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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翰 104-08-30 13:51

律師您好  我之前跟一家公司有簽約加入它們公司會員,但起初約定入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清,但事後我致電詢問銀行客服員得知該筆費用沒做分期的動做,讓我感覺受騙,便到該公司想解約退錢,卻被告知與我接恰的秘書不在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更讓我覺得這根本是設計好的,於是我在網路公怖它們的惡行惡狀和如何騙人家錢的手段,也罵它們可惡不要臉..等字言,現在這家公司要告我妨害名譽能成立嗎??

 

我有錄音錄下它們在簽約時刻意將日期往前寫還有謊稱與電信公司有合作,若我加入它們會員可享有通話費跟簡訊優惠..等語音!!而我當初有與它們和解也簽了和解書,這一點會對我更不利嗎?

蔡亜哲 (jjjjerry) 104-08-31 14:18
阿翰您好: 依您所述您發表文章之目的似乎並非以誹謗他人為目的,但是否構成妨礙名譽仍應視您具體發表之文章之用字及發表該篇文章之目的實際綜合認定,建議您進一步提供更為詳細的資料, 由律師進一步判斷並擬定您案件之訴訟策略及答辯方向 ,法律諮詢專線:0987117114 蔡?哲律師
阿翰 104-08-30 13:50

律師您好  我之前跟一家公司有簽約加入它們公司會員,但起初約定入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清,但事後我致電詢問銀行客服員得知該筆費用沒做分期的動做,讓我感覺受騙,便到該公司想解約退錢,卻被告知與我接恰的秘書不在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更讓我覺得這根本是設計好的,於是我在網路公怖它們的惡行惡狀和如何騙人家錢的手段,也罵它們可惡不要臉..等字言,現在這家公司要告我妨害名譽能成立嗎??

 

我有錄音錄下它們在簽約時刻意將日期往前寫還有謊稱與電信公司有合作,若我加入它們會員可享有通話費跟簡訊優惠..等語音!!而我當初有與它們和解也簽了和解書,這一點會對我更不利嗎?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30 23:56
您好! 依刑法第311條第1款,若該公司確有違約或違反承諾之情事,您可主張公布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而善意發表言論,不罰。 但您與該公司如有和解,且已承諾不追究或不公佈,再行公布可能涉及違約,請注意以免衍生其他糾紛
阿翰 104-08-29 23:35

律師您好  我之前跟一家公司有簽約加入它們公司會員,但起初約定入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清,但事後我致電詢問銀行客服員得知該筆費用沒做分期的動做,讓我感覺受騙,便到該公司想解約退錢,卻被告知與我接恰的秘書不在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更讓我覺得這根本是設計好的,於是我在網路公怖它們的惡行惡狀和如何騙人家錢的手段,也罵它們可惡不要臉..等字言,現在這家公司要告我妨害名譽能成立嗎??

我有錄音錄下它們在簽約時刻意將日期往前寫還有謊稱與電信公司有合作,若我加入它們會員可享有通話費跟簡訊優惠..等語音!!而我當初有與它們和解也簽了和解書,這一點會對我更不利嗎?

您好: 首先要看您和解書的內容和簽訂和解書的時點,通常和解後就不建議再為散佈不利對方名譽之言論,且您的字眼似乎另有較為情緒性貶折用語,此可能會有刑事公然侮辱問題,會對您較為不利。

阿翰 104-08-29 23:33

律師您好  我之前跟一家公司有簽約加入它們公司會員,但起初約定入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清,但事後我致電詢問銀行客服員得知該筆費用沒做分期的動做,讓我感覺受騙,便到該公司想解約退錢,卻被告知與我接恰的秘書不在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更讓我覺得這根本是設計好的,於是我在網路公怖它們的惡行惡狀和如何騙人家錢的手段,也罵它們可惡不要臉..等字言,現在這家公司要告我妨害名譽能成立嗎??

我有錄音錄下它們在簽約時刻意將日期往前寫還有謊稱與電信公司有合作,若我加入它們會員可享有通話費跟簡訊優惠..等語音!!而我當初有與它們和解也簽了和解書,這一點會對我更不利嗎?

您好, 一、如我留言評論屬於真實,且涉公益評價,就不會有誹謗問題,但不要臉的部分,用詞過度,可能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惟一般訴訟上最困難的就是要讓法院認定您所評價的事情涉及公益,且屬事實。 二、解約部分既然已經和解,那我就不多做回答。 三、若手上有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於簽約時使用許多話術欺騙消費者,則得在妨害名譽訴訟上提出,若已經被告,建議您與律師當面諮詢確定狀況喔,加油。
阿翰 104-08-29 23:32

律師您好  我之前跟一家公司有簽約加入它們公司會員,但起初約定入會費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清,但事後我致電詢問銀行客服員得知該筆費用沒做分期的動做,讓我感覺受騙,便到該公司想解約退錢,卻被告知與我接恰的秘書不在需等她回來才能處理,更讓我覺得這根本是設計好的,於是我在網路公怖它們的惡行惡狀和如何騙人家錢的手段,也罵它們可惡不要臉..等字言,現在這家公司要告我妨害名譽能成立嗎??

我有錄音錄下它們在簽約時刻意將日期往前寫還有謊稱與電信公司有合作,若我加入它們會員可享有通話費跟簡訊優惠..等語音!!而我當初有與它們和解也簽了和解書,這一點會對我更不利嗎?

你好:

罵人不要臉會貶損他人人格,構成公然侮辱罪,就算對方是法人也是一樣(司法院 20年院字第534號解釋)。 散布對方公司惡行惡狀,如果與事實相符,且與公共利益有關,依照刑法第310條第3項不會構成誹謗罪。且依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998號刑事判決意旨,你有盡查證義務,有相當理由認定指摘之事實為真實,依照真正惡意原則,可能不會構成誹謗罪。 如你有其他評論,則必須符合合理評論原則之要求,可依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不罰。 你們有簽和解書表示民事上你們已經處理完畢,但對方仍然有可能提起刑事告訴,若你當初沒有要求對方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 有消費糾紛可以向各地消費者保護中心申訴或由消保管進行調解,直接在網路上PO文會多生爭議。
冠甯 104-08-29 14:50

律師好,很抱歉在周末假期打擾

本人於民國一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八點在豐原市豐源戲院前遭愛妮雅店員要求問卷調查入店填寫,進而推銷新台幣五萬元整的護膚保養做臉課程,全額使用元大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回家後查詢評價發現即差,於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晚上六點進行首次退貨協商,本人同意以新台幣八千元做為產品開封賠償費,因店家以總公司已經下班為由將於一百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晚間六點簽訂退貨協議書

本人想詢問:

1.協議簽訂過程注意事項,該如何確保簽訂後案件終結

因擔心事後信用卡無刷退仍被扣款,詢問過信用卡服務中心客服表是刷退後需三至五天才可查詢,屆時已超過七日退貨期限

2.暫時達成協議是否需要寄出存證信函

感謝各位閱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9 2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廠商願意退款,可以簽立協議書或是由廠商提出切結書。應該對於我方權益詳細記載清楚,並且由廠商蓋大小章。

