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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105-02-23 17:18

我找了A家銀行辦理貸款,諮詢過程說約要抽取20%的佣金,當下我也同意...

結果A銀行找了B銀行讓我貸款.......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B銀行電話照會時 , 一直問我有無經過代辦業者 , 代辦業者一直跟我交代要說沒有 

我想請問我的A銀行是否已觸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檢視相關的契約約定,建議可以直接向金管會查詢。

亞克 105-02-23 11:19

請問,之前朋友缺錢,我人頭借他跟銀行借錢,他找代辦公司申請,申請表都是由代辦公司所教導填寫,包括經辦人員會問的問題,朋友跟我保證說他會按期繳納,當時申請30萬元,代辦公司會拿走9萬元,並且先扣除三期費用2萬多塊,事後,我朋友都沒有繳納,銀行通知我只有繳納前三期的費用其他都沒有繳納,我便與銀行溝通按期繳納3500元,至今已全部繳清,現在銀行對我提告偽造文書,我應該怎麼辦呢?

還有當初把錢領出來的人並不是我,簽名的人也不是我,那是否可以告代辦人員偽造文書之類的呢?

我朋友也都沒有還錢那是否可以向他追討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11:32

您好,

 

1、您同意借他人為人頭銀行申辦貸款,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之罪名,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求周全爭取從輕處置。

 

2、您的簽名被偽造簽署相關文件,您除可提起偽造文書知告訴外,亦可主張您僅係口頭答應但並未實際參與成為人頭貸款之行為,作為自己偽造文書案件之答辯之一。

 

3、民事部分,可向您朋友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與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銀行提告偽造文書係針對何部分,你並未說明,若文件以你自己的名義填寫,屬於有權製作之人,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反之,你若無權製作或未經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填寫文件,就有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若相關人員取得你的授權或同意,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詐欺罪。 可依你與朋友借名關係、原因關係,請求朋友償還相關款項,並妥善處理對於銀行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5-02-23 17:06

您好!

1.   先弄清楚銀行告訴偽造文書的內容,才能有效答辯,原則上有權或得到授權的簽名並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反之則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2.   朋友借用名義借錢不還,您清償後可轉向朋友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提出刑事告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民宿業者 105-02-23 01:13

房屋重建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與跑送審文件!

目前房屋結構已好待查驗後才能裝潢!才有使用執照!

但因為蓋房子時有與建築圖稍有不符,故需送變更設計,水保與環評!

圖面變更設計早已改好給建築師跑件的單位了!但因跑件者個人的忙碌與疏忽導致延誤了送審時間長達三個月!

三個月期間 我方有訊問是否已送文件了!得到的訊息都是有送去政府機關了!但因等待時間太久了…所以我方親自向政府機關訊問進度!才得知我方的相關文件根本就還沒送!

因為建築師事務所方面耽誤延誤了我方三個月的送審時間,期間我方是否可以向委託之建築師事務所要求損失賠償?(因房屋重建的錢是向銀行借貸的每個月利息就要五萬了不含本金)

沈恆 (沈律師) 105-02-23 04:46

可根據您與對方間的契約關係,主張對方履行契約過失造成您的損害,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一般送件審理流程大約多久,再依此來向建築師請遲延之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可以協議要儘量協議。

二、手上的證據要先備份。

三、研究清楚準備妥當並無後遺症再出手。

四、協議之前要先準備。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心跳 105-02-22 22:16

律師您好!想請問您 :  

1.十幾年前我父親亡歿時,有辦理限定繼承,所以我限定繼承土地已被銀行拍    賣了,最近才得知可以申請低或中低收入戶,準備要申請時才發現當時已被拍    賣的土地尚未被塗銷,雖然收到的土地稅單只剩未賣的2筆,但沒想到名下竟    然還有很多筆,請問這樣要怎麼辦?是要找當初承辦的銀行嗎?

2.另外,請問要申請中,低收入戶要怎麼申請呢?我未婚,家裡剩媽媽(今年10月    滿65),一個姐姐未出嫁,其他都出嫁了,年薪約25萬,房屋是租的...

謝謝您!

建議至法扶分會諮詢

Grace 105-02-22 12:42

父親於104年12月中病逝,因尚有債務問題我們也已向法院申報遺產清冊,

當時也並未留意父親是否另有其他遺產等!

但於105月1月喪事後突然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事務所寄來的通知單,告知父親於彰化田中尚有塊農用地屬共同持有,要求我們填妥繼承動產申請表後寄回否將會有罰緩之問題,另外也收到台北市國稅局通知要求我們申報遺產稅,父親亡後我與母親及姊妹們才知道原來於父親彰化老家仍有土地動產之事宜,母親雖為配偶對此一事仍也不清楚,只知土地持有人當中亦有父親其他兄弟姊妹,加上父親個人有債務問題,想請教律師:

1.若配偶子女繼承土地,債權銀行會要求我們以土地抵繳債務嗎?(因土地不單只有父親個人持有)或是催繳債務

2.家中姊妹其中一人不願選擇繼承,若擇拋棄是否比較適宜?

3.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事務所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再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 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會有影響嗎?須先向彰化田中地政事務所聯絡嗎?  

非常感謝您

註:此筆土地(農牧用)動產屬共同持有,實際土地大小以及現況我們也從未見過,突然收到通知要求繼承,另有父親病前所積欠之龐大債務,實感有些困擾...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19

您好,

 

1、若父親債務大於遺產,可選擇全體繼承人向法院進行拋棄繼承之程序。

 

2、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後續除須申報遺產稅,還須向法院提報父親財產清冊,協助父親債權人受償分配,但不會影響你們個人名下之任何財產,你們只須以所繼承到之遺產清償債務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已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就要依民法第1159條規定,在公示催告期滿後,按債權比例以遺產分別償還。 土地部分要依法辦理繼承登記並繳納遺產稅。要儘速向承辦之司法事務官聯絡,補正遺產清冊,以免被認為隱匿遺產、或虛偽記載遺產清冊,依民法第1163條規定,喪失限定繼承之利益。 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均可以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沈恆 (沈律師) 105-02-22 21:37

您好!

1.   繼承土地遺產應用來清償繼承債務共有土地還是可以對應有部分執行。
2.   不願繼承的人就以拋棄繼承來處理,辦好拋棄繼承之後,遺產債務都與他無關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Grace 105-02-23 15: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您,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處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 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嗎?會有影響嗎? 非常謝謝您!

Grace 105-02-23 15:5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您,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處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因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嗎?會有影響嗎? 非常謝謝您!

Grace 105-02-23 15:5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您,若家人已先於台北地方法院申報遺產清冊,才收到彰化縣田中鄉地政處寄來的土地動產繼承申請單,我們仍可申辦拋棄繼承父親的動產嗎? 土地共同持有人另有其他父親的兄弟姊妹,程序上我們有須先做什麼準備嗎?會有影響嗎? 非常謝謝您!

barto 105-02-22 08:35

本人積欠卡債已達6年之久且已被強制扣薪5年.有以下問題想要求解答...

1.有心想還清卡債但目前財力有限,應該怎樣做才對自己有利?(譬如是否可跟銀行協商出優惠的環款金額與負擔的環款期限)

2.已被強制扣薪的同時還會被扣押保單或凍結銀行帳戶之類的嗎?

