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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my5200 103-10-27 14:52

請問一下前幾天因為我的大燈壞掉,所以想說走我家後山那條有路燈比較安全,結果那條是逆向,原本以為應該是可以順利回家,沒想到對向一台騎很快的摩托車,因為我的失誤(逆向又沒大燈)而閃避不及跌到受傷了(我們沒擦撞),我趕緊下車看對方(2位)有沒有事,其中一位弟弟因為腳腫起來很痛,我也說要送他去醫院,他說不用他們自己去,我猜想應該是無照駕駛吧!所以怕怕的,我知道是我的不對,也很又誠意說還是留電話給他,之後接到他們的電話說:其中有一位弟弟(腳腫起來那位)骨頭叉開上石膏,我跟先生趕緊去醫院,然後又回出事地點的警察局報案,交通大隊為雙方做了記錄,也開了弟弟一張無照的罰單,我也有一張逆向行駛的罰單,之後就說雙方自己調解

但~我發現我的強制險過期了,後續理賠應該會很慘吧!因為對方是要求醫藥費機車維修費,但我比較想問的是2位弟弟都不需為自己的無照付出甚麼代價嗎?尤其是腳上石膏的那位他是屬於被載的,載他的也是無照的,所以騎車的人不需付什麼責任嗎?

請問一下
1、強制險過期了,是不是一切自行負責,之後會不會在收到一張強制險過期的罰單,因為我們有到交通隊的備案,監理所是不是就會開罰?
2、對於上石膏的弟弟他是被無照的載,我也要全權負責嗎?還是道義責任
3、目前對方是說醫藥費機車維修費,但2位高一的弟弟都有在打工,目前無法上班,之後對方如果要我賠這打工費用我也要賠嗎?
4、我有很積極去關懷2位小朋友,到底需不需要先拿一筆醫藥費給他們,然後後面和解時再扣,當然我會立收據讓他們簽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

2、車禍肇事是依據當時後的行車狀況做判斷,至於對方有無駕照則不是判斷的依據。對方乘客所受到的損失,必須看兩位是否有肇事責任做判斷。

3、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修理費用(扣除折舊)、不能工作的損失,並以肇事責任比例分擔。建議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明。

4、可以,不過要記得載明是用作部分賠償之用。

5、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不理,則判決確定後,對方即可以去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南 103-10-26 16:47

您好:我有一個精神病患的老婆,雖然在結婚前我就已經知道她有精神疾病了,但我還是跟她結婚生子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但這其中爭吵不斷,常因一些瑣事而爭吵,例如買錯東西,買東西沒拿發票,與人爭吵時沒替她說話,等等原因就大吵大鬧,幾次吵到我快受不了離開租屋處,幾小時或是一兩天合好以後又會返家,但最近這兩次吵架,她都拿刀出來,第一次說我若敢回來,要拿刀殺死我,結果我ㄧ回去她真的拿刀出來,我嚇得不敢回家並報警,第二次因為買錯奶粉,跟我吵鬧不休,甚至出手打我,我受不了才還手,結果她就連續鬧我兩天,一直拿東西打我,言語上的罵我,還有亂丟東西,亂潑水,甚至拿刀要刺我,幸好我拿臉盆擋住,最後她卻吃了20顆安眠藥自殺,後來才通報救護車跟警察將她送往醫院急救,在洗胃時相當不配合,最後只好請精神科醫師來,醫師判定需要接受強制治療,因此將我老婆送往精神病房裡,說需要住院長期治療,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如有將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報案單等)保留

應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6 1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被其證物之後訴請法院離婚,並且處理夫妻財產監護權等事宜。

2、倘若對方已經沒有行為能力,必須起訴時順便請求法院選任程序監理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

如還有其他問題或不明瞭之部分,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阿南 103-10-26 16:24

您好:

   我有一個精神病患的老婆,雖然在結婚前我就已經知道她有精神疾病了

,但我還是跟她結婚生子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但這其中爭吵不斷,常因一

些瑣事而爭吵,例如買錯東西,買東西沒拿發票,與人爭吵時沒替她說話,

等等原因就大吵大鬧,幾次吵到我快受不了離開租屋處,幾小時或是一兩天

合好以後又會返家,但最近這兩次吵架,她都拿刀出來,第一次說我若敢回

來,要拿刀殺死我,結果我ㄧ回去她真的拿刀出來,我嚇得不敢回家並報

警,第二次因為買錯奶粉,跟我吵鬧不休,甚至出手打我,我受不了才還

手,結果她就連續鬧我兩天,一直打東西打我,言語上的罵我,還有亂丟

東西,亂潑水,甚至拿刀要刺我,幸好我拿臉盆擋住,最後她卻吃了20顆安

眠藥自殺,後來才通報救護車跟警察將她送往醫院急救,在洗胃時相當不配

合,最後只好請精神科醫師來,醫師判定需要強制治療,因此將我老婆送往

精神病院裡,說需要住院長期治療,請問像這種情形,我能向法院訴請離婚

嗎?

ca 103-10-25 23:29

想問一個問題

假如拿到判決確定書後 聲請強制執行成功 

附民的賠償金 法院會用什麼方式交給聲請人呢???

 強制執行案件就債權人獲分配之執行案款,法院通常會命債權人陳報匯款帳號以匯款方式或者到院領取支票方式使債權人受領款項,法院執行處會按執行程序階段發通知給債權人,屆時依通知之內容辦理即可。

ca 103-10-25 11:09

收到 民事判決確定通知書後

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拿到資料後

 

請問要看哪個資料來決定 我方該去哪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他存款所在的銀行?

他名下的房屋所在地?

他的戶籍地?

 

請問聲請強制執行要親自跑法院嗎? 還是用郵寄的方式?

如果用郵寄的方式 如果資料有寫不對的地方 法院會通知嗎?

