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朋友可驗傷及蒐集相關證據,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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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前(我18歲時)認識了我前男友(大我17歲)
起初騙我他已離婚、兩個兒子給保母帶(其實是女兒)
在一起一陣子之後
漸漸發現其實是已婚狀態及公務員身份,
當時年紀輕也沒去想該如何或怎麼樣
在一起第五年時,他拿了一點點頭期給我買房子
(這期間,我拿了三個孩子,他總是說慢點生慢點生)
屆分手時,是因為他變得不常來,卻是跑去打牌、找別的女人
(他的結拜兄弟告訴我的)
後面分手的點是懷第三個孩子時
他說『妳就生吧!我實在不敢再叫妳拿小孩』
聽了這句...我瞬間心寒了!
之後 我跟他提分手,並要求200萬補償費
他只給了20萬,我也傻傻的相信他可能很苦
之後的日子,依舊像朋友般偶有聯絡
某天 我跟他的拜把兄弟見面
這位〝拜把兄弟〞卻告訴我
其實 那人在和我在一起那六年中
不斷地一樣在外偷吃
而且~而且~
那人跟我在一起那六年間
所有的花費,包涵那房子的頭期款,都是從這位〝拜把兄弟〞手中拿出的
我很難過~很難過..原來~原來~
我是這麼智障的相信他的清廉
我是這麼智障的保護他替他想
那六年間,有哪一個便當是從他口袋裡掏出的錢買給我的?
到底他在我身上付出些什麼?
我前陣子跟他說,我希望他補足之前的差額(尚有180)
他說我這是恐嚇取財
我要求的精神賠償,怎會是恐嚇取財?
我覺得太不值了,他應該付出的...
花樣年華的六年..是被欺騙的六年
我心有不甘啊~
我的想法是200根本不夠!但是當初說200,就200了!
請問 照他的說法,會構成恐嚇取財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賠償部分,對方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其損失,再者,若您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對方已滿16歲且為合意,亦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另就和誘之部分,若您無阻擋或斷絕其與監護權人之聯絡,亦有爭執不構成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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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解定存將金錢交付給女友是為了供合夥開店使用 ,然女友卻挪用公款將其供自己花用,則可對其提出背信等告訴。
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對其違法行為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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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了2年.我現在33歲我女友現在20.曾經一起上班過.如今她有現在的成果是我幫她進修半年的.
上上個星期.我女友叫我用手機幫她縮檔上傳工作影片給她老闆.我無意間按到其中一個影片;是我們的性愛的影片.當時我嚇到我趕緊把這影片拉到我的桌面.這樣應該她的手機就沒有了吧.之後我有問她妳為什麼要拍這個.最後她只對我笑笑.然後把手機給抽走.我很生氣說:妳不要亂搞.妳不要給我傳出去喔.她也不理我.我那時想說年紀還輕算了.最後沒多久她提出分手.我沒答應(上個星期).然後我查原因.原來她有了新歡而且交往了一個月左右了(劈腿).我也想一想為什麼她會這樣做.我之前有好幾次對她做過在當眾面前不好的責罵.我只是要讓她成長更快.所以她會劈腿來報復.現在我想到她那時候拍下來的影片.我怕她往後在對我進行報復.怎麼辦?我已報案提告她;她會判多重或多輕?如果判完我大概要花多錢?她如果敗訴她會付我的那一筆律師費和其他的費用嗎?
影片內容大約30分鐘:一開始她拍到她自己按手機跟調角度的畫面(最後也是關手機的畫面)拍的過程她自己還知道趕快穿胸罩.還轉頭看鏡頭看了3~4次.
