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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fy 104-08-05 17:17

您好!先前有詢問有關於朋友欠錢未還問題,經過多次催討,他屢次沒依照他自己承諾日期返還欠款,上網查判決書案例,用他名字搜尋,他跑法院經驗還真不少,每次一副我就是欠錢不還你能拿我如何跩樣!『請問妳要拿錢還是上法院講?請速回應一下!!我明天要跑銀行,週四下午要出國了!!』態度之囂張!!!令人憤怒!!!!!!!!!

目前,手邊有的資料有匯款証明、LINE、簡訊,我知道要告詐欺不會成立,現在只能走民事訴訟,(支付命令部份,我並沒有他個人資料,只有姓名跟手機號碼,所以沒辦法申請)就算錢拿不回來,我也要讓對方上法院。在還沒到法院提告前,想去找對方母親跟她講這件事,看能不能在親情壓力他會還錢,試想請問,我如果去他母親工作地方,告訴她這件事情及提供相關資料給她,為了自保會全程錄音,這樣反而會被告嗎?如:控告我騷擾妨礙秘密…諸如此類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5 20: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如下:

1、您與其母親的對話,對於您與對方的債權債務糾紛並無幫助,所以無故竊錄恐有不法之虞。

2、建議還是應該提起民事訴訟以保障權益。

ALLEN119 104-08-05 16:57

之前因詐欺問題去地檢署說明  經過1年後 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結果我打電話去地檢署詢問   該股的人員說: 對方有申請再議  但不一定成功 要看高檢署是否同意再議
請問如果高檢署駁回告訴人申請再議    是否會寄確定駁回的通知給我?
還是並不會通知我? 

請問告訴人如果聲請再議成功  通常會再多久後我又要去地檢署報到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5 22:01

再議聲請不管被駁回,或是發回續查,都會通知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6 07:50

會通知,另再議成功後地檢署會再開庭,但時間不一。

lu 104-08-05 15:38

請問詐欺
一般開完偵查庭後

多久會開調解庭呢?

網路上沒有辦法查詢到嗎~~ 

小天 104-08-05 03:40

您好:我想請教一下 我借錢給對方 七萬 對方也有親自簽下本票借據 並且壓下手印 償還日期並為期一年要償清借款金額 但要是一年後期限到的時候對方要是沒還清金額並且無工作或是名下並無任何動產 那麼我 可拿借據本票去法院提告並且請法院強制要求對方償還金額嗎?

以下是借款契約書範本 諾是對方 親自簽下這份契約書 時間到要是真的沒有還清債款 我拿這份契約書以及壓過手印的本票提告 法院會受理嗎? 案件會成立嗎?提告費用是由我方還是對方付款?

  借款契約書(兼作借據

  茲因債務人 X X X (乙方) 因週轉需要,向債權人 X X X(甲方)借款,,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一、甲方借給乙方新台幣 7 萬元整,當場以現金全數交乙方親自收訖無誤。

二、乙方開給甲方面額新台幣 7 萬元整,之本票1 張

三、借款期限:自民國104年6月26日起至民國105年6月26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債權人出示塗銷資料為據。

四、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本擔保之雙倍借款金額 14 萬作為償還 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

五、本借款所稱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均包括本抵押物其繼承人、受讓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重整人、遺產管理人或債務清理人。

六、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保證所提拱擔保物,完全為合法所有,並無法定抵押權或長期押租或一般租賃權或任何足以妨礙抵押權行使,減損抵押權價值之權利存在,若有不實

,願受詐欺罪論處,並負責一切損害賠償

七、義務人連帶債務人茲切實聲明,所提供擔保品,並非家屬賴以維生所必需財產,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

八、本約擔保物如全部或一部份因公用徵收,得領取補償價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代理擔保提供人,直接請求領取,以抵償已到期或未到期之債務債務人及擔保提供人均絕無異議,此項委

任以本約為委任之證明,不另立委任狀。

九、本約所載,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或連帶債務人均願負連帶責任,即負單獨清償全部債務責任,並願拋棄民法債篇第二十四節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之抗辯權及其他權利。

十、倘因債務 新台幣 七萬元整 不履行,本人無條件履行點交義務,倘本人因故不在場,任由債權自由處置,絕無異議,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

十一、本契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特約事項:本件借款契約書當於債務人及債權人親自簽署 並以私人簽章及指紋證明 以茲證明無他人冒用名義 此文件一式兩份 債務金額 新台幣 七萬元 整 倘在期限屆滿之日未償清 
債權人將可要求債務金額 七萬元 雙倍 賠償 並將可提告債務人 由法院強制執行 倘在期限屆滿之日含屆滿之日前償清債務 將 此 借款契約書 雙方當場銷毀 並不得以影本在做討取債款為由 。

十三、諾債務人 所提供之資料 諾有任何不實 將可即刻 提告 願受詐欺罪論處 任由債權自由處置,絕無異議,並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及其他權利。


          債 權 人:     (身分證字號:     私人印鑑:                  指紋證明:
          住   址:
          電   話:

 

          債 務 人:     (身分證字號:     私人印鑑:                  指紋證明: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5 06:17

聲請支付命令,也可提告,目前支付命令雖有修法,但相對還算是比較迅速的方式。

白白 104-08-04 21:00

我男朋友16歲,之前有其他案件,但已經關完了 ,剩下假日要去法院上課 ,前陣子因為在詐欺被捕 ,隔天開庭後就回來臺中了 ,之後有單字寄來是說案件轉臺中 ,可是今天警察來家裡拿拘留票跟搜索票來找我男朋友,我們去了警局之後,我男朋友是在指認,做筆錄,但是他在臺北做筆錄是說不知道是做詐欺,今天做筆錄時因為有認識的員警,有跟他聊一下之後,做筆錄就全招說他其實知道是做詐欺 ,總共做了四次 ,前面三次他不知道有沒有拿到錢 ,他也沒有分到錢 ,第四次就被抓了 ,現在被送去法院開羈押庭 ,跟很多人一起去 ,差不多十幾個 ,想問 ,我男朋友不知道有沒有拿到錢 ,也沒分到錢 ,但他知道是做詐欺 ,臺北筆錄是說不知道,那我男朋友可能會被判什麼?會當庭收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4 2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男友犯案太多,且未成年,所以被收容的機會很高。

2、共犯只要有犯意聯絡且有參與行為即可,是否實際獲得不法利益並不重要。

3、建議應該由其法定代理人偕同律師去做筆錄才能保障權益。

Hsuan 104-08-04 17:14

各位律師好,

前天到派出所領了一張訴訟文件,才知道自己的露天帳號盜用被告詐欺;因為很久沒有登入露天拍賣,綁定的電子信箱也沒有收到任何與交易有關的信息,因此得知被盜用的時候真的很驚嚇也很崩潰(在此謝謝員警們熱心打氣)

與偵查佐連繫後對方說,因為帳號已經被停權了,所以我現在也沒辦法有什麼動作,只能等偵訊的時候再說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像這樣的案子:

1. 如果追查不到兇手(?)的話,就是我必須承擔所有的責任嗎?

2. 最糟糕的狀況是我要賠償所有受害者的金錢損失+得到一個詐欺前科嗎?

3. 有沒有可能被受害者求償更高額的賠償金之類的呢?

4. 我9月和10月要出差,會不會因此被限制出境?(這是目前最急迫的問題)

5. 聽說就算沒有被判詐欺,還有一個「網路帳號安全相關的連坐法」是這樣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感謝各位律師撥冗回覆,辛苦了!

