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今年六月,跟著朋友去一家美體中心按摩,後來在業者的遊說下買了20堂共三萬元的療程(一期2500)已經繳了五期(8月開始繳)
因為離家有點遠,不太常去,想要退掉之後的療程,在12月9號到店告知業者,她卻跟我說當初是促銷價,現在退掉要以原價去計算,再加上對銀行的違約金,我還必須補貼她一些錢,我也是在表明要退掉當天才拿到我的發票和當時所簽的定型契約書,當我問業者當堂的價錢時,她支支吾吾講不出來,今天才跟我說一堂課的原價是$3600,可是我看發票上也沒有說明,我當初當然會理所當然的以為一堂課是30000/20=$1500
我是用仲信分期付款(她當時還拿了我的信用卡,但既然已經辦分期,為什麼還要我的信用卡?)
我的問題是:
業者所說的都是合理的嗎?是不是有欺騙我的嫌疑?
我該怎麼做才對我比較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會進行申訴,以利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人在八月份時遭到詐騙,損失金額高達五萬多,在這邊我是受害者,但是,在這件事情中,因對方偽裝成銀行人員,以查詢是否有申請分期付款的理由,要求我將所有帳號給他,因為對方是以銀行人員的身分與我接觸,所以當下認為只有帳號給他,其他都沒有給,是沒有關係的,但是,沒想到當天下午有兩筆金額(1000,7000)轉入郵局帳戶裡,對方聲稱是因為銀行內部作業疏失導致他人的錢轉到我的戶頭,必須將其領出,並以GASH+點數的形式交回給他,他會把錢存回其他人的帳戶,(因我沒有買過點數卡,所以也不清楚點數卡的用途),不然會變成侵占他人錢財,所以當下很緊張,就將兩筆金額領出,購買GASH+點數並透過電話將點數號碼給對方,但是後來接到警局通知我的戶頭成了詐騙戶,才知道那兩筆金額是其他同樣被詐騙的人的,現在,我收到了法院傳票,要以被告的身分,請問我該準備什麼資料,或是注意什麼地方,才能將我的傷害降到最低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本人於八月中至賣場購物時,遇到櫃姐贈送試用品並填寫問卷,本身對身體護膚及臉部保養有興趣,當下購買499元臉部保養體驗,隨即跟櫃姐至2FSPA館體驗,體驗過程她隨之推銷課程,將以符合我預算每月繳3500,繳交24期,並需繳交3500訂金。在書寫完分期付款同意書旋即收走,未有審閱及說明過程。
體驗結束後即至對面7-11領取訂金3500,並交給該公司之總經理,但未收到訂金收據及相關合約書。
日前因遭遇詐騙欲取消餘下課程,有拿報案三聯單至該店洽詢,卻被告知無法退貨,商品已全數拆封且購買為產品並非課程,言下之意即為無法取消。但因著實無法負擔該款項支出,致電詢問消基會,告知可解付合理違約金,但沒有收到合約書,故無從查詢違約金的應付款項,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可以採取什麼措施?
目前已繳交3500訂金及兩個月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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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014年11月7號晚間7.8點遭受詐騙 ,於8號做筆錄詳情:7.8點時詐騙集團的打電話來說我有在露天拍賣買了它們的產品由於他們工作人員的疏忽把我的名子放錯到12其分期付款裡面,並詢問我要不要這個訂單,他說要的話就是扣12筆錢,不要的話就是會把訂單傳真去我所雍有的銀行做取消訂單的動作之後自稱是郵局人員的人打過來說有賣家傳真資料過來說要取消訂單然後他來跟我確認接著叫我去ATM操作取消訂單動作,他先叫我去做餘額查詢然後問我餘額查詢明細上面的一些資料後跟我說的在哪個ATM使用的帳戶是在哪裡開戶的我不疑有他就照他說的做了,第一次操作他先給我一個假的帳號讓我誤以為不會匯款出去,第二次操作說我操作錯誤匯了2萬9千多然後說我操作錯誤個人資料那些會留在ATM上面,說要作帳戶重整要我把我名下的帳戶的錢都領出來買點數念給他以方便資料重整時可以回沖數據,(2個帳戶共8萬多塊9萬其中6萬塊被騙去買點數給他了2萬多是匯款),之後他說現在資料重整了需要我的2個帳號(我告知他)沒多久就叫我去在做餘額查詢的動作,(2個帳戶3.4筆匯款共8萬元<-----被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說我的身分證有遺失過或什麼不明原因他重整的數據才會錯誤要我再把2個帳戶的錢領出來買點數共8萬元,之後說我2個帳戶已經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再去找一個有3萬元以上帳戶出來先把我的8萬多匯進去找來的帳戶裡但當時已經很晚了他就說隔天再打過來,我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勁於是打了165,但是,是忙線的....然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這個詐騙案例於是我跑去警局報案當時是8號凌晨警察有受理報案有先做一些筆錄把一些資料都給警方了例:匯款明細.提款明細.點數序號密碼.2本簿子影本(有一個帳戶簿子刷不出來).