交往一年後她開始變的.說了一大堆謊.還騙了我一些錢和偷我媽的錢.我媽當場有抓到但我們原諒她.因為她年紀還輕(但這沒證據).她有虐待動物的證據.用襪子把狗套著讓狗快沒辦法呼吸的影片.還有其他偷拍一些有的沒有的照片.她很喜歡偷拍.玩手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您兒子亦未滿16歲,您亦可對女生提妨害性自主之告訴,再依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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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想請問各位 我有個侄女 現在3歲、他爸爸是我表哥、她媽媽生她的時候還沒18歲當初跟我哥有論及婚嫁、但是最後還是分手、妹妹生下沒多久我表哥因為被告誘拐未成年少女(不是妹妹的媽媽)入獄、去年才放出來、可是妹妹幾個月大的時候她媽媽可能發現小孩沒有想像中的好帶、
她爸爸打電話罵我阿姨不時的一直來鬧要錢、髒話滿口、最後還跟我們說如果不來帶小孩就要把小孩送孤兒院、他們不要小孩、我阿姨才去把妹妹帶回來、當下妹妹非常瘦真的很不好帶、但是我們都非常愛她、我們還讓他上私立幼兒園、但這期間妹妹的媽媽有時候還會打來要錢、
昨天又打來要錢、要15萬還說如果不給會告我表哥誘拐未成年少女、現在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表哥在去年出獄、也有工作了、妹妹的姓還是母姓、可是戶籍已經在我阿姨這裡了…我想問各位有沒有辦法可以讓那個“媽媽”不要再騷擾我們和妹妹…我們很清楚她要的是錢、還有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過了3年還能告我表哥嗎?



您好,刑法僅處罰與16歲以下之人為性行為之行為,因對方已經已滿十六歲,雖未滿十八歲,只要是雙方同意後發生性關係,就沒有違背刑法問題,然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2條第二項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條例將未成年人之保障範圍擴大至18歲以下,因此恐觸犯該條例。此外,因為對方離開家中,住在您們家裡,屬誘拐逃家之「和誘」行為,恐觸犯刑法240條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對方同意,還是涉及和誘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本件成案機率大,但必須考量女方的說詞,而有不同刑度,若能私下與對方達成協議,係最好解決方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很囧的大麻煩。我不知道追我的學長竟然是我直屬學姊的男朋友,好像是因為我學姊都很低調,怕大家八卦,所以跟學長交往都很低調,但因為之前學長很常單獨約我出去,也跟我說他很喜歡我,注意我很久了,覺得我很特別,跟我告白,就在我答應之後,我室友才跟我說其實我男友是我直屬學姊的男友,我馬上問我男友,他說他們早就分手了,分手很久了,是學姊一直一廂情願。不過最近學姊好像在系上到處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搶她男朋友的狐狸精、喜歡破壞別人的幸福、興趣是專搶別人男朋友、要大家小心不要讓男友靠近我...等,搞得我很多好朋友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本來很多系籃的男生好朋友,也都對我進而遠之,讓我這個系籃經理當得很尷尬,我真的不知道我男友是我學姐的前男友,我現在也很懊惱,一直要我男友跟我分手,回去找學姊,我男友又不要,我學姊又在那邊講我壞話,我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停止學姊講我壞話?我家聚都要辦不起來了,難不成要告學姊誹謗?

他從我大學時代跟我交往的時候,就沒告訴我他已婚的身分,我只知道他是一個從屏東上來台北打拼的認真小子,在台北無依無靠,我能幫助他的,就盡量幫助他,不論是借錢或是把我爸爸的人脈介紹給他,他工作也一直非常努力,業績也一直保持在公司top,可以說是公司未來的明日之星。
最近在跟他討論結婚的事情,他也在跟我挑婚紗、挑新房、挑婚宴會館,但我昨天晚上卻接到一個自稱是他老婆的人,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高中在屏東就已經結婚有小孩了,求我離開她先生,我不敢跟我爸爸講,我哥哥是會計師,懂一點點法律,他跟我說要小心,會有通姦罪的問題,想辦法掰理由也要和那個男的分手,但我真的很愛他,而且一開始我真的不知道他有老婆小孩,我也無意傷害他的老婆跟小孩,好糾心...而且這幾年我陸陸續續借他快50萬,我都不敢跟爸爸講,都拿我自己存的零用錢,本來想說會結婚,也沒關係,我還有機會跟他要回來嗎?他會拿通姦罪來威脅我嗎?