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rod 104-05-15 11:52

我於去年12月發生連環車禍(5台車) , 我是第3台車

車禍初步分析表判斷 前面1~3 車沒違規 , 第4~5台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跟第4台車求償 , 第4台車表明第5台車也要負責賠償

現在第4台車跟第5台車因賠償比例談不攏 , 就放著不管

我打算提告過失傷害 , 我跟我太太當時都有受傷 , 也都有做筆錄

我跟我太太是否可以分別提告過失傷害 , 分成兩個案件來處理?

還是只能當一個案件來處理?

我是否可以對第4台跟第5台車同時提告過失傷害?

還是只能對第4台提出過失傷害?

另外請問一下

第4台車為小貨車 , 當時做筆錄時 , 小貨車有載貨 , 而且超載

當時小貨車是說明在送貨 , 是公司的車子

那我是否也可以對小貨車的公司提告過失傷害?

還是只能提告民事賠償?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13:43

您好!

第4台、第5台如果都有過失,造成夫妻受傷,夫妻都可對第4台、第5台駕駛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但會合併成一個案子處理。民事求償時可請求第4台、第5台駕駛連帶負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od 104-05-15 14: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第4台、第5台如果都有過失,造成夫妻受傷,夫妻都可對第4台、第5台 ... (恕刪)

 感謝沈律師告知

再請問一下

一人提告過失傷害 跟 兩人提告過失傷害 , 會影響刑責的輕重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責的部分,會依各自之行為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5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你說是去年十二月發生的事,那表示告訴期間快過了。如果有要告的意思不要再猶豫了。

二、就你們來說,判那個人有罪、判多重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你們可以拿到多少賠償

三、民事時效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程序進行而中斷時效,如果刑事一直在進行而快二年了,要記得進行民事的動作。

四、如果怕對方脫產可搭配假扣押程序。

五、民事請求的項目及可能的金額要先做研究再聲請調解,不知道行情的話去調解可能調到你不喜歡的金額。

六、民事賠償金額的部分要看傷勢如何及相關證據而定。

您好,我是楊俊鑫律師,歡迎攜帶相關資料面談。

預約專線:02-28717475;0954149193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近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貓咪 104-05-06 00:30

您好:有一些事情想請教律師
事件:因母親節,所以到漢神百貨公司購買一台按摩椅,在現場試坐後覺得很棒,所以就花了24萬買下最貴的天王按摩椅給媽媽。但是在使用按摩椅的第4天,按摩腳部的機器出現了很奇怪而且又很大聲的雜音,我要求OSIM按摩椅換一台全新的按摩椅給我們(我有將按摩椅很大聲的地方用手機錄影起來)。但是過了幾天,第2台按摩椅送來我家,瑕疵非常多:音響有一邊壞掉、椅子的滾輪發出很大的雜音、按摩椅要自動收起來時震動很大、掉漆掉得很嚴重還模差到便白色的狀況(第2台發生的狀況都是他送來的第一天發生),因此我們向OSIM詢問,OSIM先派來技師評估,並只回了我們一句話:下一次換來的按摩椅有這樣的情況很正常,我們要出貨之前都有先請人員評估檢查過。第一次與第二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差很多,第一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是很大型,類似搬家公司的車,而第二次送按摩椅的交通工具是一般小貨車。而後我們要求OSIM要出貨之前讓我們消費者到出貨公司先查看是否有瑕疵,OSIM要求我們簽一張合約書(我將合約書打成Word檔):買受人某某小姐(以下簡稱甲方),向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購買型號OS-838 uInfinity 按摩椅 橙(110V),共壹台。甲方要求更換同款式新品,經甲乙雙方協議,約定事項如下:一、    本次甲方所換獲之商品,日後甲方同意以該商品之保證書所載方式處理,不得要求退貨或換貨。二、    雙方同意除本同意書約定外,不另向他方為請求、主張或提起訴訟,並承諾不對外發布相關訊息。三、    右列各項條件甲乙雙方均詳細了解並同意遵守。

甲方  姓名:甲方  身分證字號:乙方  名稱: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統一編號:22645434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客服專線:0800-099-060#1 市話撥打 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02-82271589
讓我最氣憤、疑點的事情是這以下幾項:1.這份是換貨同意書,但是osim的機器本來就有故障,因此我們才會要求要先退然後再換一台新的,而現在osim又換了一台瑕疵更多的按摩椅來,我當然會要求要換貨!!!如果一開始送來的第一台如果是完整的不是更好嗎?我也不會一職這麼的生氣2.什麼叫作是正常的現象,你辛苦的存錢買了一台24萬的按摩椅,聲音大到可以蓋過電視的聲音,這個也較正常嗎?漆的顏色摩擦到變白色這也較正常嗎?3.有哪一間公司會請消費者簽這種合約書,而且還不准消費者對外求助,這份根本是在保護osim的公司啊!而且什麼叫做不得要求退貨或換貨?那如果之後遇到問題怎麼辦,要算自己倒楣嗎?4.並沒有給我保證書,也不知道保證書的內容。
想請教律師:這樣的狀況我要怎麼處理?合約我是還沒簽下去,因為我不了解,也沒跟OSIM談過合約書的內容,是他們傳這一張合約書給我然後就說要先簽這張才會有後面的流程。所以我是要請消保官來幫我處理嗎?還是請消保會之類的?
拜託律師能夠幫我,給我一些法律上的建議,我真的很生氣,但是又不知道怎麼處理~~拜託您了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不要簽署該份合約,而較快速之解決方式,建議直接向消保官申訴,由消保官來介入解決,廠商本應負瑕疵擔保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買賣之物有瑕疵,可以主張減少價金,如果瑕疵甚嚴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的效果,你們還可以請求解除契約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後續的處理方式應該很難讓你們滿意,建議你們與對方解除契約,請對方退還價金。對方可能不願意,這時候走司法途徑難免費時,且可能僅准許減少價金,建議你們可以找消保官消基會協助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也許讓媒體知道對方的產品品質不佳及售後的態度也是個好方法(只要你所說的是事實,且與公益有關,不至於構成誹謗罪)。

 

貓咪 104-05-07 11:0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買賣之物有瑕疵,可以主張減少價金,如果瑕疵甚嚴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的效果,你們還可以請求解除< ... (恕刪)

 陳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OSIM說要退貨時收拆裝費2000-3000元這樣怎麼辦?

rod 104-04-30 15:49

請問一下

去年12月被小貨車從後面追撞

本人跟太太都有受傷

但傷勢沒有太嚴重

有請醫院開診斷證明書

我的部分為 1.頭部損傷

                2.右肩鈍傷

                3.右下肢鈍傷

太太部分為1.頭部外傷

               2.頸部拉傷扭傷

               3.下背鈍傷

目前小貨車並沒有打算賠償

請問一下

我是否可以提告刑事附帶民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與您太太應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有被起訴,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4-30 17:49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待至檢察官起訴後才可以提出;

另外,尚可考慮提告後,在地檢署偵查時提出和解方案,

若對方願接受,亦可收金錢賠償之效;且叫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迅速許多。

以上 謝謝

104-04-29 00:13

第一次去開庭後,獲知被告的緣由是以"奶奶高齡無工作能力,家父不便於行,家母乳癌還在住院,兄弱智,妹年幼尚在就學,全家只有我有工作能力卻不養他們,他們生活已經快活不下去了,經濟拮据"

實情:奶奶至今仍在種田賣米(家中有三塊自有田地),家父好手好腳完全並沒有任何殘疾,且從事家具中盤商、另在家具店兼業務抽成,家母乳癌初期就割掉了也早是幾年前的事情了,兄並無任何智商問題,從小到大就學皆正常,也在修車廠工作,只有妹年幼這屬實,且家中經濟並無所謂的活不下去。(此外,奶奶生3女1男,也並不是只有家父在養。)

實情的部分有告知(除了奶奶所生幾個那句沒說),也有告知如果真的經濟拮据,為何家父還有錢能開BMW的車子,家中也不只那台轎車,還有一台貨車

第二次收到傳票時,備註是寫應偕同我男友去,但並未說為何,偕同去了之後要了他的身分證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才告知說他被告"教唆遺棄",緣由為"說他在12/21那天我被家暴時有教唆我遺棄我家的人"。

實情則是,完全並沒有那句話,而是他們找不到能告他的條例,隨意編造的,且那天男友是一直勸我回去的,他們也並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有說那句話。

我想問的是:

1.關於教唆遺棄,完全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就能提告嗎?僅憑說他有說就能提告嗎?

