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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1-06-26 22:29

各位大大您們好~我想請教的問題是~我詳細說一下
我跟一個人~買了東西~ 第一樣~~是一個新的玩具~大概2500元(這樣東西我以收到)
第二樣東西~是他要賣給我 的一個二手玩具~價錢 2700 以匯出~(匯款紀錄有)
第二樣東西 ~我始終收不到~ 前後大約 2個月~ 中間我也多次打過電話給他
一開始的時候他都會接電話~我問的問題大概都是~請問 玩具寄出了嗎~他給的答案
大概都是~~我明天寄 ~~或者 後天寄~偶而他會跟我說~確定寄出~但是我一直都沒有收到~直到上禮拜~~~我跟他說 請問 貨寄出了嗎~他說有寄出了~~~我說 那給我貨號
我要去查~~結果一查 根本沒有這個貨號~~~~後來商量的結果~他說 退我2700元~
他說上禮拜 以匯出 可是我今天去銀行刷簿子~還沒進來~~~我該怎麼辦~~
我可以去警察局~報案嗎~
那個朋友我沒有見過面~因為想說第一次交易還OK 所以 第二次還是跟他買了~
再來想請問~我去警察局~我應該怎麼報案~我該怎樣報案~~
另外請問~~如果是報案 說她詐欺我 可行嗎~~詐欺是不是 沒有辦法撤銷告訴~
如果 我告他了~可是他卻環了我錢~那檢察官 會不會 怪我說錢不是都環了 你還告他~
到最後是我倒楣~~ 請問各位大大 我該怎麼辦~~

我每天都會打通電話給他~~可是 這兩個禮拜 他都不接我電話~~只用簡訊說~
我再忙 艘等打給我~~~結果也是都沒打過來~~我不想處理的這麼麻煩~~所以 我想請他解決~可是他態度~又不是很好~ 2700 其實不算多~可是我覺得 這樣不是太便宜他
而且 他說 以匯出款項 過了大概5天 我卻沒收到 有可能嘛~

要成立詐欺罪,對方必須在買賣契約成立時就有詐欺錢財的意圖,而且不會把東西交給您。依照您就第二次的買賣的敘述,對方遲遲不交貨也不退錢的行為,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罪的。由於對方和您無親屬關係,對方的詐欺罪並非告訴乃論罪,您是無法撤回告訴的。不過當對方還錢後,檢察官原則上就不會起訴詐欺罪。另外您也並不須擔心成立誣告罪,因為完全出於虛構之提告才會成立誣告罪。所以建議您可傳簡訊說”如果我於3日內未收到匯款,僅能依法提出詐欺告訴",如果再沒有收到錢,就可以報警處理,好讓對方出面做進一步解決。

(參照刑法第339、34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白 101-06-29 14:54

對不起~~我可以再請教您一個問題嗎? 如果我去報案了~也到了要開庭了~ 

我自己一定要有律師嗎~~

101-06-26 09:57

律師大人你們好,想先有勞各位費點神觀看下判決,如造成不便還望各位大人多多包涵多多指教,無論好壞於否必當感激於心謝謝,以下是我相依為命的姐姐(彭雪玉)一個沒案底沒前科50幾歲平凡的婦人,被以共同轉讓與共同販賣而重判...

