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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103-01-03 23:01

請問如果握有另一半跟小三簡訊對話 , 內容有稱呼對方"親愛的" "愛你"  "想你"之類的, 但沒有鹹濕或性愛方面的對話 , 還有一同出遊過夜 , 但沒睡同在一張床上,雙方都否認有親密關係, 也沒他們親密合照 ,這樣子以民法第1052條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 可以請求離婚嗎?   還有如果另一半已經有悔意且認錯道歉並承諾不再跟對方有往來 , 這樣訴請離婚判離的機會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完整具體事實情況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邱先生 103-01-03 19:03

對方告知已離婚,且分居,結果並未辦理離婚手續!被對方抓到,對方先生是否能告我通姦
與對方是小學同學,近兩個月因為同學會於FB相遇,知道對方已婚但FB寫單身,後來又告知已經離婚,因育有兩子女與老母親,賺錢不易,所以還居住在前夫家樓上,但前夫時常毆打她.(PS我與她丈夫並不認識)因她白天上班,所以會在晚上以FB聊天,就算外出也都是晚上或凌晨,因常吐苦水,日久生情.發生過兩次性行為,但是第二次於汽車旅館,退房時,對方丈夫忽然出現隨同警察,將床單與衛生紙等證物保留,當時才知道對方並沒有離婚,而在警局我同學有寫一張紙條給我:【不好意思,當初沒有和你說清楚我還沒離婚,現在才讓事情搞的那麼複雜,我等一下會向警察說明清楚,真的很抱歉】而我同學與對方已經出庭過,還沒傳喚我,請問我在不知道對方已經離婚下,發生性行為被抓,這樣對方告的成嗎?而那張紙條我可以當證明嗎?謝謝回答! 

你所謂的出庭是指案子已經在地檢署那偵辦了?檢察官還沒傳你出庭是嗎? 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有機會作無罪辯護,紙條還在你那?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字條確實可以作為證實對方未詳實告知尚未離婚證據,此為對您有利的證據,建議您應於前往偵訊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對方尚未離婚,一直認為對方已離婚,無婚姻關係,似未構成通姦罪。該字條為相當關鍵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ILL 103-01-03 12:55

你好 我12月已經跟前夫離婚了 但約10月份時 我發現他跟一個女生到前夫母親住家去 我就會同朋友跟警方去抓他們 也有拍到他們衣衫不整的照片 因為我當時有他們家的鑰匙我才進去 現在離婚後 他們卻說我侵入住居 這樣會成立嗎

1.侵入住居罪是指無故侵入他人住家或附連圍繞土地 2.如果你當時有跟前夫在那邊同住 縱使短暫 也給你住家鑰匙 要說你們有經過同意使用 可能有點牽強 3.再者 你是因為發現前夫可能和他人有通姦行為才進入屋內 是否屬於無故侵入住居這也有疑問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果有問題可以再發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當時您與前夫尚未離婚,您亦有鑰匙,似無法說您無權進入該房屋。且您前夫與其他女子衣衫不整,您似可提起通姦告訴,須注意6個月之時效期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貓 103-01-03 11:33

之前有詢問過關於撫養費的問題。

是不是未婚生子要爭取撫養費比結婚離婚還難爭取到?

如果等到一月底,對方都未支付撫養費,是否就可到法院提告爭取?可是一定要到對方(被告的戶籍地)嗎??

我還要照顧三個月大的小孩,這樣要跑去屏東也太困難了吧?明明兩個人都住在板橋,它可以到板橋搶監護權

我卻得到屏東爭取撫養費。真的沒有別的辦法嗎??

 請求扶養案件,小孩住在板橋,管轄法院在新北地院,不是屏東,扶養是看對方是不是法律上的生父,跟離不離婚或其他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小孩與生父具有真實血緣連絡,即可向其請求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AOFENG 103-01-03 11:19

您好!

夫妻離婚十多年,監護權歸爸爸,但爸爸目前沒有自主能力

請問這未成年小孩監護權是歸祖父母、伯父母,還是母親。

謝謝!

 你不是說監護權歸爸爸?  是要改定監護權的意思? 改定要給誰,要起訴請法官定,當然訴訟中可以主張請法官給誰,基本上以母親為優先,但要改定監護,要提出能說服法官的事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改定監護之部分,原則上可能會歸母親。不過若有其他有利之資料,如未成年子女長期與祖父母生活等相關情形,或許可能有機會加以爭取。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芸萱 103-01-03 01:17
律師好 想向你請問 有關孩子撫養費問題 我是個單親媽媽今年33歲 在101年8月30日因家暴關係離婚獨自撫養2幼女老大今年2歲4個月小的11個月 離婚時 先生 開出的條件是要我放棄 撫養贍養費? 與他的財產才願意 答應將 小孩監護權給我 因 為了孩子們安危 我簽字答應了 所以 當時 離婚協議上 有附註放棄 撫養費 很多人 跟我說在於小孩撫養費? 我還是有權利向先生要撫養費即使離婚協議書上 的任何協議都不會構成?父母應盡小孩撫養義務問題 真的是這樣嗎? 想請教若我要寫 撫養訴訟狀要如何寫 是否能請律師教導 或請律師撰寫費用如何計 謝謝
1.離婚協議書上都已經有所協議 所以針對該部分 應該是有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 2.但針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問題 就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請求 你還是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為主體 向其父親請求支付扶養費 這部分應該不會受到你們協議拘束 3.要向各地家事法院提起聲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主張該協議之條款無效,進而向您前夫主張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芸萱 103-01-03 01:13
律師好 想向你請問 有關孩子撫養費問題 我是個單親媽媽今年33歲 在101年8月30日因家暴關係離婚 獨自撫養2幼女老大今年2歲4個月小的11個月 離婚時 先生 開出的條件是要我放棄 撫養贍養費 與他的財產才願意 答應?將 小孩監護權給我 因 為了孩子們安危 我簽字答應了 所以 當時 離婚協議上 有附註放棄 撫養費 很多人 跟我說在於小孩撫養費 我還是有權利向先生要撫養費 即使離婚協議書上 的任何協議都不會構成 父母應盡小孩撫養義務問題真的是這樣嗎? 想請教若我要寫 撫養訴訟狀要如何寫 是否能請律師教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放棄撫養費的約定,或許有違公序良俗而被認定是屬無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至小孩成年為止之扶養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主張當初所簽之離婚條款無效,提起訴訟請求小孩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宋芸萱 103-01-03 01:07
想向你 有關孩子撫養費問題 我是個單親媽媽?今年33歲 在101年8月30日因家暴關係離婚? 獨自撫養2幼女老大今年2歲4個月?小的11個月 離婚時 先生 開出的條件是要我放棄 撫養贍養費 與他的財產才願意 答應 將 小孩監護權給我 因 為了孩子們安危 我簽字答應了所以 當時 離婚協議上 有附註放棄 撫養費很多人 跟我說在於小孩撫養費 我還是有權利向先生要撫養費即使離婚協議書上 的任何協議都不會構成 ?父母應盡小孩撫養義務問題真的是這樣嗎?想請教若我要寫 撫養訴訟狀要如何寫 是否能請律師教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3-03-09 11:23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司法院網站首頁有書狀範例可供參考。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小貓 103-01-02 21:53

已經10年以上沒有見過養父,養父和生母離婚前我就被趕出去住.當時我才18-19歲~然後隔年生母也被趕出去~並且養父向法院訴請離婚~

我們沒有拿過一毛錢~都是生母自己賺錢養我們~

而且養父也改電話換地址~我們根本也沒有聯絡過~

後來雖然同母異父的弟弟有找到我們~長大後有聯絡到媽媽的手機!

