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關先生 103-05-12 20:35

您好,請幫忙

時間下午四點五十分,當時我開者三噸半的車輛行經一條賽車的巷子時,

看到一台白色小貨車車道約1/3,當時處於尖峰,車流量很多,我跟對巷

車輛會車時,因閃避對方來車,導致右側後照鏡勾到對方沒有關上的貨車

架,當時我時速約為10-20,所以馬上停車報警處理,請問這樣子我要賠對方嗎?然後保險理賠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警方之初判表如何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堤卡 103-05-09 21:59

今年四月我先生開大貨車在十字路口被小轎車撞,轎車人受輕傷,當時我先生是閃黃燈左轉卻被對方閃紅燈的轎車急速追撞完全無煞車,我先生酒測值0.36,請問我先生酒駕部分會被罰多少?駕照吊扣多久?轎車的修理費我先生要賠嗎?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0:04

 你先生酒駕,那車禍過失應該也要負起一部分責任,這會影響往後的賠償,

至於罰多少錢,看酒精濃度而定,以你先生的狀況,兩三萬跑不掉,未必會被吊扣駕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雖然為被撞之一方,但針對其個人酒駕過失部分,亦應負責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on Gi Gi 103-05-08 02:30

年初一月份老婆下班回程中,被一部"營業用大貨車"不當超車導致車禍左腳髕骨粉碎骨折,住院開刀隔天肇事者有到院關心之後到目前為止只有簡單電話問候沒有實質行動,讓人感到誠意不足(住院一個星期)。

目前醫院單據,日常用單據,機車損害....等相關單據都幾乎備齊

五月份有進行第一次調解但因為和解金額沒有共識未成立。

因為追朔時間也漸漸急迫,想要在第二次召開調解時讓他們與保險了解,他們即將面臨刑民責任,所以想多了解在營業用大貨車肇事的部分,刑民事的部分有哪一些法規可用 ??

 

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依您所述交通事故之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應已出爐,則若該大貨車駕駛涉肇事因素致人受傷者,建議趕緊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以免超逾告訴期間,另若對方仍未積極處理者,則可逕行提起民事訴訟或待被告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請求權之時效期間為二年,提出刑事告訴無中斷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效力,併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民法第191條之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保險公司的利害關係和被保險人的利害關係正好相反而衝突(保險公司想著少賠一點、被保險人則希望不管賠多少把事情擺平就好),所以被保險人面臨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來講,實際上是沒什麼壓力可言,除非被害人的求償金額明顯低於一般行情,否則保險公司不無可能會拖到民事判決確定賠償金額才會賠償

 1.刑事部分就是業務過失傷害罪   2.民事部分可以主張行為人跟雇主連帶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1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on Gi Gi 103-05-27 05:4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

Mon Gi Gi 103-05-27 05: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提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出刑事

阿祥 103-05-05 01:50

本人在月中時在一十字路口與一台對象左轉之白牌貨車發生車禍機車車頭全毀且雙膝挫傷車禍機車維修費用約1萬,醫藥費另算。

-

申請了車禍分析初判表,對方為涉嫌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安102-1-7),我方為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III),想要跟對方要求7成賠償卻碰釘子,對方認定我方機車右側超車且頭低低未看車前狀況,故不想理賠我方想走法律途徑,有點扯。

-

狀況說明:本路段為雙向單線道之十字路口,當時我方順向路口有一台貨車正在等待左轉,因車體大小關係我方無法得知對象是否有轉彎車,我方機車從欲左彎之貨車右側直行前進,被對象左彎(且起步速度頗快)直接迎頭撞倒,車頭與大燈全毀,對方貨車車頭板金微凹,本人當下雙膝受到撞擊無法行走,警方到場後對方態度不佳只想拿1000元了事,所以當下並未和解。對方車損輕微,我方機車有幾天無法使用只能尋找其他代步方案。

-

問:對方在撞傷人後未詢問康復狀況是否可以當作求償依據?對方一口咬定我方右側超車,但在我認知中,機車因駕駛行為的關係並沒有像汽車般的右側超車認定,且我方是與順向欲左彎車並行再從右側穿越直行通路口,應該沒有右側超車事實?而我方頭低低未看前方是否會影響求償

-

事後電話求償,對方貨車駕駛找他爸來跟我理論,威脅我說他是蘆洲的XXX很有名,且說是車是他(駕駛的爸爸)的,我告他的話他會告誣告求償營業損失(白牌貨車求償營業損失?),目前我方處理方式為請警方轉介調解委員會,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可以改提業務過失傷害嗎?),請問這種狀況是對我方不利嗎?

-

問說對方怎麼沒去申請初判表他說沒空,被撞還要被威脅,感覺很不好。

請問律師大哥大姐們,現在這種狀況,小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咘點 103-04-30 12:25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罪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受傷害與本件車禍有因果關係,則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的問題,本件建議以和解方式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1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試圖對方和解,避免成立過失傷害,若對方之和解金額不合理,可向檢察官說明之,表明您之和解誠意,請求緩起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咘點 103-04-30 02:04