訴訟相關的事宜真的會讓人覺得很沉重,感覺有案底或前科的話好像從小到大的努力都被擊潰了;所以謝謝律師的協助回答,我希望心理能有個底最壞的情況會是如何,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4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提出我方確實已經很久沒有使用該帳號作為答辯,並請求函查網路公司調閱帳號內的相關交易訊息以釐清

2、是的。

3、對方依法可以請求的就是金錢上的損失。

4、此類案件應該不會,不過您要提出出差的証明,並請假。

5、目前沒有這樣的法規,不過相關交易平台可能會有內部規定。

 

您好:

1.  若您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您只是帳號盜用,並無參與詐欺行為,只要沒有證據可證明您有販賣帳戶行為,應不至於遭法院判決有罪。但實務上確實有法院認為遭盜用人頭判以幫助詐欺犯。

2.  只要您皆依照警方和檢方傳喚到庭,此類案件並不會有限制出境的處分。

3.  警方會依照交易時對方的IP位置去推斷是否係為您本人使用,若該IP位置確實非您使用,且您可證明您已久未使用該帳號,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機率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旭 104-08-04 16:39

請問一下 我的重型機車交給人改裝物品 但是對方卻不按照當初商量好的時間交貨

錢有分兩次付完

最後他簡訊說 車子按照當時送過來的樣子還我 錢給他一點時間會還給我

時間是他自己說好的 但過去好幾次都說他沒錢

最後有跟他說在不還錢就要到警察局報案了 他也說好

以到警察局報案 但是是到別的轄區備案 最後轉到刑事但她們說付錢的地方

不是他們轄區還要轉交當地的警察局 可是過了1個多月都沒消息

電話給當初幫我改筆錄刑事他說要等1~2個月的時間

這樣子我要去當地的警察局詢問嗎?

時間太長會不會對我所報的詐欺案不利 最後會不會變成我誣告?

這個事情讓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擾了 家人也很擔心 請幫幫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4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致電給承辦的員警詢問辦案狀況,倘若員警都拒絕處理,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2、所謂誣告罪是以虛構犯行為必要,倘若您的敘述都實在,縱使不構成詐欺罪,也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了提告詐欺外,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01 23:39

三年前我被告詐欺,而在今年刑事民事賠償都已經判決下來了!

但是今天卻有黑道拿著當初我被原告威脅下所簽的本票來我家要錢

想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我很怕他們會用那些什麼潑漆的方法來對我們家

我該怎麼辦才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0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您家裝設監視錄影機,隨時錄音錄影蒐證,若對方有任何違法之行為,即具狀彙整錄音錄影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2 06:29

同上房大律師所述,請謹慎應對、搜證,必要時報警處理。

一、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人身安全,閣下可以先向當地管區備案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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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原 104-08-01 17:39

104年1月小額入股投資了一間店 但於104年4月提出退股要求

對方於LINE的語音上說6月資金到位才能退費 當時我答應6月才處理

到了6月再次詢問卻又說資金尚未到位要等到12月 一拖再拖

現在8月了 他們決定將店定讓出去 並說有錢才會還給我

請問這是否是背信詐欺 我該怎麼做對我才是有利的

 

備註:3月時有更改合約內容 需要重新簽署

       對方在LINE上說未簽署者將辦理退股 請問這是否具有效力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請先確認您是一般的合夥或是隱名合夥法律關係會有所不同。
除非對方自始即無成立合夥之意思亦未經營共同事業,否則合夥退股尚不構成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
再者,對方若為合夥事務之執行人,有背信侵占之情形當然會構成犯罪,但就您的情形而言,可能會涉及合夥事務尚未了結之問題,要構成背信侵占會有困難。
您可依民法第689條規定結算合夥事務並請求返還合夥出資。
片面更改合夥契約內容不會發生效力。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凱凱 104-08-01 11:37

請問一下 如果本人有提前說 如果貨物有問題 請全額退貨 並且交易取消 但對方強迫說 如果退貨 依樣照告詐欺 這樣在法律上有成立嗎?

您好:

您要先說明對方是否同意您提出的條件,若不同意是不會成為契約之內容。 退貨與詐欺並無直接關係,您若是符合消保法第19條的郵購或訪問買賣、或是商品有瑕疵,您依法行使解除契約、減少價金、另行交付無瑕疵物(種類物買賣)等權利並無任何詐欺之問題。

您好:

是否成立詐欺,必須倚賴您與對方買賣過程當中,您是否有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而購買商品,如使用詐術誇大療效,或是明知商品有問題卻隱瞞應告知而不告知的事實,若只是單純對方不喜歡商品導致得買賣糾紛,無法成立詐欺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凱凱 104-08-01 16:13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否成立詐欺,必須倚賴您與對方買賣過程當中,您是否有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而購買商品,如使用詐術誇大療效,或是明知商品有問題卻隱瞞應告知而不告知的事實,若只是單純對方不喜歡商品導致得買賣糾紛,無法成立詐欺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那個 我完全沒有使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因為我本身都是用那台手機,且交易的前一天都還正常使用,所以這點我完全知道,但後來給對方後對方突然說信卡突然沒感應,但是我有拍影片說使用正常,於是他就直接把手機拿到電信局直接把我的手機拆開,發現裡面一條線斷掉,且我一開始就有馬上提說,如果真的貨物有問題 我可以全額退貨,但他就是逼迫說,退貨了依樣照告,我們是手機互換,但是後來我才發現,他的貨也沒給且貨單也都不給我,還說甚麼他其實也不缺手機,缺喇叭那些,我還誠懇的跑去買,並寄上去,但是他的貨還是沒給,且好像假裝告我,且還要我幫他用甚麼旅遊大亨積分,不幫就備案壓著,事情就是這樣,目前已報警,但她好像不怕的樣子.....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2 1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一開始沒有詐欺故意,則後續的履約只要在妥適的範圍內進行賠償,就不會構成刑事犯為,屆時再提出答辯即可。

小江 104-08-01 03:02

我之前從事酒店工作,當時有個19歲的小姐來我這裡工作,但要跟我借一筆錢,她說因為母親被倒會急需一筆錢借了8萬(有簽借據本票)
 
後來的5個月她有還錢但也還有借錢(中間說因為父親酒駕要借錢、自己被人陷害要借錢),就這樣來來去去最後總額是11萬。(有對話記錄和匯款證明)
 
之後那位小姐就開始躲避我,搬離自己父母的家,把手機號碼換了,網路也封鎖我,開別的帳號聯絡她,也馬上封鎖我。
 

已經寄了存證信函和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都不回應。
 

前幾天去她父母家找她,但只碰到她弟弟,說她搬出去了,而且她母親沒有被倒會和急需要錢,她是拿去買毒品,叫我快去告她。(有對話記錄)
 
目前有匯款證明、對話記錄、本票借據
 
今天她滿20歲了,我想去警察局提告對方詐欺,但怕當初她是我下面的小姐,所以借她錢會是因為有利益關係。

請問這樣可能會告失敗反而被告誣告嗎?這樣有可能是詐欺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1 05:31

被告誣告應是不致於,但要告對方詐欺也不容易成立,要想辦法讓檢察官認為你們之間不是單純借錢不還,而是對方客以透過借錢的方式訛詐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詐欺罪恐有困難。

倘若您要提告,應該衡量之前的工作可能涉嫌刑法媒介性交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可能會有不利於己之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江茂源 104-08-02 02:56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被告誣告應是不致於,但要告對方詐欺也不容易成立,要想辦法讓檢察官認為你們之間不是單純借錢不還, ... (恕刪)

謝謝鐘律師答覆

對方一開始是宣稱自己母親急需一筆錢、第二次說父親酒駕要借錢繳罰單不然會被關、第三次說自己被人陷害不繳錢會被關。

最後遇到他弟弟,他弟弟才答覆說,家中根本沒發生這些事情,是她把錢都拿去買毒品

所以才會往詐欺的方向想了...

