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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毛 105-04-11 23:56

一開始我提款卡存摺簿掉了  存摺簿上面有密碼  之後有受害人告我報警告詐欺  才知道被當人頭  現在偵查庭已經開完了  然後有收到一份起訴書  上面寫說普通詐欺罪    還有寫什麼 詐騙集團共同意圖說不為自己所有 孩有一些看不懂了 可是到現在沒有接到電話已經抓到詐騙集團  是什麼回事呢 問承辦案件的警官 也說孩沒抓到 可是上面寫說 詐騙集團共同意圖說不為自己所有   

到底是什麼回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2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表您被當作共同詐欺犯被起訴了,接下來法院會審理。

2、倘若您否認犯罪,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2 09: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您所述的情況,您的提款卡及存摺是被詐騙集團拿去利用,詐騙集團的成員可能涉犯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或是刑法第339-4加重詐欺罪,而您可能也被認為是共同正犯之一或是幫助犯而被檢察官偵查起訴。

2.  雖然您在當初並無任何幫助詐欺或共同詐欺之意思,但上1.刑事責任不輕,務必謹慎面對,儘速委請律師至法院閱覽卷宗,將偵查階段所有證據資料影印完後研擬案情、思考訴訟策略。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已於103 年6 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0日生效。修正前刑法第339 條第1 項原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之法定構成要件雖未變更,然其法定刑度已較修正前提高。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本所聯繫。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105-04-11 01:17

曾經被詐騙金融卡變成警示戶了,可是我已經證明清白已經解除了,忘記幾年了,兩三年有了,可是最近在台灣開戶還是有那個紀錄,請問我想在淘寶網開店,必須要去大陸開戶中國銀行,我能開嗎??飛過去不能開我就白去了,拜託拜託我是否能去大陸開戶??

在台灣的這個紀錄何時能消失不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1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警示帳戶經解除之後,相關的銀行帳戶等都不在受影響,倘若個別銀行仍拒絕往來,可以向金管會提出申訴。

2、有關大陸法規的部分,建議您應該洽詢當地的律師,以保障權益。

 

 

 

Bess 105-04-09 21:07

因為家人最近在聊天室與人聊天,對方在銷售他買東西,家人(誤)認為人家是詐騙集團的,就開始亂哈拉(也騙對方)說“好”要購買,對方說已訂購了,要約時間地點拿取,家人耍弄不去拿,對方反而說要騙人是嗎,那她(對方)說要報警處理。

一個禮拜過去了,對方說警察會叫家人到案說明,又說警察程序處理完要提告了;但家人什麼通知都沒收到。

想請問這種情形對方能提告什麼呢?能提告的起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9 22:17

您好,若對方確實提告,等到正式通知單到時再做說明即可,毋庸過度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9 22:39

您好,若對方確實提告,等到正式通知單到時再做說明即可,毋庸過度擔心。

若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韓杰 105-04-09 02:42

您好,我去年被Line詐騙取得我的銀行帳戶,跑了檢察院都判我不起訴,因為我不是詐騙集團的人。但是被騙錢的人還是要我返還不當得利,但是她匯入的錢已經被真正的歹徒領走了。

他還是要告我,要我返還不當得利,想請問一下,她告的成嗎? 多個檢察官已經經過積極調查證明我也是被騙帳戶,更何況錢已經被真正歹徒領走了。

 

謝謝解答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9 09:5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民法第182條第1項規定:「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當初這筆被詐騙的錢是由詐騙集團所操作,也隨即領走,這一段過程都是您所不知,且沒有任何不當利益在您手上,按照前引法條的規定,是不需要負不當得利返還責任的。 若之後有涉及訴訟,請具體敘明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答辯。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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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9 22:25

您好,您可主張您未受有利益,故對方無法像您主張不當得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9 22:56

您好,您可主張您未受有利益,故對方無法向您主張不當得利

韓杰 105-04-11 01:13

感謝各位律師無私的回覆。

江琳琳 105-04-11 13:02

不好意思,我方便跟你請教有關此類型的問題嗎?

韓杰 105-04-11 13:29

妳可以在這提出你的問題,有很多專業人士或一樣遭遇的受害人可以一起想想辦法。

江琳琳 105-04-11 15:42

之前在line上面說要介紹工作給我,然後我相信他,將存摺及提款卡還有密碼告訴他,我以為是份工作。但沒想到第3天有銀行電話告知,我變成警示帳戶。

當下詢問行員狀況,並馬上把交給他的帳戶都報遺失,並到警局報案,在3/16也前往戶籍地警察局作筆錄了。

警察說有被害人受騙,現在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我有將寄資料給他的單子留著,也要到當地的7-11調他領走的錄影帶,也有請當地警察局協助調當時道路監視器,請問你的狀況是這樣嗎?

後來怎麼處理?因為我本身有工作薪水不高,想兼差打工,存點錢補英文換工作,卻遇上這問題。可以麻煩您告知我一下方向嗎?

韓杰 105-04-12 20:44

只能等檢察官傳票,到案後據實以答,可能會南北跑不同的地方檢察院。過程是煎熬,但一定要撐過去,因為妳不是犯人。真正的犯人檢察官沒抓到,不會起訴妳的。但過程很辛苦,無奈。會怨懟我們也是被騙,但沒辦法,檢察官還是要受理調查。更麻煩的是民事,只要有人提告,就要走法院。

江琳琳 105-04-13 09:51

請問這件事情你大約處理多久?那騙你的人有抓到了嗎?

那你有準備什麼資料嗎?因為目前我手上只有準備line記錄,還有7-11監視器畫面及請當地警察調閱監視器畫面。

M先生 105-04-08 18:46

我本在網路上販售一支手機,買家將款項匯入後我就將貨物寄出,但寄送當日因配送袋裝錯,錯將他人之貨物寄送給手機的買家,買家在收到貨物後隨即認為其遭到詐騙,至警局報案並且凍結我的所有帳戶,其中買家有打電話聯絡過我,但我因為睡得比較晚並未接到電話,在起床後也立即回電,也做過解釋也相約在警局將相關款項先行退回,但警方表示該案為非告訴乃論,所以警示帳戶的部分需等到檢察官開出不起訴處分後方可解除,我想問是否有他法可先解除警示帳戶的部分,因我與買家並無詐騙之實純屬誤會...

 

再煩請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9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罪屬於告訴乃論,員警無權結案,必須由檢察官決定。

2、建議應該與被害人簽立和解書,然後準備答辯狀遞送檢察署。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9 22:52

您好,警示帳乎需要等盪全案結束歸檔後,才有辦法解除。

cindy 105-04-07 18:00

各位律師

你好! 我想請問  

有一個男生打電話來說他是新北市新莊警察局

說什麼我們在線上遊戲騙裝備對方要告我們

可是那個遊戲人物名稱不是我們

要我們上去新莊警察局說明

我們說我們在南部要工作不方便上去

他就說他要寄單子給我們叫我們寫資料寄上去

這會是詐騙的嗎?  而且還是手機號碼打來的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7 18:24

您好,

 

在無正式書面通知單之前,您可拒絕前往說明,但警方有時係會以電話與當事人或嫌疑人聯繫,若擔心為詐騙,可待正式通知單送達後再前往說明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indy 105-04-07 18:3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無正式書面通知單之前,您可拒絕前往說明 ... (恕刪)

所以警察也會用電話通知嗎?

到時如果真的有通知單 我們要怎麼處理呢?