事發地點在晚上無號誌燈也沒有劃線的三岔路口,路口有個小圓鏡,我們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右轉好像沒有打方向燈,我們在路口有看小圓鏡反射有機車,所以我們有減速停駛,但是對方好像完全沒看見我們絲毫沒有任何減速隨即撞了上來,撞到當下我們下車關心對方有是否有受傷,對方很激動說不要移動現場我要報警,當下我已經拿起手機報警了,隨即詢問對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我們等待警察到達處理現場畫事故現場圖...我們把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交給警員做為證據,對方跟警員講說我們把他拖行地板有痕跡,地板上的痕跡是其他貨車轉彎的刮痕,當警員量好事故現場圖時把車移動到路旁時警員說我們根本沒拖行他,地板上痕跡不是他的痕跡,我們就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在派出所作筆錄做得差不多的時候已經兩個多小時,對方在派出所門口跟家人在抽菸聊天看起來沒有不舒服之現象,但是後來對方家人忽然跟警員說對方身體不適要求??承辦警員叫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就把對方送往醫院........後來我們又去交通大隊做筆錄,我們做完筆錄後立馬到醫院探視對方狀況,對方家人說沒什麼大礙還要做全身檢查,後來對方妹妹問我們說想怎麼處理,我們問對方想怎麼處理,對方妹妹說要我們賠償醫療與機車慰問金,我們也提出說車子個付各的醫療我們保險理賠,但是對方不同意。

事後幾天我問對方是否看過行車紀錄器的內容,對方說已經有看過,對方妹妹說要幫哥哥處理車禍事件,對方妹妹說?機車估價要捌千多??,價錢如果你覺得太高你可以找你認識的車行估價,不然我們就走調解或者提告我們傷害

請問一下車禍當下是我要跟被害人處理事情還是要跟她妹妹處理我搞不太明白,當事者又不是他妹妹怎麼都是他妹妹在處理呢?

詢問一下小轎車跟機車發生事故都是小轎車的錯嗎?

當下對方沒有送醫事後才表示不舒服送醫院,請問這樣傷害罪會成立嗎?

103-04-24 22:06

我開車(貨車)打右轉燈有看後方來車,我看他距離我很遠,我就慢慢開從機車道再轉,沒想到下一秒他就我後面了!因為開到一半了又加上紅綠燈的關係,我就轉過去了!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我老闆說他跟那個我撞到的大學生講好了,要我去買和解書!買完給我老闆後,卻因趕貨老闆請我先去送貨!去警察局做筆錄才知道醬算肇事逃逸,我跟警察講我有關心那大學生的傷勢之類的,可是那警察說那大學生說我沒關心他傷勢還不想負責之類的!他跟我講的,筆錄都不太一樣!做完筆錄,我們也有談和解,現在收到一張寫公共危險的傳票,那是什麼?我會被判刑嗎?還是那只是程序講好了,就沒問題了?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法律上辯護以爭取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豬寶寶 103-04-24 23: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 ...

沒請律師陪同會怎樣嗎?因為我家人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想讓他們擔心!所以那樣我可能會被判刑?那天那位大學生也會去嗎?我有談和解了,醬也沒辦法解決這件事?也沒機會能緩刑還是緩起訴之類的?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以針對有無構成肇逃行為加以申辯。

豬寶寶 103-04-25 10: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 ...

我老闆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在現場!沒有救護車到,大學生只是擦傷我老闆也沒想太多,所以也沒叫救護車!我老闆有尋問他的傷勢,他也說沒有怎樣…醬算有關心嗎?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是什麼意思,是你老闆在車上,他有先下車過去看嗎?還是你已經回公司?公司距離現場多遠?這些是肇事逃逸是否會發生的關鍵。
二、雖然已經和解,程序還是要走完,所以要看檢察官是否認為你構成肇事逃逸,如果他認為構成,你沒有前科又已經跟對方和解的情況下,檢察官會問你認不認罪,你認罪了,才會給你緩起訴。當然,緩起訴會附條件,這部分若您想要知道詳情,再請您電話聯繫(電話詢問不會收費)。

豬寶寶 103-04-26 10:19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 ...

我還沒回到公司,我發生車禍的地方我老闆家在附近!我就請我老闆先過去,我停車的位置距離車禍地點大概兩條街!我車開那邊,是因為我要去送貨

所以我照筆錄做的那樣說,到時候偵查庭的他會怎麼判?所以我認罪比較好?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是第一次撞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豬寶寶 103-04-26 20: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n ... 

所以我照筆錄陳述跟帶和解書就可以了嗎?

醬就對自己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和解書,可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orsa 103-04-15 13:30

上月底,父親好友駕駛小貨車,搭載父親參加喜宴,父親禮讓好友之妻坐副駕駛座,自己乘坐於小貨車後車斗,直行幹道(閃亮黃燈)行至於三叉路口被一輛支線(閃亮紅燈)左轉休旅車碰撞,父親所搭載的小貨車碰撞翻覆,父親被摔出車外頭部重創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左轉休旅車未禮讓直行小貨車,且事後才得知父親好友小貨車駕駛無照駕駛;休旅車駕駛及小貨車駕駛是否已犯過失致死罪,請教,我該如何求償,還是分別求償,另強制險$200萬是含在求償金額內求償,還是除外強制險分開求償,若是含強制求償,2名駕駛如何含強制險$200萬在分別求償金額內?另強制險及(含對方第三人任意險)求償金融是平均匯款至父親的兒女繼承人各人戶頭,兄弟如有人有卡債問題,銀行會逕行查扣各人戶頭保險金嗎?煩請律師專家達人賜教,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一併向加害人來求償,請求其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委任律師提起刑事過失致死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龍龍 103-04-07 19:12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2/14因家中發生車禍

主要於父母親開車回程要迴轉時(家在對面),當日是晚上及下雨關係所以天色比較黑,父親迴轉時確認車道已無車時,卻未注意到一台小貨車未開車大燈而在迴轉中遭受到碰撞,過程中雖然迴轉速度很慢,以及快到家的關係,母親已解開安全帶,結果因撞擊的緣故,母親當時頭部撞擊擋風玻璃,除車子引擎蓋凹陷之外,而經驗傷結果母親有輕微腦震盪

