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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al 101-12-30 11:30

日前在拍賣上買到1組最熱門的D3暗黑破壞神遊戲三帳號
買賣之前賣方同意收匯款後,立即交付帳號以及遊戲帳號轉讓書(切結書),並協助變更email(暗黑破壞神3是以email為帳號)及解除遊戲驗證器。然,經多次再次要求賣方提供,賣方都聲稱,已經寄出了,但確無法提供任何相關的證明文件。交易完成後三個月,問題出現了。帳號被盜了(被加上了驗證器),導致我無法正常登入遊戲。

驗證器說明:驗證器即為第2道密碼,增加帳號的安全性。原帳號為無驗證器狀態,後續費加上驗證器,等同於被上了鎖。

(這時候可能有疑問,為何不收到帳號時變更密碼。依照暴風雪遊戲公司的設定,賣方再沒有協助變更帳號及密碼之前,密碼做任何改變成是沒有義意的,因為他只須要點選忘記密碼,隨即可以將帳號密碼隨時取回。(密碼寄回原申請電子信箱)

以下討論問題:
1.交付不完全之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嘗?????
買賣雙方協議,賣方於收到款尾後,應立即作為,將轉讓書寄出,並協助變更密碼完成轉移手續,然,賣方無作為。 多次請求寄出切結書,亦未然。未能依約提供轉讓書,先不論是否涉及防礙電腦使用罪,假設將來在無法證明是否為該賣家盜取帳號的情形下,買方因無法更改密碼(更改也沒有義意),因賣方的過失造成買方的帳號內的神裝(預估市價大約是5萬元左右)。賣方是否應因過失而賠嘗????

2.買方是否可以主張,賣方有意圖竊取,買方帳號之裝備,????
變更電磁記錄,提出防害電腦使用罪之訴。

3.賣方以上行為是否構成竊盜罪???

4.後續重大問題,遊戲公司在2012年12月18日,公告,只要因回朔之所有虛擬裝備,皆無法提供給任何第三者完家使用,意即,裝備只能自用不得販售。
最大的問題是,此帳號為裝備倉庫,內含海量裝備(官方回朔後即可證明),帳號賣方是否因過失,賠嘗買方的損失???? 民事賠嘗責任



以上問題 希望 法界人士提供意見 參考 感謝 感謝.

奇幻派對 101-12-28 16:14

積欠約三萬多元的代收款未付,打電話詢問,說會寄切結書說11月底前會付款,結果沒付,再詢問,變成日通要我們親自打電話董事長"白進鴻"先生,結果他說12月25日會再跟銀行協調,會把錢還我們,但到現在還沒收到,有什麼辦法能要求他還錢嗎?

請提起訴訟請求還款。

仙草 101-12-27 17:56

律師好,因為父母在多年前已離異,但父親仍不斷向我們要錢,已隱忍多年

上週家暴令出庭,並提供過去威脅、恐嚇辱罵簡訊,及父親多次借款簽立的切結書及協議書

還有三則對話錄音及兩段來家裡鬧事的影片,我(97年驗傷的)跟弟弟的驗傷單各一份

今天通常保護令已核發下來了,父親卻來電怒罵說他要抗告,要告我們作偽證

因為當天開庭通知是寄到戶籍地址(警察查的),他說沒收到,不能只聽單方說詞

但我弟之前有傳訊告知開庭日期,當天法官亦有詢問也有告知法官,

想知道這樣他抗告會成功嗎? 這樣是我們理虧嗎?

現在很擔心他挾怨報復.....@@

而且他來家中要錢時與弟弟衝突,他一口咬定弟弟打他  要告他傷害直系親屬罪

只是他沒去驗傷,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

 1.抗告必須提出具體事由   可以是程序上或是實體上 

    當然父親如果主張送達不合法  法院也確實送達不合法

    其抗告自然有理由

 2.傷害當時沒有診斷證明書  要構成傷害罪機會應該很渺茫

    畢竟事後再去驗傷 很難證明是當時所受的傷害

仙草 101-12-27 18:30

 請問律師,送達到戶籍地址可以構成不合法的理由嗎?

他目前居住地是租賃(與人分租)

茶里王 101-12-20 15:41

任職運輸公司聯結車司機因酒駕公共危險罪0、49與兩台汽車擦撞煞車不及。僱主在事發當日將我退保要我簽離職單就算了、進公司第一天有要我簽切結書只要是發生事故僱主一概不負責這類的文件…想請問我大概要付擔多少判決費用跟監裡站罰單、2台車都堅持進原廠休…我有何解決之道嗎

實際上賠償車子損失的費用 還是要看被害人提出多少單據 扣除折舊後 如果沒有與有過失問題 就是你應該負擔金額

桃子 101-12-17 12:24

我再跟我老公結婚後她要求我去借個人信貸幫他還債務~

但是我要求他寫切結書他沒有寫~但是我有一些證明所借的信貸是拿來幫他還債務的~

請問這樣可以要求他把錢清償嗎?

還有我的信用卡都被他佔用拿去預借現金~這樣可以告他侵占嗎?

目前我們有兩個小孩我想一人一個~但是他都不肯~

請問這樣的話上法院我告的贏嗎?

可以要求他怎麼做?

