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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珊 102-08-01 11:39
律師您好:目前與先生已在進行離婚協調~收到對方第三者傳line罵我「x女人、去死、衰鬼、老女人之類!怎麼還不離婚!?這是最後一次警告我!」~請問這樣能告對方嗎?還是我該怎麼做!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2:54

告對方侵權行為,因為她破壞你的婚姻

吳忠德 (律師) 102-08-02 09:37

你好
首先請你保留對方簡訊,然後 

1.刑事告訴:通常可用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或第305條恐嚇危安罪提起告訴,但要定罪比較困難,不過可以嚇嚇對方
2.民事告訴:可以主張對於自身人格之損害,用侵權行為得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請求「精神賠償」。
3.另外你可以把簡訊作為跟丈夫協議離婚的籌碼,或是當做訴請離婚證據

學思 102-08-01 10:24

律師 請問:

民法第834條 : 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  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是指 擁有此地所有權者 隨時可要求地上權人拋棄離開此地嗎?

謝謝

 不是。

是否拋棄地上權地上權人的權利和自由,但所有權人並沒有請求其拋棄地上權的權利。

 

偉峰 102-08-01 08:20
請教律師: 我母親因車禍導致蛛網膜下腔出血 使其行動功能不便與"認知障礙" 因母親己退休數年 且體重90KG 在照護上需要看護加上親人支援 在請求賠償時 己退休人員何主張對其最有利? 照護上的請求又有可有利的主張 請不吝賜教 謝謝律師
1.退休人員原則上沒有不能工作損失可言 2.除醫療費外 如果需要看護照料 縱使家屬照護 還是可以請求看護費用
靜雪琳 102-07-31 23:06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不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罪不會成立~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真的很累了離婚了也不能放過我!可以請律師幫幫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該筆錢的性質,是否真的是您先生寄放,若是借貸贈與,則無侵占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靜雪琳 102-07-31 22:53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不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但是這筆錢是我公公留下來的遺產,直接轉入我的戶頭借放的.也不會有問題嗎~侵占罪不會成立~那有別條罪名會成立嗎?真的很累了離婚了也不能放過我!可以請律師幫幫我嗎??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2:46

如果錢是從你公公生前直接到你戶頭的,那應該不會有問題,

如果是你公公死後你前夫才轉到你帳戶的,那也不會成立犯罪

alan 102-07-31 22:37

因為卡債,我於99向法院提出債務更生,後來經法院裁決清算,但不免責;於是又於102年3月與銀行談定一致性協商,另外簽訂10年還款計畫。在102年5月時接到法院信函,因債務清償條例修正(降低免責條件),於公布後兩年內可提出覆議,申請免責裁定。想請教律師,因為我於3月又跟銀行簽定契約,這樣我還可以申請免責裁定嗎?會不會有其他影響?

小信 102-07-31 21:34

律師們好  

在年初我有個朋友  向我借了筆錢(例:兩萬)並簽了一張4月底為期限的本票給我

但我所借出的資金卻不到兩萬(例:一萬六)  而四月底之期限已到   我朋友告知

歸還此債有困難   一直延期到現在   而我先前已告知過  可分期慢慢歸還 

近日內 臉書留訊息承諾30號以前 會還部分債務(有留歷史訊息)

然後近幾日    人卻沒消沒息  刻意失蹤  

經過是如此

而重點是  我想知道 本票跟實際借出的金錢不符合的話  報警或告他有用嗎? 

本件您可以聲請本票裁定聲請支付命令以進一步強制執行取償,但是若支付命令遭對方異議(後續會成訴訟程序)或您想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的話,您須負擔有此借款事實之舉證責任,若您無法證明交付借款的事實的話,在訴訟上還是可能會因此遭到不利的認定。(後續您可以臉書訊息等做為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ora 102-07-31 20:21

律師您好,昨天有客服打電話給我妹妹說要免費送手機,今天快遞送達之後她才發現是有綁約的

知後撥給那位客服小姐,客服說月租700多,並綁三年!有網卡-台灣大哥大,門號-遠傳

依照我妹說的說法,她說電話中克服沒告知有綁約還有繳費問題,她很擔心想取消

但她再簽收時轉交身分正影本,簽了三張單,以為是簽收單!但那居然是合約,沒填任何文字,是空白合約申請表

之後我與遠傳聯絡,遠傳說不是他們人!我後來撥給寄貨通訊行,通信行堅持是我妹同意的

還說要調錄音檔,但已經過了兩小時都沒打來,我在撥過去已下班

我覺得我們被欺騙了,想取消

我想知道該怎麼辦,電話銷售是否有七天鑑賞期?

