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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你和對方往來的文字請保留並印出,看能不能由其中找到有利於你的資料,然後提出答辯狀,說明你們之間有交往且雙方有合意。 檢察官通常會希望你認罪,這樣他最輕鬆,這有時候是個圈套,你要小心。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本件不定會成罪,若您手上有利於您的證據,也可以一併提出,若檢察官真的起訴您,也不代表您就會被判有罪,有時候只是檢察官為了要您認罪的一種方式,另外本件應先確認對方是否屬未成年人,若屬未成年人就會比較麻煩,當然本件對找律師也可以協助您主張權利,較不會因檢察官的壓力而認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張先生 101-09-08 10:53
前陣子在網路上認識一位女生,他要我去他的宿舍陪他吃飯,後來我跟他發生擁抱親吻的動作,之後他帶我離開她住所後,隔幾天他告我強制猥褻,說我是強迫他,目前本人已經去過警察局跟地檢署了,但是那位女檢察官要我認罪,說可以緩刑,且他一直不相信是女方自己答應的,我也一直堅持是他答應我的,所以我才敢這樣,我是因為之前有觸犯兒少法被罰錢,所以好像監察官認定我是強迫他的,他說怎可能沒有發生什麼衝突人家要告我,我在等候傳單時,對方有多次打電話簡訊,問我要不要跟他和解,我是沒有很正面回應,因為和解了不就代表我承認我犯罪,另外事實上他跟我都不敢提起的就是我跟他有金錢上的關係,我起初有答應他願意給他多少錢,但是他說只願意讓我抱,現在又多了親吻要我給他高出我願意給他許多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但是他堅持一定要給,所以當下我就騙她我提款卡有問題不能領錢,我想就是因為他拿不到錢所以才想告我,好讓我要不要跟他和解,索取他想要的金額,我去做筆錄時候,我自己也不敢承認有金錢關係,因為這樣就是金錢交易(性交易),目前狀況檢察官一直不相信我所說的話,很擔心會被起訴,想請問律師可以幫我分析嗎?萬一說監察官起訴我我該怎麼辦?到法院就說出是因為金錢(性交易)糾紛嗎?還是說我要找律師?
要先了解檢察官立場 她們就是在追訴犯罪 當然要你認罪 依你的情況實在未必需要認罪 且本來就未必會構成犯罪 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到庭
101-09-07 16:26
律師你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我領了貨~還投訴我~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都還在交易的期限內~ 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首先他已經撤銷對我的投訴~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我給了他一個負評~對方似乎不滿意~開始一連串事情 然後評價內容他有提到「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 然後我就回說「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之後 賣方寄簡訊來嗆聲說 我毀謗他 這是公訴罪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我真的有毀謗他嗎?所以是我的錯了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9-18 14:18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初步由您所留言的內容觀之,似乎是沒有構成毀謗的要件,不過還是要綜觀你們所有對話的內容才能夠做最後的判斷。
101-09-07 16:15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我領了貨~還投訴我~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都還在交易的期限內~
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首先他已經撤銷對我的投訴~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我給了他一個負評~對方似乎不滿意~開始一連串事情.........................................................................
然後評價內容他有提到「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
然後我就回說「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之後 賣方寄簡訊來嗆聲說 我毀謗他 說這是公訴罪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我真的有毀謗他嗎?所以是我的錯了嗎?

林智群 (klaw) 101-09-07 16:36

依照你的陳述,你的行為並不足以構成毀謗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7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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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07 16:14
律師你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我領了貨~還投訴我~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都還在交易的期限內~ 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首先他已經撤銷對我的投訴~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我給了他一個負評~對方似乎不滿意~開始一連串事情 然後評價內容他有提到「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 然後我就回說「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之後 賣方寄簡訊來嗆聲說 我毀謗他 這是公訴罪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我真的有毀謗他嗎?所以是我的錯了嗎?
1.誹謗罪屬於告訴乃論罪 2.至於本件是否構成誹謗 你還是等對方提出告訴再來煩惱吧
101-09-07 11:07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 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 我領了貨 還投訴我 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 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 OK好了~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好~他撤銷對我的投訴 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 我給了他一個負評 難道我一定要給好評 嗎 以下是我跟他的評價對話↓ 意見:不愉快的交易,恕無法給予好評,也無法接受妳們的說詞! (2012-09-04 14:36:12) 回覆: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2012-09-04 14:58:51) 回覆:請您退還給我們吧!三眼怪鏡子和香蕉鏡子 我們的用心被糟蹋 寧願不要這場交易 一個貨到付款的方式 也傳簡訊請你去領 我們會把你加入黑名單 第一次遇到你這樣的買家!! (2012-09-04 15:03:05) 意見:我才第一次遇見你這個奇怪的賣家,還報復性評價~差勁至極~!要退請自己派貨運來收收並把錢也退給我~並把199元請完整退給我!我不想浪費錢跟妳傳簡訊 (2012-09-04 15:07:51) 意見:哀~哀~哪裡求了阿~?我看你還在拜託我把東西還給你哩~你投訴阿 我無所謂 反正我付了錢~ 哪裡有問題? 沒領嗎? 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2012-09-04 15:16:57) 意見:哀~大家來看看喔~~買了東西付了錢 賣家還會投訴你喔 小心喔 (2012-09-04 15:18:41) 回覆:我的錯很抱歉 沒看對人 領取後棄標那時我們馬上已撤回 而妳馬上冤枉XX小舖 妳自己也有賣東西 我相信妳更明白 這樣對別人是一種很大傷害 如果妳以後遇到像妳這樣的買家 妳自然就會明白了 最後公道自在人心。感謝妳。 (2012-09-04 16:15:59) 意見:ㄞ算我倒楣 你想要好評就給你好評吧 還拿法律押我 哀 (2012-09-05 17:30:25) 意見:回覆: 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2012-09-04 14:58:51) ~~~~ 請問毀謗的點在哪 是你親手打出來的喔 顆顆^^ (2012-09-05 17:43:08) 意見:補充一下 我買的東西 並不是你說的那兩樣 謝謝 (2012-09-05 20:04:28) 意見:而且我說的是實話;也絕對是良心話,公然毀謗根本就不會成立喔^^謝謝指教 以上 (2012-09-05 20:09:35)(最近一筆) 對方還寄簡訊威脅我 說我公然毀謗 請問 我毀謗的點在哪 是他自己說還要再申訴我!!!!! 我一給他負評 他馬上報復性評價給我 !!!! 請問 大家評評理 我有公然毀謗他嗎??? 我說的都是實話耶ˊˋ他確實說要再繼續申訴我 難道我錯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目前看起來應無誹謗問題,只要您所陳述者為事實,且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即不會構成誹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Q 101-08-30 08:15

