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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阿 104-12-06 21:21

你好~

想請問一下.我幾年前在韓國當"車手"{電話詐騙...之後我負責去銀行提款機取錢的}.

之後...被當地警察抓了.被判了接近2年左右.也在那服完刑了......

服完刑期後.被遣返回台灣...請問...我還能在去韓國嗎?

 

麻煩好心的律師大哥.大姊.幫忙解答一下...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問題涉及的韓國法令,建議您可以直接詢問韓國在台辦事處。

龍鳥 104-12-06 20:05

我是yahoo賣家,上月賣出一隻二手手機,也跟廠商詢問過保固,廠商說有保固,因此我也在網頁上說明有保固。

賣出後本月買家送修,廠商檢測出違反保固條約的事項而不能保固,因此買家要求我退貨。

我不是專業賣家,不清楚是否只能接受退貨?因為與我的商品說明不符?查詢網路結果似乎會有詐騙的問題,可是我的確有跟原廠商詢問過了,實在很不甘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您有可以提出當初詢問廠商可保固的相關事證,則可主張沒有欺騙的行為。

不過保固的部分,不論您是否有詢問過廠商(因為你是記載有保固),都必須提供買家保固。

小冷 104-11-28 14:45

因受到詐騙匯入錢進入兩個帳戶,有報案去凍結,之後不久,經過當地警察局聯絡我有一位男性人士說他帳戶是被盜用,我跟他要簽和解書(在我報案的派出所簽)


關於和解書內容我覺得有疑問 該怎麼做? (例如他聲稱是被盜用 但我不相信)

和解書有什麼制式規定嗎?

簽這份和解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嗎?

簽完和解書 地檢署能繼續對他上訴嗎?

關於這案子 我之後有要上法庭的可能性嗎?(因為我不太想)

 

 

您好:

1.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只要您已經向警方報案,警方偵案後就會移給檢方,並不會因為雙方和解而撤告,但若對方向警方聲稱帳戶係遭盜用,或是是被友人利用,若檢方採信,可能會指示您與對方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而檢方也可能因雙方和解而作出緩起訴或不起訴之處分。

2.  建議不要輕易與對方和解,若您不認為對方係遭盜用,為避免檢方認為雙方已經和解,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還是等到案件移給檢方,檢方若認為對方確實遭盜用,屆時再依檢方指示和解較佳。

3.  若您仍希望與對方和解,建議委任律師或具有法律背景之人證替您檢視和解書內容,以利對方能依和解內容來履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詐騙集團被抓到願意賠你錢是好事。

二、如果是在公家機關,例如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或是警局裡面和解調解是可以考慮的。

三、和解當然是要拿現金,如果對方跟你和解之後不給你錢,然後對方刑事沒事了就不給你錢你不是被耍了嗎…

四、和解書並沒有固定的格式,記得我說的,要拿錢…

五、至於對方是否成立犯罪,我覺得不重要,錢拿回來才是王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10:01

 建議簽立和解書時,要能拿到現金或者已經匯款完成。詐欺罪是公訴罪,因此您無法撤回告訴,但是如果達成和解檢察官可能緩起訴或不起訴,甚至起訴後得減輕刑度。您可以委任律師為您撰擬和解

Iris 104-11-25 14:55

各位律師好,

因日前我有人民幣換台幣需求,有在網路上找人換匯,

結果遇到了三角詐騙,詐諞集團也是利用他人有換人民幣的需求,

詐諞集團請其他受害人將台幣匯到我的帳戶,

而我將人民幣利用支付寶匯到詐諞集團指定的帳戶,

目前其他受害人已經報案了,而我的帳戶也變成了警示帳戶,

現在則是被動的在等警察傳喚我去說明

我想請問:

因私下換匯其實已違反了銀行法,那在我到案說明時,私下換匯這塊是否會讓我被起訴??

我在警察傳喚我去說明前,還可以先做什麼準備??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32

 我有一位當事人也是跟您有類似情況,應蒐集你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以及匯款紀錄,證明你並不是詐騙集團的共犯。如需要跟律師詳細討論案情或協助幫你辯護,歡迎聯繫。

飄飄 104-11-25 13:44

您好

請問

1.日前收到警察親自派送由警察局發出的通知書是正常的嗎(怕是假的或被詐騙)?且通知書是台東警察局派送到台北,一般不是用郵寄掛號

2.文內案由是涉嫌商標法案件(嫌疑人),被要求到案說明是要我們做筆錄嗎?請問有可能將案件轉到台北嗎?

3.對於初犯者商標法的判決會是如何?

感謝您的細心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14: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知書不以掛號信為必要,您可以以查號台的方式,與該員警聯繫確認是否有這件事情,或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2、倘若是由台北發交的案子,將來偵查中應該就是會在台北開庭。

3、違反商標法案子可大可小,倘若您都不知道案情,可以先向員警詢問一下,然後再做正式諮詢。不過原則上商標的案子,只要能和解,問題都不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熙 104-11-24 22:04

你好,不好意思打擾你們了...

