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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 104-10-30 22:37

本人為自小客車乘客在車禍事故中受上並留下頭暈後遺症,對方為125cc重型機車騎士車禍脾臟破裂 右腳受傷開刀、頭部有撞到擋風玻璃流血,自小客車駕駛行經路口為閃黃燈減速慢行,對方為閃紅燈且要右轉並未減速剎車

自小客車機車衝撞後,車體偏移至內車道,對方則跌坐該十字路口邊,對方重型機車左右車身皆為磨擦 車頭則毀,自小客車副駕駛坐前方板金凹陷且玻璃向內碎裂、副駕駛座車門無法開啟。

 

事故鑑定機車騎士因未禮讓主幹道行駛車輛為主肇因,自小客車駕駛則被認定未注意前車狀況而為次肇因,只是對方是撞到副駕駛座前輪後方,也會被列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嗎? 
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在未提告前已兩度至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兩次皆堅持55萬和解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我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雙方有共識和解,本人並不多加要求,兩次皆談和不成,則互相提告
目前本人對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
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 


開偵查庭後由法院送至調解委員會,第三次調解,對方要等車禍事故鑑定
事故鑑定後 第四次調解,對方由黃牛來聯絡(從頭到尾他都有參與),保險公司表示最高可予以12萬和解,本人僅要求車損賠償總合5萬賠償金,對方父親說滿一年可殘障鑑定(不知道是否黃牛已告知過),說殘障鑑定後11級可索賠至400萬,以現有事故肇責比例來算仍有120萬可領
對方事故至此從未打電話來慰問過我狀況,對方父親只考慮自己孩子車禍可領取的賠償,還說我受傷沒什麼是小事情,現況對方要上法院講,對方也說如過失傷害成立願支付罰金。
我不想莽撞落得誣告毀謗之類的罪名,雖然對方受傷,現下想了解對方這種求償金額是否有法可循 (例如:疑似詐欺甚麼的),且當事人 機車騎士調解都沒出面讓本人倍感無誠意要和解

現行保險公司有第三責任險為傷殘等級11級給付到400萬,在依事故肇事比例可領取到120萬的嗎?
原本要求不多,僅想機車騎士自小客車駕駛和解,但對方至今仍未和解要拖到滿一年殘障鑑定,已造成我的困擾,故想要求對方賠償
事故一月份至此,本人雖診斷為腦震盪留下頭暈後遺症,但最近容易健忘、且有失眠等症狀一一浮現,工作是無薪資所得的個體看護,該如何對對方索賠一月分至此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可否提出看護受訓證明?精神賠償是依個人狀況而定嗎?
 
怕頭暈而造成病人二度傷害,因此仍未去工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30 23: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和解,那就由法院來判決,這種事情很難勉強促成。

2、對方要求的金額不一定有理由,還是要看傷勢跟實際所受到的損害,請詳述。

3、我方的部分,一樣可以請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其他必要花費及精神慰撫金。有關於不能工作薪資的損失必須有醫師診斷證明書。

Richad 104-10-30 18:04

甲在網路上刊登低於市場行情很多的旅遊廣告,乙覺得很划算於是與甲連絡,甲用誇大其詞及不合邏輯方式跟乙介紹,希望可以把機票及行程轉讓給乙,乙驚覺有詐,遂在留言板上留言”價格不合理,詐騙.小心”好心提醒其他網友,甲為了向乙提告妨礙名譽求償12萬元,飛到該國完成行程後,回國並對乙提告請求12萬精神陪賞。

請問以這種釣魚方式可以對甲提告詐欺未遂嗎?

希希 104-10-30 17:53

4月被詐騙集團騙了兩萬多去有馬上去警局報案今天收到了傳票案由的地方有寫 一個男生的名子(是對方嗎?)和案件名稱 詐欺想請問收到傳票是有抓到人的意思嗎附記 是審判程序還有待證之事由 1檢附當事人參與準備程序應行注意事項說明書等一式四份 2如不克到庭 得以書狀陳明意見:如無意見陳述 懿德毋庸到庭這樣是可以不用去的意思嗎給個建議吧

希希 104-10-30 17:43

4月被詐騙集團騙了兩萬多去

有馬上去警局報案

今天收到了傳票

案由的地方有寫 一個男生的名子(是對方嗎?)和案件名稱 詐欺

想請問收到傳票是有抓到人的意思嗎

附記 是審判程序

還有待證之事由

1檢附當事人參與準備程序應行注意事項說明書等一式四份

2如不克到庭 得以書狀陳明意見:如無意見陳述 懿德毋庸到庭

這樣是可以不用去的意思嗎

給個建議吧

 

您好:

1.  通常案名設定都會以該犯罪集團之主嫌作為稱呼,若傳票案名已經有名稱,應該是已經確定主嫌的身分,但不一定代表已經掌握主嫌行蹤。

2.  因您是證人角色,雖可以不強制到庭,但建議您仍依傳票上的日期到庭,陳述您受詐欺的經過,以確認對方的犯罪事實,將有助於檢方釐清案情,並有利於您後續將對方追討您受詐欺的款項。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may9582 104-10-30 08:26

請問如果生活有困難時對方主動表明要幫忙但自己知道還不出錢告知如果是用借的就不需要時對方說是要幫助我脫離困難的日子所以拉我一把不是借我,而事隔多月突然莫名其妙跑來說我詐欺要我還錢不然就等著上法院?他有匯款給我的紀錄但是書信往來裡面我有明白告知用借的我沒錢還所以他自己說是幫忙而不是借,這樣如果上法院我是否會被告詐欺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被告詐欺,但可以朝民事糾紛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nce 104-10-30 00:15

請問版上各位專業律師

請問預售屋應記載不應記載是否屬於法令中行政命令層級呢?若合約本文中有牴觸應記載不應記載部份,如本合約該條有效性是否有效或可主張瑕疵?

另問若建商刻意隱匿違建坪數連同合法坪數一同出售,未於口頭或合約中明示,是否可主張對方詐欺呢?

