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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 101-11-17 18:00

大家好,因為我不是很懂法院規則
所以一直對這件事感到很疑惑

書記官的工作應該是:把法官和當事人所說的話打下來
他的職權有包含可以「發言」嗎

因為前幾天開庭時,法官問我這是屬於民法第幾條(超怪的問題)
當時我回答不出來,因為我不是唸法律的人(回答不出來也是正常的吧)

結果坐在下面那個書記官就一副高高在上非常跩的說:
(1)你如果不懂法條要不要下去一樓問清楚我們再開庭呀
(2)你要不要找個律師來幫你處理

我真是愣住了,後來我就直接問書記官說:
請問xxx書記官妳的職權有包含訊問當事人嗎?
她好像因為我的反問,她的臉色就很鐵青,但是還是很跩的臉
他是不是因為考上書記官是公務員,就覺得這個工作很安穩才這樣對我們當事人

真是氣人,我們出庭已經心理負擔很大了
這種書記官好像無關緊要的三姑六婆在看戲
看戲時還不忘酸你幾句

因為開庭當場都有錄音,所以可以證明我所言不假
我要怎麼提出扣留這個錄音證據
(怕被洗掉,因為這位法官非常情緒化,所以我已申請案件移送到另一法院審理)

由於法官和書記官當時的有許多發言都不太適切
我要怎麼提出他們的職務不適任呢,請教教我謝謝。

 

想請教若要投訴和扣留證據的話

是該去向哪個單位投訴呢
和一般提告一樣嗎
還是法院公務員有自己的懲戒單位呢

林智群 (klaw) 101-11-17 21:47

請向法院政風單位申訴

Mickey 101-11-15 11:10

我近日從一個工作離職,我要求拿回私人相關證件影本,但是對方卻不肯歸還,他說他有權利保留影本,但是我很擔心他拿去申報或是申請補助,因為我是做幼教相關機構,所以我才會想取回,但是對方堅持不給也不願意銷毀,而且他放話說"你是不是不想在這行工作了?",讓我感到很害怕很惶恐,對方真的有權保留我證件影印本嗎?這樣算不算觸犯呢?而且對方沒有幫我申保勞健保,工作時間超時未付加班費用,但是他都為了鑽法律漏洞不肯讓我們打出勤卡片,也不肯提供薪資條與出勤表單,但是我自己拍照上班時的照片,也有影印有我個人簽名的文件,這樣能成為證據嗎?我現在只希望能取回自己證件,也想舉方對方違法的行為,那我該怎麼做呢?請各位幫幫我...

 

DAVID 101-11-15 04:27

a-動產借名登記人(人頭)

b-股東(a為他ㄉ朋友)

100年間我買了一間動產當時我請b幫我找人頭登記.後來因為我跟b鬧翻了於是我發函給a請他將所有權過戶回來,但他卻說他是受b所託也簽了一章借名登記書給b,同時b也表示房子是他買的

於是我向a提出民事訴訟.請法院圖銷所有權反環登記.這停開下來 b不但無法證明他買的反而讓我可以對他提出刑事訴訟(偽證).且a當時就已表示他只是人頭而已.換言之這房子部是b的就是我ㄉ

證據會說話..但我想問律師如果我贏了這場訴訟.如果a提出上訴時.a是否有構成犯罪嫌疑或事實.

我ㄉ觀點是既然他都承認是人頭ㄌ.今天在上訴無非就是在幫b取的這間房子,

這樣b或a是否有共謀之嫌疑?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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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糖 101-11-14 19:06

事發經過是這樣得
當初我朋友(甲)因為跟他女朋友發生糾紛
所以動手打了他女朋友
那因為,我的個性屬於比較愛管閒事
所以當下我希望我朋友(甲)能出來講清楚
但是後來,我同學聽到這件事,就很生氣的打給我朋友(甲)
好像是有問候到他媽媽之類的話吧
我朋友(甲)就非常不高興,要求我同學出面道歉
當時並沒有告知地點,所以一下課,我就帶我同學
到了某一個公園,並告知我朋友,我們到了xx公園
後來,我朋友就說要改在土地公廟,就光地點,我們就討論了好幾次
再最後一通電話中,是我朋友(甲)女朋友接的,她在跟我講電話
我聽到我朋友(甲)在旁邊說,她要帶很多人跟西瓜刀,當下我就因為害怕
就告訴他女朋友說,要帶人是不是沒關係,之後因為我想說基於保護自己跟我同學之下,我也找了人,但是,我(並沒有在電話中告訴,我找來的人,有要動手)
之後,我找的人就問我,發生什麼事,我就告知他大概情形(如上)我就跟他說,對方好像有帶東西,有大概10幾個人(因為害怕所以找他們來,並且,從頭到尾
並沒有說要動手,出自於自我防衛)後來他們到場,就問我說人在哪裡,就看到他們手上帶著東西,當下我就告知他們,沒有要動手,先等對方動手,我們在動,我還有跟他們說,東西收起來,但他們不聽
誰知道,一到現場,他們就因為(甲)的態度不是很好,就開始動手打了甲

那是後我跟我同學,全部傻在現場,完全沒動手,只是傻在那邊,當下腦中全部空白,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也沒有阻止了,後來看到我朋友(甲)倒在地板上,他們才趕快跑,我當下看到我朋友頭破血流,我就嚇到了,因為我害怕那種場面,所以我也跟著跑了,但是在當下,我有想到要叫救護車,於是我就打了約3秒的救護車,並沒有救護人員接通,我就掛掉了,因為當下,我非常混亂,我只知道打人的,較我們趕快跑,所以我也跟著跑了
但事後我朋友(甲)他女朋友有打給我,並告知我我朋友(甲)被打到破頭,我另外一個朋友(乙),我們走的時候,他跟我們擦肩而過,因為看到他,所以我就放心離開了,結果我朋友(乙)打給甲的女朋友,告知她她男朋友的傷勢,她女朋友當下馬上打給我,並且一直詢問我,到底是怎樣,當下我就簡短說明一下,後來要求她女朋友馬上打給我朋友(乙)要他趕快叫救護車,後來我又有親自打給(乙)要求他馬上叫救護車,但誰知道(乙)說先不要,他怕事情鬧大,我就跟他說,不要管大不大了,先報警,結果,我朋友甲的姐姐打去,他就把我電話掛掉了!事發經過大致是這樣


我現在想詢問的是說:
第( 1 )動手的人是我找的,但是我是(出自於保護自己跟同學),因為當下有聽到,甲要帶人跟刀,所以我才找他們來,到現場我也有告知不要動手,誰知道,他們就太衝動手了,現在,我沒有證據說我有說(不要動手)這四個字,我要怎麼辦?
第( 2 )當時是以棍棒之類的攻擊頭部,但是兇器都帶走了,現場只留下了大鎖,大鎖是我的,但是後來我借給了我同學,在警訊筆錄他也有承認,原本是我的,但後來他跟我借,可是當時大鎖確定沒有碰到甲,但警方說大鎖上留有血跡,這要怎麼辦?

第( 3 )現在動手打人的反過來咬我,說是我跟我同學動手打人的,那我該怎麼辦?可是甲的筆錄上面,又有說(除了我),其他人都(有動手),那我到底要怎麼辦?我確實是沒動手!現在動手的3個反過來咬我們3個,所以我們3個跟動手的3個,筆錄都在互咬對方3個,警方現在認為是串共!

第( 4 )這件官司,我有沒有辦法申請法扶,要多少錢?

