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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Gaa 103-07-02 03:24

小弟我昨天晚上接到XX分局偵查佐的電話叫我去了釐清案子事實

當時有家人陪同去做筆錄但是一聽到我犯了 "未成年強制性交罪"

我跟家人聽到都整個傻掉! 偵查佐翻了一下記錄說 我前幾年有去援交

但是我不知道 我這幾年有犯甚麼罪嗎?? 而且又乖 上課完 則去上班 下班完就去找朋友聊天 我都試過這種生活

而從兩年前就沒有再聊天交友網站交友

而且上面說明有附上說 有付500元援交費 , 我想了很久怎都沒發生這種事情

更何況我也沒去做援交

但是我又說我沒有啊 我怎麼可能去援交 更何況我是學生也沒甚麼金錢讓我去搞這種事情

且已經發生兩年的事情 現在才電話叫我去做筆錄

因上面記錄有我電話 且我的電話都會借給別人 

現在偵查佐要我等開庭通知叫我去開庭 ! 且我沒前科 也沒做過援交

想請問律師們:

我要如何面對檢察官

還有到庭通知信何時才會寄來

現在搞到自己心情都憂鬱起來了, 明明沒做錯事反被變成關係人

這個案子要多久才會結案 會留下前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沒有做的事,則應堅持否認,本件應該被援交對象為未滿十六歲之人,接下來檢察官會接續偵辦,此罪刑度為三年以上,所以應謹慎應對,若檢察官寄來的傳票上面是列為被告,則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時,應委任律師,並於事先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諠諠 103-07-01 19:24

你好:因前夫欠車行錢.我有幫前夫簽本票交給車行作為前夫日後的清償.前夫把錢還清後.取回本票.因本票我沒寫受款人.前夫取回本票交給弟媳.由弟媳出面告我.對我強制執行.我當然不服.我有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訟.已判決.我勝訴.

因之前除了對我強制執行外.還要把我的財產查封.

請問律師:前夫與弟媳明知債權不屬於我.還對我強制執行.他們的行為在刑法上構成甚麼罪呢??他們取回本票也沒還我.還對我強制執行.

詐欺??

侵占??

偽造文書(明知不實.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諠諠 103-07-01 16:37

你好:我主張債權不存在之訴已判決勝訴

我有簽兩張本票給甲方.原因是前夫欠甲方錢.我幫前夫作擔保,擔保日後前夫還債。事後前夫確實把債務還清取回兩張本票,交付於弟媳.以弟媳明義對我申請強制執行。此官司我已拿到判決書(我勝訴代表債權已不存在)

請問律師:前夫與弟媳已明知債權不屬於我.還向法院申請對我強制執行.這樣的行為構成{偽造文書罪(明知為不實.使公務員所載之公文登載不實)}嗎?

或是構成{詐欺罪}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1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本票部分,乃採形式審查,若形式上符合規定,即可發本票裁定,故似無詐欺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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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C 103-07-01 15:37

事件:102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否決社區公寓停車場安裝e-Tag,事後管委會閉門開會自行決定安裝發包工程,並己施工且將強制住戶執行安裝e-tag,如沒有安裝即不能進入自家地下停車停車!!!

問題1.請問管委會決議效力大過區分所有權人決議的效力嗎?管委會這樣的行為是否己觸法?觸犯什麼法?可以怎麼陳情訴願?向什麼機關陳情?

問題2.若不願配合管委會安裝e-tag,直接駛入自家停車停車是否違法

問題3.管委會不提供102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該怎麼辦?

問題4.管委會擅自增減修改?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與原錄音紀錄不同?是否可以刑法中的偽造文書,提出告訴??向什麼機關提出呢?

以上提問,請求各位先進協助答覆或提供意見!!!感謝!!!

mollyC 103-07-01 15:31

事件:102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否決社區公寓停車場安裝e-Tag,事後管委會閉門開會自行決定安裝發包工程,並己施工且將強制住戶執行安裝e-tag,如沒有安裝即不能進入自家地下停車停車!!!

問題1.請問管委會決議效力大過區分所有權人決議的效力嗎?管委會這樣的行為是否己觸法?觸犯什麼法?可以怎麼陳情訴願?向什麼機關陳情?

問題2.若不願配合管委會安裝e-tag,直接駛入自家停車停車是否違法

問題3.管委會不提供102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該怎麼辦?

問題4.管委會擅自增減修改?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與原錄音紀錄不同?是否可以刑法中的偽造文書,提出告訴??向什麼機關提出呢?

以上提問,請求各位先進協助答覆或提供意見!!!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1 16: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管委會必須依據法規、規約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執行職務,當然不能違反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

2、您可以發函要求管委會提出,否則必須訴請法院命其提出。

3、有關是否涉及偽造文書,本文建議您取得會議紀錄之後,在考慮是否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1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管委會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其提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證明其無違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意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oastman 103-07-01 10:02

債務已取得法院的調解命令,分期償還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人為公司團體,經向國稅局查詢該公司名下已無財產

1.應如何強制執行才可取得債務,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該公司倉庫內的貨物拍賣嗎?