通聯紀綠這些,我隔天下午又去警局把筆錄作完問題:警方說我現在是受害者也是嫌疑人(幫助詐欺)1.請問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警方(當初我有夠買過的問品資訊?)2.如果我帳戶被當人頭使用的8萬元受害者告我我該怎麼辦?3.我被騙也是受害者如果他們跟我求償我拿不出那麼多錢該怎麼辦?4.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有附帶民事賠償該怎麼辦(我很想拿回那些錢)?5.我不想留有案底我這種情形要如何應對?需要請律師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對方提出保證人擔保還款或提出財產擔保之,於確保清償之前提下再同意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健身中心中止合約的問題。
我在日前加入蘆洲某健身中心會員,目前因為上班上課的關係也沒時間可以去,所以我現在想終止合約。
但是,我看了會員規章上的會員終止說:契約終止時,本中心依下列方式退款:
A.所有已繳之入會費、手續費$5388不得退款。
B.將"會員已繳之月費"扣除已使用之月份乘以兩倍之單月會籍費用"<定型化契約>後退款,未滿十五日者以半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月計。
原本簽約前是要先繳入會費手續費等等,本人因沒帶這麼多現金在身上,葉物還一直用他所謂的優惠價格,然後幫我用免手續免會費加入,實質上是連同月費加進分期付款,共22期/一期1232元,從下個月才開始記帳單付款,等於我沒付任何錢就簽約成為了會員,當時的一頭熱,事後越想越後悔。
如因個人因素上班沒時間去,電話詢問後,業務表示先讓我試用一個月再看不適合就在解約,但還是還需支付當初就沒有繳的$5388元,等於他要收當下沒收到的入會費跟手續費,可是我一毛錢都沒給這樣算法是對的嗎? 還是說在7日內解約可以免付任何費用,可以全額退款,去個健身房參觀加入會員好像變得像是貸款一樣 銀行那邊會有所謂信用的影響嗎?
連會員都還沒開卡,條約也只寫說入會費製卡費那些不會退,但是當初就沒給錢也沒有退款問題,違約金也只是當時簽約時,雙方口頭允諾,結果是要照合約去走才對嗎?電話內容也算是口頭允諾? 今天已經去線上申訴,但我比較想親自過去一趟。 希望有律師可以解答,如哪裡不清楚我可補充說明。也希望有同樣經驗的朋友們,可以給我一些建議,跟敘述下處理過程。 感謝大家。
您好,我想詢問關於健身中心中止合約的問題。
我在日前加入蘆洲某健身中心會員,目前因為上班上課的關係也沒時間可以去,所以我現在想終止合約。
但是,我看了會員規章上的會員終止說:契約終止時,本中心依下列方式退款:
A.所有已繳之入會費、手續費$5388不得退款。
B.將"會員已繳之月費"扣除已使用之月份乘以兩倍之單月會籍費用"<定型化契約>後退款,未滿十五日者以半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月計。
原本簽約前是要先繳入會費手續費等等,本人因沒帶這麼多現金在身上,葉物還一直用他所謂的優惠價格,然後幫我用免手續免會費加入,實質上是連同月費加進分期付款,共22期/一期1232元,從下個月才開始記帳單付款,等於我沒付任何錢就簽約成為了會員,當時的一頭熱,事後越想越後悔。
如因個人因素上班上課沒時間去,電話詢問後,業務表示解約還需支付$5388元,等於他要收當下沒收到的入會費跟手續費,可是我一毛錢都沒給這樣算法是對的嗎? 還是說在7日內解約可以免付任何費用,可以全額退款,去個健身房參觀加入會員好像變得像是貸款一樣 銀行那邊會有所謂信用的影響嗎?還是我需要先找消保官協助?
我目前在學吉他製作的課程,一個禮拜一次,目前上了五次課,學費是115,000元以及材料費18,500元,總計133,500元,我是採分期的方式付款,首月先付20,000訂金,之後每個月支付5,000元。目前支付了35,000元。
而對方一開始有說如果開始上課後,兩個月內中止學習,要付他85,000元的學習費用以及材料費18,500元,總計103,500元,我一開始也同意了。
可是在開始上課之後,他每次上課都會三不五十提到我是分期付款,然後說別人都是一次付清,不停的拿這事調侃我之類的。
結果我就不太高興,然後他就搬出要中止學習的話要付足103,500元來壓我。
所以我想請問,如果我這樣中止,是真的要付足103,500元嗎?這在法律上合理嗎?不付的話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麻煩您了!謝謝!


各位律師長官好
文章可能有點長 但我很想知道答案
本人在民國100年八月在某知名電腦補習班有簽訂參訓定型化契約
全部金額為89400元 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因當時我未滿20歲 需要父親簽名同意
我父親平常就是很嘮叨的人 我因為怕他碎念 所以趁他酒醉時欺騙他說是學校要用的文件讓他簽下 後來分期公司也有打電話跟父親確認 父親只有簡單詢問那是要幹嘛的 我也只簡單回答那是我要上補習班確認的而已
之後收到繳費單的是我姑姑 姑姑說我又要工作 又要上課 而且還很貴 要我去詢問是否可退費 因為我只上3堂課
詢問之後 業者說需要一次繳清全額 才能退費 但也沒辦法全額退
心想沒辦法了...只好往後挪出時間去上課
前後 我繳了約6~7期(一期2980) 在101年3月後因為某些因素已經無力正常繳款...
