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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g 102-08-19 22:47






 


 


 


 


 


 


 


 


 


 


 


 


 


 


 


 


 


 


 


 


 


 


 


 


 

 


 
 

爭議要點(事實及經過):賠償爭議


 
 

1、到職日期:xx年 5 月 30日(如已終止勞動契約,最後工作日為  102 年 6月17日)。


 
 

2、勞資雙方約定工資為
  22000 元/月(如為時薪,1小時      元;如為按件計酬,每件     元)。


 
 

3、在公司擔任   會計 人員。


 
 

4、勞資爭議發生經過略述如下:


 
 

您好:

  我於xx年5月30進入xxx公司上班,職位為會計,在工作中,發現以下問題


 



  1. 台北市教育局核准這家公司的核准科目和實際科目不同。(於台北市教育局補習班列表查詢)
  2.地址登記為公司,但實為補習班
  3.查無登記任何可招收全天候課程的資訊,卻於官網公開招生。


 
 

6月15日(1)晚間七點(已超過下班時間),被告知因出現蟑螂,須用漂白水清掃教室。沒有任何指導且未告知注意事項,一切讓我自行工作。進行到一半被告知不能用灑水方式拖地,於是改變拖地方式。後因已超過時間太久,向主管表示需趕社區巴士無法待太晚,主管於晚間七點四十分讓我下班,並由其他人接手工作。 


 

(2)該單位平日並並無實木地板的保養工作


 
 

6月16日: 晚間六點三十二分,被告知因未按照正確方式拖地,致地板受損害,小孩子、老師的褲襪掉色,教室充滿漂白水味損害教室形象,扣我五點(扣點為扣薪水)。此時並未有向我求償之舉動。


 
 

6月18日: 向教室主管請假核准。並告知離職意願,收到教室主管回復沒問題之簡訊


 
 

6月19日: 簡訊告知教室主管要請辭,收到簡訊回覆其會轉達其他主管。


 

 


 
 

7月5日: 簡訊詢問薪水問題,收到主管回覆表示因我未去辦離職手續薪水無法於發薪日(七月七日)正常發予我。


 
 

7月13日:


 

(1)辦離職手續並給薪水(現金),但薪水條項目不清,並扣了部分工資。

  (2)被告知需賠償一萬八,賠償詳細內容:


 

 


 

(一)

  1.未告知單位主管離職

  2.職務未辦理交接影響公司運作

  3.人事緊急調派彌補我的缺口


 

合計求償五千元整

  (二)

  地板問題

  1.影響教室設備使用、環境危害、公司商譽、客戶穿著衣物毀損,及當日多位同仁投入緊急修繕

  合計一萬三千元整。

  並說明擁有對我追訴實木地板損害權力。


 
 

7月15日: 簡訊詢問薪水是否包含加班費,未獲得回應。


 
  請問 我該怎麼辦?我才工作兩個禮拜而已>< 請各位前輩協助了><

 


 

 


 
 

 


 

 

 

 

 

 



 
 

 


 



 
 
 

Roy 102-08-19 15:25

您好,我的妻子是馬來西亞籍,兩年前一次爭吵後,他返回馬來西亞,至今沒有在返家中,我與他已經兩年沒有見過面,這段期間我母親曾在過年前致電要他回家,但是他以他的父親不同意為理由拒絕,到今年初我祖父過世,我也有以簡訊通知他,誰知道他回覆給我一封"你還好吧,節哀順變",並完全沒有返台奔喪的意思,在這兩年期間,我也曾提出離婚的請求,但是他卻要求15萬馬幣(150萬台幣),才願意簽字離婚。想請教,我能否使用"惡意遺棄",來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或是我只能選擇支付費用來結束這段婚姻關係。

1.確實可能涉及有惡意遺棄的情形 2.多數外籍配偶無故離台不歸 實務上確實也會以此款法定事由判准離婚 3.不過你至少還是要證明對方確實不願意返台同居 或是根本聯繫不上 還是有一定說明義務

本件應屬惡意遺棄之典型案例,建議您可以依民法105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項之規定,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准許離婚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20 00:44
回覆 Roy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的妻子是馬來西亞籍,兩年前一次爭吵後,他返回馬來西亞,至今沒有在返家中,我與他已經兩年 ... (恕刪)

這不屬於惡意遺棄。所謂遺棄,前提是你無自救能力。但你還是可以訴請離婚,以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為前提,嗣將來對方仍不願意回來時,方主張離婚,始為正途。

請幫忙到高雄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yuz 102-08-17 19:43

我所服務的公司在七月更換新經理
分店的店長因此不滿,因為兩年來都是她掌管分店,現在指派個經理進來等於是在他頭上壓個管理者.

所以月中帶兩名員工一起提離職,.店裡剩一個員工.

 因為他們整間店的員工感情很好,老闆在國外天高皇帝遠,他們把公司的店當自己的店,要休假就休假要提前下班就下班.

所以老闆以為最後一位員工也會提離職,並給他三天時間考慮自己的存留,如果她也要離職就要將那間分店收起來.

三天後他的答案是要繼續工作
老闆也不能就這樣資遣他所以覺得他若要留下那不增加人手不行
於是花了上萬元登廣告求人
那位員工也在昨天下班前排好了客人九月份的預約表及班表

但卻在今早
那位員工只以簡訊傳來說要離職
未說明原因
我們跟他說明他已排定班表,紀錄都有,客人也已排好預約
她都聽不進去就只是說他後來還是決定不做要跟大家一起離職
我們跟她說不然也做到九月底
她堅持不要並直說勞基法規定10天前即可提離職

但仔細看她所排的班表
後面10天幾乎都排假及特休
而且他早已調查好所有法律條款說了一大篇只要口頭請辭甚麼的我們不能拉扯她的時間,今天說了就是從今天開始算預告日數.
才發現他是有備而來要整公司的

因為她的謊言(也有可能是整間店要離職員工一起惡作劇)公司損失求人費用以及店面的租金(因為原本打算關店的)
還有9月份已預約的客人我們也須想辦法回絕或再找人來填充
這樣對我們的營運跟商譽造成大影響,
請問像這樣子的不良員工沒有甚麼方法可以治他們嗎?

林智群 (klaw) 102-08-18 19:18

對方是依法離職,於法有據,你想報復對方這樣的心態不太正確

yuz 102-08-18 20:5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對方是依法離職,於法有據,你想報復對方這樣的心態不太正確

您好,謝謝您熱心回覆。

但請問您有認真看內容嗎?

請問你那裡看到我說要報復他?

公司不是我開的,我也只是替公司找解決方法。

請你了解勞資問題不一定都是資方有錯。

我們沒有想要因此扣他們薪水或告他們。只是想知道因為他自己約了客人又反悔臨時提離職,我們甚至有開會紀錄他要續職的議題,跟他自己提出的排班表,大家都是成人只是希望他能履行自己所做的約定至少做完自己所承諾的九月,因為真的會造成公司莫大損失。

所以你這種回答不僅有失公正也令人懷疑你身為律師職業道德(而或你真為律師?)

0108 102-08-16 00:24

前陣子在拍賣網站購買4000點遊戲點數2200元

而這4000點原本是購買1000點700元後 賣家來電說明還有3000點賣不出去 算我1500元 因此再加購的

使用超商代碼付款 結果付款完賣家只先支付2000點

後來不管怎麼用手機簡訊 甚至是打電話 都一再以"現在很忙""有點數就會給"拖延

但奇怪的是 之前付款的時候賣家卻急到每隔十幾分鐘就傳簡訊催款

至今過了半個月了 請他退款1100元他甚至不予理會

想詢問一下該如何拿回被吞掉的1100元呢?

感謝!

1.看起來應該還是單純民事履約糾紛  2.可以聲請調解  或是直接起訴請求返還  

阿新 102-08-15 02:52

本人由XX人力派遣至XX電子工作,月排修8天,7月終就休12天,和當初月排休8天不符,和專員反應,卻說依XX電子規定。

另外6月期間,派遣X小姐介紹本人駕駛天車工作,本人已當下反應此工作不適合,第一:薪資差異大。第二:無駕駛天車經驗與證照,但派遣小姐表示:如不接受派遣公司所安排工作,就算自動離職。並於7月15日號傳一封簡訊通知於下午2點前辦妥離職手續。到達XX公司,派遣小姐拿出離職表格給本人填寫,並事先註名離職原因:另謀高就,本人從未說要另找工作。於是在雙方僵持不下情形,辦妥離職手續。但要求更改離職原因:本人無法接受XX人力另派其他工作地點。本人於7月22日收到離職證明書,離職原因卻變成:該員現已確實離職,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修改內容。

 

問題1:離職當下能以違法調動五原則來終止契約

備註: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契約如下:一工作內容:派遣公司(甲方)聘用本人(乙方)擔任勞動派遣一職.乙方願接受甲方安排至要派單位工作.並由甲方按業務需要隨時調整要派單位.若因乙方私人理由無法配合甲方之要求調動職務.或更換派遣至其他要派客戶之工作地點時.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終止本契約.

違反調動五原則3和4條再先~這樣算是本人私人理由嗎?

 

問題2:當下X小姐以不辦理離職手續為由~會影響薪資發放~勞動契約內容也有註明~讓本人不得不辦妥離職手續~離職原因:本人也要求更改成無法接受XX人力另派其他工作地點~這樣成立非自願性離職嗎?

 

問題3:這樣訴訟拿到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機率有勝算嗎?

