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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 102-09-11 15:14
律師你好:男朋友向我提分手一年多,近期以交往期間他供我吃喝玩樂為由向我拿40萬,並威脅我若不付錢要去找我父母要這筆錢要不然就大家一起死這樣的話,我因心生恐懼所以與他協調 結果我同意付20萬給他 我害怕他拿了錢後又反悔再繼續向我拿錢所以想以切結書雙方去公證所做公證但公證人不受理此案件現在我不知道該以何種方式去處理?怎樣做才能讓他拿錢後並不再以要錢為由繼續打擾我和家人呢?還有拿錢給他前我應當用什麼去證明他有拿此款項?我還需要做些什麼保障自己的權益?謝謝
1.其實只要簽立協議書即可 註明雙方放棄其他請求 2.如果擔心 需要有人見證契約書內容 可以找律師見證
XiANG 102-09-04 15:35

以我國現行的離婚制度,雙方一旦締結婚姻,想離婚只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協議離婚」;若雙方對離婚無法達成共識,想離婚的一方就只能上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但是,要能夠訴請裁判離婚成功,必須要能列舉出對方的惡形惡狀,才能說服法官自己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婦女團體過去常常戲稱民法1052條的裁判離婚,簡直是十大惡人條款,非得要構成「虐待、遺棄、意圖殺害對方、失蹤超過三年」…等嚴格條件,才能脫離婚姻

然而困在婚姻中的多是平凡人,卻因訴訟門檻而逃不出婚姻墳墓。在協議離婚及裁判離婚之外,目前法律上沒有其他的路可走。但在這兩者之間的灰色地帶,苦惱的眾多平凡人,卡在只剩下空殼的婚姻而不知何去何從。

雖然在民間反映之後,部分法官的判決逐漸放寬,認為只要能夠舉出難以維繫婚姻的概括事由,就能夠採用民法1052條之2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請求法官裁判離婚。但是,到底兩人要交惡到什麼程度,才足以被認定為「重大事由」而得以離婚,現在仍完全倚靠法官的自由心證,也依賴自己遇到哪位法官的運氣。

從司法院提供的統計數字,採用「重大事由」判決離婚的比率,已逐年提高,至今已經有超過半數的判決離婚准用重大事由判離,也就是說,當事人不見得要舉出某一特定事由才可以訴請離婚,而可以列舉各種無法維繫婚姻的事由,請法官判決,顯示法院對於裁判離婚標準傾向愈來愈寬鬆。

即使勇於上法院,婚姻的當事人還是必須對簿公堂、互揭瘡疤,想離婚的一方仍必須指陳對方讓人無法容忍的事由,好說服法官婚姻無法維繫,這等於是逼迫想離婚的一方,在法庭上和對方撕破臉。即使當事人體認到婚姻關係沒有絕對的對錯,而只想要與對方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但只要對方不簽字離婚,除非撕破臉上法院,只有默默隱忍一途、徒留形式上的婚姻空殼。

不過,人都有情感需求,當配偶無法和自己建立親密情感,而想從他人獲得,就得冒著被抓姦的風險。以台灣現行的法律,被抓姦並非賠錢、道歉了事,而是觸犯刑法、可能要坐牢的,依法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和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的人被國家當成罪犯來處理,和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等同。

我們想問的是,對於這些雖然想離婚,但為了孩子、為了情分,還想與對方保有最基本友好關係的當事人,難道就只是因為對方不願放手,就得禁錮自己的情感需求,再也無法和其他人建立親密關係嗎?還是我們要逼迫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數落與言語攻擊其配偶,只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若當事人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與他人建立了親密情感,國家再用刑法懲罰個人情慾,真的合理嗎?台灣離婚制度長久以來的不合理,以及遲遲無法除去的通姦罪,這雙重桎梏等於是國家陷人民婚姻成為逃不出的煉獄,又耗費國家資源介入成年人情慾關係,逼使人民背負觸犯刑事法律之污名。好聚好散、和平分手,為何如此之難?