強制執行法第7條: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債權人得向其中一法院聲請。受理強制執行事件之法院,須在他法院管轄區內為執行行為時,應囑託該他法院為之。

第5條: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應以書狀表明左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執行法院為之: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二、請求實現之權利。書狀內宜記載執行之標的物、應為之執行行為或本法所定其他事項。

依上開規定,您應向執行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於書狀內載明強制執行法第5條之事項。

不論寄或親送法院皆可聲請強制執行,法院亦皆會回復通知與您,

 

 

ca 103-10-25 11:44

如果要執行強制執行他的薪資或存款

如果對方是基隆人

但是是在台北公司領薪資或存款在台北銀行 那這樣是去台北法院申請就可以了嗎?

ca 103-10-23 21:05

請問如果
刑附民求償 開完民事庭 對方也沒上訴了 拿到民事判決確定通知書了
申請強制執行 該怎麼申請

我有一些問題


1.因為我方和被告是同事關係 我們知道他在哪邊上班 每個月都有薪資收入

請問這樣子還要去國稅局申請調查他的財產資料嗎?

申請的是什麼資料? 存款? 財產 薪資?

台北或全台灣哪一個國稅局都可以申請嗎?

 

2.請問如果 國稅局要申請調查財產 當天申請當天就會出來嗎? 申請要錢嗎


因為我人不在北部 沒辦法常常回來陪長輩跑程序 希望可以一天內走完程序


3.上網找資料看到這句 
[管轄法院 執行之財產必須在該管法院轄區內,才可以向該管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請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是指 如果對方是基隆人 我們就要跑去基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他的薪資

林智群 (klaw) 103-10-23 21:21

 國稅局資料比較周全,除了薪資外還可以扣存款房屋,建議申請一份,

稅務資料全國都有連線,向你家附近的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申請即可

聲請執行法院應指定對方住所地法院,不必跑一趟,直接用書狀聲請即可

ca 103-10-23 21:41

我方和被告的官司 刑事和附民都在 台北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  沒辦法在台北法院申請跑程序嗎?

 

他住在基隆的話 就要去基隆法院跑程序嗎?  是看戶籍地決定的嗎?

台北法院會告訴我們該去哪個法院嗎@@?
 

紹北 103-10-23 17:49

律師們好:

是這樣的,小弟之前在前兩年曾酒駕,當初申請分期繳納罰金的部分,但因為當時經濟狀況不穩定導致延遲繳納,而遭到法院強制執行,得知之後也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還清,現在因為出去工作的關係,需要申請良民證,想請曾經有過這樣的紀錄下還可以成功去警察局申請良民證嗎?那若申請到了上面會有案底紀錄之類的嗎?(ps.工作是屬於金融業.銀行內勤) 謝謝解惑。

若您當初是被宣告易科罰金緩刑,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之規定,良民證不會有紀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1)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2)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3)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受免刑之判決者。

(5)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6)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7)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a 103-10-22 23:41

刑附民的民事賠償 在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刑附民的民事賠償 一審判決出來 收到判決通知

就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嗎?

 

還是要等到 看對方有沒有上訴 等到沒上訴才能申請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要等幾天才能去申請強制執行呢?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3 00:00

您好:

強制執行必須待判決確定:

1.對方有上訴,則需待上訴程序終結(若可上訴三審,還要等三審判決),判決才確定。

2.對方無上訴,則上訴期間20天經過後判決就確定,併可向法院聲請判決確定證明。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ca 103-10-23 09:29

請問假如我在台北市

判決確定證明   ㄑ==是等到20天後  去台北博愛路那邊申請嗎? 申請當天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如果沒有申請 判決確定證明  就沒辦法申請強制執行了嗎@@?

民事執行有分兩種:

一種是「終局執行」(指兩造皆無上訴,本案業已確定,法院會在兩造無上訴權後,核發確定證明書);

一種是「假執行」(只在判決未確定前,先行聲請強制執行)。

兩者差別在於:前者不用提供擔保,後者可能須提供「請求金額1/3擔保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陳 103-10-22 22:36

請問一下大律師:

     我有一筆因借貸關係而由債務人開具擔保的本票, 但我卻是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後才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但債務人卻以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為由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請問我這樣子確實超過本票票款請求時效, 但我這種情況可以到現在才向法官說明本票借貸關係而開立(有原始匯款資料及人證可證明借貸關係), 而請求主張以15年請求時效讓我繼續執行受償嗎? 也就是說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您好:

您需要另行取得因票據原因債權之勝訴判決才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建議應盡快具狀提出訴訟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陳 103-10-23 14:35

 林大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林大律師您的寶貴意見, 但小弟我還是有點不懂, 希盼您可以再撥冗指教回覆以解疑惑, 我的疑問是如果我不另行起訴證明該本票原始原因為借貸關係下, 是不是在這個債務人異議之訴中, 法院並不會考量認定本票發生之基礎原因為何, 而僅會因債權人即小弟我聲請本件強制執行的憑證原因係單純以本票票款請求權請求強制執行而判我敗訴呢? 還是我可以一併在這個債務人異議之訴中主張借貸關係延長時效而駁回債務人異議之訴呢? 那如果是須要另行起訴才能證明本票借貸關係之證明, 是不是本件強制執行會被撤銷? 而我須事後另以借貸官司勝訴判決另行聲請強制執行呢? 能否煩請林大律師撥冗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您!   

Chen 103-10-22 20:11

聲請強制執行後想再查封債務人的動產(汽車),

請問可以再直接聲請查封嗎?

或者需要撤銷告訴才可再聲請查封?