昨天我在一個交易平台上面買賣,是8591第三方平台交易網。

8591這個網站是提供平台給我們交易,但他們每一筆交易成功會收取6%手續費!我用這個平台很多年了,他們有規定買方(客人)下標賣方(我)東西後,我要給客人遊戲幣才能案移交,移交以後對方再按領收~錢才會轉到我這個戶頭,8591這個交易平台已經存在很久了,股票也有上市,基本上是不會有什麼問題。

昨晚有買家(客人)下標我賣的東西,價值台幣2500的遊戲幣(雖然很少但是現在詐騙真的很猖獗...我很不甘心...),他下標以後我先轉幣給他,交易成功紀錄圖檔全部都我都有存下來,之後那時間我真的很忙還沒案移交,對方竟然在15分鐘後點選8591提供的「超時未移交 取消交易」。

意思就是他下標我超過15分鐘沒有給他東西所以買家有權利取消交易,但是我有給買家價值2500台幣的遊戲幣,證據我也都有存著。只是我那時真的太忙了還沒案移交,對方就按取消交易...現在人也消失了。

我有申訴8591這個第三方交易平台網,因為這的確是他們網站的疏失,他們提供客人可以點選取消交易的選項,他們也有幫我聯繫那位買家,指是對方依然不接電話不回應,我也有跟8591說,如果你們這個漏洞沒有處理好,那我是不是也可以申請一堆人頭帳號四處下標別人賣的東西,然後賣家如果來不及案移交,我也要按取消交易。

因為這個8591的平台很多年了,非常多人在用,我已經申訴8591跟他們講了,他們的意思是他們可以幫我凍結對方的帳戶,還有提供我對方的資料給警局報案。

但是那件事情一發生以後我馬上就打電話給8591第三方交易平台網,他們當下應該有權利可以馬上凍結買家(客人)的錢,可是他們沒有,等到一個小時後下班甚至到隔天才凍結她的帳號,結果對方已經又馬上去下標別人的東西,在8591的餘額竟然只剩76元...

他們一直強調他們只是第三方平台交易網,所以頂多只能一直幫我打給客人或是提供資料給警局,但是我們都認為這是他們的疏失,我也有圖檔證明全部都有,是他們提供給客人可以點選取消交易的選項....

我很無奈~錢這麼難賺,不想摸摸鼻子就算了....

你好:

針對買家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提告詐欺,逼對方出面,若不願意和解,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針對8591直接撥打1995專線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由消保官調解
104-11-24 19:16

我在別人的賴群組拿圖片(一張商品圖片。一張模特兒自拍)去社團賣東西,有一個人就來私我說我盜用他們公司圖片,問我要和解還是直接走法律,我選擇和解和解金額是對我來說非常龐大的金額…五萬…我還未成年…看到他們留言我也立即刪除圖片一直在道歉…可是還是要賠償…然後盜用摸特兒的照片,他叫我要自己跟模特兒處理,處理不好就是提告,可是我從昨天開始跟模特兒道歉到今天…他確一直已讀不回…我該怎麼辦……然後他們還跟我要個資…說我不給警方一樣查的出來…我那時候很慌…所以立刻給他了…請問他們要我的個資…這是正常的嗎?地址 手機 本名都給他了…很多人叫我打反詐騙專線…我打了…但總結就是叫我來諮詢律師…我該怎麼辦?我很內疚也很擔心…我付不起那麼多錢……

104-11-24 19:38
回覆 縈 的發言內容:

我在別人的賴群組拿圖片(一張商品圖片。一張模特兒自拍)去社團賣東西,有一個人就來私我說我盜用他 ... (恕刪)

我上網查很多案例…很多未成年都是道歉對方就當沒事了…也有成年人只賠償幾千塊…為什麼我的金額如此龐大…我在他們留言當天…圖片就立刻刪除…也一直狂道歉…可是他們就是要我賠…我真的知道錯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用強迫自己求和解,若真的進入訴訟程序,對您也並非一定不利,尤其您是未成年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瑜 104-11-24 15:33

請問各專業的律師

我們家因為大陸的財產繼承問題,透過台灣知名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介紹他的律師團隊中的台灣顧問/大陸律師處理,但此大陸律師(王xx)不但沒有將事情處理好,還以律師的身分詐騙投資85萬元之後即避不見面,我們非常生氣的找當初的主持律師處理,雖然當下此主持律師說可代理我們訴訟提告王xx,但他似乎有利益迴避處理的不是很積極,若我們連主持律師一起告的話他是否有連帶責任?連帶責任可獲判多少呢?

你好:

首先要看你當初簽的委任契約內容受任人是何人,以及主持律師與王律師是何種關係,若你是委任該事務所主持律師處理,王律師只是履行輔助人,直接向主持律師求償。 若你是委任律師,王律師人在大陸,你最好向大陸地區的公安機關或人民法提告,較能維護你的權利。至於主持律師是否要連帶賠償,要看主持律師詐騙案中扮演的角色而定。
小瑜 104-11-25 08:5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首先要看你當初簽的

我們委任的是王律師,他現在躲在台灣,因為陸續有受害者找到那間律師事務所了,至於主持律師詐騙的過程中的腳色是----他轉交案子與合屬律師王xx,他怎麼會都沒有確認此人是否為律師即轉介紹給我們呢?若不是他的介紹,我們又怎會碰到這個人!而且我們還是透過海基會才認識主持律師,原本是要主持律師幫我處理大陸的官司,但是他說他請王律師幫我處理,而且主持律師在發生事情後,立及撇清關係,若他認為自己沒有責任,為何在他律師事務所網站的部分立即的把他的團隊律師(王xx)下架,並且還一直說我跟他已經切割開來了,並且立即重新印製名片....