可是也被養父禁止讓我們知道住家的電話地址~

現在因為家裡多一個小孩生活困難~想要申請低收入戶~

家裡只有我和媽媽還有小孩這樣~媽媽沒有穩定工作~所以沒有所得資料~

我自己又是單親~去向區公所要辦理時~資料本來都準備好~

卻突然看到我有養父~所以說也要他的資料~不然就要辦理終止收養~

才可以申請低收入戶~(雖然也不知道會不會通過)

所以我選擇終止收養~

今天去辦理養父的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說養父現在有監護人就是我弟弟

所以我需要帶著弟弟一起去法院嗎?? 然後家事聲請狀我是照實寫原因就好?

還是要去查法律語言阿~@@ 因為很多專業的法律詞彙都看不懂~

我怕我寫好結果被退件~= =

終止養父的收養後~區公所應該不會還要生父的資料吧~@@那就完了~

 法律的書狀不是寫就會有用,理由沒扣住法律上的依據,論點進而能說服法官的話,也是沒效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原則上您提起本件聲請,應以養父為相對人,而以其監護人即您弟弟為法定代理人,提起本件聲請,至於其他書狀問題,則尚需檢視您書狀內容才知其狀況,而無法逕予回覆,尚請見諒。

其次,如果您真的有需要請律師協助撰狀或訴訟代理,而您的經濟能力不允許您請律師協助之情況下,則建議您可以向您所在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或來電0937595379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將相關事實理由依法條規定表達出來。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綸 103-01-02 11:48

請問我跟前妻還沒離婚時,大概結婚5年在這段期間、都是我在養小孩而前妻都沒有付扶養費請問我可以跟前妻索取這結婚5年期間的小孩扶養費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蒐集相關單據之後,要求對方清償代墊之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向前妻請求小孩之撫養費。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綸 103-01-03 11:46

請問當初繳的學費的收據早就丟了,而小孩得吃飯這要怎麼提供證明阿??我是直接拿錢去買東西給孩子吃的,有證人可以嗎??況且我前妻那5年來都沒有工作勞保紀錄應該是空白的應該可以當作佐證吧!!!

阿綸 103-01-02 11:40

請問我跟前妻還沒離婚時,大概結婚5年在這段期間、都是我在養小孩而前妻都沒有付扶養費請問我可以跟前妻索取這結婚5年期間的小孩扶養費用嗎??

chen 103-01-02 05:25

請問到法院調解

已滿18歲未滿20

傳票上說要法定代理人一同出席

可是因為父母離婚

媽媽截肢行動不便精神狀況又不穩定無法到場

不能只有自己到場嗎?

需要什麼準備資料向法院告知無法到場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本人無法到場,則可出具委託委託代理人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6: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定代理人無法出席,應委任其他人代理出席,似無法僅由未成年人自己出席。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點名簿 103-01-01 11:29

律師您好:

我於102年6月2日夜晚因小孩的事與妻子吵架,憤而打傷她,現已分居(帶著小孩回娘家)她表示有醫院證明眼睛視網膜有損,看東西會有分影,並已於11月底向高雄法院提告傷害,我們個性不合很久,瀕臨離婚邊緣,我有幾個問題如後:

1.她要求傷害150萬元(含贍養費)可以和解並協議離婚,我無法支付這麼多,於是提告在案,日後開庭我當然也有我要"哀"的部分,法官會依當事人請求判賠這麼多?

2.目前她待業且表示若小孩(女五歲)由我扶養,她會去外地工作(這點表示傷害深度未達失去職能),我有經濟能力雖然在部隊服役,家母在鄉下也同意協助扶養,惟她要求共同監護,我可請她支付小孩生活費?若她不願意支付,一樣可以擁有共同監護權?

3.小孩還挺精的,如果小孩表示要跟媽媽,但媽媽(妻)先前已有意願由我扶養,我有意願撫養,小孩是否確定跟我?還是得先完成社工評估等等冗長的程序?

4.本類案開庭約需幾次後核判傷害部份及離婚部份,後續程序會有哪些?

5.本類案請律師爭取傷害罪辯護或減輕妻方要求賠償金+贍養費,以及小孩撫養監護權問題,約要多少預算?

(還請協助解答,感謝)

若兩方確有離婚的意思,倒不至於一定要利用判決的方式來離婚,現行家事事件法亦有和解調解程序可以利用,贍養費傷害賠償要求150萬元,若無法合意可以再商量來達成和解,以避免傷害罪遭法院判刑。

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負擔及行使(即俗稱監護),原則上由兩方協議由誰任之,但本件已經發生家暴事實,若有一方提起酌定或改定未成年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時,會受到不利認定,應予注意。

點名簿 103-01-01 15:06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兩方確有離婚的意思,倒不至於一定要利用判決的方式來離婚,現行家事事件法亦有和解調解程序可以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的個案算普通傷害?

要去哪裡找家事調解委員?她已經提告了,還可以調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案件是否屬普通傷害,則需視對方受傷程度而定,若其傷害仍有復原之可能,則仍可以主張是構成普通傷害罪.