事後雙方有做筆錄,另外由於母親身體不適要觀察,所以對方有提出事後會打電話約談和解問題,我們也有請保險公司去做問題處理,結果貌似依照交通法的關係,由於迴轉未超過中線,錯誤變成是我們,所以我們也打電話找對方詢問和解問題。

結果,目前已經過兩個月左右,過程中有請調解委員會處理,但對方似乎不想負擔以及賠償,一直以「要和解」的理由推拖到今日,保險公司事後也未再去追究處理,對方不但沒有打電話,而上個月中母親因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發現頸部附近有骨折現象,須帶頸套觀察;而今日4/7父親有再去與對方調解,但是對方依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未開車燈也不願意賠償的樣子。

在學校我有詢問知道會法律的老師,他說可調閱監視器來請交通大隊來判定結果,以及可用行車紀錄器作證明。

行車紀錄器檔案雖然有保留,但是現在如果要去調閱監視器是否已經太晚?

且請問我們該怎麼處理問題?因我父親的說法是,車子的賠償問題以及母親的醫藥費問題,也怕人有個萬一;另外父親本身開車速度很慢了。

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回覆 龍龍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好:

日前2/14因家中發生車禍

主要於父母親開車 ... (恕刪)

您好:

本案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8 15:18

您好:

建議您先到警察局交通隊領取車禍事故現場圖 現場照片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裡面會記載有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之初步認定,當然您還可向請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

若對方有肇事原因的話,建議您可先行提出刑事傷害告訴,這樣會讓對方比較願意出面談和解,若和解不成的話,您可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蘭 103-04-03 19:53

你好.我去年12月發生車禍.我直行對方是左轉.對方是貨車我是機車.因當下沒有號誌燈.對方從分隔島左轉沒打方向燈也沒停看聽.我當下不知他要左轉所以也沒放慢速度.來不及煞車而撞上.我受傷當場昏迷.發生事故至今已四個月了.之前是有私下談賠償問題.我們也已提出我們要的條件.對方說要回報公司評估.可是從我們談完事到現在也快一個月了.這當中我也有打電話去訊問.可是怎感覺他們在拖延時間.現在追訴期只剩兩個月.請問我是否能直接提出告訴?還是得要先調解才行呢?因時間快到了.我怕先走調解會超過追訴期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3 20:33

你好

建議你先提告以利談和解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04 18:03

您好:

建議您先提出刑事告訴,一來可避免告訴期間經過,二來可藉此讓對方比較願意出面談和解,當然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於告訴期限,於提出告訴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ody 103-03-25 23:31

律師您好:

由於我是機車的主人,但是我父親因為酒駕自行撞貨車,因此他已經上法院受罰了,但是因為我是車子主人在先前我並未收到任何信封要我到案,所以都是父親去處哩,但是今日收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書,她說我應到案日是103/01/09但我卻不知道,反而被開罰一萬二千元,我想請問一下我是需要繳納還是說可以繳納比較少一點,因為光我父親桶這樓子我都快瘋了,現在又出現一萬二屬於我的罰單,是因為我未到案才被開罰1萬二嗎還是說本來就是開罰一萬二。不知是否可以幫我解答感謝還是說只能默默的繳交這筆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7: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罰金不服,可異議之;若無異議之理由,僅能繳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楨 103-03-14 13:09

請問我已經於3/3跟先生辦理離婚登記,但我現在還可以申請夫妻財產分配嗎?先生開的蔬果行號於今年買了四輛貨車,也是用我們共有財產的錢那請律師幫忙訴請費用是多少呢?所買的那有算夫妻財產嗎?還是他的特有財產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協議離婚,則應先看您們離婚協議書有無特別約定,若無,則可以在離婚二年內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您可於兩年內向您前配偶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雙方之婚後財產計算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3-14 17:57

您好!如果離婚協議書中沒有聲明拋棄剩餘財產分配,就可以在兩年內請求,在婚姻中購買的四輛車,應可計入其婚後財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3-12 19:10

我老公開貨車送貨的路上,有一台休旅車從後方突然要開來貨車前方,結果休旅車的車身擦撞到我老公貨車的照後鏡,休旅車的車身有刮傷,貨車沒有受傷。之後對方一直咬定是我老公的貨車撞到他的車,要我們賠償。因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不願意賠,後來有報警處理。

休旅車有行車記錄器也和警察坦誠有喝一點酒但酒測值測不出來,但我老公因駕照吊扣(等於無照)。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怎樣呢??? 我老公雖然無照駕駛,但並沒違規。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的,我們不賠償他就不願和解

已經做完筆錄了,不知後續要等什麼,要做什麼呢???

請問我們應該怎處理呢???

 

 

您好,

1. 刑事毀損罪不處罰過失,要據此主張,降低刑事責任的風險。

2. 民事損害賠償,因你們坦承有酒測,且無照駕駛,會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肇事比例要鑑定

3. 可寫狀答辯,使法律上風險降到最低。若有撰寫書狀的需求,可電話聯繫。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3 0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已做完筆錄,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警方之初判表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數額。針對您的損失,亦可提告請求對方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3-12 00:01

今天老公開貨車送貨的路上,有一台休旅車從後方有意要開來貨車前方,結果休旅車的車身擦撞到我老公貨車車身。之後一直咬定是我老公的貨車撞到他,要我們賠償。因為不是我們的錯我們不願意賠,後來有報警處理。

休旅車有行車記錄器也和警察坦誠有喝酒並酒測(但不是酒測質多少),但我老公因駕照吊扣(等於無照)。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怎樣呢??? 我老公雖然無照駕駛,但並沒違規。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的,我們不賠償他就不願和解

請問我們應該怎處理呢??? 依上述情況,無照駕駛影響會大嗎???