張28 104-11-23 14:23

本人8/23日在虛擬遊戲中遭人詐騙並已報警處理,但抓到人後對方卻無意和解,警方告之雙方日後需要開庭,我想請問的是我是透過警局報案提告的,日後開庭是會在我還是對方所在地開偵查庭或法庭呢?我在台中對方在嘉義,看網路好像都說以被告戶籍地,但有的卻說自己是原告在自己那邊開庭,所以想請問到底會在我原告台中還是對方被告家意呢?因為公司請假都必須在一個月前提出,怕到時候要到嘉義請就來不及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以被告戶籍所在地之法院為管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1-23 21:04

被告住居所地或犯罪行為地為開庭地點。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4 00:15

 原則上依以原就被原則係以被告住所地為管轄,但是因為你在你的住所地被詐騙如果匯款也是在你的住所地匯款,可以認為你的住所地是犯罪行為地之一部分,那麼也可以取得管轄權。

Sinsinguo 104-11-21 21:11

兩年前國稅局首先剛開始先以平信寄來了繳納補償金,但收件人的名字完全都不一樣(音同字不同),

我們以為是詐騙集團,之後又陸續寄來說我們99年開始承租,又要叫我們繳補償金,但是我們確實有承租土地,但一直有繳交費用給地主,地主也說後面整塊地都是他的!

我們就想說可能真的是詐騙寄來的平信,之後過了兩年改成用掛號信寄,裡面內容說我們侵占,說叫我們立刻搬離,不搬要告我們侵占,但這塊土地我們都租了20多年了,地主現在也不見了,從102年就沒在跟我們收過租金,也消失了!那塊土地共有兩個屋主跟我們收租金,是兄弟,租地的契約一直都在,只是102年就沒有了,想請問我該如何自保,而且可以這樣收件人名字錯誤,政府都是這樣做事的嗎?現在命令我們11月底要走,想請問該怎麼處理...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1-25 17:34

您好

建議您攜帶本件之平信  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陳先生 104-11-20 23:37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過了幾天後買家連絡我並達成和解,他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現在我的問題是-

當初給錯的手機號碼的主人會受到牽連嗎?和解後我就不會被上訴了嗎?和解除了買家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還要做甚麼嗎?

陳先生 104-11-20 21:24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過了幾天後買家連絡我並達成和解,他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現在我的問題是-

當初給錯的手機號碼的主人會受到牽連嗎?和解後我就不會被上訴了嗎?和解除了買家將商品寄回我將退款退還給他,還要做甚麼嗎?

104-11-17 15:14

我朋友在網路上賣手機,結果他詐騙人家

因包裝紙跟膠帶是我買的所以有我的指紋

所以我觸法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遂罪名六非行等語

少年法庭,但是我現在19歲了,會判什麼罪

我現在因之前的案子還在報到

只送達法庭裁定沒收到開庭通

您好: 1.是否會被判罪 會被判多重的刑 要視法院審理的結果認定 2.若您真的對詐欺的事不知情 就照實陳述即可 3.建議可以委任律師 擔任輔佐人 協助您進行答辯或陳述意見 若需進一步法律諮詢等等,可以email給我: 任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一、這個部分還是由少年法院處理。

二、我查到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又按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
    者,由少年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之,且少年法院依調
    查或審理之結果,認少年係犯最輕本刑為5 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罪者,或事件繫屬後已滿20歲之情形者,應以裁定移送於
    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
    處罰,以依第27條第1 項、第2 項移送之案件為限,少年事
    件處理法第3 條、第27條第1 項、第65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
    文。又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
    歲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但被告已滿20歲者,不在此限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8 條第1 項亦有明定。檢察官
    受理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歲者,須被告已滿
    20歲,始得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四章之規定進行偵查、起
    訴,否則仍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此觀諸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65條第3 項及其施行細則第8 條第1 項、第2 項之規定即明
    ,檢察官被告未滿20歲前,既尚不得進行偵查、起訴,乃
    竟於被告未滿20歲時(第一審法院受理日期)即向法院提起
    公訴,顯與法定起訴程序不合,自應諭知不受理(最高法院
    93年度台上字第3705號、98年度台非字第156 號、第231 號
    、第275 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關於你是否知悉你朋友要騙人家錢,這個部分可以做為有利你證據的大概就只有二個:

(一)你的朋友的供述。

(二)你的部分的測謊結果。就測謊部分,司法機關未必會同意送測謊,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測謊過了多少會影響法官心證,就算法官認為他不想採民間測謊,你再要求送一次公家測謊的時候法官願意送測謊的意願應該也會高一些。

四、就算是成年人,幫助詐欺判得也不是很重,所以你不用太過於擔心。

五、沒有做的事不要認,我的價值觀一直是這樣的。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sky 104-11-17 10:04

律師您好

前陣子我家人受到詐騙,近日內已收到檢察官起訴書,起訴該帳戶所有人,我想於此時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已在司法院網站下載了範例,但仍有一些撰寫的問題,想請教律師。關於事實及理由的部份,會參考起訴書上填寫,而我們希望能夠將被詐騙的金額取回,應要援引民法第幾條作為賠償的依據呢?另外,在證據的部份,當初報案時,已經向警方提供所有證據,我們並沒有留存,是否只需要請法院參照起訴書,附上影本即可,如是,那要如何填寫呢?或是不需要附上任何證據呢?最後在遞狀方面,我只需要將起訴狀雙掛號至管轄法院後,就完成遞狀程序了嗎?還是有其它的動作要進行呢?