好想離開他但又離不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知悉對方已婚身分後,即無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即無構成通姦罪之之疑義;又關於借款部分,若您有證據可證明雙方有借貸合意,如借據,您又有交付款項,如匯款紀錄等,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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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三級毒品於驗尿前48小時施用,二級毒品於驗尿前76小時前施用,一級毒品於驗尿前98小時施用,均有成陽性反應之風險,故應視您驗尿前施用何種毒品而定,且應盡量將驗尿時間往後移一至二個禮拜,較為保險,是每個人新陳代謝之速度而略有所差異,但若已呈陽性反應(一、二級毒品),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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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滿20 年初與女友已滿16發生性行為 我們當時在床上他一直弄我 我跟他說你再用我 我就上妳然後他還是繼續用 我就忍不住了 當初第一次對方有喊痛 之後也有持續性行為 後來分手因為當初送他東西我想拿回 東西他弄丟了 他說他沒錢之類只能賠償一部分 我並不是要錢只是想要東西可是當下聽到他弄不見有點生氣 便想說嚇嚇她跟他說我要全額 講一講他便說不能看在第一次給你的份上不要要回嗎.我們上那麼多次床不能再便宜嗎之類的 我很訝異她說這種話 我便說妳幹嘛不說妳用身體還算了 然後之後我問他明天要幹嘛 他說怎樣要約然後用身體還喔? 我說我只是單純問你要幹嘛而已 他講這句話我也被氣到 我又說了一句妳敢來我就敢不跟妳收那錢 之後想想我目的並不是要錢也不是想再跟他發生性行為 他問我到底要什麼要他的身體? 我就跟他說我要的只是我之前送的東西並沒有要錢也沒有要身體 也講明是跟她開玩笑 結果她已經把事情告訴他父親 她父親看到對話內容很生氣說要告我 認為我做賤她女兒 認為我要用欠錢逼他女兒跟我上床 然後當初女方在我房間內看到一坨菸草 問我什麼我隨口跟她說說那是大麻 她就也把事情告訴父親還說我教她抽 請問這樣強制性交罪會成立嗎 判決的程度?還有有資格要我驗毒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建議您應往雙方合意主張,且是否構成強制,可就相關證據加以爭執之,並建議千萬不要接受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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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想申請監聽 至少要有何證據和相關文書
例如3個月前ㄉ(單憑一份筆錄一名毒蟲所提供筆錄指證向A女(無販賣與勒界前科)買500元K他命和兩包毒咖啡.B男(有販賣前科.假釋5月才剛過)的女朋友因為沒A女真實姓名且是透過B男才認識他女友A女..而偵辦的其中一警員聽到B男名字原來就是當年偵辦B男販賣毒品成立案件ㄉ警員...通知B男到案說明?**(請問何未說明?是否就該做筆錄ㄌ?)ㄝ因此聽B男說此案還是此筆錄共有6名嫌疑人?!其中包含另外兩兄弟的姓名.和B男姓名還有他女友B女在通訊軟體的外號!!另外兩名姓吳跟陳吧?!B男訴說不少與警方聊天內容.."(至於其內容較無關標題省略")...說B男向警言證實7月投資餐飲店屬實!早就沒"亂搞"了且和女友ㄝ只是吃K而已..等一派輕鬆樣!說警察保證女友A女沒事....ㄝ聽他們討論檢察官不相信B男無涉嫌販賣等類似言語..而傻傻的A女ㄝ只是乖乖得聽信男友B男ㄉ話..沒ㄑ想太多....月初B男與A女分手了...卻在快月底ㄌ街道B男(前男友)電話見面談此事.而此事在"通話內容"重點就有談到!!見面時從B男口中得知"確定"A女電話被監聽???"可能"要去做筆錄ㄌ...A女當下ㄝ不以為意..因前男友B男一樣口訴說不會有事等...只是A女隔天問朋友討論..才察覺自己好像已可被購成販賣!! *PS.A女是在戒癮治療中(緩刑兩年)ㄉ名單..都有正常地檢報到採尿ㄝ快完成需到醫院上滿13次課程....* 請問警察..要如何連絡A女到案?.可拘提到案嗎?...A女是否直接被撤銷戒癮治療案件因為以上實在很多疑點....且前後矛盾....笨笨ㄉA女無法律常識與和警方機關熟悉...傻傻ㄉA女請教略懂法律朋友分析..要A女友心理準備!並不單純!被監聽 和監聽譯文 怎會是A女名下一支才新買用半年ㄉ號碼? 要監聽無需先有犯罪證據ㄇ?急急急.....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對您提告,律師費用為對方須支付,您不用出對方之律師費用,對方頂多向您請求借款之利息費用,且也要對方有借款給您之相關證據,若無借款給您之證據,似可主張贈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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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們好!