江茂源 104-08-02 03:0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成立詐欺罪恐有困難。

倘若 ... (恕刪)

 

謝謝曹律師

如果那間酒店只是單純的陪客人唱歌喝酒也會算媒介性交罪嗎?

江茂源 104-08-02 03: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 ... (恕刪)

 

謝謝-謝律師

因為對方現在惡意躲避不還錢,他弟又說對方已經把錢都買毒了,找不到她了,才想說往詐欺方向去告發她

江茂源 104-08-02 03: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 ... (恕刪)

 

謝謝顏寧律師

所以是建議先從民事訴訟開始嗎?因為對方弟弟說她已經把錢都拿去買毒了,怕民事拿到債權憑證,對方已脫產。就不能再告刑事

達達 104-07-31 19:54

各位專業律師您好!

去年九月被牽涉詐欺案件,經過開庭,已於今年1月收到不起訴通知書

怎麼這幾天還會收到調查局證人通知書? (以為不起訴之後就沒事了)

如果要去調查局,是要做筆錄嗎? 要注意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是收到證人的通知書,則身份即為證人,應據實以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2:16

您好,若以證人身分傳喚,還是要到場作證唷!

另外調查局的問題習慣上都很長,要好好思考在回答。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保障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1 11:19

未必是同一案件,但無論是何身分建議都審慎應對。

Msp 104-07-31 08:15

您好律師

我在去年年中結婚,婚期快到時前夫突然說要離職,當下他說因為被其他公司挖角所以決定離開現有公司 ,但後來他並沒有去上班,並告訴我決定自己接廣告案子(他原是廣告業務)並說還有額外跟親戚投資,每月至少有12萬收入,並對我家生意有興趣,希望可以一起學習

當時認為他確定有固定收入就好,也沒多想,還辦了一個共同賬戶,打算定期存家用基金跟未來育兒費用

但始終沒見過他有匯錢進去,每當我詢問時,其中已工作需要為由不斷跟我借錢,我對此行業一竅不通,當下覺得自己老公不會騙自己,於是覺得他工作不順利,能幫就幫,但好幾個月過去,每次我問起他總是有其他藉口,後期常常因為此事吵架

沒多久後,當時有個銀行優惠 ,我媽媽見了覺得不錯,於是單純的想是自己的女婿沒關係,就去跟他開個共同賬戶,錢是媽媽的,媽媽也跟銀行員講明, 此金額沒有要讓他拿來使用,只是暫時放在這個賬戶中,沒想到他卻自行申請網路轉賬,自己轉了錢出去,私下還打電話銀行員說不要去跟媽媽說,後來火包不住紙,才跟媽媽坦誠,錢是他領走的,並表示“只是想說試試看那個賬戶是否能正常使用”,並承諾隔天馬上會把錢歸還給媽媽,沒想到隔天不但沒歸還,還又在領走兩萬,跟我媽媽說是他朋友需要,他要借他朋友收取高額利息,當時媽媽聽了感到很可怕,覺得他似乎很懂得高利貸的運作方式,而我與他的共同賬戶,因為放了一筆定存,錢是我的,在未通知我的情況下,把裡面的利息幾乎領光

甚至偷拿我領出放在家裡的現金,我實在忍無可忍,認為它行為偏差太嚴重,因此提離婚,此時他身邊有朋友發覺不對勁,才來跟我講了一些他的過去,說他常常到處裝可憐騙人錢,也欠前女友錢不還,而且非常愛賭博,賭得很大,曾跟高利貸有來往過,以為他願意走入婚姻是因為真的改邪歸正

事後跟我前夫談的時候,他坦誠他過去的確愛賭博,但是已經在認識我之前戒了,欠前女友的錢,他爸爸有在幫他還,工作方面是一開始有接案子沒錯,但是後來覺得沒辦法打理讓給別人了,他將所有的錢給了他一個做賭場的親戚,說親戚答應他會給他高額紅利,結果都沒有,還一直虧錢,所以他才一直投錢進去,想補回來,在四月中他親手寫了一張借據,沒有蓋手印,但是他的字跡跟簽名,期限是5/31,但期限到後一毛錢也沒還,還嗆我說,那只是他的字跡不能證明什麼,沒有法律效益,而且錢是共同賬戶,他本來就可以領,所以也不算盜領,拿家裡的現金,我沒有裝攝影機,沒證據,所以我不能對他怎樣

後來他又為了想挽回婚姻,試圖示好,要跟我寫另一張借據(這張借據金額較小),這次有蓋手印,原先他媽媽說要負責任,並非沒有不管,後來卻表示,因為我們離婚了所以不乾她的事情,當初說要負責是希望能付了錢了事保持婚姻關係,令我非常傻眼,連家長都可以這樣不守信用,而且始終沒有向我家道歉,現在過了三個月,我都要不斷地一直催,他才匯一點點錢來,從來都沒有按時繳,我不催,他就當沒事,令我實在覺得身心疲憊,因為他離開後,我才陸續收到很多應該是他要繳的賬單費用,他匯給我的錢只夠繳這些,真正欠我的本金目前大概只還了幾千塊,幾乎是沒還的狀態

另外,後來他朋友有告訴我,其實早懷疑他對我本來就不安好心

當時朋友聚會時,朋友覺得他對我比他歷代女友來的好,並問他怎麼對這個比較特別,當時他就回答說“她家做生意的!”,而在婚前兩周就突然說要離職,跟我講說他爸爸有幫他存一筆錢,結婚後就給我們,還要拿來買房子,因自己知道不善理財,未來錢也都歸我管,也訂了一台BMW車子(後來他還po在fb上表示牽車)當下並沒多想,並非為了錢而跟他結婚,認為他有正當工作,而且家裡也準備一筆基金,兩人一起打拼存錢也沒什麼問題

誰知道後來車子是騙的,爸爸替他存的錢也是騙的(問他媽媽說不是有存一筆錢要買房子,對方媽媽說早被他花完了!) 問說會賭博?他媽媽居然說 偶而一兩千塊 小玩而已啦 ,但我前夫有跟我坦言他曾賭掉一千八百多萬, 他的父母知道卻什麼都沒說,也沒阻擋這門婚事,甚至幫忙一起騙,當初只跟我講了一句 他沒有存錢喔,沒想到從頭到尾所有都是騙的,根本什麼都沒有,現在因為連他的家長也擺爛不願處理,簡直是幫兇,我實在很崩潰,每天為了這事情都睡也睡不好,精神狀態很差,我同時也懷疑他以為我家做生意的所以很有錢,所以才一直演戲對我很好,好騙我結婚,請問這樣可以告他詐欺,騙婚,及造成我精神損失,並要求當初結婚的見面禮全部討回嗎?實在覺得這整家人都非常可惡,深感覺得被騙婚

如果我要告他,有哪些是可成立的罪行 ? 程序我要如何走?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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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09: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的部份可以依據借款關係請求還款,訴請法院命對方還款。

2、刑事的部份可以嘗試提告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3、不過您的問題會是證據,尤其是倘若要告刑事詐欺告訴的部份,因為事實經過攏長且複雜,要看有哪些事證可以支持,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Msp 104-07-31 10:10

律師

我想請問他一共寫兩張借據給我 其中一張是他的字跡但沒有蓋章,只有他字跡與簽名,這樣這張是否也能當證據要求還其內容金額?還是就像他說的 沒蓋手印等於沒有法律效用?