以上三個問題還請律師撥冗回覆,至為感德。

請求權基礎主要是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至於證據部分,請法院參酌卷內資料。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7 14:18

您好,可以直接在狀子中表明起訴書偵查案號即可。

另外,請求權基礎可援引民法第184條。

陳先生 104-11-16 23:42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會被檢察官起訴嗎?

一、別太擔心。

二、詐騙集團的話幹嘛還要答應退款。

三、你的舉止像是民事糾葛而已,除非你寄的東西超誇張。

四、夜深了快睡覺不要再擔心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陳先生 104-11-16 16:48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6 18:04

 第一個行為如果你自始就不想寄手機則有詐欺罪嫌,若無僅給付遲延問題。

第二個行為如果你不知道手機有瑕疵而寄送則無詐欺罪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民事糾紛去主張,應尚不致於構成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4-11-16 15:22

我在網路上賣2手手機,和一個買家達成協議後答應隔天出貨,給了買家匯款資料和手機後,買家當天就匯款了,然後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了,所以隔天買家連絡不上我,下午就去派出所告詐欺,我下午回家就後就被通知被告了,我就先跟買家解釋我手機號碼不小心給錯,騙她說已經出貨了,讓他相信我不是詐騙集團,然後晚上才將商品寄出,買家答應說收到商品後會跟警察證明我不是詐欺(詐欺公訴罪不能撤銷)..2天後買家收到商品,商品有問題,買家又開始懷疑我是詐騙集團,我跟她說可以退款,買家堅持我是詐騙集團,堅持提告.......請問這樣我有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先釐清3點,第1,給錯的冒碼跟您的冒碼差多少?第2、為何要在出貨時告知對方已經出貨?第3,商品有什麼樣的瑕疵?

2、釐清之後,建議可以簽立和解書,才能保障權益。

威力 104-11-15 08:34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威力 104-11-15 08:23

各位專家你們好,

本人至賣場購物, 有位銀行的行銷業務專員在結帳處, 慫恿辦一張聯名卡 當時看到聯名卡的優惠內容頗為心動加上隨後有急事要處理, 所以就倉促簽名(沒有很仔細看內容...很怕誤簽)並將身分證拿給他影印 過程中他表現客氣, 所以並無疑慮.... 離開之後, 大概兩個多小時以後, 我才發現身分證影本並無加註申辦信用卡專用的字樣 隨即回去請他加蓋... 但事後想想, 他或許可以在這兩個小時之間將我的身分證影本拿去盜用並且搭配我的簽名 這樣推測下, 不知道後果會是如何? 很怕擔心糊里糊塗簽下本票或是擔保人之類的 ....

還是說這樣的詐騙手法不太可能成立? 

本人感到相當擔心 ... 希望你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非常感激 !!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一、契約必須給予三十日審閱期。而且契約內容應清楚標示、公告,若是字體過小,可以主張不受拘束力,但過程中建議有錄音、錄影或有證人,以免到法院時,無證據可憑。

威力 104-11-15 11:52
回覆 陳國瑞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威力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 您好,

很感謝您的回覆與建議, 以後在賣場申辦信用卡時會更注意的!

其實我最大的擔憂是擔心他將我的身分證影本以及糊里糊塗留下的簽名拿去做非法的事情

因此我想請教的是:他有我的那些資料(身分證影本以及簽名), 可以做的非法事情為何? (ex. 被當作是擔保人之類的)

因為是昨天發生的, 我現在該如何自保呢? 

或著我現在該採取哪些行動來避免未來可能引來的麻煩? 還是可能引來的麻煩機率很低? 

還請您抽空給予建議

感激不盡!! 

一、買屋不宜簽鉅額本票, 常見買方發現所買之 屋不滿意而本票已簽出,仲介將鉅額本票交賣方而賣方主張買方要付這筆錢的。


二、如有部分清償要一手換票才能給錢。

 

三、本票時效只有三年,三年內要取得執行名義加聲請強制執行(或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


四、本票若以無既判力之執行名義,例如本票裁定行使權利,則依民法第137條反面解釋,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為三年,每三年內要換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若以判決則為有既判力之執行名義行使權利,則依民法第137條,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為五年,每五年內要換債權憑證以中斷時效


五、如遭脅迫詐騙簽發本票,宜搜集證據,因為舉證責任在你,未搜證即下手提告必敗無疑。勝者先求勝再求戰,敗者先求戰再求勝。


六、印章請妥為保管,萬萬不可將印章交予他人,否則無異插標賣首。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一、求職?人在江湖飄難免不挨刀,在律師看來求職是一個超危險的行為。你在網路求職、看報紙求職想當司機,都會有詐騙集團騙你提款卡,裡面沒錢沒關係嗎?錯!他不是要你的錢是要你當替死鬼來面對司法轉移注意力讓主謀順利脫身。應徵司機要賺錢,載送小姐要帳戶所以跟你要提款卡?錯!那是要讓你當替死鬼,你想當替死鬼就交給他。

二、貸款卡債好難還,好棒有人主動打電話給你要你說可以幫你代辦借款,但得寄個資料先?慢!為什麼要寄提款卡?沒交出去?聰明!因為這也是騙你的提款卡讓你當司法替死鬼的。

三、其他?你看了前面這兩項還不明白嗎?所有要你把提款卡交出去的都可能是為了讓你當替死鬼,千萬別把提款卡交給別人呀!