您好,

最近我女朋友交了一個朋友

然而這個男性朋友似乎相當喜歡我女朋友

雖然說他們有連絡,但是因為這男生,我跟女朋友常常吵架

我跟女友討論之後,我們決定要跟這個男生斷絕來往,以免吵架吵更兇

首先當然就是把他的電話設定成拒絕接聽

這男生似乎相當不滿我女朋友不接電話

然後電話就一直打、拼命打、死命打

然後簡訊一直傳 : 你幹嘛不接電話阿~妳給我接電話喔!!

中間還夾帶一些髒話之類的簡訊

短短幾天而已,已經打了百通以上了

我跟我女朋友不堪其擾,身心俱疲

請問這位男生有沒有構成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呢?

如果我要以法律途徑解決的話該怎麼處理?

以上只是簡述,如有問題歡迎再詳細一點問我沒關係

還請律師先生為我解答謝謝。

 可能涉有刑法強制罪的問題

 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茶米茶 101-08-28 02:56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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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米茶 101-08-29 04:14

 那請問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龍龍 101-08-27 22:44

你好我女友是在幼稚園上班~
全部只有他依個老師(幼保圓)跟ㄧ個所長~
學生有20幾位~
七月23日我女友傳簡訊跟所長說幫她做到月底就辭職不做~
但所長跟他說幫她做到8月24日他要休息不在招生幼稚園不做了~
然後說做到8月24日她ㄧ樣給她ㄧ個月薪水~
現在問題來了~
24號領薪水把他東扣西扣只領一萬多塊~
現在也沒有失業補助遣善費~
因為他說是我們7月底跟他說要辭職的~
但是他不讓我女友辭職叫他要做到8月24號大班畢業了他不收學生了才讓他離去~現在失業證明也只開自願離職!卻連遣善費都沒有了~
早上有去縣政府勞工處申訴~
勞工處說我門有提出說要辭職就無法依勞基法給我們遣善費~
可是是所長她不讓我女友辭職說要做到大班畢業8月24日後他們不收學生了在離職~
可是8月9日就已經給所有家長通知單說24號畢業不再收學生了請自行找幼稚園去就學了~兒我女友也是做到這個月24號就沒工作了~還有薪水都是領基本薪資沒全勤(算在基本薪資內)~
但有幫忙帶大班或小班津貼全部領起來只有兩萬~
這樣也不能深訴勞基法21條說他們薪資不足~
請問誰懂勞基法的給我法條我要去勞工處申訴用~
急著申訴要用拜託拜託~

茶米茶 101-08-27 10:27

請問律師~~以下是我的問題~~

這件事是我老公未婚前跟他之前的前女友之間的問題~~
他們交往時,有一段時間男生沒有工作,女生都會匯錢給男生當生活費~~
現在她知道我們結婚了~~所以出面想要要回她在他們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
只單憑匯款紀錄也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據嗎?
(交往時,是你情我願的付出,分手後就說是借錢???)

另外,那女生手寫一堆清單就說要男生還錢~~
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她就說那是直接拿現金的~~


現在她一直來騷擾我們這件事情,由於金額雙方談不攏~~她也說她想提告~~
我們也想說為了避免以後還有其他問題~~是否走法律途徑會比較好呢?
如果她要告我老公~~是有辦法告的成的嗎?
最壞的結果是不是就是還清有匯款紀錄那部份的錢就好了~~

--------------------------------------------------------------------------------

另外,因為這件事情,那女生常常傳簡訊或是打電話給我~~這樣有構成騷擾的條件嗎?
之前我已經有跟她說請她有問題找我老公談,不要一直傳簡訊騷擾我~~但是她還是一直傳~~

我跟那女生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
她也不知道去哪裡調查我的事情~~
一開始查到我的手機號碼就開始傳簡訊質問我這些事情~~
連我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她都知道~~
還跟我說她知道我娘家在哪裡~~也知道我公司在哪裡~~
這些事情讓我很恐懼~~不知道她是否會對我家人不利~~
曾經她對我婆婆嗆聲~~她的親戚在當警察~~要查我們的事情是輕而一舉~~

我有辦法做什麼反擊嗎?

SHan 101-08-27 00:10

各位律師

我想詢問說,1個月前我就開始一直接到莫名其妙的電話簡訊,後來經我查證有人在他本人Facebxxk上面貼文說要找他請撥打某某電話,貼了兩張文,結果大家打電話等於全都是打給我,雖然他沒假冒我的名字,但他亂張貼我的手機有算偽造文書毀謗嗎?或有算是其他法律相關問題呢?

