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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 102-10-18 09:27

您好~整件事情大概的經過,就是我在網路上購買了安全帽,結果尺寸不合,我要換更小的尺寸,結果賣方那邊沒有,我就要求要退貨,雖然他網上是有寫明不能退貨,但經我與消基會連繫過7天內是可以退貨的,我也如實回信給賣家,結果賣家就將我的帳號列入黑名單,當然我就給該賣家負評價,過程中我完全沒有用到不好的詞彙,給完負評沒多久後,賣家就用未顯示號碼播電話給我,用很差的態度、語氣要求我限我當日就要馬上把評語改掉,不然就要對我提告,當下我只回說你態度很差,對方就將電話掛斷了,在近日我就接到傳票(妨礙名譽)於10/22到地方法院出面說明,而我還要請假,當月的全勤也沒了....安全帽也沒給我退貨,想詢問看能不能有什麼方法,能有效的制止這個賣家的行為,以及我去法院說明該怎麼做呢??謝謝您~耐心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面對檢察官您只需如實陳述,並且提供相關證據(如當初回覆的內容等)。

2、倘若對方是誣告的話,您可以提起告訴,直接向該承辦檢察官提出告訴即可。

阿皓 102-10-16 16:59
請問一下~公然侮辱.誹謗.妨礙名譽若成立起訴的話.想要求償是否一定需要請律師??費用是多少呢??
律師費沒有固定標準 若有意委任 可直接電話聯絡
Yvonne 102-10-14 10:25

 

你好,我有個問題要提問

某甲因為中風且獨居,育有五名子女

其中甲之兒子A聘雇了一名外勞負責照護,A並監聽甲之所有電話通聯並錄音

且因家財問題,A對甲之另一名子女B提告

A並用此竊錄之錄音作為訴訟證據之ㄧ,

請問這樣A有違法嗎???

B可否對A提告????適用通訊監察法或是妨礙秘密通訊自由????

沈恆 (沈律師) 102-10-14 14:35

A偷錄他人電話交談內容恐已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有被錄到的受害者都可以對A提告。以上謹供您參考。

Yvonne 102-10-15 09:3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這個問題請教過一些律師

有些律師認為A因為要照顧父親生活起居,且有聘僱外勞,因為擔心父親生活安全,所以監聽父親電話是可以的,並無違法,可以這樣解釋嗎???

 

 

阿皓 102-10-11 12:42
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wohowyo 上面是我露天賣場.裡面有個被賣家惡意差評的.有詳細經過 簡單說一下

我是買家.跟某賣家買到有問題商品.請對方退錢退貨

但對方只退了一部分金額.我要求對方把差額補退.對方不肯.金額是對方搞錯

卻還要我把退的金額還他.我當然不可能把要回的錢再給對方!!

對方就誹謗詐欺.然後在評價罵一堆有的沒的 也已經妨礙名譽.讓我賣場交易可能產生問題


想問一下

1.這樣是否能告對方 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損害名譽罪 這三樣??

2.若要提告需要備妥證據去警局會地檢署嗎??哪一個比較好呢??


補充:已經有警告對方.且本人都沒口出惡言

若成立的話.罰款是給政府還是給提告者??

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

很想給這種人一個好教訓

 

小小娃 102-10-08 10:00

請問律師毀謗侮辱妨礙名譽的差別,因鄰居在外散播不實謠言毀謗本人名譽,在警局協調時員警面前辱罵本人難堪字眼,請問律師在場員警可當證人嗎?雙方各自帶家人在場,請問三等親可以當證人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8 15:0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公然侮辱罪,是必須在不特定人得出入場所出言否定人格,如三字經等。

2、誹謗罪,是以散布於他人之意思,傳述足以降低名譽之事,包含不實事蹟,或是純粹私德事項,如某甲沒有前科,卻四處散播前科累累,或是四處宣揚某甲好吃懶做等。

3、妨礙名譽,不是正式法律上的定義,泛指名譽受到侵害。

4、人民是有作證的義務的,僅有部分例外,如:親人是可以作證的(但是證人可以拒絕)。另,員警則有作證的義務。

Eric 102-10-06 18:30
因為對方認為我停車的位子是他的車位,本來是已經要移走,但是他又刻意用車擋住,不讓我移走,還說要告我並請警察來,請問這個舉動有構成妨礙自由嗎?

他如果是要請警察來判斷 是否有妨礙自由故意 這你可能思考看看

Eric 102-10-06 18:25
因為對方認為我停車的位子是他的車位,本來是已經要移走,但是他又刻意用車擋住,不讓我移走,還說要告我並請警察來,請問這個舉動有構成妨礙自由嗎?

本件依您所述,就您的部分應不會構成任何強暴脅迫之行為,故基本上不致構成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刑法第304條
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Liu 102-10-05 15:34

想請問律師民法第417條所指"受贈人的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死亡妨礙其為贈與撤銷..."的相關問題:

           1."故意不法"是否必須構成犯罪(ex.侵占/詐欺...)?

            2."致死"是否有直接或間接之分?

乙約定分別贈與房屋一棟予乾兒子甲及親生女兒丙,若受贈人甲某日將贈與人乙的銀行存款全數提領一空,致乙大怒後心臟病發身亡,贈與人之繼承人丙可否主張撤銷乙對甲之贈與

感恩不吝為民解惑:)

阿賢 102-10-03 00:03

我在職場上與別部門同事有所衝突,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

臉書謾罵別部門同事髒話,連名帶姓,但當事人並非我臉書好友,

我的臉書只針對好友公開我發表之狀態,

而當事人由我好友中得知,好友拍照存證傳送給當事人!!!

