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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仔 104-07-10 13:12
老公因為販賣毒品被判九年刑期 在今年七月初被最高法院駁回 想請問我如果要打離婚官司 這場勝算大嗎? 我是在被起訴 但還未被判刑確定時跟他結婚的 因為他那時候跟我說 他只會被判兩年三年 但是這陣子他都還有在吸毒 被抓了兩三次了 我之前都不知道他有在吸毒 因為他最近的精神狀況都不是很好 所以我打算等他入獄後再跟他提這件事 不然我真的怕我會有生命危險 我們之間沒有小孩 也沒有財產問題 重整一下問題 1.勝訴機會大嗎? 2.這場官司大概要多久 3.一年內提起訴訟是從最高法院駁回的那一刻起嗎? 4.我不是台灣人,我是日人,請問對官司會有影響嗎?

您好:

您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離婚之事由,可請求裁判離婚,但須注意民法第1054條1年、5年除斥期間之規定。 離婚訴訟期間之長短涉及您是否合併其他請求,例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贍養費等等之問題。若您想要儘速離婚,是否考慮以兩願離婚之方式辦理。 確定之時即是最高法院駁回之日(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2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3號)。 您住所若是在國內,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0條之規定,準據法為共同之住所地法(即中華民國法律),在國內訴訟程序方面即依中華民國。不諳中文,可以請通譯負責翻譯。

1. 離婚機率是大的,是從最高法院駁回時起算

2. 一審大約是1年到1年半,也跟是否併同處理監護和夫妻財產有關

3. 如你有台灣籍,就是完全適用台灣法律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則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而本件入監服刑,是可以主張離婚之事由的,若有小孩的話,也可以一併處理監護權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0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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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0 16:26

您先生已符合判決離婚的具體事由(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可提起離婚訴訟,有若對方有家暴或其他造成婚姻破裂的事由亦可一併提出。另雖非本國人但對於離婚應無影響。

一、在他入獄之前千萬別跟他討論這件事。理由有二,第一,他吸毒,雖然不是每一個都這樣,但還是有吸毒的人會做一些不理智的行為。第二個,他將入獄,精神壓力很大,如果你談離婚你可能會變成他壓力的出洩口。所以我的建議是你先不要跟他談。

二、就算你沒有台灣國籍還是可以在台灣提告離婚

三、勝率的部分其他律師跟你說過了,我看了一下,沒有人說謊

四、再說一次,請注意安全,在他入獄之前不要跟他討論這件事。入獄之後你沒有安全的顧慮可以考慮調解離婚。就算對方在監獄裡面,老婆還是可以用視訊來調解離婚,目前科技進步,這樣做不會有困難的。

五、時間的限制部分其他律師也說了,請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0 22:52

您好,可以訴請裁判離婚唷!

希恩 104-07-08 10:44

因為小孩(女兒七個月)要回去看公婆的問題,我老公不爽,趁我在娘家時,把我跟小孩的東西(衣服…)全部寄來,還搞失聯十幾天,封鎖所有我能與他聯絡的方式,幸好我媽不死心,打了電話去他家,與他聯絡上,他提出看要分居還是離婚監護權給我決定,我考慮幾天後,告訴他離婚後,他要每月付八千當小孩撫養費到小孩20歲,他就說小孩監護權給他,而且不會跟我拿撫養費,可能因為扯到錢,他就要跟我爭監護權,我跟我老公是同職業(穩定的工作),我們假是排休,一次放5~6天那種,所以不會每天下班回家,他薪水比我高,公婆在家工作,他家3個小孩都男的;我媽是褓姆,目前主要是我媽在帶小孩,已經帶兩個半月,這樣的話,想請問:

1.女方獲得監護權的機會多大?

2.男方把莫名把女方跟小孩行李寄來,有構成什麼法律條文?這對於打官司提出,會更有利女方獲得監護權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歸何方行使應考量雙方任監護之意願、未成年子女之意願及訪視報告之結果等綜

   合判斷,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下判斷,因此監護權這部分仍須詳細討論。

2、對方只是單純把衣服寄回,應不涉及何種犯罪,不過您可於訴訟主張對方有此行為,對

   您判決結果應較有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由於您敘述的細節部份沒有非常清楚明確, 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除非證明先生無法教養, 照顧小孩才會增加您獲得監護權的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以本案來說

如果訴訟的話

你為主要照顧者

取得監護權機會較大

且能夠跟對方要撫養

所以建議你要走訴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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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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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在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法院會綜合考量諸多因素,通常常見考量的因素為子女的意願、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感情、主要照顧者、是否有家人可以支援照顧、經濟因素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提出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一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關於未成年子女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再請求對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至一萬二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38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104-07-07 23:57

各位律師
跟先生因為他一再接近一位新進女同事開始有爭執,後來搞一些手段逼我離婚,有一次氣到簽了離婚協議書,簽字後他帶小孩房子,因為證人是他私下請同事簽的根本不合法,所以我又去訴請離婚無效恢復婚姻關係,他當然不服法院判決不願意搬回來,一拖就拖了半年 ,有一次我從小孩手機防丟失功能裡的錄音功能錄到他跟那女的上床的聲音,怕錄音證據不足構成通姦罪想抓姦在床,這段期間先生變的不想要小孩想丟給我,因為小孩的事我氣到衝到他公司找他, 可是又不敢面對我談一直躲我,我只好去找那女的理論,那女的一出來就很囂張的態度還拿手機對我錄影,當然我朋友也拿手機幫我錄影,問他不是很清高說她不是說我先生不負責不可能跟他在一起怎麼又跑去跟他上床?她很囂張一直強調她難聽話說很多是我老公纏著她,說我老公拿著離婚協議書跑去找她還搞自殺,爭執中有點混亂,雖然她沒說上床但有承認是我們離婚她們才在一起,還說她也是有她的需要,又說她現在不要他了,她想撇清關係故意說她很久沒跟我老公在一起,可是我錄到的上床聲音是兩個月前的事,我們恢復婚姻關係都半年多了她不可能不知道
想請問之前上床的聲音加上她自己承認的影片,這樣告通姦罪能成立嗎? 如果要要求民事賠償是一起提出還是先告通姦
還有之前我知道她們的事我有打電話罵她一句死破麻,可是知道是我老公的問題時我有用line跟她道歉,爭執時她也有說,可能去找她讓她腦羞成怒,態度超級囂張叫我要告趕快去告她,說我之前罵過她她也可以去告我,還是說我不是有房子可以賣掉看怎樣賠償她,她這樣算對我恐嚇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8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成立通姦罪,必須是離婚協議之前,訴請確認離婚無效後之通姦行為才會成立。

2、且相姦人可以主張對於相關的訴訟不知悉,故而要成立恐有困難。

3、就您所述的錄音內容,應該可以作為通姦罪的證據,不過還是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實際聽聽看來判斷。

4、電話中對對方的辱罵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說要告你,並不會構成恐嚇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之成立您須證明對方有與您配偶發生性交行為,且知悉您配偶為有婚姻之狀態,否則尚難以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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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 104-07-07 14:01

我跟前妻在今年離婚,有一個小孩1歲多,離協議書寫兩個禮拜他可以帶小孩出去過夜一次,但是沒有寫時間,但是他最近來接小孩,小孩都會哭,不給他抱,強行抱走小孩會大哭,我不想要小孩這樣,所以我不想給他抱回去,所以我想要改變探視方法,我要帶到公共場所給她探視,探視過程我要在場,小孩才不會哭鬧,請問我這樣會觸犯什麼法律?他可以告我什麼??

建議自行協調探視時間

如果您拒絕原本的探視協定或禁止探視, 對方可能提出探視要求, 如更甚者可提出變更監護權之訴, 可能要請您留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7-07 17:17

您好:

如果您認為目前對方的探視權方式及時間對未成年子女並不利的話,您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改定探視權之方式及時間。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7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對方行使探視權時,小孩哭鬧之情形全程錄音錄影,再具狀至法院請求改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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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7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認為現行探視方案不利於小朋友之成長,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改訂探視方案。

一、探視小孩是為了小孩的利益,這個地方要好好配合讓對方探視。尤其要避免完全不讓對方探視,不然可能會變成對方爭監護權的理由。

二、你對小孩的探視方法與對方雖有不同,但是這還是可以協議的。父母雙方雖然意見不合,為了小孩好還是好好協議。儘量不要在小孩面前爭吵。

三、探視方法如果無法協議的話,可以請法院酌定。

四、要儘可能的溫和,對方很可能正在搜證。

五、要與小孩多拍一些溫馨的合照,這個以後如果有爭訟可能會用得到。

六、與對方溝通的時候用字遣詞要小心,因為如果用詞不當,對方可能會拿來做文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萱 104-07-04 22:22

你好,我跟我老公結婚快5年,生了2女,現在沒有工作在家照顧2個小孩,這段時間發現老公有私下簽賭職棒的行為,而且金額遠超過他的收入,之前幾次先選擇原諒,並告知決無下次,否則就離婚,他也承若答應不再簽賭,今天我發現他還是一樣持續再玩,簽賭金額也是超出他的收入,我實在無法再繼續下去這個婚姻,我想跟他離婚也想爭取監護權,但是目前現階段的我沒有收入,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跟爭取到2女的監護權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未成年子女平常均由您照顧,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再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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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2:36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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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你完全沒有錢而需要找律師的話建議你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或者,就近找個律師,與律師配合只付諮詢費或是由律師代撰書狀。

二、爭監護權的話經濟能力也是其中一個法官考量的因素,所以如果你想要離婚的話經濟狀況還是要想辦法先規劃才行。白話點說,如果離婚成功了,你的經濟狀況有辦法養小孩嗎?

