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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04-08-03 19:22

您好!由於剛離婚不到一個月,離婚時協議書上面協定共同監護.而對方卻避不見面,對方家長也說找不到人!(其實她們都知道)小孩在他們那邊.目前1歲3個月.而我自己本身有刑事案件.在25天就須去執行了!對方還有趣聲請保護令.還未實施(本人有接獲派出所通知)但是家中還有小孩的奶奶與高齡90的祖父.也是思念孩子.想探望孩子.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協議書是約定共同監護,您可執協議書請求法院命對方履行協議書之內容,不過因您即將入獄,即便提出該訴訟,恐怕亦無法在此之前有結果。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壞男生 104-08-03 16:56

孩子是跟前妻離婚後生的,原本就因為觀念落差大而離婚的我們,當初為了小孩能夠得到完整的愛而讓前妻繼續住在家裡,沒想到從此為了孩子生活教養等問題幾乎不是冷戰就是熱吵,前妻是個情緒不易控制的人,個性上也比較自我,而且有一個非常令人困擾的生活習慣就是只要放假就在家裡待不住,非得要出門(即便逛塞滿人的大賣場也好)否則她能夠在家裡擺個臭臉、言語污辱我跟我的父母親、做出種種情緒不安的行為,她甚至為了出國旅遊去貸款,孩子就丟在家我跟我媽帶一個禮拜,而今天是孩子上幼稚園的第一天,上週阿嬤已經為孩子報名繳費,也明確告知了前妻,她卻因為周末回高雄娘家玩到不想回來,跟她的大姊去墾丁而寧願跟公司請假多玩一天,連帶也影響小孩第一天上課,類似狀況層出不窮,平常只要是她放假孩子一定是被帶離家,去找她大姊逛街或遊玩(她家三姊妹都嫁來台中)。

小孩當初報戶口是讓我領養,但印象很深刻有個選項是我們勾選共同撫養而非單方,戶口名簿上連前妻戶籍都還登記在我家裡,她平常上班是我媽帶小孩,月薪約23K,我從事裝潢包商工作,雖然沒有固定收入,但平均月收入還是較前妻高上不少,我父親在美商公司任職,長期往返美國與中國、東南亞,不常在家,有時候回來孩子也是被前妻帶走,阿公一年幾次難得的機會要看孫子都沒看到...

 

問題1:像這次的情形我能夠去備案或是做些甚麼法律上證明她有影響到小孩上課的動作嗎?或是能提告她違反我意願帶孩子出遊不歸呢?

問題2:非婚生但我已經辦理領養,但卻勾選共同撫養,這樣我到底有沒有監護權?

問題3:如果是她或我們兩人都有監護權,能夠透過打民事來爭取監護權嗎?或至少能限制她不能隨意將孩子帶離家庭?

問題4:如果最後無法透過法律限制她的行為,我可以單方面帶孩子出國生活嗎?(我曾在加拿大讀國高中,也詢問過移民公司,條件符合申請楓葉卡資格,我父親在美商公司任職,公司也可以幫他申請綠卡,我跟小孩都可以依親過去住在美國,基本上出國生活沒問題),如果以後帶小孩回國會不會被前妻強留小孩在國內呢?

其他參考:她曾經把自己跟孩子關在房間裡打小孩,我有錄影存證,警察來家裡也是勸勸就離開,只通報社工來了解了一下,也沒有成案,這是否能為爭取親權加分?

 

 

小榆 104-08-03 16:53

我現在碰到很大的困擾,我因家暴(言語,肢體)而離開對方家中一年半,離婚官司也於上個月由法官當庭要求對方簽和解書正本讓我自行至戶政辦理,目前針對監護權也開庭在即.可是對方不甘心又重新送了一份新案,要求我付這一年半小孩的扶養費用,在這離家的期間我也有購買小孩的相關用品及尿布奶粉,我之前晚上都一週回去三至四天陪伴小孩,對方不想讓我親近小孩,不讓我回去,現在只能每兩週才能看到小孩,我非自願離開對方家中,還要我付對方那些費用,我看過收據最讓我覺得誇張的是保姆委託書簽收人為對方的母親,有沒有方式可以處理?

魚 104-08-03 15:44

跟先生感情不好價值觀不同

已經沒有互動

想搬回娘家住分居卻不行

男方也不願離婚!!目前沒小孩

生活在那個家很痛苦~~公婆也把我當隱形人

我想搬回娘家住應該不會犯法吧

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搬回娘家住又不被男方告呢??

或是如何做才能順利離婚??

因男方有親戚是議員~~我很怕連累到我的家人

該如何自保??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只要您尚未離婚,即須負同居之義務,否則您先生可訴請您履

      行同居之義務,當然如您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也可主張不履行同居之義務。

2、您可以試著主張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煜 104-08-02 16:51

律師您好!請問一下,如果女方想離婚了,然而男方一直不肯出面該怎麼處理, 雙方大概有2年沒見面,因為女方住新竹,男方住屏東,如果想要離婚的話 請問可以在新竹打官司嗎?還是要去屏東? 的小孩子的監護權問題,還有贍養費問題? 男方家長想要小孩,可是男方跟本不要小孩,這樣如果離婚小孩跟誰機率比較大? 小孩只有2歲多。 因為男方跟本不想要小孩那麼可以跟他要贍養費嗎? 還有如果要訴訟的話女方應該準備什麼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必須先釐清先前夫妻共同居住地是在哪個縣市?至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夫妻分居的這段期間,由哪一方照顧未成年子女?離婚以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爭議,需要準備諸多證據,建議您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規畫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以夫妻共同居住地為管轄法院,若當初結婚以新竹為同居第,則可於新竹提起離婚訴訟之,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目前又您照顧未成年子女,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一併請求過去代墊之扶養費及未來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管轄地除如前述律師所言外,也應蒐集離婚事由之事證,至於贍養費,仍需您無可歸責才能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7:51

未成年子女親權的爭取與否還是要以父母本人意見為準,當然爭取歸爭取,後續還時要看子女最佳利益為何而決定由何人行使親權。而未任親權人的一方仍有義務負擔子女的扶養費。

一、  就閣下請求判決離婚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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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頭 104-08-02 12:11

請問在莫名情況下被前妻說我不給予她探視小孩,並請律師對我提告

前提是她在探視時間不準時一下改來改去。並在無告知身為小孩的監護人我之下

私自去學校陪第一次小朋友讀書.第二次下課要去接小孩.第三次去學校找小孩並匆忙

的和小孩拍照證明她有來過。現在前妻母親打電話去工廠怒罵我老闆之類的。

請問1.在什麼狀況下可前妻合理懷疑她的精神狀況?

2.在什麼狀況下可對前妻申請保護令?因為我不堪她的其擾一下子對我親戚一下子我加班跑去工廠一下子打擾我的客戶朋友,一下子又精神語言恐嚇

3.離婚將近3年其中對孩子沒有盡教養撫養的義務和責任,

對此她想要更改監護權是否可行呢?

4.如果探視時地點約警察局是否更有公正性,並照相存證

5..保留孩子的生活開支收費可對她請求支付孩子的義務教育費

1萬~1.5萬不等的義務教育基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2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已經委請律師對您提告,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少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2、證明對方精神狀況有問題,在訴訟上很困難,應該以別的訴訟策略進行攻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2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請求行使探視權,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仍可主張維持您單獨監護,您可請求過去代墊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及未來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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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1:57

您好,前妻究竟是對您提改訂監護還是請求酌定探視方案呢?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您是主要行使親權者,還是可以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用及過去之代墊款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對方已經委請律師提起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包括對造書狀)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您可以提起給付扶養費的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您先前代墊之扶養費用,以及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至子女成年為止。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如 104-08-01 23:00

我當初和前夫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沒有說不能看小孩,但是我離婚後我前夫確對學校老師說不准我去看小孩,而且他手機號碼也換了家也搬了,請問我該怎麼作才能看到小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或酌定探視權行使方案與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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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唷!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2 06:32

可請法院酌定探視,在此之前可聲請探視之定暫時狀態處分,若認為對方分適格的監護人可聲請法院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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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請求法院酌定您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時間,藉由法院裁判之方式,以解決您無法與子女會面之問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涼子 104-07-31 11:29

如何寫酌定探視方案或者暫時之假處分?急需

 

謝謝之前律師的回應,因我對這區塊不是了解,希望有律師可以指點我如何寫,這樣對我比較有利,謝謝

 

情形是這樣,我前兩年跟我前夫離婚,因他住基隆,我住回我娘家,在離婚時監護權是我前夫,但是離婚後小孩幾乎都是我前夫給他母親照顧,所以我要探視小孩都要經過我前婆婆許可才能與小孩見面,只是不是我前夫如果說可以與小孩見面,就可以了嗎?無需在透過她人的同意?!我前婆婆還說不準把小孩帶回娘家,我給小孩的禮物我前婆婆都叫小孩拿去丟掉,在這兩年我與小孩碰面,小孩其實很想在我身邊,說穿了,是我前夫很聽他母親的話。因這樣我都無法時常與小孩碰面,我是真的很想小孩,我前婆婆上次還說要小孩的話,拿50萬來給她。她就讓小孩跟她們斷絕關係。這些我都有錄音,我是真的很擔心小孩的心理,因為我的小孩也有說她不喜歡她奶奶,我只能跟小孩說我們忍ㄧ忍,你長大了,就可以來媽媽身邊,因為我知道我前夫很少很少陪在小孩身邊,小孩有些話也不敢跟他們說,只能藏在心裡,我想請求如果這樣要如何申請對我比較有利?讓我能站的住腳能光明正大的去看小孩。謝謝您

1.已離婚, 在對於監護權與探視權的議定為何?

