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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茜 104-02-02 15:54
Dear all: 我父親與母親大約在我國中時離婚了,家中三名女兒(69、72、73年次)皆由母親撫養長大,母親支付我們所有的教育與生活開銷。三、四年前,父親因為長期住院,醫院社工聯繫到我們家中三名子女,希望我們出面幫父親負擔醫藥費生活費用。但父親需要支付的費用越來越多且所求無度,多到我跟姐姐們無法負擔,無法支付費用後,父親告我們小孩棄養,我跟姐姐們到區公所開了調解委員會(時間2013年五月),答應每月支付父親6000元渡日!(大姐2000元、二姐和我各1500元)。2013年12月父親電話上要求我先支付3000元給他當2013/12及2014/1的生活費用,並且口頭說明以後不必再支每月付生活費用給他,倘若不夠生活費用會再打電話給我,我再匯款給他。 今日,社工經由姐姐告知我,我長期沒有匯款,會提告我! 請問: 1.大姐跟二姐都有支付費用的情況下,父親能夠告我嗎? 2.我從小生活在父親的暴力虐待下,我實在不願意支付費用讓他生活,有什麼法律途徑的保護,可以讓我不再支付費用給父親? 感激大家的回應!

依你所述,刑事遺棄罪部分並部會成立,至於民事扶養問題,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當然要能勝訴,要再詳細了解你有那些事證可以做法律上主張的支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果對方對於你沒盡撫養義務的話

那麼你可以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

主張免除撫養義務

而且只要對方沒有陷入生活困難

你就沒有撫養義務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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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諮詢:

壹、民國99年l 月27日增訂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貳、建議閣下應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研商討論,本所願以歷年來經辦此類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2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104-02-02 07:43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爺爺去年底過世了,奶奶以前也過世了,他們一共生了五個子女,現在要辦理遺產過戶,但是其中一個小姑拒絕拿出他的印章來辦理過戶,就說這是我們家的事情,他不管!!  

問題是如果少了他的簽名或印章,土地房子就會過戶不了,淪落到被法拍!!  

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需要他的簽名或蓋章,完成過戶

脫離親子關係?  還是要民事訴訟?  任何方法都行? 現階段只希望不要因為他一個人而把祖先的家也法拍了 >"<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7:57

您好!

可以先辦理繼承登記成全體公同共有,任一繼承人辦理即可,不會不能過戶;之後若無法協議分割,則需提起分割遺產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起訴請求分割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就遺產繼承登記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及第120條規定:「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
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登記
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登記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
結果通知他繼承人。」。
2.而遺產贈與稅法第8條及第41-1條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
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繼承人為二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
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該登記為公同共有動產,在全部應納款項
未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就公同共有動產權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3.為保障繼承人的權益,以上回覆若尚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982-100565或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專業
經辦「繼承遺產」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過戶與否跟法拍並無關係

如果是爺爺債務的話

就算過戶其他人也會負擔這債務

你們可以先登記公同共有

然後再提出分割訴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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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01 23:56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爺爺去年底過世了,奶奶以前也過世了,他們一共生了五個子女,現在要辦理遺產過戶,但是其中一個小姑拒絕拿出他的印章來辦理過戶,就說這是我們家的事情,他不管!!  

問題是如果少了他的簽名或印章,土地房子就會過戶不了,淪落到被法拍!!  

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需要他的簽名或蓋章,完成過戶?  

lawlaw 104-02-01 19:13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但因甲均未依法院判決,乙向一審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乙聽一審法院法官規勸合解,甲仍繼續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但因甲未遵守合解內容,請問乙可以再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1 19:23

您好,除了在聲請改定監護外,亦可針對探視方案聲請強制執行。

Animatrix 104-01-30 15:09

三年多前與前妻兩願協議離婚,協議書在文末

最近前妻因男友的關係不想再照顧小孩為由,想把監護權給我

我則要求必需每月支付小孩扶養費一萬一才能換監護權
但女方堅持不想付這筆錢

 

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當時離婚我給小孩扶養費為兩萬多

幾乎是我薪水的1/3,當時還多次討論這數目,女方也都一口回絕

 

所以目前的打算是先委曲求全

答應女方的要求在協議書上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

待修改後的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存檔後,再向女方要求扶養

女方不付則直接走法律途徑

 

所以想請教這樣以後要的到小孩扶養費嗎?還是因為已經有註記女方不支付小孩扶養費就要不到這筆錢了呢?

另外離婚協議書要怎麼修改會比較好呢?

謝謝了

 

當時的離婚協議書如下

離婚協議書
茲男女雙方因個性不合,理念不合,難偕白首,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條款如後,以玆信守:
一、本協議書經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願共同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雙方不得有任何毀謗傷害之情事或藉故干擾他方之生活。
二、除本協議書所約定之事項外,雙方均同意拋棄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財產賸餘分配請求權。
三、雙方於離婚生效後,對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各自所有的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與對方無關。
四、雙方所生之子OOO(女,民國000年00月00日生,身份證字號:xxxxxxxx) 雙方協議由女方單獨任監護權人,亦即有關XXX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女方任之。            
五、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XXX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貳萬貳千元整,至子女20歲時(即XXX年X月XX日)為止 。自100年8月起,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帳號(銀行帳號:xxxx-xxxx,戶名為xxx)。
六、男方擁有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力(探視之約定):男方可於每月與女方約定適合(每月兩次)的星期六,至女方住處或雙方約定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於翌日下午七時前送回女方住處。
七、本協議書壹式伍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乙份為憑,另一份呈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以下空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答應您前妻之請求,拒絕修改離婚協議書。

小雄 104-01-30 09:35

律師你好

我有兄弟5人,父母均已往生,二哥也往生(但有配偶及子女),我大哥(未有配偶及子女)但有1間房屋,請問日後我大哥房屋,我二哥的配偶及子女是否有繼承權,我跟其他兄弟有無繼承權(我跟其他兄弟係同母異父關係)。

兄弟姊妹均有繼承權,你二哥的子女代位繼承權,配偶部分沒有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4-01-30 10:28

您好!

大哥無配偶、子女,且父母已往生,則將來大哥的繼承人為所有尚生存的兄弟姊妹(包含同父異母的兄弟)。就大哥將來的遺產,二哥的配偶無繼承權,二哥的子女不適用代位繼承的規定,也無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30 11:03

Dear 小雄,

再轉繼承就是繼承權的再轉,亦即繼承事實發生之後, 繼承人於不久後也相繼往生。

例如:父母死亡後,子女在六個月間死亡,來不及申報遺產稅,此時係由下一順位繼承繼承,即父母之父母(爺爺奶奶),若爺爺奶奶也不在世了,此時就無再轉繼承的問題。反之,若下一順位繼承人還在,則由其繼承之。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來函詢問,謝謝!

