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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SIR 105-06-23 16:39

母親於104年12月底被詐騙集團車手騙走130萬

第一次的車手集團於4月就被全數逮捕

這個車手集團有兩名沒有20歲其餘主嫌跟共犯均20歲以上

最近收到法院的通知 說這集團總共騙了10幾個人

金額達到2000多萬 目前除了未成年的在保護管束

其餘已經收押禁見 請問討回首要方法為何?

且在今年6月同樣詐騙集團又要詐騙我母親

但來拿錢的車手是不同集團 要騙取80萬

母親連絡警方逮捕2個未滿18的車手錢沒被詐騙

請問有辦法從這2個車手求償前次的130萬嗎

是同樣的詐騙集團只是不同詐騙車手集團

你好:

前後兩次詐騙係不同行為人、不同之詐騙集團、不同之詐騙行為,應分別討論,先前之詐騙行為,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詐騙集團同夥負連帶賠償責任,若有未成年人,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填補所受之損害。 其後之詐騙行為並未得手,母親並未受有損害,故無法請求損害賠償。 若刑事部分檢察官已起訴,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就毋庸先繳納裁判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3 16:57

您好,

 

1、可在案件偵查終結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被告等損害賠償

 

2、未成年之人的部分,可將其法定代理人同列為被告,請求其法定代理人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3、車手也只會就其參與之詐騙行為負擔責任,是原則上只有主嫌要為所有的詐騙行為負責,車手則只就有協助取錢的詐騙行為負擔刑責及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苓 105-06-23 11:03

請問,有人匯錯帳號誤將款項匯至我的帳戶內,起初銀行客服打給我說此事,我以為是詐騙集團,不予理會,但後來銀行客服又打來,請我直接跟警員聯絡,說有人在警察局報案。我才至銀行刷本子確認,的確有筆款項至我戶頭,這樣狀況我有算犯了侵佔罪嗎?在與警員聯絡之前,就有人先傳簡訊。請我將款項匯回至他指定帳戶內,但沒留戶名,只有帳號銀行代碼。曾與傳簡訊的人通過一次電話。這個人自稱是匯款人的老公,我曾詢問從何得知我的聯絡手機,他直接說他就是有辦法知道,沒必要告訴我途徑,甚至說要找到我的人都可以,只要他想知道,沒有做不到的事。我後來有發簡訊告知這個人,請他提供報案姓名電話與住址。以便向警員確認無誤後,我將直接領取現金歸還。但他拒絕提供報案人的資料,說個資隱私不便告知,也說沒有當面取款的必要,執意要求我在提款機前作業。

請問我應當如何處理?我完全不知道她的資料,銀行行員有協助我向警員確認過。傳簡訊聯絡的手機號碼與報案人不同。難道我只能被動的聽信簡訊上的指示做轉帳嗎?我不能做其他任何動作或自保行為嗎?她的資料是個資隱私。我的就不是嗎?我要怎樣寫訴狀向法院提告,他不當取得我個人資料的部份。

你好:

侵占罪要有侵占之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並將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表現於外才會構成,若你都配合銀行承辦人員辦理,只是無法確認匯款之原因、對象等等,而暫時未匯還款項,不會構成侵占罪。確認匯款人及匯款原因後可以請求銀行行員、員警協助,處理款項返還事宜。 若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蒐集、利用你的個人資料違反個資法第19條、第20條規定,可能會觸犯個資法第41條之刑事責任,可以蒐證後提出刑事告訴。
Bage Gar 105-06-22 21:04

重新釐清整理過,再問一下:

朋友若因電話詐騙案,在105/02/16初審被判九年,判決書內寫到可上訴、也已經上訴了…  他因為家中有事要處理,希望拖愈久愈好… 所以想知道大概可以拖多長,他心裡也有個底…

請問如果上訴到3審的話,一般到定讞執行入監,最多可以拖延多久?

(4月中剛因另案毒品勒戒出來,到今天也還沒收到執行入監的通知)

 

請問以各位律師的辦案經驗,這類案件大約可能拖到多久才入監呢?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案件只能上訴到二審,所以若訴訟時間要久一點,恐需研究是否尚有其他事證可以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可以從證據部分著手,但實際情形仍要閱卷之後才可以確定。

Bage Gar 105-06-22 18:30

朋友若因電話詐騙案在5/20初審被判九年,判決書內寫到可上訴、也已經上訴了…

請問如果上訴的話,一般到定讞執行入監,最多可以拖延多久?

他因為家中有事要處理,希望拖愈久愈好…

請問以各位律師的辦案經驗,這類案件可以拖到多久才入監呢? 感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8:52

您好,

 

1、須於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並於提出上訴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是應盡快與律師會面討論案情,律師才能有充足之時間準備上訴理由

 

2、要看你朋友是上訴到2審還是3審,如是上訴到2審,案件會將所有調查程序再跑一遍,時間約需3個月左右。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將相關判決書、資料交由律師審閱,才能完整的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age Gar 105-06-22 18:59

請問若是到3審呢?
我再確認過,我弄錯時間了。

他的初審判決日期105/02/16

而4/15剛因另案毒品勒戒出來,目前也還沒收到執行入監的通知???

所以想知道大概可以拖多長,他心裡也有個底…

Bage Gar 105-06-22 19:5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須於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並於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回答。

如能再進一步解說,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案件只能上訴到二審,所以若訴訟時間要久一點,恐需研究是否尚有其他事證可以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2 23:00

您好,若判決確定除非有非常緊急且正當的理由,否則很難延後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2 23:05

您好,若判決確定除非有非常緊急且正當的理由,否則很難延後執行。

布萊恩 105-06-22 11:31

你好

我之前在網路購物被詐騙,有馬上報警,也凍結那各虛擬帳戶,法院也判定不起訴

因為那各金額還在虛擬帳戶內,虛擬帳戶未轉到設定的真實帳戶,所以不起訴,

但不起訴書,沒提到我的錢,要如何處理?

我要如何處理才能拿回我的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2 11:51

您好,

 

1、本案經不起訴處分確定,表示查無不法。

 

2、您須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不當得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1條:「

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銀行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且該帳戶中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與其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如無法聯絡者,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尋一個月。

銀行依前項辦理,仍無法聯絡開戶人者,應透過匯(轉)出行通知被害人,由被害人檢具下列文件,經銀行依匯(轉)入時間順序逐筆認定其尚未被提領部分,由最後一筆金額往前推算至帳戶餘額為零止,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

一、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二、申請不實致銀行受有損失,由該被害人負一切法律責任切結書

銀行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警示帳戶剩餘款項之發還,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逕行結清該帳戶,並將剩餘款項轉列其他應付款,俟依法可領取者申請給付時處理;但銀行須經通報解除警示或警示期限屆滿後,方得解除對該帳戶開戶人之警示效力:

一、剩餘款項在一定金額以下,不符作業成本者。

二、自警示通報時起超過三個月,仍無法聯絡開戶人或被害人者。

三、被害人不願報案或不願出面領取款項者。

銀行應指定一位副總經理或相當層級之主管專責督導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之處理事宜。

Ⅴ疑似交易糾紛或案情複雜等案件,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剩餘款項發還之規定,應循司法程序辦理。」

