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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霓雅 105-03-17 12:33

您好,想請問家人有負債(信貸)兩百多萬,且都沒有在還給銀行,11年前父親過世後,留有一棟房子貸款中,姐妹協議辦理財產分割後無條件將分割財產全留給母親繼承,有立依據,近日收到銀行發的法務執行通知函,聲請強制執行撤銷遺產分割協議,請問 ,11年前簽的財產分割協議書,銀行還有權力請求法院撤銷嗎?拜託,請幫忙解答,因銀行說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去電還款事宜,但我們收到都已經超過三日了,不知道該怎麼辦~謝謝解答

你好:

是否可以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遺產分割協議及遺產分割行為,實務有不同見解,要看承審法官所採之法律見解而定。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87552039 為若是11年前就分割登記完成,可依民法第245條規定,主張已超過10年之除斥期間,不得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5-03-17 13:10

可以主張遺產協議分割不可行使撤銷權,如果移轉登記已超過十年,也可主張撤銷權已消滅。

105-03-17 10:57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還沒離婚前跟銀行借錢幫忙前夫還債務 沒錯,錢我也是有用到,但我跟前夫協商一人繳一個月,但他 在這幾天忽然說他不在繳了,我沒證據說他有跟我協商說要 一起還這筆錢,但他在line有說這筆錢他也有責任他會繳,也有 跟我家人口頭上說要繳,這樣能當證據嗎? 可補充一點嗎? 我跟前夫有生二個孩子長期在我娘家讓我家人與我養 他從來沒有匯過錢,一毛錢都沒有給孩子包刮小孩讀書的錢都不是 他付的,這樣我能搶贏監護權嗎?
陳明彥 (Daniel) 105-03-17 11:09
回覆 棠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還沒離婚前跟銀行借錢幫忙前夫還債務 沒錯,錢我也是有用 ... (恕刪)

Dear 棠:

1.債務部分:就您描述的事實,前年您為前夫清償債務後,您已可以處理委任事務負擔債務請求你前夫代為清償銀行貸款民法第546條第2項),因此關鍵仍在於就您代 前夫清償債務這一節需舉證。

2.監護權部分:依民法第1055條之1:「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
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
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
認定之。」
因此就您所提供的狀況,確實擔任行使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一方的機會較高,但仍非一定,
須法院就上開事項綜合評估為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可以證明對方承諾清償的事證均可向法院提出,包含對話紀錄、證人等。

2、監護權的部份,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照料能力、經濟能力、環境、意願、社工訪視報告等,不能一蓋而論。尤其是對方是否給付扶養費,並不會影響法院的認定。

3、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訴訟,才能保障權益。

 

105-03-17 14: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可以證明對方承諾清償的事證均可向法院提 ... (恕刪)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我們是已經離婚狀態

 

離婚前,老公打我,而我沒有驗傷,但我有照片,還有line內容

 

他有提到對我動手的問題,為了孩子監護權,我還能提出家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8 21: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嘗試聲請

不過還是建議您委請律師協助起訴,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恐會需要提出相關法律的主張。

ava 105-03-16 11:06

限定繼承是以繼承財產償還債務,繼承土地原本已設定抵押給銀行,銀行債務以限有財產償還,而現有財產只有這已設定土地無其他財產,是否可將土地轉讓銀行償還結清債務呢?在法律上可以不需把土地變賣才結清債務嗎?因為這土地持分,很難售出,可直接把土地轉讓銀行清償務嗎?非常感謝你回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6 11:48

您好,

 

土地很難售出,銀行也不會要,是以銀行會對您的其他財產強制執行,但額度就僅限於您限定繼承後扣除債務尚有不足之部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若有流押(流抵)契約之約定,債權屆期未清償,抵押物所有權會移屬於抵押權人。此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超過部分需要返還,不足部分則會向你請求清償。 惟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制度已改採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可主張遺產已無剩餘,無須以自己之固有財產清償責任。 若無流押(流抵)契約之約定,則要看銀行是否同意你的請求,若不同意,清償期屆致未清償銀行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裁定,並強制執行,若不足清償,一樣可以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
阿清 105-03-15 20:44
94年前我阿姨有向銀行貸款沒繳完,我爺爺再101年過世,我爺爺有ㄧ份土地,而土地有去帶書般理過戶給我媽,而我阿姨也有去寫拋棄繼承,而今我媽卻收到銀行要討錢,說我阿姨沒有去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所以可以討錢?這樣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2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繼承必須向法院聲請才會生效。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狀紙尋求正式諮詢判斷由無答辯空間。或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首先拋棄繼承是向法院為之嗎?若是,則涉及債務人是否可以拋棄繼承之問題,此尚有爭議存在,建議可尋求律師協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可能要確認一下有無拋棄繼承

可以向法院函詢有無拋棄繼承登記

且後來都改成限定繼承

所以本件應該仍有解套方法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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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儒儒 105-03-15 20:17

我的母親有頂下一間補習班,由於房子是原主人的,經營期間須按月繳納租金。某日房東忽然說要漲租金,因合約上已約定好租金,因此我們拒絕漲租金提議,房東因此不滿,期間一直騷擾(如告訴家長這家補習班很差、門口徘迴等),總之能找碴就找碴,就是不要讓補習班好好的經營。

期間我們也溝通很多次,但都無效(存證信函也試過);後來我們就以不繳納租金對之抗衡:{想拿租金,你就得盡好房東義務,不要再鬧事}

目前未繳納租金已達第二個月(第二個月未滿),房東銀行郵局帳戶凍結,請問該怎麼辦?

你好:

民法第442條規定:「租賃物為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不在此限。」 租賃契約若是定期契約,無法請求調整租金,只能在租賃期間期滿後續約時,雙方再就租金磋商。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09號民事判決:「租賃物為動產者,因其價值之昇降,當事人固得依民法第 442  條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但原約定之租金額在未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以前,並不因租賃動產價值之昇降,而失其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是承租人於出租人起訴請求調整租金前,已依原租約給付租金時,出租人就其已給付之部分,即不得請求調整租金。」 就算要調整,在調整前按原來約定給付租金即可。 依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規定:「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三、承租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若積欠租金達2個月以上,出租人可以終止租賃契約,請求遷讓房屋。 建議還是要按原來約定給付租金,以免出租人依土地法規定終止契約。 凍結帳戶有可能是房東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可要求限期起訴,或按原定租金給付房東即可。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20:59

您好,

 

1、房租積欠滿兩個月以上並經催告後,才會被終止租賃契約

 

2、除非雙方租賃契約有約定積欠房租得逕送強制執行並經公證房東才可以直接以契約聲請強制執行。

 