2、倘若廠商拒絕處理,可以於7日內核發存證信函並且向消保官申訴。

您好:

您既已與店家終止契約,並約定店家可扣款金額,則該退貨協議書即可作為佐證,日後信用卡若無退刷情形,即可依該協議書向消保官申訴,或直接提起訴訟

饅頭爸 104-08-29 12:23

如標題,小弟去年購入高雄大社某間房子,當時以198萬現金委託代書買入,但問題來了:

1.當時這筆錢為媽媽出的(說給孫子的禮物),所以權狀在她手上,不過是登記我本人名子,

   現在小弟想開早餐店需要資金,想以這間房子抵押借款,但數個月前因婆媳問題導致我們夫妻

   與媽媽決裂,所以想拿回權狀是不可能的,請問有什麼辦法呢?(以上網看過有關補發的知識

   ,但大都是數年前的資訊,不知現在有否改變) 

   小弟手上有: 印鑑證明,身分證那些是一定有的,這樣貸款是否就是缺那紙房契呢?

2.當時購屋資金為母親支付,但我們雙方沒有立借貸證明或還款證明(當時是說要買來送我們)

   那假設能以這間房子做抵押借款,事後被得知我是否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權狀登記所有人

   為我自己)

  以上,至於能否直接向我母親要回權狀這個假設是不可能的,因為想開間早餐店一直是我們夫妻

  夢想,但是我母親極力反對,加上婆媳之間問題自古以來已數之不盡,小弟當然是選擇支持自己

  老婆,但礙於小孩剛出生,存款吃緊方出此下策,希望各位不吝解答! (若有熟悉高雄銀行可以申

  辦者更加) 感激不盡!!!

小美 104-08-28 16:41

前男友說有2張票要先存放在我銀行、後來拿我的卡說要領出、遲遲不還我卡、我掛失後發現他多領了我43萬、我跟他要他多領出的錢、他卻回我說“是我叫他去領的”請問這可以報警嗎?

當時我有跟他家人說、他卻傳訊息給我“妳很行這個仇我一定討回來”這算是恐嚇嗎?

More 104-08-28 13:27

 因為父親買了台車 還有貸款中 保證人 是他的女友

 父親因車禍過世後 保人貸款續繳中 車子在案發時

 被拖到派出所[自撞] 然後 家族的人都辦理拋棄繼承

 後續車子放置所內 3個餘月 派出所說 車子貸款銀行

 不肯轉交給保人 一直推拖說要把車子移交到生前戶籍地

 因為再推測 是否 銀行故意跟保人 聯合要我們簽收車子[放置在家裡的空地]

 然後讓債權轉給到我們 盡速清償這台車的尾款 請問派出所 有權根據條例

 把車子強制移交給我們嗎? 

甘先生 104-08-27 15:03

兩個多月前有借朋友30萬元現金,同時也有要他簽了30萬元本票,以及有要求他要在本票的每個欄位上蓋手印,本票到期日為2015/8/15,到期後我持續向他追討30萬元但他就是用各種理由不還錢,據我所知他名下沒有任何汽機車也沒有房子,他銀行戶頭的使用都是借用他爸的帳戶,他本名下也無任何開戶帳號,請問像他這樣持續拖欠已到期的債務,我持有他當初簽的本票能用何種法律途徑來像他索討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2、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涉及詐欺

甘先生 104-08-27 14:52

兩個多月前有借朋友30萬元現金,同時也有要他簽了30萬元本票,以及有要求他要在本票的每個欄位上蓋手印,本票到期日為2015/8/15,到期後我持續向他追討30萬元但他就是用各種理由不還錢,據我所知他名下沒有任何汽機車也沒有房子,他銀行戶頭的使用都是借用他爸的帳戶,他本名下也無任何開戶帳號,請問像他這樣持續拖欠已到期的債務,我持有他當初簽的本票能用何種法律途徑來像他索討錢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7 18:02

您好,可以直接依據票據法123條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7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您本票至法院聲請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之,惟若對方無財產,您亦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聲請本票裁定,於裁定後,就可以查他的財產及所得資料,或許仍有可執行之物。

您好,您可持本票到法院聲請裁定,取得本票裁定後就可以查對方財產,確定後並得強制執行,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日後如果他有工作的話,您可以聲請扣押他的薪資所得。

 

甘先生 104-08-27 14:47

兩個多月前有借朋友30萬元現金,同時也有要他簽了30萬元本票,以及有要求他要在本票的每個欄位上蓋手印,本票到期日為2015/8/15,到期後我持續向他追討30萬元但他就是用各種理由不還錢,據我所知他名下沒有任何汽機車也沒有房子,他銀行戶頭的使用都是借用他爸的帳戶,他本名下也無任何開戶帳號,請問像他這樣持續拖欠已到期的債務,我持有他當初簽的本票能用何種法律途徑來像他索討錢嗎?

魚兒 104-08-27 12:38
律師你好! 我先生是從事衛浴設備的出貨商 桃園的台灣系統居家建材有限公司跟我們下訂單 跟我先生接洽的是對方公司的課長 我們出了貨,大約有100多萬的貨款對方遲遲拖延 最後由課長親自南下到台中拿了一張他們公司開的支票給我先生 但這張支票銀行卻表示他們不收,原來這間公司之前有好幾次跳票的紀錄 我先生到桃園找到對方公司的課長也把他帶到桃園警察局 可是那個課長裝痞痞說他什麼都不知道,只說老闆在大陸 警察說除了提告也沒有其它方法,所以人就讓他離開了 在警局才知道原來不只我們被惡意吃貨倒債,還有好多個受害公司 明知道他們公司就是這樣的惡質企業,難道都無法可管嗎? 以前銀行給他們的支票簿,難道沒有辦法阻止他們繼續開芭樂票騙人嗎? 因為目前不只我先生的公司出貨給他們,還有好多不知情的公司還在陸續大量出貨給他們 大家賺的都是辛苦錢,難道真的要不回來了嗎? 面對這樣的惡質公司,我們的法律都沒有給我們這些受害者保障嗎? 為什麼還可以這樣讓他們一再的詐騙金錢 麻煩你們幫幫我們,謝謝!