可以先撥打銀行客服專線,詢問發還款項事宜,若無法辦理,再針對被告提起訴訟主張權利。

cheeseat 105-06-21 15:32
你好 由於我有被詐騙,所以目前有判決書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那有以下問題想要請問: 1.請問狀紙是否可以用網路上的格式列印下來書寫? 2.關於執行標的是汽車的話那我要怎麼書寫? 3.強制執行事項只能照著判決書上書寫嗎? 4.強制執行必須要附件的東西有哪些?(我有判決書、判決確定證明書、對方的歸戶財產清單及戶籍謄本,這些資料有時效性嗎?) 希望可以利用Email回復 謝謝你們的協助
噗哈哈 105-06-21 14:53
律師你們好?想請問?在yahoo拍賣購買一組兒童廚房,賣場表示為展示品出清,有一張相片是拍包裝紙箱上的廚房,沒提起任何破損字眼!收到貨,廚房的門少一個,打電話向賣家詢問,店員卻告訴我:原本的門破損壞掉所以少一個門,所以才便宜賣,有叫老闆要寫門壞掉但他還不寫,他是詐騙集團???。 想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利?如果老闆不退款可以告詐欺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4:56

您好,

 

1、本案為一般民事糾紛,沒有詐欺的問題。

 

2、應依循民事規範,可向賣家要求7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或請求瑕疵給付之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ve 105-06-21 14:47
3月的時候有人稱是海關人員來電跟我說,我有一個商標案需要到航警局做說明,原因大概是因為說我前一年的時候在網路上買了一個耳機,東西進海關的時候因為被查到耳機疑似仿品,所以被查扣,因為發的公文是寄到前一個公司我沒收到,所以用傳真的方式到我現任的公司給我看,因為怕是詐騙,所以有拿著公文到警察局尋求協助,之中有很多對的地方但也有很多疑點,所以最後沒有理他,但是我昨天收到一封桃園航警局發的通知書,案由是寫商標法案,我想應該是同一件事,但是我東西已經買了兩年了,我只記得當初在網路上買了耳機,他並沒有寫他是賣仿品,沒看到實品我也不會知道是仿的,用了這麼久,現在才跟我說被查獲是仿的,我應該要怎麼辦,會被判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前往制作筆錄以瞭解案情,建議可委任律師一同前往,以確認日後之主張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老愚 105-06-21 09:48

您好

本人母親被假檢察官詐騙損失一生積蓄 還變成被告

現在案子已破 車手為未成年年輕人  主嫌也抓到  但尚有他案為偵結

我希望能為老母親取回被騙款項

請問

    1. 原法院為桃園地方法院  子女可否在其他地院代母提告民事賠償?

    2. 請問提告的時間限制如何?

    3. 是否可以提告該車手的監護人? 還是僅能提告車手? 還是提告主嫌?

    4. 找人代寫提告費用是多少錢?

感謝您

你好:

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若要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要以母親為原告向被告住所地、侵權行為地之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依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若詐騙之人有數人而你並不清楚何人時,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會分開起算,原則上以母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 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車手及主嫌負連帶賠償責任。另可依第187條請求車手之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但應注意侵權行為請求時效為二年,也可以考慮先做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3:33

您好,

 

1、民事訴訟為"以原就被"原則,應以被告之住居所地管轄來提告

 

2、本案可以侵權行為提告時效為自受騙時起兩年內;亦可以不當得利詐騙提告時效則為15年。

 

3、車手為未成年人,可對其法定代理人請求連帶賠償,應以主嫌、車手、車手法定代理人為被告一併請求賠償

 

4、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才能完整評估案情,提供您詳盡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薇 105-06-20 15:49

前陣子因為急需錢用來繳納罰金,所以自己上網查詢小額借款

後來詢問到了一間借貸公司,他們說借款方式很簡單

一本帳戶可以借款3萬元,而那本帳戶需要給他們當作抵押品

之後每個月還款的本金還有利息也都是匯到這本抵押的帳戶裡

所以我需要把帳戶密碼給他們,他們才能提領我還得本金和利息

他們說收到我的帳本之後要審核確定我的帳戶可以使用才會放款給我

隔天的中午他們就通知我已經過件了,放款時間是後天的下午五點以前

結果下午他們就傳訊息說,他們業務在送客戶資料時不小心和人發生碰撞

因為車輛裡很多客戶資料,為了不必要的麻煩,請我們客戶打電話銀行

帳戶掛失,我也馬上打電話做掛失,結果銀行客服跟我說我的帳戶餘額

有六萬元,我就覺得奇怪怎麼多了這筆錢,隔一天我就去銀行分行補辦帳本

補辦之後果真裡頭多了六萬元,我心想可能是他們放款給我了,我就全部領

出來用了,過了兩天銀行專員就打給我詢問我這六萬元的由來,我也誠實的

告知他們借款的事情,銀行專員告訴我說 我是被詐騙集團騙帳戶了,那

六萬元是他們向別人詐騙的金額。

現在問題來了,我已經變警示帳戶了,每間銀行的帳戶都無法使用

我該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

這樣我會構成甚麼罪名?

你好:

正常情況下借款不需要提供提款卡、存摺及密碼,你把提款卡、存摺及密碼提供給對方,對方匯款6萬元給你,會被認為你在賣帳戶,而構成幫助詐欺罪。 惟若能夠提供借款相關證據,例如通話明細、簡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撥打165專線、掛失等等證據,實務上仍然有認為無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而判決無罪之案例。 民事上,被害人可能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要等到刑事案件告一段落後,才有辦法解除警示帳戶。
就閣下所述問題,按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您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犯行,惟您的行為使詐欺者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之風險,有助長犯罪之虞。 再按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倘其所查證與事實不符,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即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諭知無罪為絕對不起訴處分。 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閣下應委託律師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之犯罪嫌疑,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0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之犯罪嫌疑,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acy 105-06-20 14:54

律師您好~

我於今年一月收到自稱力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所寄來的劃撥單,要我每期支付2,700元x2期及2,000元x18期,共20期金額41,600元的英語學習教材貨款。我認為是詐騙集團手法故不予理會。但在今年二月又收到相同劃撥單,我因不堪其擾故上網查詢該公司的登記資料,發現該公司已被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故我仍不予以理會。二月底該公司一名自稱會計的女士打電話至我家中,並詢問我家人我的手機,因而聯絡上我,對方告訴我,我於十五年前在台北火車站跟他們的業務鄭先生購買了英日語學習光碟教材,但貨款一直遲遲未支付。我請對方提供當時的訂購資訊以及簽收單,對方不願提供,只是一直重覆說有我的資料(身份證、簽名)...。我告知對方我沒有向他們購買任何教材,並且沒有看到訂購單以及簽收單,我不會配合匯款。對方就說要走法律程序。

三月6日我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函中指出我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支付訂金六百元,購買英日語光碟套書,未依約繳交任何款項,並要求我支付貨款以外的懲罰性違約金15,580元。又於三月23日收到對方發出的支付命令,要求我如數清償(共56,580元)。

五月30日我又收到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的開庭通知,開庭日期為六月22日,開庭種類為調解

 

請問:

1. 這15年過程中,我與我的家人從未接到過對方的來電或來信通知,直到今年一月開始我家人收到「力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通知書(詳細過程已於上述)。若對方真有我簽署的訂購單,但沒有貨品的簽收單,我是否能主張該契約無效?並要求對方停止一切催收貨款的動作?

2.我並沒有向該公司購買教材,也沒有簽收貨單,若對方手中持有的文件並非我本人簽署,我是否能主張對方偽造文書呢?那是否又是另一個訴訟的開始呢?

3.若對方仍緊咬不放,我是否能提出依據民法第127條,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故我無須支付該款項呢? 

3.我是否要找律師陪同一起出庭呢?

4.是否有其他我該注意的問題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0 15:00

您好,

 

1、2、您可主張並無與原告簽定任何契約,要求進行筆跡鑑定

 

3、可主張時效抗辯。

 

4、可委任律師出庭,並撰擬民事答辯狀,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20 15:06

您好:

對方寄來支付命令,您有提出否認,因此開庭,並且第一庭法院就先安排調解程序,這是正常程序,勿慌。

上一位律師所回覆內容有提到重點,您或許可於調解時加以提出,但我的判斷,您這調解十之八九不會成立,因此接下來就會進入訴訟階段,千萬不要輕忽任何細節,因此建議您務必委請律師處理,完整保障您的權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請律師幫您擬答辯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oe 105-06-19 14:32

因去年7月被詐騙(ATM+遊戲點數)

在今年三月及五月分別收到桃園及高雄地檢署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

想請問遊戲點數的部分會繼續偵查嗎?