3.如果要與銀行協商ㄦ且必須走法院一定需要本人嗎?是否有可委託之機構或特定人是可代辦或代為處理

    以上問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幫忙解答...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與銀行協商看看,若銀行不同意,則只能依強制執行扣薪程序來進行至清償完畢為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先生 105-02-22 02:11

2016.2.10晚上7:30回到家,發現我停在合法白線內轎車被撞,肇事人卻不知道是誰,當下我請警察來,調了附近鄰居攝影機,才知道原來是拖吊車,錄影清楚了知道肇事人沒有下車~直接不負責的開走,隔天請肇事人到警局,也承諾這禮拜日21要匯估價單的款到我帳號~我才和解,肇事人也同意,18號時~打電話給肇事人,詢問目前處理進度,肇事人也沒有接電話,我打給他拖吊車的老闆,才知道肇事人跟他老闆說慌,說有下車放紙條,沒有肇事逃逸,攝影機清清楚楚~肇事人直接開走,完全沒有下車,肇事人老闆感覺也不想管,叫我直接找肇事人,我又打了電話給肇事人詢問處理狀況,肇事人卻態度惡劣說我詐欺他,真的無言,也不想付我停路邊被他拖吊車撞到的維修費,我真的傻眼,我等到今天~到銀行刷本子,肇事人也沒有匯款,感覺他們在逃避責任,我直接到法院寫訴狀。

1.我有攝影機錄影的證據

2.我有他親口說要匯款的明確時間跟金錢錄音

3.我有他(肇事人)跟老闆,不想負責的錄音對話

 

一.肇事人駕駛拖吊車撞到我的車,卻肇事逃逸,肇事人老闆是不是要付連代責任?怎麼賠?

二.肇事人假如一直在為自己找理由,要如何給這樣人懲罰(本人也給肇事人10天時間匯款,最後卻態度惡劣不想付錢,還說我詐欺,我估價單原廠都有蓋店章,而且我車停路邊,卻被肇事人撞到卻逃逸,何為詐欺?可以告他毀謗嗎?

請依照民法第184、188等規定處理,勿在訴狀內使用不當言語,一般律師都對這類提供撰狀服務。

至於不對自己不當行為承認,或事後反悔,不是詐欺

記得車子要修,合理的修,不然沒有發票或合理金額,求償不易。

賴大明 105-02-21 20:52

律師大人您好~  我這邊有個‘如題’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該如何因應教為得宜!    主旨~為爭取借他人名義而購置之車輛歸還乙事。    說明~茲因本人係為服長刑期後,於102年假釋出監之更生人,因服刑期間,原有之房貸車貸未能順利如期繳納,以致銀行拒往信用不良,出監後認識賴筱小姐,兩人情投意合而交往,重新踏入社會,奉公守法,從事營造建築業的建築工人,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頭款欲購置商用車以便工作所需,但因信用不良無法貸款,故向賴女借其名義,分期購置7N  8463自用貨車一部,並約定貸款繳納完畢時,賴女得將車輛無條件過戶於本人;現今車輛之18期的分期付款已繳納完畢,期間繳納方式有用匯款、亦有面交,等不同方式,但因係男女朋友關係,基於信任,便沒向賴女索取收據之類相關單據,以致賴女心存貪念,待本人分期繳納完畢後,仗著自己係為明文之車主名義,故不將車主姓名過戶歸還為本人所有,但車輛仍為本人跑工地工作所使用之。    請求~本人將如何得使自己購置之車輛物歸原主?  若行法律途徑,須提出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又要以什麼法條訴訟之?  本人需備妥怎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較為有利?  賴女倘若謊稱車輛係為她所有;或我要再支付賴女‘虛構’之費用,等……種種理由阻擾,本將如何因應?方得順利取回車輛?           僅此         盼請律師大人能不吝賜教,得以順利取回自己財產與權益,以為立法之本意,彰顯法律之精義所在,實感律師大人賜教之恩惠與德澤,仰首僅盼                                 咨詢人:賴宜民                 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

 

Line. ID. p1210298

可以在LINE上面回覆我或是LINE語音嗎

丁丁 105-02-21 18:52

20160113朋友向我借了50萬,借據因是印網路上的,有寫提供動產擔保但實際上無抵押品,也沒拿到任何資料,無利息,無遲利,無連帶債務人,每月13號前還3萬,另在借據上跟她加訂了一條,"借款期間未到債權人亦可向債務人無條件索取所有借款金額";,現在才第1個月,2月13她就說她生病目前沒錢,到現在,想請問我可否能因之前加訂的那條,要她立即還清,萬一她真沒錢怎辦?她說銀行不貸給她才跟我借,但她開了2家健身館(TRX)

另外借據上有這條: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當我要她立即償還,而她還不出來時,我想請律師律師費算她要付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18

您好,

 

原則上您與對方之約定都是有效成立的,是以您可直接向對方提起返還借款之訴,依據借據之內容請求返還50萬元之借款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依契約來請求,且雙方也可以透過調解程序來將履行條件擬入,以利將來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可於催告後、即提起返還借款訴訟

丁丁 105-02-25 12:00

如果借據上有這條: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動產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至於甲方行使拍賣抵押物所需之費用及損失如: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權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當我要她立即償還,而她還不出來時,我想請律師律師費算她要付嗎?

Angel 105-02-21 14:46

您好:我的母親去年3月去世,巳申請限定繼承, 其遺產僅有現金5萬餘元及一棟位處?下近40年屋齡的老房子, 她去世後陸續得知她有?行卡債及小額信貸約80萬,房子也去設定抵押欠款(即房貸)銀行約50萬元(遺產申報價值135萬). 基本上繼承財產仍大於繼承債務一點點。自去年底巳陸續代償母親之卡債約50餘萬元,同時委託當地仲介代售老屋,近期因法院之要求,需回報遺產債務清償情形.但因尚有3銀行因為債務協商金額無法談妥而未能清償,其中2家銀行並告知若未來採取法院求償程序,我需負擔相關法院訟費用。我是很有誠意要代母親償還銀行卡債,那由於先前代償之金額是先拿自巳的錢去還(想說房子賣了就可拿回來)如今,自己的現金巳無法再償還剩餘之卡債(最大債權銀行因僅需每月還千餘元房貸,目前尚無問題),房子又乏人問津,巳有心理準備可能會被法拍清償剩餘之債務。想請問,上面銀行所說的法訟費用是否從法拍所得之遺產剩餘價值內扣除後再去分配剩餘債務清償?(就像申請限定繼承時之法院申請費用一樣,可從繼承遺產中扣除) 謝謝

 

你好:

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12 號多數見解認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擔即可。 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若你敗訴,加計訴訟費用遺產仍足以清償,就由遺產負擔,若遺產已經不足,只要在遺產限度內負擔即可,無庸以自己之固有財產負擔。若民事執行處誤執行你的固有財產,要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爭執。 將來強制執行會一併將訴訟費用(如無法看出訴訟費用多寡,會聲請法院確認訴訟費用)算入分配表之中。

 

小小 105-02-20 23:32

您好~102年被美容傳直銷麗XX話術騙進去
103年在裡面當美容助理,至銀行帳號,說是要轉帳薪水用,最後薪水都用現金給付(沒有勞健保及薪資證明)

103年5月裡面的高階很臨時帶我私人貸款,高階用自己的例子擔保叫我簽名,當天就被洗腦貸款30萬。當天高階老師就叫我把銀行簿子跟卡片交給他們處理。

到現在離開那傳直銷要拿回簿子(現在還未拿回)裡面的高階才Line我說他換了金融卡密碼,也忘記換了什麼密碼 

問題1.他們跟拿走我簿子跟卡片私用是否有違法?