一般專門打預售屋訴訟收費都怎麼收呢?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30 07: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條款除非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強制制止規定外,若雙方基於任意性同意之下,若要解釋為無效,需有無效之規定;若有坪數短少之瑕疵,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若欲全部解除買賣契約,需有結構安全瑕疵之合法解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30 0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條款除非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強制制止規定外,若雙方基於任意性同意之下,若要解釋為無效,需有無效之規定;若有坪數短少之瑕疵,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若欲全部解除買賣契約,需有結構安全瑕疵之合法解約事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屬法規命令,有強制拘束力,若合約與之違背自屬無效,但仍要看違反之情節及內容而定,另就隱匿坪數部分,可主張民事瑕疵擔保責任,要求減少價金。

辛蒂 104-10-29 20:02

日前在臉書社團販賣二手物品,對方在匯錢後要求在幾天後再寄出,期間我曾詢問過她寄件資料,但無回應,後來因為一時誤看,以為沒匯錢就又留言詢問是否匯錯,但對方沒有回覆,後來以為對方不買就留下留言後封鎖,直到使用該帳戶才知被凍結,已被對方告詐欺並才發現了對方的匯款。

帳戶凍結第一時間已留言對方道歉,後來經過筆錄跟開庭,但對方沒出現,法官建議寫調解書也寫了,請問對方在沒有留下任何寄件資料情況下,詐欺罪會成立嗎?若調解不成是否能告對方誣告呢?(因為對方明知道我留言詢問多次沒查到帳仍去告)

 

謝謝

您好:

重點應該是證明自己沒有詐欺犯意,建議將所有對話內容及匯款資料整理後,陳報予檢察官,並告知相關事實。

小米 104-10-28 21:46
大概兩年前我看到FB上有一個女生在問有沒有人要她多的門號 於是我就跟那個女生拿了這個門號 之後也都是由我在繳款 門號也是我在用 大概用了一年 我滿20歲了於是自己換了門號 但沒有跟那個女生告知 那時候她的門號也還沒到期 後面隔了大概一陣子那女生主動用line聯絡我並告知我手機原本的月租費沒有繳已經被停話了還有違約金 要我付這筆錢 大約6000元 但那時候我的經濟能力沒有多餘的錢能夠去付這筆錢 因為要繳車款房租電話費跟自己生活費 而且我也沒有親人有在跟我聯絡 所以只能靠自己 那時候我跟那女生說我想分期付 但每一次我都不夠錢 也不敢跟她講 就這樣一直拖 拖到了最近 她告知我說 她收到電信公司的最後通知 如果我再不處理就要去備案提告 那天剛好我休假 我整天都在睡覺 到隔天我上班的時候我就回她 跟她說我要處理 可是她跟我說他已經去備案了然後我就問她那我現在還要匯款嗎? 她回我 現在看我有沒有要處理 如果不處理就讓它慢慢跑流程 要處理的話就匯款 備案單她會去申請撤銷 後面我跟她商量完之後決定分三次匯款 在一個月內會還清 她也同意了 我現在想問的是 她說她備案備網路詐欺 如果到時候我把錢按照我跟她的約定匯給她還清之後 這樣備案單真的可以申請撤銷嗎? 我要怎麼知道她有沒有去申請撤銷?

一、詐欺是非告訴乃論,就算是撤告檢察官還是會跑一下流程,但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就會不起訴處分。

二、你可以主張是單純民事糾葛,檢察官可能會問你為什麼後續沒有繳,這個部分你的答辯要合理,儘量的每一個事實都要有證據來佐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王覺 104-10-28 21:40
前天有車主撞到我的汽車, 因為是他錯,他希望私下和解不要叫警察, 所以我只有跟他要電話然後給他銀行帳號轉帳, 本來要賠五千已經轉帳,但事後我發現修車要一萬, 我電話請他再補5000給我不然我要提告,對方也答應了、 還要求要簽和解書,後來時間到她沒轉帳, 我再打給他,他居然說要反告我恐嚇取財,真是好笑,我也一直在等他提告警察傳喚, 我打算再告他詐欺誣告,我需要律師! 這樣狀況可以告死這種這樣的人嗎? 我不想和解。 太讓人生氣了! 最後還說他有錄音了,從頭到尾我就是說要報警告他而已 真是莫名其妙, 我有他電話跟姓名! 還有轉帳紀錄。 而他只有我電話銀行帳號。 警察何時才會來找我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8 22:08

 因對方過失被撞而提起訴訟,是正當行使權利,不會構成恐嚇取財請放心。

和解後對方不願意支付賠償金,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尚難構成詐欺罪。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約時間諮詢。

一、他八成是抓著你沒有證據證明有發生車禍,所以才這樣嚇你的吧。

二、這個部分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要先備份[如果洗掉就沒辦法了]。

三、有一個方法是民間測謊,但是基本上測一個問題就要一萬八千了,是否划得來你考慮一下。在沒有留下證據車禍,以民間測謊來處理應該是有機會的。只是如果你真的什麼證據都沒有民間測謊法官還未必會採[這個從公家測謊在刑事上的實務見解就能分析出來,民間測謊公司現在只有一間,測謊人員也是從公家測謊人員退休下來接案的,所以原則上法官的想法大致上應該會雷同]。

四、接下來你跟對方談話建議也要錄音。裝個錄音的APP吧,挑好一點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恐懼中的小姐 104-10-28 20:22

我在美國ebay購物價值$200+$60元國際運費,但其中有少部分價格約30元的商品是損壞的,我向eBay提出退貨要求,但因為想要的商品不是退款,所以告知賣家可以在下一張訂單中隨貨將換貨寄過來,但因為賣家沒有在eBay要求提供[shipping label]立即回應,所以ebay就直接將退款refund給我了(因seller not supply the shipping labe to buyer for retuning) 。

雖然eBay closed the case 我仍等待賣家的新訂單,但後來賣家不接受新單並要求我要將ebay refunded 給我的錢 refund給她,但金額不能減掉我當初付的部分運費,也就是我只能針對損壞的商品價格扣除後再將eBay refuned的錢refund給她,若不於兩天內給錢就要控告我詐欺!!我不清楚我會收到美國法院怎樣的文件因為賣家只寫(  I'll make my claim with the attorney general and not only will I get my money back but they will oppose fees on to you as well.).

我覺得很可怕,也很恐懼,只是單純買購物卻變成這種情況。請問若我不refund給她,收到美國傳票要出庭嗎? 因為覺得很委屈也不公平想退貨(部分損壞商品)也不行,她說我可以丟掉損壞品,她要refund the money. 請問我該怎麼辦?? 

brock 104-10-28 19:18

我剛剛開完庭

想請問律師們 ~

這次詐欺罪  法官判我訓誡

因為和對方和解了 錢也還了~

那我想請問 我被凍結的戶頭裡面還有我的錢 我怎麼才能拿回來

還有這件事情 法官還會繼續調查嗎? 還是就此結案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原則上會就此結案,結案後,您可以持法院裁定書向銀行申請解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先生 104-10-28 15:22

學校在新生說明會上表示企業實習只有半年 但開學幾週後未經學生同意私自更改為整學年 是否構成詐欺罪名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8 17:22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michelle 104-10-26 18:23

朋友是投顧公司業務,告知有內線消息可代操作股票買賣

前後分別以現金,轉入該業務名下帳號,和轉入投顧公司指定帳號

等方式付款.

之後業務以負責人捲款名義為由,表示所投資的金額已全部損失.

案件發生至今一年多,業務一再拖延還款.

手上有多則該業務在案發之後,用FB和Line 允諾還款的證明.

近日業務卻改口:錢並沒進他的口袋,故無還款之義務來打發.

請問此情況可以民事刑事一起告嗎?

是要告詐欺背信嗎?

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該如何有效拿回欠款?

沈恆 (沈律師) 104-10-26 19:26

您好!