2.要告人,完全不知道他的資料能提告?最多他們也只知道叫什麼不知道字。

3.弱智不是應當也要有所謂的殘障手冊之類的證明嗎?

4.基於他們所提告的理由皆是謊言,有可能偵查需要這麼久嗎...?因為名下的車子房屋那些都查的到,再加上戶頭資金的流量也是能查到的,兄長所工作的修車廠也是有名的不可能查不到薪水之類的。

5.奶奶的扶養應當也是屬他所生的4名子女應負責吧?能這樣硬栽在我該負責嗎!?何況他的子女中也有公務員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又關於刑事遺棄罪的部分,以被害人生命受到危險為要件,故而倘若只是單純扶養義務爭議,僅為民事糾紛

2、相關證物、證人認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並且請您的男友一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104-04-15 19:07

這個月駕駛 大貨車 因為倒車不慎撞到停在路旁的轎車未停在停車格內也沒擺放警示標誌  因為我並無任何感覺當下就離開現場 後來警察通知才知道我倒車撞到車了 當下馬上和車主和解 還是被開了一張肇事逃逸無人傷亡的紅單  需要吊扣駕照1個月  目前申訴中  申訴資料有監視器影片 和解書 和當事人願意未我證明我非惡意肇事逃逸的書面資料還等....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算肇事逃逸嗎  這申訴成功的機率高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  駕照我吃飯的工具對我很重要

子臨 104-04-15 13:48

房客已於104/3/30提前解除租賃契約也順利於該天交屋搬離(相關費用均已結清無誤),且房客也將所有鑰匙歸還,因他當天另開了貨車來載物品,導致無法立即遷移他的私人房車,故同意他暫停二天後遷走。(點交時均和氣結束)

事過10天還是未移車,已發送簡訊及Line,並電話告知限期於4/11前務必搬離,房客也口頭答應,可是卻又遲遲不願遷走,至現在4/15多次致電不接,或接聽後又掛線,看起來應該是故意拖時間。請問我該如何執行權利??報警有用嗎??若提告侵佔可成立嗎??法訴程序須費多久時間??(因為目前已委賣房子,擔心成交後該車又不移走)

附註:1.我現在也是好言要請他移走,可幫忙他的會儘量幫,但就是無法找到他(不接電話)。

2.停車位是我的產權所有。

楊律師 104-04-15 23:31

對方恐有竊佔罪的問題

小郭 104-04-13 20:41
昨天下午我騎機車和對面小貨車擦撞發生車禍。當時我騎在機車道上,時速差不多50-60公里,我有注意到他,我以為他也是直行前進,我就繼續騎著,沒想到他突然左轉要進去我右手邊的小巷,且沒打方向燈,我情急之下想閃他,我左轉不慎擦撞到他的車身,我就倒地了。牙齒一顆脫落飛出,門牙之後也要做根管治療,右腿多數擦傷縫合,不太能行動。 做筆錄時,對方說他有打方向燈,當時負責的警察有給我看事故示意圖,我的位置是在''汽車道''上,他還說現場並沒有''機車道'',不過當時我頭腦還不清楚,懷疑之下,我就簽名了,但今天我去現場看,是有機車道的。 請問:對方說會跟他的保險公司談怎麼處理,那我方能申請理賠的金額項目有哪些? 請問2:示意圖上我已經簽名了,但是警察跟我說沒有機車道,這?是否會影響我後續的法律問題?如果我想回去改正可以嗎? 請問3:我有跟公司請假到我比較好了之後再去上班,那請假期間的薪資? 我才18歲,第一次出車禍,很多不了解的地方,希望各位能為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13 21:30

您好!

有沒有機車道是事實問題,有需要就可以提出來爭執,不會只看警察的描述就認定。
倘若對方有過失,您可依過失比例請求修車費、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若與對方和解金額談不攏,您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及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3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3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痘痘 104-03-30 22:37

事情是這樣的

104年1月23號,我騎機車行經嘉義市新生路停紅綠燈,過紅綠燈的下個路段有輛貨車(營業車)在對向車道迴轉(距離綠燈約40公尺),因迴轉角度問題,未迴轉成功,車輛斜停在路邊,將慢車道整個擋住,在迴轉時我這的紅燈綠燈,向前行駛,因貨車擋住慢車道,我與同車道的轎車一起向快車道慢慢切過去,但在我跟轎車經過貨車車斗時,我與轎車擦撞,我跟轎車都有車損,且我有擦傷

初步判定為

貨車:疑涉倒車不注意其他車輛安全

我:閃避駕駛疏忽,操作不當失控肇事

轎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車禍後,貨車司機說有通知保險公司,但我跟轎車駕駛連通電話都沒接過,還要我主動聯繫對方,對方表明要等初步分析出來,報告出來卻又說因無明顯肇事與碰撞,不願賠償,直到我跟轎車駕駛表明提告貨車駕駛才有意送調解委員會,3月30號上調解委員會,貨車駕駛認為他早就進行迴轉,我與轎車駕駛因該要注意到他的存在並閃開或停車,所以只願意負擔3成。

我個人與轎車駕駛的想法差不多,認為若未注意因該會撞到他了,我們就是為了閃他才會擦撞調解人員也認為以因果論與路權看,貨車確實為肇事主因,需負擔7成,而我個人認為轎車是我擦撞的,轎車車損我願意負擔一半,我的車損部分再7.3分,但貨車駕駛不肯,因此調解破局。

我爸給的最大底限為全部損失5.5分,但對方依舊討價還價,小客車駕駛將向我跟貨車駕駛提民事訴訟,我則會向貨車駕駛提業務過失傷害,請問這發展我有勝算嗎?

楊律師 104-03-31 00:28

我認為你應該向轎車與貨車一起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比較妥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但在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則會有過失相抵之問題,本件可以先聲請調解,以利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1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小宇 104-03-16 10:41

去年底我的媽媽在恆春屏鵝公路上撞上路邊的大貨車.而媽媽也因重傷並不記得如何發生的.當時已經天色很暗了.又因沒有攝影機也沒目擊證人所以並不瞭解是否有移動過現場.對方大貨車停在白線外30公分處(警察寫的).但撞擊點的大貨車粉層落在機車道上.我才會懷疑現場被移動過!但對方堅持不肯理賠~而我們又尋求無門!想請教這樣的停車方式確實是毫無過失嗎?

 

請問怎麼才能讓律師給我個答覆呢?須付費嗎?

