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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君 105-02-05 23:17

你好~~

前幾天有警察來家裡,拿著我的轉帳紀錄單來說我犯了賭博罪,因為我的帳戶跟一個帳號有往來(那個帳號賭博網站提供的帳號

請問1.會因為賭博金額的大小影響判決結果嗎?

        2.用來轉賭博網站的銀行戶頭會被凍結嗎?(沒有贏,是輸)簿子裡的錢是自己的,會被凍結嗎?ps.因為聽說賭博是非法所得,會被充公或凍結!

        3.把銀行裡的錢領出,改存別的帳號會不會比較保險

        4.會有前科嗎?

        5.如果做筆錄時說自己玩的,開庭時說是別人玩的,這樣有犯法嗎?是偽證罪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5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嫌賭博犯罪,於接受警察詢問或檢察官訊問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小君 105-02-05 23: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嫌賭博犯罪,於接受警察詢問或檢察官訊問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 ... (恕刪)

律師妳好~~

是警察來我家帶我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筆錄做了,他說要移送,叫我等傳票開庭,這樣還來的及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00:11

您好!

賭博金額的大小,可能成為量刑的依據。會被凍結的應該是莊家收受賭金的帳戶,而不是您轉出的個人帳戶,當然把錢領出就更安全。如果判決有罪就會有前科偽證罪必須滿足的要件是以證人的身分經具結後陳述,且就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小君 105-02-06 12: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1.一個月內用自己的個人帳戶共轉出賭博網站提供的帳號約19萬,轉入約7萬,這樣可能被判的量刑為何?(輸的話是否帳戶不會被凍結)

        2.做完筆錄也沒有給我任何資料,如果要請律師是否該等傳票來在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察會再把案件移送給地檢署,至於移送給那個地檢,可以再跟警察詢問一下,律師現在即可洽談委任,本件賭博金額也會影響到量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16: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前往警局或地檢署接受詢問時,考慮委任律師物您辯護,並於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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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八 105-02-05 17:57
我今日收到起訴書 以普通詐欺罪起訴 原由 我於民國102年4月左右 經104人力銀行應徵上俊洲企業有限公司的行政助理 任職後才知道公司有其他子公司 工作內容除了一般清潔之外 還要完成老闆交付之事 例如表格製作或跑腿送文件等等 月薪約莫兩萬元 周休二日 在職期間 因為老闆以公司跟銀行往來密切為由 要協助銀行專員做業績 所以詢問我是否要辦信用卡 我不疑有他就用了峻洲企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正昊興業有限公司辦卡 老闆為了讓我核卡順利 在每月發薪日會多匯一萬多元到我的戶頭 把我薪資拉高 事後多餘的薪水我也會轉匯回去 在公司任職大概只有兩三個月 離職信用卡我也正常使用 直到後來被停卡 雖然仍有欠款 但我每月還是按時給付 然後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內容 受害銀行為第一銀行 詐得物品為第一銀行核發信用卡 備註欄:向第一銀行申辦信用卡詐欺取財既遂 請問這種情形 有沒有被判無罪的可能呢? 我沒有提供自己帳戶當人頭帳戶,在信用卡的使用上也有按時繳交卡費 所以應該是沒有造成第一銀行財產上的損害 這樣詐欺罪會成立嗎? 我應該怎麼做來保護自己呢 目前由於經濟方的問題 請律師實在有點吃不消 我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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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為您撰擬刑事準備狀及答辯狀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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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8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應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為您撰擬刑事準備狀及答辯狀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之。

小丞丞 105-02-05 17:56
積欠銀行信用卡款(個人木繳付最低應繳金額)連續三個月,導致銀行直接向法院申請提告。 種類為辯論。 假若是有還一小部份給銀行的話,那是否有可以請銀行提告一事給撤銷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僅還款部分,銀行仍可以提告,建議可以請法官移付調解,以便與銀行協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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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2-05 23:53

您好!

銀行既然已經提告,如果您只繳一部份錢給銀行銀行應不會答應全部撤告,但已部分返款銀行可撤告,或者您只要向法院提出還款證明,判決時也會扣掉。其他部分若要銀行撤告,應再找銀行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老百姓 105-02-05 17:51
有一位常來銀行坐坐的老伯伯,很喜歡來喝茶聊天、看報紙、問我們利匯率,兩年多前老伯伯因為南非幣定存利率降低(老伯伯本身有南非幣定存),主動詢問我們是否有賣報紙雜誌上說的南非幣計價的債券基金,並且把定存拿來投資。 去年老伯伯走了,他的太太和兒子屢次來銀行要求賠償,不僅是基金本金的損失,連同南非幣近期匯率的損失也要我們賠... 但銀行方面認為投資文件上應無缺失,而且老伯伯往生之前也常來銀行詢問,我們也有盡責任告知,現在家屬要求賠償我們認為不合理。而且因為老伯伯的女婿是有名的律師,昨天就來銀行給了一張名片對我們說「碰上他算我們倒楣、要我們去查查他是誰...」之類的話,原來他當過法官和審判長! 我們只是個領薪水銀行員,難道因為遇到帶有"官威"的客戶就要賠償嗎?請問合理性何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當時均有告知對方風險,則您與銀行並無庸負賠償責任,且即便對方是退休司法人員,並請求也並不一定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八 105-02-05 01:02
我今日收到起訴書 以普通詐欺罪起訴 原由 我於民國102年4月左右 經104人力銀行應徵上俊洲企業有限公司的行政助理 任職後才知道公司有其他子公司 工作內容除了一般清潔之外 還要完成老闆交付之事 例如表格製作或跑腿送文件等等 月薪約莫兩萬元 周休二日 在職期間 因為老闆以公司跟銀行往來密切為由 要協助銀行專員做業績 所以詢問我是否要辦信用卡 我不疑有他就用了峻洲企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正昊興業有限公司辦卡 老闆為了讓我核卡順利 在每月發薪日會多匯一萬多元到我的戶頭 把我薪資拉高 事後多餘的薪水我也會轉匯回去 在公司任職大概只有兩三個月 離職信用卡我也正常使用 直到後來被停卡 雖然仍有欠款 但我每月還是按時給付 然後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內容 受害銀行為第一銀行 詐得物品為第一銀行核發信用卡 備註欄:向第一銀行申辦信用卡詐欺取財既遂 請問這種情形 有沒有被判無罪的可能呢? 我沒有提供自己帳戶當人頭帳戶,在信用卡的使用上也有按時繳交卡費 所以應該是沒有造成第一銀行財產上的損害 這樣詐欺罪會成立嗎? 我應該怎麼做來保護自己呢 目前由於經濟方的問題 請律師實在有點吃不消 我到底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5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信用卡本身是否是財物應有抗辯空間。

2、不過此類案件比較有可能成罪的應該是,您辦卡之後,可以用信用卡消費的這個利益。

3、倘若您對於相關法律程序不熟析,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於辯護方式可以整個案子的委託,也可以以狀紙方式處理,否則日後被判有罪之後,要上訴就很累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5 13:30

涉及刑事案件,建議還是拿起訴書律師諮詢一下,以利日後答辯。

有無不法所有意圖?詐術如何行使?等都是可以探究的地方。

小丞丞 105-02-04 23:09

因與銀行產生信用卡債務,問題是續三個月左右時間未繳足最底應繳金額。總金額約為12萬2千元,銀行直接向法院申請簡易庭提告(種類為辯論).