四、別在提款卡上寫密碼:怕提款卡密碼忘記所以寫在提款卡上?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提款卡被偷了會被告刑事?會有刑責?會有前科?蝦咪,有這種事?就是有!怎麼會有人把密碼寫在提款卡上?我跟郵局的人聊這件事,他說不只有, 還很多。在黑市,有寫密碼的提款卡是換成錢的,不管提款卡裡面有沒有錢都一樣。那有人那麼笨要買沒有錢的提款卡?他要做什麼呢?沒錯,他是要買一個替死鬼,讓他在後面數錢,讓替死鬼在前面面對警察、檢察官、法官。

五、已經被告了怎麼辦?請考慮快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你在找工作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工作;你是卡奴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錢,你可能連吃飯都有問題了那有錢找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是要幫沒有錢被冤枉的人找律師打官司的,被冤枉了連個律師都請不起?快去法扶各分會找律師幫你吧!

六、為什麼沒有人宣導這件事?有!但是宣導得不夠!所以我寫這篇文章,請大家告訴大家,小心你的提款卡,不要交給詐騙集團拿去騙人錢而你當替死鬼了。

七、這篇文章大家可以轉貼轉貼再轉貼,我全部授權。


如果我沒這樣寫你貼貼看,這樣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也有刑責,蝦咪,這樣也有罪?這個是另一個故事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離水 104-11-09 12:47

這件事發生在我姐姐,身上我姐姐是單親媽媽,又是底薪戶,找銀行辦小額信貸都因為資格不符被退件,所以選擇找代辦,她曾經也有找代辦,也有成功,所以他相信代辦是沒問題的。這次他遇到的是騙賬戶的代辦,對方收到東西後就聯絡不到了,她才驚覺可能被騙了,她先電話通知銀行說賬戶被騙需要停戶,希望能阻止對方用她的賬戶做壞事,結果銀行請她自行前往行櫃辦理,但是當時她是上班中,所以無法馬上前往,所以就遲了。她自己也找了離工作點較近的警察局要報案,警察有幫他打電話,對方還有接通,然後又沒消息了,警察請她回自己的戶籍地備案,所以又拖延了。幾天後我姐姐就收到傳單要她去問訊,原因是詐騙,有十幾個人提告。後續檢察官問話表示不相信我姐的解釋,因為我姐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自己無辜,反而說我姐是明知故犯,是詐騙幫助犯。正式出庭時,只有兩個被害人出面,也表示不管我姐是不是騙他們的人,他們都希望拿回自己被騙的部分,所有提告人被騙金額加起來超過七萬塊。搞到現在這樣我姐自己都沒工作了,又因為他是警示戶,找工作人家都不要她,已經兩個月沒收入了,還帶個孩子,她很無助只能靠家人救濟,請問我們可以怎麼辦?

 

 

 

您好:

建議您可請檢察官傳喚您當時通知之銀行行員及報案之員警到庭作證,藉此證明主觀上無幫助詐欺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離水 104-11-10 13:48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感謝林律師的回應。那個警察他說他完全沒印象了,銀行那邊也不可行了,這麼說的話我姐姐是只能自認倒霉嗎?不認罪也得賠償檢察官還說會執行,意思似乎是關定了,結論只能是被關賠錢嗎?她又沒收入。她會被判詐欺成立嗎?以後不就找工作都有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要傳喚證人到庭作證。

2、案件不是檢察官說的算的,必須由法院來審理,倘若要以無罪作為抗辯,建議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3、民事賠償的部分,倘若在刑事上遭到認定有罪,對方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必須依法賠償

小樂 104-11-07 21:18

因為某案件開庭,開完庭後需支付賠償,書記官交付一份文件,

文件是被害人的匯款帳號和需匯款日期,本應該是由我自行保管

但卻被朋友介紹自稱是法律人的強行拿走,並要我把錢匯給他,

他在代為轉匯,這合理嗎?我並沒有委託他,我該怎麼向他拿回

我的文件,另外先前起訴書還未下來,他也拿走我6萬元要給被害人

的錢,這我又該如何向他拿回,那6萬元他並無如他所說代匯被害人,

因為被害人有來電告知我他尚未收到任何我本應賠償他的錢。這樣

他算是在詐騙我的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4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匯款給被害人的部分,可以直接與書記官聯繫,再索取一次即可。