對方可能構成詐欺背信罪,但是否成立?仍需有確實的證物才能認定。可以於對方被刑事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如果對方名下無財產,只能等發現對方財產之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ichelle 104-10-26 20:24

 請問律師:是要去警局還是請律師寫狀紙?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6 20:30

對方涉有詐欺犯嫌,刑事部分你可以提詐欺罪之告訴。

民事部分,你可以先以對方詐欺投資款,並拒絕返還,顯有脫產之虞為由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取得假扣押裁定後再去查封他的財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從假扣押開始,畢竟民事的結果要拿到錢才是最實際,至於刑事的部份,可以朝詐欺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chelle 104-10-26 22:07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熱心解答 ,  謝謝

michelle 104-10-26 18:20

朋友是投顧公司業務,告知有內線消息可代操作股票買賣

前後分別以現金,轉入該業務名下帳號,和轉入投顧公司指定帳號

等方式付款.

之後業務以負責人捲款名義為由,表示所投資的金額已全部損失.

案件發生至今一年多,業務一再拖延還款.

手上有多則該業務在案發之後,用FB和Line 允諾還款的證明.

近日業務卻改口:錢並沒進他的口袋,故無還款之義務來打發.

請問此情況可以民事刑事一起告嗎?

是要告詐欺背信嗎?

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該如何有效拿回欠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從假扣押開始,畢竟民事的結果要拿到錢才是最實際,至於刑事的部份,可以朝詐欺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志仔 104-10-25 17:35

本人在網路上遇到一位女孩長期以來都用一些藉口借錢。手上有一張五十萬本票。確不知道如何處理。本票裁定比較好,還是報警告詐欺罪。還有一條有次偽造圖片跟本人借錢。像這樣子該如果何處理呢!幫忙我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的部分,您可以先聲請本票裁定,至於其他借款的部分,您應提出證明,以利事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魚 104-10-24 22:08

【問題】我只不過介紹一個網路朋友的心理醫師給原告,純粹讓被告跟原告聊聊開導她不要有輕生的年頭。誰知道原告她,背著我跟心理醫師去涉及牽扯金額和其他問題。我並無對方被告的任何資料和聯絡方式。所以新竹市的竹北分局陳警員約我下禮拜一10/26去做筆錄。她告不成對方就反過來告我詐欺還編謊說我跟對方是一夥的。還跟對方協議地下情人不能讓第三者知道,不然她們的關係就終結。我真沒想到她失去理智做出這樣的事情。若查證原告事實與提告不符,我是否可以當場提告對方誣告毀損他人名義、及精神賠償嗎?

下禮拜一10/26下午15點過後,要去新北市竹北分局找陳警官做筆錄

禮拜二10/27下午15:50前,要去台中市西區自由路地方法院被法官偵訊話。

我會把我知道的告訴法官,我想問因原告;告不成被告騙取她的財物卻誣告誣賴不相干的我,是否偵訊完可像地方法院的法警或書記官或跟誰申請閱卷誣告我的人提出提告呢?

你好:

提告誣告要先就詐欺部分提出答辯,如果有決定性證據就可以當場請警察移送誣告,但若有爭執、模糊空間,還是要等檢察官偵查後才有辦法判斷,你可以在將來檢察官開庭時提出,讓檢察官處理。 只有法院審理程序可以聲請閱卷刑事案件如果要完整卷內資料要委請律師閱卷民事案件自己向書記官聲請即可。偵查因為偵查不公開無法閱卷。 若有疑問最好尋求律師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小魚 104-10-25 10: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想請問徐律師:我有人證可以證明我所做的事實是為了原告,
有什麼辦法可以替我平?原告的不實筆錄呢?偵訊當日我是否可攜帶證人和我一起向前跟法官說明一切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5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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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5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爭取不起訴處分,待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小魚 104-10-26 14:14

顏寧及其他協助的咨詢律師們:

感謝你們的回應及幫助!

明日偵訊完…若需要提告原告不實筆錄,我會請求律師協助,

保障我個人權益以及還我的清白。

【非常感恩】

milu 104-10-23 18:43
詐欺刑事部分已經易科罰金12萬,現在我還欠他們7萬元加上違約金2萬共9萬元對方律師說如果我不還錢要再把案子送法院...
1請問我是真的還會再被抓去關嗎? 2他說這是循環的,我不解決就在告我上訴我,說我會重複出來又進去關,是真的嗎? 3我現在拿不出9萬元,我還會面臨什麼刑責? 4民事部分,我現在身上真的沒有錢可賠償,我一樣會被抓去關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0-23 19:50

您好!

刑事判決已繳納易科罰金就結案了,因為不還錢而送法院應是指要進行民事訴訟,不會抓去關。除非您還有犯別的刑事案件。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4 17:48

您好,對方所述應該是就民事損害賠償之部分另外起訴向您請求,若以易科罰金並執行,表示刑事部分已確定,不用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4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若已解決,剩下僅有民事債權債務問題,對方至多請求強制執行,若您無財產,對方取得債權憑證,您不會被抓去關,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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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23 14:52

前陣子因為急需用錢所以把跟錢莊借錢的機車賣掉了,事後被錢莊發現,於是錢莊建議我分期一台新的機車賠他們,但是車子分期下來後,因為某些原因分期的錢繳不出來也沒辦法將機車還給車貸公司,車貸公司昨天說要對我提告詐欺,我該怎麼辦才好?這樣我還有撤銷告訴和解的機會嗎?我真的不是故意不繳只是身上真的沒辦法湊出這些錢…這樣詐欺罪真的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3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將質借的車子賣掉,確實可能成立詐欺罪。

建議盡速與對方簽立和解書,並且按時還款,因為詐欺罪是公訴罪,提告之後無法任意撤回

104-10-23 15: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將質借的車子賣掉,確實可能成立詐欺罪。

... 

律師您好,可能是我打的不夠清楚,現在要對我提告的是分期公司,不是錢莊

至於分期公司方面我也有拜託他們在給我一些時間,但是他們僅僅說在給我半天的時間處理,不然就要對我提告詐欺。。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3 1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主張為民事債權債務糾紛,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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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3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主張為民事債權債務糾紛,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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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 104-10-22 20:38

律師大大 您好

本人玩一款線上遊戲,本月18號參加官方儲值活動送獎勵,因此花費了1000,而該活動有說明活動結束後一個工作日發放,照理講最晚禮拜二

就應該要發了,而今日禮拜四卻遲遲不見獎勵發放,期間我三度詢問官方

客服,得到的答覆卻有二個版本:1、獎勵已發放。2、工程師正在處理獎勵發放問題。讓我感覺官方只是打官腔,拖延時間,有種欺騙的感覺

我是否能提告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3 09: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僅為消費糾紛,尚無客觀事實足以認定遊戲公司有詐騙之行為,建議應該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倘若消保官協助期間另行發現遊戲公司設有犯行,屆時可以提起相關刑事告訴。