若是本人有去繳清一部份帳款(繳足所欠的最低應繳金額約莫60000元)的部份是否可以請銀行取消告訴呢?

開庭時間為3月9日.

還是我可以與銀行聯聯絡並請他們撤銷告訴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請求扣除已還款之部分,並請求法官移付調解,以便雙方能再協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與銀行調解,若與銀行和解成功,銀行即會撤回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23:38

 您好,已還款的部分可以扣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2-05 16:50

您好!

銀行既然已經提告,您只繳最低金額6萬元,銀行應不會答應全部撤告,但6萬元部分銀行可能會撤告,或者您只要向法院提出還款證明,判決時也會扣掉6萬元。其他部分若要銀行撤告,應再找銀行協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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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遠 105-02-04 19:02

自小86年父母離婚後,從小跟著父親長大,沒跟母親來往,母在93年9月去世,當時我還是16歲的小孩,沒繼承母親的遺產,因為小朋友當時不知道舅舅他們那邊是否有幫我們弄拋棄繼承,完全不知情,今年銀行業者的催告母親的卡債,有出過民事法庭,當時有跟法官說當時未滿20歲完全不知情也沒繼承任何遺產,但沒拋棄繼承,法官當時的意思是說用繼承財產部份下去償還,但下在判決書下來了,叫我要償還債務,現在我要怎麼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21

 您好,因為已經修法了,所以可以主張在繼承積極財產的範圍內才負消極遺產責任

Jessica 105-02-04 16:08

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銀行匯錢借給她.只是到了約定還錢日期,同學不是繼續借錢就是將還款日期延後,到後來不接電話也不還錢.

當初匯款與無摺存款紀錄都有留下來,請問這樣可以把錢要得回來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4 19:23

 您好,建議先套他的話錄音下來,以證明雙方有借貸的合意,再發存證信函催告還款,若對方不理會,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2-05 11:39

您好:

光從這些證據恐怕還有點不足,可能需要您與他對話的過程中錄音,如對方有親口承認,則可當成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如亦沒機會錄音至少要有其他證人為證,之後如果起訴才有較高的勝算。

Jessica 105-02-05 13:10
回覆 Jessica 的發言內容:

Dears,

去年一月起基於幫助老同學的想法,不定期依同學需要到

 

BEN 105-02-04 13:50

我買了一間房子大概2000萬,簽了100萬元本票當作訂金,並由仲介介紹銀行貸款專員提供貸款口頭約定要貸到8成我才有辦法購買此屋,後來多間銀行貸款皆貸不到買價之7成,致使我無法購買此屋,賣方已寄存證信函要求履約,否則要送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請問我可以對本票裁定申請異議嗎?

我目前因為房貸緊縮而無法買到房子,所以確定只能違約,我可以請求違約金酌減嗎?那是要在本票裁定之後再打民事訴訟嗎?

我本身名下有一筆房子,價值大概50萬而已,我可以贈送給我老婆進行脫產嗎?會有什麼問題嗎?

麻煩各位律師朋友解答,謝謝!!

你好:

本票裁定屬於非訟程序,僅就本票記載為形式上審查,有關實體部分,要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若債權聲請強制執行,要聲請民事執行處停止執行。 若屬於違約定金,依最高法院見解目的在強制契約之履行,供契約不履行損害賠償之擔保,性質上為最低損害賠償額之預定。約定違約定金過高,與當事人所受損害顯不成比例時,應認當事人交付過高金額部分已非違約定金,而係價金之「一部先付」,交付之當事人得請求返還該超過相當比例損害額部分之先付價金,以求公平,與違約金之酌減並不相同。要再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中爭執,一併請求返還價金。 若你脫產有損害債權人之債權,就贈與行為,債權人可以民法第244條第1項詐害債權規定,撤銷贈與契約物權行為,且若債權人已取得執行名義,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4 14: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在對方提起本票裁定之後,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同時聲請停止強制執行。

2、倘若還沒有遭到查封,在法律上可以自由處分財產,不過倘若是脫產的話,符合法律要件的情形,對方可以向法院訴請撤銷

一、民間測謊:賣方答應你貸款貸不到八成就不買的部分,你可做民間測謊試試。測過後可主張你是依約解除。起碼法官在酌減違約金的時候可能會減多一點。

二、有的人會主動提告,有的人會等對方本票裁定時再告。

三、可以和解要儘可能和解

四、主張違約金過高有二種想法,一種是法院職酌減,一種是當事人要舉證過高。第二種見解正在增加,你不知道會遇到那類法官還是儘力舉證讓法官相信。

五、對方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其實不需要去討論毀損債權罪的問題。至於撤銷詐害債權行為部分你可以先請律師多查些判決給你參考。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以前我任二間仲介公司法律顧問時都會幫他們上課,了解多一點是比較好的。以後買屋最好是先研究。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19: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證明貸款成數為契約約定之要件,您仍須履行契約,否則會有違約損害賠償之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避免損害擴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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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百姓 105-02-04 10:04

有一位常來銀行坐坐的老伯伯,很喜歡來喝茶聊天、看報紙、問我們利匯率,兩年多前老伯伯因為南非幣定存利率降低(老伯伯本身已有南非幣定存),主動詢問我們是否有賣報紙雜誌上說的南非幣計價的債券基金,並且把定存拿來投資。去年老伯伯生病走了,他的太太和兒子屢次來銀行要求賠償,說老伯伯的投資屬性不應該買基金,要求不僅是基金本金的損失,連同南非幣近期匯率的損失也要我們賠... 但銀行方面認為投資文件上應無缺失,而且老伯伯往生之前也常來銀行詢問,我們也有盡責任告知,現在家屬要求賠償銀行認為不合理。而且因為老伯伯的女婿是有名的律師,昨天就來銀行給了一張名片,並對我們說「碰上他算我們倒楣、要我們去查查他是誰...」之類的話,原來他當過法官和審判長!