男方與前任女友,N年前論及婚嫁時協議買房,將名字登記於女方名下。雙方因各種原因未結婚後決議分手。分手當下男方詢問女方是否要房子,女方口頭說明不想要留房子,故男方則請女方結清已負擔的金額,將一次歸還。
男方估算,累計目前總投入金額約500萬,女方負擔100~150萬。其餘,包含房貸皆由男方支出。
日前,女方寄存證信函,要求男方搬離房子,表明房子是"租"給男方,房貸是男方所支付的房租。雙方已進行兩回調解委員會,但未能當下取得共識,女方說明:「不願意再開調解委員會。」並且要求直接去找律師見證,或是直接上法院。
男方找過法院律師諮詢,但仍十分擔心。雖希望事情能夠盡快落幕,但看來可能會走上法院。想了解類似案件,是否有勝算?希望可以拿回投入金額,或是建議在調解委員會處理呢?
以上,感謝各位。


分手友人為個人工作室的負責人,我與他交往後成為他的唯一員工兩年,工作室是他的住家(我們同居3年),交往中他擅自?款入我的帳戶七萬元,宣稱給我繳保費用,當下我得知此事後要求轉還這筆錢,對方當時並不肯! 分手當天,對方要求我把全部所有平時在使用的東西一律搬光才肯讓我離開,其中包括他於PCHOME刷卡買的一台電腦主機.
不料在上週五,我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指控我侵佔公款八萬六千六百元及私自帶走電腦與客戶資料,依刑法336條第二項業務侵佔罪規定...... 我想請問:
1.此時我收到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要回應嗎? 2.對方與我工作上配合這兩年裡,並未替我保健保及就業保險,那他能證明我是他的員工嗎? 業務侵佔罪成立嗎? 3.對方的勞健保皆保在職業工會,是否危法? 4.對方指控我-業務侵佔公款及電腦.客戶資料,必竟這筆錢是對方自己?入我帳戶(其中一筆1萬6千元是客戶轉入我戶頭的金額,當時我己付現金給對方他所要拿到的部份-6600),電腦(有儲存放客戶資料)也是他要求我搬走的,現在他硬坳我,我就只能默默忍受嗎?我該如何自清?
5.分手後隔天他每天狂傳LINE超過60-70則約一週的時間(這兩三週沒傳了),且要求我復合,否則他吞藥以死相逼,對話內容構成犯罪?我能夠反控訴他嗎? 感謝律師了...我真的很急迫需要處理的答案!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之存證信函,您可無須理會,您應先至準備對方有授權您之相關證據,以利對方對您提出刑事業務侵占告訴時,您得舉出相關授權證據證明無業務侵占之相關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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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請教一下:
我們一群人是同一個學校畢業的,所以大家都是認識的,
前一陣子我們共同的朋友有一對情侶他們分手了,分手原因是男生劈腿,
A男與我是屬於男方邊的朋友,B女則是女方邊的朋友,
B女對於朋友被劈腿之事非常憤怒,於是在她自己的臉書上抒發情緒寫著批評介入他人感情的女子是小三,並且也批評男生的不是;
看到B女的發文同時,我跟A男還有其他朋友就想到在大學時,B女也曾經當過小三而且還被元女友看到衣衫不整的畫面,(註:B女現已和當時劈腿的男方結婚),所以我們一些人就在討論這件事情,覺得她以前也曾是,並不該這樣罵,但A男就開玩笑說不然我們在她的文章下面回應她:[妳也只是個步入禮堂的小三],原本A男只是把這句話打出來想要鬧一下,但卻真的不小心按了發送鍵,結果因為臉書的通知功能,讓B女以及B女老公截圖並去警局報案提告,我們知道他們去報案時也有致電道歉,但他們夫妻倆都不願接受,認為我們道歉的時機已過,因此前幾天開調解時,對方要求1個字1萬,也就是要12萬,我朋友A男是個在外地打拼的上班族,根本無力負擔,但A男有誠意,願意負擔個1、2萬外家請吃飯,對方還是不願意和解。預計兩個禮拜後還要再開一次調解。
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
我該怎麼幫助我的朋友A男???????