1.侵占信用卡 這可能有點問題 信用卡片本身沒有甚麼財產價值 如果沒有經過你授權使用 是否構成詐欺你可以考慮看看 2.如果是用你名義辦理信貸 法律關係上你只能跟先生主張 除非先生債務承擔 否則銀行還是會找你還款 3.裁判離婚需要有法定事由 如果單純以經濟為由 要法院判准離婚可能有點難度

joy 101-12-14 13:23
本人不想使用健身設備但健身中心合約書中沒有說明解約事項.不想繼續分期繳納分期金.當時有簽立承諾切結書債權移轉給遠信融資公司.消費者可以不理會催討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發函給健身中心終止契約,否則,若契約未終止,則健身中心仍有權向您追償您所欠的會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浩子 101-12-08 01:14

我於2012/11/28(三)在虎尾簽了鴻森的加入申請書(還有手機相關的切結書)

但一直有想退出的念頭

已經與上線談論過兩次要退出  但後來都沒有談成(只能說我太容易被煽動)

友搜尋過關於傳銷法好像十四天內可以退出

公平交易法有說關於產品需要由公司承擔90%

我現在完全想退出  但很怕約出來講又被呼嚨

距離十四天還剩下四天左右....

我該如何退出呢  是否要寫存證信函或是其他書面

關於手機違約金是一定要自行處理嗎...

如果申訴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否可以委託公司代理轉讓呢(永遠都有加入的人是否可以讓公司把門號過戶給其他加入者)

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08 06:48

存證信函通知公司即可退出,若在14日內退出,原則上是可以全額退貨的。

33 101-11-29 18:19
先生最近遭人仙人跳,有一女糾纏老公不讓他回家之後去了汽車旅館開房間.半個月來老公的朋友一直遭人恐嚇簡訊說女方喝醉意識不清,趁機性侵.先給禮數6600不然就把事情鬧大.告訴家人."老公和朋友不從"傳簡訊說由警察朋友那取得老公和我的全名私人資料又知道我曾離婚,又一直說她被強制性交.又說要讓我們不得好死.可是老公說他們是一起付旅館費的.我又氣憤難平.請問我可以告她防礙家庭嗎?洩露我的個人料資的警察我要如何讓對方不要再外洩,不讓歹徒得到.這樣太可怕了萬一那天對我的孩子不利.我該如何是好?我再也無法信任先生.身心受創 老公不讓我報警處理,說是那女的男朋友傳的簡訊.私自和她簽了切結書.可是我怕後患無窮已後他們再往來呢?想報警處理.可是這件事可以報警處理嗎?還是我要如何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1.如果輕易給對方和解金 確實很難保證對方將來就不會提起強制性交的告訴 而且非告訴乃論案件 並不論告訴人是否有合法告訴存在 2.建議如果對方行為已經違反一般常情 還是報警處裡會比較適當
阿亮 101-11-26 18:05

因為老婆外遇,後來離婚,離婚協議書裡內容,一條有提到,目前我名下的房子(有打上詳細地址)未來我的女兒是唯一繼承人,女兒為共同的,但因為工作關係,女兒都是在外婆家生活,很怕未來女兒會被他們洗腦,因為老婆現在還跟對方在一起,聯合起來要設計我,所以我打算把房子賣掉,如果賣掉,到時賣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都是女兒的呢?想請教一下,先謝謝律師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 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 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 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 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 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 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是遺產 所以得到的價金當然不會變成女兒的財產

阿亮 101-11-26 18:1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協議書只是就遺產繼承人互相協議 並沒有限制不能處分財產 2.如果財產處分了 將來就不 ... (恕刪)

律師您好,謝謝您那麼快就回答,另外想再請教...因為這次我真的傷得很深,在感覺問題時,她打死不認,只好自己找徵信社去查,...後來有證據,但我沒捉姦在床,但有他們去那裡的時間,地點.照片,我也不想看到那個畫面,我目的不是要告他們,主要是要他們斷,事發後老婆哭著跪著求我原諒他,並保證未來會對我好,跟我好好在一起,我也要原諒他,也想再跟他好好相處,因為當時我心情很不好,又很渴望能再得到她的愛,也感覺她很有誠意下,跟她簽了一份切結書,因為他很怕事情被他爸媽知道,切結書內容大約是,我不能把這件事以任何方式告訴其它家人,如果我違背,就要賠她現在這間房子,跟一百萬,但後來..我還是又被他騙了,,,,現在我們也離了.她也搬出去了....而他們一樣在一起...而我又誰都不能說...當時簽了那份切結書.....我現在好後悔.....我真的好笨....有日期.我簽名.蓋章....見證人是她.跟她姐夫...只有一份.目前是放他姐夫那裡....因為他們現在還有在一起...我很怕他們要設計我...想問一下..這一份切結書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要自保..只能照做嗎?  我是否能以當時精神狀態不佳(受到這樣的創傷)為由...這份切結裡不成立呢?

米琪 101-11-26 16:32

今年四月因本身的信用有瑕疵所以用前男友的名字向銀行貸款買了一台自小客車而今年七月與前男友分手後雙方為求保障寫了一式兩份的切結書內容大概是在貸款的兩年內若有關車子的保單驗車單據或牌照燃料費單據或罰單前男友必須通知我方(因為單據是寄到前男友戶籍地)而車子的一切應繳貸款或牌照燃料稅我方會全權負責而在兩年貸款完畢後前男友必須無條件將車子過戶回我名下...現在問題爭議點是前男友現在違背當初的協議所有一切單據他都說沒收到保單也沒收到就不於理會而要他將所有單據住址更改他連電話都不接....

請問:現在的我該如何處理他背信的問題請他出現協調

而當初所寫的切結書法律上有效用嗎?若兩年後他不將車子過戶於我名下該如何處理

而當初在切結書上並未寫到若他不履行契約車子該如何處理他將賠償或將我所繳交的貸款歸還於我現在有爭議若我提告的話可以向法官提出車子歸他而我繳交的貸款及車子的花費他要歸還於我嗎?