第( 5 )我一直要去關心甲,但他家人不願意讓我們靠近,那又要怎麼辦?

第( 6 )我同學也沒動手,當時他站在我旁邊,也是傻眼,他們也沒打電話報警,也是匆忙跟著離開現場,因為跟我一樣嚇到, 可是他們沒證據說他們沒動手,該怎麼辦?


目前能想到的只有這些,日後還有想到,會再補上,開庭時我要如何陳述?
甲的女朋友也願意出面幫我作證,為什麼我要找人,而不是一開始就找人,當時他在他男朋友身邊,但後來就先離開了,因為門禁關係!

 

 

jessieyih 101-11-14 00:01
律師您好: 我是幼兒園教師,因為我跟搭班老師教學理念不和,所以我們各自有擁護我們的家長,不過我們彼此並沒有當面撕破臉或表現出不合的情況,只是她們常常私下聚會檢討我的不是,而我會跟力挺我的一位家長在fb利用傳私訊的方式談論那位老師和挺他的家長的不當行為舉止,其中也包含對她們的不滿或批評的言論,然而也純屬個人聊天,我們並未把談話內容說給第三者知道。因為最近他們會在fb公開版面罵我和跟我聊天的家長,雖然她們沒有把我們的名字說出來,不過大家一看就知道是在說我們,我們直覺認為事有蹊蹺,於是被罵的家長很生氣,去找罵人的家長問清楚,其中一位家長承認,我才知道原來我搭班老師利用我在教室中曾經上過fb而忘了登出的頁面,偷偷進入我的私訊看我和朋友的對話,接著她故意把教室電腦設密碼,讓我無法進入,所以到底她們偷看我多少資料?偷看時間多久?是否將我的帳號密碼記住每天登入偷看我都不得而知,我也不知道她有沒有把我們的對話內容列印下來,雖然家長承認她們有偷看,不過我沒有實際上的證據可以證明。她們現在很擔心他們的行為會不會觸犯法律,所以有透過第三者希望跟我示好,不過我想讓她們知道她們的行為是犯法的,也希望他們以後不要再犯!我想知道也想讓她們知道,她們的行為觸犯了什麼法?需要負擔怎樣的法律責任?請問我該如何做?謝謝您!
可能涉及誹謗妨礙電腦使用罪 如果你覺得有影響你權益 你可以直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王同學 101-11-13 18:53

律師請問一下

如果我們之間是網路認識 我騙她拍攝不雅照給我看 對方未成年 

 

因為事情是半年前 對方有給警察「聊天記錄」 請問我可以跟警方要求看聊天紀錄嗎?

 

如果要找證據的話我要從哪一方面下手 是對話紀錄呢還是?? 

 

因為是半年前..所以沒有記得很詳細..

阿部 102-08-20 04:23
回覆 王同學 的發言內容:

律師請問一下

如果我們之間是網路認識 我騙她拍攝不雅照給我看 對方未成年&nb ... (恕刪)

_

這位朋友您好,我不是律師,不過我也有跟你相同經驗

兒少法是很重的罪,我想~你好好認錯跟問對方願不願意和解,對你比較好。

其實你跟我一樣一聽到消息都是走消極路線,想請律師阿~脫罪阿~甚至想逃到國外啊..

等等的這些我也都想過,但是不切實際,

希望你還是給自己沉澱一下,想想出庭的時候要怎麼解釋你的行為

既然你能在網路上說動人家,我想你也是有辦法在庭上說服檢察官跟對方家長的,

我當初就是自己寫一篇稿子在庭上與當事人面前唸出來,對方家長從原本起訴轉為和解

結果判緩刑2年。

我只是想告訴你,會不會被關都是自己能爭取來的。

祝你好運。

紫玥 101-11-10 09:47

我10/20剛滿15歲,我男友33歲。我和他在我"未滿14"時發生關西結果懷孕,原本我和男方都想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爸說:如果你拿掉我就幫他講好話,如果你不拿我就不講好話也不說壞話。誰知道拿掉之後他還是繼續告他..之後我因為很生氣所以又跟男方跑了,跑了2個多月,結果不小心被抓回去,還又被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已滿14),但他們沒有證據,而且我男友剛好腳斷掉,要怎麼做阿...我是不小心被警察騙的..警察跟我說:你們真的沒有嗎?假如你說謊我們就請檢察官羈押他。我還是堅持說:沒有。但他又說:你男友已經承認,你確定你還不說有嗎?我在想怎麼可能?我跟他又沒發生關西我男友幹麻說有?假如我一直堅持說沒有我會不會就此看不到他的人..我一時慌亂,作筆錄時我都隨便慌亂承認..我是真的很怕阿..而且我男友又被多告一條略誘..三條= =請問略誘公訴嗎?如果不是只要我爸撤告就沒事了對吧?我14號跟28號要開庭,我男友現在被羈押,可以見面跟通信當時檢察官說要5萬元交保..但現在去交保也來不及..請問他可以申請具保嗎?現在都還是偵查中..要等判決下來才可交保嗎?第一條妨害好像已經到法官那邊了,但還沒判決,假如現在請我爸寫和解書他是否有機會緩刑?我之前再開第二條妨害性自主時有寫一封信給檢察官..內容都是我跟他那兩個月的經過,還有我沒跟他發生關西,跟我對不起我爸也對不起男友..不知道這是否對我男友有利或有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第二條我跟他在檢察官面前都堅持說沒有,當初是被騙去的,而且檢察官很兇..他還說要告我誣告..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我男友..我很對不起他..是我讓他一錯在錯..我也對不起我爸..讓他一再傷心難過..我男有不算初犯也不算累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嚼檳榔也不吸毒,我跟他認識有一年多了,我很了解他..而且都是我在欺負他..我以前只要心情不好或者身體不舒服我還會拿美工刀砍他,不然就踹他受傷的腳..曾經還拿手機把他的頭砸到流血..對不起..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男友,我現在很慌亂,星期一也才剛辦完復學..第二條妨害假如我跟他一直堅稱沒有是否算無罪?畢竟他們也沒給我驗傷..沒有證據..檢察官說要告我誣告,我該如何回答..?求求你們為我解答

wang 101-11-09 11:33
律師您好~我有跟朋友要買一輛中古汽車,價錢談好了金錢也分3次匯到他本人戶頭,(有匯款水單為證),但錢匯完了過沒幾天他後悔說不賣了,因此我要求他退回我的匯款,事後他就拿了2張客票(他有背書),因2張票金錢不足我匯出的數目,他有再開一張本票給我補齊,但2張票到期日都因(拒絕往來)跳票了,而後他就避不見面。。。。 1.我有他的證件(當初要辦過戶用的) 2.他這樣有算詐欺嗎 3.因為他不是中古車商,所以我們沒有買賣合約,這樣可以告嗎 4.證據只有我的匯款單跟她背書的(芭樂票) 謝謝你麻煩起你指導
如果這種情形 還是建議直接提告詐欺罪 縱使之前訂約不是詐欺 至少後面是出於詐欺犯意而開立空頭票
DJ杰 101-11-09 10:31
律師:你好 請問某公關公司告我毀壞信譽,提告毀謗。 但我這邊已足以確足的證據表示,我所說的是事實,我這樣要怎麼辦好呢
已經提告 你還是必須出庭應訊 如果認為自己陳述都是事實 需要準備相關證據資料提供調查
DAVID 101-11-08 12:05

請問律師:

員警製作筆錄一般是不是要全程錄音.如果市證人的身分作筆錄帶證事實.證人需要再提供證據嗎?