備註:派遣公司休了8天無薪假.~沒經過本人同意

小薇妮 102-08-14 22:18

詢問,我有朋友遇到這樣的問題,並已被告人身分即將出庭。

事情大概是這樣子的↓

A=我朋友(賣家)     B=連絡賣家的人(買家、詐騙人)  C=跟B交易但沒收到東西的人(匯款人)

ABC玩私服,A販賣虛擬道具給B,B又私下跟C交易,並請C把錢匯入A的實體帳戶中,A收到錢了,把虛擬道具交易給B。

B得到了虛擬道具卻沒付錢,(B同時跟A和C交易)
而C卻付了款卻沒收到東西。
A收到錢了也把東西交易給了別人,所以交易成功。

C付了錢卻沒收到東西,發現被詐騙了,去警局報案,案件成立。

A發現所有銀行實體帳戶被凍結,去銀行詢問,銀行說被設成警示帳戶要去警察局。

A去警察局,才知道自己被三方詐騙了,雖然沒被騙錢,但是所有帳戶被凍結無法領錢,兩個月之久,比錢被詐騙去還要慘吧...還是騙那少少的2000和3500
尤其是買家應該跟賣家索取電話吧?怎麼會直接匯錢然後還是用3500買一個價值6000多的東西咧?想也知道不可能!
那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懷疑 B和C是合夥騙人?C是假裝受害人?

而A原本要跟B要電話然後再用簡訊傳給他帳戶,B說不用直接在遊戲裡打出來就可以了。A不疑有它傳在遊戲裡,也收到錢了,就不疑有它的交易物品了。


警察局是說,要A去跟遊戲客服要A的遊戲歷程紀錄和A的遊戲畫面。
但是因為是私服,客服根本不會給A,警察也沒有去跟客服要遊戲歷程。
據說就算有遊戲歷程,私服也不算數。

到底案件會不會成立?對警察他們來說,結論就是C有匯款給A,所以A詐騙C的這種感覺

那這樣子,如果真的詐騙成立,那A不是很可憐嗎?沒詐騙人,卻有前科?還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2000和3500的是B(不同ID,不知是同個人還是兩個人)和C(不同匯款人)
3500的A知道B的電話  2000的沒有要電話。然後C都不知道B的電話(會不會太扯?買東西不怕被騙?懷疑是BC合夥詐騙呢?)

那這樣子是不是可以把其中一個B抓起來呢?因為有他的電話呀!至少可以抓一個詐騙犯?

DeDe 102-08-14 20:07

您好:發現先生外遇之後,先生就不再回家,也不再聯絡,雖然沒有直接通姦證據,但有他們之間親密照片、簡訊內容及錄音,請問這樣可以提─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的刑事訴訟附帶侵權民事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必須以刑事起訴為前提,所以若您以現在證據不足的狀態,要提告成功,仍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先生係因為外遇對象之要求與對方在外租屋同居,並與你切斷往來通信,那麼外遇對象確實會構成和誘罪。

但是,如果是先生自己決定要與外遇對相同居,並非因為外遇對象要求造成離家的事實,那外遇對象並沒有和誘的行為,不會構成和誘罪。

聽起來有點弔詭,是不是由外遇對象要求造成離家,你不妨提起告訴請檢察官對先生離家的事實進行偵查。

阿滾 102-08-14 15:27

你好 :我與前男友交往期間 ,因沒工作繳交保費 ,請他匯款借我錢 ,當時有傳送收到匯款的簡訊給他 ,想請問這樣是否一定要還錢呢?? 在中間我有借用他存褶記錄陸續還款的金額, 這樣是否購成借貸效力?? 可以不還錢嗎?? 我們沒有寫借據~~謝謝回答

3DKiller 102-08-14 15:53

一點個人意見,我覺得還是要還,不會因為有沒有借據影響。你給我更完整的資料,我可以更詳細的回答!



sely 102-08-12 13:35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為在家自行接案的Soho族,於今年五月份在網路上找到一外包工作,職務內容為替該食品企業品牌做網路行銷總企劃。

由於工作時間及地點為彈性在家,我並沒有親自到公司拜訪及簽約,而是採用電話溝通工作內容,並以電子郵件與對方確立合作備忘錄、工作內容、薪資等,敲定一個月2萬元薪資工作內容包含各式網路行銷管道建立、網站開發及網路銷售等。

工作兩週後,被對方告知公司營運有狀況,股東拆夥,故先暫停合作,並承諾隔月10號會付給一萬元薪資。但6月並未收到薪資,又改口人在大陸,要七月才能付薪水,並承諾沒問題,一定會付錢。到七月又改口七月底...直到七月底致電詢問,他請我給帳戶,將於8/5號轉帳。

8/6號收到薪水,竟然只有一半,現金5000元。對方傳簡訊來說公司已經結束營運,實在已經沒有錢支付。致電請他付清薪資,被說是咄咄逼人,說我欺人太甚....

幾個疑點:

1.先前替該公司簽署網路行銷合約,該商業登記在國稅局查得到資料,但經濟部查無。

2.該聯絡人在591頂讓他的店。

3.該聯絡人在8/6還在518徵才,要找新的電話客服。

幾個困難點:

1.我搞不清楚僱用我的商業單位到底是哪個。雖有統編,但經濟部查不到。

2.我搞不清楚積欠薪資的先生到底在公司是什麼角色。

3.我搞不清楚他人在哪,雖有公司地址,但很擔心只是個設立點。

5000元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對一個接案族來說,是很大的錢。

但為了5000元提告,無法評估成本,也不知道還差哪些必要資料或必勝關鍵。

不知道是否有人能給我建議。

謝謝

 對方登記的應該是行號,不是公司,行號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你在經濟部網站查不到對方的登記資料。由於對方是以合夥關係經營行號,因此合夥股東對於行號所產生的債務須負連帶的無限責任。且對方的行為可能有詐欺得利之嫌,你可以整理好雙方往來的資料,向對方行號所在的警局提起詐欺告訴,然後於程序中與對方和解並取回剩餘的報酬

阿昌 102-08-03 18:08

本人於三年前跟朋友借款200餘萬元,除第一筆100萬簽具本票借據外,其餘二筆各50萬,因朋友信任皆未簽具任何形式的文件。(100萬本票已歸還,借據未歸還)

三年多來本人每月均按約定支付三萬一千元給朋友,目前債務也僅剩90萬餘元

當初基於信任原則,還是用簡訊約定每月還款金額及到期日期,簡訊至今我仍保留,也依這簡訊內容還款

但是因最近與朋友友情生變,本人也多次與對方針對債務問題電話討論,本人強調依當初約定按月付款,可是對方要求全數歸還。所以談判也無結果。現在對方即出具存證信函要求本人立即於三日內清償所有剩餘債務

存證信函內也寫明要對本人名下銀行存款採取法律扣押程序,請問律師小姐先生我應該對這份存證信函如何處置或進行後續處理之法律行動

 你可以用存證信函回覆,說明你們之間對於債務之履行有約定分期及金額等履行的方法,你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違約,因此該債權剩餘之部分仍應依原先約定的方式履行,對方不得以自己之意思使剩下的債務提前到期。

叮叮 102-08-02 21:59

各位律師好:

我是一名剛從設計相關學系畢業的學生,因為畢業展的需求,系上已經施實兩屆的畢業展,因為班上團結力不足但又需要辦畢業展,所以在一次

1. 潦草班會我被隨意的選舉為「畢籌會」的總召,後來我們也並沒有向學校登記,但系上都知道、承認我們的存在;我們也沒有組織章程,開會也沒有紀錄,學校事發了一張「幹部證明」給我。

2. 因為要製作畢刊,班上有同學推薦了一家整合公司,經過幾個同學和廠商療過後,然後在2月1日我簽了一份合約

甲方:XX大學XX系102級畢業展籌備委員會

乙方:XXX有限公司

立約人 甲方:XX大學XX系102級畢業展籌備委員會

地址:學校的地址

法定代理人:我的名字 (後來發現我們根本不會有法定代理人)

電話:學校的

乙方: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他的大小章 地址… 電話… 他們有合法登記

3. 後來這家公司對我們只部份履約,尚有12萬的貨還沒給我們

4. 對方負責人電話都不接,簡訊、app、信箱都不做回應

5. 我們給了一份催貨通知,對方員工有出面,我們要求蓋大小章以示你們有看過,從我們要求的7/1,他們修改7/6並有蓋章

6. 但是7/6一樣沒給貨,所以我們有登門再拜訪他們7/12對方才在凌晨打電話告知會幫我們在印,我要求在7/14要給我們電話告知結果,他還是在7/14晚上10點用手機app告知要處理。我跟他談到你可不可以先退我們12萬,對方就改變態度,並說要依估價單退錢,要我們提供帳號

7. 但是他又馬上說還是要繼續印,因為我們想跟他好好談,就說那就繼續阿,不然就退錢,他就不理我們了,並在告知退錢的時間也沒退…

8. 後來發現他跟其他學校都有不太一樣的糾紛,我陸續的以XX大學XX系102級畢業展籌備委員會代表人OOO對他發存證解約和要求退款(我提供的是我個人的帳戶),但無法寄送;最近又寄了一封信函認證寄存送達,但他依舊沒有反應

a. 我做了一次法律諮詢,網路上的免費諮詢,對方給我一個很大的打擊。他說我們被騙了,因為這種團體沒有法定代理人,況且你們都畢業了更沒有這個團體了,只能說妳們被騙了,怎麼告對方?

b. 匯錢的是我的朋友,用匯款單的方式

Q1:律師們,我們真的拿不回來這筆錢了嗎?無法對對方提民事告訴?

