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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Tseng 103-07-03 16:48

想請問清算分配財產股東時,有請股東繳回股票。但股東表示股票遺失未能提供。想請問是否可以請其簽具切結書的方式代替繳回股票

切結書的範例可以提供嗎? 謝謝!

 股票遺失需辦理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之法律程序。

喬安娜 103-07-01 22:39

事情簡要說明:3年前我在國外唸碩士時,銀行說以我資格可以申請海外留學貸款,利率也低,當時就想申請下來,不過需要保人,因我爸媽年紀快退休,銀行不接受,姐姐有時會去日本,在台無固定收入,無法成為保人.一位認識將近6年的舊友加前同事A先生表明若我願意抵押我名下持有之某公司股票(未上興櫃之實體記名票券)在他那,並簽立切結書(如果未還貸款或當他要求解除保人資格時未能處理,他有權變賣我的股票),那麼他可當我保人。當時也是信任他,就答應了他的條件,抵押當時市價等值90萬元的股票在他那,當時他還要求我在股票背面及股票過戶書上簽章。書唸完了,貸款也每月正常自動扣繳將近2年了,銀行存摺本也寄放在他那,他都可隨時刷摺確認。由於過去我ㄧ直把他當哥哥及可信任的朋友在看待,在國外寄聖誕禮給他,招待他來國外玩,回台灣幫他帶東西,每次我回台時他都知道何時到何時回去. 今年6/2我回台後,他臨時在6月12日發簡訊要我10天內【6月22日回去國外前】解除他保人資格,理由是因為9月份該公司要上興櫃,到時實體票券無法過戶【他怕我萬一以後沒繳留學貸款,到時他無法變賣我的股票】我放下手邊的事去處理解決,但銀行告知10天內走完換保人程序有難度,所以在跟銀行進一步討論後以ㄧ次清償貸款,解除保人資格。我於6月16日清償貸款,因銀行要出清償証明,需要時間,銀行建議我以當日轉帳付款的銀行收據讓保人看,但他說要收到清償証明才會歸還股票,然而我說明屆時我可能已在國外,我跟他說是否用郵寄掛號到國外我點收,他卻說不接受郵寄,寄丟被盜賣責任歸誰,還要我另出ㄧ張郵件丟失免責聲明給他他才要寄,接著我說我去變更過戶印鑑,即便寄丟,拿到的人也無法過戶,他卻說我若變更印鑑他要去告我背信,我無法理解他未事前告知,臨時就發訊要我10日內解除他保人資格,解除後他卻在歸還股票上百般刁難。為確保自身權益,我在清償貸款當天即到股務處變更印鑑以防被他私自變賣處理.在我6/22搭機離台回到國外,我爸媽6月23日即收到他寄存証信來,信上說我拒絕跟他點交股票,限我5日內找他親點,否則採取法律行動。整件事可以很簡單的解決,掛號郵寄,他卻處處刁難。我母親收到信時去電給他,他說只接受本人點交,還跟我母親說若沒來點交,他會將股票寄至法院.我想請問:

1.母親告知我後,我寫信給這位保人,商討歸還股票事宜,然而他卻不做任何回應.他電話中告知母親股票將寄存法院,然而存證信上並未說明寄存法院一事,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利及知道他是否真的將我的股票寄存法院?我人現在國外,是否必須回覆他此封存證信函?(以電子郵件回復可行嗎?還是必須也回函存證信?)

2.股票9月份上興櫃後,實體票券無法過戶,加上我已變更過戶印鑑,那麼我是否不用擔心他會私下對我的股票侵占或變賣? 加上他發來的存證信上有明確說明代保管股票的事由為當我留學貸款保人一事,只是他說明我解除他保人資格後,屢催點交股票未果,所以他才發存證信催告親點(但事情經過並非如他所說,是他在歸還股票的時間點上處處設限,而且他一開始就知道我6/22飛機離開台灣),所以在侵占這個疑慮上,是否可以放心?自從他發了存證信函後,對我所發給他的訊息及電子郵件都不回覆,也不告知股票將往何處去,他這樣的態度,我能否主張他違反善良管理人的義務?

3.我能否於法主張,要求他將股票掛號郵寄至我國外住處點交?(當初切結書上並未指定歸還股票方式,但這位A先生卻發存證信要我人在國外時找他親自點交,明顯刻意刁難)

煩請各位專業的法律專家代解疑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存證信函,提出您之相關請求,請求對方限期履行之,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占背信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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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3-06-28 20:48

您好:請問,如果我在幼兒園內上班(不是擔任園長一職,可能是主任之類的行政人員)可以掛名呈報園長嗎?如果園所有法律糾紛,園長是不是要負全責?或是可以和園所負責人寫切結書,內容為:園長一職為受聘員工,如有任何法律責任,需全由公司負責人承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8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登記為園長,仍須對外負責,您與雇主之契約,僅於您與雇主間有效力,不得對抗其他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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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103-06-28 07:06
您好,想請教一些有關幼教法規問題,我有幼兒園教師合格執照及園長的資格,在幼兒園擔任教師一職,但園所經營人(執行者非負責人,負責人是園所董事之一)希望用我的名字掛園長職(實際的園長是他們),我意願不高,請問他們可以用規定的方式(例如:在人事規章加入這個規定)來要求具有資格的老師來掛名園長職嗎?亦或是我在園內上班(不一定擔任園長一職,可能是主任之類的行政人員)可以掛名呈報園長嗎?如果園所有法律糾紛,園長是不是要負全責?或是可以和園所負責人寫切結書,內容為:園長一職為受聘員工,如有任何法律責任,需全由公司負責人承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園長仍與幼兒園成立委任關係,所以相關職務,仍需獲得您的同意才指派擔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hole Lin 103-06-26 13:04

