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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頭 103-08-27 00:16

最近小妹家裡正在辦理土地轉移,因為三七五減租的關係,我們跟頭家買了剩下的土地,那時幫忙代辦的代書辦成七份,可是繼承的只有6人,所以我們只好重辦。

問題來了!新的代書請了公所的人來看,說我們農地上有建物,是違法的!所以不能辦轉移,要付罰金,才可以,後來建管會又說不發農業證明給我們,因為土地要重新審查,為何上次可以辦過?我想問說有沒有兩其美或者更好的辦法,因為大家為了留住阿公的田地,都借很多錢了!請大家幫幫我,看看有沒有更好的辦法而,可以少付或者不用付

阿嘉 103-08-30 19:10

你那建物是未申請建築執造而私自建造的違章建築

你們把土地要買來分割繼承 因建物屬違章建築地政當然不給辦

如果土地所有權狀名子原本是你阿公

然後以共有繼承方式就可以讓建物繼續存在

但以土地分割繼承方式恐怕地政也會不給辦

 

總之違章建築還是拆除比較不會發生其他問題

孟兒 103-08-26 14:29
您好: 我8/19日在拍賣網站下標了一支比市價低很多的手機,當天用悄悄話問賣家他說當天晚上會幫我出貨,等了兩天沒收到貨,於是8/22與8/23都有用悄悄話問他什麼時候收得到貨,但對方皆無回覆,我覺得怪怪的便送出修改訂單想取消交易,對方也無回覆。之後8/24早上宅即便通知貨到付款,我沒有收已請他將貨物送回,事後也有用悄悄話與line連絡要取消交易,但都連絡不到人,line也不讀不回,且賣家在8/23日後就沒有再登入拍賣網站了。我想請問我這樣貨到付款拒收有違法嗎? 謝謝您~
Catpiano 103-08-26 07:23
請問如果網拍賣家截取電視劇的劇照,如韓劇「來自星星的你」劇中的影像,做為網拍賣場使用,是否違法呢?是否涉及肖像權或著作權的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10: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影劇的影像,當然屬於著作權保護的範圍,倘若用作網拍之用,已經違反著作權法,有民刑事責任

2、有關網拍的相關圖說,都需要注意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販賣的商品則需注意商標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阿淳 103-08-26 02:03

請問,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廢棄物清理法,我緩刑機會大嗎?

我因吊扣駕照期間,友人請我調度車輛運輸,未經查證所拖運之物是否合法,

而誤觸法律,我開庭數次未認罪,即將準備結案,我已向法院認罪,我無前科! 

緩刑或是能免牢獄之災的機會多少!我是家中唯一的收入,雙親年事已高, 

老婆快生了!向法官求情有用嗎?我真的不了解北部的砂石車的生態而違法,我沒犯罪動機或不當得利!我能獲得緩刑機會嗎?或捐小額公益金嗎?請幫幫我!

法律小學生 103-08-26 10:3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的情況

             若妥善處理原則上是有爭取緩刑的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能不能緩刑,仍需依您實際之犯罪事實而定,以及您在案件中之角色來衡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謝大律師所述,但您亦可將您本身及家中境況不適於使您服刑之情事具狀,並檢附相關證據向法院聲請緩刑宣告。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im 103-08-25 05:41

因為雇主違反勞基法及低報薪資,且態度極其惡劣,不斷強調他們背後有律師團,還說他們絕對不會有事,拜託我趕快去告他們。


所以我在今年七月初,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這是我去司法院查詢最高法院判決、法律問題座談還有不少地院判決,才得知原來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


當時按鈴申告時,我沒有呈上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是分他字案。因為心軟,有向地檢署遞撤回告訴狀。(後來詢問律師律師說我的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


八月初地檢署寄來要開庭的通知,我和被告有出庭,但是被告有一人未到。開庭時,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亦涉逃漏稅


然後檢察官有問我是否原諒被告,我當時以為被告應該已經有悔意,表示可以原諒被告


檢察官也再次定於九月初開庭,並要求被告要當面道歉及寫悔過書,才會給被告不起訴處分。


沒想到,才步出偵查庭的門口,就在門口外的走廊上,被告立刻現出原形,我很後悔給他們機會,我想他們應該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才如此有恃無恐。


回到家後,我立即寫告訴狀,也將手上所有證據全部寄給檢察官。在告訴狀中我清楚寫明被告犯行明確,如果仍給他們不起訴處分,等於變相鼓勵他們的犯行,也嚴重破壞勞工及勞健保局的權益。


我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接受僅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後來,在本月20日,收到檢察官傳票,內容是取消九月初的庭期,改成在下週開庭,提早一個星期。


想請問律師,如果下週開庭時,檢察官若想給被告不起訴,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才能說服檢察官呢?