問題2.擅自改金融卡密碼是否有違法?是侵權嗎? 

問題3.原本有一個客人買了10萬元後來要退,高階退給客人,但一直叫我補10萬元的業績 是否有違法?

問題4.我貸款30萬拿去買公司的產品單據(從102年~去年都有單據)都不在我這裡,都一直在高階那裏,是否成立侵占罪? 成立侵占罪如何請求損害賠償呢?

你好:

若經過你的授權或同意,不會違法。 若經過你的授權或同意,沒有問題,若未經你同意或授權,則要研判主管修改密碼之動機、目的為何,以及有無造成你的損害,才有辦法進一步釐清。 你所述文義不明,若是要你拿10萬元出來自己貼,當然沒有依據,若只是要求你再去找其他客戶補足10萬元業績,則屬正常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行為,是何種情形還要加以釐清。 主管應該沒有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之意圖,不會構成侵占罪,但可能會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規定,可向主管機關(公平會)檢舉
dison 105-02-20 14:29

請問20萬債權可以查封債務人市價800萬的房子嗎?

而且房子設定900萬(銀行)抵押權,

債務人無任何其他財產薪資,

請問實務上法院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有可能會准嗎?

是否構成超額查封?

謝謝

 


你好:

動產在拍賣時並不清楚可以賣得多少錢以及是否有人應買,以及有無其他債權聲請強制執行或參與分配聲請強制執行時不管動產價值多少、債權金額多寡,債權人可以選擇動產為執行標的,此時並無超額查封之情形。 超額查封是在查封財產明確之情形,例如債權有20萬元,但扣押債務人帳戶100萬元之情形。 只要取得執行名義後具狀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但你的情況可能要注意抵押權擔保之債權過高,造成執行無實益之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9

您好,

 

1、動產查封沒有超額的問題。

 

2、系爭房屋已有超過其價值之第一抵押權,您縱使去查封拍賣,可能也無法受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19:21

還是可以聲請拍賣動產,但法院拍賣前都會先艦價以決定拍賣底價,如果鑑價結果動產價值(800萬)低於優先債權(900萬),進行拍賣後您也分不到,此時法院可能會以拍賣無實益而撤銷查封

kevin 105-02-19 17:52

想請問各位律師

 

銀行的定期存款解約(或是中途解約)

就算印鑑密碼都對 

還是需要本人辦理  非本人就需要寫委託書  還有將證件交給代理

當然代理人的證件也要到

並且經查證無誤後才能辦理

 

但活存基本上只要印鑑及密碼正確 只要臨櫃人有攜帶證件(因應洗錢防制法)

留存客戶資料後就可領取款項   無論款項再大額都一樣

也不用委託書(這個不確定是否正確  請指正  謝謝)

有些銀行電話照會查證  但也非必要

 

同樣都是領取現金

請問這中間在法律的差異性在哪呢?? 

我知道開戶的約定書上都會寫  但想知道兩者主要的差別在哪裡

 

感謝版上熱心的各位律師  每次提問都覺得獲益良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16

您好,

 

因為提領定存就意味著解除雙方的定存契約,自然需要本人或其委託之人做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至於提領活存現金純屬一個事實行為,並沒有要解除契約,你與銀行間的活存契約仍舊存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ade 105-02-19 14:05

我母親於民國101年向台新買了投資型保單,因為我母親不想讓家人知道她的理財狀況,所以對帳單是寄到銀行旁的郵政信箱 因為我母親七十多歲了,眼睛體力都不好,所以都沒自己看對帳單,每次去銀行問理專現在的投資情況,理專都說對帳單是舊的資料,他用電腦再打一份給我媽看, 然後每次都跟我媽說就3~5%上下震盪 直到105年一月份,事情曝光了,總體虧損了七成五,只剩兩成五不到,一開始理專還說謊說是因為投資踩到石油類股所以賠得很慘,結果我們去調資料,賠錢的原因是理專一直頻繁交易賺取回扣; 連續35個月,每個月都有轉換, 每個月少則一次,平均3次, 最多還到5次, 每次轉換就收取整體資金的 1.5% 手續費, 所以導致總手續費達到原始投資額的 65%; 仔細看裏頭的成交紀錄,都是跟買入價格沒差多少就轉換,有的是漲了一點, 但是連手續費 1.5% 都還沒賺回來就轉換掉, 還有一筆更誇張, 29 塊買進, 29塊賣出, 這已經不是所謂的投資虧損了,而是惡意的頻繁交易賺取業績回扣 而我們調資料發現客戶簽名欄上頭的簽名跟我母親的字跡很像, 詢問過我母親,她說有些是理專跟他說要轉,她就簽名,還有就是理專拿空白單據給他叫他先簽,理專事後再去填資料,所以很多交易單根本不是我媽決定要轉換的, 另外之前我母親有中過風,那天是中午左右出院,而理專在當天早上10點還有轉換紀錄, 而那筆轉換單上頭也是我母親的簽名, 不知道他簽名從何而來 另外還有十幾張壽險保單是我媽把兩個小孩設定成被保險人, 簽名也是理專跟他說一個簽草一點一個簽正楷一點, 不過這部分是比較好解決, 可以申請保單自始無效 不過真的大筆的是我母親自己名下的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我母親自己 跟台新申訴 (2016/1/5) 也石沉大海毫無反應, 得到的只是推託之詞 原本是想說去提金融評議, 不過金融評議只對賠償金額 100 萬以下的案件有約束力, 但是這起案件所造成的損失比 100 萬多很多, 所以即使評議成功了台新還是可以不甩我們, 那就等於浪費時間 請問我們該怎麼走怎樣的法律途徑, 還有根據民法 188 條是否可以請求台新連帶賠償嗎 (每張轉換單皆有理專的主管簽名)