我先生跟我結婚2年,女兒目前2歲,1個月前被我抓到外遇, 小3年紀比我大7歲大我先生4歲,我先生說給他一點時間處理, 但是從那天後他就變本加厲...雖然每天都有回家,但也幾乎每天都會去找她。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小孩,可是我先生說他也要小孩,我也不可能搶贏他!! 因為他自己開土木包工業, 有小筆金錢往來,但是收入很差, 目前有筆信貸50幾萬,不過最近手頭很緊, 我有拿幾千塊給他。 我本身是會計,每個月3萬,學貸大概剩下20萬左右(有固定每月還), 小孩的開銷跟保母費我們都是各半, 但是最近他經濟不好,所以我盡量都自己花。 有朋友教我要跟他寫婚姻切結書, 如果下次又抓到他跟那女的往來,就離婚小孩監護權無條件歸我, 不知道有沒有這種具法律效力的切結書可提供??? 切結書上要寫日限嗎?? 因為我也不知道要給他多久的期限...而且這問題好難!! 我跟我先生都沒有資產, 我的車也是我媽的名字....小孩除了白天保母照顧以外, 晚上跟六日都是我在照顧... 他覺得他一定有能力搶到小孩,所以以此為由半逼我留在那裡,也不希望我回娘家住。我有的證據只有line對話 以及 錄音 (都有提到小3)  我也有看到車上有小3的門卡跟鑰匙(全新)  , 請問各位律師, 有什麼方法一定可以爭取到小孩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6 16:36

 

 關於您的問題,若於協議離婚時,可在協議書中載明何方為對子女權利義務之主要扶養者,並於戶政機關紀錄。若對方不願意,您就須向法院聲請酌定子女監護權,而法院會請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以釐清何方行使對子女而言是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

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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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基本上法官會以小孩意願及小孩最佳利益為考量,而本件您的情形,的爭取小孩監護權的機會其實不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7 1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line或是錄音的內容,已經明確的可以顯示您的配偶與對方有發生性行為等親密接觸,則可以直接提起通姦告訴。並且據此提起離婚訴訟,並且爭取監護權

2、至於監護權的部份,除了前開事項外,還要看您與子女的互動情形而定。

diapere921 103-06-19 13:50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有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要指教。
詳情如下。

小弟我職業業務,在公司接到客人來店詢問商品。客人有高度興趣,小弟便把客人轉至指定經銷商,由經銷商販售此商品。此商品對外定價為500元,經銷商有50元的利潤。所以公司定價為450元。不過經銷商並不想賺,便把其50元利潤轉至我手中。小弟取完貨款450元後,並把貨款450元繳回公司。

結果此舉被公司發現,公司便要我簽寫一份切結書。以示警告我不得再犯。以下為切結書節取部分內容『表示此舉已經觸法了,以構成(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公司保留(業務侵占罪) 追溯期20年。』

切結書律師擬定,為公司之主管擬定。

小弟不才,未經思考之後便親簽此切結書

小弟只想問各位律師,如果切結書內容有誤,公司是否還能用此切結書提告小弟。還是這份切結書以經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6-19 19:09

您好!您既然簽了切結書,原則上會認為切結書記載無誤,若您要否認,須自負舉證責任;也就是既然簽了,要反悔不容易。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不作為卻收取報酬,係屬委任關係之債務不履行,故可起訴請求返還委任費用即四十萬元。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還是要回歸到您的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若否,切結書怎麼定都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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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pere921 103-06-19 21:02

首先,先謝謝兩位律師的回覆

小弟在此補充一下好了。

小弟將商品送至經銷商之後,經銷商也確實將商品賣售給客戶,客戶也將款項交給經銷商。

經銷商再聯絡小弟收取貨款,也將經銷商的利潤轉給小弟我。

商品→經銷商販售給客人→客人交付金錢經銷商→經銷商再把錢交給我→我將貨款拿回公司。

其中只有經銷商之利潤轉給我,我並沒有將貨款給私吞,更沒有不把商品交給經銷商販售給客人。

小弟對於此切結書內的內容非常有疑問,所以不清楚這樣的切結書是否構成法律效力?

====================================================

以下為切結書節取部分內容『表示此舉已經觸法了,以構成(侵占罪)規定於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公司保留(業務侵占罪) 追溯期20年。』

阿飄 103-06-18 02:39

女友的前男友突然跑回來跟女友說之前他跟女友在一起時去旅館有被拍到不雅照片,他說對方第一次要求一萬元買回照片有報警抓到人,但前男友說第二次對方的同夥說要附十萬元來贖回照片,前男友說他付了錢買回了照片也全都銷毀,但前男友跟我女朋友說他付這麼多錢叫我女友用身體來補償他,但是前男友連報案三聯單都沒有,而且他說旅館有被開罰十幾萬,可是他的說法只是片面之詞,很明顯他是編故事來騙我女朋友的錢跟身體,他是先用電話然後再把我女友約出去說的,後來我女友堅持反對跟他發生性行為然後前男友就暫時放棄了,但後面又一直電話簡訊騷擾,最後我女朋友換電話,他換成騷擾我女朋友的姐姐,一直說我女朋友欠他錢,因為他說他付了十萬要我女朋友給他五萬,但我女朋友家人並不知情,他也威脅我女朋友如果不答應他的要求他就要把事情跟我女朋友家人說,但我女朋友家人並不知情,所以我想在不讓我女友家人知道的狀況下處理,我想請問這樣前男友他觸犯了什麼法條,如果我想請前男友寫不再騷擾切結書我該如何寫內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8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恐嚇罪,甚至於是恐嚇取財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之後,包含錄音、錄影、保留簡訊等,然後提起告訴或是與對方簽立和解書,要求對方賠償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8 14:36

您好,前男友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及刑法第 346 條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依向警局報案或提起刑事告訴,若您不想提起告訴,建議委任律師委任代撰切結書,以保障您女友的安全。此外,您必須確實保留恐嚇簡訊及通話記錄等相關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8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有可能構成恐嚇危安罪嫌。再者,若對方於短時間內不停重複撥打電話,可蒐集證據提告強制罪。建議若不欲其繼續騷擾,可對其提告,由檢察官之公權力介入偵查,以壓制其未來可能產生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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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103-06-16 14:13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1) 廠商要跟本公司申請保留款,但需開立保證票一張,但因對方廠商並沒有公司本票,只有個人支票,請問若要廠商開一張切結書,請問該怎麼寫比較適合呢?

(2)廠商開立個人支票,若附上切結書,是否就真的可以保障公司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看對方所開立的票據為何而定,倘若是台支,則只需注意不要有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即可.