Hill 104-10-23 19:29

好的,了解

謝謝律師

小羿 104-10-22 14:49

本身有個詐欺的案件,易科罰金5萬分五期繳納,我繳了三期,後面差兩萬,因為懷孕工作,繳不出來。最近剛生產完,準備開始工作,打電話去地檢署問,結果已經被通緝

只有把罰金繳完才能解決嗎?會不會影響到工作?不工作沒有收入,根本沒辦法繳。

一、寫個狀紙跟檢察官報告你的狀況吧,寫狀的時候要記得把你懷孕生子的事檢附證據寫上去。

二、執行的部分是執行檢察官決定的,這個部分如果執行檢察官堅持不能易科罰金,這個就沒辦法易科罰金了,小孩的部分要找人幫忙照顧,如果沒有人可以幫忙照顧,要先跟檢察官說好聯絡社工安排找人幫忙照顧。

三、如果檢察官不准你易科罰金的話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這個部分雖然大部分的法官是尊重檢察官的裁量權,但是還是有法官去撤銷檢察官的決定的,我幫你查了一個裁定供你參考,摘要:至夷刑人不能一次完繳易科罰金之金額,核之前開說明,亦非屬不准易科罰金之正當事由,且觀諸…顯見受刑人不能一次完繳易科罰金之情形已然排除。又執行檢察官及器後通緝到案發監執行之內勤檢察官均未具體說明受刑人有何[ 如不入監服刑,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法秩序] 之具體事由,僅以上揭事由,即認受刑人應發監執行,容有恣意之嫌,自難令人折服] 。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踢踢 104-10-22 14:28

您好,不知道股別該如何查詢

 

我之前在網路上做網拍,不幸的被捲入三角詐欺,今年一月已做完筆錄,四月時有開了簡易庭

之後我每個月有詢問負責的警察,大概一個月半前警察告訴我,資料已送上去,目前沒聽到任何消息,要我可以直接與書記官連絡。

但是當初4月開庭的資料我沒有留存,故也不知道股別,無法查詢負責的書記官。不知道是否可以電話查詢,還是一定得要親自去一趟地檢署呢?

一、建議還是親自去一趙地檢署吧。

二、至於你的案件管轄的地檢署是否同意你以電話查詢部分,其實只要打個電話就知道答案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Vicky 104-10-21 14:12

與日前工程師購買公仔新聞有部分類似,日前在網路上購買一組商品,因是從國外購物尚不確定價錢故直接匯款較高金額給賣方

後續賣方也有在google表單上註明會退款部分金額.(補充:因在匯款沒多久後,賣方曾公告姓名 電話 地址 銀行帳號都是借用朋友的)因同款商品也有其他人販售且其他賣方後續有將國外賣家的聯繫內容(商品費用跟運費)等詳細說明清楚公告.但我的賣方卻在商品到台灣後,只開出特定金額要求補款卻不願意提出任何包含與國外賣方聯繫內容跟商品費用與運費詳細內容只一昧要求我補款且總金額比其他賣方所賣費用高出許多(已確定商品費用都是一樣的)與賣方聯繫的mail我也有提及若需收代購費請告知是收取多少,但賣方一概無視,只回覆商品寄送進度而已.

另有其他商品匯款被扣住,日前詢問購買進度賣方皆表示國外賣方尚未回覆,近日才告知需至今年12月31確認無法購買後,最快在明年2月才會退款.



問題:這樣對方後續高收費用金額與表示所有資料都非本人所有,且在回覆的mail中也都說是朋友非賣方本人(因都是後續匯款後才發生的)是否涉及詐欺呢?我能否能主張合約不履行請賣方退款呢?被賣方扣住的款項是否可強制要求賣方退回呢?

再煩請律師們解惑,謝謝.

你好:

若對方自始就沒有向國外購買商品之意思,誘騙你匯款才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若只是單純因購貨流程耽誤或拖延,不會構成詐欺罪。 你是否可以退款要看你們的契約當初如何約定,若早知道要等待你也同意要解除契約會有困難。反之,未定清償期可以催告對方履行,對方不履行再依民法第254、255條規定以給付遲延為由解除契約,就可以依民法第259條規定請求返還價金。 其他貨款如與本件相同可依上述程序辦理。對方若無正當理由是不得任意扣住其他款項不還。

關鍵字廣告淪詐騙集團誘餌!檢調發現,一個名為OurPPC的吸金集團,誆稱取得Google等網站的關鍵字詞彙代理權,可低買高賣給廣告商,獲取最高百分之兩百的利潤,涉藉此招募民眾投資並拉下線,竟有逾兩千四百位民眾上當,遭吸金約二十五億元,但實際上集團在台連公司登記都沒有,檢調昨搜索偵訊集團台灣幹部蔡貽立等九人,漏夜朝詐欺等罪偵辦。

 

架網行騙

OurPPC為了取信被害人,特地架設官網吸引民眾加入會員。翻攝網路

 

吸金集團OurPPC官網號稱擁有Google、YAHOO、bing、amazon及百度等網站的廣告點擊代理權,並由外籍全球執行總裁彼德安德森、台灣區總裁黃傑等人分層管理,過去已累積有一萬名廣告商客戶,而全球光前年網路廣告就逾三千億美元(逾九兆元台幣),集團前景可期。

 

投資160萬送日本遊

 

集團涉於去年七月起透過辦說明會等方式招募會員吸金,設定幾種投資方案,從基本的「啟動方案」一千美元(約三萬多元台幣)起跳,到最高階「至尊代表」的五萬美元(約一百六十萬餘元台幣),並強調最快五十天內可獲百分之二十三不等報酬、五個月回本,但需「綁約」兩年才能取回本金,如投資一萬美元,就送ipad mini、五萬美元送日本旅遊

會員若拉下線,拉兩人就送ipad mini、拉五人送iphone6、十公克黃金及萬寶龍名筆,拉十人還送勞力士手錶等,且可抽取下線投資款的部分成數。集團也會舉辦活動表揚高投資業績的成員,另投資一萬美元可獲贈到澳門免費旅遊,且已犒賞兩千四百人次出遊。會員投資後會獲得一組帳號,可在集團網站查詢「獲利」並於綁約期滿後向集團兌現。 ……..檢調指出,集團宣稱與Google等網站合作,但在台連公司登記都沒有,也無辦公室,根本是騙局一場,但集團推出一萬美元的高級代理專案六千四百套竟銷售一空,全案漏夜朝《銀行法》、詐欺罪等偵辦,刑責七年起跳。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915/36779130/

 

吳珮如╱台北報導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台灣社會兩個世界,窮人無立錐之地,冬夜被潑冷水,有錢人則錢淹腳目,找不到獲利之投資管道。數十年來不斷出現違法吸金公司,後人卻無法學得前人教訓,仍有人前仆後繼搶著被坑殺。當律師多年,只能跟大家說「咦~~~~~~要仔意……」。