2.可以聲請強制執行該公司負責人的財產嗎?

雪爺 103-06-30 22:53

就跟電視上看到一樣

父親小時候沒有盡到撫養責任

但是我們沒有告他遺棄

10幾年後如今我被告棄養

現在我沒有工作

嫁給職業軍人。讀空中大學

想請問

1、我需要舉證什麼可以避免撫養

2、會強制扣除我先生的薪水嗎?

辦夫妻財產分開有用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父親先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現由您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而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義務,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父親未盡到扶養義務而減輕或免除您的扶養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可以法定免除或減輕撫養義務事由在訴訟上主張,不管是刑事民事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tt 103-06-30 22:40

我和前夫99 年協議登記離婚因當時他有家暴記錄所以那時有申請通常包保護令 但前夫離婚後拒付小孩教育生活費所以我於100年間曾提起民事訴訟也得到假執行的判決確定書前夫依然置之不理.至今年4月我才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命令去查封他的動產薪水孰料前夫竟因此提出離婚無效(因登記當時雙方證人未到場我們兩造就代替證人簽名蓋章)想要規避子女的教育生活費及重新談離婚條件.
今天召開調解庭 調解員勸我先撤銷強制執行命令因若真的告下去費時費錢
且前夫也會要求夫妻財產分配權所以對我不一定有利...
但我現的問題是: 1/為何前夫可以提離婚無效? 若他的提訴成立的話
           那所有的時間點就都回歸到99年度離婚前 所以
           我還是可以家暴/通常保護令去請求法官判決離婚
                                有效嗎??
         2/撤銷執行命令後前夫就可以趕緊脫產 這樣我一樣
                              不一定扣的到他的錢 ; 對我沒什麼保障 請問我可以
                               要求前夫簽訂動產抵押設定權給我小孩代替嗎?

黑色甜心 103-06-30 17:26

我跟男友相識一年半左右,個性很合得來,有打算要結婚。但是男友父親不喜歡我,挑我毛病的理由都很奇怪,例如說:我小時候會咬手指,以後一定會歇斯底里......後來我男友毅然決然搬出家裡,他爸爸就開始一連串的騷擾行為,打電話給我爸媽,一開始雖然是好好說,不過後來發現我爸媽還是支持我們,就跟我爸媽說:「我得不到的,你女兒也別想得到!」「我要殺了我兒子,再自殺!」。同樣的話他也跟我男友的阿姨講過,所以目前有三個人證。今天我爸又接到一封簡訊,大意是問我爸媽知不知道我們要結婚,說他自己的問題會自己解決,他會讓年輕人知道他們所要的是得不到的,雖然最後還補了一句說他不會傷害我父母,可是我跟男友都覺得非常擔心受怕。我很怕我男友受到傷害,但是我們又不想因為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分開彼此,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呢?我們都覺得他爸爸應該是生病了,可不可以讓他強制就醫?先謝謝您為我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建議您的男友可以去聲請家暴保護令

BENSON 103-06-30 13:23

6/26公司要求我去送貨到埔里,回程途中下午約3點多在國道六號接國道三號閘道入口處,因雨勢過大而且我時速並沒有超過40公里,可是前車急煞,而我也跟著急煞,輪胎就打滑了,我去擦撞到閘道的護欄,藉此讓車子停下來,因為時速真的不快,沒有去撞到前方的車子,護欄也是因為是水泥的,也沒有甚麼傷痕,只是車體的損傷,可是現在公司卻要我賠償車子的損傷,也因此叫我離職,我不僅賠了飯碗,還要我賠償公司?請問這樣合理嗎?

公司車他們說只有強制險,並沒有加保其他保險,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據此要求您離職,可能會有違法解僱之問題,所以您可以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保工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30 14:59

您好,因為您的疏失造成公司車輛受損,您有賠償責任,若雇主僅因發生車禍將您解雇,不符合勞動基準法合法解僱情形,因此你可以向勞務提供地的直轄市或縣(市)勞工局申訴,若經過了調解仲裁等程序後,雙方如果還是沒有化解爭議,您可透過訴訟的方式處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事故您具有肇事責任,則公司確實可以要求您賠償,但是必須提出單據並且扣除折舊才算合理。

2、公司不得以此為由任意解雇您,除非勞動契約有約定,否則您可以要求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且不要任意簽立和解書或是自願離職證明書。

 

維尼 103-06-30 03:43

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父親在12年前贈與金錢50萬給我弟弟(任何白紙黑字什麼證明都沒有寫),後來弟弟因為要結婚了!想給弟媳跟要出世的孩子一個家,所以弟弟把50萬繳了房貸頭期款(房子貸款房子都是弟弟名字,弟弟在繳房貸),結果這一年裡發現弟弟對父母開始不聞不問,請問我父親贈與50萬金錢可以強制收回嗎??然後弟弟買的房子也可以討回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以於知悉ㄧ年內撤銷贈與,但是必須能夠證明當初有贈與行為及未履行撫養義務的行為。