這些是網路上的資料,說明要向法院訴請離婚的門檻很高,因為她既沒打我,也沒有外遇,但我真的受夠了;我很想要了結這段婚姻,到底該怎麼做呢....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40

 沒辦法,還是要上法院,

且沒有離婚事由或重大破綻,法院是不會判離婚的,在台灣離婚不容易

102-09-03 15:26

與前女友(林女),分手後,他不歸還手機,也不繳電話費,還留下高速公路超速罰單。不只這些,還有很多金錢糾紛。林女拒接電話,氣得我上臉書痛罵她,我被告誹謗,結果被判刑拘役59天。她還告民事求償。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p.s.林女是孤兒,沒父沒母沒親戚沒錢,都寄住在朋友家。她知道我家經濟優渥,死都要狠狠敲一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誹謗的部分,由於錯在於您,所以民事賠償應該免不了,至於其他部分,例如手機未歸還,則對方可能觸犯侵占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Z 102-08-28 19:13

昨日接到一通電話聲稱自己是已分手前男友的太太,
先是詢問我是不是某某某(本名),接下來又問我知不知道某某某(前男友)
然後說她已經掌握證據了,要告我通姦

問題是早在兩年前已跟這位前男友分手
僅交往半年,當時也不知道對方已婚

這樣我真的會被告嗎?又該如何處理?


P.S.我是到昨晚對方太太打電話過來才知道對方已婚這件事情....當時分手並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但確實已經分很久了

對方有任何可以證明您們有發生性行為證據

在沒有證據證明通姦行為存在的情況下,是無法對於嫌疑人加以論罪科刑的。

米米 102-08-28 20:03

首先感謝賴律師的回應

目前我無法確認對方掌握了什麼資訊,但對方昨晚表示她是來通知已經和律師聯絡準備提告。對方是以私人號碼的方式來電,無法與對方直接取得聯繫,且早在分手當下我就將"前男友"聯絡資訊全數刪除,我目前也沒辦法直接聯絡到那位"前男友"了解狀況。

 

推估對方可能有當時的親暱來往簡訊,但內容應僅止於親暱

我與"前男友"並沒有任何合照,除非當時有被偷拍而我不知情

米米 102-08-29 01:16

另外就是,

我很不希望這件事情讓家人知道而有所擔心

但若是私下和解賠償又讓我覺得像是被敲詐

不知是否有其他可以主動進行解決的辦法

 

rainycat 102-08-28 16:40

我的父母早年離異,約6年前父親以他的名字購買房屋
頭期款是他當時的女友先支付
並將房屋交給我使用,房貸以及房屋稅都由我支付
父親本為好意,擔心我們經濟出狀況房子會有狀況
且當時說好3年內會贈與給我

但是後來父親和當時女友分手,後娶了現在的繼母
房子到目前為止都還沒過戶
最近父親傳達訊息表示
他要將房子收回
第一就是將我們已繳的金額退回
第二就是我們繳納之金額當作租金,一毛也拿不到

想請問:
1.若我們備妥繳款證明文件,爭取房屋所有權,勝算大嗎?
2.但是繳款約2年後,父親告知將房貸金額改匯到父親帳戶,他再為代繳
   當時實在沒有想太多,這會變成"房租"的證據嗎?
3.若是房屋過戶給繼母,可以連同弟弟妹妹告她侵占?

補充:已和父親當時女友連繫上,她可證明當時父親確為說過要將房子過戶給我們
         且她的確有付出頭期款,並無意討回

想拜託各位律師幫忙給點意見...

因為我真的很想保全這間房屋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一、你能對你父親主張的應該是「借名登記」,也就是說房子實質是你的,只是借你父親之名登記在他名下而已。而最有利之證據在於各月貸款皆是由你支付。二、一般而言,貸款扣款帳戶通常皆為「出借名義」之人所有,所以縱算該等款項是由你匯予父親後,你父親再為繳納,亦非與常情不符。不過,確實於訴訟策略上你父親是有可能將該等款項解釋為「房租」,然只要你否認,他還是要提出其他證據證明你們雙方間有「租賃契約」,這應該不是那麼容易。三、這跟你弟弟妹妹無關,而且若過戶給繼母,要告侵占的對象應該是你父親,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你繼母知悉房屋實際上屬於你之情,否則要成立恐會有困難。四、你的補充才是你本件案件輸贏的重點,如你所言,房子頭期款是父親前女友所支出,那你父親前女友就該頭期款之認知(送你?送你爸?借你?借你爸?),或日後如需上法院作證之證述,絕對是本件勝負之關鍵。五、以上,謹供參考!

小雁 102-08-26 19:57

你好我想詢問,前女友分手後說她懷孕了,她堅持要生下來一個人照顧,她也不要我因為小孩而回頭,

所以我想請問,我真的可以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再請問如果過幾年她後悔了不想一個人照顧了,帶著小孩要回來找我負責,我是不是就一定要負責呢?

如果是你的血緣關係 將來可以請求你強制認領 你就是小孩父親 當然有相當權利義務 不可能完全沒事

102-08-17 19:46
我目前任職於1500大企業
服務年資13個月
月收入如果沒加班再扣掉一些雜七雜八的話大約2萬5、2萬6左右
首先我會這麼說是因為.....