分期公司便提告我 我是單親家庭 真正扶養我長大的是我的奶奶跟爺爺
法院通知跟強制執行通知寄到家裡 我實在沒辦法...我家人沒有一位懂這塊領域...
我真的不敢出庭...直到101年11月我入伍服役...
102年4月 法院正式對我強制執行 扣押了我服役薪資7773元
到了最近 一位比較懂這方面領域的叔叔 質疑合約內容及效力
要我把當時的契約相關文件影印給他看 他提出以下質疑:
1.契約文中 並無記載所謂的審閱期?
2.未滿20歲簽訂契約須監護人同意 但監護人在酒醉且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名
契約是否生效? 為何沒有評估是否有償還能力且僅只有簽字並無印章手印畫押即可生效?
今天叔叔陪同我去了一趟補習班 業者聲稱可退一半費用 但在3年前我想退費時 卻說須先繳清
回家後 叔叔建議我還是先打給消保會詢問 將情況說明
消保人員回答 未達課程總時數1/3 可退一半費用 契約方面 一旦簽字即生效
真的是這樣嗎?
懇請各位律師長官解惑 辛苦您細閱這大串文章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先生去年年底的時候喝酒被警察臨檢 後來判決易科罰金11萬採用分期付款方式,今年10月好不容易才繳完。
我先生近期又發生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目前還在等調解委員會傳喚我們去調解當中,對方也有意與我們和解,最近已收到"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想請問律師:
1.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大概多久會收到簡易判決書?多久會收到執行通知書?
2.請問收到簡易判決書 需要本人到法院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在看執行書上面如何判決就可?
3.另外因為我先生是外配,很不巧的是剛好12月份整個月會回國辦事..很擔心如果到時候12月收到執行通知書的話 我們本人不在國內無法執行 打電話給書記官詢問 書記官也說她無法得知判決何時出來...想請問 如果收到執行通知書 若本人不在國內 該如何向法官聲請當時不在國內的證明? 要收到執行傳票的時候就要立刻聲請? 還是可以等待我們回國的時候在聲請? 如果沒人可以幫忙聲請 該怎麼辦??
4.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上面有提到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 意旨法官有可能會判 關兩年, 或是只繳罰金? 或是關2年+20萬罰金 這個意思嗎? 如果當下無法一次付清該怎麼辦????因為上次罰款我們是很辛苦才存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從事網拍的工作兩年,有一位客戶和我交易長達將近一年
這段時間購買很多商品,一開始都很有信用,訂的貨使用郵局貨到付款也都沒有棄單過
直到今年過年開始,她以私事為由分期付款,都是三千四千的金額出貨
雖然她表示有金錢上的困難,但是有新商品時照常訂貨留貨
為了金錢上周轉的方便,若有其他客人訂購跟她同一件商品
我會將那樣商品現貨先出給其他客人
那位客戶訂貨若全都有幫她留貨的話金額至少有到萬
到五月開始她以和男友分手手機還給男友,有段時間找不到人
後來有自己出現,一直要我再給她時間拖延貨款
也都沒有再繼續留新品,但剩下的留貨金額將近五千
這個月說20號要把這將近五千的貨款付清,但是時間到的時候LINE是已讀不回
再找FB的時候疑似已經封鎖,以前出貨的電話也已經變成空號
現在沒有辦法連繫到那位客戶,因為衣服已經過季現在也無法再轉售給其他客人
請問現在若要提告,可依什麼罪名提起告訴
或者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這筆買賣糾紛?
本人保有所有歷史訊息

律師你好..
10/12中午 和妹妹在街上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品的,因為之前有被推銷過所以不是很相信這些。
原本我說要走了卻被強拉住了,一直要我說聽聽就好可以考慮看看的情況下迫於無奈我跟著走上去了。實際上去了才知道原來是間叫康媚女子養生會館。
之後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很糟糕叫我要做他們的課程之類的說會改善很多等等.. 剛開始我不是很願意 我也不想做。 於是她建議我做一次體驗看看要2800但我覺得太貴 所以我沒有答應 她後來又說不然做臉部的就好800 因為她說她的主顧客很多 不會騙我 是真的還帶我去參觀了一下。
我心想好吧 800 就當作清潔臉部保養一下,於是就做了。
療程結束後,她又把我叫到小房間去 跟我說她們的療程還不錯吧之類的話
我是覺得還不錯啦,可是我並沒有要繼續做的意思,她又一直說她會給我很多的優惠等等 就是不打算讓我走 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真的很糟糕真的要做。
後來沒辦法只好答應了,因為我一直考慮到價錢上面的問題 原本要我一個月2000分36期 我不肯 後來又說1500分36期 一直講一直講 我只好簽了一些東西還拿我的身份證影本去影印 當時我也沒有看是什麼 因為他一直跟我說要簽這裡還有那裡等等,之後告訴我會有人打電話來跟我核對分期付款的資料 (說是跟中國信託合作的以便利商店繳款方式) 打來核對完後 拿了一袋的產品進來跟我解釋這些事之後課程會要上到的東西和一把剪刀 叫我拆開來檢查看看 , 我拆開封模了 可是裡面的產品我沒打開過。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猶豫 後悔 ...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她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 只有一張去做體驗療程的發票 上面寫保養品 800 。 1500*36期的課程我目前都沒有上到。 因為12號發生的 帳單第一期的1500也未繳。
目前我打電話過去說過我要看合約書內容和詢問過如果想解約的話要付多少錢之金額 對方是說產品已拆封 要我付產品金額 約兩三萬左右 但我都沒用過課程也還沒上,再簽契約的時候她有說過是之後課程會用到的產品 所以要我拆開封模檢查是否有問題。現在卻以這個理由要我支付這麼多錢...
