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跟婆婆不合發生爭吵,婆婆在家中用難聽的字眼不斷辱罵我,也想動手打我,但因為老公擋著,沒打到,有錄音,但因念在老公情份沒有提告,事發至今快一年了,請問現在還能提告嗎,可以用什麼名義告呢?可以對婆婆申請保護令嗎
搬出來後老公要求把家裡共同開銷的生活費都要放他身上,買東西都要跟他請款
但又不斷找我碴,以維護家庭經濟為由一直唸我要省錢,不然就是要把孩子交給他媽帶
常常因為些事我們夫妻爭吵,我不堪其擾,想請他出去讓我待在房間也不肯
這樣算精神虐待,可以申請保護令嗎,我也有錄音,是我幾次跟他爭吵的內容,可以當申請保護令的證據嗎?
搬出來不到一年,婆婆又要求老公搬回去跟她住,在line裡面我們有長談,我說我不會跟他回去
我會跟小孩住外面,他沒有贊成,但他叫我把小孩照顧好,會來看我們之類的,也有提到小孩的負擔費用, 我先帶小孩回娘家,我有跟他說我跟小孩住娘家,之後老公又反悔,說他不跟婆婆住要跟我們住,一直把責任推到我身上,說是我自已要搬出去的,並威脅我要我把小孩帶回租屋處否則會產生法律責任。
我被老公反反覆覆弄的不堪其擾,自覺婚姻即使持續也有名無實,想跟老公離婚但他不肯,他也說他要小孩。我想打離婚跟監護權官司,但不曉得自已有沒有勝算,也不曉得可以用什麼樣的理由訴請離婚
老公是警察,上班時間不穩定,婆婆沒工作,所以老公一定會把小孩給婆婆帶
我有工作(人民團體),上班時間穩定,但收入只有老公的一半,也請的起保母
小孩必需喝母乳(喝奶粉會吐不停),平常也都是我在顧小孩
以我的狀況法官會判準離婚嗎,監護權會判給我嗎…婆婆辱罵我的錄音可以讓小孩判給我的機率大些嗎,老公說我有法律責任,我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