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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102-10-15 02:12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14日中午約一點左右,本人於轉角麵攤吃飯,機車停在轉角紅線內 被右轉的小貨車撞毀,對方堅稱時速很慢,但是我的機車尾部嚴重受損 當下我被麵攤員工通知車遭撞,走出麵攤看到對方肇事者正在移動我的機車 接著對方說叫我牽車去估價,他願意全額賠償,也有留下名片電話給我, 我立刻請對方根我一起牽車到鄰近機車行進行估價 車行估價遭撞毀損部分約六千,估完價之後,對方說要去領錢 結果回來之後他認為雙方都有錯,於是只要賠我兩千五 我認為我的車是靜止的狀況下遭對方撞到,不應只賠這麼少,更何況他一開始說全賠 於是報警處理,警方一到達就說我們已經移動車禍現場,於是他也難處理 我有跟警察說我看到我的車當下就被他移動了,所以也不適保持現場狀況 但是我們雙方都有拍照存證,最後無法和解到警局去做筆錄筆錄的同時,對方改說要賠三千,但我一樣無法接受 畢竟他的車沒事,人沒事,還可以正常工作 而我的車被他撞到無法駕駛,必須修理,影響我上下班上下課的通勤 請問我可以如何跟他談修車賠償和影響正常工作的生活損失? 不是一般的擦撞,所以我也嚴重懷疑他是否撞到沒有立刻停止車輛運行,而是拖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5 09:16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有關禁止線的部份(即紅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是屬於該路段禁止停車(包含臨時停車),只是因為員警執勤上考量取締標準過於嚴苛,因此會有彈性標準,但是在車禍事故肇事原因上的認定,設有禁止線的部份就是不能停車,不論線內線外,因此造成車禍事故,就有肇因。 2、依您所述的狀況,該車禍事故確實雙方都有責任,但是比例的部份,因為顯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了,且考量純車損車禍事故只是民事糾紛,沒有所謂的刑事嚇阻力,確實對我方不利。
包仔 102-10-14 10:24
工作的關係需與人共用一台貨車,對方說我如果給他一筆錢,他同意讓我跟他共用這台車,並會教導我工作的細節,包括他的客源,性質屬於貨運業,我怕受騙下午會去找他寫契約,但內容我不知要寫什麼,我怕錢給他後他不照我們說好的做,我要怎麼保障自己,怕錢給了車子還是他的,怕錢給了他不教我了,怕他也跟第三人說同樣的話,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所述的投資合作協議契約書,建議您委由律師替您撰寫,以保障您的權益。

(此類契約有複雜的法律關係,所以不建議由不具法律專業知識之人撰擬)

蕓芯 102-10-13 10:46

我在去年初與人發生起死亡車禍,對方為19歲男大學生,我從路邊騎駛 對方從我後方公車超車撞上我後 他便摔至車道上遭小貨車輾過到院後急救無效死亡,當時有被安排調解,但當時因案子有我和對方以及輾過他的小貨車司機還在偵查階段,調解也不了了之。後續開了幾次偵查庭還有車禍鑑定鑑定報告說我因注意而未注意為過失致死主因,死者為次因,小貨車則無過失,最近收到起訴書了裡面有公車司機(目擊證人)的證詞,他說他看見我已起步進入車道,而對方車速很快想超越我卻已來不及而發生車禍,我想請問公車司機這樣的證詞會影響我的判決嗎?當時我未飲酒也沒有前科紀錄, 我當時是大學剛畢業工作不滿一年就發生這種事情,媽媽年紀也大還要養一個身體不好沒有工作能力的弟弟,我名下沒有財產也沒存款目前也仍在還就學貸款,月收入25000左右,深怕和解不了就得服勞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1.有歸責因素  除非重行鑑定對你有利  否則法院判刑機會應該很高  2.如果沒有和解  要判在六個月以下機會相對較低  所以是可能入獄服刑的

宜靜 102-10-08 19:28

請問,我開公司大貨車,在9/17號時,已注意後方及轉彎處沒有來車及行人,就在轉彎時撞到了一個小孩,那個小孩只有8歲,沒有大人在身旁,騎著沒有裝燈的腳踏車,被我撞上了,這期間,我一直有到醫院去關心,對方的隱約透露出賠償金500萬,但我們公司的第三責任險只有保200,我確信那時是綠燈,我也沒酒駕,也遵守交通規則,我想問的是

1. 若我的過失責任比小朋友重,我需要擔負的刑責多重?

   2.  若在此事上,在路權上如何判定誰對誰錯?

3.追溯期是從何時算起?

   4.如果上法院,我要如何說比較有利?

 

102-10-07 18:31

你好,

 

請問一下我買了期貨車並提早近一年訂車並付車價10%為訂金, 車商業務僅口頭告知為第七台車, 但是現今已經交車11台, 尚未輪到我, 此車於一年前繳交訂金確認順位後, 兩個月前前往選配備及顏色, 當原廠開始製作時再繳交第二期車價30%的金額, 至今尚未付第二期金額, 因為延遲也不知何時能交車, 請問我能怎麼辦呢? 合約中由於是屬於一約一車(選自己的配備), 所以其中有訂定買方無論如何都需要購下此車的條款. 但是車商並未履行其約定給我第七台車(但只是業務口頭說而已). 請問我能求償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只是業務口頭承諾,所以本件在舉證上即有困難,因此建議您再跟車商協調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10-08 09:05

律師您好,

 

對方至今也承認曾經口頭承諾過, 並未否認此事實.