三、建議你先規劃離婚後的生活,確定好安全無虞後再考慮離婚

四、離婚的方式有三種,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如果要快點離的話建議採協議離婚調解離婚的方式處理,裁判離婚也就是用訴訟的方式不會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孩還目前的年紀是幾歲? 一直都是由你在照顧嗎? 目前法院實務上關於小孩監護的判定,這兩個因素佔很大的考量,另外也跟支持系統有相當程度關聯,過程中也必須做訪視,訪視報告會供作法官參考,所以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益 104-07-04 20:41

我和前妻在22年結婚生了一個極重度智障女兒,在女兒三歲時我們經法院判離婚,而後我們沒去辦理戶口而且孩同居在一起而後我們又生了一對雙胞胎女兒(為私生女).現在因母親又離家出走把三個小孩丟下失蹤只有她娘家知道去處.

請問我可把小孩帶到她娘家給他母親嗎這樣我有遺棄小孩行為嗎(因為我無法向戶政辦理小孩認養因為生母都不出面)

我可以向小孩生母要小孩扶養費和教育費嗎(因為大姐是極重度智障無法自理雙胞胎只有小5未成年)要請看護外勞加小孩教育費一個月50000元所以我個人無法負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交還給對方,不會有遺棄罪的問題。

2、可以用子女的名義向對方提起給付扶養訴訟

小竹子阿木 104-07-04 02:34

你好,我現在還沒有離婚,但從我結婚到現在,我先生沒有給過我生活費,連小孩出生後,都對小孩的花費不聞不問,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而且因為我是他車貸的保人,他也不願意換保人,只丟給我一句沒辦法,我應該怎麼做?我之前因為他哥哥沒有工作,幫他們家刷卡買了很多東西,結果卡債是我背,連我之前的退伍金都投進去了,請問我能跟他要回來嗎?

還有請問他有語言暴力,曾經對我罵過三字經,在我媽媽的賴裡,他也有承認他罵我三字經,這樣可以算是證據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起訴請求先生給付包含小孩扶養費在內之家庭生活費用。

2、除非銀行同意更換保人,不然您只能在代先生清償債務後,再基於保證人身分向先生求償

3、刷卡部分,您可起訴請求先生返還借貸之款項。

4、可以line記錄提告公然侮辱罪,不然要看先生罵三字經時是否在公開場所。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竹子阿木 104-07-04 15:20

請問我這樣可以訴求離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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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您們雙方未同住的話,可試著主張一方惡意遺棄他方或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瑋希和成俊在交往期間意外懷孕,雙方因此決定結婚,但成俊自從結婚後甚少照顧家庭,每天沉迷線上電玩,瑋希在小孩出生後,一直獨自照顧扶養小孩結婚後2年,瑋希決心與成俊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但公婆堅持小孩一定要交由男方監護,只願意給瑋希探視小孩,瑋希堅不同意,向法院起訴離婚聲請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歸瑋希取得。

 

目前法院在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時,會審酌雙方諸多主、客觀條件之優劣,也會參酌許多酌定監護權之上位原則。其中,在法院實務上有2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為:主要照顧者原則、現狀維持原則(照護之繼續性原則)。此2原則在內涵上互為表裡,未成年子女長期由何人(父或母)照顧,該人即為主要照顧者。因心理學之研究顯示,經常變更生活環境或親權人、監護人,會使未成年子女處於不安定的狀態,因而造成其過度的精神上負擔。為使子女健全成長,父母或監護人與未成年子女之照護關係以保持不間斷之繼續性為必要,故重視未成年子女過去以來的主要照護狀況。

 

因此,小孩自出生以來都由瑋希獨自照顧,雙方如離婚,法院會慎重審酌此一情況來酌定小孩監護歸屬,如瑋希從此角度切入,在程序中詳細論述並舉證,對瑋希爭取小孩監護是有利的。但要特別注意的是,無論依照哪個酌定監護之原則,實務上部會指參酌單一原則、面向,所以在程序中不能只針對特定原則論述,應對各原則全面詳論並舉證,爭取監護權的機率才能大幅提升。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VACATION 104-07-02 15:13

各位先進律師

我想詢問有關拋棄繼承的問題

前言

父親與母親離婚 監護權在媽媽

10多年來父親未提供扶養費,未曾連絡過。

最近偕醫院社工通知,父親傷重昏迷,在醫院也有欠一堆醫療費用

父親那邊親戚根本不想處理

由於媽媽從小撫養3個小孩,無力負擔費用

醫院要求,付清醫療費才肯開死亡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有什麼辦法嗎?

1.父親對子女毫無撫養,卻須承擔在外惹得一切,父親的父母,與旁系兄弟姊妹,難道都不用付半點責任嗎?只主張他們已經付遺產並在法院斷絕關係,她的一切與他們無關,我們子女沒分到遺產子女卻要承擔的他們家的事,很不合理

2.

醫療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第 76 條
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
明書、診斷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開給各項診斷書時,應力求慎
重,尤其是有關死亡之原因。

醫療法之規定法令未規定須繳清欠費才能開死亡證明,那醫院應該不能拒絕開立死亡證明嗎?

麻煩各位協助回答,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仍有遺產,可以就遺產主張權益,倘若父親的親戚加以侵占,可以告侵占罪。

2、倘若只有債務,則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3、醫院的部分可以向衛生局檢舉

4、目前已經採全面限制主義,故而倘若沒有辦理拋棄繼承,還是不用用自身的財產清償父親所留下來的債務,故而無須過於擔心。

Melody 104-07-02 07:33
我目前是個全職媽媽 小孩10個月是個女生 之前老公曾經打過我 三四次有了吧 我現在手上有兩張當初的驗傷證明 還沒超過半年 (有驗傷單他不知道) 我現在對他已經完全失去信心了已經無法走下去了 跟他離婚 根本提不成 因為我沒有當下決定 現在我做錯了一件事 就是跟一個男人曖昧 完完全全只有聊天 沒有怎樣 有出去過一次 但對方的朋友都在車上 現在我被我的老公抓到了 他偷看了我的手機 現在換他用這個來咬定我做錯 並且把孩子給抱走 而且又說要告我跟那個男生通姦 (重點連手都沒碰到 更別說有上床了) 我想他的用意就是要我去求他原諒我 並且繼續和他一起維持婚姻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 (想跟他離婚完全沒因為誰) 要強逼自己跟一個已經不愛的人在一起嗎? 如果和他走到法律 那憑他的所謂的聊天內容 他的提告會成立嗎?我真的不能沒有我的小孩 拜託替我解答這些問題 我真的真的不能沒有我的小孩????

一、如果他會動手的人,不管你的決定是什麼,都要注意安全。

二、如果決定在一起,可以考慮改變你自己本身的溝通方法及技巧,如果很會溝通的話男人有機會會改的,這個部分可以去看一些溝通技巧的書。

三、如果決定分開,那麼請考慮找娘家的人幫忙。

四、如果對方會看你的手機的話,會不會你在這邊問問題對方也有偷看呢?這個部分請注意。

五、是離是和?請三思後再決定。

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2 08:49

您好

單純曖昧  不會成立刑法上的通姦

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及家庭暴力,可以以此為由訴請裁判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扶養費。

2、是否涉及通姦行為,必須依據訊息內容而定,建議應該備妥訊息內容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希望離婚,您可以持驗傷單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訴請裁判離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2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會構成妨害家庭犯罪,目前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民事裁判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ipi 104-07-01 23:31

律師您好,我妹妹已經跟她前夫離婚,而小孩監護權是在我妹這裡,她的前夫至今從未來探視過小孩,更別說有幫忙撫養,如今她的前夫也已經再婚有小孩了,我們家人跟我妹都一直希望能將小孩的姓氏改為母姓,我妹多次打電話去給她前夫談這件事,但他都是一直推託不願意簽名,或是電話都不接,我想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順利的將小孩變更成母姓,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子女姓氏必須由法定代理人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只能透過法院裁判變更。

2、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改定子女姓氏,並請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雙方無法協議之情形下,只能向法院聲請更改姓氏,並應提出原姓不利於子女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禹 104-07-01 13:19

你好,我跟我前夫已經離婚3個月了,但是當時簽訂離婚協議書前些日子,前夫三番兩次的到我的娘家來威脅我及我的父母親,說是我要離婚可以但必須拋棄小孩的所有一切,包括監護權探視權,不然就要殺我全家,我在被迫威脅下去簽署離婚協議書,但是當天簽署時男方的親戚竟然在協議書上填寫女方同意放棄小孩監護權探視權,當下我是不想簽的,但是想到前夫對我和小孩家暴,又飽受威脅下還是簽了,我想詢問我應該要如何才能爭回監護權呢?