如果到時真的要上法院的話,我們可以向對方提出什麼告訴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雙方均無人受傷,則會回歸到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而對方酒駕,有可能會觸犯公共危險罪,而您方則會有行政處罰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無照駕車,有相關行政處罰,但與車禍事件,應分開視之,若今您無關肇事責任,為對方具有肇責,則您可向對方請求您因此所受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 無照駕駛雖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對於事故發生沒有必然原因 所以這部分你丈夫未必有歸責事由   2.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聲請鑑定 看雙方肇事因素各為何  再考慮是否和解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布 103-03-04 13:02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小弟是一名貨車司機
小弟送貨途中 與一名機車騎士 發生交通事故
雙方都是綠燈 他在對向道 我要準備左轉但我提早轉彎 掛越雙黃線
對方閃避不急撞到我後方的門 現在已住在加護病房 觀察 暫無生命危險
他還有一位坐在機車後方的乘客是她孫女 左腳也需要開刀
但阿伯到達醫院時他意識有清醒 可以跟警方對話 所以警方有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 0.40 有喝酒  但警方在幫我做筆錄時跟我說 叫我別跟公司的保險說阿伯他有喝酒 這樣保險公司會藉這個機會不理賠獲賠很少 警方說為了我好
他說這樣保險公司會陪對方比較多(我方公司保險保很重) 阿我就可以陪比較少會和解
想請問律師們 這樣是好的嗎或對我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酒測值超標,就肇事責任歸責上,對方或許會較高,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田 103-03-01 18:55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住家門口出入口屬於私人土地,隔壁住戶把貨車停放在出入口!

雖然車子本來就無法進出,但機車出入也極為不方便!

警察也說無法可管因為土地屬於私人的!無法開罰紅單!也無法劃紅線

想請問這樣如果控告住戶妨害自由會成立嘛?

又或者有其他解決辦法~能給小弟一個解答嘛!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31

 雖是私人土地但也要提供你們家進出,

這應該是民法袋地通行的問題,

至於是否會成立妨害自由罪,要看具體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民法第787條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至於是否構成刑法妨害自由,仍應視全案具體情況而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田 103-03-01 22:48

 那我想請問土地也不是隔壁住戶的,那貨車是隔壁住戶停的,

我們裡面屬於袋地~

那這假如要訴訟到底該屬於民法還是刑法呢!訴訟時間會很長嘛?

對象是地主還是隔壁住戶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擋住您出路的非隔壁土地所有權人,而是其他人以貨車阻擋您,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嫌觸犯刑法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仁 103-02-28 22:37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一位朋友(以下稱A友)和另一朋友(以下稱B友)出去玩

B友載A友於交叉路口(此路口無紅綠燈)和一輛小貨車相撞

貨車行駛於幹道上而我的朋友們騎於支線

依小貨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為我的朋友們騎過去撞小貨車(基本上小貨車緩慢向前行駛),我的朋友從小貨車側邊撞上

事故發生後A友右小腿粉碎骨折(至少要一年才可復原)而B友氣胸

大致說明我的兩位朋友雙方家長討論出的處理方式

A,B兩位朋友的家長意思是站在同一陣現向貨車司機提出求償

但這段期間B友方面較為消極而追訴期將至A友怕得不到醫療賠償機車賠償(此機車是A友向其另一朋友借的)及隨身財物(例如手機,相機...等等)的損失賠償

想請問各位律師

1.A友是否有權向B友索賠

2.B友和貨車司機誰有義務要負舉證責任?

3.有什麼方法能讓這事件較為圓滿落幕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了

大恩大德感激不盡

行車事故鑑定之結果如何?
在概念上,被載的乘客是可以單獨對所乘車輛之駕駛員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或民事求償的。

?

 求償提告之人應負最終之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對方依法即無責任,何須賠償

阿仁 103-03-01 01:13

驗定結果我不太清楚(不好意思)

但我想請教律師,有關鑑定結果會影響到和解的哪個層面?

然後對於你說在"概念上"是指無法律依據嗎?

不好意思再次請教您了

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01 01:25

您好!鑑定結果認定沒責任的人可能就不會願意賠錢,自然不會願意和解;您可以請求有過失的人賠償,但舉證責任一定是求償人應負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相關鑑定結果出來後,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與比例,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aren 103-02-24 13:18

您好, 我與男友各出一半買一間房產自住, 說好要登記我名下, 但因我名下已有一間房子, 政府打房, 無法順利貸款, 就算共同持有 也算第二間房, 銀行核貸成數很少, 所以登記在我男友名下, 我男友貸款. 如果做債權第二順位, 每一百萬要收費一萬 太貴了, 而且也不知道房產以後價值多少. 他的工作是大貨車司機, 萬一以後有什麼意外, 如果不夠賠, 房子可能不保. 所以想, 是否能我跟男友間寫個合約合約內容要怎麼寫 才能讓房子貸款期間, 是屬於我的? 贈與? 承認房產為我所有(土地跟建物)? 或者怎麼寫? 然後到法院或者第三方公證? 公證的收費? 怎麼寫合約 可以有效且花最少的錢跟時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您男友訂定契約約定,該房子僅為借名登記為您男友,實際所有權人仍為您。若須公證,可至法院之公證公證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4 14:0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與您男朋友寫個借名登記契約

約定只是借他的名子

所有權還是你

你可以請律師幫您擬定合約

公證可以找民間公證人或是到法院公證

以上建議提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簽訂借名登記契約,並至法院公證處加以公證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aren 103-02-27 11:52

我問了兩家民間公證人, 回覆都是 他們不公證耶. 那法院會接受借名登記契約公證嗎? 