翔翔 104-03-13 13:37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向燈右轉,我就撞上去了,之後對方要求我別報警。
但是我還是報警,保障自己的權利,在做筆錄的過程才知道對方酒駕酒測值是0.14,筆錄做完後對方很客氣說他願意賠償我的修車費,對方走後警察說談不攏再找他。
事後我傳給他估價單,對方又嫌貴,到現在都快過2週了,對方一點誠意都沒有,都是我主動打給對方.....

請問律師:

如果我提告我能拿到修車費嗎??

還有提告一些相關程序我該怎麼做?

楊律師 104-03-13 13:56

車禍有受傷嘛?

可於車禍後6個月內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機車維修部分

則保留維修費用單據(不是估價單)

支付命令方式向對方提出民事求償

一、如果只有車損的話不會有刑事的問題。 二、只有車損的情況,因為金額不大,做假扣押實益不大。一般假扣押是防脫產的,是先扣對方財產然後再慢慢告,但是如果金額很小,假扣押實益真的不大。 三、金額小的案件,可以考慮調解或是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這樣才不會花太多時間或勞力成本而划不來。 四、另,可跟對方討論由保險公司協助處理。[強制險或任意險]。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翔翔 104-03-13 18:31
回覆 翔翔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我在3/2的下午騎自己的機車,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台小型貨車,沒打方 ... (恕刪)

謝謝兩位律師回復

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我只有受到輕微的皮肉傷和瘀青,大腿內側跟小腿(褲子破掉),車行估價要兩萬初頭,這樣我提告值得嗎?

如果我提告今年7.8月有可能就要去當兵,會不會怎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提告,當然在訴訟中極有可能會移付調解,屆時若調解成立即可以一併解決,且本件並不會因您當兵而受影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3 21:50

如果有受傷的話,可以考慮直接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以促使對方在偵查程序中與您達成民事上之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3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安 104-03-11 22:50

今天3月10日晚上00:24分

謝XX:對方在網路上的FB放了一篇文章還有影片

車道好久 按喇叭本來要示意面有很多車

結果他連基本的道歉都不會就罵靠北靠目 要不要老媽在座不然真想試試你的能耐

~純發洩文~

以下是他的留言(就開始很多人開始討論)

。。。。。。。。。。。。。。。。。。。。。。。。。。。。。。。。。我:汽車前面兩台機車都沒按喇叭!

代表人家也在耐心的等待!

兩位騎士都在看你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貨車不是你想像中的簡單!

喇叭的定義是有車要衝出來或是違規才在按。

。。。。。。。。。。。。。。。。。。。。。。。。。。。

黃XX:衝出來再按喇叭有甚麼鬼?(讚:1個)

。。。。。。。。。。。。。。。。。。。。。。。。。。。

我:(要衝出來)!(衝出來)差很多!

(要衝出來)你預知按喇叭!

(衝出來)不用按直接撞!

前方都停下來你還會踩油門撞嗎?巷口誰會騎很快!

。。。。。。。。。。。。。。。。。。。。。。。。。。。

謝XX:巫XX前面的第一台一進去就被嗆了哦 耐心等待?

是不想惹流氓而已 懂?

還有違規再按?你駕照考時事不是沒讀清楚啊我有說貨車好開嗎 傻子

(讚:4個)

。。。。。。。。。。。。。。。。。。。。。。。。

謝XX:真傻他媽的(讚:4個)

。。。。。。。。。。。。。。。。。。。。。。。。。

我:然後勒!沒耐心的人!多多休養@@

。。。。。。。。。。。。。。。。。。。。。。。。。。。

 我:我可以告你嗎?按讚的順變一起

 

。。。。。。。。。。。。。。。。。。。。。。。。。。。

莊XX:真傻他媽的(讚:1個)

。。。。。。。。。。。。。。。。。。。。。。。。。。。

林XX:真傻他爹的(讚:1個)

。。。。。。。。。。。。。。。。。。。。。。。。。。。

謝XX:法官 他罵我傻子 我要靠他

。。。。。。。。。。。。。。。。。。。。。。。。。。。

姜XX:要告人唉,我好怕!(讚:1個)

。。。。。。。。。。。。。。。。。。。。。。。。。。。

以下謝XX的話:讓我感覺到不舒服而且也說我媽傻子!

楊律師 104-03-12 00:28

建議將上開對話列印下

到警局向對方提出公然侮辱之告訴

小安 104-03-12 13:04
謝坤廷 吃飽太閒 哪時罵你媽傻了孩子  10分鐘 · 讚   巫靜安 你這樣已經言語上的汙辱到了!  9分鐘 · 讚 ·  1   曾啟銘 不是叫你在家,乖乖吃你的豆豆嗎?  5分鐘 · 讚 ·  1   Tony Chu 有戲看了    5分鐘 · 讚   巫靜安 我要去日本留學了!我不想惹太多情~
你只要公開道歉就好!很簡單^_^  5分鐘 · 讚   Tony Chu 日本留學不就很棒  4分鐘 · 讚   林以威   4分鐘 · 讚   巫靜安 你還是不道歉我就去警察局報案 4分鐘 · 讚 林以威 去學法律嗎? 4分鐘 · 讚 林以威 學完再回來告 3分鐘 · 讚 巫靜安 法律系? 3分鐘 · 讚 Tony Chu 確定不是去浪費生命 ? 4分鐘 · 讚 ·  1 培志鄭 傻屌+1 名單沒有我 2分鐘 · 讚 徐博強 現在發文還要小心被告,長知識了...還是潛水就好! 1 分鐘 · 讚 Tony Chu 台灣混不下去跑出去嗎?動不動就告告告 啊不就很會 1 分鐘 · 讚 Jung Huang 告不成拉
我可以直接跟你說無法成立 剛剛 · 讚 夾心 有亮點錯字 自找 我不想也被拉進去那個坑
認真魔人加文盲 唉 1 分鐘 · 讚 ·  1 Tony Chu 污淨俺 幹嘛不回我 1 分鐘 · 讚 ·  1 林偉翔 這就等於買了電影票照著好碼入坐一下樣意思 看一下留言 再來評斷 2分鐘 · 讚 ·  2 Tony Chu 污淨俺~~ 越來越亂了!我真的步道該說甚麼好!
rod 104-03-03 17:09

去年11月 , 我在高速公路被小貨車從後面追撞 , 後車箱整個被撞凹進去 , 人雖然沒有受傷 ,但車子幾乎報銷了 , 對方所載的貨物有超重 , 當時有報警做筆錄 , 雖然車主說會請保險公司跟我洽談理賠事項 , 但我打給車主或保險公司人員 , 一律的回覆都是在處理中 , 都已經過3個月了 , 車主或保險人員從沒主動跟我聯繫過 , 感覺對方根本沒在處理 , 只是在敷衍我

我打算向對方提出民事訴訟 , 請問一下 , 本人雖然沒有受傷 , 但對方是在高速公路上 , 從後方對我追撞 , 這次只是運氣好 , 人才沒有受傷 , 但已對我的生命造成威脅 , 請問一下我是否可以提出刑事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3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人員傷亡,則除非對方有危險駕駛等公共危險行為,否則僅為民事賠償問題。

2、民事求償訴訟,必須檢附相關單據、初步判定表等證據

 

rod 104-03-03 18: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人員傷亡,則除非對方有危險駕駛等公共 ... (恕刪)

 曹律師 你好

對方是駕駛小貨車 , 當時有載貨物 , 事發當時小貨車有去量測乘載重量 , 是超載的情況 , 當時警察有做初步判斷 , 小貨車應該是沒有煞車 , 直接從後面追撞 , 基於以上兩點 , 是否有構成危險駕駛?