因為遊戲名稱不是我們

您好:

1.警方偵辦案件若要請證人或涉嫌人製作筆錄,理論上都必須寄發通知書,您再依通知書上的時間到場,但若員警貪圖方便,確實會以電話通知,為確保安全,您可以請對方先寄發正式的通知書,或是請對方留下姓名,您直接打電話到新莊分局確認身分。

2. 若確實不是您的遊戲名稱,可以提供您遊戲名稱及申請帳號資料,以利警方釐清案情即可。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cindy 105-04-07 18:42

所以先不用理會

看有沒有收到通知書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7 18:59

您好,若有疑慮,建議請警方寄送正式之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7 22:29

您好,偵查佐確實有可能會用手機通知,但若有疑慮,可以等正式通知書。

婷婷 105-04-07 01:19
我的銀行帳戶遭到詐騙集團使用,那個帳戶很久沒有在用了所以什麼時候不見的我自己也不太清楚,直到警察告訴我的時候才知道已經被詐騙集團利用成人頭帳戶了,開過偵查庭之後,檢察官不相信我的說詞,就寄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內容有之前做的筆錄然後跟核被告幫助詐欺取財之意思,參與詐欺取財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二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元整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等出庭庭既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我想請問一下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二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是什麼意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元整以下罰金是什麼?一定會被判刑?我沒有任何的前科,未遂犯罰之是什麼意思?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假如我願意賠償被害人被騙的金錢要怎麼與被害人聯繫?與被害人和解之後被害人可撤銷告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盡快與法院聯繫陳報有和解意願,以便法院幫你移付調解,才有緩刑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程序上,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是一個非常非常迅速的程序,法官收到這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一般是在一個禮拜或是二個禮拜之內就會下簡易判決。所以如果你有什麼意見要表達或是[認罪或不認罪]希望跟被害人和解的話,建議儘速寫狀紙表示意見。

二、實體上,你有二個可能的方向可以處理:

[一]不認罪,堅持自己的清白,爭取無罪判決。這個部分會建議你考慮做民間測謊,測謊問題:我沒有把我的○○○帳戶提供給別人使用。這個要跑程序,花的時間比較多,法官未必會信,如果成功就是無罪判決,如果失敗的話要看被害人有幾個來決定罰多重,有看過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就是十二萬元的,有看過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就是判九萬元的。

[二]認罪,和解爭取緩刑:這個部分要看你五年內有沒有前科,如果你五年內有前科的話,那麼就不可能給緩刑。如果你五年內沒有前科的話,只有認罪加和解才有機會爭取到緩刑,有的人是認罪不和解,這個幾乎是沒有可能緩刑,有的人不認罪和解,有的法官會給緩刑,有的法官不會給緩刑和解的話要看狀況,有的被害人被騙的錢很多,是很難和解的…在被害人很多加總金額很大的情況下要和解也會有困難。

三、我的價值觀向來是沒有做的事不要亂認,其實你根本就沒有參與犯罪,如果叫你認罪的話算是不公平,而且算是冤案。有的人會選擇爭個清白,有的人會希望早點結束,爭個清白的話是要花一點時間在刑事程序裡面跑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penny 105-04-06 21:46

幾個月前我遭詐騙

今日收到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請問我要怎麼做

才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查詢到案號及股別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簡易判決處刑速度非常快,約一週至二週就可能判決了。

二、如果要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儘速辦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游哥 105-04-06 20:19

我於上個月在高雄遭人路上詐騙,對方稱自己為**百貨經理, 於是介紹我買他們的可錄雙向的行車紀錄器,因為他給我的手機我有打通,所以並沒有懷疑這個人是個騙子. 他說要去幫我拿貨物並給她押金,等到晚上才說他母親出車禍無法來,於是我跟朋友就去告她詐欺了.

因為爸媽希望起訴書和判決書等等的文件中,不要洩漏個資(住址,身分證等等的) ,頂多就給名字和電話就好,所以勸我撤銷告訴,但因為是公訴罪,無法撤除.

最後也即將送到地檢署,請問在不起訴書和判決書等等的程序中,可以要求不要洩漏本人的個資被告人嗎? 希望能只給對方名字和電話.請問這樣行得通嗎?如果書記官還是送出了,這樣算違反個資法嗎?

你好:

除非有性侵害防治法、證人保護法等法律特別規定,才會對年籍資料進行保密,否則將來起訴書或不起訴上會記載你的姓名及年籍資料,進入法院後,被告會自行或委任律師前往閱卷,也會看到你的年籍資料。 地檢署或法院公文書記載你的姓名、年籍資料,原則上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志仔 105-04-05 15:03

報案案件是詐欺罪可以跟法院申請不當得利

因常期被詐騙後才發現一切都是騙人的

請提供相關意見

您好:

如果對方有詐欺行為,您除了提起詐欺刑事訴訟外,亦可附帶民事賠償,或是依照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請求行為人返還當初騙取之金錢,其中民事損害賠償不當得利,您僅能擇一行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5 15:1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如果是詐欺案件的話,日後若經法院論罪科刑,在民法上比較可能適用的請求權基礎是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的侵權行為,當然在個案中不排除有可能另外再主張不當得利,總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不會無理由的。 刑事案件若經起訴,可用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請求賠償,如此因為免繳裁判費,可減少經濟上負擔。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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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5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地檢署提告,待地檢署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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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5 2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地檢署提告,待地檢署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E 105-04-05 14:23

您好,我是被詐騙的當事人,事情是這樣的(日期2016.4.4):

在某個聊天室認識一個網友,之後就約要見面,他說陪我2H收3000元,我當時因為好奇而答應了,到約好的地點後他就說請朋友打電話給我,打來就說為了保障安全不收現金,所以叫我去便利超商將3000換成點數然後把卡號密碼告訴他,我就照做了,後來他又說要證明我不是警察要查我身分,叫我查看提款後的交易明細上面有沒有什麼職業代號,我就說沒有(當時我不知道這是詐騙手段~上面是不會出現什麼職業代號的),後來又藉機問我結存金額有多少,我都告訴他了(現在回想才知道我掉入陷阱了),他就說這樣無法確定我身分,所以要我付保證金5萬元,也是換成點數告訴他,之後又告訴我公司規定要再給3萬5千元作擔保一樣換成點數(他開始威脅我說要對我不利),我當時不知所措所以就照辦了,最後他又打來說還要再給他3萬元不然要對我不利,我那時帳戶已經沒錢了(我才知道他當時為什麼要問我結存多少錢),後來談了一段時間後他說那把剩下的11000都換成點數給他,剩下的不足再去湊錢,一樣又說不然對我不利,我實在沒辦法了才跑去警察局,一共損失了99000元,警察說一般這種點數詐騙很難追回,之後跟警察溝通後才決定先不報案回家想一想,真的很後悔做錯了事,當時也因為急又害怕一步一步被騙...

請教以下問題:

1.請問詐騙案是刑事案件嗎?另外~事情都還沒發生我就被詐騙了我應該無犯法吧?

2.去報案後筆錄完之後會不會寄送什麼東西給我(例如通知或什麼文件)?大約會偵辦多久?之後有需要跑來跑去嗎(例如開庭之類的)?

3.同上,他會寄到哪裡?可否在筆錄時告知"所有文件"都不要寄到戶籍地,寄到我的居住地呢?(我不想讓家人知道)~這辦的到嗎??