 

謝謝

宜靜 102-10-06 15:27
你好,我發生了一件車禍,在我上班期間,在綠燈轉彎時,注意後面沒有來車,於是我轉彎,在我轉彎之後,突然有人說我撞到小孩了,於是我下車查看後,發現那小孩在我前右車輪下(我開大貨車),我想詢問: 1. 這件事,是我完全的責任嗎? 2. 我的公司有幾成的責任? (因為我的公司,因為這件事要把我辭掉) 3. 對方的家長都沒有責任嗎? 4. 如果判決下來我要擔負的刑責多重?易科罰金多少? 5. 這樣的賠償一般會判多少? (對方要討賠450萬,保險理賠只能賠300萬) 謝謝回答
玉米 102-10-02 13:11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我是騎乘機車) 送完結束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向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此路口下午時段有點小尖峰 而且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當時時速約為50左右)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當下 我立即起身 發現我的機車有壓到傷患 所以把機車原地牽起 然後立刻撥打119及110 

對方因顱內出血 一直住院開刀搶救 55天後 最後家屬放棄治療 所以案件變成過失致死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一開始告我過失傷害 後來傷患往生 即將要變成過失致死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一審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因為沒錢請律師...本來有去申請免費律師 但因為是刑事案件 似乎無法受理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事發過後 我一直處於 害怕 焦躁不安的狀態下

事發隔天 有去急診室探望對方 

接下來 都是我母親去探望 幾乎是每天去(因為我母親說對方很多人 怕我過去會引發更多事端)回來再跟我敘述對方狀況

一審時 法官認為我這樣的做法不妥 事發當下 家屬會有不理性的行為 這是可以諒解的

過一陣子後 等待家屬情緒稍緩 還是要過去探望才是

我明白我作法不對... 不應該害怕 甚至想逃避

現在偶爾會撥通電話給對方家屬 關切一下 人生父母養 因為一場意外 失去親人 白髮人送黑髮人...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17:17

您好!公司基本上不用負刑事責任,但受害人可以請公司連帶民事賠償,公司賠償之後,還是可以轉向求償過失致死非告訴乃論,縱使和解也不能撤告,但和解可能判較輕,若不想入監坐牢,可能有必要先和解。以上謹供您參考。

玉米 102-10-01 14:58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 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象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是 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告我過失傷害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兩次刑事庭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就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羅先生 102-09-29 15:49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被貨車後斗整各掃到從駕駛座的~後門~前門~葉子板~前保險桿~鋼圈裂開~輪胎爆胎~後照鏡...以上全損傷對方請警察到場處理有完整筆錄因加油站不算道路所以無三連單之類的報案證明但是警局都有資料可查以下是我的問題希望有人能解答我的疑惑:

1.加油站不算正常道路內雙方車輛都有全險.以本上車輛維修無問題.但是本人家中有國小孩童跟剛出生兩星期的寶寶.上下班全靠開車.能否要求孩童上下課與寶寶回診診所和本人上下班的車資..因為車需維修兩星期詳細算計程車費需要一萬五上下.對方貨車營業用公司貨車肇事為公司司機.我車自用.對方保險沒有代步車也沒賠交通費用.我可否要求對方司機支付交通費用?我有跟對方談對方說我不是營業用車~我人也沒受傷~不能告他業務過失傷害..

 2.車禍為晚上當天白天有去銀行清償我車的貸款也取得清償證明跟繳款單.原本隔天車子要賣掉再換一台車結果晚上就被對方碰撞.下午時間有跟朋友的朋友用電腦打字列印出來的車輛買賣協議書雙方都有簽名我也有收取訂金.現在車被撞我無法履約變成我需要賠違約金.這因該怎樣處理?我也有跟肇事司機說明~他說不關他的事情...

3.車輛價值約120萬但市遭受對方肇事後在原廠維修會有原場紀錄.我賣車時必須誠實說明車輛有肇事紀錄且更換前後門總成~前葉子版..之類的一堆板件..相對我車價值因為遭受對方肇事會車價直接折損..對方司機一樣回答這也不關他的事情..對方保險公司說有意見的話請我自己去每各縣市都有的汽車協會申請車輛折損估價提出證明之後再來談..申請估價要三千元台幣..

說明附註新車車價160萬~現在車齡1年5個月

原廠估價維修費用10萬上下~維修兩星期所以變成我要賠償跟我購車的人違約金?變成我除了傷車傷財~~現在連違約金都要賠償向我購車的人?

那意思不就是說對方保險跟肇事者現在只需要修復車輛其他一切事務都與他們無關? 等於我變成被撞免費的? 難道肇事方都不需負任何責任的嗎?一切推給公司保險處理就好了?

車輛遭受撞擊變成我維修後要賣車折價我也無法求償的嗎?

如要提告能要求什麼?不會提告後連車損都無法追回的吧?