聲請撤銷的話需要多久時間?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之前的執行程序已經終結,則必須另外聲請

2、告訴的部分與強制執行無涉。

一定有奇蹟 103-10-22 09:00
我的大兒子今年11歲,在他幼稚園大班時有向法律申請生父扶養強制執行,生父被強制扣款包含扶養費有五項,所以每月扶養費是兩千出 在昨天收到法院通知說生父已在兩個月前離職無法扣押薪水 孩子的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都是我 想請問我跟男友沒結婚他照顧我們八年了,我男友想收養我大兒子可以嗎?

您好:只要您男友的年紀大孩子20歲以上即可以辦理收養的,並要訂立收養書面契約,被收養人未滿七歲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則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您男友必須訂定書面契約,並取得您的同意後向法院提出聲請,法官會考量您男友的經濟、照顧能力及感情狀況等等,同時並應基於兒童最佳利益決定是否認可收養。惟收養裁定通過,孩子將會與生父切斷法律上的親子關係,您男友才有扶養小孩的義務,親生父親在收養後就沒有扶養義務了,故您們不可以再向生父請求分擔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2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原則上收養仍須經過親生父母二人之同意,但若生父惡意阻撓,才可跳過親生父親之同意。

winnie 103-10-21 21:38

您好:

想請問因為弟弟跟融資公司貸款機車

金額已數期未繳.收到融資公司的法院通知

但弟弟現在已經不住在這個聯絡住址了

我們也聯絡不到他的人.已經至警察局報失蹤人口

我們家人也都不是他的保證人

請問這樣如果融資公司的人來找我們

他們可以對我們執行類似法院強制執行的動作嗎?

只是姐姐也需要幫他付連帶責任嗎?

謝謝回答

阿甘 103-10-21 13:21

十到五年前 我加盟全家便利商店

全家開發人員林則賓介紹黃淑玲會計事務所

自成立企業社到註銷登記皆由事務所處理

每月匯款給黃淑玲的戶頭

怎料目前上班地 收到行政署強制執行扣月薪三分之一

當初錢都每個月繳給事務所

現在卻要我負擔20幾萬

我老闆還以為我是騙子之類的

請問有方法可以處理嗎

我實在沒有這些錢

月光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行政機關送請執行之前會有很多前置程序,包含訴訟、通知或是開罰等,因此倘若您之前都沒有主張權益的話,現在已經很難救濟

2、倘若該事務所確實涉嫌不法,建議可以檢舉或是提起刑事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甘 103-10-23 17:48

本著相信總公司的立場

相對也相信總公司介紹的會計

反倒是所謂國稅局之類的來信

讓人懷疑是詐騙

所以家人收到此類信件

一律丟棄

因此流程中包含哪些

本人完全沒有接觸

國稅局放行不法會計

壓榨平民百姓

這些都合法 無言了

黃小鐘 103-10-21 02:06

父親與伯父共同擁有3筆土地其中一筆有地上建築物(未辦保存登記建築)

, 兩人持有3筆土地各二分之一所有權,前年伯父因病去世,名下二分之一所有權由其女兒繼承,但日前父親收到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書,書中表示伯父女兒與3間銀行有金額不等的借貸關係,因皆未按時還款而遭3間銀行向法院提書強制將名下動產拍賣....

請問

1.我們現在該如何處理才可以不讓土地被拍賣?

2.我父親有意替伯父女兒還清債務,但是否可要求伯父女兒將其所有土地讓渡給父親?(類似他欠150萬,但是土地值400萬,他的2分之一是200萬,我們幫他還150萬,再給他50萬)

3.這是要與伯父女兒簽買賣合約書或是讓渡書?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1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持分各二分之ㄧ,所拍賣的標的應該是對方的持分才是,不影響您父親的持分

2、可以代償,並且辦理過戶,但是必須簽立協議書,並與債權和解清償,要求撤銷執行程序。

 

 您好:

除曹律師所述外

亦可以待土地拍賣後再由父親向法院提出書狀行使優先購買權即可取得土地全部之權利

且程序上較為簡便,價格也會比市價還低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黃小鐘 103-10-21 10: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持分各二分之ㄧ,所拍賣的標的應該是對方的 ... (恕刪)

律師您好:

父親就是怕只賣對方的二分之一的話~被別人買走以後也難處理阿...

而且目前伯父的女兒傾向寧願被銀行拍賣~認為拍賣後扣掉債務他還有錢可以拿~

所以都拒絕我們替他代償及向他購買過戶的要求...

黃小鐘 103-10-21 10:4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除曹律師所述外

亦可以待土地拍賣後再由父親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父親向法院申請優先購買的話~

是不是就沒有其他的買家了呢?如果是拍賣我們出價沒別人高就會被買走了阿...是拍賣日前就要向法院提出書狀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0-21 13:50

您好!別自己出價,只會抬高價格而沒有其他好處;等別人拍定確認價額後,法院會通知父親要不要在10日內以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此時不會再有別人來競價。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槿 103-10-20 14:41

您好,我先生在102年七月份颱風天,有公告停班停,但被公司要求上班,開公司車送貨途中發中車禍(我先生追撞停紅綠燈自小客車),造對小客車駕駛人昏迷不醒,和解調節三次,家屬索賠金額開價3600萬,後降到2600萬,和解失敗,現已開刑事庭。

我想請問,

1. 我先生是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註,但他沒有肇逃,且一開始也是天天探視,可能面臨的刑責會是多重??

2.我們的房子是在婚後二年買的,房子是我的名字,頭期款是我出的,而房子貸款人也是我,只是我先生每個月會固定存一定的金額至我的帳戶供扣款。我們的房子會被查封或是被強制拍賣嗎???