轉讓第一級毒品部分:
  1、被告彭紀超於99年5 月6 日將摻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粉末
      之香菸1 支,經由被告彭雪玉轉讓證人詹智全等情,業
      據被告彭紀超於本院審理訊問時坦承不諱,並經證人詹智
      全分別於警詢、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證述明確,並有扣案
      之摻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粉末之香菸1 支可資佐證,且被
      告彭雪玉亦坦承該日確實有拿1 袋的東西予證人詹智全,
      是被告彭雪玉於99年5 月6 日將上開摻有第一級毒品海洛
      因粉末之香菸1 支交予證人詹智全之客觀事實,已足認定
      。
  2、應審究者為被告彭雪玉主觀上是否知悉所交付予證人詹智
      全之香菸內含摻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粉末?本院基於下述
      理由認被告彭雪玉確係知悉並有轉讓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之
      犯意:
    (1)被告彭雪玉陳稱當天有交付予證人詹智全水、麵包、七星
      香菸及1,000 元等物,然否認有交付黑色大衛杜夫香菸予
      證人乙情,就交付七星香菸及1,000 元部分已遭證人詹智
      全於偵查中否認在卷,證稱:七星香菸是我自己的,我身
      上本來就有七星香菸,彭雪玉當天沒有給我七星香菸、沒
      有給我錢等語明確(見99年度他字第1375號偵查黃皮卷宗
      《下稱他字第1375號黃皮卷宗》第302 頁),可見被告
      雪玉之前開辯稱已有可疑,再證人詹智全另證稱:被告
      雪玉是專門送黑色大衛杜夫海洛因香菸給我,我也知道他
      們會將海洛因弄在菸裡面給我(同上頁),而於本院審理
      時亦證述:是拜託彭雪玉將黑色大衛杜夫香菸(內含海洛
      因粉末)送過來等語屬實(見本院卷宗第137 頁背面) ,
      顯見被告彭雪玉確有交付證人黑色大衛杜夫香菸且並知悉
      其內並含有摻有海洛因粉末之情,應可肯認,被告彭雪玉
      前開辯稱並未交付黑色大衛杜夫香菸之情,顯屬不實。至
      於證人詹智全於本院審理時稱該摻有海洛因之黑色大衛杜
      夫香菸是其自己製作的等情,已與其分別在警詢及偵查中
      所述不符,並經被告彭紀超於本院審理時否認在卷,此部
      分證人之證述應有不實,然並不影響本院認定被告彭雪玉
      確係知情並有轉讓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予證人詹智全之事實
      。
    (2)再則,證人詹智全於偵訊時證稱:彭紀超會提供給我海洛
      因,曾提供給我2 、3 次,海洛因是彭紀超拿給我的,彭
      紀超拿給我毒品時彭雪玉有時候會看到;彭雪玉有看過1
      、2 次我和彭紀超交易海洛因,彭雪玉有看到彭紀超出去
      後回來拿給我,但是彭雪玉沒有看到我拿錢給彭紀超,其
      中1 、2 次彭雪玉有在場,有聽到我告訴彭紀超我人不舒
      服,要他先幫我處理,我都是這樣講,因為彭雪玉知道我
      有使用海洛因,所以她知道我的意思等語(分別見他字第
      1375號黃皮卷宗第298 頁、99年度偵字第6434號偵查卷宗
      第22頁),而於本院審理時亦為相同之證述(見本院卷宗
      第144 頁背面);又證人朱若程亦於檢察官偵訊時證稱:
      主要都是彭紀超給我,有時候彭紀超、彭雪玉他們2 人都
      在家中,通常是彭紀超拿給我,彭雪玉也有拿給我過,彭
      紀超如果不在就是彭雪玉會拿毒品給我,彭雪玉拿給我毒
      品至少有5 、6 次,我也是將錢拿給彭雪玉,彭雪玉拿給
      我毒品時,幾乎都是在外面,彭雪玉是上車跟我講多少錢
      ,看給我多少毒品我就要給她多少錢,彭雪玉說電話中不
      要講,彭雪玉到我車上就會說看我身上有多少錢就先給她
      多少,剩下我就欠她等語(見他字第1375號黃皮卷宗第19
      0 頁),從上開證人詹智全、朱若程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
      時分別提及:彭雪玉有看過1 、2 次我和彭紀超交易海洛
      因、拿毒品時不是彭雪玉就是彭紀超拿等說法看來,雖然
      檢察官於本案只起訴被告彭紀超轉讓毒品證人詹智全3
      次(分別為99年5 月2 日、4 日及6 日) 、販賣毒品予證
      人朱若程2 次(分別為6 月19日《20日》、6 月27日)之
      犯行,但證人2 人在偵查中已詳述被告彭紀超有多次轉讓
      及販賣之犯行且被告彭雪玉亦均知情並有參與之情,考量
      檢察官依嚴格證據主義只就證據確切且有通聯比對部分,
      而予以完整勾稽,從而只各起訴被告彭紀超分別為3 次、
      2 次之轉讓及販賣犯行(並只起訴被告彭雪玉部分僅各有
      1 次轉讓及販賣犯行),然證人2 人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
      時之證言,仍可供參酌,即被告彭雪玉對被告彭紀超有轉
      讓、販賣毒品證人之事,應係知情的。
    (3)再參以就被告彭紀超、彭雪玉2 人坦承彼此為男女朋友關
      係,不定時會居住在一起,且從上述(2)證人所述,亦可知
      被告彭雪玉與彭紀超2 人間之關係非比尋常,且被告彭雪
      玉知悉被告彭紀超轉讓及販賣毒品之情,再輔以被告2 人
      亦均係以捲菸之方式施用第一級毒品,足見被告彭雪玉對
      於彭紀超之生活習性、做事方法甚至是施用毒品轉讓
      販賣毒品等情應已有相當程度之瞭解;加以被告2 人與證
      人詹智全3 人曾經一起施用過毒品,顯見其等3 人間之關
      係亦屬密切,而於99年5 月6 日當日被告彭雪玉與彭紀超
      亦生活在一起,對於當日被告彭紀超與詹智全有多次通聯
      之情,自應知悉,而被告彭雪玉亦坦認當日曾接聽到詹智
      全之電話,輔以當日詹智全之手機亦確有撥打給彭雪玉使
      用之手機之情,亦有通聯資料可證(見他字第1375號白皮
      卷宗第184 頁背面)等情綜合觀之,被告彭雪玉對當日證
      人詹智全於電話簡訊中提及因提藥人很難過且要求其等
      送藥前來之事,應係知情的,被告彭雪玉事後諉稱並不知
      情,顯屬卸責之詞,而不可採信,綜上被告彭雪玉知悉要
      送藥給證人詹智全,並也確實將內含摻有海洛因粉末之黑
      色大衛杜夫香菸送給證人詹智全,被告觸犯轉讓第一級毒
      品海洛因之犯行,已屬明確。
    (4)至被告彭紀超堅稱99年5 月6 日轉讓毒品證人詹智全之
      事,被告彭雪玉並不知情乙事,被告彭紀超就此先於【偵
      查中】供稱我有跟彭雪玉講說請他帶菸、一瓶水、麵包給
      詹智全,我還有請彭雪玉買一包菸給詹智全,但彭雪玉問
      我桌上不是還有菸嗎,我就說好,桌上隨便拿一包去,所
      以最後彭雪玉是拿桌上已經開過的菸過去、是彭雪玉拿錯
      有捲海洛因之黑色大衛杜夫菸給詹智全的等語 (見他字第
      1375號黃皮卷宗第244 頁、第248 頁);嗣於【本院審理
      時】才又供稱是當天在便利商店買完麵包、水等物品之後
      ,始將上開摻有海洛因之黑色大衛杜夫香菸,趁彭雪玉不
      知情的情況之下,放入塑膠袋內,再由彭雪玉交予詹智全
      等等,前後供詞,已有出入而有可疑,而後者如被告彭紀
      超所述當天下大雨,塑膠袋是放在機車前腳踏板上,衡情
      ,該放置在腳踏板上塑膠袋內之香煙容易受潮,必定不能
      防雨水,則被告彭紀超與被告彭雪玉購買相關物品之後,
      焉能將香菸放置可能受潮之處,亦有可疑?再者,上開黑
      色大衛杜夫香菸,其外觀,與一般香煙無異等情,業經被
      告彭紀超及證人詹智全,證述詳實,倘被告彭雪玉果係不
      知情,根本不用趁彭雪玉不知情的狀況下,將香菸藏於塑
      膠袋內,僅需在被告彭雪玉進入偵查隊時,告知這是普通
      香菸,交給詹智全即可,根本無須隱瞞被告彭雪玉,況被
      告彭雪玉當日,亦自承也有將其本身之1 包紅色大衛杜夫
      香菸交給詹智全,是被告彭紀超所稱趁彭雪玉不知情的狀
      況下將香菸放入塑膠袋內之說法,顯不符合常情,亦並非
      真實,顯係事後欲迴護被告彭雪玉之詞,而不可採信,應
      以其在偵查中所述指示彭雪玉將摻有海洛因之黑色大衛杜
      夫菸交給詹智全的說法,較接近實情。而被告彭雪玉自警
      詢、偵查中至本院審理時始終否認曾經交付黑色大衛杜夫
      香菸予詹智全,倘若被告彭雪玉確係單純的不知情香菸內
      摻有海洛因,在證人詹智全及被告彭紀超均陳稱確有黑色
      大衛杜夫香菸之存在下,其又何須全盤否認曾經交付黑色
      大衛杜夫香菸予詹智全之事實?(實則其大可陳稱有交付
      黑色大衛杜夫香菸予證人,但不知內有海洛因即可),顯
      見被告彭雪玉,應係知悉上開黑色大衛杜夫香菸確摻有第
      一級毒品海洛因之情,因臨訟欲卸責始進而全盤否認有交
      付黑色大衛杜夫香菸予證人詹智全之事實,而與證人詹智
      全及被告彭紀超2 人之供稱不相符合,是認被告彭雪玉確
      有與被告彭紀超,就轉讓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予證人詹智全
      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5)綜上所述,被告彭雪玉確已知悉並有交付內含摻有第一級
      毒品海洛因粉末之黑色大衛杜夫香菸予證人詹智全之情,
      已可肯認,被告陳稱不知情,顯係臨訟卸責之詞,不可採
      信。
(二)販賣第一級、第二級毒品部分:
  1、被告彭雪玉固坦承有收錢,但辯稱不知該錢是毒品的錢,
      稱1,500 元是朱若程要還給我的錢,因為之前他小孩子生
      病來跟我借錢,還我的錢等等,已遭證人朱若程於本院審
      理時否認在卷,並證稱:2 人根本無任何借貸關係,去借
      錢的是我大妹妹,那是好幾年前的事情,跟這個好像差很
      遠,而且我沒有跟她借過錢、拿錢給彭雪玉就是跟毒品
      關等語屬實(見本院卷宗第150 頁、第156 頁背面、第
      157 頁),可見被告彭雪玉所辯已有可疑。
  2、再則,證人朱若程於本院審理經交互詰問時,亦證稱:99
      年6 月20日下午2 時7 分是彭雪玉接聽的,我跟彭雪玉說
      我要把6 月19日向彭紀超買海洛因、安非他命各1 包的錢
      給彭紀超,彭雪玉就叫我到他們的住處,我過去後就先給
      彭雪玉1,500 元,彭雪玉就說還欠2,500 元,我就說之後
      再還等語明確(見本院卷宗第151 頁、第158 頁背面),
      參以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號被告彭雪玉亦陳稱係其在
      使用,另有申請人之資料在卷可證(見99年度偵字第6447
      號偵查卷宗第101 頁),而於99年6 月20日下午2 時7 分
      亦確有與證人朱若程所使用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為通
      聯之紀錄(見他字第1375號白皮卷宗第216 頁背面),顯
      見證人朱若程當日確有與被告彭雪玉對話,並告知要交付
      毒品金錢等情,而被告彭雪玉卻辯稱該1,500 元係朱若
      程欠其之金額,顯屬不實;而被告彭紀超於本院審理時雖
      稱是請被告彭雪玉去收錢,並告知被告彭雪玉是朱若程欠
      被告彭紀超之錢等等,然與被告彭雪玉所述互核已有不符
      ,且與證人朱若程所述,亦不相符,被告彭紀超所述顯係
      迴護彭雪玉之詞,而不可採信。至於證人朱若程雖於本院
      審理時稱不清楚被告彭雪玉知否1,500 元是毒品的錢等等
      ,但證人既已證稱當日是被告彭雪玉接聽的,且告知是要
      還毒品的錢,被告彭雪玉應已知悉該錢係毒品的錢,至於
      證人回答不知被告彭雪玉內心之主觀認知,尚不違反常情
      ,而不能據此為有利被告彭雪玉之認定。再從被告彭紀超
      與彭雪玉間之親密關係,及證人詹智全、朱若程於偵查中
      及本院審理時之上開證詞(見上述(一)2(2)部分),被
      告彭雪玉對被告彭紀超有販賣毒品之事,應係知情的,其
      辯稱並不知是販賣毒品的錢等等,顯屬事後卸責之詞,顯
      不可採。是被告彭雪玉知悉彭紀超販賣毒品證人朱若程
      之情,並收受販賣毒品之款項,其確有參與販賣毒品之情
      ,應可肯認。
確實我姐並沒有做出拿有參有毒品支香煙給人也確實並不支情香煙已被掉換,難道說一個人沒做過的事,就單憑他與彭紀超曾只是男女朋友的關係而以,就認定是共同的,最後的判決卻是

彭紀超,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彭雪玉,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雖然說自己做錯的事情得自己承擔後果,可是並沒做的或是不知情的事,而且沒前科案底紀錄的還比被依個累犯(彭紀超)判的還重,試問這不如同宣告他下半生已死亡了嗎,人生走了一大半了如今面臨這不公的司法姐姐常覺得活者還有何意義了.....

回覆 熊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你們好,想先有勞各位費點神觀看下判決,如造成不便還望各位大人多多包涵多多指教,無論好 ... (恕刪)

 

1.販賣一級毒品判16年  如果判決未確定還是先找律師提上訴

   要認定共同販賣除了共同被告自白當然還需要其他補強證據

   就看補強程度如何了  除了購毒者指述   是否有其他監聽譯文

   有沒有扣案毒品等等

2.只有貼判決書沒有其他卷內資料律師實在也無法提供什麼具體意見

3.經濟上有困難可以尋求法律扶助  販賣毒品均屬重罪 都會准與扶助

101-06-27 02:30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珊 101-06-23 22:20
原因是我先生認識一位女生,而那位女生最近常接到不明電話,應而我先生跟我也接到不明電話,所以我氣的傳了這一通簡訊給一位女生簡訊內容是(你要死去死,不要牽脫別人)。然後那女生說要報警如果他報警我有責任嗎?
王耀星 (Eric) 101-06-23 22:24
依您所言有成立恐嚇安全罪之虞。

您傳簡訊向對方表示「你要死去死,不要牽脫別人」的行為,基本上不構成刑事犯罪。由於恐嚇危害安全罪是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才會成立,依您的敘述,您的簡訊內容並非將加害生命的行為通知對方,所以不會成立本罪。另外也不成立妨害名譽罪,因為您是私下傳簡訊給對方,並不成立公然侮辱罪;而且簡訊內容也沒有對外散布,基本上不構成成誹謗罪。但是就他打電話來的行為,要記得保存證據調閱通聯記錄,以及如果有再打來,記得錄音,以避免真的被告時可證明您沒有任何恐嚇之犯意。

(參照刑法第305、309、3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珊 101-06-23 22:02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前幾天我傳了一通簡訊給一位女生簡訊內容是(你要死去死,不要牽脫別人)這樣我會造成恐嚇罪嗎?
王耀星 (Eric) 101-06-23 22:07
要看前因後果,單憑一封簡訊無法判斷。
SP 101-06-22 19:31

??????我朋友本身因為一些因素跟家裡沒甚麼在聯絡

最近收到媽媽傳一封簡訊

說他父親去世之後留的一棟房子法拍之後還不夠還房子貸款

家人說已經沒辦法再拿錢償還了

然後說"去年5/4號"收到法院支付命令

接連他媽媽銀行跟郵局的存款簿被強制執行扣!