如果會繼續偵查

是由哪個縣市單位的偵查隊負責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9 20:40

您好,

 

1、您所述情形並不清楚,無法確認遊戲點數與ATM間的關係為何,無法判斷是否有後續偵查可能。

 

2、通常由接獲報案之被害人所在地單位進行偵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n 105-06-18 18:38
因為我在LINE上面認識一位說可以幫忙操作運彩簽賭的人,說可以幫我賺錢,然後要給他抽成,叫我先給他賭博網站的帳密,我裡面有15000的餘額,說幫我操作賺到11萬2千元,他要抽5成,然後他也先拍照給我看,之後就叫我先付5萬給他,叫我去7-11 i-Bon代碼繳費2組代碼是2萬元,另外一組1萬元,繳完他不但沒有給我原本約定好的金額,反而叫我要在補5萬給他,才能給我16萬2千元。 現在我覺得他是詐騙,他現在說什麼就是不還,請問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討回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8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說的賭博事件本身是違法的,所以您本身可以涉犯賭博罪。

2、至於對方倘若沒有實際代為操作的行為,則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

4G 105-06-18 18:00

您好,我之前被詐騙以損失3萬左右,因對方叫我不列印明細表也乖乖上當,之後發現報警處理,可是存簿上卻少一碼,在匯款時明明有14碼的,請問這是什麼情形?如今要找出轉入帳號非常困難,我也怕我的帳戶和手機變成詐騙工具。上網查詢時,發現錯誤的匯入帳號是會轉到金資中心,而對方也有提及這事,說過幾天會將錢轉回我的帳戶,此事發生在2016/06/16晚上10點左右,如果錢真的有回來,那我是不是也成為詐騙的一份子?要怎麼處理比較妥當?那如果少一碼要怎麼正確找回完整的匯入帳號,因為怕凍結到其他人的帳戶會非常困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8 2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您的提款卡或存簿等用以提款,基本上對方無利可圖,不會用來作為詐騙工具,所以無須過於擔心。

2、建議您還是先備案,以保留對於自身有利的事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52

您好,若您為提供您之存摺或提款卡給詐騙集團,應不至於成為被利用之工具。

pei 105-06-17 14:26
我是面交被詐騙的,已經到過檢察署開過庭了,我們有七個人被騙,檢察官詐騙的人目前在看守所,也承諾會賠償,當初在報案的時候有看到他名下有兩台車,請問,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扣押他的財產,因為當初詐騙導致我丟了工作,這部分可以跟他要求精神賠償嗎?我應該要怎麼做?從檢察署到法院開庭會很久嗎?網路上可以查到案件進行到哪裡嗎?麻煩了,謝謝。
ive 105-06-16 13:51

3月的時候有人稱是海關人員來電跟我說,我有一個商標案需要到航警局做說明,原因大概是因為說我前一年的時候在網路上買了一個耳機,東西進海關的時候因為被查到耳機疑似仿品,所以被查扣,因為發的公文是寄到前一個公司我沒收到,所以用傳真的方式到我現任的公司給我看,因為怕是詐騙,所以有拿著公文到警察局尋求協助,之中有很多對的地方但也有很多疑點,所以最後沒有理他,但是我昨天收到一封桃園航警局發的通知書,案由是寫商標法案,我想應該是同一件事,但是我東西已經買了兩年了,我只記得當初在網路上買了耳機,他並沒有寫他是賣仿品,沒看到實品我也不會知道是仿的,用了這麼久,現在才跟我說被查獲是仿的,我應該要怎麼辦,會被判刑嗎?

購買到仿冒商品,行使商標於商品上的人係製造者,而您如果也沒有陳列販售的行為,則單純購買商標法對此並沒有設定刑事處罰規定(不會構成犯罪),你不必太擔心。

如果真的是仿冒品,頂多就是查扣該仿冒商品而已。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1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這一類的事實常可能是涉及商標法第97條的刑責,該條規定係以行為人「明知」為侵害他人商標權之商品而仍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為其構成要件。因此,行為人除須客觀上有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仿冒商標商品之行為外,就其所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係屬侵害他人商標之商品,在主觀上更須明知(即直接故意),始能構成犯罪,照您所述是在偶然情況下買入並賣出,應非屬「明知」,是否真的會成立本罪,仍有待斟酌。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24

您好,若是單純購買,基本上應不至於有違反商標法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3

您好,若是單純購買,基本上應不至於有違反商標法之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有明知而販賣或陳列等行為,才會構成犯罪,但基本上警方仍會移送給檢察官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蘭漪 105-06-15 11:48

您好: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事情讓我們很困擾。

      最近這一個月,家裡每個星期都會接到1~2通奇怪的電話,要找家中的某位成員,對方都是以朋友的名義,因為家人手機不通所以打來家裡要找人,剛開始因為家人不在就掛電話了,但等我家人回來問他,他說當天都沒有接到任何電話,所以我覺得有點奇怪,有特別留意。 

    隔了幾天對方再打電話來,我就特別問對方有什麼事嗎?對方就問說那位家人還有再從事電子零件買賣嗎?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我的家人是電子業的工程師,怎麼可能從事電子零件買賣,跟她說沒有就掛了;後來我的家人也有親自接到家裡電話,有個自稱是他的業務員要找他,說他的手機都打不通,但他說不認識對方,也就掛電話了。 

    隔了一個星期的3點多接到電話,是我媽接的,說不在就掛了,因為那位家人休假外出,我馬上跟我那位家人說;到了晚上10多又打電話來,一開始也是我媽接的,後來換我接,我媽說跟下午是同一個人,我就不讓她要找的那位家人接電話,就一直問對方到底有什麼事?對方才說跟我的家人有帳款要處理,我逼問是什麼帳款?她說我家人今天四點多打電話給他說,我媽生病住院跟他借錢,我就說怎麼可能?一開始接電話的就是我媽,哪來的住院?對方就一直問本人不在嗎?我就一直問到底是什麼帳款要處理?對方就改口說,你知道我家人有在玩期貨嗎?我說不可能,我就問她知道我家人是在做什麼的嗎?他說不是自營商嗎?我說不是便問她跟我家人是怎麼認識的?她說是朋友介紹,我就一直問她哪個朋友?她變掛了我電話。 

    今天又打電話來,也說是我家人在玩期貨有帳款要處理,我就一直問她到底是哪裡要找,她就說他們是金融理財公司,我就問她說公司名稱是什麼?你們開公司一定有名字我自己去查,但對方不肯說,只問你們到底有沒有這個人,我好好跟你說怕你們會不會是資料被盜用啊?我就說你只要跟我說妳們公司的名字,我自己去查就好了,對方一直不肯說,就直接掛了我電話。 

    後來我用來電顯示的電話去查,發現是一家地下期貨投資公司;我有問過家人到底有沒有在玩期貨,他說沒有在玩也不懂期貨,更不認識對方,雖然我們懷疑這電話八成是詐騙集團,但是因為家人的名字有一個字比較難念,有很多人都念錯或不會念,可是對方每一次都念對,一開始都是自稱是他朋友,每次都是同樣兩個女的打電話來;現在家人很困擾精神壓力很大,我們很擔心會不會真的是身分被盜用了,如果被拿去借款或玩期貨,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地下期貨大多存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問題,倘若對方仍然以電話騷擾,可以明確告知方不得在騷擾蒐證,日後可以報警處理。

2、在法律上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倘若沒有保證、債務承擔等,無須過於擔心。

魔劍風痕 105-06-15 09:20

五月份開偵緝庭時,對方在檢察官面前承認他欺騙我,且向我詐騙了150萬元,說錢目前還在他那,在偵緝庭上也允諾一星期後先還我50萬,再隔一星期再還我100萬,如今已過了一個星期,對方仍然一直說他再籌錢,,根本沒有還錢的意願,想請問他一直拖下去的話,我該怎麼做呢?  因為如今對方連接我電話也不接了

這方面我也詢問過檢察事務官,跟我說靜待檢察官起訴他就好...有甚麼方法可以請檢察官盡快起訴他嗎?   因為我想要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知道自己提起民事訴訟還要負擔裁判金,所以才想說讓刑事民事可以省一些費用,因為我被騙了那些錢,自己身上所剩無幾...