你好:

若對方公司自始就沒有給付貨款的意思可以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起訴後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你也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給付貨款,再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或是依民法第254、255條規定解除契約,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請求返還貨品,並依民法第231、260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先持手中支票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即可強制執行對

      方公司之財產

2、若對方公司提出異議,因您已持有對方簽立之支票,而支票為無因證券,您在訴訟上無

      須證明對方為何要簽這張支票給您,因此建議您應主張對方須給付票款,而不要主張對

      方應給付貨款,如此可避免舉證之麻煩。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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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可提刑事詐欺告訴,且因為受害廠商眾多,更可以佐證對方可能有詐欺犯意。另於民事上,若知道其工廠地址或囤放商品處,建議可先提假扣押,以確保將來有東西可以取償。

啾啾 104-08-26 19:48

我在今天有收到一個法律事務所通知,要我在3天內繳費是之前申辦現金卡未繳款,因為時間久遠,且以記得全部繳清欠款,也未有後續的通知繳費訊息,撥打銀行詢問,因為債權已經在94年轉移債務公司,所以也查詢不到所有的欠款或是繳款紀錄。再撥打?債務公司,告知可以去查詢(債權人清單)進行查詢後確實該筆款項,債務為1萬。而在撥打債務公司進行詢問道之需繳納7萬多,想詢問律師大大,銀行已無法查詢到欠款及繳款紀錄,我要如何才能確認自己的債務? 而在轉讓後也都沒有任何通知及相關的信函,到了10幾年後才告知在92年的債務,還告知除非自己提供繳款證明?(但是銀行也完全沒有申請現金卡或是借款還款紀錄),不然無法取消,且要繳納這10幾年的利息所以要還款7萬,請問我還有甚麼方式可以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借貸紀錄應該由債權人提出,倘若無法提出,債權提告之後,法院也會命債權人提出。

2、須注意不要任意承諾對方,並且於收到法院通知之後依法提出答辯即可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天使 104-08-26 18:09

律師你好:

           請問我媽欠銀行錢,而銀行找我清償請問在法律上是否有還款的必要?

           如果還了一家銀行的欠款是不是會導致別家連鎖催討?

          我自己本身有房子,銀行認為我媽卡債的錢是給我買房子的所以打算對           我提告     以上

         懇請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26 18:48

您好!

法律上您沒有幫忙清償義務,但若您願意代為還款,還是有清償效力。 不會因為您清償一家就需負責每一家,但別家債權人也有可能懷疑您房子資金的來源,不過債權人要主張詐害債權仍有相當難度。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律師 104-08-26 22:34

若您非保證人,您母親在世時就沒理由要您替她還債。另外,卡債是可以解決的,請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若符合資格,會免費指派律師替您母親辦理更生清算程序。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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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lma 104-08-26 10:37

請問:
我先生有欠銀行/信用卡約二百萬。但他人在大陸,失業中,無法親自協商,近日屢屢收到法院執行命令,或是銀行催款通知。我先生總說他會處理。我不是他任何債務的保證人
房子是婚後買的,登記我的名字,每個月也都是從我的帳戶扣款。房貸500萬,目前還剩105萬的貸款房子目前市值約900萬

朋友A建議我,找某親戚將房子質押設定1000萬給他,這樣倘若法院要處理債務而須將房子法拍時,第一順位貸款銀行,第二順位親戚,到第三時已經沒有錢可以給,這樣可規避掉將lose掉房子

朋友B解釋說,沒必要將房子質押設定債務是我先生的,且我還款正常,未曾拖欠過房貸,第一順位的房貸銀行不會同意將房子法拍。我先生的債權人不可能拿走我的房子

請問,究竟我該如何才能保有我的房子?

沈恆 (沈律師) 104-08-26 10:49

您好!

房子是您的,您先生的債權人無法主張拍賣您的房子來償還先生的債務,虛設抵押權沒有必要,況且虛設抵押權也是無效的。 但如果您本人有債務,您的債權人就可能拍賣房子,不會因繳款正常第一順位銀行不同意就不法拍。 只要您本人沒有債務清償,沒有人可以隨意拍賣您的房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既然債務人是您先生,且您非保證人,則先生之債權人自不得對您之財產主張任何權利。又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修改為一身專屬權,所以即使房屋係婚後所購買,亦不至受影響。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債務各自獨立,所以若所有權人係您,先生的債權人沒辦法就您房屋執行。

似初非初 104-08-25 19:22

各位律師好:昨天我們家收到家事法庭寄送來的單子,由於我媽剛走不久,那我媽那方的人,算是我媽的爸爸媽媽因為積欠銀行債務,但是人皆已死亡約四年之有,那轉成繼承就是我媽那方與我們這方,也有列每個人應負擔多少債務的項目,我想請問的是,我們這方/不是我媽那方,我們可以選擇不繼承放棄嗎?  

你好:

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156條規定:「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對被繼承人部分(你母親)你可以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對你外祖父母部分你母親已經繼承,無法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你這方辦理拋棄繼承後(你的子女部分也要辦理),已非繼承人,無法繼承遺產債務債權人無法對你主張權利。 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後,可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若債務狀況不嚴重仍然可以繼承遺產
沈恆 (沈律師) 104-08-25 20:41

您好!

您母親繼承外祖父母的債務,而您又是母親的繼承人,因此外祖父母的債務可能會轉由您承受。 您可選擇拋棄繼承,就不需要承受任何債務,此應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 或者不要拋棄繼承,您也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最好也要在三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eijyu520 104-08-25 07:34

您好~我有問題想問
狀況說明:
我幫香港的朋友(以下稱小鈺)買台灣限定才買得到的漫博精品,人在香港的小鈺便找了代匯A匯台幣給我。
孰料代匯A拿到我的帳戶後,竟然把我的帳戶作為人頭帳戶,拿去給複數受騙買家匯款,做為收款用的帳戶。而在收到受騙買家們的匯款後五碼後,對小鈺謊稱該受騙買家們是代匯A的親人朋友,將後五碼交給小鈺,要小鈺告知我確認匯款。在確認完匯款後,即向小鈺要求等值人民幣,而小鈺也已將等值人民幣匯給了代匯A。
之後由於某位受騙買家連絡不到代匯A,便檢舉了匯款的帳戶(=我的帳戶),導致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也吃上官司。
知悉此事後友人小鈺向代匯A求證,代匯A才表示是因為他太晚回覆受騙買家們,才讓受騙買家們認為這是詐騙而向警方檢舉,並向小鈺要求,要小鈺將剩下的款項也匯給代匯A,代匯A便會向受騙買家們說明,並讓受騙買家撤銷告訴,堅決不肯先向受騙買家們解釋。同時等於承認先前說的匯款人不同是代匯A親人朋友一事是說謊。之後代匯A便消失蹤影不再回覆。
說明結束。(以上均有對話紀錄截圖可證明

我想請問:
1.足以證明這些狀況說明的對話紀錄能證明我的清白嗎?友人小鈺也盡可能的將能搜集到的對話和匯款相關的證明都截圖給我。我並沒有接觸過代匯A,所以這已經是我能搜集到的全部資料了。

2.我在警局有側面聽到受騙買家們似乎是在露天拍賣下標的,我如果能提出我自己真正的露天帳號不為該賣家(代匯A)的證據(登入IP紀錄),並希望檢察官調查受騙買家們下標的露天帳戶,能有效證明我的清白嗎?