3、針對房東騷擾可選擇報警提告強制罪或民事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孟 105-03-15 15:20

當時我在網上看見某借錢網有個貸款廣告 於是打了電話詢問(接電話的是一名女性自稱陳小姐),她和我說一說貸款金額以及條件後,並解說貸款流程。

 就是讓我先把身份正即第二證件影本和郵局金融卡即一家銀行提款卡放在牛皮紙袋裡之後到家中附近的超商等會有業務專員來收,但我等了差不多10分鐘後她打來請我使用某超商的郵寄服務,寄到台北的某郵業公司的營業所(這是我當下看顧客收執聯查的)。  

隔天他們就說請我約個時間地點會請業務專員過來跟我簽約但是我等了非常久期間又打了非常多通電話 她都說專員在路上了,打到最後一通時她跟我說她們那邊雨下很大路都積水了所以改明天可以嗎?當下我看了看雨真的下蠻大的所以我也就相信她了,然後最後一通她和我講說隔天早上九點郵局就會開了,請我先看看自家附近的郵局在哪,並之後傳簡訊和她說地址我也傳了。  

又隔一天我8:30時就到郵局等了但是之後打給她在9:00有接,她說專員在路上了讓我在稍等一下。  但我9:30打過去時沒接,當下就有點遲疑了於是我在9:30~12:00的時候都一直不停的打過去,之後真的受不了拿了存簿去刷才被櫃檯人員通知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了,當下櫃檯人員也馬上報警了,之後到派出所時由於太過緊張又害怕,我在根警察錄筆錄時說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帳戶為什麼會被拿去做人頭帳戶,而且做完筆錄之後我太緊張忘了拿三聯單。  我現在手上可以證明我無意將自己帳戶作為詐騙集團使用的證據有:  1.當時郵寄的顧客收執聯

 2.通話紀錄(已經和電信公司申請了  

3.當時傳簡訊的內容(但是她的沒回只有我個人傳過去的地址而已  

請問我之後還要做什麼?該怎麼辦呢?我又會怎樣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15 16:31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請閣下參照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5 19: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機關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故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留,以說服檢察官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故意。

若不幸被起訴,法院又不相信您之答辯,實務上針對該類案件,大概會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您好:

一般都是以幫助詐欺之方向,但仍可以提供證據說服檢察官並無詐欺意圖,建議若要進行無罪論述,可尋求律師協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簡單來說

你必須要證明確實是為了辦貸款

我先前手上一件因此不起訴

但前提是你要有明確證據

而不是僅有空口說的

這樣是不會被採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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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5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機關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故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留,以說服檢察官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故意。

若不幸被起訴,法院又不相信您之答辯,實務上針對該類案件,大概會判兩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Hans 105-03-15 14:01

我是被告車禍簡易案件(無人員傷亡

原告當初獅子大開口(精神賠償、代步費...合計幾十萬)

但在開庭時已被法官當場訓斥駁回,最後只判應賠車損

二月初簡易判決書已出來,20天後也致電書記官確認沒有上訴

三月初聯絡原告提供銀行帳戶,依判決書上的賠償金額+利息+訴訟費用

一併轉給原告提供的銀行帳戶

想請問,接下來還需要做什麼動作?需要去法院確認此案已還款已結束嗎?

或是能做什麼動作避免對方繼續無理取鬧,跑強制執行還是什麼擾人的程序

先謝謝各位律師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3-15 16:42

留存好轉帳資料,若將來對方重複執行,提出已轉帳的資料證明已清償就行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5 19:17

您好,記得將相關單據留存即可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基本上會到此為止,針對對方的不理性行為,可以先蒐集相關事證,再看有無違法之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5 23:53

您好,記得將相關單據留存即可唷

Annie 105-03-15 09:38

律師您好,

我爸爸在89年6月15日做了朋友的連帶擔保人

直到104年12月18日收到了銀行寄來的存證信函

上面寫說要連帶清償本金+利息+違約金的錢。

但是在這15年內都不曾接到銀行的通知,也沒收到債務人已死亡的消息。

從手邊資料目前看不出來:「原先借款人黃先生本來應該要清償的時間是從哪一天開始算?」

那我們要如何申請消滅時效?是到法院辦理嗎?

申請消滅時效後,連帶保證人還有清償債務責任嗎?

請問律師我們還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身的權益?

不好意思,請律師幫幫我。

Ps.我爸爸還有做其他公司的保證人,請問也可以去消滅時效之類的嗎?

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10: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時效,是以清償期開始起算,不是債務成立的時候,所以就您所述的狀況,恐未罹於時效

2、程序上,我方可以要求對方提出契約、欠款明細及債務人的清償明細,供我方判斷是否合理、有無罹於時效等,然後進行協商。倘若對方拒絕提出或是無法達成協議,則可以等對方提告之後,向法院要求對方提出,屆時建議委請律師協答辯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28

您好,

 

債務消滅,保證人自不再負擔責任,您父親應於銀行向法院提告時,再向法院提出消滅時效之抗辯,沒有辦法事先申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融融 105-03-15 09:08

您好:

我和先生於婚後購買了一間公寓,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當初購買時先生出頭期款58萬我出10萬婆婆幫忙出120萬,還貸款450萬.之後貸款都是我在付,所有房子貸款相關的費用都是我出的,因我們關係越來越不好談到離婚時,先生說把房子賣掉他付頭期款最多所已賣掉的錢付完銀行貸款後,依比例他可以拿最多錢,是這樣的嗎?

我可以要求房子賣掉的錢付完銀行房貸後,先將我之前付出的貸款錢先拿回來,還有剩下的才是兩個人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5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婚後財產不是這樣算的,有關於購買房產的相關費用,倘若沒有另外約定,則只要是用婚後財產清償的,都不納入計算。倘若是用婚前財產清償的,清償費用曾能從婚後財產中扣除。

2、 建議可以先協商看看,倘若無法協商,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預先就訴訟做準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5 10:37

您好,

 

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為夫妻平分,是以出賣房屋之價金您可先拿回支付之貸款費用、先生與婆婆分別拿回支付之頭期款,剩餘之費用應為房屋增值之部分,為夫妻兩人平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3-14 23:21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前年我還沒離婚前跟銀行借錢幫忙前夫還債務

沒錯,錢我也是有用到,但我跟前夫協商一人繳一個月,但他

在這幾天忽然說他不在繳了,我沒證據說他有跟我協商說要

一起還這筆錢,但他在line有說這筆錢他也有責任他會繳,也有

跟我家人口頭上說要繳,這樣能當證據嗎?

可補充一點嗎?

