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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14 10:05

支票跳票要如何確保債權?

will 104-08-13 11:04

A 當事人 B為被告人 C為相關公司
B拿C所開立的支票給A 但這些支票全部跳票 且B還錢時還要A去苦苦哀求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還部分金額
目前累計約300多萬

感覺C跟B在拖延時間 因為對方知道A沒錢可以再次請律師打官司

本來請的律師由剛開始的絕對勝訴變成現在的不看好

1.理論上在寄出存證信函時 是否可以調查對方的資金來源及進出 (A用匯款方式的) 是否只要證實A確實有匯款給B 這些錢就可以討回?

2. 因為當時B是以合資投資名義 跟他所以同事都有收錢 後續還錢時卻推託C倒閉 由原先說找不到C 現在被告才說要找C出面 現在C出面了 是否可以用支票要求對方如實償還? 畢竟是C負責公司 支票抬頭也有公司寶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7 22: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敘述過於片段,且無法看到相關事證,尤以資金問題,差一點就差很多,所以無法精確判斷。 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will 104-08-13 10:55

A 當事人 B為被告人 C為相關公司
B拿C所開立的支票給A 但這些支票全部跳票 且B還錢時還要A去苦苦哀求才心不甘情不願的還部分金額
目前累計約300多萬

感覺C跟B在拖延時間 因為對方知道A沒錢可以再次請律師打官司

本來請的律師由剛開始的絕對勝訴變成現在的不看好

1.理論上在寄出存證信函時 是否可以調查對方的資金來源及進出 (A用匯款方式的) 是否只要證實A確實有匯款給B 這些錢就可以討回?

2. 因為當時B是以合資投資名義 跟他所以同事都有收錢 後續還錢時卻推託C倒閉 由原先說找不到C 現在被告才說要找C出面 現在C出面了 是否可以用支票要求對方如實償還? 畢竟是C負責公司 支票抬頭也有公司寶號

 

1.都已經委任律師了, 應該相信其專業判定

2.為何委託律師從絕對勝訴變成不看好?總是要一個原因理由

3.存證信函無此功能

4.可向C請求票據支付, 但是結論是誰有錢還


您的說法 陳述未不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ill 104-08-13 11:24

1.都已經委任律師了, 應該相信其專業判定
我也希望可以相信 

2.為何委託律師從絕對勝訴變成不看好?總是要一個原因理由

原本簡單的案子卻因C的出面而變複雜  C推託這不是他開的支票且對方在高雄

3.存證信函無此功能

進入法院程序因該可以申請當佐證不是嗎?

4.要看C支票跳票為何?

目前5張支票  抬頭是公司寶號  下方也有公司大小簽章


will 104-08-13 11:27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都已經委任律師了, 應該相信其專業判定
我也希望可以相信 

2.為何委託律師從絕對勝訴變成不看好?總是要一個原因理由

原本簡單的案子卻因C的出面而變複雜  C推託這不是他開的支票且對方在高雄

3.存證信函無此功能

進入法院程序因該可以申請當佐證不是嗎?

4.要看C支票跳票為何?

目前5張支票  抬頭是公司寶號  下方也有公司大小簽章

 

1.如果不相信正式面談諮詢的律師, 那更不應該相信網路上片面諮詢的律師

2.對B提出履行債務, 需要有借貸關係證明

3.對C提出票據支付

4.C需自行舉證非本人所開之票據, 與您無關, 你只是依法請求

5.存證信函與進入法院程序不同

您的說法陳述不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大筆金額者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上均有風險,且法院開始調查事證後,都可能會有出乎意料之結果,目前您們應確認支票之開立者,以確認所告之人是否正確,以及其間之法律論述,仍應與您委任律師好好討論研商對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8-09 23:36

因生意買賣,對方客戶開三張支票出來支付貨款,但是目前在七月份跳票一張,後續還有兩張的支票未兌現,已有聯絡到對方,對方提出房屋設定抵押。請問這個方法行得通嗎?因對方房屋銀行也有設定抵押貸款。但因對方在不同縣市,只有以通訊軟體回覆,要設定抵押卻只問了我的設定名子,說要找代書設定,請問都不用任何的證件資料嗎?這樣是正確的嗎?

請問如果拿目前跳的支票拿到法院告。強制他支付。請問這樣方法有用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0 08:01

您可聲請支付命令,若要設定抵押也可以,但若先順序抵押權已有他人,屆時拍賣能分到多少,要看房屋能賣得多少而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跳票支票,您當然可以向對方請求償還,惟目前應注意對方名下財產,可以先作假扣押看一下對方名下財產多少,以便決定下一步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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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1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給付票款,並同時對對方之財產聲請假扣押之,惟若對方無財產,即使勝訴,亦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至於房屋擔保,除非為足額擔保,否則即使拍賣,銀行為第一順位受償人,您僅能就餘額分配之,惟就擔保受償而言,聊勝於無,可先設定第二順位擔保。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人 104-07-30 00:43

律師您好,朋友跟我借錢(去年有匯款紀錄) 開了她公司支票100萬給我,但怕支票萬一跳票沒有保障,所以請她開一張100萬本票給我,其支票跳票並於6/26為拒往戶,7/3公司登記解散,我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但法院駁回,其原因是: 對方受款人寫我全名 張又”人” 我當場發現錯誤請他更改為張又”仁” 蓋上手印。法院說要發票人簽名或蓋章,手印不能成立。本張本票所有人為張又人所有 非張又仁所有,背書不連續性,所以駁回我的聲請.但在歸還本票正本上又寫上"已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請問我要怎樣補救提請法院裁定認可。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票據上若有改寫,依票據法規定原記載人必須於改寫處簽名或蓋章,僅有指印的話,是

      不生改寫效力的

2、雖然無法聲請本票裁定,但可考慮以支票本票證據,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借貸

      款項。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happiness 104-07-28 21:06

我為人力仲介以下簡稱甲方,漁船船長兼船主,以下簡稱乙方,另一漁船股東,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和乙方合作已自96年至102年8月船員回 去,原來船員薪資繳納正常,直到100年間開始出現欠款,請公司代墊薪資,開始就會叫甲方送帳單去丙方,再由丙方拿錢來繳納,或是通知要欠款,雖是如此還 是都會打電話去乙方家要求要支付款項,乙方太太都會表示帳款都在丙方那,要求甲方去丙方那收款,但自始至終丙方都在推託,直到船員都返國了,才由丙方太太 出面開了三張支票,是總欠金額的3/1,也請丙方太太在空白處簽名表示只收到這三張3/1的帳款,結果票跳票了,丙方跑了,乙方不認帳了,甲方到法院提出 支付命令,乙方就提出異議,強調帳款都跟丙方結算清楚,是甲方不收的,經過一次調解未果,現法院傳票民事辯論前,乙方提答辯狀,聲明從頭到尾都是丙方跟我 們接洽船員事宜,都與乙方無關,因甲乙雙方未簽訂合約,導致現在口說無憑,審判長是表示要求要契約事實的人,甲方主張即是乙方,乙方推託說是丙方,請問該 能如何證明乙方是契約人事實呢,或是我該如何提出有利甲方供詞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8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提出證據證明當事人是乙方。

必須釐清是否有證人、之前交易紀錄、或是錄音錄影等,真的沒辦法就傳喚乙的配偶來作證。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happiness 104-07-28 21: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提出證據證明當事人是乙方。

... (恕刪)

丙方夫妻都跑路了,乙方本身是該船船主(掛名負責人)及實際經營人,有證人該如何證明是事實,因年份久遠  通聯紀錄也調不到,交易紀錄都是他本人來公司繳納,或是請我方到船停靠處收的,所以很難提證,另若乙方也提不出是丙方委託我方招募船員,是否也是甲方比較吃虧,原本甲方是想說,因為乙方是登記漁船的負責人及實際經營人,所以在法律上站得住腳,難道法律只光憑乙方口說因丙方是股東之一,所以全部責任都可以推到丙方身上嗎,漁船不像公司可以登記股東有誰,漁船只有掛名誰是所有人,這樣全部口說丙方的責任合理嗎

happiness 104-07-28 21: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提出證據證明當事人是乙方。