Q2:可以的話,要用什麼身分提告

ediechiu 102-08-02 02:37

我在露天拍賣販賣商品
買家7/4在我的賣場下標購買商品並且7/5後續也匯款金額了
但後續因為家中長輩外公7/7過世,因我家中住在桃園縣八德市,外公住在花蓮,家中都在忙著幫外公處裡身後事
真的不是故意不留意買家有跟我聯繫跟留簡訊
直到7/23凌晨1.2點在處裡拍賣時留言給買家告隻商品缺貨,後續確認後會在與其聯繫,接著就跟廠商下訂單訂購其他買家的商品,後續再凌晨3.4點左右要匯款廠商時發現郵局戶頭為問題戶,天亮後前去郵局諮詢才知道買家再7/22下午透過花蓮豐川派分局報案!
7/23白天有先打去豐川派出所詢問,她們告知後續需要做筆錄,表示我的戶籍地址在桃園縣,要我打去桃園分局尋問,當時值班專員要我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再請對方到報案警局撤銷告訴,所以當天中午已跟買方聯繫上並以傳真的方式處裡好和解書,但後續買方到警局後告知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詐欺罪是無法撤銷的,後續依就需要上庭。
後續諮詢很多警局的警員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諮詢專業人事一些事項:

1.買方是在花蓮豐川派出所報案的,所以我要做筆錄的話是要到花蓮豐川派出所、桃園分局(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還是桃園八德派出所(我的戶籍地址這邊,這是桃園分局警員告知的)?

2.買方再7/22報案的,那我何時會接到通知要到警局作筆錄和解書需不需要影印一份帶去?

3.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桃園八德分局的偵察隊,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不希望再讓媽媽擔心,所以希望他不要開傳喚單給我,可否直接打給我,如果需要開庭的話可否將開庭通知寄到其他地址,偵查員表示可以,請我留下聯電跟大名,表示後續會直接打給我,作筆錄時要我留可以收件的通訊地址,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4.做完筆錄多久會收到法庭的通知要開庭?還是會像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一樣,會先被檢察官傳喚先行開偵查庭?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需要上法院?

5.買家想知道如果開偵查庭他是否一定要到,因為他住花蓮要來桃園需要很長的坐車時間,而他也有工作無法請假?

6.買家覺得和解就好了,這樣檢察官是否會以不起訴處理?還是在偵查後會做以下哪些處理?在偵查庭期間都會詢問哪方面問題?

7.一般這樣的案件警局受理到開庭或偵查到結案都需要多就的時間?如果現在我想查詢案件處裡的進度或是我何時需要到警局作筆錄是需要透過哪些管道得知?

8.我在郵局有兩個戶頭,一個是網拍的,依個是一般存錢的,現在被凍結了,因為其中一個戶頭是要繳銀行貸款的,請問按件結案後多久他可以恢復?我在其他銀行也有帳戶(公司撥薪用的),是否後續偵查期間也會一併被凍結?

不好意思,因為出發點就是自己這邊出的問題沒又對網拍事情多留意上心導致這樣的狀況也很後悔,又是第一次碰又這樣的狀況,所以詢問的東西比較多,煩請耐心指教,謝謝!

強強 102-08-02 02:32

如果與一個15歲的人發生1次關係,後來過兩週後對方說警察找上他了,他把我說出來,說我跟他有發生過一次關係但絕無交易(確實並沒有任何交易),他說他已經把傷害範圍壓到最小了,我們兩人都不知對方姓名。然後最近我收到婦幼偵查佐傳來的簡訊說:因偵辦刑案要我與他聯繫,我還沒回覆他,我該怎辦??  拜託各位律師了,我現在每天過得提心吊膽的,該怎辦??  我並無任何前科記錄。我也忘記簡訊與sk是否有提到發生關係之內容了,但基本上sk應該會說得很名目張膽,畢竟網路上都比較大膽的亂說話,那警察查得到那些資料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案涉及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您為十八歲以下之人,則減輕或免除其刑,本案處罰不輕,建議您應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警察局筆錄如果說錯話,案件就無法扭轉,不可不慎.

強強 102-08-04 17:36
回覆 強強 的發言內容:

如果與一個15歲的人發生1次關係,後來過兩週後對方說警察找上他了,他把我說出來,說我跟他有發生 ... (恕刪)

 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  電話簡訊我都刪掉了,就只剩sk與他的對話內容了,我看了,裡面太多情色訊息了,這樣是不是沒救了......  對了,我sk裡的資料都不是我本人的資料。

ediechiu 102-08-02 02:25

我在露天拍賣販賣商品
買家7/4在我的賣場下標購買商品並且7/5後續也匯款金額了
但後續因為家中長輩外公7/7過世,因我家中住在桃園縣八德市,外公住在花蓮,家中都在忙著幫外公處裡身後事
真的不是故意不留意買家有跟我聯繫跟留簡訊
直到7/23凌晨1.2點在處裡拍賣時留言給買家告隻商品缺貨,後續確認後會在與其聯繫,接著就跟廠商下訂單訂購其他買家的商品,後續再凌晨3.4點左右要匯款廠商時發現郵局戶頭為問題戶,天亮後前去郵局諮詢才知道買家再7/22下午透過花蓮豐川派分局報案!
7/23白天有先打去豐川派出所詢問,她們告知後續需要做筆錄,表示我的戶籍地址在桃園縣,要我打去桃園分局尋問,當時值班專員要我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再請對方到報案警局撤銷告訴,所以當天中午已跟買方聯繫上並以傳真的方式處裡好和解書,但後續買方到警局後告知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詐欺罪是無法撤銷的,後續依就需要上庭。
後續諮詢很多警局的警員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諮詢專業人事一些事項:

1.買方是在花蓮豐川派出所報案的,所以我要做筆錄的話是要到花蓮豐川派出所、桃園分局(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還是桃園八德派出所(我的戶籍地址這邊,這是桃園分局警員告知的)?

2.買方再7/22報案的,那我何時會接到通知要到警局作筆錄和解書需不需要影印一份帶去?

3.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桃園八德分局的偵察隊,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不希望再讓媽媽擔心,所以希望他不要開傳喚單給我,可否直接打給我,如果需要開庭的話可否將開庭通知寄到其他地址,偵查員表示可以,請我留下聯電跟大名,表示後續會直接打給我,作筆錄時要我留可以收件的通訊地址,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4.做完筆錄多久會收到法庭的通知要開庭?還是會像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一樣,會先被檢察官傳喚先行開偵查庭?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需要上法院?

5.買家想知道如果開偵查庭他是否一定要到,因為他住花蓮要來桃園需要很長的坐車時間,而他也有工作無法請假?

6.買家覺得和解就好了,這樣檢察官是否會以不起訴處理?還是在偵查後會做以下哪些處理?在偵查庭期間都會詢問哪方面問題?

7.一般這樣的案件警局受理到開庭或偵查到結案都需要多就的時間?如果現在我想查詢案件處裡的進度或是我何時需要到警局作筆錄是需要透過哪些管道得知?

8.我在郵局有兩個戶頭,一個是網拍的,依個是一般存錢的,現在被凍結了,因為其中一個戶頭是要繳銀行貸款的,請問按件結案後多久他可以恢復?我在其他銀行也有帳戶(公司撥薪用的),是否後續偵查期間也會一併被凍結?

不好意思,因為出發點就是自己這邊出的問題沒又對網拍事情多留意上心導致這樣的狀況也很後悔,又是第一次碰又這樣的狀況,所以詢問的東西比較多,煩請耐心指教,謝謝!

小樺 102-08-02 00:45

我跟一個很熟的仲介去看房子
他對我說,這間房子真的很棒,你可不可以幫忙下斡旋金不要給別人買走,到時候你要是不買的時候我再退錢給你。
我在他的慫恿下斡旋金了,結果他開始逼我簽約的時間,
我後來跟他說,我不買了,你退錢給我,
結果他跟我說,不行,公司規定屋主簽了斡旋單,就不能退錢給買方。
我跟他大吵一架,後來他傳簡訊給我說 ,如果你不買,那我明早退斡旋金給你。
我很期待他退錢給我,結果到晚上還沒有等到他的電話
他後來跟我說,公司主管禁止他退錢給我
我很著急,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那我可以告他背信詐欺嗎?
他明明答應可以還錢給我的,我放了十萬塊的斡旋金就這樣子不見了,我很不甘心!!

這個契約是一式兩聯,甲乙雙方各執乙聯為憑 我的契約屋主沒有簽名 這份文件沒有公昭信用!!

本人訴求此契約無效,屋主沒有簽我這份文件,不應該算是完整的文件,這文件應該是沒有公平性的吧??。

狗腿 102-08-02 00:31

房客不交房租已達兩個月 且寄了兩封存證信函(一封催繳 一封終止租約)後,房客仍拒絕搬且表示 你要告法院 隨便你(簡訊為證),請問 這樣我可以告他侵占,或竊占還是 告他侵入住宅罪   哪一個能成立且勝算最大

另外 我現在去台電 自來水公司申請不使用水電  ,斷水斷電,這樣我自己是否 違法? 這是  可行的辦法??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02 09:39

您好,如您所述,如租約確已終止,您自然得依刑法第320條第二項提出竊占罪的告訴。

另外既已無租賃關係存在,是否申請斷水斷電那也是您的自由決定。

以上答覆供您參考

 押租金是否已扣抵完畢?扣抵後有幾個月租金未付?

狗腿 102-08-04 15:54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您所述,如租約確已終止,您自然得依刑法第320條第二項提出竊占罪的告訴。

< ... (恕刪)

能否 請問 是該告他 侵占或是竊佔?

狗腿 102-08-04 15: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押租金是否已扣抵完畢?扣抵後有幾個月租金未付?

扣抵完了,剛好超過五天,但押金是要房客歸還十 看房屋是否損壞用的

另外要請教 是該告侵占 或竊佔  兩者差別在哪呢?  謝謝

狗腿 102-08-04 16:02

請教 在這個案子上

是該告侵占 與竊佔的差異性

ryan 102-07-26 10:16

簡訊內容有不雅字眼,如:討客兄、你xG8、或王八等..是否構成毀謗妨害名譽??

或是有何法條可處罰發簡訊的人?