wade 105-02-19 14:00

我母親於民國101年向台新買了投資型保單,因為我母親不想讓家人知道她的理財狀況,所以對帳單是寄到銀行旁的郵政信箱 因為我母親七十多歲了,眼睛體力都不好,所以都沒自己看對帳單,每次去銀行問理專現在的投資情況,理專都說對帳單是舊的資料,他用電腦再打一份給我媽看, 然後每次都跟我媽說就3~5%上下震盪 直到105年一月份,事情曝光了,總體虧損了七成五,只剩兩成五不到,一開始理專還說謊說是因為投資踩到石油類股所以賠得很慘,結果我們去調資料,賠錢的原因是理專一直頻繁交易賺取回扣; 連續35個月,每個月都有轉換, 每個月少則一次,平均3次, 最多還到5次, 每次轉換就收取整體資金的 1.5% 手續費, 所以導致總手續費達到原始投資額的 65%; 仔細看裏頭的成交紀錄,都是跟買入價格沒差多少就轉換,有的是漲了一點, 但是連手續費 1.5% 都還沒賺回來就轉換掉, 還有一筆更誇張, 29 塊買進, 29塊賣出, 這已經不是所謂的投資虧損了,而是惡意的頻繁交易賺取業績回扣 而我們調資料發現客戶簽名欄上頭的簽名跟我母親的字跡很像, 詢問過我母親,她說有些是理專跟他說要轉,她就簽名,還有就是理專拿空白單據給他叫他先簽,理專事後再去填資料,所以很多交易單根本不是我媽決定要轉換的, 另外之前我母親有中過風,那天是中午左右出院,而理專在當天早上10點還有轉換紀錄, 而那筆轉換單上頭也是我母親的簽名, 不知道他簽名從何而來 另外還有十幾張壽險保單是我媽把兩個小孩設定成被保險人, 簽名也是理專跟他說一個簽草一點一個簽正楷一點, 不過這部分是比較好解決, 可以申請保單自始無效 不過真的大筆的是我母親自己名下的要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我母親自己 跟台新申訴 (2016/1/5) 也石沉大海毫無反應, 得到的只是推託之詞 原本是想說去提金融評議, 不過金融評議只對賠償金額 100 萬以下的案件有約束力, 但是這起案件所造成的損失比 100 萬多很多, 所以即使評議成功了台新還是可以不甩我們, 那就等於浪費時間 請問我們該怎麼走怎樣的法律途徑, 還有根據民法 188 條是否可以請求台新連帶賠償嗎 (每張轉換單皆有理專的主管簽名)

你好:

詳細情況要依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若理專有偽造文書之行為,可以提出刑事告訴,民事上可以請求新光跟理專負連帶賠償責任。 若理專未偽造文書,但是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而有可歸責之事由,可依不完全給付規定向新光請求損害賠償;若係為賺取手續費,而故意、過失為不合常規之交易,可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新光跟理專負連帶賠償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8:48

您好,

 

1、若有非您母親簽名之交易,可對理專提起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

 

2、對於其他不當之交易行為,可主張係理專趁人輕率或未詳盡說明義務為由,請求損害賠償

 

3、訴請法院請求損害賠償時,自得依民法第188條規定一併提告台新銀行,請求其負連帶賠償之責。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由律師審閱相關資料及契約,才能提供您較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來主張,除針對理專外,也應一併對台新銀行請求負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aiChuan 105-02-19 09:25
朋友因為借自己的銀行本子和郵局卡給人,結果那個人拿去做非法詐騙,現在他必須去關四個月,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勞動服務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19 23:27

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仍需執行檢察官同意。

Snow 105-02-19 09:19
每次吵架男方都拿分離來講,有次直接拿剪刀丟給我要我殺他,也不讓我走,辱罵我(婊子...),讓我感到不舒服及被汙辱。目前男方跟我要錢,男方說結婚後他跟他爸借的錢一人還一半(當時他說那是他阿嬤去世錢留給他的),及所有的付出都還他,去年11月分居到現在。男方不要離,我要離,已無法再跟他繼續生活下去,真的受不了。還有他目前跟我媽租房子,沒付錢,請他付他說不要,鑰匙也不還,百般刁難我,糟蹋我(要我順著他意思走,順了他的意他又反悔),請問有什麼方法能離嗎???或是有什麼能離婚的條件?? 還有他的車子保人是我,我一直以來都沒在工作,當時我跟車商說我不要當保人,車商說只是給銀行看而已,就莫名的被當保人了(當時也是沒工作),現在男方說他不付款了,請問車子能請銀行拖走嗎??或是有什麼條件保人能換掉??

你好;

要準備完整資料提供給律師研判是否有不堪同居之虐待或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而可依訴離婚,若無上開情形,只能繼續跟對方溝通,兩願離婚。 若你並未在連帶保證人欄簽名或授權他人簽名,無須負擔連保人責任,可訴請確認連帶保證債務不存在,刑事上對方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您好:

建議可以持現有之證據協求律師協助,看是否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而可以訴請離婚。就租屋部分,可以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並請求對方給付租金。就保證部分,若對方未按時繳納分期付款之金額,應該會先執行對方財產,並將該車輛拍賣取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9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之部分,可蒐集對方辱罵錄音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關於保人之部分,請對方提出另外之人保或物保,至銀行更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9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之部分,可蒐集對方辱罵錄音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另關於保人之部分,請對方提出另外之人保或物保,至銀行更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二、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杰 105-02-19 09:17
我在1111人力銀行登錄過求職資料,近日朋友告知Google我的姓名,竟然可以搜尋到得完整的個人資料,包含看到整個DOC檔甚至可以下載。上面有照片住家住址電話及詳細個人資料等等,自從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以來,大家對於重視個人隱私的意識普遍有提高才對?特別是網站標榜:「1111人力銀行」是台灣網路業界最重視您在 Internet 上隱私權的網站。打電話去1111反映,處理上讓人覺得【洩露個資】這件事沒有被重視,也沒有善盡保護會員隱私的意識,沒有覺得該道歉或是稍加說明,沒有在第一時間快速妥善處理,還要我一再打電話催促要求盡快撤下個資。近來住家晚上經常接到不明電話,不顯示號碼並接起來立即掛斷,以前不曾有這樣的莫名電話。由於外洩的資料裡住址照片電話生日等都有,雖然可以直接聯想到近來的騷擾電話來源,但是卻無法舉證是個資外洩造成的。請問對於這樣的【洩露個資】是否可以循法律途徑取回公道? 目前外洩的個資已經撤下,但是網頁有拍照存證。
ET 105-02-19 01:54
剛成年懵懵懂懂答應了作姊姊車貸的保證人,後來兩人分手後車貸一直沒按時付款,銀行就將我薪資強制執行扣款,ㄧ問之下才知道車子名字是姐姐男朋友的,車子也在姐姐男朋友那,要他還款卻一直沒下文,不知道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5-02-19 02:29

您好!