我真的真的不想這樣的無良違法雇主可以全身而退,長期居於經濟弱勢的勞工,不但要忍受雇主違法,連日後退休的權益也因為雇主的低報薪資,造成影響。只因為雇主要逃漏稅與不想付太多勞健保費給勞健保局。


我真的覺得勞工很可憐。


因為雇主曾十分囂張告訴我,低報薪資就是他們公司內部文化,我如果不能接受,就get out走人,現在景氣不佳,很多人沒工作,他們可以找到能接受「公司內部文化」的人來替他們工作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讓這樣的無良雇主受到法律制裁。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50

 您可與律師詳談案情,委請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以你所述的罪名都是公訴

也不是你要撤回就能撤回

所以只要證據足夠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是你能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把證據或者需要調查什麼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然後告訴他你不和解

這樣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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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整理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凱凱 103-08-24 20:03

案由:○月○日下午17:30分,有人撕毀電信箱上張貼之標語

    張貼人發現隨即報案,員警至現場處〈○村○路○巷〉,張貼人〈原告〉要求毀損罪告訴,撕毀人〈被告〉亦在現場,並於員警錄音拍照下承認撕毀,張貼人隨即先行至派出所準備作報案筆錄

    在所內時過約10分鐘,該員警返所至大門前時,所長已在門前跟他交談〈內容看似本案〉,張貼人走出打招呼後,三人就走進所內,張貼人向所長及該員警請求告訴毀損罪,員警隨即準備製作筆錄,此時所長交代要對張貼人提行政罰張貼文宣物,張貼人回答犯法規願受罰,之後員警善意建議雙方坐下談談,過程中,張貼人感覺主管談話不甚善解人意。

1. 員警進所前所長剛好在門口談論本案,是否有人事先關心?

2. 違規廣告物行政罰之權責、舉發、開罰,程序有疑慮?

3. 毀損罪起訴與否,兩造之權益,由法令範圍及上級單位處理裁決

4. 張貼標語屬言論自由,如有違法或損及他人權益,應依法處理而不是當面指責報案人〈所長說:若不起訴,被告可提起誣告追朔〉

5. 所長談話內容及眼神有不公平善待兩造之感覺

6. 所長舉例說:有人在派出所大門上張貼紙張,所長撕毀,張貼人可以告他毀損罪嗎? (聽後本人愣住,他又對我說:你發什麼呆…)

7. 電信箱敢貼標語,小老百姓誰敢貼公署〈派出所〉,若我貼文:『波麗士大人善待小老百姓,警民合作愉快』。所長要撕掉嗎?要罰張貼人嗎?

 

本案之1.撕毀人  2.張貼人  3.派出所所長 ,三人各有哪些法律或行政責任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張貼人將廣告傳單張貼於公共場所或是他人物品上之後,應可認定其拋棄所有權,該物變成無主物,將該傳單撕毀,應該難以成立毀損罪,況且,您應該不是基於毀損的故意而撕毀傳單,應該是?了環境清潔。

2、本文建議您無須猜測對方與員警的關係,您只需要好好的提出答辯,倘若順利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在考慮是否提起誣告告訴即可。

3、倘若您確實查獲事證員警有收受賄賂等罪嫌,則可以依法檢舉

4、有關於張貼人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罰鍰。

小小豪 103-08-24 11:14

我想請問一下...收到通知書我嚇一跳 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去警局做筆錄   警方告知 我用電驢下載一個未成年女生自拍的檔案違法 (因為電驢在下載的同時也會上傳)
筆錄的時候我都據實以報 (知道電驢會上傳 設定10KB) 我也說下載完就刪掉了  絕對沒有散布的本意 筆錄做完我問了一下員警 大概會怎樣
他說...大多是緩起訴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真的都據實以告 也真的沒散布的意圖
也真的?下載完就刪了 (無前科) 這樣會送偵查庭嗎 ?
如果送了大概會是什麼結果??  如果要上庭 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法律小學生 103-08-24 12:56

大大你好 你散布未成年照片 所涉及刑責

             原則上是一定會上法庭的 若沒有妥善處理是會被判刑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4 23:36

前幾天才剛回答相類似的問題,你可以爬文看看。

要拼無罪也不是不可能,不過機率小。

初犯緩起訴處分機會算是比較大的,

也涉及到檢察官的個性問題。

你可以再看我之前回答的紀錄。

以前當檢察官時常諭知緩起訴處分

小小豪 103-08-25 11:11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解答
目前我想只能等通知再做打算了

小小豪 103-08-24 10:59

我想請問一下...收到通知書我嚇一跳 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去警局做筆錄   警方告知 我用電驢下載一個未成年女生自拍的檔案違法 (因為電驢在下載的同時也會上傳)
筆錄的時候我都據實以報 (知道電驢會上傳 設定10KB) 我也說下載完就刪掉了  絕對沒有散布的本意 筆錄做完我問了一下員警 大概會怎樣
他說...大多是緩起訴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真的都據實以告 也真的沒散布的意圖
也真的?下載完就刪了 (無前科) 這樣會送偵查庭嗎 ?
如果送了大概會是什麼結果??  如果要上庭 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阿倫 103-08-23 23:19

彰化縣田尾人

今年在6/15號機車在員林7-11林厝分局附近因為在網路上受騙!被恐嚇威脅機在2012年遷的不是很滿意!所以在忘錄社群fb認識的朋友私下問他,他有沒有台中的朋友在改裝的朋友!他當時找藉口要約我出去朋友他當時在網路上假借著要約我出去吃飯的名義.他跟我說那天要牽機車去給也都不是事實他完全都沒告知改裝車行地址電話聯絡方式...他藉由著那段時間當天牽到機車後我問他好幾次他都說已自裝了!其實都只是明無須有說已經改好了!但施孚穎是莊東聲他是在網路上欺騙詐欺的兇嫌,施孚穎在南投山律違法騎乘我本人車主機車使用滑手機而造成他車禍字書毀損!破獲到我的機車很嚴重他當天如果不是指是他單一要幫忙牽機車去改,是想騎別人車主機車當作自己的在炫耀他出示了之後還無理的藥球要保證他完全沒事!互相推責任不理會負責修理只把他自己的事實發生當天的事情推的一乾二淨不想理會!這樣到時候開庭還可以提告施孚穎他行事的罪刑毀損.共犯背信.間皆故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4 10: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建議您先修改文章,將相關人名修刪,避免發生其他法律爭議。