Q比 102-07-21 02:45

我想詢問我在102/6/5被世界健身中心業務以體驗價100元之名,加入會員,雖然簽了會員合約書,但我並未付任何款項,也沒有給予任何扣款資料,而後業務簡訊告知需繳交尾款且說明合約要確定,但因我人在外地,並沒有理會她的簡訊,因為我也沒有要加入,在今天我去健身中心使用之前的100元一日體驗時,卻有人員給我會員卡,但我告知我並沒有要加會員,且我告知我要退會,人員卻叫我自行與業務聯絡,與業務聯絡告知我要退會,她卻說她沒有我詳細資料無法回答我的問題,說她上班查清楚在跟我回電,我跟家人討論想想覺得很奇怪,再把會員書拿出來看,看到後面有寫什麼中途退會會有違約金6000,但當時並沒有告知有什麼合約,因為我也沒有留任何扣款或繳費資料,那我需要理會嗎?或是我去辦理退會,會被強迫繳交違約金嗎?我不繳會有任何對我不利嗎?

富美子 102-07-18 21:00

2011-12-某日:債務人(乙)簽訂本票本票無寫上日期,只在遺產協議書上註明房子過戶後付款與債權人(甲)。2012-04-某日:因甲半年內不是無法聯繫到乙,就是聯絡到乙,乙稱房子尚未過戶完成所以無法還錢,要甲再等。2012-06-某日:甲委託朋友(丙)提出房產的相關資料,證明房子已經在2012-02-某日完成過戶與乙,乙已經拿房子銀行抵押。於是甲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2012-07-某日:本票裁定結果出爐,乙突然連繫甲,並表明還錢意願,於是2012年的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乙都有還錢,但到2012年十一月時乙向甲表明還錢有困難,希望暫緩還錢,甲答應可每個月還更少錢,但請不要不還。但至今2013年七月,其間甲有傳簡訊或打電話給乙,乙完全置之不理,最後一次回覆簡訊在2013年2月。請問是否可告乙有詐欺房產的嫌疑?又因本票裁定已過一年效期,是否要再次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而後拿裁定書向國稅局申請調查債務人乙之名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louisa 102-07-18 19:06

請問律師:

我與先生已經分居快2年, 雙方都同意離婚, 但是條件談不攏, 先生一直發簡訊騷擾我,還打電話給我的上司,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我有一個問題是 我在10幾年前有買公司的股票掛在先生名下, (當時公司還未上市目前已變成上市公司) ,先生不願意歸還給我, 反而說那是他的, 我該如何才能拿回屬於我的股票? (公司同事可以證明當初是我出錢買的股票,因為是用公司分配給我的紅利轉去買公司的股票) 或者我是否可以要求先生把股票賣掉之後的錢轉存到兒子的戶頭當作學費?
兒子已滿18歲, 目前跟爺爺奶奶住, 監護權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先生說離婚後不准我去打擾他們父子的生活, 這該如何處理呢?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都同意下才能進行,如果你願意退一步或許會比較快談成。

如果雙方都沒意願退一步,那你只好想想對方有無通姦外遇的情形,直接提起裁判離婚,並請法院酌定親權行使及以判決決定如何進行財產分配

阿如 102-07-17 22:36

6/5一位自稱蘇先生的來電表示在8891看到我出售一台車輛詢問是否已出售,他有意看車,並表示因為他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可以將車子開到嘉義交流道下的麥當勞與肯德基附近碰面看車,我同意了,並帶著同為同事的B女性友人一併赴約.

碰面後對方是個男生.帶了另外一個男生,自稱蘇先生表示想試車看車況如何,我同意了,開車繞了一圈後回到肯德基,談妥空車辦到好成交42萬,但對方又表示因為需要貸款,需要跟家人商量,問了我車子本身是否有貸款後告知再電話聯絡.

6/6下午我收到簡訊,那位自稱蘇先生的請我回電話給他,我回電話後他告訴我,家人願意借他錢,他不用貸款了,並表示因為有家人資金的幫忙,想將我車上其他的升級配備一併購買,電話中談妥含汽車升級配備總共49萬成交,對方詢問是否今天晚上我下班後方便再過去6/5所碰面的肯德基簽約付訂金,對方希望我們過去時可以攜帶身分證件及車輛行照,要查詢車輛是否有出險等等的.並邀約簽約時要帶我們去他家請我們吃飯,我以安全以及不方便婉拒了,並回覆我下班過去大約晚上8點,就此約定.

我晚上7點下班後遇到B女性友人,順口邀約是否一起同行,順便感謝他陪我去要請他吃晚餐,B女性友人同意了,我們出發到嘉義肯德基時為晚上8點,我們等到晚上8點30分他們才出現,依舊是6/5看見的那兩個男生,我詢問蘇先生的爸爸呢?那位蘇先生表示他爸爸還在開會,他會請爸爸帶10萬元現金來跟我們簽約付訂金,拜託我們再等等.

在持續等候的過程中,蘇先生表示希望再試一次車子,想再多感受車子的性能等等.我順口婉拒,表示6/5已試車過,在沒完成交易過戶之前試車.車子若有損傷,容易有糾紛等等.對方姿態很低,不斷懇求我再讓他試一次就好.

我禁不起對方的懇求,答應再讓他像6/5試車那樣再開一圈,並將自身手機.行照.皮夾內有雙證件等物品交由陪同之B女性友人,請她在肯德基等我.我去陪同試車.

於是我跟著對方兩人上了車,試車過程中自稱蘇先生的與我閒聊車子性能.車況等等,卻將車子開到偏僻無路燈的小路後停在小路中央,表示似乎撞到甚麼了?並開車門下車說:撞到東西了耶,應該沒關係吧?當下我警覺不對時馬上我所坐的副駕駛座車門就被打開了,一個很瘦很高的男生拿著棍子猛力的打我,我受不了疼痛往駕駛座逃,對方將我塞進後座,我要從另外一邊打開車門逃脫卻由外面被抵住車門無法開門,將我控制住後,將我的兩隻手用膠帶綁起.嘴巴貼起.眼睛貼起.將我的頭往下壓.帶我到某套房將我關在廁所.

5分鐘後我在廁所內聽到B女性友人與男生們閒聊的聲音,過5分鐘後B女性友人開始尖叫.並聽到掙扎聲.據後來B女性友人的敘述.和我碰面的兩個男生加上埋伏打我的男生共三個男生為了制伏B女性友人,坐在B女性友人身上摀住他的嘴,那個自稱蘇先生的還因此被咬了一口在右手食指.

 他們見B女性友人會咬人反抗,塞了一團襪子在B女性友人嘴裡避免他尖叫,甚至掐住B女性友人的脖子,此時有人把我被關的廁所門打開,撕開我的眼睛.嘴巴的膠帶,要我警告B女性友人不要掙扎,我怕他受傷,對B女性友人說要他不要掙扎,我沒事,配合他們就好.

B女性友人因為太恐懼,一度無法呼吸,直到看到我被綁在馬桶上.要他不要反抗.他才冷靜下來.之後我們兩個手.腳.嘴巴都被膠帶緊緊捆綁,他們拿走我們兩個人的皮包.家裡/汽車鑰匙.手機.並要求我們提供提款卡的密碼.被綑綁期間.他們還警告我們要乖乖配合.要是敢輕舉妄動.他們有槍.會對我們開槍.還拿出西瓜刀展示給我們看.

直到6/7約17:00左右自稱蘇先生的人才表示,將我的車子已過戶,希望我給他機會讓他私下分期付款購買.我只能說他要我怎麼做我都願意配合.只要他放我們離開.於是對方準備了30張面額每張15000元的本票.本票上的名子是莊XX.原來他自稱姓蘇根本是假的.

他簽立給我的每張本票上都有蓋大拇指的指紋.姓名.日期.另外他還拿4萬元現金給我表示當作頭期款,並要求我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就放我們走.還表示我的NOTE2手機毀損,表示無法歸還.我不敢抗議.其他東西都有歸還給我們.

6/7 18:30左右歹徒載我們到嘉義火車站釋放我們.當天晚上還打電話來說有空會來找我們,並希望我們不要報警.暗示他們有牽掛的人.不能被抓.請我們不要追究.本票的錢他會如期兌付等等.我們害怕他們找上門來,因為他們曾在控制我們的時間擁有我們的證件.鑰匙.怕對方有複製鑰匙.登記證件地址等等的.只能安撫對方我們不會報警.拜託對方不要來打擾.

 一直到6/13號我們找好另外的租屋處.搬完家後才敢驗傷報警

損失:車輛+額外汽車配備共49萬+手機一隻2萬+我的戶頭被提領6萬+B女性友人的戶頭被提領2萬

報警後得知:歹徒除了原本的主嫌莊XX.同行男性友人.埋伏打傷我的.男性友人之外.調閱提款機監視畫面才發現原來有第4個人負責提領我們的錢.

我的車子於6/7 14:00左右還在被綑綁期間就被開去主嫌認識的車行賣掉變現32萬了.

報警後警察行文至監理單位.凍結我的車子無法再進行過戶異動後我就收到車行調解書.調解時我當場對於收購我的車輛行為提出質疑:

1.不是車主親自到車行出售車輛.他們並未進行任何查證.僅憑一紙非我親簽的委託書.車主的雙證件就收購該車輛.

2.主嫌當場與車行交易時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出賣人欄簽我的名子(男生簽女生名子)這點主嫌已承認.當場犯了偽造文書.車行也表示無所謂.自認偽造文書是主嫌與我的問題.跟車行無關.

3.我問過其他中古車行.我的車其他車行收購價約35萬~38萬不等.為何他們才收32萬?

