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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y 104-06-25 08:23

今年2月為了不想繳將近2萬的預繳費用  ?造了千元帳單申辦成功

事後店家依詐欺?造文書向我提告  我當庭有認錯檢察官要我先與店家和解

但店家要求我賠償3萬 因為等於是賠償一支新手機的價錢跟他們店家損失的佣金  我要求那這樣我的合約不成立  但店家不願解除我的合約  我因為這樣不願意與店家和解 但又怕不和解影響判決 我應該怎麼辦  

如不願依店家條件和解,可視情況再商議。


否則如遭檢方起訴,將來除民事賠償外,尚有國家罰金,得不償失。 

陳先生 104-06-24 20:32

若只是誤會而被對方告詐欺,可是雙方都已經知道是誤會,到調解委員會,在偵查庭會當作參考嗎?

 

若是恐嚇卻沒有證據,搞錯對象,到調解委員會釐清有意義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0:37

若是誤會,建議還是請告訴人具狀陳報。可以不用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

一、去調解委員會有意義。

二、把誤會解釋清楚,然後再撤告。

三、在撤告之前宜先綜合考量所有情況,具體情形及證據。有時候你撤告後他就開始絕地大反擊的告你一堆東西,所以撤告之前還是拿著證據律師確認一下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6-23 19:40

朋友被告詐欺

今天收到了分局通知單

 

事由是這樣的

 

A是不認識的人

 

這個A在網路上騙人騙了5000多的樣子 電話填我朋友的朋友的 然後那個A騙人的帳號是盜別人的 所以才有我朋友的朋友的電話

 

所以就是A騙人 寄的錢電話填我朋友的朋友的 名字用我朋友的

 

被騙的人提告 告的是取件人 也就是我朋友 

還寄了一張少年偵查案的單子到我朋友家

這是為什麼 他怎麼查的 

 

他現在聯絡上了 被騙的人 尋求如何徹告之類的 

被騙的人說 如果被告沒騙人就沒事 是這樣嗎?

可是我們住在南部 寄單子來的地方是北部誒 我們要上去一趟的意思嗎?

 

我蠻急的 麻煩解答一下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員警可從電話門號申請人資料及取件人名字追查到相關人,如您朋友確實並未涉及詐欺,可主張名字遭冒用,傳票如果是北部檢察署或警局所寄,您們就必須至該處應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6-25 20:50

那要該怎麼證明沒有詐欺

 

若對方想徹告該怎麼做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要看您朋友是否參與詐騙過程,譬如出借帳戶、為他人領取文件或取款,來判斷是否參與詐欺犯行。和解書與被害人簽立就可以。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7-03 11:32

那就是去那間警察局做筆錄

 

我們只能警察說什麼我們答什麼嗎

 

那原告想徹告有什麼辦法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取財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無法撤回告訴,不過告訴人仍可向檢察官以言詞或具狀表示撤回告訴,檢察官會將告訴人之意思列入考量,有可能給予被告緩起訴之處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ddd15bbb 104-06-21 20:42

律師您好,

 

小弟是名愛狗人士,有空會去買飼料餵流浪狗的那種。

 

日前因為在網路某公開論壇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惹上官司。

 

 

 

內容為 :

 

 

謝謝某人大力贊助一萬元給狗狗,

 

 

 

然後我的帳戶是 xxxx-xxxx

 

然後貼了一張上網抓的某流浪動物協會的捐款收據,

 

 

 

若有任何問題可諮詢我(因之前與寵物店有爭執故對動保法略知一二)

 

然後使用修圖軟體改成像自己捐的。但是內容錯誤百出(捐款字號跟收據顏色都是錯的)

 

 

還有因為跟網友吹噓改圖功力,又改了一張律師名片,內容只有我的名字跟電話是對的,其他完全是虛構內容。

 

日前被偵查隊請去了解該案情,

 

 

才知道該協會接到有人詢問電話,說看到該文章後有撥出款項

 

 

 

問有沒有收到,該po文被該協會看到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律師法)

 

詐欺:我從未因此獲得任何一毛不法所得,並跟偵查隊員出示我的存簿做證明。

 

偽造文書:依照上述內容,請問這樣是否成立呢?

 

違反律師法:我並無藉此有任何拉律師業務的行為,該文中有提到給大家免費諮詢是否這樣也成立呢?

 

 

因年輕時不懂事有竊盜前科(跟朋友翻臉進而偷他車牌)

 

 

被判緩刑兩年(已結束)

 

再請律師大哥幫我解惑…這樣在網路上亂唬爛是否真的犯刑法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收據的變造就屬於偽造文書

2、至於詐欺律師法的部分還有爭執空間,但是您的敘述不明確,建議您應該將網頁截圖並且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1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有變造文書之犯罪行為,其餘可考慮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1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有變造文書之犯罪行為,其餘可考慮爭執之。

一、將傳票印一份給律師

二、跟律師討論傳票上的案由,讓律師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三、擬定訴訟策略。

四、執行訴訟策略。

五、寧可事先跟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及處理方法,也不要等詢問完講錯話再來找律師

六、被告在警局、檢察署、法院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被告證據,這幾次只要有一次說的不利自己就容易被認定有罪;在回答之前最好是先跟律師討論過。

七、如果不知道怎麼回答,寧可先保持緘默,再以書面答辯。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sunny_hung 104-06-21 15:53

各位律師 您好 :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因本人的舅舅於日前來到本人家中,僅略以地主通知欲將本人外公生前在耕作的三七五租佃土地上建築之老舊建物拆除而已,索取家母的印鑑證明與印章,本人欲請舅舅提供相關文件已便確認,舅舅卻將細節含糊帶過並聲稱若家母提供則不需拆除建物,否則日後若需強制拆除時,則須由不同意之繼承人負擔全部費用...
    在此同時舅舅也向本人的阿姨(即家母的姊姊)用相同手法索取印鑑證明與印章,阿姨並未提供...舅舅便拿出已備妥的文書急迫催促阿姨盡快簽名,阿姨在不及閱覽其內容的情形下也簽了名...