2、該法律人的部分,倘若對方沒有代為轉交被害人,則已經涉及侵占罪,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返還,倘若對方置之不理或是拒絕,可以考慮提告

mini 104-11-06 16:20
律師你好: 前陣子收到電信業者轉讓債權書的單子,上面看了有些是我辦的門號, 但我記得,我有去做繳費的動作,除了有一個門號是當時辦給男朋友用,之後分手電話費是否有去繳我也不知道,於是我打了個電話給遠傳客服,請他幫我找出那些資料,但客服說這欠款的已經轉給別的公司處理了,於是我就問了客服是那個公司,可否給我電話,讓我去問清楚,但在這幾年當中也沒有人打電話追討,或寄存證信函,我打了電話,小姐很有禮貌的說我欠了門號多少錢,但我告知他我記得我都有繳費,而且有ㄧ個門號根本不是我用的(那門號欠費高達17000),他說我是否能找到那個人,我說都幾年前的事,怎麼還會找的到呢?她說那就要我自己繳,但是所有門號加起來高達44849元,我說我根本沒有能力償還,更何況我記的我當時有繳費,而且有些門號,我都記不得到底是不是我辦的,她說我們可以分期,以我的現在的能力,ㄧ個月能繳多少?我說3000,於是我就繳了一期的3000,但是我越想越不對,要我給錢,也要給我證明,讓我知道那些是我該付的費用,然後告知了家人,家人說我怎麼那麼容易就相信別人,然後說是詐騙,叫我別再匯款,於是我兩個月沒匯款,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於是我就寄了支付命令異議狀,然後也打給電信業者,請他們拿出我的通話記錄來,但電信業者說那些資料半年就銷毀、帳單明細也是去門市繳納的,所以電信業者不會有留底,那現在我什麼證據都沒有,就算去開庭了,那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6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6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支付命令異議後,進入訴訟,再撰擬答辯狀,請求對方提出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QQ盼 104-11-05 01:00

我在10月30號已到警局報案 詐欺 (因為最初是有收到過尿布之後就是一再的延期)

在此''辛巴美妝尿布團〈幫寶適、滿意、正品台日韓美妝〉''臉書社團參加團購尿布 結果出貨日一直延期甚至延的日期已是4個月後,社團內有填退款單,團主最後確定公佈廠商違約失信沒尿布出也無退款,並且公告金額過大停辦退款

因為是匯給臉書團主不是廠商!!所以報案也是只能對社團團主報案詐欺!!報案後團主帳戶也已被列為警示戶(因為太多受害者)~

除了報案我還去線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案件並且受理成功~雖然社團不是公司,但是尿布團購屬大量販賣行為.....

團主老公是軍人聽說準備申請留職停薪....目前團主也無表示或者公告如何退款跟退款機制....私訊以及LINE都沒回應 除了line群組偶爾忽然回應幾句話又消失....

團媽社團有po對廠商的刑事告訴狀!!!但是對於我門這些社員卻都無回應....

有團員說還要寫存證信函....

在LINE群組中團媽也說廠商承諾退款給他也是一再跳票,所以我們這些團員也無法拿到退款,然後團媽又神隱不回應,常常就是講個幾句話又消失

我們這些受害者也自己組了 自救會群組~但是大家都是媽媽....對接下來該做神麼其實也不太懂.....只是很急著要團媽退款!!......(其實大概也知道拿回尿布錢的機率已經不大)

前幾天東森新聞已經有報導就是我們這團的尿布詐騙事件....

 

請問各位律師大哥....現在該怎麼做?就只能任尤尿布錢被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5 09: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受理之後,會請涉案人到案說明,並且移送地檢署偵辦,倘若查證屬實,檢察官會起訴被告

2、期間可能會有調解的機會,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訴訟或是附帶民事訴訟,並且聲請假扣押

3、倘若對於程序不熟悉,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案件進行。

 

QQ盼妳好,對於團購業者收錢不退費的糾紛

若已有被害人提起刑事詐欺告訴,應集合蒐集多數被害人的證據資料,將細節再整理陳報給檢察官,以便檢察官較能進入案情,而在有提出告訴的買家也能透過調解程序看看賣方是否願意賠償

若賣方不願意賠償,未收到貨品的買方也可解除契約並請求還款或賠償,但需考量賣方是否脫產或無資力以至於無法受償的問題。

以上供參。

penny 104-11-03 00:12

我遭詐騙

詐騙集團指示我將我的錢匯到他提供的帳戶

後來他為了取信於我 有2筆來源不明的錢

以現金存款的方式 存到我的戶頭

詐騙集團又騙我將這兩筆錢領出 

以現金存款的方式 存到他提供的帳戶

請問若這2筆錢是其他被害人的

我被當成幫助犯的機率大嗎?