車行堅持我質疑的疑點並不影響他們收購車輛的正當性.他們認為車子也是拿32萬買的.他們也不知道車子是被強盜來的.沒責任問題.認為是我與主嫌的私人糾紛.要我們自己去找主嫌等歹徒索賠.甚至懷疑是我與主嫌合謀詐欺車行的.還質疑我們為何拖了6天才報警等語.要求我將車輛以他們的收購價32萬買回.我拒絕.並打算對車行提告收受贓物罪.打民事官司請求盜贓遺失物返還

目前對主嫌莊XX提告(已成年):加重強盜.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偽造文書.侵占

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

埋伏打傷我之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提告:加重強盜 .妨礙自由.恐嚇取財.傷害

第4名負責提領我們提款的主嫌同行男性友人(未成年)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處置了.當時還不知道有第4人負責領錢時.在做筆錄的時候也就沒有提到第4人了.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要請律師要求賠償.打官司等等的需要多少錢?我戶頭的錢幾乎被領光.要賣的車子也被主嫌變賣掉.要再花錢請律師實在是不小的壓力...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可能從數十萬到數百萬不等。如果是一般資深且其業務量穩定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應在八萬至二三十萬不等。最後是資淺且業務量較少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的律師費大約在五到八萬之間。除了按件收費以外,有的案件因為較為繁複,適合以按時收費方式收費,並且於案件達成一定條件後,另收後酬10%~30%不等。

如果你要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對於案件之參與,知名律師事務所基本上都採按時收費制度,通常每個案件會派三個人同時參與(三人加起來每小時可能收費兩三萬元),一個案件打完幾百萬是跑不掉的,所以通常只有涉及金額較高、大公司或極為富有之人才會找知名的大型事務所辦理。

以上,僅供你參考。

阿如 102-07-18 10:3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因為其本人的名氣、業務量等有不同的接案行情。如果是知名的律師,單一案件一個審級 ... (恕刪)

主嫌已被收押在看守所.剩下那3人已承認犯行.並指認主嫌之行為了.聽承辦員警轉述要移送少年法庭.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否有權利請律師對那4名歹徒要求賠償?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阿如 102-07-18 10:42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那四個人連帶賠償你的損失。

謝謝陳律師回答,在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動作我是否請檢察官做就好了?

待分案至民事訴訟後再請律師請求賠償即可?謝謝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若沒有提出書狀到法院的話,是不會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訴訟法第 492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
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佩珊 102-07-17 04:06

我想問一下 兩年前我在網路買了一隻7千瑪爾濟絲

於是就約出來面交 我只先付了兩千 也跟賣家說 其餘慢慢給 因為我覺得不保障

(我們沒有簽任何什麼合約書 )我跟他要血統證明 他也只說 血統證明是很貴的狗才有的

後來 養沒多久 越養越大隻 整個變中型犬 我就不想在把餘款付給賣家了

後來我因為懷孕就將狗送給別人認養 事隔兩年

某天 那個賣家突然給我討起錢來還說要告我  說什麼 當天面交他有監視錄影存證

還有以前我跟他講狗事情的簡訊 我朋友跟我說 他一定是缺錢才突然跟你要起錢

說我都沒告他詐欺就不錯了 中型犬 騙說 是小型犬

還說 他在網路販賣有生命的東西就觸法了 還想惡人先告狀

請問這樣到底誰對誰錯??

 

 

 

 

 

 

 

仁翔 102-07-17 00:09

律師您好!

小弟由於一時氣憤在簡訊中對老婆講出,妳如果敢去上班就打斷妳的腿,妳就不要讓我找到,一定修理妳等等簡訊好幾通,老婆於是向警察局報案告我恐嚇,但之後我們又和好也恢復一同生活好幾個月了,如今收到地檢署開庭通知,老婆向檢察官陳述當時報案只是想教訓我,對簡訊內容沒有真正感覺到害怕,這樣恐嚇罪還是會成立嗎?

懇請解惑,感恩!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故恐嚇危安罪之成立,在客觀上必須行為人有恐嚇他人之威脅行為,即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之恐嚇內容通知他人;其次,該威脅行為必須導致受惡害通知之他人因此而心生畏懼始可,從而,若行為人的威脅行為並未使人心生畏懼者,則不會構成該條之犯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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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祿 102-07-29 20:58

 印象中 恐嚇罪 對方是要心生畏懼之下  對方利用法律要給你教訓 這一般法官會看你情況 應該沒事 只是你開庭時候 要老實一點 態度好點 有禮貌一點 應該就沒事

仁翔 102-07-29 21:27

感恩您的解惑,謝謝

其實我一點都不高 102-07-16 21:45

大概兩年前我們搬家部份家具施工
剛裝好拿了頭款給師傅
之後也把尾款拿到店家去

最近他們一直打電話來催說我們沒有還有款項沒給清
他們也沒有開任何收據或單據給我們

現在他們每天打電話騷擾
甚至傳簡訊告知若再不處理款項
會寫存證信函給我

都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了
現在才來說我沒給尾款
真的是很莫名奇妙

我想請問的是
1. 存證信函我不收會怎樣嗎
2. 若一直不管他們,他們採取法律行動,我也不出庭,會怎樣嗎?
3. 當時我是自己拿去店家只有老闆娘在,硬要說我沒給,我要如何自保?

店家僅是靠自己的賬本就說我沒給錢
問題是他們也沒再開立收據
我要怎麼舉證我付過錢?
他們有帳本
我沒有收據
一點也不公平

 存證信函不收並不會怎樣,存證信函只是對方的通知,沒收存證信函只表示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 對方如果起訴你們不應訴,法院可以依民事訴訟法之一造辯論判決規定,進行案件之審理及判決,這對你們很不利,所以你們最好應訴。依你的說法,你在訴訟程序中可以表示你已經付款了,不過你最好能夠舉證,如果沒辦法舉證可能會被法院判決敗訴。另外,你說對方承攬的時間已經是兩年前,如果已經超過兩年,依民法承攬費用請求權有兩年的消滅時效規定,你在訴訟中可以主張對方請求權已罹於時效,因此你沒有給付之義務。

102-07-16 08:40

我今年年滿20,女友21,女友的母親是情緒激動的人,得知我們交往後把我曾寫給她的信簡訊等等都拿去看,昨晚甚至到我家樓下強迫我下樓與她對質,最後由我父親下樓與她談話。但由於女友的母親聲聲威脅說要是我們不分手她就會採取四處散播她女兒是"受害者"而我是"加害者"的謠言,因此我父母不堪其擾,也委婉的勸我們先分開一陣子。

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阻止她母親的行為?我想強迫我們分開這點已經觸法了吧,但想提告卻不知如何告起,希望可以得到建議...謝謝。

PS 我跟我女友都是女生

 你女友的母親說要到處去散步對你不利的言語,這部分可能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如果他真的到處散布對你不利的言論,該散布言論的行為會構成誹謗罪。你可以告訴你女友或她母親,請他停止這些不法的行為,以免訟累。

小然 102-07-15 20:54

律師您好

以下是事故、調解經過詳敘和一些問題

於今年(民國102年)二月十一日約晚上十點半,我騎摩托車行經竹北三民路(雙黃線)上往中華路方向等紅綠燈綠燈後便直行,在九鍋前面有一台摩托車沒有開車燈迴轉,該駕駛突然加速到騎到雙黃線我發現便減速往右靠,使我注意力轉移到左手邊,我仍在我該行駛的車道,不巧右方前面有行人於我的行駛車道中間穿著黑色衣物從九鍋用完餐後走至對向準備開車,並未行走在斑馬線(離斑馬線不到三十公尺),對方的轎車斜停後車廂露出白線。我無法選擇更右邊騎而只好急煞並車頭盡量往左避免撞到對方,對方也無任何驚訝反應或閃躲動作車身右邊便碰到對方的身體,碰撞當下仍是在我行駛的車道上,當時雙方並無倒下,我方當時無人物的損傷。我將車輛停置在路旁便馬上去詢問對方傷勢和解釋當下情況、道歉也詢問是否送醫,對方似乎因為被車身碰到而不悅,不接受解釋也不願送醫,後來我便報警處理。

警方當下也有詢問對方是否送醫,對方也拒絕,等待交通隊車禍處理小組來之前警員有示意對方並私下講了一些話,我本來以為他是叫雙方過去,但警員示意我沒有叫我,只叫對方便請我離開。等到交通隊的警員來到現場後就開始測量現場圖、幫我做酒測(酒測值0),有沒有量剎車痕我不知道,當下我也不知道要量剎車痕這件事。等交通隊處理完 ,對方以有事為由就自行開車走了,我便跟隨警員回局裡做筆錄,因為第一次車禍,認為做完筆錄,跟對方道過歉,對方也無大礙離去,我就認為沒事了。

一直到三月初對方打電話來問我說 : 「都不用打過去和解的嗎?」後來於三月一日開始經過電話聯繫於三月九日在竹北分局詳談和解內容。對方因為看診醫藥費(550)、兩天薪水,一天是加倍因傷請假(942*2 *2天,於第一次和解時只能拿出一張一天的請假證明,有收據,無診斷證明)、還要精神賠償加起來總共六千。我自己有主動詢問店家(九鍋)監視器但找不到那迴轉的車主的畫面,事故就變我跟對方兩方的問題。當時沒打過去慰問對方是因為沒有處理車禍的經驗,,當下接到對方電話也是覺得不好意思。主要當時都跟對方確認傷勢也不需要送醫了,既然對方打過來了,我也認為此次事件是大家運氣都不好,我也有誠意負責道義上的責任

但是當時事故研判表還沒出來(和解日後出來,我方為涉嫌超速(第一次筆錄因警員說用感覺就好,便稱50,第二次筆錄稱40以下, 但實際再騎過確實不到40),對方為違規穿越馬路),無法釐清責任,對方便直說要拿到賠償金額,我方說:「等責任釐清再談錢的事也不遲,該賠的我一定會賠」,對方不願意,一直急於拿錢,之後在警局見面談和解的事,對方還是堅持要六千而且語氣不佳,那我方還是希望能夠小事化無,就想請對方拿出單據,對方只拿出一張診斷收據一天的請假表還有工資表

但是她當初在電話兩天雙倍薪水(有簡訊為證),結果只拿出一天的假單,並說只有一天加倍,當下無詢問對方為何只拿出一天的假單而非兩天,又為何改口說只有一天薪水加倍,沒有說兩天都加倍。當下雖有懷疑但是我方還是以和氣為主,和解不是質問,所以就沒多問。當時多為我的母親與對方交談,談和解錄音存證

和解過程只要跟對方釐清責任或確認單據等事情,她就會說:「那我是拿不到錢了嗎 ? 那現在是不用談了嗎 ?」 (皆有錄音存證),使得和解過程氣氛僵硬,但我方依然願意付醫藥費550元一天薪資慰問金1200元對方不願意,執意要六千,和解不成立,雙方便離開,對方就拿著她的收據去找承辦警員提告(過失傷害),我知道六千比起大車禍賠償是小錢,我也問過很多人都說花錢消災、不要跑法院又留前科案底。但是事情總該有個是非對錯,我只是願意小事化無,但對方卻一直利用過失傷害來壓我,也並不覺得此事是因她違規在先而造成的。

調解失敗日後都無聯繫,之後接到警局的電話通知我對方已經提告要我回去做筆錄。近日收到傳票,於周五(7/19)開庭,今年才19歲對於這方面沒有經驗,

想請教律師:

我是否為肇事主因呢(肇事比率約多少),而過失傷害成立的機率是否很高呢?