如果要以比較不麻煩的方式 您會建議我先提出支付命令假扣押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1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以對方之借據至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若欲聲請假扣押,需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證據,再具狀向法院聲請之,亦須繳納擔保金;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1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以對方之借據至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若欲聲請假扣押,需蒐集對方欲脫產證據,如錄音證據,再具狀向法院聲請之,亦須繳納擔保金;若欲提出刑事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3 13:46

您好:

您的情形需分民事刑事的狀況來處理。

1、刑事方面可提告詐欺,您可選擇向檢察官或警方提供上列事實及證據提告,亦可委由律師代您寫告訴狀提告,如檢察官受理並起訴後,可另向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損害賠償
2、民事方面可選擇以支付命令向其請求返還借款證據的話至少須附上當初他簽的借據,如對方有異議將會進入起訴階段。您亦可直接起訴請求其返還借款為之。

不管刑事民事方面有需要,皆歡迎來電或親自來本所詢問 

Yiayia Qiu 104-07-31 00:28

您好,本人在於去年十二月份受到網路詐欺因而報警備案,遭詐騙金額是新台幣一萬元整,目前在7/30收到高雄地方法院的簡易判決通知書,以了解詐諞成員的車手遭到判刑罪名成立,不過對於主嫌正犯以及受害者賠償金一事不甚了解,再者開庭審議地點是在高雄,但本人家住大台北地區,請問我該如何拿回自己所遭詐騙金額以及賠償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1 05:46

實務上有認為詐騙集團成員不分角色都必須對所有詐騙金額負責任之認定,若有知悉詐騙集團成員,即可備齊資料,對該名成員提告求償

Yiayia Qiu 104-08-01 13:3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請問如果已掌握被告的基本資料(如姓名及身份證字號等),無論被告身處何地,我能向當時承辦我報案的警局提出告訴嗎?

Yiayia Qiu 104-08-03 03:17

各位大律師您們好,關於一開始本人所陳述的問題,目前已決定提告,因在收到的簡易判決書上所記載若原告或被告不服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於該地方法院提起上訴,該判決成立是在7月22日,但本人收到判決書通知取回是在7月30日,想請問在訴狀中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條款是否適用於此案?另外如果開庭是否一定要親自到高雄地方法院出庭?

104-07-31 00:16

我有一條詐欺的案件現在判決書下來判一年兩個月,請問我是要直接等執行嘛還是還可以聲請緩刑,怎麼聲請還是要等執行去跟法官請求

小鈺 104-07-30 21:57

104年4月19因脊椎長骨刺開刀.於4月24出院.醫生建議至少要休1個月以上.可是有人說最好要休養3個月才保險.以防萬一又復發.於是我有一位同事.於104年5月30至6月1日間.打了好幾次電話和line給我.跟我說你要休息3個月.那你沒錢付房租生活費怎麼辦?要不要我幫你投資.說是投資10萬.一個月利息可拿25000元.而1個月的利息是分2次會匯給我.(她有傳他銀行的帳戶給我匯錢用.可是是用她女兒的名字.因為她說她這個帳戶不想讓她老公知道).是先是假裝很關心我.心疼我.想幫助我...等等.我當時也很開心有這樣的好康.於是我在很單純的想法下相信了她要幫助我的話.於是在6月2日早上去中國信託開戶.順便用現金匯了86000(因為之前他欠我1500).當時她是說這是投資10萬.先扣掉前半個月的利息12500元.加上扣掉欠我的1500元.所以叫我匯86000即可.之後於7月2日有拿13000的利息來給我.而我於6/3也有表示說我要先撤5萬回來急用.她也答應在7/15匯給我5萬加上利息12500共62500元.留5萬再換其他公司投資.我也說好.(在6/2~6/3期間又想騙我說有一張別人的票7萬要換現金.5天可賺14000元.因為我真的沒錢.所以當下就婉拒了)又於7/6傳訊息跟我說她決定於7/13~7/15要去香港玩.可能15日無法匯利息給我.我一急就說那你打壞我的計畫了.(因為我每月1日要交房租.16日跟我爸約好要拿5萬回鄉下讓他去預約開刀住院的費用).最後她來電很生氣罵了一堆話.但是還是當映我最晚16日早上一定權會還我.於是我就很放心等她16日匯錢給我好讓我拿給我爸看並以及安排住院事宜.沒想到16日打了一整天電話不接也傳訊息不回.直到傍晚突然用私人電話打來說這是國際電話.還在香港.護照不見.17日拿到簽證回台再打給我和我處理.我還擔心她打國際電話很貴.於是跟她說好吧!到了17日又用盡方法還是找不到人.於是我開始憂鬱症發作了.安眠吃了很多才能靜下來.甚至想自殺..一直到7/17之後她就人間蒸發了.於是我7/20到派出所報案告她詐欺.直到警察找到她時.她於25日到派出所做筆錄之後.我跟公司的老闆同事們說這件事.才知道她根本沒去香港.在騙我的期間還一直有上班工作.她根本是想躲避我.因為公司也有人讓他用同樣手法騙.只是沒騙成.但是她有用其他理由騙到一位好同事4000元.現在就等法院開庭了.請問這樣的情況描述.是否可告她詐欺和請求民事賠償嗎?因為我是單親又是低收入戶.學歷又不高.又有中度憂鬱症.法律常識又不足.沒了這些救命錢.我真的快想自殺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請您冷靜,並循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以協助您訴訟取回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也可以自己撰寫書狀前往地檢署提告。 

小鈺 104-07-30 23:4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也可以自己撰寫書狀前往地檢署提告。 

律師.可是我一點都不懂法律.書也讀的不多.也沒遇過這樣的事.請問您可以幫助我如何寫嗎?我會很感謝你的

小鈺 104-07-30 23: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請您冷靜,並循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 ... (恕刪)

可是法扶會說我的案子沒通過審查條件.所以無法幫我忙耶

一、  就閣下所述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二翎 104-07-30 12:21

我是房東,在學區有房子分租給學生
都是單人套房,那間房客都沒再住電表還一直跳

反而是另一間房客帶男友回來兩個人住電費一定比較貴

請水電來查測電 才發現帶男友回來的那位房客 私自去交換電表內的貼紙標籤(我們電表都會貼1-1 1-2 1-3的貼紙)

請問他這行為構成詐欺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房客以交換電表內標籤之方式,使您陷於錯誤,因而少收取該房客之電費,該房客所為應已構成詐欺取財罪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鄭阿明 104-07-29 01:44

律師您好!在網路拍賣中我跟一位(賣家A)購買商品,發現人還不錯,價格也可以商量,於是跟他有些微熟悉認識,2014年有幫他推銷商品,並非與我買賣,有請買家直接跟(賣家A)聯絡,不過交易也有完成!