即使他電話中告知清楚費率,我妹也同意了,那我依然能取消嗎

ben 102-07-31 19:44

您好:女友是大陸人士,七個月前利用醫美目的來台,現今已逾期居留,但原定於今日將返回大陸,機票已購買完畢,因有逾期居留的問題,所以帶至移民署製作筆錄,以為能順利離台,過些日子再行前往提親,但沒想到先前詢問過後指無需收容,但一到移民署後,女友卻被收容了,原因為醫美來台,想煩請大律師幫幫忙?有何方法才能讓女友盡快離開收容所,已是要回大陸了,不是說法律不外呼人情嗎?且在台也無犯罪紀錄!再煩請告知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女友在台的違規行為,可能會被驅逐出境,日後入境台灣即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怡 102-07-31 18:52

 各位律師 您好:

因為我的家人 在工作場所附近撿到失物後就帶回家,
失主有報案,日前已到警局做筆錄,也當場和對方和解,以現金向對方購買,
但警察還是以"失物侵佔罪" 函送,請問我們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會不會做牢呢?

您好,

      1.所涉法條應該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

      2.由於侵占遺失物罪是非告訴乃論罪,所以一旦提告,就無法任意撤回,仍須將本案移至地檢署。但地檢署開庭時,雙方到庭告知檢察官謂之已和解並表示誤會議場的話,檢察官基本上也會下個不起訴處分結案,無須太過擔心。

PG 102-07-31 18:25

各位律師好,

我還是個大學生,最近與朋友想參加校外的微電影比賽。

該電影比賽如果得名是有獎金的,

我們在國外的網站上有找到幾個音樂,

這些音樂有分用途而有不同的價位。

我想請問我們這樣的比賽算是商業用途嗎?

 

還有其中有項用途是學生非營利使用(Student Film Festival (non commercial))的用途,

如果是這項用途的話,音樂作者的音樂是免費的。

如果我們想參加比賽,可以選擇此用途參賽嗎?

因為微電影比賽的主辦單位說明,音樂必須原創或者合法授權的音樂,我們使用此用途算不算合法使用?

如果得獎了,影片會歸該主辦單位所有,並且可能拿此影片推廣,那我們是否需要要求主辦單位購買該音樂的版權呢?得獎了的影片我們還須對影片裡的音樂的著作權法負責嗎?

 

謝謝觀看,煩請律師們幫忙回答,謝謝

小妮 102-07-31 18:17
問題有點多,但其實緣由相互關聯,還請回覆,感謝!!
日前因債務關係被對方強制執行,但因我有請律師寫異議之訴狀(請求權已過5年),對方在法院撤回執行,我也同意。
問題一:在對方撤回執行前,我已遭扣押3個薪水(3分之1),是否可因對方撤回執行而將扣押3個薪水(3分之1)向對方拿回?(法律依據)
問題二:撤回執行跟法院直接判對方敗訴差別在那?何者對債務人較有利?
問題三;債權憑証過期(已過5年以上),對方是否還可以至法院換新的債權憑証後在對債務人實施強制執行?若可以那債權憑証是否是從法院換新的債權憑証後在算5年(請求權)?
問題四;對方在法院撤回執行(聽別人說該執行命令仍是有效),為了避免日後麻煩我應如何作為才可保障自己權益?
ugg 102-07-31 16: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堂弟繼承一筆共有農地各自持分1000平方公尺,三年前請代書依雙方謄本持分面積比率測量,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圍起來區分,當時代書有畫甲乙地實測圖及標明位置,甲地面積為 0.1公頃,乙地面積為 0.1公頃,附註:甲地由我取得繼承,乙地由堂弟取得繼承,切結人簽名蓋章,之後我將甲地無償給遠房親戚種植蓮霧,最近聽遠房親戚報怨農地的出入口被堂弟堆積雜物,造成他的農用車進出困難,我回老家跟堂弟商量請他移走雜物,但他卻說土地分割不願搬,當時亦有請當地里長協助處理,堂弟仍堅持不願搬移雜物,請問:1.當初依各自持分面積比率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作區分,並註明甲乙地位置及取得人切結簽名蓋章,我堂弟將其雜物堆放在我的農地出入口,已經超用他所持分面積比率,我該如何處理?2.因為堂弟一直不願處理可以用法律解決嗎?其流程又是如何?(堂弟有吸毒前科跟他談事情他總是歹嗆嗆一副不要惹他的樣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對於該共有地已約定有分管契約,所以雙方應依該分管契約來行使權利,故對方的行為,您仍可以請求排除,但本件要撤底解決,建議仍應分割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文嘎 102-07-31 13:57
律師你好..我之前因為在PUB上班 老闆因個人因素倒閉 然後欠下薪資而簽下本票 然後有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現在法院寄出補正通知 資料該補我也補 請問一下 這樣代表此案件有再走嗎 民事開庭需要律師嗎!!
1.依題意判斷,你因為持有你老闆的本票,必須先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或是支付命令,然後經法院裁定確定,才能繼續向法院聲請對你老闆的財產強制執行。 2.法院請你補件,就代表法院正在處理中,請耐心等候,或是電詢處理的法院書記官目前的進度到哪裡。 3.民事案件,要看你請求的債權金額、事件複雜性、專業性等來判斷要不要委任律師。如果案件小(例如債權金額不高),僅須委任律師來幫忙撰狀即可;如果案件大,或是需要出庭,則建議委任律師較佳。
小金 102-07-31 13:01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勒戒與戒護治療的區別 是否前者為進入勒戒強制治療48-60日 後者為 俗稱的在外戒治呢? 如果我還沒收到 法院通知 是否能主動去申請 在外戒治呢? 二級(mdma) 初犯
如果檢察官還沒裁定你還是可以爭取在外治療 不過這都是檢察官裁定權限範圍 還是看個案是否適當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0