而且我真的覺得1個字1萬太強人所難,
雖然我們這樣的行為是幼稚該受點教訓,
但是真的覺得很無力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提出相關證據資料或證人,證明您所述為真,即不構成相關犯罪。刑法第310條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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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律師
剛分手約一個月的友人發訊息及MAIL告知我:
本人將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規定,追究台端刑責, 希勿自誤為禱!------------------------------------------
我們在交往的期間,因對方為SOHO族,所以我和對方有工作上的合作,當時對方買電腦主機讓我使用,在上個月分手的當下,對方要求我當天要把所有平時在使用的任何東西,一律全部搬走,包括電腦主機! 對方當下親自拆卸所有電腦設備交給我叫我一起搬走,現在卻傳訊息告知: 已寄發存證信函"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規定, 追究台端刑責" !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
分手後的隔天,對方每天傳送約60-70則LINE,求我與他復合,如果我不接受他就以死方式解決,當時我有打119通報,救護車當時也到達現場,但他卻告知是有人惡作劇,醫護人員仍堅持勘察他的狀況...請教律師,對方如此的行為,足以對我造成恐嚇與威脅之罪嗎?
感謝律師的恩惠....感激不盡!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同意您取走電腦,則不會有業務侵占的問 ... (恕刪)
感激律師的大德....真的很感謝您! 可否再次跟 曹律師求救~拜託拜託
今天我已經收到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指控我"於任職期間,侵佔公費8萬6千6百元整",及指控"私自霸佔公司電腦與竊取客戶資料"!----------------------------------
在我們交往期間中,對方未經我同意,擅自匯入我的帳戶7萬元整,宣稱要讓我繳納保險費,當下我得知此事要求還他7萬元整金額,並詢問對方轉帳帳號,對方一再拒絕我! 分手後隔天,對方猛傳Line求合,我問汲對方: 為何擅自匯款7萬到我的帳號?對方於Line訊息中回覆:因為我愛妳,所以我匯七萬元給妳,希望妳有些額外的錢在身上!對方於LINE的對話中也回覆"認同我並未主動跟他要7萬元"!對方是一人工作室,所以這兩年的期間並未替我加保勞健保! 現在對方卻宣稱我霸佔公款,請求律師,我該怎麼辦?Line訊息中他更有提汲:分手當天他確實同意且要求我搬走、清空所有我平日在使用的物品,包括電腦主機!請教律師,這能當證據嗎? 拜託律師了!拜託拜託! 我真的很無助?-_-#
如果你之前曾跟她同居過,試試看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看看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 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 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 要之聯絡行為。 三、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 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 四、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 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定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 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六、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 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 禁止會面交往。 八、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 九、命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 害等費用。 十、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十一、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用。 十二、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及受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 所得來源相關資訊。 十三、命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 法院為前項第十款之裁定前,得命相對人接受有無必要施以處遇計畫之鑑 定。再違反保護令就會有刑責的問題。家暴的部分,社會局有款項可以補助訴訟費用,再請聲請詢問家暴中心。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起訴通常會有起訴書,你有收到嗎?
通常檢察官要起訴的案件一定會開庭,不然會被法院策,因為欠缺中等品質給付。
你的部分可能只是警方剛函送而已,還要等地檢署開庭。
還沒有開偵查庭之前,還是有可能不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上午開庭才幫這個網站的網友兒少案件爭取到職權不起訴處分。
恐嚇案件,除非太超過,實務上都有衡量的空間,尤其是氣話。
以前剛分發當檢察官時,遇到一件男女朋友吵架,男生強行把女生身上的車鑰匙用暴力搶走然後把車開走,警方移送強盜,形式上有強盜的外觀,我聲請羈押,院方的學長提醒我說,你不會
覺得男方是因為男女朋友吵架,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嗎?不過法官學長還是很客氣,
改交保二十萬元,以上是在雄檢及屏檢當檢察官的經驗
會多長不知道耶,你有去地檢署網站看到偵結公告嗎?有去服務中心查你的繫屬地檢署案號嗎?