4.以您的經驗這案件是否能追的到討回來我損失的錢?建不建議去報案?還是就只能算了?(怕白忙一場又麻煩)

5.唯一只能抓到人才有機會追回嗎?機會高嗎?(我有打去點數公司~他叫我報案~表示它們無法處理)

6.假設報案了,警方是否能保護我的資料不讓對方知道?或能保護我的安全?我怕對方對我不利

 

以上再拜託幫我解答並建議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或只能自認倒楣),拜託拜託~這筆錢對我很重要我已經沒錢可以生活了~很急~感謝!

如果需要當面說可以跟我聯絡(會員資料有電話)

 

 

 

 

你好:

依你所述,對方可能涉犯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屬於刑事案件,你若在聊天室散布援交、性交易訊息,被害人不會構成犯罪,但若該聊天室為過濾進入聊天室之人,可能會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之罪。 警察機關若有需要會通知你前往詢問製作筆錄,協助調查,檢察官若基於偵查所需會通知你前往說明,並製作偵訊筆錄,必要時會請你作證,若順利起訴,法院會通知你出庭並陳述意見或作證。 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但是否能追回款項要看警察機關、檢察官偵辦之進度及方式,若能知悉行為人係何人,可以向其求償。 視具體個案而定,重點是要找到人,至於點數公司部分會依契約追究詐騙之人違約責任,但無法幫你求償。 起訴後對方若前往閱卷會知悉你的年籍資料。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05 15:2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是屬於刑事案件,而且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提告之後檢警機關就會依照刑事訴訟法之規定開始偵辦,您在提告之後是屬於告訴人地位,若開庭有必要由您到案說明,就會寄通知書或是傳票要求您到場,提告時當然可以以住所為聯絡地址。 如果您想要追回損失的錢,提出刑事告訴是一個方法,在檢警偵辦的過程當中,您有機會與被告進行和解的談判,就可能拿給所詐騙的金額,不需要再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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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5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待對方被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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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5 2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待對方被起訴,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急詢問 105-04-05 11:28

我在昨天於虛擬寶物交易網 意圖詐騙乙方1200元但以全數歸環 但乙方要求私下和解並償還2萬台幣不然要報案

但我怕我環了 他又去報案 那我該怎樣自保呢?

你好: 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詐欺取財既遂後,嗣後歸還財物,不會影響詐欺罪之成立,頂多影響量刑。你已經將1200元返還給對方,對方要求2萬元並不合理,但你無法阻止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就算你再賠給對方2萬元,對方還是有可能提出告訴,屆時你要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若遭起訴,則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Lin chen 105-04-03 18:59
各位life law 版上的律師你們好 我最近遇到一些法律的問題 想和你們徵求一些解答與意見 我今年剛成年 去年大約六月中(這時我尚未成年) 於網路上購物 匯款之後 賣家沒有交貨 也就是被詐騙 當天也就去報案(因為賣家保障當天到 line 卻完全不回覆) 而今年初收到法院通知書 要我出庭(我不知道出庭要幹嘛 所以我沒有去 而最近法院又寄了第二張通知書 而其中有說明 被告(騙我的那個人?!) 願意償還和解 所以我就開始搜尋相關資料 說一定要出庭 這樣檢察官才會認為我重視這個案件 問題1 請我一下這樣的問題 與我的年齡會關係嗎 ? Ex:因為我未成年 所以xxxx這樣? 問題2 我有搜尋到 「懲罰性賠償金」 請問一下 他說向加害人索取一定金額作為和解金 「懲罰性賠償金+損失金額=和解金」這樣嗎? 那懲罰性賠償金是要怎麼計算? 我找不到相關的資料 「該不會是自己想多少就多少吧?」 我查詢到的範圍是5-16萬 (16萬=免坐牢的罰金 所以犯人寧願繳交 16萬 也不要付出超過16萬給我?我查到的概念是這樣 相信板上的專業大大們懂我意思) 有一篇文章說 「索取5-10萬 原告通常會同意」 但是 我被詐騙的金額 確切數字是6800元 索取5萬元 會不會太扯........ 感覺很過分...... 有人有相同問題 但下方回覆的意思是 這麼重的金額就是犯罪的代價..... 有資料說要向檢察官分析所取的金額 但是我不知道應該索取多少 (只拿回我損失的錢 就喪失懲罰性賠償金的用意了吧) 關於懲罰性賠償金 與 和解金的部分 請版上的律師給我一點資訊 以及意見 謝謝 問題3 如果需要和解 我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嗎? 我有查到說 拿到和解金才簽下和解書 以免原告不認帳 問題4 請問還有什麼問題是我沒有注意到的? 可否請版上的律師指點我一下 問題5 出庭以被害人身份出庭作證人 可以獲得500-1000旅費 然後要向書記官領取申請表 請問這是一定要領這筆錢嗎? 以上是我的問題 感謝律師的協助

你好:

未成年調解時會要求法定代理人簽名,表示同意你的調解行為。 本件不一定會構成詐欺,有可能是民事糾紛,且你沒有約定懲罰性違約金,故你能請求的部分只有被騙的財物損失,你可以選擇不要和解調解,將來起訴主張權利,但你能請求的還是被騙的財物損失,就是6800元,除非對方願意多給你,否則你沒辦法多要。 準備你訂購及匯款資料,說明你確實有匯款,檢察官會要求被告當場賠錢給你或幫你們移付調解,到各地調解委員會由調解委員幫你們擬定調解書,送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不履行可以強制執行。如果是到法院,旁邊就有調解室,可以當場作成調解筆錄證人旅費現在是530元,可以選擇放棄不要領。

您好:

1. 即使您未成年人,仍以獨立提起刑事告訴,未滿18歲不會影響告訴權。

2. 雖然和解金額沒有固定數額,但若和解金額過高被告通常會不願意和解,因為您被詐欺的金額過小,若對方僅是初犯,建議將金額約10萬元即可。

3.和解書範本您可以參考網路上的和解書範本,通常對方會先行支付部分和解金後就簽訂和解書,因為您係透過在法院成立調解筆錄,且調解書有記載一期未履行,其餘部分即視為全部到期,只要對方違約未付款時,您係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不需要擔心收不到和解金。

4. 依照按刑事訴訟法第194條規定,故證人經傳喚到庭作證後,可以請求支付法定之日費、旅費,若您不願意請領,亦可不支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3 20:58

您好,

 

1、本案沒有懲罰性賠償金,就只是單純和解金的問題,沒有一定的標準。

 

2、當庭作成和解筆錄即可,不用特別準備甚麼文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ustin 105-04-02 05:06

突然收到警察局偵查隊詐欺通知書讓我覺得很擔心,後來到警局了解,結果經警察調查被害人被詐騙6張跟8張的的儲值點數序號,有2張是儲到我的遊戲帳戶,要我到案說明,了解後這14張分別流入多位買家遊戲帳號,但我是跟點商買的內容也都用Line交易,先把錢匯給點商,他確認查收後,我再把我的遊戲帳號密碼給他,點商在幫我儲值進遊戲帳號,跟點商的對話紀錄ATM轉帳紀錄也都有留起來給警方了,真的很擔心,買到被害人報案遭詐騙的遊戲點卡,這樣會被列為被告或共犯嗎?

austin 105-04-02 06:10

是被害人因購買網路商品,接到詐騙集團電話說誤設分期付款,要求她去ATM更改設定,被害人不疑有他依照電話指示,結果錢都被轉走了,情急之下又依指示到超商買遊戲點數5000元的6張共30000跟5000元的8張共40000元,然後給對方遊戲點數序號跟密碼,被害人回撥才發現受騙報警,而這些被騙的遊戲點數序號分別又被多位不知情買家買到,但我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會有什麼刑責?