2.有監護權禁止探視權那方探視小孩者, 探視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 如更甚者或請求職權變更

3.您現在應該著手收集應著手蒐證, 包括錄音, 證人, 訊息相關對話截圖, 以利日後如需提起訴訟作為證據使用

4.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需要證明前夫無法教養, 照顧小孩

5.由於對方畢竟還是小孩子的爸爸, 是否要到最後走上訴訟方式處理, 請您要三思

6.建議是先提出請求定期探視子女或酌定探視方案之訴, 聲請監護權的假處分如無充分的證據易被駁回

7.探視方案的酌定, 需考量子女最佳利益, 如子女已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 更應尊重子女的意思. 主要內容為定期探視部分, 節日探視, 罰則爭議處理等. 會建議由律師協助擬定保障權益.

8.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諮詢或申請免費律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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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假處分的部分,必須先證明小孩有急迫之危險,其實有所困難;目前可先蒐集對方妨礙您行使探視權之證據,如小孩支錄音,再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或酌定固定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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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子 104-07-31 11:24

如何寫酌定探視方案或者暫時之假處分?急需

 

謝謝之前律師的回應,因我對這區塊不是了解,希望有律師可以指點我如何寫,這樣對我比較有利,謝謝

 

情形是這樣,我前兩年跟我前夫離婚,因他住基隆,我住回我娘家,在離婚時監護權是我前夫,但是離婚後小孩幾乎都是我前夫給他母親照顧,所以我要探視小孩都要經過我前婆婆許可才能與小孩見面,只是不是我前夫如果說可以與小孩見面,就可以了嗎?無需在透過她人的同意?!我前婆婆還說不準把小孩帶回娘家,我給小孩的禮物我前婆婆都叫小孩拿去丟掉,在這兩年我與小孩碰面,小孩其實很想在我身邊,說穿了,是我前夫很聽他母親的話。因這樣我都無法時常與小孩碰面,我是真的很想小孩,我前婆婆上次還說要小孩的話,拿50萬來給她。她就讓小孩跟她們斷絕關係。這些我都有錄音,我是真的很擔心小孩的心理,因為我的小孩也有說她不喜歡她奶奶,我只能跟小孩說我們忍ㄧ忍,你長大了,就可以來媽媽身邊,因為我知道我前夫很少很少陪在小孩身邊,小孩有些話也不敢跟他們說,只能藏在心裡,我想請求如果這樣要如何申請對我比較有利?讓我能站的住腳能光明正大的去看小孩。謝謝您

依依 104-07-31 11:03

你好

我想問一下,我兒子現在2歲7個月,老公台北,我桃園,懷孕的時候都是在桃園給娘家媽媽照顧,等小孩出生才跟小孩一起回台北住,小孩平常給婆婆顧,我通車在桃園上班,後來小孩1歲3個月,婆婆說她身體不好,而且小孩開始皮,他顧不來,我就離職,之後有親戚公司缺人,我就每天通車帶小孩去親戚公司上班,工作大約半年,因為小孩會影響到工作,所以我跟先生討論,我就在家帶他,他們家的房子是租的,公婆離婚,都各自有另一半,我們跟婆婆.還有老公的姑姑一起住,小叔則是結婚後去岳母家住,他們家全部都是在外面租房子,公婆都各自有欠銀行錢沒還,我老公之前有欠卡債,後來跟小叔借錢整合還掉了,現在每個月還小叔錢,我老公跟婆婆以及老公的姑姑都會抽菸,我老公還教我兒子講三字經,而且老公的姑姑衛生習慣很差,衣服幾個禮拜才洗一次,因為租的房子房東說會都更,所以前陣子搬回娘家附近的社區,小孩平常給娘家媽媽帶,我下班再去接他,老公最近沒了工作,之前會說如果離婚,他車貸的保證人是我,他不繳,銀行會找上我全家這種話,我想請問,如果我要爭取監護權有勝算嗎?我目前工作薪水27000左右,老公之前工作6萬多,但是現在沒工作也沒存款。

依這樣年紀的小孩,目前實務上由女方爭取監護的機會是高的,另外如果小孩多半由女方照顧,也有利監護的爭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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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考量的因素通常為子女的意願、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 或是證明對方無法教養、照顧小孩,

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至一萬五千元,對方亦可請求行使探視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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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雪 104-07-31 11:01

您好,目前我有兩個小孩,因雙方個性不合,正在談論離婚協議,雙方各自決定一人各撫養一個孩子,請問可以各自負責各的小孩生活扶養費嗎?還是還需要負擔另一個孩子的扶養費問題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在離婚協書中,就夫妻剩餘財產、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權作約定。(可以約定可付各的)

2、倘若無法協議,則法院就子女扶養費的部份,會依據子女所需費用、雙方的經濟能力酌定所需的扶養費。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協議書,明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離婚協議書載明雙方婚後財產之分配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負擔,以杜絕日後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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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 104-07-29 20:23

我先生,憂鬱症後脾氣很壞,小事就發脾氣,近幾年會上外遇網站交友(有翻拍)還會用line和外送茶小姐聊天,上周還去消費,按摩+茶,這對話有拍下來,平常也不理小孩。我是家庭主婦,沒錢抓猴,如果想離婚,可以用民法第1052條第2項婚姻破裂主義訴請離婚嗎?各位律師有類似經驗嗎?這樣有勝算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9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符合離婚要件,並且可以爭取監護權及扶養費。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避免因為不熟稔相關程序而錯失勝訴的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9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目前應著手蒐證,幫括錄音相關對話截圖,以利提起訴訟作為證據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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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惟仍應多蒐集一些事證,否則仍有被駁回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9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目前應著手蒐證,幫括錄音相關對話截圖,以利提起訴訟作為證據使用之。

cat 104-07-28 23:35

小孩目前一歲半,沒有跟公婆住,結婚前公婆就有出頭期款買房子給先生,公婆目前都有在上班,小孩生下來坐完月子婆婆要求我要去工作小孩給公婆帶,但是我堅持要自己帶喂母乳跟公婆表示小孩還太小,婆婆就跟我說小孩不用喂母乳喂配方奶也可以活,我自己帶三個月時婆婆又跟我說他要帶叫我去找工作但是我跟他說等過完年再說,過完年小孩6個月大時婆婆就跟我還有先生講她要辭掉工作幫我們帶,我也就想說也該好好去找工作,婆婆帶了一星期就說她想回去上班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然後把小孩送去托嬰中心,我跟婆婆說等之後我工作穩定了我再自己帶小孩,但是她說不用了小孩給她帶就好,我如果回彰化看小孩婆婆不讓我抱小孩,也不讓我跟小孩睡,強烈感覺公婆在跟我搶小孩,小孩交給婆婆時配方奶可以喝到180cc,每次回去看到都一直減少奶量從180到150到120小孩也一直變瘦,跟先生講也沒有用,我就一直哭,常常為了小孩的事跟先生吵架,先生從過年前工作一個月換一個到現在,公婆一直資助先生的生活費跟房貸,小孩也變成先生討好公婆的工具,很生氣,想自己帶小孩,對公婆先生感到失望,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跟他們談離婚公婆說小孩會幫我好好帶我要怎麼樣都可以,很生氣,我是小孩的媽媽公婆為什麼要一直剝奪我做媽媽的權利?目前我跟先生還沒離婚但是也沒辦法生活下去了,我現在工作也比較穩定了四個月了可以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但他們處處阻擋,想要離婚我可以爭到小孩的監護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有機會可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遇請求裁判離婚,建議多錄音,蒐集裁判離婚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8 23:43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6:56