 

就您所述車禍賠償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珍 104-02-28 03:08

對方: (營業用小貨車)初步鑑定結果為>閃光號誌路口支道車(閃紅)未讓幹道車(閃黃)先行 (道處45-1-9、道安102-1-1)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道處61-3)

 

我方: (普通重型機車)初步鑑定結果>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道安94-3)

 

車禍當時我是已經從閃黃燈路口進入機車道後,對方才從我的後方超前我的機車要到我的前方時,他的貨車前方才先撞到我的,而且對方的貨車左邊從頭到尾也留下很明顯的擦撞痕跡(這些都有拍照存證),但是因為對方當時有想肇逃,不過被好心的路人攔下,所以他的貨車有移動過了,導致現場也已移動過了。

 

問:

如果依這張初步鑑定,我和對方的肇事責任各占比多少?(因為車禍導致我的右肩韌帶斷掉,我想向對方請求理賠) 而且我並沒有未注意車前狀況,如果我自費申請進一步的鑑定報告,是否可以還我清白? 鑑定委員會進一步鑑定時,會通知我去詢問車禍當時發生情形嗎?(因為我想把我有疑問的地方向鑑定委員提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8 08:07

您好!

若是不同意警方製作之初判表,除可自費送請肇事鑑定外,若是以提出刑事告訴,也可請求檢察官送請肇事鑑定。而肇事鑑定的結果通常會判定是否有肇事原因?而若雙方都有肇事原因,哪一方式主要肇事原因?等,屆時,若仍然判定雙方都有肇事原因,負主要肇事原因的一方,自需負擔較高比例的肇事賠償責任

供參。

Rebecca 104-02-20 22:54

我家住透天 門前兩側各種有一排植物

最近鄰居蓄意將大貨車停靠我家很近

將我家的植物花碰的掉落一地 枝葉也被擠壓 果實差點掉下來

我家植物花盆並未超出界線

但是植物向上生長過程中枝葉有探過去一點點

想請問這樣是對方理虧 毀損我家植物呢?

還是我家植物無論是花盆或是枝幹都不能超越界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鄰居毀損您花木之情形,可照相存證,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禁止相關損害行為,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鄰居毀損您花木之情形,可照相存證,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禁止相關損害行為,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度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1.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 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敘明細節,俾便協助。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2 01: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的鄰居毀損花木的行為,恐有成立刑法毀損罪之情形,因此,建議您先行拍照蒐證後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發函通知對方禁止未來再有任何毀損行為,當然,您亦可逕向地檢署具狀提出刑事告訴。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dennis 104-02-19 18:36

您好:

事情經過

因春假決定到高雄的姐姐家過年,於除夕當天將車子依規定停在停車格中,

不幸的是,當晚準備開車外出時,發現左前方葉子板被撞凹陷,烤漆脫落,保險桿也擦傷,但雨刷上夾了一張寫有肇事人連絡方式,不過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後來找來警察前來備案,發現停在我前面的貨車就是肇事者的車輛,故警察就依照車牌號碼循線找到肇事者的地址並請其前來了解,一開始雖然肇事者願意賠賞,但只願意用他認識的保養廠估價金額理賠,且保養廠只是看了幾張肇事者所傳的照片初略估價,另外我也請我台北的保養廠估價,但價格明顯差異甚大,後來對方當下不願和解,就請交通隊做筆錄

接著我打電話給他想跟他談理賠事宜,他仍然不接,也不回電,似乎不太想理賠,且他也說他時間很多要跟我耗,現在我真的不知道要自認倒楣自己修車還是要告他。

而問題來了,如果我真的提告,我也算是被害人,但事發地點是在高雄,我本身只是個上班族,根本沒時間跑來高雄開庭,是否可以申請在台北開庭。

另外他一直避不見面,我該怎麼去處理,難道說對方知道我沒時間跟他耗,

就算告了也知道不敷修車成本,所以就想這樣當做一切都沒發生,如果是如此,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法條或法律可以保護我們這種被害人。

以上麻煩幫我解答,謝謝您!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19 19:00

1.事發地點在高雄,如果對方也是高雄人的話,你就只能在高雄告,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2.另有折舊的問題,所以確實獲得賠償的金額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修理費(折舊部分要自付),但不請求就是全額自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為高雄人,您僅能於高雄提告,且請求之金額亦須扣除折舊,若損失不大,不建議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帕 104-02-05 23:30

這是一起由後車機車撞前面小貨車加上第二機車追撞第一機車的事件

 

機車駕駛(甲方) 貨車駕駛(乙方) 第二機車駕駛(丙方)

1.第一時間 下午3點多

甲方在機車線道上可能因閃神而撞上小貨車 機車道限速40 甲方表示當時時速可能為40~50

貨車黃線處停車 當時乙方不在車上 小貨車為熄火狀態

而甲方撞上乙方的貨車摔車之後丙方從後面撞上甲方的車 而乙方表示當時路況有2條機車

因甲方在靠右車道撞上貨車之後因慣性斜滑到靠左車道導致丙方後車追撞前車

 

2.警方到場前

貨車開走了 現場只剩甲方與丙方與幫忙的民眾

 

3.甲方與丙方送醫做完筆錄

乙方隨之接到警方通知並到警局去做筆錄

乙方打電話過來詢問傷勢

乙方表示因工作上方便就停在路邊上 至於筆錄是如何講訴甲方不得而知

請問這起車禍甲乙丙該如何責罰? 想追問幾點問題

1.乙方黃線違規停車在先 甲方後車追撞在後這該如何釐清?  

   我記得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早7至晚8

2.乙方車禍事故發生後到警方到來之前未做筆錄把車開走這是否有肇事逃逸?

3.如果筆錄有紀錄到因工作上的方便而紅線轉角處停車是否業務過失?

4.因甲方車禍後從右方車道斜滑至左方車道導致原本在左方車道的丙方後車追撞前車

   這'後車追撞前車'地方帝王條款還是否適用?

如果有收到信請幫忙了解事故和處理方式 第一次車禍被看起來很複雜的車禍事件搞到暈頭轉向的民眾敬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乙車)違規停車、(甲車)未注意車前狀況都有過失責任,丙車的部份必須看看是否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注意車前狀況來判斷。

2、必須看當下其他事故當事人是否准許其離開而定,倘若未准許且員警未到場,則可能夠成,反之,倘若准許,抑或留下聯絡方式,則不會構成。

3、筆錄指示佐證之一,肇事責任必須依據所以事證判斷,包含監視畫面、證人路權、肇事車輛照片等。

4、沒有什麼後車追撞前車的帝王條款,必須依據事證綜合判斷,建議您應該先取得現場圖、照片、初步判定表等,以利釐清肇事責任

 

小崔 104-02-24 17:31

給個小建議

先把那輛小貨車找出來吧,他應該也算事主. 

104-02-05 19:59

我騎機車在最外道機車道,左方B汽車突然快速右轉撞到我,我只騎30,到警察局B車主說是有A貨車在最內道要超車變換車道到他的車道,B車主為了閃A貨車所以才撞到我,但他們沒有撞到,初步研判表說A有快速變換車道並未保持車距的肇因,但B和我都無肇因,我今天去調解委員會,B的保險員咬定他們無肇因,要我自己去找A車主要求賠償車損,但是委員說因為是B撞到我所以應該是B要賠償給我,然後B才應該自己去找A要求賠償,最後調解不成。想請問1.B車真的像初判表那樣無肇因嗎?還是B有什麼肇事責任?初判表真的完全都沒錯嗎?2.我到底應該向A還是B求償?3.若要走法院我可以告他們什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0:55

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唷!