另本件其已提起離婚訴訟,接下來法院會先替您們安排調解,調解不成後,再進入訴訟程序,而進入訴訟程序,則視其請求內容來防禦,當然您也可以在訴訟中爭取小孩監護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依您題示情形,似為普通傷害,但可爭執是否為過失傷害,以減輕相關罪責及賠償金額。再就離婚子女監護而言,若您有穩定工作,穩定薪水,及完善照顧系統,似有利於爭取小孩監護權,若您爭取到,亦可向您配偶請求小孩撫養費。就離婚而言,除非對方為無責配偶,其方能向您請求贍養費,若能爭執對方亦為離婚之有責配偶,則似無贍養費之問題。本所亦有女律師合夥人,可搭配家事案件之性質特殊性,協助出庭處理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31 10:58

請問!我已離婚很多年.現在想撤銷離婚.不知要怎麼辦理.
     因當時證人印章是自已拿蓋的.不知偽造文書委會判多重?
     當初不堪暴力才離婚.為了照顧小孩離婚至今還是跟前夫住在一起.
     當出只求離婚條件都不要求.如今前夫處處刁難常不給小孩吃飯錢.
     所以想撤銷離婚.想要求對我跟小還有力的條件.請幫幫我們.謝謝

李先生 102-12-29 18:12

我與太太11個月前爭吵我們不是外遇問題,我們也沒有小孩,只因個性意見不合大吵,,當時我決定暫時分開搬出去住,且當時並沒有離婚,希望讓彼此有時間冷靜思考。

這11個月中,她的生活費用與房租都是妻子自己支付,因為房子從前都是太太名字承租的,這11個月中我沒有幫太太支付房租電話費等等,而前10個月裡我每星期會有兩到三天與妻子同住在原有一同租的房子中,偶爾妻子也會與我一同住在我現在外面暫時租的房子裡,我們假日也有一同外出遊玩與用餐。

上個月太太出國,而這個月回來後,性情大大轉變,也不知她是否有新感情的出現,因為我沒證據,她一直堅持要離婚,太太說分居後現在覺得情感變淡了堅持離婚,並且一直說我當時11個月前遺棄她,現在我堅持不要離婚,我還要這段婚姻
目前我還沒搬回去同住,我有告知太太希望能搬回去同住,但她堅持不肯一直針對說是我當時遺棄她,並且一直說我沒支付生活費用等等問題,因為原居住房屋是太太承租的,我想和談但是太太說談可以,談完就請我簽字離婚。我想請問:太太現在堅持不讓我回去同住,真的沒有權力搬回去一共同居住嗎?
這幾天回到原本與太太先前的租屋大樓,樓下的警衛竟然不准我上樓,說是太太授權交代的,這下似乎越來越複雜,我只想單純化,將婚姻感情挽回繼續在一起,但太太現在避不見面,我也不知該怎麼辦,我網路看了許多人的判決離婚問題,提到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裡面的第五條、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因為其他條我都沒有犯,想請教懂法律的人。

我只有一張11個月當中的兩人生活合照照片,與幾張兩個月前原居住地的超商購物發票,與原居住地麵包店的發票,這樣能當證明嗎?

雖然一同出遊與用餐,費用都是我用現金支付,但我發票都沒保留。

上個月我親自送他去機場,停車場的記錄資料,我應該可以申請調出時間證明,還有ETC高速公路記錄。還有手機line的彼此對話,是在太太出國的這段時間虛寒問暖文字的對話,她有提到問我要住外面還是原住地點,我有過去原住地點巡視,幫他看看水電是否有關好等等的對話,並用line文字方式回報家中狀況,line的對話能當證據嗎?
現在太太根本不願意見面,電話也不接,我也不知道太太下一步會是什麼,只知道她堅持要離婚,堅持說我遺棄她,說已經沒有感情了,要我別死守浪費時間,也說不可能複合的,但是我放不下付出的真感情,我真的不願意離婚
我想請問:太太堅持要離婚,而我堅持不要簽字不離婚,這下該怎麼辦,若是走向裁判離婚這會怎麼判?當然我還是愛她的,我會一直努力挽回彼此的情感。
懇請有經驗者告知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4: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惡意遺棄,倘若雙方確實還在來往,此部份不會因為單純的分居而成立。

2、但是倘若對方心意已決,法院認為兩造確實不能再繼續共同生活,則法院還是有可能會判決離婚,此部份還要必須細究雙方的相處,跟您所謂的不合是哪些情形而定。

3、此類離婚事件,始終取決於兩人對於婚姻是否仍有維持的意思,又倘若縱使現在您的配偶提起的離婚訴訟以敗訴收場,也難保證兩人婚姻就此能夠回到正軌。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婚姻諮詢單位協助。

佳佳 102-12-28 20:59

先生因案入監服刑,目前正在準備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想請問在法院判決離婚前,我是否可以拒絕婆婆來看小孩或是帶小孩去監所會面??

如果我拒絕的話對方可以向法院聲請臨時會面交往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似可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是此,您應速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起離婚之訴,並請求子女監護權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子女扶養費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若其中您婆婆與您爭執之情形,記得錄音加以存證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iao 102-12-28 15:24

我今年10月與男友生下一名男嬰,但我與前夫分居多年到今年8月時離婚,現在我要報戶口小孩父親欄是前夫的所以一直遲遲不敢報。小孩將由男友認領並約定姓男方由男方監護

1.我應該要請前夫出面做"否認親子關係"還是請男友和孩子做"確認親子關係"呢?

2.以上兩個方式我前夫都必須出庭嗎?

3.孩子要先報戶口還是等以上判決書下來再去報?

因為小孩沒報戶口,他不能打疫苗也很怕他會生病,所以很急!!

至於通姦罪的部分暫不是問題可以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謝謝各律師幫忙

 應該由你為原告,對前夫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小孩和前夫當被告),提起這訴訟有時間限制,要注意,出庭是你、前夫還有現在的男友,戶口先跟戶政機關聯系,說明必須訴訟來確定孩子法律上地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您所生之子,在法律上仍會先推定是由您與前夫所生,所以您需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待勝訴判決訴訟後,您男友才能認領,至於戶政部分,您仍可以先報戶口,將來確定判決後,再持判決書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提起否認婚生之訴,否認您前夫與小孩之婚生推定,再由您男友對該小孩進行認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iao 102-12-31 16:27

有朋友跟我說,最新法律是可以不用和前夫去提否認親子關係,只要和生父做親子鑑定提確認親子關係(強制認領)即可這是真的嗎?

因為目前我已經離婚 男生也未婚,小孩戶口也還沒報,法官會知道我什麼時候離婚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2-31 20:48

您好!並沒有您朋友所說的那種最新法律,本件還是要先提否認推定生父(即前夫)之訴,再由真正生父認領離婚日期法官一定會知道的。以上謹供您參考。

AA 102-12-27 15:29

您好

我和先生協議離婚.但監護歸他而兩個女兒仍然跟我吃住生活.除了他休假會帶回去其餘時間都由我照顧.請問我若是沒有有監護權.會有甚麼危機嗎?又或者小朋友會有甚麼影響?

多次討論.折衷的方法是一方各持有一個.而扶養費仍是8000元.現在老大小一.老二2歲.先生的薪資5支6萬元.工作算是穩定.我是一般職員約2萬元.