婚姻關係還在時,我曾經聲請保護令,也順利核發了但如今期效已過,不知道是否能以此做為聲請的條件呢?我的小孩目前兩歲九個月,我很擔心她會再度遭受到她父親的家暴,剛剛我仔細找過了我手中並沒有前夫威脅我的證據,我該如何是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2、聲請改定監護權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及您所述的恐嚇行為,並且必須經過社工訪視,因此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較能保障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14: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改訂監護,可能須提出對方家暴證據、虐待小孩之證據,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訴訟請求之,即使無法改定監護權成功,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您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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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當然如果有證據最好

過期保護令只是沒有限制而已

但發生過的事實還是不會改變

不過建議還是要有多點證據較能夠穩操勝算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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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理過程一定要注意安全。所以不建議你一個人面對。

二、在打改定監護權官司之前宜先搜集證據再處理。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可以考慮不斷的釋出善意,訴訟不是萬能的,但是不斷的釋出善意有時候比訴訟更有效。

五、探視權的拋棄應該是不利子女,所以這樣的約定有可能會被認定是無效的。這個地方還是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權

六、如果你只是聲請酌定探視權,雙方的衝突就會比較小,如果你搭配著不斷釋出善意, 可能可以減少對方因為面對訴訟心生不滿而生的家暴

七、再說一次,要注意安全。很重要所以再說一次…找個人陪你一起面對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12

您好,建議您先爭取穩定之探視權,再蒐集相關小朋友由其監護有不利小朋友成長之證據,已聲請改定監護。

莊小豬 104-06-30 01:59

律師好 我6月離婚 當初因倉促離婚 所以離婚協議書寫得很簡單  簡單到現在因為探視權扶養費用的問題 與前夫  爭執不斷 

離婚協議書上 只簡單註明 < 小孩歸我 但小孩爾後的養育責任男方不負責>

就探視小孩的部分 因小孩才6個月 從出生就是我在照顧的 所以很黏我

所以當前夫要求要看小孩時 我也同意 但他卻要求要將小孩帶回他家給長輩看

我當下就反對了 我以小孩還小為理由  拒絕他 但他如果要看 在我家 我是同意的 因為這樣 吵到要上法院 我想問 就探視權的部分 我要提出聲請嗎?還是等他提出法院聲請 我開庭時再提出我 我要提出聲請嗎?還是等他提出法院聲請 我開庭時再提出我的訴求就好?

且他拒付任何小孩費用 理由是 這樣以後小孩大了 他老了 小孩可以不用養他 他不願意付錢養小孩 卻要求要親權 我想提法院聲請 要求他付扶養

可以嗎?    訴訟狀可自行填寫送法院嗎?會容易發生什麼問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探視權的部分,等您前夫提告主張即可,屆時您可以提出抗辯,而扶養費的部分,應由您方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探視部分讓他去提就好

他如果提出你就反聲請撫養

至於探視內容部分

因孩子過小

法官可以接受分階段探視

就是先在家或其他指定地點看

熟悉之後在帶出去玩

然後再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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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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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29 21:45

你好,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如果未婚生子小孩戶口並"沒有登記父親的名字",媽媽單親自己養,而現在父親的媽媽去世了(也就是小孩的阿嬤去世),有債務,這樣的情況,小孩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戶口並沒有報父親的名字,也沒有結婚離婚小孩繼承債務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9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目前尚未經生父認領,非生父之婚生子女,即不具有繼承人之身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未認領,則尚無繼承之問題,即便其得繼承,也要等其父輩第一順位繼承人均放棄,才會輪到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9 22:19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2:15

同上諸位大律師所述,另注意如生父有扶養小孩的事實則可視為認領,此時仍為婚生子女,當然也是繼承人。

joyce 104-06-29 01:03

前提~嫂嫂一直有卡債問題,去年因懷孕結婚我哥想說別讓她一直煩惱卡債問題專心待產先跟媽媽借錢還卡債。哥哥和二嫂今年六月初離婚,育有一女現在6個月大,嫂嫂要求小孩要跟她姓我哥想說算了別計較太多讓給她,女方媽媽也同意離婚後還是可以來看看小孩並留家中電話給我哥,然後雙方協議離婚。最近我哥放假想說要帶小孩回家走走不用過夜,但嫂嫂總是推三阻四的說有事不方便或是拒接電話,在line上面跟我哥說要看小孩來我家門口看帶出門沒辦法。我哥想詢求法律途徑要回監護權可能嗎?或是有什麼方法?

你哥哥可以先跟對方表示,根據法律,取得小孩親權之人不得妨礙他方行使探視權,否則可以請求法院改定由你哥哥行使親權,因此如果對方再無理妨礙你哥哥行使探視權,你們將會向法院提起改定親權行使方法的訴訟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魚媽 104-06-27 02:56

律師好 我已離婚半年育有1子2歲共同監護我是主要照顧者 當對方來探視時小孩都不願讓他們抱也不下來玩都要我全程抱著而且看到他們都一直哭鬧不停 一開始覺得是分離焦慮於是我也耐心陪同讓小孩與他們接近 但到現在已半年了小孩還是一樣看到他們就哭鬧不停只要我抱 近幾次的探視也都不歡而散因為大熱天讓小孩這樣哭鬧不停我實在不捨所以我就告訴對方小孩不願意那我就回家了不要讓小孩在大太陽下哭那麼久 對方一直說是我教小孩要這樣哭鬧故意擾亂他們的親子關係 我也曾強硬的放手讓他們帶小孩回家但小孩回來的狀況很不好容易驚哭不安黏人變得我好難照顧 而且我要申請補助需要對方簽名文件對方都不理會 我想請教律師我能否申請單獨監護嗎? 我該怎麼做呢? 麻煩律師幫忙~謝謝

您好:

若雙方在經濟狀況及居住環境各方面,均無不適宜擔任監護人之情形,法院主要衡量就是雙方的親職能力方面,因此您必須提出共同監護不利子女以及小孩心理依附對象是母親的事證,如小孩給他們抱就會一直哭的錄影錄音畫面,或他們容易造成小孩受傷生病的情況,您可向法院聲請單獨監護,法院會依您的請求及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評斷是否由您單獨監護。但即使由您單獨監護,對方依然有探視權,可依雙方協議的時間監探視小孩,因此您除了聲請單獨監護外,亦必須明訂探視權的作法、時間及地點等事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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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7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小孩與對方相處哭鬧之情形錄音錄影,提起訴訟請求改訂監護,由您單獨行使監護權,及對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加以限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7 22:07

若您認為現行之共同監護,有不力於小朋友之發展,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聲請改定監護。

小儒 104-06-26 12:06

與前妻已離婚多年(約4~5年)有3個小孩,2014年9月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子,剛開始與她的關係非常好,但是到了2015年2月起關係開始變差,原因說明如下述...

(1)我前妻離婚後在2013年有後悔離開想要挽回這婚姻,但是我告訴他如果你沒有任何改變是不可能的,當時我沒有認識任何女孩子,她也說好會改變,當然我也說我就看你的表現後再說,可是事後也只是因為小孩而有所聯絡,感覺不到真心,一直到2014年....我認識了一個讓我覺得可以在託付終身的女孩子

(2)去年2014年9月認識了同公司的女孩子,她也是離過婚受過傷的女孩,當時的我們互相扶持感情越來越好,我也毫不保留的告訴他我的過去,還一起出去玩了幾天,但是....到了2015年1月我前妻藉由FB知道我有了女友之後,開始積極的想回來家中,用盡方法,利用訊息、電話告訴我家人她想回來,但是我的心早在另一個人身上,並且曾經在1~2月份時候鬧失蹤、自殺,導致他們家人來電要求我幫忙尋找與安撫,雖然很不願意,但因為小孩的關係不得不做,後來想說也安撫好了,聽她們家人的話用安撫的話與暫時答應她的任何要求,都是為了不再讓他有輕身的念頭

(3)2015年2月甚至打電話到公司找我當時的女友,跟她說了一些他們家人希望我安撫她的一些話語,導致女友越來越不相信我,那是第一次的騷擾....後續她依然利用訊息與電話告知他想回來,也一直煩著我給我時間回到她身邊,我因為擔心他又做出甚麼事會讓小孩怨我、恨我,所以我免強答應他敷衍他,告訴她妳先做好再說,我會觀察你的改變。可是據當時女友的回覆是事後還有過好幾次騷擾她,並且把當時我安撫他的訊息全部傳給女友看,讓女友除了猜忌之外,更不相信我後續所說的任何話,直到現在無奈分開了...