羅先生 102-09-30 22:52
回覆 羅先生 的發言內容:

前天在中油加油站內自助式加油在我車停放停車格內停止狀態加油中被隔壁的貨車在加油離開加油站轉出時 ... (恕刪)

發問卻沒半各律師回覆~就算要請律師都不知道怎請

 

小明 102-09-14 20:11

我車都放在住宅旁,昨天來了送貨貨車應該是司機沒關好後車門,起動行走時門打開了刮傷我的板金及照後鏡,當時有把人欄下只有留下電話沒有報警備案,
但是兩天了手機關機不接電話~~~~現在怎麼辦???
目前只做了1.至修車廠估價
                2.聯絡對方公司

may 102-09-12 10:09

你好:

我老公最近因為喝了幾杯啤酒,駕車被抓,沒駕照了,但是他的職業貨車駕駛,我沒工作,有小孩,

請問他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繼續他的工作,謝謝您...

華德 102-09-06 08:59

律師 您好  我受僱於一家公司貨車司機、因幾天前於場區內(非一般道路)發生車禍!公司貨車保險!但公司不願出險理賠!說我是個人因素造成!請問這樣合理嗎?謝謝!

華德 102-09-06 08:47

律師 您好!我是受僱於公司一名小貨車司機、幾天前因不甚在場區內(非一般道路)出了車禍貨車保險、但公司不願出險理賠,道說我個人因素!請問這樣合理嗎?謝謝!

小樂 102-08-21 06:34

機車機車對撞對方酒駕測出0.40

當時是我要左轉我的視線被7-11貨車擋住

對方直行當時紅綠燈都是閃爍燈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

我已經過一半時速40-55對方70-80時速從沒未減速

發生車禍不是問我們有沒有怎麼樣是很兇的口氣問駕駛者是誰?

當時沒力氣起來也沒力氣回對方問題

對方在警方未到前還跑去7-11買飲料解酒

事後做完筆錄說會全負責

到私下談和解時又百般挑難

給對方機車估價單要19930又嫌太誇張

讓對方自己拖去給對方認識的車行估要15000醫藥費2350

後面對方又說跟家人討論結果是再減半

我有載人被我載的傷到腰我是傷到腳皮肉傷一直未好

對方看証斷證明書說沒寫建議能休息幾天所已不負責上班費用

跟他原先說的都不一樣

我是做夜市的哪有薪資證明?

 

直接提告又該準備哪些!?

警方哪邊我是說暫且不提告

1.提出刑事告訴就直接向承辦員警提出就好 基本上不需要準備資料 2.將來提出民事求償 則需準備相關費用單據 跟民事起訴狀

小周 102-08-15 12:29
本人102/7/27發生車禍,我是一輛福斯汽車,停在無標示標線的客戶家前面,被一輛小發財貨車倒車從我做後方撞上,完全無煞車,導致我車體受損,需要將C柱葉子板切掉,從新版金。 目前我保的是富邦產險 丙式車碰車,對方保險也剛好是富邦產險。 現在我主張不要和解,原因是除了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我修復車體復原這部份,對方保險只願意這樣做。 (1)因為還蠻嚴重的,我有花錢請政府立案的彰化市汽車公會去鑑價我的汽車,殘值約撞掉了10萬,也就是沒被撞之前殘值有95萬,撞後殘值剩下85萬,這損失的10萬我可以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嘛? 因為我有跟對方保險公司提這問題,對方回應沒有在賠償這部份,這部分屬於我的個人財產,裡面就有包含殘值,是否這方面有相關法條可以建議給我? (2)另外我可否跟對方產險求償102/07/27-102/08/14 這段期間的代步費用呢? 是否需要證明? 以上兩大疑問點,請各位老師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審視保險合約內容有無包含理賠殘值部分,而保險公司向來講求證據,所以若無證據,保險公司通常也偏向不理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周 102-08-15 12:17

本人102/7/27發生車禍,我是一輛福斯汽車,停在無標示標線的客戶家前面,被一輛小發財貨車倒車從我做後方撞上,完全無煞車,導致我車體受損,需要將C柱葉子板切掉,從新版金。

目前我保的是富邦產險 丙式車碰車,對方保險也剛好是富邦產險。

現在我主張不要和解,原因是除了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我修復車體復原這部份,對方保險只願意這樣做。

(1)因為還蠻嚴重的,我有花錢請政府立案的彰化市汽車公會去鑑價我的汽車,殘值約撞掉了10萬,也就是沒被撞之前殘值有95萬,撞後殘值剩下85萬,這損失的10萬我可以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嘛?

因為我有跟對方保險公司提這問題,對方回應沒有在賠償這部份,這部分屬於我的個人財產,裡面就有包含殘值,是否這方面有相關法條可以建議給我?

(2)另外我可否跟對方產險求償102/07/27-102/08/14 這段期間的代步費用呢? 是否需要證明?

以上兩大疑問點,請各位老師解惑~感激不盡~~!!