畢竟我手機號碼已經5年了,也是個好記的號碼。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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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 101-08-27 19:47

 郭律師你好:

要去哪找公證人呢,公證書又怎書寫成效,有辦法直接報案嗎?

如果報案的話需要準備什麼?

或是有要控訴該怎麼做,又該準備什麼?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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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 101-08-24 22:21

請問各位大大:

   在6月5日有位同事像我借了28500,我用(轉帳)到他戶口給他,他說在2個月後8月5日會還我,在7月5日時候有還1500,到8月5日時也是只還1500,我問他說為什麼只還3000(還剩25500),他一堆理由。後來我找他女友?,他女友說9月5日會幫她男友把錢一起還我,我找他女友說的時候,是用手機簡訊溝通,簡訊內容他女友有回說(9月5號會還錢)我有留著當證據 ,之後又再延至到9月5日,如果到時候9月5日又一堆理由而又沒還錢 ,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們嗎?或者告他們詐欺可以成立嗎? 若進入開庭程序債權人如果沒本票,只有匯款紀錄請問債權人可以勝訴嗎?

1.看起來只是單純民事借款糾紛 不太會構成刑事詐欺 不過你要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未必不可 或許在程序中對方就願意和解 2.如果朝民事訴訟 可以考慮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只要能證明借貸關係 以及你確實有支付金錢 這樣大概就足夠證明

小弟 101-08-2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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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辰 101-08-20 00:36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公務人員,去年我的手機經常受到匿名電話及不停變換各種國際碼、即時通的電話騷擾,包括深夜不出聲音及各種語帶曖昧的簡訊。因為想不出與誰結怨,多次到中華電信查不出對方是何人。後來懷疑是某人所為,為遏止她再騷擾我們,所以發了幾封e-mail給她,有一篇是網路文章,意涵大概是只要她知恥,注意自己的行為,另三封分別是「祝福你和你住在田中的家人平平安安。」「你知道查人查址很容易嗎?」「你一定會後悔!」等。偏偏我得到資訊錯誤,發錯人了!我與對方不相識,但對方是我先生同事,如今對方提告,警察今天傳喚我做筆錄,請問我該如何做因應?今天我都據實回答了。謝謝您!
都已經據實陳述 如果檢察官認定確實有犯罪 可能會跟你協議是否緩起訴(前提是你認罪) 不過應該會附上條件 除非你認為自己沒有構成犯罪 應垓如何答辯還是看將來檢察官起訴提?什麼證據才能判斷
min 101-08-18 06:13

某甲曾一再無理干涉我合法向林XX進貨.有一天我就傳一封簡訊給某甲說:若你再干涉我向林XX

買東西我就帶人到林XX家亂那大家生意就都不要做了.

請問這樣會構成恐嚇罪嗎?

candy 101-08-17 02:45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可提告嗎? 2012-08-16 21:05:57 補充 當天我也有自錄音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則對方的行為可能已觸犯刑法強制罪之規定. 二.若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屬強制罪之共犯. 三.調解員可能只是調解之方式,尚沒有違法之處.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andy 101-08-17 02:19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可提告嗎?

 補充當天我也有自錄音
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我開出的賠償金額

1褲子破損1490(有跟店家要金額確認)

2修車6500

3工時1200

4醫療1700左右目前還在看醫生

5精神賠償20000萬

請問到法院這樣要求是在合法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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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 101-08-16 08:53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
第一項: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
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項:引誘、媒介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
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用相機拍攝未滿18歲之人性交猥褻行為有第一項的適用。
請問以網路或通訊設備(例如講手機簡訊聊天程式等)
要求未滿18歲之人拍攝自己猥褻行為供本身觀看
是否有第三項的適用?

jojo 101-08-14 22:29

我爸爸跟我媽媽在我小時候就離婚
我爸爸再我高二時過世
那時我們家的人有去找我妹跟我媽回來處理後事
式後我的監護人變成我媽
他那時答應我說學費他要負責
但今年我要讀大學時他卻不幫我繳學費
而且才這兩年也沒理過我
我打電話給他她不接 我傳簡訊給他也不回
最後我們家的人逼不能以去調解委員會
而他卻打電話來說他不願出面
我是不是可以告他惡意棄養

他是公務人員 
他還有位小女兒
可是他從來不曾過問我
還說我只有市才會找他
他不想幫我付學費
我今年19號就滿18歲
我是不是還可以告他棄養呢??

 

我媽媽過事實我妹妹有分得我爸爸40平土地之中的20平

我是可可以要求他歸還給我跟我學費他負責

而他打電話給我阿伯說他要放棄我的監護權 那我可以告他嗎

NEO 101-08-14 14:16

各位律師朋友你們好, 我本身在經營網拍, 由於考量方便各位消費者 所以有提供"超商取貨"系統
也就是7-11或全家,由我們賣家先出貨付運費,再由買家去繳錢取貨 !!可是缺德的買家越來越多,常常下標購買了,貨也已經幫他寄出,出現下面情形:
(1) 傳通簡訊或留言說他不買了(2) 不然就是下標後人就消失,時間到了也不領取, 在超商的貨也不去拿,電話也打不接,甚至有更惡劣的買家,直接嗆你說"他就是不拿,不買,你能怎麼樣?"(3)還有惡意不領取,留假電話假名字. 請問我是否可以,用"民法違反買賣交易契約"來提醒他, 至少必須支付物流費?(用簡訊或留言的形式) ;如果仍不理會,我是否可提起訴訟?那要怎麼做,如果不在乎成本了話! 麻煩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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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 101-08-16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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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 101-08-16 14:36

謝謝您!

jo 102-02-11 10:48
回覆 NEO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朋友你們好, 我本身在經營網拍, 由於考量方便各位消費者 所以有提供"超商取貨"系統< ... (恕刪)

不好意思我遇到同樣的問題那請問你有做任何處理嗎

asklaw 102-08-04 20:08

 我也有同樣的問題,為何要隱藏呢?提供做為參考不好嗎?