2、就您所述的行為,應該只是民事賠償問題,有關於毀損的部分刑事不處罰過失背信的部分也與法律要件不該當,改車的行為也與侵占或是毀損罪嫌不相符合,至於詳細的分析因為您的敘述不是很清楚,倘若要提起刑事告訴的話建議先尋求正式諮詢。

MINA 103-08-23 13:04

今年5月份出國前有在網路上刊登代購外國商品其中也包含痠痛藥品

但因詢問度不高且朋友說這樣是違法 因人在國外無法下架處理

回國後 也沒有立即下架之後上去看發現停權中

但當時在國外有買家從奇摩找到我 當時我人在國外所以用LINE主動聯絡我

他託我買其他藥品類萬金油跟五塔散 我也等他匯款完成後順便幫她買 

不料這個月卻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傳票說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因為人住新竹

通知書在台南 想請問律師

1.可以依戶籍地就近接受調查嗎?

2.在奇摩拍賣並未成交任何藥品類商品 此外我也不是大量進貨走私販售

   代為購買先收到款項再替他購買也算是違法嗎?

3.若違法請問這樣罰金要多少呢?另外因為家境不好有什麼比較輕的罰則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仍應至調查局所通知之地點受訊問,訊問完後,調查局會將全案送給您戶籍地之地檢署偵辦,違反藥事法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25 12:00

 1. 您的案件是由調查局處理, 而非衛生局. 所以您一定要先弄清楚所代購的藥物是否是偽藥或禁藥, 這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2. 即使沒成交, 或小量仍是觸法, 只是可請求減輕處罰而已

3. 由台南偵辦, 若您犯罪地是在台南, 則台南地檢署也有管轄權. 若只是由台南調查站網路搜索而查獲, 則可聲請移送到新竹偵辦

4. 若沒有刑事問題, 衛生局多是裁罰三萬元 (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5 12:52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1. 您的案件是由調查局處理, 而非衛生局. 所以您一定要先弄清楚所代購的藥物是否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當時在國外朋友提醒在網拍痠痛藥膏是禁藥會被告 因為是禁藥所以我也不敢賣

但有一ㄍ台南的女生主動聯絡我要我替他買虎標萬金油跟五塔散 因為不知情 情況下幫他買了

後面因為我行李超重所以用郵寄的方式 不料那個住台南女生說 要是不退全部的錢就要去告我

我跟他解釋 因為我沒再賣這些東西你要我退款我這些東西留著沒用

我已經買了 只是在國外用郵寄的需要時間~所以請他等等

他說他是幫朋友買的一直逼我退款 之後東西寄來了我就快速寄給他

他收到了 我就接到涉嫌違反藥事法的通知了...

這樣我該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8-25 13:35

 您好:

1. 這五塔散可能是禁藥, 有刑事問題(當然還要看看原始成分才知道)

2. 這樣她不就有教唆之嫌?

3. 行為結果地確實在台南, 所以台南地檢署也有管轄權沒錯

4. 您的問題牽涉犯罪, 務必與律師面談才可通盤了解, 才知道要怎麼對您建議(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8 01:28

律師您好:

這位小姐是用LINE主動聯絡我 對話紀錄我有留起來 內容如下 

他說:五塔散X3 萬金油X3有嗎?$?

我說:虎標我沒賣但可以幫你買

他說:好 我要跟我朋友報價

.......

之類的 

後面他匯款給我後我才幫他買  因為數量不多也沒圖利  我出於好心 想問的是

1.我一樣可以檢舉他販賣禁藥ㄇ ?我只有我跟他的LINE對話紀錄  他的郵局帳號  他的姓名地址...他賣誰我也不知道...

2.要檢舉的話我需要備齊什麼資料?

3.我要去法務部調查局說明 需要列印紙本證明嗎?調查官說手上有證物...

萬分感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28 13:20

 1. 您當然可以告發她販賣禁藥, 或告發她教唆你輸入販賣禁藥

 2. 但重點是您自己的犯行部分, 輸入禁藥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不算小罪, 請務必著眼在自己犯行如何作答辯, 一定要先與律師會面商議. 至於是否告發對方部分, 等第一次去調查局之後再來辦理即可. 但你馬上就要先擬定第一次到調查局時的辯護策略了 (http://www.lawmed66.url.tw)

MINA 103-08-23 00:12

今年5月有在網路上刊登代購外國商品其中也包含痠痛藥品

但因為詢問度不高回國後所以我也沒有下架處理之後便停權中

但當時在國外有買家從奇摩找到我 當時我人在國外所以用LINE聯絡

他希望我能幫他代買其他藥品類萬金油跟五塔散我等他匯款完成後順便幫她買 

不料這個月卻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傳票說涉嫌違反藥事法案 因為人住新竹

通知書在台南 想請問律師

1.可以依戶籍地就近接受調查嗎?

2.在奇摩拍賣並未成交任何藥品類商品 此外我也不是大量進貨走私販售

   代為購買也算是違法嗎?

3.請問這樣罰金要多少呢?另外因為家境不好有什麼比較輕的罰則嗎?