您好

您的問題 應該是朝契約債務不履行責任 去跟他求償 並請求履約

刑事上的背信應該無關

以上

關青雲 101-11-20 23:21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後來衛生局有打電話來給我說醫院告知她們說我的頭部情況蠻嚴重的 必須再回去醫院 因為我去醫院的時候醫院不肯讓我出院 部不可以不出院因為有一個 剛滿月的小女兒要幫忙顧 所以無法留在醫院並且簽了切結書出院

關青雲 101-11-20 23:32

補充一點我重頭到尾都沒碰觸到對方因為我被我爸跟我弟弟按壓在地上

關先生,您好: 

具您所述,您走到對方面前,被對方一腳踹飛,手機也飛出去,對方又拿起安全帽猛K您的頭,您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傷害罪告訴,並要求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如有疑問請電0960735031與陳國瑞律師聯絡,謝謝!!

關青雲 101-11-19 04:14
律師你好: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可以先請警察去調閱路邊或店家監視器,查看有無錄到發生過程。如查無監視器或無錄到畫面,就只能以家人及你的說詞為證據,一旦我方證人說詞一致,自然會被採信,反之我方說詞如有矛盾或嚴重出入,就不會被採信。
關青雲 101-11-18 17:06
我跟家人去喝喜酒 再回來的路上因為工作事情被家人指責 一個路人騎著摩托車 在旁邊觀看 後來我看他她轉頭 然後又轉過來一直看著我被罵 我問他看什麼 他就叫囂 你給你爸下車 然後他就騎到前方路邊等我 於是我就下車要過去問他什麼事情 我走到他面前還沒問就被他一腳踹飛 手機也噴出去 被車子壓壞然後我家人把我扶起來 我本想衝過去打他誰知道 我爸跟我弟倆的人使命著抓著我 對方看我被抓著 就拿起安全帽 猛K我的頭 我卻被我家人抓著的情況下被猛打很多下 後來警察就到了 對方卻說要找人來說 後來又稱說沒打我 到了警察局 警察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驗傷 驗傷單上寫多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胸部挫傷 右前臂擦傷 還有多處受傷沒寫 當時醫院要我住院我不要住院只是一直感覺頭暈 醫院要我寫切結書就可以出院 想問說這樣被打告對方勝算如何 會得到陪賞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8 19:3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傷害罪或重傷未遂甚至於殺人未遂,必須看當時事發情形對方毆打頭部時的犯意而定。另外,你是否有毆打對方而成鬥毆,也會影響罪名之成立。原則上,台端提出告訴時,可併向檢察官請求附帶民事賠償,惟需預防對方脫產。建議您找信任的律師討論告訴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lue 101-11-15 21:11

內容繁複,敬請見諒,煩請耐心詳讀。

事情起因:

乙方因信用不良無法購車,經由甲方名義購置車輛一台xx-1234,後與乙方簽署買賣合約書,並將此車交由乙方使用。

買賣合約書內容:

 

甲方對乙方讓出車號xx-1234之權利,車貸申請合計xx萬元,每期需支付xxxx元共48期以及每年稅金、罰單等相關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得有此車支配之權利。

備註:

乙方於車子使用期間必需按時繳款,以免甲方信用不良,若造成甲方因銀行托回或重大事故導致甲方金錢實質受損,乙方有責任對甲方進行賠償,並喪失該車所有權利。 車貸繳滿一年(12期)甲方有權請求乙方提前結清剩餘車貸,至此所有車子產權、權利、義務盡歸乙方所有,乙方不得拒絕。 以上合約條文甲方xxx 乙方xxx,皆已詳盡閱讀,日後若有糾紛將以法律條文仲裁

                              時間”100年 12月 20日

 

後因乙方在外尚有積欠丙方債務,故與丙方簽署讓渡書,於當時並將車輛交給丙方。

讓渡書內容:

切結書人乙方  因積欠 丙方 oo萬元,故將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讓渡予丙方無條件使用,直到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償還積欠丙方oo萬元後,丙方無條件將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歸還乙方。

 

如因立切結書人乙方於民國100年12月31日前未能償還全部欠款時,自願接受讓渡之xx廠牌,牌照xx-1234車輛交由 丙方 自行處理或轉賣他人,決無任何異議或用不法手段阻止,並願放棄對丙方 請求一切民事刑事賠償責任,如違背本切結書,立切結書人 乙方 願負偽造文書詐欺罪等一切法律責任,並願賠償一切損失,包括車馬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以上各項本人絕無反悔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恐口說無憑,特立本切結書為證。

切結書經由立切結書人同意後簽名簽章後生效。

 

於此事後,丙方曾邀約丁方並告知乙方,後續將積欠款額交由丁方委託收款,同時也將車輛交給丁方使用。後因丁方與丙方產生嫌隙,丁方要求乙方支付一筆款項後,將車輛交給乙方。

目前因乙方犯刑被收押至看守所,丙方對乙方提出侵占,另寄函至甲方,要求交出此車輛。

綜上,請問板上專業律師:

目前此車輛之所有權人為何?? 此事該如何解決? 乙方是否有侵占事宜?可否成立?

Mike 101-10-29 01:40

律師您好,

請問是否可於被繼承人生前由繼承人預立拋棄繼承切結書? 需要怎麼做? 由被繼承人預立遺囑不將遺產分給特定繼承人可以嗎? 還有什麼其他的方法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29 08: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Mike 101-11-01 22:04

 感謝您的答覆; 那請問何謂"但繼承人至少仍可主張分得特留分"? 假設被繼承共有3名子女, 是否就表示任一名子女皆可得到1/3(不管預立遺囑如何分配)? 此外, 可否在預立遺囑中直接將遺產分配給隔代子孫? 謝謝!