     為了要釐清舅舅拿取印鑑證明與印章的用途,本人的表哥去電向舅舅詢問,電話內容中舅舅坦承拿印鑑證明與印章是要做土地的處份,卻隱瞞三七五租約已於民國77年間由原承租人外公改為舅舅(此段通話已保留錄音檔)

     在這之後,發現建築物已被拆除,且舅舅與地主協議終止三七五租約,舅舅於今年三月取得一千多平方公尺的土地補償(已有地籍謄本可證明)

問題如下 : 

1.舅舅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侵占.偽造文書?

2.能否建議採 刑事訴訟 或 刑事訴訟連帶民事賠償 , 還是民事訴訟那個較為可行? 

3.因此事之土地涉及三七五租約,舅舅在本人外公尚未過逝前民國77年間,即辦理變更承租人是否違法?

懇請撥允回覆,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1 18: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土地處分的部分應盡速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不得處分,並且要求對方返還印鑑證明,否則之後就提告偽造文書

2、有關於租約的部分,已經超過時效了,因此要追訴很困難,外祖父何時死亡的?

sunny_hung 104-06-21 19:2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土地處分的部分應盡速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不 ... (恕刪)

首先感謝曹律師的回覆!

1. 先前已經發出存證信函,但對方回函表示我方無權爭取,今年三月份發現土地已經處份完成...那麼是否只能提告偽造文書? 詐欺,侵占是否成立呢?

2.外祖父是於82年間過逝, 好像也過時效了...那麼外祖母於外祖父過逝後是否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外祖母繼承順位同第一順位繼承人,本件應提起民事才能獲得最終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文城 104-06-19 18:13

去年因詐欺案件去地檢署  我是被告 他字案 至今已經審理11個月
其實只去了4次  都很久才傳喚一次  最後一次去甚至都是問重複的問題
請問一般的詐欺案件 檢察事務官到底要問幾次他才滿意?
每次都問差不多的內容  想請問平均一個詐欺 他字案案件 審理時間為多久
只要告訴我平均就可以了......覺得很煩的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9 18:48

檢察事務官通常都會問很久...很認真...

都會有辦案期限,不用擔心。

被告的立場不要催檢察官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9 20:16

可能是因為證據不夠,所以才會拖比較久。

洛小答 104-06-19 07:04

    請問,對方要告我詐欺罪。

    1.警局會通知我去做筆錄嗎?還是我等收傳票就好?

    2.如果等傳票,他有我的現具地址,傳票會寄現具地址?還是戶籍地址呢?

    3.多久之後才能確定到底有沒有被告?如何確定?可以去警局詢問嗎?

    以上,煩請提供解答好嗎?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對方是向警察局提告,則警察會通知您去做筆錄,如果對方是直接向檢察官提告訴,原則

    上您會收到傳票

2、戶籍地址跟現居地都會寄傳票

3、您可以自己名義向轄區檢察署查詢有無案件繫屬,或向警察局詢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洛小答 104-06-19 13:28

嗯嗯,謝謝您的解答!

阿月 104-06-18 19:20

您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今年我借了一個網友6萬元(2萬借三次),匯到他所給的戶口(另一人名下,方式為現金匯款),四月底借到現在還沒還所以我寄了存證信函(104/6/12)到他所透漏的地址上,6/15 存證信函被退回來,上面寫此人已遷移(104/6/15),主要是沒有借據本票,有錄音但只能證明他有向我借錢,一直說月底會還,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支付命令? 那如果是支付命令可以請告訴我那是甚麼嗎~怎麼做?  人跑了有用嗎? 這算是詐欺嗎?請務必告訴我該怎麼做 謝謝><

支付命令如果無法合法送達,不生效力。根據你所述,對方不知所蹤,你擁有的姓名等資料也可能是錯誤的,還有帳戶也不是對方所有,採取民事訴訟的程序,第一關對方的年籍資料及住所你都沒有,第一關就會被駁回了。 如上所述,對方提供的都是有問題的資料,你可以向警方表示對方顯然給予錯誤的資料,有詐欺取財罪的適用,你要提起告訴請警方對此案件進行偵查。 提起告訴時,請將你所知悉的對方資料、匯款的帳戶資料、還有存證信函被退回的信件等都提供給警方,以利偵查。
林淯蕙 104-06-16 22:39

我在網拍看到她的標題寫“

韓國adidas迷彩長版上衣~潮T~可當洋裝~印花長板T~大推數量不多~SALE
收到貨後 衣服沒有領標 也沒有洗水標 跟網路賣家說:我要退換 而且我去愛迪達官網並沒有看到這一件衣服

店家回應:各人感覺不同 認知不同 是無法退的 商品跟圖片並無不符 另外標題打的是指logo的衣服並非品牌上衣 衣服確如圖拍攝 並無出入  我確實賣跟圖片是ㄧ樣的 可以提供轉賣 賣場無任何理由退換 謝謝

所以我想請問我真的要自己認賠嗎?一件衣服1550 我想說價位都這麼高了 應該是韓國愛迪達出的 結果拿到貨 整個就只用塑膠袋包起來 無任何標籤  連要退也不能退 而且我還跟他買兩件 只要退一件 我還要自己出運費也不能退~ 難道他這樣不算詐欺嗎?標題都打上愛迪達了!!


 

 
陳先生 104-06-16 20:51

對方使用別人的Beetalk交友軟體帳號,根據當事人描述,我的電話號碼與語音檔案都在內容,所以列為被告,可是語音檔案部分沒有指名道姓,和任何相關個資,更沒有提到恐嚇部分,現在對方只有文字內容,也無法開啟交友軟體帳號,因為已經被封鎖停用,目前對方已經寫了和解書,內容坦承誤會我,蓋了指紋章跟簽名合照。

 

1.請問這樣的證據足夠嗎 ?  最後還是需要到偵查庭由檢察官判定?