... (恕刪)

當時乙方的配偶也有在場,他全場都是沉默狀態,且審判長亦沒有諮詢過他,是事後會再傳喚嗎,但乙方之配偶也不可能替甲方說話,當然和乙方說謊,我可以要求審判長測謊嗎

大象 104-07-28 14:05

我是做裝修工程,有間設計公司起初配合都很正常,後來有更改公司名負責人各為夫妻,但現已辦離婚,更名之後還正常營運,一段時間後就延後付款及跳票,後來由丈夫出面簽本票說分期還,但後來也都沒下文,甚至已申請破產,但負責人為的公司妻子一樣在接單,公司也一樣經營,這樣可以控告他們詐欺,背信,侵占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8 14: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契約關係是存在兩間公司之間,則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對方清償款項。

2、至於詐欺的部份,此類履約爭議是否另外涉及詐欺,必須了解所有的事件經過及相關的事證。

3、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公司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給付票款或承攬款項,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ffy 104-07-07 16:29

友人從6/21開始因他生意往來需資金轉匯第三方帳戶(所謂他的下游廠商),
他說都是現金交易所以要用現金轉匯,由於金融機構每日轉帳金額限定三萬內,故多次說他轉帳額度用完,請我幫忙代墊轉匯他所謂的廠商的郵局帳戶,陸續幫忙代墊五萬多,後來,要求他匯還我代墊金額,多次藉故拖延,
我下通碟請他在7/5前匯還給我,因為那是我生活費用,我跟他說
我每月五日要繳交房租信用卡費,請他無論如何一定要還我,
跟他催討時還兇我說:『我說會轉過去來得及讓你繳款就來得及』。
但他還是沒有還我。
        因為都是用網路銀行轉帳,我每次幫忙他代墊匯款時,都會網銀轉帳頁面註記他的姓名,將畫面截圖並傳LINE跟他說,而在跟他對話中,他也多次表示他會還匯給我,但都跳票。現在我打電話、傳簡訊跟LINE他都不理會。
(1)如果告他詐欺會成立嗎?如果我請求法院涷結那幾個他要我匯款帳戶,
逼他出面處理,可行嗎?如果可行,怎麼做?
(2)如果要發存證信函,當初沒立下字據,我只知道他家住在東勢,
他媽媽在圖書館工作,可直接寄到他媽媽工作地方代轉交給他,這樣可行嗎?
(3)如果上法院,我與他LINE對話、傳給他的簡訊…等,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能當証據嗎?

(4)如果申請支付命令,但我沒有對方資料(身份証字號、住址…等),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7 17: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除非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不想要清償仍然請您代墊款項。

2、不妥適,因為對方可以主張未收受存證信函

3、可以。

4、可以請法院依據電話、對方母親的姓名來調閱相關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7 1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一、如果你沒有身分證字號的話就不能聲請支付命令,因為支付命令第一關就是要看管轄權。支付命令專屬債務人住所地法院管轄,所以司法事務官收案後第一件事就是請你補戶籍謄本,你補不出來就直接駁回。就算你有司法事務官的公文,但是你拿著公文到戶政機關的時候,戶政機關就會問你身分證字號,你沒有身分證字號的話戶政機關會跟你說沒辦法。這個部分千萬別白跑一趙…這個部分確定是這樣的[請相信我,我曾在律?事務所當律師助理專責處理支付命令,而且也幫親人處理過支付命令,就此部分知甚詳]。

二、所以如果要取得執行名義還是考慮以民事起訴的方式處理,然後再依現有線索聲請法院調查對方姓名住址吧。

三、如果怕對方脫產請考慮做假扣押再做民事起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靜 104-06-29 23:11

如果父親本身公司債務越滾越多,導致跳票要怎麼處理?另外子女是否要立即辦放棄繼承才不會背債?

您好:

拋棄繼承係拒絕承受往生者生前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包括財產債權債務繼承人必須在知悉繼承後才可辦理,因此您必須在得知父親死亡後3個月內用書面向當地法院聲請,父母仍健在時無法事先聲請。若父親在世時,除非您自願擔任父親的保證人,才有替父親還錢的義務,否則父債子不用還。此外,拋棄繼承財產債務都拋棄,您必須衡量係要採取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靜 104-06-30 07:56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您好~想請問公司支票跳票該怎麼及時處理?可將債務重擔減至最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可能需進行重整狀態,才能避免債務持續擴大,並藉此重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跳票問題就看是否能補足資金, 或進行重整清算, 這跟法律較無關

2.除非為保證人, 在家父過世後放棄繼承

3.如果是債務問題, 有時後非法律可保障, 非正派資產管理公司會怎麼做無法確認, 要留意此點

吳先生 104-06-06 03:57

開立給廠商的貨款,因存款不足而跳票一次,但七日內有贖回且註記,後來要再向銀行申請支票,卻被銀行拒絕,請問:會只因為跳票一次,往後就都不給支票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一年內累計三張票未辦妥贖回、提存備付、重提付訖,則會被拒絕往來3年。

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Princess 104-05-19 07:49

去年我一個朋友(A) 向我借調一些金額, 並且給我了一張B先生的票, 但是我與B先生是不認識的, 但因此張支票為建設公司, 且我曾經電話詢問過銀行並無跳票紀錄, 所以並未太在意直到一年後的今天, 銀行告知跳票, 並且此票已備通報遺失

我手上有與A的LINE通聯記錄, 也有匯款給A的所有銀行來往資料, 也有與A的LINE通聯, A清楚告知此支票乃為他轉手給我的。請問一下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 應該告A還是B? 我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利?

 

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目前可能會面對兩個訴訟

第一個是該支票遺失卻被你兌現之訴訟

但此部分因你有留下相關證據

所以應該沒有問題

第二個你應該去告跟你借錢的那個人

告他詐欺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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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該告A,但B可能會告您,但B是否能夠向您請求賠償,則仍需視實際情形而定,本件應注意後續發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19 08:52

清償期屆至而對方未清償,可告A請求清償借款

B通報支票遺失,等於是說有你或某個人的行為構成侵占遺失物罪,而你係從A處轉得該支票,因此你並沒有侵占遺失物的行為,實務上這種情形,如果B知道該支票並非遺失的,B的行為會構成指控不特定人犯罪之誣告罪,你可以向地檢署提起B誣告罪的告訴。

A的部分,你可以支票未兌現,因此原本你對他的債權並未消滅,得請求他履行債務

一、 刑事部分如果沒 證據的話不建議直接告對方謊報遺失,有一個東西叫誣告誣告,如果對方是真的遺失你會很麻煩。

二、民事部分宜速處理,看是誰欠你錢你就跟誰要;如果是以票款請求權請求的話,則可以告該公司,只是該公司可能會反過來告你。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9 1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B提出刑事誣告告訴;對A提出刑事詐欺告訴或民事請求返還借款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房佑璟律師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herry 104-05-11 01:18

律師們好 :
       以下先敘述事件經過,然後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懇求律師協助幫忙解答,謝謝。

[事情經過]
(一、)
     先由仲介介紹A男為工地主任與建商老闆熟識可幫忙議價。先見面並交付10萬元當斡旋金房屋議價,A男當下也簽署簽立等值本票作為擔保。十天過後又稱議價需求,再與我商討更多斡旋金20萬元當斡旋金。與A男確認表示已開現金票給建商,若議價同意售出,此斡旋金款會轉為訂金與簽約金。

     A男再拿其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來欺騙已買到房屋,表示需再補足房屋一成尾款57萬元。說話反覆,拿斡旋金前稱A男談成之後由我的名字去簽約。但拿到斡旋金之後,表示先與A男公司簽定簡易合約,一年之後執照下來辦貸款過戶於我,但我還是要按照建商繳款日期去付款。

     簽定『簡易合約』表示建商合約書用印後補,此時我發現A男與我簽的『簡易合約』<總價格865.4萬元,含車位120萬>,與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總金額共915萬元,含車位125萬>金額並不符合,A男稱此為提高貸款用,建商會另作合約銀行,因此不疑有他的匯款。