2、依法您的胞弟有扶養您的父親的義務,倘若拒絕,則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扶養費。

3、本文建議您的父親可以核發存證信函給您的胞弟,表示撤銷贈與並且要求給付扶養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法408條可知,因您父親已於12年前將金錢贈與處分與您胞弟,故除非係屬民法第412條之附負擔之贈與,否則無撤銷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建誠 103-06-29 13:59

請問律師,我已經取得假扣押裁定書,預計下周提存擔保金後,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標的是一間房子。我也有聲請支付命令,想請問,如果支付命令下來 ,對方沒有異議,那我接下來要怎麼進行。是不是正式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假扣押的擔保金如何要回?是要撤銷假扣押嗎?還是~~~~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9 23:45

 支付命令聲請後,若對方無異議,待確定裁定核發下來後,即可據之聲請強制執行,蓋確定之裁定已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故可不須再行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29 23:49

您好!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另,支付命令確定後應先定20日以上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若其逾期仍未行使,即可聲請返還擔保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lson 103-06-27 23:38

律師 您好 我於今年二月多開車與人發生車禍 對方目前被判定手(非慣用手)的部分九級傷殘 我的強制險已出險理賠對方 警方那邊的肇事責任是我未依號誌左轉 對方的責任是未依號誌行駛 責任部分可能就是一半一半 差別是我沒受傷 對方當時有住加護病房也開刀兩三次  最近要談和解 請問一下和解金的部分我該怎麼拿捏 金額在多少比較合理? 麻煩回答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保險公司之等級表及過失責任比例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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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 103-06-27 20:02

前幾天我父親於晚上七點多喝了兩瓶啤酒喝完後睡到十點多,起來後去後面超商買酒跟優酪乳事情發生了就是我父親騎車回到家裡而警車尾隨我父親到家強制執行酒測,一路上沒有叫我父親停車跟鳴笛,可是卻跟到家中執行酒測,而我父親酒測值0.25,他在睡覺中可能沒有把酒給揮發掉,所以他知錯可是我父親認為可以在路上就把他給停下何必跟到家中,我父親對於這樣的行為很生氣,這該怎麼辦呢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承辦員警的手段,目前法令上並無太多限制,就您所述的行為,並無違法,本文深感遺憾

小Yo 103-06-26 23:50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前陣子5/30家人開車酒駕,然後地方法院寄來一份"緩起訴處分金"的繳納單~上面著須支付五萬元,因為前陣子單子傳真來時,我們沒看到(被小孩子拿去玩了),而前天法院的人員打電話來說昨天下班前一定要匯五萬元過去,再將收據傳真給她~然後我們只籌到2萬5千元,也傳真過去了,而今天又接到電話說明天下班前要將剩餘的2萬5千元匯進去~但我們真的沒錢了~請問這樣子會被關嗎?

  另外一個朋友他騎機車酒駕被開單~0.20毫升~機車被扣~想請問該如何辦理分期付款?他從"電子公路監理網"中查詢到2筆罰款(1)未投保違反強制責任險1500元 (2)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於五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2次以上90000元<但他是騎機車被罰的也算嗎?>

*家人那條在電子公路監理網中查詢到一筆33500元的<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0.25-0.4)>是指繳完那筆5萬元後還要再付這筆33500元嗎?

麻煩你們幫我解答一下問題~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27

 錢沒匯完整,緩起訴處分會被撤銷

至於罰金部分,與檢察官緩起訴要求繳交的錢性質並不相同,原則上不能抵減

10元 103-06-26 17:42

我跟某女有債務關係

只有匯款單說明他匯款30萬給我

本票卻是寫她老公的名字

她老公拿本票強制執行

無任何借據

想問民事 本票贏的機會高嗎?

她老公拿本票+他老婆的30萬匯款單 法官會認可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8: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雙方無借貸合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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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26 23:50

您好!如果真的有匯款,本票也是真正,則要賴掉不容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yoko 103-06-26 17:42

一塊土地有200坪 , 過去看發現有蓋建築物了 , 只是沒有200坪全蓋滿 .
想請問假如蓋建築物的持分者 , 自己擁有的坪數只有10坪 , 可是卻用了100坪土地房子 , 87年左右就蓋好 . 那其他持分者可以要求他拆掉嗎 ?
另外申請強制分割土地可以嗎 ? 法院一定會判定嗎 ? 時間大概要多久 ? 分割土地後 , 發現自己擁有的土地被原本其他持分者蓋了建築物 , 可以拆除掉嗎 ?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針對共有土地訴請強制分割,分割後,針對取得之土地上無合法占有權源之建物,本得請求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裁判分割訴訟,和請求對方返還共有物於全體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p 103-06-26 14:12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剛 103-06-26 14:05