承上,可依鑑定報告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與對方談論和解之基礎。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最後,建議可以依據鑑定報告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在雙方金額有落差之情況

 

,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儀方 104-01-28 11:34

您好.我想請問

當天狀況是:我是次幹道(閃紅燈).主幹道有台大貨車(閃黃燈).大貨車要先讓我左轉出來主幹道.我車頭也已過了主幹道的雙黃線.突然一台機車超越雙黃線逆向撞上我.初步的分析報告是以路權去劃分期報告是:我是閃紅燈.機車是閃黃燈.但我覺得事情主因應該是機車月雙黃線逆向導致的.我是否應該申請交通鑑定報告呢?其結果是我對我比較好?麻煩分析了!謝謝

 

九州男 104-01-22 17:31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2 17: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不起訴處分書的部份,程序上必須於7日內聲請再議,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2、可嘗試以原檢察官並未就肇事責任詳盡查證義務作為理由。

3、民事部份可以訴請履行和解書。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於時間內聲請再議。

亦可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唷!

九州男 104-01-22 17:27

律師 您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二月時 在巷子與一輛貨車發生擦撞

後來去偵查庭時 對方也答應說要賠償1萬4的金額

並簽下和解書 (和解書上有加註說賠償後才同意和解)

後來約定日期到了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於是我就向檢察官申議 檢察官也說會偵查

結果剛才接到不起訴的信件

原因如下
1.車禍當下 兩車已移動
(我有受傷情況下 對方獨自把車給移動了 破壞現場 這應該犯法了吧)

2.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 10月8日兩次通知都沒到場

(我在9月份搬家 並有到地檢署書狀陳報 後來傳票也都寄到新地址
但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通知書並未寄到 故此沒有接到通知)

3.告訴人並未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

 (2次開偵查庭  我都有跟檢察官說有帶診斷證明書 以及車輛維修單
檢察官並沒有請我出示 而是告訴被告 被害人有診斷證明 請與被害人進行和解)

4.現場並為查得目擊證人

(檢察官2次開庭 都沒問我有無目擊證人 但我有目擊證人電話
對方也答應說可出庭作證)

我如果想申請再議的話 書狀內容應該怎麼寫呢?

另外 原本對方有答應賠償1萬4千元的維修金(有簽和解書)

可是最後卻賴著不還

我如果要討回這筆金額的話 又該怎麼做呢? 

 非常感謝律師大人的回答~


 

 

大翔 104-01-15 23:22

我看到綠燈 起步直行左轉要上橋(已待轉 沒違規) 結果在直行要轉彎上橋被撞到禁行機車道上
(我是機車)




紅色是我的路線 被貨車撞到的



有去調監視器 (但看不到號誌燈)
間單來說

18:38:58~18:38:59秒之間被撞到(我也是在這時間起步)

跟我同車道的車慢了我0.5秒起步

汽車 用不到一秒的速度過了十字路口(直行紅燈變對向綠燈 會有兩秒左右的時間)
)
警察說 我有可能未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可是我有看了


而對方的的行車紀錄器很剛好的在我被撞的那一個小時沒有 其他時間都有


我想請問 這樣我輸的機會很大嗎?

對了 他是營業用車 但是沒保強制
(他一直說他是跟著車陣 號誌燈沒記得很清楚)

我有上救護車 腳手 胸部 挫傷 現在還無法工作....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大翔 104-01-15 23:4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 ... (恕刪)

我想請問 最糟的情況 賠償金額分配的問題

 

有可能拿不到錢嗎

您好:

如對方被鑑定出有過失

您就有機會訴請損害賠償

並可向其雇主一併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大翔 104-01-15 23:20

 


我看到綠燈 起步直行左轉要上橋(已待轉 沒違規) 結果在直行要轉彎上橋被撞到禁行機車道上
(我是機車)




紅色是我的路線 被貨車撞到的



有去調監視器 (但看不到號誌燈)
間單來說

18:38:58~18:38:59秒之間被撞到(我也是在這時間起步)

跟我同車道的車慢了我0.5秒起步

汽車 用不到一秒的速度過了十字路口(直行紅燈變對向綠燈 會有兩秒左右的時間)
)
警察說 我有可能未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可是我有看了


而對方的的行車紀錄器很剛好的在我被撞的那一個小時沒有 其他時間都有


我想請問 這樣我輸的機會很大嗎?

對了 他是營業用車 但是沒保強制
(他一直說他是跟著車陣 號誌燈沒記得很清楚) 我有上救護車 腳手 胸部 挫傷
婷兒 104-01-11 14:04

想請問一下 汽車讓渡之問題

因甲方要創業要把手邊買不到的一年車甩賣要買另外一台二手貨車 新車要賣乙方50萬 但車子還在貸款中不能過戶 甲方乙方私下協定簽讓渡書及保證書,乙方繳完貸款車子過戶給乙方  那讓渡書及保證書要怎樣寫才具有法律效果?那如果簽完讓渡及保證之後貸款也繳完之後甲方反悔又該怎麼辦?

rachelle lee 103-12-29 16:50

您好,我的問題是
在本月我與同學與一台貨車發生了擦撞事故。
我是駕駛人,我同學是乘客。
對方司機及貨車無任何損失
我與同學的部分則是擦傷及我同學縫了一針,且機車稍微受損,對方的保險公司也在這幾天聯繫了我們。
就目前狀態,我們都想要和解
然而我們兩人並不是本國人士,且同學尚未成年,但我們均不希望此事驚動自己的家人,因此想請問在和解的時候倘若沒有父母的證件該怎麼辦?有其他方法可以代替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2-29 16:59

您好

原則上未成年人如果要與他人簽和解書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當然如果你同學已經快要成年了

還是可以先簽和解

法律上這份和解書的效力是未定(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待你同學成年後如有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

則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

不過這要看對方願不願意等

且如果你朋友還有一兩年以上才會成年

這恐怕還是需要父母出面承認才能生法律上之效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則所簽立的契約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生效。

rachelle lee 103-12-29 19:58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原則上未成年人如果要與他人簽和解書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我同學目前只差6個月就滿20歲。
那麼再請問和解書延遲生效的部分會影響我們申請保險的部分嗎?
 同時我們在與對方保險公司談論時,是要直接表明我們的狀況,詢問對方是否願意等待嗎?

二翎 103-12-25 20:32

各位好,如題事情是這樣:

我轎車停路邊白線上 對方開貨車,直接嚕過去撞壞大燈殼鈑金也直接破洞,對方肇事逃逸
警察調監視器有找到對方,對方開租賃車,一句車有保險公司跟你連絡拍拍屁股就沒事走人
我想問:我可以跟對方求償修車期間代步費用嗎?

九州男 103-12-24 09:00

律師 您好

我今年二月 騎摩托車被一輛貨車

對方央求我說趕時間 不要報警 到時候維修單出來 會負責

後來維修單出來 對方也一故延拖 後來我就提告

到了偵查庭 對方也說要和解

檢察官的見證下簽下和解

對方並於12月20日賠償1萬4千元

檢察官有在和解書上明記說 賠償後 才撤銷告訴

而且當時檢察官有告訴我說 如果對方沒賠償這1萬4和解

我可以拿這和解書 去民事法庭申請賠償和解

並且還可以再去申請車禍時所受的損失

(我車禍損失約1萬4修車費+7天無法上班的診斷證明書約共2萬1)

並且還可以申訴過失傷害

(檢察官和解金跟車禍損失是兩個部分)

而現在過了12月20日 對方卻一直避不見面

那我該如何申請關於民事求償和解金以及車禍損失這兩個的部分?