然後就跟我朋友說它一債務併存之債務

可能連自己辛辛苦苦生活定存的錢也要被扣除

叫他不要戶頭不要放錢

我們疑惑的是

他爸爸已經死很久了好幾年了

事情怎麼現在才跑出來??

而且既然是去年5/4號的事情~我朋友這邊怎麼都沒有扣款的動作

是他媽媽騙他嗎?

而且這是在他還"未成年"時候的事情

他本身根本一頭霧水

當時的他根本沒有自身的主導權利

如果這是事實不就等於說他突然負債20幾萬??

有甚麼方法可以申訴嗎

補充一點:他媽媽在那時候並沒有拋棄財產繼承

他現在也不知道改去哪一間銀行詢問

因為事隔太久了

麻煩律師解答~

ken 101-06-21 20:23
律師大大... 前幾天我收到我前女朋友的朋友打來的簡訊.簡訊內容說.我用壞他汽車門窗玻璃.. 問我如何處理?重點是.事由是4月28號的事.他5月8號送修.但過了將近一個多月他現在才來跟我說要我賠償??我要求他去報警處理.他反問我.自己去想蓄意追撞和蓄意破壞要賠多少錢??重點是.當下我是和我女朋友吵架.他不讓我解釋所以我才心急拍打他的玻璃.何況玻璃並無破掉.他隔天也有去找我同事.我同事也有問他.他說他玻璃沒事.現在卻跟我說是壞在玻璃的軌道.要告我? 請問律師大大..這樣有辦法購成蓄意破壞嗎???還有我騎車追他們..他們開車緊急煞車.我根本來不及煞車.撞上~我人還飛出去.還掛急診..這樣也說我蓄意追撞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在毀損罪部分應該難成立,因為事隔已有一段時間,所以不一定能夠證明是您弄壞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胖 101-06-20 12:30
律師您好: 我被一個女生告傷害恐嚇,因為被她騙感情一時衝動打了她兩巴掌(不久前才剛被錢女友背叛所以才會如此生氣)...還有傳簡訊跟她說:你以為長的漂亮就可以這樣玩弄別人嗎? 打你巴掌也是剛好而已!人在做天在看! 你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你要是在去上班我一定報警抓你! 因為他今年九月才有滿十八歲!她是在酒店上班! 但我打了她巴掌的當天他有去驗傷報警~當時我還不知道~後來我也有傳簡訊跟他道歉求她原諒~ 她也答應了我~還說要跟我繼續當朋友~之後我們都有持續聯絡互相關心~ 但是6月15號左右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要我6月19號早上10點去做筆錄~我打電話去問過她之後才知道她 那時候有報警~ 後來我們也在電話中有談到要和解~她也答應了我~甚至到了6月19號那天早上八點我都還有跟她連絡~ 也在三確認她要跟我和解~我到警察局之後有問警察能不能和解~警察跟我說可以~要我先通知那個女生過來~但是我打給那個女生她卻沒接電話~所以我只好跟承辦員警約隔天我在帶她一起過來和解。 但是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她忽然傳簡訊跟我說:和解金2萬~你能接受在打給我~ 於是我回傳簡訊給她:不是原本已經就說好要和解了嗎?現在怎麼又忽然跟我要兩萬和解金~ 而且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現在跟我說好了~過十分鐘又要從新跟我開和解的條件 要是這樣的話我們還是交給法官判決吧! 到了今天也就是6月20號早上她才回我簡訊 簡訊內容為:據我所知傷害可以判三到六個月!何況我是告你傷害恐嚇!保釋金就不只兩萬了! 所以你別傻了!你不用顧慮到你家嗎?要是真的給法官判的話你不但要負法律責任!還要負民事賠償! 你覺得你這樣划的來嗎? 我後來回她:不是我沒誠意要跟你和解!而是你現在根本都一直在騙我耍我!所以我已經沒辦法相信你所說的話了!我們交給法官判吧!請你別再回簡訊了! 後來她又回訊息給我:不然你說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錢!這樣不是對彼此都好嗎? 後來我都沒回她了....... 我想請問律師~ 我這種狀況我很了解肯定是傷害罪名會成立....但是如果是恐嚇呢? 我這樣有造成恐嚇嗎?如果傷害恐嚇罪名都成立了!會被判多久? 可以用罰金或者勞動服務抵嗎?民事賠償部份法官也會判該賠多少嗎? 還是我只能任由原告宰割....... 我反倒是覺得有人在背後叫她要怎麼做~刻意要獅子大開口刁難我..... 而且還有一點威脅......好像是我不給她錢她要告死我的樣子...... 我該怎麼自救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是否構成恐嚇仍有疑義,即便最後成立傷害罪及恐嚇罪,刑度應該也不至於太重(須先確認您有無前科),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對方要請求必須先證明其確實受有此損害,損害的範圍有多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胖 101-06-20 12:20
律師您好: 我被一個女生告傷害恐嚇,因為被她騙感情一時衝動打了她兩巴掌(不久前才剛被錢女友背叛所以才會如此生氣)...還有傳簡訊跟她說:你以為長的漂亮就可以這樣玩弄別人嗎? 打你巴掌也是剛好而已!人在做天在看! 你這種人一定會有報應的! 你要是在去上班我一定報警抓你! 因為他今年九月才有滿十八歲!她是在酒店上班! 但我打了她巴掌的當天他有去驗傷報警~當時我還不知道~後來我也有傳簡訊跟他道歉求她原諒~ 她也答應了我~還說要跟我繼續當朋友~之後我們都有持續聯絡互相關心~ 但是6月15號左右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要我6月19號早上10點去做筆錄~我打電話去問過她之後才知道她 那時候有報警~ 後來我們也在電話中有談到要和解~她也答應了我~甚至到了6月19號那天早上八點我都還有跟她連絡~ 也在三確認她要跟我和解~我到警察局之後有問警察能不能和解~警察跟我說可以~要我先通知那個女生過來~但是我打給那個女生她卻沒接電話~所以我只好跟承辦員警約隔天我在帶她一起過來和解。 但是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她忽然傳簡訊跟我說:和解金2萬~你能接受在打給我~ 於是我回傳簡訊給她:不是原本已經就說好要和解了嗎?現在怎麼又忽然跟我要兩萬和解金~ 而且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現在跟我說好了~過十分鐘又要從新跟我開和解的條件 要是這樣的話我們還是交給法官判決吧! 到了今天也就是6月20號早上她才回我簡訊 簡訊內容為:據我所知傷害可以判三到六個月!何況我是告你傷害恐嚇!保釋金就不只兩萬了! 所以你別傻了!你不用顧慮到你家嗎?要是真的給法官判的話你不但要負法律責任!還要負民事賠償! 你覺得你這樣划的來嗎? 我後來回她:不是我沒誠意要跟你和解!而是你現在根本都一直在騙我耍我!所以我已經沒辦法相信你所說的話了!我們交給法官判吧!請你別再回簡訊了! 後來她又回訊息給我:不然你說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錢!這樣不是對彼此都好嗎? 後來我都沒回她了....... 我想請問律師~ 我這種狀況我很了解肯定是傷害罪名會成立....但是如果是恐嚇呢? 我這樣有造成恐嚇嗎?如果傷害恐嚇罪名都成立了!會被判多久? 可以用罰金或者勞動服務抵嗎?民事賠償部份法官也會判該賠多少嗎? 還是我只能任由原告宰割....... 我反倒是覺得有人在背後叫她要怎麼做~刻意要獅子大開口刁難我..... 而且還有一點威脅......好像是我不給她錢她要告死我的樣子...... 我該怎麼自救阿.....
蔡明哲 (阿哲) 101-06-21 00:56
傷害應該會構成,恐嚇罪責不一定,所以和解金如果確定是2萬元,我建議你慎重考慮接受,因為傷害有罪判決,易科罰金的話通常一天1000元,如果判30天的話,那就三萬元了(繳給國家的),另外他還可以向你民事求償,所以2萬元和解應該是划算的。不過如果和解的話,一定要記得請他撤回告訴。
小蜜 101-06-20 09:57
律師你好:6月初我跟我朋友約在路邊借錢.我失業中心情很差他說有東西可以讓我快樂.他拿出一個信封袋裡面裝了4小包(總重2.6公克)K他命說其中的一包可以給我用.還在聊的時候他叫我先上他的機車.我就坐上去.結果後面來一個警察抓他的手.我緊張就把信封放在我口袋.我朋友騎給警察追.繞一圈就停下來臨檢.我身上有2千(他的)+1500(我的)+4包.他身上有1包3.6公克.到警局有驗尿我倆都有承認有吸食.但他說他身上的是一下說2千一下說1500跟我買的.今天是來跟我交易且有買過3次.在警局和地檢署都是這麼說.警察有扣留我手機.10天後我有去領回. 26號要去開偵查庭.因為我的SIM卡是別人給我的.檢察官調閱我之前的簡訊嗎?因為之前有傳什麼我真的不知道 我有收到奇怪的簡訊我也都沒回過..檢察官在這次開庭會問我簡訊或通聯紀錄嗎? 那我又該怎麼回答呢? 以你的經驗 我這樣會被起訴嗎?
有扣到毒品 又有買毒者的指述 在法律上這樣就足夠認定犯罪了 不過檢察官實際偵辦的案情還是開庭時後才知道 檢察官會自己調查證據 如果有必要也會提示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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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 101-06-18 17:28