若要爭取監護,請建構起您本人是有能力照顧小孩(包括經濟能力與家庭支援等),且反過來說若由對方照顧對子女發展較不利等情。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先想把小孩待到手之後

在跟他們打官司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要先取得這地位才有得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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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JJ 104-07-27 17:53

簡短的說,我跟前夫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未經法院公證)有明白協定未成年子女交付會面條例

但8/17前夫將小孩帶回後自此未帶回我家

請問在警方無強制執行公權力的情況下

我該如何是好

假設至法院聲請裁定子女交付,那我的訴狀中要提及哪一條法規

因為我不會寫訴狀

請各位好心律師幫忙解答

目前我已有保護令,也有再次控告他違反保護令目前審理中

 

 

一、如果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忙。

二、如果法扶不准或是你比較急的話,可以考慮請律師代撰書狀就好了。

三、訴訟只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並不是透過訴訟獲得判決就是幸福的保證,這個部分如果是探視子女的話,以協議或調解的方式也許會更圓滿,請考慮。

四、探視子女的話,有其公益性,如果法扶也不幫你,律師代撰書狀你也請不起,就把事實陳述一下證據引上去,儘量讓法官整個的了解一下你們離婚的時候如何協議,協議之後對方如何的不讓你看小孩,所以聲請法院酌定。

五、律師的話就是查一些裁定給當事人參考,給當事人搜證的方向,幫當事人寫狀而已。

六、我查了一個判決給你做為搜證及寫狀的參考吧,如果你要自己寫的話可以參考裡面原告怎麼寫的。台中地方法院93年度家聲字第108號民事裁判。這個案件也是有一個離婚協議,一開始給探視,後來就不給探視了,跟你的案件超級像吧。

七、忍不住我還是要說一句,法諺有云,肥的訴訟不如瘦的和解,探視這種東西,可以談還是儘量的談。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

1.  離婚協議書不會因為沒去法院或找民間公證人公證,而影響其法律效力,您前夫必須要依照雙方的約定讓您執行探視權及並依照探視權行使方案。

2.  若對方不讓您行使探視權,因僅為父母雙方私下協議的約定,警方無法強制執行,因此建議持該協議書到法院,依民法第1055條向法院聲請裁判命對方履行協議,一旦取得法院的裁判書後,就可以由法院之執行人員會同警方,強制將子女交由您探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君 104-07-26 20:03

律師你好,

 

請問,我先生兩年前有憂鬱症,服藥三個月後就不吃了(有用藥記錄單)。

不吃藥後,脾氣變得很壞,常摔東西(一年多前有錄到摔東西,小孩在旁邊看)。

後來發現他上外遇網站(有他在外遇網站大頭照和自我介紹的照片)。

最近他還上愛情公寓交友,和買春,(有他和喝茶小姐的line對話)

 

最近,他要求我把結婚時買我名字的房子,過戶還他,我不肯,所以他就以此不給我生活費(已經一個月了,我有錄音)。

 

他還說,房子不過戶還他,他要告我惡意侵佔(有錄音)。

 

他脾氣很壞,2和7歲的小孩很怕他,小孩常常說,爸爸亂丟東西,愛睡覺,愛看電視,爸爸家庭暴力,碰!碰!(有機會會錄小孩的對話)

 

女兒都有寫日記說,爸爸罵人,丟東西。

 

而且他都不跟小孩玩,也不關心小孩,小孩生病看醫生也不載我們去。看醫生的收據我都留著。

 

 

我想問的是,

 

這樣可以請院判離婚嗎?1.

有暴力行為,影響到小孩。2.

心不在家,不陪小孩。

3.都和別的女生聊天打屁,不顧老婆感受。

4不給生活費。

 

監護權,以這樣的情況我要的到嗎?有勝算嗎?

 

目前是家庭主婦,專職顧小孩,我有時間會手工縫些布製品上網賣,月收入平均5千元。有護士,保母執照,將來可以在家顧別人的小孩,和照顧自己的小孩。女兒的聯絡簿考卷都是我簽名的,平日的功課也是我指導的,女兒有氣喘需要特別照顧,兒子目前還在喝母奶。娘家在對面,父母很支持我,假

日我獨自帶小孩出去玩,都有照片。我還要準備什麼或是做什麼對我有幫助的事嗎?謝謝

您好:

若您無法協議離婚,就必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之事由或依照同法第2項以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才可能判決離婚。 依您的陳述,您若有聲請保護令對您將來離婚訴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會有很大的幫助,其他如未盡扶養義務、上愛情公寓均可能用來判斷婚姻關係是否可以維持。您應在能力所及之範圍內蒐集證據或尋找有利之證人並尋求正式協助才能保障您的權利。 具體情形仍需要依照證據才能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6 20:35

您好,關於的問題,依據您的描述,有機會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但是建議您要蒐集相關之錄音證據。

房子可以不要過回去,但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離婚後,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若對方有經常性之精神會肢體上暴力行為,也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又關於小朋友監護權之部分,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6 20:41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裁判離婚、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及請求損害賠償。

訴訟內容繁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法律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有家暴情形,則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利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 104-07-26 12:13

監護權爭取,因家暴已離婚,男方因違反保護令等罪,被判刑5年,男方親屬一再強調可妥善照顧小孩(小四男童),並提供生活過的很好的證明,女方應如何主張較好呢? 訪視報告顯示雙方都適合照顧小孩,監護權已審約半年,小孩因住在男方家,言詞上的說法是無意願與女方同住,但在家暴離婚前,主要照顧者為女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6 13: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照料子女的能力、經濟狀況、及子女的意見。不過原則上,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法院會尊重子女的意願。

2、就您所述的情形,訪視報告認為兩方都OK,但是子女希望跟對方的情形,您要爭取監護權非常困難。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因為目前抗告救濟的機會不高。

您好:

1.因為對方有對配偶家暴及違反保護令前科,通常會被法院推定為不適宜監護子女,爭取監護權本來就比較困難,但因考量小孩的意願,您取得監護權機率不高,因此您必須提出對方恐有傷害小孩的證據。

2.建議可先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十四條第六款,以男方有家暴行為等理由,要求法院做暫時性假處分,讓男方先將小孩交給您監護,雙方再繼續打監護權的官司。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6 22:26

您好,建議您往他之前家暴的部份去攻擊,甚至多蒐集一些證據證明是否社工訪視報告中,小朋友的部分有受到干擾。不然小朋友現在跟著他,又有表達想跟爸爸,會比較劣勢一點。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27 10:42

您好:

其實依您所述,如對方確實有家暴前科,獲得監護權之機會並不高,不曉得為何訪視報告會做成雙方皆適宜擔任監護照顧者之結論,也許仍須看訪視報告之說法始能定奪。但如依您目前的爭取策略來看,確實就是須要針對對方的家暴前科強調,認為未成年子女給予監護不但不能獲得良好教育,更有身體生命之安全疑慮,不適合由其照料教養。並配合幼年從母及離婚前由您為主要照護者等論點輔佐,較有爭取到監護權之機會。

l 104-07-27 16:09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其實依您所述,如對方確實有家暴前科,獲得監護權之機會並不高,不曉得為何 ... (恕刪)

 對方這幾個月就會開始入監執行,對方的社工是和男方其他親友做訪視,男方當時羈押中 (對方的訪視報告只輕描淡寫雙方爭吵,其親友不知其原因,支字未提男方動手乙事)男方近期要入監了,我若申請監護權假處分又會被駁回對嗎?去坐牢就沒他的事了,小孩就丟給長輩顧就好,那我當初忍下挨揍不報警,不就還可以和孩子在一起,真令人心寒

涼子 104-07-26 01:26
師您好: 情形是這樣,我前兩年跟我前夫離婚,因他住基隆,我住回我娘家,在離婚時監護權是我前夫,但是離婚後小孩幾乎都是我前夫給他母親照顧,所以我要探視小孩都要經過我前婆婆許可才能與小孩見面,只是不是我前夫如果說可以與小孩見面,就可以了嗎?無需在透過她人的同意?!我前婆婆還說不準把小孩帶回娘家,我給小孩的禮物我前婆婆都叫小孩拿去丟掉,在這兩年我與小孩碰面,小孩其實很想在我身邊,說穿了,是我前夫很聽他母親的話。因這樣我都無法時常與小孩碰面,我是真的很想小孩,我前婆婆上次還說要小孩的話,拿50萬來給她。她就讓小孩跟她們斷絕關係。這些我都有錄音,我是真的很擔心小孩的心理,因為我的小孩也有說她不喜歡她奶奶,我只能跟小孩說我們忍ㄧ忍,你長大了,就可以來媽媽身邊,因為我知道我前夫很少很少陪在小孩身邊,小孩有些話也不敢跟他們說,只能藏在心裡,我想請求如果這樣要如何申請對我比較有利?讓我能站的住腳能光明正大的去看小孩。謝謝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6 06:54

若您是要求正常固定時間探視,而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基隆地院聲請酌定探視權,而現階段您也可以先聲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以便得以探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可遞狀向管轄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權訴求,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涼子 104-07-26 10:55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酌定探視權一定要在基隆申請嗎?因為我娘家在台南,是否可以在台南申請?

