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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Lin 102-12-20 15:29
律師您好: 一年多以前,本人因為不滿友人為招攬老人協會業務,不斷騷擾我身邊其他友人,憤而在臉書上po文罵她!結果她將po文列印下來告我毀謗,現在刑事判決拘役30天,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另外一份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膳本,此人要求精神賠償金20萬元! 我想打擾您的是:這女生一開始來接近我,是來尋求工作資源上的協助,而她是我前老闆的小三,我不疑有它,也聽了她吐一堆苦水!期間也介紹了不少可以配合工作的物料商給她認識.但之後我發現她來靠近我的目的並不單純. 原來她正想找我加入她的老人協會業務,也就是坊間的一些地下生前契約,多人押注可以此人死亡後,分得利潤!但我表明沒興趣.而她也頻頻私底下招攬從我這裡認識的朋友加入,其中兩位有人因為受不了他的騷擾,而來找我訴苦.這段期間她就很有辦法的一下子叫這個老公,叫那個老公,讓我覺得怎麼會有這種為了賺錢而手段這麼低賤的人呢? 於是某日我因為喝了酒氣憤不過而在臉書上po文罵她,做那些沒道德的業務,利用下賤手段等等言詞. 我很願意付這個刑責,因為不管如何,我是造了口業!可是她居然獅子大開口,大言不慚要求精神賠償20萬!我不知道這最後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只想快快平息這一切自惹的風波. 當然我也不會再傻了,替朋友出氣卻造下口業也招來小人有機會無度的需索... 所以可以請您給我一些意見嗎?我並不想上訴..而事實上我也沒錢可以賠她! 謝謝您,打擾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20萬元是對方的請求,但法院是否會判賠那麼多,仍未確定,所以開庭時您可以跟法官解釋事實經過,以減輕判決之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決定要對您請求多少隻金額,但不代表一定會判賠這麼多,您可於訴訟程序中向法官說明事實經過,突顯對方惡性和自己之弱勢,以利請求判少一點。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inky 102-12-15 23:31

我先生與他前妻已離婚近一年時間,他們有個小孩,簽字離婚時原先協議共同監護小孩由女方扶養,先前離婚協議書上註明若三個月未繳齊應付的贍養費,則小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所有,後因我先生收入不穩定,所以每個月所支付的金額,並沒有支付到當初協議的應付金額,但是每個月還是一樣有支付贍養費,所以依照協議,小孩監護權已歸女方所有,在共同監護時,他前妻還會讓他看小孩,但自從監護權歸女方所有後,他前妻便以"有自己的生活要過"這個理由為由,拒絕讓我先生探視他小孩,並且再也沒接過我先生電話,所以我先生已經三個多月沒見過他的小孩,後來他前妻逕向法院提出小孩要從母姓,要與我先生打官司,我想請問的是,他前妻因我先生沒給付該付的贍養費而這樣拒絕讓我先生探視小孩以及申請小孩從母姓,這樣是合理的嗎?若我先生為了不讓小孩從母姓跟她打官司的話,會有勝算嗎?若我先生想要再重新打小孩監護權官司有勝算嗎?我先生以前有過前科,但是已服刑完畢,現在早已經沒有不良記錄,也沒有再犯過,只是先生之前談離婚時,雙方因為小孩的問題造成對方有申請保護令,明年五月才到期,那保護令這段時間,他前妻不讓他探視小孩也是合理的嗎?我先生除了想要看小孩才會與她聯絡以外,他不會打擾她或騷擾她,所以我想請問在法律上來說,他前妻這樣的拒絕探視是合理的嗎?

1.如果只是三個月沒有給付扶養費 而之後願意補足 以這理由聲請改定單獨監護 法院未必會允許 畢竟程度還沒有太嚴重 2.縱使沒有監護權一方 還是可以跟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 只是會面交往時間 地點 跟方式的問題而已 所以小孩母親應該是不能無理由即剝奪你先生看小孩權利 這部分你都可以蒐證 之後訴訟都會有幫助 3.至於小孩改姓氏的問題 如果有法定事由 還是可以由法院改定 這部分沒有接觸個案很難評斷法院會怎麼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您丈夫對子女應仍享有探視權。為就改定親權行使之部分,次依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若欲爭取改定親權行使,相當有利之證據,已證明您張夫較其前妻能提供未成年子女更好更優良之成長求學環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ennyhan 102-12-15 22:25

我和前夫今年5月離婚,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寫到要看小孩需女方同意贍養費和教育費我也放棄,而離婚過後原本說好要當朋友繼續讓小孩以為他還是有爸爸的,結果前夫行為偏差,當初離婚也是因為他吃喝嫖賭吸毒樣樣來,我才受夠離婚離婚之後以為他會改善,沒想到還是一樣講話顛三倒四心情好就噓寒問暖, 心情不好就羞辱你責罵你,我真的不明白為何離婚了我還要這樣被他騷擾?而小孩的部分,即使我很不想被他打擾,只要他有傳訊息說他想小孩,我都有主動讓小孩打給他,甚至他打來說要跟小孩電話,我也都會拿給小孩,可永遠的對話都是,有沒有想我?有沒有乖?上學好不好玩?就這三句就會說 電話拿給媽媽聽,而離婚到現在他也從來沒有主動說要看小孩,只有 電話拿給媽媽聽,而離婚到現在他也從來沒有主動說要看小孩,只有偶爾想到小孩才說要跟他講電話,甚至時常幾個月沒連絡我都是正常的,就連小孩生日連個生日快樂都沒有跟小孩說,小孩的教育費和生活費都是我在支出的,我從來沒有怨過悔過,可他這樣想到就打來亂打來責罵,我是否可以不要再和他聯絡?他這幾次有提過說要看小孩,我也帶著小孩去他上班的地方找他,結果去到那邊竟然已經好幾天沒來上班了,後來在街上逛街有遇到我也主動打給他跟他說我在旁邊,也給他看了小孩,中間就沒聯絡,這兩天他說想小孩我也告訴他小孩幼稚園有活動可以來參加,我都沒有阻止他探視,可是他堅持幼稚園活動結束後說要帶小孩單獨去吃飯,我告知他下午和朋友已經約好要去幫朋友的小孩過生日,他就在那發脾氣說我組饒他看小孩請問我白天已經給他參加幼稚園活動了?我根本沒有阻止他看小孩,是他自己很少說要看小孩的,到底我哪裡阻止了?幼稚園活動我身為媽媽小孩開心我也開心,可是他不段的傳訊息來責罵引想我的心情,請問若是他這樣繼續來鬧我亂我,我是否可以阻止他再打擾我們的生活?只因為見面後小孩很冷淡沒有叫他爸爸,他就在那責怪我阻止他看小孩導致小孩和他沒感情,我都說了是他自己從沒什嘛說要看小孩的,怎又變成是我的問題?請問若是他上法院打官司要監護權或是探視權我是否有能力阻止,我手上有很多他來亂我生活的對話紀錄和錄音還有他當初吸毒的證明,是否能讓法官把探視權終止,不要在讓他來打擾我們母女生活?