 

由於在103年時他向我詐騙的金額是說要介紹我去國外工作的保證金,誘使我向公司請辭,一昧地靜待他的工作消息,這方面我可以向他要求討取工作賠償嗎?  如果民事訴訟的話,所要求賠償的金額是否連同被詐騙的金額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檢察官會願意等一下對方,因為清償與否會有影響檢察官給予對方的處分。

2、您應該要注意2年時效問題,倘若民事求償時效快要超過了,應該先行提起民事訴訟,避免日後求償無門。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5 18:34

您好,可以寫陳報狀給檢察官,說明對方未有和解之誠意,請求檢察官直接為處分。

另外,注意民事侵權行為時效的問題。

就閣下所提示的問題,為保障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6 20: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檢察官至今還沒有起訴應該是為了預留時間讓被告能與您和解,但依您所述現在的情況,對方顯然沒有要和解的意思,建議可以將這段經過撰寫陳報狀給檢察官知道,同時也說明因侵權行為消滅時較的問題要儘速起訴。 至於對方因侵占財產導致您所受的損害,皆可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向對方請求賠償。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小全 105-06-12 23:16

我在103年的8月24號日被詐騙了 已在103年8月24日報警
當初在奇摩拍賣看到歹徒張貼的賣車資訊
價格便宜 但按說是當舖的權利車然後跟原廠有合作可以變成正常的車輛
然後第一次匯款到他給我的帳戶說是用來給原廠的
然後後來寄給我一本存摺一個印章一個提款卡
說要做資金流向證明 叫我把買車的金額存進去 在自己提領出來
但當我把買車錢存進去過沒多久就被轉到別的銀行帳戶了 歹徒好像已經設定網路預約轉帳了
被轉走後我詢問歹徒 歹徒給我被網路轉帳轉走那帳戶的資料 叫我詢問銀行 然後他跟我說錢還在 沒人敢動那筆錢 
我目前不知道那筆錢 到底還在不再納的帳戶裡
如果在那帳戶裡 請問有什麼辦法能把錢拿回來呢

總共匯到2個戶頭

但是第二個戶頭錢一存進去 就被轉到第三個戶頭

而我這邊有第二個戶頭的存摺 印章 提款卡

第一筆戶頭已經抓到人頭戶的人 也開完庭

但是第二筆金額比較大筆 到現在都沒消息

錢好像還在第三個戶頭裡面沒被領走

請問要有什麼辦法可以趕快把錢拿回來呢 謝謝

我有看到網路上有人直接拿三聯單與匯款資料 去被騙的分行 簽一些切結書 就可以馬上把錢領回了?

柏毅 105-06-22 17:20

小全

我也遇到跟你一模一樣的事情,請問有聯絡方式嗎???

小全 105-06-26 01:47

你有賴嗎  我加你

阿志 105-06-12 03:08

您好,我遇到的事件如後:

我認識一個旅行社的朋友(以下稱甲員,他所任職的公司以下以甲公司稱呼),他日前跟我說他朋友(以下稱乙員,公司乙公司)有便宜的日本旅遊五天四夜,因為很便宜所以他已訂好,要我先付3萬(因為他之前說要一起出國去玩),我本來跟甲員說,能不能取消(因為我覺得還是有點貴),甲員說不能取消,取消就沒有保留了,名額有限,所以我就先拿錢給他,原訂6月初要出發,但是因為日本地震所以我有問他是不是行程有改,後來甲員跟我說會調整,改到6月23日,不過要貼6000元,說到底我還是太相信他,就又拿了錢給他,後來我陸陸續續跟甲員索取合約書,這樣才方便我請假,他卻一直用各種理由搪塞,不是太忙就是合約還沒拿到,這時候我就開始覺得奇怪了,直至上週,我一直line他或打電話,他都已讀不回應或是不接電話,終於聯絡到的時候還是有各種的理由,對了,他還說行程又延後到7月初,我就立刻問了其他朋友,朋友跟我說可找旅遊品質保障協會處理申訴,重點來了,我跟甲索要乙員的公司資料,甲員跟我說他公司在臺北,他要問完才給我,一直到現在賴都已讀沒回應......我正式要發問的問題如下:

1.我跟他的金錢交易是付現,而且我都沒有簽過任何合約,這樣的詐騙行為,我方是否會因舉證不足而無法提告?

2.如果這屬於甲員個人行為,那甲公司是否會協助處理這類案件?

3.如果我直接找甲員家裡要錢,是否會觸犯法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2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雙方連絡之line訊息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不建議直接找對方,避免對方錄音錄影蒐證,對您提告(如恐嚇危安等),您目前只要傳line給對方,讓對方一直解釋,作為施用詐術之詐欺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2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雙方連絡之line訊息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不建議直接找對方,避免對方錄音錄影蒐證,對您提告(如恐嚇危安等),您目前只要傳line給對方,讓對方一直解釋,作為施用詐術之詐欺證據;另關於民事部分,可再考慮是否同時請求公司與員工負連帶賠償責任,惟若公司舉證其管理監督員工並無過失,則無需與員工負連帶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追求完美,近乎苛求。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2 21:5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即便雙方沒有正式簽立書面契約,只要雙方有口頭承諾的話就會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若您能提出LINE的對話內容有敘及雙方協議的內容、交付的金錢數額及其他詳情等,則足以證明這一段事實的經過,當然若有能支付金錢的證明(除LINE對話外、當日您有有至金融機構或是ATM提款的動作),也可一併作為補強證據。 此部分對方顯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此部分建議檢具書狀、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刑事告訴,在偵查程序中雙方也會有面對面洽談賠償和解的機會。 此部分員工所屬公司不至於會成立刑事責任,頂多只須依照民法第188條規定負擔連帶賠償責任而已。 基於個人行為責任,甲之債務應由其個人負擔而不及於其親屬,因此您向甲之親屬要求償債務並無法律上之依據,也請注意勿觸及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界線。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ternencefan 105-06-09 10:36

有個朋友的朋友

透過朋友的影響力,向大家遊說拿錢給他去短期使用(說是投資),但他付我們利息

一開始都會給,也簽了本票給我們,前面的小錢時間到都會連本帶利還給我們

後面就告訴我們有更大、更好的投資,要我們再投入金額

我們也都投入了,因此全都中招

不但利息沒回,連人都沒辦法約出來碰面,卻是一直掰故事拖延

到現在也一年多了完全沒給過錢了,起初還很相信他,結果最近才發現他是慣犯,身上被告的案件也十幾條,從十幾年前就有了

好像沒任何一條告成功過,真的是詐騙界的老手

在這期間就是會發一些要「開始」給利息的訊息

但都是空包彈,不然就匯個1~2000元,像在給乞丐,基本上大家被騙的金額是快8位數了

請問這構成的犯罪是詐欺嗎?會成立嗎?還是適用別條的法律呢?....