陳後衛 101-08-14 10:59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故事是這樣的 我的太太 他今年 6/11 開始於xx公司就職,7/6 下午因身體不適請假

        並告知老闆辭職不會再去上班了,雇主於7/5時有匯入上個月的薪水 也就是說6/11-7/30 

        但7/1-7/6 的薪水 至今遲遲未匯入,因此我太太決定投訴勞委會 申請協調 ,從八月初開

       始    我太太以簡訊及MSN告知並詢問顧主是否應該將這七天的工資匯入

         45000/30*6.5=9750 資方不但不願意支付並以我太太下班後有兼差做為藉口不願意支

       付 ,這周末將至勞委會與對方協調 請問 我們得以向資方索取這部份的薪資 不論其資方反駁

       之相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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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勞動契約有規定禁止兼差,但是如係下班之後的行為,基本上屬對勞工不利之條文(限制工作權),亦會認為無效。但如係上班兼差,這時員工如有違反,會有負擔損害賠償得問題;但雇主亦不得預扣員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仍應先給付工資。依您所述,7月6日下午離職,應得請求5.5日之薪資。又員工任職未滿3個月,原則上不需提前預告離職,基本上不因當天離職而負損害賠償責任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15、16、2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明 101-08-08 15:57

您好:請教:

之前我曾經在手機簡訊給舍妹:我警告你若是你在干涉我和大姐向林XX買東西.我就帶人到林XX家亂.

 請問這樣會構成恐嚇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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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 101-08-08 16:54

可是如果我告訴他:(妳如果再偷我東西我就殺死你).這樣算恐嚇嗎?

七七 101-08-02 08:48

當時高三(未滿18歲),跟我差22歲的前男友在一起

因為家人說我上大學之後不會在幫我支付任何一毛錢

這位前男友就說要自願幫我負擔

當時他也把他的錢存到我的戶頭,說這樣比較方便讓我提領

這都是你情我願,沒有任何的借據本票

但是到了大三,發現跟他越來越有代溝,所以就跟他提分手

結果分手的隔天,他就把帳戶所有的錢領光

我也將他所有的東西都寄還給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去年跟他分手的事)

今年六月我畢業了,他七月中就傳簡訊

第一封『不要不處理,好嗎?』     第二封『不處理只好找你家人!』

結果就在這幾天,我家人說前男友打電話去家裡討"債"

說如果我不還錢就要去告我,去家裡鬧,去我工作的地方鬧

說要拿我之前的郵局存簿去告我!

 

請問:

(1)我需要歸還他贈與過我的金錢嗎?

(2)他這樣有構成恐嚇騷擾嗎?

(3)他如果去告我,告的成嗎?

(4)我需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拜託律師了!!! ><

 

  

林智群 (klaw) 101-08-02 12:51

既然已經贈與給你,對方是無權要求歸還的,

對於對方騷擾你家人,請進行蒐證,

對方寫給你的簡訊或郵件請保留,

萬一將來要上法院時可以用

1.只能說感情問題而導致金錢糾紛 雖然通常不會有刑事責任 不過對方要去提起刑事告訴 也是他的權利 只是會不會成罪的問題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是否應該返還 被認定是贈與當然是不須返還 不過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

不是在講事實 所以實際結果還是看到時候對方如何提出證據及主張

3.如果有其他妨礙你生活 或是恐嚇情事 你可以蒐證後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阿杜 101-07-27 12:08

遇到一個房客 積欠5個月房租 之前有用簡訊通知 完全沒有回應 不知道是否可以斷水斷電 還是要走存證信函 但好像那個要走很久 可以幫忙一下嗎 謝謝

 1.因為有租賃關係存在

    所以還是合法終止租賃關係後再做這些動作

 2.已經有簡訊多次通次

    只是還是建議以存證信函方式

    正式表達終止租約的意思

小芳 101-07-25 09:43
律師,你好! 我現在為一件事苦惱著,我男友有一部原本要報廢的老車(因稅的問題大牌已註銷掉了)停放在我家旁空地,有一位X先生來說想買這車讓他當零件拆解自己使用,心想因該沒差吧!就用報廢的價錢跟他報價,1萬8千他就要了,過兩天他說要來吊走車子。   就在這個月16號,他電話打來說:在來的路上跟人發生車禍會擔擱一下,而拖吊車已經叫來,可是又不能退,因為他們有拖沒拖照收費,車子的錢要先拿1萬給我。我心想他不會這麼倒楣吧!   這時X先生開車來了,吊車還沒來,我就跟他講解了一下車子,那他也說等吊車來再一起把錢給我,我也沒多說了。而當吊車已經把車子吊上車固定好了,他才去車上拿錢,當他給我的時候,我當場傻眼,怎麼只有5千,我問他不是說先拿1萬給我嗎?他回我說:因為剛剛車禍先陪了3萬多給人家,等我回去談合解,剩下的我會在這兩天打給你,送過來的。他走之後我有打去,跟他要家用電話及住址,他回答是:我家沒電話,那住址我報給你會相信嗎‧ 你不要擔心我會在這兩天把尾款送過去。   但我已等到第2天下午,打給他問尾款的事,他說:要再2天再給我。   又過了2天我又打去問,他又回我:再2天。 我一直想直接去找他談要如何處理,談分期也行,可是又沒他的資料只有手機號碼。 我還趁假日休息打給他,一直沒接電話,也沒回電話的,也用簡訊告知他該處理,至今有9天了幾乎沒有他主動打來過。感覺他有意要拖延。錢拿不回來也就算了,車子我能要回來嗎? 像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麼辦,我們沒有簽任何合約,只有對方的電話號碼有辦法處理嗎?
可能涉及詐欺罪 如果對方還是相應不理 可以考慮直接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至警察局報案就可以
小蘭 101-07-23 18:24

我先生之前的女友自從他們分手後,怒罵的簡訊就不曾聽過,每一封都相當ㄉ難聽,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可以告他嗎??因為之前有好好跟她說過了!!可是他還是一樣,我們真ㄉ忍無可忍了!!!