3.我是將我的帳戶交給友人小鈺,讓小鈺匯款給我,而非我自己將帳戶交給代匯A,代匯A向友人小鈺詐騙成功,才導致不知情的狀況下讓我的帳戶被當作人頭帳戶使用,請問這樣我會被列為共犯嗎?

4.友人小鈺使用了代匯,支付人民幣委託第三方代匯匯台幣給我,身為收款人的我有可能因此觸犯銀行法第29條:『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嗎?據小鈺說法,代匯在香港似乎是合法? 

 

以上。

感謝。

您好 

1.依您所述,所蒐集的證據確實包括您與小鈺、小鈺及代匯者的所有對話紀錄,都可以證明您僅是提供人頭帳戶的受害人,待本案結束後,您可依判決書向警方要求解除警示帳戶。

2.您可證明您使用的露天帳號,以及自身ip位置,以利警方可比對其他買家的ip。此外,亦可透過代匯者與其他賣家聯繫的時間點,提供您當時的所在地,以證明您當時不可能使用電腦,賣家另有其人。

3.依您的所述,應可證明您僅是受害人而非共犯。

4. 代匯A的行為確實涉及地下通匯,違反銀行法所稱的:「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與您和小鈺沒有關連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重點不在你的露天帳戶,在你提供予他人之帳戶時是否被告騙是否知悉對方將持以詐欺

二、建議搜集一些類似案件的有罪判決及無罪判決來參考看有沒有可以努力搜證的地方。

三、先研究判決你的搜集證才會有正確的方向,不會盲目的搜證。

四、這就像是航海時的指南針或是打仗時的兵書。

五、宜就近找個律師協助。

六、若無資力委任律師至少現場諮詢一下。

七、也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八、必要時可以搭配民間測謊。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狀元及第大樓

Joanna 104-08-30 14:18

你好,我10月要回台出庭,是否可以一起聘請律師呢?

104-08-24 16:55

貸款但因為目前工作不穩定,所以向銀行貸款銀行都不受理,因為很需要用錢,就在網路上看到一家公司說可以讓我貸款,所以都沒有任何的多想就把我的提款卡以宅配的方式寄送,過了2~3天接到銀行打來的電話說我的帳戶成了警示帳戶,說因我的帳戶出入有異常,銀行說是在另外一間分行發現的,並通知我問我一些問題,結果真的帳戶被盜用,而受害者有3~4位,都把錢匯入了我的戶頭,但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是銀行人員打來才曉得有這件事,因為現在很害怕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這樣會被告詐欺犯嗎?而銀行人員說這件事必需要上法院,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還有就學貸款及摩托車貸款要付,我真的需要幫助,急需解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情形很容易遭認定構成幫助詐欺取財罪,建議您可試著主張本身係因辦貸款,方交付提款卡,主觀上並無幫他他人詐欺之犯意,並可將貸款資料保留以供證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31 14:30

 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詐欺集團成員既能以「申辦貸款」或「求職工作需要」等詐騙方式,取得他人的帳戶資料,達成其詐欺行為,那麼對於那些提供帳戶資料的人,是否確實是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幫助詐欺,更應該從嚴審慎認定。如果提供帳戶的人可能是因為遭到詐騙才這麼做,或是利用迂迴方式取得帳戶之人,對帳戶的使用已經超出提供者原本提供的用意,那麼對提供帳戶的人來說,是無法知道並防範的。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PoPoChen 104-08-24 12:59

您好 想請問房屋所有權塗銷問題

我母親在2007年積欠銀行卡債時申請債務協商但無力償還

房屋在2003年時已向銀行抵押借貸,但在2007年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友人並轉貸。

2008年時因資金不足向高利貸借款,此時房屋所有權也再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高利貸。

之後由舅舅出面將高利貸債務還清,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我(2007年後房貸一直都是我在繳)。

而我在2011年重新轉貸,房貸與所有權都為我名下。

而這個月收到其中一家信用卡債權銀行申請簡易庭調解,要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塗銷使其轉回我母親名下。

想請問其中房子一直都有按時繳交房貸,這樣購買行為成立嗎? 會不會遭銀行塗銷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4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日後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對於房屋移轉的相關證據,包含契約書、金流都必須能夠提出,否則恐遭認定是協助母親脫產,故而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2、調解程序中倘若願意代替母親清償,也可以以和解的方式處理,不過要清楚明白和解的內容才能保障權益。

你好:

過戶給你之前歷次的過戶比較像是讓與擔保,以讓與所有權債權人之方式擔保債權人之債權清償後原則上所有權要回歸原所有權人名下,也就是你母親名下。 除非你與你母親或抵押權人有簽訂買賣契約或其他契約,並有資金關係存在,否則你母親的債權人可能依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撤銷詐害債權等規定,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效或得撤銷,必須返還登記在你母親名下。 建議你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Peter 104-08-24 11:44

你好友關於土地買賣造成問題

地形說明

 買的地就是這次買地要蓋房子用 也買下路地3 的50%權利

路地1   A先生與B先生共有 路地2   A先生獨有

路地3   A先生/B先生/C小姐共有

A先生是C小姐哥哥 B先生是親戚 C小姐是賣方地主

 

當初接洽房屋仲介時有問過路權問題 都說沒問題 因為大家都同意共同使用

當初規劃時才畫出路 也可以簽出土地使用同意書給我 有請代書註明在合約

 

但後來我錢都進履保帳戶後 地主一直拿不出土地使用同意書

卻要我同意動支履保帳戶的錢 我不同意 堅持需要土地使用同意書

過兩天土地使用同意書出現了 我問代書是否可以 他說沒問題 就動支60%

但注意看才發現土地使用同意書 上面的地號是我買的地右邊那塊

所以問了相關人員及政府機關 發現我未來蓋房子還是需要給相關人員簽名

後來知道A先生與C小姐有金錢糾紛 所以C小姐不敢讓A先生知道她賣地

但後知道了 就堅持不會簽我買的地號土地使用同意書

目前大約是這樣 也轉告仲介與C小姐溝通與A先生處理相關問題

 

所以我現在想到的問題

如果C小姐沒辦法拿到土地使用同意書 結案時間到時我應該如何處理?? 可以解約嗎??我怕他拿不出錢來!!因為她拿去還貸款 土地在我名下 會有那些費用產生?? 或是目前建議作法??