阿龍 102-08-07 06:09

本人從事於加油站業者,加油站有明確指示牌1島為柴油島只供柴油,2.3島為汽油島只供汽油

事情發生如下;某日一台貨車開至2島加油,員工詢問92或95後,車上的人說92加1000

於是員工加完92汽油1000後,車開走沒多久拋錨了,車主打電話來要我們處理,處理完後車主要我們付全部費用也就是車主都不願付半毛錢.                 備註:此車為3.5貨車 油桶附近並無標示油品

請問這樣的情況我們加油站需要負責嗎?或者一開始連處理都可以不用理他?若責任歸屬的話加油站要付多少責任? 假設全部費用為5000元

 如果是對方指示要加92的汽油,那應該是沒有加錯油的問題。如果無法證明是對方指示錯誤,可能會變成你們履行契約時有過失造成加害給付的情形,如果構成加害給付,則需要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基本上是回復原狀的費用)。

sendenfor 102-07-23 21:14

各位大大請協助解答
我媽媽於2013年7月9日在雲林縣被一位酒測值0.884的駕駛酒駕撞死了
我媽媽的後事也都順利的辦好了,接下來就是刑事民事的部份
我想試問幾個題

1.此案子刑事目前是由雲林地方法院審理
民事的部份我是否能夠在台北的法院提告(甚至連刑事的部份都移到台北的法院審理)?
(我們四名子女都住台北)

2.目前對方只想用強制險來做賠償(200萬)來跟我和解,當然我不可能答應,假設未來我求償400萬(民事也判賠400萬的話)扣掉強制險那個肇事者自己本身需要出200萬
因為刑事的部份他必須去坐牢,後續的200萬他是否一坐牢200萬他就不用賠償了?
即使出獄後也不用賠償?

3.這樣的情況是否申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會比較有利?

4.申請強制執行跟假扣押的時間點在什麼時候最好?

5.肇事者的貨車還有其他的保險(除了強制險),因為酒駕的關係理應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是否有機會請求保險公司賠償再由保險公司自行對肇事者求償

 


maya 102-06-18 13:49

我是主動幫朋友問的

請問0613 0:00交通新罰責一上路,在0613 01:00就觸法

自用小驕車酒駕但未肇事

酒測值逾0.25(未達0.4)

公共危險罪被警察帶回警局並戴上手拷及腳鐐(警察說規定要這樣)

?0613 上午就由派出所移置警局再移送地檢,當日下午已完成簡易庭

請問以酒駕初犯,無前科,持有職業貨車駕照

依新規定,將會有何處理結果?

罰款金額約略多少?

會吊照嗎?吊多久?

會不會要關?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ing 102-04-30 05:51

我的車子跟平常一樣停在家外面停放的地點(無違規停車),對方是開小貨車,正在執行他的職務中,開車經過無緣故的太靠近導致貼著我的車,使得我車子左半部被他毀損,前車門,後車門通通要換掉,前保桿也有損傷。

警察來了之後做了筆錄也拍了照片,確定是對方100%肇責。

因為我的車是2010年領牌,至今開了3.5萬公里,之前沒發生過事故,發生當日,對方公司老闆派了他的保險公司人員來向我說明,最後決定讓保險人員把車子拖至他的車廠修理,他的車敞開了估價單給我,當然簽到他們的車廠,金額完全是他們負責。

經過12天修理完成,要交車給我,以及要談和解

我想請問我要向對方求償車體價值減損,是向司機個人還是連帶公司一起求償

我知道車子有折舊問題,但是我經過計算,我車子價值減損遠高過那些零件費用,所以如果對方不肯賠償車體價值減損,我該如何說明讓對方接受?

原萃 102-04-22 13:42

上星期五的早上約5:00左右,我所駕駛的小貨車遭對方撞擊上,對方在經由我報警後測出酒精濃度為0.92,目前筆錄是完成了。

因為我的車子是靜止狀態,對方是從左後方高速撞擊,(2.75頓得利卡有拉手煞車),目前車子的部份由保險公司去洽談,我有聽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是無法提供理賠是由對方自行賠償,那我的部份因為車子是營業用的我有跟對方說過少了車我無法做生意,要求營業損失與貨物損失這部份是應該等到何調解會再將明細都確定再給對方看嗎??
還是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想請問對方有承諾請我先租車解決我目前無車可用的情況這部份須要對方立約嗎??
還是口頭承諾就可?? 

胖琥 102-04-09 15:58

我騎機車跟對方的小貨車(公司車)撞上

對方在我的對向他要左轉(雙方都綠燈)

我看他停著以為他要讓我就補油門要過去

結果我動他也動就來不及閃撞上去了(我時速大概快60)

他完全沒事.我掛彩了(他轉彎也轉得很快)

之後我就送醫了 現場就由家人處理

然後事後他也沒去醫院看我有沒有怎樣

他公司車也沒第三人責任

現在要叫他出來談賠償部分

他就覺得他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這樣

就"質問"說我騎車騎很快這樣

然後又一付無關要緊.愛理不理的樣子

請問我該怎樣跟他談和解以及索取賠償

這樣的肇責比例是怎麼分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發生後是否有報請警察前來現場處理?另外您如因此車禍受有身體之傷害,可提請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就相關之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胖琥 102-04-09 16:5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車禍事故發生後是否有報請警察前來現場處理?另外您如因此車 ... (恕刪)

