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靜雪琳 102-07-28 00:18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部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信箱:eva551@yahoo.com.tw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5

 既然已經匯到你帳戶就是要給你的,不會成立侵占

靜雪琳 102-07-29 06:01

 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耶.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部會成立嘛!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

小誼 102-07-27 21:45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朋友A 在餐廳打工 約定發薪日為7月10日 但是這個月遲遲未發
同事B在7月20日時 向A說:我跟店長說了 要預支四千元
A不疑有他 打開收銀機拿四千元給B
事後店長發現現金有少 於是調出監視器畫面
(畫面上有拍到 A打開收銀機 拿錢給B)
於是店長認定A.B偷錢 就說你們還年輕 不讓你們留案底 就把兩個都解僱了

但是A是被利用的
店長不相信A的說詞 還說現金少一萬二 不是四千
拒絕發薪給A

想請問該如何自救並拿回該拿的薪水?
如果告上法院 A要怎麼舉證自保?

以上 煩請律師大人指點方向 非常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7

 a的說法很可疑,其行為應該會成立竊盜罪,公司因此解雇他也有理由,

不過公司遭侵占金額應該要提出證據證明是一萬二而非四千

小誼 102-07-31 16:3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a的說法很可疑,其行為應該會成立竊盜罪,公司因此解雇他也有理由,

... (恕刪)

 了解 所以只能怪A自己笨 太容易相信別人就對了

謝謝解答...

angus 102-07-27 16:34
律師您好 我住高雄市,近日常有數不明人士在住家附近守候,而且見我外出隨即於行經路線前方橫車迫使我煞車或是等在車裡見我經過即驅車離去,而且會對我家人做同樣的騷擾行為,請問可否告刑事,會構成何罪?應如何做? 因為這樣身心已承大壓力,請貴律師幫忙,謝謝 {已經有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但是他們不願意受理}
1.你可以蒐證後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這不會有不受理的問題 2.對方可能涉及恐嚇罪跟強制
詩詩 102-07-27 16:28

我收到此書內容:

本人為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僅係提供帳戶.並非實際參與詐欺取財行為.被害人所損失金哦.被告之生活狀況.智識程度及犯後否認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行.?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

(一)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4條

(二)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339條第一項.第55條.第41條第一項前段

(三)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像本院提起上訴

 

 

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要上訴  之後會變怎樣? 易科罰金會判少嗎?

如果我不想上訴要繳易科罰金 .是在等通知書嗎? 因為他裡面沒寫選擇罰錢要怎麼處理?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5

 上訴不見得一定會減輕,

不上訴的話就等地檢署執行通知來再去報到,檢察官會決定是要你被關還是9萬元繳清即可

詩詩 102-07-28 17:5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上訴不見得一定會減輕,

不上訴的話就等地檢署執行通知來再去報到,檢 ... (恕刪)

在請問律師  以您的經驗而言  我是否會被關?   機率多大?  我不想被關 .... !!

上訴的話找律師能打到無罪嗎??

本件可以易科罰金,基本上繳了錢就可以不用關了,至於上訴後能否獲判無罪必須進一步去看您本案的相關事實及證據

BUCK 102-07-27 15:18

你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一個問題, 我前幾天 與滿16 未滿18歲發生性交易, 對方17歲, 而我也到警察局做筆錄, 我們相約到外頭 請他手淫, 以500元代價交易,  而我知道對方17歲,  我是初犯成年人, 因為對方有指認,  也被監視器拍到 我載他的畫面, 想請問. 檢察官 會念在我是初犯 且犯後態度良好, 而讓我緩起訴嗎? 又或者 我該怎麼做 爭取緩起訴? 請律師團大人幫忙, 這幾天我跟家人 吃不好也睡不好, 因為我有在公家機關上班, 不知道是否影響工作.  想請問以往類似這種判例 都是怎麼處理的??

依您所述情形,應係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2項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件既在先前已承認相關事實,故建議您在處理上設法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許是較為理想之狀況。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8

 這類的案件除非與對方家長達成和解,不然緩起訴可能性不高

可樂那 102-07-27 14:56

律師您好

事情是因為與前女友有共養一隻狗

狗的晶片是登記在我名下

(還有她家後來又養一隻也是登記在我名下)

分手後,她把狗都帶走了,

只要會對狗好,我不介意讓她養

但對方卻避不見面及連絡過戶事宜

我不想因為這件事要到警局告她侵占

想要讓她與我過戶或把狗交給我養都可

但都不連絡的狀況

我該怎樣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煩請不吝指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9

 建議發存證信函請對方交還狗狗或配合辦理過戶登記

芳瑜 102-07-26 23:50

父親為某公司包工,承包貨櫃修理等事項。因與某正式員工有積怨,於前幾天遭對方故意挑惕工作細節等,內容參雜不雅話語。父親因憂鬱症纏身,情緒控制不穩,回了一句"這地球很小,以後就不要讓我遇到..."之類的話,造成衝突。廠長決定處罰父親停工40日,並於復職當天,給他切結書

父親請我幫忙寫切結書,因考慮切結書法律效力的問題,怕內容不恰當,將造成不利於己方的情況,已有先擬好一版,想請各位專業律師確認內容是否適當,內容需要如何修改?