jennyhan 102-12-15 22:02

我和前夫今年5月離婚,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寫到要看小孩需女方同意贍養費和教育費我也放棄,而離婚過後原本說好要當朋友繼續讓小孩以為他還是有爸爸的,結果前夫行為偏差,當初離婚也是因為他吃喝嫖賭吸毒樣樣來,我才受夠離婚離婚之後以為他會改善,沒想到還是一樣講話顛三倒四心情好就噓寒問暖, 心情不好就羞辱你責罵你,我真的不明白為何離婚了我還要這樣被他騷擾?而小孩的部分,即使我很不想被他打擾,只要他有傳訊息說他想小孩,我都有主動讓小孩打給他,甚至他打來說要跟小孩電話,我也都會拿給小孩,可永遠的對話都是,有沒有想我?有沒有乖?上學好不好玩?就這三句就會說 電話拿給媽媽聽,而離婚到現在他也從來沒有主動說要看小孩,只有 電話拿給媽媽聽,而離婚到現在他也從來沒有主動說要看小孩,只有偶爾想到小孩才說要跟他講電話,甚至時常幾個月沒連絡我都是正常的,就連小孩生日連個生日快樂都沒有跟小孩說,小孩的教育費和生活費都是我在支出的,我從來沒有怨過悔過,可他這樣想到就打來亂打來責罵,我是否可以不要再和他聯絡?他這幾次有提過說要看小孩,我也帶著小孩去他上班的地方找他,結果去到那邊竟然已經好幾天沒來上班了,後來在街上逛街有遇到我也主動打給他跟他說我在旁邊,也給他看了小孩,中間就沒聯絡,這兩天他說想小孩我也告訴他小孩幼稚園有活動可以來參加,我都沒有阻止他探視,可是他堅持幼稚園活動結束後說要帶小孩單獨去吃飯,我告知他下午和朋友已經約好要去幫朋友的小孩過生日,他就在那發脾氣說我組饒他看小孩請問我白天已經給他參加幼稚園活動了?我根本沒有阻止他看小孩,是他自己很少說要看小孩的,到底我哪裡阻止了?幼稚園活動我身為媽媽小孩開心我也開心,可是他不段的傳訊息來責罵引想我的心情,請問若是他這樣繼續來鬧我亂我,我是否可以阻止他再打擾我們的生活?只因為見面後小孩很冷淡沒有叫他爸爸,他就在那責怪我阻止他看小孩導致小孩和他沒感情,我都說了是他自己從沒什嘛說要看小孩的,怎又變成是我的問題?請問若是他上法院打官司要監護權或是探視權我是否有能力阻止,我手上有很多他來亂我生活的對話紀錄和錄音還有他當初吸毒的證明,是否能讓法官把探視權終止,不要在讓他來打擾我們母女生活?

實務上要起訴請求改定,要提出許多事證來說服法官相信,還要讓法官認為改定對小孩最有利,你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還是要再詳細了解,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因為你是主要照顧者,所以除非對方能證明你有什麼缺失不適合照顧小孩,否則法院不可能改判的,另外探視權也是他應該有的權利,所以無法終止,只能減少.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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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
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是此,若您手上之證據夠充足證明其與子女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利益之情形,法院得依您請求或職權變更,但要完全取消,亦有難度,可能只會減少或需要陪同。至於改定部份,依題示情形,為子女利益之考量,似不至於改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黑 102-12-13 12:42
我想請問有關監護權問題!我是小孩子的叔叔~哥哥把小孩在幾個月大的時候丟回家裡給父母親養~目前小孩子已經三歲多了,哥哥利用父母親跟小孩子的親情來威脅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哥哥就會以監護權為由把小孩強行帶走~再用電話不斷騷擾父親~~威脅不給錢就把孩子賣掉或是全家去死等理由~造成父親精神上嚴重受擾~每天做惡夢~哥哥跟嫂嫂兩個都有吸毒前科~且長期不工作~三年多來都以小孩當藉口要錢~錢到手後兩個就不見~~花光了~~又用相同方式回來要錢~~也造成小朋友心靈受創~~目前在萬芳醫院接受治療~~現階段哥哥又將孩子帶走一個多月~~不斷騷擾要錢~~昨天跟爸爸說拿5萬元孩子就帶回來 之前已經申請過家暴案件跟監護權申請 監護權的部分法官在庭上有告知父母親礙於保護他們的立場就算改判監護權也會考慮將孩子監護權判給社福團體 我想請問我還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保護父母跟姪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父母親的部分,您們仍應再聲請保護令,至於小孩的部分,則可以請求社會局協助安置,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黑 102-12-13 12:2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有關監護權問題!我是小孩子的叔叔~哥哥把小孩在幾個月大的時候丟回家裡給父母親養~目前小孩子已經三歲多了,哥哥利用父母親跟小孩子的親情來威脅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哥哥就會以監護權為由把小孩強行帶走~再用電話不斷騷擾父親~~威脅不給錢就把孩子賣掉或是全家去死等理由~造成父親精神上嚴重受擾~每天做惡夢~哥哥跟嫂嫂兩個都有吸毒前科~且長期不工作~三年多來都以小孩當藉口要錢~錢到手後兩個就不見~~花光了~~又用相同方式回來要錢~~也造成小朋友心靈受創~~目前在萬芳醫院接受治療~~現階段哥哥又將孩子帶走一個多月~~不斷騷擾要錢~~昨天跟爸爸說拿5萬元孩子就帶回來 之前已經申請過家暴案件跟監護權申請 監護權的部分法官在庭上有告知父母親礙於保護他們的立場就算改判監護權也會考慮將孩子監護權判給社福團體 我想請問我還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保護父母跟姪子嗎?? 謝謝
1.如果父親對子女根本沒有扶養事實及扶養意願 也利用這層關係不斷脅迫家人索取金錢 應該可能構成剝奪親權事由 2.如果親權被剝奪後 是可以選任監護人監護該未成年子女的 這部分開庭時可以特別向法官陳明 3.如果有家庭暴力情形 是可以依法聲請家暴
小黑 102-12-13 11:14

您好!我想請問哥哥讓小孩子出生後幾個月丟回家中,讓父母親扶養至三歲後

       利用父母親跟孫子的親情來威脅要錢,得不到錢就將小孩以監護權為由

強行帶走~在不斷打電話騷擾要錢~或是說要小孩就要拿錢來換!!

我們除了監護權申請之外還可以申請甚麼法律保障父母與小孩的權益

這是補充說明~~幫幫我

 我想請問有關監護權問題!我是小孩子的叔叔~哥哥把小孩在幾個月大的時候丟回家裡給父母親養~目前小孩子已經三歲多了,哥哥利用父母親跟小孩子的親情來威脅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哥哥就會以監護權為由把小孩強行帶走~再用電話不斷騷擾父親~~威脅不給錢就把孩子賣掉或是全家去死等理由~造成父親精神上嚴重受擾~每天做惡夢~哥哥跟嫂嫂兩個都有吸毒前科~且長期不工作~三年多來都以小孩當藉口要錢~錢到手後兩個就不見~~花光了~~又用相同方式回來要錢~~也造成小朋友心靈受創~~目前在萬芳醫院接受治療~~現階段哥哥又將孩子帶走一個多月~~不斷騷擾要錢~~昨天跟爸爸說拿5萬元孩子就帶回來


之前已經申請過家暴案件跟監護權申請
監護權的部分法官在庭上有告知父母親礙於保護他們的立場就算改判監護權也會考慮將孩子監護權判給社福團體
我想請問我還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保護父母跟姪子嗎??