你好:

客觀上你確實有購買點數之交易紀錄及匯款紀錄,且只是單純要求將點數儲值進入帳戶,並未交付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只要你主觀上不知悉出賣人係以詐欺方法將點數儲值進入你的帳戶,就沒有犯意聯絡或是幫助詐欺之雙重故意(不確定故意),不會構成詐欺罪,你也是詐欺案件之受害者,可請求警察機關、檢察官依法追訴被告。 偵查中被告若不願意和解調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austin 105-04-03 21: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客觀上你確實有購買點數之交易紀錄及匯款紀錄,且只是單純要求將點數儲值進入 ... (恕刪)

請問現在警察還在偵查約談買到被害人被詐騙的遊戲點數卡的其他人,我也以做完筆錄,我也是受害者,需要跟那位被詐騙的被害人和解嗎?然後我再報案對賣給我點卡的賣方提告或是先等檢察官移送的結果,非常謝謝您的回答

austin 105-04-03 22:34

請問現在警察還在偵查約談買到被害人被詐騙的遊戲點數卡的其他人,我也以做完筆錄,我也是受害者, 需要跟那位被詐騙的被害人和解嗎?然後我再報案對賣給我點卡的賣方提告或是先等檢察官移送的結果

mini 105-04-01 17:49
私人代辦以貸款的名義購買六萬美容療程分18期的貸款,對方說貸款下來的金額三分之一給我繳清信用卡之後會比較好跟銀行申請信貸,分期帳單下來之後對方遲遲不給我說好三分之一的金額,後來我打去分期帳單的融資公司說明我可能被人詐騙的事情之後,可是沒想到過了幾天我再次打給融資公司對方反而說我跟美容公司那邊騙他們錢~要我把剩下分期的金額一次繳清,不然要告我詐欺,家人知道之後叫我不要理他們,後來在今天2月收到對方寄來的支付命令,我也提出異議了,之後也收到和解通知 我想知道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求助,還是我真的只能認命賠了這筆金額,可是美容療程我根本就沒用過~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求幫助~
enid 105-04-01 17:40
去年10月22日,在某app消費購買蘋果手機ㄧ支17000元,因賣家遲遲未寄出! 因而辦理詐騙案!過程中凍結該被告帳戶! 但被提出駁回,理由是被告不知情,也無借出人頭帳戶! 今日由宜蘭地檢署發文告知不起訴處分 原因爲被告端並未將開帳戶存摺、提款卡、密碼交出 是由另一端詐騙集團藉由網路上買被告端之虛擬寶物 而請被告,提出帳戶匯款 如此一來,變成詐騙集團拿我的錢買被告端的虛擬寶物被告並不知情 那我可有法上訴? 是否能請被告端提出,網路賣家資料 或確切交易資料! 還是我能再補充那些資料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01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被告遭認定與案件無涉,我方無立場要求對方提出事證,至多將其列為證人才有可能,不過已經是另案了(以詐騙集團為被告)

2、提醒您,程序上,不起訴處分書必須於7日內提出再議聲請

張先生 105-03-31 18:46

律師您好,在某網路公司消費後,本人的個人交易資料/姓名/款項等,遭詐騙集團從其公司竊取,進而聯絡到我,並且身稱是其公司會計部人員,最後造成我的金額損失及精神上的傷害

因此我想洽詢相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民事賠償的問題

通常我在接不明來電顯示的通話我都會錄音存檔,在我錄下的錄音檔中,詐騙集團有清楚他們是哪一間公司的人員,因為其會計部的疏失造成錯誤要與我聯繫.....................................

 

在造成金額損失的當下,已經與警方備案,將我的個人損失交易名義表以及信用卡做製筆錄。其追根究柢是其網路公司未將我個人交易資料保管好,被他人竊取。我想詢問先關民事賠償的行程以及相關辦法。

 

感謝您!

你好:可先提出詐欺罪之刑事告訴,嗣檢察官查明被告後要求損害賠償(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針對個人資料部分,網路公司若未盡適當之安全措施導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會違反個資法第27條、第29條,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逃飛 105-03-31 17:06

若 我在Facebook購物社團被騙

fb Messenger 訊息、帳戶、本名、他po的詐騙文章、還有我無摺存款的匯款明細

我都有截圖留下證據

經過我自己查證 他是用 真的帳戶 與 真姓名 騙我

這樣我報案 有機會把錢拿回來嗎?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31 20:13

您好:

建議可提起刑法第339條或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的詐欺罪告訴,在刑事程序過程中,應即有機會與對方洽談和解,將先前所給付的金錢討回來。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可憐人 105-03-31 11:06

本人應急用錢所以看到小額貸款,對方說他們是算代書所以要壓存摺跟提款卡,所以就用寄的方式給他,收到才會匯款可是過2天接到銀行打來說變緊示戶,才發現被騙被拿來當人頭詐騙,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詢問165專線她說我也要去報案因為我也是被騙的可是警察不給我報案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31 11:17

您好:

1.這個案件您要小心,您有可能會被列為詐欺罪的幫助犯,之後可能會收到證人被告傳票

2.我也建議針對對方濫用您的存摺及提款卡提告,未來也可佐證你確實不知情而屬被害人。要提告的話,保險一點是直接到地檢署或是警察局(不建議派出所),針對事實上及法律上提出告訴,他們將這些東西納為自己使用,應有構成侵占罪的空間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阿聖 105-03-30 22:58

請問一下!案件為104年7月受理,原報案地在泰山,中途因為詐騙人戶頭設在中和連城路玉山分行,所以案子轉到中和,去年12月底有多次致電到中和第二分局,經過多日追蹤,承辦員警才找到說明~案件已送出給法院,等待法院通知!!!

我想問的是從報案日到現在都快1年了!案子不知道為何都遲遲沒有下落!法院也都沒有通知?我要到何處去申訴?還是要進行什麼動作?還是繼續靜靜等待?

很怕案子被吞掉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30 23:21

您好,

 

1、案件經報案成立後就會照程序進行,不會有吃案的問題。

 

2、可以打電話至管轄法院檢察署詢問該案件是否已有分案,再向該案號股別之書記官詢問案情進度。

 

3、如案件遲未進入法院,可委請律師直接向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可憐人 105-03-30 12:03
本人應急用錢所以看到小額借款,對方說他們是算代書所以要壓存摺跟提款卡,所以就用寄的方式給他,收到才會匯款可是過2天接到銀行打來說變緊示戶,才發現被騙被拿來當人頭詐騙,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30 12:39

您好,

 

1、一般會被用做詐騙人頭帳戶,應還須您提供帳戶密碼,是以此舉就顯不合常理。

 

2、建議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若未能達成和解共識,建議後續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求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30 14:2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本事件請務必謹慎,因為如果該帳戶確實有涉及詐欺其他人財產之事實,您也很有可能會被列為詐欺罪的正犯或共犯,則到時後您主觀上究竟是基於什麼原因及目的將存摺及提款卡置於別人手上,會成為釐清之重點,到時後收到警局通知書或檢察署傳票後應訊前,應先行思考上開問題及應訊策略。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mini 105-03-29 21:16