姜百珊律師 敬上 

公理律師事務所 所長魏克仁律師回覆有關繼承問題:
1.    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是民法1138條的第三順位繼承人,其兄弟妹妹的子女(即被繼承人的姪與甥)是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所謂的代位繼承指的是民法1140條所述的民法1138條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才存在(即該法條中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原意)
2.    民法1140條: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3.    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
本所當以專業辦理繼承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協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閃靈 104-01-30 00:14

當初跟法院申請小孩監護權,法院判決文寫,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歸女方所有,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

沈恆 (沈律師) 104-01-30 07:06

您好!

意思就是小孩的監護權歸女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判決意旨是指小孩監護權由女方取得,但仍應注意對方有無上訴,若無,則案件即可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就是監護權歸你的意思

現行法律小孩部分沒有監護權這個字眼

不過還是要看其他條件你能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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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就是監護權歸你的意思

現行法律小孩部分沒有監護權這個字眼

不過還是要看其他條件你能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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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e 104-01-29 21:47

近日發生一起車禍,對方無駕駛執照且雙黃線違規迴轉因而導致車身損壞。

 

已至警局製作筆錄,但因肇事者是癌症末期病患且無和解意願並且私下表明

 

(我癌症末期啦!就算你去法院告我法院也不會收我啦!)

 

【想協詢遇到此種案件該如何解決,是否有法律保障受害人之權益】

---------------------------------------------------------------------------------------

以上對於肇事者補充

據肇事者鄰居表示對方名下無財產且無經濟收錄,一切由太太

支柱家庭。家中一老,子女不詳

-----------------------------------------------------------

遇到此種案件難道受害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負擔全權嗎?

雖然同情但心有不甘。難道無法規保障受害者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9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縱使對方為癌末病患,其只要過世,仍可向其繼承人主張權利,當然若其無積極財產,真的就沒責了,這是比較無奈之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9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之訴訟成本是否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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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jie 104-01-29 23:09

若肇事者必須付完全責任,責民事求償部份是否因而判定因付全部賠償金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肇事者負全部責任,則民事損害賠償部分,確實會由肇事者來全部理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香草南西 104-01-28 14:23

     和前夫打未成年子女探視權的官司,後來法院有栽定,但現在小孩不肯去爸爸那,聽到要去爸爸那就哭著說不去.如果前夫一直沒看到小孩,他會採取什麼動作呢?我會被受罰嗎?還是會被強制執行?

 

 

你前夫雖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但是通常這種探視的時間都是短期的,強制執行效果並不會太好。除了強制執行外,你的前夫可以說你故意不讓他探視,聲請法院改定由他代為行使親權(聲請改由他監護)。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39

對方可能會強制執行,可能會被罰錢唷!

餅乾熊 104-01-24 14:15

最近父親剛過世,家中有8個子女4男4女遺產只有分給兒子方我們的老大兒子是個重度肢殘(殘障及智能不足)又無子女,因為每個兄弟姊妹都有自己的家庭要顧沒人想照顧老大想請問,是否能只有繼承遺產的兒子方也繼承扶養責任,女兒方就甚麼都不要了(連同扶養責任)

想問女兒方是否能這樣需要甚麼文件證明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4 16: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扶養義務不因扶養義務人間的約定或是遺產繼承而受影響。

2、仍然必須依據個別情形(包含經濟狀況、須受扶養程度)等定扶養義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24 18:18

您好!

四男四女都有繼承權,四女可以先不要辦理拋棄繼承,而在遺產分割時約定由分得遺產的人負責照顧為條件,事先約定清楚才能減少糾紛。若協調不成,則四女更不能放棄遺產,可先繼承取得遺產再將繼承所得當作照顧基金,以備將來履行扶養義務之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管家 104-01-22 23:49

您好

我想請問,公證遺囑後若干年(立遺囑人往生後)若是土地增值,特留分是否也必須按比例(1/10)增加?還是依照公證當時的土地價值來計算呢?

另外,若是子女全部放棄繼承,是否由內外孫依父母的繼承比例來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4-01-23 05:59

您好!

特留分是以被繼承死亡時的遺產價值按比例計算,與遺囑訂立時間無關。
子女全部拋棄繼承,則會由所有孫子女繼承,但應按孫子女人數平均分配,與子女人數無關,並不是沿襲子女的應繼比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特留分只針對比例

其他繼承人就是只能取得固定比例之特留分

總體財產價格提高

取得特留分的比例也不會改變

只是換算成現金的金額會提告

那是大家都一樣的

所以比例不會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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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104-01-22 17:13
民國58年初,10位非自耕農一起跟張姓自耕農購買了一塊地,並一起建房。當時大家協議各自依持有比例讓出「5公尺*120公尺」的道路用地,並依個人所需在兩側建屋並各自申請土地謄本及建照。房子剛建好該地區即因政府頒佈的疏洪政策而禁建,房舍合法,但該道路因買方均非自耕農而無法變更持有。 大家為保障權益並免稅,民國60年大家協議將該地變更地目為「道」,地主也於變更後將原始地契交由買方持有。 現該地區因屬都市計劃道路用地需徵收拆遷,大家才發現該道路用地已於民國99年被原地主之子女辦理繼承並出售。 目前尚有5位老人家健在,可出面證明當時的協議,且該地的原始地契也還在,請問對方是否涉及背信侵佔並盜賣我們的社區道路?我們該如何追訴並爭取合理的權益? 急需各位大律師的建議,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7: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借名登記於對方,發生繼承事件,並發生變賣的情形,性質上屬於違約。此類案件有兩個問題,1、借名登記證明問題。2、繼承人如何辦理繼承

2、至於刑事的部份,借名登記認定背信的很少,本案比較接近民事糾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原地主之繼承人知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對於違背借名登記契約之行為,可嘗試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另關於造成損失之部分,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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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原地主之繼承人知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對於違背借名登記契約之行為,可嘗試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另關於造成損失之部分,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您好

如果你們是擔心道路無法走

那就不用擔心

因為這條路應該已經是既成道路

所以縱使新地主也不能阻止你們去走

故無論移轉給誰其實都不影響你們權益

 

但如果要告刑事背信等等

恐怕要看當初協議內容

且也要證明他的子孫知悉此事

 

所以要看你們的目的為何

才能去跟進後面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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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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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靈 104-01-21 19:32

離婚協議書上寫著~甲乙雙方所生之子女

該獨子約定由乙方(爸爸)取得監護權,其扶養照護由乙方照料,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小孩之生活狀況。

這份協議書法官認定,媽媽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小孩若跟媽媽索取,事後媽媽可再向爸爸要回。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1 20:08