 

小黑 102-12-13 12:38

看來沒人能幫我這個問題!!

您好:

建議您先把您兄嫂對父母要脅及未盡扶養照顧子女義務的證據搜集齊全後,再向法院提起停止親權訴訟,不用再另行指定監護人,只要法院判決停止您兄嫂的親權,那依照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即由與未成年子女同居之祖父母為其當然法定監護人。以上僅供您參考。

其次,必須跟您說明的是在法律諮詢家的律師多是義務性質,只能盡可能地抽空回覆您的提問,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線上專門回覆問題,如果不能即時回覆您的提問,亦請您見諒。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91條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次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094條之1規定:法院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受監護人之年齡、性別、意願、健康情形及人格發展需要。二、監護人之年齡、職業、品行、意願、態度、健康情形、經濟能力、生活狀況及有無犯罪前科紀錄。三、監護人與受監護人間或受監護人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及利害關係。四、法人為監護人時,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法人及其代表人與受監護人之利害關係。是此,依您題示情形,父母均不適合行使親權,得請求法院選定監護人。並提出對您有利之條件,如穩定之工作收入,良好之成長教育環境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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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 102-12-08 15:55
再請教張律師一下 若是一切都照您說的跟大伯及銀行一起作協商寫協議書也過戶了..那其他欠款銀行還會再來騷擾我們嗎? (目前房屋是由一家銀行查封拍賣的..但他在外欠幾家銀行 他就是不說 唉~~) 謝謝 ^^
如果是有多數債權銀行 那你縱使順利將房產過戶 債權銀行還是可能主張這是詐害債權之行為 將來提起訴訟主張要撤銷買賣契約移轉法律行為 回復到大伯名義下
jung 102-12-08 15:02
現因大伯的房子進入法拍程序..只有房屋而無土地..所以銀行一直希望我們能替他清償債務..因為大伯在外債務不清楚有多少..原本希望能從法院買回..但金額過高無法負擔..現在想問的是如果我們跟這家銀行協商清償債務 要如何過戶這間房子..才不會再有其他家銀行騷擾..謝謝 ^^
1.房屋名義看起來應該還是大伯的 2.所以你縱使跟債權銀行協商如何替大伯償還債務 債務清償後只是執行程序能撤銷 查封解除 是否一定能要求大伯將房屋過戶給你們 我是覺得有疑問 3.比較建議的是 可以跟大伯及銀行一起作協商 協議書寫清楚 應該比較有保障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登記所有權人為您大伯,即使您幫大伯清償債務登記所有權人亦不會變成您,是此,似應由您大伯與銀行洽談,或您與大伯間就該房子債務間處理,訂有相關契約。以解決房子債務之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藍 102-12-06 23:14

律師您好 是這樣的 之前有在一間公司認了一個乾爸爸 起初對我很好 也一直保證對我沒有任何企圖 但後來發現 他一直都是有企圖的 我離開那間公司 就再也不想理他 但之後他卻傳電話簡訊 FB 威脅我 內容大致上是說要我跟他在一起 不然就得還他錢 不還他錢就找討債公司 但後來他又改口說那些只是一時情緒低落才說的話 他一直以來就用電話傳訊騷擾我 但他後來改用FB騷擾我 雖然後面的內容沒有恐嚇威脅 但我能如何遏止他這樣的行為呢? 有甚麼法律途徑可以告他或是不要再騷擾我嗎? 萬分感謝..

有說找討債公司是要對你怎樣嗎?單就你所說的,要構成恐嚇,有爭議,看到完整簡訊內容比較能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從刑法第305條規定,恐嚇危安罪;或第304條規定之強制罪著手,惟,仍需視您手上現有之簡訊或其他相關資料加以判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史考特 102-12-05 17:34
律師您好.... 目前我與女友現在一同居住在她的家中, 女友是典型的恐怖情人 經常藉細故對我施以言語污辱脅迫還有肢體暴力。如果我提出分手女友便會以到公司或合作廠商大鬧要我丟工作或是自殺要脅。 令我無法脫離其恐怖控制。日前我與女友至南部出遊三日,三天下來總共就有三次在車上以拳腳對我施暴。 後來我發現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有錄到女友對我施暴的對話 想拿來提出告訴不知可以用那些法條提告比較容易成立? 如果提告家暴是否真的可以有效隔離她對我的騷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與您女友是屬同居狀態,則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uei 102-11-29 19:48

被告因遭人騷擾,致每隔一週就打一通電話給懷疑之被害人(連續3周3通電話),然電話中因生氣致請對方把棺材準備好,被害人因有錄音存證,已向檢察官提告,請問這3通電話之接聽者為同一人,這樣的恐嚇行為是接續犯還是連續犯,有一通一罪之嫌嗎?還是3通同一法益論處一罪?

1.如果是基於同一犯意而做成行為 時間也相當緊接 是可能被評價為接續犯 論一罪處罰 一你所述情況 感覺應該是針對同一犯罪意思而為 應該是有成立接續犯的可能 2.目前新刑法修法後 已經沒有連續犯之概念 如果是屬於數個行為犯罪 原則上需要一罪一罰

102-11-28 20:32

接到國小同學通知要談保險資訊,我事先表明不會保,與仍然邀約,想說去看看小時候同學如何到場咖啡廳她與另一名男同事在場,先給了我名片,然後我問她怎那麼多人,與說,如果我不喜歡不要簽名就好,當場表達沒興趣繼續聽下去,沒坐下就離開,結果另名男同事跑出來拉住我,用手擋我去路,拉住叫我還他名片,我要放桌上,他還一直在拉住我,還了之後,問他姓名要投訴,稍微晃了一下名片,還嗆要打電話嗎?要打來啦,事後我不滿,右手腕有被拉扯的紅腫,且會痛,已有驗傷單,事後問同學該名男同事姓名想投訴,卻遭同學嗆不要再打來,不然告我騷擾,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那位男同事什麼罪名呢? 該走民事還是刑事呢?? 另外有在彰化地區可以服務的律師嗎?? 我下定決心要提告這個人。

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就此您可以持驗傷單至該事發地點所在地轄區之派出所報案並提出刑事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另關於被告其人部分,應可藉由傳訊您的該名同學到案說明,以確認其人別資訊。但應注意的是,您的該名同學可能故意偏袒對方而為非事實陳述之可能性,故建議您提告前先確認一下是否有其他有利還原當時情形之證據監視錄影畫面可以請求調查,俾以降低遭對方反告誣告罪之風險。

102-11-29 01:4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就此您可以持驗傷單至該事發地點所在地轄區之派出 ... (恕刪)

請問律師,可否因為他又阻擋我去路,硬要我交出名片,再另外告他強制罪或是妨礙自由呢?