當事人依據好友傳送之證據去警局提告公然污辱,

警察要求我去做筆錄,請問這公然污辱罪名成立嗎?

我能否對提供證據的好友提告?

我能否對好友提出妨礙秘密罪及侵犯肖像權?

煩請律師替我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2-10-03 01:36

公然侮辱很可能會成立,其他則不容易。

阿捲 102-10-03 22:29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些公然污辱罪的相關問題,

當事人去警局提告,我一定要到警局去做筆錄嗎?若不到警局做筆錄會犯法嗎?

若當事人不願和解追訴期是否為報案起往後算六個月?

若與當事人和解後此案是否結案?六個月內皆無法再提告?

目前公然污辱罪面臨的最高刑責是什麼?

煩請律師替我解惑!!

lovedenmark 102-09-30 23:06

律師您好,

2006年前,跟一間翻譯社合作。但是後來因為稿費過低就沒繼續。

當時,在bbs上剛好有人問到這家翻譯社,我就發言說

[稿費過低,老闆娘人很%%@@價錢都會弄得很低..每次接到他的電話一律不接case,其他員工人都是好人」

她上週打來說到警局報案說我攻擊她公司

問題:

1. 這已經是七八年前的事情,是否已過了訴訟

2. 發文後,底下也有人推文說他們也接過該家翻譯社案子,而且稿費也很低。這樣就是事實,不算毀謗

3. 我只有說[老闆娘人很%%@@],對方就說我影射她..這也算妨礙名譽嘛?

先謝謝您

102-09-27 18:59

您好,因為土地糾紛的問題,會經過共有土地,對方就會打電話報警,我爸爸去警察局做了筆錄,對方要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我想要了解的是,如果對方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不成立,但是我們只要又經過對方就會又打電話報警,又要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可以一直要告我們毀損妨礙自由嗎?想請教的是,如果對方告我們的名目是不成立的,那會轉成誣告罪嗎?還是我們必需舉證提告

poka 102-09-24 22:22

今天我在遊戲的私信系統
私信了一個還蠻要好的朋友
平常我們兩個就愛開玩笑
不過今天我玩笑開了過頭了一點
他罵了一句:你講話很白爛 刪好友掰掰
因為那遊戲就是刪了好友就不能進行私信與聊天
我透過了我們兩個共同好友 得知他已經對我進行提告 
似乎告我毀謗妨礙名譽公然侮辱
不過我們是私信 一對一的
沒有第三者看到 不過他把對話一直"複製"給別人看
 這樣是否會構成公然侮辱?
而且我朋友說 如果他狠一點就會等我18歲在做提告
因為我目前16歲這樣要2年 不過追溯期不是6個月?
因該是不能等到我18在做提告吧?
我上網查了一下 很多人都說一對一的私信
難以提告成功 不過我擔心的是他有把對話複製給他人看
這樣會不會因為他這個動作而提告成功?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依您所述情形私訊談話內容並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至於對方自行複制內容供其他人觀覽更是與您先前對話之本意完全無關,所以並不會因此影響本件刑事責任成立與否。

賴小諳 102-09-18 11:25
收到   著作權 妨礙電腦使用 (罪犯嫌疑人) 的信函

原因是下載電影   弟弟今年20歲

下載後未觀看,未再分享他人。

有上網了解「妨礙電腦使用」法條,百般不思其解,不明白下載電影與「妨礙電腦使用」有何關聯?

警察說犯了 三條 下載侵權 公開傳輸 重製 !

請問律師有無處理過類似案件? 這樣會被判刑嗎?

因初犯,從未有想犯罪的想法,相當後悔下載電影觀賞。想知道到後來都是怎麼解決?通常是要賠償多少?


我想你可以參考一下這篇文章「利用P2P(點對點)傳輸軟體下載及上傳他人著作法律效果之說明」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2281&guid=f6c730d7-aad6-4ec1-a16a-4cff157e6582&lang=zh-tw

利用P2P軟體傳輸檔案時,將同時涉及重製權(下載)及公開傳輸權(上傳)的行為,即使上傳檔案之動作非其所能控制,且可能只傳輸檔案之一部分,惟此種以多數人共同完成之公開傳輸行為,仍屬一個共同公開傳輸他人著作權之行為,如未得到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在此等利用行為成立合理使用之空間亦相當有限之情況下,該共同完成傳輸之網友即可能已觸犯著作權法,侵害著作財產權人之權利,只要權利人依法提出告訴,即有共同負擔法律責任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魚兒 102-09-16 18:21

最近我聽我別的班級的朋友說,學校教官在軍訓課時公開問班上有沒有人認識我!

我朋友舉手,當節下課就被叫去問話,教官告訴他關於我臉書上照片的事情 說有人檢舉我照片穿著超齡 性感 與學生的身分不符,我朋友接著詢問教官是哪幾張照片,教官就敘述那幾張照片給我朋友聽,當我知道這個消息 我很錯愕 因為那些照片 我設定"只限本人觀看"((等於加密隱藏))
所以一般人是沒有觀看的權限,請問 若檢舉是以非法的方式侵入我電腦 或者破解密碼 那是否觸犯妨礙秘密罪和妨礙電腦使用罪?
檢舉人又私自儲存我的照片 拿給其他人觀看 那有觸犯哪幾條法律?
教官是否也有觸法?

102-09-12 07:36

老公承認有外遇並且有性行為(有錄音自白書),老婆這邊的證據只有他們露骨的簡訊臉書信件往來

老公有要回家的意思,老婆想告小三一人

不知道這樣的話,除了告妨礙家庭還有什麼罪名可以告?