請問我上網看到了一些新聞內容 於2013/5/4的新聞內容
獨家〉搭訕賣美容課 消保官:不滿意7天可退
中市愛美的單身女性,要特別注意了,有單身女子獨自在賣場或是逢甲夜市附近,遇到1男1女,他們先主動攀談,再引導到附近的美容中心,聲稱可以免費諮詢,到最後還是要妳花錢,購買療程或保養品,很多人被美容師不停糾纏下,買了課程後,卻無法退費,現在消保官主張,民眾並非主觀發動購買行為,而是被業者挑動的情況下,才會消費,應屬於「訪問購買」,適用7天鑑賞猶豫期;美容業者這樣的銷售行為,已經觸犯消保法,最高可罰150萬。
美容師:「可以免費利用我們的儀器,送妳一個新的排毒課程。」
民眾被帶到美容中心,美容師開始遊說,要妳買療程,業者瘋狂推銷,最後民眾花300多元,買了一瓶洗面乳,店家還是不輕易放人。民眾:「我要走了。」美容師:「妳聽聽看嘛,妳可以的話啦…」
美容師纏人,試圖把客人留下,最後耗了將近1個小時,才順利離開,美容中心利用這樣銷售的手法,先在街上找單身女子搭訕,一整套的行銷話術,跟妳「搏感情」,再帶到美容中心,要妳花錢買課程。
台中市消保官陳柏菁:「(民眾)被美容師挑動起來的,或者是你的業務人員,所以這樣的情況下,就符合我們訪問買賣,所謂的衝動型消費,需要被保護的規定,有7天的猶豫期間。」
消保官主張,這類的投訴民眾,大部分都被引導到主營業場所消費,並不是民眾預期性的購買行為,屬於「訪問買賣」,得適用於7天鑑賞猶豫期,像這位陳同學,也是被類似手法帶到美容中心,花了5千元購買療程,卻沒辦法退費。
陳同學:「如果妳要退療程,就是這2罐是妳自己拆封的,她有強調是自己拆封的,妳就要付這2罐的錢。」
她手上拿的這2瓶化妝水和乳液,拆封後,業者說不能退錢,只能付3千8買下來,也要負擔第一堂課程1500元;消保官說,這樣的行銷手法不當,7天鑑賞期內所使用的產品,應該由業者吸收,未來可以要求業者期限內改善,否則可以根據消保法第58條,罰6-150萬。
不過記者實際查訪後,店家不願回應,無法了解業者是否知道,這樣的行銷手法可能觸法。
請問我的是不是已經算是訪問買賣可7天內退費呢?


10/12中午 和妹妹在街上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品的,因為之前有被推銷過所以不是很相信這些。
原本我說要走了卻被強拉住了,一直要我說聽聽就好可以考慮看看的情況下迫於無奈我跟著走上去了。實際上去了才知道原來是間叫康媚女子養生會館。
之後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很糟糕叫我要做他們的課程之類的說會改善很多等等.. 剛開始我不是很願意 我也不想做。 於是她建議我做一次體驗看看要2800但我覺得太貴 所以我沒有答應 她後來又說不然做臉部的就好800 因為她說她的主顧客很多 不會騙我 是真的還帶我去參觀了一下。
我心想好吧 800 就當作清潔臉部保養一下,於是就做了。
療程結束後,她又把我叫到小房間去 跟我說她們的療程還不錯吧之類的話
我是覺得還不錯啦,可是我並沒有要繼續做的意思,她又一直說她會給我很多的優惠等等 就是不打算讓我走 一直跟我說我的皮膚真的很糟糕真的要做。
後來沒辦法只好答應了,因為我一直考慮到價錢上面的問題 原本要我一個月2000分36期 我不肯 後來又說1500分36期 一直講一直講 我只好簽了一些東西還拿我的身份證影本去影印 當時我也沒有看是什麼 因為他一直跟我說要簽這裡還有那裡等等,之後告訴我會有人打電話來跟我核對分期付款的資料 (說是跟中國信託合作的以便利商店繳款方式) 打來核對完後 拿了一袋的產品進來跟我解釋這些事之後課程會要上到的東西和一把剪刀 叫我拆開來檢查看看 , 我拆開封模了 可是裡面的產品我沒打開過。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猶豫 後悔 ...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她沒有給我任何的契約書 只有一張去做體驗療程的發票 上面寫保養品 800 。 1500*36期的課程我目前都沒有上到。 因為12號發生的 帳單第一期的1500也未繳。

回覆 ping 的發言內容:
10/12中午 和妹妹在街上走的時候 被拉住了說要說明一些他們公司的東西叫我們放心不是推銷保養 ... (恕刪)
您好
我也遇到跟您同樣的問題 同一間 想請問您的後續處理 謝謝您

你好,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之前在大安區的一間美容的使用團購券消費
那使用完後,被洗腦買了48000的課程
它讓我用分期分24期
剛剛打電話去他們公司找經理,說經理不在,要禮拜一才能回我電話
他說應該是不能退但還是會再問問經理
已經超過七天,而且也有再去使用過課程內容
那這樣有辦法退嗎?