有報警 初步判斷

對方1.未禮讓直行車 2.肇事致人受傷

我1.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來看,對方應已構成過失傷害罪,您可先向鄉鎮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調解無結果後再行提告,或者直接提出刑事告訴,相信對方在刑事責任之壓力下,應該會比較積極來處理賠償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威爾 102-04-02 01:48

律師你好:

我於3/29至汐止的那米哥婚宴廣場作活動攝影,

那米哥附設的免費地下停車場門口註明一米八以下車輛可進入

(我開公司配給的一般小型貨車,高度小於一米八)。

準備在電梯附近的停車停車,該區未開天花板燈,但亮度可看見裡面停有車輛,

駛入後還未停至車位就被一根突出的鋼梁柱卡住車頂,導致車頂有凹陷刮傷(因為我的角度看不見鋼梁)。

由於該區並未管制不可進入停車,又無任何高度警告標示,而我是行駛在車道上的。

(現場工作人員撞到後來告訴我,此區平日只開放小車進入,今日早上無人駐守,

三角錐又被人移開進入停車,所以此區無管制)

我有拍下擦撞現場照片,請問這樣那米哥廣場有責任嗎?我可以要求那米哥賠償嗎??

可以援用下列案例嗎??

http://tcc9507.tcc.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260&webitem_no=866

威爾 102-04-04 19:43
回覆 威爾 的發言內容:
拜託!律師們連回都不想回喔??

鼎騏 102-03-28 20:35

3/14 突然接到家父受傷被送醫院治療

最初聽聞時是說後貨車「後斗」(台語)摔落

但後來雇主又改口說是「自己跌倒」,後來又再說家父工作中會喝「阿比(提神藥洒)」

所以才會跌倒,但家父至醫院檢查時並無任何外傷或挫傷等。

經檢查後發現腦部有二處淤血,目前意識還處於「混亂」中,有時清楚但可能又馬上變壞,無法詢問事發經過。

且雇主一直強調家父只是「臨時工」,連一般的「意外險」都是家父自己保的,雇主未曾投保。

且拖欠工資長達1整年,去年的工資也是因為這次家父受傷之後才拿到醫院給家姐,其中還有「莫名扣款」及「借款借款為7萬多,但家姐從家父的手記中查出只拿了約2萬多,5萬元整整不見。

雇主也不願意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就連家父工作的地點也不敢「明確」告知,只說在「某某處公園」。

之中曾想去「備案」,但警方未受理,但問出雇主一部份資料,但連負責人名稱也不敢說明,公司地址更為誇張,並非現地。

請問我們該如何確保家父「應有權益」及「醫療保障」?如走上訴訟一途要如何掌握對家父有力的依據呢?

肯請告知,謝謝您們。

因為家父可能必須動開腦的手術,所以做後輩的我們都很心痛,但拿那個雇主沒法子。

希望能得到您們的意見,再次謝謝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要先確定一下當時事發經過,若僱主有所疏失,則可對僱主提告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以求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07
回覆 鼎騏 的發言內容:

3/14 突然接到家父受傷被送醫院治療

最初聽聞時是說後貨車「後斗」(台語)<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浮萍 102-03-21 17:06

有些問題想詢問

我是3/15 (五)約下午兩點時車禍,對方開貨車勾到我後照鏡導致我摔車,

送醫後是沒有什麼大礙只是輕微挫擦傷,醫生說只需休養三天即可,

說真的醫生也只是大略的看一下而已。

*問題一: 我這三天因為有間隔到假日所以休息到禮拜一, 那我是不是只能要求他補償我禮拜五兩點開始跟禮拜一一整天的工資?還是假日也算在內?

*問題二: 如果我當時送急診醫生沒有幫我做X光檢查只說「目前針對不適的地方做處理」, 那我是不是可以另外再補去做檢查, 那這筆醫療掛號費等費用我可以一併算到醫療賠償費用裡嗎? 我是擔心如果算了進去他會不認帳,因為其實當時急診醫生沒有很仔細的觀察, 想說自己去檢查沒有事當然是最好,只是我是擔心日後有什麼疼痛問題等。

 

隔天我把車子送去車行估價,幾天後車行說大約一萬一千多,

但是我通知對方車子的事情請他處理,他卻跟我說要等裁決出來再決定,

而且一直跟我推三阻四沒有想要處理的意思, 我現在都只能自己通勤上班沒有車子代步真的時間上差很多, 現在車子只能擱在那裏,難道不能有什麼辦法請對方盡快處理我的代步工具嗎?

我朋友是跟我說直接問他有沒有心要處理這件事,沒有的話那就法院見了, 我打趣辦理該案件的分局問,我的追溯期有六個月,這六個月內隨時可以提告

對方保險公司有打給我,說「只處理醫療上的問題其他車子的事我們自己私下解決。」

通常車子不也有什麼強制險之類的嗎?為何是私下解決? 和解事小但對方的態度讓我感到很差勁。 對方後來要打電話給我也沒有,就連車禍到現在一聲慰問都沒有...

*問題三: 針對上述不知道您有什麼看法? 其實對於這些我一點概念也沒有,只能尋求協助,就目前而言我有什麼是可以做的?

*問題四: 如果真的要提告了,要怎麼做? 而最終會有什麼樣的發展?