如果偵結公告後剩下的就是書記官的流程,大概兩週左右書記官就會把書類寄出去,
當然有的書記官會拖,但比較少。你先確認案件地檢署有無繫屬
高屏地區若有問題及委任等情狀,請先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林律師客氣了。很多情況下,偵查的彈性很大,偵查可以處理好的,就不要拖到法院,
因為說出去的話,查到的證據,就是潑出去的水。
地檢署傳票不知道您收到了沒?如果還沒有,可能還只是函送的階段。
檢察官不太可能沒有問就起訴,主任檢察官現在都會檔,公訴檢察官及法院看到這種的會罵,
我剛分發的第一年不懂事,也被罵過,而且會被法院裁定補正,很丟臉。
如果起訴一定會照你的戶籍地或陳報的地址將起訴書寄給你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是送請檢察官偵辦,從警方送給檢方,檢方通知開庭差不多會有一二個月之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無論如何警方一定會送到檢察官那邊處理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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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和B男在前陣子因第三者C女介入分手,A女分手後則因感情被背叛而天天失眠,但分手後兩人偶有見面。暴力事件主要發生了兩次:
1.B男則是在前幾天有推擠A女,致使A女的手部有瘀青,但因害怕不敢讓親友知曉,因此也沒有驗傷。
2.第一次施暴後,某日他們因事見面,當時兩人有發生小口角,B男也不斷地言語辱罵A女,當下C女致電B男,A女一時氣不過並搶奪電話, 此行徑讓B男更加火爆,兩人爭執不斷,B男有搖晃A女的情形,接著A女在不堪辱罵的情況下,賞了B男一巴掌,並且咬了對方一口,有咬痕且A女牙齒也流血。B男則用拳頭重擊A女頭部與臉部,當下鼻血狂流,A女已無力反擊仍不停攻擊。事發當天有到醫院驗傷,驗傷結果腦部與臉部都有腫脹,醫院要A女自行拿驗傷單到警局備案。返家後,A女因身體不適尚未去警局報案。
二、請問:
1.這樣的案件已構成家庭暴力,因為是互毆事件,雙方皆為加害人與被害人。雖是A女先動手,但是是不堪言語暴力的情況下動手,結果也是A女受傷較慘烈,若要去警局報案,該怎麼闡述事發狀況會對A女比較有利?
2.若以家暴案件處理,除了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外,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3.這起案件若告B男傷害罪,A女有勝訴的機會嗎?或是該如何主張會對A女比較有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驗傷單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前幾天還在交往時,
因為吵架,
他騎機車就開始橫衝直撞車速很快,
經過一個路面上的大隆起時我的屁股脊椎受傷了
當晚各自回家後因為他騙我單純出去(其實是跟混混去討債)
想說不想再給他機會提分手了
認識他兩年,他只有7個月是有工作的,工作的錢一半在他身上,一半在我這說給我,可是我知道他工作不穩定也沒自己花用到多少,後來都用在他每天吃飯身上,很長一段時間沒工作錢也會用光,沒錢都是我在墊他吃飯
我也跟他說過找到工作或是有錢要還我,我只是幫你,並不想倒養男人也逼他找工作,他有承諾會補,也在朋友面前承諾過,但常常還是有點先自己花掉。
提分手後,他不僅不還錢還留言說我要拿錢給他某個朋友,口氣沒很兇,但我很生氣,就算沒分手我也沒必要替你付你玩樂的錢何況說分手了(原因他沒錢卻找朋友去討債且答應要幫他出油錢)
現在我脊椎的傷照核磁醫藥費還有他承諾會還的,我想討回來,
他不還,反而叫我把之前他領給我的通通還給他,還有騎機車的油錢(明知錢用在哪)
他不承認,反而拿他簿子去影印,說我逼他領錢的不然會打他,我們半年前我就想分手了只要分手他就是跑去警局這樣跟警察說,可是明明交往時都是他自願的,我拿了也都是用在他吃飯,他若有買東西給我也是他自願,不然就是說要跑來我家或在我家外面了(我不能讓父母知道)
兩個月前也曾經談到一半我仍然堅決分手,他就自殘,我就去拉他阻止他,他突然報警說他身上的傷是我用的,去驗傷找他父母要去提告,我在警局自清,警察卻說他有這個權利沒錯,我只能他告了在證明自己的清白,可是這樣就會因為訴訟影響到我的工作,甚至讓我爸媽知道了,覺得他害我害的太沒天良,哭出來,一個警察把他們帶出去說了什麼,他們才不告,但是後來警察跟我說半年內他都能去告
現在我表哥幫我勸他放手還有請他還錢,他就說"幫他把錢還一還,就不會在找我"
狂打電話 或是見面談時就突然抓狂打電話說帶人過來(我會以為他要對我不利,我要去警局,去警局他就說我逼他領錢或是說我打他,一直循環)
警察說我可以找證人,他朋友怕惹上麻煩,避不見面
我每天因為他都睡不好、前陣子還免疫力下降發炎長皰疹,我都覺得自己精神快出問題了
請問,脊椎的部分可告他傷害求償嗎(當時只有我跟他出去)?