 您好:若您有需彰化服務的律師,可來信與我聯繫,我的MAIL為civili1201@gmail.com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刑法第277條規定之傷害罪,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已準備好驗傷單,建議您再調閱咖啡廳內之監視錄影帶,找尋相關人證及物證,提供相關聯絡電話之通聯紀錄或簡訊或line訊息等相關證據,再到地檢署題告。若對方不願與您於地檢署和解,遭地檢署起訴,您亦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相關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損害賠償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於台北台中彰化均有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喵喵 102-11-27 22:55

請問  有人在我的臉書留言說:是開X後的樣子
這樣是否構成網路騷擾?
留言已經被刪掉了,但有拍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性騷擾係指,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就您所述的情形,「是開X後的樣子」,似難與性有關,恐需以上下文,相互連接解讀使能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上下文義,可能構成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佐 102-11-24 09:49

今年三月家父罹癌過世之後,舍妹與我為了讓有些微憂鬱的家母有事情作 因此我讓出了我之前的住處,讓舍妹開立寵物美容 為了就是讓家母轉移焦點,走出家父過世的陰霾 因此五月我們搬離住所,不久舍妹也進入增建、整修與裝潢 家母看待這一切頗為期待,這期間也感覺果然有改善憂鬱現象(開心)   但隔壁鄰居卻不斷騷擾,並且到附近鄰居放話 更誇張的是,居然跟對面的鄰居說:老娘要跟他槓上! 昨天(11.23)居然找警察過來 申訴說我們門口安置攝影機與麥克風會打擾到他的隱私 所幸警察不認為此舉構成犯罪,因此站在我們這邊說話   為此,家母明顯憂鬱症增加,昨天還一直哭,搞的我實在很難過+無言 截至目前為止,寵物美容店的名聲已經被隔壁鄰居破壞 如此下去,不僅僅投資的$$(約300萬)將沒能回收之外,家母的憂鬱症更令我擔憂   因此,我打算對鄰居提出「妨害名譽」、「毀謗」的告訴 甚至要求「精神損失」的賠償,若是寵物美容店開不成 我還要追加「營業損失」的求償金額   因此,我想請問,我該怎麼辦,我真要打官司嗎? 否則,我擔心媽媽的身體健康啊!

關於對方有說過哪些話?你有沒有保存什麼樣的證據?為何會有這些事?要了解後才能判斷是不是可以提告,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握有相關證據,可對對方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凱西 102-11-17 20:27

您好: 2010年我在新加坡工作,認識了A男,他是新加坡永久居留權人民,也是所謂的PR

。他2011年因為賭博輸了很多錢,向我借了700新幣,之後有先還150新幣,直到2013年550元新幣尚未還款。因為我2012年返台工作,A男曾facebook及what's app留言,說會還錢,但是直到今天仍背信沒有還錢,2012-2013年之前我有多次傳訊息催款,但是他都有個人因素拖延,甚至有傳噁心的簡訊內容騷擾我,但事後有道歉,這些紀錄我都有保存 。我知道錢已經無法取回,但是我只是希望有什麼方式能讓他有案底記錄,以免有其他人受害,希望律師能夠提供網頁或是法律赫止這種人的狂妄行為,謝謝

Cute 102-11-16 00:02

到底個資法是屬於刑法還是民法

無故拆人帳單,帳單內又附有通話明細,對方更利用通話明細去騷擾友人,這樣到底犯了哪二個罪?

那不懂怎麼寫訴狀書的該去哪裡找範本?

茶茶 102-11-13 16:07
請問老闆總是在沒人的情況下對我來回摸背,以及突然摟腰,甚至拍我靠近屁股的地方,尤其我一開始以為他要幫我矯正骨頭,我用正常的眼光看待,他要看肋骨所以叫我把衣服掀起在跟我說內衣鋼圈壓住第幾條肋骨所以還要求要把內衣解開,事後他看完了照理說要離開,他不走,我只好背對他要扣內衣,他手竟然伸過來扣我內衣,之後我發現這太不正常了,因為經過這次後他還說要用針灸把骨頭喬正,一聽就覺得誇張,而且我經血量少,他還要我去躺著他幫我按一按就會變多,雖然我都拒絕,但聽了真的很扯,有沒有什麼方式証明我被騷擾,像今天他突然用下半身靠我又摸我背,他是老闆我不敢吭聲,但現在都感到好噁心好可怕,他也不幫我保勞保要怎麼証明我在那上班?之前離職員工跟我說他要求員工刻印章給他放他那,說什麼要申請比較方便,難道可以這樣嘛?還有騷擾的事情沒人幫我作証因為只要老板娘來跟別的員工在,他對我態度講話肢體都變得保持距離,沒人證沒證據該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6: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您可以以錄音、錄影的方式自保,且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提出申訴。

2、又有關勞健保的部份,您上班的第一天,雇主就有依法為您辦理的義務,且不可以要求保管身分證明文件或是印章,此部份您亦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jason 102-11-09 16:19

您好,請教1.簡訊騷擾法律追訴期?2.性騷擾案是否會影響到監護權判定?謝謝!

單純簡訊騷擾  應該是屬於行政罰  原則上沒有刑事追訴時間問題

YUKI 102-11-08 14:49

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為我在外面租房子,住在4樓,前陣子住在樓下1、2樓中間夾層的房客尾隨我走到3、4樓樓梯那邊,我因為要開門,轉身就發現他在那邊探頭探腦的,我覺得很害怕,所以就趕緊進入房內了。但是前幾天,因為出租房子地方的洗衣機是共用的,我將衣服丟進洗衣機後就先上樓了,想說等時間到在下去收衣服,沒想到下去收衣服的時發現,衣服還沒洗好就被拿出來了,衣服還是那種濕到會滴水的那種呀!我跟我男朋友很生氣,所以一層樓一層樓的去問,結果發現又是那位住在夾層的男生做的,這讓我又更害怕了!不曉得這樣算性騷擾之類的嗎???這真的讓我很害怕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之規定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所以對方之行為,可能會構成以他法造成使人感受冒犯之情境的情形,建議可蒐集更多證據,以利將來舉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02

 性騷擾是一種很難定義的犯罪,是否會引起被騷擾人的不舒服,非常主觀,沒有那麼好成立

小胖妹 102-11-07 22:53

律師您好,

個資疑似外洩案!(或被徵信社調查?)

同事A夫妻吵架,A的太太懷疑先生的女同事和同事A有不正當來往,便到處搜集該女同事的資料,查出該女同事的身分證字號,住址,名下申請了多支手機號碼...甚至準確地打中其中一支是借給該同事A用的,並分別打至該女同事自己及借人之手機挑釁,以證實她已查出該女同事之所有資料。

請問女同事該如何處理?這樣算防害秘密嗎?這構成騷擾嗎?