提告後,老公也得出庭嗎? 通常提告後,多久會通知出庭呢?

 

除了刑事責任部分外,您還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憨瑞 102-09-11 17:26

午安您好:

本身從事皮件外務員,之前不懂事撿到手機拿去賣掉,因此侵占(遺失物)被地檢判緩起訴一年要上2場法治教育課程,一年期間還沒過@@又因為景氣差想找兼差賺取外快,8月中旬看點將錄刊登應徵司機,於是打電話去應徵,等了半個月終於在9月3號叫我上班,一開始並不知道工作內容傻傻的接送小姐到某汽旅飯店,9月4號小姐沒出來休息,可是9月5號晚上7點就被捉了,被移送地檢簡易判決六個月以下易科罰金後釋回,(不知道會被判幾個月)也不知道擔任車伕會涉及妨礙風化導致心生謊恐不已>.<後來我也知道錯了@擔心的事是(一年中間又涉妨礙風化的話是否緩起訴會被撤銷?)

希望好心的律師大大能為我解答!由衷感激QQ

 

 

Jacky 102-09-09 11:07

律師們~您好~
我有個法律問題想跟您請教...
如果他人對我做不實指控,誣告我精神異常有問題,須接受輔導...關於這樣不實的控訴,
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罪或者是妨礙名譽罪~提出訴訟嗎?並提出精神賠償嗎?
如果可以...能否請張律師告知...流程該怎麼進行呢?
是向民事法庭提出,還是向刑事法庭提出訴訟呢?
因為小弟是第一次接觸到這些問題...煩請解惑!
以上問題麻煩解惑!有勞感恩!

Jacky您好,

一般要提起誣告罪告訴,是在收到不起訴處分之後。

酌供您參考。

家旭敬上

HAN 102-09-04 13:46

最近收到 警局寄來 妨礙電腦使用及違反著作權 的通知單

因為我在網路上用 BT 下載影片

那到時去做警局做說明(筆錄)時  該怎麼說

後續的處理方式怎麼做  

因為我成年

所以害怕會不會被關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目前已收到警局通知書,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先生 102-09-04 11:01

請問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以下問題該如何解決??

數年來被樓上鄰居半夜發出的噪音,全家晚上幾乎都無法好好睡覺。
透過,寫惟婉的信告知,管委會發通知公告,主委轉達,報警,親自登門拜訪,完全無效,還一直恐嚇要告我梢擾。

我有很多證據可證明是樓上半夜吵人。

幾星期前,半夜又非常吵鬧,我實在受不了,只好半夜上樓按門鈴。
但她似乎把門鈴調成靜音,我只好改成用敲門的。
但她還是一直都不開門。

問題來了,對方居然去警察局告我,
今天收到警察局約詢通知單,名目是"妨礙自由",要我去警察局做筆錄

我的問題是:
這樣也可以告嗎?
她告的成嗎?
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反告他麼嗎?

真倒楣,天天半夜被吵,還要被告,這社會怎麼了!!

懇請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給小弟一點意見,謝謝

1.如果有你所述的事實 你要成立犯罪機會應該很低 2.如果你覺得鄰居影響你居住安寧自由 你可以透過法院程序 請求排除侵害

陳先生 102-09-04 13:55

請問被警察找去問話,需要找律師陪同嗎??

還有,整起案件,如果請律師費用大概多少??

謝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由於目前您已收到警局的通知書,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另外,警局詢問程序亦可委任律師陪同,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文 102-09-04 00:16

我去年12月在網路上遇到一個援交妹 他自稱19Y  16X  5X  再找我援交

隔幾日我約她出去後,看他跟一般高中畢業生沒什麼差別,便一起去MOTEL  然後我起頭有問他是否有再讀書他跟我說她高中畢業就沒讀書了@@,而且身上還有背房貸  所以不疑有他的就沒跟他要身分證件證明,過程中都是分開洗澡跟脫衣服,然後有過一些前戲,然後正要進行中時,我發現他好像月經來了,就立刻結束過程,雖然並沒有整個完成,但我還是有給她約定的金額

到今年6月1X日警方傳我去做筆錄說跟未成年援交有關,我7月去做筆錄時才知道女方未滿16(我有稍微問警方他實際幾歲,只有聽警方說有滿14,但實際我無法確認年齡),第一次做時只有用電話聯絡沒有即時通紀錄,但警方是透過後續他用即時通密我的紀錄(2月左右),他在問我"要不要約"的情況下調我出來做筆錄,不過即時通記錄內有提到"上次感覺不好"及"這次約金額"的字眼,然後筆錄中我只跟警察說"我有去,然後分開洗澡,要做的時候發現他大腿內側有血所以立刻終止沒做"這樣,但是有承認給他錢!!