要看哪各地檢署,如果是台北的話比較有機會送戒癮治療

軒汶 102-07-31 07:40

抱歉,因為我想說明一下我錄音的原因,所以版面有點亂,
我會在我錄音的地方前面加上數字。
想請問我這樣是否違法

我目前的工作是跟國小課輔有關的工作
主要是擔任社工一務,
前幾個月做就發現學生狀況很多,
也被主管抓去問說,為什麼我接手後成績就變這麼差?
原本也是認真在思考這個問題,
於是就去調查了學生的狀況,
才發現以前的社工都試爆假成績,
課輔老師也有用作弊的方式讓學生檢測通過。
於是當時就很笨的做了這件事情:
1.跟小朋友對談,詢問以前老師的考試狀況並錄音(全班小朋友+課輔老師都在)

換新學期之後,底下課輔老師也有異動,
所以問題更嚴重了,甚至還有舊任課輔老師跟我反應,
為什麼他會因為改成績這件事被我糾正,不是大家都這樣做嗎?
我當時回他說,你覺得作弊的行為對嗎?
他就沒有再回過我了。
2.接著我就會在團隊開會的時候錄音,(團隊工作人員4人或5人)

包含他們當時強制要求我們時薪制的課輔老師,
要在課輔結束後,辦類似夏令營的活動,
當時我有提出,這樣是違反勞基法,
我們只能徵求同意,而不是強制他們。
被駁回之後我也沒在提過,
之後的開會就變成很針對性的找我,
說我們應該要一致對外(課輔老師),而不是想著他們的福利
但我認為這不是所謂的福利,而是本來就不應該是他們的工作

3.接著有幾次是主管特別約談我,這部分也有錄音(只有我跟主管)
4.同事私下互相抱怨也錄音(只有我跟當事人兩人)

暑假換過學校之後有次遇到家長,

家長也反應說以前的課輔老師都不上課,
學生作業一堆錯不會算,回家問家長,可是都沒辦法教。
5.跟家長這段對話也有錄音(當時還有四名課輔老師在場)

此外與課輔老師用電腦的對話都有對話紀錄
(這邊是不公開不違法我知道)
但是如果我想要用來當證據不知道是否有效?
再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麗兒 102-07-30 19:18

請問律師們,違約金的訂定規則為何?

如果只有文字敘述(甲方自己訂定的,也沒有文字列印出來單純電子檔),甲乙兩方口頭同意(沒有簽字),沒有任何律師(或第三者)見證或者錄音,這樣還是成立的嗎?