(內容係依據父親所要求之事項書寫,另因父親認為不應讓公司方知道自己有憂鬱症,怕公司藉以勸退,故公司及同事應對父親精神狀況不知情)

切結書

切結書人           (以下簡稱本人),三十幾年來工作認真負責,勞苦功高。但日前因遭同事以不雅話語挑釁,一時情緒激昂,與對方發生衝突,受罰停工40日,於九月一日復職。

 對於造成工作環境氣氛不佳與廠長之困擾,本人深感悔悟,對於復職後之工作期間不再發生相關事件,茲切結以下事項以示本人之責任

一、若本人主動挑起事端,對同事言語或行為挑釁,造成重大衝突,將自行辭職,以示負責。

二、若對方主動向本人言語挑釁,或以不雅話語羞辱本人,不論事件結果如何,本人絕不自行辭職。

 此致

 (另,此致對象是否應為公司名稱?)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45

 你們沒有義務出具這樣的聲明書,請對方提出這樣的要求的法律依據

芳瑜 102-07-28 16:2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們沒有義務出具這樣的聲明書,請對方提出這樣的要求的法律依據

謝謝林律師的回覆,但該廠長平日對家父多有照顧,於處罰公布後,家母亦與其溝通,但因處罰已公布,無法收回。

家父家母對相關法律並不熟悉,且對廠長有人情壓力在,畢竟家父有錯在先,難以強硬要對方提出法律依據,只能針對切結書的內容進行修改,希望能將未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如兒 102-07-26 23:27
非常感謝謝律師的熱心回答,再問一下,現在對其支付命令提出異議還有效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期限內提出,無需附理由,即屬有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兒 102-08-04 21:54

再請問謝律師,當時未能期限內提出異議,那現在我該如何救濟呢?

如兒 102-08-04 21: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期限內提出,無需附理由,即屬有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再請問謝律師,當時未能在期限提出異議,那現在我該如何救濟?

曾小姐 102-07-26 16:32

您好:

我家人騎乘機車還在行駛中,時速約20幾公里,想左轉但只打方向燈還沒轉,正想回頭看有沒有車輛時,卻被後方機車撞,對方聲稱時速約56公里(應該不只,因為撞擊力很大),當區速限50,我因為很胖<百公斤>時速又慢所以只有挫傷,(不過膝蓋去國術館看了很多次..沒收据),也休息了一二個月才工作(自家做水電,休息了很久),但對方當下比較嚴重,無意識<但住院約6天就出院了>,

我家人肯定的說他又還沒彎,但就撞上了,車子被噴到快車到,我哥的車牌還整個被撞到凹到輪胎裡,可是到了法院,對方聲稱我們的車是在快車道,他才撞到的,但他當時車禍後已無意識,他老婆還說他失憶,忘記撞車情況<還有事故點往後不到100公尺,有個小巷子還有黃燈警示,他騎那麼快,都沒減速>

事後我們調解三次,第一次他本人未到請老婆代理調解,並向我們要求賠他90幾萬,第二次他們沒到,第三次也是老婆代理,本人未到,談判意見不合談判破裂,

現在法院又傳換8月中出庭,對方有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內容是要求2佰多萬,起訴費用還要求要對方支付,我家人是粗魯人又不太識字,一時不知道接下該如何處理,所以想請教律師

<補充:他們有向我的機車強制險申請3萬多元了,我家人因沒什麼嚴重,但車完全壞了,還修理了快2萬,最後還是不能騎,也沒請到錢>

 

 

 本件交通事故初判表或交通事故鑑定是否已經完成?肇事因素分析的結果如何?