2、倘若是本票,則本文建議應該簽立協議書,載明法律關係並且以該票為附件,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6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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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呆呆 103-06-16 01:43

個位律師好~本人已婚前年底在網站結識ㄧ名男子~該名男子跟女友同居

我們ㄧ直用臉書交談秘密聯絡~本月初該男子女

用他的臉書上線看到對話內容~以及看到我倆親密不雅照

隨即罵我很不堪的字眼並張貼照片到我臉書動態及男方

臉書動態~隔天男方來電說不要再連絡了~我傳簡訊問照片

處理方式ㄧ樣被辱罵並說要讓我見報~本人已經去法院詢問過

並提出告訴~想請教的疑問是臉書內容已經被對方刪除無法舉證

只保留簡訊部分另外我先生看到臉書內容要告對方妨礙家庭

這中間提告前本想私下和解所以請朋友假裝是律師助理其實也是

害怕對方把照片繼續散佈出去所以跟對方說要提告~用意只希望對方

簽訂切結書保證照片不會外留並沒有要求對方賠償可是對方將我電話封鎖

不過簡訊對方有收到我有保留~目前週五我剛到法院送件

想請問我有請律師的必要性嘛?因為經濟狀況不是很好~還有

朋友幫我打那幾通電話會有事麼?謝謝

 

小呆呆 103-06-16 02:08

對了~照片的部分是存在我的雲端帳號是該男子說想看我才給他帳密

法院書記官說雖然我給帳密可是對方散佈照片跟下載

算是妨礙秘密名譽~如我請律師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這些費用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已經提告的部份是妨礙家庭還是妨害秘密?對方所張貼之照片是什麼照片?還有簡訊內容?何?

2、目前您所有的資料,恐無法證明對方所涉罪嫌,本文建議您應該備齊您目前手頭上有的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小呆呆 103-06-16 09:14

目前就是對方女友下載雲端上我與該男子的親密不雅照

張貼在臉書~簡訊的內容是她辱罵我的字眼還說要把我照片

送到蘋果見報讓我沒臉做人~我是提告妨礙名譽妨礙秘密恐嚇

Hang 103-06-13 13:47

日前有一名親戚在某工廠擔任廠長,於上班期間不幸心肌梗塞死亡,事後詢問才知,該親戚之公司並無幫其投保勞健保,但每月有拿1500元輔助此投保方面款項,但沒有要求簽放棄投保切結書。因其子女經濟能力薄弱,想請問,是否可向雇主請求賠償事宜,若然,費用多少較為合宜。
P.S. 該親戚底薪為3萬元,但據雇主描述,近幾個月加獎金加全勤及加班費,平均有領到6萬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3 14: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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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3 14: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洽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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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也可能可朝職災方向去努力,當然僱主未投保勞健保已違法在先,可以請求此部分之損失,可先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可提出訴訟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6-16 11:01

 這是職業災害問題, 依我們經辦的經驗, 您要先查閱勞基法第59條及施行細則的相關給付規定, 然後詳實核算月平均薪資多少(不是底薪)才能正確計算出數額. 另外, 政府也有一些補助可申請, 不要漏掉了(http://www.lawmed66.url.tw; e-mai: lawmed66@gmail.com)

Mandy 103-06-09 23:55

您好:

我是醫療人員,於101年3月參加某醫學中心"自費"麻醉訓練為期一年,

但在101年12月轉為"公費"訓練,因此共有三個月是有領基本薪資(無績效獎金),約25000/月,但須簽切結書服務3年。

目前我自簽約算起已在職一年半預離職,細看合約表示須賠償約16萬元,但合約內容有一條表示:自"簽約日"算起訓練一年,訓練完成後需再服務2年,所以共三年,但如前述,我在101年3月~12月是自費受訓,並非101年12月~102年12月,切結書明顯有問題,並且賠款16萬元不是照比例賠償,而是2年內一律全額賠償16萬元,這樣合理嗎?

現在醫療院所都有違反勞基法的行為,我也曾經上過班表排定10小時的班,第8、9個小時醫院並未依法算加班的事實,醫院違法在先,我是否可依醫院違法事實而拒絕付違約金?

離職時未付違約金,醫院是否有權利不讓我辦理離職手續?(依規定已於一個月前提出)

小蝦米對抗大財團~實在是需要很大點的協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0 0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按比例賠償,並針對醫院之違法行為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請求勞工局介入加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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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既然簽訂有合約,自然會受該合約之拘束,但違約金的部分,您仍可以提出相關抗辯,以免違約金額過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3-06-09 14:22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14:45

您好,民事賠償的數字,會依照雙方學經歷、社會地位、財產背景及受害程度等等做綜合性的評量,一般來說,除非特別富有或貧窮,不然賠償的數字大約在30至50萬元不等。若對方提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說明因為配偶的外遇而導致嚴重的精神疾病,賠償金額才會比較多。另外,若法官有意協助對方,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將與對方聯絡的情況及原因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您的權利。若您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unny 103-06-09 11:21

妨害家庭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先前曾簽立三方切結書,內容以斷絕與男的聯絡及自行負擔小孩費用,換取對方不提告,若我們有再犯,得任憑對方處置,絕無異議.但男的卻在簽完隔天到我家中向我父母道歉(我未在家),我知道後怕對方反悔又對我提告,發簡訊至對方媽媽請其轉達男的勿再打擾.誰知對方怒不可遏,認為我在跟她示威,說要跟男的離婚並將他趕出去並對我們提告.男的非常害怕又跑去我家(我未在家),叫我父母要為我發簡訊的動作引來的後果想辦法解決,要求我父母必須到對方家中解釋及道歉.同時,一直狂打給我,要質問我此事.因對方不接我父母電話,我父母不想事情演變成這樣,要我一起想辦法解決,不要讓他們夫妻為此事而離婚,所以後來我就接男的電話.男的要求我打電話給他,說有些事他要再問我,藉機側錄我們的談話內容及拍下是我打電話給他的畫面,隨即交由對方來告我.二審準備程序末了,法官有問我們兩造財力,我才知道對方已將名下房子轉給她媽媽,而且還說她自己獨力撫養小孩(女的離婚條件為小孩由男的帶回去養且她無須支付養育費),說是我一直跟男的有聯絡才害他們離婚.我除了那天有聯絡外,其餘都沒有,請問1.:我的財產比對方多,對方塑造出無財產且獨力養小孩的假象,我是不是賠慘了? 2. 我跟男的那一天的聯絡有侵害到對方配偶權嗎?我們交談內容無關男女私情,真有違約也是情有可原吧?我只是想對我惹出的事負責而已,我該如何主張,法官才會相信我?我有向法官說可傳喚男的出庭作證,並無如對方所說為卸責之詞,但法官說不用.法官看起來跟對方很熟,還配合對方可出庭時間.請幫幫我~