總結:整件事情讓自己的心情大受影響,甚至影響到公司的人對我的看法說法、女友與她周遭朋友的生活。因為這樣她很不諒解,說我一開始沒有處理好家事,由其是離婚這回事...我想和平的處理,不希望自己背後有那些不知情的問題再發生去影響他人,雖然再怎麼與那位女友解釋都沒有用,造成的傷害已定。我想知道面對這種是該怎麼好好的處理,因為前妻先前有會鬧失蹤與自殺的傾向,不難想像甚麼不好的話、不好的事情都做得出來,在我背後被放的冷劍也讓我生活深受影響心情也無法平靜,難道不能和平理性的解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6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的描述,似無法律問題,可能需要就感情面好好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6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妻若散布對您不利之留言,或許有刑事誹謗罪構成之可能,惟依您提示情形,似非單純法律糾紛,尚亦牽涉到非法律之感情糾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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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儒 104-06-26 12:01

與前妻已離婚多年(約4~5年)有3個小孩,2014年9月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子,剛開始與她的關係非常好,但是到了2015年2月起關係開始變差,原因說明如下述...

(1)我前妻離婚後在2013年有後悔離開想要挽回這婚姻,但是我告訴他如果你沒有任何改變是不可能的,當時我沒有認識任何女孩子,她也說好會改變,當然我也說我就看你的表現後再說,可是事後也只是因為小孩而有所聯絡,感覺不到真心,一直到2014年....我認識了一個讓我覺得可以在託付終身的女孩子

(2)去年2014年9月認識了同公司的女孩子,她也是離過婚受過傷的女孩,當時的我們互相扶持感情越來越好,我也毫不保留的告訴他我的過去,還一起出去玩了幾天,但是....到了2015年1月我前妻藉由FB知道我有了女友之後,開始積極的想回來家中,用盡方法,利用訊息、電話告訴我家人她想回來,但是我的心早在另一個人身上,並且曾經在1~2月份時候鬧失蹤、自殺,導致他們家人來電要求我幫忙尋找與安撫,雖然很不願意,但因為小孩的關係不得不做,後來想說也安撫好了,聽她們家人的話用安撫的話與暫時答應她的任何要求,都是為了不再讓他有輕身的念頭

(3)2015年2月甚至打電話到公司找我當時的女友,跟她說了一些他們家人希望我安撫她的一些話語,導致女友越來越不相信我,那是第一次的騷擾....後續她依然利用訊息與電話告知他想回來,也一直煩著我給我時間回到她身邊,我因為擔心他又做出甚麼事會讓小孩怨我、恨我,所以我免強答應他敷衍他,告訴她妳先做好再說,我會觀察你的改變。可是據當時女友的回覆是事後還有過好幾次騷擾她,並且把當時我安撫他的訊息全部傳給女友看,讓女友除了猜忌之外,更不相信我後續所說的任何話,直到現在無奈分開了...

總結:整件事情讓自己的心情大受影響,甚至影響到公司的人對我的看法說法、女友與她周遭朋友的生活。因為這樣她很不諒解,說我一開始沒有處理好家事,由其是離婚這回事...我想和平的處理,不希望自己背後有那些不知情的問題再發生去影響他人,雖然再怎麼與那位女友解釋都沒有用,造成的傷害已定。我想知道面對這種是該怎麼好好的處理,因為前妻先前有會鬧失蹤與自殺的傾向,不難想像甚麼不好的話、不好的事情都做得出來,在我背後被放的冷劍也讓我生活深受影響心情也無法平靜,難道不能和平理性的解決嗎?

lemon 104-06-26 08:58

我跟前妻104年2月離婚,撫養權歸我,當初離婚協議書寫兩個禮拜可以讓他帶回去過夜一次,但是最近小朋友越來越大了,有時候要給她們帶回去會哭,如果小孩一直哭,不給他門抱,我有權力更改他的探視權嗎?要怎麼界定這部分?

如果打算減少探視小孩的時間及次數, 可聲請變更會面方式之訴, 更改探視權時間及次數

但是要提出無法教養、照顧小孩等等較不利對方的證據,才有可能被法院同意減少探視次數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及孩子親子關係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6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給對方抱時,小孩哭鬧之情形加以錄音錄影,再以之為證據請求更改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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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6 17:47

您好:

如果有您述之情形者,建議您可向法院提起聲請改定探視權之方式及時間之訴訟即可。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104-06-26 03:18

各位律師好~ 我跟前夫生的女兒因叛逆期愛玩接觸到毒品,本來只要勒戒1.2個月但在法院因法官對我說話不太客氣女兒一氣之下跟法官咆哮,被當庭判到彰化輔育院將盡快2年才回來,原本跟現任先生結婚10幾年感情都很好,剛好在女兒去彰化的這段期間因為親人的關係爭吵到連房子都賣了在另找房子搬家,先生又對新女同事有好感還要逼我離婚,每1.2個月就自己一個人坐車去彰化看女兒,這些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可能在經濟跟感情上壓力很大加上本身就有慢性病,壓力加上情緒的關係有次去彰化面會完在高鐵上突然心肌梗塞差點沒救,女兒回來前先生帶小孩已經搬出去半年,還好女兒體會到我這段時間的辛苦回來後變的比較會想,很正常工作薪水也都拿一半給我,可是女兒覺得我被先生欺負很生氣,拿了之前先生放我這的機車備份鑰匙找一個朋友把他機車騎到附近一個廟宇停放,原本只是想幫我出氣讓他焦急看他如何騎車去找別的女人,廟方人員看車停很久報警調監視器拍到我女兒騎我的車找到家裡,警察聽到我女兒說的過程還說我女兒不錯但犯法他還是要帶回去做筆錄,他會盡量把原因告訴檢察官把刑責降低 因為先生不滿我不離婚還認為是我教嗦的,所以不願撤銷告訴,開庭時是跟檢察官說他不原諒我女兒,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內容寫的犯罪事實根本完全不同,....內容寫我女兒跟我先生相處不睦,所以找了他朋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還寫我女兒在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與XXX就上開竊盜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予共同正犯 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跟先生結婚時女兒才4歲不懂,也希望能以親生的來教養所以女兒從小都是以爸爸來稱呼,當然也不希望先生管教小孩時會有人說不是自己親生的才怎樣,所以女兒做錯事幾乎都是我在管教,我們夫妻平常少出門都在家上網,女兒從小就愛往外面跑愛玩,小孩不乖會跟大人頂嘴被罵也很正常,在家就是很普通的親子關係,兩人沒衝突根本沒相處上的不睦,到現在女兒都還是以爸爸稱呼,為什麼內容完全沒寫到我女兒的動機只是幫我出氣,而且只是把車騎到附近停放,這樣也能算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嗎?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什麼動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等判決下來?

沈恆 (沈律師) 104-06-26 04:00

您好!

檢察官是認定構成竊盜罪才會起訴,如果您不認為構成犯罪,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請法院開庭審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6-26 07:58

我女兒把車偷騎走是事實,該付的刑責不會逃避只盼法官能給機會對判決減輕量刑,但是收到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寫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影響到判決損失到我們自身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處刑一般不會開庭,且約一二個月就會有判決結果出來,您可以寫狀紙進去向法官陳述,並可以請求法官開庭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mon 104-06-25 08:17

我跟前妻在104年2月離婚,有一個一歲半的小孩,當初離婚協議書約定小孩監護權歸我,但是沒有約定撫養費這塊,小朋友兩個禮拜他可以帶出去過夜一次,但是沒有特別註明時間,最近我想請他付每個月5000元的撫養費,直到小孩18歲,但是他卻要求我提出小朋友花費的細項,並請要求重新談探視權,小朋友越來越大了,也對他越來越陌生, 有時候要被帶走也會哭, 我該怎麼辦?可以寫存證信函嗎?怎麼寫?怎樣對我會比較有利?我有很怕我如果真的去法院爭取這一個會不會搞到後來監護權變他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5 0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提起給付扶養訴訟

2、倘若您有妥適照料子女,則不用擔心改定監護權的事情。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因為子女事件,法官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故而變數比較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對方返還您先前代墊的扶養費,以及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至子女成年為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球球 104-06-24 23:45

不好意思,有個問題想請教

妹妹與妹夫已離婚,有一個小孩(監護權歸妹妹),妹夫前陣子過世,因為妹妹已經沒有婚姻關係,所以小孩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但妹夫的父母還在,父母的第二順位也可以照比例繼承嗎?還是必需第一順位拋棄,第二順位才能繼承
因為對方好像沒有打算把遺產留給妹妹的小孩,所以要我們簽拋棄繼承,包含連勞保遺屬津貼也叫我們簽拋棄繼承,如果我們不簽他們領的到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25 05:07

您好!