我跟前夫有生二個孩子長期在我娘家讓我家人與我養

他從來沒有匯過錢,一毛錢都沒有給孩子包刮小孩讀書的錢都不是

他付的,這樣我能搶贏監護權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14 23:44

您借錢幫對方還債,可請求對方整筆返還。監護權考量的是小孩的最佳利益,需綜合考慮所有因素,並非沒出錢就一定爭取不到監護權

1. 對話紀錄及證人都可當證據,但能證明到什麼程度要看證據內容

2.依你所述,小孩是你在照顧,對方也未盡到扶養責任,爭取到監護權的機會是大的,另外監護爭取過程中會做訪視,供法官參考,所以訪視的應對也是重要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5-03-15 00:18

律師您說的,可以請求對方整筆返還,那我該怎麼做?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監護權是提改定監護

或者是別的狀況

因為不同狀況要提的證據及打的點不一樣

單純債務撫養問題未必有利於你爭監護權

建議說明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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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105-03-14 17:08

之前叔叔借用爸爸的房子銀行貸款一百萬,如今叔叔下落不明。請問有辦法讓爸爸不要背叔叔的債務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屋應該有設定抵押權,所以債權人仍會對房屋進行查封拍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3-13 03:48

我有一姑姑  丈夫(姑丈)已亡  其兒子亦亡  僅剩媳婦及兩孫女

目前姑姑亡  其遺產僅於些許銀行現金如何處理?

其媳婦及其孫女皆無照顧及撫養我姑姑置之不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3 07:32

有孫女的話則由孫女繼承遺產,至有無扶養的情形,除非符合對姑姑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且經你姑姑表示孫女不得繼承,否則仍有繼承權。

沈恆 (沈律師) 105-03-13 08:58

若無其他子女遺產會全部由孫女繼承銀行存款也只有繼承人才能領取,其他人不需處理,沒獲授權也無法代為處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18:36

您好,

 

1、媳婦並沒有繼承權,如沒有遺囑,則遺產將由孫女繼承

 

2、如姑姑生前有表示因孫女都不聞不問,所以不讓他們繼承財產等語,則孫女會喪失繼承權,但因姑姑沒有其他繼承人,所以本案也沒有利害關係人可以提出確認訴訟確認孫女之繼承權不存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杰 105-03-12 20:56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些問題,我跟我哥一起貸款買一棟房子(所以貸款房子都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子),然而現在我哥要把房子歸到他的名下,然後我之前所繳的錢還給我,想問的是 銀行貸款我的名子可以移除的掉嗎?

你好:

若要變更你們與銀行消費借貸契約,要取得銀行同意,銀行可能會要求你哥提供充分之擔保才願意變更契約內容,若銀行同意變更,你就不再是借用人。 若銀行不願意變更,還是會要求你還款。
沈恆 (沈律師) 105-03-12 21:14

您好!

您必須要求對方將用您名字向銀行借的錢完全清償,取得銀行清償證明才有保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杰 105-03-12 23:4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要變更你們與銀行消費借貸契約,要取得銀行同意,銀行可 ... (恕刪)

不好意思,在請問一下我哥要叫我寫 讓渡證書 可是我不曉得那張讓渡證書紙上是什麼意思 

該去哪裡查呢?

啊弘 105-03-12 18:14

3/8因為急需用到一筆錢所以上網查了可以借款電話

對方跟我要了存摺和證件影本和提款卡正本

說要給銀行整合我看有沒有穩定工作什麼的

第二天我打給他又跟我要了密碼

因為第一次這樣借款所以也迷迷糊糊的給了

再來隔天他要求我用存摺匯8000進去說要給銀行整合他下午會來我的縣市跟我談

但遲遲沒等到他的電話 

隔天我去郵局查存款卻說我的帳戶變警示帳戶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本人剛滿18快4個月

被告

警示帳戶要怎麼解除

我在新竹  郵局人員跟我說是臺中的警局接到報案的

我要下去臺中嗎

你好:

此種情形實務上普遍認為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可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再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若被起訴可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若不認罪不和解,通常會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民事上被害人在起訴後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案件終結後可向分局機關解除警示帳戶。 台中之警察機關會寄發通知書要求你至台中配合調查。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13 16:44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另外遭銀行設定帳戶警示,如何辦理解除警示帳戶:示::

(一)民眾解除警示帳戶辦理事項如下:
1、經司法程序終結案件,民眾可向各警察機關偵查隊辦理解除警示帳戶,且同一金融帳號合解除要件,受理警察機關即將該帳號所涉案件逐一解除警示,避免民眾奔波各警察機關間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2、司法程序終結,含訴訟判決終結與刑罰執行終結,有關易服勞役(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及經法務部准許「假釋」者,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3、各警察分局偵查隊只受理申請、審查,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由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文金融機構辦理。
4、案件屬一般糾紛案件(公司或法人帳戶、捐款專戶、交易買賣)或誤設警示(報案人報錯詐騙帳戶)時之解除警示:
(1)金融機構未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倘案件尚未函轉管轄機關前(以管轄機關收文日為準),如經銀行通知或受理單位即時發現,應由受理單位立即通報銀行取消警示。
(2)金融機構已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由管轄警察機關負責釐清案情,協助解除警示帳戶。
5、警示帳戶開戶人已死亡者,家屬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向任一警察機關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二)另解除「警示帳戶」主要分為3種類型,惟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權限,由警察局行文至金融機構辦理,茲摘述如后:
1、遭冒名申辦者需檢附:
(1)先請申請人攜帶雙證件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電話:02-23813939)申請1份『通報案件紀錄資訊』。
(2)承辦人受理後請先登入『警察電信金融聯防平臺』調閱帳號報案人筆錄及相關資料並詳核申請人身分證件製作談話筆錄,儘速去函金融機構調閱帳戶申設人資料及申辦時臨櫃影像俾利比對。
2、一般商業交易糾紛者須檢附:
(1)製作談話筆錄
(2)和解書。 
(3)款項及物品返還單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3、司法程序終結案件者,須依所涉案件種類,檢附各類司法文書佐證:
(1)不起訴處分:須檢附不起訴處分書
(2)無罪判決:須檢附無罪判決書。
(3)罰金:須檢附判決書及罰金繳款收據。
(4)判刑執行完畢:須檢附判決書及出監證明書。
(5)受拘役或罰金宣告,易以訓誡者:須檢附判決書及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證明。
(6)緩起訴:須檢附緩起訴處分書緩起訴附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7)緩刑:須檢附判決書及緩行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8)保護處分:須檢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裁定書。
(三)民眾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應請民眾詳實將個資及通訊連絡處填載『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上,並應注意:
1、銀行總行及分行名稱、代號、帳號均應填寫(載明解除之帳號,請只填具遭冒辦或涉及詐騙案判決書所載帳號,另屬衍生性管制帳戶請勿登錄)。
2、「解除警示帳戶原因」圈選項目代號僅可單選切勿複選(其他原因請圈選L欄位並註明原因、本欄由警察單位填寫)。
3、應視民眾申請帳戶數製作份數(如1個帳號須製作一式四份,1份給銀行、2份連同其他相關資料給警察局做為解除註記依據、1份自存,2個帳戶一式五份…以此類推)。
4、為防止詐騙集團盜辦解除人頭帳戶受警示之帳戶,致該帳戶再次成為犯罪工具案件發生,請受理人員受理時務必請申請人於簽章處,簽名捺指紋。