所謂的“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意思是”?不好意思,我對這方面比較不了解,謝謝您們的回答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院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6 21:29

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6 22:34

您好,沒有人可以剝奪親子間之聯繫,建議直接向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小王 104-07-24 08:48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曾有過一段婚姻,在和前夫離婚後,與另一位男子交往並同居,當時並不知他已婚的事實,因他刻意隱瞞,所以我始終被蒙在鼓裡,一直到他的家人發現了我的存在之後,找到家裡面來了,我才知道他已婚的事實,之後他保證一定會離婚娶我,所以我就繼續和他在一起,在懷孕三個多月的時候,他要我回家鄉安心待產,而且每天視訊聯絡感情,誰知就在我懷孕七個月時,他卻從此人間消失,雖然之前曾聽他說要到大陸工作,也因此而爭吵不休,可是我也不能阻擋他的決定,所以他就把我丟棄,不聞不問,連孩子出生後也都不曾探望,更別說是扶養了。我一個女人身心俱疲,卻也咬牙自己把孩子養大,現在已經七歲了,請問我要如何讓這種不負責任的爛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小孩該如何認祖歸宗?扶養生活費該怎樣索討?

如果有律師有把握打贏認養官司,我願意聘請您,請您幫幫我!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向對方提出認領之訴,請求對方認領為親生子女,認領之訴通常會作親子鑑定,只

      要親子鑑定結果確為對方子女,原則上都會勝訴。

2、提認領之訴勝訴後,可再向對方請求給付這七年應負擔的扶養費。

3、至於對方所作所為除非涉及詐欺您的財產,否則恐純屬民事糾紛,刑事上並無任何罪

      責。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Lyon 104-07-23 21:23

我的配偶是馬來西亞籍, 結婚5年多, 每年都會回去1-2次, 每次2個月, 小孩出生後也是如此, 目前小孩滿4歲.
今年1月初她帶小孩回去過年, 原本預定在3月初回台灣, 但回來前3天告訴我將小孩送去讀書, 預定學期結束8月返台.
但於6月底透過通訊軟體告訴我她即將開始工作, 並想結束這段關係, 讓彼此開始新的生活. 並要跟我討論小孩要留在馬來西亞還是台灣. 她有排定8月初要回台灣動手術, 我就問她是否會將小孩帶回台灣. 起初她說等她回台灣再談, 在我一再追問後才跟我說沒打算帶小孩回台灣, 她覺得沒必要, 要看小孩我可以過去馬來西亞看她. 但我認為不論小孩將來要留在哪裡, 她這次回來都應該一起帶回來. 之前我問到小孩子簽證的問題她都依直說沒問題, 但我相信已經逾期居留了, 因為小孩是拿台灣護照馬來西亞觀光簽證入境. 小孩因為持有馬來西亞身分證所以只要不拿台灣護照出境應該不會有問題. 但我不清楚是否已經辦好馬來西亞護照. 因為我堅持她這次要一起帶小孩回台灣, 即使我告知她將採法律途徑, 她還是不願意繼續對話, 停止了所有聯絡, 也不回應我透過通訊軟體或簡訊的訊息.
目前我應該採取的法律途經應該是
1. 向台灣及馬來西亞法院提出請她履行同居義務??
2. 判決下來後再提出離婚的請求??
3. 離婚判決下來後再爭取監護權??
請有相關類似經驗的律師解答.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3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且爭取監護權。

2、不過倘若子女不在台灣,則縱使取得監護權的實益也很小。

3、應該還是要趁對方8月回台動手術的時候,讓對方把子女帶回來,再進行相關訴訟。

厚~快悶爆了辣 104-07-23 18:42

請問關於保護令的問題 申請保護令只需備案後.法院即以傳單通知訊問嗎?

都無須任何證據或證明? 若訊問後對於此保護令無法成立時.我方可以對對方提出其他保護令嗎?例如禁止小孩接見(因為小孩他偷抱走回娘家)我也怕對方到時候也來偷抱走之類的.這樣子是可行的嗎?(目前尚未簽字協議離婚)煩請律師大大們  替小弟解惑....謝謝諸位律師大大們.

Jeter 104-07-22 21:12

我自去年底對妻子提出離婚訴訟.

主要因無夫妻之實及生病時未照顧我.詳細訴狀如下:.

一.  主張訴訟之標的: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以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由,訴請離婚

 

二.  事實陳述:

1.            被告張妍羚與我游定承自民國90年一月結婚至今,行房次數平均一年不到一次.每次約她都有千百種理由拒絕我:你現在很髒,去洗澡.洗完澡他想睡.今天很累,大姨媽來,白天不喜歡,小孩子在家不方便,頭痛,肚子痛,全身有一點不舒服都不行. 2.             2012年1月份的某一個星期六,至今已經3年多.不僅是性關係,一些親密舉動,甚至連擁抱,都被他面帶厭惡地推開.即便從去年10月開始因此提出離婚訴訟至今,一樣拒絕任何親密行為 3.            .2013年三月某一個晚上下雨後在家樓下騎機車閃小狗摔斷腿,坐在地上不能動,連路人都會好心幫我撐傘,幫忙叫救護車.但當我跟她說我摔斷腿要坐救護車急救去了.他跟我現在外面下雨,他不想出門了.那次住院三天,他除了來拿走機車鑰,就沒來看過我 4.            2014年228動肛門廔管手術,開完刀不到半小時,他就吵著要回家,之後住院4天都沒來看我.術後2個月的復原跟包紮傷口,全都是我自己做,他連我傷口看都沒看過.術後我自己傷口都只能自己包紮. 5.            今年1月1號4天連假,我頸椎椎間盤突出病發,在家裡痛的死去活來,他丟下我一人,帶著小孩去台北玩4天. 6.            今年1月29號動頸部椎間盤突出手術,住了7天院,他除了動手術完當天在醫院睡了4個鐘頭(睡飽就回家),之後只來兩天各待不到十分鐘就走了,我家到醫院的距離,機車不到5分鐘,他都不肯多花一點時間陪我.我現在算年輕,住院不需要太多照顧,他就已經愛理不理,等我老到臥病在床,到時候更不可能會照顧我. 7.            今年農曆年假6天,我剛動完手術,他本來也打算帶小孩回他母親的旗山家玩6天,把我丟在台中.後來剛好他生病掛急診住院作罷.他住院期間我還拖著剛手術完的病體去醫院照顧他 8.            未盡母親之責: 女兒從小就容易生病.小時候易發燒,之後則是眼睛長針眼,發炎容易紅,加上遺傳性弱視,很小就戴眼鏡.牙齒長不好,從6年級開始做矯正.帶小孩去看眼科,牙科都是我帶小孩去的,常常我下了班,看到他眼睛紅的誇張,或是摸到小孩發燒很燙,我才匆忙帶小孩去看醫生.而他也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有一次,小孩在幼稚園老師就說他上吐下瀉,要我們下班帶去看醫生.他跟我說,約了朋友要出去吃飯,叫我自己處理.我帶女兒去醫院吊完點滴,弄得很晚才回到家.好不容易孩子退燒,剛睡著.他打電話給我說被搶,硬要叫我丟下小孩去警局接他. 9.            我母親在走之前在醫院臥床從民國98年10月到99年6月,10個月時間,他到醫院探視不到5次,這5次幾乎都是我開車拖著他去的. 10.        我父親前年7月20號住院到10月17號過世,三個月時間,他去探視不到三次.澄清醫院只不到5分鐘機車的距離. 11.        金錢觀:認識他以來,他就一直喜歡負債消費.還沒經濟能力時,就刷卡買機車.卡爆了,我幫他還.之後結婚小聘加上婚禮禮金幾十萬現金,要用來支付裝潢及家具費用,他全部用刷卡付,說身上要留一些現金,沒多久現金沒了,卡債卻沒還.我那時候就用信用貸款幫他還清,以為就不會再欠了,沒想到三年內幫他還了兩次二三十萬的卡債.後來越來越多致我申請債務協商,總共要還120幾萬.從民國93年還到103年底才還完.之間薪水最少時只有3萬,扣掉還款1.6萬,小孩及家用,每月不到五千元生活,沒錢吃飯他從來沒幫助過我. 12.        2013年一月他卡又刷欠10幾萬,我要求他提出分期付款還清後,到2014年10月,短短18個月,又欠18萬多,我再幫他還最後一次.到現在卡債又欠超過4萬,薪水只有2萬多,每月卻有一萬的債務在累積,真是太誇張了 13.        個人衛生習慣:他現在藉病辭去工作在家賦閒.每天除了看電視,玩手機.甚麼事都不做,房間亂.吃完的東西,隨手丟在桌上.即使發臭長果蠅也不肯拿垃圾去丟. 14.        動不動就說房子是他媽買的,是他的.你不高興就滾出去.你們兩個甚麼時候要滾?最終無法承受他的精神轟炸,於今年5月被趕出去住,鑰匙也被要求還給他,無法再住在一起.