1.因為不具備"公然"的要件,所以不構成刑事侮辱罪。

2.民事部分,你可以考慮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但是你要須要證明有造成你精神上的損害(精神醫療診斷書)

 這種情形可以考慮刑事上提出強制罪告訴

 民事部分則主張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艾爾 101-07-23 18:13

請問有人傳簡訊罵我,我要怎麼處理並請求賠償

我只有留下一、二封這樣有辦法將之前生氣時刪掉時的簡訊找回來嗎?

聽說3個月內的簡訊可以找回來?

我留下的只有他罵我自目和

之前傳的說,每天都要聽到我的聽音才能入睡,最後還打上可愛的x,讓我超級不舒服!

如果可以找回其他封,那他之前傳想和女生ooxx的簡訊,應該也已到性騷擾的程度了吧?


自從認識那個人之後,我不時會看手機有沒有打來,因為他常常就是傳快回、回我現在,在忙沒回他他又一直無理取鬧,造成我精神很緊張,睡眠也多少影響到這樣應該是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吧!

如果是求精神賠償他應該要賠我多少?

我要準備什麼資料?

民法的話也是要去警局報案嗎?

這樣下來大約會花費多少時間走完所有程序?

如果他沒錢賠我,可以要求他的家人賠我嗎?

這條是一個簡訊算一個案件嗎?若是我可以告他二次?求二次賠償嗎?

請各位救救我吧!

(1)依您的敘述,對方如果僅傳私下簡訊罵人,也未以言詞恐嚇,基本上不構成刑法犯罪。因為妨害名譽罪原則上要以公然辱罵或是散布至公眾才會成立。

(2) 對方傳送想和女生ooxx的簡訊給您,係以播送與性相關的文字而違反您的意願,造成心生冒犯的結果,屬於性騷擾行為,當地政府主管機關得依性騷擾防治法,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3) 您可以依簡訊內容向當地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檢舉,再主張對方性騷擾已侵害您的身體健康權及性自主權,要求對方負精神慰撫金之損害賠償責任

(4) 如果對方已經成年滿20歲,原則上不得向對方家人請求賠償。如果尚未滿20歲,基本上可向對方的法定代理人請求連帶賠償

(5) 如果對方發簡訊的行為是密集且連續的,僅會論以一次行為。但如果時間上有所間隔,雖然原因事實都是同樣的,但有可能會被視為不同的次數;但基本上還是同時提出主張較為妥當。

(參照刑法第305、309、310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20條;民法第18、184、187、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艾爾 101-07-24 11:07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依您的敘述,對方如果僅傳私下簡訊罵人,也未以言詞恐嚇,基本上不構成刑法犯罪。因為妨害名譽 ... (恕刪)

謝謝律師大人的解惑,想再問您那封OOXX的簡訊已被我刪了,不知道是否追得回來?網路上有人說可以,也有人說不行,亦有人說只能警方查詢.說真的我也被搞混了.再來,他滿20但沒錢賠償我,那我有辦法拿到賠償嗎?那賠償金額範圍一般是請求賠償多少?

云溱兒 101-07-21 20:00

手機【WHATSAPP狀態】上罵人,有罪嗎?  有個律師回答我;簡訊和WHATSAPP都屬於特定對象才可看到所以應該不構成公然侮辱罪,那我試問,【FACEBOOK上的狀態】我也是【鎖定起來只有朋友】可以看到,那為什麼在FACEBOOK上罵人就會被構成公然侮辱??? WHATSAPP也是需要網路、狀態也屬於好友都可看的到、也有第三者,到底算不算公然侮辱呢 !?!?!?

 facebook的好友如果在你的留言上按讚或留言,他的朋友可能也會看到妳的留言,因此目前實務上認定facebook上的留言是不特定多數人可以看得到的。

網路上留言,一定會留下紀錄,建議儘量少在網路上對他人進行評價。

云溱兒 101-09-20 23:3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facebook的好友如果在你的留言上按讚或留言,他的朋友可能也會看到妳的留言,因 ... (恕刪)

 

 

那APP呢 !?  APP現在也是屬於網路的東西 是否也構成呢 !? 我若有把對方指名道姓罵人的話語給拍照存證  請問這樣有辦法讓對方定罪嗎 !?

YOKO 101-07-19 18:03

您好,之前跟朋友合夥工作室,2個月後,成立了有限公司,現在我要退出,對方拿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的契約給我,說我們是合夥關係,請我拿錢出來,我才能離開.然後還要簽一張轉讓股權契約給我簽.如果不簽,之後增加的債務,我還要負責. 還發一封簡訊給我,不簽就不能進公司.請問我該如何做?