謝謝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8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將對方打來的對話錄音蒐證(倘若對話內容有恐嚇等犯行),之後可以提出告訴。

2、倘若對方是以非法手段獲取您的個資,這個部分違反個資法,您可以請求賠償

林智群 (klaw) 102-11-08 17:08

 除非是性騷擾,不然只能提告強制罪或民事侵權

淺花 102-11-0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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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不清楚法律的事,只能聽聽朋友跟網友的意見,所以到現在才處理。
有網友表示這邊律師很熱心助人,所以過來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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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觀看這篇問題的律師,請容我先把事情敘述完,謝謝。


您好,小妹是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去年八月與前男友分手,原因是我認為A是個不尊重別人隱私的人;某次出門,我上洗手間請A代為看管包包,但是出來的時候卻發現A在翻動我的包包,在看皮夾跟手機的內容,我很生氣的要A停止這個行為,A卻嘻皮笑臉的覺得沒甚麼大不了,交往時間短短一個月便分手了;目前正穩定交往一名朋友介紹的男士;前男友簡稱為A,現任男友簡稱為B。

去年與A分手後一個月手機租約到期,毅然決然的捨棄使用的多年的號碼,申請了新的門號以及智慧型手機,並沒有告訴A。臉書線上遊戲、RC語音,通通都刪除好友並封鎖;A卻一直開分身帳號加我好友,我只好一直刪除,後來臉書、RC都乾脆放棄不使用了,但是遊戲已經玩了3年不可能放棄,該遊戲有缺點,任何人都能夠寄送短訊息給任何人,就會不斷收到A先生的分身大軍的短訊,只好暫時不玩(大概半年多都沒有登入)。


今年1月底,在奇摩信箱收到自稱A先生的姊姊的人傳來的信件,內容大致為請我不要和A先生糾纏不清,我也清楚明白的告訴她,我沒有與A聯絡。
分手後到1月底A先生姊姊信件這段時間,A先生時常表示,若是我不理會他,他要自殺,要我參加他的喪禮,後來又說他自殺送醫,平安出院;甚至到我老家(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找我,我不住那所以沒有找到我;然後同學告訴我,A先生在臉書上開了分身帳號,放置我和他的親密合照以及通訊的對話內容,雖然我已經檢舉,但臉書沒有處理,我也有告知A先生的姊姊請他刪除。


過了半年多都沒有A先生的消息,我以為他應該已經放棄,A卻在今年國慶日撥了通視訊電話,當時我嚇了一跳,立刻切斷通話,A在這之後不斷的傳簡訊過來,大概有20封左右,過了一星期找到封鎖電話的方法才沒有在收到簡訊;過不久,遊戲內也收到A先生分身的短訊,快一個月大概有上百封,內容大致為你被惡靈附身必須要信耶穌來拯救你、B先生人品不好,不然就是你很會擠乳溝之類的性騷擾,我回覆的內容只有請停止傳送騷擾短訊,否則報警處理,但是A都不以為意。
最近連手機通訊軟體LINE,A先生也不斷加我好友,也只能不斷封鎖並刪除;連LINE上的相關遊戲都會一直收到A先生的邀請(LINE的遊戲能夠單向加友),我也放棄了LINE的手機遊戲通通移除了。


幾天前,連我媽媽跟妹妹也收到A先生的臉書邀請,告知朋友這些事情之後,朋友告訴我A先生跟認識我的人還有以前同學說,我是他的未婚妻或是男友,變成有人以為我水性楊花,讓我困擾不已。
我天天都害怕出門後A先生就站在門口,接到不認識的號碼都怕是A,不知道從哪裡知道我的門號(換門號後以前同學也不知道),連出門都怕抬頭看到的路人就剛好是A,連晚上睡覺都會夢到被A追趕,窮追不捨到這個地步。
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已經不堪其擾了,A又有什麼法律責任


再次感謝看完這篇的律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我國現行法對於所謂的騷擾行為,除非是家庭成員,或是跟蹤行為,否則目前沒有專法可管,本文深感遺憾。

2、但是倘若對方要是有以下的行為的話,您仍可以蒐證提告

(1)對方倘若有四處散撥足以誹謗名譽事蹟,如說您水性楊花、始亂終棄等,此部份涉嫌誹謗罪。

(2)對方倘若公布與您交往的私密來往記錄、包含照片、email、實體信件等,這個部分涉嫌觸犯誹謗罪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其中若有涉及情色的物品(如性愛照),則另外涉嫌散佈猥褻物品罪。

(3)倘若對方傳遞給您的訊息包含不當性暗示,則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可處罰鍰。

(4)倘若對方持續傳送簡訊、line留言、email、電話騷擾,數量過多,嚴重干預您的生活作息,此部份涉犯強制罪。

(5)倘若因此造成您罹患精神疾病的話,則涉犯傷害罪。
(6)倘若對方直接跟蹤您的話,這個部分涉嫌違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罰鍰,並且可以請員警制止。

3、本文建議您針對對方可能涉嫌之犯行積極蒐證,包含以拍照方式將簡訊、留言存證,開立診斷證明書、錄音、請家人作證,然後提出告訴。(因為上述部分罪行有告訴期間6個月的限制)

Hitomi 102-11-06 19:31

約2年前,以簡訊方式跟當時的男友借了約一萬,

後來因財務狀況吃緊,有傳簡訊通知對方慢點還

過陣子,他主動來電告知說那一萬塊不用還了!

但是我堅持還,畢竟我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

於是我跟他約在某個地點碰面,當面將一萬現金交給他

殊不知,他今年卻說我欠他的錢幾時還,我否認,他就半威脅說要去我家討錢..

因為我不住家裡,我在外地工作,很擔心家人安危,他個性很偏激、極端

每天過著提心地膽的生活...他後來有去我家跟我爸媽拿我家地址

近日他去申請支付命,內容寫說我當時跟他借一萬沒還,但問題是我已還了!

但我卻提不出我還錢的證據,因為當時只有我跟他兩人,所以沒證人

他手上握有當時的轉帳記錄,以及當時我傳的簡訊...

很不想面對他,他很偏激很極端,我身邊的朋友都他亂罵過,也曾騷擾到我當時的租屋

長那麼大到22歲,第一次被這種人亂到要去調解庭...

這幾天就要調解了,我不知道我該怎辦...

難道我只能摸摸鼻子再拿出一萬嗎?

本件您於先前清償時未能以匯款方式,也未要求對方簽立收據表明借款已還清,故依目前情形在就舉證責任上自然會比較不利,若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清償之事實的話,敗訴的機會很大。

Hitomi 102-11-06 20:3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您於先前清償時未能以匯款方式,也未要求對方簽立收據表明借款已還清,故依目前情形在就舉證責任 ... (恕刪)

那...我再請問一下律師,他支付命令的內容跟事實有點不符,

支付命令上頭寫到民國99~100因房租跟他借錢,

但他說的時間點,說要租屋人是他,跟房東簽約的人也是他,繳房租的人也是他

99~100年間的轉帳金額,共6000跟本不到支付命令上寫的1 萬

而現實事情是,我因學雜費才陸陸續續傳簡訊向他借了1萬,

他是部份用轉帳,部份用現金借我,後來也用現金還了!