 依您所述情形,在觀念上此部分的約定固然是有效成立,但若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而須訴訟解決時,會面臨舉證證明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會造成債務人無懼於違約的情況發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elly 102-07-30 19:10
律師您好: 本人的先生與前妻有一名女兒,前妻是香港人,與其女兒居住於香港,但先生要提出監護權改定,是直接去香港提出訴訟較好還是從台灣提出訴訟也可?另,本人可以替先生代寫存證信函嗎(以先生的名義寫)?
1.在國內提也是可以 但實際效果有限 你將來還是要請香港那邊執行 應該有難度 2.如果妳先生同意你代寫 那自然沒有問題
ugg 102-07-30 18:34

各位律師您好:

我告對方妨礙明譽(有錄音證據),第一次偵查庭在檢察官緩頰下雙方調解,第一次調解我跟對方提出兩個要求,1.正式道歉,2.精神撫慰金20000元,調解中對方已有向我道歉,但撫慰金只願包500元紅包給我被我拒絕,並跟調解會說明將本案轉回地檢署我將提告對方(當時未提出索取不成立證明),經過一個月後此案無消息,打電話調解會詢問此案是否轉回地檢署,調解會回答說:地檢署移來的調解案件須兩個月才能轉回地檢署,所以此案須開第二次調解,我回答:對方沒誠意我不想再調解調解會說:他們會再發第二次調解會,請問:1.類似案件調解一定要兩個月後,調解不成立才會轉回地檢署嗎?2.對方既然沒誠意調解,第二次調解我不去可以嗎?3.對方有道歉而我第二次調解會未出席,會不會影響檢察官判定呢?例如判被告不起訴或緩起訴等等,若判緩起訴我能提出我的要求嗎? 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31 06:07

妨害名譽告訴乃論之罪,法院通常會先試行調解,如果台端認已無調解可能,自可不再出席,而被告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與調解是否成立無關,但如果調解不成立者,通常不會有緩起訴

順祝日安!

Isa 102-07-30 16:33

律師好,我是單身榮民,今年已87歲,想諮詢以身後遺產成立個人文教基金會事宜?但不懂相關法律事務及優點與缺點,希望請教律師做規劃.或者有教育機構可接受贈與但以我名義獎助獎學金?謝謝.

 你所提的應該是成立公益性財團法人,成立之始應提出一定的捐助財產、訂定捐助章程、依照捐助章程之規定選出理事,並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及法院申報成立。成立後,捐助的財產將由選出的理事,依照章程規定進行管理的工作。這種模式,選出的理事關係到你的財產是否會按照你想像的方式被管理,你應該找到可以信任的人來擔任。 另外,如果你後面提到找現已成立的財團法人管理方式,你應先找到可以信任的財團法人,然後與其簽定信託財產管理契約

最後,以上的方式,只要選錯了管理者,都會有人謀不臧的可能(錢被暗飽私囊)。另外,銀行也有開辦公益信託業務,你可以把財產信託銀行(需繳交相當的管理費用),請它們依照信託的內容管理你的財產

小米 102-07-30 14:42

 律師您好,
是由:
我公司委託對方公司製作與代管網站,6月份時主機發生異常,我們的網站資料庫就這樣遺失了3~6月的資料(我們的料庫是有會員的資料及最重要的有會員的購買點數資料),發生事情後對方有提出賠償方案,雖然不合理,但我們還是接受了(因為合約裡有提到:不管發生任何事,對方只需要延長代管時間,不需賠償任何損失),但現在對方都不回應,我撥電話過去,對方都不理會。
請問,我想跟他們和解,但是要怎麼讓他們與我們和解?是否要先寄存證信函要求回復原狀?簽了這分不合理的合約就無法讓他們賠償嗎?
謝謝

您好,請問要怎麼做才能讓他們主動與我連繫?因為對方之前已經有提出和解的方案,發存證信函解除合約並要求對方履行答應的內容可以嗎?

您好,

      1.契約內容是要整體觀看的,單看一條約定恐怕很難判斷是否對方就全然不用負責任

      2.建議先從頭到尾查看契約內容,內容應該也會寫到對方應該履行的契約內容,以及若未履行時的懲罰或賠償

小美 102-07-30 11:47

您好 我小時喪母, 由親戚帶大 , 父親好吃懶做, 沒有固定收入, 時常向親戚借錢, 偶而順便探視, ...  我出社會後, 每每接到父親來電都是要錢, 雖未見面, 每個月仍大約匯款5~6千元給他...  最近, 他認識了一個女人, 先說要告我遺棄, 昨天又說她們倆要結婚(父60歲, 對方70多歲), 要用我的名義去貸款買房... 想請教律師, 在沒有我的認可下, 他們有權力這樣做嗎? 我該如何自保?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如果對方確實未經你同意以你的名義貸款及買屋,你可以提起偽造文書訴訟、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建議你先重辦自己的身分證、印鑑證明,甚至可以聲請更名,以免對方因持有你現有的印鑑或身分證件等,而有機可趁。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7