如果因為證人第一次作筆錄所以不了解正常筆錄製作過程.但卻在事後發現.這位員警所做的筆錄完全跟他的意思相反(證人為原告所提出.帶證原告相關事實.但出來的筆錄卻是對被告完全有利.如果證人所言是事實那這位員警顯然袒護被告這一方.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怎ㄇ作?

1. 證人只是依照親身經歷陳述相關內容 自可能有利告訴人也可能有利被告 2.如果怕因為這證人陳述對自己不利 就再找其他證人或證物來補強

茹茹 101-11-08 10:27

您好!

      請問我在公司上班今年年初有位同事,一直跟其他同事說我跟公司的某某某一直都有染有一腿的很骯髒,但她苦無證據至今一直也不敢當面跟我說或問我,仍卻還又是一直繼續講給別人聽,或是跟其他同事形容跟敘述這些事情,我深覺被毀謗還有妨礙名譽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呢?謝謝您~

如果名譽受侵害 刑事上可考慮提出公然污辱或是誹謗告訴 民事提出侵權行為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wang 101-11-08 07:29
律師您好~我有跟朋友要買一輛中古汽車,價錢談好了金錢也分3次匯到他本人戶頭,(有匯款水單為證),但錢匯完了過沒幾天他後悔說不賣了,因此我要求他退回我的匯款,事後他就拿了2張客票(他有背書),因2張票金錢不足我匯出的數目,他有再開一張本票給我補齊,但2張票到期日都因(拒絕往來)跳票了,而後他就避不見面。。。。 1.我有他的證件(當初要辦過戶用的) 2.他這樣有算詐欺嗎 3.因為他不是中古車商,所以我們沒有買賣合約,這樣可以告嗎 4.證據只有我的匯款單跟她背書的(芭樂票) 謝謝你麻煩起你指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對方給票時,即知該票會跳票,則對方即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二.您們的買賣仍屬有效,既然對方違約在先,則您可以向對方請求返還價金. 三.而本票部分,若已到期,也可以先做本票裁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Tasha 101-11-06 02:39

之前我的手機竊案,被告已被判刑確定,
被告也沒有要上訴的意思,
而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過程繁複,
將轉移民事庭判定……
前幾天我收到民事調解物品損失的信,
去的當天竊賊本人沒來,委託她爸爸來~
她爸就表示她女兒被我設圈套設計,
說我找人做偽證,他沒有要上訴,因為全都被我收買了!
他們一點機會也沒有!
我們問他,我們一個月薪水才多少,
要花多少才買得通法官?
他又當調解員的面前罵我,人長的醜,心那麼壞那麼毒,
罵我會有報應……罵了n遍,
我很生氣的告訴他,我有錄音,我要告你,
他就說我不是很會告嗎?去告啊!
然後又說要找人讓我們全家都有事!
我就說你這是恐嚇喔!
他又說恐嚇妳就去告啊!我不差這一條!
這些從話從頭到尾我都有錄音證據..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忙解答~他總共犯了哪些罪,我可以告他些什麼?

再給我一些建議跟做法~感恩喔!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Tasha 101-11-06 17:2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沒錯…我也得很浪費資源,更浪費我的時間,

但如果這世界沒有壞人,世界和平不更好?也不需要法官跟律師了!

但事情就已經危害到我們的身家安全了!

這還不嚴重?

假如換成律師你被當眾侮辱威脅到全家也不會提告嗎?

我不相信~

對方如果願意道歉~誰想一直跑法院?

對方應是要來狠的~難到要任人宰割嗎?

 

 

 

Tasha 101-11-06 17: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這麼嚴重嗎 台灣司法資源都是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

雖然張律師的回覆對我並沒有認何幫助~

但還是謝謝你的解答!

小豬 101-11-06 01:57

因為對方逆向行駛造成車禍{機車對撞},對方已經死亡,對方差不多60~70歲

另一方無照駕駛16歲且重度昏迷無意識,昏迷指數5,隨時有生命危險

警方要求我們提出直行行駛的證據,這樣對我們才有利

對方當天並無找我們談論事情,反而隔天說要求我們要賠償問題

總不能因為車禍造成死亡就要我們擔起全責?那責任歸屬呢?真的不懂

還有賠償問題是哪一方可以要求?雖然對方已死亡,不過我們這一方傷的也很嚴重

目前都靠呼吸器維持生命在重症加護病房跟死神搏鬥,麻煩您幫幫我

出事到現在已經3天了,除了警察筆錄外,我們都忙於病情還未抽空探視死者

因為我們真的不知道這些刑事民事責任歸屬,請您告知我們下一步怎麼處理

這是急件.......麻煩您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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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101-11-05 10:33


再一個多月前我家樓上搬來了一戶外國人家,他們有三個小孩,最大頂多8,9歲,最小3,4歲。他們晚上基本上是不會有甚麼聲音,但它們平常6點就起床,假日也七點半就起床,然後就開始吵鬧一整天,我沒有誇張,除非他們出門了,不然就真的一整天在你頭上一直踩一直踩的感覺!我現在都不用鬧鐘,因為都會被他們驚醒,然後就再也無法睡了,反正他們會吵到讓你不能睡。他們剛來時我有上去和他們說過並要了他們的電話,想說小孩子麻,吵了我再打電話和他們說一聲。我打過兩通,打之前我都會去查正確且有禮貌的英文,第一通他們就敷衍然後掛完電話繼續吵,第二通我特地去問英文很好的人並表示我要委婉有禮貌的說法,所以我確定我一定很有禮貌,但她老婆卻態度很不好的表示她的的小孩要吵她也沒辦法。由於我們家事一層一戶又沒有雙拼的格局,所以我很確定吵得就是他們!我真的無助到一個幾點,每天聽著他們蹦來蹦去我都快要崩潰了!又怕太長打給他們會激怒她們報復而變本加厲!

我想請問我該再打給他們嗎?還是直接打給他們房東?我想告他們,但他們是外國人,台灣的法律對他們有效嗎?她老公是國外公司外派來的,所有的費用都是公司付包括小孩學費,好像很厲害的樣子…還是我可以告房東?我恨房東沒有挑選房客害死我們,反正她不痛不癢的。我又該如何蒐證呢?需要蒐證多久呢?如果告上法庭要花多久時間呢?今天我用iphone錄到了他們完鬧的聲音,請問這個可以當作證據嗎?麻煩大家幫幫我!