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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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您成立有限公司時的出資是原合夥關係出資的轉換,則應以有限公司為準,而非合夥關係。

      2.因有限公司退股須得全體股東同意,所以對方若不同意您無法退股。但有限公司之責任為有限責任,上限為您的出資,超過部分您就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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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 101-07-20 23:27

謝謝律師們的回函,今天去協調會,對方沒到,還跟公所秘書說,希望我去告他.

做了好幾個月,沒薪水沒健勞保.還扣押我繳交的會錢.我要直接提告嗎?

mlshih 101-07-13 18:00

律師您好!如題,妻已離家近三個月,且之前還曾離家近一個禮拜,期間我都會簡訊跟EMAIL詢問她是否願意回來,但都沒有正面的答覆,因此想請教律師若走上"離婚"這階段,則她是否滿足"惡意遺棄家庭"?又,我已無意復合,且三歲女兒在母親離家期間亦無思戀母親的傾向,因她都是我跟奶奶及其他家庭成員在帶(家族企業),所以想從離婚的角度來進行後續,惠請賜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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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僅有短短三個月 實務應該不可能構成惡意遺棄 不過你是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履行同居 也許對方到時候會同意調解離婚和解離婚 2. 不過要注意 如果到時候離婚部分敗訴 將來可能無法提出同一訴訟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14 14:22

明利:

你的妻子離家近三個月能否訴請履行同居義務,首先要看她有無不與你同居之正當事由,如無不同居之正當事由才能訴請履行同居義務!另外,訴請履行同居義務獲法院勝訴判決確定之後,如你妻子仍不回家,可進一步正式提起離婚訴訟,通常這種情況下法院都會判准離婚

律師 敬啟

mlshih 101-07-14 22:44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們的幫忙!!另有關"履行同居義務"此項,要是她離開某一段時間後又突然回家,然後周而復始達到離家不滿一定期間的要件,則如此我該如何?現在最大問題就在於就算告她不履行同居義務,但她若偶爾回家一次的話這樣我不就永遠提不了訴訟?又因此孩子也會承受極大的痛苦,我實在很想有一個快刀斬亂麻的方法來結束這段婚姻,並且是在可以保有監護權的前提下,我到底該怎麼辦........><

林祺祥 (林律師) 101-07-15 00:58

明利:

所謂”履行同居義務”並非偶而返家就算數,而是須出於”夫妻共同生活”之意思而居住在一起才算是.所以,除非有不履行同居之正當事由(例如因不得已須在外地工作),如你所述,僅偶而返家並不能算已盡”履行同居義務”!另外,如你太太偶而返家的目的是在規避”惡意遺棄他方”或”不履行同居義務” 之要件,可按實際情形另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以夫妻間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由審理的法官來斟酌你們的婚姻是否已達不能維持婚姻之程度,如果是的話,相信法官還是會判准你們離婚的,不會因此就沒有辦法救濟的!

律師 敬啟

mlshih 101-07-20 18:03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另行請教是否可略過"履行同居義務"這項直接進入離婚訴訟程序呢?

阿鐵 101-07-12 13:49

如果對方不環錢哪我可以用簡訊來告他人嗎???

 你要向法院提出訴訟,光用簡訊不會有太大的效果,而且如果措辭不當可能還會構成犯罪。

egg6911 101-07-12 12:27

律師 您好:我已與我先生分居(未離婚),當初買車因為保險比較便宜,所以用我媽媽的名字買,所以車主是我媽媽,而我前面繳了約有26期的貸款費用(約10萬),後來因為我們吵架分居,車子一直都是他在開,前陣子下大雨淹水成了泡水車,他就傳簡訊問我要怎麼辦,我說就繳清貸款過戶你的名字,他也去繳清了,但是因為我跟他媽媽又有另一個官司,他媽媽在法庭上說要和解,但要將車子過戶和解,被轉介調解會,但是他又另寄了存証信函來說要我出面解決,不然要走法律途徑,我傳簡訊給他說:是你媽媽要在調解會裡談的,現在又傳這個來,我不知道要依那個; 他就回說:一碼歸一碼。 = =" 請問我要如何回應這封存証信函?及我只知道我可以主張要他還那個10萬元,但我是不是要寫在那裡回應他???以上,很急,麻煩律師了~。

 調解應該是沒有限定形式跟範圍

 所以不是在本件爭執裡面  或是跟第三人有關係

 都可以加入一起調解

 所以你還是可以跟他一?表明

 如果要一起解決你的意願是什麼

egg6911 101-07-12 13:2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調解應該是沒有限定形式跟範圍

所以不是在本件爭執裡面& ... (恕刪)

不好意思,是我表達的不太好,現是我先生寄了一封存証信函來,說要我出面解決,

是不是 我要回寄另一封存証信函給他,並說明要他還10萬元我媽媽才要過戶?這樣可以嗎?會不會有什麼字句要注意的?(此為其一)

另外,與他媽媽的官司中又未得到調解,他媽媽的說要過戶那個車子後就可以和解了,請問我是要在回寄的存証信函中說明在他媽媽的調解中再談嗎?(此為其二)

請問...車主是我媽,我也有付前面的貸款(約10萬元),他在開,他可以用什麼法條告我們嗎?