建議不要申辦印鑑證明,以免遭你父親拿去亂用

無聊碩士生 102-07-30 10:52
律師你好 我最近因為網路援交要去檢察署開庭想寫一封刑事聲請狀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的判決 下面是我寫的訴狀: 因涉嫌兒童少年法第29條,爰提出本案說明暨聲請賜本案為緩起訴事: 壹、本案說明: 聲請人因民國102年XX月XX日,聲請人遭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警員認定違反兒童少年法第29條,遂函送鈞署為偵辦。 貳、聲請緩起訴理由: 一、聲請人為一時好奇與失慮,並非有故意違反刑法的意圖。 二、在做筆錄時,聲請人得知確實違法,願意接受法律裁判,於偵訊中坦承犯行,自白犯罪。 三、本案犯行非重,並無重大惡性。 四、聲請人為初犯,並沒有任何前科,在案件發生當時並不知會違反到刑法。 五、請考量聲請人為學生,在經濟上的困難。 六、聲請人會記取本案教訓,請給聲請人改過自新之機會。 七、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請審酌聲請人品行良好並無犯罪紀錄,犯罪所生損害實屬輕微暨犯罪後已記取教訓不會再犯等情形,憐恤聲請人悔不當初及爭取本案最有利結案之心情,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一項規定處分本案緩起訴,實為感德。 此 致 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鑑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X 月 X 日 具狀人: 想請問張律師 上面的訴狀還有哪些需要修改補充的?去開庭時是先交給檢察官 還是問完再交? 請謝律師幫忙提供意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擬之內容初步看來可以,可以當庭呈給檢察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彭小閔 102-07-30 09:46

事件描述: 去年九月與朋友合資開店,一人各出資二十萬,今年八月底協議退夥,因為是好朋友,所以想要公私分明,明確一些,請問這樣的退夥協議書是否會觸犯法律,或是有不恰當的地方呢?

協議書內容如下:

退夥協議書

合夥人 XXX (以下簡稱甲方) 退夥人 XXX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退夥事宜,與合夥人達成下列協議:

第一條  合夥經營店家名稱  XXXXXXXXXXX 。

第二條  合夥經營事業範圍
未經甲方遷址之前,店家住址為  XXXXXXXXXXXXXXXXXXX  。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間從民國101年9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8月31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新台幣二十萬元整。

第五條  退夥日期
茲經甲方同意以民國102年9月1日起,脫離合夥關係。

第六條  退回出資額方式
退夥金額十八萬元整,每次金額一萬元整,每月5號為匯款日,得寬限三日,至8號為現金面交日,總期數為十八期,共十八張一萬元簽名本票,收到款項後該月之簽名本票即退予甲方收回,本協議書附雙方交易紀錄簽名表乙份。

退款期間從民國102年10月5日起,至104年3月8日止,共十八個月。
匯款帳號: 郵局代碼700
帳號            戶名 XXX

第七條  債務關係
自退夥開始生效後,有關於登記於第二條住址之所有債權債務、店家出資購買之設備、房屋租賃契約及第一條合夥經營店家名稱,應歸甲方所有,爾後該店家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甲方全權負責,與乙方無關。

上開條件均為甲方同意事項恐口說無憑爰立本契約甲、乙方各執乙份以昭佶守

契約人:
甲方            乙方            
(匯款人) (收款人)
見證律師           
立約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這樣會違法嗎?或是有不需要加的嗎?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初步看來,內容尚無違法,至於有無要增修,則視您們的需求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宇昕 102-07-30 08:18

律師您好

我去年因酒後駕車被判處"罰金"60000元,"(是被判處罰金而非其他刑罰而易科罰金)

之後我申請易服勞動,獲准,360個小時

之後服務到剩289小時,家中有事情無法繼續服務,而申請放棄

現在也收到法院寄來的繳納罰金的執行命令

我第一個要請教的問題是"為何我收到的罰金還是60000元,沒有扣掉勞動服務時數折抵的金額?

第二,以現在的狀況去繳納時再申請分期繳納獲准的可能性高嗎?