證人責任本來就是在借款人不還款時,保證人應代為還款,因此未能全部清償之前,債權銀行是不會停止扣薪的。既然已當了保證人,您應先代為還款,之後再想辦法向實際借款人追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ink 105-02-19 00:06

律師

我想請問,因為車子還在貸款中,名字是我的,但是車子是前夫在使用。因為他信用不好,所以無法向銀行貸款清償過戶。他願意繼續繳款,但是,如果在繳完過戶前,他肇事的話,跟我有關嗎?或是,他把車子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如果肇事了呢?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我可以寫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請他簽嗎?如果可以,內容要怎麼寫才能保障我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還是車主,所以倘若對方借給無照駕駛者使用,您還是要負責任,且倘若對方拒絕繳納車貸,還是必須由您向銀行清償

2、可以簽立協議書,作為日後向對方求償的依據,應該詳列對方使用車輛的限制、轉讓約定及違反效果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carrie 105-02-18 16:23

您好,想請教如何變更原本屬於在男方身上的監護權,因最近要請他出來幫小孩辦理護照與銀行開戶存小朋友自己的壓歲錢,而男方都不願意出面也許是真的忙,卡在我什麼都動不了,當初是協議監護權給男方的,但他現在連自己過生活都很棘手,小孩已被我帶來住半年了,學校也有反應現在的在學狀況比以前好,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不用他出面直接去變更監護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監護權的變更,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只是由您單方面去辦理登記程序的話,可以由對方簽立委託書、協議書給您就可以辦理。

2、監護權變更倘若無法協議處理,則必須透過法院聲請改定。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是不可能的

必須要他同意跟妳去辦理才可以

就算不同意你打官司

也必須要以他為被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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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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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

要向法院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8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並提出您為主要照顧者之證據,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8 20:50

您好,除非男方同意,否則需要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您應具體指出現在之間互方式有何不利於小朋友的地方,以利爭取監護權

cynthia 105-02-18 12:09

我一上任接財委即反應這屆主委,前任財委做了10年用個人名義開銀行帳戶,有很多帳是對不上及明顯多申報,可是主委也是前屆委員,明顯推拖不願處理,因此我與監委我們倆人用個人名義蓋私章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返還5年帳冊及傳票,可是我與監委在我們的名字前面各寫了xx大樓管理委員會  監委xxx 財委xxx,結果前屆管理委員說我們倆人只是監委及財委不能代表管委會存證信函所以她們不承認那個存證信函的效力,我是財委負責管理大樓帳務行使職務,且我與監委我們是對內發存證信函,且我們並無蓋管委會大章並無越權,這樣存證信函沒有效力嗎?存證信函是通知前屆負責的委員要如期移交,代表正式通知不是嗎?如果我不寄存證信函怎麼能證明我知道這件事;而且有告知對方必須移交清楚呢?可否請問我要如何做才好,我是要問以財委與監委的身份不能要求前屆返還傳票及帳冊?我們倆人寄存證信函沒有效力嗎?

 

你好:

要先釐清規約是否有詳細規定。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你並非主任委員,也未經授權,原則上你寄發存證信函指表達你自己之意思,並非管理委員會之行為。 若要請求返還帳冊,除規約另有規定外,要間經由管理委員會決議,以管委會名義主張或提起訴訟。 詳細情形要看到規約規定才有辦法釐清
黃小姐 105-02-18 11:36

您好:

我於104年5月8日經由買家電話得知露天帳號盜用,並有其他買家匯入金額至我的帳戶,因是郵局帳戶當天把帳戶內的錢領出,並只留下買家匯入的費用,而當天立即報警處理,事後兩天得知所有銀行帳戶都被凍結,無法提領及匯款,以致生活受到困擾。當下也立即致電詢問員警,承辦員警表示會盡快處理及做後續的筆錄或處理,承辦員警說明我是詐欺案及妨害電腦使用二案,我也請員警盡快處理,因所有銀行戶被凍結造成我生活上很困擾。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較好?謝謝

105-02-17 16:20

律師您好!

母親過逝前將遺產由我及哥哥繼承。兩個姊姊並沒繼承到,為此她主張得我負責沒有收養關係的繼父(其他兄姊完全置身事外),否則告我。我並沒和繼父同住,彼此不相往來,母親的遺產照顧繼父已消耗殆盡,交惡的大姊一再騷擾要錢。請問:我一定要養繼父嗎?其他手足可以置身事外嗎?若繼父告我棄養,告得成嗎?(銀行皆有我及哥哥用母親所給的遺產每月匯錢給繼父的記錄)

謝謝律師

kazaf 105-02-17 14:15

事情發生在2014年七月左右,我再台中一家土木工程行上班,當時老闆跟我私下約談,說要製造公司無法支付薪水假象逼走某位員工,所以需要我辦理台新個人信貸30萬元給老闆,他說等那位員工離職以後就會把那30萬元還清,我後來也不疑有他,也就辦理個人信貸了,當時因為沒有台新銀行的存款帳戶,所以貸款辦好之後,也順便辦好存款帳戶,存摺跟提款卡一拿到連貸款都還沒有匯到帳戶我就都先交給老闆了,之後因為銀行都沒有催繳貸款,而我也因為相挺公司老闆而沒有再去過問是否繳清。 

之後過了一年多到了2015年4月左右,我因為身體不適而離職,我的信貸問題也順便跟老板說啟,希望他能夠盡快還清,而他也滿口答應,離職以後我的信貸就開始一直被銀行催繳,我就要一直提醒老闆要繳款,可是他都一直以公司出現問題而遲繳,進而影響到我的銀行信用,當初很後悔沒有讓他簽下借據,可是我的銀行存摺跟提款卡都還在前老闆那裡,而我從一開始都沒用到那筆30萬,到了現在已經欠繳兩個月台新銀行已經要法院寄傳票到我家了....請問我要提告,需要哪些資料以及跟何單位提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黃國政 (Sam) 105-02-17 22:25
回覆 kazaf 的發言內容:

事情發生在2014

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kazaf 105-02-18 10:51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

 

請問需要哪些詳實的資料呢?

昨天有前老闆卻任我的個人信用貸款繳清時間,他說3月15日會一次繳清,我跟他表明態度,如果3月15日沒有還清的話,我就會提告,這是否要先去警察局備案呢?

眉毛 105-02-17 11:39

麻煩請教各位律師
15年前家人先前幫朋友做保
朋友倒了之後連帶責任
先前已經強制執行拍賣房子
剩餘約900萬債務  因為是公務員就慢慢扣三分之一
那時也因為心灰意冷沒有再債務協商就讓他扣
今年算算已經扣完
銀行詢問後告知本金以還完但是還有利息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問幾個問題

銀行利息可以用150萬打消
想請教幾個問題
1.請問利息真的要繳到150萬嗎(銀行說那時利息都十幾%)  還是說經由協商減少,或是根本誇大其詞?
2.先前有幫忙到聯合徵信中心去查債務  

上面是列呆帳多少這樣(那時還剩幾十萬)
  請問呆帳跟一般債務有甚麼不同嗎?(網路上有說轉催收後是不算利息)
3.先前扣三分之一時,這些扣掉金額的所得稅也是要照繳,這是正常的嗎?
4.真的要債務協商要注意什麼,或是從哪裡開始?(完全不知從哪個頭開始)
麻煩各位提供見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再與銀行協商,並再追原債務人,看能否多少追回一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now 105-02-17 01:15

律師您好:

目前的狀況是男方不要離,我要離,已無法再跟他繼續生活下去,真的受不了。每次吵架男方都拿分離來講,有次直接拿剪刀丟給我要我殺他,也不讓我走,辱罵我(婊子...),讓我感到不舒服及被汙辱
目前男方跟我要錢,男方說結婚後他跟他爸借的錢一人還一半(當時他說那是他阿嬤去世錢留給他的),及所有的付出都還他,去年11月分居到現在。
還有他目前跟我媽租房子,沒付錢,請他付他說不要,鑰匙也不還,百般刁難我,糟蹋我(要我順著他意思走,順了他的意他又反悔),請問有什麼方法能離嗎???
還有他的車子保人是我,我一直以來都沒在工作,當時我跟車商說我不要當保人,車商說只是給銀行看而已,就莫名的被當保人了(當時也是沒工作),現在男方說他不付款了,請問車子能請銀行拖走嗎??或是有什麼條件保人能換掉??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份,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則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才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例如外遇、虐待、遺棄等,就您所述的狀況,就是辱罵的情形比較明顯,建議您應該保留相關事證之後提告