3. 對方所開的賠償金額遠遠高於我們能負擔的,扣除了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償,剩下的金額是否要我們獨立支付?? 公司是否有連帶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0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業務過失重傷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倘若固定匯款的金額妥適,可以主張是扶養費用。

3、對方所請求之金額,必須由肇事責任人負責,縱使是執行業務,公司也只是代付的性質,公司賠完會向您的先生求償

4、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處理,倘若公司已經有請律師了,還是要注意自身權益,因為公司與您的先生的利害關係並不全部一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槿 103-10-21 09:51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因我先生無前科記錄,這在判決上,有機會爭取緩刑嗎? 我們可以每月賠償扣款,但主要是我們經濟狀況並不寬裕,之前有申請法扶協助,但法扶表示案件過錯在我先生,所以目前暫無法提供幫忙,我們能夠申請法院的義務律師嗎? 我先生是家裏主要的經濟來源,若他被判刑…實在不知該如何是好…

兔子 103-10-20 10:28

之前有欠電信費債權公司申請支付命令給我,我因對金額有疑慮送了異議狀~
後來已與債權公司私下調解好金額已還完拿到清償證明了,
但法院那邊寄了簡易庭通知書給我通知我要去調解~

請問我收到簡易庭通知書的意思是,對方付了裁判費嗎???
因對方是請我撤銷異議狀,但我怕會導致支付命令生效有被強制扣薪風險不敢撤...

請問私下都已經協調好,有一定要去開庭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要到庭說明已經和解過了,由調解委員協助。

2、記得把清償證明帶去,並且不要撤銷異議,不要任意承諾對方。

阿德 103-10-20 01:57

房屋三兄弟共有,老二有說讓我使用,他沒住此地也沒他的物品在此,都是我在使用,房屋修繕及稅金都是我在支付.

  最近他有說要使用,我也同意.但他常常在晚上休息沒人時,進入亂拿我的東西使用及在走道上堆放雜物以致影響我營業使用,這樣有構成強制罪嗎?

  因為我作食品生意又最近食安問題,我怕他亂搞在不堪其擾下,我更換門鎖號碼不讓他晚上擅入,白天並沒有限制他,這樣有構成強制罪嗎?

從您的敘述觀之,您所提問,似皆不構成強制罪,謹提供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供您卓參。

 

刑法第304條:

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N.YU 103-10-19 23:23

我想知道是我今天對前夫強制執行撫養費,但他們說要告我,能告甚麼?

我想知道是,我孩子已經小二了、我是辛苦養孩子,如果他們告我監護權變更,孩子這麼大了他們能成嗎?

他們是經濟不錯,但八年來是我照顧孩子的,他們都沒顧孩子,這樣我的贏面有多少?

 您好:

1.建議您應先了解對方要告您甚麼訴訟律師才能夠協助分析。

2.如果您沒有對子女作出不利之事項,則對方應難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3.如果您八年來都是子女的主要照顧者且無其他照顧不當情事,則您的勝算應會較大。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鼠 103-10-18 01:45

今年10月14號突然有刑事組和海岸巡防的來我家 ?只是叫我去當證人

不過上面只寫   涉嫌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案件

叫我跟他們去警局作筆錄然後當證人

然後我說我剛睡醒 等一下吃完飯在過去警察局

然後我吃完飯喝了兩瓶小罐的保利達在去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是叫我去指認說藥頭有沒有再賣K仔

然後叫我聽今年6月多的監聽

我有承認他有再賣  也像藥頭買過一次不過是在六月底

然後問我這幾天有沒有再用毒品 我說沒有

後來就叫我去驗尿 驗完直接帶我去地檢署

檢察官問我   你有沒有像他買過K    我承認說有 在六月多的時候

檢察官問我   那你現在還有沒有再用毒品 我說沒有

不過 10月13號的晚上我有吸食安仔 

驗尿驗K仔  會不會驗到安仔?

他只會驗K 還是全部都驗

驗尿驗安仔出來呈現陽性我該怎麼辦

我不要被觀察勒戒強制戒治

我該說我驗尿前我有吃感冒藥嗎?

還是要怎麼說?

我沒有犯罪紀錄 和前科 不想讓家人擔心 已成年

我不想要被抓去觀察勒戒

拜託救救我 求律師們幫我一下

 

補充 : 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依前項規定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那如果驗尿結果還沒出來 我是不是可以自動向醫療機構治療 是不是就不用觀察勒戒 和戒治 ? 

林智群 (klaw) 103-10-18 08:03

 警方已經查獲你有吸食毒品,你事後再去補做是沒有用的

現在可以處理的是向檢察官爭取准你在醫院戒癮治療,不要送勒戒

 

法律小學生 103-10-18 10: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你很快就會被移送勒戒

             若要爭取院外治療 則必須趕快在時限內提出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如果您為初犯或是隔5年後才再犯者

則可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以免受裁定觀察勒戒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8 1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趕快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降低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一二級毒品驗尿將呈陽性反應,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電風扇 103-10-18 00:58

請問拿到支付命令確定書假使要執行強制執行我能查詢的範圍有哪些?

除了動產(汽機車)動產,保險有用嗎?

假使他有配偶能夠連他配偶的一起查嗎?

配偶的財產也能強制執行?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謝謝!

您好:

執行範圍包括債務人名下之一切財產(動產動產、存款債權租金債權薪資債權保險給付等),不包括其配偶名下財產,除非可證明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另提起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別問阮的名 103-10-17 22:27

律師 你好:
我有問題請教,是關於電信業者委債權公司追討電信費的事!
有估狗了一下:
======分隔線=========
有關電話費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於
92年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
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民法第126條之
5年時效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
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
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分隔線=========
我於快8年以上了(記不住了,但超過5年以上了)申請了,遠傳電信公司的門號,門號是我辦的~但因借朋友用話費超出當時我所能付擔,後來欠費,末繳費!
也被停話!
直致3~4年前 債權公司 一直寄 催討信件 或 什麼強制執行等等 信件來!(都用平信)
直到10/13日 債權公司委? 律師律師函來 用掛號信寄來 我簽收了~!(那算不像中斷時效)
來函中(內容如下)
======分隔線=========
主旨:為通知債權轉讓
說明:
     一.本件受理xxxxx
     二.查遠傳xxxxxx....從一切從屬權力轉讓本公司
     三.依據民法第295條,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2 第一項規定,本公司為債權轉讓通知!
======分隔線=========
我想問的是,不是有法律規定 2年效期嗎? 那 債權不是己消失了嗎?
債權公司 為何 一直來信追討呢?