4.主動聯絡我的買家要求我退款 原因是我延期寄萬金油給他 他有在LINE留言其實是幫她朋友買的害她要負擔運費.這樣我也能告他違反藥事法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您仍應至調查局所通知之地點受訊問,訊問完後,調查局會將全案送給您戶籍地之地檢署偵辦,違反藥事法會有一罪一罰的問題,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ggie 103-08-21 16:01

大家好
想請問在窄巷內兩旁都是畫白線,
且我停車的服飾店牆的距離與路邊白線距離約一個機車距離(立機車中柱,後車輪會在白線內),
我把車停在服飾店與防火巷(樓跟樓中間的空隙)的交界處,
且是停在白線內非店門口(店門口與我機車距離有超過100公分),
我是否有停車的權利?
服飾店的人是否有未經過我同意移我車的權利?
因服飾店的牆與白線的距離並不是他們的所有權
另他們把服飾店與白線的距離中間放他們營業用的假人展示衣服是否違法?
事情起因在我把車停在服飾店邊邊,他們認為他們營業10幾年,我要停車要"禮貌"的打招呼,但我就住附近不想浪費我時間每次禮貌打招呼,且地不是他們的要打招呼也要找交通部????

事件中因我的車有鎖龍頭,服飾店人員移我車,所以服飾店人員腳有撞到,但他把的車移到防火巷中,且移超邊邊,後照鏡整個因貼牆移位,這樣服飾店的人是否有侵權行為?

請問以上糾紛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謝謝

竹竹 103-08-19 20:49

律師您好

我十幾天前透過派遺公司介紹工作

我也上了它介紹的公司

可是透過這幾天跟前輩的對話才知道

我如果要更往上一階需三個月後(等合約到期)

如果我今天告知派遺公司說我不做了

而我又自己去一間分店做的話

違法了嗎???  我可以去別家分店做嗎??

(因為一開始簽的合約裡有一點

三個月內離職半年內不可在同公司工作)

 

謝謝您了。

 

 1.如果契約內容有約定  是可能有違反契約的問題  2.先注意契約所約定法律效果為何   3.另外該契約約定競業條款是否有效  這可能要看實際個案認定  這部分也一併注意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coco 103-08-19 16:29

想請教與買家議價完後,並未與仲介討論到服務費用,簽買賣合約時簽了一份空白服務費確認書,並無留意,後來才知道金額被該店長作填寫,並送交公司做扣款,也無交付確認書給賣家,也無告知賣家,請問此行為是否違法?

您好:建議您應該先對仲介及店長錄音搜證當初並未約定服務報酬且服務費確認書交付時係金額欄空白之情況,才有機會對其店長提出偽造文書刑事告訴,並可於檢察官起訴後對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返還不當得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通常賣方再委託仲介銷售房屋時,會簽屬專任委託或一般委託契約,故您可視契約中是否有載明仲介成功之報酬計算方式,又若有約定抽傭成數,則仲介在成交後依成交價格成數計算服務報酬,似無違法之情事。 

楊艾達 103-08-17 22:26

您好,在公司已服務近三個月,上周四進公司之後,約在早上十點時接到總經理電話,說主管們有事,今天同仁們都不需到公司,可以下班回家,隔天週五上班,主管卻改口說我週四不上班視為曠職,要求我簽離職單做到當天,但這非事實,又沒有錄音,該如何處理,雇主有違法的地方?請協助回覆感激不盡!!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雇主確實有違法解雇之情事,但建議您應先向相關公司主管人員錄音蒐證,將來才有機會還原真相,蒐證完畢後您可先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協調,協調不成再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或是訴請公司給付每月之應領薪資

 

小黃 103-08-16 16:31

您好!本身是經營網拍的賣家,最近想使用各類卡通人物圖片(迪士尼、San-x和三麗鷗......等等)來製做臉書粉絲團的封面照片,以及用於方便買家在商品瀏覽時所用的超連結圖片。並沒有直接將圖片輸出做販售用途,只因為了讓他們所發行的商品更容易銷售出去,請問這樣有無侵權或者違法任何法律問題?如果自行創作相關卡通人物的圖片使用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09:44

請參考商標法68條、70條。

計算損害之方式,71條。

以上。

Lily 103-08-14 21:00

如題,學校教師強迫學生購買他自製的講義,沒有取得學生同意。

我知道這是違法的,但現在情況有點複雜 

老師聲稱:你們班有人來問我:”如果你們要找我去上課,我有空嗎?” 我以為你們要上課,才去印講義的。
我們班四十幾人,沒有人認同他”確定要上課”這種說法。 


問題一:可以因為老師所謂的”溝通不良”,我們就要承擔他的過失


我們學生又問老師:那可不可以算便宜一點?
老師:沒辦法,這是成本價。

(之前他曾經告訴過我們班導師:那當然不是成本價。) 

 

問題二:他可以收取超出成本的錢,從中謀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5 14: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老師不得強迫學生購買其出版的任何出版品,該老師的行為已經違反教師法,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訴。

2、倘若學校拒絕處理,則可以向教育部提出申訴或檢舉

Kim 103-08-14 10:43

律師您好

 

我有提告某公司詐欺偽造文書(是用按鈴申告的方式)

 

但曾因心軟,所以有遞撤回告訴狀

 

不過檢察官在上星期有傳我與對方出庭

 

沒想到開庭結束後,對方一步出偵查庭的門口

 

立即顯露本形,毫無悔意

 

我非常後悔給對方改過的機會

 

所以在開庭結束後,我也立即補告訴狀與證據檢察官

 

在告訴狀中也向檢察官說明,因為眼見被告步出偵查庭後顯無悔意

 

所以我沒辦法接受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給對方

 