另外 我有辦法對他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嗎

又該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另外 那我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 又該怎麼申請?

對方一直放我鴿子 讓我很不悅

我有辦法精神求償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答~~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1.當對方不願意支付和解金,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限期內出面處理,若對方仍置之不理,您可將法院和解書及存證信函當成證據,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並查扣其銀行存款及薪資抵償。

2.此外,因為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若您在車禍和解簽訂和解書時,已經撤銷刑事告訴,就無法以對方未支付和解款項再行提告,若您和解時尚未提出刑事告訴,現在即可提告,並注車禍提告時限只有半年,達到以刑事來逼民事賠償的效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九州男 103-12-25 13:19

謝憲愷律師 您好

早上有接到事務官詢問和解的事宜 我說明情況後 事務官就說會繼續起訴

(呼 鬆了一口氣)

謝謝您 想在請問一下

1.和解金的部分 就是先寄存證信函 再將和解書 一塊送到民事執行處來解決

2.關於車禍的損失 是在另外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所以這樣我共可以求償和解金的金額(1萬4)

車禍損失的金額(2萬1 有收據) 共約3萬5千元 這樣對嘛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Hsin 103-12-23 20:52

我是大貨車司機,在原公司於8月中倒車擦撞後方停車的車子引擎蓋~有報警處理~發生後即時回報公司也繳交事故三連單~9月初公司說要更換手機號碼~於10月中跟公司請辭,公司也隨找到替換人手~~~~
於10/23.24時接到電話~是8月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對方打來~說公司未處理交通事故所有事項~(對方找到我所在公司詢問內勤人員,說我已不在公司上班請自行找我),我明明還在,為何說不在???

重點是,對方只要求公司補辨出險即可,我回報公司說明:對方需求,公司回應請自行付責,不然請對方自行申請出險
問題1:8月我還在原公司上班,理因公司不就該有這責任報出險嗎?而且這雖說不是第一次每次都會扣員工3000元出險費呀!
問題2:公司未報出險也沒通知我
離職當晚~老板說了一句話:事故問題自行處理,公司就發薪給你,如不處理薪資不會發放
我於11月11號有向勞工局申訴~於12月9號開協調
調解員:也訴說雇主不可以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保險公司於交通事故三個月內都會辨理理賠事項
後來調解不成原因是:雇主願意支出薪資,但事故理賠費用由勞方(我)付責~~雇主堅持不辦出險,理賠金原老板說是5萬多元

我這裡根本沒有事故資料也找不到事故對方~無法得知原公司是如何處理事故事件

原公司老板還到處說我欠他錢~是公司沒發放薪資怎又變成我欠他錢

我想問~我該怎麼做~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公司依法必須給付,且不得預扣,倘若公司仍拒絕,可以核發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2、有關於車禍事故賠償的部分,依法您跟公司都必須負責,倘若公司先賠償,倘若您是有肇事責任的,公司仍然可以向您求償

兩相權衡後是否仍有起訴之必要,您可自行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Cheng 103-12-20 12:03

首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事情經如下,我方為轎車,車內有三個人,是同事。

車在三線道的外車道(附近無路口),慢速前進,右邊有一機車騎士並騎,因此是平行前進。
右前方有一輛小卡車,停在白線內,車內無人,當我車與機車同時前進時,小卡車的前端突然走出一路人,因此我的車,路人,小卡車,在行進的過程中,形成類似ㄇ字型的空間,而機車前進的路被堵死,勢必要煞車 或是降低速度。
爭議在於,當我的車前進時(直線前進,無轉彎),有注意到右後方後照鏡,有看到機車騎士倒地。車內三人,皆嚇一跳,但當時因為無任何聲音,亦無撞擊,且是在車後因此三人皆認為,騎士倒地是他自己去碰到小貨車,我車依相同速度,前往出差的公司。
幾個小時候,收到通知,肇事逃逸過失傷人,就馬上前往分隊做筆錄
一收到通知,當下反應是,馬上檢查車身是否有刮痕或是撞擊,車上三人仔細看過,皆沒有察覺。
到分隊後,員警查仔細檢查,指出我右後乘客座,有個凹點,約小拇指一節的大小,是鈍器撞擊,無刮痕,也就是垂直撞擊。凹的程度是,要用手去摸才感覺得出來;銀色烤漆+沒掉漆,所以拍照幾乎拍不出來,員警說是新的撞傷,並很肯定的說,那是新的沒錯。
員警似乎用這個判斷有肇事,而當下做筆錄時,有關證據的部分,我的回答是:"我看不出那個凹點的新舊,我對這方面是外行人,員警受過訓練,
我相信員警的判斷,讓證據說話"。之後看路口監視器,因監視器在我車左面,也沒有辦法拍到車子右邊(ㄇ口內的狀況),簡單而言,就是只看到騎士平行前進,而前進超過小貨車時,在我車尾倒地,無法看出是怎樣倒地,是緊急煞車,是撞到小貨車,或是撞到我的車?
我當時直行,沒有要轉彎,不會特別去注意右後方,是同事發現我才看到.....
而且真的有撞擊,我相信會有刮痕,或是更深的痕跡,而不是一個凹點。

註:我的保險狀況是,陪對方人、車都有保,但就是完全沒有肇事逃逸的意思,也電話關心機車車主,只是對方有戒心(當天出院,傷勢不願告知)....
希望她沒有大礙.....

問題:

我想問的是,這種狀況,我認為我根本沒有肇事,更不會逃逸
筆錄說了"相信員警的專業",是否代表我默認那個凹痕是證據?

其次,根據各位的判斷,對於這種狀況,我的未來應該如何表述?

小恩 103-11-26 07:14

????????11/21下午在社區上坡十字路口雙載被知名大公司貨車右側撞上,對方叫了交通警察前來處理,家人也到事故現場要求員警把對方行車紀錄器扣下,員警拿了紀錄器看了一下說不能開就還給貨車司機了,被里長候選人看到員警歸還之行為給予拍照~員警才又把行車紀錄器拿回來,撞人的司機只到醫院做完筆錄後人就消失了,員警行車紀錄器也還是還給貨車司機了...

我們打給司機詢問後續處理,司機只回我們等警察處理就再也不接我們電話了,我們打電話告知員警,員警要我們自己去調監視器告他,員警說他要忙選舉造勢沒空,我們自己請里長拜託分區派出所員警來調監視器,還要再回去告知車禍處理員警影片調好了在哪個分局,事後又才知道交通警察連休三天找不到人.

我們打電話貨車公司,對方總機只說有收到車禍通知只告知主管,就又沒消息了,我們只能乾著急單親要養小孩無法工作沒收入該怎辦,又是非上下班時間無法申請職災.

我們不懂法律,對方又是大公司有律師團有專業人士,我們問了好多人都說我們是右側被撞所以很吃虧~~所以我們呢...等吃虧嗎?

依您的情形,您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並在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請求損害賠償

過失比例有無部分,您可申請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過失


小恩 103-11-26 15:43

 貨車司機根本不理我們兩人傷勢,他們公司也沒有任何動作.我們直接提告是對貨車司機嗎?還是他沒事,由他們公司處理?