Yuki 103-06-06 23:01

我外公已經去世10多年(外婆尚在)
最近因為要考保險金融證照意外接觸到這條有關遺產法律
於是問了媽媽是否有分到外公財產 他回沒有
才知道那些財產已經被我舅舅他們平均分完了
應該是有簽切結書之類的 因為有蓋個人章
後來查了現在的法律才知道98年有修過法
如果是現在追溯當時外公的遺產是否還有權力
到時候弄得難看對簿公堂時 立場才站得住腳
因為不知道修法前的法律是如何分配財產
所以我媽一直沒有去追溯遺產這部分
現在我想幫我媽討回他應得的這部分遺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46條規定: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若繼承開始未超過十年,可對您舅舅起訴請求返還屬於您母親應繼分之遺產。惟若您母親有拋棄繼承,就沒有辦法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23

您好!您所述的問題與98年的修法沒有關係;您該弄清楚的是外公過世時遺產如何分配,假若您母親已簽切結書放棄分配,那就沒有受侵害可言,不能再主張討回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uki 103-06-06 23:38

意思是若不知情的情況下;繼承權逾10年之後才知曉可以行使也無法追溯回來嗎?

zeng 103-05-21 14:48

本人於二個月前於網路上購買一個遊戲帳號,因與對方在網路上認識,所以當時未立切結書,雙方協議本人以無摺存款方式存入5000元至對方金融帳戶,對方確定本人付款後即於網路上利用對話視窗告知本人帳號及密碼,本人立即登入該帳號將密碼予以修改;一個月前,對方表示反悔並表示要以原價買回,唯此期間本人已投入金錢及時間在此帳號的角色人物上,故不肯以原價賣出,對方即登入帳號,並將角色內裝備予以銷毀,本人即向警局報案,並取得三聯單,以此向遊戲公司申請將此帳號暫時予以停權,並向遊戲公司詢問,本人已修改密碼,別人如何能登入?遊戲公司表示該帳號是利用fb平台註冊創建的,爾後再於官網再設立另一個帳號密碼,所以要登入這遊戲可由FB登入,也可以由官網登入,暈倒,本人當初購買時未察覺,僅取得由官網進入的帳號密碼,而使得對方也可以從FB登入。請問這樣本人是否有取回帳號的可能?又本人現想要處份原有帳號內的其他東西,包含已儲值之元寶及寶物,遊戲公司要求本人簽署一份切結書,內容為保證此帳號確實為本人所有,但本人現在真的不知道這帳號法律上是屬於誰的?怕有偽造文書之責,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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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傑 103-05-18 13:47

請問:

我之前與朋友借了約1.2萬 然後最近朋友在催討 但剛好最方打來的時間 都是我無法接的時間 總之最後我湊足了要還他的總額 在這之前我傳了3封簡訊 1次是說要12月一次還 1次是說分月還 1次是說我已湊足了要一次還約他出來 可是對方都沒回應 我打了不下10次的電話 到今天才有通 通了我也打了4.5次可是對方都不接 如果他就這樣告上法院 我會怎樣嗎??另外還款時 需要寫還款切結書嗎?(當時借款有寫借據)格試 效力 有該注意的地方嗎?

**另外去年時因為媽媽想搬家 但沒告訴他 這樣算詐欺嗎??我戶籍後來也沒遷 到今年初才遷到同棟大樓的另一個媽媽所有權房子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9 1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給對方說明您欲還款之意,亦可請求對方簽立收據,證明已收到您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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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IE 103-05-16 17:33

你好, 我的公司想要出一份免責同意書給放本司廣告的公司負責人,但不想付錢資詢, 我自己打了一份, 可以幫忙看看有沒有問題嗎?

 

免責聲明及公眾責任承擔同意書 

 

        本司_________於__年_月_日開始使用xxx之室外太陽雨傘。本司對於因使用該傘而導致本司人員現在或未來可能的任何損失、傷害、受傷或死亡,願意放棄、免除、撤銷任何之索賠。本切結書將免除xxx之所有人員與本司使用上述雨傘相關之法律責任,即使該法律責任是因前述人員的失誤或疏忽所造成的。

        本司瞭解該傘可能帶來的實質危險或風險。如使用該傘時的任何情況而導致第三者受到任何損失、傷害、受傷或死亡,本司須承擔xxx所面對的索償及要求,免除對上述有關人員之責任

        本司瞭解並同意上述聲明,如有任何法律責任,一切由本司承擔,概與運通泰財務有限公司無關。

        本司已仔細閱讀此同意書,並且徹底瞭解其內容。

 

 

簽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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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妞 103-05-14 09:17

您好: 不好意思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有一個臉書朋友 因為家庭因素 無法飼養自己的小狗 所以請我幫忙協尋認養人
因為是朋友的老婆 所以我答應了 也很快ㄉ在隔天找到ㄌ願意接收ㄉ中途 因此狗狗隔天就接走ㄌ!!
中途也著手治療狗狗身上ㄉ疾病 一經一個月ㄌ 但是原送養者 卻在這一個月之內反反覆覆一直要跟我們討回小狗 本來他也答應要簽送養切結書給我們 但是又一直藉口拖延沒有寄出 後來就乾脆請她帶回小狗 可是跟她約時間 他又不回應! 還失聯整個禮拜 我們就不想在理他 沒想到一個禮拜過後 現在又來跟我們討小狗!!
狗狗我們已經著手治療一個月ㄌ 怎可能治療好轉ㄌ 他想帶回就帶回!
所以想請問您 我該如何做 才能留住小狗?
一方面當初送養小狗是因為娘家人不愛狗 接回婆家 也不愛 所以導致狗狗被偷放走 還會被偷打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相關證據證人可證明對方有贈與之意思,可主張雙方已成立贈與契約,而拒絕對方取回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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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妞 103-05-14 11:1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相關證據證人可證明對方有贈與之意思,可主張雙方已成立贈與契約,而拒絕 ... (恕刪)

 房律師 您好 感謝您撥空回答 可再麻煩您一下 如果是訊息資料 可以做為證據嗎 我是否應該發存證信函給原送養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訊息資料,可做為證據,另您無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僅需對方向您請求時,表明雙方已成立贈與契約,拒絕返還即可。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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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妞 103-05-14 11: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訊息資料,可做為證據,另您無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僅需對方向您請求時,表明雙 ... (恕刪)

 很抱歉一直打擾你 可是對方一直來電或訊息騷擾 還揚言要報警處理 我們該怎麼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錄音蒐證,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對方持續騷擾您,可提強制罪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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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rl 103-05-05 22:52

律師您好,

本人是第一次買屋且與屋主直接交易,並無透過仲介,這星期五要交屋了,但卻現在才想到簽約時沒有要求原屋主簽漏水保固的切結書。物件是12年的夾層屋, 在看屋的時後就有發現夾層上方的浴室有漏水痕跡, 當下有問屋主, 他說已修善處理好了, 那時只是一時秉持信任, 卻忘了要立據為憑。

想請問律師交屋時有沒有甚麼補救的辦法, 可以要求賣方補簽"不漏水保固切結書"嗎? 如果賣方不簽, 是否有其他可以保障買方的方法? 我在網路上沒找到切結書的範例, 可以請問律師哪裡可以下載範例嗎? 