現在收到傳票通知要開檢察庭妨礙性自主,請問各位律師們,我這情況下我是初犯,然後女方也有承認他跟所有人(聽警察說涉案的人超過50人)都說她滿18,這樣在情況下,檢察庭上我要怎跟檢察官作答辯會比較有利呢?以及我大約有怎樣的刑責?後續的流程大約還有怎樣要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少年未滿十六歲(已滿十四歲),則所犯為刑法第227條第3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本件可能屬未遂的情形,本件警方會移送給檢察官,至於答辯則需視您是要以有罪或無罪為前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2-09-04 11:31

律師你好: 
   我要如何作答辯會比較妥當,有機會無罪嘛,那有罪又是怎樣判決,但我筆錄中有帶保留,女方如果有強調我有性交行為,檢調會相信我的口供麻,那還是會考慮到其他物證、事證之類等等! 
 如果有罪的話,我要怎跟檢察官求情比較能以緩起訴或者緩刑為主呢?

izumi 102-09-03 10:32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社區大樓有鄰居有愛在網路愛合購當團長幫忙網友購買很多商品, 因社區住宅內的收信大廳很廣擴,便長期利用每週2與4大家晚上倒垃圾社區大樓會自動開放大門時間,占用收信大廳整個地上擺滿她所團構的物品,並且讓所有非本社區住戶網友利用開門空檔進來領取大量貨物,多數困擾居民已統一由大樓管委會多次勸導不要讓網友趁那時段進入,但並無改善還堅持自己『有繳管理費有公設使用權』,還堅持『管委會妨礙他人自由』,發現管委會錄影存證時便拍打錄影機與惡言相向並說如果在這樣就要對管委提告妨礙自由,時間已長達一年。 對方說只是幫忙訂購併無收費牟利,但是在網路上有查到對方團購版雖的確為幫忙訂購採貨到社區再領取收取費費用,但是每項物品皆收購代訂費10元,每次發送物品都多到可以擺滿整個大廳地上,每次發放時間長達4小時。對方在個人網頁上告知網友寫取貨地點為個人住家,但是卻長期使用住宅公設而非個人住家,管委有柔性勸導改為私人住宅領取也遭拒。 想請問,關於此有何相關法律可供約束對方下列問題, 1.因非每天物品擺放,固定週2.4堆機團購物每次4小時但的確長期造成困擾。這該以何種法律約束? 2.告知網友本社區倒垃圾開啟大門人多的時間,方便非本社區人趁時隨意自由進出收貨與付款,當場廣播勸阻無效網友群也視若無睹照常領取並且在社區內幫忙反嗆社區管委。雖已有跟當事人反應擔心會有不肖人士趁機混入造城社區安全問題仍遭對方拒絕,這又該如何處理,其對方的粉絲團網友不聽勸又該如何約束?(社區請的保全說管理外人換證進入這不在他工作範圍內) 3.在公設擺放貨物雖說為代購先墊錢所以現場才會有收費的動作,但對方除了當場回收代墊物品外,每項物品還另外收取10元代購費用與擺設大量貨物品,對方是否已形成"流動攤販"模式須比照攤販管理條例規範 ? 4.上網查團購開團的團長是需要納稅,如按照一整年度的每週2次發放貨物,是否已屬逃稅問題? 不好意思因對法律知識無太多認知,所以前來麻煩律師們提供協助,麻煩您了。

蒐證(至少要有照片),再由管委會發函制止,如仍置之不理,報請主管機關處理,或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禁止其不當行為。

丫雄 102-08-31 21:32

只有1年期居留證

妻子行方不明(有專勤隊報失蹤)原意想3個月離婚

約1個月就被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當場查獲進行半套按摩

專勤隊有找我調查人頭

然後,過沒幾天用無顯示號碼來跟我說她欠人6萬....還要我馬上撤尋

疑問...

1.為何警方第一時間沒通知我撤尋就讓人給她交保?(專勤隊說目前尚未撤尋)

2.要等法院判決確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後還要再找到人才會遣送嗎?

3.她欠人錢,我猜八成負責人被罰妨礙風化,將責任轉嫁給妻子,

若越妻回越南,對方找我拿錢我應該怎辦?如何自保。

4.如果沒有遣返,我又撤行方不明了。

只針對妻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其他重大事由訴請離婚可以成功?

nikkle 102-08-28 23:26
因於貨到付款商品未領取則賣家要求運費賠償60。但是卻傳來簡訊則要求100元。如果不賠償則要報警處理。還有因給予賣家負評價。則用警告的方式限我在24小時內改為優良評價。不然要委任律師向我提出妨礙營業告訴。 而匯款完畢後我告知說了「我已經匯了。是收到了嗎。快點把評價跟棄標取消。別跟我說沒收到。我有留匯款資料」,會這樣告知是因為我們雙方有協商如果會款完畢就要消除,所以小姐回覆說「好的立即幫您取消」,因為他們員工幫我把投訴取消,結果他就把他開除了,就來跟我說我威脅他們小姐,害他把他開除了,還叫我要積德。還跟我說本來就不因該取消投訴,那這樣我為什麼要賠償,根本是在欺負我們消費者不懂法律嗎。 但是最後雙方協議更改評價來解決問題。卻在弄好後他傳了這句話「你真的浪費我很多時間!!而且你昨天用悄悄話威脅我們小姐很不對~~!! 從昨天晚上九點妳給這評價後我們根本沒生意!!! 我己拍照起來並和律師研究保留法律追訴權 」想請問一下律師。這樣那當初得協商是在耍消費者嗎。在評價更改完畢才又繼續在同一個問題上打轉。 而且在他們內頁條例中有寫明如果有任何法律問題費用都要由買方負擔,有這樣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提告並不一定會成立,畢竟您的行為應仍屬合理之評論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ikkle 102-08-28 22:42
請問一下律師。我遇到網購糾紛。因為商品忘記領取則賣方要求賠償運費。如不賠償要報警處理。我也以賠償。但因網夠商店有評分制。因為我給負評價。則限我24小時內更改為優良。不然就要委任律師向我提出妨礙營業告訴。請問一下這樣它能向我提告嗎。我怎覺得他是在威脅及強迫我呢?
提出告訴或是民事起訴是一定可以 只是對方主張是否有道理則屬未必
人豪 102-08-28 19:27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這個案件相當棘手,因為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一般情形之下,即使法官以最低刑度來論處,也只能判到三年有期徒刑無法更低,從而會因此不具有宣告緩刑之資格,結果可能必須因此入監執行。

(除非法官適用刑法第59條之規定以情輕法重再予酌減,才有可能低於三年有期徒刑→或許會有緩刑之機會),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74 條第1項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刑法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125334.shtml

人豪 102-08-28 19:26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涉及與幼女性交罪 如果已經和解 對方家長也確實不追究 是有機會判處緩刑
人豪 102-08-28 19:18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一定會判刑,處理不當還需坐牢.