因為不起訴處分等於肯認對方行為沒有犯罪

 

日後他們便更大敢行違法之事

 

想請問律師,接下來檢察官可能會怎麼處理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

您所提出的二罪均非告訴乃論之罪,

縱使您撤回告訴仍無礙檢方偵查,

檢方將繼續依偵查所得罪證為最後判斷。

Kim 103-08-15 05:43
回覆 何明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所提出的二罪均非(以下恕刪)

 

律師您好,我是Kim,非常謝謝您的回覆,真的很感謝您的解答


在您的回覆中提到因為我提告的兩罪都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撤回告訴不生效力


(我在上星期開庭之前,是按鈴申告,沒有遞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案件是他字案)


不過在上星期的開庭檢察官有要求下次出庭被告要當我的面寫悔過書及道歉


這樣他就會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但是被告在上星期開庭時,步出門口,立即露出原形,所以我很後悔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因此我也在上星期開庭結束後,立即補告訴狀及證據檢察官


請問檢察官會不會接受我所補的告訴狀及證據,並開始調查呢?


非常謝謝律師

 

 

Kim 103-08-14 10:41

律師您好

我有提告某公司詐欺偽造文書(是用按鈴申告的方式)

但曾因心軟,所以有遞撤回告訴狀

不過檢察官在上星期有傳我與對方出庭

沒想到開庭結束後,對方一步出偵查庭的門口

立即顯露本形,毫無悔意

我非常後悔給對方改過的機會

所以在開庭結束後,我也立即補告訴狀與證據檢察官

在告訴狀中也向檢察官說明,因為眼見被告步出偵查庭後顯無悔意

所以我沒辦法接受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給對方

因為不起訴處分等於肯認對方行為沒有犯罪

日後他們便更大敢行違法之事

想請問律師,接下來檢察官可能會怎麼處理呢?

非常謝謝您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4 11:54
詐欺偽造文書是非告訴乃論之罪(詐欺只有親屬間詐欺告訴乃論),所以撤回告訴狀不生撤回之效力,僅多只是讓檢察官認為你無意追究而已。你後來又表示不願意撤回,應該是讓檢察官知悉你還是想追究的。剩下的就要讓檢察官證據判斷是否達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提起公訴的門檻。
103-08-14 10:35

律師你好,本人因誤入色情網站,想跳出時亂按了幾下,網頁就跳出已加入會員的頁面(收費會員確認版面),顯示註冊帳號、日期稱我已經成功登記為網站會員,會員費用是5000港幣約兩萬台幣,但是我根本沒註冊加入會員,完全沒提供我的資料,且該確認版面如果我不繳費的話會一直顯示在電腦螢幕上,請問網站業者沒經本人同意就說我已加入會員,且收費會員確認版面一直顯示,網站業者是否有違法問題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8 09:39

基本上你沒填寫相關資料與信用卡資料就不用擔心,網頁顯示的可能是JAVA或是您有不小心安裝軟體所跑出來的畫面,找電腦維修處理一下即可,以上。

迷糊 103-08-22 19:35

你好 不好意思  我想詢問一下 大大事件後續?

因為我也碰到同樣的問題

lion 103-08-13 14:58

各位律師您好:
友人為某公司業務(銷售人),經友人介紹而購買了A公司未上市股票,當時因信任友人並未多經查證而購買,最近經另位友人提醒而驚醒查證,銷售人所販售的A公司未上市股票網站標榜的專利申請號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根本查詢不到,推銷時再三保證一定會上市且有翻倍獲利,另外再詢問銷售人所待的公司銷售人也再三推託不告知所待的公司名稱.統編.地址,所以我個人懷疑,他所待的公司非金管會核准之公司,屬詐騙詐欺行為是否違法???
另外推銷人本身也非卷商,沒有相關行業執照是否也違法??
再跟他詢問A公司的資料及獲利狀況,卻說這檔未上市股票賣完已繳回總公司所以分公司及手邊完全無任何資料可以再提供參考!!

對於這有問題的公司.推銷友人,是否有辦法把已購買的未上市股票退回 ,拿回血汗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3 15:59

您好:

若真如您所說根本沒有該A公司,那妳朋友可能涉有偽造有價證券、行使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等罪嫌,但證券交易法處罰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而公開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之罪(參證券交易法22條1項、174條2項3款),則較難成立。

若是要拿回錢的話,則需要另外提告民事

建議可以先與對方談和解(但須視情況而定,譬如對方可能就因此逃匿了)。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7: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實務上的未上市股票之交易,基本上應與證券交易法無涉。

2、倘若對方無法說明及提供所購買股票之公司相關資料,則可能涉嫌詐欺罪。

3、本文建議您可以要求對方簽立書面契約(倘若還未簽立),並且提供該股票公司的相關資料,否則要撤回投資,倘若對方均拒絕,則可以考慮提起刑事詐欺告訴,倘若對方提供,則可以進一步釐清是否有其他違法

lion 103-08-13 17:57
回覆 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若真如您所說根本沒有該A公司,那妳朋友可能涉有偽造有價證券、行使偽造有 ... (恕刪)

 

律師您好:

A公司是存在的,經濟部有登記,只是他公司網頁查的專利號是查不到的!!所以我懷疑是空頭公司,賣股真詐財!!