曾小姐 102-07-26 17:02

事故初判表上只註記當事人當下無意識,未做筆錄(事後有去補筆錄,但沒再重申請初判表),而交通事故鑑定雙方都未申請, 現在己經進入司法程序,約8月中須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鑑定,以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米 102-07-26 13:49
律師您好: 我有幾張支票,上面蓋了我本人的印章 結果被朋友盜用去環他的賭債 目前我想中止這些支票,戶頭需要有支票上面開的金額嗎? 因為我也沒有這些錢。 因為對方是屬於黑的... 終止後怕對方找麻煩,如果我們提告。 那是什麼法? 有什麼徒刑?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6 15:59
您好,因為您的問題並不是很清楚,以下大略回覆之: 如果您欲對朋友提告,則他竊取支票時,如支票上只有您的蓋章,而無其他應記載事項,則他構成了刑法第201條偽造有價證券罪,如果支票上都具備了應記載事項,則他構成了刑法第320條第一項竊盜罪。您可以先向銀行告知支票遺失,再依票據法第19條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但是您朋友的賭債債權人仍得向你請求支付票款,除非他們涉及恐嚇,否則只算正當行使權利。以上簡略答覆,歡迎來電洽詢,謝謝。
Tina 102-07-26 13:27
律師好:請問前夫被告侵佔,偵查庭傳我當證人(當下有告知我和被告有關係可不當) 但我覺得沒不可說的還是做證了,請問: 1、如果又傳我做證人可以當庭拒絕嗎?(會因第一次做證就不行說不嗎?) 2、當下感覺檢查官手上已有我的金融帳戶資料,請問我不是被告這樣是合法的嗎? 3、如果我當下不願做證,檢查官手上我的戶頭資料還可使用嗎? 4、有問我前夫現在人在那呢?我答可能在大陸(但我不確定這樣是偽證嗎?) 感謝律師...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52

 你不能拒絕再次作證,不然會被罰錢,

檢察官可以運用你的金融帳戶資料,

你的回答如果是符合你的記憶不是故意說謊就不會有偽證的問題

阿志 102-07-26 07:26
律師: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我在賣場買到過期的果醬 跟沙拉油 我已經食用 這樣我可以向他們求償
主要是主張退換貨 如果依消保法 最多是三倍懲罰性賠償
indies 102-07-26 06:34

您好

敝人於三月初透過仲介購入台北市一22年之大樓單位欲自住,似為投客裝潢屋. 由於位置與裝潢皆非常合意便以高於實價登錄價約10%金額購入. 仲介方並無特別漏滲水保固但屋況表上勾選"未漏水"且沒有特別註記. 交屋兩個月後於遷入前碰到颱風, 發現屋內臥室有漏水情形, 牆上一孔出水導致房間淹水直至客廳. 請了三家立案之漏水工程與鋁門窗 (中間包括與仲介反應後對方請來評估的師傅) 皆認為難以施作, 漏水為臥室窗 (大樓玻璃帷幕)之窗框內積水過多引起. 由於該單位位於大樓玻璃帷幕之最底層故整棟19層樓帷幕窗如進水終將積至該單位. 窗框牆面受不了故大量漏水.

管委會處反應未果 (要求我"再觀察", 畢竟我為最底層上層住戶沒有此問題)

期 間亦從投客原裝璜公司處拿到標有"修補漏水"之現場施工照片 (但並非為此次之帷幕漏水點, 危同牆面客廳. 現拆開客廳天花板甚至發現白蟻痕跡(以請環保公司鑑定過) 同時亦逐漸發現該戶大門有時會因門框歪斜(門是新的但他用舊框)而自己開啟...等等問題. 目前已有拍照與仲介溝通同時也以發存證信函漏水面請求修繕

想請問

1. 即便屋主同意修繕, 我依然能依物之瑕疵擔保主張前屋主價金減免嗎?

2. 如1. 成立, 在三家防漏工程公司(包括對方自家請來修繕的)皆表明: "治標易但難斷源" (除非樓上13層帷幕窗外部皆補矽膠+我單戶再斷水並同時補牆) 但管委會態度消極且曠日費時, 考慮到影響未來房價等因素我主張的減免價金依然只能依修繕金額提出嗎? (當初以為了裝潢比同動同單位早一個月成交的開出多10%以上的成交價) 我現在能主張的減免額度該如何判斷較為妥當? (我成交價1160萬元)

3. 我可就手邊所有標明之前屋主裝修修補漏水之照片提出此瑕疵商品交易有詐欺之嫌嗎? 即便照片漏水處與此次不完全相同

 

在此先謝過幫忙回答的律師先生/小姐們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屋主雖然同意修繕,但仍得請求減少價金,但此種情形,可以減少的範圍不大.

二.減少價金除考量修繕費用外,尚會考量價值的減損部分.

三.本件民事雖然物之瑕疵問題,但刑事上要構成詐欺還是會比較困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57

 建議你先將交易完成,因為瑕疵而延宕過戶是不划算的,過戶完畢再請求瑕疵擔保責任

跌落谷底 102-07-25 23:40

我兩個月前賣一樣機車零件,後照鏡的,但我在雅虎上面賣不超過6樣,其中有退貨的,退貨的都送給別人了,所以我家都沒有現貨,然後保智大隊就到我家搜索,但是都沒有收到東西,然後我就去那邊做筆錄,也是問一些我知不知道我賣的仿冒品,我說我不曉得這是仿冒品,我也沒有看過正品,我是在網拍上看到其他賣家也有賣,所以也跟著賣賣看,但是這個成本不低,買過來就要3.4百多,但我賣5百多,過幾天就要到法院了,很緊張,我不知道會問什麼,懇請各位律師幫我解惑,我很怕去法院,現在這幾天心情都很差,現在只是個學生,不曉得罰金會罰多少,不知道法官會怎麼問我問題,能不能幫我說一些基本會問的問題讓我準備一下,謝謝各位律師們。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00

 如果販賣的物品是仿冒品,就違反商標法,有刑責,除非你可以證明你賣的是真品

Alan 102-07-25 23:33

律師  好

本人任職於公務機關,請問:

 (1)長官用口頭方式下達不合法的指令時,我該如何自保??要長官依據公務人員保護法第16條規定下條子是不可能的,

 (2)我該如何蒐集有效的證據????