有時候跟(賣家A)買東西郵件寄來的時候,他放別的買家的東西一起寄來請我幫他面交。

本身此(賣家A)都會開一些預購商品單,付訂金或全額,後來2015年4月此(賣家A)開始找不到人,大家都知道被受騙了,本身我也被受騙,得知消息保守估計大約有100萬以上。

到了2015年7月我收到一張分局通知書,上面的案由是詐欺刑案件,不過我在2015年時已與此(賣家A)無任格瓜葛了,不知道為什麼還會牽扯到我,因為我真的是無辜的,請律師幫我解惑 謝謝你....!!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6:14

不無可能被害人數眾多,警局逐一傳喚做筆錄的關係所以才拖到最近。您只要屆時到場,據實陳述即可。

仕忠 104-07-28 15:09

內容如下:

本人在線上遊戲中與玩家(以下簡稱A)要進行買賣帳號行為,我因為在工作中,A來電告知我說他已經請他老婆將要跟我買帳號的6000元匯入我的帳號了,要我將遊戲帳號帳號及密碼給他。所以我就以為他已經匯款了,所以我也不信有他,我就將帳密都給了A。之後我回家去刷本子,才發現A根本沒有匯錢進來,然而我登入我的遊戲帳號後發現,我的遊戲裝備已經被拿光了,而角色等級也被弄成1等,後來我就跟遊戲的管理者告知這件事情,管理者就把我的帳號跟裝備恢復,然後將A的帳號封鎖起來。經過兩三天的折磨之後,A最後才把6000元匯過來給我,我想說反正事情處理好就好了,我也將帳號密碼也是給了對方,完成了遊戲帳號的交易。

結果發生了接下來的事情

A用電話跟我說在這兩三天的過程中,他已經去了派出所,做了我詐欺A的備案,所以要約我出去寫和解書,於是我們約在宜蘭頭城交流道附近的7-11見面。

和解談到一半,A跟我說在這兩三天中,A有請徵信社的人來找我的這個人,然後還有請他的小弟喝酒之類的消費,都要由我負責,於事有叫他小弟過來嗆聲,跟我說如果不好好處理的話,要將我載到山上處理。叫我家人要小心一點。也叫我在宜蘭要小心一點等語,我身心畏懼別無其他選擇,在那個情況下我才簽了10萬元的本票,我跟A之間根本沒有債務關係,那是他強迫我簽下本票,事後我將這整件事情跟我朋友說,我朋友說我被恐嚇取財了,我也去了派出所,但是我只知道對方的姓名跟電話,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分證和地址,再加上當初簽本票的時候,我根本就毫無預警,也沒有作錄音錄影的動作,根本沒辦法舉證...

刑法民法之中,我一個做工的人,根本沒辦法駕馭法律條文的實質內容,讓我不知所措,懇請 大德幫幫忙,告訴我該如何做... 謝謝

一、這種狀況如果舉證困難的話可以考慮以民間測謊的方式處理。

二、只是民間測謊會有費用的問題,而且光是告訴人測謊的話法官有的採有的不採。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仕忠 104-07-28 14:52

內容如下:

本人在線上遊戲中與玩家(以下簡稱A)要進行買賣帳號行為,我因為在工作中,A來電告知我說他已經請他老婆將要跟我買帳號的6000元匯入我的帳號了,要我將遊戲帳號帳號及密碼給他。所以我就以為他已經匯款了,所以我也不信有他,我就將帳密都給了A。之後我回家去刷本子,才發現A根本沒有匯錢進來,然而我登入我的遊戲帳號後發現,我的遊戲裝備已經被拿光了,而角色等級也被弄成1等,後來我就跟遊戲的管理者告知這件事情,管理者就把我的帳號跟裝備恢復,然後將A的帳號封鎖起來。經過兩三天的折磨之後,A最後才把6000元匯過來給我,我想說反正事情處理好就好了,我也將帳號密碼也是給了對方,完成了遊戲帳號的交易。

結果發生了接下來的事情

A用電話跟我說在這兩三天的過程中,他已經去了派出所,做了我詐欺A的備案,所以要約我出去寫和解書,於是我們約在宜蘭頭城交流道附近的7-11見面。

和解談到一半,A跟我說在這兩三天中,A有請徵信社的人來找我的這個人,然後還有請他的小弟喝酒之類的消費,都要由我負責,於事有叫他小弟過來嗆聲,跟我說如果不好好處理的話,要將我載到山上處理。叫我家人要小心一點。也叫我在宜蘭要小心一點等語,我身心畏懼別無其他選擇,在那個情況下我才簽了10萬元的本票,我跟A之間根本沒有債務關係,那是他強迫我簽下本票,事後我將這整件事情跟我朋友說,我朋友說我被恐嚇取財了,我也去了派出所,但是我只知道對方的姓名跟電話,根本不知道他的身分證和地址,再加上當初簽本票的時候,我根本就毫無預警,也沒有作錄音錄影的動作,根本沒辦法舉證...

刑法民法之中,我一個做工的人,根本沒辦法駕馭法律條文的實質內容,讓我不知所措,懇請 大德幫幫忙,告訴我該如何做... 謝謝

您好:

刑事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您只要將能夠識別被告身分之資料(例如遊戲帳號、姓名、電話等)交由警方、檢察官調查即可釐清被告身分。 您可於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及損害賠償(參考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66號裁定),或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及損害賠償(要先繳裁判費)。
仕忠 104-07-28 15:1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您只要將能夠識別 ... (恕刪)

 可是 派出所警察說 整個過程中我都沒有錄影錄音證據,再加上連對方是誰都不清楚,說會有誣告的嫌疑等等,讓我不知所措

您好:

您只要準備好充分的證據可以使人相信有犯罪事實發生或有所懷疑,就算將來罪證不足不起訴,也不會構成誣告

大象 104-07-28 14:05

我是做裝修工程,有間設計公司起初配合都很正常,後來有更改公司名負責人各為夫妻,但現已辦離婚,更名之後還正常營運,一段時間後就延後付款及跳票,後來由丈夫出面簽本票說分期還,但後來也都沒下文,甚至已申請破產,但負責人為的公司妻子一樣在接單,公司也一樣經營,這樣可以控告他們詐欺,背信,侵占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8 14: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契約關係是存在兩間公司之間,則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對方清償款項。

2、至於詐欺的部份,此類履約爭議是否另外涉及詐欺,必須了解所有的事件經過及相關的事證。

3、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公司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給付票款或承攬款項,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有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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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容 104-07-27 21:46

我有銀行帳戶不小心被詐騙集團拿去騙人總共有6個被害人 今天我才去做筆錄之後 偵辦人說這個涉嫌詐欺 要上法院 想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證據說明您亦為受害人,無幫助詐欺之故意更無幫助詐欺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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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7 23:03

您好,您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偵辦,若起訴後法院認定有罪,大概會被判兩個月。

容容 104-07-28 00:09

謝謝律師的解答 只是如果我沒有辦法證明怎麼辦 這樣是不是就直接被判定有罪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8 07:02

可先釐清帳戶被取用的過程再看如何處理,現在檢察、司法機關多會以一般成年人應有相當智識經驗加上政府有宣導,應該知道帳戶不要任意交給別人,所以要做無罪答辯就要設法閃掉這個點。

TOMMY 104-07-27 21:26

您好 想請教本公司同事駕駛公司貨車與人發生車禍 

而後對方車損保險公司支付

本公司車損維修八萬多元 由本公司自付

後肇責鑑定出爐 對方占肇責七成

原本公司打算息事寧人免生枝節

但對方貪得無厭 找保險公司求償額外費用(職損.維修期間車資)

後因敲詐不成 又打來公司求討 

老闆因此非常不開心 希望要給這種人教訓

所以想請問本公司是否能向對提起民事求償獲試刑事告訴(詐欺.毀損)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是否有簽訂和解書,若有簽訂,則內容可能有記載放棄其餘民刑事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飛 104-07-27 14:53

公司銷售為預付客戶先付錢在出貨,公司經營不擅要倒閉了, 客戶開始要陸續收不到貨,我是第一線人員公司叫我手機關機,因為公司說是他們問題,

跟我們沒有責任,告也是告公司!!!但是預付預繳人數實在眾多約1000多人我有經手收費但是繳回公司,隨然是客戶跟公司之間消費糾紛,但是有的錢已經收了不出貨!!!

1各位大律師我到底該如何自保?我該去地檢署嗎備案公司算詐欺嗎?還是去投訴消基會因為我今天是業務的立場,消費人數實在眾多,隨然我已經問過勞工局他說跟我沒有關係,但是如果我被告詐欺,我可能會跑不完法院,做不完筆錄!我在當下知道要倒閉了 我該如何先自救保證我的權益!!