2、結婚的花費,必須要看當初雙方的約定而定,不能一蓋而論。

3、租屋的部份倘若積欠超過2個月租金,就可以終止租約並且要求對方搬遷,倘若拒絕,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4、保人的部份,只要填寫了就具有實質效力,除非您可以提出事證證明當初遭到欺騙或是脅迫,否則倘若債務人拒絕繳納,銀行除了將車子扣走之外,還是可能向您求償

5、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婚姻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7 10:35

您好,

 

1、可以對方有精神虐待、重大侮辱等情事訴請離婚,亦可以雙方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2、離婚婚姻財產分配原則上係將婚後財產平分,對方要求的金額都請他提出證據,而且他個人之借款行為與您無涉,除非係用於購買婚後共同財產之用,才有可能需要兩人分攤借款

 

3、當保證人並無一定資格限制或要求一定要有工作,您既已同意擔任保人就必須承擔後續責任,可選擇將車子賣出用以返還銀行貸款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離婚訴訟財產分配等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要收集你所述的狀況的證據

並且說明你們的狀況

看有無辦法提出訴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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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須提出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保人若欲更換,須請您配偶提出另外之擔保或保人,且銀行願意接受,才可以更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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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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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y 105-02-16 21:54

朋友收到法院寄來的提起公訴資料,主要是前公司所有人員皆被控詐欺取財銀行法各罪。朋友在前公司共做十個月早己離職,主要工作是婚紗助理只是一個小職員,但所有員工全都被提起告訴。所犯法條:刑法第339條(修正前)、銀行法第29,125,127-4條等罪。

想詢問是否會有被判刑可能?朋友說上班期間皆沒察覺到公司有任何的異常。

你好:

要看你朋友在該公司從事何種工作,以及是否明知(直接故意)或可得而知(未必故意)公司之犯罪行為,若不具備故意,詐欺罪、銀行法第125條之罪均不處罰過失。 可請你朋友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於公司違法行為均不知情。 銀行法第125條之刑責不輕(3年以上10年以下或7年以上),建議你朋友攜帶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朋友應盡速委任律師為其辯護,避免自己講出對自己不利之證詞,成為對自己不利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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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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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 105-02-16 17:22

我在1111人力銀行登錄過求職資料,近日朋友告知Google我的姓名,竟然可以搜尋到得完整的個人資料,包含看到整個DOC檔甚至可以下載。上面有照片住家住址電話及詳細個人資料等等,自從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以來,大家對於重視個人隱私的意識普遍有提高才對?特別是網站標榜:「1111人力銀行」是台灣網路業界最重視您在 Internet 上隱私權的網站。打電話去1111反映,處理上讓人覺得【洩露個資】這件事沒有被重視,也沒有善盡保護會員隱私的意識,沒有覺得該道歉或是稍加說明,沒有在第一時間快速妥善處理,還要我一再打電話催促要求盡快撤下個資。近來住家晚上經常接到不明電話,不顯示號碼並接起來立即掛斷,以前不曾有這樣的莫名電話。由於外洩的資料裡住址照片電話生日等都有,雖然可以直接聯想到近來的騷擾電話來源,但是卻無法舉證是個資外洩造成的。請問對於這樣的【洩露個資】是否可以循法律途徑取回公道?

目前外洩的個資已經撤下,但是網頁有拍照存證。

阿的 105-02-16 10:21

各位律師您好:

我父親前陣子病逝,有留下部分土地但無現金等遺產,因父親再世時有跟會,而之前因父親住院需要用錢,所以我在父親同意取用下標下會作為醫療費用,現今父親病逝這筆會錢是否算為父親的債務,約莫30萬左右;而我與養母同為繼承人但養母認為這筆費用應該有我個人負擔。可是在父親生前早已有討論如果父親病況需持續住院而無現金可用時同意販賣或銀行借貸父親土地作為醫療費用,但父親現在過世養母就說父親土地已由我跟她共同持有但這筆會錢的債要我個人支出,我覺得不合理想爭取公平一人一半負擔這筆支出,且我父親的土地公告地價總額大於此筆債務,因為我只知道繼承不能只繼承有利益的部分,應該是利益跟債務都得繼承不是這樣嗎。所以我想去地方法院申請判決不管是土地或是債務都應該是兩人共同承擔及繼承,主要也因養母直接嗆明除非法院判決她得拿出一半費用不然他都不會拿出任何金錢,想請問律師可以跟我說,我該用甚麼名目去遞狀紙,讓法院來裁判。

你好:

若要辦理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要在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詳細程序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77024571 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合會會首會要求你們在遺產範圍內繼續給付會款,且會首可任意向任一繼承人、全體繼承人請求一部或全部。 內部關係上若無特別約定,則依應繼分繼承權利義務,就債務部分每人二分之一,你若墊付可以請求養母償還。
阿的 105-02-21 01:5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若目前已辦理完成繼承手續包含土地過戶等,還可以去申請限定繼承債務責任嗎?
土地所有權目前為我與養母的共同持有。 
rou 105-02-16 00:29
2/10我們一共6個人前往餐廳消費消費總金額為3294元,使用刷卡結帳。 就在隔日2/11銀行電話告知?:「餐廳刷錯金額了,要我們與餐廳聯絡。」 掛完電話的當下我們找出發票看了「發票金額是3294元」沒有錯,但「刷卡簽單上金額是329元」。 2/10刷卡簽名時我們似乎也有疏失,因為媽媽拿到帳單就簽,也沒確認金額是否有刷對或錯。 但我們一致認為這明明就是店家的疏失,3294元雖然不多,但也不是小數目店家怎麼會沒再三確認,現在刷錯為什麼是要我們回至店內補刷? 因為是到外縣市用餐,車程也有一段距離,這段車馬費應該由我們自認倒楣嗎? 所以我們沒有打電話給該餐廳處理此事,覺得他們應該自己負責損失。 2/16店家打手機給持卡人我媽媽,告知要我們將差額匯款給店家,且說話的態度以及語氣非常不客氣,我們連要問店家問題還直接掛上電話。 1.當時訂位是用我的手機號碼,結果他們卻查的到媽媽的手機號碼,這樣是銀行洩漏個資嗎? 2.我們如果不匯款也沒時間去匯款,店家有辦法告我們非法侵佔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23

您好,

 

本案並不會涉及任何刑事責任之問題,然而您與家人也清楚當日用餐之費用,是以民事上對方仍可對您提出給付之請求;若店家堅持提告刑事詐欺罪或民事求償,您仍須舟車勞頓去開庭,得不償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15 22:59

因朋友沒有台灣身分證,現居地也不在台灣,故無法在台灣開立證券戶,因此委託我代開證券和資金戶頭供他操作股票

目前查到可能有幾點疑慮:

被當作人頭戶 若對方融資融券失誤須背負法律責任違約交割會影響信用 相關稅收問題

預計對策如下:

被當作人頭戶:存簿、印章、提款卡都由我持有,該銀行帳戶只能轉入無法提領 若對方融資融券失誤須背負法律責任:開戶時限制無法進行融資融券,只能現金交易 若違約交割會影響信用:對方將信用額度超過預計操作額度的信用卡讓我持有,若遇資金不足可逕自補上 相關稅收問題:對方將負責增加所得稅和補充保費

請問是否可能有其他刑事民事問題?或者有甚麼原因我不應該借朋友帳戶?