如果不公證, 這個契約也是有效的嗎? 萬一以後我男友欠債或者出車禍 不夠賠, 查到他名下有房子, 被要求拿房子來抵債, 或者可能被查封拍賣, 可以拿出契約來證明這不是他的房子 不能被拿來抵債嗎?

----------------

1. 借名登記契約目前在公證實務上,因契約內容所有人約定與地政機關公文書內容登記之所有人相抵觸 故無法辦理公證 -----------------

2. 因為我們辦公室不接有涉及「借名登記」的案子,所以無法給你提供意見。

因為按公證法規定:對於與地政機關登記內容相左的事實不能公證。 所以很抱歉。

有關借名登記 :

因為法律是保護登記人(依土地登記

如果客人以為公證後可以保障(沒有登記的人),但是將來還是有可能發生登記人私下轉讓或者遭法院拍賣,以致於我們不公證這種法律不保障的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民間公證人不願意公證此份契約,亦不代表此份契約不具有契約效力。日後若有相關訴訟,該份契約亦可提出作為證據使用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2-22 18:38

請問各位大律師: 小弟在102年12月31日傍晚5點多和甲方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工作需要不小心把貨車停在馬路上(行車道路)(熄火狀態)造成對方迎頭撞上

機車卡在貨車裡,人受傷。當下我馬上報警叫救護車!等現場處理好之後前往醫院探視狀況並包慰問金! 對方左小腿挫傷,右手掌打石膏,下巴挫傷!並開車送對方回家! 隔天帶禮物去對方家探望傷況!對方說無大礙!

而後來也請公司保險員去聯絡談和解! 甲方說修車+無法工作 要賠8萬8

而我方保險員則認為價格太高~要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出來再看責任歸屬!

除夕當天有向甲方告知,警方說:"道路事故研判表"要2個星期左右才會下來!我收到一定馬上告知!!! 而昨天103.2.21我還去警察局問怎沒收到!警方說要等1個月才會掛號寄給我!昨晚也將警方回應傳簡訊告知甲方!今天卻打電話給我說我都不處理沒誠意!只去過她家一次並打幾通電話這樣!並說星期一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在裡他? 還是在去她家探望?

我個人是想說去她家探望對方想跟我私下和解不透過保險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為若對方之條件若不合理,可待其提告,再就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爭執之,亦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2-24 14:22

 依您所述情形, 您有過失應是無疑, 但對方是否亦有過失, 而有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之適用?則有待於鑑定(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之鑑定), 警方自己的事故初判表, 通常幫助不大, 所以不必苦等警方之初判表. 此為告訴乃論之罪, 若和解可避免或撤回刑事訴訟, 建議與被害人談和解事宜, 不一定一定要由保險公司來談, 要先想想自己願付出的賠償數額是多少,當然談和解時要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保險法第93條參照) (lawmed66@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得先考慮您願意賠多少,再與對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僅能待對方提告之,再提出相關抗辯請求法院酌減。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tella 103-02-20 14:32

您好~~

想請教~~在過年前弟弟開貨車外出工作,因工作地點無法將貨車停放於客戶工廠中,故將貨車熄火停放於路邊,而所停車之地點屬於較鄉間的一般道路,道路寬約為二台貨車可會車之寬度,而貨車因體積較大所以有超出白線約半個車身,當弟弟工作完成出來後發現有一台機車不知什麼原因撞上貨車尾,同時對方也報警處理,而對方目前只有機車受損,人無任何受傷之情況,因對方有報警所以我們也將其對方財損的部分交由保險公司去理賠,經保險公司審查判定雖我們違規停車先,但因當時車子為靜止也未發動之情況,所以我們不需要承擔所有機車修理費用,對方修車費估價為1萬9仟,而保險公司目前可理賠最高額為1萬,但對方不願接受,希望保險公司未賠足的剩餘9仟要我們要再賠償給他,所以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要負擔對方所有損失嗎?

本件若對方沒有受傷而單純僅有財物損失,則在沒有刑事責任之風險,並且責任保險金額足以支應此項損失之狀態,針對損害數額之求償爭議,乃為民事糾紛,可以靜候對方提告後,待法院確定賠償金額後由保險公司賠付即可。所以本件應先釐清對方有無受傷而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可能,另外相關損失是否為保險理賠之範圍亦應與保險公司進一步確認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對方所提之金額有所爭議,可待對方起訴,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並就雙方之歸責程度,賠償範圍及數額加以爭執。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棉花糖 103-02-09 19:29

過年初2我朋友喝了酒駕汽車不小心撞到路人.(有稍微擦傷而已)

現在也跟被害人和解了.可是法律規定必須扣押營業貨車駕照(他是靠這樣駕照吃飯的) 能不扣押營業貨車的嗎?只扣押小客車的? 或者有其他辦法嗎?

等風的旗 103-02-09 20:21

 只能吊扣你當時所用的交通工具 不然你可以向法官聲請異議 新聞有說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2項有相關處罰規定  駕駛營業客車者  是吊銷其駕駛執照    所以要變更這樣處分可能有困難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故僅能試圖爭取看看,但有其難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頭 103-01-15 19:27

先說明一下車禍經過,

對方是駕駛小貨車,雙黃線迴轉

我方駕駛機車

雙方車禍當下都有送醫,

我想請問:若判定對方應負100%肇事責任,在民法刑法上,我方還有責任?還有需要賠償對方嗎?