急!!(不確認分類類別.重覆分類發文)

好友王先生是代銷公司老闆,於前年推薦投資天母某大樓的投資案,投資資金為250萬,因為是合資投資,而且是十多年的好友,所以以匯款方式轉帳 250萬元於王戶頭,於去年因未回覆投資獲利報告所以要求王退回投資款項,因其中部分投資款項為母親的存款急於討回,王建議先用住家房屋與王的公司借貸 250萬元交還母親。

與二胎簽訂借款時,王謊稱其為他們公司合作的金主貸款公司,主要為與他合作土地買賣用的合作夥伴,並簽立一份與王公司借貸未需支出利息的證明給我,讓我先將250萬還給母親,並持續投資原本的合作購屋案。

於上個月中,王說投資案已經轉售,但因奢侈稅需支付60萬元的稅金,需先將稅金轉帳給會計,於兩週後會將投資款交付,並將先前與王公司借貸了結,並邀約同赴杭州土地開發業者的邀請。

卻 於上週四接到房屋二胎公司來電,要求轉帳十六萬五的貸款利息,原本二胎公司的電話王都說是他們公司委外的會計師搞錯,但上週確認後發現出入。撥電話給王, 王先生在台灣的女友回覆王還在杭州開會,並不直接回覆語音,只用簡訊答覆王的回覆,並允諾於六月十八日將利息款項交付二胎公司。

於本日十八號早上,款項還是未繳納,詢問二胎公司後才知王先生將本人持有的住屋,貸款470萬元,並支付利息已經一年多,但六月份的利息未繳納,才會通知本人。

王先生有兩名女友,都知道款項的來去卻未告知本人,其中一名還負責幫他代傳簡訊欺瞞。

目前王還在杭州出差,二胎公司限一週後確認還款事宜,該怎麼做才好呢?

先通知王先生家人(原配已離婚)還是先報案處理呢?

 建議你以王先生為被告,馬上向地檢署提起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的告訴。

檢察官查出一些資料後,如果能夠確認王先生公司的會計、他女朋友還有二胎公司的人員有協助詐欺的行為,你可以針對這些人一併提起告訴。

HP 101-06-18 17:17

好友王先生是代銷公司老闆,於前年推薦投資天母某大樓的投資案,投資資金為250萬,因為是合資投資,而且是十多年的好友,所以以匯款方式轉帳 250萬元於王戶頭,於去年因未回覆投資獲利報告所以要求王退回投資款項,因其中部分投資款項為母親的存款急於討回,王建議先用住家房屋與王的公司借貸 250萬元交還母親。

與二胎簽訂借款時,王謊稱其為他們公司合作的金主貸款公司,主要為與他合作土地買賣用的合作夥伴,並簽立一份與王公司借貸未需支出利息的證明給我,讓我先將250萬還給母親,並持續投資原本的合作購屋案。

於上個月中,王說投資案已經轉售,但因奢侈稅需支付60萬元的稅金,需先將稅金轉帳給會計,於兩週後會將投資款交付,並將先前與王公司借貸了結,並邀約同赴杭州土地開發業者的邀請。

卻 於上週四接到房屋二胎公司來電,要求轉帳十六萬五的貸款利息,原本二胎公司的電話王都說是他們公司委外的會計師搞錯,但上週確認後發現出入。撥電話給王, 王先生在台灣的女友回覆王還在杭州開會,並不直接回覆語音,只用簡訊答覆王的回覆,並允諾於六月十八日將利息款項交付二胎公司。

於本日十八號早上,款項還是未繳納,詢問二胎公司後才知王先生將本人持有的住屋,貸款470萬元,並支付利息已經一年多,但六月份的利息未繳納,才會通知本人。

王先生有兩名女友,都知道款項的來去卻未告知本人,其中一名還負責幫他代傳簡訊欺瞞。

目前王還在杭州出差,二胎公司限一週後確認還款事宜,該怎麼做才好呢?

先通知王先生家人(原配已離婚)還是先報案處理呢?

Reason 101-06-18 15:18

是之前公司同事,他說急用講的很可憐,跟我借了20000多現金,之後有還1次5000現金,還剩18000

就一直拖了,之後他也離職,開始打給他還會接(有錄音),之後就傳簡訊了,也說好每個月3000慢慢還,可是2月左右匯入我的帳號3000元(他還備註他的名子),第二次好像在四月匯了6000元,5月沒還我傳簡訊告知,他也用簡訊回我說明天匯之類了話,直到現在,簡訊不回,電話不通.我該怎麼辦??我不知道他的地址,警方好像也不會受理,我拿的回來嗎??我該怎麼做??去哪裡上民事之類的??網路有說可以民事訴訟,地點在哪??我真的不會弄,可以麻煩告知詳細的程序跟申報的地點嗎??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於收到支付命令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未異議的話,就會視為確定判決,但您也要先查得對方的住址,否則法院沒辦法寄給對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ason 101-06-23 15: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於收到 ...

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任何的方式知道他的地址,還有什麼方法嗎??我有他的LINE之類的但他不會回!!

軒軒 101-06-13 20:04
有關收到不明人士送的手機 事情是在兩個月前,我再網路上認識一個男生, 但他都沒有跟我說他的基本資料 但我知道他叫威威而已 但我手機使用2個月左右了 到前天警察局打給我說我手機有問題要我把手機送過去給他們看 於是我過去了,他也看完了,就說這隻手機,是有人報失竊的手機 然後警察問我,你手機怎們來的,我跟他說是前前男友給我的, 他說你找的到人嗎?我說找不到了 現在對方也知道這件事情,我也當然的打去給對方, 因為對方剛好是認識的 原先對方態度很強硬說要我找出那個人 我說我找不到了 他說不管 到第二通電話 他說要不然我花錢消災 私下和解賠2萬元現金 公文也還沒送到法院 他給我一個禮拜的時間, 結果我今天傳簡訊給他, (我現在希望我們可以先去警察局和解先消案件, 有關賠償部份我現在日子不是很好過所以希望你可以讓我慢慢環 雖然我找不到對方我自己承擔我也希望我和你的交情不會因為這件事情讓我背後有前科我真的拜託你了,我目前就只能先這樣子那隻手機就繼續讓我使用,賠償你的前就當做我用那些賠償金跟你買下這隻手機,你要新的手機我在幫你問問我知道你是受害著但我遇到這件事情也很無奈,所以希望你們可以了解我現在的狀況。) 他回給我 (要是這樣就不用賠償了,我們也不會撤銷告訴!你要說謊就繼續說謊吧!在怎樣說手機也不可能跑到你男友那邊拉,你要說給誰聽?說給鬼嗎?另外一支手機到底在哪裡你老實給我說出來生下我不想廢話了! 我又回給他 我不知道你們相不相信但我該培的我會賠你說兩萬我會賠,但我希望不要這樣因該還有商量的的地方吧? 之後他都沒回我了,現在我該怎辦? 他是5月份報失竊的但我4月初左右拿到手機 害我朋友也受害,因為sim卡是他們名字 然後我聽警察說他2隻手機不見,現在找到一支在我這, 那現在我被起訴的話我是神們罪? 另外一隻手機不見我也不知道在哪裡 現在就這樣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有可能觸犯收受贓物罪,本罪屬公訴罪,所以雖雙方達成和解,但警方仍可能會移送給檢察官,您雖然可以與對方達成和解,但最好簽具和解書,以利日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ky82315 101-06-13 14:12

前陣子認識一個網友 他說他最近要搬家 剛好看到我有ipad2 便向我借 說六月左右會環我 但是6月份我打給他他卻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 請問我有任何方式可以跟警方要求他歸還嗎

我沒有他任何資料 不過有手機號碼。

小英 101-06-13 10:30
請問律師,上禮拜我去一間表弟介紹的通訊行續約中華電信589+950八折專案換三星s3手機,老闆說公司戶免預繳沒問題,隔天能來拿sim卡和合約書,結果隔天只拿到sim卡,老闆說合約書無留底,已送出了。過幾天收到中華電信簡訊通知禮拜一開通卡片,後來網路也開通,但因為沒拿到合約書,所以打去客服詢問合約內容(怕被騙),客服人員表示目前無合約狀態,只有變更月租,我越想越不對,怎麼會只有變更月租卻無綁約,所以打去問通訊行老闆,詢問之後,老闆才告知因為需要專案手機才能上線續約方案,目前無專案手機能上線,加上免預繳部份,需要等幾天,但他有先幫我們變更月租費,叫我們不用擔心,他會找中華電信高階主管處理免預繳此事。但我認為老闆一開始並無事先告知”只先變更月租,後再上線續約”此事,而直接幫我變更月租費,若到時收到帳單,950上網部份並無打8折,是否能討?那老闆拖越久才幫我續約,拖的這段時間(無續約期間),所產生的費用誰要付?還有,老闆在未告知的狀態下,自行幫我變更月租(並非續約動作),是否牽扯到法律責任?老實說因為老闆說話很不老實,而且常約好時間拿手機,例如本來約好6/5可以領手機,當天到時,又說無貨叫我6/7再來拿,當天到時又等很久才拿到手機,而當初說好的贈品部份又不同,之後也是表弟跟老闆橋,才說會給當初說好的預購禮,約好6/12到貨可以拿,昨天去拿時說下午5點才到貨,結果5點時打去詢問,又說廠商記錯日期,要再過45天(不合假日)...總覺得老闆都故意拖延,所以很想說,乾脆手機還他不辦了!我們自己到中華電信辦續約還不用受氣!(反正他也還不能幫我們續約)很想以老闆擅自只變更月租費這部份來拒絕這次的交易,請問這樣行的通嗎?
小之 101-06-12 16:37

我想請問一下!!當時是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急用錢  因為信任關係我轉了2萬5

他是說隔天會還我!!但是一拖再拖  他都是很有誠意說會還我。接著說他朋友錢還沒還他

票錢還沒進來等等的!!但是當初就沒有借據  只有當時轉帳的明細  不知道這樣有辦法叫他償還嗎?