前陣子公司人事給了我一張台中地院的執行命令
大概內容是說我欠了富邦銀行6萬多的卡債
現在由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追討
後來仔細回想應該是跟當初有辦了張附卡給親人使用有關
畢竟那是民國89年的事了
加上之前對方完全沒和我有過聯繫的動作
所以眼前我感覺有點突然

現在公司說要扣我每月薪資的三分之一
由於我自小父母就離異
從小就由奶奶帶大
可能家裡經濟狀況一直都不佳的關係
和親戚間向來鮮少有互動
目前就與叔叔和奶奶同住
所以家裡的一切開銷也是我與叔叔共同在分擔(叔叔也離婚,還有個兒子在讀大學)

不過由於前陣子父親因為心肺功能的疾病住了將近2個禮拜的加護病房
出院後短時間無法工作而隨時也可能有猝死的風險
連很疼我的叔叔也因被檢查出罹患了大腸癌三期
因為要開始長時間的追蹤治療導致同樣無法工作
有鑑於此
在有過相似經歷的同事建議下找了律師做諮詢
律師詳細的解說之下
我才了解原來銀行債權通常都是在本金一兩成的金額下被轉賣
在抱著可能可以順利清償而只是有限影響生計的前提下
我撥了電話給對方也傳了陳情書和父親跟叔叔的診斷證明

結果對方說
我的6萬多只是本金
現在加上利息其實已經20多萬了
律師不懂他們公司的作業方式
所以當初94年他們是用了7萬多跟富邦買了我的債權
時至今日還有持續附利息給富邦
沒什麼像律師所說的一兩成
他們還說同情我的遭遇
所以要麻就6萬多一次解決
不然就是每月薪水讓他們扣
就在我還煩惱錢要從哪來的時候
之前因為工作關係貸款買的中古車也因為遲繳了一期在昨天被拖走了
接下來面臨的不是把尾款12萬全繳清
就是等著被拍賣
這兩種結果都不是我能承受的
但最可能讓我無法承受的是
女友想提分手

所以在這想請律師大大們幫幫我、救救我
給我個建議教我怎麼做(我7月有向3家銀行詢問過信貸的問題但評分沒過)
讓我能順利解決目前的這個難題
這是我頭一次感受到什麼叫生不如死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16

建議跟富邦資產談一次清償的方案(不過對方已經扣到你的薪水,是否會答應不得而知),

目前只能如此

小冬 102-08-15 22:54

從一開始認識那個男的,他就說他沒有結婚,雖然我知道他有女朋友,不過他一直說他討厭對方,但是那個女的不同意分手,所以我一樣與他交往,我不止一次詢問關於他們二個結婚的問題,而且我看到他在無名指有戴戒指的時候也問過他結婚的問題,他說那是他媽媽給他的,每一個行為都是表現出單身的樣子,還說女朋友沒有一起住,吃飯也都他自已一個人吃,出門也是自已一個人。

我與他見面,之後他老婆就在當天下午的時候跟我說那是他結婚很久的老公, 我當時就跟他老婆保證說我不再與那個男人見面了,結果他老婆還是要告我妨礙家庭,我真的覺得很無辜,被騙感情還要吃上官司,說不定還要賠錢,我很想知道這樣子會成立嗎?不希望因為這種爛事搞的我有前科,明明就不是我想這樣做,要是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話,我何必浪費時間,而且他老婆還有我與那個男人在旅館的照片,是那個男人偷拍的,我這樣可以告他老婆妨礙秘密嗎?因為那是他從那個男人手機偷下載的,而且那個男人也沒有經過我同意就偷拍,我真的很生氣,懷疑是仙人跳,不然沒事為何要偷拍?如果我的證據不多的話,我該如何自保?

上述絕對屬實

 你可以向檢察官陳述對方欺騙你未婚的事實,然後想想看,你們有沒有討論過要結婚及其他可以證明相關事證的人,以便請求出庭擔任證人證明他一直宣稱自己未婚的事實。如果能證明你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未婚,因為沒有通姦罪的故意,檢察官會直接對你的案件作成不起訴處分。

102-08-14 23:22
之前辦了一隻門號給前女友使用,但都有說清楚每月打的電話費要由她繳費。但是分手後她卻打了兩個月然後不繳費,導致電信業者通知要繳納違約金,幾番通知前女友,她也不正面回應,卻還會在臉書上po文表示沒在怕,真的是忍無可忍!請問這可以告她什麼罪名,謝謝!
玲玲 102-08-12 17:19

之前男友當兵時,我把我名下一隻手機借給他方便軍中長官和同梯聯絡他使用。                                     之後我們分手,他手機沒還給我還欠費近六千元,以致於我手機被停話。                                                多次打電話告知他去繳,他都不理。想尋求法律途徑要求他支付這六千元請問可行嗎?