2.如果對方事後又堅持提告,可是和解書提到不會再提告,也坦承誤會我,這樣對方算不算詐欺?

3.請問雙方拜託檢察官不起訴可能性大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45

基於無罪推定,要有相當之證據檢察官才會起訴,所以不用太擔心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0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證據不充足,仍有機會可取得一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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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 104-06-16 11:11

請問地檢署有認罪協商的制度 但如果並未透過地檢署 直接請律師去法院告刑事 被告是否還可以跟法官申請認罪協商麻? 如果是一般的公訴罪 如詐欺 偷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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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地檢一般是與檢察官協商是否給予緩起訴,但若要緩起訴,檢察官仍需告訴人同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56

若在偵查中認罪,可以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

文城 104-06-16 09:53

之前我弟因詐欺案件被地檢署緩起訴 且2年內不得再犯 否則會有前科
並追溯之前犯行......我弟日後確實也遵守法律 從未再犯...
但被判緩起訴之前 確實還有多筆詐欺糾紛在不同地檢署正在審理 如果又有一筆詐欺罪被起訴 我弟是不是就會有前科?? 問題是那些都是在被判(緩起訴)之前的糾紛 應該不會有前科吧?
畢竟我弟在被判緩起訴後 都小心行事 沒有再跟別人起糾紛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6 1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前案的詐欺罪倘若遭到判刑,則緩起訴會被撤銷,屆時會兩案一起審理判決。

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避免兩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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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小答 104-06-15 15:58

 請問,之前我跟網友要合租房子,租金說好一人一半(我的預算是5000),他找房子,也會帶我去看,我信他,所以錢也先給他,租金+押金共15000元...他2天沒消息,就在我跟他要錢不租時,他說他租了,錢也付了! 那就算了,幾天後,他又說他不跟我住了,說要我自己去住,當初說好一起住一起付擔的,他找的房子也沒帶我看過,有車位的需求也是他要的(我不會開車,根本不須要車位),我本來想說算了,不租我也不打算討回15000了~他竟還要我負責他的\"損失\",我不肯,他就說要告我詐欺! 我從頭到尾沒看到房子,沒簽到契約,這樣算詐欺嗎?我自己損失15000,如論詐欺,他是否算詐欺??? 煩請協助解答!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5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要提告詐欺依據您的描述,可能會無法成立唷,別太擔心!

洛小答 104-06-15 17:1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要提告詐欺依據您的描述,可能會無法成立唷,別太擔心!

謝謝您的專業回覆,讓我安心不少! ^_^

bear 104-06-15 00:05

律師您好:

  請教一個問題:家父因為被診斷出有重度憂鬱症,但發病時被親叔叔慫恿將個人350萬房貸利用家父退休金清償,經追討後只是回應目前沒錢還,請問該如何利用法律哪條存證信函通知她清償,或是是否有辦法告他詐欺查封他個人房子做追討或援例哪條法律提告?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可依借貸法律關係訴請對方返還借款,至於刑事詐欺取財部分,恐須有更多證據證明對方有詐欺犯意,否則只是單純民事糾紛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毛 104-06-14 22:07

各位律師們您好,

想請問以下這種情況,是否構成詐欺騙婚

(1)男方已有婚約在身,卻刻意隱瞞,與另一女子(A)論及婚嫁,但一再推託,以欺騙方式欺騙A說因家中有長輩過世,必須延遲一年,使用此方式兩次,交往過程中也一直說謊欺騙女方A。

(2)與女方A已經拍完婚紗照,並一直參與籌備過程,且通知女方A家人要來提親,並訂定好訂婚日期,女方A因此訂好宴席餐廳及喜餅,並準備婚禮用金飾等物品

(3)男方提親日一再失約延期,並以欺騙方式欺騙女方A說是家中長輩顧及親屬過世,不克前來,實質上家中長輩並無過世情況

(4)女方A在網路上查詢相關婚禮資訊時,意外發現男方與實質結婚女子的婚禮影片,因此前往婚禮現場確認是男方本人

(5)於婚禮現場質問男方時,男方已威脅口氣回覆,"如果女方A毀了他,他也會毀了女方A",此部分是否涉及恐嚇

(6)男方與實質結婚女子前夕,還佯裝自己父親打電話給女方A父親說婚禮籌備一切沒問題

希望各位律師且非常感謝能為我解答此疑惑,不勝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4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另關於恐嚇危安之部分,可能需要更多男方言論內容,方有機會構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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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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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5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因此交付財物給對方,則不會構成詐欺罪。

2、有關於"如果女方A毀了他,他也會毀了女方A",不一定會構成恐嚇罪,必須依據上下文、現場的情勢判斷,是否有證據可以供作判斷?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6-15 10:47

您好:

1、目前民法實務上關於婚約詐欺的請求及賠償,主要是針對若因此有交付嫁妝、聘金、訂金或其他財物予對方時,可直接請求返還與賠償。但無法強制履行婚約。若要爭取其他相關的賠償,可先主張婚約解除後,再依民法第978、979條,向對方主張財產與非財產之損害。

2、恐嚇部分仍須是前後文和當下的情境、語氣而定,如要提告恐嚇罪,最好有其他證人錄音錄影為證。

珮臻 104-06-13 10:38

網路私下交易,對方先行要求匯款,事後反悔交易物,交易內容是虛擬遊戲角色等級練等,有在line聊天軟體討論交易內容物,賣方違約自行提出退單,此物沒有完成當初所約定的交易等級,事後還反悔不做退款,請問這是背信還是詐欺呢?