1.對象還是目前使用該房屋的人 2.可以考慮噪音防制法向有關單位申訴 3.如果程度嚴重時 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排除侵害行為以及賠償相關損害 4.另外先向管委會及屋主反應是否可以改善

GRAY 101-11-04 17:56
律師大人: 今年五月間,我透過仲介應召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在七月時被以證人身分招警方約談,警察說他們有電話譯文指證我有應召一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該名女子好像是84年8月生的約16歲,我非常的驚訝,但是我在電話錄音及譯文中有先詢問仲介該名女子幾歲,仲介騙說18歲(譯文中有記載到),當下我只好承認有做性交易,但筆錄我有告知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偵訊完就轉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訊,在庭上我一樣承認有從事性交易,但確實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因為我嚇傻忘記跟檢察官說我有問該名女子幾歲,她回我18歲這段事實,但這場偵查庭好像不是要定我罪,我也好像不是主角,好像要證明這個應召集團有從事性交易的樣子,檢察官也沒有再多做任何動作就飭回。現在我又接到刑事傳票,案由 兒少法,但是檢察官換人了,我也變成被告,想問的是: 1. 這會是同一個案子嗎 2. 我沒有前科,正當職業,我想在庭上認錯懇求檢察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是要主張不知情非故意(電話譯文對我有利)?或認錯求緩起訴?可能的判決? 4. 老實說我不只應招一次,但警察只找到一次應召的證據叫我承認,也沒有我去應召別的女的證據,再次開庭有沒有可能會再爆出別的證據叫我承認呢?兒少法會用一件一罪嗎?還是統歸一罰呢? 拜託律師解答,感謝感謝再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這應該已經是另案偵辦. 二.若您主張不知情的前提下,則應為無罪答辯,認罪是以您認定有罪為前提,您需衡量一下,若被緩起訴或起訴,即有可能會留下不良之前科. 三.目前就視檢察官手上有多少證據,兒少法也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而偵查時是不公開,所以若您未委任律師,則需注意檢察官所說的每句話.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路 101-11-04 16:02
如題。。。
車禍,但雙方沒碰撞也無人受傷。
對方車輛損壞,向我求償36萬。
已上司法程序簡易庭
對方死咬我是突然衝出的車輛,但沒證據
我是前方車輛(摩托車)要右轉,但是是從快車道右轉。(有打方向燈及看後方
對方事後方車輛(小型車),下坡撞上圍牆。
事發當天是我報警處理,因為受到驚嚇,所以當天警方問的問題都說是、好。
現在上簡易庭因為有對照筆錄,加上警察鑑定我是右轉不當。(對方則是車速過快)所以法官覺得我有責任
我想請問一下:Q1這樣我一定要賠對方嗎?大概要賠多少呢?
Q2:對方也沒拿出修理的收據,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修!?當初也只有拿估價單出來,這樣也能叫我理賠嗎??
Q3:事發當天警方只有畫他的車,只在旁邊寫說(因閃乙方車輛撞上圍牆)這樣就算證據嗎!?(因為是去年3月的事了,有一點時間,雙方都沒有證據
Q4:法官建議我送去交通大隊做鑑定,但需要3000元,可做為證據。請問真的有這個需要嗎?
小紗 101-11-04 13:29

我在網路上被騷擾兩年多了一次未查到在今年4月查到IP也到警察局做了筆錄10月開了監察庭11月分檢察官問我要和解嗎?我說不要後來檢察官說要送調解我也說不要因為我是告訴他檢察官就說那會繼續調查但是他說我證據不足都已經查到兩個IP了對方也承認登入為什麼證據不足?第三次是我問她它城又承認登入我的帳號但是他否認他未竄改我的資料我也請問我已經開了兩次監察庭了第二次檢察官要我們調解我不要他說叫我在提供證據如果我沒提供那最後這個案子會因證據不足而失敗嗎?我目前提供的是警方查到的IP和網路妨害名譽的字眼和照片及張入我臉書竄改資料這些還不夠嗎?

准鳴 103-05-20 20:54

1.個人受害經驗,跟樓上的開版者遭遇同樣問題,如果你有保持當初的紀錄,其實就夠了,檢察官會根據你的證據判定對方要不要起訴。

2.記錄記得要多存幾份,我遭遇到的甚至還有惡意破壞證據的。

tim 101-11-04 10:18
各位律師好我想問的是之前,我透過我哥介紹一個女生,經過電話交友認識,但是在沒多久陸續向我借錢,起先是說欠朋友一萬元,請我幫他還,再來是他爸因賭博欠款12萬,而我陸續給他,但是他答應還錢可確沒有還,而且還失聯,我打給他姊,他姊說要還結果也沒還,那我是否可以告她詐欺,因為我之前是有再寄錢給他,地址我有,還有跑去玉山銀行匯錢給他,但會的帳號不是他的,而是一個男生,那我是否可以連同那個男生一起告她詐欺,匯款單我有留下來,這樣的證據不知道夠不夠,也想問一下我是否可以拿回我借他的錢,請律師幫我解答,因為事業剛起步,我不想進出法院,我想先知道所有細節再來告他,還有我有他的電話,是否可以找到他人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11-05 19:19
您好,大致回覆如下: 據您所述的狀況比較接近一般債權債務關係,要告詐欺恐怕會有難度。 另如要以電話號碼找到對方,應該是透過徵信社才有辦法。
GRAY 101-11-04 09:26
律師大人: 今年五月間,我透過仲介應召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在七月時被以證人身分招警方約談,警察說他們有電話譯文指證我有應召一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該名女子好像是84年8月生的約16歲,我非常的驚訝,但是我在電話錄音及譯文中有先詢問仲介該名女子幾歲,仲介騙說18歲(譯文中有記載到),當下我只好承認有做性交易,但筆錄我有告知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偵訊完就轉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訊,在庭上我一樣承認有從事性交易,但確實不知道該名女子未滿18歲,因為我嚇傻忘記跟檢察官說我有問該名女子幾歲,她回我18歲這段事實,但這場偵查庭好像不是要定我罪,我也好像不是主角,好像要證明這個應召集團有從事性交易的樣子,檢察官也沒有再多做任何動作就飭回。現在我又接到刑事傳票,案由 兒少法,但是檢察官換人了,我也變成被告,想問的是: 1. 這會是同一個案子嗎 2. 我沒有前科,正當職業,我想在庭上認錯懇求檢察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是要主張不知情非故意(電話譯文對我有利)?或認錯求緩起訴?可能的判決? 4. 老實說我不只應招一次,但警察只找到一次應召的證據叫我承認,也沒有我去應召別的女的證據,再次開庭有沒有可能會再爆出別的證據叫我承認呢?兒少法會用一件一罪嗎?還是統歸一罰呢? 拜託律師解答,感謝感謝再感謝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1-06 12:05
基本上一次性交易行為算一個行為,如果有違法就算一罪。 後面兒少法跟前面的案子確實是不同案子。 前案可能是媒介性交罪是要抓應召站集團,你只是當證人。 沒前科,有悔意當然會減刑,但前提都是你承認你故意跟未滿16歲的人性交易,基本上處罰會比較重,起訴的話一定會判到被關,除非跟檢察官求情看看,能否給你緩起訴,那是最好的結果。
brock 101-11-03 11:16

事情是這樣的
兩週前小弟的爸爸與人有行車糾紛,數日後
我叫我弟去派出所向承辦員警,請他去幫我們調店家的監視錄影帶,拍看看有無錄到事發經過!!
但重點是:員警當下跟我弟這樣說"人又沒有怎樣,錢賠賠就好,幹麻這麼麻煩"後面
弟弟又問他說什麼時候可以知道消息他回答:"你現在是在叫我做事嗎"
後來我去投訴這位員警,並且跟投訴人員說了上面的事情
現在我接到他打來的電話,他說:他沒有說過這些話,說我們若拿不出證據,要告我公然侮辱還有毀謗!!(聽起來是嚇唬人的)
我想問的是:
1.當下我弟並沒有錄影音存證,這樣沒證據他真的可以告我嗎??

2.又或者任何一條可以告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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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ck 101-11-04 23:09

 感謝!謝律師的答覆!!

 那是否有汙衊或其他罪項可以提告??

因為申訴管道就是申訴用的!如果沒證據就可以告你,這樣不就申訴沒意義了!而且也不見得有用!