假設無力全部繳納,或是法院拒絕我分期,我的判決會從罰金被改判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嗎?

還是後續會有什麼樣的情況?

 希望能撥空給予我建議與解答  謝謝您

 

大霖 102-07-30 03:57

 剛剛玩網路遊戲 這個遊戲是總共十個人,雙方各五個人,所以隊友,會有四個,隊友,直接罵,廢物,罵了3次,請問,提告,直接去警局就行?,還是需要訴狀什麼的?我還是個學生,氣不過,但是我又沒有錢請律師,還有提告後,上了法院如果沒有賠償我不和解的話,堅持繼續告,後面會需要金錢?

1.如果涉及公然污辱 可以直接去警局報案提告 刑事案件不需要費用 2.將來如果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一審也不需要任何費用

haosen 102-07-29 22:39

請問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離婚.機率高不高?(聽說第二次的家暴保護令.法院才會判離.是這樣嗎?)如果第一次的家暴保護令申請離婚獲准了.那麼被告還有沒有談判的空間(例如財產.債務.監護權等等)?總不能都是原告提出條件.被告都得接受吧!

另外請問原告申請保護令.被告為何也被通知要去法院?是不是法官要聽取原告被打及被告打人之來龍去脈.才准不准核發保護令.是這樣嗎?

請各位律師大大不吝賜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係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法院會審酌是否達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家暴令固為其中參考之因素,但法院仍會審酌其他情況綜合判斷。至於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綜合判斷。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aosen 102-07-30 08:57

因為之前已經原諒一次了.現在又犯.才會一時情緒激動出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論是保護令事件或者離婚事件,都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7-29 22:29

今年六月九號 因為缺錢

找以前一個朋友聊聊近況

他知道 我沒工作 又沒錢

因此跟我說有個賺錢的機會

想不想參予 一個月可以進帳70~80萬

他帶我到他的房間 給我看她的身上現金

數目蠻大的 但我也不知道是多少錢

只知道那是很多錢

我又問他  要怎賺

他就說 你如果想做的話 先跟我打個合約

合約我說我想帶回家看一下 在想要不要簽

他說 下次再看

結果下次 約時間碰面時 他就讓我當場簽了合約

簽約的時候合約內容他也沒讓我 看的很詳細 就叫我

這裡簽名 那裡畫押  

因為他說 加盟金要120萬

讓我分期 一個月10萬

分12次給

因為我沒錢拿不出來

他讓我簽了一張120萬的本票

簽完約後 她才把合約給我一份

內容大約是 一個月要付10萬給他

加盟內容屬於技術授權合作協定

合約書標題就是 技術授權合作協定

 

可是簽完約後 做了一個月 我才發現被他騙了

因為他說的這份事業 根本不合法

涉及到很多的詐欺偽造文書 

這部分 合約都沒提到

 

現在 他拿著本票 來跟我要錢

揚言要告我 詐欺 背信

而且還連續三天來我家門口 貼欠錢還錢 大字報

晚上來敲門 打電話騷擾等行為

 

對於合約本票部分  有辦法 請法院判決無效嗎 

 

本票合約都有壓手印

 

她今天傳訊息跟我說 她已經把本票拿給律師

要請律師 去申請本票裁定 然後強制執行

 

他有傳本票照片給我看  我發現我寫的時候沒寫好 有一個字有重複畫過的痕跡

這張本票 還是一樣據有效力嗎

1.本票還是有效 只是雙方是否有原因關係 你可以考慮 2 . 重點應該是你還是先撤銷你們之間的契約關係

莊璇璇 102-07-29 21:00

各位律師您好:目前碰到一個問題,我先生因為喜歡玩BB槍,後來因看朋友玩空氣槍也去買了,買的時候老板附送了一個彈簧,並各告知我先生如何更換,當然我先生回家後也就換上了,現在一審判出來了,被判2年8個月,前幾天已經先把上訴聲請表地上去,不補理由(因為還沒找好律師),所以才想請問一下這邊有沒有空氣槍經驗的律師,未來會在台北高等法院開庭,家住桃園,麻煩一下了!!!希望是有經驗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如下

本件不論有無經驗,爭執點均在該玩具槍是否具有殺傷力,且關鍵在於鑑定報告,以上供您參酌,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能證明不知有殺傷力或有合理說法,比較有機會,否則就是尋找法定減刑理由.