(一)民眾解除警示帳戶辦理事項如下:
1、經司法程序終結案件,民眾可向各警察機關偵查隊辦理解除警示帳戶,且同一金融帳號合解除要件,受理警察機關即將該帳號所涉案件逐一解除警示,避免民眾奔波各警察機關間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2、司法程序終結,含訴訟判決終結與刑罰執行終結,有關易服勞役(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及經法務部准許「假釋」者,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3、各警察分局偵查隊只受理申請、審查,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由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文金融機構辦理。
4、案件屬一般糾紛案件(公司或法人帳戶、捐款專戶、交易買賣)或誤設警示(報案人報錯詐騙帳戶)時之解除警示:
(1)金融機構未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倘案件尚未函轉管轄機關前(以管轄機關收文日為準),如經銀行通知或受理單位即時發現,應由受理單位立即通報銀行取消警示。
(2)金融機構已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由管轄警察機關負責釐清案情,協助解除警示帳戶。
5、警示帳戶開戶人已死亡者,家屬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向任一警察機關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二)另解除「警示帳戶」主要分為3種類型,惟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權限,由警察局行文至金融機構辦理,茲摘述如后:
1、遭冒名申辦者需檢附:
(1)先請申請人攜帶雙證件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電話:02-23813939)申請1份『通報案件紀錄資訊』。
(2)承辦人受理後請先登入『警察電信金融聯防平臺』調閱帳號報案人筆錄及相關資料並詳核申請人身分證件製作談話筆錄,儘速去函金融機構調閱帳戶申設人資料及申辦時臨櫃影像俾利比對。
2、一般商業交易糾紛者須檢附:
(1)製作談話筆錄
(2)和解書。 
(3)款項及物品返還單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3、司法程序終結案件者,須依所涉案件種類,檢附各類司法文書佐證:
(1)不起訴處分:須檢附不起訴處分書
(2)無罪判決:須檢附無罪判決書。
(3)罰金:須檢附判決書及罰金繳款收據。
(4)判刑執行完畢:須檢附判決書及出監證明書。
(5)受拘役或罰金宣告,易以訓誡者:須檢附判決書及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證明。
(6)緩起訴:須檢附緩起訴處分書緩起訴附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7)緩刑:須檢附判決書及緩行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8)保護處分:須檢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裁定書。
(三)民眾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應請民眾詳實將個資及通訊連絡處填載『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上,並應注意:
1、銀行總行及分行名稱、代號、帳號均應填寫(載明解除之帳號,請只填具遭冒辦或涉及詐騙案判決書所載帳號,另屬衍生性管制帳戶請勿登錄)。
2、「解除警示帳戶原因」圈選項目代號僅可單選切勿複選(其他原因請圈選L欄位並註明原因、本欄由警察單位填寫)。
3、應視民眾申請帳戶數製作份數(如1個帳號須製作一式四份,1份給銀行、2份連同其他相關資料給警察局做為解除註記依據、1份自存,2個帳戶一式五份…以此類推)。
4、為防止詐騙集團盜辦解除人頭帳戶受警示之帳戶,致該帳戶再次成為犯罪工具案件發生,請受理人員受理時務必請申請人於簽章處,簽名捺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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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一、可能會被告幫助詐欺

二、如果你沒有資力請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先生 105-03-12 17:32

問一下.就是某人冒用我的銀行帳戶資料賣東西.買家就匯款到我的帳戶而我不知情.結果冒用的人不寄商品.買家於是告詐欺.害我帳戶被凍結.......錢(500元)還在我的帳戶裡 (對方好像純粹想害我帳戶被凍結)

請問我該怎麼辦.警察找的到冒用我帳戶的人嗎?

您好:

建議回想並提出可能遭盜用的理由,如有提款卡或存摺遺失,只要能證明您不是刻意提供人頭帳戶,您並不會成立犯罪,但也必須提供相關線索讓警方可以循線找到盜用您帳戶的人,以保障您的權利。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Lyan 105-03-12 16:05

您好:

之前有卡債的問題,後來某間行銷公司說可以協助處理,說法是可以把利率降到5%以下,每個月最低金額,代辦公司收了我88000的服務費用,也告知我一定會通過,我以為他們是銀行的人,因為他們真的講得很生動,反正到最後一樣都是銀行直接跟我談,他們也教我怎麼跟銀行談這樣而已,從頭到尾都只有我跟銀行接洽。

後來我到銀行簽約才知道,根本不需要代辦,也不需要錢

我最近要求他們退還錢,他們拿合約壓我說他們確實有協助我談低利率,還說我自己跟銀行談談不到這樣的利率

我問很久,他們都說錢拿不回來,因為我有簽約,但代辦是違法的,為什麼我的錢就拿不回來了呢?我還有合約內容.....