我怕變成幫兇阿!!!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7 16: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準備離職,並且於離職前,就相關事務完成交接。

2、離職申請除了依照公司規定方式外,建議可以以存證信函告知公司有此狀況,請公司在我方離職之後妥適處理,並且就所經手的費用說明清楚。

3、併且進行蒐證

大象 104-07-27 14:50

律師們您好:

      因生意上被積欠貨款,且已經快2年了,起初催討有簽一張本票,但也都說沒錢或是說工作接到再還,但經了解此公司已欠不少人的貨款,而且都沒有處理,並聲請破產了,但是到現在工作還是一直接,並花錢上媒體廣告,請問這可以提起詐欺背信訴訟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7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接工作委託廣告,在法律上可以解釋成努力還債的行為,不會構成刑事責任

2、不過倘若對方仍在接工作,則代表會有報酬債權,可以作為執行的標的,建議還是要先取得勝訴判決在說。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7 21:24

詐欺背信還是有成立之要件,但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恐尚難認為符合。

建議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若該公司名下真的沒有財產,再聲請換發債權憑證。

SU 104-07-27 03:35

由於前男友用我名義購車貸款積欠債務,但是車子的使用權一直是前男友,我只有掛名車主,前男友也承諾會支付一切的貸款費用及稅務問題,但從103年初起前男友收入不穩定車貸常常遲交,我怕影響到我信用,要求前男友按時繳交車貸及必需償還我的債務,至103/5月前男友告知我,他和他媽媽商量好,由他媽媽先行支付繳納結清車貸,他就可以償還我的債務,於是103/5月由前男友相約我和他媽媽至銀行辦理結清動作(中間聯絡事宜都是前男友安排,我只負責配合),再到監理站辦理過戶手續,由於當天並沒有清償証明所以過戶沒有完成,在當下我有告知前男友媽媽債務事宜及把借據影本交付給前男友媽媽,他媽媽也承諾會叫他兒子處理這債務在過來辦理過戶事宜,而在這之後前男友完全沒有償還債務的動作但卻一直要我辦理過戶事宜(之中車子還是一直他們家在使用並且在他們手中),但我要求必須先把債務問題也要解決,在103/10月前男友決定把車子賣了好償還債務問題,於是約我至他上班的車行賣車(車在前男友手上,而需要我的証件),而賣車所得前男友同意抵償他的債務(債務不夠的部份也就不計較,只想不再牽扯),於是我把借據正本償還給他 ,倆人說好從此不在相欠,也想說沒有牽扯了,沒想到103/11月前男友媽媽去告我損害賠償詐欺,這讓我整個很錯愕,在結清車貸到賣車中間沒事,借據一還前男友就被告,在這期間中子一直還是前男友家在使用並且車子還在他們手上,我完全沒有討回車子的意思,只想要他把積欠我的債務處理好,也沒有要詐騙前男友媽媽的金錢,請問一下,我該如何處理及解決?

您好:

您可以傳喚您男友出庭作證,或提出車子從頭到尾都是男友在使用,您只是貸款或車籍資料的登記名義人(人頭),而男友母親是自願出面處理債務證據,證明您毫無詐欺情事。 等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將不起訴處分陳報給承審損害賠償的法院,再考慮對您男友母親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一、    就閣下被告詐欺民事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7 07:56

借據是否留有影本?或是有其他可以證明雙方借貸關係存在的對話記錄等,可提出為有利之抗辯。

另外,從您描述看不出來有何詐欺之情,近兩多蒐集證據,建構出事實經過,以爭取有利之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7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您無詐欺之故意及詐欺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噓秘密 104-07-26 00:05

你好!

本人因詐欺案(十幾件,每件都可易科罰金)於去年假釋出獄,卻因幾次沒按時回去跟觀護人報到而被撤殘.

如今收到執行傳票,想請問殘刑是否可以分期易科罰金?因為家裡只有母親與我(沒有兄弟姊妹,父親二年前過世)母親沒工作,我扶養母親

根據行政程序法,是否非得服刑才能提出抗告

如果行政程序法是正確的,為何周邊朋友假釋期間再犯吸食海洛因,沒有被撤殘?而我沒回去報到都有提出工作證明,看診醫生證明?

您好:

依照司法院釋字第662解釋、刑法第41條,您還是可以聲請易科罰金,但是您假釋撤銷會影響檢察官是否准予易科罰金的判斷。 符合刑法第78條應撤銷假釋,另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情節重大,得撤銷假釋。您的朋友吸食海洛因可能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處理,所以沒有撤銷假釋,與您的情形不同。
噓秘密 104-07-26 11:3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照司法院釋字第662解釋、刑法第41條,您還是可以聲請 ... (恕刪)

 

律師你好:

一:假釋中再犯不是就會直接撤銷,情節重大(吸食海洛因為何不算情節重大?)

      而我只是幾次沒回去報到(但我都有正當理由及提出證明,卻被認定情節重大)

      這是否代表保安處分根本就是看觀護人以及檢察官?官方不想撤銷假釋就算假釋中再犯也沒事.

 

二:請問是否要如監服刑才能抗告

謝謝

QQ 104-07-25 16:12

我在交易網買了一個帳號

我是第三手

都沒有拿切結書

之後一手的賣家拿身分證

給遊戲公司帳密就被改回了

我有權利可以告他詐欺嗎?

您好:對方的行為涉及違反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建議您可將與對方的交易對話、匯款單、對方的ip等資訊蒐集後,向警方報案。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6 09:43

您是說賣您帳戶的人向遊戲公司要求買帳號密碼?若是,那可要求解約退款,若可證實對方一開始就打算如此,則也可能構成詐欺罪。

約克 104-07-24 20:55

律師你好

我四月中前後共借 五萬五 給網友

但 四月底 發現她照片"非本人的照片"

我請他 五月一號 還我

但她沒有履約

每週 都告訴我會還我

其中有幾次說匯了

請我去確認 但去刷簿子都沒入帳

後詢問她 她又說下星期

本來請他今天最後期限 但她沒有履約

想 醫法律 提告

但我只有 匯款紀錄還有通話錄音檔 還有關於他的三隻門號

可是不知道 本名 跟 地址

請問律師 在 不知對方資料下 如何提告?

請問律師 這算詐欺嗎?

您好:

您若要提起詐欺告訴,可以檢附該網友的帳號、通話內容或您手邊留存的資料,請求警察機關、檢察官查明被告為何人。 是否構成詐欺罪要依證資料判斷,若該網友自始即無還款的意思才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可能涉及詐欺,您可以依法提告,此也可以逼其出面,您可以提供門號給檢警,請檢警查詢門號登記人,以便確認被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噓秘密 104-07-24 19:42

你好:

今天收到執行傳票,本人的案子是屬於詐欺,去年假釋出獄.

本身的詐欺案子在三年前全部可以易科罰金

如今殘刑部分是否可以用分期易科罰金

謝謝

 

一、執行部分原則上都是檢察官決定的。

二、做法有二種,一種就是你希望可以易科罰金,然後就寫一下你自己的家境狀況,然後讓檢察官去決定。

三、第二種做法是找個律師寫一些複雜的規定,再寫你的家境狀況向檢察官聲請准予易科罰金

四、不論那種寫法,是否准的話還是要由檢察官決定。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LILIAN 104-07-24 13:00

律師您好~我工作是行銷美編,在某間公司任職期間替公司訂購行銷所需產品,但我離職後公司倒閉老闆跑路了,那筆產品的款項並未付給廠商,於是廠商依訂購單上我簽的名子告我詐欺,我已被法院傳喚諮詢過一次了,目前又收到一次傳票要去諮詢,但我是聽主管交辦才去訂購那產品,公司有會計部門付款是由他們付,他們沒付款我也不知道阿...最近又看到有人PO文在網路上說那家倒閉公司是惡性倒閉詐騙之類的,並把我全名打上去...造成我非常大的困擾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求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致於會構成詐欺罪,且您也只是公司的員工,基本上也無法跟您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LIAN 104-07-24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致於會構成詐欺罪,且您也只是公司的員工 ... (恕刪)

謝謝律師幫助,那請問廠商在網路上PO那樣的文章是不是會犯法...因這案件還在跑法律程序,且他那樣把我全名打上去可能會造成我日後找工作的阻礙...