喬伊 101-11-01 16:59
我大哥從婚後將錢全交由大嫂管理,前年發現存款近千萬不知去向,大嫂交代不清,沒多久又發現大嫂外遇,大嫂允諾與對方斷絕來往,大哥想讓小孩保有完整的家選擇原諒,3個月前發現大嫂又和他用FB聯繫,整日沈迷於愛情公寓,目前並無通姦證據,大哥憤而想離婚,但大嫂威脅要分財產一半,該如何脫產?可以先把財產轉移未成年子女名下嗎?設定抵押給我?或有何方法不用把全部和大嫂均分?大哥名下財產有2筆土地一筆是父親贈與,一筆是3人合購投資,另與人合股開公司有3分之一股權,及預留在公司周轉金約300,車子等等 拜託張律師替小妹解惑感激不盡
離婚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 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但只針對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 所以你還是拿先將相關資料請教專業人士 看大概那些財產必須列入分配 再決定要如何處理
江小黃 101-10-31 23:07
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要問一下關於詐欺案.. 就是 那時候朋友叫我幫她租車 然後說會幫我們付租車錢 說要去墾丁玩 因為我跟那個朋友很好 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直接幫她租車 但是租車名子是我女朋友的 結果前一陣子 我們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要製作筆錄 我們問一下為什麼 他就說是我們承租的車子被拿去做詐騙集團 之後筆錄做完了 過了一段時間 現在居然要去開偵查庭 且偵查不公開 那時候我做筆錄他上面說被騙的數目是99萬 那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們不知道她去做這件案子 那我們是否還要賠錢還要加上牢獄之災 是否還要提出有利證據 跟不在場證明呢 麻煩律師了... 因為11月就要開偵查庭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該是被認為有幫助詐欺,但若您們真的不知情,則答辯方向即應朝無罪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小黃 101-10-31 23:07
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要問一下關於詐欺案.. 就是 那時候朋友叫我幫她租車 然後說會幫我們付租車錢 說要去墾丁玩 因為我跟那個朋友很好 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直接幫她租車 但是租車名子是我女朋友的 結果前一陣子 我們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要製作筆錄 我們問一下為什麼 他就說是我們承租的車子被拿去做詐騙集團 之後筆錄做完了 過了一段時間 現在居然要去開偵查庭 且偵查不公開 那時候我做筆錄他上面說被騙的數目是99萬 那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們不知道她去做這件案子 那我們是否還要賠錢還要加上牢獄之災 是否還要提出有利證據 跟不在場證明呢 麻煩律師了... 因為11月就要開偵查庭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該是被認為有幫助詐欺,但若您們真的不知情,則答辯方向即應朝無罪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熊推推 101-10-31 08:30

我想要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是宜蘭人

因為長期住在台北讀書工作

把部分存摺等資料放在宜蘭老家

但是被家人拿去借給朋友

結果變成了人頭帳戶,被凍結是當然的

現在還要被起訴詐欺

我日前有爬了一些文

發現這種狀況下要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好像極難

而且各種案件對本人是否知情,也有些許關係

如果是被年齡還不是很大的弟弟拿去借給朋友,也不知道是甚麼原因

那這樣算甚麼呢?

並且有很多人提到是否去報案,掛失

想當然爾,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就也沒有當時報案

如果要有最有利的證據就是逮到詐騙的人

但是這些資料是由不知道第幾手過程送出去的...

我看要找到可能也是難上加難

其實也不難理解法官為了防止放走真正的詐騙集團

而幾乎不管是不是受害人,都覺得對方是說謊

但這真的很無辜阿...又不是去賣帳戶

私人的東西 放在自家裡都不安全...難道要買個銀行專櫃鎖起來嗎..

原本想說 如果是提供不再場證明??

就是案件發生時的地點與時間,本人都不在當地? 這樣會有幫助嗎?

但是這好像不足以證明不是販賣帳戶給別人使用

我記得銀行ATM不是都會有攝影機嗎?

有沒有辦法跟銀行取得,從當時綠影的資料,追查車手?

對於收集證據來講,有甚麼立場可以抓住的嗎?

我朋友才21歲...還在唸書 工作...

莫名其妙的就被起訴...要說自己沒有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

誰會想的到被自己的家人糊里糊塗的拿出去借朋友

現在一個人在台北生活,因為變成警示戶,也沒有辦法找工作

還要唸書.....他已經有點絕望了....懇請各位幫幫忙了!

mosquito 101-10-30 20:21
律師,您好: 很感謝您的抽空回覆,因為我已離職,要蒐證確實有難度, 目前仍在職的員工,怕她們會因為要保住工作而不願作證, 如果公司要告我,是否也該有據實的證據?!是否也需要一一舉證?! 證明那些疏失是由我造成,不是因為公司本身制度有問題?! 我明明就是按照正常程序離職,公司卻不願開立離職證明給我, 公司是擺明了不想承認我有按照程序離職嗎?!這樣是否已違反勞基法? 如果一個公司可以這樣隨便任意要求正常離職員工賠償不實的業務疏失, 那我們這些小勞工的權益到底何在...
陳振榮 () 101-10-30 21:28
公司如要提告 自然須負舉證責任 包括責任之構成 損失之金額等等 不過依你所述 公司會單純因為退貨而遭到損害 我持很大的疑問 不管如何 你應該先做的就是放寬心 對方都還沒告 我們怎能先心慌 至於你所說的公司有無違法 你可以去看勞基法19條及79條 你並非完全處於被打的狀態
mosquito 101-10-30 17:09
律師您好: 有個勞資相關問題想要請教,不好意思,有點冗長: 我在某間公司任職一年多,擔任業務助理一職,於今年9月4日提出離職,生效日為9月30日, 公司主管也簽名批准,並於9月30日之前交接完成,一切按照公司正常程序離職,在9/4~9/30之間, 公司也並無提出任何業務過失的問題,因此我並沒有留下離職單副本便安心離職, 豈知竟於10月3日接到公司會計電話告知: 有一批貨物公司主管說我擅自退貨退款給客戶,要我負責處理,否則薪資會被扣壓, 當下我便已跟那位會計說明事情的原由,並說明當初是主管與客戶通過電話, 並下達指令給我,我是按照主管指示讓客人辦退,且其餘仍在職同事也有聽到,並非我擅自作主。 但是在發薪日(10/11)之前我仍然有與這位客戶連絡,盡到應有責任, 只是客戶也表明會主動致電公司,會自行與主管討論,更何況我已離職, 也無權處理公司的公務,在這之中只要與客戶通完電話,我也都有致電給公司會計說明現況, 但到了發薪日,我並未領到9月份薪資,致電給公司,公司要求我到公司對質,但我並無疏失, 我認為到公司對質無憑無據,沒有保障,因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定在10月30日, 公司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就在10/24將9月份薪資全額匯給我並電話通知我,請我去撤銷調解, 因為對公司的信任,我在第二天也就去撤銷調解,本以為此事就這樣結束, 沒想到公司竟然發存證信函給我,指稱我在任職期間因多項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要我賠償,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在我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之間,公司從未因業務上的疏失對我提問, 卻在我離職之後因此扣壓我薪水,爾後因不想調解發放薪水卻又寄存證信函, 針對退貨一事,我也只是依照主管指示執行,難道主管一句沒這樣講,就要員工承擔責任嗎?! 再者其餘多項業務疏失,也只是口說無憑,並非事實,客戶沒成交應該也不是業務助理的責任, 做生意哪有百分之百,主管放著業務不管,有過失時便要下屬承擔,實在不合理, 可是因為公司的作業流程向來都只有主管口頭下達指令,所以並無書面證據, 也怕其餘同事為了保住工作而不願出面幫我做證, 而我因為是有依正常程序離職,理應可請公司開離職證明給我, 離職後多次向公司索取,公司卻遲遲不願開立證明給我,顯然心虛。 勞工只是想爭取自己的權益,爭取每一分辛苦錢,公司百般刁難,已造成心理上極大的困擾,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做下一步?是否需要回覆?如要回又該怎麼回? 如果不回覆,將來公司走法律途徑,我是否會因此要賠償公司損失? 因為此問題已造成我心裡不安,煩請律師幫幫忙,保障我們這些小員工的權益,萬分感謝!!!
陳振榮 () 101-10-30 19:59
本件將來若涉訟之爭點在於你任職期間是否因業務疏失而造成公司損失 在沒看到公司所寄存證信函之前題下(我不知你公司到底追究你哪ㄧ個行為的責任 又到底要負責賠償多少)來判斷 公司之主張不必然有理由 依你所說你是依據主管指示 故不應由你負疏失責任 但是這是個羅生門 各說各話 所以你目前應該做的是留下證據 針對公司主張的問題進行蒐證 相關的人事物都可以錄音或錄影 以作為將來有訴訟時可提出 當然 針對公司的存證信函我建議還是回覆 但是用語要小心
mosquito 101-10-30 20:11
回覆 的發言內容:
本件將來若涉訟之爭點在於你任職期間是否因業務疏失而造成公司損失 在沒看到公司所寄存證信函之前題下 ... (恕刪)