小孩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不拋棄繼承就輪不到第二順位繼承。目前遺產都屬於小孩子所有,可要求對方交出全部遺產,否則可能涉犯刑事侵占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國政 (Sam) 104-06-25 10:50

Dear 球球: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民法第1138條定有明文。由於您妹妹與其前夫婚姻關係已經解消,於其前夫身故之後,其自不具「配偶」此一繼承人身份;然令妹之子女與其前夫間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此一繼承人身份,卻與令妹、其前夫婚姻關係解消一事,毫無關連,親子間之關係無從解消,令妹之子具備法定繼承人身份,著無庸疑。

民法第1176條第6項前段復規定:「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繼承。」是故,自須待「直系血親卑親屬」此一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父母」此一第二順位繼承人方得有繼承之權利。

依您所提事實,對方不欲將遺產留予令妹之子女,故欲迫簽拋棄繼承一事,諒非其正當權利之行使,不必予以理會;有關勞保遺屬津貼一事,同上開意旨,自為具有法定繼承人地位之人所得享之權利。如對方更有進一步不明智、衝動行為,建請您或令妹速予本人聯絡,尋求完善、專業之法律諮詢服務!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網內互打免費),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26 09:49

您好:

民法第1138條和民法第1176條第6項前段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繼承。」。

因此,依據上開規定,您妹妹的小孩是當然且目前唯一的繼承人,除非他拋棄繼承,位於第二順位繼承人無法取得遺產繼承之任何權利,至於拋棄繼承部分,並無法強迫他人拋棄,故您妹妹可堅持不讓她的小孩拋棄即可,毋庸理會對方家人。如有騷擾之情形,則可透過其他訴訟管道解決。

有後續疑問或其他問題,亦歡迎來電本所或親自前來本所詢問!

罐頭 104-06-24 02:34

 

 

對方之後申請更改離婚協議書之內容,和探視小孩的方式並指控我不給予探視權的行使?

是去家事簡易法庭的協調,最後還是依照原來的探視方式

 

她提出探視時間我在固定地方給予她探視,

 

1.假設現在隨意她更改想要看小孩的時間,完全打亂我的生活作息,請問對她這樣想要什麼時候探視我該怎麼做?或者是配合她?

 

2.不給予探視沒接到電話就放話要我等著看怎樣做怎樣處理。

3.那假裝她在申請家事法庭調解我該出席嗎?

4.還有沒有事先電話聯絡就跑來我家跟工作地方打擾我生活作息,跟擾亂我的客戶親戚我該怎麼做保護舉證呢?

備註:協議書上寫隔週休可帶小孩外出下班帶回,但長久以來都是她提隔週休出探視我帶去約定地點等候探視,沒有帶出過,因為小孩從3個月是我帶大到先再三歲對她是莫生的,所以孩子極度害怕備強勢帶走或帶離開她熟悉的親人

 

 

1.如果對探視時間有問題, 可在重新協調時間, 如協調不成, 只好交由法院裁定

2.如刁難或不給探視, 對方可提出探視的要求或向法院起訴, 如法院勝訴後可強制執行, 更甚者可做監護權改定

3.如對方過份騷擾, 可以申請保護令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elina 104-06-23 14:17

您好, 
我男友跟前妻是協議離婚的,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協議共同監護。 
離婚協議書內有一條註明,同住於租屋處.房租由雙方平均分攤支付. 
水費.電費.網路費.瓦斯費則雙方共同支付.但現在我男友沒有跟前妻一起住了, 
還需要分攤這筆費用嗎? 
還有女方擅自遷小孩戶口,我男友是不是可以主張不同意再將戶口遷回? 
另外若要上法院爭監護權,若他前妻有傷害案底且經濟不佳, 
是否我男友的勝算較大?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有協議是共同監護,則必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必須綜合考量包含雙方經濟狀況、是否有能力照料子女子女意願等,您所述的傷害前科、經濟狀況等,都是判斷的依據,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為佳。

2、至於相關費用共同支付的部份,依據契約的意旨,應該是指同住的時候相關費用的分擔,故而倘若已經不再同居,應無支付之必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dam lin 104-06-23 13:50

和前妻離婚有協議離婚半年後才可以行使探權到現在才過了3.5個月但是兩天前得知小孩住院(小孩才1.3歲)我問前妻她說小孩很好沒事叫我不要詛咒小孩但是我有照片證明小孩是真的受傷住院但她一開始不承認後來改口說是她自己住院小孩因為還小所以要帶在身邊跟她一起住院完全不讓我知道小孩的受傷情況也不讓我去探視小孩還罵我白痴聽不懂人話說我騷擾她要申請保護令想請教一下在探視權還無法行使的情況小孩受傷住院我可以去探視嗎?她有義務告知我小孩受傷的問題嗎?保護令申請會成案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若您認為協議書上之探視方式不適合,您可聲請法院變更與小孩會面交往之方式、時

   間。

2、依您所述情形,對方應不符合聲請保護令之要件。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對方不給你探視,就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探視不需要對方同意,也可以過夜,之後小孩開始上學,寒暑假也可多一些探視時間,另外你的情況不會構成家暴,不會核發保護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子女的方式及期間,以解決您無法探視子女的困擾。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3 19:00

您好,建議您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較可確保您之探視權利。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24 10:03

您好:

1、建議您還先不要輕取妄動直接去找小孩或女方家人,先向法院主張當出離婚協議的會面交往方式不適合,聲請改定會面交往方式為宜。

2、保護令的話就是對方如何主張再應變,現在先盡量不要去找女方或小孩以免滋生爭議。

小貓 104-06-23 10:54

對方家暴打我傷害,現在已經在離婚官司了!

請問若我放棄監護權,需要負擔贍養費給男方嗎??

還是自己談離婚協議內容就好!!

就可以免除負擔小孩贍養費用!

銘銘 104-06-23 09:46

現在處境正要與先生訴訟離婚,剛開完保護令的庭,當下我的男性友人怕我想不開,在我住宅過夜,但不同房,卻被先生拍到朋友進出門口的時間,這樣我的官司會影響到嗎?而我要怎樣對法官說明?而而小孩監護權爭取的到嗎

一、多少有影響。

二、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三、如果你在乎的是監護權的話,應該是在監護權上面做努力。

四、目前小孩是誰照顧呢?這個還蠻重要的。還有就是監護權之爭訪視部分很重要。

五、要搜集幾個東西,一個是小孩的聯絡簿,最好都是你在簽名;一個是你跟小孩相處融洽的照片,還有你的家人與小孩相處融洽的照片。

六、我幫你查了判決,摘要一個給你參考,「訪視報告…現階段宜由原告行使未成年子女顏OO之親權。法官認定:…未成年子女顏OO對於原告之情感依附較深…認對於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顏OO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由原告單獨任之,較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爰定由原告單獨行使未成年子女之親權。」這件的話就是小孩近期由原告照顧,社工訪視有利原告(被告訪視部分沒做好),最後法官就把小孩判給原告。希望這個摘要對你有幫助。

七、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家庭暴力的部分可以確認,則要請求離婚監護權機會都很大。

2、不過您必須妥適處理社工探視、對方可以對您提起的離婚反訴及賠償(針對過夜的部分)。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進行攻防比較能夠保障權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優先著重於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於審酌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時,法院會綜合考量眾多因素,包括先前誰為主要照顧者、與未成年子女的關係、經濟狀況等,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規劃如何蒐集及準備相關事證,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銘銘 104-06-23 13:27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多少有影響。

二、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三、如果你在乎的是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先生的家暴問題是他長年來對我的精神壓迫,導致我就醫幾年也申請了診斷書,但是證據有限,因為他藉由他家人在臉書在我的版面罵我,不要臉。卻又在賴上面哀求復合,每天賴的情緒都不同,造成我精神衰弱。前一陣子也用小孩來牽制我,讓我陷入低潮到想輕生。

離婚的資料也都呈上,也付上跟小孩通話內容,小孩表達出想要找我,甚至自己要騎腳踏車找我,那是5歲的老大,而還沒滿3歲的在我這照料,現在我也聯絡不上老大,他們限制著,也不知道小孩在哪?

所以開完庭,為了小孩問題,才有朋友陪我聊了一天,只怕我會想不開,卻被先生拍到,但是拍到進出,並沒有同進同出,所以才困擾著這一點。經過一次開庭也大略知道要有足夠證據,而他這樣證據夠力嗎?

小孩我要求監護權,先生是以重大事由作為離婚(精神上壓迫)

可以詳細回覆我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3 18: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宜蘭小應 104-06-23 09:30

律師您好,

我去年3月與前妻離婚,監護歸前妻,但為照顧出生不久的女兒,因此還住在一起,最近才搬離分開住,本以為可以自由探視女兒,但我前妻卻限制一個月只能看一次,想請教我前妻如此做合法嗎?若不合法,我如何做才能如願定期探視小孩?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約定探視權,且我方沒有不力子女之行為,對方的行為並不妥適,不過未經法院判決之前,我方沒有探視子女強制力。

2、可以向法院提起酌定探視權訴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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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雙方對於探視子女的時間有爭議,您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的方式與期間,以便解決此爭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3 14:16

您好:

如果您與您前妻並未就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時間及方式達成協議的話,建議您可儘速委請律師協助您向法院提出聲請酌定探視權訴訟,如此一來,您才有法律上之強制力。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3 18:29

您好,探視小朋友不僅是父母之權利也是小朋友的權利,若對方惡意阻撓探視或是嚴格限制行駛探視之方法,建議可以向法院請求酌定探視方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3 18: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lana 104-06-22 13:16

 詢問我想目前提出離婚但另一方不願離.