 

現在很麻煩 因為C小姐當初有所隱瞞與A先生有相關糾紛 才造成現在狀況 知道路權會有問題我也不想買 造成現在進退兩難 (錢已動支60% 地在我名下)

 

以上希望說明可以清楚告知現在狀況

---------------------------------------------------

2016/01/07 更新訊息

後續狀況告知!!沒有用到上法院~~

地主後續無法得到其他所有權親屬同意 我也沒有要求賠償(因為要上法院麻煩)

請地主歸還所有價金 我不負責所有費用(仲介/代書/政府機關)

後續上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開立調解單 送法院判決 送地政/稅捐相關機構歸還土地

算一算損失 幾個月的貸款利息銀行費用及幾個月的精神 就這樣告一個段落

 

你好:

首先要審閱買賣契約有無違約條款,是否有約定解除契約之事由,本件是否可以依約定解除是由解除契約。 若無,因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已載明在契約內,可以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履行,若不履行在依民法第254、255條規定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259條定請求返還買賣價金。 土地在你名下會產生相關稅捐債權(地價稅等)要由所有權人繳納。 建議先聲請調解,相對人列出賣人及房仲調解無效果在訴訟主張。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4 1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對方提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記載的地號很明確,要說是欺瞞有困難,不過依約對方仍然必須提出正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否則仍屬於違約,可以依約主張權益。

2、茲因我方購買土地是為了建築,倘若雙方很清楚此點的話,本文認為對方屆期無法提出土地使用同意書,我方可以要求解約並且請求返還價金及求償

3、建議應該備妥契約書及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約履行及檢視相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unk 104-08-22 20:14
我是104年7月31日跟威爾斯美語簽2年的課程合約,在學費的部分是跟遠東銀行信用貸款分24期來支付69600元的學費,一期為2900元(第一期繳款單還未寄出)。

第一天上課日期為104年8月2日,但在104年8月14日突然聽到我上課的分校要關閉,並叫我們到其他分校上課或是向他們填寫課程保留,保留到補習班找到新的據點在復課,這部分已經造成我的困擾,想請問我要解約和終止向遠東銀行信貸要如何處理?

WA 104-08-22 13:38

你好

我想詢問詐欺毀謗盜刷

當事人原本是情侶 但分手後男方揚言要告女方

盜刷 / 原本女方手機信用卡設定是男方的信用卡,男方也知情也同意,但女方刷了信用卡也會匯錢還給男方(有明細), 刷信用卡的事情是今年六月發生,已經過了兩個月,男方錢也繳了並無去銀行表示盜刷,他現在揚言說 因為他是自動扣款所以他不知情,這樣盜刷是否成立?

毀謗 / 女方與朋友私訊抱怨男方,講男方講得很難聽,女方的朋友卻轉告給男方知道,似乎是有截圖傳給男方,所以男方很生氣也要告毀謗,私訊是否是個人言論空間? 這樣私訊毀謗是否成立?

且男方還有罵女方婊子。

詐欺 / 男方要討回在一起時候費用(EX:生日禮物IPONE5 出國花費等等..),否則要告女方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2 18: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交往期間基於情誼的信用卡授權使用及贈與相關禮物,不會構成詐欺罪,不過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2、有關於私訊的部分對話的部分,倘若涉及誹謗他人言論,還是會構成誹謗罪,因為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故而此部分建議與對方以和解的方式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對於男方之要求可暫時不予理會,並積極蒐集男方之錄音或留言證據,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麥 104-08-22 09:16

我想問一下..我在某家補習班補習...我現在不想補..因為時間..還有錢的問題然後我7/20開課的7/22我有說我的難處想退..可是哪裡的老師說...開課了...現在退也沒用...可是在7/20-8/3中間...我只上了2堂6小時得課程..補習班說沒超過3/1所以退50%可是我現在的問題是我都還沒交費..所以我沒有退費問題...他卻要和我要學費的一半29700..等於是1年的費用...他一下說是違約金...一下說是學費...所以現在我是要繳這筆錢嗎??我不是銀行貸款..補習班說法是跟財務中心請整筆費用...又說是資產管理中心做學費分期...現在我該怎麼做..能幫幫我...29700不是小數目

我整比課程費用是59400元<2年合約>

Joy 104-08-21 20:18

想請問一下

先前已經拿到了分割遺產判決書確認遺產由五位繼承人共同均分

但是要到銀行辦理分割繼承銀行人員卻說要五位繼承人同時辦理才可以

要怎麼做才可以提領個人部分就好?需要再準備甚麼文件嗎?

你好:

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31條規定聲請強制執行。 可以對銀行提起返還存款訴訟,並請求5%之法定利息
Joy 104-08-21 21:4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31條規定聲請強制執行。 ... (恕刪)

律師謝謝你的回覆!

另外想請教的是 對銀行提起返還存款的訴訟請求五%的法定利息是針對所有遺產的5%還是個人分割到的5%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針對您個人分割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毛 104-08-21 18:00

於今年一月底在,在何某經營公司的網路平台販售商品,所得台幣約二十四萬餘元,何某稱該平台遭受駭客攻擊、經營不善等理由拒絕給付本人之二十四萬餘元貨款,且已知何某因這件事所詐金額有超過數千萬元之債務衍生,經過協商何某訂立賠償合約,簽立本票,何某也承認動用客戶資金,與地下錢莊借貸,是個人行為,願抵押設定房產於我名下以示會負責(但房產已有二胎,兩間銀行設定房產順位,僅殘值不足以支應其千萬債務,但我設定為第三順位,後來也得知其他銀行追討其欠款不到做了假扣押房產),但一次足協議金額支付之後卻不在足額給付按月協議賠償金額,及多次拖欠拒接電話也拒回電及簡訊不回應。


使本人深感不滿何某處理態度,想對其執行本票裁定以及後續的強制執行法拍房產,請問我該準備些什麼?因工作關係我難前往法院,是否有其他辦理方式可受理? 


本票支付地點寫 『新北市蘆洲區』 僅這樣是否有效?應該隸屬於哪個地方的管轄?因為是屬網路平台詐騙侵占款項 我人在台北 對方公司在台中 (公司已經停止運作)


已有:

房產設定資料影本

何某身分證影本

本票(24萬餘元)

還款協議書(因多債權人共議有小部分與我有點不利 百分比受償)

還需要準備什麼嗎?

該怎麼做才有辦法讓我取回我的款項

這對我真的很重要 懇請幫忙告知一下該如何做下一步

你好:

可以撰寫本票許可強制裁定聲請狀,並準備1000元聲請費及本票原本,到新北地方法院(管轄法院為付款地所在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可以就債務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詳細程序可以參考:

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3&cid=37&selectID=106

小毛 104-08-21 19:1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撰寫本票許可強制裁定聲請狀,並準備1000元聲請費及本票原本,到新 ... (恕刪)

是否能郵寄聲請狀該怎樣處理付款?本票影本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郵寄方式,但應提供本票正本供查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vis 104-08-21 15:22

家父93歲往生前數月,哥哥密集將家父銀行帳戶存款以現金方式提領一空,當然其中有大筆金額(例如300萬)則是帶重病家父親赴銀行現金提領。經計算家父銀行帳戶總被提領現金約有550萬左右 (這些現金都無轉帳或匯款記錄)。哥哥在家父往生後只交出現金150萬 (上有銀行2月檢查印記),問其他400萬則推說不知家父是如何處理及去向。我覺得哥哥有隱藏現金嫌疑,整個流程有預謀很像洗錢,因為錢是現金提領,也不現金存入他個人銀行帳戶,更無匯款記錄。家父有外勞24小時照顧,體能極差出門必須坐輪椅,神智方面有時清楚有時不清楚。

想請教律師是不是如哥哥所說對他無可奈何,無正義可聲張,可以告他盜領或侵占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8-21 16:01

您好!