父母有扶養小朋友之義務,所以依據您所述之情形,母親還是要負扶養費用。

汪哲論 (律師) 104-01-22 14:00

您好,父母對於子女扶養義務,本身並不因離婚而消滅;而父母間的約定,僅在父母間生效,不影響子女本人請求權,故子女仍得向您請求。

 

 

您好

首先所謂法官認定是指已經打過官司的意思嗎

小孩與父親的請求權是不一樣的

如果小孩請求之後

媽媽沒有權利跟爸爸要回去

所以你所述的狀況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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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珺 104-01-21 10:51

律師您好:婆婆與公公已於去年離婚,但公公仍住在家中,公公從以前到現在一直有債務在身,但都自己不處理,每次被討債時就軟硬兼施要婆婆幫忙還錢,家人陸續幫他還過很多次,希望他能拿出來借據,但他始終不願意且不說清楚到底還欠了多少,公婆離婚後婆婆還讓他住家裡吃家裡幫他洗衣服沒錢吃飯給他零用錢,但公公並沒有因為這樣就收斂自己反省自己,直到現在還是有債權人打電話到家中找公公,就算公公在也是要婆婆去接聽告訴人家他不在,婆婆是個對金錢看很重的人,但也因為公公抓準了婆婆的個性,受不了一直吵鬧且三天兩頭有債權人打電話來問,所以公公常常用吵的用兇的甚至在婆婆面前摔東西來嚇她,婆婆受不了就想幫他還希望他不要再這樣,可是這是個惡性循環,公公的債務並沒有因為這樣而停止下來,還了這筆之後沒多久,又來重演一次吵兇摔,婆婆又為了想換得片刻的安靜又去幫忙還,親戚和兒女們都一再的勸婆婆不要再去填這無底洞,因為幫忙還了只是讓公公又有額度可以去借,真正欠錢的人是公公,但感覺婆婆像是每天被追討的人,婆婆說過的很痛苦但要她改變不能再縱容心軟她又很為難,一再的被騙以為用幫忙還債就可以換得平靜的生活。婆婆每次幫忙還債後,就只能用碎念甚至吵架對公公來抒發一下,但過沒多久又是同樣的情況輪迴,真的不知到能有甚麼辦法讓公公不要再來騷擾婆婆,讓這真正欠一堆債的公公去負起他自己該負的責任,又有甚麼辦法能讓婆婆脫離這種被自己前夫追著要錢,當然主要還是婆婆自己的態度不夠堅定,身為子女的我們有甚麼法律上的幫忙可以協助婆婆呢?還是公公要錢的時後警察來?或是婆婆仍要幫忙還就請公公婆婆都去警察局在警察的見證下立借條或是切結書?因公公跟我們親人借過無數次口頭說會還都是肉包子打狗,甚麼樣的東西才能真正讓公公有約束力對婆婆有保護,懇請大家解惑提點,感謝~

從你的描述,你的公公顯然是有對家人施以言語暴力及物理上暴力行為,你們可以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家暴令,以達到與你公公隔離的目的。

小珺 104-01-21 14:0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從你的描述,你的公公顯然是有對家人施以言語暴力及物理上暴力行為,你們可以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家 ... (恕刪)

感謝陳律師,不好意思,想再請教您,只是公婆已離婚仍還可以聲請家暴令嗎?且如果婆婆本身沒有受到身體上的傷害,仍舊可以蒐證言語暴力及所謂物理上暴力行為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6: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沒有婚姻關係,且沒有同居,則無法聲請保護令

2、蒐證之後,可以判斷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或是恐嚇罪。

 

 

 

琳琳 104-01-19 15:33

【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驗傷證明那是否有報警或是聲請保護令? 2、倘若確實涉有家暴,再加上子女意願,則取得監護權的機會相對高。 3、倘若法院調解不成,就會進入訴訟程序,屆時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至少應該由律師撰擬狀紙。】

律師你好:回覆您問題!

1.有6/5驗傷單,目前沒聲請保護令

2.我孩子第一胎剛出生兩個月多大。

想請問您:一般打離婚官司﹑爭監護權贍養費,需要花多久時間結案,大概要去幾次法院?

關於其中一方的探視權是怎麼處理?

家暴但他月收大約六七萬是家防官警察,依你經驗法官判給誰幾率較大?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9 15:5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離婚等家事件,一審約8個月,但是可能因為案情、被告答辯、法官承辦態度而有所不同。 2、 倘若您要提起離婚訴訟,建議盡速聲請家暴保護令。 3、 勝率的部份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全盤分析,倘若您本案確實打算委任律師,可以來電約會談時間,並相您目前有的事證都帶過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2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訴訟,若牽涉有監護權扶養費、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須時甚久,若雙方亦無法藉由調解程序解決,須待法院判決,訴訟時間耗時近年餘;又關於探視方案之部分,可由雙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可提出方案供法院參考;又關於雙方之經濟地位,為法院裁判之考量標準,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準備對方對您家暴證據驗傷單,以利說明您為無責配偶,對方為有責配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9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訴訟,若牽涉有監護權扶養費、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須時甚久,若雙方亦無法藉由調解程序解決,須待法院判決,訴訟時間耗時近年餘;又關於探視方案之部分,可由雙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可提出方案供法院參考;又關於雙方之經濟地位,為法院裁判之考量標準,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準備對方對您家暴證據驗傷單,以利說明您為無責配偶,對方為有責配偶。

Hampton 104-01-14 17:19

爺爺日前過世,有四名繼承子女遺囑留下一棟房子由長女及次男繼承

但是在辦過戶時,發現長女戶籍登記為"次女",應屬早期從大陸遷台時的錯誤,但爺爺奶奶皆以過世,也無親屬知情,無從考究。這個情形造成繼承系統表和戶籍謄本無法核對上,過戶程序被卡住。

在戶政機關調閱連貫的戶籍謄本,也證明從來沒有另外的"長女"存在,已有公文發下,但地政事務所要求必須還有所有繼承人的切結。而三男移民海外,他的切結需要本人回國或是授權才有辦法做到,可惜的是他基於某些心理平衡因素,對於此事遲遲不願配合。

目前家人仍在積極勸導他,但若拖過了半年的繼承時限被受罰,或是辦理共同繼承,都會影響到遺囑註明房產繼承人的權益。

此事有什麼法律途徑解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4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該遺囑可能違反特留份規定,本文認為這個部份才是要求切結書的原因。