 

綜合以上的事由,希望法官大人能理解我在心理與生理皆已達無法再維持婚姻的地步, 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以婚姻有重大裂痕為由,判准離婚

三:雙方無共同財產.未成年女兒現在13歲,因原告我游定承有足夠經濟能力,身體可以負擔,與女兒感情良好,請求法官大人判決給我.並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新台幣一萬元

 

四.回應被告家暴控訴:被告對女兒教育從不參與;但每每女兒犯錯均大聲斥責,從小一直如此.為免女兒學到他的壞脾氣,多次要求他要好言相勸,凡事耐心教導,真的屢教不聽再處罰,而不是甚麼都不教,等他犯錯了再加以責備.但是,他總是不聽勸,而且對我加以挑釁,一再地說有本事你打我阿,有種你打打看.終致忍無可忍動手.第一次我把氣發在廁所的門,他再挑釁我才動手打他.之後即使他再挑釁,我也沒再動手,以致於女兒現在有樣學樣,一不高興就跟他一樣大吼大叫

出庭兩次了.法官都要求我要舉證,無奈這些不易舉證.請問我要如何補強?若不能補強,是否敗訴機率較高?我現在被迫遷出住所,是否會被他告遺棄?日後他要求我搬回去,並負擔他的開銷,是否可以拒絕?若勝訴是否必須與他分配剩餘財產?我有遺產一棟房子及兩百萬,另有一百多萬存款.

懇請幫忙解惑,不勝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2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對方對您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次須提出證據說明離婚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以1052條第2項主張離婚,本來即有相當之困難度,若無法舉證證明,恐難以離婚,當然若無法離婚,即無小孩監護權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1:47

建議不要把全名打出來比較好唷!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我建議你找個律師協助你

已經走走到這狀況

自己硬拼不利於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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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Katia 104-07-22 17:19

目前和先生正在打離婚官司,分居中。日前發現小孩去對方家住時,對方一天之中有兩次把小孩獨自留在家中,出去幫小孩買東西,其中一次更長達四十分鐘(對方為外籍人士,故無親人一起同住可以幫忙看顧)。

日前第一次開庭時,有把此狀況跟證據交給法官,不過法官似乎沒什麼表示。請問這會影響監護權的判定嗎?影響大嗎?(我們另有通報社會局)

謝謝律師們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多少會影響法官之心證,法官仍會評估雙方家庭支援系統,所以您們也應積極再主張小孩歸您們較為適合之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1:10

小朋友如果是未滿12歲之兒童,可是父親卻把她獨自遺留在家中,您可以在狀子中具體表達,父親這樣的態度可能是不太適合擔任主要照顧者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2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具爭取監護權,應具體說明對方照顧小孩對小孩不利之部分,為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由您照顧較符合最佳利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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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要爭取監護權,應將對方無法妥善照顧子女之具體事證一一提供給法院參酌,並且應提出我方能夠妥善照顧子女之有利事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個部分評估恐怕不會只有一個項目

況且證據是否足以證明什麼

這個難以判斷

所以還是要整體瞭解之後才知道怎麼樣比較有利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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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104-07-21 17:49
你好,我有個朋友跟她前夫(美國人)離婚,「協議離婚」,台灣部份已離婚,美國部分還沒去辦理,孩子是共同扶養,她前夫目前在美國,可是三不五時,就會傳恐嚇的訊息給她,讓她的精神飽受折磨,又不能斷了聯絡,因為一定的時間要回報小孩的近況、視訊?等等。恐嚇內容包括:要讓她很難看、要毀了她的人生、要對小孩不利、要對她不利、還有對她一些辱罵、人身攻擊之類的?訊息內容都有保留,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她不要受到這種精神傷害嗎?因為她九月要把小還帶回美國給她前夫,她很害怕。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1 22:21

如果朋友想要爭取小朋友監護權,建議就不要把小朋友帶回去。

又依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規定,若朋友及前夫已經依據中華民國民法之規定完成離婚之程序,離婚就有效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1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不用將小孩帶回美國,若前夫回台灣,可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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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咪 104-07-20 16:07

?????

我先生和前妻離婚三年,有一子一女。

當初離婚協議書有寫2個孩子歸雙方共同監護及扶養,但小孩應設籍男方並與男方同住及照顧。

每個月有兩次週末小孩可與女方同住。

雙方每個月要匯款一萬元至長女銀行帳戶,供作子女扶養費。

但現在女方

第一,三年來從未匯款過一毛錢,也未支付過孩子教育費(學費、安親、才藝等)

第二,我們從未阻止過女方去學校或安親探視小孩,但現在女方卻選在晚上一直打電話來找小孩,如果我們在忙沒接到電話,就一直打給我們或打給長輩,此行為已經打擾到我們生活作息。

第三,現在我們擔心的小孩子的人格發展,因為小孩子會因為女方而心情起伏很大。

我想請問,監護權可以全歸我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改定監護權並請求扶養費訴訟。

2、法官會依據社工訪視報告,評估共同監護是否不利子女,屆時必須評估雙方的照料能力、經濟狀況及子女意願等。

1.如同曹大律師所言, 可以做改定監護權並請求扶養費訴訟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3.對方過度騷擾可申請保護令

4.如果真的有意要解決問題,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收集有利自己而不利對方的證據, 增加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過去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即針對對方行使監護權不利於子女之部分,請求改定為單獨行使監護權,並提出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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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18

您好,可以主張過去以給付之代墊復養費用以及從現在起至小朋友成年止之每個月扶養費用。

另外,建議蒐集對方干擾正常作息之證據以及其他現在行共同監護不利於小朋友之證據,並具之聲請改定監護。

Mita 104-07-20 15:33

您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 他老婆有外遇想跟他離婚,我朋友不簽字,他老婆就跑去警局告我朋友對她女兒(她之前未婚生子的小孩)性侵,她說我朋友在很多年前約5.6年前,睡覺時摸她女兒,我朋友說當時是因為他們都睡覺睡在一起他睡著了無意識去碰到她女兒,隔天小孩子有跟外婆說爸爸睡著時碰到我,當下我朋友就說那以後不要一起睡,因為他老婆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常常搞一堆事情出來(憂鬱重症),後來又看到我朋友手機下載了一堆較私密的照片,就在警察局裡說那些私密照是她老公偷拍她姪女的,當時她還傳賴跟我朋友說如果不簽字,就要叫她女兒改口供說我朋友有摸她,現在我朋友為了官司的問題很麻煩,可是 她老婆現在反悔了,又跟我朋友說對不起 她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可是性侵害是公訴罪,我朋友6/28已經有被檢察官調去問話,現在好像想離婚也離不了,因為一切都必須要等判決書,請問律師 像這類案件大約都要拖多久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要進行多久必須看當天製作筆錄的經過及是否還有證據要調查,不能一蓋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妨害性自主、誣告罪等都是公訴罪,且是重罪,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應該如何處理較為圓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厚~快悶爆了辣 104-07-20 09:33

  小弟至今結婚5年多.可能我比較急性子.兩夫妻之間的問題常與妻子吵架

因為只有我想探討原因及解決辦法.而另一半則默不出聲.能夠讓我一個人講了一.二小時導致談論時出口沒什麼好話.於是再今年六月底吵了一架.對方說要離婚.後來行李什麼都準備好了.待對方辦理離職手續後.今年6月底對方趁中午休息將小孩從幼稚園偷偷抱走.抱回娘家.直至今日從未一通電話對我交代請楚.當初抱走之前說要離婚.小孩抱走了.也都沒有任何消息與通知.若是這樣子持續下去.家人與我的精神上這種打擊可能也會承受不住.請問有什麼方式解決?因為有報警警察方面說這屬兩人都同有監護權因此不觸犯法律上的條文.難道就沒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此外為了小孩子的將來.小弟我希望能複合讓小孩有個完整的家庭.因此我不贊成離婚.這個有什麼方式能處理嗎?若是對方這麼持續下去的精神虐待.受不了了的時候能有什麼管道能幫助嗎?此外若真是不能復合時.又有什麼能向對方提告或求償的呢?同有監護權之下抱走小孩不犯法真的沒有法則可管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0: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上可以嘗試提告和誘罪,不過此類案件要成罪的機會不高,建議應該委請律師提告,從核發存證信函開始。