此外我在網路提醒網友不要被騙,說他是騙子,請問這算公然毀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1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是故意透過假裝要交易,而騙取您的財務,則已經涉犯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

倘若要在網路上公布,則應該避免洩漏對方個人資料,並且應該如實敘述事件經過。

一、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告進去後程序就會走到底,所以提告之前可以考慮先讓對方知道,有的人會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但你要知道他住那裡才能發。

二、也有人直接私訊通知對方要告他。

三、這類案件預計金額不大,算小額詐欺,小額詐欺不容易被告的原因是因為金額小,就算是找個律師諮詢一下花的錢可能都超過詐欺的金額,所以才會有人會一直這樣做。

四、正因為訴訟處理有成本支出的問題,就算不找律師你也是要花時間寫狀紙開庭等等,所以是否要提告請三思。

五、如果是交易網站的話可以善用交易網站的投訴機制,這樣又能懲罰到他又不會浪費太多的成本。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3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beetlebaba 104-06-12 22:03
組約簽訂房東未告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合約以本人及公司名(**小吃店)所簽訂,也明確告知房東租賃用途將做為餐飲業營業用,目前因廚房火源位於違建範圍遭建管處開立預拆單,因合法範圍小於原租賃範圍三分之一,實際無法做為營業用廚房,又所在地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目前已停業與房東協商中,請問各位律師房東是否已造成民法交付不完全之責,又房東明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卻無告知,是否造成詐欺之責,懇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法證明有施用詐術之故意,即難以構成之;若契約有約定開設小吃店之約定,對方或許有違約之情形,可請求民事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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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tlebaba 104-06-12 22:2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法證明有施用詐術之故 ... (恕刪)

 請教房律師施有詐術之故意,若已確知房東簽約前已知租賃標的物為違建(可舉證),又簽約時有口頭詢問過房東租賃標的物是否為違建,而房東回覆不是,以上是否可成立對方施以詐術,謝謝賜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釐清訂約當時有無就租賃用途予以告知,您們租賃契約有無特別約定而定,所以本件應回歸到您們所簽訂之租賃契約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藍 104-06-11 19:52


律師們好,我是賣水煎包的,跟菜商買菜每次叫貨都是少量,貨到付款,配合4,5次之後菜商說菜會越來越貴建議一次買大量他有大冰櫃可以寄我放,再分批出貨,所以我就買了一萬多的菜量,付了錢菜商也有給收據,結果要請菜商送貨人就連絡不到了,照著菜商名片地址找人結果地址是假的上面的名字也是假的,去警察局報案才找到人,請他退錢也推拖,問他冰櫃在哪也說不出來,不出面處理,請問律師們這樣能提告詐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小藍 104-06-11 20:13

請問我已經提告詐欺了這樣會成立嗎?希望對方被起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聽起來必較像是民事糾紛,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討論整個過程,並且提出補充告訴理由狀,才能保障權益,並且避免誣告問題。

阿貓 104-06-11 17:08

日前於8591平台上購買線上遊戲的遊戲幣

該賣家的賣場名如下:

保字賣家龍團收入100%正評鎖號全額賠償人在電腦旁隨時可以交易

是否可認定為賣家證明自己的貨物是合法、正當途徑取得

但購買過幾天後

我的遊戲帳號卻被凍結

詢問客服後表示我涉及盜取他人帳號財物

並提出具體交易時間以及交易對象

正是我與該賣場的交易

又持續詢問客服

客服亦表示該賣場的金幣取得途徑是盜取他人帳號內的金幣

所以將回收該筆金額

對方標榜是正當途徑取得但是購買後查證是不法途徑取得

對此次交易對方只願意賠償該次交易金額4000元

因本人覺得受騙,精神上很受傷

外加處理帳號的問題耗費我許多時間以及些許費用

達不成賠償金額的協議

是否可以提告對方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已經涉及詐欺罪,可以依法提起告訴。

2、民事上,除非對方願意以比較高的金額與您和解,換取比較輕的刑事處遇,否則就只能請求財產損失。

阿貓 104-06-11 21:15

不好意思曹律師

因家人覺得若提告頂多會在調解委員而已

並不會上法院

調解委員會公布雙方資料等等

怕日後對方可能尋仇記恨

或者肉蒐我們

對此如果要上法院該如何提防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reik 104-06-11 00:00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個問題

因我與一位相識已經很久的朋友(稱為A好了)談論裝潢的事情,A是開設裝潢公司,在一次的會談中A找了另一位B當我這一次裝潢公司的師傅並且以口頭契約方式約定,彼此口頭約好在5月30號前完工,並且估價單上估價金額為20萬元但且先付12萬元當訂金,結果當30號到了還沒完工,B卻拜託A來先跟我收取尾款,我當初想說還沒做完就先付4萬,想說完工再給4萬,但是當我給4萬元後B就沒再回應了,跟A說A也沒辦法處理,我只好先找其他的裝潢師傅來先裝潢,哪知道另外一位師父所估一樣的項目價錢卻相差2~3倍,我可以告對方詐欺嗎?故意浮報金額並且未履行契約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0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法上可以要求賠償另外聘請師傅所支出的額外損失,或是減少報酬

2、單純的報價較高沒有詐欺的問題,除非您有約定必須符合市價。

 

beetlebaba 104-06-10 17:53

組約簽訂房東未告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合約以本人及公司名(**小吃店)所簽訂,也明確告知房東租賃用途將做為餐飲業營業用,目前因廚房火源位於違建範圍遭建管處開立預拆單,因合法範圍小於原租賃範圍三分之一,實際無法做為營業用廚房,又所在地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目前已停業與房東協商中,請問各位律師房東是否已造成民法交付不完全之責,又房東明知租賃物為既存違建卻無告知,是否造成詐欺之責,懇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刻意隱瞞違建及無法用作廚房,確實涉犯詐欺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要求民事賠償