一直都用平信,末曾來電或是律師函的,所以我從末跟對方達成什麼協議,所以我從末"承認債權"是不是這樣?
因為掛號信 我不知是誰寄來的,所以我簽收了!那是不是又代表我承認債權?(這好像有點說不過去不簽收)
我末收到 任何法院 的 強制執行,假扣押 等等 或是 支付命令 開庭 等等 任何 法院信件.
只有債權公司寄的什麼幾日會同法院等等文信~!要到家來查封電器用品,等等信件,到指定日期 末見任何人到家來!
我估狗 很多網友講 不用理會 等 法院 寄來 支付命令 再20日內 提出 異議狀 再到法院對法官講 2年時效已過,是不是這樣?
律師函是不是等同存證信函?其效加為何?
這幾年來我一直不曾理會,是否,採一直不用去理它呢?(等到 支付命令 再20日內提出 異議狀? 再到法院跟法官講 時間久遠時效已消滅)
還是要 寫存證信函 !告之 債權公司 時效已達2年 己消滅時效
存證信函 我不會寫耶!是否 可以請教如何寫嗎?
還有 寫存證信函 是寄到 債權公司嗎?
敬請律師 不吝賜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8 21:4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簽收不代表承認債權。 2、本文亦建議無須理會,討若對方有聲請支付命令或是進行法院程序,再提出異議跟答辯即可。 3、倘若您沒有要與對方協商,就無須理會,倘若要進行協商,記得簽立和解書。
艾力 103-10-17 22:15

民事訴訟已經勝訴確定,訴訟期間由被告刑事判決書得知犯罪所得係存放於香港匯豐銀行帳戶,請問後續申請強制執行動作,如果被告均查無財產..可否請求法院依據強制執行法第19條規定, 函查被告的上述香港匯豐帳戶有無存款?如果可以函查..又查有存款,請問可有法源可查扣?

林智群 (klaw) 103-10-18 08:15

 建議直接將香港帳戶列為執行標的,請法院替你查報

這樣比較乾脆

豬頭包 103-10-17 16:46

我們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1審勝訴.對方上訴2審被駁回

但之前已被強制執行扣薪

請問接下來是要拿1審和2審判決書.去執行處提出異議之訴嗎?

因為沒錢付擔保金停止強制執行

是否可等異議之訴勝訴.執行處就會停止強制執行?

謝謝~

 您好

   等異議之訴確定後,是可以停止執行。但是若薪資已給付給債權人,那麼就需請債權人返還。

豬頭包 103-10-17 13:54

我們的本票債權不存在

一審勝訴.對方2審上訴被駁回

但之前已經被強制執行扣薪

請問接下來是要拿1審和2審的判決書

去執行處提起異議之訴嗎?

是否等異議之訴勝訴後就會停止強制執行?

還是另外須付擔保金?因為沒錢可付擔保金

謝謝~


電風扇 103-10-17 13:07

請問保險給付受益金是甚麼?

跟申請強制執行有何關西?

QQ 103-10-16 22:10
原本在第一次的協調會,已達到雙方責任各半,扣除保險公司會負責強制險的部 分,將雙方的損失加起來除以二 但或許場面太混亂了,秘書在寫金額時,忘了扣除我方的損失,就直接寫上總金 額,於是調解委員再邀雙方再次進行調解,但金額談不攏~結束時,調解委員並請我們 雙方簽下"調解不成功",但對方不肯簽,就離開了 1. 第一次和第二次調解,我們都有全程錄音 2. 第二次對方出席調解會是有簽到的 3. 對方損失: 35萬,我方: 14萬 如果遵照責任各半的原則,我方應付25-14=11萬 但調解書上是寫25萬...而且我們已經簽名了, 請問是否可以主張因為重大瑕疵所以調解無效呢? 這麼複雜的案子,該如何走下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6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調解不成立,您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又若對方撞傷您,而無與您和解之誠意,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避免逾越告訴期限,若對方執意不願與您和解賠償您的損失,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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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現在的情況是調解筆錄在送法院核定後發現錯誤,

就可提出撤銷調解之訴,並應注意三十天之起訴期間

參考法條: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9條

因當事人聲請而成立之民事調解,經法院核定後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
,當事人得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法院移付而成立之民事調解,經核定後,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
人得請求續行訴訟程序。
前二項規定,當事人應於法院核定之調解書送達後三十日內為之。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二條及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第一項、
第二項情形準用之。

sofi 103-10-16 15:56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請來電敘述詳情,本所將免費諮詢回覆您的問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0982-100565、或是來信 q102327955@yahoo.com.tw
sofi 103-10-16 15:15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1.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時應注意要將當時之事發經過詳細說明,

   讓鑑定委員能夠清楚知悉當時發生情況以作正確判斷。

2.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阿汶 103-10-16 03:32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我在這邊有一些妨礙名譽的疑問想要問問:

 

以前因為心情低落及誤交損友,進而接觸毒品,某次臨檢時被抓到,所以被判勒戒,結束勒戒後(高雄勒戒所執行)也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才找到工作,所以當初的勒戒費用沒有去執行繳款動作,一直到今年五月份收到高雄法院的繳款通知(該文表示要轉交彰化那邊辦理,當下有立即跟高雄的行政人員聯繫,並且跟我說把款項匯給她就好,她會再跟彰化市的方面聯繫)因為當時以有正常且穩定的工作,而且也不想讓公司同仁知道我有過毒品案件,所以在5/31時有去進行繳款動作,沒想到在八月份收到強制扣款的文(彰化發的),且當時因我我教招,等我回來時已經接近月底發薪日,還沒回神就已經扣款了,之後聯絡完,高雄方面坦誠作業疏失導致二次扣款,雖然後續有將多扣的金額退回,但是原本不想讓公司知道的事情變成知道了!雖然沒有在公開場合聽到什麼話,但是看我的眼神不再這麼簡單,讓我心理壓力倍增