第一次買房,很多細節沒有注意到,還煩請律師可以給我ㄧ些建議, 謝謝

如果您有這方面的疑慮,您要盡速擬定契約交屋前再與屋主洽談,擬定切結書之事可委由專業律師處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交屋前附帶相關保固書請屋主簽名,即使屋主未簽名,依民法規定,屋主亦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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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並非所有房屋買賣都會簽立漏水保固   但如果對方願意簽立  對你權益保障確實比較完整   2.縱使沒有簽立  依相關規定如果有漏水  對方還是需要負責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40

 對方不願意簽,準備什麼文件都沒用,

既然已經買了,又省了仲介費,不建議在這個部分一直糾纏

小如 103-04-29 12:26

家裡人要我寫這切結書,請問要怎麼寫,越詳細越好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備註: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小如您好,

您要擬怎樣的親子關係切結書?依法親子關係是不能拋棄的,就算切結書內容書明拋棄親子關係也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小如您好,切結書屬於契約的一種,涉及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如何撰寫端看雙方想要規範的事實或法律關係而定,如需要協助,歡迎來電或電子郵件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9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謂之親子關係切結書所謂為何, 若是欲脫離親子關係,係無法以協議書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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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103-04-27 17:54

律師您好:

由於擔心與同行會發生嚴重利害衝突

因此想自動簽下類似切結書的東西

希望能夠保證我不會介入對方的商業活動

或是在未來跟他"搶生意"

(畢竟以後並不想往舊的領域發展)

但是對方已經不想跟我聯絡,

以至於我無法與他雙方共同協議

因此我想問有無辦法自行請法院公證我的切結

讓這張切結同時具有法律效應

並且能化解掉不必要的糾紛?

(好比說遺產繼承糾紛我可以自行辦理拋棄繼承)

有這種做法嗎?

感恩律師的協助

公證或認證相關事項您可洽詢法院公證處。不過初步來看,不太能夠明白您文中所提及希望發生的法律效力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與對方簽屬合作協議,規範雙方權益義務、業務範圍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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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103-04-27 17:36

律師您好:

假如說我擔心跟同行有難以解決的利害衝突

多年來與對方一直無法順利解決或協議成功

因此我想自動放棄一些可能的利益

化解掉糾紛的話

(來保證我不可能越界去搶對方的生意)

我能不能自動簽一張類似切結書的東西

交給法院公證, 具有法律效力的東西

因為一直連絡不上對方

卻又不得不想辦法自保

內容好比說本人某某某,

基於一些原因不再參與藝術設計領域的商業性質活動

往後如果有商業性質活動找上本人

本人將放棄參與特定活動的權力

並且一概轉介讓渡給對方

類似這樣的內容

有這樣的做法嗎?

請教律師, 感謝您的協助! OTZ

 

chiang 103-04-25 22:00

家中有五位長者,分別為大伯 二伯 三伯 父親 叔叔

因二伯患有輕度精神障礙,其他四位長者正討論扶養我二伯之問題

二伯無任何配偶 子女,且一筆不小的財產(目前叔叔幫二伯申請禁治產)

目前叔叔有目的的想扶養二伯,要其他三位長者簽署放棄扶養同意書....

我想問幾個問題.....

1.請問二伯因沒有配偶子女,所以其他四位長者皆是兄弟,那四位長者都有扶養二伯的義務嗎?即是四位長者都有扶養權的意思嗎?

2.如果扶養二伯,是否就等於扶養者可以管理他的財產甚至二伯如果去世,扶養者也可以繼承二伯的財產嗎?

3.因在之前,叔叔有問過其他三位長者有無要扶養二伯,如果無意願扶養,他願意扶養,當時三位長者在無任何代書或是律師的見證下,"口頭"答應叔叔,但這是叔叔並沒有講清楚細節,其他三位長者才"口頭"答應,無簽署任何切結書,請問當時口頭答應算數嗎?

4.現在叔叔要其他三位簽署放棄扶養二伯的切結書,如果簽了,在法律上會算數嗎?

5.目前聽到叔叔打算至法院申請當二伯的監護人還是什麼的,據說如果申請了,其他三位長者就沒權利爭取扶養,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是,那申請監護人,不用其他三位長者同意嗎?這樣不就是先申請先贏?

6. 本人為晚輩,希望家和萬事興,不希望這四位長者為了二伯的財產在爭取扶養,能夠提出協議共同扶養,如果二伯不幸去世也希望共同平均分配繼承,請問對於叔叔 這樣有目的的想獨自爭取扶養行為,我該如何告訴其他三位長者如何阻止和如何防範叔叔爭取扶養的手段?例如他有可能會透過什麼法律途徑(像是5那樣的手段) 來爭取扶養?該如何防範?

7.聽別人說如果叔叔把兒子過繼給二伯,這樣就他兒子就有繼承二伯的權利了
不過過繼也要二伯本人同意,但二伯患有精神障礙,這樣過繼的成嗎?如果過繼承成了,這種有目的的過繼,在法律上會承認嗎?這樣他兒子不就等於可以繼承叔叔跟二伯權利了?

8.如果第一個問題成立,那爭取期間,四位長者其中一位因意外或是生病去世,那他的配偶或子女還可以爭取撫養繼承二伯的權利嗎?(因其中一位長者住院並不樂觀)

以上問題,希望能夠指點迷津,謝謝

你的問題比較複雜,如需進一步諮商,請洽律師諮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26 00:43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主要還是要先幫你們二伯聲請監護宣告

才能解決後續的問題

由於你們的問題很複雜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二伯之扶養義務,為其他四位長者,而二伯之遺產繼承人,亦為其他四位長者。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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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 103-04-24 19:46

因我家一樓配合汙水工程將敲掉壁面內縮,內縮的壁面鑲崁著柱子,此柱子是當時樓上違建所柱,我們曾跟樓上鄰居溝通:我們內縮沒問題,但須敲掉柱子,擔憂結構受損,有倒塌風險,樓上鄰居直言:就拆吧,不會倒的。
為避免拆除後有糾紛、結構受損、倒塌...等問題,我們要求鄰居切結書鄰居同意,請問該切結書該如何填寫?
另想知道這樣的切結書對我們有保障嗎?