因為他錢不還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只一直跟我說什麼時候拿給你但是都是騙人的!!我這邊有他一些說什麼時候還我錢的簡訊。因為在臉書上看他還可以唱歌、墾丁玩一類的  看了感覺很差。

再請律師們可以給我點方向嗎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13 01:44

一、去他戶籍地的法院附上「轉帳證明」和「往來簡訊聲請支付命令,如果確定了的話,可以對他強制執行。二、每個法院的「訴訟輔導科」都有人會教你怎麼寫聲請狀。三、以上,謹供參考!

 

您好,

         1.聲請核發支付命令(附上現有證據),對方若未於20日內異議即確定,可以強制執行。

         2.若對方於20日內異議則要進入訴訟程序,光靠轉帳證明要證明是您借錢給您朋友仍有困難,簡訊的話如果可以證明是朋友的手機傳至您的手機也可以提出作為證據。不妨事前請您朋友出具書面證明告知何時向您借錢,何時要還您並簽名,作為證據較為有力。

marco 101-06-07 17:22

小弟開了間飲料店,於去年9月頂讓出去,頂讓者為網路認識2年的網友,店面租約於2012年2月29號到期,頂讓過程中是網友主動來提出要頂下飲料店經營,頂讓金額也是網友主動提出,我也照實告知租約到期日,並受僱於他3個月,2012年1月底房東來電告知將於租約到期日後不再續租,原因是他兒子退伍要開眼鏡行(事實真的有開),我於接到房東通知後隔天通知頂讓者(網友),2012年2月底網友將店內生財器具交由我處理(因他賣的價錢不好,我賣的價錢較高),當所有事務處理完畢,房子也交還給房東後我通知頂讓者(網友)來將所剩金額及明細取回,他要就不接電話,要就說他忙,以致遲遲未能交付款項(通知簡訊以及通聯紀錄都有留存),現在他告我詐欺,請問我這樣有犯法有構成詐欺嗎?感謝您的回答

 

您好,

         詐欺取財必須是主觀上有詐欺的意思,客觀上施以詐術欺騙他人,使他人把金錢交付。您的情況看來,無論是房東或者是您留存的通聯記錄甚至要還給對方的金額都可以證明您的行為並不是詐欺。但如您因遭刑事告訴而仍有疑慮,仍可直接詢問律師為進一步防禦,謝謝。 

您好,

         詐欺取財必須是主觀上有詐欺的意思,客觀上施以詐術欺騙他人,使他人把金錢交付。您的情況看來,無論是房東或者是您留存的通聯記錄甚至要還給對方的金額都可以證明您的行為並不是詐欺。但如您因遭刑事告訴而仍有疑慮,仍可直接詢問律師為進一步防禦。

 

李小怡 101-06-05 18:58
我想請問一下 我之前在中途之家領養了一隻米克斯貓(有簽切結同意書) 後來因為跟家裡的大貓不合要送還 送還時間有超過二個星期(不合送養要二個星期內) 但在二個星期內我有提到要送還 在送還當日發現貓身上有黴菌(也帶去給醫生治療.連藥袋一同交回) 之後送養人要向我提出告訴 說我在發現貓咪生病沒立即送醫救治也超過送養期 這些細微問題我覺得太細了..怎麼都說不清 而且並不是送養回去就開始就有糾紛.. 送還日到現在已過半個月 是貓送養第二次被退回..才回頭來找我算帳(這什麼跟什麼啊) 我想提出切結書無效可以嗎 切結書是這樣的 對方是丙(我從頭到尾接洽的人) 送養人是甲(切結書上簽名人)(現在揚言要告我) 我是乙 從接到貓那一刻簽的切結書上只有甲的名字(甲不在場.已經簽好的) 沒有丙(丙未滿20) 也沒有代理同意書 請問我可以提出此切結書無效嗎? 如果在當場我也忘了丙是否有簽名(切結書在送回去時就遺失了..我這一份) 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還有甲在簡訊說我不老實..敷衍.. 這些我可以反告他妨害名譽嗎? 因為我看到這封簡訊時我很生氣..從頭到尾我並沒有置之不理? FB訊息都有留好資料 像這樣的官司需要請到律師嗎? 還有費用大概要多少 我可以反告他然後求償律師費及精神賠償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切結書部分,要主張無效可能有困難,本件仍應回歸到他所提出之告訴為何?而對方傳訊的內容,由於並非屬公然行為,所以也難以構成公然侮辱誹謗行為,另外請求的部分,律師費用並無法列入,至於其他損害的部分,當然可以作為請求的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李小怡 101-06-05 18:57
我想請問一下 我之前在中途之家領養了一隻米克斯貓(有簽切結同意書) 後來因為跟家裡的大貓不合要送還 送還時間有超過二個星期(不合送養要二個星期內) 但在二個星期內我有提到要送還 在送還當日發現貓身上有黴菌(也帶去給醫生治療.連藥袋一同交回) 之後送養人要向我提出告訴 說我在發現貓咪生病沒立即送醫救治也超過送養期 這些細微問題我覺得太細了..怎麼都說不清 而且並不是送養回去就開始就有糾紛.. 送還日到現在已過半個月 是貓送養第二次被退回..才回頭來找我算帳(這什麼跟什麼啊) 我想提出切結書無效可以嗎 切結書是這樣的 對方是丙(我從頭到尾接洽的人) 送養人是甲(切結書上簽名人)(現在揚言要告我) 我是乙 從接到貓那一刻簽的切結書上只有甲的名字(甲不在場.已經簽好的) 沒有丙(丙未滿20) 也沒有代理同意書 請問我可以提出此切結書無效嗎? 如果在當場我也忘了丙是否有簽名(切結書在送回去時就遺失了..我這一份) 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還有甲在簡訊說我不老實..敷衍.. 這些我可以反告他妨害名譽嗎? 因為我看到這封簡訊時我很生氣..從頭到尾我並沒有置之不理? FB訊息都有留好資料 像這樣的官司需要請到律師嗎? 還有費用大概要多少 我可以反告他然後求償律師費及精神賠償費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05 23:32
對方要提告訴?哪一種告訴?是毀損嗎?不過看樣子應該都不會成立刑事責任。 最多你跟對方就是民事糾紛,需否請律師處理,大概要考量經濟狀況、案情的繁複程度而定。
琪兒 101-06-03 01:23
多年錢借錢給一位同事一萬元 那時對方說他領錢時會還一開始有還但後來這位同事離職後開始沒還電話一開始不接後換了電話那時有跟他女友說(因對方有一陣子去北部養傷因被打導致腦震盪) 他女友說他男友要等他的傷差不多好了就回南部與我處理但我發現我那個同事回南部了傷也差不多好了但卻沒要跟我處理這件事 那時對方跟我借錢我們沒有借據只有口頭說什麼時候還 去年我說你男友有案底我可以去警察局問但他女友他之前的案件要抓去關要三年才會關出來 但我從他們的臉書看到跟本沒有去關 他們有在網路拍賣飾品之前還說他們沒有錢但他們卻有錢領養動物和出去玩去北部 雖然他們說領養動物是不用錢的(在壽山動物園領養的)但動物的開銷也是要錢ㄚ 我是有留之前對方回我的簡訊和信箱的信件 這樣可以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04 01:12
建議可考慮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cindy 101-06-02 05:59

你好~本人於100/10辦理離婚,當時離婚協議書尚未載名探視權的時間,離婚至今也有半年之久,中間也有和孩子見過幾次面,但孩子的爸爸及嬤嬤,心情好時就讓我把孩子帶出來相聚,心情差時爸爸就連我要看孩子的簡訊也都不回甚至不接我的電話,刁難我和孩子相聚,讓我心裡相當受挫,所以我不想再看他們的臉色,想和法院提出約定探視的時間,那我該如何進行,保有我的權利。補充~我要看孩子都要用拜託~求的,已經有損我的人格了。

王耀星 (Eric) 101-06-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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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per 101-05-31 20:04

本公司為仲介公司,有離職員工與在職員工做了以下的事情請問犯了什麼罪?
一位離職的員工〔B〕勾結在職員工〔A〕兩位共謀作的違法事情

B員工離職後仍然在其他仲介公司上班,但是該仲介公司並非合法仲介 ,某日主管發現B居然有公司每日使用的網路文宣,並且以該仲介業務的身分在網路上刊登廣告,而廣告文宣的字型、顏色都與公司一樣,公司主管就以簡訊以及存證信函告知B,但B卻以公司並沒有著作權之理由拒絕將網路廣告下架,並且至今繼續使用當中。

過了一段時間主管無意間發現A員工居然是以E-MAIL夾帶公司廣告文宣的word電子檔寄給B ,才了解到B為何有公司的廣告文宣。

後來主管有問A是什麼原因下寄給B的,A的理由是因為B有需要而且B也答應會將文案做修改,而A也基於同事情誼所以寄給了B,所以B才會有公司文案。

主管有將A寄給B的E-MAIL轉寄到主管的公司信箱作證據存檔,另外也有將主管與A員工的談話過程錄影錄音下來,後來A員工離職後也簽立了切結書,內容大致是要善盡保密義務直至公司公開秘密為止、另外還有承認有將公司資料寄給B。 


請問以下問題:

一、A、B各犯了什麼罪?