2、民事上至多只有訴請履行同居義務訴訟。

厚~快悶爆了辣 104-07-20 10:4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上可以嘗試提告和誘罪,不過此類案件要成 ... (恕刪)

若是時間對方要是一在拖延呢? 因為7月3日本是我生日   我只想看看小孩  結果打電話向對方提出請求  對方也是說了讓她想想  此後便無下文  >"< 

1.一個家庭的維持, 很難也很有技巧, 也為了孩子好, 所以要出兩方的問題

2.像您這樣案件的問題, 應該是站在對方的心態去思考, 或是與對方溝通, 作一個雙方都有利且可接受的解決方式(不管離婚與否)

3.如果有要離婚或是爭取監護權的部份, 就可能需要開始搜集可作為決定事項的關鍵證據, 這部份建議您正式諮詢律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厚~快悶爆了辣 104-07-20 17:42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一個家庭的維持, 很難也很有技巧, 也為了孩子好, 所以要出兩方的問題

2 ... (恕刪)

這些方式在對方離家之前就有先跟他私下談過  只是長期不回應問題的他  應該也習慣了這種方式吧  畢竟是兩個大人的問題  小孩子是無辜的  我也曾請他多替小孩想想  可是堅持己見的他  還是選擇了她的選擇....  感謝各位律師的建議  謝謝

廷廷 104-07-17 13:37

想請問一下律師們

我是今年1月底離婚的,本來監護權就給了前夫,他說他會好好顧,而我則是每個月都有一次的探視權,並且可以帶回家過夜,到上個月以前我都是選擇探望一下帶出去玩玩就送回去給他們,怕他們麻煩,而這個月我要帶小孩回來過夜,我問我前夫,我前夫叫我去跟他媽喬,後來我也有打電話,問什麼時候可以帶小孩,他媽不准我去帶,他說我前夫從離婚之後小孩都丟給他顧,沒半毛錢給她,所以她媽媽覺得她自己帶就好,不會再給我們帶了!我想問一下,這樣我有權力告他們不給我看小孩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原先雙方協議探視子女之方式有意見,可聲請法院改定您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方式、時間及地點,改定後若對方不配合,您可聲請強制執行命對方將子女交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包子小如 104-07-17 11:29

您好,

想要詢問若當初離婚協議書上寫小孩歸男方行使負擔權利義務及扶養,

這樣是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女方要負擔扶養費嗎?

勝算大嗎?

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果雙方有約定由男方負擔扶養,則男方不得再向女方請求扶養費,但若未成年子女以自己為原告向女方主張扶養費,女方仍應給付扶養費。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寶貝 104-07-17 09:33

2015/5開始分居,之後並未向孩子爸拿過撫養費用,他也沒給,我想進一步協議離婚&爭取監護權,當初帶回小孩時,有錄音他沒辦法顧,所以我帶回娘家顧,請問我要怎麼做才有勝算,就算離婚後他不給撫養費也無所謂,我可以幫我女兒爭取日後不用養他嗎?

針對律師們的詢問,回覆如下。

1. 我受不了老是有人對我大吼大叫,事後還認為夫妻間床頭吵床尾和,這真是見鬼的言論。還有對於小孩教養方面,對於花費在小孩身上一直斤斤計較,認為小孩花了他很多錢。所以想離婚。

2. 以前在一起時,他都是隔月才給撫養費,也就是一人一半。現在分居了,我想取得女兒監護權,所以不跟他申請撫養費了。這個做法錯誤嗎?這樣我要跟他追討撫養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7 0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希望離婚的原因為何?倘若沒有符合法定離婚事由,恐無法訴請離婚。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綜合斟酌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能力、照料意願、子女互動、照料環境等。

3、監護權與扶養費可以分開處理,不一定要跟對方請求扶養費。

4、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7 10:14

1. 若要再協議離婚的同時一併談好子女由您監護,除非是對方對對子女監護不堅持,否則通常監護這一塊會比較難達成協議。若子女監護無法談成,可以考慮切割離婚協議與子女監護,就子女監護的部份訴請法院裁定。

2. 您另提到不給扶養費也可以,同時提到爭取女兒日後不用養對方,但這可能有問題,因為對方可以咬著說當初是雙方同意不用給扶養費,並不是他惡意遺棄不扶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先釐清對方是否也有意願離婚?如有,則可只請求法院針對子女監護權的部分進行裁判,如無,那麼您必須提出有何裁判離婚之事由。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審酌諸多因素,包括與子女間之感情、經濟狀況、照顧子女之情況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針對個案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請參考民1052可做為決定性的重大事由, 才方便做裁判離婚

2.如果有意離婚, 建議開始做資料搜證的部份

3.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4.扶養費可請求對方過去應付卻未付的代墊扶養費加上遲延利息, 併同請求將來到成年為止的扶養費

5.如果您丈夫有意離婚, 可做協調離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倘您與您先生間的婚姻已有無法繼續維持下去的重大事由的話,縱然雙方無法協議離婚,您亦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2.關於小孩的監護權,原則上還是由您與您先生先作協議,協議不成,可在離婚訴訟中一併請求法院酌定。法院通常會參酌社工的訪視報告,據以判斷小孩跟誰在一起生活對他們的成長最為有利的。

3.關於小孩的扶養費,若您爭取到監護權的話,您亦可向您先生請求按月給付扶養費,此與監護人是誰無關,對方縱使不是監護人,原則上仍須負擔小孩至成年時止一半的生活開銷。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7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外成年子女監護權,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機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及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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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yomi 104-07-17 02:06

我是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的單親媽媽,育有一子,子女監護權人。欲將小孩改姓氏。我知道如果我再婚,新任丈夫依法確認收養我的小孩後,得有一次機會更改從養父姓(但並非從生母姓),請問,可否以收養後、再婚後的夫妻之權利,為小孩更改從生母姓?(我的目的就是要變更從生母姓。我知道可以在新婚前與生父約定改姓一次、及法院聲請宣告從生父姓有不利影響這兩條管道。但與生父不想有聯繫,又因收養是遲早要做的流程,實在不想多扛一件官司在身上。)請問,我上述說的這個方法在法規上可行嗎?改從生母姓。

您好:

您可依姓名條第8條、民法第1078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059條第2項規定辦理,約定變更子女從母姓,但仍受民法第1059條第4項之限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您前夫同意以協商方式改姓,否則仍需透過法院來更改姓氏,並應證明原姓氏對小孩有不利之影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cky 104-07-16 15:00

本人騎機車在路上且無任何違規事項,因小朋友在騎樓玩球,球滾至馬路,且直接滾至我的機車前輪,無法閃避的狀況下,摔車發生車禍,經路人報警,救護車送醫,警察也調到監視器畫面,抓到玩球的小孩,小孩也承認說看到我被他的球絆倒車禍,當天小孩是爸爸看顧,小孩的爸帶他至醫院致歉,卻說小孩的監護權在媽媽那方,有規避責任之嫌,請問...問成年小孩犯錯,父母是否應承擔全部責任(我方是否可對其父母求償)?父母已離婚,是否只能對有監護權的母親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當時小孩是由父親在照顧,所以該父親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6 16:31

若未成年子女父母離婚實務確實只能由有監護權一方與子女連帶賠償,而若對於對方父母離婚有疑慮,可先並列父母為被告,待日後確定再撤回無監護權之一方。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6 21:08

您好,可以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請求父母負擔連帶損害賠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依法您應僅能對任監護權人一方之父或母請求損害賠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水水 104-07-16 08:44

因為先生想要離婚,把我趕出去,小孩和我一起住

有申請保護令,他常罵我很難聽的字眼

我搬出去住,先生對小孩不聞不問

現在我想要問

1.他辱罵我例如爛人人渣妓女,這些我是否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2.在不離婚的狀況下,我是否可以申請先生支付小孩撫養費

3.他不跟我同居,我如果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他不答應,我是否可以申請賠償

您好:

1.  對方若是在公眾場合罵您,就涉及違法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您可提刑事告訴再附加民事賠償請求,賠償金額多寡須視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精神痛苦程度而定。

2.  只要在小孩未成年之前,父母均有扶養義務,您可用子女名義,依民法提起請求給付扶養費訴訟,此外夫妻之間互負扶養義務,對方對您也有扶養責任,您亦可自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先生給付扶養費。

3.  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丈夫「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但即使勝訴,無法強制您丈夫讓您返家同居,該訴訟的目的只是對於違背法院判決宣告應履行同居義務之人,若不依照該判決履行同居義務即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所謂「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而構成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而已。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水水 104-07-16 09:11

他如果是用口語和簡訊罵我,我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嗎?