我們只是個領薪水銀行員,難道因為遇到帶有"官威"的客戶就要賠償嗎?請問有無合理性?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10:10

您好,

 

1、您既有按照銀行標準流程,告知老伯伯關於投資之注意事項,也無其他隱瞞重要資訊或詐欺之行為,則對方無法對您個人提出任何刑事告訴。

 

2、縱使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也會由銀行法務及律師團出面解決,不會造成您個人的麻煩。

 

3、如果對方向您個人提出求償,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正式諮詢,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要你們能舉證你們有盡風險告知義務

且一般銀行進行投資

會進行投資風險評估

如果都有符合程序

這你就不用擔心了

打官司不會贏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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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老百姓 105-02-04 11:31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可是因為老伯伯現在人已經不在了,家屬一直針對說我們詐欺,覺得伯伯的投資屬性不合常理,懷疑我們有做手腳?! 不過我們當初有和老伯伯進行告知義務,甚至在申購基金時,還將手續費打很低、完全沒有要圖利的意思...人心至此,我們真的很心寒!

另外,除了本金的部分,難道匯差他們有理由要求賠償嗎? 那位要告我們的偉大法官,難道認為匯率損失是銀行要負擔的嗎?

懇請有正義感的律師能為我們解答....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只 ... (恕刪)

 

kevin 105-02-03 20:27

本身在銀行工作  
偶爾會遇到客人來提款  說是不想讓法院凍結所以要先領走
想請教的是  假設該客人是欠某銀行的房貸好了
如果大家都這麼做
銀行要怎麼拿的到錢?
目前僅知道大多的扣押函是凍結當下的存款  不及於之後的
銀行可不可以請法院調他的交易明細之類的

(不過調來有作用嗎? 錢都領走了)

還是說只能請法院發函來扣押  沒有錢扣就算了?
而且(聽別人說)某些銀行似乎還會先發函預告說如果不還錢就會強制執行
這樣要怎麼扣的到錢  不想還的人早就領走了
而且這樣先領走的方式是合法的嗎
也就是在法院凍結之前  該客人都可以自由運用他的存款?  銀行也管不到?
雖然那些錢是正常的資金流入
但覺得客人這樣做很投機
所以想來請教這些問題   想多了解法律層面的解釋
感謝各位大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人民對方其財產資金均可以自由運用,在法院未查封扣押前,其實無法限制存款人的提取,所以現行才會有假扣押制度,以避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2-04 09:54

您好:

關於執行不到財產的狀況,可以用假扣押的方式處理,如果原告擔心的話假扣押聲請在起訴時可以做,基本上只要有一定程度的證明或釋明,法院准了之後就可以執行假扣押,而且不會通知對方,因此就可以到判決確定前凍結扣押對方名下之帳戶,待判決確定再聲請強制執行。另外,如果對方有報勞保薪資債權動產等,亦都可以查封或扣款執行,因此雖然還是會有些有心人士脫產逃避債務,但只要善用假扣押的制度,應該還是可以防範。

Ed 105-02-03 12:30

律師大大

想請教有信用瑕疵將黃金或現金放銀行保管箱存放

不知道債權銀行會去查?查到債權銀行有權沒入查封?

沈恆 (沈律師) 105-02-03 12:43

債權人只要拿到法院許可的執行名義,不管債務財產藏在哪裡,債權人都可聲請法院查封。但如果您放在不同銀行保管箱,債權銀行應很難查知。

kevin 105-02-01 21:25

如題

如果在法院執行扣押(或假扣押)債務人之財產(假設純粹以銀行存款來說)之前

債務人就先將存款領走   無論是部分或全部  

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嗎

也就是在法院致函金融單位執行扣押之前

債務人對於他的財產都可作自由運用

他人(債權人或法院)無權干涉  這樣的觀念是正確的嗎?

又如果債權人已和債務人進入協商階段

依上述情況會有什麼不同嗎

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1 2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在法院核發查封命令前,存款人可以自由處分其帳戶內的存款。

債務人與債權人自行協商並不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nie 105-01-31 13:11
您好 前陣子在網路上找工作,找到一個幫忙網路上下架商品的工作,沒有面試 他要我用我的奇摩拍賣帳號幫忙上下架商品,剛開始有問過怎麼沒有公司帳號,對方說就是請我幫忙上下架所以用我的帳號,我也就用了然後對方給我商品我就幫忙刊登,過了幾天奇摩寄信通知我,刊登的商品經由電腦抽測是高風險所以停權(包含電子信箱等),我寫信詢問奇摩,說明是因為工作而刊登後來幫我復權其他項目,但是拍賣則無法。 我告知對方遇到此情況,她說自己認證的很容易遇到這種問題,公司同事都是請工程師認證的,問我要不要請工程師認證,我說好,她說需要金融卡因為是用讀卡機認證需要提供我沒在用的帳戶提款卡給他,我上網查詢奇摩也說有用讀卡機認證,我才把卡片寄給對方。 他提供地址說電話填我的就好 寄出隔天接到黑貓宅急便的電話我才知道那地址是台北黑貓公司的??? 總之,對方告訴我他拿到了,認證時會告訴我,因為需要用到密碼,所以請我告訴他,我問為什麼她說因為讀卡時會需要(我上網查看到會需要),所以我也告訴他了?? 過了幾天我發現一直沒有認證,傳訊息也沒有回,我查了提供他的銀行餘額發現是零(原本有70吧)覺得奇怪打去銀行客服才發現變成警示帳戶? 後來馬上去報警做了筆錄,最近收到通知需要去新莊分局,去電詢問該警員他說是要去解釋一些事情,不一定要去(因為工作加上我住台中真的沒空去?),但法院通知則ㄧ定要出席。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去新莊分局解釋的話是否就不用去法院?(但警員說一定會到法院) 那我去新莊分局解釋,到法院時會不會比較容易解決呢? 我會有案底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上網看有的人是說可以和解,但和解了不就代表我也是共犯會有案底呢? 而且我也沒有錢能夠賠償? 對話內容都有保留,不知道會不會有幫助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1 13:17

您好,

 

1、案件在警局做完筆錄後勢必會移送至地檢署偵查,屆時會通知您到庭接受調查。

 

2、許多類似被騙的案件,法院最終仍有可能不採信而有不利之判決。

 

3、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及由律師撰擬書狀,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請求從輕處置,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1 16: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新莊接受警察詢問,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可嘗試與警察協調於台中之警察局接受警詢,警詢結束後,您將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接受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1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前往新莊接受警察詢問,警察可能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您,建議可嘗試與警察協調於台中之警察局接受警詢,警詢結束後,您將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之訊問,目前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接受警詢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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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閣下所述涉犯幫助詐欺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BEN 105-01-31 01:51

我是雲林人,今天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突然拿通知書來給我,是高雄市的派出所寄來的,內容是關於賭博案,要我到高雄去一趟,我有打電話到高雄的派出所找承辦的偵查佐了解,他說在103年的1月27號我有沒有匯一筆1770元到一個土地銀行帳戶,時隔2年我早就忘記了....然後那個警察說帳戶的那個人是在經營簽賭的組頭,我完全沒有印象,雖然很有可能是簽賭的匯款沒錯(以前曾經玩過)

但是都過那麼久了,我該怎麼說對自己比較有利??