結婚兩年,婚前已交往快10才結婚,本來就知道他是一個個性比較衝動的人,結婚前有向他反應過,他也承諾脾氣會改. 但婚後半年就拿食物丟我,煮飯不合他的意整桌倒掉,兇我說我拿餵豬的給他吃。結婚第一年有帶套也有共識第一年不生小孩,第二年生不出來開始說我死魚,老母雞生不出來,如果當週沒有行房(我因為工作的關係住在我娘家,假日才回去這是結婚前有提的共識雙方父母都知道),就說我是消耗品、浪費油錢,說我是生小孩的工具,生不出來沒有價值,我不願房事(我的興趣是不高),他還跟他同事說他老婆性冷感。

房子結婚前買的,但同時在進行結婚的事宜,所以蜜月錢也我出,房子內的裝備也都我付,婚後說要辦一半名字給我,一直在拖延,婚後他他負擔房貸,其他全都我在付,我沒有說什麼,但他漸漸上在言語上羞辱我 ,我忍無可忍,我提出提離婚,他直接說叫我工作辭掉,要把我帶回他老家住,說關起來. 說他離婚就是逼他去死,我都想自我了斷了... 

我難過到我覺得我病了,去看精神科,每天要吃鎮定劑和抑鬱劑才可以睡,現在他又在那裝沒有事,說我誤會他,但他在我父母面前也都有承認。

我想問,我有辦法提出訴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3: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至多就是語言羞辱的部份,是否有錄音、錄影等證據?

2、對方是否有打過你?是否有酗酒的習慣?有無外遇?

3、建議應該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符合法定離婚事由,並且判斷監護權扶養費、探視等如何主張。

 

你的情況跟我們一件離婚案件很類似,目前訴訟中,就離婚部分經法官在法庭中表明心證下,對方不得已已經在法庭中同意離婚,尚就監護部分審理。你的情況就是要以雙方婚姻有破綻來起訴,並傳訊你的父母為證人,就婚姻裂痕的具體事項說明,並讓法官認定過失在對方,或過失相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但應先蒐集相關事證,且若對方持續言語侮辱,也可以先聲請保護令,有利於將來離婚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2 16:03

您好:

倘您先生有長期以言詞羞辱或恐嚇您的情形的話,您在蒐證(人證物證都行)後是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2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以利您提起訴訟時使用之,如錄音錄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2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應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以利您提起訴訟時使用之,如錄音錄影。

lana 104-10-12 15:34

我拿到保護令了,通常保護令   保護令的內容是他確實有對我造成精神壓力,造成我重度憂鬱病發作,而他常用死來威脅威我. 及多次辱罵我.要就近照顧我姐姐的字語暗示我..  開庭時的證據是-Line的內容,他也有提供一份完整的,兩相比對,確認內容無誤   下一步是找一個律師訴請離婚嗎?勝算高嗎?我真的很害怕他作出什麼傷害我的事.

罐頭 104-06-22 12:40

我和前妻協議離婚如下

1.女方放棄其子監護權由男方獨立監護撫養,但保有探視權

 

.行使探視權時必須先以電話告知探視並約其方式探視

 

 

 

 

 

3.男女彼此放棄要求對方的財產動產分配

 

4.男女婚嫁爾後互不相干並不得打擾彼此的生活做息

 

5.女方要求隔週休早上帶出下班帶回,(需男方答應)

 

 

最近她一聽到我有對象開始干擾我的生活,起先沒通知我要探視小孩,突然跑到我家打擾我爸媽作息,又用LINE打擾探聽我的對象還擅自打擾我的客戶朋友並在LINE留言對我說她要每週三週五探視小孩,不給她探視不接她電話就要

 

我等著看她怎麼做怎樣處理,先前她以更改離婚協議書和不給予行使探視權為由申請簡易家事法庭調解,但結果還是維持原來探視方法,就是她告知探視時間我在固定地點給予探視,小孩是我六個月半工作半照顧到現在幼稚園,對於她的生母沒有印象甚至會害怕被帶走,請問她假設在申請調解我可以不出息嗎?因為我是靠勞力(黑手)轉錢養小孩的。撫養小孩是父母的責任跟義務我可以跟女方要求撫養費嗎?甚至從離婚追朔到現在嗎?贍養費是如何定義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這段期間您所代墊之扶養費,另外並請求對方支付子女扶養費迄至子女成年為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只聲請調解?還是提起的是家事訴訟所做的調解前置程序?

2、可以向對方提起扶養訴訟,由對方按月給付。至於之前已經花費扶養費,必須有單據可以證明。

 

1. 可對於離婚開始起算,過去應付未付的代墊扶養費請求對方給付,並一同處理小孩將來到20歲為止的扶養費,至於可以請求多少,要看小孩居住在哪個地區,並調取雙方的國稅局財產清單,來加以判定

2. 你們是協議離婚,沒有贍養費的問題,贍養費跟對於小孩扶養費是不同的東西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22 16:09

您好:

依法您是可以向小孩的母親按月請求負擔部分的扶養費,一直到小孩20歲成年為止,先前您已墊付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返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罐頭 104-06-22 20: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只聲請調解?還是提起的是家事訴訟所做的調 ... (恕刪)

對方申請更改離婚協議書之內容,和探視小孩的方式並指控我不給予探視權的行使?

是去家事簡易法庭的協調,最後還是依照原來的探視方式她提出探視時間我在固定地方給予她探視,

假設現在隨意她更改想要看小孩的時間,完全打亂我的生活作息,請問對她這樣想要什麼時候探視我該怎麼做?不給予探視沒接到電話就放話要我等著看怎樣做怎樣處理。那假裝她在申請家事法庭調解我該出席嗎?

還有沒有事先電話聯絡就跑來我家跟工作地方打擾我生活作息,跟擾亂我的客戶親戚我該怎麼做保護舉證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請求過去代墊之扶養費及未來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雅雅 104-06-21 08:36

您好,我離過一次婚,育有一子,遇到第二個丈夫,也共同有了一個小孩,本身先生也有一個女兒,當初也只是因為有了小孩登記,印章還不是我蓋的,當初要登記前也講好他要讓我住在娘家,為了前夫的小孩身心發展需要陪伴,如今他要求要做生意,我還幫他借了筆錢週轉,還幫他貸了一台全新貨車,夫妻吵架難免,但他長期飲酒,喜歡用羞辱和激怒的字眼,我也必須承受金錢壓力,導致我原本已好的憂鬱症又必須繼續服藥,現在要談離婚,他把一切債務要丟給我,自己要去找工作小孩是我的寶貝,這些債務加上要養小孩,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可以幫幫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外,貸款借款既然是你的名義,則必須由您來嘗還,至多僅是內部向您的配偶求償的權利。

2、倘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則僅能透過訴訟離婚,屆時再一併請求清償借款

一、負債的部分,不要因為負債就壓力力,因為壓力是自己給自己的。債權人只能針對國稅局查得到的來強制執行,如果你的工作是小生意沒有報稅的對方是查不到的。

二、離婚部分可以協議離婚調解離婚或是裁判離婚

三、在協議或調解之前,可以先就近找個律師分析計算一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加強搜證後再決定怎麼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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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雅 104-06-22 07:23

您好~如果判離婚,我能贏嗎?

還是我該就此放手~

我承受不住他的語言傷害

好累,一直作惡夢

1.離婚債務需分開處理
2.看您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裁判離婚需提出不利對方的證據)
3.您債務部份沒有寫的很詳細, 可能要請您在細數之
4. 律師倫理要求律師不能保證勝算, 如果有羞辱和激怒的字眼的錄音證據, 可以請律師正式諮詢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好好的把問題做個解決

JC 104-06-20 17:08

您好:

想請教如果夫妻雙方已多年無法好好相處 (沒有小孩), 都是各過各的生活 (雙方無不良嗜好,女方無外遇), 或是女方配合男方行程, 因男方觀念是女方必須依照男方的要求或是觀念過活! 男方也多年未到女方家, 對於岳父岳母更是好多年未過問. 女方長期幫忙照顧生病父親, 再一次爭吵(只因女方不照男方觀念過活, 下班必須馬上回家不能去其他地方等等), 之後女方搬回娘家照顧臥床父親. 至今分居兩年, 雙方僅有四次聯繫, 僅是女方詢問何時願意辦理離婚之時才有連絡. 此外男女雙方並未有任何聯繫.
男方也承認雙方無法好好愉快相處, 也曾經同意簽字離婚, 雙方並口頭告知離婚條件(雙方不拿對方任何財務), 但是之後男方以忙碌理由推拖不願去戶政辦理手續, 並改口說只要女方改變, 男方願意再接受女方.