因為他減損我人格,我真的很痛苦

先生辱罵妳,是在何種狀況之下罵妳,有其他人在場嗎?妳可提出民事訴訟,再求償,小孩的撫養費是可以請求的。為了能夠更了解妳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妳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妳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同謝大律師所言, 

要往遠的地方考量, 拖著不離婚是否會讓您更痛苦

因為您現在有家暴保護令, 日後訴請裁判離婚可增加勝率

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他罵你這些話

你當然可跟他求償

而且他不付撫養費

你可以跟他請求撫養費用

至於同居義務沒有強制力當然也無賠償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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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6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對方辱罵您之行為,可錄音後提起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關於先生不願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之部分,亦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茶葉蛋 104-07-15 20:06

我男朋友是跟前妻協議離婚的,兩人育有一子

離婚協議書僅註明監護權歸男方,扶養費與探視權均隻字未提

小孩出生後就給親戚帶直到103年6月開始我們帶回來自己帶

給親戚帶時我們一樣每個月有給親戚保母費,後因保母說小孩大了要跟父母所以我們帶回來自己帶

自從103年6月我們把小孩帶回來至今,生母對於小孩的費用一毛未出

也從未打電話關心小孩的近況、更沒提過要探視小孩,只有一次外婆要求帶回遭到我們婉拒後他才打來說能不能讓他帶小孩回去,但僅此一次。

現今我們已向公所提出調解,要求其支付小孩的扶養費每月9,745元(102年主計處公布國民每人每月平均生活支出為19,490,父母均分)至小孩年滿20歲,並追討103年6月至104年7月這13個月我們代墊的扶養費

想請問在調解時我們有甚麼要注意的?

若對方不願支付小孩的扶養費我們有何方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若對方不願支付或者支付幾個月後就不願繼續支付,有何方式可以強制執行嗎?

若對方不願支付或者支付幾個月後就不願支付,且工作為無收入證明的話,有何方式可以保障我們的權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調解時必須就約定事項字字審酌,倘若有不懂的地方就要問調解委員,不要輕易的承諾或是放棄權益,倘若是重要事項一定要記明於調解內容內。

2、倘若調解不成,則必須提起給付扶養費訴訟,法院會依據子女所需費用、雙方資料下去評估對方應該負擔的扶養費。

您好:

若對方不願意調解,則需提起訴訟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代墊的扶養費,並請求給付扶養費。 若能調解,分期給付時記得註明:若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避免將來強制執行上遭遇麻煩。 若對方確實無財產、收入,則須等待對方有財產、收入時再為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們絕對有權利要求

如果對方不願給付

可以強制執行

記得要於聲明中表示一期不給付

視為全部到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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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依法對方確實是必須負擔小孩子一半的扶養費,倘之後雙方調解不成的話,建議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請求給付扶養費之民事訴訟,唯有如此,在未來獲得確定勝訴判決後,方可據此直接向對方作強制執行取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茶葉蛋 104-07-23 17:37

 謝謝各位律師熱心的回覆

原訂7/21當天要開調解庭,結果生母避不出席

期間公所志工還多次打電話詢問他是否要來,請他想好打來

結果等了一個多小時他都沒來也都沒打電話,所以志工請我們先回去,並約了下一次調解

志工在電話裡有跟生母提到:「調解庭兩次沒來就要送法院」>>這是真的嗎?

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那邊,我們需要請律師嗎? 開庭的費用呢? 

有哪些相關的費用和注意事項呢?

另外我想再問一下,7/17的時候,有志工到學校說有人檢舉我們家暴小孩,要關心情況

這對我們要扶養費或者是我們對小孩的監護權會有影響嗎?

在法律上家暴的定義為何?只要打小孩就算是家暴嗎?

打小孩是事實,我們確實有這個行為

但是今天是因為小孩多次罵髒話、說謊騙人、想睡覺或不開心就發脾氣不理人或者是打自己

上述行為我們都有多次告知小孩不可以這樣,小孩也明確知道不行,但仍然做了而且屢勸不聽,所以被打了手臂和屁股,另外因為被打的過程他閃躲的關係,有打到大小腿,僅有瘀青,其餘外傷皆無,這樣也算家暴嗎?

我們教小孩的方式都是先跟他用講的:為甚麼不行這樣?這樣做為怎樣?如果這樣做了會如何?

講了很多次後小孩有改了,可是過一陣子又開始故態復萌

這時候我們就會用嚴厲的口氣或者是會罵他:之前不是有跟你講過不能這樣了,你也改了,怎麼又忘記了?

罵了很多次還是沒有改,才會到打的,而且打都是打屁股手臂這些部位

 

魚媽 104-07-15 09:32

律師好 離婚共同監護1子2歲 上禮拜日前夫第一次帶小孩回去傍晚帶回 小孩回來後一直哭指著頭說痛痛後腦有腫像鳥蛋大的包 我問對方卻沒人知道怎麼回事 我帶去醫院醫生說太小無法做腦部斷層因幅射太大 給了張觀察單要我帶回觀察3個月 觀察期先不讓前夫帶回以免再度碰撞。小孩的情緒很不穩變的很愛哭黏人沒安全感 我將狀況告知對方卻被說故意刁難挑撥 事發後對方也沒關心過小孩狀況 只有傳訊說何時要再來帶走小孩且說不給帶就要到法院提告。 請問這樣情況對方不願正視小孩狀況也無法溝通 如果對方提告能成嗎?請問我能否改單獨監護呢?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5 10:19

保留小孩的就診記錄、診斷證明等並且拍照,多收集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有不適任的情況,對您爭取單獨監護越有利。

一、要搜證,但是還是要給對方探視。

二、完全不給對方探視會違反友善父母原則。

三、年紀小的小朋友其實摔倒很正常,但是如果常這樣的話探視方法可能需要限制一下。如果是以後腦腫一包來看,自己跌倒的可能性是有的…小時候我自己也跌倒後腦著地,所以單純以傷勢來說可能比較難以認定對方有虐童的行為。

三之二,如果是對方有不當責打虐待小孩的證據,則此部分可能為有利於你的認定。一般如果是有責打虐待小孩,法官在監護或探視部分較可能做不利對方之認定。例如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家暫字第85號裁定就是因為一方不當責打虐待小孩另一方取得暫時監護權的例子。

四、如果希望改變探視方法可以聲請法院改定探視方法。

五、可以協商儘量協商,法諺有云,肥的訴訟不如瘦的和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5 15:18

您好,對方縱使揚言要提告,也不用太緊張。

建議多蒐集對方之行為有不利於小朋友發展之證據,以降低對方行使探視之時間及限制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法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小孩受傷之照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為單獨監護,並提出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您覺得對方的行為對小朋友的成長是不利的話,建議您可向法院提起改定由您單獨監護之訴訟,訴訟中,您亦可提出您認為對方較合理的探視權方式及時間讓法院作參考。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證明前夫無法教養, 照顧小孩, 才有可能被法院同意變更監護權

2.刁難或是禁止對方探視, 有機會被對方抓到把柄, 進而提出變更監護權

3.建議先保留驗傷證明留底, 如小朋友可意見表答, 可以詢問傷勢怎麼產生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魚 104-07-15 01:14

我和他的觀念相差太多  每天都是爭吵  我不想在繼續這樣的生活   結了婚要去哪裡對方都不准   婆家就臭臉   就連回娘家也一樣   但我都會堅持回去  但回來他們都給與臭臉相待   我們育有一子   一歲多  還在食用母乳   我沒工作是個全職媽媽    孩子都是我一個人在顧  都跟我在一起   煮飯時由公婆顧  其他沒事都是我在顧   老公喜愛熱鬧   只要有攤   放假都會去熱鬧   不怎麼陪小孩   請問這樣可以訴訟離婚嗎?因為對方不肯簽字    孩子的監護權會怎麼判?可以共同監護嗎?  還是可以先申請分居?   拜託各位律師告訴我該怎麼做   我們結婚一年多而已  是奉子成婚

您好:

我國離婚制度有二:兩願離婚、裁判離婚。您如果無法兩願離婚只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裁判離婚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項之事由,依您文義所述尚難判斷是否構成,您應準備相關證據資料尋求正式協助為妥。 若您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5 10:55