PS:我向金管會檢舉是不是可以拿回我損失的錢

後來我上網查很多都被這樣子騙,但卻沒有一個管道可以知道怎麼拿回那筆錢,難道我們要這樣摸摸鼻子認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金管會或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Tai 105-03-11 16:26
有幾個問題需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14年前,弟妹慫恿我弟弟在潮州買一棟透天的房子,直等到孩子上小學後,才搬入,從此她與兩個小孩都定居在那裡。我媽媽也很想念孫子。我弟弟是從事水電工程的生意關係,住在原家(兩棟三樓房打通的,居住空間是很夠的)。她搬出去的理由是,煮一餐晚餐給一家人吃很辛苦(聽鄰居說的)。依舊習慣推論,她還住家裡時,每天都回娘家(娘家就在附近)。傍晚,才回到家煮一餐而已,有時我母親、我也會幫忙煮,不見得都由她煮。搬離後七年的今天,她們常常找理由不回這個家,我想我弟弟要去潮州自己的家都有問題了(我弟弟還是住在家裡)。 1.>房子登記她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我弟的名字(傻嗎?),這房子我弟弟有何權利在? 2.>七年之前,從娘家回到家後,都把孩子關在二樓房間裡,不讓我們接觸或說說話;七年之後的做法,我媽媽要去潮州看看孫子,也有問題(言語上百般拒絕)。這樣計畫性的隔離孩子與我們的親情關係,有犯了何種罪嗎?(我媽媽、我弟弟及我當姑姑的都無法享受有孫子、孩子及姪子等親情。) 3.>我弟弟有意想結束此婚姻,但她不肯、又不搬回。此事,影響到我家人事小(我弟弟與我媽媽),但對那兩個小孩們的教養身心發展,及對我們親人的認知事大(冷淡、比陌生人不如得看待長輩)。我弟弟如何找回他在此婚姻應有的權利? 4.>若是,真的我弟弟要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想要孩子們的監護權,會有任何問題? 5.>我們都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都出在我弟妹身上。有次安排學校主任到她家,請小孩轉回原學校就讀,也被拒絕了。我弟弟在子女的受教權有何強制的做法?
Amy-Tai 105-03-11 16:25
有幾個問題需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14年前,弟妹慫恿我弟弟在潮州買一棟透天的房子,直等到孩子上小學後,才搬入,從此她與兩個小孩都定居在那裡。我媽媽也很想念孫子。我弟弟是從事水電工程的生意關係,住在原家(兩棟三樓房打通的,居住空間是很夠的)。她搬出去的理由是,煮一餐晚餐給一家人吃很辛苦(聽鄰居說的)。依舊習慣推論,她還住家裡時,每天都回娘家(娘家就在附近)。傍晚,才回到家煮一餐而已,有時我母親、我也會幫忙煮,不見得都由她煮。搬離後七年的今天,她們常常找理由不回這個家,我想我弟弟要去潮州自己的家都有問題了(我弟弟還是住在家裡)。 1.>房子登記她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我弟的名字(傻嗎?),這房子我弟弟有何權利在? 2.>七年之前,從娘家回到家後,都把孩子關在二樓房間裡,不讓我們接觸或說說話;七年之後的做法,我媽媽要去潮州看看孫子,也有問題(言語上百般拒絕)。這樣計畫性的隔離孩子與我們的親情關係,有犯了何種罪嗎?(我媽媽、我弟弟及我當姑姑的都無法享受有孫子、孩子及姪子等親情。) 3.>我弟弟有意想結束此婚姻,但她不肯、又不搬回。此事,影響到我家人事小(我弟弟與我媽媽),但對那兩個小孩們的教養身心發展,及對我們親人的認知事大(冷淡、比陌生人不如得看待長輩)。我弟弟如何找回他在此婚姻應有的權利? 4.>若是,真的我弟弟要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想要孩子們的監護權,會有任何問題? 5.>我們都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都出在我弟妹身上。有次安排學校主任到她家,請小孩轉回原學校就讀,也被拒絕了。我弟弟在子女的受教權有何強制的做法?
ava 105-03-11 11:03

我限定繼承母親之土地財產,此土地銀行設定貸款,但銀行沒來申請償還,這債務是否僅限於當時繼承財產去償還呢?若是銀行一直不來申請償還,而等我過世,我兒女繼承我的遺產,那我母親銀行債務是否會延續給兒女?是否有規定債權人在多久期間內要申請償還?感謝你們幫忙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5-03-11 14:24

您好!

您對限定繼承的觀念可能有所誤解。繼承關係是連同財產及負債都概括繼承,不能只繼承土地銀行債務實際上也因繼承已成為繼承人的債務,若一直未償還,繼承人將來死亡時,該銀行債務還是需由將來的繼承人概括承受。銀行債務到期日起,在15年時效期間內都可請求還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ish 105-03-10 20:44

原是拍賣消費糾紛, 一買家堅稱賣家將二手衣尺寸量錯要求退換, 但本人認為此人言詞反覆 (有留言紀錄"一開始就知道比較小"及"我量是x公分 拉開才是x公分(賣家所量尺寸)"等), 且為業餘性質出清已註明無退換因此不予答應, 雙方給予負面評價

接下來不斷有不同新開設帳號下標商品, 皆寄至與之前帳號相近(同一條街道或佐近區域), 收件人有姓氏相同, 電話有空號情形

交易完成後新開設帳號留下多筆負面評價, 內容誇大商品的"缺點", 並包含"只能怪自己沒看評價, 普評負評一堆"等言論

最後一筆評價更是間隔收貨日逾兩周才給予負面評價, 企圖與之前的評價做區隔, 製造某種假象

本人詳查了第一個帳號公開的網頁資料中, 有他自己打字提供與新開設帳號收件姓名一樣的銀行戶名, 第一個帳號卻否認有新開帳戶


他知道自己開新帳戶被揭穿後, 跑去警局提告賣家詐欺, 理由是尺寸量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負評,可能會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至於提告詐欺的部分,若對方所述事實明知不實,則會有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楓影 105-03-10 17:18
有關於機車貸款 我在25歲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台機車約70000,作為凌晨送報紙早上送快遞用,當時跟機車行老闆詢問之下,告知只要有證件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分期付款,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後來因為手受傷(切斷)手術後半年無法工作,需做復健,沒有了經濟能力,三個月後車子也被偷了,直到一年後警察局才聯絡到我告知車子已經尋回,債務也一直沒有去繳納,現在已經33歲了,這八年間有在工作不過都是做臨時工沒有申也在償還銀行卡債,直到兩年前換了工作,法院找上公司要強制扣款才知道是民間貸款,但是債務變成了本金6萬多加上利息7萬多,每個月扣1/3薪水,這樣的利息合理嗎?可以協商嗎?

請善用法扶。

小弘 105-03-10 16:00
本人目前在找工作,近日有企業打來詢問我目前有職缺,問我有沒有意願,我說ok,對方說要先確認銀行信用,請我把銀行提款卡跟身分證影本 履歷還有密碼給他,我一開始有猶豫,但經過他一番說明後,我不疑有他,就將這些東西給他(他請助理來跟我拿),他說最快一天最慢兩天,結果我給他後隔一天下午以後就失聯了,第二天早上我立刻先去銀行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報案,沒想到被當成人頭戶,報案做完筆錄後先去銀行刷存摺,多了好幾筆金額轉出轉入,因此又回到警察局交給警方。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報案了,我會被牽連到嗎?