因為我印象中他們沒有給我影本的內容 讓我簽一堆東西
說課程是不能退的 也有叫我簽什麼放棄審閱期的文件
那時候剛做完還是腦袋熱熱昏昏沉沉的沒有想太多
我不確定他們給我簽的是不是什麼定型化契約
但是上面也沒有標明我買的課程是什麼 多少錢 之類的這些項目
想問一下這樣子的話要怎麼樣才能成功退款並解除分期付款
再麻煩您了謝謝您



律師您好
我的姐姐大約在7年前在桃園出了一場車禍,在停紅綠燈的時候被一個酒駕的箱型車撞到,7年前是重度身心障礙者,目前是中度身心障礙者
當時有出庭,最後結果是和解,民事和解後剩餘100萬賠償費用,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每月支付一萬元
但肇事者只付了2個月,接下來就沒再匯款,並且電話換了,也搬家找不到人(已經過了5年都沒消息)
今天我遇到一個身心障礙協會的人,她跟我說可以使用花費1000元的方式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若法院寄三次信函都沒收到,會給我們一個債權憑證,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調肇事者現在的居住地點,提供給法院讓法院去寄支付命令的信函,讓肇事者還錢,並可因他的行為告他詐欺罪




各位律師您好,
我在今年2月在知名旅遊網站消費訂房,4月中接到詐騙集團假冒飯店人員的電話,以誤設為分期付款為由,要求我至提款機操作「餘額查詢」,查到我個資後,即可以幫我取消分期,中間詐騙集團謊稱我的個資被鎖住,必須要照他所述動作開啟個資,像是轉帳→帳號輸入「我的身分證末9碼」→金額部分輸入他自稱的授權碼,重複3~4次動作後,帳戶餘額都未減少,以致降低警覺心,在第5次時將3萬元轉出,對方非常緊張的說不應該發生這種事,要幫我把錢找回來,並指示我到其他提款機把錢領出來又用無摺存款存入他指定的帳戶,最後還買了1萬8的遊戲點數,起初只是想要拿回第一筆轉出的3萬元,沒想到對方以幫我做帳戶整合為由前前後後騙了我將近17萬元,當日凌晨12點過後,我並未收到詐騙集團所說的錢會全部轉回我的戶頭,立即報案。
目前已出席偵查庭二次,也與人頭戶碰到面,人頭戶因辦信貸將密碼等等資料給詐騙集團,導致戶頭被盜用,開庭過程他一直強調他什麼都不知情,發現戶頭有不明資金後,隨即報警,但後來戶頭的錢也被提領一空,檢察官問他是否願意和解,他自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為什麼要賠錢?檢察官說應該不會再傳喚我了,我問檢察官那人頭戶會被抓去關嗎?檢察官很兇的說我怎麼知道他會不會被抓去關,你希望他被抓去關嗎?我說我只想拿回我的錢,檢察官回可他就不願意和解阿
請求各位律師能為小女解惑,因自己一時愚昧,導致出社會至今身上所有存款都被騙光,我是所有被害人裡被騙金額最多的,而人頭戶的無辜跟檢察官的跋扈更讓我嚥不下這口氣,因為之後不會再傳喚我出庭了,對方也不願意和解,那這件事情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嗎?
上網搜尋相關資料,得知想要要回錢的話只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請問一下這是在檢察官起訴的時候提嗎? 怎麼樣才能知道他被起訴? 如果因證據不足不起訴的話我要怎麼提?是另起民事並附裁判費嗎? 可以讓被告附裁判費嗎?(如不是因我未在時間內起訴) 可以向洩漏個資的旅遊業者求償嗎? 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嗎?因我只想拿回我被騙的錢,不會多拿不屬於我的錢,才會提那麼多問題,因為金額數目不小,所以希望以各種管道能要回我的錢,希望各位律師能給小女一點意見,感激不盡



不好意思,我最近遇到一起課程解約糾紛,想請問業者告我詐欺成立嗎?