2、倘若無法提供切結書,則僅能提起訴訟解決。

3、倘若擔心罰款問題,可以先辦理繼承登記,在處理後續的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

應僅能盡速先辦理繼承登記以免受罰

再提出分割遺產訴訟方能盡速解決

本所有多項處理此類型案件之經驗

歡迎致電本所洽詢

Jan 104-01-13 21:44

父親再娶,去世後,其子女和後母【共同共有繼承一筆土地,如果日後.後母再嫁,其再嫁配偶和其再嫁配偶所生之子女,是否還可以擁有這筆土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3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後母之財產,其配偶及子女為其法定繼承人,待後母去世後,可繼承財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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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14 00:48

假設您父親再娶前,僅有一子A(就是您),再娶後有繼母B其子女C、D,繼母再嫁,再嫁配偶為E和其再嫁配偶所生之子女F。

 

您父親去世後,繼承人有A、繼母B其子女C、D,應繼承土地一筆X地(假設無其他財產),假設無遺囑土地持分分配,則ABCD各取得應繼承土地之1/4。如果ABCD未進行土地分割,則X地為ABCD公同共有協議分割後,如屬均分,ABCD各取得X土地之1/4。

 

繼母再嫁,再嫁配偶為E和其再嫁配偶所生之子女F,無權繼承上揭X地。但繼母B有X地分割後1/4之土地,假設為Y地。繼母過世後,繼承共有子女C、D(不包含A)、再嫁配偶為E和其再嫁配偶所生之子女F,共計4人,則CDEF各取得應繼承土地Y地之1/4。Y地為X地之1/4。

因此,理論上再嫁配偶為E和其再嫁配偶所生之子女F,可能取得X地(您父親過世前)之1/16。

 

(本例不討論夫妻一方死亡後之剩餘財產分配,如生存之一方欲行使之,則繼承前,應先就剩餘財產分配,再計算應繼分)

很高興認識你 104-01-12 21:06

祖父有6子女 依序女女男女女男 82年祖父過世 83年小弟登記祖房  

大哥並不知情  103年尾祖母過世  大哥想處理遺產  發現祖房已是小弟登記

加上其他農地也小弟登記  結果祖母只剩一房子  小弟在住(小弟想利用祖母減稅)

請問有法律能讓所有遺產平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問題並不明確,若是您所指是您原先所取得的遺產要列入平分,則對方可以朝借名登記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就您所提示遺產土地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分配應按應繼分分配之,若有超過其應繼分,可向其請求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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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2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分配應按應繼分分配之,若有超過其應繼分,可向其請求返還。

song 104-01-10 13:06

想請問父母有債務 會對子女申辦貸款「例如房貸」有影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0 18: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已經成年,則在法律上都是獨立個體,並不互相影響,不過在覓保人的部分、部分銀行徵信的時候會有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0 22:40

您好,父母之債務與孩子沒有關係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0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母之債務子女無影響之,個人債務各自負責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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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104-01-09 20:35

爺爺前一陣子過世,因爺爺留有一間房子,但並未立遺囑。爺爺一共有三個兒子,其中一個前年意外過世,想請問這個過世的兒子的遺霜或是子女有爺爺遺產繼承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9 20:45

過世兒子的小孩,可以代位繼承唷!

舉例甲父(無配偶)有三個小孩abc,a有二子a1跟a2,若a先於甲死亡,甲死亡後,b跟c個繼承三分之一,a1跟a2個繼承六分之一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死者的兒女可以主張代位繼承,共同繼承其父親的那一份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0 20:27

遺孀不能繼承爺爺的遺產,但子女可以主張(代位繼承),以上。

Don 104-01-09 12:50

我今年28歲 已婚 未生子女前科

對方女孩滿16未滿18

事發就這幾天。

我與女孩並沒有任何金錢物質對價交易關係

(類似ㄧ夜情純約性愛)

我是在手機Line群組認識女孩。

ㄧ開本來只是談論健康健身運動(無任何性話題)。

後來我加他為好友跟他說,你真的想要變瘦在告訴我吧。也可以帶你男生ㄧ起來運動健身。我都沒有給他說過任何性話題。

然後他就直接約我見面並傳他自己傳裸照給我,我沒有跟他要,自他自己傳給我的。

而且還說了ㄧ些找她可以怎樣(性暗示我,且是他先主動約我)

當然我被誘惑了,隔日我赴約後,我們就直接去做那檔事了(性愛)。

在旅館裡,我們也有發生性關係

因他的手機當天被校方沒收,所以他跟我借手機自拍,也有合照,但沒有露點。也不是性愛中的照。

而且是他要求上傳群組給大家看的,不是我要求的。

事後照片傳到他男友(24歲),他男友傳給他家人。他的家人就帶他去報案了。

我也隔日馬上就到警局到案說明。

可是那女孩把事情有點扭曲了。

那女孩有用賴跟我說:他跟警察說我事後有給他吃避孕藥,要求我到案也這樣跟警察說(但我並沒有給他吃任何藥物)。

至於照片他跟警方說,是我在他面前傳。(但事實是他要求我傳的,也要求我跟警方這樣說)

並叫我刪對話。但我沒有刪除,怕有問題。

我想問的是 目前我是為了兒童少年性交跟妨礙秘密罪,到警察局說明。筆錄目前還沒有做完,因為負責的警員有會議,所以選日完成。

我大概會被判什麼罪,跟處分。

有可能無罪嗎??

對方家長如果不想告了可以已報案。

有可能撤案嗎(因為他未滿18,所以是說家人想撤就可以無罪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告的是性侵,則屬公訴案件,警察仍會移送給檢察官偵辦,您應先把您line的資料留存,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on 104-01-09 14:14

女孩是跟警方說

我們是合意的

也說並無任何金錢物質上對價交易

完全是他自願

依你所述,做無罪辯護是可以的, 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到警局作筆錄,避免被誘導說出不利的答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Don 104-01-09 15:1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你所述,做無罪辯護是可以的, 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到警局作筆錄,避免被誘導說出不利的答案,有其他 ... (恕刪)

已做過ㄧ次筆錄

但是沒有做很多就中斷了。

所以過幾天還要在去ㄧ次。

賴的已早刪除了。

但是後面未刪除已提供給警方。

我可以太慌張所以本來已提供警方未刪除紀錄已不小心刪除。

我能跟警方要ㄧ分備份嗎??

還有我這屬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有南部的律師嗎?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9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滿16歲,雙方為合意,即無刑事妨害性自主犯罪之疑義;又關於兒少部分,若您無送對方小禮物或金錢,亦無交易之問題;目前有一點問題的可能是您的照片,您可於下次警詢前,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如何應答與日後之辯護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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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0 00:41

您好,我的主事務所在高雄,手上兒少、妨害性自主妨害家庭的案件有十餘件,

若有興趣可賴ncc101ds諮詢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

曾任高雄及屏東婦幼組檢察官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0 00:44

之前本網站一位網友阿凱兒少二審被判二年多,委託我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更審,可以參考。

邵勇維律師敬上

Don 104-01-12 13:1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最嚴重我會有怎麼的判刑

那照片部分(4張)且三張是他親手拍,我會被判什麼罪。

ㄧ張是我拍的(但沒有露臉)

會有前科嗎??