阿宏 104-06-10 10:49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以下稱對方為B)

前年我玩 某線上遊戲要賣帳號 B聲稱要以1.5萬收購

B說要以轉帳的方式交易並不想使用8591(原因為之前被騙過)

在以電話聯絡之後B方寄給我 轉帳證明

之後不停催促要我把遊戲帳密給B

我在知曉對方電話的情況下不疑有他將帳密交出去(我沒有任何轉帳存款經驗,所以傻傻的...)等我發現不對勁時已經來不及 趕緊跑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要有遊戲歷程和電磁紀錄才有辦法受理申請完也報案完之後
過了幾個月  收到對方的不起訴處分書

原因大致上是

1.調查之後檢方認為B使用具有跳板之IP 無法確定該手機使用者就是嫌犯。2.被告詐騙使用電腦的IP無地緣關係。

3.如被告詐騙,怎會傻傻地使用自己的手機來行騙。令我訝異的是文章內有另外

4個告訴人(都是遊戲中熟悉的ID,他們也被同樣的手法詐騙...)
我對此結果非常不服,感覺這些理由都站不住腳,於是我擬了一份再議書主要有幾點不服的原因:

1.被告聲稱手機是向楊某借的,而楊某尚未出面說明就要草草結案,未免太誇張了。

2.調查之後得知當時使用IP位址為東海某網咖,距離被告住處(大雅)不過20、30分鐘車程,怎麼會無地緣關係?

3.B當時和我使用RC通過話,而RC暱稱為小A,而被告姓氏恰好為Axx,巧合?

4.不起訴處分書被告正處於另案在押的狀態,代表他這個人的為人似乎好不到哪裡去,那麼成為嫌犯的機率是否比其他人來的高?
將這份再議書呈上之後又過過了幾個月,收到批准再議的通知。


而今天終於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後天開庭。

我雖然對於這件案子有所進展而感到高興,但我是第一次上法院,年紀輕輕還很菜!真的不知道後天檢察官會對我提出什麼問題,我想知道任何對我有幫助的資訊,例如:要準備回答什麼樣的問題,或是我贏面大不大之類的...或是在法院中我該注意回答什麼...

另外有其他網友回復此案件應是詐欺  怎麼會是妨害電腦使用

當初向員警報案時都是她用的  三聯單印出來就是妨害電腦使用罪了   

這部分會有爭議嗎?

AndyYu 104-06-10 09:51

請問我們玩網石棒辣椒的奇蹟online線上遊戲,該公司於2014/12/29公告要進行遊戲改版,公告後該公司大量出活動吸引我們玩家很多人消費,而在2015/04/07公告要將該遊戲關閉(當然就不改版),致使很多玩家投入金錢白費了,該公司聲稱這是原廠不給它們代理所以沒辦法,協調後該公司只願退部分現金與點數(可是我們並不想再玩棒辣椒的遊戲了),且百般刁難要玩家提出是受該遊戲吸引而消費,至少可以符合退費玩家減少很多,請問我們可以用詐欺來控告網石棒辣椒或是有其他法律可以使用的,謝謝

張小王 104-06-09 17:19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前男友和我分手了  但分手盜刷信用卡買遊戲點數

我打電話問他 他也承認他有刷 然後死不還錢 又言語汙辱

以很生氣告他 告他之後馬上就還錢 但我氣不過 怎麼有人可以那麼惡裂

有些問題想請問一下

目前已去警局備案了

1.這是犯了什麼罪呢 ? 警察說是 詐欺得財 是嗎?
2.今天開了第一次偵察庭 他說之前是我幫他登錄信用卡的 然後還一直裝死說他不知道刷到我的卡 真的很生氣 這種人真的拿他沒辦法嗎
想要給他一個教訓讓他有案底 
3.今天開完第一次偵察庭  但有些想要補充 請問要寫什麼狀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寫一份補充理由狀,狀上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4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應蒐集當時與對方交談之訊息紀錄,在委任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並附上相關證據加以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張小王 104-06-09 17:10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前男友和我分手了  但分手盜刷信用卡買遊戲點數

我打電話問他 他也承認他有刷 然後死不還錢 又言語汙辱

以很生氣告他 告他之後馬上就還錢 但我氣不過 怎麼有人可以那麼惡裂

有些問題想請問一下

目前已去警局備案了

1.這是犯了什麼罪呢 ? 警察說是 詐欺得財 是嗎?
2.今天開了偵察庭 他說之前是我幫他登錄信用卡的 然後還一直裝死說他不知道刷到我的卡
3.今天開完了 但有些想要補充 請問要寫什麼狀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只是在網路盜刷信用卡,此部分應該會構成詐欺取財罪。

2、只要對方假冒自己是信用卡所有人,進而在網路上刷卡購買遊戲點數,就會有詐欺取財問題。

3、若有問題想補充,可以告訴補充理由狀之方式向檢察官陳述。

 

 

刑事陳述意見狀,可將對方之前承認盜刷證據加強提出。

阿佳 104-06-08 16:07

請教大律師事項如下 :

一、受判決確定且執行完畢之受刑人其刑事案件紀錄是否僅得保存5年 ?

二、某少年18歲前犯詐欺 ( 證件借他人使用被詐騙集團以人頭利用 ),宣判時已滿18歲,可是,刑法的規定不是依犯案時年齡為標準科刑 ? 未滿18所犯案件,何以司法單位得以待其滿18歲後判以重刑6個月以下 ?

三、事隔8年,聽說案底經過5年會銷案,檢察官、警察、法官都查不到,真有其事 ?

四、今上述案例之被告成為刑案強暴案之被害人,案子若到檢方手上,檢方是否會參考以前案件,認定被害人原有前科紀錄而不採信其陳述,致使犯嫌逍遙法外 ?