你好:

要看對方是否有依約定從事投資,若只是以投資名義誆騙你們投入資金,實際上係其私自挪為他用,會構成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若真的有從事投資行為,只是因為投資失利,無法依約履行或造成損害,則要判斷有無背信之犯意及行為,或只是單純民事糾紛。若屬於民事糾紛,可以請求履行契約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如兒 105-06-08 19:39

5/23在8591收購遊戲裝備,後來有一個賣家問我要不要收便宜賣我叫我加他賴,我就加他賴跟他交易,一開始是用ATM轉帳匯款後來他說要拍交易紀錄我就拍下了ATM上面的帳戶跟他的問他正不正確,後來點下去就無法匯款,因為什麼非什麼約定的,然後就改成全家匯款代碼,還教我怎麼點機器,然後因此就繳費兩千了,過沒多久賣家遲遲不給我貨,我就很生氣一時要求他退款。 
然後5/24 ,8591客服打電話給我說他是騙子叫我封鎖不要在聯絡了,因此我也封鎖騙子賣家,5/24那天八五討論區就公布賴的ID第三方方詐騙的騙子。 

過兩天之後5/26那個騙子賣家突然密我說他不小心匯錯錢要我退匯給他,騙子賣家說要環我兩千卻按成了五千, 
因為他是騙子我就封鎖他,過沒多久他說在不聯絡就要報警對我提告還拍警察局的畫面給我看 ,然後我就叫他拍匯款單給我看他真的拍了,而且匯款帳戶的確是我的,我就害怕半夜就去警察局問他們是說封鎖他們因為可以做假資料,我就封鎖他了。 

5/27我一下班就去郵局查有沒有有匯款,結果郵局的人說我帳戶成為警示帳戶,郵局的人也打電話給警察局的人,因此我就去警察局問我的帳戶,為什麼被凍結,警方調查出來問我有沒有玩三國群英傳,我回警察說沒有,警察是就我等開庭把賴的聊天當成證據證明。 


5/29我就密賣家騙子 我說我有說不環你錢嘛? 
他說沒啊… 然後他拍郵局的簿子給我看說確定入帳了, 
然後他說叫我環三千環完說我郵局隔天就會解凍因此我就相信了他,他還拍雙證件說當抵押,也有說繳完他會去警察局說當事人已經繳完錢跟會打給郵局,我就立馬跟我妹借錢三千,他傳網址8591給我,我去下鏢繳費,下標完也繳完費用也拍收據給他看ㄌ,過沒多久,85的賣家問我是不是被騙了,我心虛了,我說沒有,他說你不講實話也無法幫你,然後我就把我經歷告訴賣家了,賣家說8591討論區和跑馬燈都說他是騙子你還相信他,我就說這樣我的郵局就能解凍,賣家說其實匯款的不是他是另一個受害者付錢到你帳戶,一樣也是第三方方詐騙,賣家還說叫我不要聯絡騙子,我也只有已讀。 
阻止我的好心賣家叫我密騙子對他說騙子的郵局帳號多少,反正我郵局也被凍結了,騙子賣家還真的拍郵局帳戶還有卡片和匯款收據 。85賣家說那是受害者拍的照片他故意傳給你讓你上當。 
之後我只有已讀騙子賣家腦羞嗆我還罵髒話。 



現在在等傳票,我很害怕因為我也是受害者, 
我害怕刑法的這方面,目前還沒做筆錄, 
我不知道什麼是起訴或是不起訴, 
我目前證據只有賴的紀錄 5/23_5/26_5/29的聊天紀錄 
不知道能不能夠證明我是清白的我不是騙子。 
至於受害者的錢我一定會環。 

而且目前那個賣家騙子故意用我的照片和名字,去我的主頁去加我朋友賴說他要戒三千,信好我朋友聰明有事先蜜我,我也跟他們說他是騙子故意假冒我,大頭照還是用結圖的,我又害怕怕我的帳戶又... 又害怕我成了詐欺 。 
我也打了165反詐騙他們是說叫我方心。 

現在我只想知道我會不會上法庭... 
還有手機的賴證據夠不夠... 

我真的是清白的 

如果判刑失敗又會怎麼樣。 

你好:

依你所述,你只是單純進行虛擬寶物之交易,並沒有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進而匯款導致損害,且8591官方網站已經公告對方有詐騙之情形,你封鎖對方不會並非惡意欺騙之行為,不會構成詐欺罪。但你要蒐集相關之證據,包還LINE對話紀錄、8591網站之下單紀錄、至警察機關報案或詢問之紀錄、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之通話明細等等資料,撰寫答辯狀,如無其他行為,檢察官釐清案情後就會不起訴處分,屆時你可以申請警察機關(分局)解除警示帳戶。

如兒 105-06-08 22: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依你 ... (恕刪)

請問律師證據那些是去警察局做筆錄就給他們嘛?還是上偵查庭?

105-06-08 16:24
五月初,我在網路徵人網站上,看到一筆徵人訊息,內容差不多是這樣:徵送貨員,可日領、週領,一天1000元。上面有留應徵聯絡方式,是加對方的line,加了之後,對方要我到取貨的地方拿貨,拿完之後,放置到附近百貨公司地下室的置物櫃,放完之後,拍置物櫃的密碼紙傳line給他看,過幾個小時之後,對方又會把當天的薪資放置到置物櫃裡,再通知我去拿。做事的當中,我有詢問過對方是不是正當的工作,對方回答是的,裡面放的是一些辦銀行貸款的資料,我就信以為真了,這兩天收到警察局的傳訊,得知我送的東西竟然是詐騙集團要用到的人頭帳戶的提款卡,現在我被警方當成詐欺的嫌疑人,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真的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不知情的我該如何做。對了,我今年滿20歲,已需自己負責。
黃國政 (Sam) 105-06-08 19:26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19:29

您好,

 

1、您可於應訊時攜帶相關應徵廣告資料、line訊息之截圖等證據,提供與司法機關進行偵查。

 

2、建議應委請律師陪同偵查,以求周全維護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可能會以幫助詐欺罪偵查,建議將應徵資料及短訓內容留存,以做為未有詐欺故意之證據使用,並尋求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開庭前,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obe 105-06-08 13:42

請教律師們~~

之前小弟在網路上購買一雙球鞋,前匯款了但遲遲未來,於是報警處理,經過多日追查發現是三方詐騙,並且不起訴我告的人,請問各位律師這樣對方有民事上的責任嗎?我的錢可以向我告的人討回來嗎?

你好:

要先看不起訴處分如何記載對方也是受害人。 若對方確實是受害人,若對方對於提供帳號予他人使用之行為具有過失,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85條規定請求主嫌及該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害。 詳細情形要就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孟孟 105-06-07 15:42
我自己是在淘寶批貨的網拍賣家 有位小姐他自己是在賣保健產品的 他說他生意不好,問我能教他如何批貨女裝之類的嗎 我也答應他網路教學,教他如何使用淘寶網頁 如何買東西,付錢,寄到台灣之類的 我有收1500的學費 我教完他後,大約ㄧ星期 他反悔說繳了房租缺錢 問我能退錢嗎?說他要去找工作,不做網拍 我想想算了,反正教了他也沒什麼 就答應明天退款給他 他隔天一早私訊我,問我退款了嗎 我還在睡覺!所以沒有馬上回覆他 下午回覆他,問他要退款嗎?麻煩她帳戶給我 他都沒有回覆我 晚上他就告訴我,他下午就已經報案告我詐騙了..... 隔天我全部的帳戶都無法使用了 我也用無摺退款給她,也跟他寫了和解書 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已經一個多月了 今天去到案說明,警察幫我提交了"解除警示帳戶" 請問這樣還要開庭嗎?我的帳戶何時才能使用呢?