本人因繼承,與妹妹共同擁有房屋一棟,因妹無動產,故長期讓她單獨居住.今因自己的房屋不夠住,欲搬往與妹共同使用繼承房屋,這時妹妹卻不同意讓我搬入,甚至不讓我進入屋內,  我還有許多私人用品放在其中一房間內呢!  請問我有一半的所有權,難道我不能入住嗎?  我要進去拿我個人物品,她能不讓我進去嗎?  請問我可以請鎖匠開門強制進入嗎?  還是應該用甚麼辦法呢?  請律師給予指點.   感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其舉已涉及刑法強制罪,如有必要可提告追償租金不當得利,甚至分割共有物,如有疑問,可以來電。

Kevin 103-06-25 19:09

台中有一30年透天老宅

近期翻修 想在前面法定空地加上牌樓與鐵捲門

旦被檢舉違建 都市修護課人員要求強制拆除

是否有其他辦法解決

林智群 (klaw) 103-06-25 21:43

 只能提訴願或行政訴訟,不過機會不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減低損害,似乎也只能先自行拆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6-25 15:33

在買賣合約中已有明文寫上, 根據動產第三章附條件買賣, 買方購貨若無法償付貨款, 則賣方得隨時取回原物以抵貨款, 買方不得異議.

   完成交貨的貨物,買方現在沒有錢支付,請問賣方可以直接強制取回原物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回條款為有效。

2、但是沒有強制力,僅能透過法院。或是在不違法、和平的情況下,取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諠諠 103-06-25 15:10

你好:

前夫開汽車修配廠.請我回去當會計.我才會去做44天.修配場宣告倒閉.倒閉後我有簽2張本票共20萬元給廠商.作為日後前夫的清償.{前夫把錢還清後.取回2張本票}.因我沒寫受款人..前夫本票沒還我.竟以家人名義拿本票來對我強制執行.我申請債權不存在官司.訴訟中.前夫的家人又對我申請清償債權為由.對我查封財產.我有申請停止強制執行.

前夫有出來作證..(汽車修配廠是他自己經營.2張本票是做為他日後的清償.錢也確實還清)

請問:債權不存在的官司..我會勝訴嗎?

如果勝訴了..這樣告對方{詐欺罪}或是{偽造文書(明知不實.使得公務員所掌之公文登載不實)}哪一個可以構成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88-391-475  Line ID:hhz75 

你好:

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必須由對方就債權存在負舉證責任

所以如果對方舉證不出來,就無法認定債權存在。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103-06-25 14:11

您好:

在買賣合約中已有明文寫上, 根據動產第三章附條件買賣, 買方購貨若無法償付貨款, 則賣方得隨時取回原物以抵貨款, 買方不得異議.

   完成交貨的貨物,買方現在沒有錢支付,請問賣方可以直接強制取回原物嗎?

阿哲 103-06-25 11:30

共有土地申請強制分割,要如何確保自己最大利益?因為我方屬於不願賣出者

假使對方(已簽約給建商)申請強制分割訴訟,那我們要如何因應處理?對方建

商的算盤一定打得精細,怕權益分配會受損,求助意見

 

JJ 103-06-25 02:10

近日收到一張存證信函,上面表示家父在民國85年向台x銀行申辦信用卡,並幫我辦了附卡,因此向我追討約21萬多本金加利息費用,並且於6月底若未回覆將強制執行支付令,針對這樣的事件,我一定要去做支付嗎?

1.民國84年家父申請信用卡時,附卡申請簽名並非我本人所簽

2.民國84年,我只有15歲

3.附卡確實有消費

4.家父於民國98年過世,已申請拋棄財產繼承

如果我記得沒錯,台x銀行在2~3年前也曾對我提出存證信函,當時已用拋棄財產繼承向他們提出不接受此筆債務,之後也無再接到催繳通知,直到這個月才又收到存證信函

希望能盡快得到寶貴意見,感激不盡

你好:

債務人為你的父親,並已辦理拋棄繼承

是不用負償還責任的,

但詳細情形仍需視銀行存函內容,可將存函傳真至本所,並與本所做進一部諮詢。

 

 

本件建議先行釐清針對連帶債務部分,銀行是否曾經取得執行名義,否則依您所述情形,應有極大可能,該請求權不論依法是否有理由,均已超逾消滅時效期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23:00

您好!請先弄清楚對方請求的是什麼時候的消費?是否曾中斷時效?若已逾消滅時效,直接提時效抗辯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eiko 103-06-24 17:27

律師您好

我們是經營連鎖漫畫小說租書店業者,店內有名會員,去年九月租借一本小說至今未歸還,照店內及總公司sop流程走已在去年九月底因聯絡不上該會員將該會員帳戶停權°

目前總公司要對店內租書逾期近一年不還之會員寄發存證信函,店老闆表示在公司寄發前再聯絡一次該會員,工讀生在6月中旬聯絡上該會員家長,家長表示小孩出國會協助處理。

但在6/22該會員家長(以下簡稱該家長),到店內表示要處理這筆帳,並表示書籍已遺失願意賠償,工讀生照會員申辦條例與sop處理,要求該家長需賠償書籍成本240元與逾期至6/22罰金880元,該家長不滿罰金部分,聲明只願付從6月中旬告知至今的逾期罰金,並宣稱沒有收到本店的催還電話且書籍並非女兒(以下簡稱該會員)租借,為女兒同學租借,該家長還表示已聯絡該會員之同學,但聲稱對方回應沒錢,才代為處理。