若私下談不成,可考慮聲請調解離婚,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試試看。要是真的必須透過裁判離婚方式處理,可能會面臨到雙方婚姻是否已經達到無法維繫的程度?同時也必須要去比較雙方可歸責的程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5 15:01

您好,若沒有具體請求裁判離婚事由,對方又堅持不離婚,在我國目前之法律制度下,要離婚恐有困難。建議在雙方吵架時,多蒐集多方情緒失控之錄音證據,始能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

另外,關於監護權之部分,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您好:

倘您與您先生間的婚姻已有無法繼續維持下去的重大事由的話,縱然您先生不肯協議離婚,您亦可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至於小朋友的監護權,原則上是由您與您先生先作協議,協議不成,可在訴訟中一併請求法院酌定。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小魚 104-07-15 00:54

我和他的觀念相差太多  每天都是爭吵  我不想在繼續這樣的生活   結了婚要去哪裡對方都不准   婆家就臭臉   就連回娘家也一樣   但我都會堅持回去  但回來他們都給與臭臉相待   我們育有一子   一歲多  還在食用母乳   我沒工作是個全職媽媽    孩子都是我一個人在顧  都跟我在一起   煮飯時由公婆顧  其他沒事都是我在顧   老公喜愛熱鬧   只要有攤   放假都會去熱鬧   不怎麼陪小孩   請問這樣可以訴訟離婚嗎?因為對方不肯簽字    孩子的監護權會怎麼判?可以共同監護嗎?  還是可以先申請分居?   拜託各位律師告訴我該怎麼做   我們結婚一年多而已  是奉子成婚

可以婚姻有重大破綻為理由起訴離婚,小孩這樣的年紀,由母親爭取到監護的機會是高的,對方也要負擔一半的小孩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15: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因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之證據,如配偶或婆婆罵您之錄音;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由於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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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怡 104-07-14 14:22

我與先生個性不合時常爭吵,想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我目前有正當工作收入不錯(月入8萬),名下有不動產(坪數不大),先生之前曾失業但目前有工作(月入6萬),名下無任何資產(因曾有重傷害前科及民事賠償不願賠付,故資產皆不在本人名下,但夫家經濟狀況很好),先生脾氣很差常罵三字經,很多想法無法溝通,煙癮很重常抽完煙直接抱小孩,目前育有一女約10個月,出生至今由婆家(在雲林,我們假日回去時多由我負責照顧小孩)及娘家媽媽(上台北住在夫家房子,我下班後負責照顧,先生假日回來)輪流照顧,從在月子中心期間就一直爭吵,他阻止我餵母奶並惡言相向,出院甚至未出現由娘家媽媽協助我和小孩,生活很多摩擦,我想離婚但要小孩監護權該怎麼做?得到監護權的機率有多大?謝謝各位律師回覆及協助!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如您所述屬實有重傷害前科及民事賠償不願賠付, 會為法院判斷監護權歸屬依據之一

至於您要離婚部份, 可能也要看您先生對於協議離婚的接受度為何, 建議您可以著手收集可佐證裁判離婚的有力證據

由於網路上片面諮詢事件陳述未必完整精確,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們的爭吵有錄音?或是有用line等訊息爭吵? 另外有證人可以傳喚? 這些都會跟證明婚姻是否有重大破綻有關,當然想離婚之一方於訴訟中讓雙方高敵對性顯現在法官面前也是策略之一,另外就小孩監護部分,依幼兒從母原則,這樣年紀的小孩由母親爭取監護的機會是高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4 15:26

您好,基於幼年從母原則及基於不輕易變動小朋友習慣之現況等等判斷小朋友監護參考原則,若小朋友從小由您照顧,對方縱使認領及爭取監護權,在沒有其他不利於小朋友之情況下,判給您之機會還是很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4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目前您應先蒐集證據,如配偶辱罵您之錄音;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須提出證據證明由配偶照顧子女,對子女不利,由您照顧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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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小孩子一直都是由您及娘家家人照顧、配偶脾氣暴躁、配偶積欠債務等,這些是您爭取監護權有利之因素,因為法院評估子女監護權會綜合考量諸多因素,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傑 104-07-13 17:04
您好 我想請問 我已經被判刑詐騙 判刑主文是 有期徒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 7.21號要執行了 可是我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 可以分期嗎?會准嗎?還是可以役服勞動? 或是有其他辦法幫助我 拜託 我是單親家庭 我媽媽有殘障 我也有兒子 可是已離婚小孩歸我 小孩媽媽人間蒸發了 我真的不能坐牢 拜託幫幫我

您好:

您應向地檢署執行科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相關程序及文件請與負責執行之地檢署執行科承辦人於聯繫,或參考此網址:

http://www.ksc.moj.gov.tw/ct.asp?xItem=175076&ctNode=26357&mp=021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1:37

可以直接打電會詢問承辦書記官,會告知需要帶那些證明以辦理分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詢問書記官如何辦理分期,約可分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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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 104-07-10 22:07

目前還是和先生住在一起,我想先分居再請法院判決離婚及小孩監護權,我想請問如果我自已偷偷帶小孩出去外面住,這樣先生可以告我…等之類的嗎?又如果我搬出來住了,可以禁止先生看小孩嗎?《我們只是個性不合想分開》,如果讓先生看了小孩不還我了怎麼辦,因為法院判監護權不是都要很久。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0 22:20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您好:

1.  若您偷偷帶小孩離開,又禁止丈夫與小孩見面,恐被前夫提告民法「夫妻不履行同居義務」與刑法第241條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將不利於爭取監護權。

2.  建議委任律師進行「假處分」程序,請法院酌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爭取在分居期間及在離婚判決確定前,由您暫時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以避免觸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請求裁判離婚,您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但對方亦享有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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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a 104-07-10 16:10

匿名 

我是男生,我與太太奉子成婚,結婚至今已有十年了

與太太已經無夫妻之實,因為我們互看對方不順眼

太太不願搬離開我家,兩個小孩都是由她照顧,我上班

這些年他沒有工作,都是靠我一個人,家境完全ok

太太以前會動手,但是我都忍

真的很想離婚,但是太太並不願意離婚

最近跑去上班,但是我不知道上什麼班

我們平常生活已經沒有交集,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上網查了很多資訊  離婚必須要有重大事由

我們都沒有 每天在家我也不想跟他說話

最近一次看到我也只問我看三小

但是她就是不願意離婚

我身上所有的錢存款 全部都給她了

我家境算是富裕,但是並不屬於我個人財產

我媽媽說她是因為我爸有錢 所以一直不走的

我真的不想在讓我們家的氣氛這樣下去了(婆媳不合)

而且她還會跟小孩說一些有的沒的

我身上已經沒有”存款”了,不可能伸手跟我爸拿

生活費就是靠薪水~

 

我到底該怎麼樣才能離婚

並沒有所謂的重大事由.................

太太不走,早上一人帶一個小孩上課

我已經不再給她任何金錢了

他拿走我的存款夠活一輩子了 為什麼就是無法離婚!!!!!!!!!!!!


 

張嘉麟 (張律師) 104-07-10 16:27

在裁判離婚方面,我國採破綻主義及有責主義並行,夫妻之一方除了民法第1052條列舉事項外,亦可主張舉證具有難以維持婚姻,婚姻無繼續存續之重大事由時,皆得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惟現行就概括事由部分,多數法官的自由心證,已較往年放寬,惟此部分仍需要負一定的舉證責任,此部分恐需仔細判斷相關資料,始能作進一步的分析認定。

倘有其餘疑問,請Email至lawyerchang13@gmail.com或電04-2203-3303(張嘉麟律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蒐集二人互看不順眼,以及對方有打你,罵你等相關事證去蒐集,本件也並非完全無裁判離婚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Hana你好:

如上面楊大律師所述,家事案件相較起來比較主觀(涉及價值判斷),如在經濟能力許可下,向有家事案件經驗的律師,當面就你的個案提供分析及建議,較能給予你實質上的幫助。

以上供參。

Hana 104-07-11 07:36

那個時候為了孩子 我覺得沒關係  她只是發脾氣

但是事後已經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想離婚 

但那已經事過境遷了 ,我無法採證.......

 

因為我們現在無交集

而且我一直想找對方的漏洞

但是都沒有  因為我們沒有交集阿..

Hana 104-07-11 07:3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有上網打電話問了一下

他們說 找律師寫狀紙 一萬二  如果讓律師去說服對方進行兩願協議離婚10000

如果全權委託本人不出面 50000  倒是沒有說到怎麼找證據?

我很有興趣找律師談,但是律師光是詢問就要先有諮詢費

要處理又是另一筆費用 

我必須知道精準的費用,我才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行動

不然我沒有多餘的經濟了

我住在三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