人豪 102-08-28 19:07

律師你好,我弟80年次,交了一位13歲女友,結果在兩情相悅下懷孕了,女方家長有去警局報案結果以妨礙性自主已經起訴,兩方私下及庭上已經和解筆錄偵訊也都是說兩情相悅而且要和解,請問這案子有可能會如何判刑?   可以如何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會判刑,可以朝緩刑的方向去努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lineage0 102-08-26 22:45

您好:
 
        最近在8/25網路論壇上有人發文問說
 
"新購入一 SONY Z 手機,將它放入水中(面盆水深15CM)清洗約10秒,取出後發現喇叭出聲異常,像是悶住了,無法響亮出聲,用棉花棒、用甩水、皆無改善。隔日卻又正常了,再試一次泡水,喇叭出聲再次異常,放置約5-6h,就恢復正常,不知各位是否有遇到相同問題??"
 
 
然後有非常多的人在下面留言,之後我看了別人的回應,我就回覆了別人的文章,
 
 
"沒辦法~

總是有一些自以為只有他買這款手機,自己發現了新問題一樣

腦包~

真是笑死人的無知"

 
8/26晚上的時候他就說要告我妨礙名譽公然侮辱,還貼了一張警察局的備案單,這樣我該怎麼辦??
 
我也不是引用他的文章,我是回應別人,另外他也知道這些問題網路到處都是解答,
 
然後我自己本身也是SONY的防水手機
 
所以我這樣就被他告定了嗎???
 
能為我解答嗎??
 
不好意思麻煩您了

娃娃 102-08-24 14:45

前幾天我男朋友的妹妹跟她的男朋友吵架
於是她的男朋友就在FB發洩不高興,
男朋友的1號姑姑就在文章裡回應說我男朋友的妹妹很隨便
我跟我男朋友看了很不高興
於是在我男朋友的妹妹塗鴉牆PO文表示不高興
我們講的沒有很好聽 但是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之後妹妹男朋友的2號姑姑就私下密我男朋友的妹妹
說要我公開PO文道歉 不然就用寄存信函"告死我"
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以及刑法第309條妨礙名譽罪會"讓我吃不完兜著走"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況且要說也是說1號姑姑不是2號姑姑
2號姑姑能告我嗎?

被害人才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沒有指名道姓  但如果可以特定出所指對象

還是可能成立公然污辱

豪隆 102-08-21 16:12

律師,您好!家裡住在菜市場裡經營店面,我們這邊有幾戶店家房子在以前三十幾年前剛蓋好時跟建商購買房子,到今年才被建商告知中間的馬路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對我們提告土地竊占,我們也配合去做筆錄與上法庭第一次,但現在還在法庭訴訟中又持續去跟警察報警與找不明人士騷擾,想請問這樣他是否犯法,且又告知我們如果不私下解決要圍馬路,只留基本一人通過通行權給我們,請問這樣可以檢舉他嗎?該如何解決程序,這條馬路各連接通到大馬路上,平時皆有繁多行人、汽機車行經通過,且中間馬路兩旁有十幾戶住家,想請問各位偉大的律師們,我們希望能訴求正當司法解決,但對於對方這樣惡劣的途徑,我們該如何訴求?期盼得到各位正義律師的寶貴建議,謝謝!!

另外想再請教幾個問題,當初法院開庭時,檢察官說請我們現場狀況都不要變動要來探勘,他了解這條路是菜市場裡的道路,且也是對外聯絡的主要道路,許多人、汽機車皆已在上面行走,況且從前對方皆未告知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今年才來通知提告,更向我們威脅索取過去長期使用租借費用,這樣合法嗎?且現在對方威脅說要圍路妨礙店家,我們全部店家皆有申請營業登記證,他們這樣是否違法?我們可以告他嗎?期望得到律師您寶貴的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確認該道路之通行權問題,但若該土地確實是對方所有,則可能會有償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ay 102-08-15 23:48

因為我身形較為瘦弱而且不擅運動,因此朋友們會用gay.零號等綽號來叫我

高中三年他們都這樣叫,現在要上大學我不希望因為他們用了這些字眼來讓人誤會我的性頃向

而且我本身非常討厭被這樣叫,雖然他們可能覺得是開玩笑,但我本人已經覺得極度的困擾了

因此我在facebook說我不喜歡這樣,可是他們還是一直這樣叫,所以我想向他們警告一下

請問如何用法律途徑來達成"警告"的目的?  如果不是用大眾都知道的汙辱字眼,像是sb(Strawberries.草莓)來稱呼,這樣有妨礙名譽嗎?