(3)屆時要告他們的話,是要用哪個罪名?????

(4)請您們寫狀子跟出庭怎計費????

 (5)如果告贏了,可以跟他們就哪些費用求償????如果告輸了,我要賠他們錢嗎???? 感謝您的幫忙 KK敬上

建議您還是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之規定來處理為妥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102-07-25 22:48

我因一件侵占案件,一審地院被叛有罪,現在上訴到高院審理中
前幾天開準備程序庭,我提供推翻一審判決中某證人證詞
那位某證人願意替我翻供說當初是他搞錯了
但法官不願傳喚,因為屬簡易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官當庭裁定9月17日開辯論
我該用甚麼辦法讓法官非傳它不可呢??讓證人寫一張自白書有用嗎?還是我跟他的談話,用錄影音的方式提供給法院有用嗎??謝謝各位律師幫忙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01

 法院都不願意傳喚了,你提書面聲明書,法官還是會認為不是證人自己寫的,不過你可以試試

007 102-07-25 20:09

三天前的晚上 我無故登入了A女的帳號

並且看了他的對話訊息 事後將A女向A男說B女壞話的圖截下

傳給B女看 B女一氣之下似乎想向A女告毀謗 導致A女查覺有人盜取他的帳號

在隔天下午A女向警方以妨害電腦使用罪名報案 已拿到三聯單

表明要將盜取她帳號的人查出來

得知事情後 我馬上向A女坦承我是盜用的人 也向她說明了動機

表示我很後悔我所做的事情 請求她的原諒

但A女跟我講到後來並沒有做任何回應 只剩我單方面的道歉

現在A女將我的聯絡方式都封鎖 似乎不打算和解

 

我想知道若對方堅持提告的話 我會受到哪些處份 會不會有前科問題

以及B女向A女告毀謗的話 因為我是將圖片流出 B女才得知A女毀謗

這樣我會受到處份嗎

還有我接下來應該要做些什麼事情才好 麻煩律師幫忙解答 感謝

依您所述情形恐怕已觸犯刑法第358條入侵他人電腦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另本案為告訴乃論之罪,若經告訴人撤回告訴者,則將會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您或許可以朝向設法與對方和解方向來處理此事。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63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舞 102-07-25 18:44

當事人所犯為販賣毒品,二審判決書於7月12日收到,上訴最後期限應為7月22日,當時因為律師認為無新證上訴理由建議放棄上訴,所以沒有申請上訴,可是在7月23日上手被抓到了(之前提供給檢察官的),請問是否還有補救上訴是方法可行?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案判決既已確定,須檢視本件是否有構成聲請再審之事由,如有,則得據以聲請再審,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魚 102-07-25 18:25

代理國外商品,並取得商標使用授權,網拍上有許多盜版品及未經授權同意,擅自使用原廠圖片的商家,我們想處理這些侵權商家維護自身權利.由於未來可能會常發存證信函商標訴訟案件

想尋找配合的律師事務所做法顧.可否請各位專家來信告知法律顧問收費及服務明細呢?

若配合法律顧問,其他訴訟案件是否有優惠呢?
我們想尋找積極並專長於商標及製作權的律師配合來維護我們的權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所有處理相關事務之經驗,歡迎您來電0920288153或者來信rabiyachao@gmail.com討論法律顧問合約細節。

陳仁豪 (智財律師) 102-07-25 21:22

您好,本所為智慧財產權專業所,您可上本所官網www.zoomlaw.net查閱相關資訊。
由於 貴公司需求較為特殊,煩請撥電話手機0953338999與本人聯絡,以方便約討論時間。 

超緊張 102-07-25 18:22
律師你好 我被朋友公司跳票 目前官司纏訟中 但是查詢債務人因欠下大筆債務 公司被法拍 可是我的官司又還在進行中 我該怎麼辦? 如果他房子先被拍賣掉我官司才結束 我還拿的回當初的借款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那您應先對您朋友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取得確定判決同一效力,再於執行時去參與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圈圈 102-07-25 17:11

因為目前有件產品想申請發明專利,目前準備去送件送審,

想請問因為在送審期間我們想找廠商來配合,

請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案件送審過程中,如被仿冒是否無法爭取其權益?

2.送審過程中,如被仿冒且將我的產品拿去申請專利,是否會對我的權益造成影響?