墊他吃飯的可以告他詐欺嗎?
我可以告他恐嚇我嗎?
如果他又拿驗傷單去告我傷害我該怎麼辦?
如果說他硬要誣告我,我們吃飯都是路邊或夜市根本很少什麼單據
我該如何是好,隨便他?


很謝謝曾律師的幫忙。
墊他吃飯的部分在出之前我就有言名在先了,
他都也承諾會補、有錢會還,我才會出,不然幾個月下來都是一筆錢。
事後也在他朋友面前,答應他朋友會拿給我。
但只要說分手,我堅決要分就完全不承認,甚至找我要錢。‧
他"說會還"讓我認為他會還才會借他的,之後有錢也刻意不還我,所以我認為他騙吃騙喝,是詐欺。
平常懦弱,但瞬間就抓狂送醫還是想傷害人。
警察卻只跟我說 他家人說他有"輕度智能障礙,及精神病不吃藥"
我跟他父母反應,他父母說管不了,(父母明知道)
他在警局喊要提告時,他父母就跟著跟員警說要告
所以現在每次他都叫他父母來
他的工作都是他的朋友看我這樣很辛苦幫他找的
愛作不作的 現在有工作了 我想回我的錢。
請問像他這樣有多條罪名可以走,一張訴狀可以一併提出嗎?

因為最近我朋友因為跟男友分手,最近心情很低落,也有自殺過,也有看過精神科,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我的朋友跟他男朋友,只要我朋友去找他,對方都會要求性,一開始我朋友都會拒絕,但是對方都會臭臉或是隔天再要求一次,要求不成就一樣臭臉,甚至不跟我朋友講話,後期我朋友有跟他男朋友同居一段時間,誰知道我朋友說他的男友更誇張的是幾乎天天要求,我朋友一樣拒絕對方就臭臉,有時還會直接就硬來的對我朋友,挑逗我朋友的身體,後期因為那個男的因為常常要不到就不高興,我朋友也不想因為這種事情跟他的男友鬧不愉快,而且這個男生也都跟我的朋友說他會負責,絕對不會拋棄他等等的話,所以我的朋友也相信來這位男生所說,後期幾乎都屈服這位男友的要求,因為男方有說過會負責,誰知道後期因為我朋友一些因素搬回家,他們之間開始有了爭吵,一直到分手,結果這個男的對我朋友態度狠心不說,我朋友因為跟他在一起時身體上被他這樣折磨,現在男方又避不見面,打電話不是不接就是請朋友接,一點負責的態度都沒有,而我的朋友因為對方這樣的對待加上先前男方自己說會負責,現在卻沒有要負責,我的朋友因為這樣覺得自己很髒,也尋短過,後面也有透過其他人聯絡對方,跟對方告知我朋友尋短請他出面跟我朋友好好談談,後來才發現原來我朋友有傳訊息給男方問他為什麼要這狠心,說好對他的負責呢?也告知對方自己現在覺得很髒很想死,但是這位男方沒有及時通知我們,我朋友果然自殺,好險是他家人發現,搶救回來,我想問的是他們在一起的那段時間,那個性要求的事,已經造成我朋友精神上有問題,也看過精神科,如果對方一樣不負責,可否提告對方精神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