小冬 102-08-15 22:54

從一開始認識那個男的,他就說他沒有結婚,雖然我知道他有女朋友,不過他一直說他討厭對方,但是那個女的不同意分手,所以我一樣與他交往,我不止一次詢問關於他們二個結婚的問題,而且我看到他在無名指有戴戒指的時候也問過他結婚的問題,他說那是他媽媽給他的,每一個行為都是表現出單身的樣子,還說女朋友沒有一起住,吃飯也都他自已一個人吃,出門也是自已一個人。

我與他見面,之後他老婆就在當天下午的時候跟我說那是他結婚很久的老公, 我當時就跟他老婆保證說我不再與那個男人見面了,結果他老婆還是要告我妨礙家庭,我真的覺得很無辜,被騙感情還要吃上官司,說不定還要賠錢,我很想知道這樣子會成立嗎?不希望因為這種爛事搞的我有前科,明明就不是我想這樣做,要是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話,我何必浪費時間,而且他老婆還有我與那個男人在旅館的照片,是那個男人偷拍的,我這樣可以告他老婆妨礙秘密嗎?因為那是他從那個男人手機偷下載的,而且那個男人也沒有經過我同意就偷拍,我真的很生氣,懷疑是仙人跳,不然沒事為何要偷拍?如果我的證據不多的話,我該如何自保?

上述絕對屬實

 你可以向檢察官陳述對方欺騙你未婚的事實,然後想想看,你們有沒有討論過要結婚及其他可以證明相關事證的人,以便請求出庭擔任證人證明他一直宣稱自己未婚的事實。如果能證明你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未婚,因為沒有通姦罪的故意,檢察官會直接對你的案件作成不起訴處分。

許先生 102-08-14 16:51
您好,我有提告毀損案(自宅後門被混凝土磚砸損)目前已開刑事簡易庭一審,因被告態度一直都很惡劣且不時對我父母親騷擾,所以本人拒絕檢事官提出的調解,本人並準備於二審時刑事附帶民事以求相當賠償。但開庭後隔天,被告與里長至本人家裡要道歉,但因言詞及態度依然非常惡劣,被我父母關鐵門驅離,但被告隨即走至本人透天住宅對面幾戶鄰居散播說(台語)"我們家人很惡質,要讓她有案底一輩子,而且我們也不可一輩子躲在有監視器的住家裡,如果我們持續提告,她會作出不理性的事"等言詞,她說的這些話監視器都有錄到音,而且我父母親也有聽到,所以也讓我家人心生恐懼怕遭到不測,我想請問被告這樣是否構成"恐嚇危安"及"妨礙名譽"等情事,若構成那我是要到警局報案會是在簡易庭跟檢事官口頭提出,還是有其他建議加告的方式;另被告刑事庭時,未經審判長許可,而私自全程錄音(她開庭後過來我家說的,有錄音可證),我能主張何種法律自保動作,以免我的身分證、行動電話個人資料被告拿去非法使用,以上煩請釋疑教導,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15 11:32
您好,恐嚇危安罪這部分應該較難成立,因為被告恐嚇的言論是對鄰居說的。 至於公然侮辱,成立與否雖有疑問,但您仍可對這部分提告,可當庭口頭提出或是送狀至檢察署都可。另外於法庭錄音一事,因為錄音時的法庭屬公開審判的法庭,因此尚不會有竊錄罪的問題,至於持有您的資料部分,可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請求其刪除、停止、蒐集。如被告將您個人資料做不法使用,自然有其民、刑事責任,以上答覆供您參考。
102-08-12 17:34

今天下午來位警察
說有人提告 家人 "妨礙電腦使用"
可是我的家人 幾乎 不用電腦 
只有我在用的時間比較多
我是有拿家人的資料去辦一個遊戲交易網的會員
那時未滿18歲 無郵局.銀行 所以有經過家人同意 才申辦這遊戲交易網的會員

而近1個月前,堂妹想賣網路帳號,但是是二手帳號,所以請我幫忙她賣掉
我就幫她賣,可是因為二手的關係此帳號的會員資料,不真實,但能更改遊戲 官方的密碼
因位也不知道上一任玩家申辦狀況,而就這樣幫她賣掉,問題是我幫她賣給了下一個人
而他是有提出相關被盜的問題的質疑,因為我也是幫賣此帳號的人,所以我也無法確定
會不會被盜,更何況我堂妹也無法確定是否被盜....

我有拍下我跟買家的對話圖

那現在該怎麼辦?該怎麼做?

這部分也是你在猜測涉及之案情 警方未必是針對這件事情 可能還是要等警方詢問後 才會比較明確是甚麼情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45
回覆 文 的發言內容:

今天下午來位警察
說有人提告 家人 "妨礙電腦使用"
可是我的家人 幾乎 ... (恕刪)

未滿十八是少年刑事案件。

如果您在南部,可請你父母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飛上天 102-08-11 19:49

1.詐騙集團、狼心狗肺

2.狼狽為奸 

3.人生你老媽叫你屁股洗乾淨
裡面的人特愛你這種細皮嫩肉的 

 

以上言詞是否構成妨礙名譽的要件 

目前有人想以這些言論對我提出妨礙名譽的告訴 

想請教各位律師先生這樣被提出告訴 檢察官會認定有罪嗎?

 

第1和第2點都沒指名道姓 第3點因為對方遊戲ID有人生兩字  所以是否會成立?

您好,

      1.針對未指名道姓的部分,並不是未指名道姓就不構成妨害名譽,只要實際上可以認定您是針對特定人發表該等言論(當然這部分需要證明),仍然可能構成妨害名譽

2.第三部分,單純只看該等言論而沒有配合前後文的話,倒是比較有可能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而不會是妨害名譽。但實際上還是要綜合前後文判斷較為準確。

飛上天 102-08-10 14:11

案情事間發生經過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21400&sn=553697&sum=15&min=167098&this=9&author=tp6ru04aup6

我想請問一下 我被列為嫌疑人 我這樣有夠成妨礙名譽的要件嗎?