     因多次催討不到建商合約書,A男卻在一個月之後又告知議價未成。表示建商要求款937.486萬元,意圖向我提高單價,我拒絕A男與當初簡易合約金額不同即退款於我。A男甚至又威脅我稱他簽定簡易合約是不包含車位的。

     與代銷中心確認之後,實際上A男並無轉交此斡旋金款30萬元,卻只開92萬跳票支票,導致委託購屋未成。而支票跳票後A男從未向我坦承,繼續欺騙我說合約正在用印…等各種理由的欺騙推託不給。一再催討退款,A男卻說要收用別筆工程款才有錢,把金錢挪其所用個人資金周轉,並藉口賴帳沒錢無法還款。我馬上報案處理。

(二、)
     房屋事件過程中,另因A男騙已購買到房屋,拿議價房屋才能拿到低價條件為人情,用途為發送工資所用,我相信A男並認為支票能如期兌現兩星期還款,才不疑有他答應交付金錢幫忙客票兌換現金。客票兌換日將近,又指示領出寄回,我才要求A男需提供等值本票擔保才可換回。多次催還A男總是要以其他工程款來抵沒錢為藉口,把金錢運用在自己資金周轉用途之上。最後致電銀行,再次照會支票,戶頭已成拒絕往來戶。


[問題]
1. 發現A男提供的本票名字與地址都是錯誤的,住址非他所住,名字是用很早更名前的名字。此可以構成詐欺詐術成立要素嗎?

2. 不知以上事件過程能構成詐欺侵占罪名成立要素嗎? 因為很擔心我的看法與專業看法不一樣。

3. 締約詐欺是否能成立? 先簽約後稱議價未成。也讓我對締約之基礎事實發生錯誤之認知,而締結在客觀對價上顯失均衡之契約。(認知已議價購屋成功,總金額865.4萬含車位,報案之後A男表示簡易合約不包含車位)。

4.目前已報案送刑事附屬民事處理,但A男都未到案說明,申請調解委員會也未到,查他名下財產也早已脫產,是否就無法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跟他討回這些錢?

5. 若匯款都是到A男兒子名下,有辦法也把他兒子列為關係人逼他出來處理嗎?

6. 在(二、)部分詐欺有辦法成立嗎?(明知為無法兌現之人頭支票,卻持以向他人購物(調現),係因行為人謊稱該支票為客票(詐術),致使執票人(即受騙人)願意調現或是貼現(交付財物予)給行為人,因此行為人之行為應論處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1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構成詐欺行為的應該是議價過程的欺瞞,用做斡旋的金錢拿做自己之用的、使用無法兌現的票據換票的部份。

2、倘若對方已經脫產完畢,則我方取得勝訴判決之後,日後可以不定期查對方的財產聲請執行。

3、款項均匯入他兒子的名下,當然可以請檢察官一?調查。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erry 104-05-12 10:0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要構成

感謝曹律師用心回覆,不好意思~我想再請教一些問題。謝謝!

1. 戶頭匯款的資金流向我都有提供,但是不知道事務官會不會去查資金流向與扣查。怕他們認為這是民事部分,只處理刑事部分, 那現在我還能做什麼處理呢? 需要再寫陳報狀嗎? 謝謝!!

2. 針對你說的支付命令可以隔一段時間去查被告財產。 因為我有去申請被告名下財產,並無看到銀行資金、也沒看到動產。但所得稅清單裡,有看到在兩家公司扣繳,這樣子的話我還再申請什麼資料去查詢?或是有什麼辦法、管道,可以向被告討回被拿走的金錢?謝謝!!

sherry 104-05-12 10:1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

謝謝房律師的回答,目前我的進度已到地檢署作完筆錄了,但是被告未到,先前有詢問過好像不能同樣案件又再去按鈴聲告一次,所以我才慢慢等警局送。請問現在的我還能做什麼努力和處理呢?謝謝

sherry 104-05-11 01:11

律師們好 :
       以下先敘述事件經過,然後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懇求律師協助幫忙解答,謝謝。

[事情經過]
(一、)
     先由仲介介紹A男為工地主任與建商老闆熟識可幫忙議價。先見面並交付10萬元當斡旋金房屋議價,A男當下也簽署簽立等值本票作為擔保。十天過後又稱議價需求,再與我商討更多斡旋金20萬元當斡旋金。與A男確認表示已開現金票給建商,若議價同意售出,此斡旋金款會轉為訂金與簽約金。

     A男再拿其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來欺騙已買到房屋,表示需再補足房屋一成尾款57萬元。說話反覆,拿斡旋金前稱A男談成之後由我的名字去簽約。但拿到斡旋金之後,表示先與A男公司簽定簡易合約,一年之後執照下來辦貸款過戶於我,但我還是要按照建商繳款日期去付款。

     簽定『簡易合約』表示建商合約書用印後補,此時我發現A男與我簽的『簡易合約』<總價格865.4萬元,含車位120萬>,與建商『房地買賣預約單』<總金額共915萬元,含車位125萬>金額並不符合,A男稱此為提高貸款用,建商會另作合約銀行,因此不疑有他的匯款。

     因多次催討不到建商合約書,A男卻在一個月之後又告知議價未成。表示建商要求款937.486萬元,意圖向我提高單價,我拒絕A男與當初簡易合約金額不同即退款於我。A男甚至又威脅我稱他簽定簡易合約是不包含車位的。

     與代銷中心確認之後,實際上A男並無轉交此斡旋金款30萬元,卻只開92萬跳票支票,導致委託購屋未成。而支票跳票後A男從未向我坦承,繼續欺騙我說合約正在用印…等各種理由的欺騙推託不給。一再催討退款,A男卻說要收用別筆工程款才有錢,把金錢挪其所用個人資金周轉,並藉口賴帳沒錢無法還款。我馬上報案處理。

(二、)
     房屋事件過程中,另因A男騙已購買到房屋,拿議價房屋才能拿到低價條件為人情,用途為發送工資所用,我相信A男並認為支票能如期兌現兩星期還款,才不疑有他答應交付金錢幫忙客票兌換現金。客票兌換日將近,又指示領出寄回,我才要求A男需提供等值本票擔保才可換回。多次催還A男總是要以其他工程款來抵沒錢為藉口,把金錢運用在自己資金周轉用途之上。最後致電銀行,再次照會支票,戶頭已成拒絕往來戶。


[問題]
1. 發現A男提供的本票名字與地址都是錯誤的,住址非他所住,名字是用很早更名前的名字。此可以構成詐欺詐術成立要素嗎?

2. 不知以上事件過程能構成詐欺侵占罪名成立要素嗎? 因為很擔心我的看法與專業看法不一樣。

3. 締約詐欺是否能成立? 先簽約後稱議價未成。也讓我對締約之基礎事實發生錯誤之認知,而締結在客觀對價上顯失均衡之契約。(認知已議價購屋成功,總金額865.4萬含車位,報案之後A男表示簡易合約不包含車位)。

4.目前已報案送刑事附屬民事處理,但A男都未到案說明,申請調解委員會也未到,查他名下財產也早已脫產,是否就無法支付命令強制執行?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跟他討回這些錢?

5. 若匯款都是到A男兒子名下,有辦法也把他兒子列為關係人逼他出來處理嗎?

6. 在(二、)部分詐欺有辦法成立嗎?(明知為無法兌現之人頭支票,卻持以向他人購物(調現),係因行為人謊稱該支票為客票(詐術),致使執票人(即受騙人)願意調現或是貼現(交付財物予)給行為人,因此行為人之行為應論處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拿了你的錢卻沒有真正去執行你所委任的任務,如自始就有詐氣的意思且係以詐術使你為金錢交付,那會構成詐欺罪,如果沒有使用詐術,拿了錢中飽私囊不辦事,還是會構成背信罪的。

你目前已經提起刑事告訴,檢察官會根據偵查所得的案情證據,確認應該起訴的法條。至於匯到相對人兒子戶口的錢,屬於犯罪所得,你應該請檢察官進行查扣,以便將來能夠順利取得一部分的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sherry 104-05-12 09:5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跟據你的陳述,對方拿了你的錢卻沒有真正去執行你所

謝謝陳律師用心回覆,我想再請教一下,戶頭匯款的資金流向我都有提供,但是不知道事務官會不會去查資金流向與扣查。怕他們認為這是民事部分,只處理刑事部分, 那現在我還能做什麼處理呢? 需要再寫陳報狀嗎? 謝謝!!