Don 104-01-09 12:48

我今年28歲 已婚 未生子女前科

對方女孩滿16未滿18

事發就這幾天。

我與女孩並沒有任何金錢物質對價交易關係

(類似ㄧ夜情純約性愛)

我是在手機Line群組認識女孩。

ㄧ開本來只是談論健康健身運動(無任何性話題)。

後來我加他為好友跟他說,你真的想要變瘦在告訴我吧。也可以帶你男生ㄧ起來運動健身。我都沒有給他說過任何性話題。

然後他就直接約我見面並傳他自己傳裸照給我,我沒有跟他要,自他自己傳給我的。

而且還說了ㄧ些找她可以怎樣(性暗示我,且是他先主動約我)

當然我被誘惑了,隔日我赴約後,我們就直接去做那檔事了(性愛)。

在旅館裡,我們也有發生性關係

因他的手機當天被校方沒收,所以他跟我借手機自拍,也有合照,但沒有露點。也不是性愛中的照。

而且是他要求上傳群組給大家看的,不是我要求的。

事後照片傳到他男友(24歲),他男友傳給他家人。他的家人就帶他去報案了。

我也隔日馬上就到警局到案說明。

可是那女孩把事情有點扭曲了。

那女孩有用賴跟我說:他跟警察說我事後有給他吃避孕藥,要求我到案也這樣跟警察說(但我並沒有給他吃任何藥物)。

至於照片他跟警方說,是我在他面前傳。(但事實是他要求我傳的,也要求我跟警方這樣說)

sinjin 104-01-07 15:20

律師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監護人的問題,子女改為父母親的監護人<父母稍微特殊精神狀況>。

問題一:是否要負擔所有責任<包含負債等等,請詳述??>

問題二:如果我將監護人權讓給我姊,是否他可控制父母親金流<存簿+動產>??

問題三:聽說共同簽核送審接下程序流程如何??

問題四:難道不能子女兩方為父母監護人嗎????

本人擔心只聽到片面之詞胡亂簽下,日後帶來不必要太多爭吵。。麻煩請祥達。。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4-01-07 17:16

監護的意思在於你父母對外簽署的文件都無效,

並不等於你就要負擔撫養義務,

這是兩碼子事,

另你姐擔任監護人的話,確實可以管到你父母的財產,但只能管理不得任意處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7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及姐姐可共同擔任父母之監護人,為其管理財產,父母之債務與監護人無關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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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1.監護人有監督財產及照護被監護人之責任,但應以被監護人之財產清償債務

  不會以自己之財產負擔被監護人之債務

2.可以監管金流,但處分動產應得到法院之許可裁定

3.會囑託專業醫師鑑定,然後法院可能會開庭審理。

4.可以選任多數監護人。

本所曾有辦理此類型案件之成功經驗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凱凱 104-01-07 14:12

我跟我老婆雙方協議離婚!但因有子女!!

雙方協議後!有共同監護權扶養權,探視權,教育費用

但因子女4個月多年幼!需要女方先帶

帶到至1~2歲後!輪流雙方帶!

請問協議書要怎麼寫?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監護歸屬、探視時間、地點、方式,扶養費的給付方式等都要約定清楚,避免之後發生糾紛還要訴訟,建議委託律師代為撰擬協議書,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7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代撰擬協議書,內容包含探視時間、方法及方式,和扶養費之給付方式,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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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述扶養權等問題,本所甚為關切,為維護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阿彩 104-01-06 21:08

婚姻7年,有3子女(大女3歲半,雙胞胎1歲5個月),妻子外遇,小孩被霸占,目前分居4個月,沒家暴,自己本身沒外遇,不菸不酒不賭,沒欠債,有正常工作周休月薪4萬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因外遇事情跟她吵架,冷戰,變仇人而破裂.

外遇原因:

1.我除了工作,周六日還有去工地做水電,幾乎全年無休維持三年多.(也是當初的共識為了買屬於自己的房子,讓我辛苦3年5年存錢,於是忽略她.)

2.雙方父母帶小孩方式落差,我父母較年長小孩長紅屁股,因此婆媳關係變得不好,被她們說成不適合帶小孩因此小孩被霸佔在娘家,連假日想帶回來都被阻擋,去娘家看小孩想帶去公園也被阻擋,目前每個月都有拿小孩生活費給她們.

3.第三者出現夫妻感情因此生變.

目前證據:

1.行車紀錄器(有發生關係的對話),車主及行車紀錄器都是她的.

2.有拍到她手機Line的曖昧對話合照及第三者的生殖器的照片.

3.新竹去台中的高鐵票及停車發票.

4.有第三者的名字,手機電話,出生日期.

ps.1 , 2 證據都有秘密罪的風險.

一.目前我因如何爭取監護權?

二.如何告第三者?

抓姦困難高,她目前都有防備.

 

林智群 (klaw) 104-01-06 21:31

要先離得成婚才有監護權爭取的問題,

你要先把焦點放在如何證明對方外遇上,

目前的證據還不夠,都是間接證據,不是直接證據,要補強,

至於監護權部分,小孩從小都是在女生家裡長大,很習慣那邊的環境,

這點你比較吃虧

阿彩 104-01-06 21:44

 目前妻子都有防備,約她出來談也都被婉拒,用line套話也都已讀不回,去娘家看小孩套話錄音好像也行不通,有人建議用不履行夫妻義務及探視被阻擾的方式,行的通嗎?或是有更好的方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另外,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對方為有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再請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探視方案、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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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抓姦而蒐證,實務上見解不認為是妨害秘密,以你所述證據,可提起刑事通姦告訴,而民事賠償侵害配偶法益的部分,在訴訟上更是確定

離婚部份,必須要在知道對方有通姦時6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必須以婚姻有重大破綻來主張,監護權部分,實務上會審酌雙方經濟,工作,教育,支持系統等等,也會做訪視,這些都是爭取監護要?力的地方,要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芸兒 104-01-05 11:52

由母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力義務,

孩子的爸還有什麼權力?責任

就您所陳述監護權撫養費的問題,為保護您及孩子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家事事件之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nana 103-12-31 10:51

您好:

我單親,有一個哥哥,自小與媽媽同住(監護權在媽媽),但因父母關係未明斷,從小就一直與爸爸有似有若無的關係(沒事不會聯絡,但爸家有大事有人去世會叫我們回去,說我們是?家子孫,爸爸要面子怕人說話,不然就問近況不會有啥交集)