畢竟對方我不認識,我匯款給他也奇怪...

對了....我卡詐欺罪目前緩刑中,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不過賭博案的時間是在詐欺案之前!

你好:

可能會構成賭博罪,警方可能掌握到組頭帳冊資料,要看具體掌握證據之情形而定,要合理交待匯款之原因。若單純否認,警方若掌握到其他證據及組頭之供述,還是會移送檢察官賭博罪會處罰金,若有罪判決確定,有可能依刑法第75條之1得撤銷緩刑宣告,屆時會一併執行詐欺罪。
BEN 105-01-31 18:07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比較好...完全沒有頭緒...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8:59

您好,

 

1、如因時隔久遠確實不復記憶,建議可據實向警方表示不記得了。

 

2、於做筆錄時對於不利於己之問題,您可拒絕回答。

 

3、雖然匯款給不認識的人很奇怪,但警方不能單憑匯款紀錄就認定您有簽賭,除非被抓的人有帳冊紀錄或親口指證您有簽賭,否則您無須自己承認。

 

4、如果賭博罪真的被判刑確定致您緩起訴撤銷,可委請律師具狀向檢察官陳明,系爭賭博罪之行為係在詐欺罪之前,不能因先前之犯罪而撤銷在後之緩起訴處分等語作為答辯,爭取不被撤銷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這麼久的事情你應該不記得了吧…

二、如果是以被告的立場傳你,被告並無義務自證己罪。

三、如果是以證人的立場傳你應該要說實話。

四、如果忘了就要說忘了,這樣也算是說實話。

五、已經忘的東西不要硬是編故事說答案,那樣反而不好了。

六、賭博罪有他的要件,並不是有簽賭就一定是賭博罪。

七、我覺得二年前的一筆款項你叫我說這是什麼款項這有點強人所難。老實說上個月我帳戶款項是什麼款項我都忘了,所以忘了真的很合理呀。

八、我也是雲林人(水林鄉),好久沒回雲林看看了。雲林的律師的話林國民不錯,是我大學同學,如果你遇到困難去找他跟他說我介紹的應該會有折扣(我們大學的時候同寢室的,我們都叫他室長)。他是一個很用功的人,常常看到他在讀書,最近還跑馬拉松,而且他以前在很多律師事務所經歷過,辦案品質應該不會差才是。

九、有空來台北可以來找我喝咖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林老師 105-01-30 18:09

因為使用網路atm轉帳 點選錯 設定好的轉帳帳號

轉帳到其他設定好的帳號戶口

因已經通知銀行處理 從銀行方面得知

對方告知 是因為買賣的 並非是轉帳錯誤

本來是要從自己的銀行轉帳到自己的郵局帳號

卻因為設定上的帳號 害到自己

請問我要怎麼處理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

 

Wendy 105-01-30 02:14

律師您好:本人的叔叔離婚育有二個孩子(大的已滿15歲,小的13歲),祂的前妻是外配(離婚前已取得台灣身份證,一直都留在台灣賺錢),叔叔與孩子住在奶奶名下的房子,有用奶奶的房子貸款房屋原本是爺爺的,是用爺爺的名義去銀行貸款的,爺爺去年往生,房屋登記給奶奶了)~

前陣子叔叔想不開自殺已往生,留下二個孩子及債務,祂自己名下的債務大家可以拋棄繼承,但是用奶奶房子去借的就變成我爸在繳,現在有問題想請問律師
我叔叔往生後監護權就變成祂前妻的了,可是我前嬸嬸一直說她要回去印尼結婚(她跟鄰居說她還會回來工作),要把二個孩子丟給已經89歲的奶奶(奶奶一眼失明,凝血功能不好,跟我爸媽住,都我爸媽在照顧),我們都沒有意願照顧那二個孩子,想請問
1.前嬸嬸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嗎??
2.如果可以奶奶一定要承受嗎??她年紀太老了,根本沒法照顧任何人。
3.法官會強迫我爸媽承接這二個孩子嗎??他們完全沒有意願。
煩請律師回答,謝謝您

你好:

前嬸嬸可依民法第1092條規定可於一定期間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權,若有困難應尋求社會局協助,否則會構成遺棄罪。社會局會視情況依民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改定監護人,順序會先依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由同居之祖父母擔任監護人,若祖父母不適合擔任,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選定監護人。 若你們都不適合,會選定主管機關、社福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為監護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29

您好,

 

1、嬸嬸不得將小孩隨意棄置與他人,否則會觸犯刑法遺棄罪,但嬸嬸可以逃回越南,將小孩扔在台灣。

 

2、屆時,您須向社會局通報,並向法院聲請以孩子之最佳利益改定監護人選,您的父母如果都拒絕擔任監護人,法院通常不會勉強,會改定其他人選為監護。

105-01-29 20:42

事情是這樣的~我幫表弟買個電腦周邊商品

FB跟社團的人買了電腦周邊商品(台幣10000)

FB是我的名子  所以談話都是我的FB帳號

賣方無法使用貨到付款

所以我先付了訂金2000 到銀行用無存摺存入賣家的戶頭中

存入銀行帳戶的姓名也是寫表弟的名子

賣家用宅急便送到表弟家 因為我寫收件人 地址跟姓名都是(表弟)

尾款8000 表弟收到東西後不在台北在南部

所以一直沒有去匯尾款給買家

現在我收到法院的通知書(一般平信)內容是侵占-偵查庭

應該去還是不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22:19

您好,

 

1、收到法院傳票,請務必準時到庭。

 

2、應如實向檢察官說明事情始末,並返還賣家8000元或物品。

 

建議也可委請律師撰寫一份刑事答辯狀,爭取與告訴人和解緩起訴之機會,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為被告,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並預先做準備,避免自己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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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 105-01-29 19:56