1.93年間的事情至今已超過十年,即使有盜領及侵占罪,也已經過了十年的刑事追訴權時效,再訴諸刑事訴訟已無實益。
2.如果繼承人間還沒完成遺產分割協議,可提出遺產分割請求,將被盜領的錢納入分配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哥哥可能涉犯侵占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嫌,不過由於您與哥哥為旁系血親,因此其中侵占詐欺取財均須告訴乃論,也就是必須要在行為後六個月內提刑事告訴,如您已逾越六個月告訴期間,只能提刑事偽造文書罪告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你好:

要先釐清父親是否還有行為能力,若意識清楚並授權或親自提領不會構成犯罪。 若已無行為能力(例如老人痴呆或其他疾病),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竊盜罪或詐欺罪等問題,侵占罪必須是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下才有可能構成。 若有證據能夠證明哥哥有領取款項占為己有,可以訴訟請求返還款項與全體繼承人。 詳細情形還是要依照客觀證據才能夠判斷。
kevin 104-08-21 11:16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我接到一通自稱為花旗銀行公司的債務整合專員推銷電話,

剛好我有債務壓力問題需要解決,但在不想影響銀行信用前提下辦理整合債務,

該專員向我保證不會影響信用,但是不能在貸其他貸款,以及使用信用卡,

之後雙方約見面,一見面我才知道原來他們不是花旗銀行公司的內部人員

但是詢問後他依然堅稱自家公司 有跟花旗銀行公司簽約合作

對方見面沒多久就要求要使用信用卡查詢,信用卡債務

我也天真的拿出來給他看,但在看他開始抄卡號時,我就緊張了

果然沒3分鐘,手機就傳訊息刷了一筆24000元的金額

然後該業務就說那是他們要節稅,所以要額外刷手續費,

而且還一直跟我說刷卡銀行問,只能告知是刷3c產品

否則就算違約,利息無法在約定的%數下

當時只想著要能不能降低我的債務月付金,盡然忽視這麼嚴重的盜刷問題

我真的感到自己感愚蠢與自責,接著又被他的花言巧語說得天花亂墜

似乎還有簽了信用的授權書,還有雜七雜八簽了很多,這真得很對於我現在很不利,

現在因為我打電話去花旗銀行確認有無這家公司,花旗銀行說沒有也沒有跟誰簽約,再者我想辦理得是整合債務,但我卻發現他們幫我辦的是債務協商,

卻又不跟我說明白,兩者最大差異是銀行信用會受損,所以我想要停止辦理

但他們卻堅稱我有簽合約開始辦理,不肯退刷我的手續費用,令我非常不滿

首先以花旗銀行公司混淆 取得我信任 

再者以竊取方式拿到我的信用卡

刷完卡才跟我說,我都沒同意要刷,然後以一些話數取得我信任,簽屬許多文書

但是卻一直隱瞞我是在辦理債務協商,跟我的認知差異甚大

請問律師先生

很可惜我手邊沒有錄音檔,可以證實我們談話內容,我很想取回我的手續

我認為我隔天就已經要求終止辦理了,但他們堅持要走合約違約金兩萬

只願意退刷四千,我難以接受,所以到處詢問辦法,

我查詢消保會有一條法則說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

這期間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並不用付違約金,不知是否適用? 

打1950問消保會建議我上網申訴並詢問刷卡銀行

可惜問刷卡銀行能否退刷,他們說不能,建議我報警,

直接到警局報警,警察說只接受刑案,而且直指我合約都簽了,沒有轉圜餘地

叫我到地方法院去問法律諮詢,

到地方法院,可惜律師沒遇上免費諮詢時間,遇上一位小姐,建議我上法扶機構詢問,可惜也沒碰上律師

所以請問律師,我的情況上法院控訴,還有希望嗎?

而且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嗎?

因為他們公司在高雄,合約上有寫說民事糾紛時要到高雄法院

但我住苗栗,有交通上困難

他們偷刷的信用卡,都被他們刷爆了,

債務上已經很煩心,碰上這種幾乎跟詐騙集團一樣的代辦公司

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請求律師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您

你好:

要處理債務問題建議你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法扶可以提供完善的諮詢跟建議,切勿聽信民間信用整合業者片面之詞。 你與業者有簽署契約,該份契約是否違反消保法11條之1審閱期間規定、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顯失公平之情形,要看到契約才能判斷。 建議你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諮詢及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為你爭取權利。你也可以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依照消費爭議程序處理。
整天carry~ 104-08-20 14:30

各位律師好 上個禮拜我朋友家裡出了狀況  

然後我朋友他啊…跑去借錢網的廣告借錢

我對於借錢網的可靠度…很差 不就一堆騙子嗎?

然後我那朋友沒滿20也沒滿18 是有誰要借他啊= = 結果他就打電話 對方說要借他

我腦袋滿滿問號 為啥能借給一個連18都沒有的小朋友?

然後他就跟我說 對方要他的存摺跟提款卡跟密碼 要我朋友寄給對方這樣

我心裡就越想越奇怪= =這不是詐騙嗎?

我就問我朋友說 他要怎麼給你錢?

我朋友就很高興的跟我 對方要幫他找保人啊 然後叫他們的會計師幫我朋友弄到能跟銀行貸款的資格

我就越來越覺得這是個詐騙!

後來問有去追問我朋友 我朋友就說對方要求把簿子跟卡寄給對方後 會歸還 結果等到現在對方也沒歸還 打給對方也不接

我就覺得他真的被騙了= =

我想問各位律師 我這位朋友未成年 如果他真被騙 會受到什麼樣的民法刑法上的刑責與罰鍰?

我想幫他 要先帶他去報警處理還是凍結他的帳戶?

沈恆 (沈律師) 104-08-20 14:51

您好!