該家長堅持不願付逾期金,並強烈堅持沒有收到本店通知,堅持本店至今已過近一年才聯絡不願付罰金,並態度強硬聲明走法律途徑,強調該會員未成年名下沒有財產且人在國外,要告就告本店拿他沒轍諸如此類言論,最後已本店提不出連絡不上該會員之證據理由譴責工讀生歪理硬凹,但被工讀生反問該家長是否可以提出該會員無收到本店通知之證據,如無法提供是否也代表歪理硬凹,語畢該家長落下一句"我就給你欠10年你告我阿"離去且態度惡劣。

敝店會員租借流程為:挑選欲租借書籍>出示會員卡或輸入身分證字號>輸入密碼>刷入書籍資料>照租金付款>告知還書期限>完成租借

該會員同學可租借表示該會員同意且給與對方租借密碼,故該租借書籍是掛在該會員名下

請問律師

這樣是否構成侵佔罪?若我們提告,需先從何做起處理?

我們提告勝訴機率?

產生的訴訟律師費等等可否由對方吸收?

可否與對方求償除逾期金與書籍成本期間內的經營損失(其他會員租借不到該本書轉至他店消費)?該會員是否會有留案底?

可否強制執行該會員結清逾期違約金部分?

阿哞 103-06-23 13:28

各位律師您好,我方於去年發生車禍事故,我方為小客車,對方為機車,初步分析表我方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為"無注意來往車輛,變換車道",對方有受傷,當下立即送醫包紮治療,我方也一起到醫院,事後也曾打過電話關心傷勢,亦請保險公司立即處理對方後續賠償,一切依照規定,我方無任何意見(當時尚未有初步分析報告,但我方財損、第三方加重、車體等均有保險),並開過幾次調解會,但因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車體維修費...等,我方保險公司認定因我方無肇責,因此無法賠償對方車體維修方面之損失,只能依照強制賠償醫藥費,雖有告知對方如對初步分析不認同,可重新申請鑑定報告,但對方卻不願意,執意對我方提出傷害罪。想請問各位,我是否需要自己花錢去申請鑑定報告(對方已提告,雙方均以完成警局筆錄)?此案成立,我方被判定過失傷害機率大約多少?我方有意和解,但只因我方開車無人員受傷,就無法針對此案有任何反擊,只能處於被動被告狀態?因此次車禍案件,我方多次請假,並造成極大壓力,這些難道都無法去得到任何補償?謝謝各位耐心的回覆。 ^ _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其傷勢不重,基本上檢察官也會勸和,所以您可以在偵查庭表現您的誠意,和解對方撤告即可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阿哞 103-06-23 14: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我方尚有以下疑慮:

所以只有對方有受傷,縱使肇事責任在對方,我方亦須背負過失傷害之罪嫌?

因對方有受傷,我方亦有誠意賠償對方損傷,但對方要求車體以及其他財損部分,因保險公司認定我方無責,因此不予理賠,所以對方才會提出告訴,對方提告之前,也有跟我方保險人員告知,若不提供財務損失賠償,將直接提告。所以,到了發願除非法官判定我方須賠償對方財損部分,否則對方不願和解。難道大車和小車的事故,永遠只能大車吃虧?那以後真的只能走路出門了。感謝您的耐心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能夠證明百分之百無過失,否則即便僅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仍會吃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有無責任,是否構成過失傷害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yoz2399638 103-06-23 09:18

我在沒強制待轉的地方騎著機車載女朋友綠燈左轉、結果對方開車酒駕開很快撞上來他沒煞車、我當場昏迷然後我什麼都不知道了、事後我跟我女朋友有去警局做筆錄警察把我們的筆錄打在電腦裡面類似文書的軟體、事後警察說好了我們回家、

請問需要去跟警察拿三聯單嗎?

請問為什麼沒開三聯單給我們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3 09:47

您好,一般交通事故並不會開立三聯單,三聯單是在民眾報案之後,由警方開立單據,就好像買東西有收據一樣,三張同樣的單子,兩張存在警察機關備查,一張則由報案人自己留著。若由您向警方提告,才會有三聯單。車貨發生後,建議於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得知其車禍責任初步分析結果,瞭解肇事主因,若您受害人,可主動向法院提告過失傷害民事賠償。依您的情況,對方可能同時違反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其中公共危險罪公訴罪,警方主動偵辦,至於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必須由您主動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夜書 103-06-22 05:00

女友(代稱A)的前男友(代稱B)不甘分手,以各種方式威脅A不讓B進入租屋處的話揚言要鬧到學校,鬧到工作環境。再強制進入之後,除了辱罵,限制行為,霸佔手機使A不能對外聯絡,並在她不情願地情況下強迫發生關係