問: 女方無法與男方再繼續共同生活, 更無法接受大男人主義, 提出離婚, 但男方因不願留有"離婚"記錄, 堅持不離婚.  女方該如何處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分居兩年,期間亦少有聯繫,女方可以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裁判離婚,並建議多蒐集雙方婚姻確已不適合再持續之相關證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JC 104-06-20 18:02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雙方已分居兩年,期間亦少有聯繫,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關於"蒐集雙方婚姻確已不適合再持續之相關證據", 雙方並無任何聯繫, 分居前的生活互動也很少有互動, 頂多我配合夫家的活動, 但是我與他本人沒有太多互動.

而"雙方婚姻不是合再持續之相關證據"有哪方面可以蒐集?或是可以提出的呢?

麻煩您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0 2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當初的離家是我方任意離家的,所以就分居的部分對方沒有過失,要以此做為離婚事由,恐有困難。

建議應該尋求正是諮詢為佳。

蘋蘋 104-06-20 16:26

請問一下我17歲11月滿18懷孕(5個月)要結婚但是媽媽不同意 爸爸沒意見媽媽強力反對還罵我小孩是雜種 但是爸爸跟媽媽已經離婚了 如果要辦登記結婚可以讓爸爸簽嗎?男生已經24歲了有要負責 他們家裡也要負責 原本計劃好說小孩出生讓男生辦認領 但是媽媽一直怒罵我我跟我小孩真的是受不了了 這些事社會局的都知道 我也是社會局的保護性個案 請問一下如果要辦登記結婚能讓爸爸簽同意書就好嗎?謝謝。

 

一、先恭喜你有自己小孩了。

二、母親短期間內不能接受的話儘可能不要去跟她討論這件事。

三、等小孩出生,稍大一些的時候再去跟母親談吧。

四、關於結婚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效果,民法第990條有規定,是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也就是說並不是無效。而且該條還有但書,其中有一個是規定,已懷胎勢,不得請求撤銷。所以就算你媽不同意你還是可以結婚

五、建議你先安全的把小孩生出來。

恭喜你們!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

雖依照民法第981 條規定未滿20歲的未成年結婚,需要法定代理人或監護權人的同意,否則結婚的效力未定,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請求撤銷。但因為您係因為懷孕的關係,即使未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而結婚,只要有懷孕事實,法定代理人不得請求撤銷。因此您不需要母親同意即可辦理結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羊咩咩 104-06-19 21:04

各位律師您們好:

事發當天為清明節..當天與翹多年的姪女發生口角及互歐.

因多年未看見姪女..所以隨口詢問..

我:你今天怎麼會回來?    姪:你以為我很愛回來啊..我才不想回來拜咧!

因看見姪女在祖先面前大言不慚.有違孝道.從小就是阿公養大她的.我一時氣憤而與她起了口角. 而後因姪女一直怒視瞪著我.並且不一起祭祖.所以我氣憤的說..她如果不拜的話請馬上離開.

但她卻不走..也不一起祭祖.我真的被逼急了.隨手拿起旁邊的塑膠椅丟她的身體想趕她走.(但她做錄筆時卻說我丟她的頭)並無造成她受傷.

她仍然不為所動就是不走也不拜.我真的很生氣.才又拿桌上事先盛起來的冷湯潑她的身體叫她快點離開.(她又說是熱湯)並無造成她受傷.

她不但不走.還出手打我的臉.及要抓我的頭髮.後來我們扭打起來.我真的被她的行為逼的氣炸了..所以才一時衝動拿起桌上的剪刀剪她的頭髮.剪完一刀我就鬆手了.叫她快走..

後來姪女離開之後隨即報警..說我一直說要殺死她..要告我殺人

當時護車有來..說她算是輕傷..而她不願給醫護人員擦藥..

姪的驗傷單:頭部穿刺傷.及手腳挫傷.(後來因監護人父在監服刑..母與她一同告我:傷害及防害自由)

我的驗傷單:手部劃傷0.1*6公分.(未提告)

當時並錄音錄影...

證人但並沒有完全看到整個經過:我媽及另一名姪女B在場(媽說她不去開庭..姪女B有聽到我說:剪完一撮頭髮我就放手)...

筆錄:有承認手持剪刀要剪對方.但絕無不讓她離開.我的用意就是要她離開..可是對方卻不承認有打我.還硬說我不讓她走...

筆錄時的內容大致如上...

從姪女四歲父母離婚.父是個很上進的人.卻因吸毒進監服刑..母因而告離婚並堅持不要小孩..從小就是阿嬤跟阿公一手帶大的..我養大的.把她當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疼愛.支付她的生活費用.卻因國中叛逆.管她就說我不是她媽.母因在特種行業上班.日子富裕用名牌衣及不管教的方式.讓她翹家不回.現今有讀書環境.卻還自動辦休學.與不良少年整天PO網玩樂.母也無所謂.

母還教她跟我索取植髮費.醫療費.莫名的手錶費手機(我根本連摸都沒有摸到)總共快十幾萬.才要徹告或和解.我月新才二萬.因為此事工作也沒有了.手心的疤也一直都在.平常還要付房租7000元及養一個3歲的兒子.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懇請提供意見..非常感謝!)

1.如以上述的情況而言..對方跟我索取十幾萬的賠償金是算合理的嗎?

2.對方告我傷害及防害自由是否成立呢?可能會如何判呢?

3.我是否應該也要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害自由的部分,是指您剪對方頭髮所構成的強制罪。

2、互相成立傷害罪,雙方都可以提告刑事傷害罪,並且起訴請求民事賠償

3、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必須依據行為態樣、雙方經濟能力、傷勢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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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真 104-06-19 20:42

離婚前夫未付任何費用小孩小孩撫養,前夫過世留遺書內容:我會用小孩名義走法律途徑要錢,他媽利用他過世幾天後用提款卡領一部份又至銀行櫃檯寫提領單轉至他媽的戶頭,我告刑事偽造文書盜用印文,法院判我敗訴,請問我是否可提民事,用何名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刑事判敗訴的理由為何?對方被判無罪?或是不起訴?請詳述。

2、子女具有繼承權,可以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3、相關訴訟具有一定的難度,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 

小真 104-06-19 22:37

1.不起訴,原因:遺書所載其遺產處置方式無誤,是被告就提領系爭帳戶內款項乙節,自無所指侵佔偽造文書之可言°

2.照第一所訴,小孩可主張遺產分割嗎?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22 09:56

您好:

因您的問題在法律資訊判斷上仍不夠充分,以下僅就能回答之處說明。

如您確認小孩是前夫的婚生子女,那現階段可爭取的是遺產繼承的部份而非扶養費,而刑事上亦不是告偽造文書(這部份還要看起訴書或判決書怎麼認定),但侵占的話仍可能構成。因小孩如確定是遺產繼承人,前夫之母親擅自將遺產取走恐有侵占之疑慮。但目前較確定的是小孩可主張以遺產繼承人之身分,在民事上要求遺產分割,必要時再視情況是否須提告刑事部分。如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電話或親自來本所詢問詳談。

 

小真 104-06-22 12:25

律師你好:

遺產分割與特留份是一樣的嗎?有何差別?

拉德爾 104-06-19 05:43

我父母離婚 母親患有重度憂鬱症 跑去跟別的男人在婚(那男的也接受她)

現在 我媽的憂鬱症又復發 那男的不要她了跟她 叫她回來找我們養她

那男的跟她關係偏的很清楚 我媽憂鬱症發作會亂走 牠也是叫人回來找我們家

牠家就在我家附近而以,當初我媽憂鬱症發作 牠假借幫助名義 叫我媽去牠家作法消災修功德 結果沒多久 我媽就吵著要跟我爸離婚 我爸被鬧了兩年多直到受不了 才跟她離婚的 (期間我媽常常去牠家 我爸年紀大 選擇沉默) 結果離婚辦完當天我媽就住進牠家了 牠也接受了都跟鄰居說牠是好心幫忙 可是沒多久就結婚了?...

我剛滿20 弟弟17 我還有一個小孩子要養 家中經濟是靠爸爸的老兵退伍津貼 在過的 請問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4-06-19 08:20

您好!