小陳 104-05-06 05:03

請問一下:

     我有一張支票於一年內經提示跳票,而支票自始即有保證人支票背書連帶保證(並非前後手背書轉讓行為),請問對於向背書人即連帶保證人主張連帶責任權益有無時效注意問題?請不吝指教說明,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06 06:08

您好!

支票並不適用票據保證的規定,只能依背書來處理,執票人對背書的前手追索權時效是4個月。但是如果因保證人的簽名而造成背書不連續,您可能已經喪失票據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4-28 17:26
不知有誰能幫幫我,我對法律一點都不懂請問:

我在數日前因不堪地下錢莊逼債追討,便去報警處理,也順利的把對方抓到,可是警方也就錄完筆錄就把人放回去了,隔天對方傳簡訊說他要告我詐欺,因為我欠他錢不還(我只有30萬)~

在104年農曆前夕我因資金上調度困難,情急之下跟地下錢莊借了30萬,當天開了45萬的支票地下錢莊換取14天的期限,我繳不出費用前前後後一共給對方9萬1千的利息並開了91.9萬的支票足足3倍,也因這樣我無法負荷也無力攤還全部90多萬的錢,過程中我找朋友跟對方約了兩次見面談判,而對方卻都避不見面,對方反而直接把支票入到銀行,因為帳戶沒錢跳票,也造成了我的票信破產, 對方堅持要用70萬才願意解決,不然連談都不用談,在這期間每天擔心受怕,對方也找兄弟到我家逮人還好那時我有是與家人一起出門沒碰上,否則後果連想都不敢想,對方也四處貼字條說我欠錢不還請左右鄰居要小心,我實在不堪如此擔心害怕才報警抓人,當天抓人時我也準備了30萬要與對方和解,可是對方還帶兄弟來說一定要70萬,警察便衣在場只好把對方通通帶去警局作筆錄,對方當場拿出我的支票本票,警方也說重利一定成立的.但現在對方反告我詐欺,他告的成嗎?我很害怕對方會不會又使出甚麼怪招,並敬他們在暗我在明阿!我還有家庭有老人家有小孩,難道我還要日日處在恐懼之下過日子,對方說重利罪不會被關是可以用錢買時間,報警好像也沒有用阿!我能用甚麼方式反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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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8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提出之詐欺告訴,可主張為民事借貸而為無罪答辯;另可提出證據委任律師對度方提出刑事重利罪恐嚇危安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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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24 17:19

我幫朋友拿票去借錢,我幫他背書,結果跳票!對方要我還錢,剛開始還了幾萬塊,後來我生病無法工作,也無力償還!現在對方卻告我詐欺,我該怎麼辦?請問詐欺罪會成立嗎?我該如何面對?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4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曾經還款過,且是因為生病而無力償還,則不會構成詐欺

2、可以嘗試與對方簽立和解書,倘若對方提告,則應該提出答辯。

依你所述,這是民事糾紛詐欺原則上不會成立,但你沒說明借款人是誰,是你還是你朋友,這牽涉法律上的責任應由誰負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4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詐欺告訴,但您仍可主張為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您無詐欺之犯意及犯行,為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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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7 14:57

不知有誰能幫幫我,我對法律一點都不懂請問:

我在數日前因不堪地下錢莊逼債追討,便去報警處理,也順利的把對方抓到,可是警方也就錄完筆錄就把人放回去了,隔天對方傳簡訊說他要告我詐欺,因為我欠他錢不還(我只有30萬)~

在104年農曆前夕我因資金上調度困難,情急之下跟地下錢莊借了30萬,當天開了45萬的支票地下錢莊換取14天的期限,我繳不出費用前前後後一共給對方9萬1千的利息並開了91.9萬的支票足足3倍,也因這樣我無法負荷也無力攤還全部90多萬的錢,過程中我找朋友跟對方約了兩次見面談判,而對方卻都避不見面,對方反而直接把支票入到銀行,因為帳戶沒錢跳票,也造成了我的票信破產, 對方堅持要用70萬才願意解決,不然連談都不用談,在這期間每天擔心受怕,對方也找兄弟到我家逮人還好那時我有是與家人一起出門沒碰上,否則後果連想都不敢想,對方也四處貼字條說我欠錢不還請左右鄰居要小心,我實在不堪如此擔心害怕才報警抓人,當天抓人時我也準備了30萬要與對方和解,可是對方還帶兄弟來說一定要70萬,警察便衣在場只好把對方通通帶去警局作筆錄,對方當場拿出我的支票本票,警方也說重利一定成立的.但現在對方反告我詐欺,他告的成嗎?我很害怕對方會不會又使出甚麼怪招,並敬他們在暗我在明阿!我還有家庭有老人家有小孩,難道我還要日日處在恐懼之下過日子,對方說重利罪不會被關是可以用錢買時間,報警好像也沒有用阿!我能用甚麼方式反告回去,讓法律好好制裁他們.

文城 104-07-09 13:22
告地檢署比較有用 請檢察官定期傳喚他們 它們很快就會收斂  就告地下錢莊逼債重利罪  他們告你詐欺不會成立 因為你犯的錯 應該叫債務不履行 就是一般的欠錢不還 所謂的詐欺 一般要有使用詐術才算 快去地檢署提告巴  又不就請警察局幫你把案件送地檢署
龐克SKII 104-04-16 01:34

2/15

是這樣的 當初是他簡稱A自己想把一個急欲脫手東西賣給我

其實二個月前我比較有錢時候就想買 但後來她反悔不賣我

後來他聯繫我時比較貧困又因為機會難得想擁有就馬上答應他匯了全額

結果 當初他說好金額我全額付清(但就當物品尚未送來時候)我就告知他說 不好意思你剛好在我比較貧乏時候來找我 你可以先把1/3匯還給我 剩下我分期嗎? 如果不願意您可以賣給他人沒關係 或是等我錢付清再寄給我 我是因為太喜歡這樣東西才會急著購買

剩下我要分期付款 後來我們也都說好了 之後一個月我跟他說一次還完這金額對我來說還是有點大

[2/16之後他有還我1/3 剩下我下個月付清(3/10然後我下個月有付錢沒付清但有諮詢他同意 也有跟她說如果不接受可以跑法院{就是如果我沒還} 或是乾脆算我便宜一點 是他自己電話與line承諾我說不要那麼複雜就東西還他錢看我付多少就還多少 而且因為東西沒看到實物是看到居家拍的 我當初收到他也有回我說如果不喜歡也能馬上退給他 錢還給我 因為他承諾二次所以我也不疑有他 認為如果未來過不去 還可以把這東西還他 前提當然是我如果沒還完他錢)]

 

3/10時---還款的時間 我主動聯繫 當然有炫耀的把物品給我們共同朋友看

他就說我這東西買貴了根本不需花到一半的錢

我也沒有採信他 只是來電告訴那個賣方 有人這樣說

我從沒因此叫他要我只算我一半的錢 我只有理性詢問1/3金額可不可以在分到下期即4/10在付清(因為怕他不接受 又有問他要不要乾脆便宜算我個一二千

已經1/3金額在分期 因為本來是說下個月就要還完 後來他一聽到我說要

折二千他就說她生氣

因為金額是當初說好價格 還回我買不起可以還他沒關係

他說他可以接受分期4/10再繳清但不能接受我殺價

也說如果不接受這定價請把東西還給他,他還要!我也有同意他 我也有問過他(很慎重的)說請相信我會付清沒有 您可以告我沒關係!