二、共同犯了什麼罪?

三、公司主管所拿到的證據是否充足?已達直接證據的效力?

林智群 (klaw) 101-05-31 23:51

你這個僅是單純民事糾紛,沒有構成犯罪

晚風 101-05-26 02:19

各位律師先生您好:

有件事情想詢問您們,我一退伍就在一間咖啡館裡面做事,店裡的老闆(稱A)那時對我挺好的,到了,A想要再開一間咖啡館,而之前的負責人B時常在國外(後來才知道他也是人頭),所以,A希望我能幫忙當代理負責人,而我們也有簽訂一張負責人變更協議書,而第二點有提到說我為臨時負責人,所以此公司所有權還是A所有,而我們簽訂約期為一年,【而這一年內,A拿著公司的支票去開,到最後由於資金周轉不靈而跳票了,使得我有跳票紀錄,這邊也想詢問一下,如果有跳片記錄的話,是三年內沒有辦法辦信用卡,還有什麼比較嚴重的事情嗎?那這樣子可以去告他嗎?】一年到了以後,我就離開了此公司,也叫A將我的負責人身份變更,但A遲遲未去辦理,直到,我的新公司接到法院來的條文,要我支付我薪水的三分之一來還債,此時,我才知道,公司積欠了(勞保、健保、勞退、營業稅)總共30萬,現在面臨我要還錢的局面,我有問過A,他說將這些資料(繳款帳單..之類的)給他,他要辦分期處理,我東西也寄了,但是因為A的個性我不是不了解,他一定會拖、拖、拖,所以我想詢問各位律師先生,如果有處理,那我要怎麼知道他有處理,是我不需要用我薪水三分之一去付款嗎?還是哪裡可以去查詢?而如果不處理,我是否能告他呢?讓我不需要去付這些不該我付的費用,如果可以告,大約費用多少,告贏的機率又是多少?(目前我手裡有的是變更協議書,和他以簡訊跟我說的對話,希望在這裡可以獲得一些資訊,或者沒有辦法告訴我得話,也可以請跟我說看哪方面得書籍比較了解,謝謝,感恩。

 

P.S在當負責人跟上班的時間裡,我也沒有拿到全部的薪水,所以,我也希望能將我的薪水可以全部拿回來,目前這邊是沒有領薪水證據,但A那邊也沒有給付薪水證據,因為給付薪水是付現,所以有給付就會請拿的人簽名,但我也都沒有簽名,而且我有證人可以證明我沒有拿到薪水,因為他也是受害者。希望律師先生可以幫我看看。

林智群 (klaw) 101-05-26 20:51

建議以公司為被告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不然公司欠稅都算到你頭上,沒完沒了

陳鴻文 101-05-24 23:25

我今天去找我前女友,然後我們倆各發生了真執吵架,在路邊吵然後他要去找她男朋友,我就抓住他的手,叫他不要去就邊走邊抓的,
抓到手多紅了我就放掉了,就沒在抓了.然後我就跟她嗆聲說我要把他的照片給各大報刊登或在網路上給大家看,在路邊說讓她
嫁不出去,我就掉頭就走了我是嚇乎他的我沒做,然後沒多久牠就傳簡訊來給我說他去報案了叫我不要去騷撈她,  
我會有案底嗎????
良民證會有案底嗎???
我是開公車
工作時多要有良民證看有沒有案底才能做
真後悔 不值得
煩惱ㄚ.
謝謝你幫我回答..

 您好,
    相信您也常常看到,現在社會新聞很常有男女朋友分手發生糾紛而釀成悲劇,建議您冷靜一點去處理才不會事後讓自己後悔。至於您前女友去報案,可能是您把她的手抓紅,也有可能是您提到要把照片放上網路。這部分要看您前女友到底是去報案對您提出告訴,還是說只是去警察局備案。如果只是備案的話尚不用緊張,如果是提告的話,以目前證據來說應該也不是很充分。
    總之,建議您現在就保持冷處理,可以好好溝通的話當然最好。

 

(1)  依您的敘述,您把對方手抓紅的行為可能不至於成立傷害罪,因為手部暫時紅腫還不至於構成傷害行為,但是如果對方有驗傷單時,又另當別論。又事實上,讓對方不要走的行為是不是會成立妨害行動自由罪或強制罪,還有討論空間,因為邊走邊抓對方仍可行走,可能還未達到強制行為的程度。至於您跟對方嗆聲說要把照片給各大報刊登或在網路上給大家看,讓她嫁不出去,的行為,則可能成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也就是以加害對方名譽恐嚇對方。由於恐嚇危害安全罪並非告訴乃論罪,對方是無法撤回告訴的。如果到時檢方開始進行偵查,甚至起訴您的話,您或許可以和對方和解,法院原則上會因為當事人有和解而依職權不起訴或從輕量刑的。

(2)    俗稱為良民證的證明,其正式名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內容記載的事項為「法院判決有期徒刑」的紀錄,至於緩刑拘役、罰金或是緩起訴處分期滿未被撤銷、不起訴處分等均不會列入記載。另外未滿18歲所犯的案件,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也不會記載上去。所以就本案件之處理,請審慎為之。

(參照刑法第277、302、304、30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佑 101-05-20 22:09

原由:
話說本人有一台汽車因長時間沒開故售給朋友,價格為30萬元整+保險4500元整

在去年九月初的時候,我將車輛先行給朋友使用(未過戶)...朋友也基於不好意思下先行給我20萬元整,無奈之後到現今約半年還有10萬4500元整未付清...車輛狀況還是未過戶狀態!!

這陣子朋友開車自撞,修理費用達七萬元左右....現今丟置鈑金廠拉車頭......老闆目前苦等我朋友已將近一個月(等拿錢交車)  無奈朋友苦無金錢可以交車。

目前我有打算自行先行付修車款將車拿回後賣出....扣除修車費用以及尾款 剩下的在交還給朋友(如果他還想要這筆錢的話)....不知這樣可不可行呢??

甚至說我就把車拿回不鳥他了,我另不另賣與否都沒關係??

PS:
1.車輛目前還是我的名子 未過戶
2.車輛交易以及金錢交易皆為當面無任何轉帳紀錄。
3.我目前只有傳過一封簡訊 內容為"請將欠我的十萬四千五百元還清,車輛過戶完 你愛怎麼搞都沒關係"

法律而言,車輛因為是動產,非以登記移轉為要件,所以當您把車交給對方時,車輛所有權就已經移轉給對方了;縱使尚未辦理車輛過戶登記,並不因此代表所有權移轉。沒有辦理汽車過戶登記,只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但車輛已經是由對方所有了。可是這時候有一個空間,因為監理單位登記還是您的名字,對外表徵還是您的車子,而且你們也沒簽立書面的買賣契約可為證明,所以為避免將來的糾紛,且為保障您自身的債權,您出面處理,未必不可。所以法律上,雖然由對方發生積欠修理費的情況,依法應該是由對方付修理費,但是對方付不出來,車主又登記為您,您出面跟修車廠處理,還是可以的。您可以告知您朋友您要出面處理,付掉修車費七萬元,這時您朋友總計積欠您17萬4千五百元,這時您可以該金額向他索討,如果他付給您,您再把車交給他。但是如果不付,您可通知他要把車賣掉抵償,如果他答應,就把車賣掉後扣除你的債權金額,剩下還給他即可。如果他不答應,則就要看他如何解決了,但是在他還沒還錢的那段期間,車子是可以當作質押品的暫時不用還給他的。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佑 101-05-21 22:04

你好

由於朋友一直不接電話,我也無從告知我必須將車取回的溝通,傳訊又不回覆....

我是否可以直接在不須告知之下,把修車款結清之後直接將車輛開離...靜待朋友來電呢??

阿佑 101-05-21 22:28

假設 我已將車輛拿回以"質扣押"方式保留車輛!!

1.如對方一直不回覆,我可否之後就直接將車輛處理掉呢?  需多久時間呢??

2.如對方已與我聯絡,我可否限定日期要求對方處理後續尾款呢??

3.如對方超過限定日期,我可否能完全恢復車輛的所有權,對方前次付款的20萬(定金)隨即沒入呢??

 

請教律師

我覺得對方一定、鐵定會與我聯絡

在此想請叫我該如何處理最佳,以不顧朋友情面(完全依保障我方權益為原則處理)呢??