事件概要:
有個朋友A跟我說她最近去按摩,按完以後覺得全身舒暢,而且他第一次去是購買體驗券699,我聽完後詢問可否也去體驗看看,A說好並幫我跟業者約時間(但這些都口說無憑了)
去了店裡後,被經理說服購買70堂課程並使用信用卡分24期付款共84,000
傻傻填了課程購買簽了兩個名,還與一個不明人士用電話確認資料(事後發覺是對保)
回家後發覺受騙,隔日立刻前去要求解約,對方一開始推託無法解約
後來我寄了存證信函跟申訴消保會,目前案件已受理衛生局請業者跟我協商,昨天收到業者寄的存證信函說請我盡快去繳清款項否則要告我詐欺
業者要告我詐欺的成因為:
1.既然我主張契約不成立,那麼我就該負擔當天所做的課程費用原價6250,如果我堅持只要付體驗價699這樣就是詐欺的行為
,他可以告我,還跟我說一旦開庭律師費就不止這個價錢了,而且他們立場充足&我朋友也可以幫他們作證,
要我自己想清楚要不要付錢了事(告輸方要負責律師費)
2.如果我要主張契約成立加解約的話,他們立場就是收取10%手續費8400加已使用課程費2400,他說他於情於裡都
站的住腳,現在就看我想怎麼做,賠6250或10800
3.後來業者也有緩和下來說,假如我是因為不想用貸款方式的話,他們願意幫我改用刷卡分期付款的方式,
這件事情就當做沒發生過,並且看這件事我想怎麼解決(就是回衛生局的協商結果)他們都可以配合我,
像是同意就體驗價結束啦~或者怎樣怎樣(就是隨我開心)並堅持說這不是貸款,從頭到尾都是我誤會了
至於帶我去那間按摩的朋友,昨天也回我訊息了,但口徑與業者一致,說從頭至尾都沒有體驗價他是帶我去現場諮詢,
至於後續價格就是如同我與業者簽訂的契約上所述真是看了心都涼了...
我想問...我到底可以怎麼做??還是只能認賠了事了呢?


律師您好:
我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左手骨折修養三個月無法工作(醫生診斷證明上有說明) 對方為左轉車 我為直行車 7:3責任比 事後有到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與對方達成和解 並已簽和解書 賠償金 14萬 因對方說並沒有那麼多現金 要用分期付款 說好每個月28號匯款 並寫於和解書上 內容為:
第一期匯款4萬 其餘分10期償還 共11個月 第一個月28號有收到匯款3萬 他並告知我最近因為手頭緊所以第一期只能匯款3萬 下個月再補5000元(15000)
(但第一個月他拿了我方保險理賠的2萬多元卻沒給足第一期賠償金額)
第二個月 他還是告知我手頭緊 必須要9/5才能匯款
但是到9/5當天 也沒有去匯款 9/5晚上聯繫到他 他告訴我說明天會去匯款
一直到今天 還是沒有去匯款
他開著名車(BMW)住著別墅 感覺上經濟條件應該是很好 但卻感受不到他的還款誠意
和解書上也有寫到 每月28號匯款 如一期未履行 視同全部到期 請問 這該如何要求他按時賠償 或是一次全部清償 他所欠我的債務 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當初是以傷害案件和解 去簽訂和解書 目前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 但現在對方不履行 是否可以再提告傷害呢?
感謝律師您的耐心觀看
以下為匯款紀錄:
7/28 匯款30000
聯繫債務人,債務人告知本人因手頭緊下個月再匯款15000,下下個月再匯款15000
8/28 匯款0
聯繫債務人 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老婆生小孩 再醫院 9/5可匯款10000,並告知會脫延一期 變成12期
9/5 匯款0
聯繫債務人 債務人告知本人 因公司匯款晚上才進入他戶頭 明天12點前可匯款10000
9/6 匯款0
9/7聯繫債務人,並未連繫到債務人,他老婆接到電話,告知債務人外出並未帶手機。
9/7下午聯繫電話沒接
9/7晚上聯繫沒接
我並沒有,也不會去申請他的強制險那部份,因為醫療人損部份已有勞健保,自己花不到一萬元,主要是薪資求償,跟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再調解委員會那也都簽好和解書了,現在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正式和解書了,才兩個月,沒想到對方就耍賴了,本來是好心讓他分期拖欠,看來無法相信他了。
因為我看到包含強制險這部分,讓人有些模糊,我要說明的是,我都還沒申請他那邊的強制險賠償,我也不打算申請。
所以想請問 目前這狀況建議後續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耐心觀看


9/2下午時,老闆的妹妹突然來店裡,念我早上遲到的事情說我怎麼都不回她LINE還是回電話,我也回答今天一整天我都沒拿手機出來也說你可以去看監視器,就說我一直遲到,然後問我有什麼改善方法說給她聽,就一直念一直念,因為我被她念的很難過所以一直哭,她就說我跟你們領一樣的薪水做的事比你們多我還要親自過來我都沒哭了。中間我有跟她說,8/30那天因為有客人玩運彩單局主客和的部份(這種的彩券如果印出來了是不能作廢的),客人要下1萬元下一局"和"要我用機台按,但我按好等投注單印出來時,發現機台上怎麼是顯示"主"當下我怎麼按螢幕都沒用,投注單也印出來了無法作廢,所以我只好自認倒?吸收,一萬元臨時身上不可能有這麼多現金,當下我也有發LINE跟晚班的告知有這件事情,因為會交接所以先跟他說,我有辦提款卡的帳戶裡也沒那麼多錢,我也沒休假無法跑銀行領,也跟晚班的告知那9/6發薪時我會把一萬元補進去。這件事我有跟老闆妹妹說,也說會把一萬元補進去,當下她也回我,恩,好。