我無犯意 也在筆錄中說明情況

我沒有從中獲得任何利益 我也是被害人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11-03 09:54

因為你有金錢上的損失,匯入詐騙集團帳戶,代表你也是被害人,與單純交付帳戶之人不同,可以以此為由答辯。

之前也有這類案例為不起訴處分或無罪的。

阿明 104-11-01 01:01

您好

我們是一群被違法吸金的受害人,該案是寶德資訊曾昭榮(棄保潛逃目前通緝中)及姚柏丞及雙盈公司(負責人梁柱)及其他相關人員共組的詐騙集團所為,目前相關嫌疑人除曾昭榮棄保潛逃外經一審均以違反銀行法被判刑,十一月即將進入高院二審,想在此請教律師的是其中有關強制執行的部分:受害人分別向姚柏丞及雙盈公司申請支付命令獲得確認,在繼續申請強制執行時姚柏丞部分可執行,債權人有收到執行命令,雙盈公司卻不行,有人說是因為雙盈公司取消了公司登記,但事實上當初受害人提雙盈公司支付命令債務人是寫雙盈公司及其負責人梁柱,雙盈公司取消登記所以應該沒人收件,梁柱應該有收件且未提異議所以才會有之後的支付命令確定書,所以想在此請問律師,為何債權人在收到雙盈公司的支付命令確定書後卻無法做強制執行?謝謝

你好:

公司法第24條規定:「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外,應行清算。」 公司法第25條規定:「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法院民事執行處沒有辦法幫忙清算。 如果公司只辦理解散登記或者管機關命令解散、廢止或撤銷登記而尚未進行清算,可以利害關係人可以聲請法院選任清算人,在清算的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清算人會依照清算程序清償公司債務(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程序不太一樣)。清算人如果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可以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10-31 20:48

小弟我在臉書社團二手手機交易買賣跟一位賣家購買手機錢22000都已經匯了(兩個多禮拜) 賣家約出來交貨結果被賣家放鳥多次 或如果報案提出詐騙告訴 事後有辦法撤銷嗎 如果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處理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1 02:10

 如果該名賣家自始就想收錢後不交付手機,該當詐欺罪。但該罪是非告訴乃論,告訴後不得撤回,但如事後達成和解檢察官仍有可能不起訴或緩起訴

104-10-31 20:35

我在花東地區操作ATM遭到詐騙9萬

但是是在台北中正一分局報的案

現在發現人頭帳戶戶籍地是在彰化

已經轉交彰化的派出所受理

如果要提出訴訟求償

我該對哪個地方提出

請問這樣的訴訟求償有可能會失敗討不回來錢嗎??

謝謝回答><(超擔心的數目好大....)

janny 104-10-31 20:22

請問高明的律師們....

我遇到跨國詐騙集團....不知要去報案或不用(沒用?)

只是覺得好像應該是詐騙...問10個人10人說是,而且查網路有人貼文經驗一樣~

我又不想太絕....留給人一條生路(唉~心太軟  真糟糕)

一生積蓄沒了 還貸款....好傷心.

但是他們還在行動中(大概最近會完結...正在大量收款中...有機會抓到人?)

報案時要如何寫...才能拿回錢?(若將來可以破案)

我又沒錢好委任律師了,該怎麼辦? 委任律師要花很多錢?

聽說詐騙公訴罪? 就不用委任律師? (實在不懂法律  傷腦筋)

感謝律師們的熱心

janny 104-10-31 20:19

請問高明的律師們....

我遇到跨國詐騙集團....不知要去報案或不用(沒用?)

只是覺得好像應該是詐騙...問10個人10人說是,而且查網路有人貼文經驗一樣~

我又不想太絕....留給人一條生路(唉~心太軟  真糟糕)

一生積蓄沒了 還貸款....好傷心.

但是他們還在行動中(大概最近會完結...正在大量收款中...有機會抓到人?)

報案時要如何寫...才能拿回錢?(若將來可以破案)

我又沒錢好委任律師了,該怎麼辦? 委任律師要花很多錢?

聽說詐騙公訴罪? 就不用委任律師? (實在不懂法律  傷腦筋)

感謝律師們的熱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2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屬於公訴罪,您只需要將相關事證備齊之後報警處理即可。

2、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於被告落網之後,再向對方要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1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1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104-10-31 18:04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是,當初賣家以一張600元住宿卷賣我,我也問清楚說現場需不需要再另外付費,賣家也回說平日不需再付任何費用,當我到現場時,店家又跟我收了1400,我覺得很莫名其妙,但是又不得不住(到現場已是半夜,一大早就要離開),我打給賣家,他有退我600,但我覺得為什麼我要莫名其妙付1400,因為當初我知道要付1400的話,我也不會買,事後我到賣家的網頁上留負評(留言我們的交易問題實話實說),然後賣家回應我,貪小便宜.澳客(說了三次),我回應他,你才詐騙吧,然後賣家說要告我公然侮辱之類的...,賣家又不停的傳私訊給我,說我咄咄逼人等..,叫我道歉不然要告我之類的..,讓我覺得我上班訊息一直響,真的非常影響我的心情....,賣家也把我們買賣過程的公開對話刪除了, 請問我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1 20: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的言語都有爭議,不過本文認為雙方都不會構成公然侮辱。(貪小便宜、奧客應該還未達人格詆毀;對方的行為確實涉及詐騙。)

2、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屆時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即可。

3、有關於一直私訊的部分,倘若數量龐大,可以要求對方停止,否則可以追究刑事強制罪。

Richad 104-10-30 18:04

甲在網路上刊登低於市場行情很多的旅遊廣告,乙覺得很划算於是與甲連絡,甲用誇大其詞及不合邏輯方式跟乙介紹,希望可以把機票及行程轉讓給乙,乙驚覺有詐,遂在留言板上留言”價格不合理,詐騙.小心”好心提醒其他網友,甲為了向乙提告妨礙名譽求償12萬元,飛到該國完成行程後,回國並對乙提告請求12萬精神陪賞。

請問以這種釣魚方式可以對甲提告詐欺未遂嗎?