請問各位律師

最近有收到匿名信件

內容寫XX銀行的陳XX經理有外遇婚外情...並在外有小三吳XX小姐

且還生了一個女兒................等毀謗的情事

請問這樣收到這樣沒有寫真實全名的信件

想報案請警察追查看看

如果有查到是誰    可以告對方毀謗罪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22:25

您好,

 

1、對方係以私人信件寄給你,如果沒有其他有公開散布之證據,無法提告誹謗罪。

 

2、本案之情形比較類似騷擾信件,如能追查到寄件者,應提出的是刑事強制罪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暗中查訪來源為何,確定被告後,在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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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5-01-29 16:43

上禮拜一位自稱台灣大哥大客服專員打電話來說我之前在台灣大哥大辦的門號被設定為問題門號.說要退還違約金給我.之後跟我確認身分證.住址.在什麼時候地點辦理門號.拿的是手機還是禮包贈品.違約金額是多少.退過幾隻手機門號都跟我現狀完全吻合.連我在去年11月退兩隻手機門號都知道.說是法院要判決後他們要確認金額要我把金融卡給他.就相信他的話把金融卡跟密碼寄給他.下個禮拜就會寄還給我.然後這個禮拜就收到銀行通知被當成詐騙集團的人頭戶.我趕緊跑去銀行辦理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備案

1.請問我會被起訴嗎?大約多久檢察官會來問我?法院通知什麼時候會來

2.我要怎麼確保自己是無辜的

3.我留有當初寄給他的宅配單 手機號碼 會對案情有幫助嗎

你好:

可能會被認定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而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會先接到警察機關的通知請你去作筆錄,然後移送檢察官檢察官起訴後移送法院審理,時間要看警方、檢察官辦理之進度而定。 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證明你沒有幫助詐欺的行為及故意,但難度甚高。 可以佐證你也是被害人。 建議跟被害人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起訴後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9:40

您好,

 

多久收到法院通知不一定,而本案看起來如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起訴之可能性很高,

 

因為檢察官會認為,縱使誆稱係為退款給你,也不需要把金融卡和密碼給對方,這顯然不合常理,法院很可能會認定您係在知情的情況下出借自己的帳戶,而成立詐欺幫助犯或共犯。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9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告發對方,避免自己成為幫助詐欺之共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先生 105-01-31 20:21

在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在1/30號晚上打通電話 要找那位專員 接電話的只說我去問問就掛掉了

直到我一直狂打到他受不了 用了0277開頭的網路電話打給我

一開始就說不是他們的問題 而是我以前在用身分證影本沒有註明這是做甚麼的

被人偷辦信用卡導致戶頭凍結

於是我假裝相信 然後問他怎麼辦 他說可以幫我把戶頭解凍 需要匯款一本銀行是1.5萬

這是保證金 在解凍後還會還給你的

然後還說 因為是在我們匯款前帳戶就已經凍結所以我們款項沒有匯出 所以可以幫我辦理

需要先給兩本戶口 我說我沒有了 他說可以用家人的 只要能證明是親屬就能匯入 還身分證影本

以上通話紀錄內容全都錄音起來了打算交給警察 看能不能假裝上當釣出車手

請問這些證據可以證明我並非詐騙集團的幫助人嗎?

可以當作證明自己清白證據

Jimmy 105-01-29 13:18
我阿姨11月跟我媽借80萬,但沒簽訂借據,僅有銀行的匯款紀錄,一個月後母親過世,申報遺產稅時,國稅局說這是贈與要扣稅(因為沒借據),但確實是借貸,因為我們贈與稅已超過扣除額,所以要積極爭取不是贈與,但國稅局要資料佐證,我媽已離世,阿姨願意切結說是借貸關係..我該怎麼做去跟國稅局爭取我的權利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4:53
您好, 1、因匯款時間與母親過世時間太接近,若母親係非因意外過世,很可能依照一般社會通念會認為這是贈與,因為沒有人會在病重知道不久人世前還借錢給別人。 2、反之,如為意外身亡,則可據此向國稅局表示,系爭款項確實係借貸,可請阿姨一併提出為何要借款之合理理由,增加說服力。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宇 105-01-29 10:08

我在上星期五因為請人幫忙申請信貸結果把身份證影本及提款卡都一並記給對方

可是到了這星期四對方電話始終不接  我感覺好像被騙了

於是我馬上打電話去申請貸款銀行查尋   確發現根本沒這事

今天一早跑去郵局查詢  發現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   馬上去派出所

警察說我沒收到通知書不能解除警示帳戶      也沒收到法院的單子

於是我就離開了   請問我要什麼時候才會收到單子呢?

還有  我打165詢問  他叫我找有利我的證據  

可我只有當初跟對方聯絡的電話號碼和寄送東西給別人的托運單   這樣可以嗎?

還是需要其他的東西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託運單跟電話還不夠,應該還要以當初在哪邊找到貸款資訊的。

2、警示帳戶的部分,必須等到司法案件結束之後,才能聲請解除,除了薪資帳戶之外。

楊小姐 105-01-29 09:31
離婚前所購買的黃金,若放在銀行保險箱,若丈妻提出「夫妻財產制」,是不是也要分對方一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9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婚前財產,無需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中。

2、不過我方必須提出是婚前所購之的相關事證。

您好:

若屬婚後所購買,則於離婚計算剩餘財產時即應列入,惟因動產部分較難查證,建議亦可詳細調查對方動產情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9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為婚後財產,故若欲離婚,應先將婚後財產做妥善之安排,避免遭計算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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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eat 105-01-28 19:28

律師您好:

目前有一位消費者購買了我們的產品當下也有跟他簽立定型化契約書,使用銀行分期付款方式。爾後產品確定本人已使用。他單方面在第6天打電話銀行做終止。產品也過了5天鑑賞期。因為當時繳費發票已經帶走。後續避不見面。請問我們做商家的如何自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實體買賣,並無消保法七日不附理由解約之適用,縱然其向銀行終止借貸契約,但店家仍可以向該消費者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8 23:16

您好,

 

1、客戶之行為顯然已構成違約情事。

 

2、可向客戶繼續履行契約內容,請求限期給付剩餘之款項,並請求給付遲延之損害。

 

3、也可就與客戶解約,但應返還商品,並扣除手續費及解約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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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105-01-27 22:35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去年10月因找不到工作加上家裡急需用錢
受騙上當去找銀行貸款被當成人頭帳戶
去年12月底已經先前往台南善化分局做完筆錄
今年卻又收到宜蘭分局寄來通知書
想請問是否可以打電話徵詢宜蘭分局的承辦人員可否轉調我在台南的筆錄
還是我還是一定要再去宜蘭做筆錄呢?
因為小弟住台南這一路有點遠,想請各位律師大大解答,感激不盡
PS.另外想問已經做完筆錄後續的傳票大概會多久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向員警請求於台南詢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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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暲 105-01-27 15:50

數年前,因父親工作需求,多次威脅母親與她親友及朋友借錢,因此找上B小姐,當時是以父親本人借款,他本人亦簽下本票,借款流程全由他自己完成,事後父親款項遲遲沒還,幾年後B小姐一直項目親催討,卻不去找父親!一直都是家庭主婦的母親受不了催討,所以就業了!(因父親債務不只一筆,還有母親的親戚,以及銀行貸款的部分(當時房屋夫妻對保),所有茅頭全指向母親),重點來了,錢都是父親拿走,母親完全沒拿到錢,也沒簽任何本票借據,(除了父母親及B小姐在銀行工作的友人知道)既然錢不是母親借的,為何一直向我們要錢??