 如果鑑定後你沒有過失,民刑事責任都沒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鑑定結果,您全無過失,則您無相關民刑事責任。您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ㄚ源 103-01-10 19:20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相關之證據,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 103-01-04 21:41
律師您好 凌晨酒駕撞傷路旁貨車酒測值0.6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檢察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還會再開庭嗎? 還是等法院判決?那大約多久時間會判呢? 過去沒有酒駕前科.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的落點會大概是甚麼情況? 這狀況還適用爭取緩起訴嗎?是否來不及? 貨車部分會達成和解。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以上三種情形差別在哪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想要爭取緩起訴,則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否則檢察官可能會直接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05 10:50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開庭的情形 還有你的酒測

你應會被直接起訴的  有關如何處理酒駕的事情

本人及身邊朋友都有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具狀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翔 103-01-04 01:11

我在機車道 直行中(沒超速) 因為對方從汽車切入 沒打方向燈切入機車道 我撞上他的貨車中間 對方跟我說來協助車禍警察說我錯7 他錯3 我也請教很多人 大部分都說不可能 但初判結果要30天才出來 所以我要如何跟對方談 對方好像只有強制險 這樣他得保險公司有辦法賠償車損 工作損失 財物損失 衣物損失 請有相關經驗人士解答 如果真的我錯佔的成分較大應該如何處理?

1.交通事故發生擦撞 先看你是否有受傷 以及車禍發生後是否有驗傷的紀錄 這樣對方可能會成立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2.以對方有成立過失傷害罪為前提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你相關損失 你就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大家再來談如何處理 或許空間會比較大 3.但當然你請求數額還是盡量合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至於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您不符,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剛剛 102-12-30 00:19

請問,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是騎摩托車

我是被一台貨車撞到,我彈飛出去,波及到坐在路邊聊天的外籍勞工。
現在外籍勞工,要告我跟貨車傷害。現在正在調解會談和解中~
貨車的研判表上是寫:疑似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的研判表是寫: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外籍勞工求償100萬,他開的醫生證明是”疑似脊髓損傷”,但是其實有點不太相信他的醫生證明,他不僅要求償薪資3年,而且精神賠償30萬。

我想請問,精神賠償,是由誰來判定的?是他隨意喊價嗎?
還有就是,因為外勞開出100萬的賠償貨車簽名表示同意,但我沒有簽名,因為我覺得價格有點高,那這個100萬會成立嗎?

如我將來要上法院,我跟貨車的勝算,誰比較大?然後我想順便請問如果之後要走上返院這步現在的律師價格,大概落在多少錢?

謝謝答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受到的傷害等來判斷,並不是由對方漫天開價。

2、又有關診斷陣明書所載所謂的「疑似」如何如何,本文建議您應該要求對方提出更明確的診斷證明書,否則倘若在對方開價如此高的情形下,倒不如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來做更精確的證據要求跟判斷。

3、又有關肇責的部份,倘若您對出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

剛剛 102-12-31 00:0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 ... (恕刪)

我想問說,

貨車的研判表上是寫:疑似轉彎車為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的研判表是寫: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這樣我算是肇事次因嗎?
因為我覺得,如果不是別人來撞我,我也不會去撞到路人.

這樣可以全數要貨車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剛剛 103-01-01 23:04

請問,所謂的公設律師是什麼?
如果到時有進入訴訟程序。我可以申請這個嗎?
還是法院會派給我?
有需要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嗎?

RITA 102-12-29 12:19

承租一處房屋及旁邊空地,目前正進行修繕及整理。鄰居因與屋主之前即有嫌隙,因此常情緒化針對我們。

我們共用一路面平台,分別向左及向右進入自家,因此中間平台通行處為公用,並不隸屬任何人,他在自家門前豎立路障禁止停車,我們也完全不去越界,但有時送貨車或者友人不察臨停(常常甚至不到一分鐘,且他們無正要進出),我們在屋內並無從得知也來不及阻止,他們一家便衝出門大聲咆哮。
日前他們將公有地原本擺放的花盆放置超過界線(該界線是他們自己畫的,我們承租前就存在),我暫且不理會,昨天我們也購置花盆,並將其越線之花盆放回他們的原處,結果他們立刻將我們的挪回來,病變本加厲將花盆移過來。

之中我們多次隱忍,並頻頻主動釋出善意,對方仍然如此。
未來是要營業的空間,只想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安無事,不知道這樣的事宜可以透過何種管道協調?
里長或協調委員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們是承租人,真正要解決仍需地主出面,目前您們當然可以透過里長或調解委員會來調解,若地界不明,則地主也可以向法院請求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地主向法院提出確認經界之相關訴訟,已確定雙方地界。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OU 102-12-29 00:20

1.我在12月27日晚間發生車禍,有叫警察來也做了筆錄筆錄內容有問到我是否有受傷,我回答沒有,但是我28日發現我肩膀與手肘出力會痛。

問1:這時如果我去驗傷,事後的要求對方賠償是否具有效用?

 

2.車禍發生狀況如下,我騎著普重機車後方去插撞到對方自小貨車右側車尾,原因是因為前方自小貨車擋住我觀看紅綠燈的視線,當時我時數大約40Km/Hr,與前方自小貨車相距1至2m,前方自小貨車突然急煞,我反應不及撞上,事後自小貨車的司機(他)與我的對話:

我:我的車殼被你撞壞,你要怎麼賠償我?

他:唉,前方是紅燈,我停車,是你撞我,你要我賠償你?(補:警察畫的路況圖是他煞車的位置前輪已經超出停止線大約1公尺的距離,而且在停止線後方有設置機車等候區)

事後回警局作筆錄,經過他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在發生車禍前幾秒鐘有些許聽到他在講電話使用手機的聲音

問1:他紅燈煞車位置違反交通規則,我並未超速違規,這樣我需要付些甚麼責任?