你原為公司的員工,對於公司會倒閉或不付款如果沒有同謀,則因為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也沒有使用詐術的行為,所以你的訂購行為並不會構成詐欺犯罪。

其次,對方的PO文屬於有意散布於眾的行為,對方應該也知道你不是共犯,只是想要逼你或公司出面賠償他們的損失。對方的散布消息行為,其內容與事實並不相符,且就你的部分與公益並沒有關係,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你可以蒐集對方PO文等證據,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起加重誹謗的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LILIAN 104-07-24 14:1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原為公司的員工,對於公司會倒閉或不付款如果沒有同謀,則因為你沒有不法所有的意思也沒有使用詐術 ... (恕刪)

萬分感謝律師的回覆

IVY 104-07-23 14:45

律師您好,

先謝謝您的回覆.

另外您寫了一段話讓我深受感動 "本人對於律師執業秉持的信念: 希望能用最誠摯的心,幫助需要法律協助的朋友們"

我的狀況如下:想詢問有關之前有關金大業旗下金連網一案的事.

我的問題在於投資後,除了被騙之外,原本為了取信於我們的月退金,也就對方公司每月保證之月退金亦被業務挪用.原本已有去地檢告詐欺,侵佔,背信等,地檢發回不起訴,因本人不服,之後相關侵佔,背信改由至業務出生地再度發審,目前已開過第一次偵查庭,想請問律師..接下來我們讓怎麼處理?相關處分書或陳明狀是否需要貼上來?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7-28 15:57
您好: 在接下來的偵查程序中,必須積極補充對方犯罪之事證, 若有無法憑個人之力取得之證據資料(如銀行金流),則可請求檢察官調取。 以上 謝謝
奶昔 104-07-22 18:40

律師您好 我目前20歲

在19歲時因為有些想要購買的物品 大約十萬元 想說去進行貸款臉書上搜尋到相關人士 便與他洽談了

六月八號下午 他請我拿抵押品去貸款 我跟他說沒有 他請我將機車當掉 拿到貸款的錢再贖回來即可 (機車一共當了三萬元 我私底下跟朋友再借兩萬元 = 總數五萬元)

六月九號中午 我跟他於板橋火車站見面 時間約下午一點 我繳交了雙證件影本 畢業證書影本 現金五萬元  (我有在雙證件影本上面蓋手印)

之後過程中他一直拖拖拉拉 到後來六月中 又給了他差不多四千元

六月十八號早上 他說要使用代書貸款 需要我的存摺 印章 提款卡 我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發現代書貸款似乎真的需要 所以我將兩個帳號(華南銀行 彰化銀行)都交給他了  之後我們有在附近的便利商店 確認過我的密碼是否正確

六月二十六號下午 他約我見面 之後請我砍掉對話紀錄 說是自己有些問題 不想牽扯到我 我照做了 (一開始商談的對話 我有手機截圖留著)

六月三十號下午 他們說是請我過去拿我貸款的錢 叫我去將戶頭的錢領出來 結果 我將現金領出來後  他們又將現金給收回去了 說是七月二號中午 會全部一次給我

七月二號中午 我等不到消息 便有報警的打算 下午彰化銀行說我的戶頭有資金異動的紀錄 我有請他們先將我的帳戶停止  之後 我打去華南銀行 他們說 我的帳戶已經被當成詐欺帳戶了..

想 請問 本人目前沒有工作 對話紀錄我還有留著一部分 見面地點和時間 大約都還記得   目前收到警局的傳票 7月31號要到案(另外 銀行通知我變成警示戶時是7月初  警局等到我滿20  7/19 才寄信 請問這有什麼影響嗎?) 我有需要準備什麼嗎? 我這樣的條件會對我很不利嗎?請律師大概要多少呢?如果官司打贏我要賠錢給另外一位被詐騙的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2 1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涉嫌犯罪時已經滿18歲,程序上是否滿20歲沒有任何影響。

2、應該提出當初與對方聯繫的對話紀錄、搜尋到對方的臉書資料、往來的任何資料,證明我方也是詐欺被害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知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2 2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證據說明您亦為詐欺受害人,而非幫助詐欺之犯罪行為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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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5 104-07-22 16:43

本人於今年4月委託某資產管理公司協助轉賣福田妙國塔位

但該公司及營業員以捐贈方式避稅名義要本人匯款58萬8千元

但該公司7月初竟將此匯款購買6個法藏山極樂寺骨灰塔位

期間並聲稱將於7月23日完成買賣交易

但本人覺得有異

告知營業員委賣期間本人都有錄音檔請其歸還本人匯款

營業員卻推托

本人決定提告

但不知程序是否應先向警察報案

還是直接到法院遞狀控告其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2 1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公司故意購買其他塔位,且有價格上的差異,則確實涉及詐欺罪。

可以報警處理或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2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錄音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2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錄音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華勒斯 104-07-21 15:49

律師您好:        冒昧請教法律上的問題,謝謝。        民國103年2月,公司實際負責人為總經理(非經濟部商業司        登記之負責人)邀約我加入公司成為股東一起為公司打拚(過        程暫不贅述),後我與另一同事各投入50萬元,也在公司工        作有領薪水,期間我不斷地詢問公司變更登記之進度進行得
       如何,總經理履履用「進行中」帶過,至103年11月左右,
       總經理自稱公司已開始進行變更登記,結果錢轉存到另一個
       戶頭被掛名負責人的那位全部捲走,進而導致今年(104年)
       初爆發欠薪問題及後續問題。        
       想請教律師,以上全部為總經理片面之辭,因我從來沒見過        掛名負責人的那位先生,我要求查帳,總經理也一直顧左右        而言他,公司到目前一直沒變更登記、也不會變更登記,我        在這家公司什麼也不是,也就是說總經理吞了我們的50萬,        我能採取怎樣的法律行動嗎?是詐欺嗎?幾個月前在台中市政        府勞工局的勞資調解會議上有做記錄,資方承認有這筆,也
       清楚記載資金用途,我們都不知道總經理講的話是真是假,
       也許他跟負責人一起聯手掏控公司也說不定,這個我不知道,
       我只是瞎猜。        
       不好意思,因為我也是被積欠薪水的一員,加上那50萬是借        的,當初本著相信,因為共事一段時間,沒想到發生這種事,
       手邊所剩積蓄很少,請不起律師,只好自己做功課並線上詢
       問,希望好心的律師能行行好,指引明燈,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1 20: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有證據證明,雙方約定由我方出資50萬元,可以入股,而我方出資之後資金卻遭到挪用、占用,就屬於詐欺罪。

2、不過提告之前建議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避免誣告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旭 104-07-17 03:34