我不要佔先生的便宜.當然也不想被佔便宜.請問?協議離婚內容該怎麼去擬呢??想乾脆把監護權都讓給先生.但又怕會一無所有...小朋友是我這個當媽媽的最大精神支柱.而且扶養費他只能提供8000元.該怎麼做才能對小朋友有保障.若是請律師寫協議書.費用如何?

 

要如何定監護,既然是協議離婚,可由雙方協議,方式有一方單獨監護,另一方有會面交往(探視權),探視方式、時間、地點、不履行的處理方式等都要寫清楚,避免後續麻煩,也有共同監護的方式,扶養費用部分,不管有無監護權,都要負擔,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孩子的實際照顧者是您,監護權卻是在對方身上,則您會有很多困擾,如需要要法定代理人決定的事項,都必須由對方處理。

2、建議您應該一部一部釐清子女究竟要由誰照料,希望的扶養費如何負擔等,是否有其他財產要處理。

3、離婚協議書會依據您所希望訂立的內容而影響收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未成年子女多數時間是由您照顧,則建議您仍應取得監護權,以避免日後未成年子女之諸多事務包括就讀學校等仍須取得對方之同意,建議雙方應就監護權扶養費用、探視時間及方式詳細規劃,以免日後徒增爭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目前均由您照顧,您似可主張監護權,且較有利取得之,再向您丈夫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咪咪將 102-12-27 12:49

有人與夫已協議離婚也一年多,當初監護權歸妻,夫擁有探視權

現夫提起訴訟說要求監護權變更,指妻不讓其探視小孩

妻目前與小孩在大陸工作.就學,入大陸國籍,

請問夫還可以在台灣行訴訟,前去大陸拘提小孩回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對方要請求變更監護權,在訴訟上會比較困難,而對方在台灣提告獲得勝訴確定判決後,若要到大陸執行,尚需經大陸地區之法院承認程序才能執行,而本件您在台灣的訴訟,若未出庭,則會被對方聲請一造辯論判決,對您會比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出庭,您前夫於臺灣訴訟即可取得一造辯論判決,對您不利。且目前情況,就監護權而論,法院傾向不變動小孩現有之照顧模式,除非您前夫能提供之相關環境,對小孩之利益更佳,方有可能動搖之。是此,若您不方便出庭,似應委任律師,請律師代為出庭,提供所有對您有利之相關資料,如穩定工作,穩定薪水,良好親子關係,龐大照護系統,良好求學環境,小孩與學校同學互動佳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M 102-12-27 00:28

您好,

結婚12年,無論婚前婚後, 我與妻子都沒有任何對相互財產的協議.

14年前我繼承了父親遺留給我的一間房子. 房屋登記在我的名下, 現在要面臨都市更新的問題, 使我有了疑慮, 老房子結婚前所繼承遺產, 並非婚後所購, 但是如果現在同意都市更新而改建, 萬一將來婚姻失敗走上離婚判決時, 這間房子算是婚前還是婚後所有? 離婚後是屬於我的還是會變成夫妻各半?

因為我還有弟弟同住, 弟弟害怕萬一我離婚之後, 將會失去老家而擔憂.

謝謝您的協助.

繼承而取得房子,此房子並非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民第1030條之1第1項第1款),不因婚前取得、婚後取得或改建而受影響。所以縱然離婚,亦不會有夫妻各半的情形發生。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誠如吳大律師所言,又,倘若該屋因為都市更新而有財產轉換的部分,目前仍有爭議,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與您的配偶商討,以免日後發生爭議。

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2-12-27 17:15

您好,如果您真的很擔心這個房屋財產權利歸屬,建議您將該房屋信託,並且指定受益人。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來電或來信聯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法定財產制下,須區分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僅有婚後財產列為分配,即使為婚後財產,若為特有財產,亦不列入分配之。本案之關鍵,應為個財產之定性,若能定性成婚前財產及特有財產,即不列入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謂提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JH 102-12-26 17:32

在小時父母親離婚,由父親扶養,但父親因心因性猝死,所以由祖母扶養,我與姐姐現在是低收入戶身分,但於某年未達低收入戶資格,原因是母親勞保費過高影響我與姐姐的低收入戶資格,站在倫理道得雖然是不合法,但因此事威脅到我與姐姐的生活狀況,母親自從與父親離婚後沒有近母親義務照顧我和姐姐,所以現在我到底該如何去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1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家姊或是您尚未成年,可以請求您的母親給付扶養費用,不論雙親是否離婚

2、倘若您的家姊與您都已經成年,則恐有請求社會局另外協助之必要。

小貓 102-12-25 22:47

標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護自己和小孩]<字不見了..

律師你好..

我和小孩的爸爸沒有登記結婚..小孩出生滿三個月了

本來懷孕後..是經過雙方討論確定要生下來並且共組家庭

所以於四五個月時告知雙方家長也準備好要結婚登記

日子也由對方爸爸選好日子來準備..因為他們住在屏東..來台北並不方便

結果孩子的爸爸於懷孕六七個月時偷吃(準備要登記結婚的那個月前就有徵狀)

所以非常難過的我只好讓結婚登記取消.但是有訂婚儀式.被迫的..

因為對方的爸爸和姑姑一直說給他一點時間去處理

但是男生又說他只要小孩不要跟我結婚

 最後姑姑說服他先訂婚 我也被迫同意 (很難過的一直哭..因為跟原本的說好的未來通通都不一樣了)
小孩出生未滿一個月.孩子的爸爸就逼我去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並且辦理認領
因為他要跟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03/10/1-104/3/31)

申請六個月後直接不去上班  
請這個假是要去學刺青(還有因為他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偷吃同事所以他做不下去..)
認領小孩還要跟他姓.但監護權歸我.因為他說那個對他不重要.
月子期間男生也只有來過兩次家裡看小孩.最後一次就是逼迫我寫他有撫育的證明
讓他可以請這個假..
結果因為我產假接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起申請的.
(103/9/7-11/3產假+11/4-104/1/3育嬰兩個月)
等於兩個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日期有重疊申請.勞保局也沒有過(有證明也只是讓他可以請假但是不撥發津貼)
而且勞保局有派人來查.確實小孩是我自己照顧.所以他並不能申請.
但是男方說如果他申請不過.每個月就不給生活費.

目前10月-12月 每個月他有先自己拿兩萬塊給我當小孩撫養
因為他說申請下來的津貼是要拿兩萬給我當小孩撫養費.
被迫無奈.我暫停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後來勞保局還是不讓他過..因為畢竟重點是要實際照顧小孩..
男方一知道又沒過..本來要我把監護權給他讓他去申請津貼.

不過我問過很多人都說不要把監護權讓出去.. 
隔一天他又說他不要監護權 那個對他不重要
男方說不然一月開始他來我家照顧小孩到我下班.