私人代辦跟我說幫我貸款可是實際上是購買六萬美容療程分18期的方式,對方說貸款一部分的錢會給我一部分是利息,後來我打去分期帳單的融資公司說明我可能被人詐騙的事情之後,可是沒想到過了幾天我再次打給融資公司對方反而說我跟美容公司那邊騙他們錢~要我把剩下分期的金額一次繳清,不然要告我詐欺,家人知道之後叫我不要理他們,後來在今天2月收到對方寄來的支付命令,我也提出異議了,之後也收到和解通知 我想知道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可以求助,還是我真的只能認命賠了這筆金額,可是美容療程我根本就沒用過~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求幫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9 21:30

您好,

 

1、需先確認您與代辦公司所簽之文件或契約為何,聯繫該代辦公司之地址、電話或其他資訊均應保留,必要時,應以詐欺罪報警處理。

 

2、與融資公司部分,可委請律師處理出面協商,並請求融資公司提供相關文件以供審閱,確認當時到底簽了甚麼文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文 105-03-28 00:36

本人因去年存摺金融卡被詐騙集團騙走而成為詐欺幫助犯,因在法院已和被害人和解法院也寄了調解筆錄給我那還會收到判決書嗎?  我可以憑調解筆錄請偵查隊幫我解除警示帳戶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28 04:16

幫助詐欺不是告訴乃論之罪,並不是調解成立就可撤回告訴,仍會有刑事判決書,需等刑事判決確定才能解除帳戶凍結。

一、這樣有兩個可能的方向。

二、第一個方向是認罪爭取緩起訴,你都已經跟被害人和解了這個部分緩起訴應該會有空間,比較麻煩的是一般來說被害人不會只有一個…

三、第二個方向是否認犯罪,然後想辦法說服檢察官及法官你是無辜的。這個部分一個是要把當初被騙的經過寫下來,然後清點手上的證據看有沒有空間證明自己的清白。第二個是就算你手上沒有證據,有的證據是可以聲請檢察官及法官幫你調查的。最壞的情況你手上沒有證據然後檢察官及法官又不幫你調查你想聲請證據,這個時候你要認真考慮做民間測謊。要特別說的是民間測謊法官還不一定採[只是如果我是你的話有利的證據可以搜集多一點當然是比較好,我會馬上安排進行民間測謊]。

四、有的人希望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不論經過多久花多少時間精力就是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有的人只希望早一點結束。這個要看你的人生觀了,我自己本身的話無辜就是無辜,沒有做的事不要隨便亂認。

五、如果你有錢可以請律師就請個律師幫你吧,如果你沒有錢請律師請認真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個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8 21:58

您好,等整個案件結束後,才有辦法聲清解除警示帳戶。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8 23:18

您好,等整個刑事案件流程結束後,才有辦法向地檢署聲清解除警示帳戶。

潔羽 105-03-27 09:48

各位律師

我本身在兩年前,犯下違造文書、盜刷信用卡網路詐騙,至今是聽說已經被通緝﹝未出庭﹞

一年多前,跟男友分開,發現自己懷孕多月,沒錢拿掉,之後認識另一個男人,他說要我生下來他願意養,直到生下後兩個月才跟他公證結婚,那時候他提議過要到法院申請小孩改他姓,我也跟他一起到法院填資料,等法院通知開庭,等地這期間,我發現他心裡想的跟做的不同,他跟前妻說,我跟我的小孩是他好心收留,甚至他自己的親身女兒也親眼看見他,看我小孩的眼神很恐怖,於是我跑掉了,又跑到小孩的親爸這,想請他幫忙照顧小孩,因為我想回去把法院通緝的事情都一次解決,沒想到,他要驗DNA,於是也驗了,也證實了小孩它的,小孩的親爸家人說,要把監護權給他兒子,不然不認這小孩,並且要求改名改姓,它們知道我除了找它們,也沒別人可以找了,他媽媽一直說不是跟我搶小孩,小孩親爸說,是暫時把監護權給他,他要的也只是他家人的資源,結果過給他之後,全都不是它們所說的,我試探他說,小孩監護權還我之類的話,他回答,不可能還你了,這算什麼,我懷孕的時候他置之不理,於是我才沒辦法跟別人公證,他們家人卻說,是我自己跑回去跟別人結婚,我試著跟他家人連絡,現在沒有一個理我,好奇怪,幫他生小孩應該的?小孩就這樣要去了??我算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7 1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以您的前科、情感關係來看,除非對方的條件更差,否則就算是向法院爭取監護權,恐有困難。(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的所以情勢判斷哪方對子女最有利)

2、不過無論如何,您還是可以享有探視權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就您的刑事案件進行處理,並且爭取子女探視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在監護權的爭取,對您會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7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的描述,除非能證明由對方監護有不利之情況,要成功爭取監護權之機會較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須先提出對方不適任監護權人之證據,若無證據,欲請求改定,難度很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8 09:41

您好:

根據您的提問,不曉得您想問什麼,依據您的標題回答您的問題。
建議您先把事情一步步解決或同時雙向進行,您的刑事案件先解決會比較好,小孩已經交由前夫照顧處理,暫時可以放心。

若您前夫阻止您探視您小孩,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或探視方式,但改定監護權依您的描述,目前的情況若聲請改定監護權恐有困難,但另外的親權行使是沒有問題的,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探視方式。

至於您與目前的丈夫結婚,若想要離婚,若非雙方同意離婚,那就只能透過離婚訴訟來離開您現在的丈夫。

如果您擔心不清楚和解訴訟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為自己辯護,擔心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小佑 105-03-25 16:24
我想請問一下 之前有檢察官傳我開庭 他說有被害人向警察報案說他被詐騙 檢察官說公文書上面有我的指紋 我想請問這個官司要怎摸打 PS 我現在沒有手機 所以我留的電話是我朋友的 我幾乎都跟他在一起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5 23:19

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5 23:48

您好,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mama 105-03-24 20:38

請問網址中賣家甲到底要跟丙和解還是不和解?(第三方詐騙)謝謝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900058&p=1

你好:

若甲係不知情之人,與乙間並無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不會構成詐欺罪,且甲亦無幫助詐欺之雙重故意,不會構成幫助詐欺民事責任方面,若甲非詐欺罪之共同正犯、幫助犯,買賣契約成立在甲乙之間及乙丙之間,甲與丙之間並無契約關係存在,丙尚無法向甲主張權利。另甲並非故意、過失侵害丙之權利或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丙,丙無發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對甲主張權利。 應提出答辯狀向警察機關或檢察官說明上開事情之始末,檢察官不起訴後可向為警示帳戶之警察機關申請解除。
Blue 105-03-24 18:32

11/30  我有個朋友(a)說他朋友(b)開通訊行,a說他有在b那邊幫他找人辦門號洗手機賺錢,問我要不要幫他填資料+給他證件讓我也賺一點,因為當時有求於他,所以心裡覺得怪怪的還是給a了,但是有跟他說我要再想想,

叫他先不要幫我送件,他也說好。

 

12/3  看到有部落客寫的文章是關於洗手機詐騙的https://www.kocpc.com.tw/archives/13976

我就跟a說不管如何我都不要辦了,叫他跟b說不要送件,a也說會跟b說

 

12/30  我收到遠傳的帳單..   a說是他自己的疏忽要我過戶給他,但他門號滿了,要過一個月才能去辦辦看

 

1/2  a說他問b了,連台哥大也有辦..