你好:

依你所述,單純是民事退費糾紛,不會構成詐欺。 告訴人有提出告訴,警察機關還是會送地檢署,由檢察官簽結或不起訴處分,可能會開偵查庭,要提出答辯狀說明你並無詐欺犯意,並還原當時之狀況。
張28 105-06-06 21:57

起問律師:

我先前在一個平台買筆電被詐騙(錢匯過去東西沒到)

我請幫辦案的警員傳警方公文給那個平台

要他們去凍結對方該網平台帳戶和平台使用權

但今日我問那個平台他們竟然告訴我

他們收到的公文裡沒有提到要把對方該帳戶停權的內容

但我很確定幫我辦案的人確實有將這要求寫進公文

因為我當時還有確認過並且簽名

那這樣該網路平台包庇詐欺犯的舉動我可以告他什麼?

就是他明明收到警方公文卻不照警方要求凍結對方帳戶

我已經向警方確認過公文裡確實有要求該平台凍結

那位騙我的詐欺帳號,但我到現在還是每天看到對方在該

平台上繼續販賣其他3C產品,很擔心又會有受害者出現

阿祥 105-06-06 14:56

 有一個叫小吳哥的人   我們討論要一起去小琉球 可是在過程 中我們談 是以 面交 給錢 但不幸 在過程中 因為他擅自決定時間要去小琉球  因此跟我朋友還有我 有了紛爭 ,慢慢的開始就跟我們 說有的沒的 說 要換民宿阿 朋友要來 要改幾位壓 一大堆理由要去不去的   後來他 開始跟我們要匯的錢 我們就說已面交 為主 出來討論 他都不出來 而且約他就 一直改時間 ,後來 沒多久我們就討論不跟他去了 因為沒有信任     也提早跟他說 請他把民宿的錢拿回來    沒多久小吳哥 就跟我們拿錢還打簡訊 還有狂打電話給我們  在過程中 小吳哥還說:屏東住宿已確認費用!原價為(假日)$1050,特約價$900 【兩人一房】平均下來每人$450(無下訂金,我用我的特殊身份電話訂房)後來也是優惠價 每個人是450元         沒多久我回應小吳哥:11:55 祥祥 那天當面給錢11:55 祥祥 我以經說過了12:23 祥祥 我們只會當天給錢,我爸媽說的,12:28 祥祥 我爸媽說他不希望我被騙,他們說以面交有去為主,他們說非常痛恨有詐騙的行為,如果有發生的話,他們是不會輕易放過,並且會請記者跟相關媒體12:34 祥祥 或相關法律提告         小吳哥回應我:13:12 DANIEL DAVID 請問錢今天可以先給我了嗎?你們這樣說真的,我以後不敢主動提議再幫你們了(肉羹~這段話你就當做沒看到)13:14 DANIEL DAVID 要比記者數喔~我也有認識啊…反之所有對話紀錄我都保留,你故意延遲或藉口,看法律責任是你還是我要承擔 在期限內 我們跟小吳哥 說請他自己拿回民宿訂票錢      民宿退給他 2千8 百元他匯4千 他就跟 我還有另一位朋友一人收1千元 所以加起來兩人是兩千  而且在過程中 他還叫我同型的朋友 不要再賴 回話 要看我打什麼字 她就一直伸手拿錢 那時候還沒退 到現在都是一樣 目前我們有在收證 該錄音都有錄到 因為他那時候答應我們 以面交 可是過程中他要去不去 而且一直 伸手找我們拿錢 我們跟他說面交 他就找藉口 說沒時間 叫我們直接匯錢[因為怕被他騙]

因為過程中 狂跟我們要錢 就答應面交 一定會給錢。

目前小吳  他 還要請承辦律師   在過程中 我們有收證 那想請問這件事情 該如何解決  對方小吳是30歲的人  我方只有19歲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不想履約了,可以主張未成年,法定代理人不同意。

2、倘若我方想履約,可以用匯款,或是要求對方拿身分證明文件、拍照、錄影的方次搜證。

蔡R 105-06-06 09:59

不知道去哪尋求協助,希望各位大大能夠伸援手,解決小弟疑問

小弟家母,在今年出被詐騙,冒充公務員,騙了大部分積蓄

經過警方協助,已將車手繩之以法,但經過一兩次偵查詢問後,上個月開庭審理,上周收到刑事判決書,判了車手不到1年半..在審理後,有個好心的通譯官跟我們說可以去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我們也去提起了..但收到判決書時,竟同時收到刑代民申訴駁回..理由是須在判決前就應申請..我心中真的很OS

而且刑事部分,上訴還必須在10天內完成申請

為什麼法律對被害人的限制這麼多, 請問我現在可以巡哪種途徑,要回我們被詐騙的錢..

被告年紀只有20歲左右,不靠自己賺錢靠騙60幾歲的老人..而且刑度還這麼輕..我真的很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6 1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在一審判決確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對方若沒有錢,即使勝訴,強制執行,也只能換到一張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6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在一審判決確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對方若沒有錢,即使勝訴,強制執行,也只能換到一張債權憑證;亦可同時撰擬刑事上訴狀,委請檢察官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全 105-06-05 23:29

我在103年的8月24號日被詐騙了 已在103年8月24日報警
當初在奇摩拍賣看到歹徒張貼的賣車資訊
價格便宜 但按說是當舖的權利車然後跟原廠有合作可以變成正常的車輛
然後第一次匯款到他給我的帳戶說是用來給原廠的
然後後來寄給我一本存摺一個印章一個提款卡
說要做資金流向證明 叫我把買車的金額存進去 在自己提領出來
但當我把買車錢存進去過沒多久就被轉到別的銀行帳戶了 歹徒好像已經設定網路預約轉帳了
被轉走後我詢問歹徒 歹徒給我被網路轉帳轉走那帳戶的資料 叫我詢問銀行 然後他跟我說錢還在 沒人敢動那筆錢 
我目前不知道那筆錢 到底還在不再納的帳戶裡
如果在那帳戶裡 請問有什麼辦法能把錢拿回來呢

總共匯到2個戶頭

但是第二個戶頭錢一存進去 就被轉到第三個戶頭

而我這邊有第二個戶頭的存摺 印章 提款卡

第一筆戶頭已經抓到人頭戶的人 也開完庭

但是第二筆金額比較大筆 到現在都沒消息

錢好像還在第三個戶頭裡面沒被領走

請問要有什麼辦法可以趕快把錢拿回來呢 謝謝

你好: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

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銀行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且該帳戶中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與其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如無法聯絡者,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尋一個月。

銀行依前項辦理,仍無法聯絡開戶人者,應透過匯(轉)出行通知被害人,由被害人檢具下列文件,經銀行依匯(轉)入時間順序逐筆認定其尚未被提領部分,由最後一筆金額往前推算至帳戶餘額為零止,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

一、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二、申請不實致銀行受有損失,由該被害人負一切法律責任切結書

銀行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警示帳戶剩餘款項之發還,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逕行結清該帳戶,並將剩餘款項轉列其他應付款,俟依法可領取者申請給付時處理;但銀行須經通報解除警示或警示期限屆滿後,方得解除對該帳戶開戶人之警示效力:

一、剩餘款項在一定金額以下,不符作業成本者。

二、自警示通報時起超過三個月,仍無法聯絡開戶人或被害人者。

三、被害人不願報案或不願出面領取款項者。

銀行應指定一位副總經理或相當層級之主管專責督導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之處理事宜。

疑似交易糾紛或案情複雜等案件,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剩餘款項發還之規定,應循司法程序辦理。

可以檢附相關資料向金融機構申請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

小全 105-06-10 19:02

請問律師

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然後直接過去被詐騙的戶頭分行嗎?