3.若送審成功後,是否能追究其前面的仿冒責任

4.因為專利目前只向台灣與中國申請,但兩者皆在送審中,請問送審中可向PCT提出專利送審嗎?另外PCT國際專利台灣非會員國,想請問是否能藉由中國專利局提交PCT?

 

1.   若為發明專利申請案,依專利法第 41 條規定,申請人於取得專利後,於符合一定要件下,得對仿冒者請求補償金。

2.   因你的專利申請在先,構成後申請案之先前技術,縱然仿冒者拿你的產品去申請專利,亦無法獲得智慧局之核准。

3.   同前述1之回答。

4.   於該專利案之優先權日一年內可經由中國提PCT申請案。

以上供您參考。

AMBER 102-07-25 15:12

原本房子夫妻是2人共同持有,離婚時,協議書上明白說明,雙方不得變更所有權內容,否則須賠償對方100萬,而且監護人父親必須在孩子20歲時要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前妻才肯離婚), 孩子跟著父親!
2年前,孩子14歲時,前妻過戶給孩子的父親,目前房子已是父親一人所持有!
當初協議離婚是公開且有公証(和証人的),這算不算是"公証的契約"?
如果是有公証的契約,生活過不下去,把房子變賣掉,除了賠償100萬外,還會有什麼刑責或問題嗎?
第二個問題當初他前妻也"變更"所有權,把房子給他,這部份也是可以向她索償100萬嗎?
第三個問題,孩子今年16歲跑去母親同住,母親搶監護權在即!
想知道房子若已變賣,標的物消失後,是否就可以不用過戶給孩子! 免得糟母親利用!這樣是否會違反契約內容?會有什麼形責和問題?
第四個問題,若變賣是可行的,多年後,重新買房,(不是原來之標地物)還須遵照契約過戶給孩子嗎?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幫忙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7-28 03:39
算是公證契約。若因經濟窮困,變賣自己的1/2財產並不會有問題,100萬元賠償也有減輕的可能。 不行,這與契約目的不合。不能機械式解釋契約。 變賣後是給付不能,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100萬元。 上述3已經賠償過了。
AMBER 102-07-30 13:5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算是公證契約。若因經濟窮困,變賣自己的1/2財產並不會有問題,100萬元賠償也有 ... (恕刪)

 謝謝律師回覆,第3點有點不懂,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100萬元。

什麼是損害賠償責任?這是要賠多少錢啊?

102-07-25 13:57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侵佔問提 在100年姑姑帶著爸去辦勞 退 領了84萬都由姑姑保管 今年才知到這事情所以去查 看 到存簿 姑先提領40萬出來 在拿20萬做為定存 其它陸續領 光 問她她說因爸住她那裡要扣除水電伙食等等 我們拿到 19萬多 剩下7萬要慢慢還清 這幾天打給她 還錢日期 不高 興掛電話也不接 那我可以告她 預謀侵佔它人財產嗎 可以 構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有侵占之情事,所以應以您父親之名義,對對方提出侵占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7-25 13:51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侵佔問提 在100年姑姑帶著爸去辦勞退 領了84萬都由姑姑保管 今年才知到這事情所以去查 看到存簿 姑先提領40萬出來 在拿20萬做為定存 其它陸續領光 問她她說因爸住她那裡要扣除水電伙食等等 我們拿到19萬多 剩下7萬要慢慢還清 這幾天打給她 還錢日期 不高興掛電話也不接 那我可以告她 預謀侵佔它人財產嗎 可以構成嗎
1.侵占罪 沒有處罰預備犯 你所預謀 不太知道甚麼意思 2.如果確實已經保管這些財產 而侵欲於己 不願歸還 確實可能有侵占問題
frank 102-07-25 11:00

各位律師好:

我們是一棟6樓15戶的電梯大廈(每層樓有3戶,屋齡近20幾年),最近隔壁在蓋房子(而且是二次施工違建)卻未經我們大樓的同意直接於我們大樓某一邊的外牆直接鑽孔綁鐵準備貼著我們大樓起屋(而被侵犯牆的這邊原本是一條類似防火巷),目前已被鑽孔的受害住戶已有2戶有拍照攝影存證,同時有去舉報他違建

而我們大樓其實沒有正式的管委會組織,但我們全體有與隔壁屋主透過里長協調,目前已協調失敗,我們準備直接提告,而對方也似乎不怕我們告,請問:

1.我們是告他毀損嗎?或還有其他罪名?會不會告了老半天最後還是叫我們去調解委員會?

2.請問有必要請律師嗎?新竹地區有推荐律師嗎?這類案件的律師費用約需多少錢?

3.如果要提告,請問是要以全棟15戶的名義共同提告?還是只能請確定被鑽孔的住戶提告?這外牆應該是屬於全棟的?還是該層樓屋主的所有權?