 

之後就是給他期限處理2門門號,然後他不斷的延期,所以到今日還是沒處理掉...   他說一門他拿8000元,兩門我想應該是1萬6吧!  其實也不知道他有隱瞞嘛@@    而我也完全拿他半毛錢,後來a希望給他6個月時間再去毀約,但是我看部落客的文中有提到6~8個月觀察期過後就不扣罰店家b,這樣我就求助無門拉...   所以我跟a說我不可能等到6個月後

 

原本a說要毀約的,但一直說沒錢,我也跟他說過戶也可以,只要盡快就行了,a也說他的門號全部都放到爛了,所以也沒辦法承接,會找其他人接手,但是也是一直拖

 

重點a之前12/3就跟我說不會送件的,我看台哥大是12/5開始計費的,而遠傳是12/11開始計費的,遠傳我是有寫代辦委託書,而台哥大沒寫代辦委託書,而且我和a當時是約在7-11寫的,根本不是在店家裡,所以這樣對我有利嗎?應該怎麼處理?是不是報警就一定要走法院?

順便問一下,如果我要寄存證信函,應該怎麼寫?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4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偽造文書,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之後可以遭到偽造文書為由,終止與電信業者的契約關係,並且拒絕繳納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Blue 105-04-02 00: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偽造文書,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之後可以遭到偽造文書為由,終止與電信業者的契約關係,並且拒絕繳納費用

 

 

偽造文書?  我以為只有背信詐欺...

Blue 105-04-16 12: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

 

 

 

 

 

 

謝大律師,有寄信詢問,但根本沒回啊...

sam 105-03-22 19:20

跟人合股生意法律問題請幫忙


多年前 我投資我朋友開飲料在國外
ABC個人各3股 ;裡面 我1股是跟C檯面下要我投資他 私底下打合約
除了第一年有報表外;還以設備折舊說沒賺錢;當初答應會給我看報表;結果第二年遲遲尚未有;如今已第三年

1:開飲料店有設備折舊攤提這說法嗎???
2;想退股既然說無法退股?

3.是否可提詐騙&背信


 因為鬧翻了 如果提告清算然後退股
 拿回應該屬於我的部分
 贏的機會大不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2 19: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先釐清究竟是隱名合夥關係,或是只是您與C之前協議。

2、攤提的部分應該不影響您行使您的權益。

3、倘若是合夥關係,必須其他合夥人同意,或是符合約定才能退夥,不過您可以要求看相關的帳冊資料。倘若只是您與C之間的協議,則可以隨時終止。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如何提告及是否有刑事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阿瑋 105-03-22 16:21

 

本人19歲時  誤信朋友去當了詐騙集團的車手 , 先進去監獄關了4個月後出來

訴訟如今也跑了4年

身心疲憊 在昨日判決下來了  當時的我是初犯也不是首腦

我通通都承認了 總共詐騙300萬 並把我知道的全部跟調查局說

還與所有被害人達到和解賠償了部分金額(當初得手金額分得0.5%,每位被害人都是賠償5倍以上) 但還是判了我3年 

我總共承認6件詐騙行為  幫忙開車而已  也沒有當面下去取款 都在車上

這幾年一直很擔心 也沒辦法好好的生活  每次開庭都求法官給我機會 

我想請問 我要上訴的話 有機會讓我的刑期變成緩刑嗎?  或是一年半左右

上訴律師費用大概是多少? 如果請律師了機率會大些嗎 ? 我真的很後悔不想再被關了

煩請版上各位律師幫幫我 

 

你好:

若是詐欺罪之共同正犯,在民事上會構成共同侵權行為,依民法第185條規定要負連帶賠償任,對方可向你請求全部之損害,你只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之2.5%,雖然悔意,但效果不大,若要上訴爭執,你要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之部分,才有機會爭取輕判或緩刑

阿宏 105-03-22 16:5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徐律師

可是我真的無法賠償300萬鉅額  所以就沒有辦法上訴了嗎 ?

不能念在初犯 讓我的判決比現在低嗎 ? 還是可以再要求賠償被害人多點

我真的無法負擔巨額賠償 .. 難道法律一點機會都不給剛出社會的人嗎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2 17:53

您好:

建議您還是找律師面談會比較好,依您所述現在是想要一審上訴第二審,您已經跟所有被害人和解,但不清楚和解條件,及整個事件清楚的經過及所有的資料,依您所述若照這樣的情況開第二審,結果可想而知。律師會在暸解情況後,為您解說,可以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幫您處理。

擔心不清楚訴訟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2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盡速對一審判決聲明上訴,並盡速委任律師撰擬上訴理由狀,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九條規定: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事項中,較常為執為上訴理由者,為第十款應於審判期日調查的證據而未予調查,第十四款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前者,如當事人聲請調查的證據與本案的待證事項確有重要關係,又非不易調查或不能調查,法院應盡職權能事,踐行調查程序,如法院未調查,又未認其無調查必要,以裁定駁回之,或雖經調查,其所得如何不足採取,未於判決理由內予以說明,即屬之。後者,如判決認定的事實與所採用的證據不相符合,即屬證據上理由矛盾。又如事實欄敘及認定,理由內卻未加說明,則為判決理由不備。判決理由對犯罪事實的實施、態樣,與適用法律有關的一切證據,未予以記載或記載不完備,即有理由不備的違法

2.  為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3.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4.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一審判決不服,應盡速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若待判決確定,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23 12:08

您好

建議您先聲明上訴

再請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小潘 105-03-22 07:48

與女網友發生x夜情,起初對方一直要錢,我並不理會,直到對方說她懷孕了還說要跟我要生活費,我以為他是仙人跳還是詐騙集團的,就把對方line封鎖,事隔兩年接到警方來電說被告遺棄,我今天收到傳票。我想請教

第一:若成立被判刑我會坐牢嗎?

第二:還有什麼權益我可以行使的?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22 08: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您與女網友間並非具任何法律上之身分關係,因此不會有遺棄之問題。

2. 但若女網友懷孕屬實,且之後也順利生產,依民法第1084條第2 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 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您對於出生後的嬰孩及具有扶養義務,若故意置之不理,則會有成立遺棄罪之可能,而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 條第1 項之規定,會再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不可不慎。

3. 建議既然已收到傳票,宜出庭了解事實狀況,而由於涉及刑事案件,建議與律師討論擬定訴訟策略後共同出庭應訊,始為上策。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不吝賜知本所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遺棄應不致於成立,但若確實有小孩,將來可以會認領之問題,接續衍生扶養費用之相關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2 10:58

您好:
根據您的敘述,不清楚您收到什麼樣的傳票,目前應該是收到偵查的開庭通知,建議您出庭暸解情況,確認女網友是否在當時懷孕真的有生下您的孩子。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您的回覆是對法律服務的支持與鼓勵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2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避免因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華英雄 105-03-21 23:33

律師您好,家父日前誤信詐騙集團的話術,第一次交付給車手62萬,隔天就是第二次,交付了80萬的現金,後來過了大約五天,家裡來了兩個便衣警察,說他們已經抓到這個犯罪集團了,並請我爸爸去警察局指認來跟他拿錢的車手,筆錄的製作過程中,警察有提到他們就是在我爸爸第二次交付現金之後就逮捕車手,當場也查扣了那80萬現金,並請我爸爸在家等通知,到現在案子已經偵察終結,後天就進入了一審,我想請問一下…

1,如果今天贓款在法院,我要怎麼聲請拿回

2,起訴書中那天一共有兩個被害人,一個是我爸爸的80萬,一個是  A先生的120萬,事發在同一天,為何警察跟我爸爸說只有追到那80萬,跟起訴書的內容不一樣 ?

3,如果法院裡面根本就沒有查扣到贓款,那我們該怎麼辦?