*問題五: 因為車禍我的衣服跟鞋子也都破損,這也包含在賠償內嗎? 精神賠償呢?

林智群 (klaw) 102-03-21 18:18

建議先提告過失傷害,對方才會比較認真考慮賠償你,另地檢署會安排調解

賴同學 102-03-19 23:16

請問一下在3/12禮拜二

大約早上10點多

我直行 突然有小貨車從巷子出來 撞到我

還說是我撞他,把我右邊的腎撞到一點出血

住院住了5天 還要跟我要賠償費16000元

可是當下對方沒叫警察 也毀掉第一現場 

(上禮拜問警察她是說甚麼時候報案都可以)

今天去問車行 他們也說絕對是對方撞的

但我無照可以要求賠償的部分嗎

 案發六個月內都可告他過失傷害,至於無照部分,警方會另外對你開罰單。

小王 102-03-18 13:23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約在去年八月的時候

本人駕駛公司貨車至工地卸貨

由於貨車上有貨物 本人選擇停放於工地門口(工地離公司約100公尺)

隔日到場準備卸貨 貨車已被偷竊

當下立即報警 不過車子未尋回

大約十一月時 保險已經完成車輛失竊理賠

(遺失車輛為公司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租購 租購期尚未期滿
公司也租購一台車輛 租購期也尚未期滿
公司與另名員工協議租購期滿後交換車輛產權
在租購期未滿前即簽訂交換合約
車輛也已與公司交換使用
我所遺失的車輛當時名義為另名員工向租車公司所租購)

車輛遺失後公司並未談及賠償問題及責任歸屬

而在我於本月中離開公司後

公司請會計通知我要我賠償車輛經過保險賠償後所有差價
(公司付出6X萬 保險及相關費用收回後為4X萬)

否則即要對我發存證信函後上法院處理

我並非不願對此事情負責

但我有疑問的是公司並未規定車輛要停放回公司

而我當下也報警處裡 保險也對車輛理賠

這中間公司損失的差價部分為保險自付額 部分為車輛折舊

試問公司如此對我求償是否合理 以及我在收到存證信函後該如何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8 14:34
回覆 小王 的發言內容: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事情發生經過:

本人在營造廠服務

... (恕刪)

等上法院時,找律師幫您答辯。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小諄 102-03-15 20:23

在2013/3/13日,在左轉時被右側一台左轉貨車撞上車的右前大燈那(對方肇事逃逸),已去報案,昨日也和對方車主談好,對方說今天會請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但今天等到目前都沒有,打對方手機也都沒接,請問貴律師我們該怎麼辦?如果對方沒有保險不賠,然後又不賠,該怎麼辦?已經有兩次車禍被撞都自己吃虧了,實在不知道怎麼辦,警察也不告訴我他們的住址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8

如果你沒有受傷的話對方就不算肇事逃逸,只能提民事訴訟

阿酷 102-02-22 16:01
律師你好: 今年一月我在國道撞到前方的車輛(過失在我.雙方無人受傷.只有單純的車損.我的是長期租賃貨車).我方保險公司也跟對方負責修理車輛損失(PS:對方車10幾年了.原本要換全新的後們要20幾萬.對方有讓步後來修一修6萬多).但對方事後居然要我付他這13天的租車代步費用23400元.對方說要不然就不和解還要告我.從發生事故後一個月.他也都沒跟我連絡說他要代步車.如果他有跟我說我方可跟長期租賃的公司.調一台車給它使用.那我現在該怎麼辦......謝謝
看來您為對方要求代?費感到困擾,我提些意見供您參考,希望有幫忙到您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那只對方只能提民事賠償,沒有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而民事賠償要列收據,代步費也要合理及必要,法院才會判決 所以對方主張不一定合理,如果沒辦法和解,那就由法院判決了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27

基本上如果對方代步車不是過於奢侈,只要有單據,法院是會採的,

不過對方提告也很麻煩,建議和解看看

阿酷 102-02-22 15:49
律師你好: 今年一月我在國道撞到前方的車輛(過失在我.雙方無人受傷.只有單純的車損.我的是長期租賃貨車).我方保險公司也跟對方負責修理車輛損失(PS:對方車10幾年了.原本要換全新的後們要20幾萬.對方有讓步後來修一修6萬多).但對方事後居然要我付他這13天的租車代步費用23400元.對方說要不然就不和解還要告我.從發生事故後一個月.他也都沒跟我連絡說他要代步車.如果他有跟我說我方可跟長期租賃的公司.調一台車給它使用.那我現在該怎麼辦......謝謝
1.如果是單純撞擊毀損車輛 這樣對方是否可以請求因此支出租車費可能有問題 2.縱使可以請求 至少要提出相關收據證明確實有這筆支出
阿酷 102-02-22 15:02

律師你好:

今年一月我在國道撞到前方的車輛(過失在我.雙方無人受傷.只有單純的車損.我的是長期租賃貨車).我方保險公司也跟對方負責修理車輛損失(PS:對方車10幾年了.原本要換全新的後們要20幾萬.對方有讓步後來修一修6萬多).但對方事後居然要我付他這13天的租車代步費用23400元.對方說要不然就不和解還要告我.從發生事故後一個月.他也都沒跟我連絡說他要代步車.如果他有跟我說我方可跟長期租賃的公司.調一台車給它使用.那我現在該怎麼辦......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32