目前資料少之又少,銷售人又 不提供,求償無門!!不知還有何籌碼可跟銷售人談判

 

lion 103-08-13 17: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實務上的未上市股票之交易,基本上應與證券 ... (恕刪)

 

律師您好:

如果無涉證交法,那詐欺資料又不足夠,不知是否可先請銷售人先行轉賣手上未上市股票
如銷售人又推拖不願意幫忙解決,是否還有其他辦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9:1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委請律師發函給對方處理,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考慮提起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對方欺騙您之證據資料,如錄音或相關廣告文宣,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等罪,故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木木 103-08-12 21:18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我面臨一件事情,我先說明事情經過,我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她是租房子在外面類似學生獨立套房,有一天早上我起床到樓下去,剛好聽間某一間有電風扇的聲音,好奇上前打開門把發現沒鎖,之後探頭進去看看是不是有人,後來覺得這樣是不對的,我聽到有電風扇的聲音,開門把發現沒鎖,之後探頭進去看看是不是有人,然後覺得這樣是不對的然後上樓回去房間換了件短褲想說別再出去,可是我又無法克制那種興奮刺激感的衝動,想說再去試試看,然後再去樓下開門進去看她有沒有反應,可是又覺得是違法的行為,又離開她的房間,但是終究抵制不過在一次進去她房裡,然後就脫掉衣褲躺在她旁邊,也沒有掀開她的被子,也沒有碰觸到他的性器官,那時候只想伸手抱她睡覺,我沒有真正要性侵她的意思,只是想體驗不一樣的感覺,當我伸手抱她時她才有反應立即抓緊我的手,我當時也嚇到人整個清醒,一直跟她說對不起,我馬上走(重複了好幾次),離開前我還跪下跟她道歉,當我踏出去之後,發現眼鏡沒拿才又回去開門拿眼鏡。就像一般壞人一樣,如果我真的要對她怎樣早就硬來了,不過我也很後悔做出這樣的事情。我是帕金森氏症的病患,所服用的藥物會讓我產生亢奮、衝動、無法克制的行為,先前就有過一直買台灣彩券買到快把家裡的錢花光,這些也有跟我的主治醫生討論過,一直買彩券的事情發生後醫生有幫我改藥,之後就沒有出現這樣的行為,而這次事件發生的前一天剛好醫生也幫我換新的藥試試,醫生說這些副作用在國外有不少的案例,而且每個人對藥物的反應也不同,醫生也有開診斷證明給我。我想請問律師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您好,依您所述,您的行為恐怕已構成刑法侵入住居罪及強制猥褻罪,建議找醫生鑑定您的行為是否是因疾病而起,並找專業律師討論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對您提出告訴,您遭警方約時間製作調查筆錄或至地檢署開偵查庭,建議您應先委任律師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避免做出不利自己之論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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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30

性侵案件通常不好處理,若對方已經提告,

建議由律師陪同做筆錄,以免筆錄內容對你不利,以後官司不好處理 

103-08-11 18:10

我之前因為用電驢抓違法影片(電驢有散布性質)被帶去做筆錄
筆錄的時候我是說我是一時好奇
抓了之後看一看就刪掉了

我是初犯且沒有任何前科
我問幫我做筆錄的警察說這樣通常會怎麼處分
他說通常是緩起訴或不起訴

我想問問律師們有什麼看法?

不起訴或緩起訴的能性?

然後之後被檢察官傳喚的時候
檢察官問訊的時候有什麼要注意的事情嗎?
還有我要怎麼在檢察官那邊保護自己的權益(爭取緩起訴/不起訴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提出對您有利相關說明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12 07: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

先謝謝律師的回答。

我還想請問緩起訴聲請狀應該要怎麼使用呢?

是在檢察官開偵查庭的時候帶去地檢署給檢察官嗎?

seven 103-08-09 16:31

律師們好...

1.甲案伙食費被取消。 2.甲案流水帳充當薪資。 3.乙案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甲案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乙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乙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兩三萬。先前的甲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甲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乙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乙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 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乙案算是以談判溝通的方式變相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否認當時對甲案的伙食費承諾與工資計算)

甲案可界定為雇傭關係(但雇傭關係的待遇也不合理,這或許是業界的所謂共體時艱。),但乙案可界定為承攬關係。(但承攬關係的內容是有些不合理)

所提到的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合約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 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 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1.老闆很摳很吝嗇 2.老闆做錯事都推給員工 3.老闆會讓你加班加得很爽 4.我在職期間6個月已經走了快8個人每個人都不超過1個月 5.老闆會打人(2011.8)發生的 6.老闆會扣薪水 7.老闆很會罵人 8.老闆嘴上說不強求可是會強求你 9.如果你是應徵程式繪圖或資處請小心裡面有很多爛攤子要收 10.該公司到9月多只會剩1個人 所以如果你要進去做的話時薪100卻要做行政+資處+繪圖等等雜事 然後做錯就會被罵得跟狗依樣

1.喜歡在辦公室抽煙. 2.曾經酒駕. 3.老闆記性不好. 4.要讓老闆聽懂一件事很困難. 5.它的正面評價來自於它的負面評價.