他已經賣給車廠了(車廠也給他錢了),才很急著要我們過戶給他…他可以這樣賣嗎?....

egg6911 101-07-12 13:36
回覆 egg6911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問我要如何回應這封存証信函? 回寄一封給他? 不理這封存証信函...會不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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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g6911 101-07-12 15:43

謝謝陳律師回應我。

這個信上有說要我在五日內出面處理過戶事宜,如不出面,則走法律途徑,我怕用電話,他還是會說我沒出面…

另外,就是沒共識....

kai 101-07-11 00:0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 和另一名男生之前有些糾紛 然後某天晚上 那個男生主動傳簡訊給我朋友 問我朋友 有空嗎 可以出來把他打一打嗎? 結果那個男生就過來找我們 然後我們就動手打他了 後來對方家長說要和解 但是開的價錢根本是天價 於是他們就說要提告 請問這樣如果真的提告 我們大概會被判什麼刑罰呢? 我們都沒拿武器 都是空手 對方嘴巴縫了9針 耳朵目前好像稍微聽不清楚 醫生說要在後續觀察 請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所犯者為傷害罪,刑事上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事上,是以填補損害為原則,所以也不是對方可以隨便開價. 三.本件若和解成立,則需請對方一併放棄民刑事的追究,以保障您們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ai 101-07-11 00:05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 和另一名男生之前有些糾紛 然後某天晚上 那個男生主動傳簡訊給我朋友 問我朋友 有空嗎 可以出來把他打一打嗎? 結果那個男生就過來找我們 然後我們就動手打他了 後來對方家長說要和解 但是開的價錢根本是天價 於是他們就說要提告 請問這樣如果真的提告 我們大概會被判什麼刑罰呢? 我們都沒拿武器 都是空手 對方嘴巴縫了9針 耳朵目前好像稍微聽不清楚 醫生說要在後續觀察 請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7-11 00:12
您好: 對方可能會提起普通傷害罪之告訴。 若傷勢嚴重,達毀敗、嚴重減損身體機能的情況,則會是重傷害罪。 建議盡量與對方和解,達成共識後簽立和解書,並載明放棄一切民刑事上之權利。
kai 101-07-11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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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宇軒 (蕭律師) 101-07-11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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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101-07-1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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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尼 101-07-10 10:48

各位專業律師您好!

小弟我第一次碰到這問題,也不知道怎麼處理,還麻煩大大們多費心讀文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前份工作網拍美編,工作時間是退伍後馬上去做的,時間是100年11月20日~101年2月15日,11月的薪資(10天有拿到)12月只給部分,老闆騙我說等1/20過年在連同年終給我(入伍前就在他公司服務快一年,無異狀),所以我相信他了,後來當然是一直推託延後,因為小弟不想靠父母,所以又不忍心丟了工作,所以一直相信他,最後2月10日領薪水時忍無可忍,到他住處要薪資時候,他保證3月10號一定把欠的全部付清,並且叫我做到2月15日就不要做了(說是給他時間讓會計處理..之類的藉口), 以上所有簡訊對話內容我都有簡訊內容未刪除還有當時電話錄音,結果3/10日要找他時候他已經搬走,公司也惡性倒閉(後來知道他其實100年底就打算不做,還是騙我做到101年2月)並店面出租,電話可能換了都不接,後來有去勞工局申請協調什麼的,他協調會也不來,後來勞工局也有發文給我會議紀錄的副本,我也去申請歇業證明,勞工局也去現場勘查紀錄,也有發給我認定歇業相關文件的副本,現在我是到勞保局申請墊償金,我把有的資料都給他們包括能證明我曾任職的證據,勞保局說我只差法院判決的文件就可以申請,要我投訴狀告他,讓法院判決

以下是我的問題

那如果我請律師代寫這類型的訴狀費用大概多少(小弟有聽過可以自己寫,但是自己又怕寫不好,漏寫或忽略重要的訊息)?

這類型是告一次就有結果還是說要跟他一直耗下去,如果一直耗下去最後勝訴,我所有花費能算他頭上??

我要到哪告並送出訴狀?

我這樣算非自願離職能拿資遣費嗎(勞工局有非自願離職文件,但那還要老闆簽名怎麼可能,人都不見了,找的到也不可能會簽) ?

他這樣搞害我1.2月都沒拿到薪水,3.4月找不到工作(履歷投幾十家).至少4個月吃自己老本過日子(因為我不喜歡跟家裡要錢) 這樣我的損失能算他頭上?能要求什麼賠償?

第一次碰到這問題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還有什麼事情該注意,準備或是能在維護自己權益的事,希望各專業人士能夠給小弟指點一二!!

爾尼 101-07-10 17:57

痾...是我敘述不清楚還是比較複雜呢?!? 有專業律師能解惑嗎?!?

綠茶 101-07-03 19:02

我在網路有買東西 買i phone4 保護殼 寄來了 結果有問題

我6/25退回去 他說我寄回去他馬上退回 電話都連絡不到他 只有即時通才聯絡到 

後面有跟他說我要報警 結果他6/29才寄 今天還沒收到錢

然後我打給他說我還沒收到喔
他就說他寄出了 我就說不我管那麼多我管你有沒有寄出


反正我現在就是沒收到錢

他就說我寄了 你要報警隨便你啦

之類的

接著他簡訊寄來
幼稚到極點
坐而思不言 ! 固然能起而行不躇 

可以告他毀謗

急!!


至於錢不管之後有沒有收到 

我只想問可不可以告他毀謗

我已19歲 

他說我這樣就報警 就叫做幼稚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04 00:39

一、誹謗罪主觀上需有散布於眾之意圖,而以電話簡訊方式傳述之言論,除電話持有人外,他人無從知悉,所以對方不會構成誹謗罪。二、以上,謹供參考!