問2:他行車時使用手機是否有更確切的證據可以證明,像是向電信局申請資料,如果可以該如何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該分析,亦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您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房律師

艾倫 102-12-02 12:20

今天我們家的小貨車在樹林中正路右轉的時候沒注意到右後方行駛的機車 , 造成擦撞

我門下車察看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 ,對方媽媽膝蓋有擦傷小朋友咬到口腔內側縫了2處小傷口
對方媽媽說她想和解 , 但她一個月無法上班所以要我門賠償6萬元

她的機車道只有小小刮傷,其它完成正常當場有試騎
她持拘留證的越南籍媽媽從事按摩工作...說月入10萬以上..


我覺得確實是我門的過失 , 不管是做筆錄或怎任上面都有要負責去賠償

除了醫藥費已外慰問金是一定會有的

但她自己說她賺多少錢需要休養一個月..但她只有擦傷而已
這樣的金額要求跟一般這樣小擦撞我想太多了


一.對方的醫療休養時間要如何確認?
二.如果對方提不出扣繳憑當會薪資證明又要如何處理??
三.賠償費用大約怎麼計算比較合理呢?

個人覺得她的傷修養3~4天最都1個禮拜就差不多了..因為小朋友的傷比她嚴重一點點

除了醫藥費之外再包個1萬多應該是滿合理的!!

102-12-08 22:54

若對方開價6萬,應該還有談價的空間,盡可能表現出誠意,讓對方感受到。若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那到時後可能6萬都沒辦法解決喔...你可以查一下過失傷害的判決的案例,若判三月可易科罰金就要9萬喔.....

艾倫 102-12-02 12:09

今天我們家的小貨車在樹林中正路右轉的時候沒注意到右後方行駛的機車 , 造成擦撞

我門下車察看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 ,對方媽媽膝蓋有擦傷小朋友咬到口腔內側縫了2處小傷口
對方媽媽說她想和解 , 但她一個月無法上班所以要我門賠償6萬元

她的機車道只有小小刮傷,其它完成正常當場有試騎
她持拘留證的越南籍媽媽從事按摩工作...說月入10萬以上..


我覺得確實是我門的過失 , 不管是做筆錄或怎任上面都有要負責去賠償

除了醫藥費已外慰問金是一定會有的

但她自己說她賺多少錢需要休養一個月..但她只有擦傷而已
這樣的金額要求跟一般這樣小擦撞我想太多了


一.對方的醫療休養時間要如何確認?
二.如果對方提不出扣繳憑當會薪資證明又要如何處理??
三.賠償費用大約怎麼計算比較合理呢?

個人覺得她的傷修養3~4天最都1個禮拜就差不多了..因為小朋友的傷比她嚴重一點點

除了醫藥費之外再包個1萬多應該是滿合理的!!

1.車禍主張損害賠償 除了精神慰撫金外 原則上都是要證明實際損害為何 2.主張不能工作之損失 要提出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確實需要休養 而致無法工作 才會判准 且應該有休息天數的認定 3.沒有報稅 至少可以請公司開立證明 或是勞保投保資料 應該都可以證明 4.你們比較吃虧的應該是還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所以多少需要多付一些賠償金 才可能了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3:42

 您好,關於民事損害部分,均要舉證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若無法詳細舉證損害範圍,及無法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是此,若覺得和解金額太不合哩,可由訴訟解決,即使刑事上可能有過失傷害之問題,責任之認定,若有爭執,仍可送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鑑定,若您無百分之百之過失,則於民事賠償範圍上,您亦可主張民法第217條規定之過失相抵,減少您的賠償金額。個案之間略有差異,煩請攜帶相關卷證及警察機關之車禍事故初判分析表到所詳談,擬定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信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oe7569 102-11-30 05:04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2-12-04 12:26

您好:

警察所做的既然是「初判」,顯示只是在場處理員警就現場事故發生狀況所做初步判斷,因此您是否確實有於閃光黃燈前未減速的情形,則請靜候鑑定結果。 承上,責任歸屬狀況為何,最終仍賴鑑定結果以及法院的判斷(如果有提出民事訴訟的話),並非如保險公司人員所稱的3成與否。 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情形,最多就是日後求償時,以對方不聞不問等情,在慰撫金上面做文章。 車輛修理費用確實在實務上市必須考慮折舊的情形。

以上,請參酌。

 

1.縱使直行車 但如果可以預見對方要轉彎 應該還是要減速慢行 否則還是會分擔一定過失責任 2.刑事部分只要對方確實有過失 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問你本身是否也有過失 3.過失責任分擔主要是指民事賠償部分 4.民事損害賠償可以主張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 但回復原狀還是有一定方法 如果要修理 實務上是一定會扣除折舊 否則如何回復原狀 是回復何時之原狀

joe7569 102-11-30 03:36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joe7569 102-12-01 02:38
回覆 joe7569 的發言內容: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 ... (恕刪)

律師可幫忙解答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在鑑定委員會表示已經有減速,但是當時是遭攔腰撞上(本文推測),該次車禍與是否減速也沒有關係。

2、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有折舊的,如有涉及零件更換才有。

3、倘若對方均無誠意處理此事,本文建議您就告到底,並於刑事程序中表達對方均漠不關心,希望可以從重處理。

JASON 102-11-27 15:55

我想請問

1>車商已被公平會判定廣告不實並施罰款

2>買7人座的車因客貨車而喪失約27公分的乘坐空間變成只能坐4人座

3>車商的網路廣告和目錄及展示間皆為7人座客車展示

4>車商同時有客車和客貨車的驗證 

請問這樣告車商刑事詐欺能成立嗎?

需提出何種事證才能讓檢查官認定有犯罪事實?