 

在這邊想問問以上狀況是否能夠提告妨礙名譽進而要求精神賠償

兔子 103-10-15 00:45

之前有積欠電信業者通話費

業者已將債權賣給另家債權公司

導致本人收到支付命令,本人因對金額有疑慮先寄出異議狀給地方法院

後來與債權公司協商好也匯款完成將債清完,

對方也說要寄清償證明給我

但後來對方又來電告知收到法院通知我寄出異議狀

要我把異議狀撤銷,不然會導致雙方要上法庭

但我若撤銷異議狀,不就對我本身會有被強制扣薪的風險呢??

不是應該債權人是對方,應該對方去撤銷支付命令才是嗎.....??

請求幫忙解開疑問~大恩大德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撤回異議,在程序上,對方會取得勝訴判決,雙方可能發生其他爭議。

2、應該是由對方撤回支付命令

3、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出我方已經清償的証明,使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

 

dison 103-10-14 17:27

自己有銀行債務的人,如果強制執行一筆五萬元債權(查扣其他人銀行存款),

去法院領案款時,被自己債權人反扣押的可能性高嗎?

謝謝

吳先生 103-10-14 13:23

因為使用BT下載未成年兒童性交影片而觸法,今天開完偵查庭因為不知結果所以想是否還有一些補救機會
以下是今天的問話

問:你是使用什麼程式下載這些影片
答:使用BT軟體下載

問:你使這個程式多久了
答:具體時間我說不出來,約3~4年八

問:你都使用這程式下載什麼?
答:遊戲,電影,動畫,成人影片

問:這是經由你下載且存在你硬碟裡的東西嗎?(示出未成年兒童性交影片截圖)
答:是的

問:你使用這程式這麼久了你知道他會上傳分享嗎
答:知道,但他有不上傳的選項我有打開不上傳選項,但作筆錄時警察跟我說程式還是會強制上傳

問:你使用這麼久了應該很熟悉八
答:....很多功能我都沒碰過

問:你說實話,因為你是學生所以會考慮從輕發落
答:我說的是實話

問:那你承認你觸犯兒少性交易保護條例嗎?
*答:我承認....
檢:你承認??
我:我承認
檢:你剛剛不像是承認
我:是指故意犯兒少法還是非故意
檢:當然是故意拉
我:我承認我犯了兒少法第28條但我不是故意的
檢:......(私語)
書記:......(私語)

*被改成:我承認我犯了兒少法二十八條,但我不是故意的,也不知道會強制上傳
檢: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我:是的

問:有什麼需要補充嗎?
答:(呈上悔過書一張)
...........影印..要求簽字......
-----------------------------------------------------------
後來有詢問是否有結果
檢察官說現在沒辦法給我答案要求我簽完字在回答我
但簽完字後依然不回答我任何問題就請我回去
但依然有請檢察官判我緩起訴後才離開

回答都是出自真心

 但因為問話都是想完才回答,好像給了檢察官不好的感覺

BT也真的很多功能不會用,連原理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想請問是否需要補答辯狀之類的

因為還是學生這壓力快把我壓到斷氣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再寫一份書狀進去表示認罪,並爭取緩起訴,基本上可能會有公益金的要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勇公) 103-10-14 16:21

最近很多BT的案件,很多人問,包含認識的道長,

大部分的案件檢察官還是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

全國的判決只有北院有一件簡判判緩刑的,

但是判決裡面記載是明知。

我還特別去問同期的檢察官及院方的法官,

他說如果真的不知道BT的功能或沒有散布的犯意是有無罪的空間,

只是大部分在地檢署就過濾掉了。(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處分)

沒有人挑戰無罪的部分。

還有BT的部分,有問過認識的警察,平常不會抓,多集中在暑假,

因為有專案,績效高。所以以後暑假時請留心。

Steve 103-10-14 01:12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銀行追債的問題。

目前狀況是這樣的,外公過世,留有一筆土地給媽媽、小舅等共5人繼承,然而小舅有欠銀行債務,若他繼承土地則會遭到銀行追債強制執行其持份,理應辦理拋棄繼承由其他四人繼承,但小舅20年前有向媽媽借了1百多萬(沒借據),當時是透過轉帳轉入小舅帳戶中,銀行現在也查不到紀錄(資料只保存15年),目前討論結果是用協議分割方式將小舅持份轉入我媽那邊,變成我媽持有2/5這樣。

想請問:銀行是否有辦法或有抗辯權向我媽爭取小舅那份債務呢?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那我們就採取拋棄繼承,這樣銀行就不能主張詐害債權,也不能對拋棄繼承行使撤銷權。

沈恆 (沈律師) 103-10-14 02:38

您好!如果小舅沒有拋棄繼承,又難以證明有100萬元債務,還直接將應分得的1/5登記給別人,銀行極有可能會主張詐害債權撤銷登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蜜雷丘 103-10-12 11:27

您好

想請問,先生因強制性交在刑事上已判決五年四個月,我們民事也有和解,以每個月五千給對方一共原本是120萬,因對方律師說我們無法ㄧ次拿出,所以法官判多達250萬,是我《太太》會去匯的,當時刑事上不知道先生是否有告知法官還是檢察官刑事附加民事,先生現在入監服刑了,我們是否可以在民事上有準時匯款的話,而幫我先生的刑事提出而申辦假釋或或緩刑,大約繳多久可以問或辦,要如何做!