{寶物價值只有對方所說的10分之1甚至20分之1}

 

到偵查庭/訊問室該備妥哪些資料 我當天該如何應對

網頁資料大部分列印出來都很模糊 我是否把資料放在隨身碟內 交給檢察官即可?

小蟻天 102-08-09 21:22

您好,我有一個朋友是在從事性交易者的工作,先前遇到警察臨檢時,被警察帶回警局,除了應有的妨礙風化的罰鍰已繳清外,另外還作了筆錄,內容問題為該工作地點的房子為誰的 ? 老闆是誰 ?

而我朋友當時為了保護老闆,回答房子是自己租的,然後回答沒有老闆

但後來該名老闆被警察提告,需要我朋友作證,那此時翻供說老闆是誰,是否犯了偽造文書罪 ? 或是會有其他的刑罰 ?

麻煩請幫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警察局的筆錄並未具結所以不會構成偽證罪,但如於地檢署或法院具結後作證卻為不實之陳述,可能會構成偽證罪,但依你的說法,之後作證似無說謊,此部分應不會構成犯罪.

品品 102-08-04 00:23

請問~

我爸爸是交通警察

在上班時間被民眾打電話到局裡警用電話罵了20幾分鐘

最後民眾甚至還罵出"你是生番"這樣的字語

讓爸爸好幾天心情都很糟糕

全程爸爸基於上班時間公務員的職責都沒回嘴

警用電話也有錄音,這樣是可以告對方妨礙公務的嗎?

謝謝~麻煩了

102-08-02 13:33

律師你好, 有些問題想請示你. 我因妨礙性自主被判五年兩個月(昨天剛被通知刑期).事情是這樣子發生的...我有一間屬於自己的補習班,規模不大,在二樓有兩間教室,只教英文.教英文包括我共三位老師(兩男一女).我們屬於家教(小班制).那邊的學生不超過四位...學生以ABCD做代號: AB是(兄小六,妹小四),C為被害人只有七歲(女),D為高中生(女), 我教的學生是A(B的哥哥小六),因為B跟C是女生所以給女老師上課,高中生就由另一位男老師上課...案發時間及情形是在去年的10月四日,那天因為是A學校畢業旅行所以A請假,因為AB是兄妹而且他們住很遠所以B也一起請假,也因為B請假只剩C女,所以女老師打電話跟C女說停課(這樣才方便一起補課). 因為那天都沒有課也都沒有學生所以我就趁那時跑到補習班清理及換魚缸水,在那天當我在忙清理時,突然C女跑來樓上說要上課,一直找那位女老師,我告訴她今天是沒有上課(我猜想她一定又忘記有停課),我跑下去時她家長已經離開了,當我跑上去時我看見C女正在拍打魚缸在嚇魚(這個動作已經好幾次),我嚇阻她然後叫她在教室裡坐不要出來搗蛋,這時我繼續忙我的,當我忙一段落時C女突然站在教室門口,我嚇一跳因為她把她的內褲脫到膝蓋然後一邊抓她下體一邊說很癢(之前就有類似事件發生但那時只有掀裙子抓癢,她也說過她下體會癢她父母親有帶她去看醫生),我看到時我就叫她把內褲穿起來,可是她拖好久才把內褲穿回去,然後...我忘記是怎麼一回事,她突然伸手要抓我的下體,我當然嚇阻她(她那時她還?她跟她爸洗澡時有看過她爸爸的小雞雞),我想?時間也差不多就先讓她先下樓等,等我都弄好了我下樓時我發現她還在(已經超過原本上課的時間)所以打電話給她媽來接...然後過兩星期後就有警察拿搜索票到我家我的補習班開始搜索..然後被扣押電腦手機usb...然後到檢察官那裡問話(搜索,檢察官問話都是當天的事)..過不久我就被起訴了...起訴是1.我的手機發射器有在補習班出現,2.是C女的說詞

C女的說詞(筆錄)是這樣的:(檢察官)(檢),被害人(C女), 我 (x)

檢察官)(檢)問:前幾天只有妳一個人上課, X 跟妳上甚麼課?

(C女):英文課

(檢)問:上課過程有無玩遊戲?

(C女):有

(檢)問:玩甚麼遊戲?

(C女):不知道

(檢)問:x有沒有教妳怎麼玩?

(C女):沒有

(檢)問:那天玩遊戲時,有沒有脫衣服?

(C女):有脫,內褲也有脫

(檢)問:x自己有沒有脫衣服?

(C女):沒有

(檢)問:叫妳躺在上課的桌上嗎?

(C女):對

(檢)問:x有沒有把妳眼睛蓋起來?

(C女):有

(檢)問:x是用甚麼東西把妳的眼睛蓋起來?

(C女):眼罩

(檢)問:x叫妳脫衣服躺在桌上, 眼睛蓋起來做甚麼?

(C女):他叫我睡覺,我睡一會兒而已,我自己就起來.因為我睡不著.

(檢)問:妳躺在桌上時,x有沒有摸妳?

(C女):不知道

(檢)問:不知道是因為你睡著了還是妳不想??

(C女):我就不知道

(檢)問:妳睡起來後有把眼罩拿掉?

(C女):有我是自己拿掉的.

(檢)問:眼罩拿掉後有沒有看到甚麼東西?

(C女):看到桌子

(檢)問:有沒有看到x?

(C女):有.他坐在椅子上講電話,當時有穿褲子.