因該人為職業軍人,每周五有固定放假1730禮拜天收假2200,簡訊內容揚言若放假未看到A要給A好看,宣稱有辦法要讓我脫光走市區,宣稱死太便宜了想了十幾種方式讓我不敢去上課,A因覺得害怕不敢接電話,B揚言這次就要有人休學了,揚言要閹掉我。

B男宣稱他現在做的訓練都是練來傷人的,教官說如果有人是我的敵人教官說的就是要給他好看。揚言放假出來帶"戰鬥服",給我好看

B揚言若再看到未讀會就準備看到更變態的作法,若再不回訊息要找我溝通,且聲明不是單純的溝通,並要我先去訂純白套房(醫院),叫我訂位因為怕死了。

並在進入A女的租屋處時,使用A女的電腦通過FB傳了一段訊息,

「不想難看就別再密裝備我都帶好了 隨時都可以出現在你面前

這是最後""警告""不然就準備去訂純白套房"

你想要我一個禮拜我五天榮假都出現在你面前我是可以的

重點是你得準備多點錢看醫生

我如果看到任何通訊物品再有你 你就準備好健保卡吧

我都知道你們用了哪些 還有沒有我查不到的個資

現在時間涷八 以後再有你你可玩看看 我也手癢了

本來我是要用他的通訊軟體假借他身分把你找出來的

這是我最後的警告」

以上是經過,請問有觸犯什麼法律? 因該男為特戰隊不知軍法有無?

您好,B為現役軍人,有陸海空軍刑法之適用,B的行為已經構成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建議A女盡快到派出所備案,以維護自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B提出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夜書 103-06-22 04:22

女友(代稱A)的前男友(代稱B)不甘分手,以各種方式威脅A不讓B進入租屋處的話揚言要鬧到學校,鬧到工作環境。再強制進入之後,除了辱罵,限制行為,霸佔手機使A不能對外聯絡,並在她不情願地情況下強迫發生關係

因該人為職業軍人,每周五有固定放假1730禮拜天收假2200,簡訊內容揚言若放假未看到A要給A好看,宣稱有辦法要讓我脫光走市區,宣稱死太便宜了想了十幾種方式讓我不敢去上課,A因覺得害怕不敢接電話,B揚言這次就要有人休學了,揚言要閹掉我。

B男宣稱他現在做的訓練都是練來傷人的,教官說如果有人是我的敵人教官說的就是要給他好看。揚言放假出來帶"戰鬥服",給我好看

B揚言若再看到未讀會就準備看到更變態的作法,若再不回訊息要找我溝通,且聲明不是單純的溝通,並要我先去訂純白套房(醫院),叫我訂位因為怕死了。

並在進入A女的租屋處,使用A女的電腦通過FB傳了一段訊息,

「不想難看就別再密裝備我都帶好了 隨時都可以出現在你面前 這是最後""警告""不然就準備去訂純白套房"

你想要我一個禮拜我五天榮假都出現在你面前我是可以的 重點是你得準備多點錢看醫生

我如果看到任何通訊物品再有你 你就準備好健保卡吧

我都知道你們用了哪些

還有沒有我查不到的個資

現在時間涷八 以後再有你你可玩看看 我也手癢了

本來我是要用他的通訊軟體假借他身分把你找出來的 這是我最後的警告」

 

以上是經過,請問有觸犯什麼法律? 因該男為特戰隊不知軍法有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行為確實已觸犯刑法,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以保護自身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等,對其提出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達 103-06-21 22:45

我朋友的老公現因毒品殺人未遂在監服刑

他老公平時就遊手好閒沒工作,要跟他離婚

他老公也不願意,請問他現在在服刑中可以

申請強制離婚嗎?那又該如何申請呢?

勞煩大大幫忙解答

Shuen 103-06-21 17:54

事故經過:

當天下著雨,我的轎車停在路邊白線內,下車時有微開車門,轉頭看車內拿個東西,過幾秒後聽到碰撞聲,一台機車撞到車門倒地,女大生騎士手指被車門撞斷了一小截,機車往前滑看起來沒太大傷害,我的車門凹了,當下有救護車與警察到場。另外我的車子強制險已經過期。

到醫院後做手指縫合,騎士清醒,看的出來很痛,對方家屬態度表現無奈,手術完大家就回家了,也沒談到後續,隔幾天有帶水果去對方家裡慰問,也包了3600紅包給對方壓驚,對方有提到理賠方面,當然合理範圍內我表示了會負責,過了幾個禮拜再回醫院複診,也沒提到後續理賠。至今對方打電話來說機車修理要1萬5,是有可能,不過當下只有看到機車滑出去,不知道是哪壞了。我想詢問的是,因為我車子沒有強制險了,所以理賠部分想算清楚一點。

醫藥費部分:

需要理賠的部分是要看醫院收據而已嗎?有需要連同對方自己購買的醫療用品、到醫院車資、後續傷後復健產生的費用一起賠償嗎?