賴大明 105-02-15 17:58

律師大人您好~  我這邊有個‘如題’的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該如何因應教為得宜!    主旨~為爭取借他人名義而購置之車輛歸還乙事。    說明~茲因本人係為服長刑期後,於102年假釋出監之更生人,因服刑期間,原有之房貸車貸未能順利如期繳納,以致銀行拒往信用不良,出監後認識賴筱小姐,兩人情投意合而交往,重新踏入社會,奉公守法,從事營造建築業的建築工人,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頭款欲購置商用車以便工作所需,但因信用不良無法貸款,故向賴女借其名義,分期購置7N  8463自用貨車一部,並約定貸款繳納完畢時,賴女得將車輛無條件過戶於本人;現今車輛之18期的分期付款已繳納完畢,期間繳納方式有用匯款、亦有面交,等不同方式,但因係男女朋友關係,基於信任,便沒向賴女索取收據之類相關單據,以致賴女心存貪念,待本人分期繳納完畢後,仗著自己係為明文之車主名義,故不將車主姓名過戶歸還為本人所有,但車輛仍為本人跑工地工作所使用之。    請求~本人將如何得使自己購置之車輛物歸原主?  若行法律途徑,須提出民事還是刑事訴訟?又要以什麼法條訴訟之?  本人需備妥怎樣的證據才會對自己較為有利?  賴女倘若謊稱車輛係為她所有;或我要再支付賴女‘虛構’之費用,等……種種理由阻擾,本將如何因應?方得順利取回車輛? 盼請律師大人能不吝賜教,協助本人得以順利取回自身財產與權益,以為立法之本意,彰顯法律之精義所在,實感律師大人賜教之恩惠與德澤,仰首僅盼        

僅此   敬呈

             咨詢人:賴大明 0976477652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23

您好!

先發函要求對方限期履行登記義務,若不從或有其他不法要求,則需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刑事可能涉及背信罪,民事則可請求履行登記義務,最重要的還是需設法搜證才能有利於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可依借名關係請求返還借名財產,要求配合辦理車輛過戶。 若對方有擅自處分車輛之情形可能會構成背信罪。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配合辦理過戶,無效果再訴訟主張。
黃小姐 105-02-15 17:21

您好:

我於104年5月8日經由買家電話得知露天帳號盜用,並有其他買家匯入金額至我的帳戶,因是郵局帳戶當天把帳戶內的錢領出,並只留下買家匯入的費用,而當天立即報警處理,事後兩天得知所有銀行帳戶都被凍結,無法提領及匯款,以致生活受到困擾。當下也立即致電詢問員警,承辦員警表示會盡快處理及做後續的筆錄或處理,承辦員警說明我是詐欺案及妨害電腦使用二案,我也請員警盡快處理,因所有銀行戶被凍結造成我生活上很困擾。

期間也陸續致電詢問員警辦案進度,但一直沒有下落,自發生至今已經過半年時間,員警那邊仍能沒有進度,請問有何辦法處理員警辦事積極度嗎?或者有何解決方式呢?謝謝...

 

 

105-02-15 15:57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前將房子變賣的錢由我及哥哥繼承.母親過世後,本人及哥哥各分一百萬後,剩餘約250萬的錢以我們兄弟倆的名義存在銀行當作照顧繼父的生活費.   八十多歲的繼父本身每個月有國軍退伍的俸級約1萬4,還有一百多萬的存款, 行動還可自理.母親過世後本人曾建議繼父住在榮民之家,不僅有政府照料,身邊還有共三百多萬的錢可花用,但不被老人家接受.老人家執意要跟哥哥租房子(房租每月一萬),並請外勞照顧,再加上每月一萬生活費及動不動自費做昂貴的醫療檢查,很快的,存在銀行的錢在短短四年內就消耗殆盡.本人交惡的大姊及沒錢的繼父經常以要錢的名義騷擾謾罵我,為此我搬家躲避,但他們騷擾到岳父母家,令岳父母很煩憂.他們並放話沒錢還是會繼續來岳父母家騷擾.請問:我一定要撫養繼父嗎?(沒收養關係)繼父本身有法定上的養女,我也有兩位姊姊一位哥哥,本身是做洗車工作,妻子打工,養育兩個小孩,家境不富裕.而岳父母有何法律途徑可以不再受騷擾?謝謝您耐下性子看我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03

您好!

繼父如果沒有收養您,您並不是繼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沒有共同居住,也不會有家屬關係,依此您並沒有扶養義務。應請求其養女負起扶養義務,若有代墊扶養費也可向其養女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板 105-02-15 06:24

各位律師
我想問幾個問題
Q1:
因為爸爸在生前有卡債我不知道
而當時也不懂 什麼拋棄繼承
光是爸爸的後事 就忙到我6~7天不正常的睡眠
白天要招呼 晚上又要守夜
我也跟我叔公借了很多錢 在鄉下村裡也沒放赴文
所以我很擔心 又在負債一次
2015年11月底有寄來三張債務的通知 包括兩個妹妹(積欠27萬2,126元)
卡債是在2005年1月17號積欠大眾商業銀行之現金卡債權(當時我才17歲)
而且小時候都是阿嬤帶我們長大的
去年12月初 阿嬤 身體開始出狀況
然後我要彰化台北兩邊跑 沒空去了解
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
如果要準備什麼去申訴還是拋棄繼承的話 我兩個妹妹是否也要一起?
Q2:
最近阿嬤 走了 阿嬤下面有三男一女
大伯跟我爸都去世了 剩姑姑跟叔叔
上上禮拜我堂哥在幫申請
阿嬤的農保喪葬補助 跟 老人互助會補助時
有發現申請農保需要農地證明
但是在我們很小的時候 是叔叔偷偷把農地拿去抵押還是借貸什麼的
結果農地被法院拍賣掉了
我大伯(堂哥的爸爸)跟我爸爸原本不知道 但後來知道了
雖然沒有怎麼樣 但有心結 所以我在想應該是偽造文書農地抵押
然後 現在的問題是 連祖厝也被借貸還是抵押了很多錢(約300~400萬)
債務人是阿嬤 而且叔叔他對法律很了解的樣子 會去拋棄繼承
請問如果他拋棄繼承了 我們會接下阿嬤的龐大債務嗎?
該注意什麼或是該如何處理?
發問完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09:03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拋棄繼承有法定期限,於繼承開始後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

2、倘若來不及聲請,則債權人提起的訴訟還是要到庭,並且主張限制責任,這樣債權人就只能在遺產範圍內行使求償權,倘若都拒絕理會,恐無端背負債務

3、倘若債務龐大,建議還是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JUJU 105-02-14 20:23

你好,我想要請問一下

過年前家裡突然收到一封由銀行寄出來父親約莫13年前向銀行信貸的催繳通知單

當時因為家裡的公司經營不善而結束營業並且解散,公司所有的資產接由當時的債權銀行進行法拍,而此次催繳的銀行當時也有參與法拍,並在該事件後從未收到任何相關的債務催繳通知。因此我們一家認為債務皆已還清

殊不知在過年前突然收到銀行的催繳通知,並提及利息加本金必須償還約400萬元,此封信讓我們一家備受打擊。

想請問

1. 是否有管道可以得知當時法拍公司資產時,該銀行所得金額?