可能是騙取帳戶進行詐騙的集團所為,他的帳戶應該已經被凍結,後續警方會通知他涉嫌幫助加重詐欺,未滿十八歲會依少年事件處理。若他願意,可先帶他去警局說明。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JO 104-08-20 09:55
陳雅雯與張惠娜被中港詐騙集團詐騙,共計新台幣約略700萬 元,經警方查出有洗錢帳戶希望我方透過民事銀行取回帳戶所得 向香港區域法院申索,希望銀行返洗錢帳戶被害所得 對方律師以我方非法律管轄權國家,向法院提出要求,令我方繳足保證金才繼續法律程序,並敘明依香港法律無發透漏洗錢帳戶之個資,令我方無法得知詐騙人員之資料,共謀犯案?或立法瑕疵 對方律師向法院提出我方須先繳100萬保證金方得繼續法律程序,如今我們索討無門,希望尋求協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行為人有台灣籍人士,或行為地有在台灣,否則要由台灣告香港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郭 104-08-19 00:34

我爸在大概8年前的時候有跟銀行借錢

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歸還

由於我媽是我爸的擔保人

所以他們兩個現在都是處於信用破產的狀態

我媽說如果她開戶存錢的話

銀行查到 會馬上把她帳戶的錢扣掉

所以她現在都把她的錢存在她非常要好的一位朋友的帳戶中

(由於我爸跟我媽在十幾年前就離婚了,所以我媽雖然有存款,但是她不可能替我爸還錢的,至於我媽幫我爸做擔保人的原因我不是很清楚)

 

但是現在我媽已經有幫我用我的名字在郵局開戶了

所以有想要把存在她朋友帳戶的錢轉到我的帳戶來

畢竟把錢存在別人那裡真的很不安心

 

可是我媽很害怕 我爸有欠銀行債務

而且她和我爸都是信用破產的狀態

她一直很怕銀行會查到我的郵局帳戶

然後把我帳戶中的錢扣掉

 

但是根據我的瞭解

如果父母親還健在的話

父母親的債務是不可能追到小孩這裡來的

所以我的帳戶應該不可能會被扣錢

畢竟他們才是債務小孩不是

除非父母親過世的話

小孩才有繼承債務的可能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

我的認知有錯誤嗎?

我的帳戶應該不會因為我爸欠銀行債務

而我爸我媽信用破產然後被扣錢吧?

因為我媽真的很怕她把錢存到我的帳戶後

會通通被銀行扣掉

拜託各位專業的律師們為我解答了

真的非常感謝!!

也謝謝你們看完我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4-08-19 01:03

您好!

如果是您自己財產,父母的債權人當然不能查扣您的財產。 如果是母親的財產存在您戶頭,您會被認為只是幫助脫產,母親存在您戶頭的財產還是可能被查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郭郭 104-08-19 01:5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是您自己財產,父母的債權人當然不能查扣您的財產

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是我媽的財產,那還會被認為是協助脫產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9 23:03

若沒有證據證明您戶頭的錢是母親的財產的話,對方也沒轍。

p.aki 104-08-19 00:21
律師您好 我媽媽今天收到銀行存證信函,是關於七八年前過世的大阿姨的債務, 已經與銀行聯繫,確認是總行發出的存證信函 大阿姨有子女(也許已經拋棄繼承,我猜) 我媽媽是第三順位繼承者,但我們都不知道大阿姨有多少遺產 當然也沒有分遺產 更不知道大阿姨有債務, 如今債從天降,媽媽完全沒有能力償還這筆債務銀行發出存證信函的狀況下, 我媽媽該怎麼處理呢? (而我舅舅也收到了存證信函) 萬分感謝律師的協助!
沈恆 (沈律師) 104-08-19 00:57

您好!

如果現在才知道前順位已拋棄繼承,從知悉時起算三個月內還可以辦理拋棄繼承。但依法前順位拋棄應會通知,都不知道頗不尋常,最好再跟您母親確認清楚。 繼承法在96年至98年間有重大修正,請先確認死亡時點,別籠統說七、八年前,這牽涉到究竟適用新法或舊法。 如果適用新法,直接主張限定責任即可,但仍應釐清究竟有多少遺產。 如果適用舊法,原則上應對繼承的全部債務負責,例外則若符合繼承編施行法第1-1條至第1-3條的情形,仍可主張限定責任,以所得遺產為限清償債務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aki 104-08-19 10:05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媽媽那邊的親戚從十多年前就不相往來了,是很不尋常沒錯

大阿姨是在十年前過世,適用舊法,也確實沒有大阿姨子女拋棄繼承的通知

我媽媽也不知道大阿姨有多少遺產、分給誰,畢竟都有自己的家庭了。

依循舊法的話,我媽媽也是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即可嗎?(需要費用嗎?)

謝謝您!

Ballma 104-08-18 22:33

我先生有約300萬的銀行/信用卡欠款,近日不斷收到銀行催繳通知及法院支付命令。可我先生滯留大陸約15個月沒有回台。他說,"夫債妻不用還",不會影響到我。
請問1.他的債務真的不會影響到我嗎?2.若他不回台,我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訴願離婚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法定夫妻是採分別財產制,所以若您未擔任他的保證人,則無庸負擔其債務,本件您仍可以提出離婚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22:42

 您好,

一、債有相對性,誰借錢就是誰要還,除非您有幫他做保證人,不然他的債務不會影響到您。

二、民法第1052條規定: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若無一至十款事由,則使用第二項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
當然也要了解他為何跑到大陸不履行同居義務,或是為何欠下龐大債務,或是其他事由,可能需要詳細談過才能確定離婚訴訟策略。歡迎來電諮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9 09: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之債務,您無須償還;目前您仍得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unshine 104-08-18 11:26

毀損乙物品,乙一年多後調監視器得知起訴並求償

請教律師,甲於乙得知的前一年所作之金錢交易行為,以及一年後甲遭乙扣押無錢可還的情況如下:

1甲於乙得知前的一年間,將丙曾經匯給甲的金錢返還給丙,此舉造成匯款當下無錢財可賠償乙。甲返還金錢供丙償還丙積欠銀行之即期房貸債務,請問這筆錢會被依據民244撤銷嗎?由於丙已經還債給銀行,該筆債務是要請銀行返還?或者丙另有定存一筆,是要解除定存返還給甲?

2通常債權人在起訴後是怎麼知道債務人於起訴前的銀行、郵局存款流動(例如無償贈與,是除了債務人的帳戶遭查,其他配偶、直系血親的帳戶也可以被查)?

3甲遭起訴若只剩下部分資產可賠償給乙,若乙主張賠償依據每年5%利率計算,甲已無資產的情況下,那債不就會像滾雪球越變越多可是根本也還不了?這情況是是宣告破產,那債務就不必每年計算利息

4甲另有配偶,配偶之後的薪水或者財產也會遭到處分? 