(註:父親是要母親幫忙,不幫忙就拳打腳踢的人,有申請過保護令,有證明)

 

八年前父親過世,他的債完全落在母親跟我們三個小孩身上(當時我們都還是學生)銀行借貸開始極端催討,搞到母親待的公司都知道,並強制扣薪,也因這樣他身體無法負荷,身體變很差,所以無法繼續工作, B小姐的錢當然也無法繼續償還!當然B小姐嚴厲的對母親說:你不能沒工作,你就算做到死也要想辦法還我錢!(但因當時銀行執行強制扣薪,薪水幾乎被扣完,還能拿甚麼還她錢?在法律上她拿不出任何證明錢是我母親借的,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在法律上母親真的需要還錢?

 

近幾年,她屢次在FB上散撥謠言,在母親FB恐嚇留言,更在我FB上PO我的相片,說我母親欠她錢,叫母親快還錢,並到我住家樓下詢問她是否能上樓?還跟管理員及鄰居宣揚我們欠她錢,她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騷擾到我的生活,請問我該怎麼做?

你好:

要視繼承發生之時間點及繼承債務之性質而定,98年修正民法第1148條第2項,現在繼承制度已改採概括繼承責任限定之方式,且97年開始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陸續增訂第1條之1、第1條之2、第1條之3,已經限縮繼承繼承債務責任。 若不符合上開規定或母親就是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銀行債權人要求母親清償債務並無任何問題。 若債權人有催討債務逾越社會通念所容許之程度,可以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等。 補充:若已辦理離婚、拋棄繼承,就要判斷當初是否擔任(連帶)保證人(房貸部分應該是連帶保證人,要按期償還)或共同借款,若沒有,離婚後母親已非繼承人,而拋棄繼承後你們已非繼承人,父親遺留之債務與你們無關,當然毋庸負清償責任,可以委請律師撰寫律師函向對方說明,以免權益受損。
小暲 105-01-27 17:39

律師您好:

關於第一點,能在更詳細說明嗎?有點不懂你的意思!!

 

另外我要提一下,在父親過世前,母親跟他已辦離婚,他過世後我們也都辦了拋棄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你們都已經拋棄繼承,在民事法律上,只有您母親擔任保證人債務部分仍要負責,其他債務你們應無需負責。

小暲 105-01-28 08:23

 銀行的部分有連帶保證人我清楚!

我要詳問的是朋友的部分.....朋友的部分是由父親親自簽本票!母親沒有做任何擔保動作,更沒簽任何姓名當作擔保憑證!

只有當初好心幫忙還款時,簽名證明哪一個月的錢朋友有拿到,而且我也簽過,因為我也幫忙還了一陣子!

王小姐 105-01-27 13:29

各位律師 您好:

感謝律師們的幫忙,日前公司已順利取得債權憑證,惟公司業務眾多,實無心力追討債務。內部商討後,希望能夠轉讓債權

因此希望能夠請問律師們建議,一般債權轉讓除了資產公司以外,尚有哪些管道?目前已試著詢問過幾間銀行,但目前皆還在等候消息,如最終得以轉讓,公司是否須注意甚麼?煩請律師們幫忙指點,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仿間債權轉讓通常會以打折方式,除債權轉讓外,您們應定期去查詢對方名下資產定期追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債權之讓與,非經債權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不生效力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chiayu 105-01-26 23:14

您好。我婆婆在民國九十幾年欠下卡債(現金卡),今天突然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目前婆婆名下無財產及存款,也沒有工作(目前56歲),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嗎?因為先生跟我的收入都不多,本身也沒有辦法幫婆婆負擔,所以在想有沒有辦法向法院提出異議,再與銀行協商是否可減低額度。如果可以減低,大約可以到幾折?拜託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1-26 23:55

您好!

可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但異議後會轉入訴訟程序,如果確實有欠錢,還是會判決應還錢。不過那終究是婆婆的債務,您及先生都沒有義務幫忙償還,可否協商減低?這只能問債權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啾 105-01-26 16:49
我媽積欠卡債很多, 在我離開家鄉讀大學的時候做了下面的事情 1.將原本她名下的房子辦理買賣過戶給我(原本住的房子) 2.過戶給我後隔兩年又將房子賣出其他人 現在銀行說 1.前面的買賣因為我年紀及資歷無法購買,所以是我媽出資購買規避追索 2.後面的買賣又因為我賣房子而沒有返還價金給我媽 3.現在銀行要求我償還卡債,但當時房子的事情我完全不知道,再來我也沒辦法償還這?多的錢? 請問我可以怎麼處理這些事情?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6 17:01

您好,

 

1、此係銀行之說詞,您可提出您的答辯否認銀行所述。

 

2、您可主張單純善意之受讓人,僅就還存在之所受利益範圍內返還之,現因房子已不在您名下,是您無須負擔任何義務。

 

建議後續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先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二、若銀行提告,則寫狀紙答辯。

三、要看銀行怎麼寫,再針對他寫的去研究有效的答辯方向及策略。

四、建議就近找個律師協助你共同面對這樣的官司。

五、如果無資力請律師的話可以考慮跟律師討論分期給付律師報酬;如果你符合法律扶助的要件的話可以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如果銀行主張您是不當得利,爭執點應係您受領時之主觀狀態,對方一定會主張您屬知悉,此種案件較具有技術性,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peter 105-01-26 15:55