大概念了二個小時吧,她突然說我要跟你收店裡的鑰匙(我是早班要開門所以有店鑰匙),當下我驚了一下,因為我以為她是來罵我一直遲到的事情,所以我說 收鑰匙?什麼意思? ,她說,今天她來就是老闆叫她過來跟我收鑰匙要開除我,我就說,不能給我一次機會嗎?我還想要這份工作,她就說沒辦法,不然你自己打電話給老闆看你有沒有辦法請他繼續給你留下來。我說好 等我情緒緩下來我等等打給他,如果真的沒辦法,我把鑰匙交給晚班人員,她也答應後就走了。結果隔一下子,她突然回來 然後把她的電話給我,說是老闆,我接過來後 就一直拜託也求老闆給我一次機會,老闆也一直回我沒辦法不可能叫我把電話交給他妹,我還是繼續求他 就說 不然之後如果在遲到 我就自動離職這樣,他還是很硬的說 不可能 他沒辦法相信叫我去找別的工作這個工作可能不適合我,就說你趁我還能好好跟你講話時把電話還給我妹,這時我才作罷。也跟老闆妹妹說那麻煩在開一張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再放薪資袋裡。回家後,我媽知道我被開除,就問我那你有跟老闆要資遣費嗎?還是他有沒有說要給你? 我說這麼突然,我把店內我的東西收一收就回家了,哪有想到這個而且老闆也沒說。隔天我朋友就打給我們老闆要請他處理資遣費,他說我們沒有在給資遣費,而且是她一直遲到。老闆跟我朋友對話完後馬上打電話給我,態度完全跟昨天不一樣,突然說,我覺得早班你可能不適合,可能要上中班或晚班之類的,我也不希望大家鬧的不好,像現在我們不是還能好好講話嗎? 我就問老闆,昨天你不是把我開除了現在你打來跟我說可能什麼班可以上,我不懂你的意思。 老闆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遲到這件事,老闆從未說,你不能在遲到,如果再遲到就會有什麼懲罰之類的,因為他們很少來店裡所以很少會看到,他頂多就是說你最近常遲到喔,然後發薪時就全勤被扣錢,最近一次他跟我說是六月份時,他說你沒什麼大問題,就只有遲到問題,我就點頭回他,恩!
9/3他打來後,最後我還是發LINE跟他說,再麻煩資遣費連同薪水還有非自願離職證明一起給我。他回我要我隔天到店裡等他,我告知他說因為我要找工作也要面試可能沒辦法,那薪水放在店裡我有空會過去拿。可是他卻說 要我當面點交,我還是婉拒他了 。而他卻說因為我遲到的問題,還有我未告知私自動用店裡公款(就是我認賠一萬元的事,我於9/4晚上拿錢去補了),雖然你今天把1萬元清掉了,本著你的情況不同無法照你所講的還是要當面確認。我還是婉拒他還是希望6號發薪日時能得到他正面回應,也說 私自動用公款這句己經是對我個人名譽中傷。
而我被開除隔天老闆有打來突然改變態度跟我說班別的事,他後面卻回說對不適任一事已有跟我提出善意與其他轉任其他職務,但我也跟他說在9/2己確實開除我,此事是我無法違反的也是事實,但之後是否要再接受你的顧用這就是我可以決定的事,沒有什麼善意惡意問題,也請他能盡到雇主的責任,希望9/6還是拿到我應得的部份,也不需要浪費彼此寶貴時間做沒實質意義的"當面點清",一切依法行事。
9/5我收到他的LINE說,薪資部份準備好了,另外想為這些天的紛擾跟我說抱歉,希望我回去上班,另外為了補償我 決定發一筆慰問金給我,讓我休息到月中再回去上班。我回應他,婉拒他的好意,也謝謝他告知薪資部份處理好,其餘資遣費用跟非自願離職證明等資方義務項目也希望他備妥,除了上述項目外,我不需要任何其他慰問金部份,只拿我應該拿的部份。他還是繼續說要我回去工作,還說 如果你真的決定不回來,發自內心覺得這工作不是你想繼續做的再回覆他。
今天淩晨時我還是婉拒他 ,結果他卻回應我,你不用從一開始就緊咬"開除"這個字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也儘量為錯誤言行向你道歉,並開出對你最好的請求,我卻不給他們機會,然後就提幾年前我在平鎮店時出的錯,(平鎮店的事 是當天晚上有位客人來玩賓果大小,一次都金額很大在下注,那前面也都有給錢,到中間她說先下注不然時間來不及等等一起跟我算,我想說有業績我薪水就會比較多,於是先幫她下,因為機台額度不夠我請老闆轉,他們可能覺得怪怪的,就跑來店裡,結果要求那位阿姨付錢,阿姨說要去領錢 老闆跟她去,結果走回來說阿姨根本沒錢,當下我也傻了 哭著對阿姨說 你怎麼可以騙我我還相信你,然後他們就請阿姨簽本票,叫我也要簽,說因為是你讓阿姨下注的,過幾個月後要把我調到別家店,我說可以不要嗎?他們說不行,我說那我離職好了,他們就回我 那你先把欠的錢還清要走在走.... ,我只好接受調店,之後有一次,他們的另一個合夥人告知我說,阿姨目前還欠多少錢,因為是你讓她下注的,那下個月開始每個月從薪水扣一萬元還,不然就是你拿錢出來把阿姨欠的還清,還完之後,就是阿姨欠你錢,不是欠公司錢,你自己再去跟她追討,當下我覺得很不合理,老闆也講明說,這件事就算你去告你也不會贏,我沒那麼多錢還也不想麻煩家人,所以只好答應他們。)現在這老闆就說這件事我犯大錯他們也是對我有情有意讓我分期付款還清,經常遲到也給我機會,說我現在態度如此強硬,不給他們機會。
想請問:
1.這樣的情況我如果去告的話,拿的到嗎? 9/6今天是發薪日但他卻未給我薪資上的回應,與他LINE的對話我也有保存。過幾天如果還未發薪給我的話,除了資遣費外還能另外要求什麼嗎?