101-05-19 09:09
1.所以如果都是男方問女方說要不要怎樣但女方都說要還是男方觸法女方沒觸法(雙方未滿16歲)? 2.在事發後過了一段時間她又提起這件是在簡訊上她是說她主動要求要怎樣的但如果事實不是這樣而都是男方問要不要怎樣的話她有辦法提告嗎?還是她要拿出她說的證據? 3.那問她要不要摸男方下體她說要那被侵害者是男方還是女方? 4.女生或女生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情況是父母親)要在知道犯人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這句話指的也就是女生本人和男方發生此事後6個月她自己不提告的話就無法提告還是一定要她父母知道(雙方未滿16歲)? 5.這種都是由男方問女方要不不要怎樣的事件男方通常都被判什麼罪(女方同意下雙方未滿16歲)?
1.依您所述,這時是雙方互動,依法律規定,是雙方都觸法. 2.這通簡訊可以當作證明係對方主動,男方可以此主張免責. 3.這時候屬於互動,雖然被摸是屬男性,但是因為他也未滿16歲,女生摸男生下體會被認為屬於猥褻行為,如果雙方都感到不悅,這時候會被認為成罪的. 4.基本上是要他雙親知道才開始算起算點. 5.通常法院不會判罪,而是交付雙方家長回去嚴加管教比較多
奶油 101-05-18 23:07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前些日子和一個人大吵架,但她打了很多罵人的話在她的FB上(例如:恐龍,奶被小孩吸大,你爸的安養院缺擬一個名額,厲鬼,惡鬼,被男人上過,還說我跟她難友搞三批等不堪字眼),並且以公開的方式,雖然她沒有指名道姓,可是我有回應,她卻直接再回應那邊越罵越難聽,跟我一來一往的對話,甚至是直接用回應的方式罵些不堪言語,隔天,她的室友有傳簡訊說她那個簡訊是罵我的沒錯,當天晚上,她自己也有承認那些PO文是罵我的,我也有錄影存證,在場也有證人,因為FB也有共同好友,她的辱罵方式真的讓我很火大,連我家人也扯進去了,這樣子我提告的勝訴機率有多大?她罵人後還跟朋友討論她的毒蛇公立還是一樣讓我很無可忍才提告,我現在有影音檔+圖片檔+證人+簡訊,可以證明她在FB上罵的人是我,但我想知道勝訴機率有多大?如果我勝訴了,那她會被判什麼刑責?不過我也有說她卸妝嚇死人和她是酒家女(可是這真的是他的職業)這樣我還會勝訴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5-18 23:43

 既然有證人跟物證,勝算機率蠻大的。

 您好,
  
1.我們無法保證勝訴機率會有多大,但從您所述內容來看,證據上有影音檔+圖片檔+證人+簡訊,且這些證據若非違法取得,相信您是有一定機會可勝訴。刑事上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跟(單純謾罵)310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以文字散布指摘具體不實的事實),但公然侮辱罪是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加重誹謗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關於您罵對方的部分,並不影響您告對方是否成立,對方可以另行對妳提告。就算是事實,也要注意是否為可受公評之事,不然仍然有觸法的可能性。

奶油 101-05-2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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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 101-05-12 23:10
律師你好: 5/4日騎機車和一位騎腳踏車的發生車禍, 我直行他從車道中衝出來, 我反應來不急撞到他,當下叫了救護車也報警,去醫院後醫生說第五隻手指骨折, 要架鋼釘,七月要在拆,我事後也申請了強制險,專員也告之理賠範圍, 對方傳簡訊來要求15號以前要和解和解金4萬元,如不和解他要一並求償; 醫生建議休養.看護. 交通費. 腳踏車維修. 精神損失 工作損失 還有第二次拆鋼釘,我的移惑是, 看護 交通費用 醫療費 我的強制險都有在理賠範圍內, 他說如果和解金4萬不滿意,可以等兩個月後總支出,我知道對方有受傷,我就有過失傷害可是他要求金額我覺得太高 ,我還是位學生 我也有跟對方說可以等肇責出來嗎,在談和解,對方好像不願意,他說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為90天,骨折法條通常判2萬到10萬 不含醫療及其他求償 對方簡訊說他不接電話 不接受喊價, 所以我想請教律師們 我現在是要等肇責出來,再申請調解委員會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5-13 00:55
要不要和解,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包括自己的經濟能力、對方的條件、以及出庭所耗費的勞力時間費用等等,客觀來說,如果你的經濟狀況許可,對方開的條件是4萬元,或許可以考慮接受,當然你的心情可能不會很好,但是考慮到將來打官司的勞費,可能不只4萬元(包含可能的刑事判決之罰金,通常是一天折算1000元,還會有前科),不過就算接受和解,還是要提醒你注意慎擬和解內容,確保付錢後將來不會再有糾紛
JIAN 101-05-12 21:25
律師你好: 5/4日騎機車和一位騎腳踏車的發生車禍, 我直行他從車道中衝出來, 我反應來不急撞到他,當下叫了救護車也報警,去醫院後醫生說第五隻手指骨折, 要架鋼釘,七月要在拆,我事後也申請了強制險,專員也告之理賠範圍, 對方傳簡訊來要求15號以前要和解和解金4萬元,如不和解他要一並求償; 醫生建議休養.看護. 交通費. 腳踏車維修. 精神損失 工作損失 還有第二次拆鋼釘,我的移惑是, 看護 交通費用 醫療費 我的強制險都有在理賠範圍內, 他說如果和解金4萬不滿意,可以等兩個月後總支出,我知道對方有受傷,我就有過失傷害可是他要求金額我覺得太高 ,我還是位學生 我也有跟對方說可以等肇責出來嗎,在談和解,對方好像不願意,他說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為90天,骨折法條通常判2萬到10萬 不含醫療及其他求償 對方簡訊說他不接電話 不接受喊價, 所以我想請教律師們 我現在是要等肇責出來,再申請調解委員會嗎?
1.如果你確實沒有過失民事就不需負擔賠償責任 警方給的應是初步分析表 單純就路權就分析 如果要詳細點可能要聲請行車事故鑑定 2.如果覺得對方有漫天喊價 還是釐清事故再和解 不過可能需要考慮到如未和解將來刑事責任的問題
小軋 101-05-09 20:12

我不匯4千塊給他

他剛剛傳簡訊來 叫我等收傳票

我沒跟他借錢

存簿也只有我匯錢給他的紀錄

我不知道 它可以告我什麼

他只說他有錄音我們的對話= =

請問一下 如果真的收到傳票 我該如何處理

還是他只是在騙我?

王耀星 (Eric) 101-05-09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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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軋 101-05-09 21:45

 意思是說 不用理他就對了

我有打趣165問 他是說他故意嚇你

你就會乖乖匯給他

蔡明哲 (阿哲) 101-05-10 01:13

 沒錯,果真沒欠對方錢,就不需理會,等真正有傳票來再說。

小軋 101-05-10 08:41

 摁摁

謝謝你們

joppp 101-05-09 19:43
律師你好,我想請教你幾個問題 我父親發現我和我男友和我傳的簡訊當中有毀謗的字眼 接者認為他有妨害家庭的行為和文字(因為先前我會向他抱怨我在家裡過的不開心,他為了幫我出氣,因而用字較偏激,也建議我搬到阿公阿媽家較適當) 一開始父親對他提出了妨害家庭一罪,前陣子法官判雙方和解(當時我並沒有被通知出庭) 但和解時間未到 我父親卻又提了毀謗罪 我想請問律師 身為當事人的我 整件事都和我有關係 也只有我才是最清楚事發過程 為何沒有出庭機會? 請問有什麼途徑可以幫助我男友不再被提告 在於提告者不是我,當事人卻是我的情況? 提告是一條無法成立就能再用另一條提告嗎? 希望律師能幫我回答疑問。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5-09 23:07
你可以向法院據狀表示你想出庭陳述意見
小軋 101-05-09 08:47

之前 有人說要辦法會 說一個人出3千

我有匯給他 匯完後又說不夠 要再3千

我也有匯 陸陸續續 匯了快1萬給他

後面他叫我在匯 我就跟他說我沒錢 我不要匯了

他就自己說他要去借 我領錢在匯給他

我就沒理他了

這幾天 他一直傳簡訊 叫我要匯錢給他

不然她就要告我 還說他有錄音

請問這樣可以告我嗎?

他這樣算不算詐欺?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2 02:22

一、這個法會的費用是你應負擔的嗎?與你有關嗎?你有確認對方身份嗎?你有與法會主辦單位確認嗎?二、如果上述問題都是否定的話,1.他告不了你;2.你可能被騙(詐欺)了。三、以上,謹供參考,祝好運!

小軋 101-05-12 17:28
回覆 黃毓棋 的發言內容:

一、這個法會的費用是你應負擔的嗎?與你有關嗎?你有確認對方身份嗎?你有與法會主辦單位確認嗎?二 ... (恕刪)

跟我無關 我也不認識他..