這是它們公司內部對公司的評價...到目前為止我還不敢打草驚蛇...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2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是勞資關係,則您就可以主張勞動相關法規的權益,包含資本工資、勞健保等,並不會因為簽立不平等的勞動契約而受到限制。

2、   本文無法判斷您究竟想要主張何種權益?公司無故扣薪?或是超時加班

3、   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倘若要主張權益,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或是直接提告

seven 103-08-09 10:57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

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

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合約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我也不敢打草驚蛇。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seven 103-08-09 10:14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我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

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我有要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小伍 103-08-08 07:14

目前跟丈夫訴訟離婚調解中,也收到丈夫所寄存證信函,要我盡快帶子女回住所共同照護。但今回丈夫家卻被換鎖無法進家門,請問我該怎辦?我可以報警請員警陪同我跟鎖匠開門進家門嗎?這樣我會違法嗎?可以告丈夫惡意遺棄母女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8 10:03

您好:

因您尚未正式離婚,夫妻有同居義務之規定,丈夫是不能拒絕妻進入屋居住。若丈夫無故將其您趕出家門或不讓您回家,恐會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當然可以由警方陪同開鎖回家,亦可依法提告。 按民法規定夫妻間互負扶養義務,且依刑法第294條之違背義務之遺棄罪成立,遺棄行為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才構成犯罪,如因遺棄而致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者,依您的情況尚未夠構成遺棄罪。 對方對您的行為應保存證據,有利於您爭取離婚訴訟之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8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丈夫之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04條規定之強制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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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修 103-08-07 17:44

我是區分所有權人,因管委會對於公設塌陷不修繕,私自裝設監視器監視住戶一舉一動,公告抹黑住戶間連絡的FB的論壇,不回應住戶閱覽財報的要求
請問若是我將這些事實(不謾罵、不影響管委會委員等等的個資)製作成信函,投遞至每位住戶的信箱,是否會構成違法或有法律上的風險?

謝謝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行為可能會觸犯誹謗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或是針對您所述的問題,分別以發函並且提起訴訟(抹黑、監視錄影)、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未修繕)處理。

你可委託或自行繕狀(存證信函),提出對管委會的要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留言信函足以貶損他人之名譽或評價,可能會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罪嫌,惟若惟可受公評之事,則可主張免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am 103-08-07 17:23

最近高階主管發來一封信說要簽訂工作契約,大約的內容是,薪資工作時間等等以現況為主,雙方違約賠償金是一個月全薪,想請教簽約沒有簽約金可否拒絕,另外高階主管威脅沒有簽訂契約就會沒有年終,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呢? 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內容實無法明確得知公司要您簽署文件所可能涉及之違約風險

建議您應將該文件攜向專業律師詢問

較能為您分析利害取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vivi tsai 103-08-05 17:03

因為我妹與一有婦之夫交往而被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但原告(他老婆)手中有些親密與私密照,

原告的取得方式應該有兩個:她老公的相機記憶卡或是徵信社偷拍,

請問這兩種方法我妹可以提出違法蒐證嗎?或是侵犯隱私的問題嗎?

 

您好,對方自先生相機取得記憶卡部分,除非先生願意作證,否則難以成係刑事責任;至於請徵信社偷拍部分,對方已涉犯教唆妨害秘密罪嫌,可對徵信社偷拍之人員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並一併對對方提出教唆妨害秘密罪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妹妹可向徵信社及元配提起妨害秘密告訴,惟本件困難點在於通常偵信社都非常有經驗,故可能很難證明是他們所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ivi tsai 103-08-06 09:41

請問目前要與對方談和解,我妹是不利的一方

因對方手上有些照片,但最多只到親吻照,並無更確切的證據

原告有做憂鬱症鑑定,要求精神賠償100萬

這樣的條件和解需要請律師談嗎?因為對方也有請律師寫訴狀

會不會和解不成上法院後,原告會保留更有利證據在當庭提出?

因為訴狀附件的照片看來,並無非常確切證據,頂多只能證明他們交情逾矩,

小黑 103-08-04 21:00

律師你好

管理委員會以鐵門封鎖住戶總水源開關,住戶如需要執行開關動作!得須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才始得開關。管理委員會是否構成侵佔?

另外對未繳交管理費的住戶表示將以斷水處份 。

這部分是否違法?

律師大人再幫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1: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總開關的部分,倘若沒有無故拒絕,則沒有違法問題。

2、有關於欠繳管理費,直接給予斷水或斷電,此部分管委戶並沒有權限,可能涉嫌強制罪。

3、本文建議您可以發函給管委會要求改善,並且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表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管委會針對欠繳管委費之住戶若採取斷水之方式構成強制罪。又若管委會無正當理由將水源總開關鎖住,亦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04 14:33

各位律師:

想請問一下

管委會是否有權力限制店面開什麼

如果不依管委會限制開店

這樣有違法嗎?

有什麼處份條例嗎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可以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5 13:50

先看該社區大樓之規約,再來討論管委會之規定是否合宜。以上。

103-08-04 14:06

各位律師:

想請問一下

管委會是否有權力限制店面開什麼

如果不依管委會限制開店

這樣有違法嗎?

有什麼處份條例嗎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可以

謝謝

 

阿緯 103-07-30 01:34

各位律師們好:
我阿公曾把一間房子過戶給我爸爸。
那間房子在77年的時候,卻被我叔叔不知用何方法改登記到他名下,當初以為是我阿公授意的,因此不敢多過問。
阿公今年身體開始不好,需要常跑醫院,我爸爸每個禮拜固定時間帶他去。
後來在聊天中才發現,原來當初那間房子過戶到叔叔名下不是我阿公授意的,因此才知道叔叔有違法的可能。
但是至今已經二十餘年,刑事責任應該已經逾期了吧!?那不知民事方面有無可以爭取的空間跟方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02:27

至少要先確認移轉登記的原因及登記文件,建議先去地政調閱資料。

郝江 (郝律?) 103-07-30 09:00

如果??房???到你爸爸名下后被你叔叔又私自?移到其名下,那么你的爸爸?在????情??是可以通?法律手段?解?的,但是如果未曾??到你爸爸名下,而是直接?你阿公名下??到你叔叔名下,?很?有机?再解?的