4.請問如何確認是否為防火間隔?要找政府哪個單位來鑑定?或是申請甚麼證明?

以上,請有緣的律師幫忙我們這群無辜的民眾,幫忙對抗惡勢力,tks!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08

 建議以全體住戶名義提起訴訟請求停止動工並恢復原狀,

一般這樣的案件律師委辦費用是7~10萬元

小魚 102-07-25 10:49

您好,由於註冊之商標著作權侵權,想找有經驗的相關律師,但因為是小公司,所以希望是價錢合理且相關經驗充足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案件委託,建議您們最好先與律師洽談後,才比較能夠進一步判斷該律師是否適宜,律師與當事人間仍需有一定的信任關係,若您覺得可以,也歡迎您來信詢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魚 102-07-25 18:09

律師,感謝您的回答,想請問怎樣才可以判斷律師事務所是否合適呢?

目前我們需要處理關於商標侵權著作權侵權的專業律師,也想替公司聘請法律顧問

想了解貴事務所的收費及處理商標侵權我們該附哪些資料呢?

 

感謝

 

 您好:相關問題,您可以先寄信到本人之電子郵件,civli1201@gmail.com,謝謝

小魚 102-07-26 11:01

您好,回信接被退回唷.

小露 102-07-25 08:42

家人因車禍住院一段時日後於醫院往生,經地檢署相關人員鑑定認為家人是病死或自然死亡,但有說明此場車禍有可能加速家人的死亡,我想請問律師,假若未來過失致死不成立,以這樣的條件可以告重傷害嗎?(重傷害傷害家屬可以提出嗎?或是家屬不能提出僅能由由法官或檢察官認定?)

何時能提出刑事民事提告?(偵查庭就可提出或正式起訴時?)

此結果有可能以彈頭殼理論提起訴訟嗎?死證已確認為與車禍無關,但法研所報告我們沒拿到,可以向檢方提出申請嗎?如此方面有可能,要請律師協助打官司及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被害人之死亡是否與車禍有關,要先調取病歷,最後可能需送鑑定才能知道,但本件仍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至於附帶民事,則要待對方被起訴後再提,但仍要注意時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露 102-07-26 08: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被害人之死亡是否與車禍有關,要先調取病歷,最 ... (恕刪)

 謝律師 您好;

      再次請教相關問題已寄送至您信箱,感激再感激.

Jason 102-07-24 22:41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配偶之間不適合也已分居一年,然後我到高雄家事法院提離婚訴訟,法院也寄通知書給我要先調解,而我想請問是另一個問題,配偶的父親也已離婚,而他父親是一位非常不理性的人,動不動嘴上就說要打死人,然後也會做恐嚇的手勢,非常不可取,我想請問我該如何保護自已的權利,這算是恐嚇嗎?請問到法院若他父親也有來而又是與之前一樣,是否錄音存證可以對他提出告訴,可提什麼告訴(恐嚇罪嗎),基本上我是不想這樣做,我只想要跟配偶平平靜靜的離婚,但我不得不考慮到他父親以往的做為就是非常不理性,我是想知道他若在如此,我能採取什麼的法律行動去嚇止他不理性的行為,還有是不是要錄音存證,謝謝
如果對方確實有恐嚇行為 你蒐證後自然可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芝芝 102-07-24 16:12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家人是債權人,在法拍現場遇到承受方面的問題,若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打算聘請律師處理。
我家人去法拍現場,聲明承受第三拍的流標拍賣物,書記官要求他繳交保證金,說之後還要繳交價金差額,否則不能承受,遂要我家人現場簽署反悔承受聲明,寫道因我家人未帶保證金,故反悔承受拍賣物。

但是我看到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法院的要求根本於法無據。該裁定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拍賣之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債權人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動產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此之所謂承受,係指債權人以執行名義所載債權抵付拍賣標的物之價金而受讓其所有權而言。如執行名義所載債權額高於標的物之最低價額,一經債權人聲明承受,即與強制執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變賣終結之情形相當,不生執行法院命債權人繳納價金之問題。」

 我家人的債權金額300萬元(不含利息),拍賣物底價才40萬元,雖然有另一併案債權人,但他並未要承受,且債權只有20萬(不含利息)。在這篇討論http://ppt.cc/l-dS,也提到債權人於應分配債權額高於承受動產之價金時,更可行使抵銷權( 參見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 );若債權人應提出保證金,對債權人亦顯有損害,並不合法條定為「承受」的文義。」

請問依照我家人的狀況,能請律師提出甚麼訴訟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這訴訟是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謝謝。