上例之違法吸金,目前實務上多以觸犯銀行法第125條論斷,但亦不排除初始即為詐欺之犯意而以詐欺罪論斷。需注意的是若以銀行法論斷,被害者之民事求償則不得以刑事附帶民事之方式起訴,因為此屬國家法益受侵害,本所常見被害人以為被害一定能獲償,自行以刑事附帶民事之方式敗訴之情形,忽略法律事務需求助法律專家,等到民事法院駁回起訴時,又過了民事侵權行為2年的時效,慘到連勝訴判決都拿不到……所以誠懇建議法律事務還是需求助有經驗的法律專家,一知半解最容易誤事,尤其是訴訟案件隨著每一次開庭,雙方情勢及法院心證都會變動,絕對不是到處尋求免費諮詢就能自己處理的。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呼啦啦 104-10-20 23:29

請問…去年的5月我被詐騙,我之後追討,對方在去年的9月在網路公然漫罵,12月找人恐嚇我,今年的1月跟2月又繼續公然毀謗公然的在網路上有恐嚇言語…我在1月份有提告詐欺,原本想毀謗的案件就併案處理,但現在還在調查階段,毀謗的部份會不會過了六個月的時效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1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誹謗罪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恐嚇沒有,所以可以檢附相關事證之後一併就之後的恐嚇行為提告

2、建議可以委起律師協助提告釐清對方的行為是否涉及恐嚇,以避免誣告罪,因為恐嚇必須是足以認定對方有加害您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之行為才會構成。

Shawn 104-10-20 18:02

律師 您好:

本人在露天拍賣上經營購物網站,近日因一起消費糾紛消費者向露天申訴,造成我的帳號被停用,無法繼續營運,頓時失去了經濟來源,而這只是一起消費糾紛,並非詐欺或賣假貨等情事,卻直接將我停權,經與露天溝通多次,表示除非與消費者達成和解,才能復權,但消費糾紛那有一定能達成和解的? 變成我的經濟來源現在掌握在一個消費者手上,他只要打死不和解,我就要倒店了? 這合理嗎?

買賣糾紛怎麼會由露天來判決,而不是由法院來判定呢?

我想向露天提出告訴並求償,但不知該怎麼做,是否有律師能夠幫忙呢?

你好:

契約關係上你在使用露天網拍平台時會簽署同意書,上面的契約條款會記載你的權利義務,除非契約條款有民法第247條之1之情形才有可能會無效,也才有辦法依債務不履行請求損害賠償。 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五日台八十七消保法字第○一二五○號函,若你並非最終消費者,你與經營露天網拍平台之間的關係並無效費者保護法的適用,要特別注意。 因為是營業權受侵害,依實務及學說多數見解,若要主張侵權行為,必須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你才可以請求純粹經濟上損失。 刑事上不會構成犯罪。
doraemonium 104-10-19 20:44

我有一位朋友,之前因參與詐騙集團,被依詐欺罪起訴並判決確定。不過他因為怕麻煩,所以出庭之後檢察官問他是否認識那位共犯,他堅稱不認識,結果被檢察官偽證罪起訴,並在最近宣判有罪。

只是我有個疑問是,偽證罪除了說謊之外,不是還要說的謊有誤導偵查或審判的可能才能成立嗎?可是在判決書裡,花了大部分的時間在證明他有故意說謊,而誤導偵查的部分,只用了一句「檢察官事前有說,要詢問案情相關重要問題」。但是否誤導偵查,應該要就問題認定,而不是檢察官說重大事項就是重大事項吧?我朋友認不認識這些人,跟他們是不是詐欺的共犯,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應該也就不能認定為誤導偵查或審判的重要關係事項吧?以這點為理由上訴,會有機會可以翻盤改判無罪嗎?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9 20:50

證人到庭證述應就自己親見親聞之事實據實陳述,否則即該當偽證罪之構成要件。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8127號刑事判例:「按刑法上之偽證罪,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一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而該罪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則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者而言。」 你要爭執只能在是否故意偽證,或該事項之有無,不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兩點。
doraemonium 104-10-19 21:2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8127號刑事判例:「按刑法上之偽證罪,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一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其犯罪之成立。而該罪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則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者而言。」 你要爭執只能在是否故意偽證,或該事項之有無,不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兩點。

律師您好:

他確定是有故意偽證的,所以只能爭論該事項之有無,不足以影響裁判之結果。

其實同案有兩個被告,甲跟乙。我朋友認識甲,但是不認識乙,不過他在法庭上證稱他甲乙都不認識,所以證言不認識甲的部分被訴偽證有罪,而乙的部分無罪。但因只侵犯一個法益,所以乙的部分不另為無罪之宣告。

只是這樣一來,他認不認識被告,看起來與被告是否有罪無關。這樣的論點在爭執該事項是否足以影響裁判結果上,能不能站的住腳呢?

南西 104-10-19 19:01

我的一個朋友信用卡盜刷,他已經去報案,

警察說盜刷的人涉詐欺,會收到傳票要出庭,

想請問我的朋友是否也會收到傳票?也需出庭嗎?

他應該還需要做什麼動作以自保呢?

謝謝

 

想另再詢問如果我朋友已報警,然後對方有要求要和我朋友私下和解,

我朋友該求償多少算合理呢?

如果他們簽了和解書,刑事部份仍會繼續偵查嗎?

和解書只是為了之後不提民事部份嗎?

和解書應該要在開庭時提出嗎?或是私下寫好就好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朋友應是告訴人的地位,日後若有開庭,原則上檢察官也會通知到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Vincent) 104-10-19 20:45

冒用告訴人名義盜刷信用卡之所為,係犯刑法第210條、第216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同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上開罪名均非告訴乃論,因此和解後亦不得撤回告訴,但雙方和解後,檢察官可以斟酌裁量為不起訴處分。

阿偉 104-10-19 01:00

你好, 想請問一下, 朋友於六月底商借12000說下個月領薪就會還, 但到九月都無消無息, 於是九月下旬好不容易聯絡到朋友, 朋友說還沒有錢, 問他是否能先還一半但他說只有500.. 說下個月15號領薪一定還我. 因此我請他10/15還.
到了10/15, 一開始朋友也避於聯絡, 後來好不容易連絡後, 卻說從跟我借錢前就已經沒工作又不住家裡在外租房子生活困難, 後來我同意讓他半年每個月還2000, 但他說這個月只能還1500, 我怕他又跳票不接受, 希望他還是每個月還2000, 他又說他沒錢還不了, 最後他說當初反正我們也沒寫借據我也告不了他, 如果找的到他家人就去找他家人, 至此就聯絡不上.
想請問一下:
1. 我有朋友的本名. 電話. 曾任職公司. 以上對話line訊息紀錄截圖, 但不確定電話是否現在還能聯絡的上, 並且也不確定是否還在該公司任職, 也不知道地址的情況, 是否能走法律途徑, 請檢察官協助查詢住址並強制朋友歸還或請他家人代還?
2. 朋友是否有詐欺的行為, 一開始騙我說有工作讓我以為他有在下個月就償還的能力而讓我放心借錢, 過程中也不斷用下個月領薪再還的方式拖延, 但最後卻說其實沒工作, 能否以非告訴乃論詐欺強制他歸還?
但過程中朋友態度相當囂張, 認為我連這一點錢都要跟他計較很小心眼不大氣, 說自己生活困難也答應一定會還錢我還跟他要錢很不對, 說沒有直接消失已經很有誠意了, 好像他就算不還我我也不能怎樣一樣, 雖然金額並沒很大, 但想知道是否能強制讓朋友盡到他該盡的義務, 感謝!