維尼 105-06-04 17:53

帳戶遭詐騙

已有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並且已經再執行義務勞務

但是現在又接到地檢署的開庭傳票  並且是被告

所以非常搞不清楚現在狀況

拜託各位律師替我說明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能尚有其他受害人提告,您應向檢察官說明前案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詳細情形可能要開庭時才有辦法釐清。若你也是詐欺集團之被害者,可以蒐集遭詐騙證據,向檢察官說明詳細經過。若屬於緩起訴前之犯罪,要具備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規定或檢察官認為有新事實新證據時,才會撤銷緩起訴處分,並一併起訴。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05 23:0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此情況在實務上不算少見,主要是可能還有其他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既然經偵查機關受理,就會另外立案而分案號進行偵查。 此不分須注意是否與原來的緩起訴處分屬於法律上同一案件,若肯定者,應會被緩起訴處分效力所及,不應再另行偵查起訴,除非檢察官認為屬另一案件或是犯罪事實重大而直接予以起訴,此不分須謹慎為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ping 105-06-04 14:53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您好:

我的問題比較複雜,且 牽涉到民事刑事相關問題,一一彙整如下:

前夫被我抓到與愛情光遇上多位女網友曖昧往來留言,且 也口頭承認與多位女網友外出遊玩,並皆對外聲稱自己未婚無女友已博得女網友的信任進而進一步向其借錢,此舉我怕涉及詐欺所以當下我要求離婚且馬上帶著小孩搬回娘家居住.

前夫於婚前婚後以公司需要周轉為由向我個人借貸了260萬(其中也採用我的名義跟銀行申請信貸信用卡預借現金),所借之款項皆匯入公司負責人-前夫妹妹的個人銀行帳戶中(均保留當初的匯款單影本).

自我提出離婚並搬回娘家後,前夫在我的要求下簽具借據本票為憑,但 沒有履行按月償還借款,且 更屢次催繳不遂,最後乾脆把我的電話簡訊設為拒接,而打去他公司也都不接電話,前夫很狡猾,個人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無收入證明,但 實際上卻有在工作(但是他沒有加入公司的勞健保,所以沒有收入證明),就連每天上下班開的車子都還是用他妹妹的名義購買.

其家人也都亂七八糟,前夫爸爸也因為債務而被假扣押每月扣薪三分之一,其弟弟不定期地都會收到法院的傳票,而前夫本人更不用說,被我查出來以前他就在詐騙集團公司裡面當過高層,所以他熟知律法,專門借錢後不還.

搬回娘家住至今已兩個多月,前夫皆不聞不問,也從未支付過小孩的任何費用(除了奶粉),婚後從未拿過錢養家(僅支付房租.水電費.第四台及網路費用)

請問:

一.針對債務部分我已經寄發了存證信函給他,這有律法的效用嗎? 如上所述:他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沒有收入證明且也從不報稅.我只能申請債權憑證或本票裁定,這樣我豈不永遠拿不回我的錢?? 且 還得每月代償他用我名義申借的信貸及預借現金??

二.有無較省錢的方式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強制執行.本票裁定的方式??

三.目前前夫都不簽字離婚,但 仍在外逍遙的繼續欺騙女網友,若我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申請離婚,可用何種理由?? (目前手邊僅有前夫與多位女網友在愛情公寓上的往來留言紀錄,證明前夫與女網友往來密切),因我是自願離家搬回娘家住的,前夫是否可以用我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來反駁我?

四.前夫家庭複雜,針對小孩監護權部分我知道她搶不過我,但 我也不想讓小孩子跟他們家有任何的干係,若我取得離婚確定後是否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小孩改姓?(不須生父填具同意書)  且針對前夫家中的狀況,為避免小孩在複雜的關係中成長是否可與檢察官商請若男方有探視權是否將以女方所提的建議執行:每月僅提供一次探視,每次3-4小時,每次探視場所皆須在外公共場所並於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執行?

五.前夫之前當保險業務員的時候為了自己的業績,冒我的名義幫我跟小孩購買保險,保險單上之要保人都是前夫冒我的名簽的,保費僅繳納兩個月後,他拿到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獎金後就不再續繳保險費了,此舉並未造成我個人及小孩的損失,這樣我還能提告前夫偽照文書嗎??  若打這官司成功機率有多高?

六.前夫雖有簽具本票借據為憑,但 並未履行按月償還借款,此舉是否已構成詐欺行為? 我是否可提出詐欺告訴?

很抱歉,我的問題比較多,但 為了確保我後續執行的方向,需要各位專業大律師們提供專業的建議並確認打官司的勝訴的機率,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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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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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EP 105-06-04 00:17

我在交友軟體看到一個女生標題寫

缺錢需要幫助只要寄錢給她做什麼都可以

於是我就起了不好的念頭  照她的吩咐把錢用黑貓宅急便寄到她給的地址 因為她有給我她電話 還有地址所以我不疑有他  但後來她收到錢後就沒回我訊息

然後她消失兩天後 又說他缺錢 只要我再寄給她

她願意跟我發生關係 我想說我知道地址 也知道電話應該不會被騙 於是我就又寄了 我們還約時間要見面

但是見面當天她沒出現  我傳簡訊也沒回 她之前有回我簡訊所以電話無疑是她的

還封鎖我的交友軟體    我覺得我被詐騙

請問我如果去報案可以解決嗎?

沒有人看到我寄錢給她......因為是寄黑貓也沒有轉帳記錄  但有收據   還有我跟他的聊天記錄

這可以當證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循地址、電話號碼提告詐欺罪。

2、程序上可以直接報警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8: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line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line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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璋君鳳翔 105-06-03 23:21
朋友因卡債律師咨詢,律師反而叫他去律師事務所打工,只要將別人的債務協商想理由填寫,一份支付 10000 元,是詐騙還是朋友填寫後需付出法律責任嗎?
維尼 105-06-03 21:03

帳戶遭詐騙

已有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並且已經再執行義務勞務

為什麼又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傳票?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看傳票裡的身份是被告還是證人,但若要知道案情,則需待開庭時檢察官才會進一步告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0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2:59

您好,注意看一下傳喚之身分為何,若是證人可能是因為需要協助調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

要先看您傳票被告證人身份,也可能是還有其他受害人。

戴先生 105-05-31 14:55

律師妳好

    發生事候第一時間點先去派出所報案,也取得報案三聯單,在來就是去mycard客服先凍結朝詐騙卡號,事後去mycard客服線上詢問如果被人儲進遊戲公司,是否告知遊戲公司先停權該帳號,如果有的話被凍起來的點數是否可以償還給我,得到的答案是關於您反應的問題,經客服查詢這張點數卡的卡號, 已經在2016/5/23 上午 12:39:37儲值成功。 若是您遇到疑似被他人詐騙點數或點數被盜用儲值的情況,由於這樣的問題是屬於刑事案件,建議您可先到附近的警察局報案。完成報案程序之後,請一定要將「報案三聯單」妥善保存喔!因為這可以當作警方受理您案件的證明,請留意!   在您完成報案後,您可以和警方提出「凍結儲值帳號」的申請,而警方也會協助您將資料提供給MyCard客服中心,您不需要再另外傳真「報案三聯單」及證件資料給MyCard客服,而我們會配合司法機關偵辦您的案件,並將資料轉交給遊戲公司申請帳號凍結。   如果您沒辦法先和警方報案說明被詐騙(盜用)的狀況,您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要先向MyCard客服中心,提出申請凍結儲值帳號的要求。若是有這樣的需求,您可以使用傳真或E-mail的方式,提供【親筆簽名實體卡切結書】、【身分證影本】、【點數卡影本】、【購買證明】給我們,當客服收到了您的資料之後,將會以簡訊或是E-mail通知您!也會立即先為您調閱點數卡的儲值紀錄,並針對儲值點數的帳號向遊戲廠商提出凍結申請。   另外,也請您盡快向警方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再請您將資料補傳真提供給MyCard客服中心備查即可。   小提醒!當您提供客服實體卡切結書等資料,並不等於MyCard客服或遊戲廠商可以取消儲值交易紀錄或辦理退費,您的案件還是要以司法判決結果為主!而有關求償的部分,同樣也是要依據司法判決結果,由被害者(您)向加害者(詐騙您的人)提出賠償,智冠科技都會配合司法判決的結果進行處理的。 傳真號碼(02)2651-1874 客服信箱service@mycard520.com.tw 檔案下載-實體卡切結書http://goo.gl/AjvfMs 詐騙/盜用處理流程:http://goo.gl/1Oi8Lp