 

請貴各大律師指點,感恩!

曉微 105-03-20 21:38

請問....這算不算投資詐騙呢?

這些錢是我但是我是貸款來的開怎麼辦....事情是從103年1月2日對方以投資目的要求要先開立本票,然後也有簽借貸契約書,但是借貸契約書上寫的並不清楚,只有寫到「乙方於103年3月15日為期兩年要付低額利息給我,如兩年到期,雙方可再協議之約定。」前面利息匯都是正常,但是後面就開始有一兩期沒匯等等一直推拖,直到半年前,對方要求出來談,說因為種種原因投資失利,所以利息錢沒辦法給我,那他就幫我繳我的信貸,但是也是常常拖推說沒時間等等,導致我的信貸常常延遲或事都不繳,這也攸關於我的信用的問題!現在也剛好是兩年過後了,我也無法接受對方常常推託不繳或遲繳,我每個月底都要打電話給對方催錢,真的很不好受,我該怎麼辦呢?是否可以提告?但是我並不知道對方名下有沒有財產,金額是20萬,如果對方名下有車子或是妻子有車子應該有是可行嗎?盼望能早日解決信貸這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0 22: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只是民事糾紛,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還錢,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你好:

對方曾經支付過利息,要認定自始就無還款之意願而構成詐欺罪會有難度。 民事上可以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在20天內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以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調閱對方之財產、所得清單,並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載明執行之財產。 依目前夫妻法定財產制,夫跟妻之財產債務都是分開的,無法要求夫債妻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0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蒐集對方與您電話錄音,製作錄音譯文,或蒐集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錄等證據,再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opo 105-03-19 16:38
事情發生在去年9月的一個晚上,當時我和朋友下課後要一起去一間文具店購物,當時大家習慣把車子停在文具店前面的廣場,一如往常我右轉上廣場要停車時,看到前方有一名女士朝我方向走過來,而我有發現她的臉並沒有看向我這邊,我怕撞到她於是就停在馬路連結廣場的小斜坡上等她通過,結果她還是撞到我了(她並沒有跌倒或任何其它反應,只是看著我)。當下我有跟她道歉,不過也指責對方為什麼走路沒看路,之後問她有沒有事,沒事的話我要走了(因為那是在大學校園旁邊,輕輕的小碰撞天天發生,而且也不是我撞到她,另外對方並沒有跌倒或其它受傷的反應),我就在碰撞點旁邊停好車去買文具了。結果當我買完東西出來,看到那位女士在廣場徘徊,然後當我要騎車時她就過來跟我理論,說我撞到她,可是我很清楚是她撞到我,於是我們在那邊爭吵了30分鐘,我給了她車牌,但是怕她是詐騙集團所以沒給她我的手機,之後她決定先行離去。 過了幾天接到警察局電話,要我去做筆錄,說我當時撞到人。做完筆錄警察希望我們和解,於是我爸有傳簡訊跟對方道歉,而我也有播對方手機,想說在道歉一次什麼的。可是對方都沒有回應,我以為沒什麼事也沒理她了。結果在不久前(事發後約6個月)又接到警察局來電,說對方告我肇事逃逸還有傷害。當時我一時疏忽以為這不算車禍,所以並沒有打電話叫警察或協助就醫。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

你好:

若無人死傷,不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頂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會處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可以主張並未肇事,未違反規定。 若有人死傷肇事逃逸罪並不討論使否具有過失,立法目的係在課與救護義務及保障民事求償權,不管有沒有過失,只要認識到有人死傷進而逃逸就會構成犯罪。此部分可主張客觀上你仍然在現場並未逃逸,主觀上未認識到有人受傷並無故意,進行無罪答辯。 詳細情況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9 17:21

您好,

 

1、不論車禍過失在誰,都不能任意移動車輛或離開現場,如只有對方受傷,她確實可以提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

 

2、建議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肇事逃逸罪最少都判一年。如果被認定是肇事逃逸罪而未與被害人和解的話就判一年,如果有與對方和解調解的話就判一年然後給緩刑

二、所以如果是往認罪的方向走的話就是要和解調解爭取緩刑

三、另一個方向是否認犯罪,主張當時有留在現場;或是對方根本就沒有受傷。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5 105-03-18 21:12

我一ㄍA朋友最近有幾次請我幫忙去收取包裹 跟 因為A朋友告訴我他工作上需要使用汽車本來想找我幫忙租汽車給他做使用 可是我們雙方駕照都不見ㄌ 所以就請我幫忙問朋友看能不能幫忙租汽車(A朋友有支付一些費用租車ㄉ朋友當傭金) 結果我就幫忙詢問租車ㄉ事宜跟找ㄌ有駕照ㄉ朋友去租汽車給A朋友使用 這樣持續ㄌ3~4次  然後突然警察來找我說我涉嫌詐騙 結果我被警察帶走說我涉嫌詐欺還有拘票還去我家搜索 到警察局後做筆錄時拿相片說這是我去領取包裹ㄉ相片 還有我打電話租車ㄉ事情ㄉ監聽紀錄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包裹內容是什麼跟請朋友去租車給A朋友 A朋友拿車子去做什麼事情 
就因為我太相信朋友幫忙做這些事情警察說我跟A朋友是一夥ㄉ 說A朋友是詐騙集團ㄉ車手
我就被送地檢署審判 但是檢察官最後把我無保釋放 手機扣押 然後就沒有下文ㄌ 
從那天起我不敢相信任何人每天都在煩惱 一直每天都在擔心會不會被定罪 
我想請教專業ㄉ律師們我接下來還會怎ㄇ樣??    
手機被扣押住 我工作上造成極大ㄉ不方便 不能聯絡 不能收發公司LINE訊息  我該怎ㄇ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8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單位就您的部分可能還是會以詐欺為方向偵辦,若您欲為無罪答辯,建議將相關對話紀錄蒐集以證明自己確實未有詐欺之故意。

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8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涉及詐欺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警詢、檢訊前,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9 23: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必須提出不知悉A,涉犯詐欺行為的事證,倘若都無法提出,可以要求傳訊A。

2、手機的部分,可以向檢察署聲請發還,不過倘若遭認定是被使用於犯罪的工具,法院可以沒收。

小灰 105-03-18 21:07

我前幾天接到一通高雄法院的電話電話內容是希望我能夠出庭當證人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我在一間超商工作,超商最常遇到點數詐騙的案例,

那次我遇到一個看似未成年的小女生,一次買了一萬五的點數,當時因為我們超商買大額點數的客人其實蠻多的,不疑有他,簡單做了詢問是否自己做使用的問題就賣給她了。

結果結帳之後,我看到她到座位區上,將序號跟密碼通過電話交給別人,我嚇到了,後來她又到提款機操作,好像又要領錢出來,我趕快上前詢問,我詢問她為什麼會要買這麼多點數?是不是遇到詐騙?

一問之下,她說她在網路上買東西,變成分期付款,對方要求她買點數做取消之類的,我很驚慌地告訴她那是詐騙的!!
當下我知道她序號密碼都給對方,錢應該是拿不回來了之後,我還是告訴她希望她去警察局報案,當時在場還有一位店裡的熟客也非常熱心帶她去附近派出所報案,後來那位熱心客人回來店裡,詢問之下,警方有跟詐騙集團通過電話,但是確定錢是拿不回來了,我也不確定警察是否有給那個女生報案三聯單之類的東西,事情就這樣沒下文了。

直到前幾天我接到高雄法院的電話通知,她問我記不記得之前有個女孩被詐騙集團騙了點數,還帶她去派出所報案的事情,因為我印象非常深刻,我覺得我當時沒有把關好害她受騙了,所以我對這件事情一直有點內疚 ,我當下立即回應說我記得這件事情,對方表示說,因為那個女孩現在被當成詐欺犯,下個月要開庭,她說當時超商的店員知道詳情,而且還有人帶她去報案,所以希望我可以出庭作證人...