淼淼 101-10-23 10:25

我是一名會計,下個月要搬到一個開放式辦公室(就是一大間辦公室有好幾間公司分租,無隔間,你看得到我在幹嘛我也看得到你在幹嘛),老闆不打算買新傢俱,原有傢俱無法上鎖,是容易拆組的那種,無監視器,因怕東西或錢不見會要我負責,所以打算寫一張免責切結書給老闆簽,無論什麼東西不見或是公司資料外洩都不干我的事,想請問該怎麼寫這張切結書

1.切結書原則上是單方就特定事項之聲明 並非當然有拘束雙方的法律效果 2.不過至少真的發生訴訟紛爭 可稍微降低歸責自己事由 不過要完全免去任何責任 是不可能的

大毛 101-10-19 21:30

之前因為偷吃被女友抓 包~~被要求簽下100萬本票~起初我不願意簽~女友是中正大學法律系的~我不懂法律~他有跟我簡單講解本票是啥~她說我不簽她就要跟我分手~~我因為自 認當時我做錯事~也不想跟她分手~在那種氣氛下我心不甘情不願的簽了本票~還有寫切結書~內容完全是她寫的~叫我再抄一份這樣~完全都照她指示去做~
切結書內容是我做了啥事 才必須簽下這張本票~~然後以後只要意圖有要約別的女生或是做出動作~即使沒發生關係也必須支付這100萬元整~今年10月初~~我有主動搭上之前約的女生~~用即時通聊天~~同時女友也有與他人串通~~故意叫他人傳些曖昧簡訊給我~~測試我的定性~~後來就說我被抓包~~但是我都沒有與他人真正發生過關係~僅僅傳簡訊或即時通聊些曖昧情色的話~只是聊天內容簡訊內容被看到~~之後女友就要我付100萬元~女友強行登入我的即時通去看對話紀錄~我跟女友說我真的沒那ㄇ多錢~~他就威脅我說再不付要拿給錢莊跟我要錢到我家噴漆~~~我因為害怕~~就前後匯了44萬元給她,請問我可以跟法院申請此債權不存在嗎~勝訴的機會大嗎~因為畢竟我根本沒欠他錢 也沒債務關係~~當初為了承諾不偷吃才簽本票的~~請各位專家幫我回答謝謝^^

不知那44萬我拿不拿得回來~~全部錢都給她了~~沒錢生活了= = 超無助的

ps.我跟前女友並無婚姻關係~也無債務關係~單純承諾不偷吃而簽本票~

林智群 (klaw) 101-10-19 21:46

你女友似乎構成恐嚇取財罪了,

不過不建議告刑事,畢竟曾經交往,

建議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請求返還44萬元

大毛 101-10-19 22:13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我打贏此債權不存在的機會高嗎~~錢是否真的能拿回
非常謝謝律師大人

 

 

 

 

 

LKK 101-10-10 09:36

由於擔心證人違心證詞,求勝心切。在心不甘情不願的情況下,答應證人若勝訴得金額達10萬院給證人5萬。也有寫切結書。結果獲賠得10萬但是訴訟費由我承擔。所以,我所得金額不足10萬。我需要給證人5萬元嗎?請大大。告訴我該怎麼辦。 但我並沒有請證人作假證詞證人堅持我欠他5萬,要提告。我並沒有實得10萬,應該怎麼付,比較合法,我不懂法律請各位大大,幫幫我。感恩。判決書已載明,因為扣除訴訟費用,。我並沒有得到10萬元,請幫忙,解疑慮。感恩

 1.我想重點應該是你不願給對方這筆錢吧

    不是在於你實拿不足五萬元

    反而證人拿的比你多

 2.你可以等證人對你提告

    你們這樣的約定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可能還是有問題

    訴訟結果未必會敗訴

    只是自己這樣有點失去誠信的感覺

艾莉絲 101-10-09 14:10

當我還在酒店時曾在奇摩知識發問,寫了一篇文章,文章中有指出"某公司""某經紀人"

我的文章這樣到底有沒有犯法?

我覺得我是很真真實實的說出實情!
接到經紀電話..說什麼法院見,會收到律師信函...

(好像有聽到打一打之類的不知道有沒有聽錯,不知道那一段在講什麼)

"他說我是不正常離職(因為我是直接不去,可是酒店的制度也不符合勞委會,要辭職還要多做兩個禮拜,也有試用期,和奇怪扣錢名目),而且沒人逼我(他是用錢和話術無形綁我吧),他說公司沒欠我錢(我也沒欠他錢啊,而且他還吃我薪水,所以我當時才決定直接閃人),我們法院見之類的"

我唯一有疑慮的是這篇文章構成毀謗嗎??而且酒店文化中常常有吸毒援交等勾當(但是他們都會叫小姐簽切結書,說有犯罪他們不負責),酒店制度也不符合勞基法(沒按照他們程序,薪水拿不到,還會情人節業績不到扣5000),他在法院上站得住腳嗎?還是說這是恐嚇(如果上法院這件事傳出去,八大名聲不就更糟)?
我覺得很困擾! 今天有打給警察局,明天打算去備案
至少保障我的身分資料和地址不會被亂用,
就算律師信函可能是恐嚇用的,這樣對我而言仍然是騷擾..
唉我實在是太蠢了,才會被動搖...