歆艾 102-07-29 20:44

各位律師團的律師  您好~
本人於102年7月26日,在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的關聖帝君廟旁的全家超商被(愛x雅)的美容師攬下後,聲明不耽誤時間而接受問卷並邀入店內填寫。
進門後卻由另一位自稱主任的小姐推銷商品,先行花費300元買下絲瓜露洗臉夜?品,並向本人告知可免費試做以供比較,無效可退,心想可試則不疑有他躺上做臉的床檯,試做過程中,推銷員不斷地推銷公司其它產品及護膚保養做臉課程整套?品,但自己對該產品及課程仍需考慮,推銷員即表示當天為特惠日期,為我提供優惠價格玖萬元,當時也是因為鬼迷心竅了,使得自已買了護膚保養做臉課程整套?品為90,000元,加起初的300元,總價90,300元(信用卡刷卡及現金都有開發票)。

返家後心有不安,越想越覺得這種推銷行為讓自己不太舒服,感覺像是被迫買賣交易,然而拆開產品卻發現有”標示不清、無說明文書”,再者上網查訊(愛x雅)公司的相關資訊,居然有上百篇的消費者貼的文章都是負面的,以及介紹惡質的銷售手法之申訴。
所以102年7月26日當晚電話與店家溝通退貨一事,其中某接話小姐表示會請貴公司主任與我聯系,並說有誠意和我解決問題,但是後續和貴公司主任連絡時,她卻表示無法讓本人全額退費,說是因為產品的部份我有拆開了,所以無法讓我全額退費。但是拆開產品的包膜也不是我自願拆開的呀,是她們推銷小姐說要試做需要用到所以要拆開,並不是我自願拆開產品的包膜,從一開始就是她們以填寫問卷為由來做推銷,並不是我自願靠近她們尋問她們公司的產品的,所以這個應該是屬於訪問買賣吧?

產品包膜拆開真的就不能退費了嗎?那消費者的權益在哪呢?

 我應該有消費者保護法可以要求愛x雅公司在7日內全額退費給我吧?

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師們的幫助,給予我一些資訊,謝謝^^ 辛苦各位律師們囉~

 

 

本件銷售方式若符合消保法第19條所規定之郵購買賣或訪問式買賣時,消費者可依據該條規定主張解約退款,無須說明理由。如果企業經營者約定一經開封就不可退貨,此部分乃為無效之約定,不具任何法律上之拘束效力。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夢夢 102-07-29 20:44
律師您好 : 想要請問一下如果直接告上法院以自訴方式是否一定要請律師? 因為不知道是這樣已經把自訴狀寄到法院.請問可以拿回來再去地檢署申告嗎?現在到底如何才好????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0:47
自訴,依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2項規定,一定要請律師。另外,您說的「抽回來」應該是指「撤回自訴」,然依刑事訴訟法第325條規定,自訴雖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但依法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請三思。如有需要律師協助,歡迎來信或來電約時間諮詢。並祝順心。
夢夢 102-07-29 20:42
律師您好 : 想要請問一下如果直接告上法院以自訴方式是否一定要請律師? 因為不知道是這樣已經把自訴狀寄到法院.請問可以拿回來再去地檢署申告嗎?現在到底如何才好????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8-13 17:10
自訴案件必須委任律師 如果需要知道詳情還請來電0932193425
小蔡 102-07-29 20:38
趙乃怡律師妳好 我最近賣了一部車,當天合約簽完賣車的錢買方也全數付清,原本需過戶的證件已交付於買方(車行),但買方說他又把車賣給另一間車行,故買方(車行)又把需過戶的證件交還給我,告知我過戶須再等兩星期,我第一次賣車不曉得過戶拖這麼久會不會有問題,怕買方拿車子去做什麼不法之事,合約書我很小心的保存著,希望律師能否為我解答看能否讓車行提早過戶,謝謝趙乃怡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車子是否已在對方手上?為避免對方遲不出面辦理過戶,建議您應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對方儘速出面辦理過戶事宜,並藉此留存證據,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明 102-07-29 20:03

律師您好:我們如果點交還有爭議房東在店面前貼出租帶人帶看,是否恰當呢??