這樣勞保局才會給他申請津貼..
我本來一月開始上班後要送去育嬰中心.連預定費都先繳了..
他就這樣電話上說他來照顧小孩他還是會每個月給予兩萬元的小孩撫養
以後每個月也都會給兩萬元基本的撫養費.

他說這筆津貼申請不過的話..他就沒錢可以給我
還說一月他有基金保險要繳錢..還有學刺青花了三十幾萬了..

身上只剩下十幾萬(信用卡貸款來的)
他說他之後會自己開刺青公司然後去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然後每個月都會給兩萬元..<<可是一切都是口頭上說的..
我要怎樣可以讓他確實給於兩萬元的小孩撫養費 不管他來顧小孩還是不顧小孩
甚至津貼有沒有過 他本來就該負責的撫養費 我要怎樣才能確保不會拿不到
而且他來顧小孩會不會影響我任何權益呢?

因為這件事情 他不停的對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因為申請沒過不高興還在電話裡用髒話罵我

還因為沒申請過說要我把這幾個月的錢還給他..
我真的問過很多人 可是都沒有專業的懂法律的人

大部分都說跟他切乾淨最好
可是我是很希望他可以負擔小孩撫養

畢竟這樣我和小孩的生活才不會太難過
我現在也沒有辦法去預約現場問法服的(不過他偷吃後我有挺著肚子去找過法服諮詢..就是跟我說不要結婚對我比較好..不然以後要爭取監護權還是撫養的會更麻煩..)

因為我一個人帶著小孩 根本不是想要去哪就可以去哪
我不知道請律師要花多少錢...我有查到可以寫協議書 公證什麼的..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寫..網路上都是離婚協議書...

而且對方怎麼可能會願意去法院公證呢..

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可以不要罵我沒結婚就生小孩之類的嗎><

這根本就不是我所預期發生的事情...我很難過到現在除了自己哭一哭之外

我想堅強的想把事情處理好..可以問的人我都問過..

我需要真的專業的幫忙..真的很謝謝...

我把問題大該說明

(1)如果1月份讓他來家裡照顧小孩.對我會不會造成什麼權益損失?(監護權之類)

而且他有抽煙後來還學會喝酒(偷吃後).其實我是很不放心讓他一個人在我家裡照顧小孩

 我可以寫一個規範讓他簽名蓋章嗎? 例如照顧小孩期間不可以抽煙也不可以讓小孩吸到二手煙

照顧小孩必須真的付出心力.不是餵奶換個尿布就算照顧...要跟小孩有互動..

(2)每個月的撫養費2萬元 他口頭說每個月都會匯給我

該怎樣才能不受他威脅下能每月固定時間領取?

不想他再用這個當作威脅..雖然我也可以狠下心不要這筆錢

但是生活真的會很辛苦..

(3)請問我需要請到律師或是自己寫申請書就可以?那一定兩個人去法院公證才行嗎?

如果他同意簽名也要兩個人去法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既然已經認領,則其對該小孩即有扶養之義務,所以可以向其請求扶養費用,且若之後未結婚,也可以向其請求訂婚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您男友請求小孩之扶養費。無須結婚,且目前情況,結婚問題恐會更複雜。就訂婚解除之損害賠償,亦可向其請求之。若您男友會對您罵髒話,可蒐集相關錄音,至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貓 102-12-31 15: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您男友請求小孩之

謝謝房律師~訂婚解除如果是我提出也可以索取損害賠償嗎?

可是不是要有證據~我該怎麼做? 現在真的要每天把手機開在錄音模式這樣嗎?

我昨天本來去法院公證處也約了他~後來因為撫養費協議書如果他要簽~

我必須寫一份他10月到現在有每天來照顧小孩的協議書證明讓他去給勞保局重新申請育嬰津貼~所以我就取消公證~因為我不想寫也不想簽~

撫養費協議書已經寫好 也由公證人幫我修正和訂正~可是現在等於他沒有去簽名~

這樣也可以強制請求撫養費嗎? 他會用搶小孩監護權問題來威脅我~

我還可以怎樣收集證據對我有利呢?? 哪些是證據~除了錄音~錄影之外~@@

 

 

小貓 102-12-31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既然已經

謝謝~謝律師不厭其煩的一直回答我的問題~~~

bonbi 102-12-25 21:50

還沒有離婚,老婆不讓我看小孩

可以酌定探視權

可以藉此聲請離婚訴訟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配偶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子女之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分居多久了? 可以先協議關於小孩親權的問題,如果沒辦法協議好,就只好起訴來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配偶拒絕您探視子女,恐需進一步探究原因為何?倘若對方是無故拒絕,則視情節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探視權,並以此訴請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協議為之,只好訴請法院裁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ainie 102-12-25 17:53

爸媽離婚,但是談不攏事情,是否有專人可以回覆?!

 是甚麼樣的問題? 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問是財產部分還是其他部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5 09:31

您好,有些法規想請問,但不知到哪提問,以下情況請求解答~

如 父母沒離婚,曾經離過但沒成功,家中有一子、一女,從小與父親關係就不怎麼親,所有責任、大小事都是靠母親包括求學階段的學費,去年開始的前五年父親沒同居,五年後出現在家中,得知父親在外有債務,所以小孩與母親想與父親脫離債務關係,而現在居住的小公寓是母親的名子,擔心唯一能安頓的家或是孩子的薪 水...等,會被強制查封之類的,請問能辦理脫離債務關係及母親的財產與父親分離嗎? 需要準備些甚麼資料? 謝謝~!!

個人債務個人承擔,除非有保證等類似擔保行為,否則父親在外的債務不會影響家人。

夫妻財產制除非採共同財產制(極少),否則妻亦無須對夫的債務負責。

所以應無需擔心。

102-12-25 10:35

律師您好,但是看到法院的單子一張張寄到我家,內容大多是父親的稅未繳納,他居住的房子 名下的土地 牌照稅...等,所以想問我們會不會被牽連?  謝謝!

您父親的稅款,亦係由您父親個人負擔,與他人無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的債務,與您無關,不會牽連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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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2-12-24 23:32

我有一位男性友人,結識一位同公司女性員工,已婚,育有一子,丈夫也是公司主管,因為愛玩,用通訊軟體聊天,互述情意,被其丈夫發現。

在文字內容有互寫一堆肉麻的話,我愛你,想妳,親一下,討論內衣透明度,還說搓揉胸部是他的工作。被其丈夫發現,他說最在意的是,傳了藝人離婚的新聞,要她太太去談談。

結果,我朋友被要求寫悔過書,也寫了。但沒有提到任何肌膚之親。

請問會被告防礙家庭,要關?悔過書還有自己老闆的簽名,因為對方丈夫通知老闆。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15

你這個情況不會成立犯罪,不過對方先生可能告民事求償,法院應該會判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如下:

誠如林律師所言,然仍必須以悔過書的內容作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通姦行為,即不會構成妨礙家庭。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江江 102-12-24 02:31

我想請問,我最近抓到老公外遇的事實想談離婚,我名下有一棟婚前就買的房子,但房子現在是有另外借貸給老公及我妹妹作生意,店的負責人是我妹,所以假設我們離婚會有相關的財務問題嗎?我應該是算負債的身份吧!店裡的任何文件都是以我妹的名義簽署,但是加盟店主之前有要我老公及妹妹簽本票,所以本票上有他們倆人的簽名,這樣關於店面部份會有什麼問題?