那,請教律師,我該真對哪個版本去做辯駁?

我現在是不是只能看當天調解

他手上握有多少我當初的證據去做反駁了?

本案建議您可以向承審股之書記官約詢時間前往法院閱卷,俾以確定後續答辯的主張。

Angel 102-11-04 14:30

之前與友人一同參加聯誼活動,在活動中認識一名男性,滿幽默且健談,當中對他印象也不錯

於是也有留了電話給他 當天晚上那名男士也約我出去吃飯,我也答應了

聊天的過程中其實也還不錯,但是就在那天之後,他開始不停的打電話給我,如果我在講電話,他也會不停的插撥,一個晚上甚至打到10幾通,也會每天傳簡訊給我,我曾經跟他說我不喜歡這樣,他說他會尊重我,不這麼做,但是隔了幾天又故態復萌,甚至懷疑我有男朋友,所以才會每天都這麼晚在講電話,我覺得我跟他才認識不久,我做什麼實在是不需要跟他報備,所以當下口氣有點兇的跟他說請他不要再這麼做了,之後他就每天只打一通。

但怪事發生了,後來又有一支陌生的號碼來電,也是每天晚上打十幾通,接了也不說話馬上掛掉,回撥也不接電話,我以為是我聯誼當天的其他人來電騷擾我,於是我就請聯誼單位的人幫我查電話,結果根本就是同一人所為,我開始對這名男士感到害怕,因為我覺得它的作為不太正常,因為我也有跟他提過說有個不知道是誰的電話騷擾我,他還說他要幫我解決,叫我把電話號碼給他,但我覺得這樣不好,所以沒給,沒想到居然是同一個人,於是之後我就很明白跟他說我跟他不適合,我家人不同意我們繼續認識,而我自己也在這段時間的相處中覺得不喜歡他,要他別再打電話給我了,沒想到他居然惱羞成怒,開始用私人號碼打給我,甚至口氣很兇的用語音留言叫我給他個交代,還說要來找我把事情談清楚,但我跟他根本不熟,只吃過一次飯,通過幾天電話而已,實在是不知道要給他什麼交代,我都不敢接他的電話,我很希望這件事可以趕快解決,但又怕他說要約出去談只是騙我的,很怕他會用其他方法來騷擾我,因為他知道我家在哪裡,我到底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如果對方再打來,你最好將對話錄音,然後就對話內容可以向各縣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處以對方罰鍰。如果對方的對話內容包含了危害你安全的通知,那可以就該錄音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起恐嚇危害安全的告訴。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9:24

 建議先蒐證再決定是否提告騷擾侵權行為

小冠 102-11-01 12:09

前 . (可以看下面文章我打的比較清楚)
http://www03.eyny.com/thread-8997829-1-1.html

最近本來是因為要娶我女朋友!
但是之前因為本來我母親說要找人來談婚事
(找很多人,她乾媽媽以為是要上來打架還是談婚事)

但是因為她乾媽開的條件太離譜
很多人都不認同
而我當然也做不到

不過在這之前都有兩情鄉愿發生關係 都是自願的

最後她乾媽媽叫我們分手
不過這段期間她乾媽一直在詢問說"我們在一起的原因"

不過她乾媽媽(三伯母,三嬸)
扣留我女友和她親生爸爸的證件
因為我們分手了,但是還是有聯絡
但是分手後她乾媽媽就很強勢


因為我前女友 有說【她乾媽有黑道背景】
然後現有再聯絡的 稱:阿光  目前是通緝

當初我女朋友在家裡就聽到風聲說她要派人來傷害我們家人


她乾媽就說要告我
原因是:她乾媽說我們都上床有發生過關係了 (我女朋友27歲)
因為已經滿20歲了所以自己有監護權
她乾媽就一直在找我們弱點說 (她是中度智障) 沒有自主權
----
其實在這之前就有帶我女朋友去雙和醫院驗過,心智正常也有證明
所以他乾媽如果用這個來壓我們肯定不會過
不過她乾媽就一直在講說
盡然沒有心要在一起,跟她(我女友) 發生過關係 不用負責嗎?是被幹爽的嗎?
我們都是兩情鄉愿
我真的是覺得因為我女朋友自己也被他們利用 必盡不是"親生的"

然後還有因為我女友的證件被扣在她乾媽身上
因為他們當初缺錢要用錢 所以帶我女朋友去辦現金卡
但是現在我女朋友已經成年了27歲了,她思考很多她反悔了
但她現在還是住在她乾媽家,所以我女朋友都不敢行動

連讓我女朋友要搬出去
她乾媽也不同意 (其他人都答應)

然後他們  (我有電話錄音)
其實在通話內容就有講說  他知道我家也知道我公司在哪
所以不然現在是要派人來跟我們怎樣還是要傷害我們之類的嗎?

事實! 我女朋友她乾媽三嬸三伯母,就已經扣留我女友證件和她親爸證件身份證


因為我們分手了,覺得我女朋友在這樣被利用也不是辦法
但是我不知道如果說他們這樣的情況其實是等於騷擾恐嚇
(都被扣身分證

我女友親爸爸也同意我女朋友告她乾媽
但是我女朋友就是沒這個勇氣
所以我想報案的原因是,我要告她乾媽,但是不知從何開始
因為我們都分手了她還在找我們麻煩
不是說要來我家就是要來我們公司
然而我女朋友也不曉得保護令是否能申請成功
懷孕,兩情鄉愿發生關係,沒付訂金聘金,分手了還要求賠償 有理嗎?

依你所述,是不需要賠償,而提告部分,可提出告訴狀告訴,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deryck 102-10-30 17:04

你好:
借朋友一台ipod(內含聯絡資訊),後來吵架不理他,結果他一直用隱藏號碼打給我和我朋友、家人。
問:
1.是否算侵占?成立的話,可否索回?
ps:我有該產品的序號、和類似購買證明的卡片及原廠盒子,當初也有註冊(正用前述物品向原廠申請證明)。是否可用此證明持有人是a還是要用原廠核發的證明?
2.是否算騷擾?成立要件?(是只需通聯紀錄就會成立還是要打電話到某種程度才成立)
還請協助解答,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5: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該ipod為您所有,只是借給對方,因此您可以要求返還,或是依法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所有物。

2、我國就騷擾行為並沒有特別規定,然,倘若您可以證明您受有損失,可以請求賠償

mark 102-10-30 10:00

隔壁每日清晨叫罵擾眠,加上多次報警且屢勸不聽,已長達半年之久,請問是否有其他方法可將惡鄰強制驅離,根據事實僅以下大約描述:

每天叫罵說我家都是賺不乾淨的錢,然後用一些方言聽不懂的,接著人身攻擊說一堆大摳呆或說我都欺負她老人家,警察已到訪多次反而我被警察規勸說有證據就直接告她什麼的不用再叫他們來,警察說他們也沒辦法處理且對方是老人家多讓讓她之類的話.