星期六有請知識刪除這篇文章,想用最簡單的方式解決這件事,但隔兩天他還是沒刪,
所以我可能還會再接到電話!而且是凌晨...很困擾
請問如果我又接到來電該如何處理呢?總不能拒接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72401019

小羽 101-10-05 12:18
且判決確定並不會寄通知給您? 這句話意思是...???? 不過我朋友說:1.你會在收受判決書的20內不變期間後收到裁判確定證明書,意思就是本案已經定讞。 2.沒有上訴約莫20天後法院會寄發裁判確定切結書給您,代表本案終結。
您好: 判決確定證明書,必須您向法院聲請,法院才會發給您。
Joshua 101-10-05 09:19

親戚中有長輩因子女成年,想先把名下房地過戶子女,但擔心子女日後不孝,想讓子女們簽個"備忘錄"、"切結書"、"同意書"類的文書,上面記載若子女日後不孝,贈與人可收回贈與之房地,受贈人不得異議之類的條款。請問:1.這樣的文書該叫"備忘錄"、"切結書"、"同意書"還是其他名稱?  2.這樣的條款是否有漏洞?條款該怎麼訂對長輩較有保障?  謝謝您的回答,感恩!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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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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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5 18:45

這個算是一個附條件的贈與契約,

就是表示長輩的贈與是有條件的,如果未來沒有做到,可以撤銷贈與,

建議將條件寫清楚,比如說按月給多少錢,比較明確,不然孝不孝順實在太過籠統

鴨鴨 101-10-03 13:21

日前有位客人拿商品到我們店裡說要退貨
但發票不見了
她就一口咬定說
她中午過來時 我有動過她的發票
所以是我偷他東西
後來我們調監視器畫面證實我發票有還她
但她還是堅持是我偷的
當時我同事在我旁邊都有聽到她指責我偷他東西

請問一下
這種情形我可以告那位客人什麼??

還有
因為當下還在做生意
逼不得已情況下
已經做了退刷的動作
商品也在我們這裡
但正常程序來說她需要還我們"發票" 要做廢
不然就要簽切結書

影片證明發票是在她那邊
但她不簽 又不還
這種情形可以告她"侵占"罪嗎??
不然若日後這張發票有中獎  又被拿去兌獎時

我們公司會有逃漏稅的情況發生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林智群 (klaw) 101-10-03 19:44

這應該已經構成毀謗了,你可以考慮提告,

另退刷時就要對方提供發票,對方不提供,就不退刷,

你已經退刷了,很難要求對方再給你發票,這是妳們退刷前就應該想到的後果

鴨鴨 101-10-03 23:21

 那假如我以個人名義對她提告  毀謗

請問是我直接到法院去申告就可以了嗎?

是否要通知當事人說 我要告她...??

另外 若罪名成立  她會被處以什麼刑責?

 

發票...公司已經叫我寫單子去證實此發票要作廢= =....

 

謝謝

野薔薇 101-09-19 16:48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切結書與協議書有何不同呢?什麼情況下會產生法律效力。謝謝.
切結書與協議書雖然名稱不一樣,但是不是有所不同還是要看內容而定。
野薔薇 101-09-19 16:48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切結書與協議書有何不同呢?什麼情況下會產生法律效力。謝謝.
切結書比較是單方面出具文書 通常只有出具人有義務 協議書則屬多方協商結果的文書 通常雙方都負有相當義務 至於實際上效力如何 還是要看具體內容如何訂定
野薔薇 101-09-19 16:47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切結書與協議書有何不同呢?什麼情況下會產生法律效力。謝謝.
野薔薇 101-09-19 16:43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切結書與協議書有何不同呢?什麼情況下會產生法律效力。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二者間並無太大差異,最主要仍需視其約定內容而定,而該書面只要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力
陳小冷 101-09-12 12:14

您好:

我在這間公司100.8/23到職,101.8/26正式離職
平日上班時間9.30-20.30 共11小時
假日上班時間10.00-20.00共10小時
月休八天

離職後,至勞工局得知公司未給予加班費,因此申訴,並未到勞動處檢舉
勞工局安排明天將進行調解

今天收到公司發的存證信函要求賠償
商品盤差114462元+作業疏失6950元+業績獎金相關津貼勿發多匯31549元

共152965元   文到三日內依簽訂之員工受聘同意書、員工切結書清償,否則遞狀申請強制執行

這真是莫名其妙的舉發..盤點完有簽訂過作業疏失罰款..但未造成扣錢
這算欲加之罪嗎?

 

公司第一封回信如下:
[門市加班費的問題,之前台南崇德門市的離職人員江綺與韓孟?,已讓我們領教過了,我們上了幾次法院,最後法官的裁定有利於公司,就是採信公司的說法,因此我們並未違法!之後為了避免誤解,新進人員皆已改採分別列出的方式,但原舊人制度考量異動可能反遭誤解而未主動協商調整,不過早已於薪資單加註已內含 (工時&團績獎金v.s. 3,747 取其大者)(已不低於勞基法的最低工資)先讓妳知道一下~

 月休8日,每月工作約22天,每天09:30~20:30 (不考慮週六、週日的較少時數)=11小時,扣除午、晚用餐各半小時,等於每日10小時x22天=220小時,法定工時2週14天84小時x2 (28天) +8小時(1天)+8小時(1天)=184小時(30天)

 220-184=36小時

 18,780/30/8x36x1.33=3,747元

而且已有很多法院的判例說明,公司無論以什麼名目給薪或獎勵性質的加給津貼,只要員工的總領取所得合計不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就沒有違法,特此先行述明。 我自認妳在職期間,我對妳,能給的我都已儘量主動給...至於妳的疑慮,在職期間為何不先說清楚、講明白呢?而且,請問是不是我哪裡有得罪妳、讓妳不滿的地方? ]

 

[爭取該有的權益,不是預藏禍心,預謀續待這家公司, 不於當下及時反應疑慮(此舉其實已代表了雙方皆同意計薪方式)。 回想當初妳進公司時,紹榕曾經回報妳不ok,是我給了妳機會! 妳對我的回報竟是如此? 若妳仍執意續行不明理舉措,本公司亦會對妳採取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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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 101-09-05 23:01

當初再進這間公司時,曾有簽過切結書,離職須於一個月前提出並經過主管同意此離職書才算生效,但是勞基法的規定是20天,因為我才做一年半不到三年,於8/21提出申請書寫到9/20,結果因為下一份工作急缺需要我於9/10就去上班,所以我於口頭告知老闆只能做到9/9,結果老闆說一切依公司規定辦理,我們公司曠職一日要扣三日薪水,而且是10號才會發上個月的薪水,如果我10號就沒去到20號依公司規定就會扣30天的薪水,我想問:勞基法規定20天,但是因為當初有簽切結書,是不是我一定會被扣薪???公司可以合法的扣我薪資嗎??若可以扣.也要照公司規定扣30天嗎???麻煩律師們可以幫我解惑!!!!