您好,您所謂的財務問題不知所指為何,但基本上你如果有去借貸,離婚之後當然還是債務人,但你可以先去收集或製造證據,證明你先生等人有欠你錢,這樣你才能追討.至於本票部分誰簽名就必須負責,與配偶無關.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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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買的,所以離婚房子不會列入夫妻財產來處理,至於其他生意上的債權債務,因為跟你無關,也不會因為離婚有什麼影響,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江江您好,

謹按您所述回覆您的問題:

一、先生外遇,得按民法第1052條要求裁判離婚。惟須注意時效的規定: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二、房屋若為婚前所購,則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疇。但若您借貸是指設定抵押權,則債權聲請實行抵押權時,房屋會被列為求償範圍。

三、若聲請本票執行,債務人(按您所述為先生與妹妹)名下財產均有可能被列為求償範疇。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6: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房子是您婚前所買,為婚前財產,不算入婚後財產進行分配,您可單獨保有之。就本票部份,簽名為您先生及其妹妹,亦與您無關。就離婚部分,若您有通姦證據,亦可提起刑事訴訟。且若您為離婚之無責配偶,亦可提起離婚之損害賠償贍養費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s 102-12-22 22:17

您好.請問對對方沒有感情要到法院訴請離婚, 請問該如何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請離婚需有民法第1052條所定之法定事由,單就一句對對方沒有感情,在實務上要訴請離婚的機會並不高,所以您仍需衡酌是否尚有其他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必須具備法定離婚事由,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釐清您的婚姻是否已具備法定離婚事由,並據以起訴請求法院裁判離婚,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只能主張第2項規定之婚姻破綻事由,似較困難,需要相關事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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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小熊 102-12-22 21:34

朋友的前妻於今年3月申請家暴通常保護令

之後還是有居住在一起

直到9月因故帶小孩離家,並執行保護令

11月底時在法院簽字離婚

請問離婚後該保護令是否也同時撤銷了呢?

因為離婚條件有提每月可看小孩二次

小孩在前妻那裡,又有保護令,朋友該如何探視小孩呢?

(朋友有詢問過律師是說離婚撤銷,可是家暴法是寫說要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才可撤銷

另外保護令是否只針對朋友前妻呢?這樣朋友是否可以接近小孩或是前妻父母、兄弟姐妹呢?

謝謝

 

 

 

 

原則上保護令還是會依照原裁定內容持續有效,至於子女探視的問題,可由雙方進一步協調至警局派出所等公部門場域探視或以其他方式來具體進行,如果真的無法完成協調的話,則您亦可依法聲請法院酌定子女探視之方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39

 保護令離婚是兩件事,離婚不會導致保護令失效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家暴令是兩件事情,不會牽扯在一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Otto 102-12-22 21:03

本人結婚近4年(99年結婚迄今),育有1子(約1歲2個月左右)
現於桃園工作
太太於生產後即辭職賦閒在家,迄今未工作

個人名下有一間房子,今年1月購買,至今還有300萬貸款未繳清
太太和小孩目前居住於此
我媽媽每天會過去幫忙照顧小孩
以上是我的背景

接下來描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們結婚後即感情不睦
2、3日一小吵,數周一大吵
婚後一開始是太太吵著要離婚
家裡長輩因為怕丟臉(我也是單親家庭長大小孩)不同意
結婚第2年我調到桃園工作後(那時住新竹)
個人覺得生不如死
換我想要離婚
因為她用盡諸般手段想要生小孩,但我不願意
我媽也覺得感情不睦,建議我們不要生
但是她一直不同意離婚
轉向我媽媽懇求
這幾年狀況也不見好轉


後來她告訴我
只要生個小孩陪她
她可以同意離婚,或是不管我
讓我自由
遂於去年10月產下一子
但這卻是夢靨的開始
從產前的金錢支出(事實上我們一直為了金錢在爭吵)
到月子中心的花費(她娘家一分錢都不想出)
後來她又藉口在新竹沒人可以照顧她們母子倆
我們便於今年搬到台南
她不煮飯,每日幾乎由我們送三餐過去給他吃(我媽在附近工作)
連洗澡時都要我媽過去幫她照顧小孩(因為她大小姐洗澡約莫1個小時)

我最近又再跟她提離婚 
她不願意
說是還愛著我
我想問一下
1.有沒有方法可以離婚
(我知道離婚有所謂的協議離婚與訴請離婚)

2.房子是我買的,她一毛錢都沒有出,離婚是否一定得分她一半
(貸款是我繳,連家具她都未出一分一毫)

3.小孩子的監護權,我不一定要,但是我媽很堅持,有沒有什麼辦法?

4.我的收入約為她的兩倍(她有工作的時候),家庭支出也都是我在負責
諸如以前在新竹的房租、水電、網路、雜支等
現在台南的房貸、各項支出,還有她的零用錢
我是否可以主張我的權利?

5.當初結婚時,結婚書約的證人,是請我妹妹和妹夫簽名的
但是他們兩位並未到現場,這是不是可以主張婚姻無效
因為目前是採取登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而離婚案件也會伴隨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小孩監護權問題,就看您的訴訟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能不能起訴請求離婚,還是要詳細了解你們之間是否有可以訴請離婚的事由,財產部分要主張減輕分配也是一樣,至於監護權,要爭取的話要從雙方工作,資力,小孩意願等,而你提到證人部分就很重要了,97年後就改成登記婚,但還是要證人簽名,如果證人簽名不知道是要結婚,就可能影響婚姻效力,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之離婚事由,須有法定原因,否則若有主張婚姻破綻,須有相當之事證。再就子女監護權,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加以評估,而其亦可成為您爭取離婚之關鍵談判因素之一。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達叔 102-12-22 15:50

你好:

我今年35歲了,我的父親再我國小的時候離開家已經快30年完全沒有任何消息,我媽媽從小就很辛苦將我跟我弟弟帶大到現在,也因為怕找不到人所以一直沒有辦離婚

前幾天收到一通來自某醫院的社工打電話給我 (我不清楚他是怎麼要到我電話號碼的)  社工跟我說我父親跌倒住院,近半年沒工作也沒健保,說他有帕金氏症,他所居住的房東也因為他幾次跌倒幫他叫過好幾次救護車,又因為他是一個人住所以不願意在出租房子給他。

以上情形都是聽社工說的,問我們要不要去醫院了解狀況,真正詳細的情況我們也不知道是否為真,當時因為再上班所以當時答應他晚上會過去了解,可是回到家後跟家人討論之後覺得他都20多年不理我們,我們實在也不想要見到他。所以就沒去醫院,這兩天電話我也不接醫院社工打過來的電話,社工昨天電話語音說他星期一會出院,也通知社會局了。他們問說社會局想要知道我們的處理方式。

我想請問往後我們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或領養問題,比如是否會叫我們把將帶回家照顧? 或是因為我是他兒子所以一定要照顧他的後半輩子? 