我們現在骨折打石膏兩個月無法上班的損失也可找他們理賠嗎?我現在該做的是先去提告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17:38
您好!
對方若沒誠意和解,只好循司法途徑解決,且應注意時效刑事告訴六個月,民事起訴二年,如果被對方拖過這個期間,就真的求償無門了。
車禍產生的損失,都可依過失比例求償
刑事只能告司機,民事可同時要求司機及公司連帶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聖 103-11-18 08:31

各大律師好:

小弟原101年10月間買了中古透天厝,旁邊小巷道4米多一半土地屬於我們私有的,原屋主有停一台汽車所以地上沒有劃設紅線,但原屋主搬走之後,後方鄰居向市府申請劃設紅線,惡鄰居門口也有紅線,但他們民宅內的工廠每天貨車停放,就算叫了警察來,貨車也是說等一下就走了,警察也離開了,曾經我有停過一個小時,警察來了之後說一個小時打五次110,來到都煩了請我趕緊移車,想詢問各大律師,是否有辦法將現有紅線改為黃線或恢復沒有劃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應向縣市政府交通局處提出申請,再視縣市政府如何回覆再提出救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8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之。 

Icebrain 103-11-10 00:48

關於一樓違停、設攤、噪音
(一摟幾乎是地主和建商所屬,看過有人像攤商收清潔費)
本人已經住了近20年,起出剛搬來就常有人零星設攤販賣,每每車從地下停車場出來只有一條路,出門就被買菜人白眼,甚至怒罵車主為何開進菜市場裡,試問,我家就只有這條路能走,我不走這要走哪裡
出門不是要提早出門就是要下午才能暢通,一條原本不用2分鐘的路,需要開快10分鐘才能突破重圍,慶幸附近空地蓋起新大樓後,開了一條新的路,能不和人爭道
但是,
菜市場卻陸續擴大,整個社區外圍騎樓設攤嚴重,更夾雜叫賣聲
1)紅線違停車輛眾多,汽機車嚴重阻擋從車道出來的視線,進車道也要避免被機車刮車,更常有人車停站在路中間
2)騎樓、道路設攤造成用路人寸步難行,嬰兒車、老年人、殘障人士要通行都無法,連要避雨也難,收攤後更是髒亂,總是蟑螂老鼠過街,不時有惡臭
3)近三年來,菜販叫賣聲像擴音器般直竄,每每9-10點開始叫賣,直到下午1.2點才會結束,有幾次誇張到7.8點就開始,讓夜班人白天無法安眠、中午無法午休、小孩假日無法念書、中午更影響食慾和情緒,就算關上門窗都清楚清晰
4)半夜送貨車眾多,3噸半-10噸半都有,總是拖著菜籃在放到貨車上運走,但過程就試一種折磨,不時會有員工喧嘩,貨車噪音從清晨1點-5點斷斷續續出現,有點24小時蔬果店,夜班人也會不時喧鬧試改裝機車完全無法開窗通風

上述問題都曾經告知過里長是否能懸掛布條抗議,卻被說是違法行為
鄰近有空地改成停車場,曾經建議將市場蓋在那哩,改成室內,但劃分的攤位又少又小,最後破局

請過環保局來驗過噪音,可是測驗人員開始測就沒聲音
家人、鄰居、社區管委會勸導過攤商,得到答案是,〔我不這樣喊,你教我怎麼喊〕,雖然有店家向前移了幾家,但噪音依舊
管委會曾建議我們多播打1999和附近警局處理,1999總是回傳處理完成案件簡訊前20分鐘無叫賣聲,之後又持續,違停車也一堆,居民打到爛根本就無效
近日更有保護費新聞,讓居民不知該不該檢舉

我知道攤商都是為了養家活口,但在說都是外來的人,非在地住戶,完全不能體會他們給居民的折磨
而住戶們都是用心血換來自己房子,根本沒有多的錢換隔音窗和搬家

試問上述情形該如何檢舉處理、改善? 萬分感謝
若市場攤商無法搬移,最少請噪音改善,讓上面住戶能放假在家、安穩入睡、能開窗通風,免於精神焦躁

 

 

您的問題分述如下:

1.紅線違停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故您可請警方依法開罰或拖吊違停之車輛。


2.騎樓、道路設攤造成用路人寸步難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2條:「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知騎樓係共人行走之人行道,屬道路之一種,不得未經許可擺設攤位,故您可請警方對這些攤位開罰及責令其即時停止並消除路障。


3.噪音問題:噪音管制法第8條:「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一、燃放爆竹。 二、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三、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商業行為。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民法第793條:「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依您的情形,應視您所在地區劃定的噪音管制區標準及民法為請求對方不得再以噪音侵害您的生活,並可依此請求損害賠償,然此部分您的資料尚不齊全,故無法為分析。


 


Icebrain 103-11-11 01:20

感謝您的回覆,您提到法條之前都了解一點

但目前疑慮是地方警察怠慢處理,能如何有效改善?議員?市府信箱?
需要何等證據才能有效證明?
(市場有自製會,卻查無此會)

weirenli 103-11-03 14:09

你好請問我103年11月1日早上騎機車到車後退不小心差撞到大馬路旁的無牌照的小貨車.車主到派出所提告毀損罪.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罪行會有多重.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毀損必需是故意,所以您的行為是過失行為,尚不會構成毀損罪,當然民事部分,對方仍可以向您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03 19:01
您好!
您可以答辯只是不小心,並非故意擦撞;若對方執意提告,對方應證明您是故意造成擦撞,否則就不會成罪;但無論如何,您應賠償擦撞的損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irenli 103-11-04 14:5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哪可再請問一下嗎.應賠償差撞的損失.是以金錢賠償.還是修復被差撞的板金
您可以答辯只是不小心,並非故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4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金錢賠償還是修復,兩者都可以,這個部分屬於債權人的選擇權。

weirenli 103-11-03 08:03

你好請問我103年11月1日早上騎機車後退不小心差撞到大馬路旁的無牌照的小貨車.車主到派出所提告毀損罪.請問這樣罪名會成立嗎.罪行會有多重.謝謝回打

小雯 103-10-28 13:42
想請問 今天家人在一條彎路上因 對方機車逆向與結果與家人開的貨車對撞,對方的機車幾乎全毀,受傷也嚴重要開刀,(但無生命危險),家人開的貨車車頭也幾乎全毀,但慶幸的事無受傷。 當時的狀況是,機車騎士在對向車道,因要到對面(家人貨車行駛的這個方向)的店家,所以直接穿越雙黃線切過來。因當時的路段剛好是一個轉彎,所以家人看不到突然有車逆向過來,也剎車不及。 在家人沒有超速的情況下,很明顯的事對方違反路權,第一時間也報警了,但是兩方的受傷程度差異很大,所以有點擔心會反被對方要求要賠償

要先向警方索取初步分析表,可初步了解警方對肇事責任歸屬的判定,如果之後有進入訴訟,那會再做鑑定,法院通常也會參考鑑定結果來判定過失歸屬和比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進 103-10-25 22:06

各位律師好,小弟常開車出入住宅地下停車場,遇到一些問題,希望有律師能答覆。停車場出口有一民宅,該住戶開設私人宮廟且盆栽種植數十盆於自宅前,造成車輛出入不便,許多住戶蒙受其害,該住戶兇狠,常常大聲罵人,許多住戶敢怒不敢言。前幾日小弟開車要外出,因為出口左方有輛貨車擋道,故往右方,卻壓到該民宅外幾盆盆栽,該住戶出來就罵,且言語挑釁,但小弟因有急事,只好離去。當日下午小弟開車返回進地下室,該住戶在車道擋路,小弟搖下車窗與其理論並發生口角,行車紀錄器並未拍到,因情緒義憤忘了反蒐證,卻被對方以手機拍下,對方告小弟侮辱,蓄意傷人,毀損,且找調解委員會,要小弟和解,對方找了公證人要小弟給他5000壓驚,再給公證人紅包5000,3000香油錢,小弟寫了和解書,簽字畫押錢也給了,小弟本以為沒事,該住戶又向小弟討紅包,雖然已和解,但對方已經提告,說要求償,還要小弟等法院通知。小弟自知不該衝動罵人,但對方有路霸之虞,也大聲罵人,只是小弟未反蒐證,卻被對方先告,除了後悔也是很無奈,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可能涉犯的侮辱毀損等行為,估不論是否會成立,但是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因為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此可以主張對方捨棄告訴權,無須過於擔心。

2、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屆時再提出抗辯即可。

阿進 103-10-25 23:07

感謝曹律師答覆,若對方又在庭上提民事求償,或其他告訴,抗辯能對我有利些嗎?