應該是被詐欺

也不是我該負擔了

他只說一個人要三千塊

 

sandy 101-05-07 20:13
已簽訂買賣合約卻後悔想收回自用,願意賠償對方已付的25萬了事 買方卻不肯~~反而於談論賠償當日代書發出願違約賠償簡訊後又匯入85萬到我公司的戶頭,並要求要照合約走,不然就要賠更多的錢 請問有律師 可以幫忙告知要如何解決嗎??隔天我也寄存證信告知我要違約了 如果對方還是不和解該如何處理呢??我都願意賠錢了 對方還越來越過份要求不只要我賠25萬 我可以不理會他嗎??
林智群 (klaw) 101-05-08 17:42
請將契約寄到信箱,審閱後做進一步判斷
曾小姐 101-05-03 11:46
我先生是職業軍人.在今年的2月中,他說有事要和我說。他對我說他認識一個女孩子2.3年,她對他很好,他大我們兩歲。我問他:你有和她發生關係嗎?他說有 在這之前他就陸續會跟我說我們不適合之類的話~~在這之前我都不知他外遇了, 我很生氣說要告他.他說去告丫.......你有證據嗎?..........我沒有 他本來要給我3萬叫我和兩個孩子搬去外面住........還說以後不能一直給我錢.以後他有自己的家要養~~就是想快點和我離婚和外面女人在一起. 在2月告訴我那時就是那女的不接他電 話,所以他才告訴我這件事.....還狂call簡訊快200通給那女人. 請問我要是想離婚........想告那女的和我先生通姦........有辦法嗎? 我想和孩子在一起,可以拿到教育費和贍養費嗎? 他外遇不只一回了.....每次都要把小孩丟給我....想和外面女人在一起 要是打官司..........我一定要贏 有什麼辦法嗎 因為是那女的不接他電話後.他才說出口的......... 我只有錄到我問他的一些話.......還有調通話紀錄 我有打一次電話給那女的.......也有錄音 請問這些可以作證嗎 要是打官司可以贏嗎? 請問請律師費用會很高嗎? 會再另外有什麼費用嗎 我們婚前並無辦財產分開制 那現在去辦的話還有保障嗎 ? 因為他在2月份沒告知我就去貸款~~說要換車.....應該是為那女的 上個月扣款才被我發現........ 我和他吵了好久~~他也應該知道那女 的和他無望了.....才勉強交出來 我們這月換車.....車是我的名子..........但有貸款....... 請問我要是我要做財產分開..........那車子還是共有財產分開會對我比較有保障嗎? 不好意思 要是我現在發現了.但沒告他 是不是有一定的期限就沒效了
曾小姐 101-05-03 11:46
我先生是職業軍人.在今年的2月中,他說有事要和我說。他對我說他認識一個女孩子2.3年,她對他很好,他大我們兩歲。我問他:你有和她發生關係嗎?他說有 在這之前他就陸續會跟我說我們不適合之類的話~~在這之前我都不知他外遇了, 我很生氣說要告他.他說去告丫.......你有證據嗎?..........我沒有 他本來要給我3萬叫我和兩個孩子搬去外面住........還說以後不能一直給我錢.以後他有自己的家要養~~就是想快點和我離婚和外面女人在一起. 在2月告訴我那時就是那女的不接他電 話,所以他才告訴我這件事.....還狂call簡訊快200通給那女人. 請問我要是想離婚........想告那女的和我先生通姦........有辦法嗎? 我想和孩子在一起,可以拿到教育費和贍養費嗎? 他外遇不只一回了.....每次都要把小孩丟給我....想和外面女人在一起 要是打官司..........我一定要贏 有什麼辦法嗎 因為是那女的不接他電話後.他才說出口的......... 我只有錄到我問他的一些話.......還有調通話紀錄 我有打一次電話給那女的.......也有錄音 請問這些可以作證嗎 要是打官司可以贏嗎? 請問請律師費用會很高嗎? 會再另外有什麼費用嗎 我們婚前並無辦財產分開制 那現在去辦的話還有保障嗎 ? 因為他在2月份沒告知我就去貸款~~說要換車.....應該是為那女的 上個月扣款才被我發現........ 我和他吵了好久~~他也應該知道那女 的和他無望了.....才勉強交出來 我們這月換車.....車是我的名子..........但有貸款....... 請問我要是我要做財產分開..........那車子還是共有財產分開會對我比較有保障嗎? 不好意思 要是我現在發現了.但沒告他 是不是有一定的期限就沒效了
...
曾小姐 101-05-02 19:15
我先生是職業軍人.在今年的2月中,他說有事要和我說。他對我說他認識一個女孩子2.3年,她對他很好,他大我們兩歲。我問他:你有和她發生關係嗎?他說有 在這之前他就陸續會跟我說我們不適合之類的話~~在這之前我都不知他外遇了, 我很生氣說要告他.他說去告丫.......你有證據嗎?..........我沒有 他本來要給我3萬叫我和兩個孩子搬去外面住........還說以後不能一直給我錢.以後他有自己的家要養~~就是想快點和我離婚和外面女人在一起. 在2月告訴我那時就是那女的不接他電 話,所以他才告訴我這件事.....還狂call簡訊快200通給那女人. 請問我要是想離婚........想告那女的和我先生通姦........有辦法嗎? 我想和孩子在一起,可以拿到教育費和贍養費嗎? 他外遇不只一回了.....每次都要把小孩丟給我....想和外面女人在一起 要是打官司..........我一定要贏 有什麼辦法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5-03 00:10
通姦是法定的離婚事由,只要配偶之一方有通姦,他方就可訴請離婚,但是要舉證通姦實務上有時很不容易,但就算構不成通姦的話,但是如過超過一般男女交往的舉止,還是有可能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例如:老公常常跟小三親密至隱密場所出遊。 如果構成離婚的話,你應該有相當機會爭取到小孩子的監護權,當然你先生必需支付扶養費,他不付是由不得他,既然他有薪水財產,將然是可以對他強制執行的。
果凍 101-05-01 12:21

我在外地租房
原本與房東簽約一年
也壓了兩個月的押金
一次付清(一年加二個月押金)
但租不到沒多久
我就和房東提出其他房客亂丟垃圾,半夜用衣服之類問題!
但最大問題是房間內加壓馬達過吵!!!
房子是連在一起的別墅其中一間
我是住頂樓
我是女生
每天讓我沒睡好的原因是加壓馬達很吵,還有房間是頂樓另一邊窗戶!
隔壁若真的要爬過來
是真的爬得過來
雖然樓下有裝監視器
但是每天都很沒安全感!
半年提過好多次我要搬家讓房東知道
這次我跟房東說我要搬家 我真的住不住了
房子跟我說那你就騎驢找馬吧!
隔兩天我跟房東說我找到ㄌ
房東說等下禮拜他過來租屋處在談
我也說好 結果房東下來也沒通知我
都是我和他聯絡
請他到了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我
他都沒有
下午我回到租屋
房東已經離開了
我打電話給他 下午打到晚上都不接!!!
我該怎辦???

我已經找好房子 付了訂金
如果就房東沒退我錢  
我也不知道哪來得錢搬去那
每天都睡不好

這樣可以怎麼座?
有什麼方是讓房東出來談?(政府機關之類的)
違約怎麼算? 沒住完的月數會退押金沒收是嗎???
他一直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 我可以怎麼做

他一直拖我時間 我押金還是會被扣嗎
請求幫忙!!!!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不能要求退回押金

需視終止租賃契約是否可歸責於房東

依您所述之情形

比較能主張者為民法第424條所規定的租賃物危及承租人之安全或健康者

此外您可向鄉鎮區公所聲請調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果凍 101-05-01 22: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不能要求退回押金

... (恕刪)

 那他現在都不接電話

也不回電話 簡訊也不回

那我有什麼方式?(法律)

這樣終止契約我可以退回我沒有住的租金嗎?

 

果凍 101-05-01 22: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不能要求退回押金

... (恕刪)

 那我想問加壓馬達的問題影響睡眠

還有窗外的安危別人可能跳的進來

這些有什麼法條可以處理?

感謝你~~~

小天 101-04-30 14:45

我有一台價值不斐的相機,借給認識六年多的學妹,但他借完之後到歸還日他竟關機,連續打了好幾通電話她也都沒回,我可以告他侵占嗎?還有跟我借相機時傳的簡訊

郭靖 101-04-30 13:54

如題,寄了存證信函後,已過了信函裡敘述的還款期限,故要申請支付命令,

請教一下,我在網路上找到了通用的支付命令範本。

(1)那我需要附件證明文件嗎?(像ATM匯款記錄、手機簡訊拍照、網路文字列印等...)

(2)若我附的證明齊全,對方還能提出異議嗎?

    因為若提出異議,我出的500~1000支付命令申請費用不就浪費了 @_@

   提出異議是不是要跑民事訟訴,要請律師了是嗎?我金額只有2萬...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那我需要附件證明文件嗎?(像ATM匯款記錄、手機簡訊拍照、網路文字列印等...)

您仍應在聲請支付命令狀中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若我附的證明齊全,對方還能提出異議嗎?

對方仍得不附理由提出異議,對方提出異議,該聲請費用仍屬訴訟費用之一部分,若對方敗訴,原則上仍由對方負擔.至於異議後是否要請律師幫您打訴訟,則需由您自己衡量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郭靖 101-04-30 16:3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那我需要附件證明文件嗎? ... (恕刪)

謝謝 謝Law,感覺這是一場漫長的挑戰之路,我會努力的,謝謝提點

郭靖 101-04-26 23:20

如題,和對方有簽借據,但現在對方失約沒有履行,已讓對方延期數日(手機簡訊)仍無還款,

我想請教,能否直接申請[支付命令],還是要先投遞[存證信函]到對方戶籍地址?

PS:因為簽完借據後,對方已搬離租屋處,去向不明,故只能投遞戶籍地址

林智群 (klaw) 101-04-27 00:05

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即可

不過要向對方戶籍地法院聲請

郭靖 101-04-27 00:1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即可

不過要向對方戶籍地法院聲請

謝謝 K Law大大

所以存證信函只是算是先禮後兵,可有可無 ^^

對方戶籍地法院嗎,我明白了,感恩

如果對方已經給付遲延,您可直接聲請法院發支付命令,而不一定要寄存證信函存證信函有向對方催告或意思表示等功能,但即便沒有寄存證信函,還是可以直接進行督促程序或訴訟程序。不過如果有寄存証信函,再證明你已經”催告”此點,是很有用的,因為有時候就未定期限的債權法院會要證明已經催告,否則無從計算遲延利息的。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