開庭過程我應該提供如何的說詞和說法呢?

衷心感謝律師詳讀及解答

 你可以對於初步判定結果表示不服,提起肇事鑑定的申請,釐清你是不是應負肇事責任。關於過失傷害罪部分,如果鑑定出來認定你有過失,即使是一點點,對方都可以主張你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由於刑事訴訟偵查曠日廢時,對於你也會構成莫大的壓力,如果對方主張的費用不高,似乎可以考慮吃點虧接受和解條件。

102-07-15 13:46

我與有夫之婦傳曖昧簡訊

被她丈夫發現了 

內容有 好想你 想佔有你  

 這樣會被起訴嗎  

 刑事通姦罪方面,需要有雙方性交的證據才會被定罪,光只是曖昧的通訊文字並不會構成犯罪。不過,如果你們確實曾有性交的事實,那位有夫之婦的決定(例如他在性交後去醫院做檢驗)會變成你是否被起訴並判決有罪之關鍵。

對方會不會提出告訴與提告後犯罪是否成立乃是二個層次的問題,換言之,即使相關的證據均不足證明您們二人有發生性關係,最終不會構成通姦罪,但對方可能還是會提出告訴,由檢察官來偵辦。
另外本件也不能排除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可能性。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7-15 13:18

我最近與一名 有夫之婦 傳了曖昧簡訊 被她老公發現了 

內容有 很想你 想佔有你  這樣我會被告嗎 

對方會不會提出告訴與提告後犯罪是否成立乃是二個層次的問題,換言之,即使相關的證據均不足證明您們二人有發生性關係,最終不會構成通姦罪,但對方可能還是會提出告訴,由檢察官來偵辦。
另外本件也不能排除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可能性。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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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奕 102-07-12 20:31

對方要告我,會成立嗎?要如何說法才會勝訴呢??我真的無心的

意見:

你要棄標還敢給我極差評價?你還真不簡單.我明天先告你個妨害名譽,至于間接財損罪,不勞您費心,我已告過多位棄標買家,能不能告不是你說了算,是否起訴也不是你來說嘴.你就準備好相關資料準備開庭吧. (2013-05-04 23:52:15)

 

意見:

你匯款的企圖我不瞭解,為了避免後續爭議,我明天會把60元匯入你的郵局帳戶中,你若未經本人同意任意匯款給我,我會再告你強制罪. (2013-05-07 19:51:40)

 

回覆:

算了!!我以後不會再跟你買東西了..我認賠..很無言..你記住你自己說的話~以後你自己去外面買東西~或是上網買東西..你最好都不要給我退貨或反悔...你能對買家要求這麼嚴格.相反希望對自己也要求嚴格~你自己最好也做得到.... (2013-05-08 19:11:43)

 

意見:

我的事不勞你費心,你不再跟我買東西是我的福氣,聽到你這麼講,真是讓我跳起來歡呼了好久,謝謝你的高抬貴手. (2013-05-08 19:23:12)

 

回覆:

但我剛拿到東西車子裝不上去~我要退貨~或換您賣場的東西.... (2013-05-08 20:16:15)

 

意見:

匯款10000元給我,我明天請一天假,坐高鐵去台北幫你裝.如果照我賣場的兩種安裝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能裝入你的車上,10000元就當做我的來回車資(高鐵商務座位)及工錢.如果無法安裝,我退你10000元,再用540元把你手上的商品買回來.你說你改過排氣管你還記得吧,我相信你是改大而不是改小,因為你說有人講裝上去turbo的聲音會聽不到,既然如此,你說裝不上去真令人懷疑. (2013-05-08 20:50:32)

 

回覆:

就裝不上去阿..會傷到排氣管~我不退貨~但我要換商品... (2013-05-08 21:07:24)

 

回覆:

因為你也不會給買家退貨...那我換其他商品總可以吧 .... (2013-05-08 21:08:23)

 

意見:

匯款10000元給我,我明天請一天假,坐高鐵去台北幫你裝.如果照我賣場的兩種安裝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能裝入你的車上,10000元就當做我的來回車資(高鐵商務座位)及工錢.如果無法安裝,我退你10000元,再用540元把你手上的商品買回來. (2013-05-08 21:10:25)

 

回覆:

我說過了~這東西不適合我..不管能不能裝~能夠裝你會用你的方式裝..就跟買衣服一樣L尺寸對你而言可能看起來你覺得OK阿幹麻換.但消費者想換XL你卻跟消費者說.不用換我看你穿L就可以了.意思是一樣的.但我愛車人士..不想去破壞到尾飾管.所以這東西對我而言是不需要且不適合...我要退貨..沒關係~如果不讓我退~我換貨跟退貨都行..我沒有一定要退貨.我換貨總行吧... (2013-05-08 21:51:10)

 

意見:

匯款10000元給我,我明天請一天假,坐高鐵去台北幫你裝.如果照我賣場的兩種安裝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能裝入你的車上,10000元就當做我的來回車資(高鐵商務座位)及工錢.如果無法安裝,我退你10000元,再用540元把你手上的商品買回來.我會用不傷害到你高貴的排氣管的方式幫你裝上去. (2013-05-08 21:58:39)

 

回覆:

所以您言下之意..商品不給退貨或者換貨摟???只要回答我能不能換或者退就好..我就知道要怎麼處理了... (2013-05-08 22:04:29)

 

意見:

電話來講清楚,你知道我的手機號碼,評價扯來扯去沒有交集. (2013-05-08 22:29:35)

 

回覆:

我這樣還不夠清楚??其他都不要管~你只要回我可不可以換其他等值的東西就好..我沒要求退貨...可以的話~我把東西寄回去給你... (2013-05-08 22:44:30)

 

意見:

包裝拆了沒? (2013-05-08 22:47:02)

 

回覆:

包裝拆了.. (2013-05-08 22:49:46)

 

意見:

商品包裝已拆,無法退,無法換. (2013-05-08 22:51:34)

 

回覆:

所以之前就跟你說我不適用..才說沒法購買.後來拿到商品就試看看..就是因為拆了~因不適合~所以當初你這樣講我..如果我真的沒心購買..或者亂下標..我需要購買下來~然後免強裝看看用~結果根本不合適...是吧~我不需要拿石頭去砸自己的腳吧...540元!不是錢嗎...是真的無法安裝~且不適合~所以之前才跟你這樣說~你就硬要我買下來...我真的佛心來的....現在跟你說可否換~你說包裝拆了.無法換無法退~..真的有點鬼打牆.... (2013-05-08 23:06:57)

 

回覆:

真是個爛東西... (2013-06-09 18:13:08)(最近一筆)

以上是網路上對談內容

以下的文字內容是對方傳簡訊給我的

請您務必完成取件,若不取件導致退回,本人必以刑法之間接財損最提出刑事告訴2013-5-4 17:50沒關係,法院見面在聊‧2013-5-4 18:26收到傳票你就知道我能告你什麼?歡迎你來高雄開庭兼做筆錄,我今年告過幾位棄標買家,還沒收到傳票每個人的嘴巴都很硬一到法院後每個人的態度整個不一樣,你寄來的簡訊我全留著並會交給檢察官作為是否起訴之依據‧2013-5-4 誰讓你身心創麻煩你提告,你匯款本人拒收,那是你個人行為,提告是必定流程,懶的寫簡訊,你把藉口留著跟檢察官說吧‧7-11買東西都可以退貨?說的好,請你以後都跟7-11買東西即可,省得害你自己被告,我賣你一個東西賺你15元不取件直接坑掉我60元。廢話不多說,不取件就是法院見,你匯款我拒收‧

之後他就跑去我久未經營的賣場下標1元商品,此商品就已經明確寫已售出,他還下標,其他商品都有標原價,單獨他就只下標那1元的商品,他的行為讓我覺得很故意,會覺得故意是因為他跟我說,贊喔,送你兩個極差評價,將來有1元賣場我還會來下標,你多開幾個1元賣場吧,我還有8個露天帳號,可以多多跟你惠顧....哈哈哈哈哈~本意是因他的動機跟行為讓我真的不了解,並覺得他行為很奇怪,不懂他為何要這麼做,因此才很疑惑的對他提出此疑問句,你是白痴??還是腦殘????因我覺得她動機很故意,他的行為很奇怪,我才這樣問他。

 

網頁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11090513816050

標題:SEIKO精工百米防水三眼計時賽車潛水計時鬧鈴錶(黑)免運費

標價一元,但內容如下:

已售出....勿下標~~~~~~~~~謝謝

‧MOV'T JAPAN 日本7T62機芯
‧錶帶連及錶身成流線造型
‧實體不鏽鋼錶帶
‧二折式按動式錶釦
‧礦石高強化玻璃 (Hardlex Crystal)
‧3點鐘方向 日期顯示窗
‧三眼計時碼錶功能
‧鬧鈴設置功能(可調兩地時間)
‧時/分針 與12時標夜光顯示
‧TACHYMETER速率計算刻度外環
‧日常防水100公尺
‧錶殼尺寸:寬 40mm 厚 10mm
‧錶面玻璃:直徑 30mm
‧重量:160g

%下標前請先告知,會另外開賣場給您下標~謝謝%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他故意下標,然後他用另外一個帳號去下標,內容如下:

意見:

1元!不是錢嗎...是真的沒收到你的商品來源證明~不知道買後不喜歡可否退錢~所以之前才跟你這樣說~你就根本沒任何回應...我真的佛心來的....現在跟你說可否給商品來源證明~你什麼都不說.不理不采~..真的有點鬼打牆 (2013-06-09 12:05:31)

 

回覆:

不知道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已經跟你說已售出了...再者下標前請先告知~你有告知~我有回應你嗎??既然沒回應~你憑什麼下標??再者~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是誰~~怎樣~之前棄標評價被露天改回來~你不爽了??沒氣度也沒風度..本人也不是靠這個賺錢的啦~什麼年代了~幼稚....
已售出....勿下標~~~~~~~~~謝謝
%下標前請先告知,會另外開賣場給您下標~謝謝% (2013-06-09 18:01:43)

 

意見:

贊喔,送你兩個極差評價,將來有1元賣場我還會來下標,你多開幾個1元賣場吧,我還有8個露天帳號,可以多多跟你惠顧....哈哈哈哈哈~ (2013-06-09 18:07:48)

 

回覆:

你慢慢等!!!!!! (2013-06-09 18:12:31)

 

意見:

1元!不是錢嗎...是真的沒收到你的商品來源證明~不知道買後不喜歡可否退錢~所以之前才跟你這樣說~你就根本沒任何回應...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我真的佛心來的....現在跟你說可否給商品來源證明~你什麼都不說.不理不采~..真的有點鬼打牆... (2013-06-09 18:14:33)

 

回覆:

你是白痴?還是腦殘???賣場已經跟你說已售出~~~~跟你買東西我才佛心來的勒~~你的東西真的是很爛...我都不知道資源回收到哪去了... (2013-06-09 18:17:07)

 

意見:

你跟我買什麼東西啊?我怎麼都不記得啊? (2013-06-09 18:21:07)

 

回覆:

TURBO 渦輪引擎排氣發音器 ~ 小商品大變聲 超酷 超炫商品
買這東西的人~應該都丟掉了....真的是誇大不實的廣告.. (2013-06-09 18:24:08)(最近一筆)

aaron 102-07-12 00:04

你好
目前我手邊只有一些line的曖昧簡訊
我並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
請問
我該如何幫助我媽離婚
並且保障我媽的後半輩子
家裡兩個小孩都成年了
希望能給我一點幫助

 

目前查了一些資料

判決離婚應該沒辦法達成

自己私下簽定離婚協議書是否可行?

協議書裡面的條件是否可自行訂?

只要雙方都簽了,協議書條件裡面就要無條件達成?

 

懇請回答,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2 10:48
回覆 aaro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我手邊只有一些line的曖昧簡訊
我並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

您應該先確認是否兩方都願意離婚

如果您在南部,可以找本所律師幫忙代撰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分配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13:40

同意前面律師的見解,您先確認是否爸媽都想要離婚,倘確實兩位都想要離婚,建議先在律師事務所談兩願離婚事宜,如無法談成再考慮裁判離婚。提醒您,我之前很多當事人未了省律師費私下談離婚,結果財產分的相當不清楚,導致離婚糾紛無法解決,故建議您請專業的律師協助您較宜。

永欽 102-07-11 11:43

我再5月30日的時候去一家自稱是北東區的娛樂公司

剛開始沒有說的很詳細說是什麼類型的

等到我簽下合約本票之後才知道

這家公司是酒店經紀公司

有點偏向暴力的....(有同事離職時,在公司被當眾毒打)

平常就是要我們去外面用有點偏向騙術的說話技巧出去騙女生到酒店上班(我說話直接了點就是這樣)

我一直想離職但是又因為卡在合約跟那張100萬本票的關係不敢跟公司提出

平常上班真的很離譜

一天睡不到幾小時

我還沒領到錢就一直要求要買一堆東西

平常一些基本開銷

1.電話費 2.油錢 3.吃飯錢

這些我都自己想辦法借到錢才可以繼續去

職到最近真的沒辦法了我才跟公司提出

我家人反對我做這種行業

因為我自己私下有向我的直屬幹部借錢(8000+2500)

還有上班期間公司要求要買西服所以預先支出薪資7000(又是本票)

所以那位幹部是請我還他錢跟公司錢之後要我跟公司的高階主管呈報

而我現在也努力在存錢要把這筆錢給還了

結果這幾天卻發簡訊來說

因為我有簽合約本票所以公司要執行

第一次踏入北部找的工作就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知道該怎麼辦

求助無門

永欽您好,

按我的經驗,倘若對方公司真提起本票裁定,您收到裁定後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請特別留意您的信箱(戶籍地及住所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joy 102-07-06 19:42

我剛結婚約4個月,,但因我先生不願住我們共同登記的戶籍所在地,,
他要搬出去台北萬華租屋,,但是他要住的住所..
對我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我不願意搬去,,,,

因為結婚前 我一直在信義區租屋..
但婚後..我跟他在住所上..一直無法達成共識...致使我至今尚未搬離信義區的住所

日前我收到他寄的一封信存證信函...
內容說:我不履行夫妻義務...棄他而去..
說我....連我們登記的戶籍都沒有回去..
這段時間..他打電話給我,傳簡訊給我,我皆不回應..--------->
問題是他根本沒有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我過..

我有傳簡訊給他...請他勿捏造事實..故意陷我於錯誤...並告知他...我不同意台北萬華的租屋為我們二個的共同住所.... 並表達..我要住回我跟他的戶籍地(因為我沒有鑰匙).... 但他皆不回應~

且我明明住台北
他郤故意寄到我高雄的父母家..故意要讓我父母知道 跟擔心..

我不想讓他每次 以脅迫跟製造不實的言語?黑我的方式 讓我每次都得聽他的...

我要請律師幫我撰寫 律師函.回應他的存證信函. 另外不知是否 可以有其他法律上的主張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故意寄發內容不實的存證信函,建議您務必以正式之存證信函律師函予以回應澄清,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協議不成者,得聲請法院定之,因此您與對方之住所,應透過雙方共同協議,而非對方可以單方面決定。

阿中 102-07-05 18:22

有些緊張...我去過一次,大概也過半年左右了

主嫌+我和另外5個朋友(其中一個 未滿18,其他都20.21 主嫌26左右)
和一個女生發生關係..
PS:都是有隔時間的,甚至隔幾天(決對沒有同時一起)。

都是自願的..(簡訊有留3封..內容有那女生主動約我朋友的,但是沒有提到會發生關係,只有說她想放鬆)

可是最近她(那女生)卻告我和朋友+主嫌 7個人 

然後主嫌 先被叫去 (婦幼隊)詢問,由於主嫌自己有(輕度智障者)所以有免費律師在身邊,可是我和另外5個朋友都沒有律師

主嫌回來跟我們說,那女生告我們,又說那女生領有(殘障手冊)..我和我朋友都說,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那女生(有殘障手冊),如果知道那可能還會上,況且也都是妳情我願的,她都有主動約我朋友出來的證據

她也有拒絕我朋友找她出來,說過幾天有控在約我朋友。(她的簡訊有說過,我朋友身邊有誰想要的,都可以來)只是這封簡訊,被我朋友刪掉了..

我想知道的是那女生雖然領首(殘障手冊),但她卻還知道主動約人、甚至拒絕別人,那這樣還有構成    (妨害性自主罪的第225條,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嗎?


現在是我想知道說..目前 (婦幼隊) 那邊有我兩個朋友的照片,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我們怎樣之類的,那還可以成立這樣的罪嗎?

然後在上禮拜日的時候,我朋友說(婦幼隊的小姐)打給他說..要找時間請我們過去詢問(也叫我朋友不要太擔心),那女生也已經滿20幾歲了,不能只聽她的,也要聽我們說..後面還說我們可以請律師

PS:我問一些律師,還有網路律師顧問,都說請律師比較好...
真的一定要請嗎?? 沒有請 一定會被告成功嗎? 
我目前講的這些..有辦法定我罪嗎?

我是學生..沒什麼錢請律師,又不想讓家人知道我這樣,這該怎麼解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5 19:53
回覆 阿中 的發言內容:

有些緊張...我去過一次,大概也過半年左右了

主嫌+我和另外5個朋友(其 ... (恕刪)

跟家人講,然後趕緊委任律師

這才是您要面對的事。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這是重罪,稍有不慎,即有牢獄之災,且案情未必如你所述如此簡單.