如果在裡面表現良好,五年四個月大概會關多久,現在就可用民事和解的誠意替先生的刑事能有所翻盤嗎!

因先生說開庭時對方ㄉ女生都沒出現,只有對方律師出現,很多說詞都與當時有誤差,沒強制強迫及強姦,都是你情我願的,但是開庭時法官只採信對方ㄉ說詞,而刑責確重判到五年四個月,因當時沒律師幫我先生,他完全不懂法律,是最後和我相識才與他接觸民事而已!

請有法律常識的各位為心急的太太解答,感恩了!

隱居 (勇公) 103-10-12 19:23

您好,這個部分要參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表現良好會縮刑及假釋

假釋就要由假釋委員審查。

我雖然當過執行檢察官,但是也是照監獄提報法務部的函去處理而已,

檢察官假釋的部分也沒有裁量權。

累進處遇依受刑人之刑期及級別,定其責任分數如下: 

各級受刑人每月之成績分數,按左列標準分別記載: 
一、一般受刑人: 
(一)教化結果最高分數四分。 
(二)作業最高分數四分。 
(三)操行最高分數四分。 

累進處遇進至第三級以上之有期徒刑受刑人,每月成績總分在十分以上者,得依左列規定,分別縮短其應執行之刑期: 
一、第三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二日。 
二、第二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四日。 
三、第一級受刑人,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六日。 
前項縮短刑期,應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後告知其本人,並報法務部核備。 
經縮短應執行之刑期者,其累進處遇及假釋,應依其縮短後之刑期計算。 
受刑人經縮短刑期執行期滿釋放時,由典獄長將受刑人實際服刑執行完畢日期,函知指揮執行之檢察官

第75條(一級受刑人之假釋
第一級受刑人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應速報請假釋。 
【解釋.判例】釋字第691號 第76條(二級受刑人之假釋
第二級受刑人已適於社會生活,而合於法定假釋之規定者,得報請假釋


蜜雷丘 103-10-13 17:11

那再請問一下,如果我們民事都有在匯款,這樣對他的刑事是否有幫助,謝謝答覆

廖小姐 103-10-10 20:40

各位熱心ㄉ大律師 您們好:

雙方是協議離婚,2個小孩1男1女,男生96年7月生,女生97年12月生,在101年12月以調解過一次,從101年12月開始每月需匯2個小孩各2500.-,
我從101年12月開始匯到102年8月,與同年12月,及103年2月,共匯ㄌ各11次給小孩,因前夫不讓我帶小孩回來過夜,調解內容是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六能帶回過夜,
從102年8月後就不讓帶至今,而我每次回去看小孩,小孩都叫我破盤子,有2次很清楚ㄉ錄音,我內心 精神 心思 受創嚴重,
自己生ㄉ小孩竟然會如此ㄉ稱呼自己ㄉ媽媽,每每想起眼淚流不停,椎心至痛,小孩都前夫和他媽媽一起帶,
    懇求  請教這樣有構成損害名譽嗎,
且買東西回去看小孩,只要有前夫在小孩就不敢叫我與親近我,已將近一年無法帶小孩回來過夜ㄌ,
這其中也記過存證信函強制執行都還是不讓我帶回過夜,在思念小孩ㄉ深淵哩,再次申請調解,內容每個月第二周星期六下午8點
起至星期日下午六點止;每個月第四周星期日上午9點起至下午1點至,另寒暑假個另增3天,
    懇求  請教前夫如沒按照調解內容
小孩到指定ㄉ地點時,之前帶不回小孩時去小孩戶籍當地派出所要備案警員已無法備案回絕我,那我要如何存證,,
    懇求  請教現前夫已101年調解筆錄未執行名義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公司10月7日收到,金額$862,500.-,及執行費6,900.-
發掘到小孩20歲ㄉ金額不符
    懇求  請教數額有爭議,於命令送達翌日起10日內提出書狀,程序該如何做
    懇求  請教執行命令寄到公司,可不理會嗎,
    懇求  請教我之前有欠銀行卡錢都沒處理,目前有工作,哪我能如何處理,
    懇求  請教前夫ㄉ與銀行ㄉ能一併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5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金額一般來說不會錯(可能是有加計利息了),倘若真的錯誤,可以提起異議,必須提出異議狀。

2、公司拒絕理會,債權人可以向公司執行。

3、可以在與銀行協商。

4、銀行倘若也有執行名義,可以聲請一起執行。

5、子女的部份,倘若對方仍拒絕交出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惡意灌輸錯誤觀念給子女,可以爭取改訂監護權

 

 

 

 

 

 

 

 

 

MAX 103-10-10 19:23

你好:小弟祖上有一筆土地分別由三父執輩各持分1/3,今若其中一人已進行訴訟法院將進行強制分割,其他人兩人是否還可以在法院傳喚到庭前向內政部地政司申請動產糾紛調處申請?若可以需在??法院傳喚到庭前幾天內進行

沈恆 (沈律師) 103-10-10 20:19

您好!可以申請,但若三人無法達成協議還是白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地政調處亦需要費用,竟然對方已經起訴了,亦可在法院開庭前之調解程序與對方調解

如有任何問題或還有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在開庭時向法官請求先移付調解,若調解成立仍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此種案件法院通常都會先排調解庭讓雙方有機會先談分割方案

所以建議無需再申請動產糾紛調處

 

ruke 103-10-08 20:42

我有一塊空地,租給一位二手車商 林先生當車庫停放他的汽車約8台

當時只有簡單的下載一張租賃契約,讓雙方簽名,沒有到法院公證

其中第一條是:本契約不可頂讓予他人...等,不然就是失效。

後來林先生跑路,聯絡不上人。有人號稱是他的公司同事,接管他的業務

也繼續匯租金到我的帳戶。

但是我要跟他們終止合約,因為光是第一條就違規了。

所以約他們出來談,他們也拿出那張原始契約。讓我在上面直接塗改

改成[給予他們45天的時間找其他停放車輛的地點,時間一到就要把車移走,這段時間免收租金]

現在時間快到了,他們卻沒有積極動作。

我擔心他們耍賴,勒索我之類的。

所以想請問,這種情況,如果請警方處理他們仍不理會的話。如何聲請強制執行,把對方的車移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方應該會認為本件是屬民事糾紛而不會受理,本件建議您應先發函通知終止租約,並限期搬遷,若逾期未搬遷,即應提起訴訟來請求,勝訴才能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先生如已跑路,程序上可能連存證信函都寄不到,建議直接委託律師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未經過公證公證內容亦未有可逕行強制執行之規定,故除非您先發函終止租約,且直接起訴請求對方遷讓,否則無法直接強制執行唷!