對方寄簡訊表示「幼稚到極點,坐而思不言 ! 固然能起而行不躇 」的行為,基本上並不成立犯罪。因為對方是寄簡訊給你,並非在公然場合發表侮辱言論,尚布成立公然侮辱罪。至於誹謗罪的部分,必須要有散布誹謗言論於眾的意圖才會成立,如果對方僅寄送簡訊給您,應該是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原則上不構成誹謗罪。另外建議您可以請他寄匯款或轉帳憑證,就可以明確知道他有沒有確實匯款還是在說謊,如果真的說謊,到時再依法處理就可。

(參照刑法第309、3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manda 101-07-02 23:36

熱心的律師您好:

    想請教幾個問題:

1.姐夫2年多以來持續傳簡訊給岳父和小姨子,內容大多數是要求離職離婚辱罵甚至出手的言詞,目前只有簡訊仍有保留,電話的謾罵並無錄音記錄,可要求或法律限制不再有如此不當的行為嗎 ??

2.姐姐因擔心無法探視孩子,即使受到家暴也不願報警或驗傷,倘若簡訊中姐夫有自己提及

出手打人和辱罵等,可由家人提出申請嗎?

3.請問我爸爸與我可否對姊夫提出精神上的賠償 ?

謝謝您撥冗回覆 !! 

                                                                               AMANDA

王耀星 (Eric) 101-07-03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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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 101-07-02 22:23

案由:

於101年1月18日妻子無故帶小孩離家,打電話都沒有接,也不知道去向,只有偶爾傳簡訊來要錢,但女方都不願把小孩帶回來,後來有到女方家找到她人,但其勸說也不願回來,導致兩方家庭鬧開不合;後來妻子有傳簡訊說她不住她家了,我有問她住哪?!她都不願回答我,怎麼辦?現階段女方請求地方法院開協調給付扶養費。

想請問律師

一、我和妻子尚未離婚,她私自將小孩帶走,我還需要付她錢嗎?

二、如果打離婚官司我的勝算大嗎?監護權判給我的機會大嗎?(目前我有穩定的工作,但不知道妻子有沒有,可是她有小額信貸未還,金額大約20萬。)

在此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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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對於直系血親卑親屬與配偶負有扶養義務,但是受扶養權利的前提是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原則上成年人是有謀生能力的,所以基本上您只須負擔子女撫養費。至於對方私自將小孩帶走的行為,對於子女撫養費並不產生影響,所以對方主張要負擔,法律上是合理的。

二、您可以先向法院訴請主張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並要求將帶走子女回家,使您能夠行使親權,而在訴訟期間,可以請法院定暫時處分,至少讓你可以定期看到小孩。如果對方判決後仍不回家,基本上已構成惡意遺棄及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這時候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至於監護權的部分,法院原則上會依據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子女之意願等相關因素作判斷。這時您可以主張自己的經濟情況較佳,且較有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與態度,以供法院作判決。

(參照民法第1001、1052、1055之1、1114、1116之1、111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處理)

您好,

       1.對於小孩子在20歲成年前都負有扶養義務,必須給付一半的扶養費用。至於對配偶的順位則是比照小孩子,但必須是您太太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才需要對之負擔扶養義務。

        2.您可以配偶無故將小孩子帶離且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監護權一般視有穩定工作及資力的一方會較有優勢,但小孩子如果已經到一定年齡的話,法院還是會詢問小孩子的意願。

阿國 101-07-01 22:55

我跟一個學妹都喝醉了,還來我想說載她回宿舍休息。

只是回宿舍之後,我跟學妹發生了關係!

過程中學妹一點反抗的意思都沒有。

早上我載她回她同學家,過1.2天我傳簡訊問她說知不知道我們發生什麼事

她說不知道,我就跟她說我們發生了關係!。

後來她傳簡訊說要我跟她當面正是道歉,不然她考慮報警。

我也回她說,當面正式道歉是一定的。只是當是我跟她不在同一個縣市,要等我回去才能說。

我回去之後,把考試考完。就打電話聯絡她,也傳簡訊給她但是她都沒有回我。

剛剛她傳了一封簡訊給我說。她沒有勇氣去面對,她朋友有陪她去醫院檢查也幫她叫了警察!

說明天要去做筆錄

請問這樣我也機會跟她和解嗎??

 1.年滿16歲發生關係

    誰是被害人可能都還有問題

 2.如果是你所講的

   可能涉及的是趁機性交罪

   至於是否成罪還是要看可以提出什麼資料證明

   你可以朝向合意性交主張

   在還沒有相關事證判斷下  要認定犯罪的機率應該不大 

   

您好,

       1.學妹是否已滿16歲?若未滿16歲就算民事和解刑事上您還是有責任

       2.因學妹喝醉酒完全不知道發生何事,您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5條第一項乘機性交罪。但若學妹願意和解並向檢察官表示是誤會一場,您仍有可能免除刑事責任

阿國 101-07-02 18:51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學妹是大三 年齡應該是20或21。印象中,在性交的過程中,我問她問題她都有回答,而且她會怕說聲音太大會吵到他人。       ... (恕刪)

Jia 101-06-29 11:35

律師您好:

家裡有台機車登記於母親(新竹)名下,使用者為外地(桃園)工作的姐姐,半年前姐姐將機車口頭出借給朋友使用,但近期姐姐欲要回機車,卻已聯絡不到朋友,擔心害怕機車用來做不法用途。因此想將機車報廢。

 

跑了以下幾個單位獲得的回應仍不知該如何處理:

 

監理站:需報案三聯單+車主才能將機車報廢。

派出所(新竹):應前往桃園報案,並提醒先傳簡訊給對方要求機車歸還。

派出所(桃園):不受理,要我方自行把人找出來再報案。

 

請教律師,這情形是否可報失竊或侵佔,或是有任何可行的處理方式,將機車作廢並免除失竊或侵佔期間的法律責任,謝謝。

 自己借給他人使用

 對方惡意不歸還且連絡不到

 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

 比較屬於侵占的問題

 可以先提出刑事侵占罪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