琦琦 103-10-25 02:37

想詢問如果左轉車(貨車)未讓直行車(機車),導致直行機車跌倒滑入貨車下,糟貨車輾過身亡。

1.監視器畫面,雙方並無擦撞直行車的身亡者是卡在貨車後輪

Q:這樣肇事者是否可以被判比較輕的刑責?

2.但從警察局那邊得到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只有陳述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並未描述直行車是否車速也過快。

Q:是否對肇事司機很不利?

3由於貨車司機是在執行工作時出的意外,但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派人處理關心,態度很消極

Q:想詢問公司是否有機會將許多責任,推倒司機身上?

4目前要和對方家屬談和解但被拒絕,且對方已請派律師

Q:這樣的情況,該如何解決?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家屬不同意,並已請派律師

 

 

 

 

 

 

 

 

 

 

 

4目前想和亡者家屬談和解,但對方不願意,並已請派律師

 

 

 

 

 

事發當天公司並未有人到現場,後續處理動作也很消極。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犯業務過失致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2、事故後7天可以取得初判表,倘若不服,可以聲請事故責任鑑定,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於貨車方瞞不利的

3、公司必須負連帶責任,對外不會讓司機負更多責任,對內則會說是司機的錯。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會談時間進行正式會談。

宏宏 103-10-21 20:48

是情是這樣的,當時我開著小貨車,行駛於山路往山上行駛,當時下著雨,我時速大約40左右(限速50),突然對向車道有一輛機車打滑,滑到我這個車道我來不急反應,直接撞上機車騎士當場死亡,警方到場處理時有對我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後來做筆錄時警方有給我看行車紀錄器,和附近的監視器畫面,機車騎士是因為超車失控打滑,後來開了臨時庭,檢察官過失致死罪7萬元交保,後來我又去交通大隊那邊申請了現場圖和初步研判分析表,發現對方是因為超車失控而肇事(安101-1-2),我方未發現肇因,後來大概過了一個月後開偵查庭,我向檢察官申請車禍鑑定自費3000元,鑑定結果機車:大雨天行經路面積水路段,超車失控滑行入對向車道,為肇事原因
我方:駕駛自用貨車,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
請問目前鑑定結果我有肇事責任嗎?會怎麼判?會不會有民事賠償?須不需要申請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鑑定無肇事責任,則除非檢察官、法院能夠提出其他事證認定您有過失,否則應給予不起訴處分。

2、倘若沒有肇事責任,則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1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不論初判表或鑑定報告都對您為有利之認定,故除非有其他新證據能證明您有過失,否則部會構成過失傷害致死唷! 

tn200484 103-10-20 22:13
請教各位先進律師們 小弟剛買了間新大樓位於2樓 因曬衣服的後陽台剛好面對防火巷 離後陽台離對面大樓又很近 感覺很不安全 又因本身是職業貨車司機晚上幾乎不在家 太太小孩總覺的沒安全感 所以前些日子在後陽台裝上鐵窗 但鐵窗是跟外牆切齊並沒有超出大樓外牆 但前幾天本大樓主委說鐵窗影響大樓外觀要我在期限內把鐵窗拆掉 ... 小弟在此先聲明一點 我是很守法的人 若真違法我一定拆掉 但我有些疑問? 1:基於案全考量若是我把鐵窗往內縮到陽台裡面 且從樓下任何角度都看不到鐵窗 這樣有算影響大樓外觀嗎? 2:陽台裡面算是我自己的產權嗎? 3:鐵窗若是裝在我自己的陽台裡面有違法嗎? 4:若是我不服管委會的決定堅持把鐵窗內縮到我自己後陽台裡面 且在大樓外面任何角度跟本看不到我後陽台裡面的鐵窗這樣行嗎?管委會能告我嗎? 小弟沒讀什麼書 只是自己覺得後陽台裡面也算是我的家 為了家人安全我總覺得有鐵窗較安全 但若是因法規關係連把鐵窗內縮到自己陽台裡面且外面看不到 這樣都不行算違法 那我只能服從把鐵窗拆掉 但若照我想法把鐵窗內縮到自己陽台裡面且外牆任和角度都看不到鐵窗這樣不算違法 那我會堅持到底先把鐵窗移到後陽台裡面再和管委會走抗爭法律途徑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麻煩各位先進律師教教我 建議我怎做 謝謝
aw123w3 104-03-11 18:57
回覆 tn200484 的發言內容:我記得好像看過有修定一條法律,大概內容是說家庭內有12歲以下之兒童可以加裝不妨礙逃生之護欄,你可以搜尋一下
Christine 103-10-20 15:14

您好:

我們公司在103年6月30日購買一台自用貨車,當天已付車款20萬(全部車款已付清),並已開回著手保養維修。等待賣方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註銷完畢後須將資料回寄本公司,才能至監理站過戶本公司。

但賣方遲遲推託、且使用各種藉口未能至監理站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資料,並且拒接電話

我們公司也另外花費25萬左右重新將車子整修完畢。公司這邊是決定先寄存證信函,請問,這樣情況對方觸犯哪一條法律?我們希望賣方公司能去解除動保設定並註銷車籍資料,使能順利過戶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仍然具不履約,可以起訴請其對方履行解除動保、辦理過戶,或是解除契約,返還價款並請求賠償

2、此部分除非對方締約之初就有意詐騙,否則僅為民事糾紛

3、本文建議可以發函要求對方履行,否則可以起訴,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提起民事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後,逕行持判決書辦理過戶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enny 103-10-01 15:03

您好:問題是這樣的!我先生上個月開大貨車,開到十字路口紅燈,等綠燈亮時要往前開的時候,突然有一台左轉機車左轉!我先生他當下反應是"閃"!前天警察打電話來說"你肇事逃逸,要到警局了解當時的情況"對方提出"肇事逃逸"!!我先生整個傻掉了!後來有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當時我先生是綠燈要行進直走!而機車是停紅燈然後可以左轉!綠燈亮時要行進直走,突然機車也跟著左轉!兩個青少年,都未戴安全帽,有跟車子有小擦撞!我先生有要閃掉!行車紀錄器是拍到兩個少年去摩擦到大貨車而跌落機車外!機車損毀!兩個青少年一個擦傷、一個要觀察跟開刀!昨天有到警察局去做筆錄,警察本來想說可以和解和解!今天打電話說不可以,說紅單要開並且可能會走到法律程序!請問這樣的事故意外該如何處理才妥當呢?因為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著急!!謝謝~再麻煩了!!

您好,如依您所述,您先生是有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的。建議還是與對方和解,之後的刑事訴訟程序會對你們比較有利。如果收到傳票的話,建議委任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如抗辯您先生並無認識已有致人死傷之事實等,才能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