(檢)問:x後來有沒有把褲子脫掉?

(C女):有.

(檢)問:x為什麼脫褲子?

(C女):有.內褲也有脫.他的內褲及外褲都脫到膝蓋那裡

(檢)問:x把褲子脫一半後,他在幹嘛?

(C女):沒幹嘛就坐在那裡.

(檢)問:那天有沒有看到x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那天有沒有叫妳看他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除了叫妳看他的小雞雞外,有無叫妳摸他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叫妳怎麼摸他的小雞雞?

(C女):他叫我用兩手摸,他的小雞雞摸起來是軟軟的, 他的小雞雞後來也沒有變硬

(檢)問:他是叫妳摸還是抓住?

(C女):他是叫我抓抓

(檢)問:他有沒有叫妳親親小雞雞?

(C女):沒有

(檢)問:妳抓著x的小雞雞有很久嗎?

(C女):沒有很久,後來是我自己不要抓的.

(檢)問:抓完小雞雞之後呢?

(C女):後來就上課了.

(檢)問:x叫妳抓他的小雞雞有沒有叫妳別跟爸爸媽媽說?

(C女):沒有

檢察官諭知暫時休息)

(檢)問:妳當天跟x玩遊戲時,有無聽到喀喳喀喳的聲音?

(C女):有,沒有很多聲.我聽到聲音時我的眼睛是蓋起來的.

(檢)問:爸媽有無幫妳拍過照片?

(C女):有

(檢)問:喀喳喀喳聽起來像是拍照的聲音?

(C女):我不知道

(檢)問:妳那天躺在桌上是妳自己爬到桌上還是別人抱妳上去?

(C女):x抱我上去的.

(檢)問:x有沒有叫妳腿開開?

(C女):有

(檢)問:妳是全身脫光後才到桌子上,還是到桌上後才全身脫光?

(C女):是全身脫光後才到桌子上

(檢)問:x叫妳摸他的小雞雞,妳有沒有看到甚麼東西?

(C女):白白的東西, 白白的東西,是在x的小雞雞上,不過我不敢摸, 白白的東西只有一點點

(檢)問:白白的東西是在x的小雞雞的哪個部位?是前端還是後面?

(C女):是前端

(檢)問:x有沒有叫妳摸小雞雞前面嗎?

(C女):他叫我摸後面

(檢)問:後來妳有無去廁所?

(C女):有

(檢)問:為什麼跑去廁所?

(C女):因為很?心,看起來很惡心

(檢)問:妳跑去廁所是想上廁所嗎?

(C女):不是,我覺得惡心,我把廁所的門關起來,後來是我自己出來的,因為要上課

(檢)問:x之前上課前,有無跟妳玩過遊戲?

(C女):沒有都直接上課.

(檢)問:x有沒有叫妳吃小雞雞白白的東西?

(C女):有,不過我沒有吃,因為很惡心.

(檢)問:妳一開始看到x坐在椅子上,褲子脫一半時,露出小雞雞時,小雞雞上面有白白的東西嗎?

(C女):沒有.是他叫我捏他的小雞雞時才有的.白白的東西是在我?他的小雞雞時從他的小雞雞最前面出現的.

(檢)問:白白的東西是妳捏的過程中怎麼出來的?

(C女):是流出來的

(以上是訊問筆錄

 

在第一次開庭時,法官(法官是女法官)問我事情的經過我也老實的誠述,但是因為我聽別人說如果可以跟被害人做和解,那案子就會被判輕一點,所以我就寫了悔過書給法官想跟被害人來做個和解(悔過書內容大至上是?我們之間一定有甚麼誤解,我跟他們說抱歉希望跟他們能夠坐下來好好談談) 在第二次開庭時(審理),因為在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時的這段期間我試著好多次跟他們聯繫可是都被回絕,後來想想不對阿!和解表示我有做!我又沒有對被害人怎麼樣,為什麼要跟他們做和解,所以我在審理時我開始為我自己辯護.

這是我在審理時所提出來不合理的東西:

當C女提到的眼罩,警方到我家搜查(全部搜查:房間,每個抽屜,櫃子..)都沒有查到. 說白白的東西,也沒有DNA證明 C女一開始說她自己睡起來看到我做在椅子上講電話褲子是穿著,一下自又?我脫褲子到膝蓋(?詞不一) 白白的東西怎麼可能用捏的就會有?而且是在軟軟的情況下? 如果我是性侵犯,做了著種事應該會恐嚇小孩子不要說出去,為什麼我沒有恐嚇她? 雖然我手機發射點在補習班也不能證明我有罪 C女常常提到(是她自己)..

我睡一會兒而已,我自己就起來,

我把廁所的門關起來,後來是我自己出來的

妳抓著x的小雞雞有很久嗎?沒有很久,後來是我自己不要抓的.

感覺她好像在幻想是自己想出來的

   8. 這麼小的小孩怎麼會有能力把事情講那麼真實?

 

當我得知我的刑期是五年兩個月我真的不知所錯,原本以為我又沒有做出傷害她或觸碰 她身體的行為,應該是無罪的...

想請問律師,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無DNA,她身體沒有被侵犯)怎麼可以判一個人有罪?而且還可以判那麼重?就因為小孩子說的話?小孩子的話完成可信?

那現在我該怎麼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只聽小孩的片面之詞就可以訂一個人罪,那大家就靠小孩賺錢就好,不是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本案已有一審法院判決,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並進行閱卷,討論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都已經被判5年2月之重刑,絕非在這裡發問可以解決,趕快找律師處理為宜.

要注意有上訴期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