阿佳 104-06-08 15:37

一、某人招集同業十數人集資合夥購置動產投資用途,並言明推選德高望重一人負責處理所有事物,但此合夥行為並未登記,以致在動產外觀上名字為該負責人所有,若干年,該負責人未經由其他合夥人同意便致意以其名義私自向金融經購融資貸款,而該動產當年添購時,眾人亦曾向銀行貸款百萬,年期15年,仍以該負責人名義質押借款,不久,該投資標的店面、地下停車場及各樓層均以轉租他人而獲有投資報酬,以致原貸款百萬的房貸在短短不到15年即全數清償,且所有合夥人於數年後因此免除彼此平均分攤的貸款額,而由租金收益中抵充,此證明該動產租金收益穩定,為其餘合夥人每每問及何時可均分利潤時,該名義負責人皆推說即將參與分配,卻未明示何時得以分配金額若干,且帳務明細均未提出與他合夥人對帳,如此蠶食鯨吞已有20餘年。

二、試問,該負責人未將投資利益於清償貸款後全數分配他人,反倒據為已有,是否涉犯侵占竊盜罪嫌 ? 抑或背信詐欺 ?

三、就合夥事業部分眾合夥人均未事先成立合夥單位如行號、商號等,亦未將該合夥投資標的登記合夥事業單位之下,雖有合夥之事實,且有合夥契約為憑,但卻無合夥之外觀,眾合夥人集資投資的系爭動產產權掛名在該負責人名下,就此外觀觀之,該合夥契約是否等同借名契約 ?

四、如合夥人中之一人主張該負責人私吞公款,應交出這些年來所有帳務細目,應如何請求 ? 如擔心其脫產,又該如何因應 ? 可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其再向承租人收租,並禁止其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以該合夥標的向銀行再次借款 ? 其他合夥人又如何證明其有權限向法院聲請如上述處分 ? 以合夥契約可否 ? 但名義人又僅該負責人一人,法院是否有受理可能 ?

五、依合夥契約其他合夥人得請求該負責人交出帳簿、投資獲利報告,並可開除該負責人,如該負責人堅持不願提出,是否得向法院命其提出 ( 包括開除部分 ) ?

六、可否先告刑事,待起訴後再告民事 ? 或應同時進行 ? 又如擔心其脫產,甚至以自己名義變賣系爭投資標的,其他合夥人應如何預防 ? 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可以嗎 ? 但對方亦可預供擔保免為扣押不是嗎 ? 那還有其他方法可確保他無法順利脫產的嗎 ? 如果欲採取假扣押假處分的措施,除該系爭投資標的外,該負責人其他資產應如何知悉 ? 又如上主張應繳裁判費多寡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證明有合夥關係之存在,故有關合夥之相關事證應先蒐集,而動產登記部分,您們可以主張借登記關係,本件確實會有背信侵占之問題,但前提是您們應先證明合夥關係並有委任對方處理之授權意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請對方說明。

2、倘若有將財產移作他用,可能涉嫌侵佔罪。

3、倘若該財產的處分,是基於合夥契約,可能有借名登記或是信託關係,要依據所簽立的合夥契約而定。

4、如前述,可以發函命對方提出。假處分的部分可能不容易,因為合夥關係還存在,對方還有處分權限。

5、可以起訴請求提出合夥帳冊。

6、要如何提起訴訟,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再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請對方說明財產,並進行錄音蒐證,待蒐證齊全後,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請對方說明財產,並進行錄音蒐證,待蒐證齊全後,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james 104-06-08 13:20

律師您好 :

我因為購車糾紛 已經向 桃園地檢署 告發刑事 詐欺

但 第一次 出庭 到現在 已經 快 五個月了 , 我 打過 兩次

電話 問 書記官 都說 要等 ?

請問 還會要 等 多久 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這種情形,檢察官可能要下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書了。

2、之前提告的時候是如何處理的?是否遞過狀紙?相關證物是否已經都提出了?倘若沒有,則應該盡速遞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快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告訴理由狀,詳細描述被告之犯罪事實之相關證據,避免等到一被告不起訴處分,您就僅能於七日內再聲請再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快彙整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告訴理由狀,詳細描述被告之犯罪事實之相關證據,避免等到一被告不起訴處分,您就僅能於七日內再聲請再議。

james 104-06-08 13:17

律師您好 :

我因為購車糾紛 已經向 桃園地檢署 告發刑事 詐欺

但 第一次 出庭 到現在 已經 快 五個月了 , 我 打過 兩次

電話 問 書記官 都說 要等 ?

請問 還會要 等 多久 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擬狀進去請求檢察官開庭並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佳 104-06-08 11:28

請教大律師事項如下 :

一、受判決確定且執行完畢之受刑人其刑事案件紀錄是否僅得保存5年 ?

二、某少年18歲前犯詐欺 ( 證件借他人使用被詐騙集團以人頭利用 ),宣判時已滿18歲,可是,刑法的規定不是依犯案時年齡為標準科刑 ? 未滿18所犯案件,何以司法單位得以待其滿18歲後判以重刑6個月以下 ?

三、事隔8年,聽說案底經過5年會銷案,檢察官、警察、法官都查不到,真有其事 ?