一、你朋友有欠你錢的部分要搜集證據,賴或是FB訊息都算。有證據之後拿著這個證據去做支付命令或是民事起訴。

二、如果是對方有還你一點錢的話,詐欺要成立的空間比較小。

三、如果證據不足的話有一個方法是民間測謊,但是民間測謊基本上就要一萬八了,你花一萬八追一萬八沒有什麼意義。

四、對方是抓著你不會去告,因為金額很小。

五、的確是有人會以刑事要去逼對方,但是刑事並不會有民事效果,如果對方完全不怕的話告了也沒有用。不過如果對方放話你沒有證據我不用還你錢被你錄到音的話,要告刑事詐欺是有空間的。

六、這筆債跟你朋友的家人沒有關係,法律上你朋友的家人法律上並沒有義務幫他還這筆錢。但是你要去跟他家人討債的話要注意手段不能是違法,只能溫和的討,畢竟對方法律上沒義務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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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偉 104-10-30 03:01

律師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熱心回應和專業的建議,抱歉之前回覆但系統一直卡住, 感謝訊息無法送出.

一. 除了以上對話紀錄還有存摺匯款紀錄不知這樣證據是否足夠? 如果需要對方地址檢察官是否會協助查辦?    雖然他說他沒工作, 只能每天吃滷肉飯才有辦法擠出每個月2000元還我, 但看他FB生活是挺愜意, 常PO些團購訊息. 植眉毛. 養貓. 喝紅棗茶. 雞精, 點精油, 根本就是沒有誠意還款,    如果他騙我沒工作, 做支付命令民事起訴是否能強行從他薪水扣除?    或未來有工作時是否也可以要求雇主強制薪水扣除付款?

二. 至今未收到對方任何一毛錢, 有他說下個月領薪一定還我錢的訊息紀錄五. 是沒有對方明確的錄音證據說我沒有證據他不用還我錢, 但對方是有說我要告就去告我沒證據, 然後就消失無法聯繫, 這個有line訊息紀錄六. 對方放話如果我找的到他家人就去找, 也無法聯繫對方家人, 我也認為他自己負起責任才是正確的


再次感謝你!

阿偉 104-10-30 03:03

律師你好,

謝謝你的回覆,抱歉之前回覆但系統一直卡住訊息無法送出,

我再與你聯繫,再次感謝你!

Stephen 104-10-19 00:22

    各位律師好,本人於民國104年8月18日,委託父親朋友(以下簡稱SY)介紹中古車輛,而SY則轉介紹我購買其合夥人(以下簡稱UC)手上之車輛,並全程在旁且表示他們是一起做生意的(屬私人中古車買賣),當天我相中該中古車(1998年出廠,里程約為14萬),並且詢問是否有任何問題如泡水、事故或者嚴重瑕疵等等,兩人皆表示為誠信生意,不可能會販售這種車輛,同時保證車況良好不會有問題,並表示當天便可至保養廠全車整理並檢查是否有問題,完成過戶保險等等,雙方合意價錢談妥為七萬元整,但皆為口頭承諾與口頭契約,並無書面契約
    而當天稍晚,對方表示時間趕不及整理車輛,僅能先過戶並交車,過幾天再由我交回他們整理,同時表示,我要求屆時須將車子已有之重要瑕疵修復及各項引擎室之整理,對方允諾,瑕疵主要為煞車踏板、副駕駛座座椅無法躺平、氣門間隙須調整等。而兩天後,我與對方約時間牽車整理,對方找理由拖延,導致至8月28日才得以交付車輛整理。
    回家後發現,車子行駛時會有大量白煙出現,我便向SY反應,於8月28日白天交車整理時,再度提出此狀況,並詢問是否為吃機油之狀況,兩人皆表示不可能,應為其他小問題,要我晚上可來牽車回家,而晚上果不其然又再度被拖延,要我隔天再來領車,領車日發現所有問題都沒解決,並且沒有做到所謂全車整理並檢查各項問題的承諾,UC僅給我一張工單表示已調整汽門間隙,並要向我收取換機油之費用(有取得我同意),我再度詢問上述各瑕疵,兩人皆表示不會有安全問題,要我吞下,僅日後會幫我修復座椅,而我也多次詢問冒白煙吃機油之問題,但也只得到不是吃機油的回應。(此狀況有我與SY的通話錄音檔)
    直到10月3日(行駛約一千多公里),因電瓶問題車子無法發動,我到了保養場換電瓶,順便請師傅幫我簡易檢查全車,發現機油幾乎全空、方向機早有漏油問題,且水箱有明顯大補的痕跡,連引擎蓋都已被換過,里程也絕對不只有14萬公里,我便表示要補滿機油,而師傅要我下次三千公里回來檢查機油量,其他問題也應盡速修復(師傅大略估計至少要約兩萬元),否則有安全疑慮。而我在10月16日(又行駛約兩百公里)自行檢查機油時,發現機油量尺又幾乎無法量測到機油,半個月內幾乎吃光機油的嚴重瑕疵。
    而事後發現有著這麼多重大瑕疵,尤其是嚴重吃機油、換引擎蓋以及假的里程數等問題之下,我是否可以請求解除買賣契約(但已距離交車逾兩個月,並且無書面契約),將七萬元返還於我,同時對方兩人是否已涉及刑法詐欺之情事?

一、如果要主張詐欺的話要有證據證明對方有跟你傳達不實訊息。

二、你說的情況要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的話會比較困難。有的人會去錄音錄音的話第一個宜以電話錄音,如果是現場錄音宜在公開場合。

三、修車的話最好是要找個信得過的師傅長期配合,中古車是比較容易有問題,有時候仔細想想買個中古車花的錢有可能還不如買個新車分期…

四、既然是朋友,如果是有糾紛的話還是儘量以調解來處理比較好,並沒有一定要以訴訟解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猴子 104-10-16 22:15

我因為網路上的遊戲  有人喊說收一個物品 可是我寄給他的是另外一個物品

(遊戲內交易的唯一方法是寄信)

然後價錢擺著相當於台幣80元的價錢

然後因為有三道詢問程序 問他確定要領收嗎之類的

他沒看清楚就領收了 錢也付給我了 可是事後他跟我要回錢

我沒給他 她說要告我  之後她PO給我看她去報案的三聯單

那這樣我會被告詐欺嗎  ..  因為我寄信標題打他要的物品名稱+價錢

可是寄給他的東西卻不是他要的  但是有三道程序是他自己沒看好就領收

我這樣會被判決什麼呢 還是無罪  我才17歲不想要有前科阿!