他說不用搞那麼複雜 就把東西還他 然後錢看我付多少就還多少(要不是有這句話我也不敢冒然訂下另個東西 也不會拿他的話來當作一個誠信的依據)

我也認同 也有遵守他諾言在下個月還錢 也表示同意若我付不起

可以東西還他 錢退一退沒差

之後沒想到他跑去跟我們共同的朋友說我很過分 說他對我很好

讓我分期 我有病 很盧又很煩啥的 我就很火 如果你不接受分期 可以說

沒必要這樣子對我吧 本來想說看在他人不錯(答應讓我分期並先擁有東西分

上)後來整個很火 都不想理他 結果我還是有回她說東西就不還他 但是該還的錢還是會還

4/2

後來我發現另一個很好的東西(當然這是我個人消費習慣不好的地方) 他賣我東西當然也不錯 但如果跟他賣我的那東西比就完全相差很多了 由於那個賣家簡稱B是不接受退訂的 所以我付了頭款就是跑不掉只能乖乖繳尾款 就算這是我不考慮後果在先 應該也不影響我跟上個賣家的承諾吧

而且也是因為當初A他說可以退 我才敢冒然向B購買

 

後來我因喜歡就跟B付了頭款 之後一個月因為A他都沒回我3/10幾號最後一個訊息

4/13

他才開始主動催繳我付費 一開始我跟他說你等我有錢一點 然後我先還一千 剩下尾款一併月底付完

後來他好像沒有反對 但我發現我算一算我還是沒辦法負擔那筆尾款

所以跟他商量東西還給他 金額還我 沒想到他竟然反悔(而且是他先惡人告狀我 害我無法與他聯繫 line連看都不看 手機還拉黑 我都打不通)

我本來就想跟他聯絡結果他電話設我黑名單 然後line最後一通訊息連看都沒看

所以我不曉得他這個月給我改成說他說他也找到另外可以替代東西了 所以不還我錢也不能收那物品

可是這樣應該不對吧 像我們買東西(如果賣家承諾不可退 當然就算了)如果承諾可以退(而且當初他自己是說錢要還 也沒有說什麼期限退款是必要還清本來是有說一個月後來3/10他改口說可讓我分二個月 但他也有說只要付不出不用跑法院還是會請我把東西寄給他錢付清 由於他無說什麼時候就不能退物品還錢 而且當時也已經是寄物品一個月後 我理解是就算我倆經過協商延期還款 但只要我付不出 理應物品都可以退回去) 我是付錢的一方 當初他自己說如果分期無法繳納 可以我付多少就 還我多少 而且當初我們也約定最慢二個月內要付完 已經超過時間我也遵守他 遊戲規則 她卻回說不能收了 還說要反告我欠錢不還 反正他意思是我非得還他 當初是他講我壞話害我無法與他取得聯絡(誰被罵會想理對方 再加上我最後一通釋出善意的訊息他竟然不回我 我在想他根本犯了錯還想擺爛)

現在自己有了計劃就要反悔 我老實告訴他我有看上另一樣東西更好 但是因為那個東西我要把跟你交易的東西退還 我才有錢可以購得 就算這個是我衝動 但是我有權利因為你承諾而買更好東西吧

何況A說過買不起可以還他 如果他沒說這句我當然不會找他麻煩

她竟然回我說我成年了應對自己行為負責 那難道她不知道我錢還沒付清 如果沒有要退我錢是不是應該在買的時候先通知我 如我不還錢就把東西寄回 還是選擇繼續分期 但東西以後就無法還他 ,他都未行告知就逕自買東西 明明跟我做的事一樣 還反過來教訓我 我要是知道她不肯還我錢 收我物品我還會衝動買東西嗎?

再者買東西就是服務業 他收了錢他應該要以他承諾為重 收錢的我不能說是老大 但應該就要履行他自己說的規定阿 何況東西退一退 還是他自己訂的不是我說的 我有錄音跟line訊息記錄 請問有無方法可以使他不要跟我追討剩下費用 跟把東西收回還我錢

因為如果今天我已完成分期 交易已完成 或許怎樣都是後話了他還可以說已賣我當初話不算(畢竟他當初也是說還不出 才要還我錢跟我請東西退給他)

如今我還有欠款 我想要用東西還他方式給他 他卻拒絕是他跳票 又不跟我聯繫 這樣我走法院對我是否有勝算 謝謝

此物品非損耗品所以無折舊問題 再者就算有折舊賣家都承諾我付多少就多少

應該沒有誰對誰錯吧!而且當初我都有詢問我很討厭他現在都會說"我當初那麼好心我要是知道你付了錢卻想用分期 我應該堅持收到全額再出貨"可是問題是我都有問過他 是他自己說可以的 連退款收物品也是經過他同意 應該說是他親口承諾的!

還有他是無照營業 這樣對公平交易法有公平?

 標示時間是要讓律師清楚知道對方告知的時間 與答應的明確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最後的約定是您會把款項繳清,故而您無片面毀約之權利。

2、不過此類交易糾紛還是要看您有多少證據,倘若相關事證顯示雙方已經合意解約,則您必須將物品返還給對方,對方必須將款項償還您,否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反之,則必須依約履行。

coste 104-03-29 05:04

你好:

近日本社區發生總幹事涉嫌掏空社區"定存基金"及"活儲"並以社區主委名義開票給於廠商(修繕維護費等等),導至社區戶口被凍結<因戶口內的錢已被領走一空,定存基金也被解約領走>.

問題如下:

1.該主委表示並不知情有申請支票一事,另社區出帳是否應有3人蓋章<主 財 監委 3人>? 由於內人擔任這屆監委,但於每月核帳時只"核看發票及出帳細目"就簽名於財務公告單後總幹事就直接公告...內人並無經手社區任何金流,也無用章於提款單或支票文件上,現社區已聯名控告該管委會,請問內人在法律上也會被咎責嗎? ( p.s 經內人深查後發現民國100年時該筆定存基金就已被解約並且該款至今下落不明(有影印存摺),另監委一職也是當初在總幹事遊說下才答應幫忙核帳並無實際參選該委員一職)

2.如上述~由於社區戶口被凍結...新的管委會是否只能概括承受之前跳票的款項或是應由該主委獨自承擔?還是能有其他方式.. 謝謝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9 13:16

1.無論新舊任委員或監委,均應追究相關人等法律責任,才是負責並撇清涉案之道

2.總幹事應有涉及刑事犯罪,例如背信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詳細罪名尚待了解全情才好判定),主委或其他委員、監委是否無責任,尚言之過早,宜準備應對,建議與律師詳談,會有較清楚的了解(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總幹事已涉及民刑事責任,至於其他委員,則需視其有無管理監督之疏失,而另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9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總幹事設有刑事偽造文書業務侵占背信等犯罪,可對其提告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至於其他幹部,則視有無過失,而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3-04 15:29

十幾年前  我爸有個朋友拿他爸爸的地向我爸借錢

不久之後拿支票說要還我爸錢 

但是都跳票

前幾天我爸突然找到抵押權設定

所以決定"""聲請拍賣抵押裁定"""'

我們去申請土地謄本  發現他爸爸已經往生了

我想請問聲請拍賣抵押裁定上的相對人要寫誰的名字(要寫跟我爸借錢的人還是他爸的名字??

跟我爸借錢人好像也一直搬家  那聲請拍賣抵押裁定書上的地址該怎麼辦??

另外還有聽說如果是最高金額的話要附債權證明文件

請問債權證明文件是要正本還是影本???

請幫幫我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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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建議直接委託律師辦理為宜。

 債權證明要正本,對象要寫繼承人,如仍有疑問,建議直接委託律師辦理為宜。

GO 104-03-04 11:37

甲方向乙方購屋,甲方申請房貸時,才發現此房屋乙方有向銀行設定信貸300萬,但房屋已完成過戶。因信貸期限即將到期,甲方擔心房屋查封,故先代清償信貸300萬,銀行並交付甲方(1)代清償證明、(2)當初乙方向銀行借貸借據正本。同時,乙方簽立本票共七張給甲方,到期日均不相同,為104/6~12月。目前乙方財務有狀況,甲方擔心會被跳票,又因本票還未過期,尚無法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甲方是否可先採取任何途徑(EX:民事訴訟),以保障乙方可按期還款?