依你所述,進入訴訟後可以主張免除或減輕撫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41

 您好,您可依民法主張減輕或免除對您父親之撫養義務。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小熊 102-12-22 01:32

如果先生8年前已得知老婆外遇,並持有2-3年前出入旅館之照片
之後先生一直知道老婆有一名外遇對象

請問這樣先生可以以通姦罪告外遇對象嗎? 是否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呢?


如今雙方已離婚, 請問先生是否可以在離婚後告外遇對象妨礙家庭,並索取賠償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提告期限,以自知悉時起算六個月,所以重點是他在何時知悉您們最後一次的通姦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liet 102-12-20 23:20

七年前打離婚官司 我訴請離婚 打輸了 也在當下 搬離原住處  請問 我現在要離婚 能用何種事由  謝謝

 能用哪種事由,要仔細了解你們知間婚姻生活的細節,才能判斷,如果已經分居很多年了,這是個可以請求離婚的事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47

 除非有新的事由,不然只能打分居期間過久雙方婚姻有破綻為由訴請離婚,但有一定難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6: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沒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之法定離婚事由,似只能主張該條第2項規定之不能維持婚姻重大事由,以七年分居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師豪 102-12-20 20:42

我跟前夫在今天四月份離婚

當初會跟前夫離婚是因為想要快點逃離那個家鎖已離婚協議書上男方寫上孩子監護權歸男方所有因為不想在那個家繼續被精神言語虐待所以沒想那麼多就簽下字

可是他只要不高興就不給我看小孩兩個小孩都是我一手帶大的

尤其是我的小女兒 我餵母奶餵到三歲他現在就讀幼稚園中班跟我很親

如果回去看她要離別時他總是哭著要跟著我走

每次離開就是對我跟女兒在次的傷害每天都好想念我的女兒我不知道是否有辦法可以爭取到女兒監護權

因為顧慮到前夫是獨子所以大兒子我不打算跟他搶

離婚了他只要不開心就不給我看可是我兒子安親班費用 才藝費都是我在付

我還有留一些前夫在離婚後強迫我拍裸照給他跟他換我小孩照片一張換一張的證據 還有很多言語汙辱我不知道我這樣還能對他提出神麼樣的告訴?

之前回去看小孩女兒鞋子已經穿到換掉了 也不帶去買 看了真的很心疼還是我帶去買 兒子有語言發展遲緩跟粗細動作發展遲緩 之前都有固定帶去治療離婚後爸爸也沒在帶去過晚上把小孩丟給孩子的奶奶照顧跑出去喝酒唱歌

女兒原本讀得學校讀得很開心 離婚後爸爸也轉到公立的學校去就讀他並沒辦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我很想很想把監護權要回來我自己教育自己扶養能不能請律師給個建議!?

如果官司我真的打不贏的話我能看的到小孩嗎??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爭取,要從實務上法院考量的許多因素來著手爭取,詳細了解你的工作、經濟、作息安排等後,能判斷成功機會如何,不過單依你所述你先生的情況,那是對他不利的,但也得要有辦法證明,如果沒有監護權,也是有探視權,不會看不到小孩,如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討

 

 

師豪 102-12-21 01:0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強迫換照部分有強制罪的問題,監護不分你是想要單獨監護? 還是共同監護? 監護權的 ... (恕刪)

 強制最能判多重 我要如何提告? 我女兒中班法官會依照他的意願來判監護權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如欲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人,則必須蒐集對方擔任監護權人有不利於未成年子女證據,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進行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至於您如需固定時間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您則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之行使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您前夫強迫換照片及侮辱您的部分,先提起刑事告訴。若能將您丈夫起訴,似對您爭取法院改定子女監護權訴訟有利。而法院判斷監護權之標準,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您可提出您的有利條件,如穩定工作,穩定收入,良好照顧教養之環境等。即使無法取得監護權,亦可請求法院判決子女會面之時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文 102-12-20 20:14

如果已和先生離婚了,且先生目前正在監獄服刑

那我想幫未成年的女兒改姓可以嗎??(除了他同意之外)

之前有看到相關的法規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想請問此內容的第四條適用於我目前的狀況嗎?? 有規定一定要事情發生多久後才能申請嗎

 

另外因為小孩的父親正在服刑無法依協議的探視時間來探視小孩,那如果他的家人(他的媽媽)來 我可以拒絕嗎??? 或者是我拒絕的話 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是變更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申請未成年子女改姓,但應向法院聲請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已經離婚,當然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姓,但法院准否重點在於審酌未成年女最佳利益之考量,故仍建議委請律師辦理為宜。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子女聲請改姓,若被拒絕,再起訴請求之,法院之判斷標準,為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是此,您須準備相關資料,以利證明您如此作為子女之最佳利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胖 102-12-20 16:08

我於102年1/7與前夫離婚,又在5/20與現任老公結婚,並在9/11產下一子。
目前孩子已經驗過DNA確認孩子是我現任老公的。
後來前夫知道這件消息之後,對我還有現任老公提出妨礙家庭之告訴。

我當時與老公簽離婚協議書時,並沒有提到財產分配的問題,
而且離婚當時也都沒有拿半毛錢離開,
目前離婚已經即將屆滿1年,先前有發問過得知離婚兩年內還可以訴請財產分配

請問:
1.假設我前夫告我通姦罪(妨礙家庭),我敗訴的話,
對我訴請前一段婚姻財產分配有多大影響??
2.我與前夫約結婚10年,他在結婚前有買一棟房子
婚後每個月都有一直在按月繳交貸款,每個月大約11000元左右,
這樣我大概可以分配到多少財產?
3.正常的話是依照離婚當時房屋市值來計算嗎?
還是會計算前一段婚姻10年內所繳交貸款的錢?
4.前夫如果提前知道我要訴請財產分配的話,他如果惡意脫產會有影響嗎?