1.金額不大 或許先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 2.將來還是要證明 電話不是你使用 這部分如果擔心時間拖太久 可以先調出通聯紀錄

小儀 102-08-10 15:34

不好意思 .

由於我跟我男友發生關係之後懷了小孩  現在小孩已經13周了

可是他卻不見面  逃避   拒絕來電

這樣子我可以告他嗎?

而且現在已經分手

如果你未滿16歲可以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否則只能等小孩出生再請求對方認領小孩並請求扶養費.

夢夢 102-08-08 11:22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ymc 102-08-15 10:42
請直接撥網頁上的電話,我須要詳細的情況才有辦法回答您的問題。
夢夢 102-08-08 11:19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鄒玉珍 () 102-08-13 17:34
夢夢 102-08-08 11:18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實務上經常發生交往只是手段,騙錢才是目的之騙子,如果對方也是如此,不盡然會被認定為民事糾紛
夢夢 102-08-08 11:17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如果有證據證明,您女友確實有說:「要去投資生意」,但沒有,即便是男女朋友,仍有構成詐欺罪的機會。此種類形為一般俗稱感情詐欺的常態,其他類似的類例尚有,一方謊稱:父親生病亟需用錢、或家中經濟重挫、或酒店逼債等,致他方交付財物者。
夢夢 102-08-08 11:16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將完整的錄音檔交給檢察官,擷取重要的部分轉成節譯文並註明時間之始末,可以兼顧證據的完整性跟閱讀的便利性。
夢夢 102-08-08 11:16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詐欺會不會成立,必須要看他是否使用詐術,如果可以舉證對方使用詐術騙你把錢拿出來,就有可能成立詐欺,當然也有可能只是民事借貸糾紛,建議您可以備齊資料諮詢律師,對您幫助較大。

夢夢 102-08-08 11:16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8-08 11:19
是男女朋友不見得就不是詐欺,之前我就有辦過男的故意騙女的錢,騙到手就分手的案例,最後檢察官不但起訴,法官還判很重(3年10個月),建議您請專業律師協助,避免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喔!
夢夢 102-08-08 11:13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你好: 1.就算是父母子女關係、或是親戚關係,都有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嫌。因此,你與被告間之關係並非檢察官所考量的重點,重點在於你舉證對方詐欺的『證據』是否足夠充分,能夠滿足詐欺罪的成立要件。 2.檢察官偵查的結果只有三種:起訴、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因此,檢察官不會將本詐欺告訴案件移轉至地方法院。如果你要向對方請求返還投資借款,必須由你本人獨立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僅供參考。
夢夢 102-08-08 11:12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8-12 08:07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是男女朋友之金錢關係,通常都不會提升到詐欺刑事案件做處理,除非可證明有如剝皮妹、仙人跳等情形,才會列入刑事案件。所以就算你去提告,檢察署那一關作不起訴處分機率都滿高的。
夢夢 102-08-08 11:12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施嘉鎮 (施嘉鎮) 102-08-12 12:01
夢夢小姐您好:首先,若您可以舉證對方沒有投資之實,是有機會構成詐欺的。本票的部分,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後再到國稅局查詢對方財產狀況。另外,刑事案件不會逕轉為民事,若檢察官認為是單純民事糾紛,會作出不起訴處分。
夢夢 102-08-08 11:11
律師您好 : 請問一年前有人向我遊說說要去投資生意.結果發現錢拿不回來.也發現根本沒有投資生意這件事情.這樣會構成詐欺罪嗎?她有簽一張本票給我但她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有用嗎?我要怎麼去告她? 因為訴狀至地檢署告她詐欺.昨天警察局找我去做筆錄.筆錄裡面警察問我們是不是男女朋友.我明白的回答之前是.但發現這投資奔本沒有的時候就分手了.後來回來之後同學的老公是警察..他們就說我好笨一班檢察官只要知道你們之前是男女朋友就會把案子列入男女借貸關係而移轉民事... 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成立詐欺,最主要您應把對方的詐欺的過程述明清楚,不要讓檢察官認為您們是民事上的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華 102-08-06 18:01