網路上無法提供切結書範例,是否可推薦台北哪間的律師事務所代填,費用為何? 謝謝

委任我們來寫,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切結書重點在違反約定的效果,如有違約金也建議作公證,才有能直接強制執行的效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須明確記載雙方之權利義務,及違約結果、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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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 103-04-23 02:26

有電信業者〈第三方電信業者〉叫我辦門號,當時原電信合約到期所以沒想太多就辦了。

但最近他要求我要預繳費用新台幣1250元,而當初簽約時也沒講。

我說要退他堅決說不能、沒辦法之類的話,之後雙方就發生了小小的口角糾紛

後來我去了〈第三方電信局〉所申請的電信也確定了那個費率是不用預繳任何費用的。也同時向各大電信局簽了防盜辦的切結書

所以我堅決不繳任何費用,後來他改口說要我去簽取消切結書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要求他簽切結書,那會有法律效力嗎??

切結書格式如下:


本人__________已確實歸還於民國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所索取之_________所有簽證蓋章文件。如有不實,本人同意負擔一切法律責任。特此切結為憑。

切結人簽章:

身分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如果有任何需要修改的請馬上通知我拜託

沈恆 (沈律師) 103-04-23 08:08

您好!對方未歸還原本就應負法律責任,簽這種切結書意義不大。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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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斐 103-04-19 10:52

前幾天收到類似報稅單的東西才知道被盜用

經過查證是之前同事竊取公司資料

偽造我簽名去傳直銷人頭

 

目前雙方先談和解條件

請問談和解

1.需要什麼必要的東西嗎?

2.那他必須賠償我什麼?

3.擔心和解之後這件事情又有後續發展,可以寫切結書要他負責嗎?

必須注意對方可能有偽造文書之嫌疑,必須準備對你自己有利的文件,至於賠償金額視你受到的損失而定,當然也必須看對方願意給付多少,是否能達到你的預期,和解成立應該要有和解書證明, 將來如果沒有履行,可以執此和解提告,因此和解書越清楚越好,建議您找具有專業的人士或專業的律師,來維護您的權利。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至地檢署告發您同事偽造文書,避免您承擔相關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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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103-04-15 00:18

我男朋友去六福皇宮上班

為什麼要簽切結書

還要保證人....

真的有這個需要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15 00:44

您好!您如果認為沒需要,可以不提供;但若應徵時就有此要求,若不提供,可能不錄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些公司會要求責任證人,這已行之有年。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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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接受公司之條件,可換別家公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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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才 103-04-14 16:10

請問一下,我被詐騙,當下打給165,報警備案,警員也當下把我匯給詐騙集團人員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叫我隔天帶著報案三聯單跟匯款明細去問銀行人員,錢是否有被領走。

隔天我去XX銀行,去訊問我匯款的錢是否有被領走,當下也給XX銀行人員看報案三聯單跟匯款明細,但XX銀行人員卻說,你的報案三聯單會不會太簡陋,我只能告訴你,你的錢確實有匯入著個帳號,但我不能讓你知道,你的錢是否有被領走,因為會牽扯到那個人的個資問題。

我當下很納悶,直接打給165防詐騙人員,跟她解釋,但她卻也是堅持說,由於個資問題,我什麼都不能問,XX銀行人員說要等到收到警察人員的公文,然後盤查,半年後,我才能得知。

但警察人員在我報案的時候,也告訴我,她們已經把資料都傳給XX銀行,但為何那位銀行人員卻說沒收到一些有的沒的。真的無言

之後我回家,馬上開始上網查資料,看到警示帳戶追回條例事宜,內裡是寫

於94年2月4日邀集相關業者會商決議,金融機構確認警示帳戶中尚有被害人所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轉出)者,應洽請警方提供報案彙總資料,受款行應依報案資料逐筆認定發還,並無所謂後進先出法。
加速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之發還,現行警示帳戶還款機制,係銀行本以客為尊,服務並協助受詐騙民眾儘早取回其尚滯留於警示帳戶內之款項,與一般詐騙案循法院程序之處理不同。民眾於檢具警方報案三聯單及簽訂切結書等,得與該匯(轉)入款項之受款行聯繫,只要其匯入之款項尚有未被提領者,即可請求協助發還。

 看完內容,我想問的事

第一:我可以要求銀行,詢問我的錢是否有被領走?

第二:如果我的錢尚未被領走,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銀行把被詐騙的金額還款給我

還是要,必須改循司法程序,追回款項。如果要走司法程序,我是不是要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法第179條的不當得利,主張對方獲利無法律上的原因,也造成自己的損失,在以民法第242條債權代位方式,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領回被騙款項。

 

第三:

 我要去哪裡提民事訴訟,去哪個地方??

由於第一次被詐騙,對於法律還有很多的不知,需要你們的協助與幫忙,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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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銀行無法告知你有無被領走,這不是他們的權限,你只能循民事途徑求償,建議你先提告刑事訴訟,逼詐騙集團出面與你和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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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瞎咪 103-04-13 13:19

請問有一些問題
我最近公司簽一份以後工作放錯.就必需自動離職
我看很多前者留下來回答.艮經驗
我想到自保方法.
公司要我自動離職.我可以主張請公司體出我到底放哪些錯..必需付上我簽切結書.還有放的錯時間放哪些錯證明.
請問這樣可以?
公司是大鯨魚.我是各小小小蝦米.
我為公司服務2年.每天加班.放棄假日配合加班.就因為得罪主管身邊的紅人
我就得被逼簽哪種切結書
被逼退.遣散費.該有得權力.就因為簽哪份簽結書
都得放棄
希望懂法律達人.勞工權力前輩..可以在教導還有哪些可以自保方法