律師,您好:
很感謝您的抽空回覆,因為我已離職,要蒐證確實有難度,
目前仍在職的員工,怕她們會因為要保住工作而不願作證,
如果公司要告我,是否也該有據實的證據?!是否也需要一一舉證?!
證明那些疏失是由我造成,不是因為公司本身制度有問題?!
我明明就是按照正常程序離職,公司卻不願開立離職證明給我,
公司是擺明了不想承認我有按照程序離職嗎?!這樣是否已違反勞基法?
如果一個公司可以這樣隨便任意要求正常離職員工賠償不實的業務疏失,
那我們這些小勞工的權益到底何在...

mosquito 101-10-30 13:52

各位律師您好:
有個勞資相關問題想要請教,不好意思,有點冗長:
我在某間公司任職一年多,擔任業務助理一職,於今年9月4日提出離職,生效日為9月30日,
公司主管也簽名批准,並於9月30日之前交接完成,一切按照公司正常程序離職,在9/4~9/30之間,
公司也並無提出任何業務過失的問題,因此我並沒有留下離職單副本便安心離職,
豈知竟於10月3日接到公司會計電話告知:
有一批貨物公司主管說我擅自退貨退款給客戶,要我負責處理,否則薪資會被扣壓,
當下我便已跟那位會計說明事情的原由,並說明當初是主管與客戶通過電話,
並下達指令給我,我是按照主管指示讓客人辦退,且其餘仍在職同事也有聽到,並非我擅自作主。
但是在發薪日(10/11)之前我仍然有與這位客戶連絡,盡到應有責任,
只是客戶也表明會主動致電公司,會自行與主管討論,更何況我已離職
也無權處理公司的公務,在這之中只要與客戶通完電話,我也都有致電給公司會計說明現況,
但到了發薪日,我並未領到9月份薪資,致電給公司,公司要求我到公司對質,但我並無疏失
我認為到公司對質無憑無據,沒有保障,因此向勞工局申請調解調解日期定在10月30日,
公司接到勞工局的電話,就在10/24將9月份薪資全額匯給我並電話通知我,請我去撤銷調解
因為對公司的信任,我在第二天也就去撤銷調解,本以為此事就這樣結束,
沒想到公司竟然發存證信函給我,指稱我在任職期間因多項業務疏失造成公司損失,要我賠償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在我提出離職到正式離職之間,公司從未因業務上的疏失對我提問,
卻在我離職之後因此扣壓我薪水,爾後因不想調解發放薪水卻又寄存證信函
針對退貨一事,我也只是依照主管指示執行,難道主管一句沒這樣講,就要員工承擔責任嗎?!
再者其餘多項業務疏失,也只是口說無憑,並非事實,客戶沒成交應該也不是業務助理的責任
做生意哪有百分之百,主管放著業務不管,有過失時便要下屬承擔,實在不合理,
可是因為公司的作業流程向來都只有主管口頭下達指令,所以並無書面證據
也怕其餘同事為了保住工作而不願出面幫我做證,
而我因為是有依正常程序離職,理應可請公司開離職證明給我,
離職後多次向公司索取,公司卻遲遲不願開立證明給我,顯然心虛。
勞工只是想爭取自己的權益,爭取每一分辛苦錢,公司百般刁難,已造成心理上極大的困擾,
想請教各位律師,我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做下一步?是否需要回覆?如要回又該怎麼回?
如果不回覆,將來公司走法律途徑,我是否會因此要賠償公司損失?
煩請律師幫幫忙,保障我們這些小員工的權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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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quito 101-10-30 17:03

麻煩律師能抽空幫我回答,
因為此問題已造成我心裡的不安,很困擾,
煩請律師幫幫我,謝謝~

sophia 101-10-27 22:35
律師 您好: 請問,父親多年前外遇還有了小孩,但母親那時錯失機會提告,我知道在法律上無法再針對此次外遇裁判離婚, 目前父親二度外遇,外遇對象知道但無證據,父親每天都與這二個外遇對象見面,讓母親受著極大的精神傷害, 請問若母親有意提出離婚,能否拿到父親的一半財產?(母親家管)又或者將會如何分配財產呢?
1.外遇慣犯 如果可以有相當程度舉證 裁判離婚機會很大 2.要看父親財產來源是否屬於婚後有償取得 如果均是 確實可能跟父親請求兩人婚後財產差額之半數
小新 101-10-27 15:23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姐因為受不了他的先生對她會虐待,所以大概十五天前就帶著小孩離家出走了,現在是暫
寄住在朋友家,我姐先前是沒有告知直接帶小朋友離開,後來中間有打電話跟他先生說了一下,現在的狀況是準備要回去,但是剛才我接到一通電話,他自稱是律師事務所的人,他說他代表林先生(我姐的先生)要準備對我姐提出侵犯親權的告訴,共有民事刑事,他說會先朝民事方向走,如果我姐不在下星期一前跟林先生聯絡的話,就要在下星期二寄出存證信函,可能是會提出告訴,然後我有當面問了那位律師說,寄出存證信函的話,那林先生的家屬會知道這件事嗎?他說不會,那我就說那我會打電話跟他們家聯絡,這件事不能就這麼解決,那位律師就說我去找他們家人是侵犯林先生的權力,當下我就覺得很莫名奇妙,我為什麼去找他們家人會是侵犯他的權力呢?我又不是去做壞事,我只是要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罷了,然後他就一直說我不行去找他的家人就是了,我就問說我這樣做有犯了什麼罪嗎?他說沒有,那就更好笑了...那我就說我為什麼不行,結果就一直在那邊扯來扯去的,後來我就說我接到你的電話了,我會通知我姐,然後有留那位律師手機,和姓,很巧他也姓林 ...,我一度懷疑那位律師是假的只是想嚇我們這邊,幸好我有上網查了一下資料還好沒被他騙到。那現在就有一些問題要請教:

1.如果我姐在今天2012/10/27和小朋友一起回去家裡,林先生如果照樣寄出存證信函的話,是否有效力?還是說存證信函只是單方面的通知及保存證據,要真的告要法院見?(起訴?)我們可以不理嗎?