金額其實有點小,對方提告也不划算,可以跟對方談一談,對方不接受就叫他去告,讓法院判決

LEE 102-01-23 12:36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LEE 102-01-23 12:34

公司同事稱,他朋友有機車因鎖鑰已丟失,需要請人搬動到車行,並允諾他協助後給予酬勞若干。因我同事一人搬不動,故邀我相助,並允分部份酬勞給我。於是,同事以自己的名義租了貨車,兩人便齊力將機車搬至車行。至此我即返家,餘事皆未與聞。

詎料,隔天同事聯絡不上其朋友,即將機車遷到A派出所並請員警協尋,遂得知,該輛機車其實並非其「朋友」所有,且真正的車主(失主)已報案失竊。亦即,我同事被其「朋友」(只有手機,連姓名都不知道)所騙,連帶我也一起出包了。

是故,數日後,員警從租車行資料、街頭監視器找出同事,我等兩人先後以「竊盜案嫌疑人」身份至B派出所製作筆錄。(內容如前所述,且當日員警以「自己的手機」聯絡我)

員警詢問內容包括「機車有無上大鎖」、「機車有無牌照」,代表了什麼?牌照一事我不清楚(我在車頭),但同事說沒有牌照,且當日現場並未響起「警報聲」。但報案人卻堅稱「有牌照」且「有警報」。又意味著?

經我詢問律師,若無意圖將該物據為己有,客觀上應不成立構成要件,請問我要應對的部份是什麼?

此外:

B派出所警員先稱「找不到機車」(同事停在A派出所旁監視器視線內,不可能不見),爾後宣稱「找到了」(但未請我同事至現場指認,都是B所一面之詞)報案人又改口機車置物箱內有數十萬價值的物品不見(總價遠高於機車本身),依此,準備向我同事要求民事賠償

據了解,報案人(真車主)似乎與B所員警熟識,令人懷疑,是否是B所員警試圖「弄丟/吃掉」該輛機車以便讓報案人「求償」不成,才又串通扯謊?報案人「第一次筆錄」並未提及車內有「高於機車價值的物品」,找到機車後,「第二次筆錄」就宣稱「車內有高價物失蹤了」,這可以成立嗎?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2:03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這些文謅謅的用語是有基本法律底子的人才會用,因此個人推想您應該有基本法律底子。因此,您也應該知道,這件案子是否會成立竊盜,還是得看移送到地檢署後的檢察官怎麼認定,基本上個人建議您還是提出對您有利的相關證據,以證明您的清白。謝謝。




LEE 102-01-23 22:26

其實我沒讀過多少法律...只是用字習慣而已。

請問證據(證明未據為己有?)是庭上提出嗎?感激!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的用字遣詞『是故』、『詎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犯來偵辦,所以可能會把您們的供詞交叉比對,您要好好防禦,否則應該很可能會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E 102-02-01 09:27

感謝您! 請問防禦上應注意甚麼地方呢?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疑點重重,現在檢方可能會以竊盜共 ... (恕刪)

黃勤富 102-01-04 20:41
律師請問: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 這樣算恐嚇我嗎? 有感謝~ 
1.應該就是刑事業務過失傷害民事成立侵權行為應賠償對方損失 老闆可能也是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2. 如果對方只是說要找人來談 這樣要構成恐嚇應該是很有難度
黃勤富 102-01-04 20:05

對方騎機車

行經無號誌路口超速及未讓多線車道先行(無照駕駛)

直接碰撞貨車右邊車斗的部分

受傷住院十多天

事故鑑定為肇事主因

可是對方硬要索賠不願和解

目前老闆不負任何責任

也沒保第3責任險之類的

我沒肇事責任也沒錢可和解

請問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

會有什麼刑責?

 

(目前對方沒提告)

 

 

PS:

對方一直用言語暗示我說要找兄弟來喬

我沒錄音錄影可提告嗎?

 

 

有感謝~ 

 

 

對方可能民事求償或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對方只是說要喬,恐怕還不構成任何犯罪。除非有更進一步舉動。沒有錄音錄影確實難以舉證,否則就是要有證人或其他物證。

jj 102-01-03 19:13
你好 本人2012/10月行駛報廢車被警察扣車,聽說紅單跟白單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打官司把車拿回。這真的嗎? 1,紅單上開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第 一項第 一款、未領用牌照行駛。這是針對水貨車,用錯條款了,應是第 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但兩者結果都是扣車沒入,問過人都說警察除酒駕外不得扣車,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 2,10月底應去監理所聽后裁決,我沒去,查過並未因此加增其他罰單,我也沒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之規定:不服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那現在是寫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先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后再告? 3,報廢車是跟前車主買的,有讓渡書,97年辦停駛,我拿車,一年多后前車主98年去辦報廢我不知道,監理所說被開單跟處理都只能是前車主,歸責后我才能處理。請問我有讓渡書能寫個〈個人財產領回書〉告法院?能引用那些法條?聲明異議狀是刑事,我這算民事刑事? 4,警察扣車几天后我找媒體去找他才開白單給我,當場未開紅單,事后郵寄紅單,他有疏失嗎?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0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是要把車要回來,則要看你所有被開的單子裡面有沒有寫到扣車,而且有法令依據,如果沒有,建議先發個函給警局扣車的人,再沒消息,只好對扣車的人,甚至對警察局提起返還或竊盜等民刑事告訴救濟!!
Nic 102-01-02 20:47