我有幾點疑問

第一 我已經簽表示我必需放棄我屬於員工權力

第二 全公司才2個員工被約談簽這份切結書

第三 我都工作快滿2年才叫我簽.我新進的時候沒簽

第四 這份切結書內容都是對員工不利.這樣這份切結書可有法律效力

第五 公司主管以誘導方式.說上個月放錯率最高所以我必須簽

第六 我有像公司體出覺得我不適任請資遣我.公司回應說她們不資遣員工.她們會已調廠放式.這樣不是要我自動離職

我已經簽哪份切結書.資遣費.預告假.非自願離職單.不就得都拿不到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14:35

您好!您有權利拒絕簽切結書,若被逼迫,可向勞工局申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起訴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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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 103-04-12 14:47

律師你好!我三月一號開始上班(未簽訂任何契約)僅有上班打卡,老闆算我時薪每小時119,要我先工作!我做到四月二號提離職。四月三號告訴老闆這是我工作最後一天。老闆說我不能走要等到他找到人替補為止,如果我不去上班就等於曠職,曠職一天要扣三天的錢?這樣可行?,那麼我是不是三月份的錢這一個多月的錢都要被扣光了呢?不就等於做了白工?
也說了要找勞工局問清處,老闆卻說他也可以對我申請沒辦法正常營業的損失賠償,那我該怎麼辦呢?

 

以上是之前有詢問過的也已講清楚了!後來他們有按照工資發給我,但卻拿了我雙證件正反影本!(但我上面有寫僅供領薪用)然後拿出切結書要我賠償六千元。原因是我在上班那個月裡有兩次的曠職!原先是要罰我曠一天扣三天薪水,現在因為我走勞工法,老闆也要走他們自己規定。曠職要扣每上個月的營業額一半?如果我不簽他們就要走法院!目前我是還沒簽的,我說我要先問清楚才能簽!

 

他們沒有幫我保勞保健保就業保險等等都沒有,我的工作是飲料店。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呢>_<,謝謝

勞保局申訴。。。無故扣薪罰很重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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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桃 103-04-09 03:29

請問各位大律師們,我在2012年2月曾在某寶物交易平台販售一組遊戲帳號,有附上切結書是我的資料,最近買方突然連絡我說他帳號被盜了。要告我,後來我有去了解原因,買方說當初買完之後就沒去使用過這個帳號。但是當初我賣有請買方購買後跟遊戲公司申請更改他的資料,但是買方並未這麼做。而那組遊戲帳號是我前女友的資料,後來我前女友友跟遊戲公司索取回他的帳號,因為所有的資料都是她的,後來我有電話詢問我前女友,她說我們要拿出什麼證明這個遊戲帳號是我的,因為買方沒改資料現在變成這樣,買方也無法拿出身分資料證明這個遊戲帳號是他的,只有我當初的切結書。如果買方無法證明這遊戲帳號是他的登記資料,也無法跟遊戲公司申請任何資料磁碟記錄,只有切結書那他有辦法告我嗎?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對方對您提告請求為何,及有無相關證據得證明對方之請求,若對方無法證明,即使對您提告,亦不會成立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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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3-04-05 20:22

請問,若動產持有人為甲方,但有簽訂"房屋永久無償使用切結書"給乙方(甲乙雙方為四等親內),而現在甲方想違約出售房屋,若出售成功或轉讓給其他人(如自己兒子或配偶)持有的話,乙方的永久使用權益仍可保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乙雙方有使用借貸契約,惟乙之使用借貸契約僅得對甲主張之,若甲將房子移轉給他人,乙不得對他人主張使用借貸契約,但得對甲違反使用借貸契約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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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34

基於債之相對性,該契約無法對抗第三人

wenn 103-04-05 10:34

??我們去外縣市兩天一夜旅遊租車行租了汽車,第一天晚上車子撞到路邊招牌,造成前保桿毀損,隔天還車時車行?人員跟我們一起檢視了車子損壞情形,最後雙方協議以7500成交,包含營損在內。結果三天後車行打電話來說,修理廠說引擎蓋裡面有歪掉,要再收28000元,請問這樣合理嗎?該如何自保?(當初當場付完7500元,並沒有請車行開切結書)

另外,契約書上法案為高雄,但不排除消保法第47條規定,所以是可以在消費發生爭議處的法院嗎?

cindy 103-04-04 03:36

想請問律師:

 我公公在生前把祖厝登記為大伯的名字,而在公公過世之後,婆婆不希望兄弟從此分家,所以與大伯協議,希望能簽屬一份”房屋永久無償使用切結書”,以保障各位手足之間的基本權益.. 這份契約在民國93年簽署的,但是沒有做公證程序,現在婆婆也過世了,大伯卻反悔了說要變賣祖厝,還要把沒結婚的小姑趕出家門.. 半年多來,大伯趁小姑不在家時,未經同意就擅自開門亂搬東西,整間房子除了釘牢的床鋪拆不走之外,其餘能搬的都搬光了,而且還闖入小姑房間把婆婆留給他的家具也搬走,衣櫥內有小姑的金錢和婆婆的遺物黃金飾品.. 甚至最後斷水斷電,就是要硬逼小姑離開..後來有報警,但警察說房子是大伯的名字,所以無法制止,但是大伯早在20年前,就因老婆與媽媽間的婆媳不和搬出去了..而大伯認為房子是自己的名字,搬走東西並不會怎樣,還嗆鄰居少管閒事,這已經是公開的事實,人證物證皆有..

後來,已先申請到暫時保護令,設定範圍為100公尺.但因大伯仍想賣房子,這些天找了房仲在未經小姑同意下,在設定範圍內約了房仲交付鑰匙,而房仲則擅自進入小姑住所進行拍攝等相關動作,已騷擾到了小姑正常生活,請問這樣可以提告"違反保護令嗎? " 對於房仲可以提告私闖民宅嗎? 我先生已有錄影檔,證據是充足的..

唉.. 我看我小姑已經被鬧到精神崩潰了.. 怎麼辦?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4 07:04

你好

若大伯址是交付鑰匙則似乎沒有違反保持令

但事可對大伯跟房仲提告入侵住居

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進入小姑房間,可提告侵入住居;針對搬走衣櫃、金飾等,可提告竊盜;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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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柯 103-04-03 14:08

我有朋友賣房子,因資金需求,以低價出售,買方同意放棄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力,並寫成切結書,請問會不會未來買方反悔相告,我的朋友反而敗訴

註:我朋友的房子已25年,有漏水及水泥掉落等問題

 

 

 

陳華明 (律杏) 103-04-03 15:55

 把這些瑕疵明白告訴買方, 他還願意買受簽放棄切結書, 就沒問題(民法第355條第1項)(http://www.lawmed66.url.tw)

小劉 103-04-03 16:56

  這些瑕疵買方本已知道,我朋友是怕還有其他問題會發生,因為他也是向別人買的中古屋,不知有無隱藏不知道的問題,例如海砂屋,所以才徵求買方同意,請買方寫下放棄民法瑕疵擔保的權力的切結書,這樣會無效嗎?