請將求職陷阱相關資訊備份,燒成光碟給警察,並且將該帳戶請列警示(信用會受損)。將來很可能會遭判刑,且新法下沒緩刑

Amy-Tai 105-03-10 12:26

有幾個問題需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14年前,弟妹慫恿我弟弟在潮州買一棟透天的房子,直等到孩子上小學後,才搬入,從此她與兩個小孩都定居在那裡。我媽媽也很想念孫子。我弟弟是從事水電工程的生意關係,住在原家(兩棟三樓房打通的,居住空間是很夠的)。她搬出去的理由是,煮一餐晚餐給一家人吃很辛苦(聽鄰居說的)。依舊習慣推論,她還住家裡時,每天都回娘家(娘家就在附近)。傍晚,才回到家煮一餐而已,有時我母親、我也會幫忙煮,不見得都由她煮。搬離後七年的今天,她們常常找理由不回這個家,我想我弟弟要去潮州自己的家都有問題了(我弟弟還是住在家裡)。

1.>房子登記她的名字,銀行貸款是我弟的名字(傻嗎?),這房子我弟弟有何權利在?

2.>七年之前,從娘家回到家後,都把孩子關在二樓房間裡,不讓我們接觸或說說話;七年之後的做法,我媽媽要去潮州看看孫子,也有問題(言語上百般拒絕)。這樣計畫性的隔離孩子與我們的親情關係,有犯了何種罪嗎?(我媽媽、我弟弟及我當姑姑的都無法享受有孫子、孩子及姪子等親情。) 

3.>我弟弟有意想結束此婚姻,但她不肯、又不搬回。此事,影響到我家人事小(我弟弟與我媽媽),但對那兩個小孩們的教養身心發展,及對我們親人的認知事大(冷淡、比陌生人不如得看待長輩)。我弟弟如何找回他在此婚姻應有的權利?

4.>若是,真的我弟弟要結束婚姻的話,我們想要孩子們的監護權,會有任何問題?

5.>我們都不希望走到離婚的地步。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都出在我弟妹身上。有次安排學校主任到她家,請小孩轉回原學校就讀,也被拒絕了。我弟弟在子女的受教權有何強制的做法?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2:56

您好,

 

1、現階段父母雙方都有小孩監護權,是以如果弟妹將小孩霸占不給其他親人接觸,也沒有辦法對弟妹主張任何強制手段。

 

2、只有提起離婚之訴,並爭取小孩監護權,或由法院酌定小孩之探視、照顧方式,日後如弟妹再將小孩隱藏不給你們接觸,你們才能去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你好:

除非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否則以外觀看,是你弟弟贈與房屋給弟妹,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無法主張權利。 看不出來會構成何種犯罪,你弟弟可以將孫子帶出給爺爺、奶奶看或男方親屬,應該不是很困難。 離婚有兩種方式:兩願離婚或裁判離婚,如果無法簽署離婚協議書,就要有離婚之事由,才有辦法訴請裁判離婚,目前看不出來他們的婚姻關係存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項規定之離婚事由。 將來若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無法協議,可請求法院酌定,法院會安排訪視,並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何人較適當。 若有濫用親權之情形可依民法1090條規定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之規定請求法院宣告停止親權之一部或全部,但目前看不出來有此情形。
Amy-Tai 105-03-10 13:24

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與解答,因為對此處表感謝的提筆路徑不熟,Thank you so much!

沈恆 (沈律師) 105-03-10 17:26

您好!

1.動產所有權的歸屬要看當初購買時有無約定,如果有約定借名登記,才有機會要回來。倘若確實要不回來,可要求對方自己繳貸款,甚至讓銀行拍賣。

2.如果雙方事實上分居已超過六個月,應該可協議小孩監護權的歸屬或探視方式,協議不成則可聲請法官裁定。為了獲得有利的裁定結果,應多蒐集對方妨害我方家族親屬與孩子正常往來相處的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淚痕 105-03-10 10:48

各位律師您好,

我這裡有支票退票的問題,事情如下:

事件關鍵人有甲公司、甲公司經理人及乙公司,

甲公司及乙公司有商業上往來,甲公司因購買貨物積欠乙公司貨款,因此甲公司經理人以個人名義開立個人支票給乙公司,但在支票到期日前發現乙公司與甲公司有另外一筆債務糾紛(乙公司也欠甲公司貨款),結果乙公司拿甲公司經理人的個人支票銀行兌現遭到退票,因此乙公司拿這張支票退票去法院訴請支付命令

我的問題是,

1、甲公司經理人的支票退票紀錄可否經由民事訴訟而註銷此紀錄?(因為甲及乙公司債務上尚有糾紛需要調解

2、甲公司經理人個人實際上與乙公司並無私人債務關係,可否訴請該支票無效?(因為此債務關係為甲公司及乙公司)

因為支票為無因票據,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退票紀錄及民事訴訟(支付命令),麻煩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1:56

您好,

 

先就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再向法院提起確認支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達丁 105-03-09 20:56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若我要檢舉某人逃漏稅,一定要對方地址嗎?

我只有對方的 銀行帳號,姓名,但沒有他的地址,是不是就不能檢舉?

謝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對方的帳號及姓名,基本上國稅局即可查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元 105-03-09 14:05

我有向法院辦理更生目前還在審理中..去年銀行跟我打塗銷所有權我敗訴房屋又回到我名下..這樣會引想更生嗎?還有房子會被拍賣嗎?

妹妹 105-03-09 11:03
律師你好:家人的房子有被設定第一順位房屋貸款,第二順位銀行貸款,第三順位有當舖借款,若想將房子贈與他人過戶是否可行?當然被贈與人願意房屋繼續以上設定。謝謝!

你好:

民法第867條規定:「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可以將動產贈與他人,但抵押權不會受到影響,若將來抵押權擔保之債權無法清償抵押權人會實施抵押權拍賣抵押物。 贈與需要負擔贈與稅等相關稅捐。
五月綠 105-03-09 10:31

已有債權憑證但債務人無財產及收入證明,已知其銀行帳號但不知訴狀如何寫才能扣到債務人的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狀的部分您可以直接至法院服務台詢問並當場撰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3-09 16:01

五月綠你好,在狀紙的執行標的部分,寫說要執行某某銀行之某某帳號即可。

                                                                              王律師

Lucas 105-03-08 19:21

銀行信用不好無法借貸,所以上網去看了借貸廣告

他叫我寄存摺跟提款卡 一共3家銀行,叫我用書夾著,再用牛皮紙袋包起來

1月4日拿到指定的貨運寄,還到那邊叫我打電話給他

他說拿給那個老闆娘聽,我就拿給了老闆娘聽

老闆娘他就跟他講說好好知道了

他就跟我說這樣可以了

我就走了,後來到了隔天1月5日晚上本來約了撥款,就打了電話給他

他就沒接,我就先停掉我的日盛銀行,隔天全部銀行帳戶都被列為警示帳戶。

已於1/22戶籍地分局做完筆錄

但今日又收到通知,必須再到戶籍地分局說明,另外高雄的分局五發通知請我去做筆錄

1.想請問我每個分局都要去說明嗎?還是只需要到戶籍地的分局?

2.另外想請問這一定要認罪求簡易判決嗎?