他說他也願意和解 不用賠償 可是無法撤銷了 因為是刑事責任 讓我好緊張..

拜託懂法律的大哥回答我感恩Q__Q 小弟知錯能改阿~!

你好:

虛擬物品若有一定之經濟價值就會成為財產犯罪之客體,你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進而交付虛擬貨幣,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39條規定之詐欺罪。 未滿18歲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不一定會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可以向少年法院法官求情,請求法官為適當之處分。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規定,少年有關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均會塗銷,無須擔心。
阿章 104-10-17 09:53

我跟你的狀況很像,我可以跟你分享我的經驗 line :vvvzzzvvv30

Mia 104-10-16 21:15

我們借公司的牌照給朋友去標政府的案子,朋友得標我們純粹幫忙沒有利益所得,結果公司被控違反政府採購法,個人被控詐欺,公司的負責人也是同一被控詐欺的人,請問一位沒有前科的人最重這兩項罪會怎麼判?最輕又是怎麼判?謝謝

Carol 104-10-16 18:29

您好,我想請問因跳票的關係,已告對方刑事詐欺成立,也開過幾次庭,對方用苦肉計稱願意先還一部份錢,之後再分期償還,但我們明知他只是故技重施,所以堅持不願和解,但書記官一群人完全不理會我方的感受與說詞,連續幾次開庭都希望我方簽下和解書,且態度惡劣...

我們想請問,如果同意和解之後,對方並沒有照所述定期償還,那是不是案子就會退回民事,重新再跑一次程序呢?

且面對書記官這樣的偏頗態度,我們能有什麼好的方法應對嗎?

如果我們堅持不合解的話,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呢?

勞煩律師們了,謝謝。

Carol 104-10-16 18:20

您好,我想請問因跳票的關係,已告對方刑事詐欺成立,也開過幾次庭,對方用苦肉計稱願意先還一部份錢,之後再分期償還,但我們明知他只是故技重施,所以堅持不願和解,但書記官一群人完全不理會我方的感受與說詞,連續幾次開庭都希望我方簽下和解書,且態度惡劣...

我們想請問,如果同意和解之後,對方並沒有照所述定期償還,那是不是案子就會退回民事,重新再跑一次程序呢?

且面對書記官這樣的偏頗態度,我們能有什麼好的方法應對嗎?

如果我們堅持不合解的話,接下來會怎麼發展呢?

勞煩律師們了,謝謝。

104-10-16 17:01

      客戶辦IPhone6s Plus 64G,告知我台哥大無合約了,我沒去查詢她是否真的有合約,就給她辦攜碼+免預繳給了隻i6s+ 64G(利潤1200),現在攜碼失敗,發現客戶還有合約,客戶不願意繳解約金,說是因為我沒去確認是否真的沒合約了,還教訓我不能這麼容易相信人,說我是專業人士,因該要去查清楚才給她辦。

給我兩個選擇
1:把手機環我【已拆使用了】
2:要我自己去處理掉解約金4000,

說如果我都不要,就來打官司

如果手機(變2手機)拿回來...我能否跟客戶收折舊的費用?

另外我能否告她詐欺...欺騙我說無約..但我沒有去查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6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是否查閱相關合約紀錄不影響契約之履行,倘若對方有違約仍應該違約責任,除非契約另外有約定。

2、討若對方將手機退還,而我方不能接受,只需要妥適保管手機,然後依契約主張權益,必要時提起訴訟即可。

3、不過本案僅為民事消費糾紛,倘若沒有私換手機或是其他違法行為,並無刑事犯罪問題。

陳R 104-10-15 16:58

網路上認識 AAA <並GOOGLE過他的資料 知道他是某公務單位的主管>

也曾多次詢問他 他也很自然的回答 ! 

後來因買賣糾紛 他不肯好好談 堅持提告"詐欺"  !

其間更在網路社群中攻擊我 造成別人也以為我是騙子而後我也被列問題帳戶 凍結戶頭 

直到警察局的偵查隊調去做筆錄 才知道 他本名並非AAA 當然也不是我查的那個人

提告人的名字我從未看過 當然他提告的內容是我和AAA之間的糾紛

關於提告人當初給的資料是假的 我能有所依據去反擊嗎 ? 

例如說 作筆錄可否直接說我不認是提告而不回答 或是我能告他甚麼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若使用假名與您簽立買賣契約,此部分會有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的問題。

單以不認識提告人而拒絕接受詢問,雖說行使緘默權是您的權利,不過如此作法實際上對您

沒有多大實益,畢竟偵查程序仍會繼續進行,想辦法證明自己不構成詐欺取財罪方屬正途。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Dallas 104-10-14 19:56

我是7-11工讀生,有人趁我早上最忙最亂的時候,有一個客人我已經找錢給他他也離開櫃檯了,他過了1分鐘左右回來說我只找了100(我要找他672),結果我在退500給他後面看監視器發現他根本把672元收進口袋,櫃檯只有他之前放的100。(P.s.他一開始結帳之前放100後來超出才拿1000)先不管蓄不蓄意這樣構成詐欺&詐騙嗎?

你好:

客觀上有施用詐術使你陷於錯誤進而交付財物(572?),主觀上若有詐欺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就會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建議你趕快保留監視器畫面,並向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14 22:32

您好,確實有可能成立詐欺等相關犯罪,建議可自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4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錄影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10-14 13:01

這案應該是今年 我網路上與人交易 但並非我詐欺 而是跟我買東西的人 他將我的郵局帳號給了另外兩人  而那兩人匯款給我 我東西給了詐欺的那個人!!

我也有到法院過 之後接到通知書 不起訴處分 今天又接到一個"少年及家事法院通知書" 請問一下 是被害人上訴嗎?

如是被害人上訴 不是應該接到上訴單?

他要我在時間內到達南部的法院 可是我人住中部 有小孩要帶 根本無法過去!

我該怎麼辦?? 

一、第一個要將手上已經有的證據先整理一下。

二、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三、如果無資力請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四、公文上來說先不要直接的認定公文是正確的,應該是要先求證,確認公文是真的,再去討論這個公文寫的是什麼。一般法院傳票上會寫案由是什麼,要先確認這個傳票是家事的?少年事件?還是刑事案件。

五、接下來就是跟你找到的律師討論一下案情及搜證方向。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4-11-05 16:11

今天以證人身分出庭 對方未滿18歲的小孩 爸爸陪同下出庭

詢問過程中 小孩否認 有創遊戲帳號 爸爸卻說遊戲帳號是他創的 而是用小孩的手機帳號

小孩又承認他有玩這款遊戲 之後法官詢問他是否有詐欺 小孩卻否認!!