接下來提到的會是 甲(男生) 乙(女生) 丙(女生)
甲和乙是男女朋友 交往很久
丙和乙是好朋友
我跟丙女生都不看好 甲男生跟乙女生交往
而我們4個(甲乙丙包刮我) 我們4個都認識對方
然後就在今年的五月
甲男生 就再LINE傳了兩張裸照說這是他女朋友(乙) 
甲男生還說他女朋友私處是我看過最大最黑的 還跟過數十個男生睡
(( 但是"臉"被遮住 其他都看的到 ))  但是我沒看過乙女生只是網路認識
[ 當時的對話內容都有拍起來 ]
我當下看到這個照片非常非常的生氣
想說這男生怎麼可以這麼的變態 把自己女朋友裸照公佈出來
我當下看到之後非常生氣 但是也很想立刻馬上告訴乙女生
但是後來我怕我跟乙女生說了之後 萬一..乙女生想不開怎麼辦之類的
後來我就把我跟甲男生的對話內容
傳給丙女生看 想說跟丙女生討論這件事情
當時丙女生跟我一樣 當下看了很生氣 也想跟乙女生講..
但是我阻止了丙女生 我說如果乙女生想不開怎麼辦???
後來我說還是那乙女生自己看清甲男生吧
但就在這個月幾天丙女生有跟乙女生說 你有傳裸照給你男朋友看喔??
當時乙女生有嚇到說 你知道喔??
後來在晚上 乙女生就問甲男生說 你有傳某些照片給別人看嗎??
(( 乙女生沒有說是誰說的 沒有指名道姓 只是問他有沒有傳給其他人看 ))
後來甲男生就腦羞
跑來我FB汙辱

罵我鳥杷子 說我在這社會上注定失敗 甲賽賀
標準的喇叭嘴 廢到家 你可以滾出我好友圈了
小咖的 沒工作的時候可以考慮當看看詐騙集團嗎??

他在我這邊留言了三篇!! 我都有拍起來
我當下覺得莫名其妙 發生什麼事情了@@
後來才知道 丙女生有問乙女生是不是有傳裸照給甲男生看
後來乙女生就問甲男生~~但是重點是乙女生沒說是誰說的
甲男生自己 自打嘴巴 跑來我這邊留言
後來丙女生就把當時 甲男生跟我的對話內容傳給乙女生看
丙女生是希望乙女生跟甲男生分手 因為這男生很變態 講話也很傷人
然後現在是 甲男生扯說 那張裸照是他前前女友的

甲男生現在又說要告我散播祕密罪
請問他可以構成條例嗎??
那我可以告他什麼??
公然汙辱 散播猥褻物品罪 嗎??

小Lai 102-07-30 16:49

有一個交往6年的女朋友在今年初的時候分手了,因為在一起的時候花費都是共同支出,今年分手的時候,女方則要求要歸還她所花費的20萬元,當時則以口頭上答應,並無簽訂票據...等等。想請問這樣在法律上,女方有辦法求償嗎?

 如果有口頭的意思合致,那契約就算是成立了。如果你不願意履行契約,對方可以提起訴訟請求,訴訟中因為對方是請求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方應負舉證責任

可可 102-07-30 13:04

我今年20歲,認識了一個17歲的女生,她之前有翹家的紀錄。我跟她在一起之後,我在外面有租房子,她來住我家,這段期間我們有發生性關係,但是是你情我願的情況,而且她住我家也常常回家拿衣服。她回家要出去住她媽媽知道且並沒有阻止她。現在要分手她媽媽要告我
請問我這樣會吃上甚麼官司?和誘罪? 

 對方是可以提起和誘罪告訴,不過根據你的陳述,只要小心應答,應該是不至於起訴。

可可 102-08-01 01:32

所以我不一定有罪?

還是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林智群 (klaw) 102-08-01 23:09

滿16歲以上又適合意性交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但對方家人可能會告你另外一條和誘

可樂那 102-07-27 14:56

律師您好

事情是因為與前女友有共養一隻狗

狗的晶片是登記在我名下

(還有她家後來又養一隻也是登記在我名下)

分手後,她把狗都帶走了,

只要會對狗好,我不介意讓她養

但對方卻避不見面及連絡過戶事宜

我不想因為這件事要到警局告她侵占

想要讓她與我過戶或把狗交給我養都可

但都不連絡的狀況

我該怎樣保護我自己的權益

煩請不吝指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9

 建議發存證信函請對方交還狗狗或配合辦理過戶登記

wei 102-07-24 10:45

各位律師您好

這件事情開頭是因為我先生八年前跟一位女孩交往,交往一個禮拜覺得這位女孩怪怪的,我先生就提出分手,這位女孩直到現在已經八年了,在這段期間不定時寫信來罵我先生,連我公公,與婆婆也罵,而且是罵的非常的難聽,還會到我們家潑油漆,潑鹽酸,撕春聯,毀損機車等等的,不段的來毀損我家的東西,我們都快被這位女孩搞瘋了,後來有打電話跟對方的父母告知,但他父母也對他沒辦法,管不住她,這女孩有躁鬱症,我想請問律師要告她告的成嗎?