我想詢問的是,是否有這樣的案例發生過?

為什麼上當受騙的受害人反而變成詐欺犯?

我出庭作證能幫到她嗎?萬一我要上班無法出庭我該怎麼辦? 

你好:

實務上非常常見,因被害人把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密碼提供給詐騙集團,讓詐騙集團去騙更多人,受害人會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加上政府早已大力宣導反詐騙,所以認為提供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密碼具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 可以稍微幫到一點忙,要出庭作證可向公司請假。
小偉 105-03-18 11:10

線上公司說警方來函說我詐騙 已經5天ㄌ  請問一下 我去警察局可以問到有人告我嘛  還有到現在沒有傳我說明  我怕是遊戲公司誤鎖找罪名嚇唬我 我只要知道是真的有被告麻請問可以去哪查得到~~~   誤鎖的話 我就不管他 讓我心安就好ㄌ  感謝你們 給我答案~~~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8 18:00

您可以先問問看遊戲公司,若對方願透漏再詢問警局看看。

小偉 105-03-17 16:08

遊戲新幹線把我帳號所ㄌ 

以下他給我的回覆 :

            非常感謝你的來信,關於你的問題,你的帳號是警方發函至公司通知你的帳號涉及詐騙,請求公司主動凍結協助配合辦案 非公司主動凍結 請傳真解凍 後續資料將移轉給警方 警方可能傳你製作筆錄 謝謝.

 我玩遊戲多獨來獨往沒騙過誰  還拿大筆錢在投資  玩ㄌ8年ㄌ 頭一次接到這嚇死我ㄌ 我老實百姓  請求我該怎麼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7 16:33

回想一下過往的段期間有無於遊戲中與他人交易?有無與人有紛爭?等等,日後倘真的接到傳票,請事先準備,準時到場,審慎應對。

你好:

先撥打公司服務專線確認是否真有違規事實而非詐騙集團,再來確認你是否有收到警察機關、地檢署之通知,列你為詐欺罪之被告。 如果是誤鎖,可以向公司反應,無效果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企業經營者必須要舉證你有違規之事實存在,否則就要回復原狀。
小偉 105-03-17 16:51
回覆 小偉 的發言內容:

遊戲新幹線把我帳號所ㄌ 

以下他給我的回覆 :

&n ... (恕刪)

我當天就傳真事項申請處理書去遊戲公司 他馬上幫我解鎖 傳簡訊來說 以解鎖  須說明後續警方可能傳喚作筆錄 若有傳喚 屆時你可詳細詢問該承辦員 當然傳表單當天解鎖  請問有可能嘛~~

小偉 105-03-17 17:01
回覆 小偉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偉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還有  還沒收到傳我說明

Vicky 105-03-17 10:57
99-100年間被同事的妹妹詐騙,因為我的錢都是匯給同事,所以對兩人提告,判決下來同事不起訴,妹妹有罪。當時訴訟中同事與我簽署和解書,且希望連同妹妹的部分一起和解。當時妹妹已經進了看守所(因為其他被害人走自訴已先收押),所以和解書妹妹簽名的部分是姐姐代簽。 現在妹妹出獄,告我不當得利。說我跟他金流顯示是溢領,要求我返還和解金。當初所有的和解金都是姐姐親自拿給我的,妹妹現在說那些錢是姐姐變賣他的東西還我。我實在不懂為什麼這樣可以告我!那是他該去找姐姐討而不是我吧? 已經一審結束,他又上訴,22日要開庭,想諮詢如何簡潔有力的讓法官理解我的想法。
陳明彥 (Daniel) 105-03-17 11:01
回覆 Vicky 的發言內容:
99-100年間被同事的妹妹詐騙,因為我的錢都是匯給同事,所以對兩人提告,判決下來同事不起訴,妹妹有 ... (恕刪)

Dear Vicky:

不當得利的要件在於:「無法律上之原因受利益,致他人受有損害」(民法第179條第一項),如果你所收受金錢確實自和解契約而來,金額也正確,那就不算是「無法律上原因」,對造的主張自無理由,所以請您在開庭論述時緊扣著和解契約即可。

家恩 105-03-17 10:36

詐騙案件   請問   辦論終結完 法官已定期宣判    於開完辯論庭隔日  因發現許多重要事情為說道 為此 我寄了一份答辯狀   開完辯論庭 才寄出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言詞辯論之後的狀紙法院無需斟酌,必須聲請在開言詞辯論。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聲請才能保障權益。

 

 

阿孟 105-03-15 15:20

當時我在網上看見某借錢網有個貸款廣告 於是打了電話詢問(接電話的是一名女性自稱陳小姐),她和我說一說貸款金額以及條件後,並解說貸款流程。

 就是讓我先把身份正即第二證件影本和郵局金融卡即一家銀行提款卡放在牛皮紙袋裡之後到家中附近的超商等會有業務專員來收,但我等了差不多10分鐘後她打來請我使用某超商的郵寄服務,寄到台北的某郵業公司的營業所(這是我當下看顧客收執聯查的)。  

隔天他們就說請我約個時間地點會請業務專員過來跟我簽約但是我等了非常久期間又打了非常多通電話 她都說專員在路上了,打到最後一通時她跟我說她們那邊雨下很大路都積水了所以改明天可以嗎?當下我看了看雨真的下蠻大的所以我也就相信她了,然後最後一通她和我講說隔天早上九點郵局就會開了,請我先看看自家附近的郵局在哪,並之後傳簡訊和她說地址我也傳了。  

又隔一天我8:30時就到郵局等了但是之後打給她在9:00有接,她說專員在路上了讓我在稍等一下。  但我9:30打過去時沒接,當下就有點遲疑了於是我在9:30~12:00的時候都一直不停的打過去,之後真的受不了拿了存簿去刷才被櫃檯人員通知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了,當下櫃檯人員也馬上報警了,之後到派出所時由於太過緊張又害怕,我在根警察錄筆錄時說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帳戶為什麼會被拿去做人頭帳戶,而且做完筆錄之後我太緊張忘了拿三聯單。  我現在手上可以證明我無意將自己帳戶作為詐騙集團使用的證據有:  1.當時郵寄的顧客收執聯

 2.通話紀錄(已經和電信公司申請了  

3.當時傳簡訊的內容(但是她的沒回只有我個人傳過去的地址而已  

請問我之後還要做什麼?該怎麼辦呢?我又會怎樣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15 16:31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請閣下參照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5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機關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故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留,以說服檢察官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故意。

若不幸被起訴,法院又不相信您之答辯,實務上針對該類案件,大概會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您好:

一般都是以幫助詐欺之方向,但仍可以提供證據說服檢察官並無詐欺意圖,建議若要進行無罪論述,可尋求律師協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簡單來說

你必須要證明確實是為了辦貸款

我先前手上一件因此不起訴

但前提是你要有明確證據

而不是僅有空口說的

這樣是不會被採信的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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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5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機關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故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留,以說服檢察官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故意。

若不幸被起訴,法院又不相信您之答辯,實務上針對該類案件,大概會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