如果警方都破不了案,真的找不到其他償還的方法?請律師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1 15: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只需要提出足夠事證證明遭到詐欺,至於是否抓到被告,並不影響我方的權益,倘若因為檢調無法查到被告所以無法取得相關司法判決,我方還是可以要求mycard進行退款。

2、倘若我方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僅因前開因素無法取得司法判決,mycard公司拒絕退款,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105-05-29 23:28

本次向露天賣家"hufan7087"購買"威騰 WD 西部數據Elements Portable 2T 2TB USB3.0 2.5吋行動硬碟 非創見聯強保固3年"以貨到付款於全家取貨付款後拆開包裝發現內部行動硬碟外殼已瓦解,並發現內部非HDD 硬碟而是usb 隨身碟及2根金屬、螺絲,而號稱的2T 容量實際更無法專那麼多,目前該系列商品有已多位賣家檢舉,考慮到貨到付款錢尚在全家超商,未付給賣家手上,懷疑賣家有詐騙逃亡之實,希望全家超商有辦法暫停支付。

多次向取貨付款之全家(屏東內埔光明門市)詢問有無終止付款方式,該店店長請示全家總公司,但卻以僅負責代收代送商品為由,婉拒我的訴求。且與當地內埔派出所陳述實情,但卻告知此非詐騙行為,僅商品與事實不符之民事行為。無法受理詐騙,無法開立報案三聯單。

 


請求內容:立即停止全家超商對賣家支付貨到付款之代收款項,並退還款項給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9 23:55

您好,

 

1、可向拍賣平台檢舉該賣家,暫停付款。

 

2、可以存證信函向賣家解除買賣契約並要求返還價金,並可向消保官申訴並居中調解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草蝦 105-05-26 01:54

  2015年5月的時候,透過親戚及一位(上線),介紹關於嘉欣宜富..投資外匯的"避險基金",

該名上線告訴我:此公司,在美國以及大陸有註冊,是合法的外匯對沖基金投資公司.但是台灣礙於法令,目前私募基金尚未合法化.所以並不普遍.並宣稱該公司投資一萬美金(之後更改為一萬一千美金),一個月利息8%,投資滿一年可以領回本金,而且該公司年一個年度營利高達400多%.

因為該名上線以及親戚也有投資,因此我以為這應該是安全的私募基金投資,於是便於隔天匯款三十五萬多台幣(一萬一千美金)給該名朋友,委託他代為購買該基金,

幾日後,該名上線傳公司網址以及一組網路帳號密碼,告訴我已經完成買賣該基金,可以登入該網站修改個人資料.

 2015年6月底,該名朋友說BCG公司暫時出金有問題,公司已經派人了解,請投資人不要慌張,之後更告知嘉欣怡富公司已經人去樓空,網站也無法登入...我們被詐騙了,錢應該拿不回來了,而他也是受害者之一.之後還說因為打官司太昂貴而且耗時間,要有認賠的心理準備.後來才知道原來一切都是如老鼠會一般的投資詐騙事件

請問我只有匯款給該名上線的匯款紀錄....沒有買賣契約(還沒拿到就倒了)...當初的對話紀錄也沒了.那我是否能夠請求民事賠償呢?或者應該如何自救...(有加入受害人的LINE群組) 附上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524006129-260402  

 

沈恆 (沈律師) 105-05-26 08:17

對方可能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詐欺的嫌疑,可撰寫刑事告訴狀提出告訴,待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查理布朗 105-05-28 00:42

後來在line群組上 傳了相關新聞~結果其他人好像都不想行動的感覺

請問這種狀況下~我該如何處裡呢?畢竟打官司要不少錢...而我只有匯款的紀錄其他都沒有...其他人都想認賠的樣子~難道真的只能認賠嗎?

拉拉 105-05-22 10:20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一月份有被網友詐騙金錢案件,當時也有報警處理,後來法院寄來了傳票,但是法院寄來傳票到通訊地址時,那時我人剛好不在通訊地址,等回到通訊地址時,已過了應到案日期了~

請問後續法院會再次傳喚嗎?還是要打電話詢問法院他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2 10:31

您好,

 

您可先致電該承辦股之書記官說明,並具狀向法院陳報上次未能前往開庭之原因、以及可收受信件之地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VM 105-05-20 16:21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東,佔九成股份,另兩名股東為夫妻關係,各佔5%,而其中一人為法人代表。

由於本人常年旅居國外,約三年前偶然發現公司業務量劇減,而從三年前開始就沒進行財務報表核查與召開股東會,直至今日公司的狀態已變成未營運之空殼公司;但發現法代竟以公司名義私下做買賣並對外召集資金實施詐騙,而當我向這兩名股東要求自己要退股拿回資金時,他們卻私下以公司名義簽立公司借貸本票並成立假債權,企圖想執行公司資金,如此便不用將本人資金歸還。

請問:這對夫妻是否已構成偽造有價證卷罪(當初公司大小章是由我保管,法代對我起訴返回印章遭駁回,簽立假本法代私自做印鑑變更)?

            對於我投資的資金該如何追討?

            對於他們未經我同意,私下以公司名義做買賣與集資詐騙的行為侵犯本人權益,他們觸犯了哪些法規(民刑事煩請詳細告知)?

沈恆 (沈律師) 105-05-20 17:06

您好!

應該先查帳確認公司財產有無被侵占掏空情形,追回侵占掏空的款項後才能清算取回資金。對方可能觸犯的罪名有侵占罪、背信罪、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罪、詐欺罪等,是否成罪則仍需依實際證據判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0 18: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業務侵占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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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業務侵占背信詐欺偽造文書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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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劍風痕 105-05-19 22:48

上禮拜開偵緝庭時,對方在檢察官面前承認他欺騙我,且向我詐騙了150萬元,說錢目前還在他那,在偵緝庭上也允諾一星期後先還我50萬,再隔一星期再還我100萬,如今已過了一個星期,對方仍然一直說他再籌錢,想請問他一直拖下去的話,我該怎麼做呢?

由於在103年時他向我詐騙的金額是說要介紹我去國外工作的保證金,誘使我向公司請辭,一昧地靜待他的工作消息,這方面我可以向他要求討取精神和工作賠償嗎?  如果可以的話該如何做呢?

你好:

可以具狀跟檢察官說明被告根本無還款之意願,只是在拖延時間,請檢察官迅速起訴被告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同時一併請求你辭職後薪資之損害。若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快超過2年,要趕快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薪資損害部分)。 財產上之損害沒辦法請求精神慰撫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9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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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9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提出損失之證據,以利您請求損害賠償佐證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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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劍風痕 105-05-19 23: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具狀跟檢察官說明被告根本無還款之意願,只是在拖延時間 ... (恕刪)

感謝徐律師的幫忙回答,可否再次請教離職薪資之損害,該如何討取?  是依照甚麼為比例呢?離職前每個月在公司的所得嗎?

被他詐騙的150萬是我使用房子貸款而來的,每個月都需要繳交利息,這方面也可以向他討取嗎?

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是從我報案日期開始算起呢?  還是事發日期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0 00:34

二年時效是從發現被騙時起算。薪資損害需能證明對方要求您某日前應離職貸款150萬元利息與對方的詐騙行為有何因果關係都需能具體證明,否則求償恐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