 

還是先提告 如果對方確實有精神疾病無法辨識自己在做甚麼 也無法控制 雖然法院可能判無罪 但有可能令其入精神療養處所治療

龍貓 102-07-21 18:12

您好,我想請問律師大大,因為與之前的男朋友分手後,他的現任女友在LINE的動態上PO出我與朋友的合照,並說一些不堪入耳的話語。還把我曾經寫的日記全部PO上我的留言動態…雖沒指名道姓,但她是連同我的照片一同PO出。

我並不知道照片是從何處來的,我在想,是不是曾經我有借男方手機,那相片在手機裡他未刪除,所以對方才會有我的照片。
我想請問,這算是侵犯到我的肖像權了嗎?如果是,我想提告需要請律師嗎?可要求對方賠償嗎?
麻煩您了,謝謝,我真的很生氣,因為她在LINE上PO的言語真的很難聽,她罵我是母狗,可是卻沒有指名道姓,拜託您了,謝謝,謝謝~!
重點是想請問,如果想提告,時限是多久?還有,是警局報案還是要按鈴聲告?最高求償可到多少?麻煩您~!謝謝!!

龍貓 102-07-20 00:58

您好,我想請問律師大大,因為與之前的男朋友分手後,他的現任女友在LINE的動態上PO出我與朋友的合照,並說一些不堪入耳的話語。還把我曾經寫的日記全部PO上我的留言動態…雖沒指名道姓,但她是連同我的照片一同PO出。

我並不知道照片是從何處來的,我在想,是不是曾經我有借男方手機,那相片在手機裡他未刪除,所以對方才會有我的照片。

我想請問,這算是侵犯到我的肖像權了嗎?如果是,我想提告需要請律師嗎?可要求對方賠償嗎?

麻煩您了,謝謝,我真的很生氣,因為她在LINE上PO的言語真的很難聽,她罵我是母狗,可是卻沒有指名道姓,拜託您了,謝謝,謝謝~!

辱罵字眼如果出現在該照片底下,則可能會被認定是指涉照片中的人(此部分須具體看過其PO文內容才能確定),而該照片中出現的女子當然會因此項侮辱行為名譽遭到貶損,若該PO文係屬不特定多數人皆可看到的狀況,則其行為應已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後續被害人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本件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以便確定相關事實是否涉有犯罪嫌疑,若有的話,下一步即需儘速進行證據保全,以利後續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葵妹 102-07-19 14:17

1.跟前男友已經分手,他身份海巡局軍人(志願役)。2.最近在即時通線上找我麻煩,聊天內容很下流(援交),讓我非常不服,考慮要告他。如何處理(報警?上法院?)?如他被判決,列入犯罪記錄,判哪個罪。3.如何找律師?是否收諮詢費?大約多少錢?

1.如果有相關對話證明 確實可能構成性騷擾 2.這部分可以先去任職之主管單位申訴 另外也可以向警察機關申訴 3.律師諮詢多會收取諮詢費 一小時1千或數千不等 你可以先確認 4.委託律師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起訴 原則上按鍵計價

煞祿 102-07-21 11:48

 去法院就有免費的律師詢問

還有啊

議員立委服務處大部分都有這樣子的免費服務

江浩 102-07-18 13:27

跟女方分手後 遭要回手機(禮物)

當初送我的時候也沒有白紙黑字 只有口頭承諾

而且跟門市購買的名子是她的

這樣告的成嗎 ? 

 贈與契約成立且已經交付贈與物之後,若你有對前女友或其三親等內血親(及直系血親...略)實行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那麼你的前女友可以撤回贈與,並請求返還贈與物。如果沒有類似的事實,因為雙方的贈與契約的效力,你有保有該贈與物之權(對方無權請求返還)。