3.後續會不會有與被害人民事賠償的部分

一定要去做筆錄,目前法院實務對於人頭帳戶,已經不再必定判詐欺幫助犯,所以有爭取無罪的空間,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8 20:38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EA 105-03-08 11:32

各位律師大大們好

我先生去年過世留下婚前即有,目前居住的房屋一棟,今年因繳不出房貸而房屋即將被銀行拍賣,此時婆婆卻準備對我提出繼承房屋為公婆借位登記在先生名下的房屋,請求我返回自先生繼承房屋。 我查詢地政登記事項,原房屋登記在我大伯名下,兩年後以買賣方式轉移至我先生名下,幾年後我與先生結婚時先生以此房屋共申請過兩次貸款,也都由夫妻兩人共同償付貸款及其他相關房稅保險費用

1.公公於四年前過世、先生也在去年過世,婆婆現在提出這個請求,我該怎麼辦?

2.另公公過世時,先生應繼承1/4財產卻未繼承,全數由婆婆繼承,不知當時他們到底是怎麼商議的,我和兩名幼子可否對公公遺產進行什麼主張呢?

感謝各位的幫忙!

你好: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972號民事判決要旨:「借名登記,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契約。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性質上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固應賦予無名契約法律上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有關委任之規定。惟其究屬於非典型契約之一種,故仍須雙方當事人,就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相互為合致之意思表示,其契約始克成立。」 借名登記關係要符合上開定義才會構成,若房地實際上由先生及你(繼承後)實際管理使用處分,就不符合借名登記契約之定義,若婆婆無法舉證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婆婆就會敗訴。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60996378 公公去世後,若繼承人(包括婆婆、妳先生)間依據遺產分割協議分隔遺產,妳先生同意由婆婆繼承全部財產並無任何問題,除非婆婆未經妳先生授權偽造文書辦理登記,才會有繼承回復請求權之問題。 具體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8 11:51

您好,

 

1、可主張由婆婆負借名登記之舉證責任,詳細情形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您的權益。

 

2、當時如先生同意由婆婆繼承遺產,則您與子女就無法再主張相關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1:55

1. 婆婆要提借名登記,則婆婆應該要就借名的事實舉證。

2. 公公的遺產,如果不是生前就分配好的,而是遺產的話,除非您先生自願拋棄繼承,您先生應受到特留分保障。這部份可能還要在釐清當初繼承過戶等的經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婆婆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對方盡其舉證之責;針對公公之遺產,若先生未拋棄繼承,可委任律師對婆婆提起訴訟請求分配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楓影 105-03-08 01:12

有關於機車貸款 
我在25歲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台機車約70000,作為凌晨送報紙早上送快遞用,當時跟機車行老闆詢問之下,告知只要有證件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分期付款,也沒有再過問太多,後來因為手受傷(切斷)手術後半年無法工作,需做復健,沒有了經濟能力,三個月後車子也被偷了,直到一年後警察局才聯絡到我告知車子已經尋回,債務也一直沒有去繳納,現在已經33歲了,這八年間有在工作不過都是做臨時工沒有申也在償還銀行卡債,直到兩年前換了工作,法院找上公司要強制扣款才知道是民間貸款,但是債務變成了本金6萬多加上利息7萬多,每個月扣1/3薪水,這樣的利息合理嗎?可以協商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8 01:20

利息的算法要查看雙方所簽契約,如果未超過年息20%就是有效的約定,但可主張利息超過五年部分時效消滅。能否協商,則要找債權人詢問。

neale 105-03-07 18:05

我擔任社區主委,因委員間立場因素辭職,

管委會會議選出新主委,但新主委一直遲不答應,產生交接空窗期,其中均由副主委代為執行業務,時間托了一個月以上,銀行印鑑一直無法變更,

廠商請款如何處理?

管委會硬要我蓋章?此部份是否會有偽造文書等任何法律責任問題呢?有沒有方法可以解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7 1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交接,倘若仍拒絕,可以向報請縣市政府或是訴請法院公告交接。

2、不建議簽名,避免有偽造文書問題。

金星 105-03-07 11:15
兩年前借款同居人200萬做為生意急用,因為關係親近,所以也就沒有做任何正式借款手續,不幸的在2/21晚間和同居人同時發生車禍,2/24同居人在他的親屬同意下拔管。想請問律師,在只有銀行記錄的狀況下,這200萬能歸還的機率,謝謝。

證人?對話紀錄?匯款明細嗎? 這些牽涉請求返還借款的成功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好:

銀行匯款紀錄原因很多,若要請求返還借款,你要舉證證明借款關係存在。 若被繼承死亡後未留下遺產遺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繼承人可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此部分要先有心理準備。 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繼承人返還借款,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若對方已辦理拋棄繼承,只能依法向未辦理拋棄繼承之人主張;若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則要在公示催告期間內報明債權
manklei 105-03-06 11:20

1、我太太在婚前幫她哥哥擔保借貸,結果沒還。銀行有向我老婆追討這比錢。但因只在市場賣菜沒有申報所得及加勞保,所以並未強制執行

請問:本人申報所得稅如將妻子納入申報,銀行會向我追討妻舅未清還的債務嗎?

2、先袓留了一筆土地事隔50年縣政府才通報處分。結果到現場會勘發現部份被他佔用蓋四層樓民宿營業及開縣道

請問:我可以叫他拆屋還地嗎?另外開縣道部份可以告縣政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的收入、債務法律上不互相影響,所以無需過於擔心。

2、可以提告拆屋還地。至於縣府的部分,必須看當初核定的相關過程,不一定是行政疏失,倘若有的話,可以聲請國家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6 16: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太太之債務與您無關;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所有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6 17:27

您好,

 

1、您與配偶之財產各自獨立,只要係在您名下之財產就不會被銀行強制執行。

 

2、可請求無權占用人拆屋還地,至於縣道部分可能已為既成道路,但可向政府要求適當之補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揚 105-03-05 21:52

去年友某人麻煩我貸款機車,然後說會繳款,但是半年後開始拖延,常常過繳費期限,造成我銀行方面信用出問題,在最後四期開始不繳

我也跑去調解委員寄出調解單,但是買車的對方留下真身分證號碼但是地址有誤,導致退件跟聯絡不到此人

所以想詢問一下,要是想調解委員的信件能讓對方收到即通知到場的情況下該如何查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5 22:19