2. 我有看到關於銀行逾5年未催繳債務,可拒繳利息的相關新聞,此狀況是否於我家狀況也可適用?

3. 若此時與銀行協商償還計劃,是否可以13年未曾收到催繳通知與銀行爭取更低的還款金額?

4. 父親一直以來皆以打零工維生,並未有穩定的收入,但母親工作穩定,這種情況下,銀行是否會追查配偶的收入情形,而要求親屬償還?

謝謝

你好:

可至法院聲請閱卷調閱強制執行之卷宗或請求銀行提供債權計算明細及清償紀錄(包含利息違約金等等)。 本金部分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利息為5年,利息部分是否可以主張時效抗辯要看銀行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若有則利息請求權並未離於消滅時效,通常銀行會有法務部門管理債權,不會犯此種錯誤。 可與該銀行協商。 除非配偶或子女擔任共同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或發生繼承,否則借款債務與其他親屬無關,債權人無權要求其他人清償,但若有隱匿資產至親屬名下,則另當別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20:37

您好,

 

1、可向銀行要求提供當時已受償金額之數額與相關資料。

 

2、利息請求權時效為五年,是以如銀行確實未曾有請求之動作,則銀行只得請求近五年來之利息

 

3、這個理由似乎沒有甚麼說服力,而銀行通常在面對這類催討債務業務都相當強硬,鮮少讓步。

 

4、配偶之財產不會受到任何牽連,只要財產在母親名下,銀行無權主張任何權利。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檢視銀行請求是否合理,並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程序,將債務一次解決,以求周全並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當初已償還之金額可以調閱執行卷知悉,而你們公司如果有依法清算解散,應該就不能再請求負責人清償,建議可以先就此部分釐清,不然就是你們當初有擔任連帶保證人,建議持起訴書律師討論。

小棄 105-02-14 15:13


                                             原登記所有權人獨子依買賣過戶在我名下借名向銀行貸款保證正常繳息不會使我信用不良至今10年因本身需要向銀行貸得知信用瑕疵。對方多次鬧事還要要求我授權和交出權狀印證。一氣借貸民間清償銀行。後雙方協議內容對方全無遵守還私下取走權狀告我詐欺。開庭2次我也出式證據。存證信。銀行匯款單。協議書。銀行繳息記錄。最後不起訴。那我能提誣告對方。損壞債權。協議內容繳息償還一樣都違約。我想賣掉清償。但又怕原所有權人告我背信。對方之子找買家我希望他父原所有權人簽名同意或授權讓子買賣。也消沒息。我提告會贏嗎?  

starfish315 105-02-10 00:20

請問一下

父親沒在工作整天在家,聽親戚說他還跟銀行借錢,他好像還有信用卡,不知道

有沒有卡債

我讀大學中,有在打工,不過他也有給我一些生活費

我妹的學費和生活費都他負擔的,

這樣是否以後銀行追討債務,我跟妹妹得幫忙還?

因為他還有一直買東買西的,感覺債務會很恐怖

原本以為沒做保證人或簽名..等,還有以後拋棄繼承就沒問題

但是網路上好像看到這樣算脫產還是會被追討?因為他的借款可能有一些是給

我們的生活費

我打工的錢或是他給的生活費有剩餘都會存到郵局,這樣以後會被強制執行扣款嗎?

謝謝

你好:

除了擔任共同借款人、連帶保證人、將來發生繼承以外,父親存活時所產生之債務你並非債務人,債權人無權請求你清償。 若父親係以此種方式脫產債權人可能會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請求撤銷債害債權債權行為、物權行為,撤銷後再對父親之財產強制執行(此時你的存款就有可能會被執行),但此部分舉證上會有困難,債權人不一定知道父親有何脫產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不會查扣您的財產,您亦不要簽名擔任任何債務之保證人,若欲給父親金錢,建議直接給現金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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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不會查扣您的財產,您亦不要簽名擔任任何債務之保證人,若欲給父親金錢,建議直接給現金比較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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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4:05

您好,

 

可主張父親支付小孩之費用均係維持小孩正常生活所需,所以您與妹妹不用負擔任何債務;除非父親有將財產以顯不相當之對價贈與給您與妹妹,這筆財產才有可能被債權人追討,未來如遇債權求償,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10 14:45

您好!

原則上父親的債務子女沒有關係。至於是否構成脫產?如果父親給予的費用只足以維持子女日常生活所需,不至於被認為是詐害債權,反之,若給予大量金錢儲蓄隱藏,則可能被認為惡意脫產而訴請法院撤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oler 105-02-06 00:44

    老公爺爺於2/1過世,這兩天家族聊天談到繼承問題,由於奶奶於與公婆、叔叔、姑姑年紀皆偏大,且公公多年前有幫人借信用卡貸款,但實際借款人避不見面,銀行也多次來電、存證信函要求還款,因此提議直接由孫子輩繼承爺爺的田地、房屋

    目前問題是奶奶、公婆、叔叔、姑姑與姑姑子女要辦理拋棄繼承,除了叔叔設籍北部,其餘人皆設籍同一住址(有分戶)且姑姑住在附近,每天會回來探望奶奶,這樣有需要寄拋棄繼承通知書或存證信函嗎?爺爺設籍臺南市,臺南地方法院會要求要每個拋棄繼承人都各送一份拋棄繼承申請書嗎?還是可以直接在同一份拋棄繼承的文件上簽名蓋印?或者僅公公辦理拋棄繼承,爺爺的遺產直接登記在老公、小叔與叔叔的兩個兒子名下,這樣也是可行的方法嗎?

你好:

配偶跟子女輩都拋棄繼承,會由孫輩繼承;若子女輩有人未辦理拋棄繼承遺產由其繼承,孫輩並非繼承人也沒辦法代位繼承。 若輩繼承配偶、子輩拋棄繼承,就會由孫輩繼承遺產,此時除非公公之債權人以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否則拋棄後公公就非繼承人,無權繼承遺產。 至於公公債權人是否可以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實務學說有不同見解,目前多數是採取不得撤銷之見解。 拋棄繼承可以寫在同一份書狀即可,要準備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拋棄通知書收據(通知其他繼承人或次順序繼承人)。 拋棄繼承專屬繼承發生時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6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拋棄繼承仍無法解決債務問題,目前您應先搞清楚,您欲處理甚麼問題,再考慮是否已拋棄繼承之方法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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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3:10

您好,

 

1、可以只有公公拋棄繼承,公公的代位繼承人仍然可以繼承公公的那一份。

 

2、如要拋棄繼承,就必須按著法定程序,寄發書面通知給順位繼承人,通知已拋棄繼承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