票期未到無法請求,建議與對方再約定加速條款,即一期未按時清償,其他期數視為全部到期,以保障自身權益。

請對方提出擔保戶,簽訂契約設定擔保物權,例如抵押權或質權,才會真的有保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4 14:10

1. 對方名下若還有動產,不妨要求設定抵押供擔保。

2. 另,怕票期拖太長未到期不能行使,則看能否與之協商作廢原先本票,另外再簽,同時簽協議書約明對方應按期給付,若一期未給付,則後面均視為到期。這樣,無論本票裁定或是支付命令都可以主張。

arder 104-02-26 17:13

在96年有替我姐夫開支票台頭及金額.但大小張由他蓋印(是付給場商貨款)結果這張支票跳票.現在104年我姐夫要告我偽造文書.詐欺.亂開支票.請問律師如何解決?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支票有經過您姐夫確認並自行蓋章,應無偽造之問題,此即為您將來答辯之重點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方如果已經提告,那必須要到地檢署開庭,由檢察官決定起訴與否,如有起訴,案件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實體部分,如果你姐夫親自蓋章,並無偽造文書,但對方必定會主張章不是他蓋的,所以必須詳細了解細節,找出可證明章是誰蓋的間接事證,主張無客觀犯行,或以間接情況證據切入,主張並無主觀犯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6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蓋章部分由您姊夫親自為之,則不構成偽造文書之犯罪,即使由您為之,若姊夫有授權,亦無偽造文書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可證明蓋章部分由您姊夫親自為之,則不構成偽造文書之犯罪,即使由您為之,若姊夫有授權,亦無偽造文書之疑義。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重點應是在於是否有證據能證明當初您的姊夫有授權您去開立這張支票。即便您能夠證明您的姊夫當初是自行蓋公司大小章的,但他現在也一定會說他交給你保管後並沒有授權您可以開立這張支票,是您擅自為之的。

因偽造有價證券罪刑度不低,因此,建議您應盡速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處理本件官司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vivian 104-02-10 00:57

請問我是a公司的股東,目前a公司負責人表示週轉金不足面臨跳票

因帳務不清,我不願再提供週轉金。

倘若真的跳票,對負責人及股東的影響為何?

持票人是否需提告才會對公司進行財產扣押及查封?對個人會嗎?

另外因公司有貸款,我是有權人之一,所以當初有對保簽章。

倘若貸款暫不理會它,銀行是否可執行按比例對負責人及我扣押個人資產?

這樣會影響我個人信用嗎?

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4-02-10 12:40

您好!

若發票人是公司,則公司跳票是公司喪失信用,對負責人及股東沒有直接影響,持票人只能找公司求償
另若股東個人對公司的貸款作保,將來公司無法償還貸款時,該股東(保證人)就應負責償還貸款債權人可查扣拍賣該股東(保證人)的財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2-07 18:01

事由:

A找B.C.D說有某處房地可投資~因他手上款項並未完全到位~所以釋出這個訊息給予B.C.D~並一直強調等到房地貸款下來後將如數歸還於股東~如到時還需額外支出將會與大家商議~強調貸款下來約一個月(過程都由A去處理房地)~後續股東陸續把平均需支付款項交付於A~並等待他消息!約定期限到了A遲遲找尋各種推託之詞~說銀行方面還未談妥~還是BCD要不要撤資等他自身資金到位~全數還於股東~並簽屬解除合資協議與開立本票約定還款日期~爾後本票時間到期~A還是又有其他自身問題需要延遲給付~那麼大家又相信他給他時間~結果還是依舊跳票~但這次他又說得信誓旦旦~並加開立協議書與銀行支票給予大家~等依約還款時再將支票本票還他~A強調如約定日期他又未能兌現承諾還款時~那麼股東們可以直接拿支票去存~因為有關於銀行信用所以大家又給他時間處理而妥協了~結果時間又到了~A依舊沒兌現承諾~這時B依照協議存票~而CD兩人因為在A又不斷拜託下說因他資金是別人也晃點他所以延誤了~那麼A知道B已拿去存~央求如果CD兩人再拿去存這樣他會嘎不過去會跳票~請CD晚個一星期時間給他~如資金還是未到再去存~結果B的票有兌現了~但CD兩人等到約定時間A依舊無法還款~因此CD告知了A將把票拿去存請他盡快處理~殊不知票被退了兩次~而這次A又開始加以承諾並一再央求CD說他不是不處理而是真的都被拖到~希望CD先把支票與退票單還給他~讓他先去處理銀行票務問題因有關他的信用~而他也會再開立賠償金&本票&協議書給予CD作為擔保~請CD幫個忙~別讓問題越用越糟!請CD相信他! 結果CD因只是希望能把當初合資款項拿回~又基於大家都熟識~又加上有各種憑據所以又選擇相信了A~結果支票還A後~陸續約定時間A不斷地信用跳票~不斷的用各種言語來拖延還款時間~但CD兩人決定不再相信A的承諾給予機會卻又被他欺騙一再拖延~而寄發了存證信函~這時A開始不接電話也不再主動聯繫CD~也未見他出面協調還款乙事!

以上是大概內容~我想請問這樣A是否構成詐欺侵占~還是其他法律責任~因現在C.D兩人決定對A提告~希望由司法幫助拿回款項~並讓A此等一再欺騙跳票乙事~負起相關刑責! 請位大律師幫忙提供建議~因該先以何種法條去跟A追回款項讓他出面處理較為迅速??  謝謝~耐心看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20:10

建議直接委任律師狀寫書狀提告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胖胖 104-02-05 13:46

想請問支票跳票問題
有人向我借錢,然後還款時開立支票給我
但是前兩次都以沒錢作為理由,要我把票抽回來,前兩次都抽了.
但這次又想叫我抽回,我覺得這樣屢次要求我抽回跟沒還錢是一樣的,而且麻煩.所以第三次也知道要叫他還現金是不可能的了,那也給他籌錢時間了.開立支票兌現日期也是他選的.但第三次開立時就已經找盡藉口推託無法前來開支票
所以我這次決定不抽回票,所以這張票很有可能變成空頭支票.
那他要求我抽票,而我不抽回.在這個點上我有可能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而那張支票如果最後確定無法領到錢,我該做什麼動作保障自己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4-02-05 14:38

您好!

如果支票跳票,合法的支票持有人可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發票人給付票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05 16:17

Dear 胖胖,

其用票據只是做為清償的一種方式,若其屆期不還款,支票跳票時,你可以對他起訴或依沈大律師所言用支付命令令其清償。但若他名下沒有財產,則很有可能在強制執行程序時您也無法拿到錢。建議您下次在借款予人時可以留下借據證據,或請其提供擔保品,以保障您的權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5 22:02

您好,建議您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Emma 104-02-03 18:40

前年10月欠款,公司開今年1月票但是 跳票

對方開公司票,但是後面沒有簽名背書

聽說有意惡意倒閉,才另開新公司,

請問應該要怎麼處理?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03 18:49
回覆 Emma 的發言內容:

前年10月欠款,公司開今年1月票但是 跳票

對方開公司票,但是後面沒有簽名背 ... (恕刪)

首先,該票據如果是本票,則儘快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如果是支票,則視對方公司是否現在仍會收受郵件,決定用支付命令或起訴。

又如果對方公司還有財產,先聲請假扣押

至於惡意倒閉另開新公司乙事,因你就此所提供的具體資訊太少,尚無從判斷是否構成詐欺

Emma 104-02-03 19:41

對方開的是支票,現在乃有收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趕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對方有惡意不支付款項但仍開票之施用詐術證據,以利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目前若對方公司名下無財產,即使提起民事訴訟,獲得勝訴判決,實質意義亦不大之,可嘗試蒐集證據,提出刑事告訴之,但若無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亦無法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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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榮 104-01-30 02:38