四、今上述案例之被告成為刑案強暴案之被害人,案子若到檢方手上,檢方是否會參考以前案件,認定被害人原有前科紀錄而不採信其陳述,致使犯嫌逍遙法外 ?

yu 104-06-08 01:29

我想詢問律師們,今年初我接到高雄地檢署 他字案的詐欺傳票,請我到庭說明,事件是三年前,一名網友來找我帶他到國外整形,總共去了兩趟,而在那期間,這網友說想要捐錢給當地慈善機構,所以我協助他捐錢。當時也確實協助他完成手術與捐錢,事隔三年之後,對方竟向他所在地的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他在提告內容裡,隱瞞到國外整形一事,直指當年我前往高雄招攬遊說他到國外捐錢是詐騙他。

但事實是:我帶他去國外整形,當他說想捐錢幫助當地慈善機構時,我幫他找了當地慈善機構捐款,而當時也是透過網路在對談,我在當時那段期間並沒有去過高雄。

經過今年初的他字案庭訊後,我寄了一封陳述書(裡面有對方主動找我們帶他去國外整形的對話與我自己的說明)(當時我們都在國外,對方以轉帳到我台灣帳戶的方式支付手術費用與捐錢的費用,而我和他人則在國外是使用國外錢幣的現金支付手術費用與捐錢)等等說明當時的情形,以及當年那時期我並未去過高雄,請求能轉至被告所在地的地檢署,但這幾天又收到了新的傳票,是由他字案轉偵字案,然後要求我再遠赴高雄一趟。

現在還在偵辦過程,而由他字案轉偵字案,因為有許多訴訟的相關注意事項不懂,會擔心本來是沒事的,卻因為講得不詳細或說錯話而反而變成有事,所以想問,我是否應該在這個階段請律師協助,還是要再等待看檢察官起訴與否再決定是否請律師協助。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建議先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諮詢, 協助了解案情, 擬訂答辯方向

是否有需要陪同偵訊避免不當詢問, 確認筆錄是否表達相同意思, 協助調查有利證據

就看您的決定了, 這是刑事案件委任律師出庭訴訟,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詐欺必須要有施用詐術的客觀要件以及詐欺的主觀犯意,依你所述,可朝無此2要件來做無罪辯護,不過必須要有可佐證你所述的直接或間接事證,最好是在檢察官那邊就把案件擋下,讓檢察官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8 15:21

您好:

建議您在偵查階段就要委請律師協助您處理相關答辯事宜,很多細節一旦沒弄清楚或有所誤解,很可能就會導致被起訴,到時候再請律師會比較麻煩,且訴訟過程會變得很冗長,請三思。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瑄瑄 104-06-07 21:18

我本身有緩起訴詐欺

然後現在10號 又開偵查庭

那是被人當人頭門號  我想知道我有神麼方法可以保自己?

律師可以寫訴狀嗎   桃園   費用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7 21:23

可能會依幫助詐欺偵辦,建議您將相關訊息紀錄蒐集,並向檢座表達您並未有當祝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7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量蒐集證據,爭取不起訴處分,以免您緩起訴撤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蒐集您被騙的事證,以利向檢察官說明,而若您緩起訴期間尚未屆滿,仍有被撤銷之風險,所以期間的部分也應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我們的律師辦公室位在桃園市,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目前實務對人頭帳戶未必皆以幫助詐欺來偵辦,可朝並無幫助詐欺的未必故意來做無罪答辯,費用部分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8 14:19

 您好

類似之案例: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 委請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8 14:59

您好:

1.因為您有另案緩起訴,故建議您就本案詐欺案件應為無罪答辯,避免另案緩起訴撤銷

2.答辯方向應朝您當初借該金融帳戶給詐欺主謀時,對其會持之為詐騙行為並不知情,亦無可得而知,無幫助詐欺之犯意。

3.撰狀費用請來信私下討論。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阿原 104-06-06 16:52

律師您好!

現今許多分租套房, 房東未向台電申請獨立電表(只有私接分表),導致單戶用電量明明未到達台電高用電級距,卻要以高用電級距計算用電使得承租戶權益受損,甚至房東私自擬定電費(如一度5元),請問:

1如房東私訂電價或告知一度5元為台電收費標準有無違法或(有無達到詐欺要件),

2是否只要雙方同意並在契約有清楚載名電費收費標準,無論是否為台電收費標準,均無違反任何法條,(如上訴內容已達提告要件,須備妥何種證據方可提告?)

備註:感謝熱心回答的律師,如上訴案情達到提告要件,本人將正式委任熱心回覆的律師代為提告,並請您留下聯絡方式或Line感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6 1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房東如實告知,並且雙方合意,則沒有違法問題。尤以,部分公共用電或是水費、網路、有線電視費用房東負擔的情形,電費約定常常會比台電收費高,並無不妥。

2、但是倘若有欺瞞之行為,可能構成詐欺罪,但是必須提出足以證明欺瞞事實存在的證據,如錄音錄影證人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0:48

要看契約到底怎麼定的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1:49

您好,若雙方已於租約中約定以一度五元計價,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一、這個部分還算是契約自由的部分。

二、因為一開始簽約就有說清楚,而且你也知道電費怎麼算,就不會有因詐術而陷於錯誤的情況。所以這個地方詐欺是不會成立的,千萬別跑去告呀。

三、如果覺得這個房東你不喜歡,可以考慮租約期滿的時候搬走。

四、以後契約簽名之前要三思再三思,有問題要提早問,司法實務上原則上還是支持契約嚴守,簽約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才行呀。

PARKER 104-06-04 22:22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構成重利罪,仍需視實際情況而定,但並不影響您對他提出詐欺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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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ER 104-06-04 21:54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PARKER 104-06-04 21:52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阿中 104-06-04 21:05

各位律師

 

小弟今年24 退伍一陣子還在找工作

前幾天在人力銀行上收到信箱 說在人力銀行有看到我的資料

可以加它LINE與他們連絡

我與該公司的人連繫上之後 對方提供的工作資訊是

 

他說他們是博彩公司需要帳戶做資金周轉 需要借帳戶 

一本是一萬二而我剛好有兩本我就借他了

要求提供提款卡存摺跟密碼  已全家店到店的方式寄給她 

我寄出之後隔天就收到我那家銀行的專員打電話來告知我的帳戶出了問題 已經被列入警示帳戶 叫我趕快去報警

我則是馬上聯絡該名公司專員 卻一直聯絡不上 於是心理有了底 就趕快做出反應

 去了警察局告知我有人報警說他遭到詐騙 而匯款帳戶是我的帳戶

我當下立即趕至我家附近的警察分局請求協助

員警當下協助我作筆錄 也證實在5/28晚間收到新竹間派出所的報案

證明有人遭到詐騙 而詐騙所使用的帳戶是我的帳戶   

現在我名下所有的帳戶都已遭到凍結  求職路已經遭砍一半了 ...