2.我們這方是否如同那位律師說的,我們不能主張去找林先生的家屬這侵犯他的權力?(單純陳述事實)

3.因為林先生怪罪我們不給他機會解釋發生的事情,所以才會這樣做,但是因為我姐長期受到他虐待:

1.第一次是打我姐,有去驗傷,有驗傷單,本來要告林先生的,可是後來還是放棄,因為林先生說只要告他,他們家人知道這件事的話,他就要殺我們全家來威脅我姐。

2.因為我姐生的第一胎是女生,林先生為了要家產,要我姐替他生一個男生,因為我姐不願意,除了心理上不要之外,生理上也有些困難(有血管榴的樣子生會危險),林先生就從經濟上壓我姐,要她出一半的房租費甚至全出,不准她出外工作生活費,不准辦手機,我姐被弄到受不了才會離開。

3.林先生也搶走我姐的個人身份證、健保卡、小朋友的也是、皮包也搶走,之前的手機也摔壞,也偷走我姐的NB去變賣,也都被他說不准說出去。

4.我們這方是想說真的必要會採取法律行動,只是我姐是想要小核,目前我看是很難,因為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小孩應該是保不住。只是離婚的話有辦法嗎?或是分居也行,至少不要住在一起生活會好過一些,因為租房子是用我姐的名義租的,他都會說如果我姐不從就要把房子破壞,要我姐賠不完~我姐離開那天,他就把房子整個摔一遍了。

所以要請問律師先生/小姐,我們目前可以做的大概有那些?或是一個方向也好,因為我媽還蠻怕他會找兄弟殺過來 ....可是又擔心我姐和小朋友的生命安全。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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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01-10-26 20:40

你好:

有件麻煩的事情想請問一下...內容如下....

我男朋友把錢借給他同事
大概在5個月前左右陸陸續續已經借他1萬2,一直拖到這個月說13號要還...
結果在12號領薪水的時候,他又向我男朋友借了2萬元...說明天一並還給我男友...
結果說要等14號..後來又說14號剛好星期日...所以要等到15號星期一...
結果星期一個時候我男朋友剛好請假沒有過去...這天晚上那個同事打電話來說那明天中午休息的時候會請朋友拿來公司還我男友(他說會請朋友拿進來是因為不想讓公司的人知道他有跟我男友借錢...)
後來隔天中午我男友請假去看醫生,他同事也說會請朋友跟我男友連絡在看要拿去哪裡給我男友...結果又沒有...等到了星期三,大概下午3:00男友打給我,問我郵局帳戶,說要用匯款的過來...也把帳戶給他了...下去去刷卡片...又沒有錢匯進來...
得到的答案是那個朋友他外婆過世了,他跟他媽媽趕上去中壢.....
陸陸續續又說了很多藉口和理由....
到了現在說星期五事情全部處理完就可以匯款了....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話該怎麼辦呢?
怕跟他同事的家人講,他會矢口否認說有跟我男友借錢...
是有跟他講電話錄音,可是他都沒有這面說錢什麼時候會還之類的...
可是我妹妹說他也沒有否認說他有借錢...這樣可以當證據嗎?
如果他的家人不處理,那可以用這個當證據去備案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27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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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01-10-27 23:38

律師,您好

我男友是有錄到這樣的內容..

男友:我女友在抱怨了,說什麼時候要匯阿..

同事:我現在在睡覺,他也在睡覺,也沒辦法打給他...(根本聽的出來是裝睡的聲音..)

男友:我女友說我有錢借你沒錢還他..

同事:什麼錢..(一樣還是用裝睡的聲音..)

男友:我女友說我有錢借你,沒錢還他,說我錢多...

同事:我現在在睡覺,他也在睡覺,也沒辦法打給他...(一樣裝睡的聲音回答一樣的話...)

大致上就錄到這樣...這樣可以用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28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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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01-10-29 22:40

律師,您好:

    那麼請問一下,大概要怎樣套他的話,大致上內容要怎樣問會比較好呢?

江小黃 101-10-26 15:50
律師不好意思 我想要補充一下 就是 那時候朋友叫我幫她租車 然後說會幫我們付租車錢 說要去墾丁玩 因為我跟那個朋友很好 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直接幫她租車 但是租車名子是我女朋友的 結果前一陣子 我們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要製作筆錄 我們問一下為什麼 他就說是我們承租的車子被拿去做詐騙集團 之後筆錄做完了 過了一段時間 現在居然要去開偵查庭 且偵查不公開 那時候我做筆錄他上面說被騙的數目是99萬 那如果真的是這樣 我們不知道她去做這件案子 那我們是否還要賠錢還要加上牢獄之災 是否還要提出有利證據 跟不在場證明呢 麻煩律師了... 因為11月就要開偵查庭了
這種個案細節問題甚多 建議你還是直接當面找律師商談 在這邊我所能給的也只是程序上建議跟方向
Slevin 101-10-26 01:21

前女友原本掌管我公司的帳務
去年因劈腿及受人慫恿並不告而別後
我才發現帳務裡有許多問題
再加上她之前向我借的、和參加她聲稱朋友邀約的互助會  共逾百萬
(不包括我給她的生活費薪資)

因此數度到她家想協調此事
但她家人每次都報警說我騷擾  並出言羞辱 [ 你沒錢了還敢來呀~! ]
最後一次她爸和她哥甚至當警察的面動手打人

原本我不想把事情弄上法院
可是他們動手後5個月
不管我透過什麼管道  仍無法和她好好談一次
所以只好在傷害追訴期到期前   提出傷害告訴
卻在一個月後收到他們聲請並核發的暫時保護令

前幾天
我開完普通保護令的調查庭
3天候接到 [處遇計畫鑑定函]

想請問律師     法官(衛生局)會用什麼樣的方式鑑定? (心理測驗卷? 了解案情?)

目前我準備用手上的證據提出  [支付命令]  和  [詐欺]
這樣對 [處遇計畫鑑定] 有幫助嗎 ?
今天地檢署的公告中   傷害案也已起訴


律師先生為我解惑,感激不盡!

 對方有暫時保護令,你最好暫時不要與對方私下接觸(尤其是爭執),否則會有刑事責任

所有的請求都應該經由司法程序,也就是說直接提起傷害告訴、背信告訴及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

至於保護令的處遇方面,法院會安排醫生對你進行訪談及鑑定,確認是否有必要治療(通常是上上認知教育課)。

 

 

阿傑 101-10-25 18:40

如果沒有證據,但自己筆錄承認,這樣會判刑嗎?可以更改筆錄

 檢察官如果要起訴一定會附上證據

 除了被告自白外還是需要有其他證據

 否則不能認定被告有犯罪

阿傑 101-10-26 00:51

 納證據一定是那種有精液或影片那種的嗎?還是可以憑友一起去過旅館就可以定罪了,所謂的證據定義到底是什麼

阿傑 101-10-25 15:19

本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對方在及時通上說他16歲,可是實際年齡只有15歲,在法官的認知上,到底會用15歲來判我還是16歲,另外我筆錄上我已承認了,筆錄也算是證據的一種吧?另外他說我有給他錢,但我實際上沒給他錢,有我在及時通上我友開玩笑說要給他錢,但我真的沒給他錢到底法官跟檢察官要如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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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 101-10-25 15:55

 那我要如何向法官向法官說我沒給他錢呢?法官會不會把我在及時通的玩笑話當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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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 101-10-25 16:30

 那如果都沒證據的話,即使我筆錄承認,還是可以判我有罪嗎

B,Chen 101-10-25 11:53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之前有詢問過詐欺案被當人頭戶利用一事,開過一次偵察庭

後來此案轉到調解委員會,雖然我在調解會在有解釋我是不知情的狀況下帳戶被利用

而錢也不是我拿去使用,並將相關證據要呈交做說明

調解委員說那是我怎麼被利用是我的問題,對方的損失是事實

並且不斷地再三告訴我,我如果不在調解委員會上處理掉,上法庭就沒那麼簡單了

最後我接受了和解,並需要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將該筆曾匯入我帳戶的款項還給對方

我想請問律師:

通常調解內容完成後,檢察官就不會再針對我提出的事證做調查嗎?