 勞基法為最低限度保障

 如果公司規定有違反則該規定可能無效

 另外公司原則上應給付全額薪資不得扣減

 如到時候有違反  可以考慮向勞工局申訴

您好,

      1.公司規定可能會因為牴觸勞基法而無效。因為勞基法是最低的保障規定,任何公司內部規定低於勞基法者均無效。

       2.切結書內容一旦無效,公司剋扣薪水之規定也會無效。

 

勞動契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之最低標準。您任職滿一年但未滿三年,依法最低標準為20天前預告離職,故您和公司的契約規定係無效,此時應適用法定最低標準20天預告期。縱使您當初有簽下切結書,仍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預告離職。 公司不得預扣員工薪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既然您已符合20天離職預告期,公司原則上不得請求為約金或是賠償金,所以公司應按時給付薪資,而不得扣薪。若公司未依約給付薪資,您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1、16、2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豪 101-09-05 20:34
本公司為服飾店,在百貨公司有設立專櫃。近期有收到百貨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意指有消費者去櫃上消費漏開發票,因違反合約書裡記載的條款。罰款給百貨50倍,檢舉人100倍。並且先將百貨應付款先行扣押。 經本公司調查當日確實有開發票,消費者刻意不拿發票,且檢舉消費金額與當時消費金額不符。 1.百貨公司可以在事件尚未釐清之前先行扣押應付款嗎? 2.如扣押後影響公司週轉該如何處置? 3.此檢舉人是否已構成故意詐欺或任何法律責任 4.如果是櫃上的店員說謊確實有漏開發票公司該如何處置?(已請該員簽下切結書,並且寫下當時經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首先須先審視您們所簽訂之內容如何約定,但若百貨公司先行扣款造成損害(最後證明您們是清白的話),則所造成的損失可以向百貨公司求償. 二.檢舉人或是偽報,則有偽造文書詐欺罪之可能. 三.若店員確實有漏開發票造成公司損失,則公司可以向該店員求償,但公司應先負舉證責任.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豪 101-09-05 20:27

本公司為服飾店,在百貨公司有設立專櫃。近期有收到百貨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意指有消費者去櫃上消費漏開發票,因違反合約書裡記載的條款。罰款給百貨50倍,檢舉人100倍。並且先將百貨應付款先行扣押。經本公司調查當日確實有開發票,消費者刻意不拿發票,且檢舉消費金額與當時消費金額不符。
1.百貨公司可以在事件尚未釐清之前先行扣押應付款嗎?2.如扣押後影響公司週轉該如何處置?3.此檢舉人是否已構成故意詐欺或任何法律責任4.如果是櫃上的店員說謊確實有漏開發票公司該如何處置?(已請該員簽下切結書,並且寫下當時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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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原則上當下只要有開出發票,該發票也留下來,就不會有檢舉人所指稱漏開發票的情形。

      2.至於百貨公司所稱罰款,百貨公司必須先行證明,若未證明就先行扣押應付款,如果有所不服的話可能要考慮對百貨公司提起訴訟請求百貨公司給付。

      3.對於消費者方面,如果消費者也知道相關處罰規定,可考慮對消費者提起詐欺刑事告訴。

pinky 101-09-01 13:21

律師您好:

日前在託同事由日本代買其知名品牌的痘痘凝露,因為同事不小心多買了,多的我用不完,才想說在網拍賣出,賣出之後,拍賣網站通知我違反藥事法強制下架,我沒想這麼多,所以沒去在意,但昨天收到衛生局發文要我去說明,在網路查詢發現,也有很多不知情不懂法小市民因此觸法...

我想說我完全沒因這筆交易賺到一塊錢,只是多買而己才原價賣出,我雖然不是低收入戶,沒有小孩要養,但也算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獨生女),一個月薪水都不夠去繳罰款,是否可請教律師,有無可以讓衛生局裁定不用罰款的方法,聽說也是有人是以簽切結書的方式解決的??那要如何做是好??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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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太葵 101-08-29 23:06

我想請律師先生幫我解答一下下面一些疑問

1.我在FaceBook上PO了我的創作圖片,並標明嚴禁擅自轉載,重置,仿製,抄襲...等等侵犯著作權法等字樣,是否享有著作權的保護?

2.我將我的創作(圖片)要賣給別人,是要簽訂切結書之類的東西嗎,如果要該怎麼寫?

3.我將我的創作(圖片),如果已經將其著作權販售給了別人,遭人盜用授權者可以告嗎?


煩請解答,感恩!!!!

林智群 (klaw) 101-08-29 23:31

因為著作權法有很多例外,比如使用你的照片並非用於營利,算是合理使用,並不是一使用就侵權,另外你要授權給特定人是要簽授權書,不過內容部分還是要看雙方約定具體一點後才能寫成契約