如果母親不能維持生活,子女都有扶養義務,而且按法律您應優先扶養母親,其次才是自己的小孩。如果經濟確有困難,或可尋求社會救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  對方已經與您母親結婚,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也就是夫妻婚後要住在一起,若對方不願意和您母親同住,您可代替母親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藉法院判決讓對方接納您母親回家,若對方不願意接納,就再以惡意遺棄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

2.  因子女撫養父母親的責任,不因為您父母離婚受影響,如果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子女按月給付扶養費用,就算您經濟狀況不好,加上您母親小時候沒有照顧您,僅能減輕扶養義務,但無法完全免除。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怎麼說也是你媽,還是扶養她吧。

二、監護跟扶養不一樣,監護是由誰照顧的問題。

三、你媽如果病情嚴重,可以考慮做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四、如果自己有能力照顧當然是自己照顧;如果有困難可以找看護,或是送安養院。

五、就算是送安養院也要常常去看她。

六、家人能一起吃飯就應該要珍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9 20:00

您好,您弟弟為未成年,故可向母親請求扶養費用。

但因為您母親係您直系血親尊親屬,故可向您主張扶養義務,然若您還在學,有實務見解認為可向其主張到22歲之扶養費用。

容宜 104-06-19 00:40

請問可以先離婚之後再去法院爭取監護和或探視嗎?我一對兒女四歲及二歲!法院的程序大概要多久才會判決下來?如果離婚夫家不讓我帶走小孩?或者他們都不讓我看小孩!那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4-06-19 08:40

您好!

可以先離婚,再透過法院處理小孩監護、探視及扶養事宜,將來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才能正當的帶走小孩,如果有阻礙探視小孩的情事,應保留證據,請法院協助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  若你們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可先辦理協議離婚,至於對子女監護權探視權的部份,則可後續再向法院聲請裁定選定監護人,並定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法,此種方式可較為避免與離婚訴訟合併,減少訴訟所需的時間。

2.  監護權訴訟並無固定時間,必須衡量雙方對監護權的需求,即使您沒有徵宇到監護權,您仍有權利探視子女,亦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但若您堅持爭取監護權,採取共同監護也是一種方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可以先協議離婚,監護部分再交由法院處理,時間通常在1年上下,小孩年紀還小,由女方爭取監護是比較有利的,另外也會做訪視供法院參考,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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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9 15:34

當然可以!但是建議先釐清個案情形究竟為何?因為有時離婚與否,也可以作為談判時之籌碼,建議還是向律師為更進一步之諮詢。

Alan 104-06-17 14:46

離婚

1.如何資產切割?!

2.如何避免日後贍養費不支付?!

3.小孩已成年,有監護權問題嗎?!

4.小孩如何不履行扶養義務而不被告惡意遺棄?!

104-06-16 15:25

我想離婚小孩監護權,育有2女3歲及6個月,我待業在家顧小孩無收入,存款約30萬還有幾張保單,老公薪水約4至5萬領現無薪轉證明,存款20幾萬名下車子,一間透天厝持分2分之1,貸款30年已繳10年,與他同住的哥哥及媽媽薪約3萬,爸爸退休狀態,我目前還是與老公及他家人住在一起,如果離婚會搬回去與哥嫂住,哥薪約3萬嫂在他家幫忙家業,如果我要小孩監護權有贏的機會嗎?我希望最少小女兒要歸我,畢竟他還這麼小,還有律師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必須協議離婚或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的部份必須有法定事由,請詳述您希望離婚的原因為何,以利分析。

2、倘若目前主要肇料子女的人是您,則爭取的機會比較樂觀。

3、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約會談會比較好,倘若您的案件在北部,歡迎來電。

 

1.看您是要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
2.協議離婚就雙方自行協調小孩監護權
3.如果是裁判離婚, 也要獲準後監護權判定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做裁定
4.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104-06-16 18:19

因生完第二胎後二個小孩就都是我在照顧,有跟先生提過離婚,但他說了小孩不可能會給我,所以想請法院判決,我在高雄~有推薦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52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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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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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果小孩年紀在6、7歲以下,婚姻尚未有問題前也大多由你在照顧,那爭取監護對你是有利的,法院實務上經濟並不是唯一考量監護的因素,訴訟中也會做訪視給法官參考,也要注意訪視的應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老王 104-06-16 02:06
我和太太是在酒店認識的,和他認識一年多我們才在一起,在還沒發生像沒有說的事情欠我們的相處都還算蠻好的,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幫她繳電話費看到帳單上面是白XX,我打電話問他他只是說用朋友名字去辦的,聽他這麼說我也就沒放在心上了。 和她結婚是因為懷了小孩,有次帶她去醫院做產檢跟他拿健保卡掛號是我才知道他姓白,而幫她繳電話費時說的那個朋友也就是他自己了,當下我很生氣問他你怎麼可以騙我快兩年的時間,他說是因為當初他把我當成一般的酒客所以才謊報姓名跟年次,這件事情我真的無法去諒解也無法原諒,但後來過沒多久我們還是結婚了。 在懷孕懷孕後的前後半年時間,幾乎每天問我到底愛不愛他,到底要不要小孩,不要的話就要把小孩帶走自己撫養。起初我以為這只是產前和產後憂鬱症,所以我也並沒有放在心上。後來因朋友剛出獄,大家就一起到酒店去慶祝,的那時候認識了另外一個酒店小姐,我也有讓他知道這位小姐的存在,但純粹只是好朋友會互相談心聊天,但他卻說我在跟他搞曖昧,甚至說是因為我沒有辦法跟對方發生關係所以才會這麼好,也因此跟他吵了一架。由於今年小孩子要在草屯上課所以要遷戶籍,在遷戶籍的時候才發現他在結婚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自己私下偷偷的把戶籍遷走,問他為何要遷走戶籍,他卻說誰叫我在外面跟人家搞曖昧。 公證過沒幾天陪他去彰化家,他爸爸就直接問我,他除了騙名字跟年次外還有沒有跟你說什麼?當下我就覺得很納悶,就直接問他爸說還有什麼事情是我該知道的嗎?他爸就說沒事了也就草草的帶過,但之後三年多的時間我一直問他到底是什麼事情,他卻只說叫我相信他不是跟別的男人有關係,而這時候我以對他心灰意冷了。 後來因緣際會的關係和前女友有了聯絡,被他知道了和他大吵一架,他才鬆口坦誠跟我說,在認識我的時候他已經是有婚姻關係了,而且還有了小孩已經五歲大,我聽到這個我真的沒有辦法去接受,也才想到在懷孕的前後一直問我愛不愛他我要不要小孩的事情,才知道他離過婚的關係。而和我結婚的前兩三天也才剛跟他前夫離完婚。 因為這些事情鬧到雙方家長見面也鬧的相當不愉快,之後在住處我發現多了好幾隻錄音筆,也發現的他偷打我汽車鑰匙,還請徵信社在我車上偷裝GPS跟竊聽器,甚至在我電話裡安裝了竊聽我通話內容的程式,為了這件事我們又吵了一架也跟他說我受不了這樣的精神壓力我們離婚吧。 因為要到台中上班的關係,而小孩就交給在草屯的媽媽照顧,假日休息的時候就回去看小孩,而他卻不去看小孩連一通電話都沒打,跟他說不要因為大人的事情而影響到小孩,沒有必要連小孩都不去看,但他仍不為所動,甚至到三四個月才去看一起。後來因為和媽媽吵架所以就把小孩帶到台中,但因他是上晚上的班所以白天都在睡覺,所以我帶著小孩上下班,後來他有休息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白天他依然睡覺不帶小孩,晚上我下班回來他就去找朋友聊天,完全不理小孩不餵小孩喝奶也不哄小孩睡覺,也因為這件事我們又開始吵架。 之後的日子我們開始不講話開始分房睡大家各過各的,這段期間共同的朋友也常常勸我給他次機會,但我沒辦法相信她也沒辦法接受他在我車上跟電話裡安裝竊聽器,更沒辦法去原諒她對小孩的冷漠,後來因某事的因緣際會下,才又試著重新在一起,但心中仍是有竊聽器跟他對小孩的疙瘩在,而他也說有個男的一直對他很好,聽他這麼說我也就知道我們已經不會像以前那樣。 後來因為要照顧我爸爸的關係我一個人就回台北了,在這八九個月的時間裡,我們各打一通電話給對方之後就再也沒聯絡了,就連過年的時候他來我家三天我和他說的話應該不會超過十句。 在今年四月多的時候他打電話到我上班的門市跟門市小姐說他是我太太,因為結婚紀念日要到了要給我驚喜,所以想要知道我休什麼時候,還特意跟門市小姐說不要跟我講,門市小姐和我說之後我就直接打電話給他,問他到底想要怎樣平常都沒在聯絡而且結婚的時候是在七月多,後來她才跟我媽坦承是因為看到前女友的臉書要去綠島看我是不是也要去,所以她才打電話到門市去查我的假表。 這段時間我跟他的關係又開始變得很糟糕,後來跟他談離婚的事情他開始不接電話簡訊也不回,某天他回我簡訊跟我說要不要離婚是他說了算我沒資格決定。 我承認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他真的對我很好,我們在一起也很快樂但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跟他對小孩子的態度我真的沒有辦法可以忍受,各位律師若我現在要離婚的話是否已達到分居半年以上及夫妻無法相處的條件,及小孩監護權的問題,煩請律師幫忙解說,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以婚姻存有重大破綻為由起訴離婚

2、監護權的部份,目前子女是由誰在照料?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至少由律師撰擬狀紙,程序可以進行的比較順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以利您提出,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監護權之機會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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