十 年前本來我們一家人住一起(離婚狀態),後來房子被大伯貸款法拍,當時爸爸跟一位丫姨在交往,爸爸就搬去跟丫姨住,給了十幾萬媽媽貸了間小公寓,媽媽、 我、哥哥輪著繳房貸,這一兩年爸爸與一位丫姨(本身有2男1女)登記戶口了但不知有無報收養,爸爸平均月入10萬起,爸爸蓋了間新房、買了新車給丫姨,對 我們不聞不問,只說我們成年了就是要自立自足,但他對外都說養我們,買車買房給我們,養到大花了數百萬之類。小時有有零用錢,我到大學也是爸爸的錢,一個月八千零用,大學畢業後就自給自足了,哥哥國中後就自已賺錢沒跟爸拿錢了。

爸爸較疼我,所以有時跟爸爸要東西會買給我,機車手機價位較高,其他家用生活費我們都自己賺,但不疼哥哥,因哥哥個性硬會頂嘴,看不過去他這樣對我們。

爸爸說他要準備養老了,不想我們回去打擾他們的生活,感覺上是不太想我們回去,但他一樣想有連繫,總是一陣子就要問近況,所以我們不太想說,覺得只想知道對我們並沒幫助,他說老了不期望我們養他,他望丫姨子女或孫子或朋友孩子就好,有錢就能望。

雖然我成年,但媽媽哥哥都生病但不到無法謀力,目前只有我在工作,月入不高,壓力很大,想申請補助又過不了,跟爸難開口,除了被唸成年外也不會主動固定資助,只能這樣走一步算一步。

那丫姨婚前常走法院,與前夫有債務問題,登記後又有兒子債務問題及自己卡債,常跟爸說法律的事,子女成年不用養,說她的子女成年都自己賺錢過日子、可以辦拋棄之類的話。爸爸有財產土地,丫姨一直讓她子女回來討好爸爸。

近 期哥哥因一些事把爸惹毛(但我知道哥哥改了很多只是不如爸預期的全改),爸叫他永遠不要回那個地方,說要請代書辦拋棄繼承,要斷父子關係,哥哥出去了,他 說感覺爸終於說了真心話了,爸早就不要他了只是裝的,且早就想好要拋棄了,只是沒機會。爸說哥回去他出去很沒面子(身體調養期沒工作),所以哥不在他眼不 見為淨,看不到不知道什麼事都沒有。

我很困擾,以爸爸的環境他是不是該對我們有合理的資助呢?以後日子還長我應該負擔不了哥哥跟媽媽,但 我沒辦法像爸爸一樣不聞不問就丟著,如果爸爸真的不認子女,那他的財產會是丫姨子女的嗎?真的可以對哥哥進行任何拋棄申請嗎?如果哥哥或媽媽生病或生活困 難我可以合理的向爸爸要資助嗎?

不太甘心,我們過著苦日子省吃簡用,他們在享福,在外人還以為我們過的很好,都是爸爸在養,但因為爸爸對我不算很壞(若需要錢開口可以拿到,但不多且會被唸一堆,餓不死穿不暖的日子)

沈恆 (沈律師) 103-12-31 11:05

您好!

1.   兒女已成年,夫妻已離婚,父親沒義務再有任何資助。但若成年子女無謀生能力且無法維持生活,還是可以請求父親扶養
2.   無法斷絕親子關係子女仍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但若哥哥對父親有重大侮辱行為,父親可以意思表示讓哥哥喪失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nana 103-12-31 11: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兒女已成年,夫妻已離婚,父親沒義務再 ... (恕刪)

您好 ,如果生活困難請求撫養是合理的嗎?是要向法院提起訴送嗎?
由媽媽或哥哥申請也可以嗎?

喪失繼承是由爸爸個人申請就能成立了嗎?是否也要由法院傳喚確認雙方
說詞後才能成立定奪呢?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3-12-31 11:18

您好:

1.扶養義務原則上是對自己的父母,所以哥哥在身體狀況都很好的情況下,你不用擔心要扶養哥哥。

2.在爸爸過世前,他是不可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而且未來假設爸爸過世,也是身為繼承人的你跟哥哥去辦理拋棄繼承,假設爸爸過世後資產扣除負債仍有賸餘,建議最多就是辦理限定繼承,不用拋棄。然後,電視上演的什麼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看看就好,跟我國法令不符。

3.哥哥因為跟爸爸不合,未來可能有喪失繼承權的情況。

以上,放寬心,好好過好自己的生活,對媽媽好一點,加油!

nana 103-12-31 11:29
回覆 妮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扶養義務原則上是對自己的父母,所以哥哥在身體狀況都很好的情況下,你 ... (恕刪)

 

您好,哥哥與媽媽都有慢性病需長期服藥疾病,但沒讓爸知道,因為爸不養哥哥,他說他不擔,我要擔自己擔,不然就丟著自生自滅不要管,過自己的。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3-12-31 17:03

哥哥只要還有工作能力,沒有達到【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你就不用太擔心,而且,這是要看哥哥要不要告你。

小麥 103-12-28 16:48

我想請問:

未婚生子女 生父生母沒打算結婚 生父有權認領小孩嗎?需要辦什麼手續才能證明嗎?

如果生父認領孩子 監護權 生父也有共同擁有嗎?還是生母可以拒絕讓生父擁有嗎?生父(滿20歲)的父母有權力爭取孩子嗎?

如果生父沒有認領孩子 生父(滿20歲)的父母親有權利爭取小孩嗎?

如果小孩被生父認領 但沒和生母結婚 生父就有扶養權嗎?就需負扶養義務嗎?

如果有扶養的事實 那生父或生父的父母有權利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

如果孩子被生父認領 但沒和生母結婚 孩子的身分證上 有父母親的名字嗎? 這樣孩子會變成婚生子女嗎?

戶口還是跟著媽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有撫育事實,即可認領,但是生母、該子女可以否認。

2、經認領之後,就必須負扶養義務。

3、爭取監護權的部份,可以爭取,法院會依據子女最佳利益判斷。

4、還是可以登記父親名稱。

5、這個屬於遷籍部份,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均同意。

 

Ann 103-12-28 00:37

93年4月離婚,協議書上載明二子女監護權歸女方(為載明扶養費,男方從未負擔扶養費用),現今男方提告要求探視權,但詢問二子女(13及14歲)皆表答不想見到父親,請問是否可以拒絕讓其探視??開庭時是否需帶二子女讓他們自行表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8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扶養費跟探視是兩件事情,不得任意剝奪,除非探視對於子女是不好的,否則法院還是會准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8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賜送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過去現在及未來之撫養費用,又對方對未成年子女可行使探視權,惟若子女拒絕,對方亦不得強制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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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ko 103-12-27 17:23

弟弟為債權人,弟弟已於上個月驟逝,

第一繼承順位的弟妹及其子女已辦理拋棄繼承,

第二繼承順位的母親也已辦理拋棄繼承(父親已逝),

我身為第三繼承順位的兄弟姊妹之一,

而我與其他姐妹已於昨天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哥哥沒一起前往辦理,

我與姐妹們已辦理到目前等待法院通知回涵,

因此目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只剩哥哥一人,

但哥哥今天來電告知說他的律師說我們姐妹沒跟他一起去辦理這樣是無效的,

想請問真的如哥哥律師所說的嗎?