野薔薇 101-08-14 19:49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黃國城 (Jerry) 101-08-14 20:43
雖然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我感覺這是個老闆慣用的、非法終止僱傭關係、資遣員工的手法。您千萬不要簽切結書以免橫生枝節。看起來您的薪資所得不會很高,建議您打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要求指派扶助律師幫你打勞工訴訟官司,只要符合資格,法扶與政府(勞委會)會出錢幫你請律師。祝您順利。
野薔薇 101-08-13 15:05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您好: 一.切結書若您簽下去,當然就會發生效力,所以若您認為該切結書有問題,建議您不要簽結. 二.有關工作上的問題,建議您向勞工局申訴,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依您的敘述,這份切結書應具有承認債務之效力,如果您沒有疏失的話,基本上不宜簽署切結書。 您提到的貪污罪是用來處罰公務員的罪名,基本上私人單位的內部事項與貪污罪無關。 偽造文書的部分,由於您的職務是會計,本來就擁有製作帳冊之權限,但是文書內容如果與你所知有所出入,但是您卻記載,是有可能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關於侵占罪部分,除非您將他人款項占為己有,否則縱使製作帳冊有所疏失,原則上仍然不會成立業務侵占罪。 如果您沒有犯罪,而您雇主無端剋扣您薪資,建議您可以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參照刑法第210、215、3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risa 101-07-03 22:59

事情經過如下。
去年年中時有個遠程出遊的邀約,因為我跟友人A都沒有交通工具,所以去車行租車共乘,由我做代表登記證件,租期是一天,租金也當場付清了。但臨行時友人A突然說有急事,於是計畫取消,而友人A說他會負責去還車,但之後就聯絡不到人,幾個月後我就收到存證信函

後來總算透過電話聯絡到友人A,友人A是說他後來跟車行負責人協議改為月租,但是因為租金拖繳才會收到存證信函,他已經將錢繳清,所以沒事了。我因為不放心,所以還是要求他騎著當初租來的那台車跟我去車行確認。
當時車行負責人親口告訴我租金都已經繳清,我也告訴對方月租這協議是友人A跟他達成的,並非出於我意願同意延用我的身分做為登記,請他不要再繼續使用我的證件影本,但對方似乎沒有理會我的要求,也沒有收回車輛。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去開了一次偵查庭。訊問時原告卻主張自第一次我簽切結書代表承租那天後就連絡不上人,沒繳錢也沒還車。檢察官問原告當時所簽租期是多久、付了多少費用,原告拿出當初我簽的那張切結書,我卻瞥見上面有塗改的痕跡。不知為何租期改為四天,總費用也改為兩千元,並標註已付清。我原本想提出這件事,但檢察官不讓我開口,草草問完就結束了偵查庭。

 

庭後原告找我相談,我向他提起當初去車行確認的事,原告卻突然改口說,當初跟我說租金都有繳清是騙我的…原告說當初友人A先跑去車行,牽扯了一堆理由要求他幫忙瞞我這件事,實際上他們並沒有收到任何費用
我也問原告為何租賃的車輛都到場了卻沒有把車收回,反而幫著友人A騙我之後放他走,事後才來跟我要車。原告的說法是因為租金沒到所以他不能收回車。對於我當初要求不要繼續用我的證件作登記的事情也含糊其辭。
爭辯過程中我說:所以是這樣,一開始我簽單簽一天,後來友人A要改月租但是你沒重新辦理,直接用我名義作登記,接著租金沒到你來催我,我跟著他去問你又騙我說他有繳但其實沒繳,我跟你說別再用我名字當人頭你沒管我,車子明明到了但你又沒把車留下來,結果車子一直沒回來、租金也沒到,你卻來跟我要車,還偷改我單子逼我要負責,我活該倒楣被你告侵占,這樣對嗎?
對方卻說:我告訴你,這就是社會大學。
……。
今天我又收到法院傳票,似乎是已經被起訴了。
想請問:

1.後來改為月租卻沒有重新與承租人簽約而是不理會我的要求直接沿用我的資料,是否  可因此主張這件事是車行方面處理瑕疵,不對我產生效力?
2.當時偵查庭上並沒有提起我事後去追問的相關細節,是否會因此視為自我去承租後就  失聯避不見面,故意不歸還車輛,因而影響到第一點?
3.關於塗改切結書一事,是否也可以主張那是在我不在場也不知情,且非出自我本人意  願之下產生的另一起的租賃行為,因此不應對我追究責任?或者塗改這個動作,會不  會對切結書的效力產生影響?
4.關於車行負責人先說有繳錢、後來又改口說騙我其實沒繳,以及車輛已經回到車行但  原告卻沒將車收回這些事,能否對原告的立場產生影響?
5.如果以上幾點都不能當作有效論點,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自救嗎…?orz

麻煩了,謝謝。

小魚 101-06-29 14:14

員工到職切結書中員工需要簽署的內容中有一項:

若違反切結規定,本人願接受公司之規定處分,賠償公司之一切損失,接受法律之制裁,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請問放棄先訴抗辯權是什麼意思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6-29 14:30

民法第745條: 保證人對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也就是所謂「先訴抗辯權」。 亦即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可以要求債權人先向主債務求償,並拒絕在執行完全無效前負擔債務。 

小魚 101-06-29 14:39
回覆 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第74 ... (恕刪)

條文我知道,但是不是很懂。

切結書中所說的是放棄先訴抗辯權指的是公司就可以直接找保證人求償嗎?

那"放棄先訴抗辯權"的部分是應該由員工本人簽,還是是保證人簽呢?

