸呢?可以嗎?

一、前妻他爸的話就更不建議打官司了。

二、理由很簡單,他年紀大了,一生氣也許就死了,然後就產生濃濃的恨…也許這個恨會導致前妻全家族傾其全力與你作對,這沒有比較好。

三、這個恨也可能導致監護權之爭,這是很常見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tar 104-08-13 11:46

我沒有想要跟他打官司,我只想要他遠離我家人,這樣成立嗎?而且我只想去警察局申請暫時保護令,警告他一下而已.這樣好嗎??

謝小兔 104-08-12 11:09

律師您好,關於拋棄繼承有幾項問題有困惑

第一 我母親跟我父親已經離婚,而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而當初父親過世時我有去辦理拋棄繼承,但是如果爺爺過世了,我需要再次辦理嗎?

第二 我父親過世有6~7年了,我有結婚小孩,那我爺爺過世後,我的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但是我不知道也不確定 爺爺是否還在世。

沈恆 (沈律師) 104-08-12 11:37

您好!

父親先過世,您會代位繼承爺爺的遺產,如果確定不想繼承爺爺的遺產,您必須在知悉得繼承起三個月內拋棄繼承。 您拋棄繼承後,您的小孩也有可能成為爺爺繼承人,等輪到其繼承時,一樣須辦理拋棄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您爺爺死亡時,繼承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即您父親已死亡,依上開規定,會由您代位繼承,自然要辦理拋棄繼承民法第1176條規定:「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換言之,如您有其他兄弟姊妹時,您拋棄則應繼分歸其他兄弟姊妹時,如您無其他兄弟姊妹而父親有兄弟姊妹時,您拋棄則應繼分歸其他叔伯姑姑,此時您小孩均無應繼分,無庸辦理拋棄繼承。 除非是您家都是單傳,則您拋棄會由您小孩繼承,此時可一併辦理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須3個月內辦理,但是以「實際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算,所以不用擔心,您也可以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聲請調閱自己直系血親之戶籍資料,即可確認爺爺目前之狀況。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針對您提的幾個問題:

1、需要,當初您是拋棄繼承您父親的繼承權,若您爺爺過世,您將會代位繼承,故需要再次辦理。

2、需要,繼承順位會依次下去,故您的孩子為下一順位繼承人,故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實務上您可與您的後代一起辦理拋棄繼承

謝小兔 104-08-12 11:00

律師您好,關於拋棄繼承有幾項問題有困惑

第一 我母親跟我父親已經離婚,而我的監護權是在母親這邊,而當初父親過世時我有去辦理拋棄繼承,但是如果爺爺過世了,我需要再是辦理嗎?

第二 我父親過世有6~7年了,我有結婚小孩,那我爺爺過世後,我的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但是我不知道也不確定 爺爺是否還在世。

因為您爸爸先於爺爺過世,您是爺爺第一順位繼承人,自然要辦理拋棄繼承,但您之小孩就無須辦理拋棄繼承

Apple 104-08-11 22:55

律師您好!

因為我的情況較特殊...是幫我未成年小孩詢問的!

我是離婚後帶兩個小孩..我是他們兩個的監護權人!

因為他們兩個都是跟著我生活的..對生父那邊情況根本不清楚!(包含爺輩的)

倘若有人過世了...不管是爺爺輩的還是...生父的兄弟姊妹..

若有人背債...我的小孩是否也會牽扯到繼承債務問題?

是不是..也得在過世後主動先去辦理?

因為完全對他那邊狀況不清楚!...最近又聽說有人過世!

害怕自己的小孩莫名就揹了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4-08-11 23:38

您好!

您的孩子只可能會是其父親、爺爺、奶奶等直系血親,或是其父親的其他小孩的繼承人,等知悉成為繼承人後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即可。而且,即使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還是可主張限定責任,不需要無謂的操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ESSICA 104-08-11 16:45

我老公最近提出要分居,目前已有一個月他斷決與我的連繫,他爸媽也聯絡不上他,事實上十年來我和小孩大部份的時間都住在娘家,只有他放假回來,我和小孩才會回我們的家,他之前是職業軍人現在退伍下來了,他還在軍中時就常在家喝酒鬧事,也玩地下期貨賠了好幾百萬,後來是我把我們之前買的房子賣了去處理,現在退休下來有固定的月退奉加上他現在的工作一個月也有七萬,但他還是常常喝酒?事對我言語恐嚇實在讓人受不了,他也都不帶小孩,小孩子十歲了也很不喜歡他,我也有正常的工作,一個月也有五萬多,小孩生活費都是我支費的,現在的房子,車子也都是我的名字,想知道我要如何提出離婚才可以得到小孩監護權及其它我應有的權利,我不要任何的贍養費只希望他不要再來打擾我們母子就好,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8-11 17:09

 先向去院聲請調解離婚調解不成直接家事離婚訴訟

提出之前照顧孩子之證明,及自己的薪資明,表示有能力撫養孩子。

 

jessica你好:

若你們可協議離婚跟協議定小孩的親權行使的話,那可以用簽訂離婚協議書解決上面的問題,但內容最好請相關專業的律師協助審閱。

若無法以協議的方式處理離婚小孩親權的行使的話,則必須向法院訴請離婚聲請酌定小孩親權的行使,此部分仍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面談,方能就你的情況給予進一步的評估及建議。

以上供參。

您好

除前面幾位律師說明的,補充如下:

通常若係未成年子女主要的照顧者,在爭取小孩子的親權上面,比較有優勢,請事先準備有利證據,例如您與小孩子開心的合照、學校家庭聯絡簿都是由您簽名的證明、小孩子生活花費都您支付的證明等等,都是將來有利證據

另外,您希望離婚後,丈夫別來打擾您們母女,若將來對方主張探視權,我們可能無法拒絕,只能就探視內容儘量約定一個不受打擾的方式。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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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1 18: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檢附您所述的恐嚇欠錢、喝酒等事證,以訴請裁判離婚

2、子女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料子女的能力、及社工報告等。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而損及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0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先規劃您婚後財產,避免對方向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未成年子女若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SSICA 104-08-31 15:3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蒐集

請問需要完整的資料是指哪些資料,目前男方不知在何處,如果需要律師協助離婚手續方面則需要多少費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