還是只要一經調解,就以調解內容做判決?

會不會還是有不起訴的可能,所以我就不用依照調解內容去還錢呢?

雖然花錢可以買清白是最重要的

但想到未來幾年要揹上這個債感到很難過

希望各位律師們能告訴我,我還能怎麼做

謝謝

SS 101-10-24 21:16

本人因 販賣3級毒品被抓
毒品和贓款一萬八千元 被扣押
現在已經收到判決書了!
上面寫說 那些毒品 和 販賣3級毒品所得一千五百元 均沒收.

至另查扣得知現金16500元 (18000-1500=16500)
依現有卷證,查無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與本件販賣三級毒品有關連性,
亦非違禁物,爰不為沒收 之諭知.

請問各位大大 那這16500元 是不是可以領回呢?

如果可以領 該怎麼領回? 是判決完就可以領嗎? 還是要等執行才可以領?

    要等判決確定後可以領回

    否則如果檢方上訴  上訴審可能認定跟犯罪有關還是要沒收

咪媽 101-10-24 08:32

我的孩子是將滿一歲半的小男生,前夫跟我在我度完蜜月後就分居離婚,在法院訴訟中已協議離婚完,現僅剩子女監護權交由法院判決。我跟孩子住在台中,前夫在屏東,前夫對孩子完全沒有任何付出,離婚前就從他的同事長官口中得知他不想要小孩、是他的父母想要,而他對孩子就心理層面來說非常抗拒,連花點時間金錢關心照顧在小孩身上都不願意,小孩根本不讓他抱,從出生到現在跟這個爸爸相處時間總共不到六小時吧,連我帶小孩到他家去給他看,他還以我沒有事先跟他約為由一直說有公事要處理得離開(那天是中秋節假日)。我因為訴訟中一直對他父母保持最基本禮貌,所以他爸媽從原本爭取監護權,到現在意向是希望共同監護,但前夫實在是很會推卸與逃避責任的人,不論離婚原因為何,他在訪視報告上就都把原屬他自己主動所提卻沒做到的承諾講成是我強迫他、要求他做到哪些事情,然後在訪視報告指責我不讓他看小孩,他都不知道孩子在哪,但事實是我一直用小孩生日過節日生病等理由請他來看小孩(有電郵為證),像他這樣對小孩已經不知道要負責任的人,遇到事情又會推卸責任,而且他也排斥跟我單獨見面(有電郵為證),若共同監護以後孩子的事需做決策時又會變成是我跟他父母討論、由他父母再跟他要求或讓他簽書面資料等,這實在是怪到極點,我搞不懂怎能跟他共同監護孩子。案子只開過一次言詞辯論庭就被法官移交協調,我對於我所提出各項證據證明他對孩子無任何付出與關愛的證據卻無法讓高雄的法官有所決而感到惶恐,請各位律師們能幫幫忙,不要讓我的孩子成為他自私滿足他父母玩孫的工具,請不吝指導我該怎麼寫訴狀陳述彼此不適合共同監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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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23 16:10

半夜我公公趁我先生不在,而我在睡覺的時候,只穿著上衣和內褲,到我的房裡摸我的胸部,我有制止他,他要我禁聲怕被睡在我隔壁房的婆婆聽到,突然又親我的臉說我愛你又再次摸我的胸部,因先生不在而我的兩側又有睡小孩,我就不敢出聲一下子又摸我的屁股,我說爸你幹嘛,他發現我很清醒,就借故問我我先生回來了嗎?就出去了,天亮後,他怕我會告訴家人,特地趁沒人的時候要求我保密,可是我很害怕,怕會再有第二次所以告訴我娘家的人,娘家人便要我帶小孩回台北,但現在婆家的人都知道了,,我公公說謊告訴我先生和婆婆怕我睡覺會壓到小孩所以有移動我的身體不小心碰到我的胸部,我公公平常對我不錯,所以婆家的人都不相信我,而我又沒證據,現在我若要提告該怎麼做?(事情是發生在8月底,也沒報案)

電話中我公公跟我爸爸說我們說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並沒有堅持自己沒做這種事,事後一個星期我公公有打電話問我爸爸說要包多少紅包隔天有來台北,來的時候我婆婆還是說相信自己的先生沒做這種事,一下子又改口說他相信願能保住我和我先生的婚姻,但我們沒收紅包
因那天先生與我有口角晚上離家至隔天才回來,所以才讓公公有機可趁,因先生都不工作婚姻早就有問題了,因是半夜發生的事,沒有證人公公也不承認,發生事情後先生並沒有站我這邊婚姻還要不要我已無所謂,我先生不會要離婚,目前算分居狀態,但我希望給我公公一個該有的法律制裁,孩子目前一個在我這一個在我先生那邊現在夫家那邊的人堅持要我回花蓮解決,不肯上台北來和解,先生的態度也很差甚至對我的媽媽大小聲,堅持不會再上來台北,那我很希望事情趕快結束,是不是可以去申請調解讓他們上來把事情解決,因先生很強硬,也不站在我這邊,並且堅持要我回去花蓮解決,並說要他們上來台北道歉和解不可能,並說我要告就去告,事情到今天已經2個月了,我想趕快把事情解決,每天晚上都睡不著,很難過又很痛心

我也希望事情可以和解,但夫家那邊先生堅決不會再上台北道歉,堅持要我回去,至於婚姻我不太抱任何繼續下去的希望,先生一直對我口出惡言,並威協會把我的女兒帶回去要我不要後悔,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林靜歆 (林律師) 101-10-23 21:57

看完妳的案件,我是覺得妳似乎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因為妳公公的行為而葬送掉妳的婚姻和兩個小孩正常的家庭生活,雖然錯是在妳公公,但畢竟社會上會覺得這是不名譽的事情,鬧到法院去更是把家醜全部掀開來,而且妳先生也會覺得很尷尬。我建議不妨讓妳先生和妳及小孩搬出來住,不要再和公公同住,避免場面太過尷尬。訴諸法律的事情還是要慎重為之…

土豆 101-10-22 19:49
協調離婚 我需要幫忙 因為現在的他跟我 一頭霧水 協調需要些什麼 想請專業人士幫忙 以目前根本沒足夠證據可以裁判離婚 很頭痛 如果請人協調需要費用多少 我想了解 目前來看小孩子隨時都會被他帶走 如果說裁判離婚 目前沒證據一定離不成的吧 是不是
1.沒有法定事由 法官是不能判准離婚 目前看起來婚姻應該也沒有重大破綻到一般人都認為無法維持的情況 2.你可以直接到事務所跟律師討論看看 確認工作範圍 律師比較容易跟你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