沈恆 (沈律師) 101-06-2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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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放棄先訴抗辯權」,是指債權人不必等到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而無效果,就直接向保證人求償,這對保證人是比較不利的。不過依您的敘述,員工到職切結書應該沒有牽涉保證契約,因此公司切結書中所寫的放棄「先訴抗辯權」,一般來說都是誤用,而應該是指「預先放棄訴訟權利」。然而公司要求員工預先放棄訴訟權利的這個約定,顯然是對員工不公平的,因此這個約定基本上是無效的。當公司依據切結書對員工做處分時,員工仍然可以主張訴訟權利,而不受該約定拘束。但是如果是在保證契約當中簽立,就是有用的了。

(參照民法第247之1、74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無奈 101-06-24 02:42

因為我剛關出來!發現老婆怪怪的~所以我就跟蹤她~結果發現他跟一個男生再交往~有天發現我老婆去他家~我一時氣憤自己就去抓他們~但沒抓姦在床~後來我有叫那個男的簽一份切結書給我~上面也有寫他們性交次數~而且我跟那個男的有通電話~裡面也有說到他們性交的事情!其他就沒有任何證據了!那這樣我可以告他們通姦妨礙家庭嗎?哪個會成立嗎?如果成立的話?他們會被判刑嗎?還有能要求多少賠償?而我如果跟我老婆離婚~我可以要到小孩監護權ㄇ?但我剛關出來!!還沒有工作~法官會判給我ㄇ?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王耀星 (Eric) 101-06-2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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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101-06-24 14:13

我知道妨礙家庭會成立!但是通姦罪成立的機會大不大!!因為我只有間接證據~沒直接證據~所以很迷惑!!然後如果我現在馬上去找工作!並持續的做!那爭取小孩的機會會變高嗎?我也不想事情變這樣!因為我原諒他了!但他還是執迷不悟~~所以我只能現做最壞的打算!!!謝謝!請幫我解答!! 

沈恆 (沈律師) 101-06-25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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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101-06-25 03:54

 律師大~

有點不懂你的意思~我把情況再說清楚一點!!現在我想挽回我老婆~所以我還沒提告!但他一直堅持離婚!!!你的意思如果我真的挽回不了的話~要離婚!就不能告他們了是嗎?但是不是有半年的提告期嗎?還是我現在可以直接告那個男的呢?而我手上的證據通姦罪會成立嗎?還是只能告妨礙家庭呢!或是直接提民事精神求償呢!不好意思!!請再幫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6-25 06:25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嶼 101-06-22 15:32

我最近想要開一間私人的按摩店~
就一個人(One by One)的那種~~
可是在台灣又只有盲人能考~
其實”按摩”我也接觸很久了~
也有將近兩年在倚著人家店面幫人按摩的經驗~
可是我很怕遇到奧客~
萬一被奧客找麻煩~我又沒有盲人證照能保障自己~
我想知道萬一遇到我該怎樣防範保障自己?
總不能讓他們簽切結書吧?

其實我所謂的按摩也只是讓客人在一些比較簡單的穴位得到紓壓~
有疾病的、孕婦,我都不會亂接~拜託您們了!!

紅蘋果 101-06-16 00:41



你好:
最近因樓下會漏水之問題照成家裡一些困擾.5樓後陽台天花板會漏水.跑來6樓跟我說我家漏水.我與對方說你們家施工完了才來說你家漏水.是不是當初漏水你在
裝潢錢應該先告知.後來我說先查漏水正確原因在來說.沒多久我發現我家排水孔有樓下打的發泡劑在裡面.導致我家洗衣就會淹水.樓下就申請3調解委員會來處理.互相達成共識各出2000元和解.處理到好.附切結書保固1年本來樓下是說2天就好.我們給他5天時間.第1天沒來施工.第2天來施工.挖出水管我發現我家水管根本沒破.他的施工人員也說確實水管沒破.反倒是樓下打各洞打發泡劑進去的.大概塞住10幾公分長.他們也說可能是熱水管漏水.當下我叫他們抓出原因.要打熱水管牆壁就1次打.不要分成2次施工.後來他們說不需要.第3.4天都沒來
我就打給對方說剩下1天怎還不來處理.最後1天終於來結束施工.過幾天樓下跟我說變成別的地方在漏.我叫他找出原因再來.結果我1等就是快1個月..突然說來就來.帶個師傅拿儀器測熱水管.說是熱水管在漏水.哪我就火了ㄚ.當初要給你打牆施工你不要.
現在才又說要施工.帶師傅來說要馬上施工就要施工.我就說:你們說的配合時間是我們配合你們嗎.快1個月了才帶人來找原因.當下就要馬上施工.房子是你的還我的.你說怎樣就怎樣.這說不過去吧.我就當師傅和樓下屋主說:說來就來.當初說水管漏的.結果卻不是水管.我都沒要你賠償我的地上..你現在說要改施工別的地方.怎麼有人可以這樣的.這塊1個月的時間我打過幾通電話給你.你沒接半通.也不回半通電話.做事情怎麼可以這樣.樓下要交屋了才在急說要施工.樓下也說要賠償我地下施工的部分.說當初我出的2000圓還我.我說我家本來水管就沒塞住.會花這2000是你害的.現在賠償卻是退我這2000元.樓下問我要賠償多少.我說其實也不知道要賠償多少.我們夫妻都要上班.施工下去生活又變麻煩了.我請樓下去調解委員會也好.法院告也好.我都願意.我要的只是1個道理1個公道....我想問律師
1.這情形的話我該怎麼告樓下這位投資客打給他不接.有需要才按門鈴找我們.這叫配合嗎? 2.漏水問題該怎們解決總不能說哪就施工哪邊吧?.
3.要是我要他賠償我後陽台.要怎麼賠償?(本來就不會塞住.因他打發泡劑進去地下平白無故要施工.看到施工下去看到鐵條都斷了.真的整個不舒服).
4.要是打官司要打多久? 若有該補充在說明.我再補充 謝謝!!
Hsu Reui Feng 101-08-25 09:02

回覆 紅蘋果 的發言內容:

先請樓下的給你漏水證明確定是你們什麼狀況會造成樓下漏水再說~

免得又重踏覆徹,施工了才說不是那問題。

之前我家也是這樣,後來我說:「請他們先證明是我們造成漏水,請修理工白紙黑字證明

以後有問題才好處理。」,不然大家各說各話,差點要白白花2~3萬元。

你也可去GOOGLE查具有漏水公信力的機構鑑定

建議妳先叫樓下證明漏水是你們造成的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