小弟先前因緣際會下認識一位自稱apple手機的工程師
去年蘋果公司有一個換機方案
只要你的手機序號符合資格,即可在年底前至蘋果公司更換良品機
因為有一些問題想問
所以請教了這位工程師
工程師表示他可以代為送換機,不收費
因為先前有請他維修幾隻iphone
信用良好,因此小弟就在9/30委託他代為處理
小弟共拿了兩隻手機給他
1隻在11月份有歸還我了
另一隻則說還沒處理好
到11月底的時候他說手機已經處理好了
但是要等他忙完才能給我機子
由於先前信用良好
小弟便不疑有他
但是後續詢問他時
他總是給個期限,然後說太忙又跳票
後來12月又說要用寄的歸還
但是後來在跟他要物流序號時
他卻又再三拖延且也沒有給
我已經告知了好幾次
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說
他卻說沒問題
然後又一直推拖各種理由
追到1月份時,我表示要報警了
他說,那他把錢匯給我
手機如果沒問題,那何必匯款呢?
給的匯款期限過後
他卻又跳票
一下說在外國一下說在外地
後來我直接去警局準備報案並且提告侵佔
他傳訊息說1/25會寄給我這時我直接用line打給他
他之前是不接的,這次接了
我告訴他我人在警局他這件事要怎麼處理
他回說我只是比較忙而已又不是不還你
你要提告侵佔你就告
等你收到手機後我就反告你誣告
他後來電話掛掉後就說1/25號前會寄到
今天1/27了,他又沒消息了
但是我如果去提告,他只要把東西寄來然後來告我誣告
我就法院跑不完了
只是一隻手機而已,我不想惹官司上身
想問各位先進
小弟該如何處理才能自保又能把手機討回來呢?
手機市價現值約6000元

您好:

1.對方的行為確實涉有侵占的可能,您是可依法提告並要求民事賠償,即使對方因您提告而再才將手機還給您,對方依然涉有侵占可能,若對方提起誣告,成立機率相當低。

2.建議您將與他所有通話內容及記錄保存,並依法提起侵占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 (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30 11:31

如對方已有多次拖延而未為返還手機的行為,其實是可以合理懷疑對方有將手機據為己有的意思,如此就不是故意捏造不實事實而要入人於罪,提起侵占告訴應不致於構成誣告。但提告後跑警局、地檢等則無可避免。

阿榮 104-01-28 01:35

小弟先前因緣際會下認識一位自稱apple手機的工程師
去年蘋果公司有一個換機方案
只要你的手機序號符合資格,即可在年底前至蘋果公司更換良品機
因為有一些問題想問
所以請教了這位工程師
工程師表示他可以代為送換機,不收費
因為先前有請他維修幾隻iphone
信用良好,因此小弟就在9/30委託他代為處理
小弟共拿了兩隻手機給他
1隻在11月份有歸還我了
另一隻則說還沒處理好
到11月底的時候他說手機已經處理好了
但是要等他忙完才能給我機子
由於先前信用良好
小弟便不疑有他
但是後續詢問他時
他總是給個期限,然後說太忙又跳票
後來12月又說要用寄的歸還
但是後來在跟他要物流序號時
他卻又再三拖延且也沒有給
我已經告知了好幾次
有什麼問題可以直接說
他卻說沒問題
然後又一直推拖各種理由
追到1月份時,我表示要報警了
他說,那他把錢匯給我
手機如果沒問題,那何必匯款呢?
給的匯款期限過後
他卻又跳票
一下說在外國一下說在外地
後來我直接去警局準備報案並且提告侵佔
他傳訊息說1/25會寄給我這時我直接用line打給他
他之前是不接的,這次接了
我告訴他我人在警局他這件事要怎麼處理
他回說我只是比較忙而已又不是不還你
你要提告侵佔你就告
等你收到手機後我就反告你誣告
他後來電話掛掉後就說1/25號前會寄到
今天1/27了,他又沒消息了
但是我如果去提告,他只要把東西寄來然後來告我誣告
我就法院跑不完了
只是一隻手機而已,我不想惹官司上身
想問各位先進
小弟該如何處理才能自保又能把手機討回來呢?
手機市價現值約6000元

Yaya 104-01-27 11:33

律師您好:

我男友是做工程的,會承包一些工作。去年承包一位設計師的工作,後來設計師的合夥人(男朋友),捲款而逃,這位設計師說會承接下來後面的工作,要包商不用擔心。

後來設計師以資金周轉不足要跟我男友借票,設計師開立了一張150萬,以及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3年11月以及12月;我男友則開立3張50萬,以及一張230萬的票,到期日為104年1月。

第一張150萬支票過了,後來以資金周轉不足,需要用錢,請我男友幫忙先將150萬的錢匯還給她,我男友匯還了,並且要求將四張支票歸還,對方答應,但遲遲不將票拿回來。之後男友要求再開一張380萬的票,等待將4張票歸還同時,會將230萬的票以及380萬的票歸還設計師。設計師也同意並開立的支票

後來,跟設計師請工程款項60萬,開立一張票,卻跳票了!

我們發現不對勁,一直要求她將原先4張支票歸還,並且請她簽立合約書,無條件歸還票,同時還要簽一張380萬的本票,將票歸還的同時,會一併歸還給她。

後來設計師說,票已經請人去處理拿回來了,也告知設計師,請她將拿票人的電話給我們,我們親自拿票,電話雖然給了,卻遲遲沒有接電話;傳了簡訊,說要當天歸還也沒有,後來才發現,原來設計師給的電話是她本人另外一支電話!!!! 這是自導自演的一齣戲!

日子一天一天過,中間聯繫不到人,所有包商都在找她,1月初終於出現了,當天也說要帶我男友去拿票,也沒有,說隔天已經聯繫好要將票歸還,也沒有。就這樣,票的日期到了,我們沒辦法,將她之前開立的票入票,也被跳票了;而且別人拿著我男友的票找上門,我們卻沒有能力負擔,也請問入票的人,設計師是否有要求將票拿回來,對方說明從來沒有,事實證明,設計師從頭到尾都在騙我們,票已經拿回來也都是在騙的!

現在手中有的證據:

1. 簽立的合約

2. line的通訊紀錄,說明票已拿到手將會歸還,卻沒有

3. 錄音檔,內容裡有清楚說明會將票歸還

4. 人證,在跟包商約談的同時,6.7個人都有聽到,要帶大家和我男友一起去拿票歸還

 

想請問律師們:

1. 我們該如何處理?

2. 若提告,請問要告甚麼罪名?

3. 這樣是否算惡意不歸還支票呢?

4. 提告時,是否能要求設計師將我方跳票的金額補還?

5. 提告時,需準備甚麼資料呢?

沈恆 (沈律師) 104-01-27 12:49

您好!

可以提告詐欺罪,損失的金額可以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aya 104-01-28 08:5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對方是否屬於惡意不歸還支票?

因為依票據法第十三條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只有借去的支票還存留在借用人的手中,發票人才可以用原先約定的事由來對抗。借用的支票已經轉給第三人,除非證明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

 

小棠 104-01-25 16:46

去年的12/09號,有一個自稱是美安的接洽人,跟我們訂美國正版的星球棒棒糖3800組,金額是190萬,美安已給訂金35萬,貨訂好了,因為宅急便的問題,延遲三天,12/23才送到,貨到了沒當場給錢,想說我們理虧在先,給美安一點時間匯款給我們,結果一直拖,後來我們覺得不對勁,後來美安的負責人王先生,說他們會今年的1/10付款給我們,到1/10號仍沒付,又說到1/15號,說會先給一部分的錢給我們,到15號,錢沒拿到,有收到支票,要到1/31也請王先生寫借貸,我們以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後來我們請人幫忙查一下關於支票有無跳票紀錄,銀行那邊說有,我們再打給王先生,給他三天時間再開一張支票,到了第三天,電話變空號,我們當下有被騙的感覺,想問如果採用法律途徑,我們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如果要打官司,要打多久?勝算有多少?

 

PS:王小姐與我的對話紀錄,我已經全程拍下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開立空頭支票,則刑事上可能涉及詐欺罪,另外民事可以據該支票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並可以先做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5 23:10

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5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對方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給付貨款,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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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 104-01-23 22:15

你好,我想問一下,前公司欠薪,也經勞工局協商後分期付款,但跳票了沒給付,經詢問總經理,可至公司搬東西抵薪,我擔心會不會有問題,若去搬了,如何自保,可以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3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在搬公司物品時,應先與總經理簽定協議,以利證明總經理同意您搬,避免日後公司對您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6 11:55

Dear 小余,

 

您搬的東西價值為何,是否可以主張抵銷,請與前公司協調後有書面證據特別是鑑價紀錄較妥。搬的時候也不要一個人去搬,可以請朋友陪同前往見證,以免公司事後索賠等避免不必要之糾紛

小君 104-01-15 16:28

您好,律師..