希希 104-10-30 17:53

4月被詐騙集團騙了兩萬多去有馬上去警局報案今天收到了傳票案由的地方有寫 一個男生的名子(是對方嗎?)和案件名稱 詐欺想請問收到傳票是有抓到人的意思嗎附記 是審判程序還有待證之事由 1檢附當事人參與準備程序應行注意事項說明書等一式四份 2如不克到庭 得以書狀陳明意見:如無意見陳述 懿德毋庸到庭這樣是可以不用去的意思嗎給個建議吧

希希 104-10-30 17:43

4月被詐騙集團騙了兩萬多去

有馬上去警局報案

今天收到了傳票

案由的地方有寫 一個男生的名子(是對方嗎?)和案件名稱 詐欺

想請問收到傳票是有抓到人的意思嗎

附記 是審判程序

還有待證之事由

1檢附當事人參與準備程序應行注意事項說明書等一式四份

2如不克到庭 得以書狀陳明意見:如無意見陳述 懿德毋庸到庭

這樣是可以不用去的意思嗎

給個建議吧

 

您好:

1.  通常案名設定都會以該犯罪集團之主嫌作為稱呼,若傳票案名已經有名稱,應該是已經確定主嫌的身分,但不一定代表已經掌握主嫌行蹤。

2.  因您是證人角色,雖可以不強制到庭,但建議您仍依傳票上的日期到庭,陳述您受詐欺的經過,以確認對方的犯罪事實,將有助於檢方釐清案情,並有利於您後續將對方追討您受詐欺的款項。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克 104-10-29 23:59

大大你好 我之前跟銀行貸款金額去做投資

而那為大姐拿我所待款的錢拿去做投資

而每個月她說會幫我繳貸款的金額

要我把銀行本子和提款卡都一併交給他

但這幾個月忽然消失

而我也尋求銀行確認我帳戶而發現銀行錢都不見

貸款也沒繼續繳 錢也空 而並非只有我一個

還有其他受害者 發現遭到被詐騙

那我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件呢?

而我人又在國外 那又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07: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那位大姊與您之聯絡訊息、line通訊軟體訊息或電子郵件等,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由律師代理您出庭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0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那位大姊與您之聯絡訊息、line通訊軟體訊息或電子郵件等,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由律師代理您出庭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晴天 104-10-29 22:41

大約5年前因找工作時把帳戶給對方使用,

但是隔天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的帳戶被凍結,

因為被當人頭戶有詐騙的問題。

當下有去警察局,但警察說無法查詢到,所以無法處理。

後來我也因為不需要使用就不了了之,但是一直想去處理,又怕花費很多。

請問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

若已經不起訴或判決確定無罪可以持不起訴處分書及判決向分局偵查隊申請。 若判決確定執行完畢,可以持判決及執行完畢證明向分局偵查隊申請。 詳細程序可以參考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10833&p=18&f=6
曉風 104-10-29 16:53

民國95年時遭到詐騙

當時有提出刑事告訴

被告在97年11月遭到法院判刑確定

那時候沒有對被告提出求償

請問現在還可以對被告求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29 17:23

您好!

詐騙損失金錢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二年,現在已罹於時效,對方可主張時效抗辯拒絕賠償。但若對方因詐騙行為而受利益,雖已過二年時效,您仍可依不當得利請求對方返還所受利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寶寶 104-10-27 09:56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我現在該怎麼做!對我有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7 1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亦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針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部分,依各縣市行政院主計處每人平均生活支出,每個月約給付一萬元左右,您亦可對您前妻針對盜刷信用卡之部分,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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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您這邊敘述的不完整精確, 贍養費扶養費用不同

另外再您的離婚協議書中的條文, 與之後5月29協議同意書內容又是怎麼訂定的, 無從得知

1.遺棄對方可以提告, 但是如果小孩無生命危慮, 其實較難成立

2.贍養費, 由於你們是協議離婚, 不會有給付女方贍養費問題, 對方應該是說沒給她小孩扶養費?

3.信用卡盜刷可依正常管道提告

4.您要先確認您對於此件事想處理的方法為何, 才能進一步做後續動作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寶寶 104-10-27 11:38

 

1.遺棄對方可以提告, 但是如果小孩無生命危慮, 其實較難成立

a:遺棄?為何可以提告 雙方都有簽證同意 女方想要監護權我們也立書同意 也去戶政變更!不懂何為遺棄

2.贍養費, 由於你們是協議離婚, 不會有給付女方贍養費問題, 對方應該是說沒給她小孩扶養費?

a:對!抱歉。是指扶養費 另5月 雙方協議同意書中 有寫欠款部份作為女方撫養女兒成年之負擔費用

 

3.信用卡盜刷可依正常管道提告

a:盜刷 是在我要離婚前幾日才發現的 。離婚後 他又在刷 ,我有去銀行申請說是前妻盜刷也更換信用卡

 

 

寶寶 104-10-27 11:46

為何可以提告?我又沒有遺棄 <上述主題贍養費更正是扶養費>扶養費部份 5月雙方簽名同意書中有寫 前妻欠我款作為扶養女兒成年之負擔費用

寶寶 104-10-27 09:49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3:我該怎麼做對我才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