我有提供證據證明他確實在那段時間跟我購買遊戲幣 而小孩是騙別人匯款給我

小孩利用露天跟FB 以其他兩名被害者販售物品 之後在交易平台上跟我說要用匯款方式購買遊戲幣

證據上有交易紀錄 他也有領取紀錄 還有對話紀錄等等

小孩實口否認犯罪 詢問到最後 卻是爸爸替小孩說 當時小孩在上班 遊戲是被盜用 可請小孩老闆做證人 而他又沒證據證明帳號盜用 

而我還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如果我要告他妨害名譽是否告的成?

本來是想我也有孩子 為人父母 也不想讓這名小孩留下案底 不想追究 結果她一直否認他犯案 

因為他 我的銀行 郵局等等帳戶都被警示 無法領錢 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在這期間 我的孩子還重感冒住院  

不是警察無法請客服調閱IP位子 可警察卻查出他是遊戲上的人

如要追究 是否可請警察查IP位子 還有那兩名被害者所說的網站 以及交易平台跟遊戲網站做比對?

阿勛 104-10-14 01:49

各位律師好   我想請問一兩年前朋友請我用我名子辦了好幾支門號

說每個月會固定繳錢,因為他們不能辦門號,今年我剛關出來接到電信公司委託的代收公司持續的打來要求我把門號違約金還光,我也跟代收公司談好了分期償還,第一期已經繳了5000,而這個月家裡實在是太多費用要繳,代辦公司卻說我這個月幾號沒繳的話就要將我的案件送去法院到時候我會涉及詐欺罪名,因為我當初實在辦太多號碼挺朋友,而現在朋友也不見了變成我自己只能慢慢把違約金繳掉,但是實在無能力一次繳款這麼多,代收公司口口聲聲一直說我辦門號換現金涉及詐欺罪會被判刑,但是我真的不是辦門號換現金,而且我有在繳款,只是這個月家裡費用實在太緊了,請問我這樣算涉及詐欺罪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10-14 08:58

您好:

聽您初步敘述,您並非一開始就沒還錢(首期違約金仍有清償),此情形要構成詐欺罪還有一定難度;如還款確有困難,建議可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以解決欠款問題。

以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14 09: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的無力償還,並不會構成詐欺罪。

2、不過倘若確實涉及辦門號換現金,則會涉犯詐欺罪。

3、只需要盡量還款,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屆時再提出答辯即可。

阿銘 104-10-13 22:53

律師您好 .. 我想請問

當初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

我為造他人公司薪資帶及公司大印章 ...

銀行有成功通過審核撥款 ...

之後不久約3-4個月 被銀行發現 當初該申請資料造假

向我要把當初該筆貸款全部清完 ..

不然會有後續動作 ! 當時我很害怕 在一個禮拜之內 把當初該比帶款全部清完

之後約1個月以為都沒事ㄌ .. 誰知道當初我為造該公司薪資袋+公司印章

銀行有通知該公司ㄉ 然後該公司就像我提告訴 ..

為造文書及詐欺 .. 兩項罪名 !!

該公司之前有在這間公司做過 是沒做之後才做該有動作ㄉ ..

然後以下是我最想知道ㄉ ..

 

 已經有開偵查庭1次過 第二次的日子也即將到來ㄌ ..

我非常害怕檢察官會起訴 ..

第一場開庭 檢察官有說 希望我們雙方私下和解 ..

但我現在知道的是 該公司老闆好像完全沒意思要和解的意思

然後檢察官也有說 我還年輕 希望對方給我一次機會等等

才讓我們雙方在有兩個禮拜的時間去商討看看..

 

然後也有跟我說 當初該為造ㄉ印章 都要交給檢察官

銀行當初貸款的下來的存簿資料 ..

我沒前科 不然檢察官說也不可能說那麼多 ...

然後我只是為造該公司印章  該公司並沒有任何金錢上的損失 ..

第一:我想知道 ... 這樣我會不會有事情  !  如果有 會不會很嚴重 ..

可能被判緩起訴嗎? .. 很害怕被關 !!

第二:聽說對方老闆 好像會提起 民事告訴 像我索賠該公司損失

這樣他有可能提出成功嗎?  因為該公司並沒有金錢上的損失 ..

為何我還要賠錢給他

第三 如果原先的為造文書及詐欺 案子結束  對方還可以提出民事告訴嗎?

第四 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第一場開庭我都有承認我犯的錯誤 也承認當初 異想天開 ..

第五 如果第二場偵查庭結束  之後 我該等什麼?

如果檢察官有起訴 是還要再等一次傳票等開庭嗎?

如果檢察官不起訴 這樣我就沒是ㄌ嗎?

但我有可能沒事吧 ..

哀 害怕當初小小的一個動作 害我現在後悔莫及 ...

您好:

建議繼續和對方和解,且依您之敘述,應不可能為不起訴處分,但仍可盡力爭取緩起訴或得易科罰金之刑,若仍有疑慮,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13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嘗試與公司和解賠償,以利向法院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0-14 09:30

您好

建議您與對方和解  並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如果不幸被起訴了 到法院也可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笨蛋1號 104-10-13 13:49

我一朋友開了公司卻因不懂行銷,所以請我幫忙。期間 一直用“股份”及“分紅”誤導我,讓我以為我是股東之一,我因此而上班快1年, 接受不平等薪資待遇(沒勞健保+沒薪水)。甚至處置私有的生產器具且交付於公司(無償), 諸多公司應給付的費用(人事,器材等)及談好的酬勞最後也都沒補給我。更不要說我多次為公司自掏腰包出錢。我當時都沒抱怨是因為我自認是股東不必跟公司計 較。我最後覺得被耍後離開,現在他股份+分紅跟積欠的車馬費補貼都擺明不給。 甚至要求我繼續任職才願意”談”如何補償。 怎麼可能相信他了。 讓人覺得他打從開始就沒想要讓我參與,股份只是吊我上勾的話術。這有機會成詐欺案嗎 ? 當初因信任 都沒簽約也都沒有明談股份%。只有一些LINE對話證明他有答應股份及實際工作的記錄。如果告民事要如何對薪資及損失求償?

方安遠 (方律師) 104-10-13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依您來函所述內容,相關爭議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的問題,刑事詐欺罪成立的機會不高。

二、民事請求能否成立,須依證據研判,如欲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建議您宜先將LINE的內容備份,如有其他證據亦先準備,以利日後訴訟上舉證。

以上敬供參考,如尚有其他問題,歡迎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

先回到證據部份, 是否可以證明一開始就同意讓您入股的部份?

因為並沒有看到您手上資料, 與對話記錄

會建議您先確認求償金額, 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再備妥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笨蛋1號 104-10-13 22:56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先回到證據部份, 是否可以證明一開始就同意讓您入股的部份?

因為並沒有看到您手 ... (恕刪)

律師

謝謝 ,可惜沒辦法證明,因為一直都是口頭也沒錄音及簽約.  LINE也只能證明有答應要給

也不知怎麼定求償金額,因為公司資料我都沒有