去年8月我因外遇與妻子分居,太太有提出複合與離婚的請求。於10月向我再次提出離婚與補償條件,當月也談妥離婚及補償金與給付方式。當時因分居時身上也沒帶太多的錢離家,在談妥離婚意向後,開始與銀行咨詢申請信貸。原約定10月底辦理離婚,在這之前她提出反悔,想要挽。在談論離婚條件時無簽署任何文件,只有平時手機訊息的保留。兩人的磨擦,以及個人的意向,導致我無意再維持婚姻關係,試問,若提出訴請離婚,我在法律上是否有立足之處;六個月內若他不提告會有那些權利,喪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訴請裁判離婚,則需舉證對方有可歸責之離婚事由,以您所述的情形,尚難認定訴請離婚是否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更正一下剛才的回答,若您無宥恕您太太的行為,則您提離婚訴訟是站得住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ter 105-01-26 14:32

去年8月因外遇與妻子分居,太太有提出複合與離婚的請求。於10月向我再次提出離婚與補償條件,當月也談妥離婚及補償金與給付方式。當時因分居時身上也沒帶太多的錢離家,在談妥離婚意向後,開始與銀行咨詢申請信貸。原約定10月底辦理離婚,在這之前她提出反悔,想要挽。在談論離婚條件時無簽署任何文件,只有平時手機訊息的保留。兩人的磨擦,以及個人的意向,導致我無意再維持婚姻關係,試問,若提出訴請離婚,我在法律上是否有立足之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6 14:35

您好,

 

1、如係太太外遇,可於六個月內訴請法院離婚

 

2、若雙方已協議分居,且婚姻已有無法維持下去之重大事由,亦可以此為由訴請離婚,但該要件在法律上較為抽象,法院是否認定為重大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無法一概而論。

 

建議應委請律師處理後續離婚訴訟,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6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蒐集雙方對話紀錄等證據委任律師撰擬書狀為您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因為是你有過失

你要以此證據離婚困難度很高

我建議你持續溝通並且以一些方式刺激他

讓對方妥協才是上策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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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安兒 105-01-26 13:46
今天下午去了忠孝東路上的「精緻立妍」按摩,被推銷 腦波很弱的簽了 超音波溶脂、肉毒瘦小腿、打消脂針,要價228888 ,說會跟他們合作的銀行分36期,所以我就簽了,也馬上有電話來跟我核對資料說要分期(但未作療程也未拿任何產品,只是預約了時間)。 我晚上回來後,被罵的很慘,深思熟慮後決定取消,但打電話去詢問表示取消要收很高的銀行貸款手續費(3萬以上),且不會給我收據。我就看已接電話,打電話去他們合作的「第一國際資融」,只是推說:「我們不清楚,請你自己跟廠商聯絡」 對於有無收貸款利率表示不清楚,那我不知道誰清楚耶。 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分別發給醫美診所及融資公司解除契約,並向消保官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y 105-01-26 09:42
104年1月28日交屋時向銀行辦理貸款, 銀行附加其他約定事項借款日起120日後內未依約遷入擔保物居住或經銀行發現擔保品物非用於自住,銀行得逕調高利率為2.14%.並追付自備款一成. 至今已繳交貸款近一年,原想裝潢好後再搬入,但銀行期間自此百般刁難要追加利率及多付一成的自備款,即使一在強調這會自住,並且也在11月搬入戶籍並於5月27日遷入,但是銀行仍然在1月23日收到調高利率明細, 請問銀行如此做為, 身為消費者應該如何對應??

你好:

要先確定你是否構成借貸契約約定之調整利率要件,若符合,要爭執難度甚高。 遇有金融消費爭議,可先向金融業者申訴,不服處理結果可向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若評議不成立可向依契約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原約定利率。
cynthia 105-01-26 09:37
1.11/21我跟總幹事傳票她歸得很亂,而且我覺得想統計修繕去年花多少錢於是我將我自已任內半年及前財委移交清單上所載明的一年傳票帶回家有犯法嗎? 2.前管委會多位老委員都是本屆委員,因為有住戶反應以前要調閱她們的帳都看不到,因此要求本屆要請前屆主要委員返還至少五年傳票及帳冊,但她們說她們已經移交一年就夠了,因為帳真的有問題,所以她們很抗拒,因此這次找機會說我將傳票帶回家,公物怎可帶回家,所以她們以前的傳票及帳冊怎麼移交呢?說不定都被我帶出去了,她這樣栽贓我怎麼辦? 3.她們以多數決罷免我,說因為我帶公物(傳票,存摺,財委大章)回家不行,逼我移交怎麼辦?我本想存檔後跟他點清楚較保險,但她們12/30開會12/31令我移交,1/5日我才收到開會會議決議通知,她們馬上寄會議記錄去台北市政府說我不移交帳冊,並且在1/7日就由主委直接到銀行將財委章換掉及補發存摺,我能採取什麼保護自已的動作及法律行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直接交出帳冊等,並且全程錄音錄影存證簽收。

2、更甚者,倘若您認為相關帳冊有問題的話,可以直接copy一份之後告發業務侵占罪,避免對方反而咬你業務侵占

 

 

 

105-01-26 01:33

敬啟者:

我朋友某A遇到了麻煩,某A在一家公司擔任工程師,因為家中因素有卡債

某A有天收到銀行扣1/3薪同時公司也收到,於是某A就離職,結果公司竟然扣某A的薪水,當時某A正在卡債更生程序,公司扣了他的薪水,他是否可以告公司詐欺用非法收入那項

再來這家公司更可惡的是,竟然把某A欠卡債的事以公告的方式

散佈給大陸的子公司

某a告老?及行政妨害密意祕及妨害名譽

這樣會成案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6 0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債信、是否欠債,屬於個人隱私,倘若恣意散佈,恐構成誹謗罪,不過還是要釐清對方公告的方式、內容及目的是什麼,釐清是否有免責事由。

2、程序上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或是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椰子 105-01-26 00:14

你好,,想請問,本人有信用卡債問題,初期有跟所有欠款銀行整合,協商,每月支付一萬五給最大債權銀行分配,繳了約三年多,因身體不適領有重大傷殘卡之後無力償還,所以便寄了存證給銀行告知。這幾年雖一直有接到銀行電話催繳,本人使用郵局存款,就在今天要去郵局提款,本子裡的錢為0。但我未收到任何法院強制執行的信,只有一張銀行委託外面催討公司的信有寫到我欠他們多少要於我五日內還款,,請問律師,那我被扣的錢就無法追回嗎?是不是名下不能有財產包括機車?可以馬上過戶給家人嗎?而我有一個未成年的兒子,我的債務會牽扯到他嗎?接下來我該注意什麼?現在也是因為養病無業根本也還不出,,,麻煩請教教我,,謝謝,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7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郵局提出扣款依據,再來釐清扣款是否合法。