 

您好

如果當初房屋過戶並非所有權人同意

那就有涉及偽造文書問題

雖然追訴期已經過

但是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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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103-07-29 23:47

板大您好:

                     小弟可否請教您有關我親友的一場車禍問題(我親友是被告),我親友目前案件上訴至高分院被駁回(應該是確定了),高分院採信原告所提業務過失傷害,維持地院原判決(我已經開始覺得司法只保障會演戲的)。刑事判決是否會影響民事判決?因為原告要求我親友賠償他三百多萬,這樣民事法庭也會照判嗎?目前原告已經假扣押我親友名下一筆動產(市值四百多萬),因為刑事判決有利於他,他是否會在民事庭增加賠償金額度呢?案件到現在我一職覺得法官很不公正,因為就在高院駁回上訴後,幾天後,我在一家自助餐親眼見他騎車自行買便當且與店員對話正常(怎會採信他不能自理生活呢),若是我請徵信社或者長期收其他自主活動的情況(錄影)是否可以當作再審的直接證據呢(雖然我可能也違法,因為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另外我很擔心,若是原告在民事庭提高賠償金額,以至於他目前所假扣押的這筆土地不夠賠償,而我親友在車禍後有將其他動產贈予他親人,這樣會不會也遭到追討。我看我親友他們現在因為這件車禍案件,整個家庭陷入愁雲慘霧,我看了覺得真的覺得很誇張,為什麼高院會採信原告車禍後,所常看診的義X醫院診斷證明(器質性精神病)並說生活無法自理,但我前幾天確實看他自己騎車買便當,而且我有給他錄影,這樣能叫做生活無法自理?我有好多的為什麼?真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保護人還是......可以請你教教我嗎?非常感謝您寶貴意見,祝福你好人 一定有好報。

 

您好

如果能證明診斷有問題

你可以提出那個錄影來當證據

這是有利於你們的

而且可以反告他們偽造文書

但建議你這類案件比較專業

還是要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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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欸 103-07-26 22:07

請問

FB社團或粉絲團及部落格發表推薦股票

有講到股票關鍵價位,而還意圖想操縱拉高股價是否違法

如果違法違法第幾條規定?

蘆葦 103-07-24 15:43

您好...我是某仲介公司的菜鳥

對於個資法其實我覺得很矛盾也懊惱

因為仲介開發都是要靠親友或二類謄本跟105查號台

但是我老實說,這些以我來看..都是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是不是只要屋主或地主未授權給你,你找她,打給他,寄信給他....

都是違反個資法..我這樣說對嗎?

但有沒有想過仲介業該如何生存? 最少要留一條活路給我們走

我想好好做這行,不想遊走在法律邊緣..想問各位為長輩跟律師大大們

該怎麼做?才不會違法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9 15:01

1.加強專業部分能力。

2.住家附近加強拜訪,讓大家認識你。

3.態度。

4.運氣。

以上僅供參考。

Steve Wu 103-07-24 14:34

請問各位律師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管委會職權有13條, 並沒有看到管委會有權力"否決"區分所有權人於區權會提案的權力. 若有社區住戶的提案被管委會擋下.不送交區權會討論.表決。請問管委會是否違法?  

謝謝各位的解答

 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時以臨時動議提出即可。

傑夫 103-07-23 15:38

請問律師:債權委託財務公司債務催收,在臉書公開po文,原文如下,請問是否違法? ( 註:債務人姓<俞> 不是<余>)

 

如果財務管理公司,收到一筆代收的委託帳務,不知道您會如何處理?

< 以下姓名、職務、情節皆屬虛設,如有雷同,純屬巧合,恕不負責>

有位某前行政院長的親戚,叫余※良,簽下兩張本票,金額共新台幣八佰萬元,到期拒不償還,經台北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在案,因名下無任何財產,所以一直有恃無恐,債權人好話說盡,不還錢就是不還,這時若依正常管道,要等到他名下有財產,才能依法查封,而他家人也不知道怎麼想的,也都不願意出面幫忙解決,而債權人被他所累,負債累累,苦不堪言,只好委外催收,據悉他有3個兒子,1個女兒,分別叫:余※興、余※慶、余*昌、余※英,其中余※慶還是現役軍人,官拜空軍中校,在土城有自己房屋,余※昌也是職業軍人退役,經濟情況良好,目前在苗栗經營咖啡禮品店,老婆經營幼教事業….

接下來幾天,會花時間去做採證的工作

如果您是被委託的財務公司,不知道接下來,您會如何處理呢?!

 

懇請律師儘速釋疑,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再公開之平台為之,確有可能構成刑法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傑夫 103-07-23 22:41

 因對方在臉書PO文皆是事實

姓名部份也未全名寫出,姓氏音同字不同,這樣也可以告對方妨害名譽嗎?!

evelyn 103-07-22 21:52

因為我家跟鄰居糾紛,目前送至調委會,

調委會擅自給惡鄰居我家掛號信件的號碼,

鄰居跑去郵局大鬧,

請問這樣調委會算不算洩漏個資??

另,請問用125載瓦斯桶有哪些地方違法??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0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存證信函收受人是對方,則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恐有需要釐清存證信函的取得、如何透露而判斷。

2、有關於裝載瓦斯桶等危險物品,必須請領臨時通行證,否則可處新台幣3000~9000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