以上

對於本身造成損害:因為工作上的需求每日十點須上班,惡鄰三四點在那邊叫罵實在無法有睡眠品質,也因為吵到不行而工作沒了,卻都一直拿對方沒轍,而且對方還提告說一大堆莫須有罪名調解會因而寄發通知後對方也不到場,實屬騷擾實在不知應該如何應對.

PS.也因為這樣子有加裝了攝錄影機且包含聲音,但不太會用機器去保留證據,警察也不願意幫忙處理證據,只說你有證據就直接拿去法院告她

 您好,可錄音後提出民事起訴,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所傳述之內容涉及減損您的名譽,則可能觸犯誹謗罪、倘若涉及人格否定(如大摳呆)等,則涉及公然侮辱罪。

2、另外有關對方半夜吵鬧造成您的精神受損部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確實遭受損害,如就醫記錄等,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損失。

3、建議您,蒐證之後,向對方提告,或是向警方索取辦案三聯單,請警方積極偵辦。

deryck 102-10-30 03:29

你好:

借朋友一台ipod(內含聯絡資訊),後來吵架不理他,結果他一直用隱藏號碼打給我和我朋友、家人。

問:

1.是否算侵占?成立的話,可否索回?

ps:我有該產品的序號、和類似購買證明的卡片及原廠盒子,當初也有註冊(正用前述物品向原廠申請證明)。是否可用此證明持有人是a還是要用原廠核發的證明?

2.是否算騷擾?成立要件?(是只需通聯紀錄就會成立還是要打電話到某種程度才成立)

還請協助解答,感激!!

張小姐 102-10-29 15:47

律師您好

情況:我爸用他的名字買機車後再去貸款,我們沒什麼聯絡,我也沒看過那台機車,

目前因爸沒有繼續繳貸款,並且還跟當鋪說機車是我在用,導致對方打電話給我威脅還錢,

否則就要以證人的身分出席簡易庭.此外,我爸不知何故,還在外面欠下將近上千萬的債務.

請問:

1.簡易庭證人一定要出席嗎,如果沒出席,會有甚麼影響?可以完全不理會這件事情嗎?

 2.我爸欠的債,我可以完全不予理會,拒絕往來嗎?

3.如果當鋪或其他債權人一直騷擾我,我可以去警察報案或用什麼法律途徑讓他們遠離我嗎?

真的很怕受牽連,影響我的家庭工作,謝謝律師幫忙

您好:

1. 依法律規定,您是有當證人的義務,因此如果法院傳喚您,您是有必要到庭說明。但因為您跟您父親有特殊身分關係,所以您可以在到庭行使拒絕證言權,拒絕作證。

2. 父親的財產子女是分開的,因此您父親負債跟您是不需要負責。

3. 如果您父親的債權人一直騷擾您,您是可以跟警察機關報案,請求協助,另外如果對方騷擾您的情況嚴重,造成您的權益受損,您也可以跟對方請求負相關刑民事責任

Jacky 102-10-29 09:42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39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27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
煩請解惑~感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針對對方所提書狀內容提出書狀,以利法院於開庭前便能先行了解您的答辯方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malldog 102-10-25 19:40
您好~ 想請問一下,如果發生性騷擾的情形,通報警方,警方說找不到嫌犯,感覺警方要吃案@@ 因為是告訴乃論的罪,怕時效過了~所以想說自己親自去地檢署告訴,這樣可以嗎? 如果可以的話,一定要在事發地點,還是說可以在住居所地?
1.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2.刑事案件原則上以犯罪行為地或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jasonwei 102-10-18 16:23

您好, 

首先, 感謝您願意花時間幫助我解決問題
在此表達由衷的感謝, 幫助不懂法律的市井小民
希望您可以指引我剛如何處理此次事件, 麻煩您了
(1.比如說去警察局報案時,要注意些什麼?
 2.對方對於我的拍賣帳號所做言論,公然侮辱罪和毀謗罪是否成立?)

再來, 此次事件起因於我在半夜(2013/10/02 00:06)開始問賣家問題
對方似乎對於我此舉, 有些不滿, 
但我也有表達我的歉意
之後我認為沒必要跟他一般見識
所以就沒理他了

但是沒想到他居然在他的拍賣頁面上打出下述言論
說我是騷擾賣家, 腦羞成怒開始挾怨報復賣家
(但我也只有問一個問題, 並非他所說的 問了一堆 
手機也並非他所說完全沒問題~手機的右下角有刮傷~所以我才會要他減少價金) 

還出現辱罵的字眼, 令人實在不能苟同

目前這些頁面(該名賣家的拍賣網頁)都已經請民間公證人製作公證書存證了

[以下為該名賣家的拍賣網頁, 僅供參考]

[問與答]I PHONE 5白色16G剛換整新機(9月6號) 遠傳續約購得(非拆封機、福利機、福利品、展示機、整新品)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21309094127086#qna

有一個小屁孩~叫做魏X浩~他整天都在買遊戲王的卡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310033405956

露天拍賣 > dodolong2 > 評價 (可以明顯看出對方是將iPhone賣給我的帳號deanweibean)
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dodolong2

小慕 102-10-14 02:13

我的現任女友她前男友不斷騷擾

分手後直到和我交往中還是不斷持續騷擾

最近還常去我和我女友上班的地方賭她

或者直接到我女友家徘徊

然後今天還直接在我和女友的上班的公司外面賭我們

還出言恐嚇叫我們出門最好小心點

還說有本事烙朋友出來談判之類的話

女友也不斷收到前男友電話簡訊和聊天APP騷擾

想停掉手機但女友的手機目前還是前男友名下,且合約尚未到期強制停話要付違約

由於危急女友和家人安危,不知這能否請求警方協助

如果有恐嚇人身安全情形 蒐證後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Howard 102-10-13 21:37

您好

想請問日前我承租一個套房後,有一位自稱主任委員兼財務委員的人看到我就騷擾

叫我要交管理費,不讓我坐電梯,並且是用凶狠的口氣阻止我坐電梯

房東確認過,此處一開始確實有管理委員會,運作兩年後原本的主委房子賣掉搬走後,自此管委會的實際運作無人可得知

而該位先生至今已經自稱主委兼財委約五年了

從未召開住戶大會也從未公開進行委員的選舉,卻向每位住戶收一年三千塊管理費用

實際收支明細也沒有全部公開過

想請教

1. 此管委會是否早已廢除

2. 該位先生是否觸犯法律? 若有,該如何處理

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8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管委會需合法成立,始能行使職權,倘若管委會均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選出,自不可能執行職務。

2、另外,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應繳納之費用,大多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規約授權給管委會管委會才能夠收取,因此倘若沒有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是規約有明定,目前管委會幾乎不可能單獨執行費用收取職務。

3、因此,倘若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是規約,則該自稱主委的人,依法不得執行管委會職務,或是向住戶收取費用

4、倘若該自稱主委之人,明知沒有職權,仍藉由管委會的名義收取費用,可能涉犯詐欺罪嫌,依法可以訴追,或是舉發。

煞祿 102-10-13 17:35

對方 低收入戶 女兒聽障  母親在學校上班

車禍發生 我父親完全過失 但是 對方 左手領取善心人士善款

右手卻又找黃牛 跟我老爸大勒索 跟總統府反映 卻回答不方便介入...