轉向法院請求調解或起訴,調到對方戶籍謄本就會有正確地址。

小賴 105-03-05 18:37
事發情況如下: 我位於1/28日的時後 跟別人借款, 所以把我的帳互提款卡交附於他人 但當時收取人有確實告知說 卡片只會收取利息部分來使用 但過了半個月,本想把金錢環給他 怎麼知道電話ㄧ直關機, 剛開始不以為意,過了ㄧ個月過後 我收到銀行通知告訴我說 帳互變成警示帳戶 後續打電話到警察局詢問 警察才告知我說有人報案說是人頭戶 才晃然大勿, 想請問,到時候做筆錄若全部坦成 並且提供面交人的監視器 若我都提供這些資料的話, 那到時候上了法院, 這樣會被判決什麼罪型 因為我無前科記錄, 也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 也不知道被詐騙金額有多少 目前知道的訊息是兩個人受騙 請問遇到這情況該如何處置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5 19:00

您好,

 

1、製作筆錄時應據實以告。

 

2、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並在地檢署擔任辯護,爭取緩起訴或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31

您好,偵查機關會以幫助詐欺之方向偵辦,建議將相關資料提供並表明您本意僅在於借款之用。

若被判刑大概會被判兩個月可易科罰金之刑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5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避免於警詢時說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弘 105-03-04 19:46

本人目前在找工作,近日有企業打來詢問我目前有職缺,問我有沒有意願,我說ok,對方說要先確認銀行信用,請我把銀行提款卡跟身分證影本 履歷還有密碼給他,我一開始有猶豫,但經過他一番說明後,我不疑有他,就將這些東西給他(他請助理來跟我拿),他說最快一天最慢兩天,結果我給他後隔一天下午以後就失聯了,第二天早上我立刻先去銀行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報案,沒想到被當成人頭戶,報案做完筆錄後先去銀行刷存摺,多了好幾筆金額轉出轉入,因此又回到警察局交給警方。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報案了,我會被牽連到嗎?

我作筆錄的時候有提供line的對話內容,也有用另一隻匿名的新line聯絡過那個人,聯絡的時候是請員警接電話的,不曉得這些算是證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必要,屆時可以傳喚該員警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般會以幫助詐欺起訴,建議將訊息內容及報案時間、經過均詳細向檢察官說明,以爭取不起訴處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3-05 11:23

 檢警目前可能懷疑您涉嫌詐欺罪嫌之幫助犯,您可以具狀提出證據說明您係受害者等答辯理由,遞狀至地檢署提出詳細說明,爭取不起訴處分。

小弘 105-03-04 17:52

本人目前在找工作,近日有企業打來詢問我目前有職缺,問我有沒有意願,我說ok,對方說要先確認銀行信用,請我把銀行提款卡跟身分證影本 履歷還有密碼給他,我一開始有猶豫,但經過他一番說明後,我不疑有他,就將這些東西給他(他請助理來跟我拿),他說最快一天最慢兩天,結果我給他後隔一天下午以後就失聯了,第二天早上我立刻先去銀行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報案,沒想到被當成人頭戶,報案做完筆錄後先去銀行刷存摺,多了好幾筆金額轉出轉入,因此又回到警察局交給警方。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報案了,我會被牽連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會被以幫助詐欺來偵辦,應找出相關事證來證明您確實是被騙才提供帳戶,否則仍有很高的機會會被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弘 105-03-04 18:53

您好,我作筆錄的時候有提供line的對話內容,也有用另一隻匿名的新line聯絡過那個人,聯絡的時候是請員警接電話的,不曉得這些算是證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必要時可以傳喚該員警出庭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弘 105-03-04 17:35

本人目前在找工作,近日有企業打來詢問我目前有職缺,問我有沒有意願,我說ok,對方說要先確認銀行信用,請我把銀行提款卡跟身分證影本 履歷還有密碼給他,我一開始有猶豫,但經過他一番說明後,我不疑有他,就將這些東西給他(他請助理來跟我拿),他說最快一天最慢兩天,結果我給他後隔一天下午以後就失聯了,第二天早上我立刻先去銀行掛失,然後去警察局報案,沒想到被當成人頭戶,報案做完筆錄後先去銀行刷存摺,多了好幾筆金額轉出轉入,因此又回到警察局交給警方。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我現在該怎麼辦,我已經報案了,我會被牽連到嗎?

你好:

政府已經大力宣導反詐騙,且設有165反詐騙專線供諮詢,你所述之情形實務普遍認為有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 可認罪並請求檢察官通知被害人出面調解,請求調解成立後給予緩起訴處分,若不幸被起訴,可向法院求情請求宣告緩刑。若無法和解調解幫助詐欺通常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11 10:39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求職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一、你需要個律師協助你處理。

二、如果你無資力請律師的話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三、這類案件是很容易被檢察官及法官誤會你是幫助詐欺的。

四、方向有二個,這兩個方向都有人選。

五、第一個方向是認罪,跟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但是你根本就是無辜的不是嗎?這樣的話案件會比較快結束 

六、第二個方向是否認犯罪,因為你真的沒有犯罪,但是第一個是檢察官法官未必會信,目前司法上有罪率又偏高。但是這才是正義 因為你真的是無辜的。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無極天地 105-03-04 12:47

律師好,請問:

          我是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之前因為公司是家父在管理,而我只是掛名負責人,但後來他把公司掏空,我只好將公司拿回自己營運,但交接時公司票本少兩張,我問他他卻說不知道,我只好申請掛失止付,但過沒多久這兩張票都有人去投,現在變成對方告我們父子詐欺,這兩張票的金額我也拿去銀行扣押,我想請問我拿去銀行扣押的金額何時能拿回,是否要等判決結果或是對方一定領的到呢?

而我父親知道我掛失他卻故意拿去跟他人借,如果法院判決是我父親的問題,那我銀行抵押的金額會還我還是一樣要給對方領走呢?

麻煩律師解惑了,謝謝!

1. 對方提告刑事詐欺,要看對方告的具體理由是什麼,不是單純未給付票款或止付,就或構成詐欺

2. 票款是否應給付應循民事訴訟處理,刑事程序不處理給付票款的問題,而是否應給付票款,應視票據形式要件(應記載事項)是否具備?及票據原因為何?原因是否仍有效存在等等?這些都必須要詳細了解

3.法律上沒有銀行扣押這種事項,不知你說的這部分所指為何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父親到案之後願意坦承,是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票據轉讓,否則單憑您這樣的說詞,法院恐難以相信。

2、銀行扣押?您的程序名詞不明確,請詳述。倘若是票款的話,縱使是您的父親遭判刑,仍然無法取回,倘若是擔保金的話,則可以取回。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並且就該詐欺案擔任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是公司負責人,且票上的發票人應該也是由公司大小章所蓋出,所以銀行裡的扣押金額應會由對方所領走,至於詐欺部分,您應主張您不知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遭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您與父親之行為進行切割,主張您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遭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您與父親之行為進行切割,主張您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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