RAY 102-07-04 22:27
律師您好:
敝人於學校擔任教職之工作,學生畢業後於暑假打工,
碰到副店長於該生工作一星期後,
以同事名義告知該員工離職,原因是太柔弱,不適合擔任茶飲店之員工
工作時間跨6-7月份,於是副店長告知6月份薪水必須在7/10領取,
7月份薪水要等到8/10。
學生想跟店家請託只差1-2天的工資,請店家幫忙看能不能早點給錢~
請託敝人陪同該生前往協調,學生提出請求後,副店長情緒越來越激動,
還說你不知道好多工讀生打工前面的兩三天都沒領錢嗎?
正當敝人說出第一句話~我們尊重你們店裡的制度,
話還沒說完~副店長馬上就整個激動,你是在恐嚇我嗎?
小心我打電話叫警察來,去警局備案,讓敝人真是.....哭笑不得...
避免再度激化對方情緒,於是帶學生前往勞工局勞資關係科前往處理, 
副店長走的時候還說,有本事就留下姓名電話
學生於當晚在接獲副店長簡訊,告知學生三思而後行,不然要找學生家長理論及去警局備案我們恐嚇....
------------------------------------------------------------------------
請問律師~如果對方誣告我們恐嚇,請問是否會成案?
因為在場人也不多,對方的店員也有可能因為職場關係作偽證~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5 06:33

 

依台端所述情節,顯然離恐嚇要件還有一點距離,但如果真的對台端提告,則需知道提告事實為何,才能再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Johnny 102-07-04 00:10

我人在國外工作,公司是專門銷售電話卡(sim)的公司.我推銷一項特價種類但是要配合專用電話(如亞太電信用專用IMEI內碼來管理客戶.但公司提供我的電話機種並沒有中文機.而我面對的使用客戶%99都是大陸人.於是我請身在大陸的朋友替我訂電話,但我朋友是做牛仔褲的所以他又找了他的朋友代辦,再訂購電話時,我希望電話的單價不要太高,不要名牌電話,只要是中文能收簡訊,電話簿的功能即可.約過了半年朋友回復找到了單價約為RMB180乙支,我預算先買二百支,於是我就匯款RMB40000多匯的費用是想她幫忙總不能讓他貼錢走路做事,(與他相識在國外一次陪他購車,結果在他家中被持槍打劫,一起死裡逃生.所以是絕對的信任他)然後在他買了電話後卻不知該如何將電話交給我,說真的,我也不懂.再等了一年後,因為我心臟開始心律不整,在國外看心臟科數月後,醫生建議做燒灼手術,經過評估,台灣做此手術技術也很成熟,所以就回台灣做手術,再回台灣前特別經過大陸廣州找朋友,等他周六放假再帶我去深(土川)取電話.但是200支電話也太多了,所以我就取了50支其餘的請她帶回他的住處,臨行前朋友說我匯來買電話的錢多了,他特別多買了9之比較好的,山寨機(印著NOKIA)他特別替我選的.但是說良心話.我並不想要.(因為他並沒改IMEI碼,再說它們的語言只有簡體中文,連英文都沒有,我連用都不會用).但是我卻沒拒絕他.回到台灣,海關把我當走私似的移送.現在我來來回回的右進出台灣兩次.其中一次回來後戶籍地的大廈管理員告訴我有法院的單子被退至管區派出所,我特別去派出所領取並到法院出庭.而現在我在國外.但是我兒子通知我,因為他駕駛我的車警察要上銬帶走他.再查明他不是我後.表示我被通?了?,我是不是該安排請假回台灣?該準備些甚麼?我的戶籍地是新竹市,但案子是桃園地檢署的,請問我找哪個地區的律師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通緝,所以只要您入海關即會被抓起來移送地檢署,建議您找新竹或桃園地區之律師協助,若您有需要可以幫您介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稻草人 102-07-03 15:32

我與妻子結婚四年多, 因妻子對我不信任, 我無外遇無曖昧對象, 我妻子個性就是如此, 控制慾超強, 事無鉅細, 從工作到交友到手機簡訊內容以及所有網路帳號密碼郵件, 還曾經對我使用手機軟體定位, 還有對我母親及姊姊不敬, 並無當面頂撞, 都是私下跟我爭吵, 還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可以吵, 因此我們婚姻過程中都是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 她嫌我我嫌她, 後來在去年12月, 在一次的爭吵中我忍不住出手了, 她有驗傷單及備案, 當天她就帶著小孩子回娘家住, 事隔5個月後她告我傷害, 目前已經出過一次檢察官偵查庭, 還未結案, 我想知道的有如下幾個問題…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以上煩人問題還煩請撥冗答覆

稻草人您好

 看來妻子對您的不信任等事情,似乎讓您對婚姻不抱希望,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因為現在還是婚姻狀態中, 我想主動提離婚訴訟, 有機會嗎??

如果只憑您說述的事實,主動提離婚訴訟似乎有些困難。

小孩子(男性3歲)的監護權我有機會嗎??我的條件比對方好(對方無工作住娘家, 地方窄小), 但目前對方是主要照護, 且我有傷害案在身。

如果您認為條件比對方好,那當然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因為目前我想從她娘家帶小孩子出來時, 她都強硬的要跟隨, 我的想法是我們關係這麼糟,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 我有辦法可以讓他不跟嗎??

你們還是夫妻關係,法律要介入這個問題恐怕有困難。

另外我在跟他談到離婚探視權的問題, 她很強硬的要求每次探視她都要跟, 而且小孩子不能在我這裡過夜, 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離婚後探視的問題,如果您們無法協議,將來會由法院裁決。

下一步我怎麼做才能挽回目前劣勢, 或盡快結束回歸正常。

如果您們的婚姻無法透過溝通來解決,那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嘗試處理。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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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 102-07-04 11:37

那麼再請教一下律師, 我有傷害在先, 若是對方訴請離婚並要求繕養費, 請幫忙評估對方成功的機率大嗎??還請律師指教。謝謝!!

對方無工作, 但是是對方工作能力差, 每次都被開除... 家中所有開銷都是由我負擔 對方會爭取監護權 好手好腳 我也沒多餘存款, 月薪約40K(未扣除之後要給的撫養費<--先假設要給的情況)

 

 

 

小胖 102-07-03 13:58

律師您好:對方於101年十月左右,有借錢並口頭說明將於兩個月內還清,但是只還了三千元後就一直推託不還錢,甚至不回電話也避不見面,當初並無簽寫借據,但有我請對方將剩餘金額匯入我方的帳戶,而對方也有回傳簡訊說要匯錢的時候我通知我.不知這樣的簡訊內容是否可以當作借錢事實的證明證據?如果可以的話應該如何付諸法律請對方出免處理債務?不行當為證據的話,又該怎麼請對方還錢?希望律師幫忙解惑,感謝律師百忙之中抽空幫忙解惑.

小胖您好

依您所說的:對方也有回傳簡訊「說要匯錢的時候我通知我」

這樣的簡訊內容似乎沒有提到借款的事情,所以恐怕在證據有些溥弱。

要對方還錢,在法律上要有相關的事證、人證,有相關的事證、人證就可以向法院提訴訟聲請支付命令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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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治 102-06-30 20:59

我被一個未滿16歲的女生告說我跟他發生關係!!我只有跟他見面過一次雖然在交往但是我都還沒跟他發生過關係!!他因為翹課打給我然後學校通報警察然後他說他有跟我發生過關係!!他有去驗陰道的確有撕裂傷!!還他傳一封我沒有懷孕簡訊給我!!可是她們並沒有我跟他去哪發生過關係的地點和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保險套等等之類的證據!!現在哪個女生傳簡訊說因為是他爸爸看過我跟她女兒的對話所以才覺得我們有發生過關係所以才因此提告!!然後女方因為家人一直給他壓力所以做了假筆錄請問這樣該怎麼辦才好??

您可以具狀向檢察官提出此項證據,以影響其證詞之憑信性,並請求檢察官針對此項簡訊內容單獨訊問當事人,以釐清事實,俾利早日還您清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曦曦 102-06-29 22:08

我的哥哥〈今年二十九歲〉今年4/21與一個剛滿十七歲的高中女生發生性關係 而後5/5又發生第二次關係 兩次都是女生主動跑來我們家 後來女生的媽媽在六月初打電話給我哥哥 說是她女兒懷孕了 提到可以的話 可以先包個紅包給他們家算是表示一點心意 我哥哥也把這段對話給錄下來了 但後來證實那女生根本沒懷孕 我哥哥覺得他們家是要藉此敲詐 所以電話一概都不接 過沒多久 就接到女方家向法院提出告訴 那女生也做筆錄說我哥哥是有脅迫她與他發生關係 哥哥被檢察官傳去問話 哥哥把從認識那個女生的所有經過全部老實講 也提供了那段與女方媽媽的錄音檢察官 更提供他與那女生的通聯簡訊紀錄  我想問  女生是否也要提出有無被脅迫證據才能定我哥哥的罪?  我哥哥要提出哪些更有利的證據才能戳破那女生的謊言?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哥哥目前已被列為強制性交罪之被告,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且針對上次偵查庭之偵訊程序詳細釐清討論,以維護您哥哥之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30 01:49
回覆 曦曦 的發言內容:

我的哥哥〈今年二十九歲〉今年4/21與一個剛滿十七歲的高中女生發生性關係 而後5/5又發生第二 ... (恕刪)

您要拿那些通聯簡訊律師研判。

本所按讚諮詢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煞祿 102-07-21 11:56

對方女生 未滿18及20

你哥哥很吃虧喔

業安 102-06-29 18:42

我 想請問一下 一個法律問題 之前我父親因為 在賣場停車場 不了心把一位太太的車子給弄髒了  他要我父親要賠他2000元去洗車保養的費用就可以了 我父親當時賠他2000元了和跟她正式道歉 當時以為了結了  但是後來 他不斷打電話簡訊來 叫我父親還要再匯錢給他一千五百元 他保養要三千五百元 我父親和她講要請她把保養車的收據傳給我看  但是她說收據不見了  我父親就要求她一定要給我們收據才匯錢   但是後來他傳了一封簡訊是 要我們一定要匯錢 不然就要叫他哥的私人討債公司來討錢 他還說他相信一定很快就能拿到錢  我想請問律師們他這樣有沒有犯恐嚇罪還是有其他刑責  感謝辛苦偉大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