小米 102-07-16 16:18
律師您好 文章冗長,煩請耐心看完 我與先生奉子成婚半年多,已產下一子 交往時他曾懷疑我與前男友還有來往,甚至是有親密關係對我大聲咆哮 我當時拿出就職醫院的班表,還有通話記錄供他查詢,但依然如故不相信 甚至跑到我家去大吼大叫,說我作了見不得人的事 已多次告知和他交往前已經沒和前男友聯絡了,也未和異性單獨吃飯外出 本來已分手但之後又復合,之後就發現懷孕懷孕期間,先生有時會突然情緒化,對我大聲,並口出惡言,且曾經動手打過我 有錄音但被他殺掉了, 小孩出生當天,他就在雙方家長面前說孩子不像他 作月子期間只有第一個禮拜有5天看小孩,(我在娘家作) 其他禮拜頂多只有2次,有時甚至沒一小時就走人(先生上班處離娘家10分鐘,回家是40~45分鐘車程) 其間以通訊軟體聯絡,連假日也不探望, 家人詢問我只能以他上班忙碌帶過,但他其實沒那麼忙,且週休2日 後兩週打電話不回,連通訊軟體也將我封鎖,一來就在家人面前詢問「血型驗了沒?」多次 不需多說什麼,再看我們之間的互動再加上他完全不碰小孩,家人都瞭然於心 作完月子多次詢問丈夫何時要載我們回家,他都一直拖延 公婆詢問我也只能說還在問先生 家人本想直接載我和小孩回去,但礙於我沒有鑰匙作罷 (沒鑰匙是因為月子其間先生懷疑婆婆擅自進入,一氣之下把鑰匙都換了, 但婆婆一直否認也很明確表示可以調監視器證明) 娘家媽媽一直打電話也不回,回電給我也只說「你媽找我幹嘛」「去驗了沒」 昨日就直接打電話給我說要去驗DNA還去外縣市他心中的大醫院 家人知道後非常不諒解他的行為,並且致電給婆婆,表明「這孫子你們不要我們要」,「孫子保證是我先生的」...先生事後打電話給我媽媽,但稱謂都改為「某媽媽」還說當初結婚是看我可憐顧及我的面子,要不然他條件很好才不用娶我,還表明孩子如果是他的,他就要。一直說我偷人,我們家無理取鬧 現在兩家人為此不愉快, 甚至因為他長期的不信任,語言暴力,我也作好離婚的打算 但是小孩監護權我們要,不想讓小孩在不健全的環境下成長 請問 1.我們可以依上述的不探視、不關心,還有作親子鑑定這些當作爭取的條件嗎? 2.小孩的生育津貼和補助都被他領走,如果小孩監護權判給我,是否可要回這些津貼? 3.如果我目前一直待在娘家(無法回去),對方是否可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 4.他們是否可告我們小孩不給探視?娘家沒說不給他們來,是他一直沒出現 5.針對他一直說我「偷人」是否可告對方毀謗名譽? 6.我們需要多作些什麼來爭取小孩?我與先生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該在訴訟前多做一些保全證據的準備,準備的方法例如:

1.用line請求對方來看小孩、詢問對方什麼時候要帶母子回家及未來的打算等,以取得對方冷漠的回應或侮辱性的話語。

2.與對方通話時,請隨時錄音,以確認對方並不想要小孩及妳不履行同居義務的合理原因。

3.如對方到訪,請以錄音機錄下對方無理取鬧的言詞。

有了充分的準備,相信將來法院裁定小孩權利義務行使方法時,會將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的權利交給你們。

關於小孩撫養費用,即便你們離婚了,對方還是有撫養的義務,你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不過如果對方有付錢,未來老了也可以請求小孩撫養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與配偶是否有離婚之共識?如有,則得循協議離婚之方式處理,建議應先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並針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方式進行約定;如無,則必須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方得以離婚,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7-16 08:40

我今年年滿20,女友21,女友的母親是情緒激動的人,得知我們交往後把我曾寫給她的信簡訊等等都拿去看,昨晚甚至到我家樓下強迫我下樓與她對質,最後由我父親下樓與她談話。但由於女友的母親聲聲威脅說要是我們不分手她就會採取四處散播她女兒是"受害者"而我是"加害者"的謠言,因此我父母不堪其擾,也委婉的勸我們先分開一陣子。

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阻止她母親的行為?我想強迫我們分開這點已經觸法了吧,但想提告卻不知如何告起,希望可以得到建議...謝謝。

PS 我跟我女友都是女生

 你女友的母親說要到處去散步對你不利的言語,這部分可能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如果他真的到處散布對你不利的言論,該散布言論的行為會構成誹謗罪。你可以告訴你女友或她母親,請他停止這些不法的行為,以免訟累。

QQ熊 102-07-14 12:15

如果雙方是男女朋友,但女生已告知不願發生性行為,結果後來男方違反女生意願壓制女生雙手性侵得逞後,告知女友會負責,因此事後發生合意性行為,但7年後男方反悔要分手,有辦法告成第一次的性侵嗎?如何證明?每次提及男方都不語如何證明?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24

建議跟對方談此事時錄音下來作為證據

無心人 102-07-07 11:25

我想請問我太太常常為了吵架就吵者跟我分手~我只有一個小孩子10歲了~我有正常工作~月入32000我沒有任何疾病也沒有愛喝酒~也不會動手打太太~請問我可以爭取到我小孩子的撫養權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07 17:05

 您目前的計畫是要離婚嗎?否則親權為父母所享有,無法單方剝奪。

張小姐 102-06-30 07:52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妨礙家庭通姦罪怎樣才可以起訴呢?