 

 

警察先生跟我說現在你是詐欺 要等傳票等出庭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只有等..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提出證明我也算是被害者 ...

我手邊有的證據只有

1. 與該名職員的LINE對話紀錄

請求各位律師協助  我還應該準備甚麼去面對接下來會遇到的問題

現在不僅工作沒找到還斷了找工作的機會  真的求助無門

家裡的長輩已經知道 他們操心 因為都是小弟自己無知造成的後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留存當時聯繫之相關紀錄,以利向法院主張,應仍有機會爭取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6-04 23:51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是已經涉嫌幫助詐欺

             一般來說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5 09:49

阿中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可以先找律師討論討論  有需要的話也可請律師幫你撰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1.保留與該名職員的對話記錄
2.建議詢求律師諮詢擬訂答辯方向或陪同偵訊, 避免不當詢問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洽詢,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7:54

您可能會涉及幫助詐欺犯罪(若成立,大概會被判兩個月可易科罰金。)。

建議將相關證據保留,以資答辯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

阿忠 104-06-12 23:03
回覆 阿中 的發言內容:

阿中你好,我的狀況跟你一樣;不知道你的MAIL收到的信中,裡面提到的人跟LINE的ID是多少

唯一狗狗 104-08-23 06:39

我也遇到相同的情況,請問你的如何結束的?

jj 104-06-04 13:30

家人遇到交往對象謊稱身分資料(說是74年次,單身),以各種理由,如家人生病,欠款等,陸續借款金錢上百萬,

交往間對方允諾會還款,可都是單面現金交付,

對方被發現身實身分後(實際50,有2小孩),

造成家人精神及金錢蒙受巨大損害,

對方現不承認,詐欺是否可成案?

煩請協助,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4 13:47

您好

  從您的敘述,還無法看出來是民事債務不履行還是刑事詐欺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至事務所 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4 20:20

若對方借款之理由,有說上開背景,但是世紀上根本沒有如他所述之狀況,有成立詐欺取財之可能。

佩琦 104-06-04 02:55

上一年11月份有在國外被抓到電信詐騙

被當地警察抓到之後被潛反台灣

被拘留一天後開庭被判限制居住之後中間有開過一次簡易庭

因為我們有受害者可是受害者被詐騙的時間我並還沒到那個地方

是之後才去的去兩天就被抓了上面有寫我是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未遂罪

一直到今年四月有收到判決書被判6個月上面寫不適宣告緩刑檢查官也還在上訴

被告得以10內申請上訴但我沒上訴可是近日有收到傳票30號執行

想請問上訴是屬於個人的嗎?所以沒上訴跟有上訴會被判不一樣?

有上訴跟沒上訴同案件同法官還會被判不一樣嗎?

那執行前可以在上訴嗎?還是可以勞動服務或一科罰金嗎?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志 104-06-03 14:45

您好,今日我收到警察局通知,過去一名親戚以侵占他的物品對我提起告訴,然則我並無侵占他物品的意思,以下是我與他的紛爭內容整理:

1. 他為旅美華僑,3年前因本人家裡空間夠大,同意他寄放一些家電及家具放置在我家,但對方並無提供寄放物品清單給本人

2. 3年後他突然提起要求我歸還這些物品給他,我方也願意配合,只是寄送方面相關問題及費用需要對方自行解決,對方起初同意,但後來變卦

3. 在紛爭期間他前後從美國寄了三封書信,並有親筆簽名,其一內容有提及到我方需歸還他的項目,但有些項目三年前即不存在,跟對方溝通多次,仍強迫要求我方歸還

4. 其二內容有提及到部分家具及家電同意我方使用

5. 其三內容是對方並未完全支付託運公司應有金額,意圖想轉嫁至我身上,但我並不同意幫對方支付運費,致使部分物品退貨至我這邊

6. 對方多次電話騷擾我方,要求我方將剩餘物品就地變現金還給他,我方仍未同意,因為有他親筆書信,內容就有提及部分家具及家電同意我方使用

7. 我方不勘對方持續騷擾,故我本人今年有對他寄出存證信函,內容大致為"要求對方需在民國104年4月30號前至本人處所將寄放物品全部搬走(包正在使用的家具及家電),若超過時限,則本人不負保管責任,由我方自行處置

之後今日6/3號我接到警察局通知,對方告我侵占,需至警察局說明,故想請教的是:

1. 這些紛爭的內容真能構成侵占罪嗎?

2. 至警察局說明需要帶對方寄給我的三封書信以及我寄給對方的存證信函作為佐證嗎?

3. 對方這些行為我是否可以控告對方誣告或是詐欺?

4. 對方具有美國公民身分,對我算是不利的因素嗎?

感謝您耐心看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僅為民事糾紛

2、可以。

3、倘若日後我方取得不起訴處分書,可以考慮提告誣告罪。

4、倘若其人在美國,則誣告罪追訴恐有困難。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34

Dear 小志,

 

由於對方要主張你們有侵占事實,則就侵占物品之明細應當說明清楚,究竟三年前有那些物品是由你們持有的,對方應提出證明,如果無法提出,則你們被起訴的機會相當低,感覺上對方是以刑逼民迫使你們與他和解,而使他取得和解金之利益,你們出庭只要主張自己無侵占之事實即可(例如拿他寄放的物品變賣或網拍等),其餘應由對方說明舉證。相信此事已造成你們的困擾,建議委請律師代為發函表達自己的立場並使對方知難而退,建議進一步詢求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