律師您好: 我是騎機車主幹道(閃黃燈) 時速在30 經過十字路口處我有減速 因右前方有貨車擋住當我看到右邊機車突然衝出來(對方閃紅燈) 我來不及煞車撞到對方 但是撞擊非常的小 雙方摩托車都沒有倒地,但是我前輪胎有撞到他的腳,對方有打電話報警坐救護車到醫院 這種撞擊力大概只是腳輕微扭傷,我倒是重頭到尾都很有誠意地跟他狂道歉, 在做筆錄的時候 我敘述右前方有車擋住時速在30 閃黃燈 當我注意到對方的時候煞車已經來不及就撞到了 我倒是人、車沒事,基於道義上想說負擔他一些醫藥費,後來發現我強制險過期三個月,我當下就想跟她和解 因為我覺得沒有很嚴重 對方就說要等他看完醫生再說,經過一個月後 對方打電話給我說他腳看得差不多 ,費用大概在快五千元 ,還說他是做打石工有兩天請假要我補償他這兩天,因為我是單親家庭 家裡的開銷都是我在支撐的 雖然五千元數目不大 但是對我來說已經造成負擔,我疑惑是不是人太好被對方吃死死的 警察也說雙方都有錯 但是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我很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情但是我強制險過期但是又不想付他這麼多的醫藥費 我該怎麼解決呢?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Nic 102-01-02 22:29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雙方均有過失 則應依比例分擔損害 你未必要全部負責。

我剛發現我最後一段話打錯 警察是說我閃"黃"燈比較佔優勢
當初很有誠意要解決 現在聽到他 看腳看了五千元 還要我負責他請假兩天的費用
我能不付他任何費用嗎? 畢竟他理虧的比例佔比較重

法律上是依比例去賠償損害。但是你能不能主張全部不賠?就看你們之間要怎麼談了。

jj 101-12-30 20:15

你好
本人2012/10月行駛報廢車被警察扣車,聽說紅單跟白單是分開的,所以可以打官司把車拿回。這真的嗎?
1,紅單上開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2 條第 一項第 一款、未領用牌照行駛。這是針對水貨車,用錯條款了,應是第 12 條第 九項、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但兩者結果都是扣車沒入,問過人都說警察除酒駕外不得扣車,請問是否有其他條例,法律可引用車拿回?

2,10月底應去監理所聽后裁決,我沒去,查過並未因此加增其他罰單,我也沒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之規定:不服處罰者,得於接到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那現在是寫聲明異議狀遞地方法院?還是先去交通裁決事件申訴后再告?

3,報廢車是跟前車主買的,有讓渡書,97年辦停駛,我拿車,一年多后前車主98年去辦報廢我不知道,監理所說被開單跟處理都只能是前車主,歸責后我才能處理。請問我有讓渡書能寫個〈個人財產領回書〉告法院?能引用那些法條?聲明異議狀是刑事,我這算民事刑事

4,警察扣車几天后我找媒體去找他才開白單給我,當場未開紅單,事后郵寄紅單,他有疏失嗎?

謝謝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人在做天在看 101-12-11 00:17

12/4 晚上9點19分 我開貨車紅燈已經過中線,我有閃燈跟按喇叭,但蘇琬婷騎機車撞我中間,王財旺也跟在蘇蘇琬婷車後方擦撞,因為我慌張,害怕,我離開現場,有被目擊者追,拍車牌,昨天12/9日在警察局談合解,一開始跟王財旺談,說賠3萬,他要5萬,蘇琬婷有三個人他爸爸跟親戚,一看到來3個就知道不好解決了,就出示傷單,修車維修單(灌水3萬多元),我媽說賠6萬,他們要10萬,都是我媽在談,現場看他們也好手好腳人都沒事,我媽先賠 這15萬是不是行情太高了,我都跟他們下跪認錯了,還是要咬緊我,誰叫我要跑,如果沒跑,頂多賠個車損,也不用賠到15萬,這15萬我覺得被強盜一樣,被他們搶走,我自認我有不對,一開始沒紅燈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但蘇琬婷搶綠燈也沒注意前方車況,也要負一些責任和解書也簽了,和解書也寫三方不能再反悔,錢當場付,對方只要錢,12/4到今天12/10我沒有一天睡好覺,我的精神痛苦沒有比他們少,這是我自己做的來的,很氣自己給家裡帶來這麼大麻煩,很想輕生,我很不孝,心情很鬱悶,我媽是怕我抓去關,所以對方這樣要了10萬元,真的很不合理,我不想和解,大不了被關,我很自責就是了,如果我自行搜集證據,人並沒有受傷那麼嚴重,可以告對方詐財嗎?這口氣我吞不下

沃號率 101-12-11 21:29

天阿,遮曾失胎郭分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