2.說我私自動用店內公款這個,我沒從店裡拿錢反而還要認賠一萬元,店內都有監視器,卻說我私自動用店裡公款,未告知他而是告知晚班人員,是因為每天與我交接班的是晚班的人,而我也沒想到要告知,這個部份我可以用什麼告他嗎?
3.文內平鎮店發生的這件事,老闆要求每月扣除員工薪水一萬還款,要求員工之後的欠款自行與客人追討,薪資明細上有扣款這個明細,這個是合理的嗎? 是否可以提告?
4.其他員工,在LINE的群組裡,公開跟大家說我私挪零用金,這個讓我覺得顏面受損,也有圖檔證明他說的這句話,可否對他提告呢?
5.我們薪水都是用現金給我們,老闆開了好幾家彩券行都是跟他人租牌,員工有二十幾位,這樣是否有逃露稅的嫌疑?

你好,
我被一個美容會館推銷他們的課程,
然後簽下分期付款,
收到付款單的第一個月(七月)是對方幫我繳的,
八月時我告知他們想取消分期,
整個課程我做不到三分之一,
可是對方說因為繳費單已寄到而且已繳第一個月所以不能退,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我應該要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上訴之實益恐怕不大,而執行的部分,則待檢察官之執行通知書下來後,再去繳納罰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針對本件之判決,係屬合理量刑範圍,且酒測值非常明確,縱使上訴有非常大的機會被駁回。最後,可向執行之檢座聲請分期給付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律師您好:
本人今年20歲因想學習電腦而去找一間設計的補習班,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在那天下午4點去聽某某補習班的講說,了解課程,因為覺得有興趣就報名了!他要我簽訂的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乙份和104學訓用獎勵計畫 就業協助同意書乙份和104獎助金專案 所得人資料表乙份與遠信國際融資分期付款購物申請暨約定書乙份,共4份文件,並繳交學生證、健保卡、身分證影本,因為我只帶學生證與健保卡,所以只繳交這兩樣,之後他說遠信國際融資的人會打電話跟我詢問我是有有要辦分期,然後我離開後我覺得有點怕怕的,就打電話詢問,也詢問過165專線,他們說遠信是一間合法的討債公司,我聽了傻住,想趕緊取消註冊,就在離開那間補習班半小時後,打電話與該補習班之老師說我不想補了,想請他們退還我所簽的文件和我的證件影本,在通話完一個小時半後我即回去補習班領回我所有的文件與證件影本,我以為事情解決了!隔天早上約10:30左右我接到來自遠信國際融資的電話,確認我是否有要辦分期,我和他們說我在昨天已經取消任何的註冊和分期,它們了解後並把電話掛了!我覺得很奇怪,為啥我明明已經取消了,遠信國際融資卻知道我的電話與資料,當下掛完電話後我並立刻打去該間補習班詢問,他們是說,在我昨天第一次離開時,就將我所簽的文件與我的個人資料傳真給遠信國際融資。
我想問說,我這樣是否算是完成解除契約書的效用?我要怎麼能夠知道已經完全解除?還有他們把我的資料傳真給遠信,想必必定自己有留影本雖說我以把正本拿回,但是那些影本是否還具法律效用?他們是否會我把的資料給第三人或作不當利用,我跟怎麼解決?深怕遠信國際融資會暨什麼繳款書硬要我繳什麼費什麼費的?那我該如何處理?
題外:今天下午家中接到不明來電,那個男的聲稱是我的同事,他知道我的姓名,還問我家人說我哪時下班什麼的,還問我家人知不知道我的電話,已經幾年來我不曾接到有人打家裡電話找我,偏偏這個時機點,又聲稱是我同事(我已查證,我沒有一個同事打過我家裡),我在外不曾留過家裡電話,這個是怎麼回事?
我想說是否是遠信國際融資、或那間補習班用我的基本資料去查的?或者洩漏給他人知道,在這個時機點,就會讓人聯想整個事件都有關聯~
想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才好?
要去警局備案嗎?還是要去消保官那詢問並寫聲明書跟補習班聲明?
請告訴我~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程序,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的服務台直接詢問並撰寫書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