如真的不對,正確順序又該如何辦理?

懇請各位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有關您所提示拋棄繼承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一、不會有你說的無效問題。

二、縱不拋棄,目前法律規定也是限定繼承

三、若有收到法院公文仍宜詢問律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soko 103-12-27 17:05

弟弟為債權人,弟弟已於上個月驟逝,

第一繼承順位的弟妹及其子女已辦理拋棄繼承,

第二繼承順位的母親也已辦理拋棄繼承(父親已逝),

我身為第三繼承順位的兄弟姊妹之一,

而我與其他姐妹已於昨天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只有哥哥沒一起前往辦理,

我與姐妹們已辦理到目前等待法院通知回涵,

因此目前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只剩哥哥一人,

但哥哥今天來電告知說他的律師說我們姐妹沒跟他一起去辦理這樣是無效的,

想請問真的如哥哥律師所說的嗎?

如真的不對,正確順序又該如何辦理?

懇請各位律師替我解惑,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3-12-27 17:23

您好!

每個繼承人都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拋棄繼承,自己辦好自己的拋棄繼承就可以了,未一起拋棄就無效是沒有根據的說法,別被誤導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張先生 103-12-27 15:38

您好:

我祖父過世,祖父有六位子女,目前他們(叔叔,姑姑)討論出欲由其中三位來共同繼承房屋,我父親是其中一位,但我父親欲讓我(祖父的孫子)來繼承,這樣是否可行?繼承比例是否仍維持為1/3?謝謝!

張先生您好: 法律上除非您的父親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您方得代替父親繼承代位繼承)。其後父親才可以贈與給您。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7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有繼承人(6人)倘若可以達成協議,則就遺產分配並無問題。

2、除戴大律師前所述外,倘若您的父親取得之後,則可以贈與給您。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以保障權益,並確保協議之有效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7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由繼承人間簽訂協議書,由選定之人繼承之,您父親可繼承後,再贈與給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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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3-12-24 09:47

請問各位律師

未成年子女撫養訴訟,之前已兩次開庭,但前夫都藉故不到。

最後法官已做出裁定,以每子女15176*2子女=30354

我與前夫1:1比例各負擔一半,前夫需每月付我共計15176元。

豈料,前夫於9月開始刻意到診所開立憂鬱症證明,多次以此理由

付不出來,這次又以此理由提出抗告...

請問,診斷證明不是要公立醫院以上嗎?診所開立的診斷書可作為證明嗎?

結婚10年,前夫身心健康,並無憂鬱症,法官說我無法證明??

想請問,我該如何證明?因無憂鬱症,我又該如何證明其無憂鬱症呢?

謝謝您....心急的母親

憂鬱症跟對小孩的扶養義務沒有太多關聯,以此理由抗告不會成功

請法官調查其薪資收入及財產資料;另可請法官調查其勞保投保資料,證明他有工作能力及所得,可以證明他有能力給付扶養費。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雖然法律扶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但主要係依據經濟條件,若對方並未疾病影響收入下降,或導致經濟能力不足,都無法向法院請求減免所應負擔的扶養費。因此您可向法官聲請調閱薪資收入、歷年就醫紀錄等資料,並要求對方提出其他家醫院診斷證明,確認根本沒有精神損傷或精神疾病影響不會影響個人工作能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才定下來後ˋ要抗告成功之機會很低,不用過度擔心唷!

Hampton 103-12-21 14:59

日前祖父過世,祖母過世已久,遺產由四位子女繼承
有長男、長女、次男、三男

祖父原本已立好公證遺囑
內容是由於祖父以前已經替長男與三男買了房子登記在各自名下
(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現有名下一棟房子交由長女與次男共同繼承房租兩人均分
若日後此房子賣掉,長男與三男可各自獲得十分之一的轉賣收入
其他現金存款部份由四人均分

而現在有兩個特殊的情況:
一是祖父後來又改了ㄧ遺囑,未公證
內容是由於長男在長期以來照顧祖父,存款現金全由他繼承、處理

二是三男已舉家移民美國,原本祖父送的房子已賣出

想請教的是:請問這樣的遺囑具有效力嗎?
還需要經過什麼程序才能使遺囑圓滿實行?

我爸爸是次男,我比較在乎他和我姑姑(長女)能否順利繼承房子,確保他們之後保障
遺囑有這樣的效力讓他們順利繼承嗎?需要其他子女放棄繼承嗎?
代書有必要性和幫助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1 15: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前後遺囑均有效的情形,以後遺囑為主。

2、倘若有侵害特留分得部分,遭侵害之繼承人還是可以主張權利。

3、無法於被繼承死亡之前預先拋棄繼承

4、被繼承人現在是否尚存?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

依您所述應以祖父後來立的遺囑為準

且該遺囑應有侵害到您父親之特留分

父親可向大伯父請求分配特留分比例計算金額之遺產

當然如果大伯父和三叔願意拋棄繼承或協議放棄繼承亦可以使父親和姑姑繼承房子

如果協議不成,就要透過分割遺產訴訟處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1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第二份遺囑亦符合法律之規定,為有效之遺囑,應依該份遺囑執行之,惟若第二份遺囑不符合法律之規定,則須依第一份遺囑執行之;再就遺囑執行後是否有侵害各繼承特留分,若有侵害,亦可請求返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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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提(繼承)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21 21:59

您好!