黃牛很可惡 附上圖片網址 希望律師給個很棒的解決方式

PS. 他要索賠220萬(母親)  240萬(女兒) 保險最高可賠600萬

案件是父親打瞌睡 往機車道撞過去 對方 父母+女兒 三貼

因為有找黃牛出來談判 對方要一千多萬

受傷情況 父親住院三天出院 母親骨盆腔碎裂

女兒腦出血 腦壓升高 把頭蓋骨拿出來冷凍 縫合頭皮 

而我父親卻因為被黃牛恐嚇騷擾 精神方面出現問題 我建議他去看精神科 他不願意就醫

有尋死之意念 我跟總統府反映 起碼總統府也要通報社會局關心 可是一點動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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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逸 :您好!
您的電子郵件已經處理完畢,相關資訊如下:

   


回覆內容:
來信收悉。總統非常關心民眾陳情事項,也很希望能在合法範圍內提供協助,惟您所提司法案件,基於尊重司法獨立,本府實不得介入,對此,我們深感抱歉,敬請 亮察。倘您有法律方面相關疑義,可向臺南市政府為民服務中心聘請之義務律師或臺南律師公會(地址: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3樓;電話:06-2987373)附設平民法律扶助辦事處尋求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瞭解如何確保權益之道。祝褔您
平安如意

總統府 敬啟


E-mail:cht0972@totalbb.net.tw

標  題:關於司法黃牛協調車禍導致我父親精神(恐懼及低潮)出現問題
內  容:
相關證據本人上傳到臉書

緣 本人之養父-2013年3月31日 開車撞到人事件
如對方依據正常途徑請求理賠 則本人一定克盡能力給予賠償
但對方尋找司法黃牛 對本人之父親獅子大開口
種種壓力之下 造成本人之父親精神方面出現問題(情緒不穩 及焦慮等症狀)
今透過 安南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及中西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多次協調後
仍無結果

故案件又回歸司法途徑

但是對方左手讓社會資源救助 右手卻請司法黃牛獅子大開口 故本人對此不公不義之事件 請求協助 希望總統府可以發文給相關單位

給予本人之父親妥善的處理 以免讓一個憨厚的老人家因此想不開自殺等等

如果有相關單位之關切 相信這小小車禍案件 走司法途徑會更加公義
故本人再三思考後 決定向總統府發出求救信函 希望可以受到公平的處理
本人附上3個檔案連結


1.與富邦保險理賠方先生的對話(手機截圖資料)1張

https://fbcdn-sphotos-e-a.akamaihd.net/hphotos-ak-frc3/q71/1229828_1417777318440530_821380511_n.jpg

2.與富邦保險理賠方先生的對話(手機錄影資料2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17777645107164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417780051773590


請總統府查收 並且請求總統府發文給台南市的法院 要求秉公處理 謝謝

發信日期:102-10-7
驗證日期:102-10-7

 

lin 102-10-13 00:07

請問因對方兩年來持續毀謗污辱還有恐嚇

但因為早跟對方沒聯絡所以證據不足

有部分還是登入對方的帳號裡取得的

他跟多位人散播關於我的不實謠言

還把我的臉書帳號傳給別人要別人一起罵我

還有好幾篇明顯是在說我但沒有指名道姓的辱罵文章

上網查說這樣是犯法的可是並非無故入侵

對方因為知道我證據不足已經騷擾很久所以才會想到登入他帳號這個辦法

也並非破解方式取得密碼

而是對方很久以前給過但現在他不承認他給過

也因為他的騷擾持續地在看心理醫生

醫生證明能夠拿來當他騷擾證據嗎?

另外恐嚇方面的證據只有他帶很多人來圍住我的照片

還有當時跟他一起到現場的友人轉過來幫我作證

這樣是否證據不足?如果沒告成功是否會被告誣告?

煞祿 102-10-13 17:13

 你的問題很好解決 有錄音好解決 至於你登入 不管有沒有破解方法 沒經過別人同意已經觸法 可是你可以技巧性的把資料處理 有問題加入我的LINE吧 我可以教你! TWM0987510426

阿國 102-10-06 15:46

最近一直被一個女生騷擾

再五個月前,有個女生瘋狂的追求我,可是我並沒有接受他

可是後來有次她約我去她家然後我被她硬上了發生了關係,可是我沒有射在裡面

後來我不想跟他有任何關係,可是忽然她跟我說她月經沒來懷孕

後來大概三個月的時候我帶她去婦產科驗孕,可是超音波沒照到,驗尿也是陰性反應

我就起了疑心,懷疑她是不是假裝懷孕要騙我

後來我們商量希望他去墮胎,他也答應了

可是後來他去診所墮胎的時候一下子就出來了

他說醫生說失血過多無法繼續手術所以必須要下次才能動手術

當時我心裡OS失血過多應該會留院觀察吧,怎麼可能就這樣放人了

後來第二次他去墮胎的時候堅決不讓我跟去,只讓她的朋友陪她去

然後應該是手術期間的時候,簡訊傳了一封很長的訊息過來

內容是說她的朋友偷拿她的手機傳訊息給我,罵我造成他很大的傷害,要我以後多陪她之類的

可是後來我的朋友發現在他應該手術的時間,根本不在婦產科,反而在跟我朋友的朋友聊天

意思就是他根本沒有去過婦產科

所以我就很不爽的搓破他的謊言,然後把他的手機封鎖起來

結果他反而惱羞成怒,傳了封簡訊給我

內容:你封鎖我沒有關係09XXXXXXXX、09XXXXXXXX,這兩個哪支是你媽的電話?

我當下看了就火大了,因為我是單親家庭,家裡只有我跟我媽兩人相依為命,而且我媽身體並不是很好,我怕他知道這件事情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所以我只好回撥給她,問他到底有沒有懷孕,桔果他傳了一張沒有露臉而且肚子大的誇張的照片,還有一張沒有附上日期名字的超音波照片給我看

問題是那照片裡的肚子根本就不像他的,而且超音波照片什麼內容都沒有

所以我就請我朋友去看看他的本人肚子有沒有懷孕的跡象(因為我跟那個女的分隔兩地,而且約他見面看醫生他也都不肯)

結果我朋友給我看他偷拍的照片,根本就是沒有肚子

然後現在的情況就是我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懷孕,他卻一直拿這件事情煩我

而且我如果不理她,他又會威脅說要打電話給我媽

請問我該怎麼辦,如果他真的懷孕,小孩生下來了,他要求我強制認養,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脫離嗎?

如果是你的血緣 對方訴請法院強制認領 經判定後 你沒有機會可以說 不要 而不負任何責任

小蔡 102-09-19 10:26

您好,最近小弟被前妻用言語恐嚇,而簽訂一份財產一半和解書 但對方卻持續騷擾要到代書設定土地抵押債權書跟一張本票,在代書誘導跟情緒激動下簽訂  請問這樣ㄉ處理會對小弟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