修車費部分:

因為只有看到機車滑出去,車殼看起來沒嚴重損害,對方說修1萬5,這部分我是要看車行的估價單為主對吧,還是說我也可以帶他的機車去估價,看有沒有差不多這樣,這部分有法律規定嗎?看起來應該不用修那麼多東西的。甚至有聽說車子是我要幫對方恢復原狀成可以正常使用,而不是對方自己去修再來跟我報價是這樣嗎?

慰問金部分:

這部分是必要的嗎?怎麼算的?看對方開價嗎?還是看我給多少才算合理?對方開價後我還可以協調嗎?

和解部分:

和解過,內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嗎?怕簽了和解以後變得不得不付一大筆和解金之類的。我是有誠意要解決,但是是合理範圍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1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可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事比例及損害賠償責任比例分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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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 103-06-19 12:29

車禍發生至今將近六個月,對方傷重經治療後,與幾日前不治
因此,敝人涉嫌過失致死罪 ( 公訴罪 ) 
以下為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書內容(敝人為乙方):
"

柒、鑑定意見:

一、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與前行乙機車保持安全距離,適乙機車遇前方車輛變換車道減速時,甲機車煞、閃不及,由後擦撞前行乙機車後載之貨物失控肇事,為肇事原因。

二、乙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肇事因素(惟後載物品超寬,有違規定)

"

問題一
  敝人在刑事上可能之刑責 ( 無罪? 緩刑? ) 
問題二
  甲方家屬求償時,以刑逼民的可能 ( 如緩刑與否常與有無和解有關 ) 如何應對?
問題三
  綜上一二問題之考量,應申請法扶律師(過失致死為非強制辯護案件),還是申請一般的付費律師為敝人出庭辯護(刑法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涉犯的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避免以刑逼民的方式,就是釐清您的肇事責任、對方依法可以請求的賠償數額,並且於合理的範圍內和解.

3、是否委請律師,委請何種律師,必須依據辦案經案跟辦案態度而定,無法ㄧ蓋而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是否有過失,加以爭執之,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責任範圍與賠償比例,至於選任律師部分,建議您應選任您信賴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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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申請法扶律師,應先符合法扶所規定之資格,本件已涉及公訴案件,應謹慎因應以渡此難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ucas 103-06-18 23:20

請問我未成年的時候發生一起車禍強制保險幫我理賠我自己也有給對方

錢 可是後來保險公司說只幫我家出一半 所以跟我家討 他門理賠的一半!!

可是我車禍左眼視力也剩下0.1 這樣可以跟她們要理賠嗎??

還有我現在的名下可以有車子 房子嗎??

謝謝

如果對方也有過失,那可對對方請求賠償,但要注意2年時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laine 103-06-18 20:51

律師, 我還有些問題想請教,
如果聲請強制執行是直接走進法院大門,然後填寫資料嗎?
有需要支付任何費用嗎?
我的案子是在宜蘭出庭的,但我人是住在台北,在台北法院可以嗎?
另一方面我也在擔心是否被告沒有我的聯絡方式,因而沒有匯款,
所以我可以請警察打電話詢問嗎?
因為我實在覺得直接跟他連絡不是很恰當,也沒有保障...
被告目前也有其他案子在身上,法官庭上有說,如果他被收押,那就不可能匯款...可是這些狀況我該從何得知?
然後如果跟法官報告,又是要怎麼報告呢?

您好:聲請強制執行的方式是將您的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法院調解和解筆錄等)附在聲請強制執行的書狀中,然後遞狀到法院的執行處,之後執行處會發給您執行命令,您就可以依該執行命令去對對方的財產執行。這部分不需要匯款,您可以直接從對方的銀行帳戶扣錢,或是拍賣對方的動產動產,視情況而定。對方不主動履行的部分您再跟刑事的法官陳報,請法官予以重判。
fifi 103-06-17 20:17

最近發現先生有一外遇對象,雙方於今年年初育有一子(透過聊天app知道),可是目前沒有確切證據,我只因看過他的聊天app有曖昧對話,並且雙方不固定約出來見面,如果想告他通姦,手機對話內容應該會因涉及秘密通訊自由應不能採用吧,我如果再她與小三會面時,跟蹤其後並錄像,可以當證據使用嗎?!會不會觸犯妨礙秘密罪?!另外如果在與老公攤牌時用錄音.錄影,而老公也承認他外遇,可當證據嗎,會犯法嗎?! 還有可強制要求老公與小三之子驗DNA嗎?!另外最後一點,我要在他們通姦的6個月內提告是指,他們有發生性行為的6個月內,還是我知道的6個月內?!如果他們在這6個月內,還有發生不只一次的性行為是用最早那次或是最近那次來計算?!  謝謝您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7 22: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告訴期間的部分是您知悉之後6個月內。

2、有關證據的部分,倘若您跟您的老公對話時為了蒐集證據錄音,爭議比較小,又倘若您確定您的配偶確實在育有一子,那是否有報戶口?