請問一下  我重型機車 交給人改裝  但是對方卻不按照時間交貨

甚至到他工作地方都沒看到貨品

錢是我跟銀行貸款來付給對方分兩次付清

他後面卻回簡訊給我說 車子按照你原來的還你錢算我跟你借的給我時間我會慢慢還你

我有給他時間日期也是他說但都說沒錢 

後來我有跟他說在不還錢我要以法律行為來告你了  對方也說好

到警察局告他侵占但警察說他這種你付完款項但他不給貨算詐欺後面就以詐欺告他

對方有寫借據  本票 有壓指模

這樣告的贏嗎 要是告不成我會變成誣告

這個問題讓我無法好好的生活了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決困難一下 感謝

情緒零碎 104-07-16 18:18

我先跟當鋪借錢 ..之後因為身體不適無法正常上班導致於機車分期繳不出來 ..之後我跟第二間當鋪借錢 .. 他們要我把第一間當舖的欠債還清把行照給他們..不然的話就要告我詐欺 請問這樣 我會變成詐欺犯嗎 .. 我該怎麼做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6 2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是單純的無力清償,則只是民事借貸糾紛,倘若是惡意欺瞞的行為,則會構成詐欺

倘若真的遭提告詐欺,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6 21:51

刑事詐欺需要有一定之要件,亦即您需要有施用詐術等行為,若無則僅為民事糾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6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僅為單純民事借貸糾紛,爭取一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李小姐 104-07-16 10:44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名,現在,法院已經駁回他的抗告,請問他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16 11:15

您好!

本件屬於民事債權債務糾紛,除非有證據證明簽本票之目的就是要詐取財物,否則難認成交詐欺。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較為妥當。

以上建議請卓?,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本身無陳述真實之義務,即便被告於開庭時說謊也與詐欺取財罪無關,是否成立詐欺取財罪應看對方簽發本票時是否明知本身已無資力,卻仍故意以簽本票方式向您借款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李小姐 104-07-16 11:37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問,當初他在眾人面前說,每個月要還我一萬,時間到了,他說他沒辦法還,改成每月5千,還了一次,他便搬家,避不見面,直到我申請本票裁定,他就說,這張本票不是他親筆所簽,是事後,我自己偽造出來的,我有他的簡訊紀錄,他說,我偽造文書,在法院上,他一直否認這張本票上的簽名,是他所簽,針對他這樣不齒的行為,難道,我就只能默默承受,沒有反擊的地方嗎?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6 11:41

您好:

本件就您文義看來,僅屬單純民事糾紛詐欺罪之構成要件須行為時已有詐欺之意圖,故除非您有證據證明他簽本票當時就是要欺騙您做財物之交付,例如冒名盜用他人姓名來簽本票,否則難認定他有詐欺之意圖。故建議於裁定確定後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且於庭前除非係以證人身分受傳喚,並經具結而為虛偽陳述,否則亦無詐欺之問題。

至於您後續提問之問題,重點仍係在舉證,若您有證人或對話紀錄等相關證物,證明他當時即有詐欺之不法意圖,始得向檢警單位提告。但本件重點仍建議落再將債權金額取回為宜。 

 

李小姐 104-07-16 12:16
回覆 李小姐 的發言內容:

我有一張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但對方提抗告,並且在法院上,公然說謊,說這張本票並非他親筆簽 ... (恕刪)

難道,法律真的只是在保護那些壞人,他只要說謊,不承認,就沒事,他只要脫產,就可以不用還錢,是這樣的嗎?

fishoilwalf 104-07-15 15:57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去年我的投注站有一個熟客,平常用line跟店內小姐連絡,下注運動彩卷,等她下班後才來付帳,取單 . 有一次下注後因為輸了所以就不來付錢,我連絡她也不接電話,後來我去提告詐欺,開了2次偵查庭.1次調解委員會,但是她都沒有到場,我打去法院詢問,法院說不知何時才會裁決,法院建議我再提民事訴訟,我手邊有小姐幫她下注的單據及她和店員line的通訊內容,我需要用什麼樣的名目提出民事告訴??這種案例刑事.民事.勝算高嗎?若是提告民事,勝訴之後律師費可由對方支付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5 16: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聲請支付命令,程序比較簡便、訴訟費用也比較低。

2、律師費無法向對方請求。

3、投注站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15 16:15
回覆 fishoilwalf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去年我的投注站有一個熟客,平常用line跟店內小姐連絡,下注運動 ... (恕刪)

您好:

若您所留存的投注資料及Line資料和店內小姐的證詞,可以證明該熟客均以此模式下注,因其之前均有出面給付投注金並領取彩券,本案恐難被認定有詐欺之情事,或可依買賣法律關係,主張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彩券)之義務,訴請其給付投注金。

由於我國於民事訴訟第一審和第二審並未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故若非上訴最高法院之第三審訴訟,無法要求對方給付律師費。

以上法律建議請卓參,並預祝您順利解決糾紛,謝謝。

您好:

本件初步看起來應是民事糾紛刑事詐欺成立機率較低,建議您可檢附相關投注收據及Line對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履行給付價金義務之訴訟民事打贏機率較高。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將現有資料先蒐集完整,而提起民事訴訟,應注意請求權基礎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安33 104-07-15 09:47

事情是發生在昨天, 我弟弟(現年20), 獨自一人到桃園某中古機車行看車

不曉得對方用了什麼說法, 讓我弟弟簽下一張也非正式文件也非訂購單, 但有寫些內容的紙張(他並未細看內文), 並和我弟索取身分證正本及一百元, 並在稍晚就和我弟通知車子已過戶完成,  經我弟說他看的車子是一台原市價九萬, 現場賣五萬二之150cc中古車, 但他沒表明想要購買, 也單純發動連試騎都沒有, 也沒拿回任何訂單, 過戶過來的是哪台車對方也未明確表示, 全家人得知後讓我弟自己一人回原店家去取消, 店家向我弟收取兩千元違約金加過戶費, 金額是不大, 我弟弟這種舉動當然也有過失, 但對方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構成詐欺?請各位前輩指點, 若想讓自身更有保障能採取什麼措施?並想請問在這段期間對方持有身分證正本會有可能拿取作其他用途如借款等等?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15 10:14

這種情形要告詐欺恐怕告不成,因為檢察官、法官基本上會認為一個20歲的成年人對於書面文件記載什麼事項應有能力判斷其中內容究竟為何。現在要緊的是若是證件還在對方手中,車不買了,趕緊過戶回去,把證件拿回來,

安33 104-07-15 10:3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種情形要告詐欺恐怕告不成,因為檢察官、法官基本上會認為一個20歲的成年人對於書面文件記載什麼 ... (恕刪)

了解, 我們想法也是如此, 是自己不注意花錢買個教訓, 只是經搜尋該車行在當地臭名昭彰, 受害者大都畏懼黑道勢力, 也因都已成年需為行為負責, 投訴無門下皆作罷, 法律在這時是否失去任何保障呢? 萬幸的是老闆已答應今日再將車過戶回, 再歸還證件, 希望就此順利落幕, 感謝鍾律師撥冗回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整體買賣過程來說,或許有機會爭執契約之重要內容未達成共識,主張契約未成立,如果屬定型化契約,亦可以做有利消費者之解釋,但您弟弟已成年且心智正常,又實際參與買賣磋商過程,若要主張不知悉買賣細節,較無立場且舉證不易。 刑責部分,可以嘗試去調閱監理所過戶資料,如果未過戶而車行謊稱已過戶並收取違約金及過戶費,「可能」成立詐欺罪,其餘事實經過,初步研判僅屬民事糾葛。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安33 104-07-15 11:04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就整體買賣過程來說,或許有機會爭執契約之重 ... (恕刪)

感謝曾律師建議! 取回證件後我們再考慮至監理所一趟! 知道能討回公道的可能微乎其微, 但這種長期不乾淨不道德行為令人無法苟同, 也一方面是好奇可能可以主張的方向, 讓該店家知道這樣做為是需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