備註:還有前夫目前都一直有穩定工作,每個月都有固定收入,
離婚前幾年就都一直沒有工作在家,所以本身並沒有什麼收入、存款、動產都沒有

通姦問題,如果知道已經超過6個月,已經不能提告,另外夫妻財產分配,價值計算是以離婚當時為準,但也是有時效問題,惡意脫產可以想辦法追認,所以彼此每個財產如何認列,關乎分配額,也有很多技巧,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胖 102-12-20 16:17

 我前夫是7~9月才知道我有孩子的

所以是在6個月以內提告

我沒將問題打清楚

抱歉@@

那針對通姦部分,就比較棘手,可以帶資料約時間來事務所面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通姦部分成立,應儘量請求六個月以下之有期徒刑,以利易科罰金,如若能爭取3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即交九萬元。另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部分,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以離婚當時計算婚後財產,若有脫產之行為,調查出來後亦可加入計算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妹妹 102-12-19 20:56
您好 三年前 大哥的老婆因”誘拐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而被判了刑 大哥為了維護自己的老婆對於她的事三緘其口 家人想了解狀況:被判刑幾年?何時出獄? 大哥總是含糊帶過去,所以家人無從得知實際狀況 上個月,家裡收到她從監所寄來的”假釋同意書” 請大哥簽名同意並希望將她帶回這個家一起生活 對於這等事,家中成員沒有一個贊成她回來,不願意她再進那個家門 經家人討論若是大哥執意接她回來,請大哥搬出去好好的過他們夫妻生活 因這三年家人己不知跟大哥提過多少次請他”訴訟離婚” 但他無動於衷,希望家人給她機會 大嫂是一個很”匪類”的人 好吃懶惰、衛生習慣差、不做家事成天往外跑 在她身上我們找不出一絲一亳的優點 這十年來她老婆對這個家未曾有任何付出 也未曾生過一男半女 無關高興不高興,開心不開心,只要是她喜歡她想做的事 她一個念頭離家出走,誰也擋不住 這十年來離家紀錄有30餘次,少則三天自己回來 多則9個月音訊全無,老人家因怕她在外頭出事僅報警唯一的一次 除此之外,她的品性人格都非常差,有慣竊行為,除了偷老人家的種種,可以偷的一個也不放過,她經常性善闖入他人住家 村裡也紛紛反應過她偷竊他人財物, 這事讓老人家在這個村落顏面失盡, 甚至回娘家的女兒及小孩也被她技巧性不著痕跡的取走財物,防不慎防 日前家人對她老婆的種種行為己無法忍受不做任何讓步 現在大哥己點頭願意離婚 我想請教的是: 1.大哥如何辦理訴訟離婚? 2.她己受刑三年現在還來的及辦理訴訟? 3.辦理訴訟我們要提具哪些相關文件? 4.若不能再以刑事訴訟那還有其他方式可行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他們願意自願離婚,則只要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經二位證人簽名,即可自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二.若您大嫂不願離婚,則您大哥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訴請離婚. 三.本件尚無刑事之問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被判刑而且已經執行超過3年,這樣的刑度本來是可以起訴請求離婚的,但你哥知道她被判刑到現在已經超過1年了,已經沒辦法用這樣的事由離婚了,或許試著用她在婚姻中的種種表現來訴請離婚,當然如果妳大嫂本身也願意離婚的話,事情就會簡單許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該條規定為法定訴請離婚之事由,依您題示情形,您嫂嫂似符合第一項規定多款之情形,亦可能符合第二項規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您哥哥可再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和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9 20:45

和另一半分床已達四年,分居一年半。想要離婚但不放人:

1. 先生當初創業我父母借資,因當初相信其為人未簽借據,也任憑他分配股份,因此我也持有49%公司股份並兼任監察人。期間擔任會計因有時急用先用提款卡領用小筆金額〈大概20次上下,每次可能一兩千或有到五千〉。後來有將錢補回,但當時尚未鬧翻未簽和解或還款證據。現在因離婚,他咬定資金當初是贈與借款、並要告我侵占背信等罪名。當初父母轉帳有銀行明細、在談判時也有錄到他提還款的字眼。想請問的是我的罪名是否成立及資金是否有辦法取回?

2. 2010年將信用卡給我刷,但帳單寄來都直接我自己付款,他連開帳單都沒有,去年分居將卡還他。現在咬定我偽造文書,請問是否成立?

謝謝。

 侵占背信確實有被起訴的風險,可能要從主觀要件來辯護以求不起訴,借款部分證據夠不夠要看你手上的證據詳細內容,有提到還款,但有提到多少錢? 何時借的? 清償日期等? 偽造文書的部分,就比較容易打到無罪,訴訟不是當事人一方說的算,你說事實是如何如何,但檢察官,法官就一定會相信嗎,不一定的,訴訟技巧才是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離婚事由,依題示情形,或許可能構成第2項規定之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可訴請離婚。再依民法第1056條規定,第1057條規定,請求相關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給付。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再者,就您題其關於侵占詐欺偽造文書之相關罪名,均有其對應之刑法構成要件,如侵占須證明您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詐欺須證明您施用詐術及對方之損失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偽造文書須證明您為無權製作文書之人,以上無法構成相關之成要件,均會被認為不成立犯罪,而為相關民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N 102-12-19 13:37

你好~  我結婚已經有十年之久了~ 先生長期沉迷賭博電玩又重朋友~連我的結婚金飾也全讓他都拿去當舖當掉了~ 曾經有跟他提過離婚~但他不肯~ 若我訴請離婚的話要如何處理? 謝謝

娃娃 102-12-19 12:01

我老公跟公司女同事發生外遇。。我想離婚。。可我老公不肯。。堅持否認他自己外遇。。我有找徵信社跟蹤ㄧ天。。有拍照(可徵信社說照片是偷拍。不能給我)..但當初在跟我接洽時說會給照。。到最後花了錢拿不到照片。。還說抓姦要花20萬。。可我沒工作無法付這麼多。。目前我手邊的證據只有我老公跟外遇對象的愛昧訊息。。這樣我告他和外遇嗎?我和我老公還要ㄧ個兩歲小孩。。請各位律師能幫忙我解答。。謝謝

 找徵信社抓姦,糾紛是不少的,但一般徵信社都會給照片和影片,你手上的證據能證明到甚麼程度,要看到證據才能判斷,如果真的有外遇,是可以請求離婚的,對於夫妻財產小孩監護權部分,也要一併處理,也可以對妳老公和小三請求精神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找徵信社的部分,不但費用很高亦容易有糾紛,如您即拿不到任何照片影片,是此,您應默默的蒐集您配偶外遇之相關證據,如簡訊信件等,看是否有露出蛛絲馬跡,待證據充足後,再依民法的1052條規定,提起離婚訴訟,再依第1056條規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依第1057條規定請求贍養費,依第1055條規定請求子女監護權和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