5甲於乙得知前的一年間所使用的金錢房租或者生活費等開支無法撤回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8 16: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務清償原則上不會有民法244條的問題,尤其是對銀行債務清償

2、起訴後也不會知悉,必須等到勝訴判決確定,或是假執行、假扣押才有辦法查閱。

3、會有遲延利息的問題。倘若符合破產要件可以聲請破產,不過我國的破產宣告數量算是相對低的。

4、配偶的債務與配偶無涉,除非有財產借名登記或是詐害債權的行為。

5、詐害債權撤銷有一定的要件,生活相關費用都不適用。

6、建議可以取得勝訴判決之後,有機會就去執行查閱財產,查到財產就可以執行。

 

小炎 104-08-18 11:13
本人於99年底結婚,婚後發現先生有銀行債務近五十萬,部分禮金被婆婆拿走後,剩下的償還債務仍不足二十多萬,由本人代為償還。隔年懷孕,先生經常外出喝酒至凌晨才返家,孩子出生後更加變本加厲,並沉迷於線上遊戲,常玩到兩三點才睡覺,嚴重影響到我和孩子的睡眠!要求他將電腦移至一樓使用,並開始各自分居於一、二樓,至今已兩年多!此後更是經常外出喝酒至三四點~甚至幾次都五六點才返家!小孩兩歲上幼稚園後~大部分由我接送上下學~先生對小孩極少陪伴與照顧!雖住同棟房子,但自孩子三歲後~更是一星期只看到爸爸一次至兩次~每次幾乎只有十幾分鐘!孩子某次半夜四點肚子痛~下樓才發現先生不在家~由我自行開車送至急診!今年五月發現先生有筆信貸高達一百多萬~並有賭博行為!負氣之下帶小孩外出租屋十來天~並無告知他~但他對孩子不聞不問!連封訊息都沒有!讓人心灰意冷!得知他的債務後~每月僅給一萬元家用!並要孩子和他索討才給予!遇到心情不好時便對小孩大聲怒斥!使小孩心生恐懼!實在不堪精神上與經濟上的壓迫~想要訴請離婚~讓孩子不必為了索討生活費活在恐懼之中!不知道訴請離婚的成功率高嗎?可順便要求他返還新婚時代為償還的債務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主張雙方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請求裁判離婚,不過您多蒐集雙方婚姻

      法再維持下去之相關證據,例如相關通聯紀錄、或有證人可證明先生都不照顧家裡、小

      孩都是由您照顧等證據

2、請求裁判離婚時,可同時請求法院定監護權歸屬、命先生支付扶養費及返還婚前積欠

      之債務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您好

很遺憾您碰到這種請況,希望以下回覆能替您解惑:

訴請離婚,依法要有法定離婚事由,您敘述的情況,初步判斷可以『無法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請求離婚

建議蒐證先生夜不歸家、雙方分房睡、先生負債以及拒絕負擔家庭生活開銷等證據,例如證人、先生銀行帳戶紀錄、生活費開銷單據、雙方對話錄音、建議可以逐筆紀錄先生每次夜歸的時間與日期等等。

訴請離婚可以一併請求未成年小孩監護權歸屬於您,通常主要照顧者佔有優勢,建議搜集先生負債紀錄、家庭聯絡本都由您簽名等,都是有利證據

訴請離婚,同時也可以請求先生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至成年。

您應該是考慮離婚,若資力允許,建議尋求可以信任的律師協助處理,可以幫助您整理事證、強化說理以說服法官。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阿蔡 104-08-17 10:19

律師您好,

(詐騙背信案)

我孩子的前女友本(104)年5月在日本逾期居留,伊除向其友人借生活費外也無返台機票費用。伊向日本警方自首前,透過簡訊通聯(資料握有保存)信誓旦旦一定還錢,請我借錢給伊解決燃眉之急。我同情伊已經逾期居留不及早自首不行,在伊家人不理她,未還清友人借錢之前,無法離開友人家自首情況之下,我於本年6月間匯款2次共新台幣15萬元到她彰化銀行戶頭(我有保存匯款單),伊也都領出並順利自首買票回台了。

然而她回台後開始工作賺錢卻避不和我聯絡,她家人知道她的素行也對她無可奈何。對此,我除了在8月10日寄送存證信函給她之外,接下來可以利用簡易法庭提告嗎?金額也不大,我想不聘請律師,只自行寫提訴書並提告,這樣可行嗎。對背棄信義的人,我如果沒有動作的話,我自己就是鄉愿了。此外,我可以要求簡易法院扣押她彰化銀行的戶頭嗎?她當時曾告訴我她有定存如能回台將解約還錢給我。

她家在信義路5段,我看網路資料,要到她居住地的簡易法院提告,如果您認為可行的話,我就馬上寫訴狀。還請不吝提供法律意見為感。

1.可自行寫起訴狀, 重點在於借貸關係的證明

2.假扣押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逃逸之虞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洛奇 104-08-16 22:33

您好,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之前替人做了幾個設計外包之工作,其中有一個項目,說好於對方發薪日後給付,我於八月五日通知對方,請對方連同最後一個項目(共兩項)一起匯款,對方回覆我七日即可匯款給我,至銀行補登確認後,通知對方未收到匯款至今已過七天,對方都沒有任何回應。

因為金額很小,我們雙方也僅透過Email及電話通信聯絡,但內容及金額於Email中都有提及,做給對方的原始檔案也有做保留,請問這樣有辦法尋求法律途徑處理嗎?謝謝。

你好:

金額小又對債權不爭執,建議你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事證應算齊全,所以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洛奇 104-08-17 20: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事證應算齊 ... (恕刪)

您好:

因敝人對法律這一塊並不熟悉,有大致看過網路上的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

我和對方是在不同縣市的,想請問支付命令應該到哪裡的法院去申請?

若是提起訴訟的話又應該依哪一條法律?

謝謝。

penny 104-08-16 11:14

因為多年前協商毀諾,加上工作時一直被銀行追討債務,被公司去職。現在都是找臨時工

 

因為之前工作途中車禍,車子壞了,肇事者願意賠一台新車,可是因為我有欠銀行錢是否會被扣押?

不會分期,但登記我名下

風波奏 104-08-16 00:18

我之前沒有工作銀行錢但之後有工作有開始還錢由於第一個月領得比較少所以只還基本要還的1個月的錢4000但第2個月開始我有還4000+1000慢慢的補前面欠的但是銀行已送交給法院,法院也已經把我的銀行封鎖我所有的錢都在裡面我們家只有我一個工作者這樣我們家的生活費、水電費、電話費、房租等等都沒有錢可以用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好:

你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52條第122條規定向民事執行處聲明異議,若你目前有工作,因為只扣三分之一的薪水,你聲明異議要詳附理由,才會有效果。

你亦可跟銀行協商談折讓,一次或分期處理債務,請銀行撤回執行。

若你依消費債務清理條例聲請調解更生清算,符合一定要件下會發生停止強制執行程序之效果。

Ryan Chen 104-08-15 13:11

祖父先前賣土地取得大筆資金,近期計畫償還父親公司與銀行間的貸款。當初父親公司與銀行貸款時,所有公司股東皆列為連帶保證人。唯祖父非公司股東

1.想請問若祖父想幫父親公司渡過難關,直接償還債務是否涉及贈與稅? 

2.又若祖父與父親公司簽立借貸合約,約定公司固定償還利息至祖父帳戶,是否比較妥當? 又該筆債務金額龐大,即使簽立借貸契約,短期內恐無法完全償還祖父,加上祖父年事已高,請問若祖父離開人世後,該筆債務是否列入祖父遺產總額中?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5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與公司以借款的方式處理。

2、倘若您的祖父過世,則該債權仍然屬於遺產範圍。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借貸契約,並且分析股東間、公司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係。

Ryan Chen 104-08-15 15: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若邀請祖父成為股東並與銀行重擬合約,由祖父出資還款,是否會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