落星 102-07-29 18:13

去年的合夥事情到現在完全沒有下文~~最近又問律師~~給我的健議是要先清算~~但我也提出了~~會計師那邊的外帳有清算了~~但內帳不在我手中~~不知該如何清算是好~~就算是有內帳也有可能作假~~是否一定要清算才能要求對方己付呢~~況且所有的內外帳當初合夥人也叫會計師作好看的~那這種東西有用嗎?~~(當初合夥人就是不拿出內帳帳本所以有提告詐欺)但也沒下文三個月了~公司名寫我一人~~但隱名合夥是四人~今天才了解什麼是公司什麼是合夥感覺就是被人騙了~~如今事情快一年了~完全沒進度~~是否沒錢就沒法處理這種事情呢~~一堆律師說代償可以要求賠償~~但也有律師說要有清算完成才能要求~~如今我整個不知該如何作~~可否請懂的律師們幫幫我解答一下

靜雪琳 102-07-29 06:10
請教律師:當初我前夫有一筆錢轉入我的戶頭當中這筆錢是公公的遺產,但過沒多久這筆錢卻因為我被詐騙集團騙走沒了,但當時我有備案~離婚前她說只要我離婚這筆錢就不追究,他要求我把自己名下他所積欠的紅單,健保費,手機費用繳清他就部會在追究了~但離婚後過了很久他卻反告我侵占~傳單上還寫著要我附上生活開銷的單據~請問律師開庭當天要怎麼說才會對我有幫助~還是要準備甚麼資料,請幫幫我~信箱:eva551@yahoo.com.tw
如果確實有轉帳紀錄 可能還是要合理說明為什麼轉帳 及資金去向 以及對方承諾不需返還之相關證明
小藍 102-07-28 21:51
律師您好!請問: 我能否於租賃契約中與承租人約定將來若是我把房子賣給第三人承租人必須搬出去? 煩請解答~ 謝謝!
雖然法律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的規定 但如果出租人跟承租人願意另行約定 還是有一定效力
小藍 102-07-28 21:50
律師您好!請問: 我能否於租賃契約中與承租人約定將來若是我把房子賣給第三人承租人必須搬出去? 煩請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仍可約定,但應設一些免責條款,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rnold 102-07-28 21:43

我想請教幾件事情,如下:

1.我目前在這間公司服務約5年5個月,工作性質是幫公司送貨到客戶端並收取費用或簽收單據回公司,一星期只上班二,三,四,五共4天, 因為其間5年多未休過特休,我是否只能就今年度的特休日期是14天休特休假?!如中途離職這14天有未休完的假該如何處置?!

 

2.公司詢問過律師此一情形,律師建議老闆調整我的上班時間為月休六天,四天固定其餘兩天任選,以前答應我的休假方式是按照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休假方式來休假,要改成公司規定,並要把協議打成文件讓我簽屬,因之前休假方式只有口頭約定,若我不同意簽署該份文件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7條第2款規定,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有關事項應於 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如勞工不同意而要求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終止契約者,雇主應依同條第4項規定發給資遣費 這項規定呢?!

 

3.病假按照勞基法規定是否該給予半薪?!若未給付員工半薪雇主是否違反勞基法?!

 

4.老闆可否惡意引用勞基法第十二條相關規定來逼迫我離職呢?!

 

 5.我該如何保障我的相關權益?!

 

 關於特休假未休,如果是因為公司不准或突然的資遣,造成特休假未休完,因屬可歸責於公司造成,受雇者可以請求公司將該部分未休完之特休假折算現金給付之。如果特休假是因為員工自己自願離職而未休完,則屬於自己能休而不休的情形,屬於自願放棄的情形,公司沒有補給假或折算現金發給之必要。

 給假部分,雙方先前已經有勞動契約約定,如果有變更應取得雙方的同意。

關於請病假部分,如果公司扣員工全薪者,公司的扣薪會違反勞基法,員工可以舉報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並得依勞基法第十四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102-07-28 18:57

您好:我先生跌到5天後死亡,檢察官開立意外死亡-直接原因敗血症-因跌倒引起,茲因跌倒當日有至醫院急診,但醫院並?有要求住院,故當日就回來,想不到5日後死亡,本人以此檢察官開立資料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貼意外險(共300萬),保險公司以先生平日即患有糖尿病為由拒賠, 我想走法律途逕訴訟,不知勝算有多大,惠請告知,並介紹台東對此較專長的律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關鍵點在於死亡與跌倒有無因果關係,最後仍可能送鑑定單位鑑定釐清事實,而本件除台東地院有管轄權外,一般保險公司的所在地即台北地方法院也有管轄權,故除台東地區外,您們也可以委任台北有登錄的律師幫您們打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