 直接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即可。

如兒 102-07-24 15:46
律師您好.不好意思.誠心求問.我是母親的副卡持用人.在101年3月22日收到法院支付 命令.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78430.及自民國96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 19.98計算之利息.及按延滯第一個月當月計付新台幣300元.延滯第二個月當月計付新台幣400元.延滯 第三個月(含)以上者每月加計付新台幣500元之違約金.並賠償程序費用新台幣500元.並在101年7月9日 收到富邦銀行委託業財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寄來的還款協議書.內容是雙方協議於101年7月9日前還款 2萬元.另自101年8月15日至104年1月15日每月還款5千元共17萬將此案結清.到現在 都很按時匯款.在今年改還3千目前為止總共匯款了6萬6.想想總覺得還款金額過高.請問這樣要還款17 萬會不會不合理.協議書沒有我的簽名蓋章這樣是有效的嗎?還能跟對方談嗎?.我未婚是單親媽媽.月 薪也才2萬2.自己欠的卡債也在101年11月成功做了前置協商.要還4885元.繳款也很正常.只是負擔越來越大,想尋求幫忙,關於我媽這筆卡債的合理解決方法,希望您能幫忙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就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否則會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之效力,接下來才能再繼續與銀行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milia 102-07-24 14:19

我與公司已離職之同事

因為傳達公司的事情給他,然後他在LINE中傳許多不堪入目之字眼

請問他構成何種罪狀(刑事民事)

如果構成要如何提告(刑事民事)

 

相關截圖已上傳至Google雲端硬碟,還懇請律師為我解答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0BzyVeqZ4M_B_T2g0OGMtazVuZ2s&usp=sharing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4 16:17

你好:

看完對話內容之後,因為他的謾罵內容並無對外散佈,因此並不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或者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但在民事上,你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一項請求法院除去侵害,如果覺得精神有受到損害,得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之規定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Remilia 102-07-24 16:50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看完對話內容之後,因為他的謾罵內容並無對外散佈,因此並不構成刑法第30 ... (恕刪)

律師您好

 

剛剛取得新的證據

該同事已將訊息傳給其他幾個朋友

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呢?

都有拍照存證

另外還有人說,要來我家打爆我

 

他這番發言是否構成恐嚇?

neko 102-07-24 12:35

律師您好:

舍弟已成年,因誤觸偽造文書,被判緩刑兩年且交付保護管束
尚未收到執行通知,因他在外縣市工作保護管束報到地點,是否可以不遷移戶籍,而申請在他工作的縣市執行?

謝謝您!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11

 必須收到執行通知後再向地檢署聲請

Evelyne 102-07-24 11:49

請問律師, 在網路公開平台上, 與人意見不合, 對方公開發表下列文字, 直指我造惡業導致我的孩子有過動症, 這樣是否有公然侮辱之嫌? 另最後一段是否有威脅恐嚇之嫌? 可以提告嗎? 謝謝您!

"還有,我猜你家裡氣氛一定不好,你是不是小孩很難帶,有過動傾向,
或是你在家裡受了老公的氣,常跟老公吵架?
所謂"兩舌惡口者,眷屬鬥爭報",等著看吧!"

"心靈脆弱的你,發這些文能改善你的脆弱嗎?能改善你小孩的過動症嗎?
答案是不行
除非你有心淨化自己的身口意業,否則你改善不了
請好自為之吧"

"但是,就是因為知道對方的苦在哪裡,知道他的癥結在哪裡
所以才會好心勸告他,別再鬧了,
因為所造的一切毀謗惡業都會影響自己小孩的狀況和家庭狀況"

"若你再出言人身攻擊,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我有好幾個朋友是法官,檢察官律師,
一通電話就能請你居住當地的檢察官對你開傳票"

wei 102-07-24 10:45

各位律師您好

這件事情開頭是因為我先生八年前跟一位女孩交往,交往一個禮拜覺得這位女孩怪怪的,我先生就提出分手,這位女孩直到現在已經八年了,在這段期間不定時寫信來罵我先生,連我公公,與婆婆也罵,而且是罵的非常的難聽,還會到我們家潑油漆,潑鹽酸,撕春聯,毀損機車等等的,不段的來毀損我家的東西,我們都快被這位女孩搞瘋了,後來有打電話跟對方的父母告知,但他父母也對他沒辦法,管不住她,這女孩有躁鬱症,我想請問律師要告她告的成嗎?

 

還是先提告 如果對方確實有精神疾病無法辨識自己在做甚麼 也無法控制 雖然法院可能判無罪 但有可能令其入精神療養處所治療

一閃一閃 102-07-24 10:32

各位律師好:   之前有問一些漏水的問題~(調解中)現在想詢問就是目前我們也請專業人員看過房子也會處理一部分(看完他們自己房子問題比較大)...因之前對方有說過 若是我們不處理害他房客搬走所以整修及房客搬走損失要由我們承擔這部分是成立的嗎? 謝謝