我老公是業務,最近新客戶(台中小公司)開立了二張支票,接連跳票(約60-70萬元),有天早上我老公一早特地下台中他的公司等他還貨款,但員工說老闆一早就去開會了,開到下午5、6點都還沒現身,因為若老公要不回來要部份負擔費用,所以一定要要回來,不然損失就大了>"<

想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處理比較合適呢?謝謝!

小芸 104-01-12 10:28

要怎麼證明芭樂票是早在自己收到時之前就跳票?

我打電話去該銀行的分行詢問,但是基於個資法,

他們無法告訴我時間,而且告訴我支票如果跳票

在6個月過後,跳票的紀錄就會消失,那我到底

查不查得到之前第一次跳票的時間?

直接聲請支付命令較有實益

小芸 104-01-12 10:47

小芸 104-01-12 10: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直接聲請支付命令較有實益

 目前我已經知道他名下沒有財產

對方說是做生意需要換現金,拿的是廠商開給他的票來票貼,

由於前面有十張票循環都有過票,後面共拿了十五張,

先騙說請我這邊先自己過三張票,明天就立刻拿現金來,結果並沒有。

之後就開始連環跳了十二張,沒有一張有過票。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2 11:22

如果要告刑事,直接請檢察官發文去查比較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2 23:50

您好,建議您直接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告詐欺犯罪。

張小姐 104-01-07 09:51

你好: 請問我9/18借現金50萬給某公司,開立月息4%的票據給我,其中己延票3次,共得利息6萬。 目前我手上持有11/18的50萬無抬頭票據,此公司己於11/1跳票銀行拒往,目前也積欠多項費用。 己得知有一債權人己在11/5向法院執行假扣押,此公司目前有新股東入股,但釋出條件為換票到104/05/01,若要現金需對折。 想請問,在債權會議上,其他債權人都默許這個方式(他們是非法租賃利息月息/半月息高達9%~10%),那我是一般民間利息,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就有關您所陳述債務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07 10:00

您好:如果您有保留借據支票,建議您就此部分對該公司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但對方一旦聲明異議就沒輒了),如果您是持本票,建議您對該公司聲請核發本票裁定

建議您,以後要借款時,務必請借款方提供擔保物或保人,避免類似被倒債狀況之發生。

以上,如有進一步需要,歡迎連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7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款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張小姐 104-01-07 09:17

你好: 請問我9/18借現金50萬給某公司,開立月息4%的票據給我,其中己延票3次,共得利息6萬。 目前我手上持有11/18的50萬無抬頭票據,此公司己於11/1跳票銀行拒往,目前也積欠多項費用。 己得知有一債權人己在11/5向法院執行假扣押,此公司目前有新股東入股,但釋出條件為換票到104/05/01,若要現金需對折。 想請問,在債權會議上,其他債權人都默許這個方式(他們是非法租賃利息月息/半月息高達9%~10%),那我是一般民間利息,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如不是已經聲請破產,或清算,可不同意,逕為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再為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晴妤 103-12-24 12:02

您們好

我父親借親戚錢130萬(於101.11.16借了50萬現金-有銀行提款明細、102.6.13借了80萬-有銀行提款明細,親戚也開了一張支票於102.10.15,可是跳票無法領錢)

當時借錢時,對方表明一定會還錢,我父親因為是親戚就沒寫借據,但是他是在我三位家人的面前借錢也拿現金(有人證)

那最近因為他們家房子要被拍賣了,又表明他沒有錢可以還,一直都不接電話,後來終於接電話也問了他家住址。(有在準備寄借據讓他簽名,他也答應要簽名-電話中說明,但那時沒想到錄音

請教,如何處理這筆債務呢?拜託了,謝謝

盡快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盡快去執行處聲明參與分配動產賣得價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1.  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其中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

2.  因為您沒有借據,若對方不認帳,會使證據有點薄弱,因此您必須再次向對方催款,並把催款雙方的談話內容錄下來,佐以其他家人的證詞

3.  若您欲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須先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附上前述相關證據,法院審查您所提出之聲明及證據,認定對方確有債務未還後,即可發出「支付命令」,督促對方清償債務。當支付命令送達於債務人後,若未在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您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43

您好,可以直接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您好:

建議可持該支票及退票紀錄為證據盡速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並待支付命令確定後盡速向法院執行處聲明參與分配

以確保債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24 11:22

您們好

我父親借親戚錢130萬(於101.11.16借了50萬現金-有銀行提款明細、102.6.13借了80萬-有銀行提款明細,親戚也開了一張支票於102.10.15,可是跳票無法領錢)

當時借錢時,對方表明一定會還錢,我父親因為是親戚就沒寫借據,但是他是在我三位家人的面前借錢也拿現金(有人證)

那最近因為他們家房子要被拍賣了,又表明他沒有錢可以還,一直都不接電話,後來終於接電話也問了他家住址。(有在準備寄借據讓他簽名,他也答應要簽名-電話中說明,但那時沒想到錄音

請教,如何處理這筆債務呢?拜託了,謝謝

明山書局 103-11-25 16:22

你好:

一年多前廠商跳票,有給還款計畫,期間有還一點點債務(進貨付現。現金扣5%還款)

但是已經一年未叫貨還款了

要寄存證信函給廠商,請問要如何寫呢?

謝謝

為保障貴書局的金錢請求權益,請運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與我們連絡,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5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需記載依據計劃的...內容,經過雙方協議之後,對方應該…履行,我方希望…等。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協助公司催收帳款、建立相關制度,以保障公司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存證信函,避免您因誤繕內容反而成為您不利之證據,亦可至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SSET121 103-10-28 16:07

律師您好,我媽媽將五張未寫金額及受票人的空白支票借給朋友讓他去跟第三方借錢,但現在他朋友跑路了,但我媽媽怕第三方會真的去兌現支票所以故意在她的支票上蓋錯的章,請問這樣第三方可以因為支票蓋錯章而跳票為理由告我媽媽嗎?我媽媽一定要承受他朋友的債務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8 18: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母親故意以非開戶之印章用印簽立支票,並交付他人使用,可能涉嫌詐欺罪。

2、就您所述,當初確實授權他人使用票據,就票款的部份因為印鑑問題跳票,仍然不影響我方應負擔的票款給付義務。

Kevin 103-10-25 10:13

建設公司告知財務上周轉不靈,老闆人落跑並支票跳票銀行已接手故工程仍在進行;因房屋先前已先過戶在我的名下,權狀正本也已拿到,也調過土地物權狀,所有人為我本人,其它項只有兩位,第一順位為本人之借款銀行,第二順位為我

目前有部份公設(停車場大廳)尚末完工,故本人有預保留尾款和交屋款(約買房總金額之5%)

想問一個情況,若建商老闆欠錢,故債權人會向建設公司要錢,本人仍欠建商公司尾款和交屋

法律上,若建設公司倒閉後,債權人是否可向本人索錢這筆尾款與交屋款?

也就是說,我欠建設公司錢,建設公司欠債主錢,那債主有權利追討到我身上嗎?

google查遍網路找不到相關資訊,再麻煩各位解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1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主可以代位建設公司向您請求給付尾款唷!

maypcc 103-10-25 18: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主可以代位建設公司向您請求給付尾款唷!

 

 

律師 你好,因公設尚未完工,車位和大廳算嚴重瑕疵根本無法使用,這無法以瑕疵故扣留尾款與交屋款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5 22:15

您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白話文說,就是因為有瑕疵所以主張有些款項之費用應該要等到對方將瑕疵修補後才給付。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2: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商公司清算終結歸於消滅前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權利。

2、屆時我方可以對抗建商的所有抗辯,都可以向債權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