民法第1220條規定:「前後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之部分,前遺囑視為撤回」。依您所述,前後遺囑關於房子部分並無牴觸,現金部分則有牴觸;因此,房子部分仍依第一份遺囑處理,現金部分則依第二份遺囑處理。
若依上述分配結果有侵害特留分,則受侵害者再主張依比例扣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ampton你好

有關你所詢問的問題簡單回覆如下:

如前沈律師所述,兩份遺囑看起來就房屋的部分並沒有相牴觸,應為有效。(但後遺囑是否有效仍須看是否符合法定要件而定)

另,依據內政部81年的函示,你父親及姑姑可以直接持遺囑到當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過戶手續

但縱使兩份遺囑均有效力,如此的分配遺產恐仍可能侵害部分繼承人的特留分(特別是三男,必須看祖父當初生前贈與的原因為何)

為免房屋過戶後各繼承人間發生爭執甚至訴訟,建議持相關資料詢問專業之法律人士進一步分析、處理會是比較妥適的做法

以上供參

99k 103-12-17 20:23

請問

狀況:家中父親因之前在外與人發生糾紛,被判坐牢,可易科罰金,但父親因腎功能不佳,需2天洗一次腎,昨天剛進去服刑,但服刑一天而已,就因身體不佳被送往醫院。

問題:因父親長年在外外遇,又常家暴母親,但父母並未離婚及申請家暴,現在父親擺明不繳罰金及醫藥費,但子女因對父親感情不佳,不想替父親繳費,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收入(靠子女養),那法律上是否能要求父債子償這個動作(罰金及住院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目前對您父親仍有扶養義務,但在外的欠債,仍是以其為主體,若其死亡後,則您們可以主張限定繼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7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子女扶養義務,但是針對罰金不可強制要求子清償

99k你好:

父親的欠債是由債權人向父親本人請求

扶養費是由父親向你們子女請求

兩者不同

你們無須代父親償債,債權人也無法代位請求你們給付。

若父親起訴請求你們履行扶養義務時,如有民法第118條之1的情形,亦可向法院主張減免扶養的金額

以上供參

99k 103-12-17 10:23

請問

狀況:家中父親因之前在外與人發生糾紛,被判坐牢,可易科罰金,但父親因腎功能不佳,需2天洗一次腎,昨天剛進去服刑,但服刑一天而已,就因身體不佳被送往醫院。

問題:因父親長年在外外遇,又常家暴母親,但父母並未離婚及申請家暴,現在父親擺明不繳罰金及醫藥費,但子女因對父親感情不佳,不想替父親繳費,父親名下無任何財產也無收入(靠子女養),那法律上是否能要求父債子償這個動作(罰金及住院費用)??

 

湖口霸王 103-12-16 22:13

各位熱心的律師朋友你們好,小弟的問題如下

父親為養子(獨子),姊妹有4人,共五人。

半年前祖父病重時,於病榻上,姑丈等人要求父親填寫切結書

要求放棄一切關於繼承事宜,當時父親為了讓祖父能在剩下的日子裡好好度過,

不要在病床上還看到子女為了財產而爭吵,

進而順從姑丈等人之意思,於切結書上簽名蓋章。

但近日祖父離世,前兩天做法事前,姑丈等人於靈前大肆宣讀切結書內容,

宣讀後而離去,連僅存的一點孝道也沒盡到,

父親因而想爭取屬於他的那份遺產

故我想詢問各位律師朋友,此張切結書具有效力嗎?

http://ppt.cc/nWtf

姑丈等人可以用這張切結書申請拋棄繼承嗎?

若無法,那有何種方式可以補救。

thanks

 您好:

最高法院有判決認為繼承權不得預先拋棄

所以此張切結書就此部分應可認為不生拋棄繼承之效力

且如他人無法取得父親之印鑑證明,

亦無法代父親拋棄繼承

如全部繼承人無法協議分割遺產

就需訴請裁判分割遺產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6 23:05

繼承開始後才有拋棄繼承之問題,且拋棄繼承需向法院為之,可主張切結書不生效力。

就有關您所提示(繼承遺產)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沈恆 (沈律師) 103-12-17 03:01

您好!

如果沒有遺囑又無法協調,父親可提起分割遺產訴訟,可確認預先拋棄繼承切結書無效,並可直接取得應繼承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怡 103-12-15 02:00

事由:

我先生在之前的婚姻關係中有一位孩子,在民國97年前妻被捉姦在床,而後97年底由DNA確認孩子非婚生子[法院於97年確定否認子女事件],再這之後的1年多前妻也被判決損害賠償[目前強制執行扣薪中].

撫養非婚生子女5年的撫養費,當時請的律師忘記提醒要提告,直到去年102年初,有位律師提醒我們撫養費部分沒告,因孩子生父是有錢人,該付的損害賠償全額付清,所以我們依國民每月開銷計算,5年共90萬提上訴,希望全額由生父一人付擔[當時的5年前妻並未工作],但最後法官當庭合解判賠生父需付擔50萬,因生母也必須付一半...但法官覺得那麼多年才提告,早該走出陰霾,也抱怨我先生與前妻和孩子生父及生父的老婆告來告去.....

問題:1.請問..不當得利返還撫養費.求償期限幾年??

       2.求償的年限計算,是法院確定否認子女開始計算??還是孩子出生那刻計算??

       3.我們還有權力去追討這40萬嗎??有幾成的機會會打贏??想延到前妻的損害賠償快完在告[還有5.6年多]...深怕法官不高興.請大律師給建議

因102年初至今一直未提告是因前妻目前工作扣薪穩定,而她一直脫產甚至想擺脫負債出國,所以怕在一個40萬驚動到她,請大律師給個建議..謝謝律師耐心看完長長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當時已有和解,則和解內容應有記明其餘請求均拋棄,若有,則本件恐無法再請求,而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VID 103-12-14 22:01

幾年前父親與友人投資土地一筆 父親支出紀錄 土地登記在A君和B君名下

我方占百分之20 A君百分之20 B君百分之60 (用錢的多寡計算)

數年後 大家協議開立企業社 建屋出售  企業社登記  我.A君.A君的子女 甲乙丙丁  一共6人  B君的子女甲則是負責人

在這種情況下  我的股份還在佔百分之20嗎?

公司任何決定需要 每個人都同意 還是只要負責人 或者是大多數人同意即可?

因為當初建物起造人登記B君子女 甲 乙 丙  名下 現在B君用贈與方式將土地過入子女甲  乙  丙  名下  所以現在建物和土地都是B君子女的(他門沒經過我的同意可以這樣做嗎?)
此情況下可判定需扣除B君池有率?

我個人登記建物部份以用公司名議售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對方之合約如何訂立,若無法協調,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應有部份百分之20並請求裁判分割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不點 103-12-12 17:04

如果父母的債務可以強制他的子女本票的付款人嗎?

子女是有在上班,如何讓他們還款?

若是不能成為本票的付款人,有什麼方式強迫子女來還這筆債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2 18:18

沒辦法!只能針對個人。 

若父母欠錢不還,除非能說服該父母找子女做保證人,或請子女為父母債務簽發本票;否則自己的債務自己負責,無法牽連到子女或旁人。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不點 103-12-23 13:52

如果本票有壓日期,若沒辦法如期還的話,本票還需要重新開立嗎?

若是欠債人本身沒有財產的話,那開立本票是不是就沒有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