可記載違約提告賠償條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355條規定: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故您朋友應於買賣契約中載明不保證標的物無相關瑕疵,如漏水、氯離子過高、輻射鋼筋、凶宅等一切物之瑕疵。及若對方違約主張物之瑕疵之相關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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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0:25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是擔保責任, 所以賣方無故意過失也要負責, 擔保責任一定在的! 但是由擔保責任所生之解除契約, 減少價金, 損害賠償請求權卻是買方可以任意拋棄的. 所以契約中應載明買受人願無條件拋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所生之任何的對出賣人得主張之請求權(http://www.lawmed66.url.tw)

黑熊 103-04-02 01:20

我的家人在公務機關擔任長期約聘僱人員,最近因為自行請調到另一個工作處所。
原本,該單位的主管,善待下屬,對於工作也能夠正常指導與分配
但在半年前,該單位主管忽然因為內部調動更換為另一位主管。
新主管上任後,對於我的家人多所要求,也數次因為工作上的錯誤,以高分貝與不當言語斥責我的家人,我的家人本以為好好完成交付工作,就不會受到刁難,但是仍遭到多次言語霸凌
經過多個月的身心俱疲之後,我的家人決定要請調單位,原本有一位其他工作處所的同事願意請調,原本也完成請調單的簽名,但在送出請調單後,因為其他同事的勸阻,原本答應請調的同事卻將請調單抽回,因為相同單位的同事都跟他說,這個主管很差勁,千萬不要調過去。

我的家人在知道請調單被抽回之後,受不了整個事件造成的壓力,整日胡言亂語,經過送醫治療,精神科醫師囑咐因為有自殺傾向,暫時請病假,請家人看護。在請假的過程中,該主管也多次刁難,不接受以同一張就醫證明申請病假,甚至要求在空白紙上寫下類似切結書的申請。
請問目前對於職場霸凌有何法律條文可供引用,可提供我的家人作為保護自己之用?或是應透過何種管道進行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證明您的精神官能症與主管言語霸凌間具有因果關係,方有可能對其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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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業 103-03-31 05:38

我是小業。以前曾在台中市漢口路二段2之1號樂酷星球網咖工作。去年十二月中,我離開樂酷 在今天一月十日 我回樂酷領錢 卻被老闆陳致嶔先生叫上樓(也算是押上樓)在場有吳文賢、陳瑞寶、阿群等人 他們是之後到場 致嶔先生不斷要我承認我有挪用公司款項 在短短三個月將近十萬元 還要我簽下本票(分別為三萬元兩張、四萬元一張)以及他們自己草稿的切結書 當時四個人押著我 如果我不承認與簽本票 他們說要對我動手 他們還要我打電話叫我女朋友上來 還私下要我女朋友跟融資貸款來還這十萬元 不然我們都別想走出樂酷 為了女朋友安全 我被迫承認被迫寫下本票切結書 致嶔先生還要我把薪轉在用的提款卡與密碼交出來 讓他在每月十日可以提領一萬五來還 我被迫答應這些條件才能出網咖 在一月二十五日 他就用臉書留言問我怎麼把卡片掛失 還打給我女朋友說如果我不出給交代就要對她不利 我女朋友嚇的去她家附近派出所報警 警方還加強巡邏她家附近

陳致嶔先生還說以他的實力可以讓我在台灣沒有工作

在樂酷工作的時候 他一開始跟我說薪資只有13000元 已經夠誇張了吧

可是當下沒辦法只好先做 誰知道第一個月只領了5000元 第二個月領到10000元 最後一個月甚至沒領到錢 三個月才領15000元 平常吃店裡東西還要自己出錢 還說店裡的進貨有少都是我的問題 說店裡沒賺錢也是我 我常常都要上班差過24小時 甚至連續兩天沒睡覺繼續上 這樣的日子 這樣的薪資 還遇到這樣的誣賴

最近 我向勞工局與勞保局健保局申訴 樂酷的一些部份 他竟然跟這些政府單位說 我從來沒在那邊上班過 沒有我這人 還聽說發聲明稿說我沒待過那  他這樣算惡性欺騙嗎 ? 他究竟犯了那些法 ? 我該如何反擊? 我不想被這種惡人給陷害誣賴

樂酷星球網咖負責人明明登記還是上一個老闆的名字 不是他 這有差嗎 ?

他對政府單位聲稱他就是負責人 這成立嗎 ?

 

懇求給予建議 我想知道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關於所簽下之本票借據,亦可主張民法第92條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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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fy 103-03-25 16:44

因跟對方簽署切結書  對方有違約部分

提告對方  但對方目前在國外 可能幾年才回國

請問現在提告是有用的嗎? 是否有期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依該協議書對對方提告之,避免逾消滅時效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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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fy 103-03-24 17:59

我有一張雙方都有簽名的切結書

現因對方違約

上面切結書有註明要是產生違約情況  

---------------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
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

請問這條有關於律師費用對方負擔是否成立? 在詢問如果我提告他 需負擔哪些費用

 

是由:

去年對方跟我認養一隻貓 簽署這份切結書  但貓咪已失蹤 且對方出境 惡意失蹤

我想要提告裡面還有這個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如果違規兩項加倍算,以此類推,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死亡失蹤或惡意遺棄
者,本人應賠償違約金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
法律責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22:05

你好

切結書約定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對方負擔是有效的

建議你先發律師函限期請對方履行義務

仍置之不理就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該協議書對對方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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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fy 103-03-24 17:54

去年6月中簽署一份認養切結書

對方跟我認養一隻貓   但今年3月發現對方出境 

後續發現貓咪其實早已失蹤

切結書有簽署雙方姓名資料時間日期

且內容有寫要是貓咪失蹤 或者死亡  需賠償10萬元

但對方已出境可能一兩年內不會回來

請問我現在提告還有用嗎?且這份切結書是否有效力可以提告對方

這需要告對方哪一條呢?

 

如果要提告之前是否先寄送給對方 存證信函  對方都無回應的話

這樣對我更有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該協議書對對方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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