2、債權人查到您名下有財產,都可以強制執行,倘若您脫產,還可以提起撤銷移轉行為的訴訟

3、您與子女是不同的個體,只要您的子女不要做債務承擔或是保證人、連帶保證人等,均與您的子女無涉,哪怕是發生繼承事件,業可以辦理拋棄繼承,無須過於擔心。

安兒 105-01-25 19:15
今天下午去了忠孝東路上的「精緻立妍」按摩,被推銷 腦波很弱的簽了 超音波溶脂、肉毒瘦小腿、打消脂針,要價228888 ,說會跟他們合作的銀行分36期,所以我就簽了,也馬上有電話來跟我核對資料說要分期(但未作療程也未拿任何產品,只是預約了時間)。 我晚上回來後,被罵的很慘,深思熟慮後決定取消,但打電話去詢問表示取消要收很高的銀行貸款手續費(說約ㄧ個療程的錢,那應該是萬以上),我就看已接電話,打電話去他們合作的「第一國際資融」,只是推說:「我們不清楚,請你自己跟廠商聯絡」 對於有無收貸款利率表示不清楚,那我不知道誰清楚耶。 合約上並沒有寫到取消的問題,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解決。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22:01

您好,

 

1、以存證信函向業者表明基於契約合理審閱期的規定,你決定解除系爭契約,請求業者無條件返還所有價金。

 

2、系爭契約既未載明如解除契約要扣抵高額貸款手續費,就不得以此為理由拖延、拒絕消費者之退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寄發存證信函分別給醫美診所及融資公司解除契約,以利將來若其有追討您可以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綿綿 105-01-25 13:48

我只是跟平常一樣把車停在外面,但我忘了鎖門,所以我車上的現金與提款卡都被偷走,當我發現時,警察說我是人頭,已經三四個人被騙,甚至還被告詐欺...不管我怎麼說都是要我認罪,他們也沒找說是誰偷了我的東西,認定為東西是我的就是我做的...

今天我用中*信託的卡領錢的時候,發現很奇怪的一點,裡面的錢不是我的!!於是我到警察局去報案,警察似乎不受理的感覺,說甚麼有問題白天跑一趟銀行銀行才會通知他們叫我去做筆錄,就這樣掛失也沒辦法報,只去銀行做了結清的動作,當下也沒有警察帶我去做筆錄,只有事後桃園的警察叫我去那邊做筆錄(我人在台中)。



你好:

若未提供提款卡及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不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或共同正犯,但你的案情似乎不是那麼單純,若只是被偷不會有人把款項再匯到你(其他)帳戶供你使用。 先向銀行反應或到警察機關報案,以免將來被懷疑為犯罪嫌疑人。 針對警察詢問之問題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或撰寫答辯狀,以免權益受損。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涉犯刑法第30條及同法339條之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AL 105-01-25 10:17
您好:   本人在去年跟3位家人到家X福賣場申辦銀行聯名信用卡,因申辦時已屆打烊時間辦卡員僅勾選我該簽名的部分請我填寫個人資料並簽名,其間不到5分鐘時間及完成。   然在104年12月其間收到2通聲稱自己事康X人壽專員(在12月之前也有一次收到電話但詳細月分不記得),來電時還聲稱她們所取得的資料皆是家樂福所提供為開場,我並告知康X人壽人員我沒空,但康X人壽人員依舊一直向我說明產品有多好有多好要我買,但因為實在沒有需求也告知對方我不需要,對方還是硬要強迫推銷這點讓人覺得很煩,而我也不好意思掛人電話(覺得沒禮貌)所以就只能聽對方一直說,最後在我堅持不買下對方只好掛了電話。   而我立即向家X福客服詢問是否真的如康X人壽所云,我的資料是由家X福所提供?家X福客服人員告知我那是她們公司要給會員的福利(她所認為的福利對於我來說實在是不堪其擾甚至覺得很煩),並詢問我的資料後說要立即向康X人壽反應並請她們不要再打電話給我,我有反問你知道這樣貴公司已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重點是我未曾同意貴公司可以將我本人的資料給第三方取用,客人員說我們只提供姓名跟電話您放心。我告訴對放個人資料保護法上所敘明姓名及電話皆是個資你到底知不知道並請對方的法務人員打電話跟我回覆。 然對方請了客服主管S小姐回覆 (以下有錄影錄音) S小姐告知我同樣的事情 並不承認家X福公司有違反之情形 但確告知我她準備了一個小禮物要給我 我反問對方這禮物是誰要給我的? S小姐本人代表公司給的? S小姐本人給的? 若是本人給的我不接受 S小姐說是她們部門給的 但我也不接受 我無法接受一家公司這麼大 做錯事情不承認不道歉硬凹 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跟提告?需要準備什麼?除了綠影錄音檔? 謝謝律師們撥冗查看

你好:

要看你是否告知蒐集各資會供行銷使用並由你書面同意家樂福利用你的個人資料,通常你在簽相關書面時契約上都會載明家樂福會將個資作何種利用,請你勾選並簽名,這樣就表示同意。除非該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審閱期間或顯失公平,否則條款有效。 然而,就算條款有效,你還是可以依個資法第20條第2項規定,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或依個資法規定請求刪除。 若未得同意擅自利用,除制止及請求刪除外,民事上可依個資法第29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刑事上可能會構成個資法第41條之刑事責任。 可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介入處理,無效果再訴訟請求或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105-01-25 10:00
本人已於104年12月9日離職,但於12月28日接到公司簡訊(LINE)說104年8月5日有筆稅款未入帳(二代健保及租賃稅),要我拿錢出來補回去,但我已去超商繳納,收據也已交由公司保管,現在公司說收據找不到,也沒看過收據,認定我業務侵占且105年1月7日已提告,公司指出銀行二代健保及租賃稅的款項(5萬多),銀行顯示是有匯2萬多進我的戶頭,但是我戶頭的2萬多是我7月的薪水,也有另外寫一張取款條(薪水及稅金的領出戶頭是不相同的),因為款項是在超商繳納,若是超商及健保局及國稅局都查不到有入帳,是否光憑銀行作業錯誤這部份就能判定我業務侵占?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5 10:2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的重點是有無款項進入您帳戶或是交由您保管的資料、您有無付款的事證。

2、當初您繳納收據給公司的時候,為何沒有相關的簽收或是收執紀錄?倘若都沒有,並不是所謂的單憑銀行作業疏失定您的罪。

3、因為公司已經提告,建議您還是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1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司可對您提出業務侵占告訴,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既然目前已知公司可能提告,對於公司一切來電、mail、簡訊或line訊息均不要回復,避免公司錄音蒐集作為提告證據使用,您僅需靜待警察局或地檢署之通知,並於接受警詢或檢訊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