若還有不明瞭的地方,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您好:

建議您可於約定期間到期後向對方提出返還車位之民事訴訟

待勝訴確定後就可以對其強制執行將車位清空取回占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求助 103-10-07 19:43

律師您好:

這陣子收到我家小孩積欠電信費遭移轉委託財務管理公司寄出的強制執行預告通知書,房屋為我跟三個小孩共同持份,欠費的小孩無意出面處理,現在離家不知行蹤,我 知道接下來會是法院到府來貼封條,後續進行拍賣。

我現在無業,況且我也無法無止境的幫他清償,我想請問除了他自願把持份轉移給兄弟以外(可能性非常低)有沒其他辦法轉移其持份?從其母親過世後繼承起,雖然有持份但家庭開銷以及房屋貸款房屋一切稅金等從未分擔分毫,因為名下有三棟房屋,如果他欠債未還遭查封拍賣,我處理起來只會疲於奔命,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他歸還從繼承之日起應分攤其持份之房屋所有一切開銷以及免於房屋查封而幫他代墊清償債務,如不歸還,由我委託律師提起催繳、查封其所持份?

就我粗淺了解查封房屋繼而將由法院鑑價當作最低底價,我想請問的是如果債務是十萬,鑑價底價是五十萬,如果以底價拍出後扣除債務以及法律程序的費用後餘額怎樣處理?

如果真的被查封拍賣而標脫,請問如果得標者要求分割持份,我該如何處理保有我跟另外兩個小孩的持份?(沒有能力去參加拍賣更沒能力跟得標者購回)

請幫我解惑指點迷津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0-07 20:48

您好!如果您就對方應分攤費用債權經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樣可以查封財產,進行追償,若有其他債權人,則依比例分配;拍賣後清償所有參與分配債權後,若有餘額,則歸債務人取回;拍賣後由得標者成為共有人,與其他共有人一樣,得標者可以隨時訴請分割共有物,您也只能接受法院最終確定的分割方式。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求助 103-10-08 02:5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如果您就對方應分攤費用債權經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樣可以查封財產,進行追償,若有其他債 ...

謝謝沈律師的解答。

但我還有不了解之處尚請律師再撥冗為我解答,所謂法拍得標者要求分割其所標得的持份後果會是怎樣?我與家人還可以居住在其所得標持份的房子嗎?還是我得逼迫高價買回其所持分(恐力有未逮)或是讓出另外四分之三議價讓其購買?堅持不買、不賣、不遷出會有甚麼影響?

另請問由我聘請律師執行查封逼其清償我所代墊的部分(包括代墊清償其在外所欠債務)之民事訴訟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              再次麻煩您了

 

 

notatall 103-10-07 17:56

各位律師大哥大姐 您好

有一關於強執法的問題想就教於您

   

     發動強制執行的普通債權人A在法拍會上主張「承受」拍賣標的(一塊路地,最低價額300萬),普通債權人B與C皆於拍賣日前以債權憑證投狀參與分配(此外,無其他債權人)但皆未於拍賣場上主張承受。A、B、C對該債務人各有500萬、500萬、500萬之債權。(債務人以完全無法清償債務)請問此案的分配問題。

 

說法一:(這是我詢問高雄地院輔導科的說法)

    債權人A之債權額高於300萬且有主張承受,因此A能以其原債權額抵付300萬全部價金,取得全部土地,及200萬債權憑證。而債權人B與C因無與A同時主張承受,喪失抽籤或分配機會,只能取得原來的債權憑證。

 

說法二:(這是我詢問台南地院輔導科的說法)

    債權人A、B、C仍各取得1/3的分配比率(300萬/3,各100萬),有主張承受的A應付300萬給法院,其中的100萬得由原債權額扣除,另繳200萬現金,取得該全部土地、領取400萬的債權憑證。而債權人B與C各取得100萬的分配額,且各取得400萬的債權憑證。

 

    我不知道哪種說法是正確的,也不知道有主張承受的債權人是否可剝奪他債權人參與分配的權利。這是發生在家人B的真實事情(只是數字變動) ,請指點一下,或是有其他的看法我都不盡感激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柯律師對法案、商標法、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三方均是普通債權人,所以本文認為以台南地院之說法較為可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志 103-10-07 00:19

http://m.nownews.com/n/2014/08/22/1382189

目前報導中的林姓夫婦已提告

要求開車與騎車求償900萬

請問

1:侯姓少年與他母親要付什麼刑責?

2:如果民事求償她母親沒有動產那會被關嗎?

3:如沒有動產那會從薪水強制支付嗎?

      往後能有動產嗎?後續會有什麼問題嗎?

4:侯姓少年的爺爺有動產會有影響嗎?

以上,感謝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7 17: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少年倘若有肇事責任,則必須負過失重傷過失致死的責任。倘若未成年,則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2、         少年的母親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必須就損害賠償責任負連帶責任

3、         執行的範圍包含少年及母親目前名下的財產及未來的財產

4、         不影響少年祖父的相關財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