非要抓姦在床嗎?

那女的一直再干擾我們的生活~而我那老公卻也一直和那女的有聯絡

而且那女的還在他身上種下草莓~請問我拍下來的話可以當證據嗎?

若是他們聊天的內容也可以當證據嗎?

例如內容說不希望他們分手~想一直再一起等等的.....

還有那女的這樣一直出現~真的很嚴重影響我的生活

只要我老公電話響~或是讓我找不到人~或是那女人出現~~

都會讓我很恐慌~甚至會讓我覺得我都快沒辦法控制我的脾氣~

也影響我的睡眠~~都沒辦法好好休息~會一直亂做夢等等....

這樣影響我的生活~造成精神上很大的壓力~也可以告嗎?

請問要怎麼做呢?

最重要的是~因為我現在懷孕了~小孩還沒出生~若在這段時間我告他們~請問可以要求法官把小孩的監護權判給我嗎??

不然小孩跟著老公和那女的一定不會幸福的

黃先生 102-06-29 20:32

目前在和女友談分手,過程不甚順利,女友表示欲將line中的對話,傳給我fb上的好友.對話內雙方雖無涉及恐嚇的字眼,但有些我不願讓別人知道的私事.想請問的是:1.女友此舉動,是否構成恐嚇罪?2.如果對方真的將對話傳出,是否會構成妨害秘密罪?3.此2罪算是告訴乃論嗎?因為我只想嚇止她,並不願真的提起告訴

 

 

Alex 102-06-24 20:14

請問各位律師
如果跟前女友分手一個月,她卻打來說懷孕了但她說她會自己處理不要我負任何責任
之後隔了幾天她又打來說要我付一半拿小孩的錢,還跟我要地址說要寄醫生證明給我
但醫生證明不是只要付錢給醫生就可以開?且我不知道這一個月下來她有沒有跟其他人
況且我之前有被這樣騙過...
我是個學生我真的拿不出這些錢,她說拿不出來就不用了
重點來了,如果女方要對我提告性侵或其他罪名會成立嗎?
我們都成年,而且我們是你情我願, 若對方提告我會需要什麼證據?
對話紀錄都沒有留著,這樣要怎麼辦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7:58

 他提告的話,是對方要證明你有強制性交的行為,

不過通常遇到這樣的案件都很麻煩,建議請律師陪同到場

c先生 102-06-20 13:17

您好:
前陣子與交往3年女友分手 衍伸出債務問題
在過去3年來 她向我要了140萬元供他花用
沒有單據憑證 只是慢慢給慢慢給....
我說明過 是以結婚為前提 如果最後分手 這些錢要還我

交往期間 曾經對我重傷害 導致 我左腿受傷 現在行動都會痛
查結果 是膝關節 受傷.... 因為當時心軟 沒有驗傷
導致現在只要稍微激烈運動 就會疼痛
否可以傷害罪指控 因為有點久了1~2年
因為她目前國外留學中 有申請移民的念頭
目前封鎖所有聯繫方式 不回應 我想該怎麼處理才好

 

Anonymous 102-06-15 07:15

前不久收到法院的信件,內容是對方對我提告妨礙秘密偽造文書
依地點看來,應該是某任前女友的作為。
七月要去開偵查庭,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跟對方在一起時,有共同使用帳號,所以她知道我的帳號密碼,我知道她的帳號密碼。
分手後她改過密碼,但我利用取回密碼去更改密碼,看她的臉書等東西,但並無修改或刪除任何東西,對方也取回密碼更改,我就沒在去用了。

另外因為是對方劈腿而分手,加上我的汽車因為對方造成全毀,所以鬧得不是很愉快,我有建立一個Facebook,取名諧音字,放上對方當初傳給我沒有露點也沒有露臉的照片,就像是網路上三點不露的性感照。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是否有構成妨礙秘密偽造文書罪?
如果有,罰則可能是多少?
另外一問,台灣應是無罪推論,是否要對方提出證據才可將我定罪?
煩請各位律師大大為我解惑,不想因為一時的衝動,讓自己人生留下無可抹煞的污點。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進入對方的帳戶觀看對方的帳戶內容,確實有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入侵電腦罪;另外,您擅自將對方的一些私密照片公開與網路上面,尚涉及散布猥褻物品罪,本件檢察官既已定偵查庭,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免偵查庭時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