102-07-24 08:22

請問各位律師  因為日前發生車禍 我開車對方則是騎機車 於當下對方似乎有受傷 因此對方要求我送她去醫院 我就開車載她前往附近的醫院就診 結果陪同下 對方醫院研判沒有問題 只有輕微的擦撞傷 當下我也有意願要跟對方和解 但是數日後 對方卻來電 聲明我沒有關心她.....因為我家中也發生家人生病 分身乏術 當下我有道歉 並且有詢問她的狀況 她說明她去他自己一般的診所又再確認 說明有骨撕裂傷之類的 並且又說明她因為這樣請假在家沒有去上班 因為她還是覺得不舒服 我請她去大醫院就診確認情況 她卻堅持不要 我還說如果不怕麻煩的話 我可以載她去

但是對方還是婉拒 並且現在說明西醫無法治療她的症狀 她現在給私人的中醫治療

針對此事 感到很困擾 但由於我們已移動現場了 警方當下也沒有做現場研判

且由於路權關係 車禍現場是在我家門口 門口的道路不確定為私人道路 或者 正規道路

因為附近居民走那裏習慣 但是那條路的規劃上 本身就是一個路衝口

因此 對於路權的研判也感到很困惱 有派出所警察建議我 再去監理站交通事故 確認現場情況

因為對方的態度 目前似乎沒有和解的意願

但是針對 1.路權研判 2.以及對方目前的就醫情況 仍感到很困擾

希望各位律師能夠給予我法律上的意見! 如果後續有需要 也會視情況

是否要協請律師處理(在南部)

(畢竟我認為我誠意都做到 但是對方似乎還是無理的態度及要求)  

民事訴訟係採當事人進行主義,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故在民事侵權案件中,原則上應由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之一方即原告負舉證責任,亦即侵權行為之被害人應證明加害人即被告之故意或過失、損害之發生及其間因果關係。若本件事實完全無以證明的情況,損害賠償之請求恐怕不會被法院採認。(不過應注意的是,證據是否充足是相對性的問題)

carol 102-07-23 20:56

知名購物中心將我的退貨明細上標註「退回商品異常」,不受理退款作業。

我收到的是瑕疵商品,「出貨商品異常」才是事實。買的是小家電,一定要拆開,接上電源使用才會發現故障,包裝理應有拆過的痕跡。就怕廠商有異議,我於收到故障商品的兩個小時後就馬上上網申請退貨了,也明確指出產品問題所在。廠商在出貨前未先測試就出貨,收到故障品已經造成我非常大的麻煩了,又將問題推卸給消費者。還是說販售瑕疵品根本就是有意的?想說普通的消費者沒能力捍衛自己的權益只好自認倒楣、認賠了事。

     懇請各位有法律知識的律師、人士幫助我,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要求廠商退款給我。 

             謝謝。

阿甫 102-07-23 18:11

Dear:各位律師大人
小弟我6月19號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公司輔導的證照考試沒辦法去參加,
所以因此要被扣薪水,但是事前剛加入公司的時候,我並不知悉各項公司規則,
公司也沒告知我們沒考上要扣薪水,而且當初簽訂的契約書上也沒標明,
請問這件事情倒底合不合法呢!!?
如果合法是這樣我覺得很恐怖,公司可以用很多項目還苛扣員工的薪水!
公司的人還說之前很多人都被扣過~我不是最後一位!!
請好心的律師大人幫我解惑一下!!

 你在上班途中受傷,原則上屬於職業災害,依照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雇主應補償你的醫療費用(自付的部分),如果你因該職業災害造成不能工作者,雇主應依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也就是薪水要照發)。按,勞動基準法係保障勞工之最低勞動條件,工作規則違反法令之強制及禁止規定無效,且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此觀勞動基準法第一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七十一條規定自明。你們公司對於因為職業災害而無法履行勞動契約者恣意扣薪,該工作規則及扣薪處分均違反了勞動基準法保護勞工之規定,你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以雇主違反保護勞工之法令,以意思表示告知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依法發給資遣費及返還違法剋扣的薪資

Mrs. Hung 102-07-23 14:34

律師您好:

我過去由於長時間在國外工作,因此將銀行存摺及印鑑交由友人保管,並且在經過我授權同意之下方可提領使用之。

但是近來由於細故傷害到彼此的關係。友人就在我在國外的時間,沒有事先通知即擅自持存摺及印鑑提領部分現金,經我發現後歸還了部分金額,然仍有三分之一的錢至今未歸還,這三分之一的錢是由於當初所有積蓄都控制在對方手上,所以基於擔心錢財損失,決定暫時不催討,直到取回我的存摺及印鑑為止。目前一直催款但對方避不回應。

請問針對此等情形,我該如何採取行動?謝謝。

可以向對方提告侵占罪。以上供參。

neko 102-07-23 14:15

律師您好:

舍弟已成年,因誤觸偽造文書,被判緩刑兩年且交付保護管束

尚未收到執行通知,因他在外縣市工作保護管束報到地點,是否可以不遷移戶籍,而申請在他工作的縣市執行?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