因此案已提出告訴

依您所述,提出民事訴訟成功機會比刑事詐欺告訴機會來的大很多,對您也比較有實益,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阿寶 102-11-24 09:53

我幾天前下午約三點時

在高雄中央公園附近 發生車禍被撞

事情是

我今天綠燈直行

對向車道也是綠燈 然後有可以左轉

但是我沒注意到他 因為馬路很大條

等我發現的時候他小貨車已經在我機車左側約兩公尺處了

對方有煞車 但是還是擦撞到我左後側

然後我摔倒滑行到待轉區撞到兩位小姐的車子

一位是阿嬤 車子倒下車殼有些磨損 

一位是中年婦女 車子倒下側柱鬆脫跟車殼有些脫落

然後對方的小貨車看似沒有什麼明顯的痕跡 可能因為是擦撞

警察來教我們四個人身分證交出去之後 交通警察也來

交警的車禍圖畫一畫就先請那個阿嬤離開了

可能是因為阿嬤車子看似沒什麼影響

但是小姐可能因為車子有影響就有留到最後

所以我現在想請問

今天這樣看來肇事責任應該歸屬在那個小貨車駕駛

是這樣嗎 ? 因為我是直行車

然後保險那方面 有一個旁觀的先生是說他在做保險

他說小姐車子修繕費用可以到我跟小貨車駕駛的保險公司理賠

那個保險公司指的是機車強制險的公司嗎 ?

然後我身邊的朋友是跟我說 因為我無照 所以強制險是不會理賠我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的部分是沒什麼關係 但是小姐機車修繕費用的地方是可以請對方理賠嗎?

還有我一些其他零碎的費用 像是 手機螢幕磨損 醫藥費 這些費用也可以請對方負責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次車禍疑似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精確的肇責,仍須迨員警提供之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始能釐清

2、車禍事故有肇責之一方,必須賠償他方所受到得損害,如醫療費用、車輛、手機修繕費用等,但是必須提出單據。

脫拉庫 102-11-12 22:00

我是一位職業貨車駕駛,而我於五年內二次駕駛自小客車酒駕,酒測值都超標,依現行法規會被吊銷各級汽車駕照三年,而我如果沒了駕照就等於沒了工作.

請問:我有爭取工作權的機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違反已屬明確,在法律上循救濟途徑解套的機會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阿程 102-10-21 20:52

無照駕駛機車

前幾天車禍 我去撞到那台小貨車的照後鏡司機邊的  但是 我印象中我原本騎在白線內 就是我的車道上 後面看到他  在我的車道上我就無意間 往中間 也就是雙黃線騎 但是他沒打方向燈 就出來 我不知道他沒看鏡子還是沒注意到我  因為他應切出來 我就沒地方閃 對向剛好也有來車  我就只好 撞他鏡子  但是 撞到他竟子我又往旁邊飛  去撞到旁邊指示牌  背後被那牌子割了一條長長  很痛  當時我都昏倒 沒意識的情況下 他竟然說我叫他移車子  請問一下這有可能嗎?  因為我無照 但也被開罰單了 我們也沒有要他賠甚麼 只是叫他把我的車子修好而已  可是他不修 有沒有法律  可以讓他 修車子  因為我都受傷 大家都做工人 只是車子恢復而已 根本沒有要他 多付甚麼 只是叫他把車子會復原狀 修回去 好讓我以後上班!!  想請問各位 因為我無照駕駛 縫了15針  有輕微腦震盪  多處擦傷  我的要求只要他把我車子修好而已  這樣會很過份嗎  但他堅持 不修 我在法律 有哪一條可以站得住腳  可以大聲說話!! 可以讓他心服口服??    

ps:1.那邊沒攝影機2.警察未到他有移動過現場3.我沒喝酒4.我無照駕駛   

小劉 102-10-17 21:04

諸位律師:

晚安您們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諸位前輩,小弟是承租電梯大樓的住戶,就是日前朋友開車幫我送家具到我所住的社區,他的車是像小發財的貨車,車後面有加蓋一般的帆布,然後當天開車經由地下室3樓的一個轉彎處,朋友的貨車後面的帆布上方不小心勾到大樓地下室的"排風口",造成排風管破裂,當下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發現大樓的排風口有超出車道而且排風口真的還蠻低的,加上又在轉彎處很難去住意到排風口的高度,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一般大樓排風口是否有限定要一定的高度?還有大樓是否有義務要貼警告標示給我們大樓住戶知道這裡行車的限定高度?或是有義務在此轉彎處設警告標示呢?因為是新大樓,感覺他們好像要我賠償,實不知責任該如何歸咎?請諸位前輩幫幫忙,謝謝。

 

小劉 102-10-17 20:35
律師: 晚安您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您,小弟是承租電梯大樓的住戶,就是日前朋友開車幫我送家具到我所住的社區,他的車是像小發財的貨車,車後面有加蓋一般的帆布,然後當天開車經由地下室3樓的一個轉彎處,朋友的貨車後面的帆布上方不小心勾到大樓地下室的"排風口",造成排風管破裂,當下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發現大樓的排風口有超出車道而且排風口真的還蠻低的,加上又在轉彎處很難去住意到排風口的高度,所以想請教曹律師,一般大樓排風口是否有限定要一定的高度?還有大樓是否有義務要貼警告標示給我們大樓住戶知道這裡行車的限定高度?或是有義務在此轉彎處設警告標示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8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排風口的設置,倘若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不足210公分時,該等風口應裝設孔徑不大於一‧二公分之櫚柵或金屬網保護。 2、然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排風口設備的損壞或是車子的損壞,雙方都有一定的過失比例,因為駕駛應該可以注意到排風口。(除非現場光線不足、有其他障礙物阻擋視線等) 若還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以求詳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