3、本文建議您可以取得相關證據之後,委請律師提起通姦告訴或是離婚訴訟

為了提告通姦的採證,是沒有妨害秘密的問題,可當證據,知道起6個月內提告,另外對妳丈夫和外遇對象還有民事賠償可請求,時效是知道起2年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7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您知悉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妨害家庭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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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動時刻 103-06-17 01:16
您好..請問債權毀損..強制執行令下來..總共執行了2次..第一次沒執行到..第二次對方說有準備..沒下去執行..那有構成嗎?
103-06-16 22:55

我在1月多時.與對方簽訂外包網站設計對方為個人工作室.合約有經過事務所公正內注明若為依時效我方有權解約.並對方需在3日內完成退款但今天對方一直表明公司生意不好且名下沒有資產
我知道公正過的合約可以強制執行但對方沒有資產執行可以執行啥麼?
感覺對方明知做不出網站的功能卻硬是接案請問我可以告對方詐欺嗎?或是有其他刑事民事的方法讓對方退款呢?

Emily 103-06-16 14:35

事情經過↓

今天下午差點被強暴(5/12禮拜一)

希望所有女生要看完 尤其是北部的人
不管是什麼樣的人都會做出 違背常理的事
老實說 我沒想過我會發生 不過今天就發生了!!幸好沒被怎樣 但不希望有下一個女生受害 才打出來

今天下午跟了一個男生約吃飯(工作上認識的而且他又是男模有拍廣告 就不會想太多)
(在這之前聊天他就說 他會變魔術 吃飯時變給我看)

(正常女生回應都會哇哇哇 好厲害交我)
廖x宇:今天變個魔術給妳看
(我也不利外)
我:哇 等下也交我阿
之後吃完飯他就叫我陪他回家拿要試鏡的衣服
(心想 不要去 不熟怕危險)
我:不要 我在便利商店等
廖:沒關係 上來一下
我:不要 我想去711
廖:妳不是要學魔術嗎?上來一下而已
(幹 我就這樣被說服)
我:哦 好吧
(跟他上去 我都有注意細節 發現他刻意把出去的門關上..但我想說 他是麻豆又拍廣告 應該不會吧)
我:幹嘛關門阿?
廖:(無回應)

之後到他房間一切正常 他就在收他試鏡的東西 我就坐在椅子上 他就走來坐在床頭上
廖:欸我現在要變魔術了哦(僕克排)
我就看 然後變一變他就叫我坐來床上
第一次要我閉眼睛 我死不閉他就要戳我眼睛 我就閉上睛(沒事.博取信任)第二次他又叫我閉 我死不閉 然後他又要戳我眼睛 我就閉 
(幹 恐怖的來了)
他就馬上強吻我壓在床上又抓我胸部
我:(嚇死)不要這樣..
廖:(露出讓人不舒服的臉)
我:你最好想清楚你自己在幹嘛 我爸是警察
廖:(愣了住)
我:我爸是警察你最好不要想清楚你在幹嘛(狂爭脫...)
廖:你越是要爭脫我就越要-;()$&"(有點忘)
我:放開我(我都攻擊不到他)
(他就抓的更緊 我就趁他分心馬上用力爭脫 拿包包跑走)
我:你是有病哦
廖:你才有病 沒是就不要跑來男人家阿
(幹 明明是被騙上去)
我就馬上衝下去...幹出去的門果然打不開(他克能以為我會回去找他開門..)就打給119求救(其實要打110..因為太害怕 救邊哭邊講)
不知道他是聽到我打電話還是怎樣 他救很淡定走下來 開門 走掉(因為很害怕沒拉住他 就以後直跟119講電話
之後警察就來了
(他一走出去 馬上封鎖我FB

認真覺得他是有設計過的

到現在事後我覺得不只我一個人受害
感覺他的手法很熟練 如果也有受害的女希望可以出來指証他 不要讓這種人繼續危害社會

利用自己是麻豆又會變魔術 
強制性侵傷害

----

目前也有其他受害人 的證據 對話 還有錄音以有驗傷

最近要開庭 想請問訴狀要怎麼寫><希望可以交我

告他強制觸摸跟傷害這樣

律師 (王律師) 103-06-16 15:02

您好,關於您所詢問之問題,就其他被害人部分,可檢附證據透過追加起訴之方式,向承辦檢察官敘明原委。若您有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或來電諮詢(02-29258607、0937-612-975)諮詢。

您好,建議保存好相關證據,以利後續訴訟之用,訴狀方式可上網搜尋刑事告訴狀或刑事準備狀範本,詳述事實並搭配證物,再援引對方觸犯的法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景美陳先生 103-06-16 13:24

請問, 經公證過, 公證書內容註明債務人若不履行, 將由法院強制執行. 我的債務人仍然不履行, 我打算聲請強制執行. 請問該使用哪一書狀? (債務人沒有抵押品)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4.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